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两更。明天三更或四更。以后尽量在早上更第一章的时候通知一下。.31
秦茗苦着一张脸,“小叔,我不喜欢吃苹果,我带回去给我爸吃行么?我爸爱吃苹果。”
“不行,这是我为你挑,为你洗的,必须你吃,且必须吃干净,否则”
秦茗嘟着嘴插话,“否则什么啊?”
“否则下次有机会,罚你苹果当饭吃。”
“啊?”秦茗立即想到了什么苹果三日减肥法,像只小可怜虫似的看着卜即墨,问,“小叔,你是在嫌我胖,让我减肥么?”
卜即墨不解地横了她胸口一眼,“你不胖,到南溪镇前必须吃完。”
秦茗觉得,他纯粹是在报复她刚才开他的玩笑,为了将来不拿苹果当饭吃,她赶紧啃起了苹果。
安静的车厢里,除了不时响起的咔擦咔擦清脆的啃咬苹果声外,还弥漫着苹果的甜香,感觉好极了。
秦茗第一次觉得,苹果其实还是挺好吃的,又甜又脆,只是,要让她吃完这么大的一整个,还是有些困难。
哀怨地看了卜即墨一眼,秦茗放慢了啃咬苹果的速度。
就在秦茗全身心地跟苹果在做着斗争之时,目视前方一本正经开车的男人忽地蹦出一句让秦茗差点咬到舌头的话。
他说,“给我吃一口。”
正文 172:张嘴请吃
秦茗第一时间觉得,自己一定是出现幻听了,这种话怎么可能从卜即墨的嘴里蹦出来呢?太不可思议了。
为了验证真实性,秦茗侧过脸看向卜即墨。
男人正正襟危坐地开着车,目不斜视,嘴唇紧抿,脸上是一如既往得冷硬,一点儿也没有想吃苹果的迹象。
所以,秦茗果断地将刚才那句话判断为幻听,继续啃苹果。
一口苹果还未来得及吞下,又一句话从男人嘴里蹦了出来,“没听见?”
虽只有三个字,却比刚才那五个字冷厉许多,其杀伤力跟他说“你聋了”差不多。
秦茗缩了缩脖子,震惊地将幻听否定。
原来那句话真是他说出口的,他想吃苹果!
秦茗虽然巴不得有人能帮她消灭掉一些苹果,但这个苹果她已经啃了一半,把她吃过的拿给他吃,总是不礼貌什么的吧?
于是,秦茗咬住苹果,腾出双手取过一瓶矿泉水拧开,将拧开盖子的矿泉水朝卜即墨递了过去。
卜即墨斜了一眼矿泉水,脸黑了一半,“你干什么?”
秦茗将嘴上的苹果拿下,自作聪明地说,“你不是口渴吗?喝水更解渴。”
卜即墨的脸彻底黑到底,“我不渴。”
秦茗尴尬地将矿泉水收回,再次将苹果咬在嘴里,将盖子盖好放下。
卜即墨的言外之意虽然惊天地泣鬼神,但是她终于懂了,他就是要吃苹果,其他的坚决不要。
也许,是苹果太香了,勾起了他吃苹果的强烈欲:望吧?
不过,这样的理由连秦茗都不愿意相信。
最后,秦茗给他这种坚持想吃苹果的心理下了个不靠谱却听着美好的定论他心疼她吃不爱吃的苹果,所以想帮她分担。
既然他不嫌弃她吃过的,那么她也不必再扭捏什么。
“喏,拿去吧。”秦茗将剩下的半个苹果递了过去。
谁知,卜即墨根本就没有接的意思,而是以冷冽的口吻吐出格格不入的两个暧昧至极的字,“喂我。”
秦茗拿着苹果的手猛地一抖,再次被他的要求震惊。
唉,又矫情又喜欢装冷的男人真难伺候!
秦茗决定好人做到底,先将苹果收回,转了转,将半边没被啃过的苹果方向向外,朝着他的嘴凑过去。
“卜大爷,张嘴请吃。”
卜即墨性感的唇角微微勾起,正准备张嘴,却猛地发现完好的半个苹果对着自己的嘴。
转瞬间,卜大爷又不高兴了,将嘴紧紧闭上的同时,更冷地命令,“转个向。”
秦茗觉得自己心里的冷汗已经汗滴禾下土了,无奈地解释,“那边我吃过。”
她处处为他着想,而这个男人究竟想怎样呀?
“吻都吻过,吃你吃过的有什么问题?”
秦茗混乱了,他这话说得,好像现在是她在被迫吃他吃过的苹果,而不是他想吃她吃过的苹果。
不是他该嫌弃她,而是她在嫌弃他……真的混乱了!
虽然秦茗很想成全他,但是,想到刚才她将苹果含在嘴里,却又未将那两块含过的地方啃掉的情景,还是不忍心将沾满自己口水的苹果给他吃,并且继续忍辱负重地解释。
“苹果带皮吃才鲜呢,笨蛋。”
卜即墨不知是对她迟迟不从的行为不满,还是对她骂他笨蛋不满,执拗地说,“我不喜欢开拓新的领土。”
秦茗觉得,这男人绝对是一根筋给搭上了,非得吃含着她口水的苹果。
不想跟他为了一个苹果而没意义地折腾下去,秦茗放弃了所有的坚持,顺着卜大爷的意,将苹果转了个向,将她啃过的一边朝着他的嘴凑去。
“多谢卜大爷赏脸。”
在卜即墨开啃之前,秦茗还抱着一丝侥幸的希望,认为卜即墨只是在跟她开玩笑而已,当她真的将她吃过的苹果对准他的嘴时,他一定不会吃的。
可是,他偏偏毫不犹豫地咬了下去,咔擦一口。
车厢里再次响起了清脆的啃咬苹果声,可这一次,不是秦茗啃出来的,而是司机卜即墨。
除了咬苹果的时候,卜即墨的唇一直都是保持紧抿状态,那副优雅的模样,仿佛他不是在吃苹果,而是嘴里含着一颗扁扁的糖果而已。
所以,秦茗每次都是靠感觉判断,他是不是已经吃完一口了?是不是该喂下一口了?
当剩下的苹果被他慢条斯理地啃完时,车子已经驶进了南溪镇的知心小区。
秦茗的手酸了,举苹果举酸了。
不过,想到卜即墨帮她吃掉了剩下的半个苹果,秦茗的心里还是喜滋滋的。
车子在停车位停下,卜即墨解掉自己的安全带,再帮秦茗解掉安全带后,问,“知道我为什么要吃苹果么?”
秦茗甩了甩发酸的手臂,“想吃就吃呗。”
卜即墨拿过秦茗发酸的手臂,帮她轻轻柔柔地捏了起来。
起初触感有些痒,秦茗想抽回手臂,可是对上他不容抗拒的霸道眸光,只好忍了下来,“能捏重一点么?”
她以为,重一点就不会痒了。
谁知,卜即墨一加重力道,痛得她呲牙咧嘴,“啊!太重了!痛!”
卜即墨耐心地调试好力道,渐渐地,秦茗终于适应了,也开始觉得被他按摩手臂是一种享受。
秦茗的手臂舒服了之后,卜即墨再次提起先前的那个话题,“知道我吃苹果的目的么?”
“解渴?解饿?解馋?还是你善心大发,为我救苦救难?”
卜即墨摇了摇头,嘴角噙着微微的暖笑,回答,“昨天我们吃过黄瓜之后接吻,味道很不错,今天我想尝尝苹果味,你想不想尝?”
秦茗的脸腾一下涨得通红,这个男人,心思这么会这么邪恶?还黄瓜味苹果味?
避开他灼热的眸光,秦茗低下头,抓着衣角,心跳加速地回答,“不想。”
“想不想由不得你。”
“你”字刚落下,卜即墨已经倾身过来将秦茗的唇迅速吻住。
每个人的嘴里都荡漾着苹果的甜香,就像是给本就能甜蜜的吻加了些催情的作料。
每个人在唇舌相缠的刹那,都振奋地心头一颤。
一个强势地揽着对方的腰肢,一个娇弱地揽上对方的脖颈,各自侧着身子,唇舌翻卷,将一个苹果味的吻不断地加热加深加重!
最后,秦茗靠在副驾驶座上面色酡红地喘着气,吻都吻了,脸皮也比吻之前大了许多,调侃地问隔壁的男人。
“卜大爷,苹果味的怎么样?”
心潮澎湃的卜大爷抿了抿红润的薄唇,认真地回答,“各有各的风味,如果一定要分个高下,我认为黄瓜略胜一筹,你觉得呢?”
黄瓜味清淡却绵长清新,苹果味甜香却容易转瞬即逝。
秦茗也举得黄瓜味更有催情的效果。
不过,她不会将她的答案告诉卜即墨。
“我无所谓,你喜欢就好。”
秦茗一副吊儿郎当的口吻,显然是在敷衍他,卜即墨若有所思地看着秦茗,半饷说道。
“看来你还不够过瘾,下次我们再尝试其他口味,确定你最钟爱的口味,我们可以经常尝试。”
秦茗羞于再跟他讨论接吻的口味问题,看着时间也不早了,便提醒他。
“我下车了,你去公司吧。”
卜即墨点了点头,秦茗刚推开车门,他忽地开口,“今天晚上我会来南溪镇,你能给我多少时间?”
秦茗怔了怔,随即不解地问,“你来这里干什么?有什么重要的事吗?”
“嗯,有重要的事。”
“什么事?”
“因为会想你,所以来看你。”
秦茗微红了脸的同时,心里比蜜甜,猜测,他大概是想来他在知心小区买的房子里跟她聚一下吧?
“我们今天不是已经见过了?晚上还要见?”
闻言,卜即墨的脸不高兴地沉了沉,“听你的口气,我走了之后,你就不会想我,不想见我?”
秦茗连忙辩解,“不是,我当然也会想你,想见你,但你有你的事业,我有我的学业,我们总不可能每天都能见到,每晚都能在一起的。”
“这你不用担心,我会将你说的不可能变成可能。”
“你什么意思呀?”
卜即墨不答,“你只管回答我最初的那个问题,能给我多少时间?”
想到今天晚上又能见他一面,秦茗心里自然乐开了花,认真地想了想,回答,“肯定不能跟你吃饭,我爸妈八点肯定回房了,这样,我九点去你那个房子里,十一点前回来?这样你满意不?”
卜即墨点了点头,从身上掏出一个钥匙,“那是我们第一个窟,任何时候你都可以过去。”
秦茗接过钥匙,笑眼弯弯,“小叔,你说的是狡兔三窟吗?”
卜即墨勾唇反问,“你这是在提醒我,赶紧为我们准备另外两窟?”
秦茗害羞地瞪了他一眼,“才没有呢。”
“我会努力的。”
或许所有陷入热恋中的男女都是这样的,哪怕只是最寻常的短暂分别,都会依依不舍,拖泥带水似的,明明什么要紧的话都说完了,可谁都不想就此拜拜,总能不断地想到新的话题,或者干脆用拥抱与亲吻来延缓离开的时间。
当秦茗坚持目送卜即墨的车离去时,秦茗真的很庆幸,卜即墨承诺今天晚上会来这儿跟她见面。
因为才刚分开不到一分钟,她就开始疯狂地想念他了。
正文 173:男色啊真是祸水
一天的时间过得很快。
秦茗回到家就开始整理起了回学校的行装,吃过午饭午睡一会儿,之后继续整理行装,再看了一会儿电视,就到了晚饭时间。
晚饭时,一家人其乐融融地聊了一会儿天,之后,秦茗主动包揽了洗碗的任务,八点钟不到,秦父秦母就回自己的房间休息去了。
天一黑,秦茗的心跳就无法控制地加快了速度,想着等会儿就能见到卜即墨,做什么事都心不在焉。
秦茗洗了个澡,拿着两个钥匙出门时,时间正好过了八点半。
距离原本说好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秦茗不知道卜即墨有没有比她先到。
站在上次来过的门前,秦茗先按了门铃,按了三次之后都没人开门,秦茗确定,卜即墨肯定还没到。
取出钥匙将门打开,眼前漆黑一片,秦茗将灯打开,将钥匙随手放在鞋柜上。
换了鞋,秦茗在房子里走了走,空荡荡的房子里比起她上次来,多了几件家具,有了丝人气。
秦茗随手摸了几个地方,发现一尘不染之后,估摸着这儿可能有专人经常过来打扫,不然不可能这么干净。
推开主卧的门,秦茗的手摸索着去按开关。
灯亮了之后,秦茗走进去打开了电视,坐在了床上看了起来。
看了一会儿,秦茗觉得无趣,就把电视关了,拿出手机把玩。
忽地,她灵机一动,动了恶作剧的念头。
是的,她决定给卜即墨一个惊喜,确切地说,是吓他一跳。
于是,秦茗下床将主卧的门关上,继而将电灯关掉,躺在床上玩起了手机。
待会只要听见外头有声音,她就把手机藏起来,不让房间里有一丝光亮,然后躲到门背后去……
作恶的小计划就这么谋划好了,秦茗窃喜地在床上欢快地打滚。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的样子,秦茗虽没听到开门关门声,却听到有轻微的脚步声临近。
那熟悉的脚步声,显然是卜即墨的。
心跳如擂鼓,秦茗连忙将手机塞到枕头下,然后人迅速蹿下床,站在了墙与门之间的角落,摒足了气。
待门外的人将房门推开时,自然敞开的门正好将秦茗夹在门后,而不至于碰到她迫使门反弹回去,暴:露她的存在。
电灯被人打开,秦茗原本想等到卜即墨走到床前时,突然蹿出去抱住他。
可是,当她看见卜即墨站在床边那伟岸的身影时,她的脚步却迈不动了。
非但她的脚步迈不动,她的眼睛也直了,嘴巴抽了,鼻子呢,有喷血的迹象。
显然,卜即墨不是从外头进来,他是从浴室出来。
怪只怪秦茗进来的时候,并没有走向浴室所在的位置,所以即便里面有灯光,她也没机会发现。
所以,这会儿的卜即墨,全身一丝不挂不说,正面的位置正好对着秦茗所藏的方向,而他手里拿着一块毛巾,正在擦拭着头发。
那擦拭头发的动作,真是性感魅惑极了,可是联系到他脖子以下的风景,又觉得实在是雅与裸格格不入。
卜即墨这会儿正在想事情,所以压根儿没发现秦茗正躲在门后看着他。
在他眼里,秦茗是个守时的女孩,说什么时候来绝对什么时候过来,不会迟到但也不会过分早到。
而他在进屋之后不久,也生出了捉弄秦茗的念头,所以,秦茗在进屋时,并没有发现他的鞋子。
因为他回头把他的鞋子藏进了鞋柜,而秦茗也不会仔细到打开鞋柜时,发现他唯一一双换洗的拖鞋不见了。
他是算好了时间,准备洗过澡之后,就关掉灯,一个人大大咧咧地躺在床上等她。
鉴于女孩子的胆子小不经吓,所以他不会对她在黑暗中发出突然袭击,而是采取了温和性的静等政策。
待会秦茗推开门打开灯,看见他的身影时,虽然会吓一跳,但不至于吓得魂飞魄散。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的计划还来不及实施,秦茗已经先于他实施了捉弄他的计划。
只是,秦茗的计划在看见他一身赤条条时没脸进行下去了。
卜即墨擦了一会儿头发,因为感觉房间里的空调效果不够好,便准备走过去将房门关上。
当他将手放到门框上轻微使力时,却奇怪地发现,门竟然像是粘在了地上似的,动不了。
躲在门后的秦茗当然知道他想关门,可是,她一没勇气按照原计划跑出去吓他,二没脸被他意外看见,所以头脑一团糟地选择了最傻的方式将凸出的门锁使劲地往后拽住,不让他的目的得逞。
卜即墨发现门动不了,第一时间认为,要么是他力道不够,要么是门出现了问题,所以,他加大了力道。
这力道极其大,就是门后面站着两个秦茗拉住门锁,也是抵挡不住的。
门被他强行甩上的同时,秦茗脚步一个趔趄,整个人朝着他的怀里投去。
沐浴乳的香味扑鼻而来,秦茗本就涨红的脸色更添一层深红。
尴尬,羞窘,总之觉得自己失败到不能言喻!
“秦茗?”秦茗的计划勉强算是成功了,因为她成功吓到了卜即墨。
卜即墨抱着秦茗软乎乎的小身子,很快就明白了事情的缘由,敢情是这小坏蛋想吓唬他,最后看到他一丝不挂地出现,没脸面跑出来吓他了。
秦茗将脸深深地埋在卜即墨光溜的怀里,羞得不想抬头,“小叔,你怎么到这么早?”
“我八点钟就到了。”
“那我怎么没发现你的鞋子?”
“为了配合你让你奸计得逞,我藏起来了。”
秦茗气恼地捶他一拳。
“你又不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怎么知道我的心思?喔,肯定是你也准备算计我是不是?”
“是,不过,貌似你赢了。”
秦茗红着脸叹一口气,“我是好像赢了,但你输得很风光。”
风光到她的脸都丢尽了,未出手士气先没了。
男色啊真是祸水!
她什么时候才能心如止水地欣赏他一身赤条呢?
除非他失去这身完美的身材,否则她这辈子都不可能不被他的身材刺激到。
卜即墨当然明白她的意思,捧住她的脸,亲了亲她的额头。
“你想赢得风光其实也很容易,只要你脱:光了躲在门后,我绝对风光不起来。”
秦茗撇开脸,嗔怒,“你怎么越来越下:流了?”
卜即墨忽地将秦茗打横抱了起来,朝着大床走去,把秦茗轻轻扔到床上,完全不给她爬起来的机会,就强势地压了上去。
“男人不下:流,女人不欢喜。”
正文 174:睡还是不睡
这感觉真是风水轮流转,前天晚上,是秦茗一丝不挂地在他面前,他穿着一身齐全的衣服,而今天晚上,秦茗穿着一身齐全的衣服,而他却一丝不挂了。
前天晚上,秦茗可是受尽了他的欺凌,按理说,风水轮流转了之后,该是卜即墨受秦茗的欺凌了。
可偏偏,秦茗还是被欺凌的那个。
秦茗知道自己斗不过这个霸道的男人,只能在第一时间将眼睛紧紧闭了起来,半真半假地惊恐大叫。
“小叔,你把衣服穿起来,我害怕!”
确切地说,她怕的不是他的上半身,而是他的下半身,哪怕仅仅是看见而已。
卜即墨利落地起身,走到衣柜前,打开衣柜取了一件上衣穿好,朝着秦茗走来,“好了。”
信以为真的秦茗睁开眼睛朝着他看去。
当她的眸光落在他的上半身时,确实很满意他的体贴,可当她的眸光自然而然地往下时,立即被那微起的家伙给刺激到。
秦茗吓得重新紧闭双眼的同时,发出一声尖叫,“啊”
卜即墨佯装无辜地问,“不是你让我穿衣服么?衣服我穿好了,还有问题?”
秦茗愤愤地背对着他,真真咬牙启齿,“还有裤子!裤子!”
她说的衣服明明是统称,很显然包括裤子,可他却故意曲解她的意思,只穿了上衣来捉弄她、吓唬她。
片刻,卜即墨再次申明,“好了。”
秦茗相信他不会再吓唬她,于是放心地转身再次朝着他看去。
这次他虽然已经穿上了裤子,可她还是因为他那支起的帐篷而红了脸颊。
两人一齐躺在床上,自是一番紧紧相拥的耳鬓厮磨、亲吻抚触。
稍许餍足之后,卜即墨忽地开口。
“秦茗,我把我们第二个窟买好了。”
“你”秦茗无语地瞪着卜即墨,实在不明白他急着买那么多房子干什么?用得着那么多么?
“你猜我买在哪儿了?”
秦茗摇了摇头,随口问,“在哪儿呀?”
卜即墨没有回答,而是突然以严肃的口吻要求秦茗,“以后不许住校,每天下课后必须去我们第二个窟睡觉。”
秦茗连忙摇头,“不行的,我不办理住校我爸妈会发现的。”
“小傻瓜,不是不让你办理住校,而是名义上住校,实则住其他地方。我买了a市商学院附近的房子,距离商学院不到两百米的距离。”
a市商学院即秦茗所读的大学。
秦茗惊讶地问,“该不会你以后晚上也睡那儿吧?”
卜即墨肯定地点了点头,“当然,白天我有时候会很忙,恐怕没时间见你,为了保证每天都能见你至少一面,只能提前将你晚上的时间归我所有。”
这个霸道的男人!秦茗翻了个白眼,“每天晚上见个面并不难呀,没必要一定要去那个房子里见面吧?”
“怎么没必要?”卜即墨知道秦茗没能完全明白他的意思,只能解释清楚,“除非实在没办法,像今晚这种情况,否则以后每天晚上,我都会跟你睡在一起。”
秦茗缩了缩不小心被他那骇人的家伙膈到的大腿,压低了声音嘟哝。
“我是无所谓,可是,你不觉得你一个人睡比跟我一起睡更好么?”
卜即墨不动声色地反问,“怎么个好法?”
秦茗将声音不自禁地又压低了几分,脸色微红,“你呀每次碰到我,身上都会起反应,能看不能做,身体上必然饱受煎熬,还不如一个人睡,无欲一身轻,没这么多烦恼呢!”
卜即墨沉思片刻,启口,“如果不跟你睡一起,我身体的确能轻松自在,可心里却是痛苦失落的,如果跟你睡一起,我的身体是疼痛煎熬的,可心里却是幸福满足的。秦茗,如果你是我,你选睡还是不睡?”
问世人更注重身体的感受,还是心的感受,或许大多数人都会偏向于心的感受。
因为一个人心里舒服了,即便身体不舒服,也能试着将一切苦难扛过,但如果一个人心里不舒服,即便身体再舒服,苦难只能永远盘旋。
这一次,秦茗不会逃避这个问题,老实地回答,“好吧,我答应你,晚上尽量去那儿睡。”
“乖。”
没一会儿,秦茗秀眉微微蹙了起来,“小叔,我怎么觉得自己有点像是那些被大款包:养的大学生似的?”
卜即墨好笑地挑了挑眉,“像么?”
秦茗嘀咕着,“你除了年纪轻些,跟大款也没区别,而我确实是有些姿色的大学生,怎么不像?”
“像就像吧,不过我跟那些土大款不同,他们最青睐的是女学生的年轻与美貌,而我青睐的是你的一辈子。”
卜即墨这话似乎一下子将包:养从贬义变成了褒义,秦茗咧嘴一笑,“这么说,卜大爷打算包:养我一辈子咯?”
“必须的,一辈子够不够?”
“不够又如何?”
“那就生生世世如何?”
秦茗笑着点了点头,在心里说,下辈子,下下辈子,她都要当他名正言顺的妻子,再也不用偷偷摸摸地谈恋爱、在一起。
……
秦茗的大三生活正式开始了。
与前两年的大学生活不同,她不再住校了,她住到a市商学院北门附近的蓝山公寓。
除却放假,宿舍她每天都会去,但只是将其当作一个白天休息的场所。
面对同学的疑问,秦茗不想被她们猜忌成被人包:养之类,便告诉她们,她有个亲戚恰巧在学院附近买了房子,知道她在这儿念书,便让她晚上过去那儿住。
秦茗在同学中拥有良好的口碑,不但没人会相信她会成为那种被大款包:养的女人,更对她的说辞深信不疑,所以秦茗的大学生活虽然有所变化,但过得顺风顺水,有滋有味。
顺风顺水自然是指她在学校里面临的一切,有滋有味自然是指她跟卜即墨的感情生活。
在学校,再也没有一个叫作刘小锦的姑娘会跟她发生口水战,因为她们已经成为了好朋友。
起初,秦茗一想到莫静玲不能再跟她一起上下课,心里很失落,但很快,身边多了个风风火火的刘小锦。
刘小锦的性格虽然跟乖巧的莫静玲不一样,但是,性情耿直,为人泼辣,不但与秦茗合得来,两人在一起还能生出许多快乐。
都说人生得一知己足以,每次秦茗看见这句话,都会觉得这句话在感慨知己难求的同时,也充满了孤独的悲伤。
如果可能,谁不愿意人生多几个知己呢?谁会嫌知己多呢?
即便身边的朋友不能都成为跟自己心意相通的知己,但若是能成为一生亲密友好、真心关怀的朋友,永不背弃彼此,也是极为美好的一件事。
秦茗不贪心,也很容易满足,她觉得自己能够拥有陆清清、莫静玲、刘小锦这三个朋友,已经极为幸运。
未知的未来,她可能还会有新的朋友,但她永远不会有了新朋友就忘记旧朋友,譬如她跟莫静玲,虽然不能见面,但经常会在网上联系,彼此的情况,双方都一清二楚。
秦茗这边的消息对莫静玲而言,没什么特别,但莫静玲那边的一个消息,却让秦茗听了之后犹如晴天霹雳。
莫静玲怀孕了!
莫静玲在怀孕一个多月的时候,像是得了厌食症似的,吃什么吐什么,当时她还在网上跟秦茗诉苦,当时秦茗以为她要么是水土不服,要么是心情不好所致。
直到有一次莫静玲在上课时晕过去之后,被人送到了医院,这才知道,她不是得了厌食症,而是怀上了身孕。
毫无疑问,孩子的父亲是莫静北。
秦茗问过莫静玲,这个孩子她会留么?莫静玲每次不是沉默,就是故意避开这个话题。
现在莫静玲应该已经怀孕两个多月了,秦茗只知道,孩子还在她的肚子里,至于她会不会留下那个孩子,还是个未知数。
因为秦茗答应过莫静玲,不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所以即便跟她极为亲密的卜即墨,秦茗都没有告诉。
她不是不相信卜即墨,也不是不关心莫静玲,而是设身处地地想过,如果她是莫静玲,也一定非常排斥让莫静北知道这件事。
因为莫静北是她名义上的哥哥,是强曝她致使她怀孕的那个人。
莫静玲爱他的成分远远地少于恨他!
……
秦茗现在每天最期待的时刻,就是下午下课,因为下课之后,她就可以去蓝山公寓,乖乖地在那儿等待卜即墨下班回来。
卜即墨在蓝山公寓聘了一个临时性保姆,不住家,每天除了负责打扫房子之外,就是准备早餐和晚餐,烧完饭就走,剩下的餐盘有时候卜即墨会洗,有时候秦茗会洗,有时候两人都犯懒,就留着明天让保姆洗。
若是卜即墨不能回来吃晚饭,他会提前告诉秦茗,秦茗既可以选择回去吃,也可以选择跟同学一起去食堂等地方吃。
除了周末,两个人白天几乎没时间见面,但两人能够有一整晚的时间待在一起,已经非常满足。
偶尔,秦茗也会在卜即墨有空的时候逃逃课,跟他一起去哪个地方游玩兼捕猎美食。
两个人的关系,既像是恋人,又像是夫妻。
说是恋人,却比恋人更加亲密,说是夫妻,却从不做最后一步。
每天晚上的时刻,对秦茗而言,是甜蜜的却又是尴尬的,逐渐的,还多了莫名其妙的内疚。
有好多次,她都大着胆子说愿意跟卜即墨尝试夫妻之事,起初,卜即墨每次都拒绝她,因为他说,他看得出来她还没准备好。后来,卜即墨将信将疑地试探她,每次只是在丛林口碰了碰,还没来得及让她情动,秦茗已经忘乎所以地大哭大叫起来。
这样几次之后,卜即墨无论秦茗怎么保证,再也不敢尝试,而秦茗对这件事也越来越内疚。
她真的很想给他,可是每次到关键时刻,就是无法给出。
两人都没意识到,秦茗若是想跨越这个心理障碍,不是靠日复一日的亲密就能实现的,而是需要一个契机去刺激。
而那个契机,就在不远的前方向他们在招手。
正文 175:心与野兽
对卜即墨而言,每天晚上在蓝山公寓的时刻,甜蜜永远多于煎熬,幸福永远多于惆怅,信心永远多于灰心。
他现在就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
对于跟秦茗行夫妻之事,说实话,他的心真的不着急,他还有一辈子的时间跟秦茗相处,若是秦茗一个月不能消除恐惧,那么就用两个月,两个月不行,那就三个月,甚至是一年两年。
他心里能够承受的最大期限是两年之内。
但如果有个预测者给他预测,秦茗需要的时间是十年,他虽然觉得时间有点漫长,但是,他也不会因此放弃秦茗,放弃他们的爱情。
等待的夜夜夜夜,虽然痛苦煎熬,但只要想到总有一天能够水到渠成,他还是对此充满了无尽的期待与想往。
只是,他的心不急,可他身体里的野兽每当夜晚来临,每当闻到秦茗身上的幽香时,总是一天比一天地急不可耐。
饿久了的野兽,往往是越挑:逗越可怕疯狂。
其实,卜即墨能够感觉到,秦茗正在不断地进步,虽然进程比较缓慢,但的确是在进步着。
譬如,原先她非常排斥被他那家伙碰到,就是他穿着两层裤子,也不许那家伙不小心碰到她。
可渐渐的,她已经能接受那家伙隔着裤子不小心地碰到她,当然,丛林口除外。
再渐渐的,她还能接受他脱去裤子,直接让那家伙碰到她。
虽然她经常允许他在她腿间解决,可他一次都没答应。
以前因为他死了那条进去的心,所以只能采取在她腿间解决的方式,可现在,他的心是活的,知道自己终有一天要进去,所以,对于其他假冒伪劣的方式,他不由地嗤之以鼻,不屑为之了。
他承认,秦茗是个善解人意的、勇敢的女孩,虽然他不说话,但是她能处处为他着想,经常摆出一副大义赴死的模样诱:惑他,让他进去,甚至骗他说她已经好了。
起初,他一眼就能看穿她伪装的勇敢,可时间多了之后,他拗不过她诚心诚意的坚持,便稍稍试探起她。
结果如他所料,只是在丛林口磨蹭几下,她的安全防线就奔溃了。
事后,她哭着说对不起,他吻着她的泪脸,说没关系,继续努力。
这样尝试几次之后,等她下次再诱:惑他时,他再也不做试探了,他不想看到她情不自禁痛苦与恐惧的模样,那会让他更加地痛恨自己曾经的那一晚。
他心疼她,不愿意让她多流眼泪。
两个人的尝试虽然次次都失败了,但是他从未丧气,一边安抚着内疚的秦茗,让她慢慢来,一边安抚着体内的野兽,告诉那家伙,等有一天秦茗真的给了他之后,他会将这些空缺的日子都一股脑儿地补回来。
似乎每当他以这种方式安抚体内的野兽时,野兽嚣张的态度都能有所收敛。
敢问成功的路在何方?路就在脚下。
而他与秦茗,已经将路踏在脚下,只须坚定地往前走,成功的门终有一天会被他们打开。
……
金秋十月的一个周五,是王开卉的生日,她邀请了几个要好的同学跟她一起过生日。
秦茗和刘小锦,一个住她对门,一个是她的室友,都在邀请之列。
虽然相比之下,秦茗更想跟卜即墨共进晚餐,但她也不想让王开卉感到扫兴,就一口答应了。
答应之后,秦茗立即给卜即墨发短信,告诉他今晚她不能回去跟他一起吃晚饭了。
在秦茗跟同学交往的方面,卜即墨向来通情达理,即便跟她一起去吃饭的人有男有女,他也不会有任何异议,只是嘱咐她尽量不喝酒或者少喝酒之后,他会在家里等她。
秦茗不记得从什么时候起,卜即墨就自然而然地将蓝山公寓称之为家,秦茗每次听见的时候,脸上虽未表现出异常,但心里却异常地温暖。
王开卉的选的是位于学校北门最热闹的一家星星大排档,这家大排档天一黑就会在门口支起偌大的敞篷,摆满桌椅。
星星大排档也有少数几个包厢,只是几天前已经被预定一空,八个女孩子只能围坐在一张大桌前,与其他顾客共在敞篷下。
场面虽然喧哗了些,气氛倒也显得热闹。
光顾星星大排档的人比比皆是,有商学院的学生,也有附近的住户,也有远处慕名而来的美食客,不过七点,已经人满为患,
秦茗等七人合买了一个蛋糕送给王开卉,开饭之前,大家先将蛋糕放在大桌中间,插蜡烛,点蜡烛,唱生日歌,请王开卉许愿,然后大家一起分享蛋糕,填个肚子。
蛋糕纷纷落入八个女孩子的肚皮之后,大排档的伙计开始陆续给她们上菜。
为了应和大排档的氛围,王开卉叫了一箱啤酒,除了两个女孩因为例假只能喝白开水之外,其他女孩即便从来都没沾过酒的,都跃跃欲试,给足了王开卉面子。
几杯冰啤酒下肚,女孩子的声音都大了些,笑声也狂了些,话更是多了很多,独属于学生时代的快乐在她们之间尽情地蔓延。
刘小锦的酒量非常不错,因为她夸下海口,说她即使一个人喝一箱也不会醉,于是,王开卉拉着其余几个能喝啤酒的女生,挨个地给刘小锦敬酒。
秦茗当然也在敬酒之列,不知不觉,她已经喝了一瓶多。
秦茗不是那种滴酒不沾的女孩,从小,每当秦父喝酒的时候,她喜欢将秦父的酒时不时地拿过来,偷喝一口,所以无论是黄酒、白酒、啤酒,还是葡萄酒、杨梅酒等酒,她都尝过它们的滋味。
她不至于喝一杯酒就醉,但因为有秦母在一旁盯着,她从未喝过超过一杯的酒,所以也不知道自己的酒量如何。
今天在大排档的现场气氛实在是太嗨了,她情不自禁地就喝了许多。
喝第一杯的时候她还能想到秦母平时对自己的告诫,譬如女孩子家在外绝对不能喝酒,更记着白天卜即墨的嘱咐,可等三杯下去之后,她已经全身心地融入到了跟同学们一起敬酒的氛围之中,将其他事忘记得一干二净。
秦茗除了脸蛋非常红,脑袋稍稍有些昏沉,眼睛少许有些迷糊之外,其他都挺好,她没有像有个女生一样趴在桌上做沉睡状,也没有像另外一个女生一样因为醉酒而开始傻笑,她很清醒。
也就是说,她的酒量还是不错的,为此,秦茗暗自得意了许久。
她的酒量虽然不能跟刘小锦相比,但她希望有一天能够跟卜即墨吃个有酒的浪漫烛光晚餐什么的,到时候,她还不至于喝一杯就醉而煞掉了风景。
啤酒喝多了自然容易尿:急,秦茗跟刘小锦一起去了洗手间。
两人一前一后回来的路上,秦茗不经意地瞥到了一个较为熟悉的人影。
在一张六人座的桌子前,坐着一个年轻女人,上半身穿着露出茹沟的细吊带,下半身穿着一条超:短裙。
秦茗不自觉地放慢了脚步,这女人好像是求嘉嘉,可是,秦茗又觉得绝对不可能是求嘉嘉。
凭借求嘉嘉的出身与地位,怎么可能来这种人多口杂,脏乱差齐聚的地方吃大排档呢?而且,她的穿衣风格向来是淑女型的,从来不是这般休闲暴:露的风格。
而且,那个桌前坐着的其他四人,都是五大三粗的男人,年纪个个四十几岁左右。
尤其是贴紧年轻女人坐着的那个中年男人,满脸横肉不说,脸上还有三条丑陋至极的疤痕,他的左手还揽在了女人的露脐的腰上,不时地在她脸上亲上一口。
秦茗觉得,这个女人大概只是跟求嘉嘉长得像吧!
求嘉嘉喜欢的是像卜即墨那样有身份有地位又有才有貌的男人,怎么可能跟这种一看就像是街头老流:氓一样的男人厮混在一起?
不过,就算这个女人不是求嘉嘉,秦茗也觉得可惜了,年纪这么轻,人长得那么漂亮,为什么要被那些一看就不是好人的流:氓糟蹋呢?
唉!这世道呀!
刘小锦是走在秦茗前面的,偶一回头,发现秦茗落后了她许多,且眼睛在盯着一个方向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