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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作者:公子风流 当前章节:15364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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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见无忧

作者:公子风流

文案

要让柳烟芸来形容见离忧的话,不外乎三点:

1.长得漂亮

2.剑耍的挺溜

3.吃货

她以为像他这样名动江湖的美人是不会跟自己有什么瓜葛的

却不料

他竟对她说:你的包子救了我的命,恩情太重,已还不起。不如,我把自己给你吧。

柳烟芸仰天长叹:俩包子引发的孽缘啊。

本文狗血三俗,跳坑需谨慎哟~

内容标签:欢喜冤家 江湖恩怨 天作之和 三教九流

搜索关键字:主角:柳烟芸 ┃ 配角:见离忧,柳凌风,秦翎,优怜,鬼月 ┃ 其它:江湖,美男,包子

正文 2楔子

楔子

江湖上关于见离忧的传闻很多,各式各样,不尽相同。比如他是个杀手,比如他武功高深莫测,又比如他行踪不定等等。但是最统一也是最著名的说法,就是他的三个规矩:

一,只杀该杀之人。二,喜吃包子。三,请他办事,2500两银子起价。只高不低,谢绝还价。

以上三点就已经让江湖中人津津乐道,但是相比这三点,关于见离忧这个人,则更让人乐道。有人说他是男人,但也有人说他是个女人,并且都说是亲眼见过的。为此,经常有人吵得面红耳赤,而唯一能让两方都认同的是,见离忧这个人,长得算是祸国殃民。

传闻中,他喜穿红色的衣服,尤其是朱红,却爱戴素色的发钗,长发随意的束起,露出一张白皙的瓜子脸,眼睛是标准的双眼皮,却偏丹凤,眼角微微上翘,更显得风情万种。个子放在男人堆里不矮,放在女人堆里那是绝对的高挑了。(据某作者说,放在现代,估摸着是178公分的样子)据说,见离忧右手小指上常年戴着一枚红色的戒指,细细的一圈,像一条丝线缠绕在上面。

最近,关于见离忧的传闻,又有新八卦流传出来。

这个传闻倒跟他的规矩中爱吃包子这点挂上了勾,据八卦者说,这见离忧之所以喜吃包子,是因为想念一个人,并且还要去寻找那个人。但是很快,就有人出来反驳,说是见离忧爱吃包子,是因为他在缅怀一个故人。这两者意思相差甚远,一时间,又分成了两派争辩得不可开交。

至于是真是假,恐怕就只有见离忧自己心里才有答案了。

正文 3二入江湖,意外颇多

剑华山山脚下,两个身穿白衣手持宝剑的男子正悠闲的骑着马,不急不缓的沿着道路往月华镇的方向走去。

剑华山雄伟巍峨,是一座闻名了两百多年的名山,而让它出名的原因,除了它本身风景秀丽,山上多奇珍异果之外,最重要的则是那山顶之上的门派——青风。青风派是江湖最富盛名的大派之一,名字听上去清淡雅丽,与世无争。但领略过青风派武功的人就知道,青风的武功是以其快、准、多变而致人于无还手之地。幸而,青风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走的名门正派这条路,对江湖上的打打杀杀也不太多问,给人的感觉就像隐藏在世外般,不然,恐怕会让江湖中人感到恐慌吧。

而这两人骑马从剑华山上下来,看着装打扮,便能想到是青风派的弟子了。

“师兄,我们走这么慢,什么时候才能到月华镇啊?”走在右边的白衣男子终于忍不住偏过头看向一旁的男子,一双眼睛跟像极了小鹿的眼睛,又大又狡黠,镶嵌在白皙而又略带婴儿肥的脸庞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活力。

“师妹,你好不容易出门一趟,要懂得慢慢欣赏沿途的风景,这才不枉你来江湖走一遭。”闻言,左边的白衣男子勾起嘴角,显得格外悠然自得。

原来右侧公子非公子,而是一个黄花大闺女。

“破山破石头有什么好看的……”柳烟芸嘀咕着,昂起下巴看了一眼身旁并肩而行的人,突然两腿用力夹住马肚子,马儿吃痛嘶叫一声,前腿抬起,接着飞快的跑起来。少女的银铃般的笑声从远处传来:

“柳凌风,要看风景你自己看去,我要去镇上吃东西了!驾!”

“烟芸你慢点!”柳凌风狠狠在马屁股上拍了一巴掌,朝前方巧笑着的柳烟芸赶去。边往前赶边心里暗叹:这丫头,性子忒野了。

比预计到达月华镇的时间要早了许多。

柳烟芸坐在马上瞧着月华镇的入口。

月华镇镇口有一个大大的拱门,拱门上头写着“月华镇”三个力道苍劲大字,两个大柱子上刻着两句话:青风庇佑福常在,心诚面善财聚来。

看着这两行字,柳烟芸不禁嘿嘿笑了几声。

她这是第二次下山,第一次是在她七岁那年,可惜回去后就生了场大病,将七岁以前的事儿都给忘了个精光,自然也就不记得这月华镇是何种光景。她知道青风派在江湖上是有一定地位的,可没有想到,临近的小镇竟然还会给刻到柱子上瞻仰他。

一种油然而生的得瑟感充斥了她的胸腔。

身后传来嗒嗒的马蹄声,不一会儿柳凌风就赶了上来。好不容易追上了这个丫头,却见她对着拱门一脸傻笑。柳凌风抬手在她后脑勺拍过,这次他先冲到前面,只余下回音:

“师妹,跟上!”

柳烟芸大喝一声,右脚跟踢了马儿屁股一脚,立马跟了上去。

两人在“喜来客栈”的门口下马,立马就有店小二走出客栈热情的询问打尖还是住店,在得到住店这个回答后,接过他们手中的马缰,一边拉着马往客栈后头马饲走,一边冲着客栈里头的掌柜吆喝:

“掌柜的,两位公子住店!”

柳烟芸对这山下的一切都觉得很稀奇,跟着柳凌风往客栈里走的同时脑袋却还在东瞧西看,压根没有注意前方的路,这不,一个不小心,给绊在了门槛上,整个人呈大字状往前倒去。

得,叫也来不及了。柳烟芸认命的闭上眼,等待疼痛到来的那一刻。

就在她与大地亲吻的前一秒,柳凌风眼疾手快的拎住了她颈后的衣领,将她整个人提拉了起来。即使这样,还是惹得客栈里吃饭的客人哄堂大笑。

柳烟芸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

其实从小她闹过的笑话就不少,不过基本上被笑的都是被她闹的那个,至于真正属于她的笑话,还只有七岁那年她随青风掌门人,也就是她爹下山出远门的那一次。不过她自己已经记不得了,事情的经过都是她后来听来的。

据说,那年她出门,好不容易下了决心用自己攒下来的钱买点吃的,结果刚买到手就被一个小叫花子给抢了去,硬是追了人家好几里。最后淋着雨脏兮兮的回了客栈。满身狼狈,一见到她爹就嚎啕大哭,最后还真给病倒了。这一病就一直拖到了回青风,意识模糊,最后好不容易好了,却把什么都给忘了。

至于被抢的是什么好吃的,有的说是糖葫芦,有的说是桂花糕,有的说是大白馒头,反正没几个人说得一致,也就不了了之了。

自七岁开始有记忆以来,柳烟芸还是第一次被这么多人一齐笑话,总归面子上有些过不去,可又不能平白无故的打人,只得扭头瞪了柳凌风一眼,怨他不早点扶住她。柳凌风被瞪得哭笑不得,只得拉着她找一个桌子坐下,用食物来消散她的怨气。

“来一盘卤牛肉,半只烧鸡,一碗猪红,一份油麦菜,哦,还要一笼水晶饺。”柳烟芸一口气报出一溜菜名,等说完了才记起一旁的柳凌云,“诶,师兄,你要吃什么?”

柳凌云苦笑,对店小二摇头:“不用了,就点这些吧。”

“诶诶,等等!”柳烟芸拉住店小二的衣角,“再来一壶桂花酿,要陈年的!”

“好嘞!客官稍等片刻!”

店小二还没见过两个人吃这么多的客人,掌柜也没见过,不过掌柜眼尖,识得这二人身穿的是青风派的衣服,便朝店小二使个眼色,让他催促厨房抓紧上菜。

菜很快就上齐,柳烟芸给二人各斟了一杯酒,使起筷子吃得只差撒欢。

“诶,听说了么?见离忧要往北边来了。”

旁边一桌坐着三个男人一个女人,穿着普通的布衣,若不是坐着的长凳上都放着兵器,看上去就是普通老百姓。此刻说话的是其中一个用头巾将头发包起来的男人。神色颇带些神秘,仿佛是花钱买来的消息似的。

柳烟芸耳朵尖,“见离忧”三个字一出现,她就停了手中的动作,聚精会神的听起来。在山上,她被爹爹整□着练武,又不许她下山,每次她都只能从下山办事归来的师兄弟嘴里听一些江湖事迹。见离忧是近三年她听得次数最多的江湖人物,尤其是她迎风师弟,几乎每次跟着师兄出门办事回来嘴里都离不开他的名字,直称他为大侠,简直就是崇拜了。

现在能边吃饭边听人说,何不乐哉?

“消息可靠么?不是说见离忧一向只在岭南一带活跃的么?”那一桌唯一的女人听到这个消息有些诧异,“难道他现在开始接北方的生意了?”

“那可不好。”另一名身着褐色粗布衣的男人皱起眉头,扒拉一口饭送到嘴里,压低声音,“他要是连北方的生意都做了,那叫我们这些人怎么过活?”

“去!你以为见离忧会接我们手头上的这种小生意么?”女人不屑的看了褐色粗布男人一眼,“人家的生意可都是2500两银子起价的,请得起的都是大贵人,我们连边都够不着。”

女人这么一说,褐色粗布男人脸上出现喜忧半参的神色,既庆幸自己不会没活接,又悲哀于自己的不值钱。

“我倒听说他这次来北方可不是为了做生意。”饭桌上一直没吭声的第三个男人这时插嘴进来,他的下颚留有一小撮长胡子,颇有些清风道骨的味道,捋了捋胡子,道,“他这次好像是来找寻故人的。”

“咦?难道是跟包子有关的那个故人?”女人接上话。

柳烟芸听得津津有味,吃饭的动作跟着慢了许多。抬眼看过去,发现大多数客人都歪着脑袋听那一桌人闲扯,看来,这见离忧的名声的确不小。

“这就不得而知了。”包头巾的男人耸肩,笑了笑,“不过他要是来北方能杀了几个贪官污吏,就是百姓的福气了。”

这些人将杀人风轻云淡的挂在嘴边,令柳烟芸有种“啊,这就是江湖”的感觉。

“你个小兔崽子!怎么给大爷上酒的!?”柳烟芸正听得起劲,隔着她两张桌子的坐着的男人突然猛地拍桌,震得桌上的盘子都跟着往上抛了一寸,面色狰狞的叱喝着店小二。

这个男人有武功。这是柳烟芸第一个映入脑海的想法。

店小二吓得浑身发颤,弯着腰拼命鞠躬:“对不起,客官,小的不是故意的,对不起!”

“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怎么没看见你给其他人上酒撒一身?!”男人长着大胡子,五大三粗的一个人,发起怒来,眼睛瞪得溜圆。粗壮的臂膀稍稍用力就能看到鼓出来的肌肉,恶狠狠的抓住店小二胸前的衣襟,一只手就把他给提了起来。店小二这下可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男人的举动将客栈里人们的目光都引了过去。

“大爷,大爷,您大人有大量,这小崽子做事不牢靠,我亲自给您倒酒如何?这酒钱一文不收,就当是我请您喝的。”掌柜的见情况不妙,也赶紧小跑着过来赔不是,讨好的笑。

“丫丫个呸!谁要你请了?!当大爷我没钱付不成?!”没想到这大胡子脾气还不小,看来这店小二今儿个怕是要遭罪了。

其他客人都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看着热闹,丝毫没有要出言相劝的意思,更别说出手相救了。

这一点也不符合江湖的定义,柳烟芸想。

抓紧身侧的佩剑,柳烟芸几欲冲上去“惩奸除恶”,被柳凌风一把按住。他对她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冲动。

大胡子男一只手将店小二举过头顶,眼看着就要把他往地下摔。柳烟芸赶紧用手遮住眼睛,只留下一条缝。柳凌风从桌上的竹筒里抽出一根筷子,捏在手中随时准备着。

就在大家屏息着等着店小二倒霉时,一道红色的身影从客栈外跃了进来,一把细软利剑绞上大胡子男的胳膊,脚轻轻点地,人就跳了起来,从大胡子男手中夺过店小二,将他平稳带到地上。

脚刚一着地,店小二就连忙躲到柜台后面。红衣男子没有给大胡子男反击的机会,剑绞着他的胳膊松开,将袖子给削了个稀烂。飞起一脚踹中他的胸口,大胡子这么厚实的一个人也被一脚给踹出去好几米。红衣男子并不打算这么放过他,跑过去在他胸口狠踩几脚,外人看着好似没怎么用力,但柳烟芸知道,他这是把内力给汇聚到了脚上,这一脚踩下去,啧啧……

果然,大胡子面色扭曲,倒在地上喊疼。

红衣男子又补上几脚,面色凶狠:“还敢不敢欺压良民了?!”

“不敢了不敢了……”大胡子求饶,“公子你放过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柳烟芸看到这儿就没了兴趣,哎呀,这大胡子的战斗力也太弱了。红衣男子闻言松开脚,踹了大胡子一脚让他滚,大胡子便屁滚尿流的跑了。客栈里的人都鼓掌叫起好来。

红衣男子抬起头,冲着客栈里的人看了一眼,眼里充满着不屑。

柳烟芸这才打量起红衣男子来。

细眉,丹凤眼,头发高高的束在脑后,着一袭绛红色长袍,不算太高,身子骨骼偏纤细。

“嗯,长得还凑活。”柳烟芸瞟了一眼,发表了这句感慨就没了下文。

以为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的店小二连忙从柜台后钻出来对着红衣男子连连道谢,却不料人家不买他的账,只斜着眼看他,口气不太好:

“谢谢光说有什么用?给我包十个灌汤包带走!”

店小二一愣,掌柜的倒是先反应了过来,一手擦着额头上的汗,一手推了店小二一把,让他赶紧进厨房拿包子。谄媚的对着红衣男点头哈腰,请他先在厅内坐着等一会。红衣男子鄙夷的扫了客栈里的人一圈,摇着头表示不愿意和粗俗之人坐在一块。

柳烟芸对这个男人的印象顿时就比那大胡子好不了多少。

拿了包子,红衣男子便头也不回的出了客栈。

过了好一会,客栈里不知谁惊呼了一声:

“红衣,包子……是见离忧!”

这句话就像扔入池塘的石头,哗啦一下,如水波般一圈一圈往外散。客栈里瞬间热闹起来,你一言我一语,都大肆谈论起见离忧来。

刚才那人是见离忧?柳烟芸皱眉,一时间心里百感交集。

柳凌风见状轻笑一声,抿了一口桂花酿:“那人不是见离忧。”

扭头,看着柳凌风的侧脸,问:“你怎么知道?”

“且不说长相打扮,光是管闲事这一点……”柳凌风呵了一声,瞥眼看着自己“一无所知”的师妹,“见离忧从来不会在吃饭时间多管闲事。”

远在某地,正在路上啃着包子的见离忧,莫名的打了好几个喷嚏。

柳烟芸右手撑着下巴,感叹:“师兄,我觉得,这个江湖跟我期待的好像不太一样。”

笑了笑,柳凌风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

“师妹,要知道,江湖之所以为江湖,就是因为意外总是多于期待。”

作者有话要说:噗……我苦逼的更新了……

我是好孩子,会努力保持日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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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4人生苦短,及时寻乐

天才蒙蒙亮,柳烟芸就被柳凌风从睡梦中揪了起来。

现已入秋,早晨的空气里透着较重的寒露。柳烟芸冷不丁打了个喷嚏,抖了抖,将加在长袍外绣着仙鹤的黑色长袍裹紧了些,跟着师兄下了楼。

客栈里的伙计已经忙活起来,擦桌,给客人的坐骑喂食,折菜,和面……见柳烟芸二人从楼下走下,掌柜放下手中的算盘迎了上去。

“两位客官要吃点什么?”

“给我们包几个馒头带路上。”柳凌风掏出钱袋,递给掌柜几粒碎银子,“这是房钱。”

掌柜接过银子,皱纹纹路更深了,笑得跟朵菊花似的,柳烟芸看得有意思,莞尔出声。店小二从后院将他们俩的马牵到客栈前方,柳凌风接过包子,用黄色的糙纸包好,放入包袱里背在背上。

两人一同跃上马背,随着两声“驾”,马儿驮着他们奔出去好远。

掌柜站在客栈门口,看着两人的背影,不禁感慨:自古风流人物出少年啊。

马跑了好几个时辰,从繁荣的小镇跑到了毫无人烟的郊野荒地。天空却没什么变化,依旧灰蒙蒙的,好似一口大灰锅从头顶罩下来,压的人胸口沉闷。

等看到了河流,两人一同下马休憩片刻。

柳凌风走到河边将牛皮水袋灌满水,递给柳烟芸。结果水袋,柳烟芸咕噜咕噜喝了大半袋子,柳凌风宠溺的看着她笑,接过她递过来的水袋,又蹲下灌满,这才给自己喝了两口。

“诶,师兄。你说,我爹这次让咱们去我姥爷家干嘛呢?”柳烟芸从柳凌风的包袱里扒拉出馒头,天冷,加上过了这么长时间,馒头已经又冷又硬了,跟石头似的。不过她已经顾不上这么多,肚子饿不是病,饿起来要她命啊!

就这样一口冷馒头就一口水,柳烟芸也吃得有滋有味。

“不知道。”柳凌风选了一块稍显干净的草地坐下,摇着头回答,“师父没有告诉我,只说我们到了便知道了。”

柳烟芸切了一声,嚼着馒头不屑的说道:“我爹他就是喜欢没事卖关子,吊着我们胃口,好让我们拼命往姥爷家赶。”

柳凌风想着自家师父的性子,对柳烟芸的话付之一笑,不做回应。他这个师妹什么都好,长得好,又招长辈喜欢,就是性子野了点,时常口无遮拦。

“算了,管他关子卖几个钱呢!咱们还是着紧赶路吧,我可不想把时间总浪费在路上,风餐露宿的。”柳烟芸将馒头的最后一口塞进嘴里,“到了姥爷家,我让厨子给我做泼油鸡吃!啧啧……”

拍了拍手,柳烟芸用脚轻踢柳凌风的脚,嘟囔:“走啦走啦!”

紧赶慢赶,好歹也在天黑前到达了下一个镇子。

这个镇子叫天华镇,比月华镇要小上许多,街道窄了三分之一,房屋也稍显陈旧,但是却意外的比月华镇要热闹十倍。街上到处都是小贩,叫卖声声声入耳。人也挺多,一眼望去,看不到尽头。

一打听,哟,不得了,这儿竟然是在举办花魁节!已经到了最后一轮的比试,时间定在明日下午寅时。柳烟芸打她记忆里是第一次踏入江湖,对什么都好奇得紧,又怎肯错过这种盛会?此刻早已把自己先前说的着紧赶路给忘得一干二净,吵着要多留一天,还振振有词:

“师兄,人生苦短,需及时寻乐。你这么大个人了,连花魁都没见过,不嫌丢人么?”

柳凌风闹不过她,只得点头答应。

到了第二日,柳烟芸匆匆吃过午膳就拉着柳凌风来到事先打听好的地点——天华镇乃至整个北方最闻名的青楼牡丹阁。

人已经来了不少,柳烟芸见缝插针,左挤右掐的硬是让她挤到了第一排,被她扯着的柳凌风平白无故遭了无数个白眼。

天华镇的花魁节三年举办一次,由牡丹阁承办,北方各地青楼自由选送一名花魁报名参加,在此次花魁节取胜的花魁将获得花魁仙子的称号,身价突飞猛增十倍以上,而她所待的青楼的生意接下来的一年一定会远远超过其他青楼。

为此,各大青楼的老鸨绞尽脑汁培养最优花魁,为的就是夺一次花魁仙子。

往届的花魁仙子全是牡丹阁选送的花魁所得,只有上一届赛出一匹黑马,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青楼花魁夺得,一时间那所青楼名声大噪,生意满盆。不过,那花魁后来被牡丹阁高价给纳到了自己楼中,由此,牡丹阁的财力势力,可见一斑。

天气似乎也很给花魁节面子,昨天还阴沉沉的,今天就放了晴。太阳挂在天空中,照射着这片热血大地。

越接近比试的时间,人就越多。柳烟芸不过无意中往后看了一眼,顿时倒吸一口气,黑压压的一片,全是人!

时间到。

牡丹阁的老鸨摇着羽毛扇,风姿卓卓的走出来。开头无非就是今日是比试的最后一场,胜者将会是这一届的花魁仙子云云。罗里罗嗦了一大堆,柳烟芸给她一句话总结了:最后一场比才艺,大众投票,胜者捧回花魁仙子称号,败者赶紧收拾收拾,哪儿来的回哪儿去。

在老鸨说话的时候,就有抹着胭脂水粉,走路摇曳生姿的青楼女子给各位看官发红花,一人一朵。柳烟芸拿起来在鼻子下闻了闻,不好闻,没有那些女子身上的香。

经过介绍,知道了这红花就是投票的凭据,等所有参赛的花魁展示完才艺,喜欢谁就将红花投到谁前面的篮子里。

嘿,这倒有些意思。柳烟芸觉得稀奇,不免将红花抓紧了些。

比试开始。各位花魁使出浑身解数,吹拉弹唱舞,个个儿都某牟足了劲,一副誓死也要将花魁仙子称号拿下的英勇就义状。

柳烟芸眼睛都看直了。

她在青风派除了读书识字,就是练武,还从来不知道女子身姿可以如此柔软,芊芊细指可以弹奏出这么多美妙的音乐。

突然左边传来一个突兀的声音:

“啧啧,北方的花魁也不过如此,哪比得上江南姑娘。”

柳烟芸几乎是一扭头就看准了目标。

也难怪她看得这么准,那个人实在太显眼了。

一袭大红的长袍,下摆服帖的顺着身子,眉目如画,眼角微微上扬,神态散发着一股子自信风采,长身玉立,脸蛋窄小,下巴明明应该是尖的,却偏偏在最尖处滑了一个圆润弧度,使得整张脸看上去柔软了许多。看上去约摸二十岁的人了,偏偏神色透着属于少年般的不羁,手持一把折扇,右侧腰上是一把细长的佩剑。

真是漂亮的一个人啊。虽然刚才他的那番话既不礼貌又扫了兴,可柳烟芸也不得不打心底里赞叹。

或许是柳烟芸盯得太紧,又或是她的目光太过炙热,总之那人感受到她的目光,转过头来,对上她清亮的双眸。

柳烟芸有一瞬间的窒息,不知不觉脸竟然也跟着红了。

那人看着她勾起嘴角,轻轻笑出了声。只考虑了一会,便朝她走来。挡在他面前的人都不由自主的给他让出了道。

台上的众位花魁没料到会出现这一状况,纷纷将目光投了过来,在看到那人的脸时,一个个羞赧起来。原本就是一朵朵娇花,这么一羞涩,惹得一些男人□焚身,吹起口哨。

他停在柳烟芸面前,低头看着她,饱满有些偏薄的朱唇轻启:

“姑娘可是认得在下?”

这是他第二次开口,这么一听,声音是出奇的蛊惑。

柳烟芸吞了吞口水,张嘴才发现自己竟然结巴了:“我……我不认得……你。”

之后又惊诧的瞪大眼睛看着他,他、他是怎么知道她是姑娘的?!低下头仔仔细细检查自己的打扮,胸裹平了,头发也是束得男子头,衣服更不用说了。

她这样的举动惹得他笑起来,露出几颗雪白的牙齿,柳烟芸甚至发现他的左嘴角有个小梨涡。顷刻间有种,他应该笑不露齿的想法。

“既然姑娘不认得在下,为何要盯着在下看?”折扇在他手上打开,雪白的扇底,上面有几株莲花,似乎还提了字,只是褶皱得让人看不大清。

“我只是,见你长得好看。”

柳烟芸声音细细小小,嗡嗡地像是蚊子叫。

一旁的柳凌风一头黑线,撇着脸,坚决不看她。

红衣男子呵呵轻笑起来,折扇猛地收拢,抵在柳烟芸的下巴,将她的头微微抬高后才拿开,一拱手:

“在下见离忧,不知姑娘可否告知芳名?”

一时间,天地万物仿佛都在旋转,只听见周围一片唏嘘惊讶之声。更有花魁当场倒下,在场的男人女人,全都看着见离忧的脸,再也挪不开视线。

作者有话要说:我今天看昨天更新的章节……发现居然有词语被口口了!

然后打开文档一看……发现是 整日逼着 这四个字 然后中间俩字被和谐了……囧里个囧

更新了!吼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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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我的诅咒乃们买的方便面永远没有调料包……哼哼!

正文 5人生如戏,我正入戏

柳烟芸最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柳凌云拽回了客栈,也不记得自己是否说出了名字。她只知道,见离忧如同乱花迷了她的眼。

待到清醒时,柳烟芸在床上打滚,她怎么就看傻了呢?

最后蹦起来一拍床,气冲云天的吼:

“靠,一个男人凭什么比本姑娘漂亮!”

隔壁房间内,柳凌风往耳朵里塞了两坨棉花,碎碎念:他什么也听不到。

之后,柳烟芸便想用雄纠纠气昂昂,风里来雨里去般迅速将见离忧忘个一干二净。对于她来说,是遇见了一个妙人儿,也是让众人见证她丢了一个大脸。

很显然,后者让柳烟芸更加在意。

抱着“我只是做了一个梦,睡一觉醒来就什么都忘了”的想法,柳烟芸抱着被子迫使自己很快睡去。

整个天华镇的男女老少,又因为见离忧出现在镇上炸开了锅。

简直就成了全民大讨论。

逢人就是:“诶诶,知道么?见离忧来咱们镇了!”

回答往往是:“这咋能不知道呢?听说长得可水灵了!”

接下来一句柳烟芸听到一听会吐血。

“知道么?一个女人看见离忧都看傻啦!”

至此,除了见离忧外,柳烟芸成了第二个在天华镇走红的人,并被冠上了“花痴女”的帽子,而评价是:一个爱慕见离忧并有幸被临幸的女人。第二天柳烟芸得知后,气得直跳脚,恨不得上前一脚踹飞了见离忧。临幸你妹啊!当然,这是后话了。

而此刻,天色渐暗。

夜幕降临,温度比起白天又要冷上几度。不过这全然不能成为阻挡天华镇百姓夜生活的绊脚石,街上街灯通亮,各家各户,各店各栈门前都点亮了灯笼,一些白天不曾出来的小贩,夜晚倒是都涌了出来。

街上人潮不减。一些白天要务活的男人,到了晚上就跟大解放似的,都跑到了街上晃荡。

见离忧就在人潮中穿梭来穿梭去,将折骨扇打开拿在手上,怡然自得的迈着步子。

仍旧是那身大红袍,头发用一根白素的簪子将头发随意的挽在脑后,两缕没有被挽上的头发随意的垂在肩膀,给人一种妖冶的飘逸感。

夜晚可能是光线问题,也可能是因为有不少私妓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出来同青楼抢生意的问题,总之,大多数人的目光都被其他东西给吸引,让见离忧也不再那么惹人注目。

这不太合他的意。

摇着扇,见离忧微笑着,大摇大摆的走进了牡丹阁。

这下,把所有人的目光都给收了回来。

老鸨眼尖,记得这是今天下午惊艳了一票人的公子,虽然让花魁节差点办砸,但是带来的效应却是很好的。许多人提到见离忧时,都会带上花魁节三个字。比如“我在花魁节上见到见离忧了”,又比如“今年花魁节真厉害啊,连见离忧都被吸引来了”。

话此,大家也应该能明白,为什么见离忧以神秘出名,却也时常能让人提起他了。

“哟,这不是见离忧公子么?”老鸨跟见了蜜的蜜蜂似的,立马就粘了上来。手中的薄纱丝绢挥舞了几下,瞬间一溜排的姑娘就涌了过来。一个个笑颜如花,对着见离忧使劲抛媚眼。

见离忧稍勾动嘴角,眼睛微微往下弯,明明没有怎么动脸部的肌肉,却让整个人都喜形于色。就着一群美女的簇拥,见离忧跟着老鸨往楼上天字号雅间走去。

这一去,整个晚上就没有再下来。跟着没有下来的,还有那一群身姿曼妙的娇俏人儿。

不过一夜,风流之名,就在清晨和煦的阳光中,传遍了整个天华镇。

自然也传到了柳烟芸的耳里。

不过那是在柳烟芸下楼一个时辰之后。

这个时间段,她还刚从呼呼大睡中揉着眼醒过来。

“师妹,下楼吃早饭,要启程了。”门外传来柳凌风温和的声音,不急不慢的语调,让柳烟芸忍不住又打了个哈欠。

“知道了,我就下来。”

起床换好衣裳,柳烟芸因为昨天受到被见离忧一眼就看出女儿身的打击,所以今日她对自己特别的狠,裹胸布硬是缠得更紧更厚,都快喘不过气来了。

头发梳成一团绑在脑后,很普通也很典型的男子发髻,衬得她的脸又圆了几分。对着镜子自信的扯出一个笑脸,这才满意的往楼下走去。

结果刚一下楼,脸色就黑了。

他怎么会在这里?!

柳烟芸不可置信的看着正跟师兄一起吃早饭,谈笑风生的见离忧,顿时有种师兄被不良妇女迷住的痛心感。英明正经如他师兄,怎么就被一只大花孔雀给迷惑了?

鼓着嘴,柳烟芸呼哧呼哧一屁股坐到桌子前,两人的对话被打断。

见离忧坐在她对面,只要稍稍一抬眼就能看到她气呼呼的脸蛋,一双杏仁眼因为生气而瞪得大大的,脸色白里透红,让人忍不住想要捏上一把。

低笑,见离忧舀了一碗白粥放到柳烟芸面前,道:

“烟芸姑娘,喝粥。”

柳烟芸便不争气的又脸红起来,心里暗骂自己没用。可是他那张脸,再配上蛊惑人心般的温柔语调,她承认她很没用。

但是脸红并不能代表什么,她如是想。

只是,三人同桌,总有些不自在。

心里总会偷偷拿自己与他做比较。

嗯,他吃东西也很好看。嗯,我吃饭……就立即把抓着馒头的手改成三根手指捏着。嗯,他喝粥一小口一小口的,很优雅。嗯,我喝粥……立即把碗放在桌上,拿起汤匙舀着喝。

不过,柳烟芸发现,桌子上的早餐很丰富,有馒头,饺子,花卷等等,但见离忧却至始至终只吃一样——包子,而且是菜包子。

霍然间她就欣慰起来,手指轻快的敲了一下桌子,自己有一项比他要好了。咱不挑食!

柳凌风看着遽然就眉眼飞扬,得意起来的师妹,莞尔一笑,伸手在她头上摸了摸,告诉她一个消息:

“师妹,接下来,见离忧公子与我们同路,我已经约好一起上路了。”

瞬间就像被雷劈了一样的心力憔悴。但师兄看上去是做了决定,她只是被告知一声而已。她很想抓住师兄的一角,威逼利诱让他打消这种念头,她可不想一路被人参观!可是一触碰到见离忧似笑非笑的脸,她就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一个半时辰后,他们出了天华镇。

柳烟芸的脸色更为难看,简直比那茅坑里的石头还要臭。

见离忧甚至还无比关怀的问她是否需要他为她借一个茅房!

借你妹啊!柳烟芸泪流满面,只想找块豆腐撞撞看。

造成这种局面的人谁?!没错,就是他!罪魁祸首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是的,让柳烟芸如此暴躁抓狂,是因为一路上她都遭到了天华镇热情好客的百姓眼神的洗礼。一边给她洗礼一边还振振有词的念叨:

“快看快看!被见离忧临幸的女人……”

“哎哟,怎么还玩起女扮男装哟?这爱好,莫不是推陈出新,玩新花样吸引见离忧公子?”

“哈哈哈哈哈,瞧那个女人的大饼脸……”

好吧,这都算了,但是为什么还会有以下这种言论?!

“听说见离忧昨儿个去牡丹阁待了一夜,十几个美人儿相陪,不可能会看上这种丫头吧……”

“对啊对啊,听说十几个美人儿的魂都被见离忧勾走了呢!”

“唉,这女人八成被抛弃了……见离忧公子这是送她走吧?”

柳烟芸看到柳凌风听到这些谣言的时候憋着笑,胸腔后背都一颤一颤的,不由得阴森森的说道:“不怕憋出内伤么?笑死了可没人偿命!”

再反观害她至此的见离忧,人家居然还有心情对着周围的人微笑,时不时又回过头看她一眼。柳烟芸真的很想冲上去,把他嘴角那个小梨涡给填平了!

柳凌风的确憋得辛苦,待出了镇子,见离忧问完是否要借茅房,终于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连师妹的面子都顾不上了。

“让你笑!让你笑!”柳烟芸跳下马,捡起几个碎石头朝柳凌风扔了过去,用上三分的内力,柳凌风笑得肚子都在颤,倒真让她打中几下。

见师妹真动了怒,柳凌风止笑,跳下马走到她面前,习惯性要去拍她的头,却被柳烟芸一个反手给拍掉了。

柳凌风叹了一口气:“师妹,是师兄错了。”

哼唧两声,柳烟芸扭过头不理。

“已经深刻认识了自己的错误,保证再不拿此事笑话你了。”柳凌风再叹一口气。柳烟芸眼睛骨溜转了一圈,撅着小嘴左右看,就是不看他。眼里却有了星星点点的笑意。

柳凌风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这师妹性子一上来,牛都拉不回。

一直坐在马上旁观的见离忧,居高临下的看着二人,出声说道:

“凌风兄,我看你还不如说,要回去告诉所有人今日发生的事,保证她立马乖乖的跟着咱们走。”

说完又冲着柳烟芸妩媚一笑。

柳烟芸彻底炸毛,冲着见离忧吼:“见离忧你这只千年大孔雀!”

她真的无法想象,接下来日子,居然要一直和他呆在一起。

作者有话要说:苦逼的某人现在才更新……好歹,没过十二点就算日更!!!

明天早点更新!!!

争取在太阳落山之前……

所以你们不许霸王我!

霸王我的就让你们被大孔雀嘲笑!

正文 6一同上路,忧喜参半

三人一共在路上花了五天时间才到达下一个城镇。期间都是借宿在农舍民家,神奇的是,不管是在怎样荒无人烟的郊野,见离忧总能找到农户,然后让他们仨借宿一晚,顺便蹭了人家一顿晚饭。

其实有那么一小会柳烟芸觉得有他在也还不错。

但是这种想法并没有持续多久,就破灭了。

柳烟芸这回肯定了,跟见离忧一同上路对她来说绝对是灾难。

这话还要从他们进入柳州城说起。

三人刚进柳州,将包袱等物在客栈卸下,相伴着在柳州的大街小巷逛着,柳烟芸看见什么都觉得稀奇。泥人,糖葫芦,糯糍粑粑……看中什么,就直接从人家小贩摊上拿走,反正师兄会跟在身后付钱。

见离忧展开折扇笑而不语的跟在她身后。

今日他换上了一身绛红色连帽长斗篷,因还是秋天,料子选的比较薄,敞开着披在身上,不能单单只用风流倜傥来形容了。临过之地,少女少妇无不眼巴巴的看着,男人中也有不少流着口水,眼冒桃花。

柳烟芸嘴角抽搐,这年头,大家都喜欢花孔雀。

忽然周围的百姓开始惊呼。不知从哪儿冒出一伙黑衣人,各个蒙面。只有一个女人穿着打扮不一样,墨兰色劲装,面上也不是黑布蒙面,而是用银子打造的面罩,遮住了整张脸的三分之二。看样子,像是这堆人的头目。

这些人立刻包围了柳烟芸三人。

“什么情况?”柳烟芸瞬间咬下最后两颗糖葫芦串上的山楂,将细棍一扔,右手快速摸到右侧,随时准备拔剑。

柳凌风拧眉,摇了摇头。

柳烟芸便扭头朝见离忧望去。

他还是那副贱样子,摇着扇笑吟吟的看着这群人,好似这些人不会对他动手似的。柳烟芸挪到他身边,在他后脚跟踢上一脚,低声问:

“喂,是不是你招惹的?”

见离忧斜过眼,看着柳烟芸笑,摇头:“非也非也。”

“狗屁!”柳烟芸怒,觉得他这人除了挑食贪吃,祸害人们眼球外,还有一个不诚实的毛病,“我看这就是来找你的。我从来没有出过门,我师兄为人温和不可能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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