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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ero殿下 当前章节:15404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13:59

小客人很珍惜食物,他告诉我,以前战争时很多人都是吃了上顿就要惦记着是不是还能吃下顿,因为每一场战争都会有同伴死亡。

他说:“我倒是不担心这个,不管面临什么样的情况,银桑也绝对要活下去,只不过我后来是真的差点饿死。”

小客人一身本事,又怎么会饿死,我亲眼看见过他挥刀轻松拿下三个天人,我永远也忘不了他当时的眼神,残暴、凶恶,像是野兽,我想也许在战场上时他就是这样,面对小客人这样的敌人,天人的压力会很大吧。

接着他给我讲述了一年前的事,他是怎么认识登势婆婆的,我能想象他当时有多么落魄,缩在墓碑边,吃着死人的祭品,不过,同时那个画面又非常温暖,触动人心。

吃过东西之后,我送他回去,他本要拒绝,我却坚持想出去走走,我在这里没什么朋友,偶尔放假也不知道该做什么,这样出来当散散步也好。

我们一路闲聊着,走到公园时瞧见许多情侣,我忽然觉得这样跟小客人走在一起,会不会也给人类似的错觉呢,我抬头望向小客人的背影,其实说起来小客人的外型真的不错,性格也很好,就算结婚也会是个好老公吧,什么样的女人适合小客人呢?可爱型的?温柔成熟型的?我很快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以小客人的个性大概会说,银桑我才不想被老婆管着,那不是自找罪受么。

走到万事屋已经是晚上了,我跟小客人道别时酒屋忽然就打开了,登势婆婆双手叉腰凶恶的大吼:“混蛋天然卷!给我交房租!”

“我先走了,下次找你。”

等我一回头,小客人早已不见了踪影,登势婆婆看了我一眼,兀自低声骂道:“有钱泡妞倒是给老娘交房租啊那个混蛋!”

我忍不住笑,转身离开。

后来小客人经常来找我,他的万事屋生意也一般,我空闲的时候就会去帮他忙,我喜欢这种忙碌而充实的生活,不用再看别人的脸色,我觉得此时的自己活得比什么时候都自由,有尊严。

有天他接了一个修狗洞的活,那是户大户人家,据说院子被调皮的小少爷敲出个洞,他经常钻这个洞跑出去玩,我便跟小客人一起去修洞,他带好了工具,有去买了些木板之类的东西。

我就奇怪,为什么不是买水泥跟石砖呢,他一本正经的对我说,“这样能尽快解决客人的需求!顾客至上!”

虽然心知他只是图个方便,为了省功夫,我仍是笑了笑,表示理解。

说起来小客人真的是个很奇怪的人,比如像这种时候,不管怎么看他都是个不负责任的人,完全在糟蹋万事屋的声誉,可日子久了便会发现,他是个很可靠的男人,说到必然就会做到。

我记得上次,有个老爹说自己的老伴丢了,他抱怨着大活人也能弄丢,老爹却说自己的老伴是只猫,老爹看起来很急,小客人便让他回家等着,说一定给他找回来。

我不知道这个过程有多辛苦,总之,我看到他的时候他浑身湿淋淋的,到处都是泥,他把猫拎给老爹,一边埋怨着:“臭老头,下次别让你猫乱跑了!啊!真是累死我了。”

老爹颤巍巍的摸出钱来,他却是不屑道:“得了吧,给你家猫买点猫粮去,看它都要饿成竹竿了!”

小客人就是这样,嘴上虽对什么事都不在乎,懒惰又怕麻烦,实际上却是个非常可靠的人。

大约过了一个月,我想我应该去看看琉璃,我拿出琉璃给我的地址循着去找她,可等我到那里的时候,琉璃却不见踪迹,我向他们打听琉璃的事,他们却说没听过这个人,许久我才反应过来,也许琉璃是被骗了。

我心里愈发不安,担心琉璃,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事,便去了趟花街探望初春。

我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初春,她知道了也是多一个人担心,不过初春看起来气色不错,询问之下我才知道,她有喜欢的人了。

然而爱情对艺妓来说只是一杯毒酒,我是过来人,明白爱情于艺妓只是个奢望,不过初春确实很高兴,我也就没再多说什么,只劝她别太过轻易的相信别人,我心里有些害怕初春会跟琉璃一样。

离开花街后,我一直惦记着琉璃的事,后来我实在不知道要怎么办,便把这件事告诉了小客人,小客人也愁眉不展,这种事根本无从查起,他建议我去找警察。

江户的警察也叫做真选组,穿着统一的制服,听说原本是浪人,后来被幕府任命,在我看来他们不过是一群幕府的走狗,其实我内心是憎恨天人、憎恨幕府的,是他们夺走了我的父母。

为了琉璃,我仍是听从了小客人的建议,去警察局报案。

接待我的是一个有着一头黑色短发的人,他戴着一副墨镜,奇怪地给我一种废柴大叔的感觉。

他把事情记录下后对我说,他们会尽力而为,至此我对真选组的好感多了一分,他们也是在为人民服务,态度很认真,办事应该也会很认真。

如今我没有别的办法,只得回几松那等待消息。

过了好些天,当我再见他时,天正下着雨,他告诉我,带走琉璃的那个人并不是什么生意人,而是一个人贩子,也许他以更高的价钱把琉璃卖到了其他地方,我知道琉璃是值得那人下苦心的,她是个纯洁善良而美好的女子,若是卖到别的地方,身价会翻倍。

我说,“那个男人你们现在还找得到吗?”

“他是在逃犯,要抓住很难,不过我已经派人去他常出现的地方蹲点了,一有消息就会通知你。”

“能告诉我他经常去哪里吗?”

我得知了那人经常出现的地点后,心中已经有了定论,待那人走了之后,我向几松请了几天假。

作者有话要说:

9日常生活3

我穿着很普通的便装出门了,来到警察说的那人会经常出现的地方,我游走在这些地方,可没有发现那人出现,他会不会是已经知道自己被警察盯上了?

如果那人真的逃走了,我也没有办法,天下之大,我怎么才能找到他。

我郁郁不安回到了店里,几松见我状况不对,嘱咐我好好休息,我微笑着对她点头。

琉璃的事一天天过去,真选组那里始终没有动静,这件事看来要石沉大海了,后来店里生意渐渐好起来,客流量也大,几松也开始给我发工资,小客人有事没事就爱来蹭饭,哦,是蹭面。

我认识的人也越发多了,店里有些常客,我几乎能记下他们各自喜欢吃什么。

过了半年,某天我在街上偶然碰见一个很熟悉的人,那个人以前是我的客人,我之所以还记得他是因为,他就是给我身上纹下刺青的人,并且他本身还是个情报专家,他曾跟我说,只要有钱,他能查到将军今天吃了几碗饭,穿的什么颜色的内裤。

难得遇见,我便请他去咖啡店坐坐,他看到我也很高兴,用他的原话说,“你的身体是我见过最美的身体。”

我只是笑了笑,并不认同这句话,他是个艺术家,也许看法与常人不一样吧。

他告诉我,后来他也曾去店里找过我,知道我走了后他还有点惋惜。

我说:“你还想在我身上画什么?”

“哈哈哈,不画不画。”他笑着。

我们闲聊了会,我便问他是否能帮我查一个叫相田辉夜的男人,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我,“原来你赎身是为了一个男人啊,你要是想赎身的话早跟我说啊,我可以买了你。”

我知道他是误会了,在开玩笑,也知道他买我也许是为了他所谓的艺术,我听说有的艺术家很疯狂,还有些什么人体艺术家,会用刨开人的身体,挖出内脏,做一些残忍的事。

他就给我这种危险的感觉,与魔鬼做交易是要付出代价的,他提出了他的要求,他说想看我的身体,让我脱光衣裳让他画一幅画,我拒绝了,如今我已不是艺妓,便再也没什么理由要作践自己。

见我要离开,他又叫住我,“你别急啊,我说着玩的,这件事你就放心交给我吧。”

我很感激他给了他店内的电话,离开时他主动买了单,我倒是觉着欠他人情,以后若是能偿还便好。

大约过了一个礼拜,我便接到了他的电话,果不其然,他说找到了相田辉夜,我第二天就离开了歌舞伎町去找那个男人。

当然,必要的东西是绝对不能忘带的。

我阅人无数,看人也很少走眼,当时琉璃的事我没想太多,虽然隐约觉着那人有些贼眉鼠目,却没想太多,就是这么一不注意,就断送了琉璃的未来,现在她在哪里我不得而知,也或许遭遇了不幸,艺妓的生命实在不值钱。

我一直很后悔当时没有多花点心思,没有把心底那一丁点觉得那人不对劲的想法告诉琉璃,就算是千分之一的可能,事情也就不会变成如今的局面。

我来到了那人的住宅,这是一间并不大的屋子,周围的建筑都有些颓败,我敲了敲门,很快便有人来开门了。

这个人便是相田辉夜,他没有认出我来,他最后一次见我是一年以前,而且我在店内见客时都会上妆,我也自信他不会认出我。

他奇怪地问我,“你是谁。”

“怎么连我都忘啦。”我歪头走进来,他有些莫名其妙。

“喂,你先跟我说清楚你是谁啊。”

我转身凑近他,“客人,您记性可不好,忘了在一年多前我是怎么把她交给你的?你忘了她是多么信任你的吗?”

他没有说话,眼睛瞪得圆圆的,双手沾满了血。

血是他的,我在转身靠近他,趁他没有防备的时候,用一直藏在袖内的刀插丨进了他的肚子。

我恨她,恨那些把善良少女推到刀山火海的人,就像我姨夫一样。

他没有力气反抗,却没有死,倒在地上。

我蹲下丨身,看着他冉冉流血的伤口,地面已经被血染红了一大片,他向我求饶,我问他琉璃在哪里,他说不知道,于是我再次用刀插丨进他的腹部,他身体大幅度的抽搐着,脸色煞白。

他说:“我真的……不知道……也许在吉原……也许……在别的某条……花,花街……求求你,放过我……”

这种人还有资格活着吗?让身处深渊相信自己的少女看到光明,却又在一瞬间把她打回地狱,这种良心已经被狗吃掉的人都没有资格活着。

我用刀挖进他的肚腹,切开口子,搅拌他的血肉,像在梦里,我对姨夫所做的一样。

“你在做什么?!”

一声呵斥让我拉回神智,我抬头,看到小客人站在门口,阳光微醺,他的面庞镀上了一层金光,好看得不像话。

我擦了擦刀上的血,站起来笑道:“没什么。”

他看着地上的尸体,然后冷冷的望着我,那目光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我顿时觉得心有些寒,这是我许久未曾体会过的感觉。

“你怎么可以杀人啊混蛋!你知道自己会被抓起来坐牢吗!”他很生气。

我微笑着凝视他,“我为什么不可以杀人,又不是第一次。”

作者有话要说:

10日常生活4

我们没有在那里多做停留,小客人拉着我走了,像相田辉夜那样的流氓小混混,就算死了也不会有人在乎,警察也查不到我身上,顶多认为他是被仇家所杀。

这会天已经黑了,月亮高悬,我跟小客人走过羊肠小径,昨天下过雨,土坑里还有水,我就着水洗干净手上的血,袖口上也沾了些,那洗不掉我也就没管了。

原来小客人一直从歌舞伎町跟着我来到这里的,我问他跟着我干什么,他说这感觉我昨天状况有点不对劲,所以不放心便跟了出来。

我笑,“你倒是有心了。”

他挠挠毛茸茸的银色卷发,“没办法啊,你这家伙总是很让人操心。”

这话倒是出乎我的意料,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很独立自主的人,也许小客人心思迥异?我没再多想,这里是什么地方我不认得,前方似乎有灯光,还看得到高楼大厦,也许快到人群汇集地了。

一路上我们仍是闲聊着,扯些有的没的,对于刚才的事却是绝口未提。

现在这个时候已经不能回歌舞伎町了,我们得找个地方住下,旅馆老板娘看见我们说还有情侣房,我笑道:“不用了,我们要两间房。”

小客人道,“别闹了老婆,乱花钱做什么啊,银桑我每天上班可是很辛苦的。”

“……”小客人,你这是打算玩什么呢,“那就一间房吧。”

老板娘给了我们房门钥匙,小客人默默把头扭到一边,上去的时候才抓狂道:“你干什么啊!你这只大灰狼想对银桑做什么!”

“吃了你。”

“救命!”

“你叫破喉咙也……咳咳……”

电梯忽然被打开,走进一对情侣,我默默把话收回,站在我前面的这个女人穿得有些暴露,小客人的目光一直落在她透明的衣衫上。

等出了电梯,小客人摇着头对我道:“不行啊,那女的胸没你大,腰也没你细,果然你这种类型才是我最喜欢的。”

小客人有的时候很逗,也很欠揍,不过却是个心胸宽大的好人,跟他在一起时我总是很放松,至于今天这种玩法还是第一次,我现在不是艺妓,跟小客人睡一间房自然也是要注意分寸的,床是我的,玩心大起的小客人必须接受睡地板的惩罚。

房间贴的是鹅黄花纹的墙纸,摆设装饰都很不错,床是两米的,睡起来应该很舒服,我身上还有少许血腥味,便先去洗澡了,之后我裹着浴巾把自己的衣服洗了凉在阳台外,明天应该会干。

小客人也去洗了个澡,头发湿淋淋的耷拉在脑袋上,我想起我们第一次时他也是现在这样,头发湿淋淋的,身体强壮,看得到明显的胸肌腹肌,现在的他已经不像以前了,他不羞涩,也不腼腆,是个成熟的男人。

我站在阳台上,拿出一根烟抽了起来,风有些冷,却让我感觉很舒服。

他走到我边上,捻起我的一缕头发,似乎在想什么。

自从成为艺妓后,我的头发也没剪过,对艺妓来说,头发犹如性命一样重要,留了这么多年,现在我的头发已经长到臀部,不是没想过剪掉它,只是一直舍不得,去理发店时连理发师傅都说这么好的头发,剪掉太可惜了,他还推荐我烫个大波浪卷发,被我拒绝了。

我们都沉默着,直到我抽完一根烟,他才说,“说实话,我没想过你会杀人。”

“为什么?”

“认识你已经有两年多了,到现在我还是看不穿你,每次总觉得自己比以前更了解你时就会发现你不为人知的一面,然后就想,啊,原来这才是你。”

我捻熄烟蒂,直到它一点星火都没有,“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一面,但每一个都是我。”其实小客人的话很让我吃惊,因为他所说的正是我对他的感觉,明明觉得越来越接近他,却又在某个一瞬间发现自己其实离他很远。

我们之间隔着某种不确定的东西,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他大笑了几声说:“这话说得很对。”

随后他问我,我第一次杀人是在什么时候,我说,十三岁那年。

有个浪人杀了我的父母,当时父亲让我逃走,我没有走远,躲在一颗巨石后看着,我亲眼看着那个浪人用刀刺进我父亲的心脏,强丨暴了我的母亲后杀害了她,母亲在他放松的时候捡起一把刀重伤了他,当时他的右胸被到刺穿,我走上前踢了他一脚,本以为受了伤的他只能任我摆布,却没想到他还能反抗,最后我还是杀了他。

我默默地给母亲穿上衣服裤子,合上父母的双眼,回家拿了铲子挖了两个大坑,把父母葬了,那天我双手挖坑磨出了血,也是我最后一次哭。

小客人沉默着听我说完,他的面色很沉重,接着拍拍自己的肩膀,“银桑的肩膀借给你。”

我捶了他一下,“别闹,睡觉了。”那些事早就已过去,这么多年我倒也放下了,还不至于脆弱到一提起就要借人肩膀依靠。

我转身的时候,小客人拉住了我的手,我回头,对上一双暗红色的眼睛。

“有什么事不要都放心里,久了会生病。”

心病难治,我点头,“知道了。”

“……”

“……”他仍是拉着我的手,却又沉默不说话,这是不想让我休息了吗?

风渐渐刮大了,吹得我头发乱舞,我道:“风大了,进去吧。”

他转身这才松开手,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似乎摸到了什么,他有点奇怪的看了看自己从脑袋上挠下的东西,待这一细看,他猛然甩掉手上的东西,惊恐地大叫:“蜘蛛啊!”

在然后,我就被他扑倒了……

不就一个蜘蛛吗?至于把你吓成这样吗?

作者有话要说:

11日常生活5

他把头埋在我胸前,看起来似乎真的很害怕蜘蛛,然后问我,“在哪里在哪里?爬走了没有?”

“……”它刚才被你一掌摔倒墙上死得不能再死了好吗?

他见我没出声,半会才抬起头,“千华,你的胸好软。”

“……所以说你还想这样压着我到什么时候?”

他这才爬起来,我拍拍身上的灰尘,又去冲了下身体才上床睡觉。

小客人睡在地上,透过月光我能看到躺在地上的他的表情,他好像睡着了,我看了他许久,思绪却在飘飞,不知道为什么,我想到了真矢君,那个曾说要娶我的大男孩儿,现在的他又在哪里呢?也许正搂着他的妻子睡得香吧。

我平躺着望向天花板,睡意全无,下午发生的事我不能转身就忘,不管怎么说,我手里刚结束掉一条人命。

突兀的,小客人发出声音,“睡不着吗?”

原来他还没睡啊,我应道:“嗯,你怎么也没睡。”

他抱怨道:“喂喂喂,银桑可是正常男人啊,一个美女脱光了衣服躺在离我这么近的地方,一般男人都睡不着,这是很正常的事啊!”

我问他:“你要给我讲故事吗?”

“诶?让银桑讲故事?你还是三岁孩子吗?那你要听什么故事?小红帽跟大灰狼?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

“你随便。”不是想听故事,只是想听小客人的声音,感觉身边还有人,我已经有朋友了。

“你真当自己三岁啊混蛋!”

“那就讲讲你的故事吧。”

他闻言沉默了一会,接着跟我说起了他小时候的事。

小客人小时候被人们称为“食尸鬼”,那个年代想要生存是很困难的,吃什么已经无所谓了,就算是死人尸体,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我很能理解他当时的感受,那一年我跟随父母也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更何况他还是一个没有能力的孩子。

他说后来他跟松阳老师去了私塾,也是在那里他认识了那位贵公子假发跟冤大头高杉,说起这段时光,我看到他脸上带着温暖的笑容,我想,那也许是他一生中最开心的时光吧,就像我跟父母一起在茶园时一样。

后来时局变迁,松阳老师死了,他们三人跟那个喜欢啊哈哈哈笑着的坂本君成立了攘夷四人组,开始反击天人,但成果实在甚微,在他们努力为国家竭尽全力时,天人已经跟幕府勾结上了。

最后攘夷四人组解散,小客人说,“过去的我已经无能为力,现在的我只想按照我认为美的方式活下去,保护我想保护的东西。”

小客人想保护的东西也许很多吧,亲人、朋友,小客人是个温暖的人,从第一次见他到现在,这种感觉都不曾改变过。

“啊啊,有的时候银桑多想你也像个女人一样可以哭哭啼啼的扑在银桑怀里啊,有什么委屈就告诉银桑啊,银桑木刀一挥,看谁还敢欺负我家的小孩。”

你倒是把前后语搭一搭啊,怎么前面还说像女人一样后面又变成你家孩子了?有时候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吐槽小客人才好,可他能这样说也证明他确实了解我吧,我爬到床沿边凝视着他,说:“我也想,可我更懂得忍耐。”不只是我,小客人自己也是,我们都被时局逼迫,成熟得太快,忘记了什么叫做软弱,只能勇敢的踏向未来,不管是荆棘之路,还是罗马大道。

小客人坐立起来,摸着我的头,笑得很温柔,“你啊,大概让我着迷的就是这点吧。”

他的手掌宽厚,摩挲着我的头发,我轻声道:“银时,大概我们想保护的东西都是一样的吧。”国家什么的我管不了,可是,我想竭尽全力来保护我所重视的人,亲人、朋友、那些关心我在乎我的人,只要我有能力,便希望他们过得好。

第二天,我起了早,梳洗好后小客人都还在睡,平时他就是一个懒散的人。

我把他拖起来,“快去洗洗,我们得回去了。”

他懒洋洋的站着,翻着死鱼眼看着我,然后道:“你怎么穿上衣服了,快去洗澡裹浴巾!”

我哭笑不得,把他拖进了盥洗室。

下午四点,我们总算回到了歌舞伎町,我没有回店内,先跟着小客人去了他的万事屋,小客人说要给我一样东西,我们是偷偷摸摸回去的,他说:“别被老太婆发现了。”

可最后我们还是被发现了,登势婆婆扯着嗓子大吼:“混蛋天然卷!给我交房租啊啊啊!”

我问小客人,“你到底欠了登势婆婆多少房租啊?”

小客人说,“没多少啊,是那老太婆小气。”

我疑惑:“那是多少?”

他反问我,“我又没交过怎么会知道?”

“……”我替登势婆婆难过。

小客人在房间的箱子里拿出一把长刀,他说要教我用,我不明所以,他挠着银白卷发,“你这家伙太让我操心了,什么事都喜欢自己来,又爱逞能,万一我哪天不在你出个什么意外怎么办?每次想到我都睡不着,总觉得再这样下去我会死的喂!”

“……”我并不觉得自己有让人操心的地方,什么事亲力亲为不是应该的吗?逞能我就更不会了,做事之前我喜欢做好万全的准备,大概是小客人太关心我了,有句话不是叫做关心则乱吗?

不过小客人既然这么说了,我也没拒绝。

此后有空我便会跟小客人一起练刀,他大部分时候都是在一边看我忙活,尽管如此,每次我仍是打不过他,他要是不手下留情,我的身体早就千疮百孔了吧。

两个月后,我去看了初春,初春见到我很高兴,我打算把琉璃的事长埋于胸,只是为了让初春不再重蹈琉璃的覆辙,我说想看看她喜欢的那个人,初春很高兴的答应了,她让我明天再来,那个男人明晚会过来。

初春告诉我,那个男人正在筹钱替她赎身,再过不久她就可以离开这里了。

翌日,那个男人来了,那真是一个老实得过分的男人,初春介绍说我是她姐姐后,他竟然有些慌乱,我倒是笑了笑,他放松了不少,此后我们聊了不少,他只是个丸子店的老板,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认识了初春,两人迅速萌发恋情,他并不嫌弃初春的身份,反而说要给初春赎身。

过后我独自去了男人的丸子店,向周围的人打听了男人的为人,邻居都说他是个不错的人,我这才放下心来。

心里高兴,当晚我约小客人去喝酒,小客人直接拉着我到楼下登势婆婆那儿了,登势婆婆也懒得提房租的事情,给我们倒了酒,抽着烟问,“混蛋天然卷,快点给我把千华娶了!你想拖到千华鱼尾纹都长出来的时候吗?”

“臭老太婆,你管这么多干什么,银桑的事自己会处理的!”

登势婆婆吐出一口烟圈,看着我道:“千华,我这儿有个不错的客人,明天介绍给你认识。”

“啊啊啊啊——臭老太婆你这样做会下地狱的!”

我歪了歪头,“所谓客人的话,应该是个酒鬼吧。”

“那也比这天然卷好啊,你看上他哪点了?”

小客人抗议:“臭老太婆,你根本就不了解天然卷的痛苦!”

我说:“我觉得银时挺好的。”

“千华果然是我的红颜知己,今天晚上我请客了!”

我扶额,“你还是先把房租交了吧。”

其实我跟小客人的关系还不到那个地步,不管是他还是我,我们都没有想过要更深的发展下去,我不想被爱情束缚、小客人大概也一样吧,而且我们之间的距离还很遥远,就像之前说的,我们之间隔着一条无法跨越的鸿沟,却都不知道这个鸿沟代表的是什么,又是怎么形成的。

回去的时候,天下起了小雨,我撑着小客人的伞往回走,暴雨溅湿了我的木屐,我回头,看到小客人还站在屋檐下望着我,像只毛茸茸的白毛犬。

也许‘不打扰’,就是我们给彼此的温柔。

作者有话要说:

12日常生活6

10月3号,我接到初春的电话,那个男人已经半个月没去找她也没联系她了,她很担心,妈妈却不放她出来,她说让我去那个男人家里看看。

我当即便换了衣服赶往那个男人家里,男人跟他父母住在一起,我去时见营业的是他母亲,便问她男人的情况,那妇人听我一提起,两眼都是泪,便带我去见他。

见到男人时,他正躺在床上,脸色苍白,眼角跟嘴角都是淤青。

我询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前几天他遇到抢劫的浪人了,那时候他正带了足够的钱要去店里赎回初春,这些钱他凑了许久,可想而知他是死也不会拿出来的,这是他跟初春有个美好未来的唯一前提。

最后他被揍得很惨,大腿骨折,两只手臂脱臼,肋骨断了好几根,全身都伤痕累累,钱也被拿走了。

我安静地听他述说,说到最后,他一个大男人竟哭了起来,看来他是真的很爱初春,现在他要去筹钱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了。

“我不敢去见她,我不能告诉她这件事,我……我对不起她。”

“这不是你的错,去看看她吧,她很担心你。”我从怀里拿出些钱来,这些足够他见初春一面,“这件事瞒不过去,你直接告诉她吧,初春是个懂事的孩子,她能理解。”

他擦干泪水,却不要我的钱,我说:“拿去吧,等以后你跟初春有结果了再还我就是。”

这次他没再拒绝,我问他去警局报案了没有,他摇头,其实这种事我们心里都清楚,浪人是不定居在某处的,作案后他们就会离开,根本无从查起。

不过这样也算是有点希望吧,第二天我搀扶着他去警局报案。

这次给我们做记录的是一个小青年,我们出去的时候在门口碰到了当初那个戴着墨镜帮我记录琉璃案件的人,我很少接触警察,认识他是自然,可没想到他居然也认出了我,他跟我打了招呼,我这才知道他已经晋升为局长了,虽然在我看来,此时的他仍像一个废材大叔。

初春的事暂时放下了,我惦念起琉璃,如果我知道琉璃的本名就好了,可惜……琉璃不曾告诉任何人她的本名,我根本无从找起。

后来的某天,我帮小客人给雇主在书店临时打工一天,我问小客人是否有去过吉原,小客人笑着说,“银桑我可没钱去那些高级的地方消费啊。”

我道:“我们去看看?”

他有些奇怪地看着我,“你想做什么?”

“没,只是去看看。”

书店生意还不错,可几乎是我一个人在忙活,小客人只是在一边看JUMP,我想他大概很喜欢这分工作吧,能看自己喜欢的JUMP,不用花钱还能收钱。

他却说,“要是现在有沙发就好了,哦对,再来一杯巴菲。”

我哭笑不得,你现在是在工作时间啊。

之后我抽出某天假期,跟小客人来到吉原,跟我想象中的有所差异,吉原实在大得离谱,听说这个地下花街是由曾站在夜兔顶点的男人凤仙管辖的,因此没有人敢在这里闹事,在这里的女人也没人敢逃走,只要一次,仅有一次,被抓到,必死无疑,而且……也没有人从吉原逃脱过。

这里是男人的天堂,女人的地狱。

我与小客人并肩而行,透过窗柩,我看到那些画着浓妆,穿着暴露的游女们在吸引客人,她们露出白皙修长的大腿,小客人忍不住看得流鼻血。

正跟小客人走着,忽然前面站着两人挡住了我们的去路,他们以为我是吉原的游女,因此出言调戏,我不是个爱惹是生非的人,早已习惯洞察周围的我当然知道这里是不允许闹事的,便对他们礼道:“两位真是抱歉,我并不是这里的游女,如果二位有需要,请进店内找。”

我看到小客人已经握住了他的木刀,他眼里有着浓重的煞气,我不着痕迹的按住他的右手,让他不要冲动。

小客人平时也不是冲动易怒的个性,但只要涉及到我,他就会变得异常敏感与暴躁。

好在这两人也懂吉原的规矩,听了我的话后一边嘟囔着可惜一边走了。

小客人挠着头,“所以说男人都是该死的下半身动物啊,一看到美女就会蠢蠢欲动啊混蛋!”

我笑道:“你不是男人吗?”

小客人哼哼,“银桑可不是普通的男人哦……”

刚打发了两个男人,边上的游女们一听到我不是吉原的人,便当着我的面拉起生意了,他们的目标是小客人……

我看到她们浑圆的胸脯贴在小客人身上,想拖着小客人进店,小客人咬着牙吼道,“银桑不喜欢主动的女人,你们这些家伙都给我走开!”

“来嘛大人。”

“少罗嗦!快放手!”

我该说什么才好呢,小客人真的是太可爱了。

为了摆脱游女们,他朝我大声叫道:“老婆救命!”

游女们愣住了,小客人趁机甩掉他们拉着我就跑。

待跑远了,我已经气喘不已,小客人体力相当好,只是出了几口大气就恢复正常了,我仍是觉得呼吸困难。

小客人抱怨道:“啊啊,所以银桑我最讨厌主动的女人了啊,叽叽喳喳叽叽喳喳的,烦死了。”

我倒是能体会游女们的感觉,她们身处此地,一切都由不得自己。

这地方太大,我不知道琉璃是否在这里,就算她在,我们相遇的几率也太低了。

在吉原走了一趟,我跟小客人出来时,外面还是下午三点,吉原二十四小时都是黑夜,如果琉璃在那里,会不会永远也见不到阳光呢?

我抬头看了看刺眼的太阳,用手挡住阳光,它依然从指缝里滑落。

走在前面的小客人回头催促我,“千华,快点,我饿了,回去给我做红豆饭。”

我走上前,与他并肩而行,“吃炒饭吧。”

“不行,银桑最近缺少糖分。”

“我想吃炒饭。”

“那就吃完炒饭后再吃吃巴菲。”

“好,银时……你最近胖了。”

“啊啊啊啊……胡说!我哪里胖了混蛋?你以为你这么说我就不会吃巴菲了吗?绝对不可能!”

“……是真的。”

“那算了,下次再吃吧。”

作者有话要说:

听说这玩意儿放文下会多作收,所以……

我今天又忍不住2更了,话说我还真是喜欢写这篇文啊

银桑的这部分大概不会写太多 不出意外的话银桑是最终西皮 《艺妓见闻录》呢,我想写的只是女主的生涯,这包括她后来还会成为吉原的艺妓,遇到矮衫神威他们,写下去再看吧

13日常生活7

二十四岁生日那天,我给初春买了一条毛毯,冬天快来了,初春身子弱,经常着凉,我嘱咐她穿厚些。

她把我拉到梳妆台前帮我梳头,我抚着她的手,她说:“千华姐,你手心长了好多茧,在外面生活是不是很辛苦?”

我觉得初春似乎有点不对,我拉过她的手,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只是摇头,对我笑着,“没事,只是想你了。”

我太了解初春,她不想说,我也就不多问了,离开前,初春给我头上插了发簪,当是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她笑得苍白,不知是天冷,还是她心里藏事。

出门时,我看见妈妈叹了口气,道别初春,我去找了那个初春喜欢的男人,很显然,他也不想告诉我原因,情侣之间难免闹别扭,我便安慰他,“初春有时可能有些孩子气,但她并无恶意,许多事你也不要放在心上,好好待她。”

他看着我,许久都未出声,突然猛地就给我跪下了,我错愕不已,他却使劲给我磕头,“求求您帮帮我们!”

我这才知道,原来幕府实施改革,要清理掉歌舞伎町内的花街,这并不是好事,因为……花街会跟吉原合并,姑娘们全部被遣使去吉原,那里跟别处不同,一旦进入,就永不可能赎身,不可能出来。

我把男人扶起来,说:“你先别想太多,事情还有转机的余地,趁这之前我们筹钱把初春赎回来吧。”

男人情绪很激动,摇着头,“妈妈说,初春的名额已经报上去了。”

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好让他无须太担心,再好好想办法就是,随后我回到几松店内。

也许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我拿出小客人给我的长刀,我跟小客人学剑道已经有了一年,过程有快乐,有艰辛,我现在已经勉强能跟小客人过招了,小客人说应付普通的浪人绝对没问题,遇上十个以上的普通浪人还是鼓励我先跑。

能不能凭借自己手里的刀带初春离开呢?我想试一试,总之,我无法看着初春跟心爱的男人被迫分开,我记得曾经有个叫做彩香的艺妓,因为跟丈夫分开终日郁郁不安,最后劳疾而去,在我心里,初春跟琉璃都如同我的妹妹。

这件事若是成功,那男人便可以带着初春远走高飞,若是失败,初春跟我都逃不了,可我没有别的选择,无法弃初春不顾。

晚上我接到小客人的电话,说是要给我庆祝生日。

我赶到万事屋时,里面一片漆黑,小客人端着一个大蛋糕,凯瑟琳拿着刀站在边上,登势婆婆坐在沙发上抽烟。

“千华,今天你二十四岁了哟,银桑先祝你生日快乐哦!”小客人端着蛋糕放在桌上,接着又小声嘟囔,“完全看不出来啊,居然有二十四了。”

我可以当做没听到吗?虽吐槽无力,我心里仍是涌出一股暖意,即使是这么寒冷的天气,我却感觉如此的温暖,凯瑟琳说:“快过来吹蜡烛吧二十四岁的阿姨!”

你有什么资格说我是阿姨啊?

凯瑟琳以前是个小偷,一个月前才来的,之后便帮着登势婆婆在酒馆打工,虽然在我看来她也不干什么正事,登势婆婆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

我走过去吹了蜡烛,小客人开始切蛋糕,凯塞林在一边吵吵闹闹,小客人切了分最大的给自己,凯瑟琳大嚷着说小客人是糖尿病患者,再吃糖的话一定会性丨能力下降!

“你这混蛋少胡说八道了!银桑身体好着呢!信不信我一小份都不分给你啊!”

大概是被他们吵烦了,登势婆婆吐着烟圈,“都给我住嘴。”

“老太婆你才该住嘴吧!现在是吃蛋糕时间,你把你的烟放下!快,千华,我给你准备了最大的一份,这些全是你的!”小客人指着蛋糕剩余的百分之八十说。

“……”我吃不了那么多吧,而且我也不爱吃甜食。

登势婆婆大吼:“你这混蛋天然卷少啰嗦!”

“臭老太婆你说什么!天然卷怎么了?!”小客人听不得天然卷。

我托腮看他们闹着,折腾着,最后我把自己看进去了…… 凯瑟琳一块蛋糕扔在我脸上了。

“喂!别欺负我家孩子啊!”小客人愤怒地抓起蛋糕糊了凯瑟琳一脸。

“……”我又好气又好笑,都是一群大人了怎么还跟个小鬼头似得,登势婆婆倒是明智,靠在门口抽烟去了,不跟这俩小鬼折腾。

“别□鼻孔啊混蛋!松手!”

“那你别抓我耳朵我就放手!”

之后外卖送了过来,我们几人坐着吃了一顿,我喝了不少酒,有些醉意朦胧,看人也摇摇晃晃的,其他人也喝得糊里糊涂,倒是开酒馆的登势婆婆酒量好,半夜时分,凯瑟琳被登势婆婆扶着回去了,我摇摇晃晃站起来,想去盥洗室洗把脸,却被小客人抓住腿,一个重心不稳跟他摔成一团,我揉了揉他的白毛,“乖,让我去洗个脸。”

他嘤嘤唔唔不知道在说个什么,我扶着墙站起来,大冷天用冷水洗脸,这个滋味还真是不好说,至少让我清醒了不少,虽然周围的东西还在摇晃,但我心思倒是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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