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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魔芋丸子 当前章节:14759 字 更新时间:2026-6-30 19:49

……不高兴了

若有似无的清冷声音在耳边掠过,我抽了抽鼻子,抬手抹去眼角的湿意。

就这样,李健的事情告了一个段落,我倒追程思成的事情也就此不了了之,生活似乎回到了正轨。

这几天,杨雨已经将东西打包完毕。我则将合租的信息挂到了网上,问的人不少,但我觉得这合租者也讲究相合的气场。就像王八对绿豆也要看上眼才行,所以是相亲一般来来往往见了不少人,却没找到个合意的。

这日,我正趴在床上做挺尸状,手机铃声突然响了。

我摸了电话,直接按了接听键。

“喂,你好?你那有房出租呗?”电话那头似乎是一个娇娇气气的小女生,我心底不由生出了好感。

“嗯,是啊!我这房子是1300一月的,生活用品齐备,你可以过来看看。”

聊了没几句,我就和那自称于小七的女孩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几天后她找了个时候来看房,没十分钟,就压下手印,将她半年的身家托付到了我手里。杨雨知道我找了新室友,二话没说,提早搬走了,连多付的押金都没要。

于是,我就正式开始了和于小七同学的同居生活。这姑娘虽然比不得杨大美人赏心悦目,但和我是一类人。本着那什么味相投的感觉,我是越来越喜欢她了。

她搬到这里一星期后,带了只狗回来。

那狗是灰黑色毛,眉毛胡子一大把,咋一看就像是小老头一般。于同学听了我的批评从鼻子里哼出一声:“这是雪纳瑞,没见识。”

这一局我输了,只是后来听她叫那小狗做:“嘟嘟!”我遂摆出高贵冷艳的样子指着那未老先衰的狗脸评价为:“俗!土!”

这会小七同学垮了脸,嚷着让我动脑子,我彼时正看着网上一张时政贴,灵机一动直接赐名小树丛了事。

就这样,我们的同居生活里多了只狗。

没多久公司年终聚餐,热热闹闹包了饭店一层。

张敏喝了几杯酒,脸上有些红,半个身子趴在我身上,媚眼如丝说:“喂,你说要追程思成的!为啥不见你有动静啊?”

“大姐,你是不是喝醉啦?我不是你们家徐念。”我推了她一把,这两人自那日街上相识后,没几天就如胶似漆了。

“死丫头,别和我玩心眼,老实说,左少和程同学你钟意哪个?”

“我最钟意你啦,来来,吃口菜!”我夹了些菠菜到她碗里。

“呸,你姐姐我只是近视,不是无视。看你那样子就是对左少动小心思了吧,可惜人家左少名草有主了,你就向程同学努力努力吧。”

“你喝醉了,我不要听你废话!”我推开她,自顾自往洗手间去了。

回来的时候酒宴已近散场,我们那桌只有李健并几个差不多同期到公司的新人在聊天。

“他们都走了?”

我疑惑的看着张敏的位子,她刚刚喝醉了,谁把她带走了?李健当没听见,只顾和旁人聊天。我呐呐站了半天也不好说什么,拿了自己的随身物品匆匆走了。

到了门口看到程思成在打电话,见到我挂了电话上来问:“你跑哪去了?电话也不通?姚静她们都在下面等你。”

“手机?!啊,我手机没电了,昨天忘记冲了!”一拍脑袋,我才想起自己的失误,他无奈地望着我笑。

下楼之后发现众人已经散了,他颦着眉打了几个电话,最后对我说:“他们都走了。我送你回家,走吧!”

“好!”我跟着他往停车场走,不知怎的脚下一扭整个人失去平衡往前栽去,他眼疾手快返身捞住了我。我很是狗血的半躺在他怀里,仰视着那张精致的脸庞大脑一片空白。

此时地下车库空无一人,冬日的夜风夹着他身上浓郁的酒气迎面袭来。我有些惊醒,抓着他道:“你喝了酒还开车?”

“小姐,我没喝酒,这是刚刚别人的酒撒我身上了。饮酒不驾车这规定我记得很清楚。”他朝我笑,黑眸灿如星辰,笑的我满脸通红。

这时的我很希望,地上多出个洞来让我钻进去。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小树丛……

那就算前任美国总统小布什先生的昵称啊……

我好无耻!

☆、女王受

年终聚餐过后,也就离最后的新年长假不远了,过年的氛围重了,工厂那边请假回老家的人多了,大家的工作热情也就慢慢冷却了。工作纪律松散,处理事务反应缓慢,各个部门都进入了消极怠工的状态。

眼看离归期不远,我遂好奇问程思成:“你现在过年还回去吗?”

“不回去!”他回答的斩钉截铁,没有一点迟疑。

“你那边没有亲戚了?”

他沉吟了一会,道:“我很小的时候,外公就不在了。外婆在我高一那年也过世了,我母亲是独女,那边也就没有所谓的亲人了。”

我点头,虽然对他的说辞表示疑惑却不好意思表现在脸上。他妈妈那边的亲人都没了,那他父亲那边也有吧,不管怎么样,血缘的牵绊是不可能斩断的。

大概是我低头思考的时间过长,他主动开口:“你是不是想说我……呃,那个男人那边?”

见我点头,他竟然伸手在我头上砸下一个爆栗。

“干吗啊?”我摸着头,恼怒的看着他。

“提醒你不要多管闲事!”说这话的时候,他虽然笑着,但是眼中却冷然的一点温度都没有。这个话题实在不应该现在提出来,影响胃口。

我看了眼自己的饭盆,无奈的叹息。

没多久,新年长假正式开始。

爆竹声声辞旧岁,红梅朵朵迎新春。

自烟花爆竹禁放令解除后,有了炮竹声的参与,每年的都是在热闹的鞭炮烟花中迎来新的一年。只是我的新年过的并不顺心,大年初二就开始发烧感冒,一直到了年初六才有了转好的迹象,等于是在家躺过了一个新年长假。

到了年初八恢复工作的时候,我还是一脸菜色。

张敏看到我还幸灾乐祸:“呦,看看你那小脸,过个年怎么没养胖反而瘦了。”

“我这是为即将到来的夏天做准备,早点减肥。”

“你会减肥,我还不如相信猪会上树。”

年初八,还在正月里,我也不打算口出讳言为这开年带来霉运,遂忍着没搭理她。

见我骂不还口,张敏也没了和我斗嘴的兴致,在我桌边坐下来,“你知不知道程思成请病假啦?”

“病假?难道他也和我一样过年就生病?”

“才不是,据说程副总监是帮着自家妹妹放炮仗的时候炸了手。”

“这说书人是徐念吧!”

我白了她一眼,她脸上一红,直接上来掐我。我还来不及喊救命,人事部的程璇风一般来了,一把抓开张敏,双目炯炯的看着我说:“唉,听说程副总请病假了,我们代表公司去慰问一下吧。”

她的目光让我以为自己是一只上好的烤鸭,有些胆怯的咽了口口水呐呐出声:“你们人事部的去就好了,我……去干吗?”

“你代表你们市场部嘛,张敏代表销售部,再加上我和前台小陈。我们四个人去,正合适!”

我嘴一撇,吐出一句:“正合适凑一桌麻将吧。”

不消说,我的下场比那过街的老鼠好不了多少。于是下班的时候,在她们的淫威下,我不敢先走,垂头丧气的跟着去了。

程思成家所在的地段并不算中心区域,只是交通颇为便利,是位于顶楼的跃层式套间。楼下是客厅餐厅和他父母的主卧,楼上中间是开放式游艺室,左右两边分别是程思成和他那个恋兄癖妹妹的房间,最靠里还有一间琴房,据说是那个小姑娘的。

程思成也只是被火药烫伤了手,没伤筋断骨的,并不严重。不来公司是因为换药不方便,我们到的时候正是晚饭时刻,据说程爸爸出差在外,程妈妈图热闹热情留我们吃饭。推辞不下,我们就应了下来。然后,她就去厨房忙活晚餐。

程思成则陪我们在客厅里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他那个叫程芷琳的妹妹便在那来来回回的帮哥哥拿水递药。

看着她忙的团团转的小身影,我道:“程思成,你虐待儿童啊。”

“我不是儿童,我今年满18了。”她不知打哪冒了出来,站在程思成身边,俨然一副保护者的姿态。

“哦!大姑娘了!”我笑着肯定。

其实坐了这半天,我已经看出这所谓的兄妹二人完全不像。心下想着郭天容和我说过的程思成父母离异的事,心里就明白了七八分。

难怪她对程思成处处上心了,17,8岁的年纪刚好是情窦初开的时候,再加上现在各式书刊电视的浸淫,妹妹芳心暗许这只是法律形式上的帅气哥哥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想清楚了缘由,再看她对我们的不友好态度就释然了,敢情她是怕我们这群女人中有人抢了她老哥。

吃完饭送我们下楼的时候,程璇好奇道:“怎么你妹妹和你一点也不像?”

“不是亲妹妹,我父母是再婚的。不过巧合的是,我这两个父亲都姓程,省了改姓的麻烦。”他笑着答,一点也没有为此羞恼的迹象。

“我也姓程,真巧!”程璇在一边小声道。

我在他们身后,突发奇想,“那以后你嫁给他孩子的名字就叫双程诀好了!”

等了半天没人搭腔,我尴尬道:“我知道自己不是笑话大王,可是你们也不用一齐沉默抗议吧!”

张敏返身瞪了我一眼,转而向着程思成发问:“你一直没有女朋友不会也是你妹妹搞的吧!”。

“这个你回去问徐念好了,他很清楚。”

到了小区门口,我们纷纷告辞。和张敏走了一段,我才发现自己的手机忘在程思成家了,不得已下只有独自折返回去拿。

走到半路,就碰上了拿着手机追出来的程思成。

“你是不是有健忘症啊?”他拎着我手机上的挂饰,兀自笑的绝色妖娆。

我向他伸手,他却没有立刻把手机还我,我遂道:“你那供职于FBI的妹妹呢?”

“她今年读高三,不会让她这么疯了。”

“说实话你被她搅黄过几个啊?”

“你是不是准备参选居委会主任啊?”

“你骂我三八!”

他嘴角微扬,扯起一道痞痞的笑来:“我没说过,你自己承认的。”

“程思成!”我无意识的带了些撒娇的口气,不仅他愣住了,我自己也觉得尴尬万分。

少顷,他在我面前扬起我的手机,“不想要了?”

“还给我。”我扑上去。

“有本事自己拿!”他玩心大起,将那手机左手换到右手,前面拿到后面,我明明看到它在眼前,却怎么都抓不住。被他耍了一圈后,我不再急着冲上去,而是乘他不注意之际一个合围从后环抱住他,将我的手机抢到手了。只不过除了手机外,程思成整个人也被我抱在怀里。

我放开了他,脸上一片火辣。经过刚刚那一抱,我发现这小子很瘦。即使穿着棉衣,抱在怀里也是松松垮垮的。

抓耳挠腮了半天,我憋了这么一句话出来,“那个,那个,你好瘦啊!”

“……”他满脸通红的站在那里点头。

“多吃点啊,你看你这么瘦,我都快比你壮了。”

他终于不再小媳妇样的低头数蚂蚁了,抬了头瓮声瓮气甩出一句:“男女有别。”

注意到他目光的落脚点,我双手掩了胸,往后退出一大步,“你看哪里啊?色狼!”

“你刚刚的行为就很正经了?女□!”

“谁让你抢我手机的?”

“我也没让你抱我啊,占了便宜还卖乖。”

本着锱铢必究的原则,我回他:“就你这身板,当牛郎都没人要。”

“唐珊,你试试再说一遍!”那边摆出了一副揍人的架势。

我眼角瞄到前方有出租车驶来,一边往马路边退,一边道:“不敢不敢。”

等车子在身边停了,我坐上车临关门前还是打击了他一下:“你有成为女王受的潜力!”

然后我叫司机开车,从后视镜里看着他一脸狐疑的神情逐渐远去。估计这人不明白啥叫攻受,下次得带些学习材料教育他一下。

第二天上班开例行市场部会议时,程思成居然出现了。

我记得他昨天还说自己的手不方便换药,今天怎么就方便了?

中午吃饭前,我本着同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想他办公室看情况,刚走到门口就看到程璇满脸笑意的退出来,见她手上拿了些胶布,我想自己应该没什么必要进去了,遂转身想走。

“唐珊!”他不知道何时走出了办公室,看到我,有些意外:“你不会是放心不下特意来看我的吧!”

我看了眼他遮得严严实实的手腕,“看来还是我多虑了。”

“唉?”他疑惑的挑眉。

“好了,你没事,我先走了!”拍了他一下,我往来路返回。

“谢谢!”

“不客气!”我没有回头,不知道他有没有笑。只是听着那愉悦的声音就想起了那张阳光灿烂的笑脸,无忧无虑的样子,真好。

作者有话要说:  我头疼……

☆、见色忘友

思莹同学现在已经以实际行动成为了见色忘友这一名词的形象代言人,新年长假7天都没抽出时间来见我。我一直很好奇他们两个人这样时时刻刻腻在一起能做些什么?

我抱着这样的疑惑赶赴了本周六和她的约会,见面第一句话就是:“你居然没有变对眼?”

思莹不说话不动的时候外表还是很有迷惑性的,于是对着那样一张疑惑的小脸提问者心理上就先有了罪恶感。

“就是你天天看着你家那位,距离太近……这样!”我比了个靠在一起的动作,芭比娃娃瞬间变身侏罗纪霸王龙,嘶吼着向我扑来。

聪慧勇猛如我见势不妙立刻敛眉低首摇尾扮绵羊!因为一旦有所反抗,死的更快,因为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等她发泄完了,才幽幽道:“爱情使人成长!”

“呸!”我毫不留情喷她一脸口水。

“哎呀哎呀,你居然这么对我!”她一脸的心碎欲绝,我看着却一点喜意也无。在人民物质生活水平蓬勃发展的时代,惹人发笑已经是一项很高难度的动作了。思莹选择挑战的初衷是好的,结局是比较遗憾的。

“你玻璃心就该穿着避弹衣过来,我没随身带速效救心丸的习惯。”

“唐珊,你的嘴皮子现在越来越利索了!”她双手捧脸做无脑小粉丝崇拜状。我表面嫌弃,内里十分受用。毕竟,没有人会拒绝美丽耀眼的东西。

周一,我和平素一样起早赶火车,挤地铁。再像无数个平常的工作日那般随着人流出站台,往公司走去。也像无数次那般和前台的美女道早安。

呃,不过今天那张脸似乎有些不对。

“程璇,你怎么坐在这里?”身后有同事道出了不对劲的原因:“小陈呢?”

“……病假了!”

程璇脸色阴沉,整理着桌上的各式报表和信件。

“感冒啊?”

她看了我一眼,点头。

发现她的不对劲,我三八了一句:“你怎么了?”

她并不搭话,视线突然越过我,落于我身后某处。条件反射的转身,迎面居然是程思成的脸。

“呃!”他靠的太近,我这一转身基本就在他怀里。有些尴尬的退开一大步,我道:“程副总早安!”

“早!”他朝我漾开一抹灿烂的笑颜。我突感不适的侧目,看到站在前台位置的程璇一脸花痴的样子。

等到程思成走了,她才收回那明显过度关注的目光,横眉回答我的问题:“一大早被拖来当前台,我心情能好吗?唉,今天程副总也好帅啊!”

“只有今天吗?”

在我印象里,这厮一直都挺人模狗样的。虽然瘦了些,但身高不错,往那一站还是很有几分气质的。

想到瘦,我不由自主脸烧热起来。

程璇不知道那天晚上我耍流氓的事,只是挑眉问:“你脸怎么红了?”

我自然不会回答,含糊应了声就走了。

中午吃饭,我意外发现张敏的脖子上有个红点,遂有些好奇,“这种天气还有蚊子啊?”

此言一出,震惊四座。张敏捂着脖子脸红耳赤,几个销售部的同事都在笑。

见我发愣,其中一个人好心解释:“那是种草莓!”

“中草美?”

其实我应该想到的,就是在那一刻我被萝莉附体,脑子抽风,死活弄不明白。只是实在耻于下问,只得闭嘴做了然状。

下午市场部开会的时候碰上程思成,我实在忍不住狐疑的请教:“中草美是什么?张敏脖子上有个红点,他们说是中草美!”

还未等他回答,我就自己开窍了,想通之后就想拿手中的文件夹抽死自己。装什么纯情啊?

还中草美,明明就是种草莓。

“你不用解释了,我明白!”

世界上最悲哀的事情不是咫尺天涯,而是我就在这里,被你当面嘲讽。

这天临下班前,接到了老妈给我的电话。

应该,是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事情,可是大脑却拒绝接受这个讯息。接完电话,我继续收拾东西。彼时,刘畅正在走道上通电话,掉头看到我背着包出来突然叫住了我。

“丫头!晚上左少东请吃饭,一起去。”

“他应该只是叫你吧!”我朝他笑,他却皱眉道:“你吃错药啦?笑的这么渗人。”

“我一直都很渗人。”我摇着头,自往外走了。

刘畅却一把抓住我,带了些TVB港片中恶势力的嘴脸:“你今天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我宁死不屈!”

……

最后,因为我没有死,所以屈了。

扭扭捏捏跟着他到了目的地餐厅,在侍应生的带领下找到了少东家。定神细看才发现今晚除了我和刘畅外,在座的还有唐秀竹。

自上次在外市和她不欢而散之后,重新见面,我不免有些无话找话的尴尬:“你现在在哪工作啊?”

“B市!那天去见一个客户,所以遇上你们!这几天在这出差,明天要走。所以说什么也要今晚提前帮少东庆祝。”她单手支腮,笑容柔美,话语亲切。不明就里的人看着倒像是和我很亲近一样,实际如何,只有我自己知道。

“不会又是生日吧!”得到了左少东的首肯,我只觉得浑身虚脱。苍天啊,你是不是耍我啊!这顿饭又得吃下我2000多块钱去。

“本来说好只有我和少东的,可是后来我想两个人不够热闹,平日里二人世界就算了,生日还是热闹些好,谁知道,约的晚了,除了刘畅外都没空来。”

因为那后半句话唐秀竹说的很小声,除了我以外,在座的两位男士都没有听到。她在讽刺我是自己送上门吃白食的,不说别的,就是我们的邻居身份我来吃一顿也不算什么吧!换成9年前的我,肯定会自卑胆怯的低头不再吱声。只不过现在,我不是17岁的少女唐珊,我是26岁的成人唐珊。

对着那张美艳的脸庞,我扯起一抹笑,也学着她低声道:“要热闹的话顺便把程思成也叫上啊?”

听我说完,唐秀竹脸色微变,但还是保持了那端庄的笑,握住我放在桌上的手。

“唐珊,你真可爱。你几月生的?我认你做妹妹吧。”

我闻言抽回手,望着她道:“不好意思,我没有乱认亲戚的习惯。”

对面的左少东这时发觉了什么,倾身过来:“你怎么眼睛红红的?”

“没有没有!”我挥着手,往后退去。没承想这餐厅地上是大理石面,我如此大动作之后失去平衡的连人带椅子往后栽去。

“哐啷!”随着一声巨响,我很是狼狈的跌坐在地上,引来了周围人的侧目。羞恼之下,我忍不住眼眶泛热。

刘畅无奈的拉起我,道:“你怎么坐个凳子都不安生?”

侍应生赶上来帮我扶起凳子,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特别是身边站着唐秀竹的情况下,我听到左少东无奈的声音:“唉,你又要哭了。”

听着他的话,我终于想起了那条被大脑拒绝的讯息:妈妈接到了陆奕的结婚请帖。

记忆里,那个清俊的少年越行越远,于是,我的泪一发不可收拾。

很久以前,我们憧憬永恒,以为一个拥抱就是地老天荒,可惜到头来,韶华逝去,留下的只有镜子里那张陌生的脸庞。

时间,是所有人都难以逾越的对手。

作者有话要说:  小修……

☆、婚礼进行曲

周六,陆奕和孙巧巧的婚礼。虽是数九隆冬,却不见“万径人踪灭,千山鸟飞绝”的场景。相反前几日还苟延残喘的太阳今天像是返老还童一般发光发热,是以环境温度比前几日稍有回升,出门的时候听老妈对老爸说: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我瞄了眼外面光秃秃的树枝,心下念叨,虽然没有小说里的乌云压城,阴风大作,不过连只喜鹊都没有,好个屁!

但是坐在出租车上,看着窗外碧蓝的天空和漫天的阳光,我心下不得不承认今天确实是个难得的好天气。于是上天又一次证明了,我没有女主角的命,不会有打雷闪电下暴雨的天气来配合我此刻的心情。

进到饭店大堂就看到婚宴指示牌上红底金字写着:

“天作之合,琴瑟和鸣。

恭祝新郎:陆奕新娘:孙巧巧喜结良缘。”

旁边放着巨幅婚纱照海报,一对新人站在海边,准新娘娇媚可人的倚在准新郎背上,笑的甜蜜温馨,绝对能摆进影楼橱窗做招牌。

爸妈被两位新人的父母簇拥着到一边感谢去了,我站在偌大的婚宴会场,就像幼时找不到回家的路时一般惊慌失措。

“唐珊,你来了!”孙巧巧上来拉我的手,今日她一袭白纱,眉目含情,自然是最美的新娘。站在她身边的陆奕一身正装,也是越发的英挺。

“祝你们白首偕老!”我能笑着祝福却不见得发自内心,这时候才说自己其实满肚子坏水心里极度阴暗猥琐变态会不会矫情了点。

因为老妈是介绍人的关系,我们一家三个原本是被安排在主桌的。

但是陆奕请了很多老同学,我也就顺势摆脱了主桌的不自在跑去和同学们拼桌了。

酒过半旬,新郎新娘下来敬酒。孙巧巧已经换下白纱穿了套中式宽袖卦裙,红色上衫黑色千折长裙,衣上绣纹精细。陆奕也换了同色的中山装,朝我们举杯致意。我接过旁人递来的酒杯,合着一桌子老同学嘻嘻哈哈的谈笑一饮而尽。

冲口进去的是辛辣刺鼻的白酒,眼泪终于借此摆脱了眼眶的桎梏,我一手放下酒杯,一手捂着鼻子做娇羞状,同时不忘大叫:“哪个吃饱了撑的给我倒的白酒?害的老娘眼泪鼻涕都喷出来了!”

“啊!忘记了,这是白酒!”耳边有人不甚真心的道歉,众人看着我笑,我也笑,眼泪却怎么都止不住。

不知谁递了纸巾过来,我涕泪横流的接过,满桌没有人看出我的异样,他们都围着新郎新娘闹,角落里只剩我一个人垂着头,擦眼泪和想象中的鼻涕。

新郎新娘转到下一桌敬酒之后,坐在身边的徐晶晶取笑到:“唉,你的竹马哥哥不要你了,你这青梅妹妹怎么办?”

听着那样的话,眼泪有再次决堤的风险,但是因为那杯白酒的关系,我怎么狼狈都不会有人怀疑,索性大方承认道:“是啊,我悲伤欲绝啊!有没有人好心借我个肩膀?”

我说完,全桌人拍案大笑。其实我说的是事实,可惜,没人相信。

徐晶晶从汤里捞了颗鸡心放到我碗里,笑着说:“好,我安慰你,以形补形。”

望着碗里那颗鸡心,我越发觉得心如刀绞。莫名坚持了7年没有希望没有可能的暗恋,到现在,我依然放不过自己,走不出这道感情的枷锁。

很多时候,对他人我们有很多道理可以讲,很多的例子可以引用。但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那些所谓的理论经验通通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屁话。

所有人都以为我被那杯白酒干倒了,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又哭又笑的我根本不是醉,只是情绪失控,而在有了那杯白酒的引导之下,我并不想收拢那崩溃的情绪。

最后,我一个人跑到走廊吹风。因为前面又哭又笑了半天已经疲累,我背靠墙壁在走道上的花坛边坐下。

不知过了多久,眼前突然多出一包纸巾:“喏,拿去!”

“我不要!”抬头看到那双细细长长的眼,我笑着拒绝。

“哭得妆都花了,真难看!”他硬是将纸巾塞进我手里。

看着他衣服上新郎的标签,我微微笑着,眼泪却源源不绝的坠落。

“你没事吧?”他俯身看我,镜片后那双细细长长的眸中有淡淡的关心。

“哦,没有!真的,我只是有些喝多了!”我站起身,脚下却虚浮的一点力气都没有。

他皱着眉,看我踉跄了几步还是伸手扶了我一把。望着他那只手,我道:“新郎不在里面陪新娘不要紧吗?”

“你妈妈走不开,所以我来看看你!”握着我手腕的力道收紧了些,我突然又有了落泪的冲动。

“别担心,其实我没有醉,真的,我没醉。你快进去吧!”我拂开他保持距离的扶持,靠墙站着。

“唐珊!”他复又伸手过来,我往后退了一步,终于忍不住爆发:“你不要再给我胡思乱想的机会了。”抹了把眼泪,我继续道:“我怀疑我有神经病,你看你明明什么都没说过,什么都没做过,我却一厢情愿的想了你7年。人生,能有几个7年啊?你说我是不是很十三点啊?哈哈,哈,我怕寂寞,我怕下面再有7年,我真的很讨厌自己,颠来倒去的用那些过去的东西麻痹自己。好吧,我承认,其实,我是想和你发展什么的!但是没有可能了,没有机会了,我们从来都没有机会的!”

听着我乱七八糟的话,陆奕的眉头绞出一个大大的川字,张合了半天还是淡淡的重复那句话:“你醉了!”

“我没醉!”下意识的反驳之后,我自己都迷茫了,居然在别人的婚礼上说这些话。我在想些什么,或者我又想做些什么?

实际上,我能做的只有借酒装疯而已……

扶着墙壁站了一会,我转身看向那边人声鼎沸的婚宴现场,终于能较为平静的开口:“回去吧,你该是属于那里的!”

他突然上前几步,对我道:“唐珊,对不起!”

我怔愣的张着嘴,看着他颀长的身影从我眼前走过。他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什么?被酒精侵蚀的大脑有些昏沉,我怎么都想不通。

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我有些昏沉的接起:“程思成!”

“唐珊?你哭了?”电话那段的声音听起来很遥远,带着些信号不良的沙沙声。

“没有呢!没哭!”我抹去脸上肆意横流的泪,“即使哭了又怎么样?”

没有人会在乎,我也不需要别人在乎。

“我……”一个字之后声音变得杂乱不堪然后突然没了声息,我将没电的手机重新收回口袋。

转身,视线的尽头是一个身形颀长的男人。

“嗨!帅哥!”

那人听了我的话颦起一双好看的眉,朝我走近几步,“你喝酒了?”

我想自己是有点醉了,顺势靠在他身上,道:“看在你这么帅的份上,我给你讲个笑话吧。很好笑的哦,最爱的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很狗血吧,很言情吧,很好笑吧,哈哈哈哈。你为什么不笑呢?笑啊,哈哈哈哈……”

笑到最后我没了力气,在那人的扶持下重新在花坛边坐下。

“哭吧!”那人将我搂在怀中,轻轻的拍抚。

我抓着他的衣服,因为这两个字,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没有人知道,陆奕在我心里这么重要,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了逃避那样的心伤,我连最不堪的念头都有过。

这个世界每天都上演着无数的悲喜剧,我这样的悲剧也只是芸芸大众中不起眼的一幕。只是那对于我,却是整个世界,我用了人生最宝贵的七年时间维系了一场注定得不到回应的爱恋。

结果,心神俱裂。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周星星在大话西游里问了无数遍的问题,答案似乎是:不需要。

那么爱一个人呢?

……

陆奕,陆奕,你喜欢谁啊?

睡意朦胧中,我听到年幼的自己在问。

梦里,似乎是一个大夏天。少年陆奕站在树下,阳光被树枝裁剪成一个个光斑,在他身上跳跃,我看不清他的面孔,只看到他笑开了一口白灿灿的牙齿。

你。

我,唐珊,是吗?

小时候,你说过的。

可是,你说过吗?

我不记得了,这是梦。

所以,是假的。

你喜欢我,是假的,你说要娶我,也是假的。

假的,通通都是假的。

可是,我喜欢你,却是真的。

你不喜欢我,也是真的

作者有话要说:  ……

海底地震真的很惨,回想5.12,庆幸我们有个强大的祖国,我们有13亿心手相连的同胞……

我煽情了,人家是爱国愤青!

☆、番外一(上)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来修文的……

陆奕从来都不是一个话多的孩子,和同龄的小伙伴相比,他总显得有些冷漠。

似乎没有热切的理由,在他心里什么都是淡淡的。包括那个叫唐珊的小女孩,是住在附近的邻居,因为瘦小的个子,常常受人欺负。其实作为优等生,只要她一句话欺负她的男生绝对会被老师严厉处罚。饶是如此也没见她告过谁的状,甚至连哭都没见她哭过。

所以很多男生去招惹她,互相商定到底谁能把她弄哭。这样的约定很是无聊,通常他都不会多加理会。因为欺负女生,从来不是一个男子汉该有的作为。不过有一天,那小女生还是因为受不了同桌男生的欺负换到了自己身边。

那时,他才觉得她和其它女孩子并不相似,虽然一样话多,却不会不分时间的乱吵。看似文静的性子下也有大胆的一面,爬墙逮猫玩弹子,什么都会。也常和他们一帮男生在弄堂里玩战争游戏,还会帮着他们躲过老师的监视。

小学时座位调换是很频繁的,于是同桌了半个学期的样子,她就被换走了。新的女同桌也是性子温和的人,却并不大胆,偶尔有了口角也会快速禀报老师。于是,他开始想念那个不会乱说话的唐珊。

彼时,和唐珊最要好的女孩叫做陈思莹,在他刚刚懂得简单的审美知识后就从身边的狐朋狗党口中得知,她应该是他们那周围最可爱的女孩子。

其实他觉得站在这样万人迷一般的女生旁边,唐珊也是不逊色的。所以某天他口出狂言即使全世界女人都死光了他也不会要陈思莹,其实那潜台词只不过是他觉得唐珊也不错。

4年级,有同学问他:“你是不是不敢欺负唐珊啊?”

“有什么不敢的!”他回到,于是从课桌里找了本画着人体骨架的书跑去找她了。他记得以前同桌的时候,她告诉自己最怕的就是这个东西。

果然,那图片吓的她脸色苍白,随即大哭不止。虽然身边的小伙伴都很佩服他能把唐珊吓哭,他却隐隐有些愧疚,蹲到她身边轻拍她的肩膀:“你这么怕这个东西啊?算了,算了,我不吓你了。”

那个时候,他们还住在低矮平房构建的老城区,每到吃完晚饭的时候,各家的大人孩子都会聚在空地上纳凉聊天。

某日,他母亲对着唐珊问:珊珊,你要不要做我们家的媳妇啊?

彼时那小姑娘还扎着羊角辫,歪着头疑惑的看着他。

被她这样看着,陆奕心里涌上一阵气闷,直接脱口道:我不要。

然后邻居阿姨指着同是同学住在对面的徐晶晶道:那让晶晶做你的老婆可好?

其实当年,他对外貌是无感的,只是觉得两相比较还是选择唐珊好点,不过刚刚出口的拒绝让小小男子汉不好意思反悔,遂拉着唐珊道:没有我,这家伙会被人欺负的。

只是说完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明明欺负她最多的人,是自己。

6年级,他们还是一起结伴回家,说些有的没的;

初一,算是对于生理方面懵懂的时候,秋游时分,不知道是哪个人先出主义,将花瓣撒在女生衣服里。他原来是不想这么干的,不过走到了唐珊身边,手像有自我意识般拉了她的领口将一把花瓣合着碎泥扔了下去。然后看着她红着脸一边叫流氓,一边跳脚。

因为初秋,天气不算凉,穿的不多。于是她拍花屑的时候他从那扯得过大的衣摆缝隙里窥到了她的身体。

初二,应该是他们彼此关系最好的时候,有她在身边,看书,做作业。即使相对着不说话,也会让他觉得安心。慢慢的身边有女生说喜欢他,那会他还不明白这喜欢到底是什么?不过他知道自己对唐珊特别在意,甚至会因为她和别的男生多说几句话而生闷气。然后他告诉她,有人说喜欢自己,结果她的反应让他失望。

其实陆奕自己也不知道要她什么反应。只是,不应该是那样兴奋莫名的样子。

然后,他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人。

“丁科!”

第二天,他就把这个应该称为秘密的东西转述给了当事人。这实在不是一件长脸的事情,只是他觉得,不说出去的话憋得难受。

后来,他得知是自己的发型招来了那些莫名的关注,于是,他跑去剪了个平头,献宝一样把这事情告诉唐珊。不过,她依然没有特别的表示。

初三,一次天降大雨。她没有带伞亦没带家门钥匙,于是跟他回家避雨。

母亲让她脱下了湿透的外衣坐到被窝里,大概是晚上复习没睡好,她就这样在他的床上睡着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情愫令他忍不住凑近她,心里想着的是偷看她的睡相以便做以后嘲笑威胁的谈资。

结果看着她无意识撅起的唇,电光火石的忆起初一时无意中看到的画面,于是就那样鬼使神差的亲了下去。两唇相接之际,她身上属于少女特有的淡香侵入鼻端,大脑一时停摆。然后,少男像是被火烫到一般弹开,看了眼床上少女依然恬淡的睡颜后窘迫的跑到影子也不见。

此后多年,陆奕都会在梦里回味这个带着点懵懂和未知的初吻。

他的,也一定是她的。

中考结束,他在路上偶遇她。

“你还认识我吗?”其实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何会冒出这样一句话的。

“不认识!”他的心因为这个答案沉了下去,纠缠了几句认不认识之类的,见她没松口,也自觉无趣的走了。

高一,各自进入青春期的少年也就没有了太多的交集。

高二,她搬家,转学。

那些淡淡的牵挂,淡淡的想念让他一开始有主动打过一两个电话,但是之后觉得自己行为怪异,也就逐渐断了那份想念。

然后,进入大学。在这之前,他一直知道自己长的不差。只是这不差到了这时才显示出强大的威力,下铺的烙饼总夸张的说他收到的情书能毁掉一个原始森林,极端不环保。连系上那个叫做唐秀竹的同级老乡,都对他表示过好感。在他们那种僧多粥少的建筑系,有她那样形容的大美女绝对是百年难遇,但是他不为所动。

大一的第一个十一长假,他从B市回来,唐珊第一次到家找他。

心底尘封的一些东西又隐隐跳跃起来,只是天性的凉薄让他除了一问一答外生不出太多的热切。

回校后,他接到了她的来信,对什么都不热心的他居然开始乖乖回信。只是简单的平日琐事,她都能唠唠叨叨写满三张纸。

陆奕脸上的笑意多了,和他交好的左师兄说他交了女朋友。破天荒的,陆奕既不承认也不否认,那种暧昧的态度让他大跌眼镜。彼时,唐秀竹和左少东已经是事实的情侣,却迟迟不肯公开承认之间的关系。

可能他也在盼望什么东西。某天,他听班里女生在说用邮票告白的事情,原来反贴邮票就是我喜欢你的意思,而侧贴,则是对不起。他带着点羞涩和急切的在手边要寄出去的信上倒贴了一张邮票。他记得,上面是一副莲花的图案,80分面值。

结果,他收到的回信上,唐珊的那张定窑瓷瓶邮票是侧贴的。

“对不起!”

说不清道不明的愤怒和羞涩油然而生,他一方面嘲笑自己那些莫名的心动,一方面丢了那些信笺。他告诉自己,结束了,可以从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中醒来了。

于是,他们的牵绊就这样完全断了。

☆、番外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

你们不要不理我~

画圈圈~

时间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他慢慢淡忘了那些最初的心动。一个人在寂寞之下也想找个人陪伴,却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不长久。

直到某日母亲打电话告诉他,唐珊的母亲介绍了一个同样在B市的老乡给他,让他去见见。

足足有7年时间,他没再听过那个名字。

唐珊……

于是,他去见了那个女生——孙巧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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