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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孤沉散人 当前章节:15349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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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清雯,一场梦》

作者:孤沉散人

【内容简介】

他们都是热血少年。

大四一年的生活里,他们不再那么单纯简单,也不再像以前一样考虑问题,更多的是谈论未来和以后。

这个短暂而又特殊的时期里,他们拥有着不一样的生活。

一年后,卓清一是带着所有毕业的,包括自己的梦想和爱情。

而李明飞则是带着一身的身价走上了社会。

赵文生和曹小池则是试探性的进入社会的。

我特别喜欢朱阳,但是,我没办法让她得到她想要的幸福。

肖雯本来有拥有一切,她的幸福是谁也夺不走的。

刘娜追求过、等待过,但是最终还是失去了。

祝孟从一开始就拥有一切,可是他的一切背后显示着并非别人看到的那么完美。

谎言

谎言

好像从来没有什么具体的方法或者步骤,一个人去教你和训练你。但是,在某种状态下或者某种状况下,它却具有超乎你想象的魅力以及影响力、感染力。这也正是为什么许多时候,我们不得不相信别人的谎言,甚至知己主动说谎的原因。然而,谎言也会被许多人分成许多种,至于到底是什么标准,谁也没有一个公平公正的衡量标准。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谎言是可以分为好多种的。

还记得我最初开始说谎的时候大概是在小学二年级吧。

有一次放学回家,父亲问我今天学了些什么,我便开始自信满满的向他报告着一天之中的所学,还学了一首从一到十的古代诗歌。父亲便要求我默写下来,可是我却怎么也拿不出所要默写的工具——铅笔,对于那个时候的我自己而言,一根铅笔已经是在上学期间最大的奢侈了,并且还是带橡皮头的。

“铅笔呢?”父亲问道。

我当时脑子里并不敢做太多思考,直接就撒谎了,“丢了”。

“这只新的,你拿好。不能在那样粗心大意了。知道了吗?”父亲好像很语重心长的样子。我没敢抬头看他的眼睛,顺手接过他递过来的新铅笔开始默写那首诗。

其实,我是将自己的铅笔借给了我们班的一位女生,说好每个人用一个下午,明天我就会拿到。看着手中的信铅笔,我心里还想着:现在铅笔就真正是丢了。不过,也好,免得以后她老是来麻烦我。

从那以后,我便学会了在某些时候说出一些“谎话”,有善意的,也有恶意的,再也没有在说谎之前认真考虑是否会为自身带来某种难以言说的东西,因为,谎言本身的欺骗性已经在某种意义上便成了一种利益,不论是对自己而言还是对他人而言。

许多年后的今天,我总是怀疑现在的很多言不由衷是不是也根源于父亲的那次“宽容”?后来才知道,父亲其实早就知道了那件事情,甚至是在我借出铅笔的那一刻他就知道了。但是,他更加知道那位女孩的家庭环境是远远不如班里其他同学的,所以我的那个谎言在那个时间里发生在她的身上就变成了一种难得的善良。于是,父亲原谅并且选择包容我的善良。不过,很可惜,我并没有真正理解他后面所说话语的真正含义。

我并没有再丢铅笔,但是,我丢掉了比铅笔更加贵重的好多东西。

后来,似乎形成了一种自然而然的条件反射,每次拿起铅笔就会想到那件事情。即使在现在的绝大多数时间都不会用到铅笔,偶尔拿出画本想描摹一下现在正在发生的事情或者是眼前看到感动的画面,当我看到铅笔的时候,我都在想:自己是否会用这支笔再次虚构一个“故事”,为人么所熟悉,不为人知。

一段时间里,我突然间觉得自己的记忆力开始下降了,这倒不是我最害怕的,最让我担心的是我不想很多记忆像是一道被洪水冲刷过的河流,除了河卵石什么都没留下。每个人的生存状态中势必会存在一定的空白期,就像一张白纸一样,刚从袋子里拿出来,还能嗅到一些木屑和机器留下的淡淡味道,可是,时间久了,这些味道就会消失,纸张也会变得微黄,最后终究会像我们的生命一样消亡。

我不想就那样被人遗忘。尤其是被我自己遗忘。

第一次站在自己生活了好多年的城市的最高处眺望所能看到的一切的时候,呼吸着城市上空浑浊的空气,看着脚下正在匆匆忙忙奔波的人和车辆,我都在想:我们的生活状态是不是可以转换一种方式,重新为自己设定一个身份,然后开始一段新的生活。终有一天,所有的东西都会归于沉寂,化作尘埃,而一切烟尘在人间飘落,让我们无迹可寻时,我们会不会因为过去的种种而悔恨呢?

想着想着,我便陷入了严重的抑郁和沉重,仿佛再也逃脱不出来了,难以自拔。害怕会在什么时候自己的思想也会被这些伤感所代替。

在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人可以做到永远的快乐,就像以幸福为前提结合的恋人,结合的时候,各种誓言、各种蜜语,但是后来的结局就是——并不是所有的时光都那么幸福。

他想让自己做到一如既往。

但是,怎么也成就不了永恒。

他是一个曾经渴望不凡的平凡人,但是,因为一个谎言,他在一段时间里彻底沦落为一个“凡人”。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种经历,毕竟在每个人的一生之中不可能一句谎话都不说。当谎话变得格外有分量的时候,我们渐渐就会敢于也甘于承认:是一个真相!

可是,他们都在真实的生活中试着去追寻自己的价值,并且在一段时间里真正实现了自己的价值。就是在这样一个年代里,他们带着梦想出发了。

在呢

在呢?

嗯。

在干嘛?

没事。

很无聊哦?

是啊。

哦。

他想了无数种和她打招呼的方式和场景;在风清月高的夜晚,在一个环境和气氛都很浪漫的地方,他们在一次谁也没有预期的情况下相遇了。又或者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两个人都很惊讶的取下眼前的墨镜然后开心的问候。又或者……他在心底里嘲笑了一下自己:为什么首先想到的是在风清月高的夜晚,然后又是在陌生的地方还戴着墨镜?!

等了老半天也不见对方回复,所以只好关掉对话框,然后思绪一下子飞回到今天早上心理学老师所讲到的关于“梦”的一些论述。奇怪!为什么我总是会记住这些东西?并且还记得如此牢固呢?正想着,眼睛不禁转头看向了书桌前面摆放的专业书,很整齐的躺着和站着,这一点正说明自己从拿到书本的那一刻起就从来没有翻开过。

我下了,你忙吧。

哦。

他起身走出宿舍,楼道里空空的,似乎一眼望不到尽头。从西面尽头的窗户里照射进来的夕阳光亮正好打在自己的身上,在瞬间他变成了一个金光灿灿的人,就好像从电视剧里看到的许多仙人出世的场景一样。

假如我也能成为一个神仙,那该多好!

假如我能够在人世间作为一个不一样的凡人出现在这里那该是怎样一种场景呢?我会不会成为她所钟情的对象呢?

啊……

楼道里传来一声粗狂的嚎叫声。

原来是他们下课了。

这个时候,他才从刚才的幻想中慢慢走出来。然后低着头往厕所走去。这还是自己从起床到现在的第一次出宿舍门。

卓清一,你不会是才起来吧?

呵,呵呵,呵呵呵呵。

一看就是。你怎么了?一个暑假把你过成这样子了?个子是长了一点,可是这——可不是你呀?!

我早起来了,只是没有洗漱而已。

李明飞,你就别再听他忽悠你了,一看就是刚起来。睡眼惺忪的,眼睛里布满血丝。不是吗?

你还没看见他呢你怎么知道他什么样子?赵文生,你不会是长了透视眼吧?

那是必须的哦!

赵文生有左手的两根手指指了指自己的双眼,然后又指了指李明飞的双眼,迅速从两人的身边走开了。

卓清一眼看着赵文生那微微发胖的身体走进自己刚才走出来的那道光亮中,心中的一股莫名的冲动产生了。好像是一种力量,又好像是一种隐约出现的情愫,又好像什么都不是。

是啊,大学上了三年了,自己以前都不这个样子的呀!为什么暑假之后的自己竟然成了这个样子呢?

在不断的追问自己和反省之后,他总会找到一个对于自己而言合适并且合理的理由的。

人为什么会改变呢?人为什么又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改变呢?可是,我们为什么会说他改变了呢?他以前是什么样子,现在又是什么样子呢?

我们会追问原因。

我们会通过很多方式和途径找到答案。

当然,我们也会保持沉默。

他其实已经来学校好久了,可是别人问他的时候,他总是会说——在路上。

谁都知道那是一本书,至于他到底看了没看或者看了几遍,谁都不知道。但是,他绝对是看过的,至于看了几遍,也许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肖雯看了看刚才和他简短的几句短讯,也下线了。

她心想:这个人好奇怪的,为什么现在才和我说话?而且把我吓得,我也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在一个班上都三年了,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今天还主动跟我在网上聊天,尽管那么简短,可是也够我激动很久的。毕竟,在我们班上,他是出了名的品学兼优,并且形象气质佳,几乎堪称完美的人。

……

她走出宿舍楼,一股热浪迎面扑来,将自己的思绪打的魂飞魄散。

你在宿舍干嘛?

一个穿着蝙蝠衫的女孩迎面走来。

没干嘛呀!玩呗。

玩什么?

也没玩什么呀!对了,乔萌,卓清一刚才主动跟我打招呼了耶!把我吓得,你知道吗?现在我的心还砰砰直跳呢!

不是吧?!他在哪里?嗯?我看看……

傻啊你,他在网上。

嘿嘿嘿,我就知道你骗我。

没有,真的是他主动跟我打的招呼!

不是发错了?

你……

嘿嘿,好吧,相信你。那你们有没有聊呢?

聊了啊!

聊什么?

他总共说了……一二三四……十六个字。

哈哈哈哈

真的,加标点二十个。

那你呢?你说了些什么?

我总共说了十个字,加了标点之后的。

哈哈哈哈,好吧。你赢了。

怎么办?他会不会不理我了呢以后再?

应该不会吧!

不是,我的意思是:应该不会不理你的。

好吧。

走了,吃饭去。这学期开学一个星期了我都还没见过他呢!是不是没有来?

他说他在宿舍玩呢!

好吧,你们可真是可以在一起——都是宅!宅!宅!

过去

大概是一个月以前吧。

当卓清一还在一个乡村里做着暑期实习的工作的时候,他还不敢用自己从未表达但是在心目中早已经存在过的想法去匡扶任何一个人,包括他自己。当他还是一个懵懂少年的时候,他就听某位老师或者早已经记不起来的长者说过:人的顿悟是需要一次偶然的机会的。真的不知道自己的这次顿悟算不算是遇到了偶然的机会。甚至,自己的这种状态到底算不算是顿悟。

他不得而知。

放假前,他在学校申请了暑期实践活动。因为卓清一在学校里的表现一直很优秀,所以老师们并没有考虑太久,就直接将他推荐到了本省南方的一个乡镇里当暑期兼职教师。主要的工作就是为刚刚升入初中三年级的学生做暑期课程教学工作,听上去确实是一份特别艰巨的工作,但是当他到达那里的时候,他才觉得并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复杂。总共二十多个学生,加上自己就有六个老师代课,他教授语文,时间为二十天。最开始的时候,卓清一还很紧张,站在讲台上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将自己在下面备好的课件按照顺序规规矩矩的讲解,几乎做到了一字不差。曾经自己多么讨厌的这个职业,自己多么憎恨站在这三尺讲台上的那些面目狰狞的老师……可是,现在的自己却正站在这里为二十多个人讲述着所谓的自己的知识!他不敢留下多余的任何时间,生怕有同学站起来向自己提问。如果很不幸,在最后的几分钟内有同学提问,他就假装去卫生间洗手上的粉笔灰,当他再次回到教室的时候刚好下课。问题便留到了下节课。他会在一张纸上写好答案,在下一节课上课之前没等到那位同学开口,就已经拿到了他的答案。没想到的是,一个星期之后,很多同学上课都是安安静静的,从来不提问,在下课五分钟之前都会将所有自己的问题写在笔记本上,然后交给卓清一。他们心想:等到下一节课,自己就会拿到别人写好的笔记,自己只要背背就行了。

哼,你们想得美。

卓清一心里暗自高兴。但是,表面上还是将同学们交上来的笔记本整齐地放好,然后笑眯眯的那会办公室自己整理。到了第二天,所有的同学都期待着他会给自己发放已经写好答案的笔记本,可是——当学习委员发下笔记本的时候,仍然是一片空白。

他转身在黑板上写下了两个字。

答疑。

然后,拉出讲台下面的凳子吹了吹上面的粉笔灰,大大咧咧的坐下。

既然你们有那么多问题,那么,今天这节课呢,我们就来答疑,专门解决你们的问题,你们看好不好?

下面的同学们个个都目瞪口呆。这可不是卓老师的作风啊!怎么……

好,既然你们没有什么异议,那下面我们就开始了。以下几位同学呢,在你们昨天的笔记本能上我都看到了,你们存在的问题是……那么,下面我们就具体说一下问题的解决方法以及答案。

一节课,仍然紧张但是很有秩序的上完了。依旧是在课下准备的课件,依旧是照本宣科的方法,只不过是顺应了同学们的要求——解决问题。不过,最重要的还是这一特殊的做法让每个同学都心服口服。从那一天之后,再也没有哪位同学想在卓清一那里捞到一丁点学习笔记上的“便宜”。

时间再怎么快,也敌不过一个人在无聊寂寞的时候那种心灵深处的冷清。就好像是一条干涸的河流,在烈日炎炎之下被太阳照射得炽热难耐;然后所有的河卵石都散发出一阵阵热腾腾的气浪,直到将一天之中的气温推向至最高刻度。

还有最后一天就要结束了。

他坐车来的时候就知道了这个镇上有一个最有名的村子,叫做庆余村。据说是在很久以前那里发生过洪涝灾害,村上所有的房屋都被冲毁了,但是村民却奇迹般地在村子里最高的一座山峰上存活了下来。从此,那里便改名叫做庆余村,至于以前叫什么,没有人知道了。许多年过去了,那里的自然面貌也发生了变化。那里四面环山,中间是一个小型盆地,在最北边的山峰后面便是那个曾经拯救了全村百姓的山峰。因为被山体抬得太高,如今那里已经是常年隐没在云雾之中,只有在春秋的某些时候才能够看见山顶。

卓清一踏上了去庆余村的汽车,一个多小时之后便达到村中。

自然天成,鬼斧神工。

他在村子里整整呆了一天,看完了所有的地田和山林,又走完了所有的乡间小路,最后看着那座登不上去的山峰暗自神伤。然后,在夜幕即将降临的时候坐着别人的顺风车离开了。

如果,我也在这样一个乡村里长大,土生土长的农民,我现在会是什么样子呢?如果,若干年后的自己也会成为一个农民,我又会在那个乡村安于天命呢?我的生活状况会是什么样子呢?我又会以什么为自己的生活资本呢?

二十岁的生命突然间问自己这样的问题,让卓清一都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怎么了。岁月在自己身上原来什么都没留下。

谈何容易。

生。

活。

在某一瞬间,卓清一似乎觉得的在自己生命里的绝大多数时间都是被自己浪费掉的,以至于在别人看来的那些大好年华都是在无情挥霍之中渐渐消亡的。也许有一天自己的生命会悄无声息的走向终点,在毫无防备之下就如一堵古墙崩塌了,然后发出一声巨大的轰响。可是,现在,就在此刻,这一切又都距离我们那么遥远。

阴影。

过去某段时间里的无所事事让他心里觉得这已经成为了心灵深处的一个阴影,一直纠缠着自己,怎么也挥之不去。

谈资

我去。

李明飞将嘴里的冰激凌一下子拿了出来,就好像看着一只狗獾子从土洞里被浓烟熏的忍受不了之后瞬间钻出洞口时候的场景一模一样。

大家顺着他的眼神方向看了过去。

那姑娘怎么那么矮!那男的起码有一米八的海拔吧。

赵文生吞下一口口水。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

人家那叫“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爱?你到知道什么是爱?没有经历过,一切语言性的东西都是空谈、遐想、不着边际……

我是没有谈过恋爱,但是,我们这叫“宁缺毋滥”。

还“宁缺毋滥”呢,你就是缺少走出那一步的勇气和自信。别在我们面前装着自己很忧伤的样子,不要以为自己穿了件西服就是正人君子;也不要以为假装自己“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就可以独善其身。

我怎么……怎么到你嘴里就一文不值了呢?卓清一,你给评评理,这是什么逻辑吗?这人——你就是不可理喻。

卓清一微笑着看着坐在面前的两个人背对着,然后各自留下一个具有深刻印象的表情。

沉默。

这便是在很多时候,他们坐在校园里的某一个角落里的谈资。

三年前,有一位很火的歌手正在唱着体现他们心情的歌。

一位长发翩翩的女孩从对面走了过来。

李明飞,我们先走了。

卓清一示意赵文生离开。迎面走来的姑娘正是李明飞的女朋友——刘娜。

你们什么意思?我们现在没什么了,早分开了。要走一起走。

这就不对了,人家看样子很着急的样子,你这人怎么这样子呢?非得人家叫你名字才可以……

李明飞。

哦——

我有那么可怕吗?为什么最近你见到我你就躲?我是不是什么地方做错了?你告诉我,我可以改啊!你不告诉我真相,我又怎么给你解释呢?

没什么。

这小子,还说早就分开了,人家姑娘对他一片赤子之心,他却这样浪费人家的大好青春。这个世道,真是逆了天了。

胖子,不能那么说,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处事原则。就拿谈恋爱来说吧。男孩喜欢女孩,女孩喜欢男孩,都是他们在某个阶段必须要经历的,当然,也有不谈恋爱直接进ru婚姻阶段的,但是这毕竟是少数。而在这个过程中呢,总会有那么一方会对另一方作出相应的付出,我们暂且叫一方的付出多于另一方的付出为牺牲吧。但是,仔细想来也不为过啊,既然喜欢,既然爱,不就应该多付出、好好付出吗?

是那么个道理。

总之,前人已经总结了:感情嘛,直接点说,爱情嘛,谁说的清楚呢!

哈哈哈哈,精辟。

扯淡!这就叫,还精辟呢。

哎,话不能那样说嘛。我们总该要为谁好好付出的嘛。你的那一位——不就是——?嘿嘿。

你小子。我和她可是正宗的男女关系,没有什么的哦。

装,接着装。

我装什么了?本来就是,不信你改天问问她,看是不是?

我可不敢问,那可是我们班的一朵花,更是我们院的一朵奇葩花,在所有院里面的同学眼里,那可是女神级别的人物,像我这种渣渣就算了。

不要这样说自己。有一部电影的台词说得好——“每一个人的存在都是有一定原因的,不管因为什么而存在,都要体现出自己的价值和意义”。我一直是这么想的。

好吧。就算我这么想了,以后我也一直这么想。我也改变不了我这就i型那个怀孕了的大肚子以及我这一米七零的个子呀!

好吧。你就不开窍。

哈哈哈哈。开玩笑的。你说的很有道理。人应该要积极上进一些,万事都要乐观一些对待。我知道,我都懂,我也在好好努力去尝试,行了吧?

什么叫“行了吧”?好像我是在逼迫你做什么你不愿意做的事情一样,你信不信我不管,你做不做我也不管,以后你坚持不坚持我也不管。作为兄弟,给你点建议和意见,容易吗我?

好,好,好,我错了,我错了。听你的,都听你的。

你——唉,朽木不可雕也!

文生我休也!

哈哈哈哈

人为什么需要感情作为某种生理需要的必须情愫呢?又或者说在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人为什么要以感情付出作为自己内心情感释放的最佳方式呢?

有些时候,我们在谈论别人感情问题的时候,同样也在反衬着自己的情感世界,或多或少的映射出自己在自己生活中的某个影子,只不过,那个影子是自己虚构甚至从来不会存在的。

当我们以爱的名义付出时,我们是否会坚定地认为这种爱就是自己将要终其一生所寻找和所坚守的呢?

不会。

尤其是爱情。

观念

说吧。

说什么?

你要给我的解释,或者我给你一个解释。

那先听听你的解释吧。

不行,你得先说你的。然后我看是否有解释的必要。

好吧。我的解释就是——没什么好解释的。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刘娜,我告诉你,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的,就像当初的卓清一和朱阳一样,我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这种差距现在变成了一种距离,我想让它变得越来越大,以至于你渐渐看不到我为止。

为什么?

你还不明白吗?我们的家庭背景,我们的身份地位,我们的一切都显示了我们不可能会长久的。所以,忘记吧。

……

对不起。

你,李明飞,你给我站住。我告诉你:我就是喜欢你,我就是爱你。从大一到现在我就喜欢你一个人,就你一个人。我爸有地位是他的,我妈有钱也是她的。我和你一样,也是什么都没有,但是,我们还年轻,不是吗?

对不起。

在哭泣中,他走出了她的视线,越来越远。

我一无所有。

而你,拥有一切。

我像是一个在街头浪荡的乞丐,而你,就是一个站在宫殿里的公主。

一滴眼泪轻轻滴落在李明飞的心里。

那是一块在我们任何人听起来都觉得无比陌生的田地,但是,一个将近五十岁的男人正在地里忙活着。他将玉米一颗颗摘下来,然后用背篓装在一起,斜肩跨过的布袋子正狠狠扣紧他的肩头。脖颈上黝黑的褶皱像是被镰刀划过。双眼露出一道道坚毅的目光。

男人。

农民。

李明飞的父亲。

收完玉米就该是收获黄豆的时间了。

几乎在西安所有的小巷子和村子都会见到销售很火热的毛豆,而这些豆子绝大多数都是从这些小山村出来的。

李明飞吃过家里自己煮的,也吃过在城市里买的。然而,味道总是千差万别。这或许也是人们生活在不同地方的一点区别吧。

口味。

其实,在我们的身边总是存在着许多让我们已经习惯了的东西,这些东西就像人的味觉一样在你的口腔里存在着,离不开,也不敢离开,不能离开。

三年前,他带着满心的期待与梦想来到这里,当他抬起头看见学校大门口的时候,内心的激动全部化作了一句经典的话语——“我李明飞来了”。后来便是每年的开学,他都会站在那个地方大声呼喊那句话,只不过多了一个字而已:“我李明飞又回来了”!可是,有些事情并不是你付出你就能够得到的。他每天做的事情连自己也说不清楚,但是书本总是不会离开他的手。读完古代的,读现代的;读完言情的,读历史的;读完玄幻的,读恐怖的……三年时间他读了将近六百本书,但是谁都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

回乡村吧。

别人问到,他就会这样回答。

因为当年我答应过一位长者,如今他已经过世多年了。我要走出来,但是,有一天我一定要回去。

赵文生开玩笑说道:带着所有的老婆和孩子一起回去。

那倒不是。不过可以带回去,最重要的是要带着荣誉和尊严回去。别人给的也罢,自己挣来的也罢,都要附着在我一个人身上,完完全全的带回去。

好想法。

李娜也已经习惯了自己喜欢李明飞。

问她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在我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吧。就在那次开学典礼上,他是学生代表,上讲台发言。很奇怪,我最初竟然是喜欢他的声音。也许,对他的感情就是从那一个近乎完美的声音开始的吧。

你为什么喜欢他?他又不喜欢你。

我不知道。就是喜欢,要说原因和具体喜欢他什么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但是,每次见到他我都会紧张,每次我都不敢和他说话。后来大家都知道我想喜欢他了,我倒觉得没什么好隐瞒的,和他说话、见面我都显得很自然。可是,我怎么也理解不了,倒是他——他显得很不自然,就像最开始的我一样。

爱,就是这么奇怪。

没有原因,没有理由。

就是很莫名其妙。

乡村

爷爷,你为什么会住在这里呢?而且还住了这么久?为什么不想着要去外面看看呢?外面的世界真的好大好大的。

你小子,这问题问得。我为什么会住在这里呢?我的爷爷从前就住在这里的,我的爷爷的爷爷也是住在这里的。我们共同的祖先就是住在这里的。外面的世界固然是好,但是,终究都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这个时代也已经成为你们年轻人的时代了。我们和这些老头子都已经退出了人们的视线。对,是从来没有进ru过你们的视线。

哪里?您可以只是我心目中的英雄哦。

英雄?什么才叫英雄你知道吗?

不知道。

英雄就是能够做出不平凡的事情的人,比如说历代的伟人,他们都是整个时代和人类历史的恩人,就是现在我们包括你们也都享受着他们的恩情。切不可忘记了自己的“根”啊!“饮水思源”,懂吗?

明白。

一个参加过抗日战争的老兵在退役之后就一直住在乡村,再也没有出去过,整个人与世隔绝了,又像是一个可怜的孩子,被父母抛弃,杯世界抛弃。可是,李明飞渐渐明白:不是世界抛弃爷爷,而是爷爷抛弃了整个世界。

在这里,爷爷可以安于天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最大的快乐莫过于每年秋天的时候,庄稼成熟,遍地金黄。还有就是在过年的时候,儿孙满堂,全家幸福。

一间古老的房子,二百平米左右,青砖黑瓦。

门前有一棵像爷爷年龄一样大的古树。春天开满了绿色的像是毛毛虫一样的花,夏末秋初,淡绿色外壳里面的核桃便会成熟。

房子后面是一座自留山,不是很大,但是林子长得很茂盛。山上所有的资源成为了他的全部财产,无价。

在李明飞的心中,自己从小生活的地方应该会有一条小河或者小小溪流的,但是,当他开始记得事情的那一天起,他就已经放弃了自己的这个念头。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在山里长大不见得就非得像山里的动物,他完全可以做到像水边长大的孩子一样。因此,李明飞小学毕业之后考到镇上的一所中学,学校门前就有一条很宽的河流。他不顾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在周末的时间偷偷跑到河里学会了游泳,三年的时间,这种技艺在他的身上已经转化为真正的本领。令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在上高中的时候和上大学的时候,他都代表学校参加游泳比赛,并且获得优秀的成绩。谁也不知道这样一个皮肤不是很黑的少年竟然来自一个有山没水的乡村。

你家哪里的?

还记得上大学第一次在宿舍座谈会的时候就有人问他这样的问题。

湖北。

他没有考虑就直接微笑着说出来了。当这两个字从自己嘴里说出来的时候,他的内心没有一点着急和慌乱,就好像在诉说一个事实——我家本来就住在湖北。可能是想让自己变成南方人,而不想在今后的某次交流上让别人以为自己是一个北方的“大汉”。

确实如此。

在李明飞的家乡,那个奇怪的乡村,地处陕西和湖北的交界处。更加让人不可思议的竟然是信号问题:在家里接受到的是陕西的信号,而刚出家门口就是湖北的信号。

矮小的个子在半年之内竟然真正长成了一个一米八的“大汉”。在学校体能测验中身高测量完了之后,他再也没有说过自己是湖北人了。

我们家就在陕西和湖北的交界处,但是我还是隶属于陕西管辖的,所以——我是正宗的陕西人。

朱阳是湖北武汉的。

这是在一个专业五十多个人当中唯一一个让李明飞觉得可能和自己距离最近的一位女生。她也是李明飞在这个学校里认识的第一个女孩。同样和自己一样,她也是来自一个有山没水的乡村的。

皮肤微黄,下嘴唇上长了一颗小小的黑痣。

脸蛋圆圆的,身材显得有点发胖。

但是一米六的她显得很高大。

乐观开朗的性格遮盖住了不是很漂亮的外表,从而使她成为一个倍受欢迎和大多数同学都喜爱的对象。可是,她偏偏看上了卓清一。

是在乡村长大的吗?

是的。

那么,应该具有乡村人们本来就该有的那种性格和品质啊。

为什么呢?

这——

是谁这么规定的?谁又有这样的权利和资格呢?是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人如果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和喜欢的方式去生活,那他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农村的人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性格和品质?又是谁这么规定的:农村人必须要有和农村相匹配的性格和品质?按这样的说法,每个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就都应该去学习农民本分里的事情,那么还来这里学习干嘛?还到大城市上大学干嘛?

这不是逻辑问题。

那是什么问题?难道说我们生活在农村,生长在农村有错吗?

不是,你咋这么执拗呢?问题不是你所想的那样,你的推理也不对。

那你说说,你刚才那句话的意思。到底什么叫做……

好了,我不说了。刚才那句话就当我没说过,我从来没说过,好吧?

你不是说……

行了,打住。打住!当我没说,你曲解了我的意思,所以我也没办法跟你解释,我现在也解释不清楚了。

那就那话说完嘛!

我说完了。嗯,说完了——我不想说了。谈话到此结束。如果你还想交流,那么下一个话题,如果不想,我们都保持沉默。OK?

OK!

身份

是老地方吗?

是的。

那就老地方见。

好的。

一家简单的餐馆,大厅里摆放着七八张可供四个人一起坐的桌子,二楼上全部都是包间,最多可以容纳十五个人。老板娘是一位四岁孩子的母亲,人长得漂亮而且能干。这一点可能也是他们经常来这里吃饭聚会的原因之一吧。

服务员!来点菜!

黄瓜、花生、蘑菇、鱼、金针菇、大肉。六个菜,六瓶啤酒。

这……

上来的服务员一脸的茫然,赵文生看着她也是一样的表情。

哦。你是新来的吗?没事的,你把菜单拿去,老板娘都知道,老熟人了,方便省事还给你们节省了不少资源。你们说是不是?

是!是——是。是啊。

那是当然!

如果是以前,最短的时间是在两年前,每次来吃饭他们都你推我我推你,最后不知道到底该谁做主。最初的时间大家都看向卓清一,但是他很知道在座的人有比自己还精通酒桌上的那点事。最后果然应了某位教授的一句话:“怀才就像怀孕,时间久了总会被人看见”。赵文生就是这样被人看见的。但他那挺起来的肚子并不是怀孕了,也不是怀的才,而是从大一到现在啤酒喝的。

烟。

酒。

现在餐桌上除了吃食就最流行了,日益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东西。但是,具体该怎么抽,该怎么喝,那里面的学问可多着呢。每次都是在赵文生喝到一定程度之后,大家才有机会听到那么三言两语真言,不过就是这三言两语积累过来,这三年所攒的也够以后用的了,受益终身在其他人身上真是可以体现。

我大概是从小学毕业的时候开始喝酒的。现在我都记得:那是一个没有太阳的下午。我们毕业了,然后到学校领取通知书。当我们都到教室的时候,被眼前所看到的景象彻底震撼了。满桌子的好吃好喝!因为那年刚好赶上全县里统一考试,而我们又得了第一名的优秀成绩,所以老师决定好好犒赏我们。本来要请我们吃两顿的,可是他们太会算账了;将毕业晚会和庆功晚会合并在一起了。不过,那个时候谁知道啊,也不管了,全班人坐在一起,只顾着开心了,谁也不知道这背后的文章。到现在那件事情还是我们小学同学见面的谈资呢。

老师真够抠门的。

那天我们喝了好多东西。可乐、雪碧、果啤、啤酒,最后竟然把白酒也当做水喝了,下了喉咙才知道自己喝的不是水,也不是饮料……

是寂寞吧!

是岁月啊!这一喝,就一直喝到现在,从来没有间断过。

我们能说你是元老吗?因为我们都是从初中毕业才学会喝酒的。哦,对了,你初中还休学过一年呢。

我能说我老了吗?起码在你们面前我是最大的。

可以啊。

老大好!

大哥!

别,别,别,让人家听到还以为我们在这里秘密聚会呢。

应该的呀!不要谦虚,在年龄上我们都应该向长者学习,不是吗?这就像打篮球一样,技术和动作以及体能都是可以训练的,但是唯有一点不行——身高是硬伤啊!

反正我又不打篮球!

在某些场合下,年龄也会成为硬伤的。

突然间好怀念大一刚刚进校的时候。哎,你们还记得当初你们是怎么走进学校的吗?

当然使用双腿走进来的。

我知道你使用双腿走进来的,难不成你还是倒过来用双手走进来的?

我是报名第二天才来学校的,我爸妈都来了,进了学校门我满心的激动和欢喜,可是到了第二天这种心情就没了。好像在一夜之间我就变成了学校的高年级学生,对一切都是去兴趣了。

包括美女?

那倒没有。

我是一个人来的,就在报名第一天来的。现在了我还清晰的记得那天的场景:黄昏时分,夕阳西下,我拖着烂箱子背着烂书包,缓缓走进校园。放眼望去,没有看到尽头。最后才知道,我们学校原来是没有院墙的。

不对啊,我也是第一天来的。可是我记得那天是阴天啊,下午哪来的太阳。

不是吧?!难道你和我走进的不是同一所校园?

是同一所啊!

难道你和我所在的不是同一片天空?

是同一片天空啊。

好吧,那就是我们头顶上的天气不一样。

哈哈哈哈

一个是阳光灿烂,一个是雾霭沉沉。

背影

真的有背影杀手存在啊!

什么意思?

我今天见了一个,我的个天天呀,那叫做一个难以形容。我从我的脑细胞里使劲搜索,使劲搜索,怎么也找不到一个可以修饰我内心感觉的那个词。

我还以为你要修饰你见到的那个杀手呢。

背后看震惊千军万马,转过身来,一看正脸,立马就会吓死百万雄师。

哈哈,这句话说的。你还想不想让人活了。哪有那么恐怖,果真存在这样的女子?

真的有呢!而且就在我们身边。

没关系,就算是你所说的那样,她也值了,最起码对得起你的那几个词。

卓清一和李明飞一起在图书馆二楼的自习室里安静的坐着。正面对着的是一片开阔的视野,刚好可以看向外面。下课之后的时间点,同学们都行色匆匆的赶回宿舍或者食堂,也有的正往教室和图书馆走来。

表情各异。

不尽相同。

人们都说喜欢藏在角落里的人永远都是最神秘的,在他们身上一定具有很多秘密,不为人知,不可告人。

卓清一抬头在图书馆里四处寻找,试着找到一个静静躲在角落里的人。果然存在!因为太阳已经过去了,阳光留下的痕迹只有午后祥和的光线,在图书馆里,这个时间几乎是整所学校里唯一一个可以避暑的圣地。就在靠近窗户的位置坐着一位同学,女同学。

乌黑的秀发简单的扎在脑后,可以看见两只小巧白净的耳朵,没有耳针。窗帘被拉开一点小口子,光线刚好透射进来,只能看见她的半张脸,皮肤很白。

一张蓝色的靠背绵椅子。

一件蓝色的格子衬衫。

静静的。

她也是静静的。

偶尔会挪动一下坐势,翘起二郎腿,又放下,又换另一只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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