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酒吧找了一圈才找到刚刚不知道跑到哪里去的沈东,看到我鼻青脸肿,手里还捏着一大叠钞票的样子,他不禁问道:“你抢劫去了?”
“卖脸去了!”我没好气的回答。不是么,卖脸换的钱……
“那你的脸真值钱,值一万三呢!”沈东数了数我手里的钞票。
我苦笑了一声,问道:“有烟吗?”
沈东一愣,随即递了一支烟,这种烟叫做红河,大概五块钱一包吧,现在基本都要买不到了,天晓得他那里弄来的。我看了看接过笨拙的抽了起来。
“我记得你不是说过不抽烟的么?”沈东自己也点燃了一根,幽幽的吐着烟圈说道。
“现在想学学不行么,呵呵……”我大口吸着,事实上这烟并不好抽,一股呛人而且辛辣的味道。
“东子,走吧。”我狠狠踩灭了脚下的烟头。
“你看你这伤……不准备报仇?”沈东又悠闲的点燃了一根红河。
“不了,呵呵……没必要。”
说完这句话,我便消失在了无尽的夜色中。报复他们?如果说是报复,我想我有更大的目标,钱进来。我不止要他身败名裂,我还要他一无所有。事实上我本该报复的应该是雪儿,如果她能抵挡的住金钱的诱惑那事情根本不会变成现在这样,但是我下不了手……我唯一想的,就是让她知道今天她的行为是多么愚蠢,我要让她后悔。相对于我要对钱进来做的事,我觉得这不算报复。
那笔肮脏的分手费我将三千元的零头给了沈东,沈东平日里帮了我不少,我什么也帮不上他只好给钱了。
我想我来公司上班的时候所有人都盯着我的满脸淤青看,本来沈东也劝我请个假吧等淤青退下来了再来,但我执意不肯,她不是喜欢钱吗,我不会放过每一个赚钱机会的。自己开一个公司注册资金最少最低需要十万元,以我的存款远远不够,况且这方面需要打点的地方太多了,我根本不懂这些只好作罢。
这件事之后我工作格外努力和专心,不笑不说话,中午也不出去吃饭,葛叔跟张瑶几次三番询问我无果,也就只能约好轮流给我带饭了,而这样的日子已经持续了一个多星期。
就在我专心致志对着电脑工作的时候,一个声音传来:“你就准备一直这么下去?”
我一愣,抬头一看,是丽姐。
“为什么是你?葛叔呢?”我问。
“张瑶有事请了半天假,葛叔去吃饭了,在饭店遇上我正要回来,就托我把这个带回来了。”说着,丽姐晃了晃手中的饭盒递给我,我接过打开一看是牛肉炒饭。
“不准备回答我的问题么……你就准备一直这样下去?”丽姐微笑着看着我狼吞虎咽。
“我要努力工作!我要多赚钱!”我恶狠狠的嚼着牛肉说道。
面对我的反应,丽姐毫不惊讶,反而笑道:“呵……作为上司,我很喜欢你现在这样拼命工作的状态,但是作为朋友,我却不愿意看见你现在这样的除了工作还是工作的癫狂状态。”不顾我愕然的目光,丽姐继续对我说道:“你还是不够成熟……难道你现在的目的就只仅仅是赚钱然后报复的话那你就太目光短浅了。”
“老实告诉你吧……那天我也在酒吧……”丽姐的声音不高,但是每一个字都重重的砸在了我的心上。看着丽姐如秋水般明镜的眼睛,我突然觉得有一种被人家窥视内心的感觉,要知道这样的感觉并不好。
“你都知道了……”我低声说道。
“差不多吧……”丽姐笑笑说道,“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
“我是不是很没用?”我苦笑着问。确实如此,作为一个男人,当时我应该狠揍钱进来一顿,但是我没有。他给我的那笔钱,我应该狠砸在钱进来的脸上,但是我也没有,相反的,我还收下了那笔钱,我还用那笔钱来还兄弟的人情。呵呵……我自己都看不起我自己……
“不……很理智的做法,蚯蚓虽然很弱小,但他能屈能伸,在这残酷的现实社会里它也能存活下去不是么。”丽姐顿了顿,又继续说道:“想要赚到更多的钱,光光只是工作是远远不够的,每个月就那么两三千块钱的工资连套房子都买不起。你应该努力往上爬才对……”
丽姐的话让我沉默了,她说得很有道理。许久之后,我才缓缓的开口问道:“我该怎么做?”
“呵呵……振作起来了就好。接下来怎么做是你的事,跟我没关系。如果凡是都要问我你不会觉得你自己很没主见么?”丽姐似乎变了脸,语气不带着一丝感情说道,爸爸说的真对,女人是世界上最难懂的动物。
“我知道了,那个……谢谢你的饭,这个是饭钱……”我掏出十块钱给丽姐,但是她没有接。
“就当谢谢你的火腿肠跟鸡蛋了。”丽姐笑笑便转身离开,留下我一个人在那里不知所措的跟个木头人似得站着。
丽姐今天跟我的一席话无疑是雪中送炭,我也很明白此时我的处境是非常非常的糟糕。事实上这个星期我一份设计稿都没有被选用,每天的工作只是画画灯箱结构图什么的。毫无异议,这是钱进来做的好事,他怕我报复他,我没有被辞退已经是莫大的幸运了。现在的我就在他那所谓的怜悯之心下每月拿着拿点薄薄的工资过过日子而已。
难道我就是该被人怜悯的命?我不想这样。
丽姐说得对,只要有钱进来压着我这辈子恐怕都翻不了身了,只有将钱进来这只挡路虎拉下来,我才有可能往上爬,赚到更多的钱,过我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我知道这很难,我现在只是一个小小创作部的二线设计师,主管都见得不多何况是钱进来这个经理呢?在公司里除了李总就数他最大了,只要一句话他就能让我立马丢了饭碗卷铺盖走人,简单到甚至连李总都不用过问,人家有钱有势,我又什么资本跟他斗?
既然事实是这样,那明的不行只能来暗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