她所讲的,讲给我所听的,按现在科学的说法是,那些都是那时的幻想,是她想多了才会出现的。然而那时我不这样认为——她所讲的一定是真的。我问她,幺婆,为什么我见不到那些东西呢?她说,你的阳气大,那些东西不敢靠近你,幺婆都老了,快要死了,不像你,那些东西不怕我。
因为每次去她那儿,所听到的都是如《搜神记》里一样的东西,不一样的是那些东西很想把她拉到阎王殿。幺婆常说,她又看到了黑白无常,可她不怕那些东西,那些东西也拿她没办法。可能是我见多了的缘故,她笑着说。
我在这儿说她不幸运,而这不幸运也的确与她的死去有关系。三爹没有娶媳妇,三爹不满,幺婆在世时三爹就有些怪幺婆当年不该那样做。二爹与幺爹家的关系不好,而关系不好的重要原因就是幺婆住哪家。幺爹有一肚子话要说,而二爹又坚决不让幺婆住在他家,因为他家只有两三间房,住不下。
幺婆在世的时候,二爹三爹和幺爹之间的矛盾也不怎样尖锐。尤其是二爹与幺爹,他们都看在母亲的份上,都克制着避免兄弟间的冲突。三爹时不时会说一两句怨话,幺婆在二三十年里早已听惯了,也不觉得三爹会有什么多大的不满。
2
二爹、三爹、幺爹之间的矛盾是在幺婆死后不久爆发出来的。七七四十九天之后,至于这四十九天的日子我不知道在我们那儿属于什么样的忌日,但是在幺婆死后的第四十九天,三兄弟上完坟回来便有了话说。
其实,我听院子里的长辈们说,幺婆安葬后不久,他们便已结下了怨。幺爹说,妈长期住在我那,我要分多些,承担少些。三爹说,我一个人,一辈子也没沾多大的光,安葬的费用没有我的份,祭物我得照样分。幺爹和三爹这样说,二爹听着,没有即刻发话,想了一阵子,说,祭物要三家平分,安葬的费用老三承担少些,我和老幺承担多一些。
院子里的人很赞同二爹的说法,三爹他们也只得点头表示认可。然而事情没有如此简单,尤其是幺妈的搅和。
我不知道其它地方的情况如何,但是仅就我们村及附近的几个村,我可以肯定的是,多子的老人一般住在老幺家。“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不错,这是农村的说法,但是有一点却使很多的农村人想不通,尤其是当小的人家。
所以也正是想不通,幺爹在分了祭物之后逢人便说,他这回吃亏了,划不来,心里想不通。而幺妈呢?一向是多话的那类人,既然男人都发话了,肚里的不满也倾肠而出。二爹和二妈听了很不好受,照理人都死了,祭物也都分了,谁承担多少费用也弄清楚了,再说那些话就有些让人瞧不起。
三爹是不会在分配祭物和承担费用上产生不满的。怎么说也是他的母亲,再不对,也得尽点孝道。三爹常犯病,气管炎难治。老幺发话了,三爹知道,因为两家门挨门,一天三顿饭都在同一张桌上吃。三爹说,这些话,以后还是少说,心里有怨气,时间长了也就给忘了。幺爹的怨气不仅没有消去,反而在之后的时间里爆发了出来——让三爹,院子里的所有人都诧异得很,以为他得上了疯病。
幺爹骂二爹说,你做尽了挖根绝苗的事,不会有好日子过。幺妈骂二爹说,你们家没有一个好东西,没一个像样的,总有一天会绝种。
二爹和二妈起初也不太在意,认为幺爹他们只是想出出气而已。他们给三爹说,你挨他家近,告诉他们,如果分得不好,可以再分,我们也可以补点钱。
事情到此本应该有了完美的解决,二爹他们的作法在一定程度上也承认了自己以前的有些不对,然而幺爹平了下去,幺妈不愿意,她说,妈在世时我弄了几十年的粪便,怎么能给那么点钱就打发了。
写到这儿,我想也应该发一点感慨了。院子里的人说,幺爹太懦弱了,幺妈太过分了。的确,在现在看来那时的幺妈也的确做得有些过分。她咒骂二爹家说,挨火炮眼的,以为害到了老子,没门,总有一天,老天爷会长眼睛的,没有一个好死的。
幺爹是找错了幺妈,怎么会看上幺妈那一种人呢?活儿做不了多少,闲话是一串又一串。起初幺爹也常劝幺妈,说,行了,行了,二哥他们都已有所表示了,妈也去世了,再说有什么用。可是,幺妈不听劝,她对他人说,他吞得下那口气,我吞不下,我一定非弄得那龟儿子不得安宁。
幺爹只得认了,因为幺妈以死相逼,她要去跳河,要上吊。于是,幺爹也站出来发话了,他通过三爹转告二爹说,二哥,我也对不住你,找错了婆娘,再怎么说也不能看着她去死。二爹也体谅三爹的难处,自己种下的恶果自己偿还,应了。
3
几年安静的日子是很难得的。五六年之后,也即一九九六年的夏天,幺妈故意装怪把自家的房檐水引到二爹家的房后。本来二爹家的排水沟就不够排水用,幺妈的那一做法直接造成二爹家的猪圈被水淹垮了。
事后,二爹找过幺爹。幺爹说,他认了,赔。可是幺妈不认。她说,那水自己往那流,又不是我的错,为什么要我们赔。再说,谁叫他们不把水沟除深一些,挖宽一些。幺妈的蛮不讲理,幺爹也没办法,私下和二爹商议好了,他承担大部分的责任,但只付钱,二爹自个去修。
这件事有了着落,可是幺妈那儿没有摆平,而且也更不可能摆平。幺妈那儿,院子里的人清楚得很,耍起手段来谁也斗不过她。九九年的冬天,二爹的三儿子结婚,照理当幺爹幺妈的该去,而且还得多送点礼,为侄子祝贺祝贺。幺爹很想去,可是幺妈一声令下,没有我的准许,谁也不准跨出这个家门。
有谁敢去和幺妈赌脾气呢?她那种脾气,不是去死还是去死,闹出人命来谁也负不起责任。
二爹家在喜庆的气氛中,亲朋好友,院子里的邻居都去祝贺了,喝喜酒了,桌上的人都坐满了,就等幺爹他们去。二爹叫三爹去请下幺爹,三爹回来说,他们不来。既然三爹请不来,二爹想自己亲自去总该可以吧,于是将三哥也叫上,一道去请幺妈他们。
最后的结果是谁都知道的——幺爹家没有去,除非幺妈发了话,否则有谁敢去。院子里的人说,万福,万福,万万福,万福出来的女人都是上辈子享多了福,害人不浅。
幺妈是万福的人,所以院子里的人才风趣地那么说。
不要以为幺爹他们没有去喝三哥的喜酒是件平常的事,其实它很不平常。长辈们说,即使上一辈的有仇恨也不能往下一辈身上推,人家老三结婚,做幺爹幺妈的都不去,实在是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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幺妈的过分没有因为三哥的婚宴她没有去而得到痛快地宣泄。三年前,二爹六十做寿,院子里的人都去。她也照样不准家里的任何人去。
大约,我所知道的幺妈与二爹的仇恨至今也没有结束,他们的隔膜到了下一代才可能消除。或者有那么一天幺妈去了,幺爹才可能解放,叫二爹一声二哥。但是这样的结局什么时候才会出现呢?远着呢?说不定幺爹去了,幺妈都还健壮呢?——我以为。
三爹在幺爹幺妈与二爹间的角色,而这个角色,院子里的很多人都说不清楚,他自己也说不清楚,见到二爹时,他给二爹打一声招呼,二哥,哪去?如此而已。对二爹家的仇恨幺妈没有迁怒于三爹,和三爹她也是和得来的,毕竟门挨着门,一天到黑都还能见。
三爹的不满,前面就已经说了,他没结婚,是单身汉。年纪大了的人,时不时会想到死。时下他也快六十了,总担心自己死了没有人送终,没有人埋葬。他对别人说,那也不全是妈的错,我也有份,我自己的人品不好,别人女方看不上眼。
你们这院子里还是姓王的三兄弟最糟糕。别人说,说这话的人正是在合作社时“嫁”到我们院子里的从不给院子里的人打招呼的“富人”,他当着幺爹的面说,我看不起。
然而……
直至现在,情况也就那么回事,很糟糕。
八、嫁了七个老公死了七个老公之七
1
城里的人可能不相信克夫命,但是在农村,在偏远的山村,那儿的人们是相信克夫命的。
我以前也是不信,但是也还是以前,我受了村上人的感染,也在几年里深信不疑。
克夫是怎么一回事呢?由于我不太懂看相,也更不懂得算命,看八字。但是听长辈们说这克夫便是女人的问题了,阴气太重,男人承受不起,所以男人不是重病不起,便是突然死去。不过重病不起的,到头来也还是会死去的,而且死得也不怎么好看。
克夫的实例是很少的,大概是这种女人一出生便被父母克死了,但是也有特殊的,父母不知道,她们也就出来害人了。当然,在这儿我是用村上的说法。小孩刚出生,父母便会找人给孩子看相、算命,但十之八九,看相的算命的都用惯了老套。再说,他们的胡乱说说,作父母的也不一定信,说得好,多得一点钱财,说得不好,也还是平常那点钱。
我在这儿是写一位克夫的女人。她先是从安徽嫁到四川某地,然后又嫁到某地,最后嫁到我们村上时已嫁了六嫁——此,听长辈们说而已,但也的确是真实的,因为她——那女人也曾经亲口承认过,而且她的在我村的男人也是知道她的掌故的,只不过那年头为了找个婆娘不计较那个而已。
那女人姓什么,我不知道,只知道——村上的人在她男人——第七个男人未死之前常说,这下好了,她终于找上克不死男人了。
她在我们村一共生活了十五六年,而且尤为重要的是她给她男人,也即为李家留下了种。大的是男孩,小的是女孩,不过十分不幸,后来,也即几年前,大约八九年前她又改嫁了,把李家的种也嫁到了外地外姓作别人家的种。
村上的人说,如此说,
“也不知道那婆娘还得不得害人,命也太强了,克死了七八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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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第七个男人,也即我们村上的,前面就已说了,姓李,而她的大儿子,以前我也认识,而且由于她儿子上小学时降过两三次级也和我是同学,只是到了四年级便辍学了,原因是父亲死了,母亲没法供给。
至今,我想,我怕是认不得她的儿子了,事隔多年,长相也应该大变了,我想。
她的小女儿,我曾经也认识,但是时下也记不清楚模样了——女大十八变,不是么?
男人死后,她没有即刻改嫁,而是带着儿女寻寻觅觅,过了一年又几个月的守寡的日子。终于有一天,或者也不是一天可以做成的事,有媒人找上她了,她见了人,也很快答应了。但是有个条件,那男的要嫁过来,而不是她嫁过去。原因是她知道那男的上了年纪,儿女都成了有家,自己嫁过去不好面对男的儿子儿媳。男的答应了,婚礼也未办,请上家里的亲戚,两三桌人,喝几口小酒也算是结婚了。
也来得真快,狗改不了吃屎,天生就那副德行,要想狗嘴里吐出象牙,比登天还难。村上的某些人如是说。大多的人也很瞧不起那女人,那男人,即使那男人都六十有余了,当着面不说,背地里却是一大串一大串的风凉话。
当工人的也不会好死,不信等着瞧。村上的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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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夫至多能克几夫,村上的人谁也说不出来。以前村上的人只听说过克七夫的,而且也已经是村上的人的共识了。看相的,算命的也更是拿不准。干他们那一行的,也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克八九夫的女人,所以如此一来,村上的人便想,当工人的也该和他们不同了吧。
然而不到两年,而且的确没有等到两年,工人也不行了,死了。
村上的人开了眼见,而且这样的眼见还是第一次,第八个男人死去后村上的人更是搞不明白了,怎么那女人就不明不白地消失了呢?
李家的两个种是在那女人嫁出去之后的不久便嫁到她那儿的。而这,似乎应了农村的“嫁鶏随鶏,嫁狗随狗”的俗话,我却不得而知,因为自此而后,李家的血源也算是嫁得无影无踪了。
所以在那女人第九次找上男人,嫁出去的那一段时间里,村上的人议论说,害人的精也不知要害多少男人,有多少男人会死在她的石榴裙下。
第七个男人死去后,她借张家的人外出打工,借着帮张家守房屋的机会开了个小卖部。小卖部是先前张家就已做了的,但张家幷没有让她开下去的意思。她一天照料着小卖部,因为张家的房屋本就当道,在公路旁,所以与他人的交往也多了。村上的人也因为要买东西也时不时地给她打招呼,久而久之,十多年的不相识变作了老相识,她对村上的人说,自己天生就不是干活的料,天生就是吃现成的,吃男人做的,挣的,找来的。
她很有几分姿色,还未从我们村嫁出去之前,她也不过五十岁,看起来也竟然仅四十来岁。
如果不是她长得有点姿色,就她那克夫的命,没哪个男人敢要。
她能够克死那么多的男人,她的姿色便起了关键的作用。村上的人不知道“一顾倾人城,二顾倾人国”的典故,但是姓李的竟然在与她生活了十几年后被克死却足以说明她的姿色是会“倾人命”的。
四五十岁的人都还要擦脂抹粉,打口红,画眉毛。这事,如此的精细打扮在农村是罕见的,而且至今也是罕见的。但是在村上的人的记忆里,她就是那样的爱打扮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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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个男人——那工人的很快死去是她决定迅速地嫁出我们村的主要原因。短短的几年里,她的克夫命就克死了两个体格健壮的男人,的确对她来说打击也够大了。但是,也未必是,因为她嫁到我们村上时也不过三十余岁,前面还有六位体格健壮的男人呢?村上的人如是说,八成是把男人搞死的,不然不会那么快,十余年的时间,六个男人,一个接一个地来,一个接一个地死去,够吓人的了。
那工人的死去,那工人的儿女,儿媳一次又一次登门造访。这,在工人在世时是不曾有过的。
为什么工人的死去,工人的儿女、儿媳会一次又一次登门造访呢?想知道原因也很容易,稍微开动一下脑筋便知道了:其一,拿回父亲的工资,不能白白地让克夫的女人拿走了;其二,父亲的死,死得不明不白,得讨个说法,让人信服;其三,当父亲的死了,作儿女的,当儿媳的不去办理后事于人情也是不合情理的。所以简单的原由,充分的理由,工人的儿女、儿媳把她——他们的后妈当作了众矢之的。
父亲的钱拿来。
父亲的钱拿来,有好多拿好多,若是不拿出来,门都没有。
一分也没有。
没有?
就是没有,老不死的一天吃三天的药,有钱都吃药去了。
鬼才信你这妖婆的话,把钱拿出来。
工人的儿子儿媳一天又一天地追讨,可她就是不想把钱交出来,所以趁其不备嫁了。神不知鬼不觉地居然嫁得很远,很远,村上没一个人知道她嫁到何方去了。
没办法,工人的儿子儿媳发怒了,把李家的三间瓦房拆了,卖了,屋里的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卖了,有一两千块钱,虽是消了口气。但是问题是她的神不知鬼不觉地嫁了还留下了两个子女。大的虽然外出打工了,但小的还在家还得在家活着。没办法,只得靠着院子里的人的救济了,也只得住在张家的房屋里了。
半个月后,或许不到半个月,那女人居然趁着黑夜把女儿也带走了。谁也不知道。至此,她与我们村,与李家便没有任何关系了。
真是来得快,又勾搭上了新的男人。谁敢不信呢?谁也不得不信,因为她有姿色,而男人又大多是花心的,好色的。
九、幺公的死因再探讨
1
那年,建明哥正在G中学上初三。幺公的死他事先也不知道,因为五爹没有告诉他。再说那时也不方便,村上没一家安装了电话,而且即使有,也无法打给建明哥,因为那时的G中学的学生宿舍也与现在差不多,未安电话。
建明哥是在幺公下葬的那天的那个时刻的前几分钟赶回家看着幺公,他的公的最后一眼的——没有亲见——吉时快到了,且不能违背习俗。
建明哥算是有运气的,幺公也算是有福气的。他——幺公的最小的孙子居然赶上了安葬的时间。五爹忙叫人回家拿了根孝帕,给建明哥戴上。建明哥流眼泪了,因为幺公是看着他长大的,幺公在世时很疼爱他。
院子里的人说,“建明那孩子也真有运气,还好赶上他公的葬日。”
幺公安葬的那天,是星期三,没有放假,我知道,但没有回去。不过,他们说建明哥很伤心——幺公是没有白疼他的,我认为,现在,之后,过去。
2
在这儿我得随便提示一下,大概在前文我便说了,在我们村上王姓是一大姓,所以这儿要写的就不是前面所写的幺婆的搭配了。
幺公死的时候已上了七十,而且七十已过半了。照理说,这样的年龄,不知哪一天会死去也很正常。
幺公是怎么死的呢?外人都不清楚,连左邻右舍的族人也不清楚。死就死了,不就是祭奠一下么,又不是什么大事,因此谁也没有关心过。
但没有关心不表示不怀疑,尤其是幺公在死之前还精神得很,和左邻右舍还有说有笑的,谁也没有想过他会死去。
幺公是喝药死的,而且是他自己下的药。
小孩子的知道什么,别乱说,幺公是老掉的。大人们不准许小孩子乱说,但童言无忌,而且也有八九分的可信。
在农村,小孩子的胆子是不小的。而因为胆子不小,所以在知道幺公死了后,飞一般地去看死人了。
幺公的死状很不好看,而且有股特殊的气味,孩子们看了,又飞一般地跑了,玩去了。
二爹、三爹、四爹。五爹最后才从会龙赶回来,是五哥赶车通知他的。
院子里的人知道幺公死了,在幺公死后不久便因二爹、三爹、四爹的叩头而得到了证实。
在我们那儿,家里死了人得由死人的最亲的亲属去请左邻右舍。如果死人的亲属不去请,那么左邻右舍的人即使与死者有莫大的姻缘也未必会主动登门造访——在死者的灵位前烧一炷高香。
习俗归习俗,反正俗不同于礼,《礼记》上所记载的丧礼也不等于俗,尤其是在我们那儿。《礼记》上说,“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也就是说当邻里有殡丧之事时,就应该默舂,不在巷中歌唱,以示同哀之心。习俗也差不多,但幺公死的那年,俗也没有俗到礼上来。
关于礼与俗的差异与联系,我在这儿不便多说,而且我的知力也不够,但是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这便是:圣人因俗以制礼。礼循理而作。
3
幺爸昨天上午都好好的,他还叫我走他那去,怎么今天就死了呢?
幺公的死的确让院子里的某些人诧异过,听到他死的消息,谁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见到了死人,也真的相信了。
幺公前几天是回光返照,他精神格外好,便是最好的说明。不明事情真相的人说。
回光返照的事例也是有着的。人在死之前的精神奕奕便是回光返照的征兆,但是幺公在死前的精神决不是回光返照,因为他的精神本就那么好,村上的很多人都认为他至少可以活上八十岁。
但是他还是在没有到八十岁便死去了。七十几岁死去,而且死因还值得探讨。我想,这也便是我写此文的原因之一了。
不是二爹、三爹、四爹、五爹他们不孝顺,所以幺公就气得要去寻死。二爹他们对幺公很好,幺公能活到哪年他们便会保证幺公在死之前衣食无忧。
然而,幺公为什么要去死呢?他死前与邻居的谈话或许能告知我们他想死的目的。
人活久了,即使死不了,也不觉得在世上稀罕,幺婆都死了三十来年,我还活着,真的没什么意思。
幺公是为幺婆死去的么?院子里的人相信是这么回事。幺公死得很安详,即使他的死状不太好看,但是对他来说是没有苦痛的,他没有挣扎。二爹、三爹、四爹、五爹他们都知道幺公的死是十分奚巧的,也大概知道幺公的死是为了幺婆——是对幺婆的思念。他到了阴朝地府大概是可以和幺婆相见的,然而真的有阴朝地府么?幺婆会在阴朝地府等他么?幺公那样地死去的确不值——于他也还是值得的,因为他深信他与幺婆的爱。
爸也真是的,咋就这么封建,走了呢?
幺公生前,在死前几天,在五爹那小住了十来天,五爹说,爸也常在他面前提起妈的事,可我就没放在心上。谁能想到爸会那么做呢?五爹有深深的歉意,他在刚接到幺公死的消息时,几乎昏倒过去。
爸辛苦了一辈子,我们四弟兄也该好好地孝顺下他老人家。二爹、三爹、四爹、五爹商量好主意,给幺公作了五天的道场,请人扎了个很好很漂亮的灵房——不过,二爹、三爹、四爹、五爹他们是出于真心的,不像前头所写的“大孝顺”,孝顺到头来也还是喜气的多。
入乡都得随俗,在乡更是要随俗了。我们那儿的习俗,死了人,请上道士,做一两天的道场,找几个人扎个灵房,说句实在话也不能叫什么封建迷信,相反,我倒以为现在某些地方,尤其是在城市所倡导的火葬、殡葬制度更为封建、迷信。因为从始到终,那些所谓的现代化的殡葬制度都是“帝王心态”的延续。而且浪费得很,从中抽取的油水的人也很多。
五天的道场,幺公的至亲——二爹、三爹、四爹、五爹他们都在,都在尽孝。
而这,院子里的人也没有说他们的不对,如果说幺公的死曾经让他们吃惊过,诧异过,那么五天下来,待知道幺公是自寻短见之后,也不得不说幺公死得值得了。早晚不都得死么?只要死得坦然,怎么样死去倒也没什么样的差别,院子里的人说。
4
幺公死后的第二天,我放假回家了,一回到家也就知道了他已经死了。
幺公的死,或者对我的影响幷不大,至少在那时我还没有觉得他死得可惜。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见到死去的人越来越多,尤其是慢慢地发觉人的生命是何等地短暂,而且我的同龄也有了离去的念头,我开始慢慢地为身边死去的人感到叹惜了,人就那么容易死去么?
在开始写这《农村的死法》的时候,我曾写过一篇与“死”有关的黑字,黑字是与白纸相对应的。丧服为白色,似乎白色的纸只有配上黑色的字才有使人泪下的情趣,然而,可能么?
幺公已经死去了,一回家到我便接受了他死的真实。晚上,闲得没事,我又去守夜了,是第二次,也像是记忆中的最后一次。同样是陪伴着道士,同样是陪伴着他们——二爹、三爹、四爹、五爹及哥哥姐姐们,同样也是在午夜时刻吃午夜饭,也同样是在一更天之前便有了睡觉的欲望,但最终就还是陪伴着他们走下了一夜又一夜,计两个夜晚。
我可能会在以后还要继续守夜的经历,但以后的经历定会使我泪如泉涌,至亲的会一个一个地先我而去,或者也包括我现在的朋友,我有理由不为他们守夜么?
幺公的死,他自己心满意足,他选择自结性命,我有必要去探讨吗?
有些时候的爱,难道就真的难以割舍吗?幺婆早幺公三十多年而去了。三十多年过去了,幺公还是选择了与幺婆的阴魂在阴间及早地相见,迷信么?封建么?祥林嫂的思绪错乱,旁人的不甚理解,她在除夕夜竟然死掉了。这又能为现在的某些现象作见证么?不可能的,幺公的选择不是祥林嫂的无奈与凄苦。
幺公已经死了多年,他的容貌,我早已不清楚了,模糊了。他走路的背影至今仍是三只脚的摇摇晃晃,生命缺少了什么?个人的生活也失去平衡的砝码。
十、吃饭、睡觉、干活死去的真实例证
1
我在这儿及在这之后所写的共三部分,与前面的九部分是大有区别的。如果说前面的九部分,我都在为个人的死法立传,那么在这之后的三部分我则是在给部分人写合传了。
我没有去调查村上的人的死去,以至于在现在这个时刻我都只有把他们的名字忘去,把死的年岁忘去,把死的具体时间忘去,甚而至于把死的原因也忘去。在这之后的三部分,我分作了三大类型的死法,而这死法在村上,或者在农村的某个角落又确实存在着。我大致虚构了一些,原因也很简单,我没有作调查的能力,仅以我的所见所闻来写这之后的三部分,我想,困难的难以攻克是足以让我退却的,但是考虑到此三部分对《农村的死法》的重要性,我仅能够咬紧牙关了。
刚才我从外面的旧书摊看书回到教室,而这一次的回到教室怕是我写《农村的死法》的惟一的一次在教室里写作了。除了在家写的部分外,大多的都是晚上在图书馆写的。
夜深了,但是春天的夜没有冬天的夜来得及时,开着的窗户吹着的风带进来了一阵阵的带有花的余香的空气。本来,夜已经降临了,在夜里做文字,黑字的事,的确不是一份好的差事。我直到现在也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把这《农村的死法》放在夜晚来写。大概是我自己在世的多余了吧,现在的我仅以作如此分析而已。
在旧书摊,我发现了《中国文字学故事大辞典》,本打算买,但苦于太贵,需16元,而我身上仅五元大钞,不敢奢望。找人去借,却不敢开口,因为我生怕又遭了上辈子的罪,人家逼紧了,还得使用“隔山打牛法”,又去借钱,把钱还掉。
在成语词典上查来一个成语,是“梦笔生花”,上面是如是说的:
梦笔生花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梦笔头生花》:李太白少时,梦所用之笔头上生花,后天才赡逸,名闻天下。后来就用“梦笔生花”比喻人的才思大有长进。
原来如此,6日下午我所作的《由“夜窗同梦笔生花”和“梦笔生花”所想到的》居然受了媒体的玩弄,差点搞错了。不过也好,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过来,“梦笔生花”的确是与“夜窗同梦笔生花”无关的,即使它本就或者可能与李太白无关,也根本不会与“一唱一和”有关。
我的笔头是不可能生花的,即使生了花,这花也会很快雕谢,而且即使昙花一现也不好看,更说别说什么梦笔生花而比喻才思广进了。
我在这之后所写的三部分,大概比前面的九部分都还见无味。因为即为死人的死法写合传,那么短短的近两万字便会使许多的无辜的人受害。
笔,我不希望它能生出花来。毕竟现在很不提倡“雅”的笔法。再好看的花也不过是“隐君子”所能够享受的风花雪月,我想。
我可能会在这之后的三部分使许多的“阿Q”无声无息地再现,但这样的再现却使我害怕。因为现实的农村还会有再现的“阿Q”。
有人说,最好不要在晚上看历史之类的书,我想也是的,历史毕竟是死人的历史,有多少活着的人能成为活着的历史呢?好像惟有死去的人才会有活着的历史——我以为。
所以,进一步说,眼前的幽灵,他们来自另一世界,便在眼前多了起来。尽管我一而再,再而三地使自己的阳气重起来也无济于事。白天是阳,晚上是阴,男人是阳,女人是阴。在晚上,由于阴与阳的互渗,大概这便是我自己的阳气无济于事的原由,我想。
然而,我又想,因为没有了退路,所以只得继续下去,让眼前的幽灵活跃于笔头而生字。只不过这字只能够在白纸上才能够满足“花”的需要。
以上,大约是这之后的三部分的预言了。然而预言也与预言家有着同样的命运,最终预言都会因为预言家的死去而未被证实而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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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的“D校”学习讨论课,我去了,听一大一的同学说,她说了这样的一句话来,其为:
人活着必须吃饭,但是人活着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吃饭。
这句话的确很有理,我怎么找理由也无法将其驳倒。同样还是今天,只不过是今天下午罢了,我在去校外旧书摊的路上见一则广告来。其为:
一个小男人,
在一个小山上开了小酒馆,
既煮咔啡又卖酒,
这滋味——咖啡日记,
工商银行右边,
楼梯的尽头。
这广告无非是为了招惹学生们去喝咔啡喝小酒。然而说到底还是希望学生们去,以便促进消费,促其热闹而又赚大把的钞票。
在农村,人们还是为了生存而不停地干活吃饭的。即使前面的那同学所讲的那句话十分有理,但是在物质条件相对贫乏的农村,生活是为了吃饭却是十分普遍的。不去做,不到地里干活,哪来吃的呢。
农村人的闲情雅趣没有城里人的高,也更没有大学校园里的大学生高。“这滋味——”,农村的人,大约是一点也无法品尝得到的。
因为吃饭去的人在农村占有多大的比例我不清楚,或者也不多,15%——20%便足以证明了因为吃饭而死去的人在农村的死人中也是占有一定地位的。
吃饭死去不是因为吃不起饭,而是在吃饭的时候死去,或者是在饭后不久便死去。
农村的人大概也还相信活着就是为了吃饭的。别的不说,活着的人也很了解因为吃饭而死去的人。他们说,总算没有做一个饿死鬼,死了也值得。
我们村上,在我的记忆中,十四五年的日子里,因为吃饭而死去的大约是有六七例的,但是不是只有六七例。而这比例,远不止15%——20%,大概是村里的人真的不希望饿死的缘故吧,不是么?
我在这儿不便将每一个因吃饭而死去的人详细列出,也更不便将他们分出详略来写。我仅作一简要的叙述。
1990年,12社,中午,姓代,刚吃一口饭,还没有吞下去,含在口里,双眼一转,翻白了。年不到六十。男。
1992年,2社,晚上,姓兰,刚吃完晚饭洗了脚,准备睡觉才躺下,一命呜呼,没气了。年七十有余。女。
1993年,15社,早上,吃完饭,准备出去干活,才拿上锄头,跌倒了,重病不起,两天后,再吃一顿饱饭,撑死了。
1995年,10社,夏天,中午,电扇正紧转着,有了一些凉意,吃着蒸好的包子,咽不下去了。年近六十,男。
1998年,岁冬,不太寒冷,吃着面条,烤着火,才吃了一半,碗掉了,事隔一天,埋了,年近七十,女。
2001年,不详,但死之人为村上的红白喜事都要请的厨师,年近六十,男。
以上六例,除最后一例因我很少听他人说起外,其余几例是我当时清楚明白的。
或者仅仅以上的简单叙述我们便可以发觉那样的死法的确爽快。能够那样的死去也正是村上许多的快死的人的追求。
死了都不能做饿死的鬼。
死人又何曾做过饿死鬼。
因为活人会在死去的人嘴里喂一口饭,但是那饭——死人是吞不下去的。而这,活人的好意便叫做“含饭”。
然而活人的恩赐也不比自己吃的好,能够在死前饱餐一顿也不枉自己辛苦一辈子。
前不久,大约就在前天,听室友从报上得来的消息说,广东那边死了人都还可以“包二奶”,问他是什么原因呢?原来与农村的习俗差不多,只不过农村给没死人“包二奶”的习惯。买一张纸,做一些纸人,化成灰,寄与死人,如此便曰:死人也可以包二奶了。
然而,
然而写不下去了。
3
现代的城里的某些人很希望平平安安地死去,所以买大量的安眠药来,一起吞下,睡在床上,等死了。或者还有更为高明的办法,打开煤气,躺在床上,双眼一闭,也就见马克思或者如来佛主去了。
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如来赐福,往生极乐。
某些人的希望和手段真的够高明么?未必——安眠药吃多了,没有起到安眠的作用,心里难受,结果还得花一大笔钱,住进医院。煤气已经够浓了,可人还没有睡着,还有意识,还有活动能力,结果忍不住,还是活着的。
农村的死,我所知道的,在这儿便是一睡不起了的实例了。
1990年,4社,也既我家所在的那个院子,我二妈,晚上躺下,第二天便起不来了,也不知道是怎么死的,什么时候死的,年且六十有二。
1993年,7社,姓李,晚上睡下,半夜还起床小解过,再一躺下,从此就起不来了。年且六十有余。
1993年,9社,姓赵,与上一位死的时间仅隔了十余天,早晨起床吃饭,穿好衣服便把头垂了下去,死了。
1997年,5社,姓彭,忙了整天的农活,吃了晚饭便休息了,哪知第二天便做不成活儿了。又一天,埋了。年且五十有几。
1998年,11社,六七月的天气够滋味,午饭后还到外面转了转,回到家,午休了,结果性命也休息了。年四十有几。
2004年13社,死之前可能都还在做梦,因为面带微笑。此,听见过的人说说而已。年五十有六。
2004年,3社,在序言中我已经中我已提到过,半夜病发,一不来气,死了,年四十不到五十。
以上七例,诚如文字的本身而言,他们的死是微不足道的,不可能有人给他们留下语言文字记载,在人类的历史上也大可忽略他们。
一部中国历史,说句实在话,大多是帝王将相的家谱。普通老百姓能够写进自己的家谱便算很不错了。不过到了现在,老百姓的日子好起来了,自己的身份地位也比旧时的高,宗族的观念也没有旧时的浓,所以又有什么继修家谱的必要呢?
死了就死了,也没有什么值得可悲或可歌可泣的地方,最多在某些理论下劳动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而结果,没有一个劳动的人民成为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查一查历史文献,又有几个有“劳动”的人民进驻了历史创造者的行列。村上的人很希望爽快地死去,既或是我,该死的时候也希望不要像某些妄想长命百岁的人苟延残喘。
“还是他谢老六有福气,没有活遭罪。”去年,13社的那人死了,村上的人便这样说。还挺向往的。
不那么死又怎么死呢?何况那样地死去的确展示了阎王的仁慈。
让作恶多端的人慢慢的死去。不过……
作恶多端的人的确很难死去。譬如杀猪的,他们就很难咽下最后一口气,为什么呢?怎么办呢?欠的命债多了,总要偿还。盛一盆清水,放在他们眼前,把杀猪刀放在盆里。好了,就如此简单,杀猪的便死了。我们那儿的说法便是这样。不信也是那么回事。然而真如那样的事?我至今也没有见过,听他们——长辈们说来,也还是真的。
“睡一夜瞌睡,便死了,多好的想都想不来的福气。”
能够把死当作睡觉,这不是谁的发明,谁也不能说是他的发明。因为他一旦死了,便没有了申请专利的资格,此——玩笑而已。
还是到此结束了为好,不是么?别睡得太沉了,免得醒不来。2005年,这又是一个……。
完了。
4
白天看了《史记》,现在从卷一百二十九的《货殖列传》中摘出一段文字来,其为:
故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礼生于有而废于无。故君子富,好行其德;小人富,以适其力。渊深而鱼生之,山深而兽往之,人富而仁义附焉。富者得势益彰,失势则客无所之,以而不乐。谚曰:“千金之子,不死于市。”此非空言也。故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
抄完上面的那一段文字,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两千多年来,重农抑商是中国的根深蒂固的观念,但是也还是两千多年来,中国的农业文明所创造的文明却一步一步地使中国在走向高度繁荣时又走向衰落。
现在中国仍有几亿农民,他们的生活境况难道我们不该关心吗?“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
生活在农村,习惯了农村的山山水水,也见惯了农民的早起晚归,整日操劳。我近时正在查阅与《史记》有关的文献资料,是为将来计,也是为以后离开这个学校计。图书馆的关于《史记》一书的资料很有限,翻来翻去,也终于找到了二十几本与《史记》略有关系及与《史记》有关的书。
农村的农民是小人,农民的称呼在历朝历代便不太高,周时曰“黎民”,秦时始皇下令,老百姓作了“黔首”,到了唐朝,为了避唐太宗李世民的忌讳,民风也变作了“人风”,有柳宗元的《捕蛇者说》为证,其在文中,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