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当天,几乎是在忙乱中度过。
“化妆师呢?化妆师怎么还不到!”
“她刚刚电话过来说是堵车了,可能还要半个小时。”
“半个小时?!”我摁亮了手机屏幕,北京时间九点整,离十一点的婚礼还有整整两个小时,于是狮吼,“再给我去催!”
“好的我这就去。”
“花童的衣服换好了吗?戒枕呢?准备好了没有?”
“好了好了!在这儿呢!”工作人员拿来两个精致的方形戒枕,白底上用粉色的缎带扎着一个漂亮的双层蝴蝶结。
我满意地接过,小跑着到角落里正窃窃私语的两个小花童面前,提起裙摆,蹲下交给他们,尽量和蔼地说:“一会儿婚礼开始的时候,你们在姐姐和另一位伴郎哥哥入场后再入场,手上要捧着这个,然后走到我们身后,明白了吗?”
将戒枕交到两个四五岁的小孩手上,我有点惶恐不安,生怕他们出什么岔子。然而小孩子却仰着粉雕玉琢的小脸,肉笑成了一小团,可爱的样子,说:“姐姐放心,我们会保管好的。”
我瞬间觉得这两个小花童是多么的可爱,比那个迟到的化妆师靠谱多了。
四处侦查一圈,发现并没有什么可以再做的事情,我这才移到安静地坐在椅子上的纪清身边,打开了一瓶矿泉水咕咚咕咚地往下灌,快要烧起来的喉咙被清甜的水灌溉一番后,才得以解脱。
纪清此时以换好了礼服盘好了发,只是素面朝天地笑着睨我:“看不出来,你还挺会安排事儿。”
我得意了,拧紧了瓶盖道:“那是。不知道你是怎么办事儿的,好端端的婚礼要是搞砸了怎么办?以后我的婚礼,肯定……”
话说到一半,却像忽然被人掐住喉咙一般,没了下句。
纪清是个明白人,也不追问,转过头去拿了一个紫色天鹅绒的长条盒子来,递到我面前,笑盈盈道:“打开看看。”
我疑惑地打开盒子,一条银色的项链跃然浮现于眼前。
坠子是一朵五瓣的花型,其中有点点粉钻作为点缀。简单的造型,并无太多繁复,却让其中的纯洁和安静无声流露。
纪清像知晓了我的心事一般,微笑着点头道:“是桃花。”
握着盒子的手紧了紧,我抬头看着她的眼睛:“送给我的?”
“当然。”她笑出了声,看着我的眼神很是宠溺。
一般来说,在送礼的时候必要的推脱是要的,但由于我和纪清的关系已经到了不用客气的地步,因此我很坦荡地接了作为我节食三天补偿的礼物,笑着收好。
她把手按在我欲伸进包里的手背上:“不戴上吗?”
我下意识地朝自己脖子上看去,那儿挂着自十七岁起就再没取下来过的项链,那条串着一枚戒指的项链。
六年过去了,银质的戒指早已没有当年干净的色泽,取而代之的是渐渐地变得陈旧,但这种陈旧感好像在彰显着它陪我走过的路一样,越是经过年月的打磨,越显得光华动人。
于是我摇了摇头,并不想把它解下来。
可纪清却不由分说地强制卸下它,为我戴上那朵璀璨的桃花,边扣着链子边轻声道:“你是伴娘,可不许丢我的脸,再说,这是桃花呀……”
我听不懂她最后一句话的意思,但还是由着她,毕竟这是一辈子只有一次的婚礼。
化妆师终于赶到,又是一个小时过去,一切终于就绪,我捶着酸痛的小腿,在磨破了的脚后跟贴了创口贴,苦不堪言。
婚礼终究如期举行。
偌大的草坪上,以郁郁葱葱的树木为背景,摆着一个巨大的鲜花拱门,座椅旁散落着大大小小的花球,一种别致的清新感呼之欲出。
白色的座椅分布在左右两边,中间则是撒着粉色花瓣的白毯,我站在终点的台上,神父的左边,含笑看着一身白纱犹如仙子的纪清。
纪父挽着她的手,小步幅地依据step-touch的走步方式入场,很讲究的步伐,右脚迈出后,左脚跟着迈前与右脚合并,停顿两秒,随即左脚再相继向前迈出,因此一路走得异常缓慢。
乐队高奏《婚礼进行曲》,所有的来宾起立,面向新娘,微微笑着表示敬意,我的目光却停留在了之前一直不敢正视的苏半夏身上。只有在他侧身的时候,才有勇气看他。
他的黑发在九月的阳光底下打着一圈淡淡的光晕,眼睛含着笑意,注视着纪清,不知道想到了些什么。身形随着纪清与纪父的步伐慢慢转过来,在我尚未来得及收回目光的时候对上了我的视线。
第一次对视,这是分别四年来,我们见过三次面后的第一次对视,那双如同黑曜石般的眼眸胶着在了我身上,深深地,看不见底,但在视线缓缓下移时,骤缩了瞳仁。
看着晶亮的眼睛里类似于受伤的表情,我的心头一跳,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然而在察觉到脖颈上的一抹冰凉时差点维持不了脸上的笑容。
项链……他送给我的那个定情信物。
手臂突然被身后的人撞了一下,我回神,微微偏过头去不解地看可爱的小花童,只见她睁着一双紫葡萄般的大眼睛,懵懂地看着我,用只有我们两个才能听到的声音小声说:“姐姐,对面那个哥哥一直盯着你看呢。”
我抬首向江槐望过去,他果然正目不转睛地凝视着我。
很奇怪,跟杜衡没什么交情的江槐成了伴郎。
婚礼前我才知道伴郎是他,笑着问纪清怎么不怕新郎被抢了风头,纪清回答我的时候还不忘对着镜子搔首弄姿一番,说:“我家小衡子的光芒岂是那么轻易可以掩盖的?再说了,不是你要帅哥的么。”
我撇嘴,表示没意见,可事后才知道,原来纪清这只狐狸,打的是别的主意。
然而此时我只是对江槐笑笑,集中了注意力,观摩好友盛大的婚礼。
纪清已然走至婚礼台站定,杜衡迎上前去,站在她的对面。纪父撩开女儿的头纱,在亲吻了脸颊后,缓缓地将她的手移到杜衡的臂弯里。
杜衡浅笑着向纪父微微点头,与他的清清保持着一个步调走至神父左右两侧,分别站定。
那个穿着黑色长袍的蓝眼老人把手放在他的额头,问道:“你愿意全心全意娶她做你妻子,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将毫无保留地去爱她,将努力去理解她,将完完全全信任她吗?以尔全名,你愿意发誓吗?”
杜衡笑了,大眼睛明亮而坚贞,他说:“我愿意。”
老人又把手放在纪清额上,说:“你愿意全心全意嫁给他作为他的妻子,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将一起面对人生的一切,将去分享你们的幸福,将作为平等的忠实伴侣,度过今生吗?以尔全名,你愿意发誓吗?”
纪清捧着鲜花,难得的紧张,声音有些颤抖地说:“我愿意。”
神父笑:“请你们为彼此交换戒指。”
我和江槐分别从两个小花童手中接过戒枕,双手奉上,杜衡先拿起上面的戒指,动作轻柔地套入她戴着白手套的无名指上,纪清也随之拿起我手中的戒指,为杜衡戴上。
老人祥和地说道:“现在,杜衡先生,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
两人慢慢靠近,一个低头,一个踮脚,深情之吻。
我鼻子一酸,眼眶慢慢被打湿,泪水在这一刻差一点决堤。
从青涩制服走到纯白礼服,有多少人能实现少年时的约定,此生不换。
神父低沉的声音在浪漫的时刻缓缓响起,像洗涮人心的清流一般,娓娓动听。
“从今以后,你不再被湿冷雨水所淋,因为你们彼此成为遮蔽的保障。
“从今以后,你不再觉得寒冷,因为你们互相温暖彼此的心灵。
“从今以后,不再有孤单寂寞。
“从今以后,你们仍然是两个人,但只有一个生命。惟愿你们的日子,天天美好,直到地久天长……”
☆、带你回家
西式婚礼的仪式显得很简洁,新郎新娘在神父的祝祷下亲吻后整个过程就算是告一段落了,接下来的是自助午餐。
清凉的秋风下,众人围到香槟塔前,在杜衡自塔顶倒了香槟后有秩序地一人端起一杯酒,举杯同饮,微笑着说些祝福的话语,苏半夏站在我对面,眸子里的光泽仍旧是沉寂着的。
礼服太过勒人的关系,面对一大堆的美食,我只有扼腕叹息的份儿,倒是帮新娘纪清挡酒挡地不亦乐乎,果香味的香槟,甘甜中有些微的涩味,跟加了汽的果汁似的,唇齿留香。但饶是我酒量还不错,数杯一下肚还是有点吃不消,更何况,我多怕衣服会爆开来。
正想找个机会逃脱时,又是一拨来祝福新人的人,一杯杯酒递到纪清面前,最终又转到了我手上。我知道纪清很能喝,可她今天不知存了什么心思,竟在喝过第一杯后就滴酒不沾,悉数推到我面前,让我为这友谊感动地泪流满面。
清清啊,虽说我是挺喜欢喝的,但你也用不着这么照顾我吧?
无奈地苦笑,我接过宾客递过来的香槟,一杯接着一杯地下肚,江槐正在几米开外为杜衡挡酒,根本注意不到这儿的情况,无力来解救。倒是在接过第五杯的时候,英雄出现了。
苏半夏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身侧,伸出白皙的手,抢过我手里的酒杯——按照他夺过去的力道来说那应该是抢,轻声在我耳边道:“我来。”
这是自一年前电话里听过他的声音后我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与他接触,男子低低的两个字一说出口,我的耳朵就不争气地红了,引来众人一阵调侃。
“卿辰呀,男朋友?”
“肯定是啊,对她那么好。”
“真不错哎,长得多帅。”
“那一会儿可要去抢花球哦,下一个新娘~”
我面对纪清的大学校友,摇手连连:“不是啦不是……”
结果是必然的,没人相信,大家继续灌酒,苏半夏继续替我喝,仰着头时,能清楚地看到上下移动的喉结,我没出息地咽了口口水。
突然觉得这样不妥,他又不是我的谁,我也将他列入花心混蛋的列表了,这么帮我挡酒算什么。于是在他即将接下下一杯的时候抢了先,怕他又来争,我毫无章法地仰头灌了进去,被一股气冲得差点打个响嗝出来。
放下酒杯,我偷偷抬眼瞄向苏半夏,他也看着我,无奈的样子,勾起了嘴角,在阳光下笑得很好。
这笑容……比酒还要醉人呐。
好容易等人群散去后,我们还未来得及说上一句话,舞会就开始了,纪清不知何时溜走换的衣服,此时正穿着一袭清爽的白色蕾丝连衣裙与杜衡翩然起舞。
人群自动围成一圈,静静地观赏,浅浅地微笑,最后,裙摆飞扬,一曲毕。
新人跳好舞之后,众人都随着悠扬的古典音乐鱼贯而入,最基础的华尔兹,每个人的舞步都是那样优雅。
我站在原地,面对苏半夏的邀请,一再犹豫,迟迟没有把手送到他的掌心内。
这样尴尬的两个人,一起跳舞,会变得更加尴尬吧。
我迟疑着,他等待着,低着头,额上垂下的黑发遮住了眉眼,看不见他的表情,然而在我即将握住他的手的时候,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
突破重重阻碍的江槐忽然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不由分说地牵住我悬在半空中的手,在留给苏半夏一个挑衅的眼神后,带着我进入舞池。
“江槐你干嘛?”
江槐邪笑:“解救你啊,你刚才不是很困惑。”
我不屑地撇嘴:“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困惑了。”
“我两只眼睛都看见了。”他的桃花眸亮晶晶的,映入了阳光的色泽,忽然松开扶住我腰部的手,微凉的指触上了我的脖颈,“项链不错,是想招桃花吗?”
我下意识地往后一躲,见他尴尬地舔了舔嘴唇后,自己也有些窘迫地笑笑,说:“我身边有你这朵大桃花就已经够呛了。”
江槐突然笑了,带着我一个华丽的大转身,让我看到了之前一直背对着的苏半夏。他依旧站在原先的位置,只是垂下了眼帘,黑发在风中顺着一个方向飞扬,渐渐变得凌乱。
他的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把上衣的下摆拱起了少许,穿着一身西装摆这个姿势,任谁都会觉得不合时宜,但那微垂着的头、落寞的眼睛、紧抿的薄唇,只让我看见了一个像丢失了最心爱的宝贝的孩子,静静地站在那里时,激发了我体内所有的荷尔蒙,差点就不顾一切地甩开江槐的手冲过去给他一个拥抱。
可是我终究没那么做,我眼看着苏半夏拒绝了一个个上前暗示的美女,和江槐跳完了一支舞。
过程当中,他有些气馁地问我:“你是不是根本就忘不了他?”
我笑着坦白:“这都被你发现了。”
“你以为自己有多高深莫测呢,其实太容易被看透。”他说,“是不是在惊讶,为什么他见了你之后表现地那么淡定?”
“为什么?”我疑惑地问。按照纪清和沈婉的说法,他苏半夏见着我时不说痛哭流涕,也是应该紧紧与我相拥的,可是他却什么都没有做。
江槐带着我再一个转身,眼睛向拱门上方望去,我随着他的视线看去,竟然看到了一个隐藏在鲜花中的摄像头。
“没错,像这样的东西还有好多个,分布在四周,大概是要等到婚礼之后作剪辑用的。”
我点头赞成,难道是因为要顾忌形象问题?但转念一想,又果断开口道:“不会啊,苏半夏近视哎,又没戴眼镜,这么小的东西他注意不到的啦~”
“……”江槐挑了挑眉,无语的样子,片刻后才道,“难道说……”
“难道说什么?”
江槐沉默了半晌,似乎下了什么决心后才一幅“我拼了”的表情闭着眼开口:“我跟他说你是我女朋友了。”
犹如一道惊雷劈了下来,天知道此刻我有多想把江槐这个贱人给一掌拍死。
“谁是你女朋友了?”我颤巍巍。
江槐哭丧着脸:“你。”
我不客气地一脚踩上了他在阳光下油光闪闪的皮鞋,留下一个灰色的高跟鞋印,疼得他龇牙咧嘴,瞬间乱了舞步。
“你什么时候找他谈过话的?”
“就是你差点掉马桶里去的那天。”我羞愧捂脸,他继续道,“那天我才知道原来我爸的主治有他那么个徒弟,查完房后我就在病房门口拦住他了。”
我抽了抽嘴角,很无奈地面对这个反射弧极长的人,问:“……然后呢?”
“然后他问我有没有见到过你,我那时候才反应过来你可能在跟他玩失踪,本来想说没有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鬼迷心窍就说了你目前是我的英文翻译兼女朋友。”江槐嘟着嘴,可怜兮兮地撒娇,“我不是故意的……”
我绝望地瞄了一个正在那儿失落着的某人,“当时他也是这种表情?”
江槐摇头道:“不是啊,当时他特淡定地跟我说了句‘哦’就走了。”
“……”
总而言之,经过我敬爱的江总的一番坦白后,我大概知道了苏半夏此时脸不红心不跳的缘故,原来他是误会了江槐和我的关系了,但此时我并不想上前作任何解释,因为那个清纯动人的小师妹正不停在我脑海里晃悠。
我这人固执这毛病与生俱来并且根深蒂固,想他苏半夏都能勾搭上师妹了我怎么就不能跟上司来个总裁文里会出现的桥段呢,因此压抑着过去跟他叙叙旧的冲动,一门心思地开始喝闷酒,苏半夏也不再来抢我的酒杯,但自己却也喝得正欢。
如果现在可以把镜头拉远一点,你就可以看到一群吃着自助餐的人和一群翩然起舞的人当中,有两个正咬着牙拼酒的神经病。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等到日落西山时,我已经跑了三趟厕所,被自以为喝不醉的香槟折腾地也差不多了。
抛花球这项全体未婚女性期待了许久的活动终于在此时开始,日光为绿油油的草坪镀上了一层浅金色,明媚动人。我的脚步有些虚浮,踩在软软的草坪上更是吃力,但为了花球,拼了。
纪清站在婚礼台上,背对着我们,纤纤双臂高举着的纯白色花球在空中划过一个漂亮的抛物线,众女子开始争抢,但被动地被她们挤来挤去的我却准确无误地接到了花球,可尚未来得及高兴,一旁的女人们拥挤了过来,大部队倾斜,将我这个众矢之的向另一边推倒过去。
我大惊,又想维护花球又想避免摔跤,匆匆往旁边退了几步,但在酒精作用下,双腿软绵绵的,膝弯处蓦地一软,整个人向前扑倒不说,手上的花球也顺势被我一抛,落到了别人手中。
扑倒的过程中,我看到了已经转过身来花容失色的纪清,还用余光瞥到了两位正百米冲刺而来的帅哥,突然觉得,这么英勇地倒下也算值了。
膝盖狠狠地磕上草地,发出一声闷响,我吃痛,但第一个念头竟然不是起身而是捂住自己的屁股——都说了有摄像头了,万一什么丢人的画面被拍下来了,难保纪清不会将它截掉,而是用来嘲笑我一辈子。
周围的人一哄而上,纷纷问着“没事吧”之类的问题,我忍住在眼眶中打转的泪水,伸出撑着地面的一只手,死死攥住了在我身前蹲下的苏半夏的手,看着他着急的脸色我竟然在暗地里偷笑了几声,然后不知是不是酒精起了作用,造成了性格大反转,我吸了吸鼻子,抬头泪汪汪地小声说了一句“痛”。
苏半夏脸色一变,却掰开了我握住他手臂的手,就在我感到不可置信地心中一沉时,忽然拦腰将我抱起,匆匆告别后带着我慢慢地走在草坪上远离他们的视线。
我当时脑袋有些懵,但心里觉得这样怂地退场实在不应该,于是一手勾住他的脖颈,面朝大众,遥遥挥了挥手,他们则起哄地说着“公主抱”、“下一个新娘”之类的调侃的话。
越来越远了,直到人影都变成黑点我才发觉他的脖子被我勒得发红,于是吵着要下来,苏半夏开始不让,但最终还是拗不过喝醉了的我,轻手轻脚地将我放到了草坪上,单膝跪地开始一板一眼地检查着腿上的伤势。
他的眉头微蹙着,看着蹭破了皮的膝盖的神情很严肃,我傻笑着盯了他半晌,伸出手点点他的眉心道:“这样不好看。”
他果然将眉毛舒展开来,轻轻将伤口处的泥土灰尘吹去,我只觉得因酒精而麻痹了的痛觉神经在这一刻更加被麻痹,连钝痛都不再感觉地到,伤口处只余下一阵阵舒爽的凉风,我享受般地闭上了眼睛。
几分钟后,整个人再次一轻,我睁眼,看着逆着光的男子,痴傻地笑,在他略显沙哑的嗓音里沦陷了进去。
失去意识之前,只听得一句“我带你回家”。
☆、山雨欲来
要不是今天上午醒来时我正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我还真以为昨天发生的一切只是个一厢情愿的梦境。
迷糊着从床上坐起身来,我挠了挠自己的乱发,惺忪着睡眼环顾四周。
整洁的房间,浅色的色调,宽敞的卧室内的格调与苏半夏的性子十分相符。
不是压抑的黑白色,而是自然清新的蓝白相间;不是华丽的水晶灯,而是造型雅致的温暖小灯;不是两米的大床,而是一米五的双人床。没有书桌,没有电视,没有笔记本,有的仅是窗台上的几个小型盆栽,肉肉的仙人掌之类,在阳光的普照下显得生机勃勃。
我这才意识到,昨天苏半夏的那一句“我带你回家”是什么含义。
侧耳聆听了片刻,并没有发觉卧室门外有任何响动,我猜想他应该是上班去了,松了一口气,掀开了薄被。
膝盖上的伤已经被细心处理好,还小题大做地绑上了纱布,我一边解着身上一直未褪的伴娘礼服,一边红着脸回想昨日的一切。
摔下去之后……我是对他撒娇了吧?
天啊。
脸上像烧起来一样,把手放上去能明显听到“嗤嗤”的犹如肉被烤熟的声音,我重新扑回床上,把头埋到被中,没脸见人。
不过说起来,苏半夏这人还真是个正人君子,竟然没有趁人之危扒我的衣服……好吧,是我邪恶了,但是哪个女人没看过言情想过那什么的画面呀。
矮油,好香艳……我的脸烧得更烫了。
脱下礼服后,我舒服地叹了口气,可随即发现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我该穿什么?难道……我把视线转向一边的衣柜,可还没来得及想象,床头柜上的一套衣服瞬间就打消我猥琐的念头。
将那套衣服拿起,抖开,我诧异地发现那竟然是自己的衣服,还是经常穿的那套。
奇怪,我的衣服怎么跑到这儿来的?
麻利地换好衣服,我七手八脚地铺挺了床铺,把门拉开一条缝,向外面张望着,在确保无人之后才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打量着四周的摆设,实在不像是一个年轻男人会住的地方,因为……实在是太整洁了啊!比起这里,我在公司附近租的那间小公寓简直是乱得不堪入目。
没有什么满天乱飞的臭袜子,有的是阳台上洗好了的散发着洗衣粉清香的衬衣;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零食包装纸,有的是小餐桌上的水煮蛋和保温杯里的热牛奶;没有什么凌乱不堪的资料文件,有的是书房中摆放地井井有条的书籍和合着的笔记本电脑。
真不敢相信,一个男人会把自己的家里打理地这么干净。
我瞬间生出一种嫁给他真幸福的感慨。
在书房的转椅上转着圈儿,身后的落地窗可以将下方的车辆与行人一览无余。
我闭上了眼睛,在这个充斥着苏半夏的味道的空间内极度地放松下来。
如此靠近他,真好。
转到快头晕的时候,我用脚勾住书桌,停了下来,一手托起桌上厚厚的医书,一手捻着纸张,粗粗地翻看。
明明在一个高中一个班里上着同样的课,可为什么现在他知道的很多东西我都不知道,而我专攻的英语他也十分擅长?存了不服气的心思,我哗哗地翻着书页,本想在枯燥的书中找几张图研究研究,但最后在纯文字说明的书海中,不幸中枪。
窗外有暖融融的阳光照进来,书桌上的物品都被晕染上夺目的金光,我突然有种想赖在这儿不走了的冲动。
手指在笔筒、文件袋、台灯、茶杯等东西上一样样拂过,最终停在了随意丢在桌上的眼镜上,我一乐,心想苏半夏虽然轮不上主刀,但当一助的话也该谨慎些吧,这万一没看清乱划刀子,弄死了病人怎么办?
然而这个时候,就像动漫人物想到主意时脑袋上出现一个灯泡一样,我脑袋里也有东西忽然一闪。
昨天舞会上,江槐曾跟我说过,在病房外苏半夏问过他是否见到过我,可江父手术那天我分明是明明白白地站在他对面的,当时他的目光,也的的确确从我身上扫过。
看着反着光的镜片,我恍然大悟,难道……那天,他根本不是没想理我,而是压根……没看见?
抽了抽嘴角,一股幽怨之气升起,按偶像剧里演的,就算是一个剪影,男主也该认出女主来吧,所以苏半夏,就算是一个模糊的人影你也该嗅出是我的气息然后一步步逼近,在看到的确是我的时候再给我一个大拥抱,剧本里不都这么演的吗TOT?
说不上是悲是喜,抑或是悲喜交加,我霍然起身,唰唰唰地走到卫生间去打理自己的鸡窝头和未卸的妆容。可到镜子前时,我呆住了。
娘哎,难道醉鬼还会记得卸妆?
我看着镜子中自己的素颜,有一种惊悚的感觉,就算是我自己干的,一个神识不清的人也不该卸地那么彻底吧?
白皙的肌肤上清爽干净,看不到任何化妆品的痕迹,我一边用手抓着头发,一边思考苏半夏是用的什么卸妆油,按理说他家里不应该有这种东西。
多年后的多年后,突然想起这件事的某一天,我推了推赖在床上不肯起的苏半夏,心血来潮地问:“纪清婚礼那天你把我拐回家后用的什么的牌子的卸妆水?”
苏半夏迷蒙着眼睛,沙哑着嗓音回答我:“男士洗面奶啊,我家哪有什么卸妆水,我又不化妆……”
咳,不过目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只是努力恢复着发型,并且对着镜子思忖着,然后差点被门口突然传来的响动吓得肝胆俱裂。
他回来了?不应该吧。
我记得刚刚进卫生间之前我是瞄了一眼客厅墙上的挂钟的,当时显示的是十点二十几分,哪有这么早下班的?
于是我一手举着梳子,一手下意识地捂住了胸口,眼光炯炯地盯着虚掩着的卫生间门,“吱呀”的刺耳一声后,探进个毛茸茸的脑袋。
哎?不明生物出场?
搁下梳子,我忙拉开门,脚下这只毛色雪白的萨摩耶正歪着脑袋打量着我,耳朵竖起,黑珍珠似的眼睛里有深深的戒备。
大概六个月大的萨摩体型已经很庞大了,但雪白的肉球模样的狗狗饶是表情再严肃也无法令我生出害怕的情愫,反而是蹲了下来,与它保持平视,伸出右手小心翼翼地抚摸它颈部的毛,光滑靓丽,让人爱不释手。
狗狗眼中的光芒慢慢变得不那么强势,毛发蓬松的尾巴开始摇摆起来,一双耳朵也向后拉去,从前面看就像个光头。
我看着这只光头狗笑了,心想刚才在每个房间里都转悠了一圈怎么就没发现这么个能跑能跳的活物。
狗狗享受地眯起了眼,我凑近了仔细看,发现它竟然还是个双眼皮,与毛发同色的眼睫毛扑闪扑闪的,实在是惹人怜爱。
我不再管龙卷风刮过的灾区似的发型,引着与我渐渐熟悉起来的萨摩耶坐到了沙发上,把它抱在腿上,一边揉它耳后的绒毛一边小心地避过它的尖嘴,再用另一只手轻轻拿起它脖子上挂着的牌子。
正面写着一个英文名Daniel,反过来是主人的联系电话,不出所料是苏半夏的。
我不禁感叹一个有洁癖的人怎么会选择养狗,而且是这种毛特别多还爱掉的狗,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这只狗狗的名字叫Daniel,而不是阿辰之类。
它色迷迷地把爪子搭在我的肩上,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瞬间就俘获了我的心灵,然后稀里糊涂地在它歪着头发出“唔唔”的撒娇声的之后,接过它嘴里叼着的狗绳,出门遛狗。
但是我发誓,如果我能早一点意识到这只公狗是这么的活跃的话,我死都不带它出门。
满小区地跑是不用说的了,但这货竟然爱运动地喜欢爬楼梯,然后我就悲剧地被它溜着从十二楼跑到一楼,再在小区的花丛草坪里疯跑,去了半条命。
合着这祖宗每天都这么折腾啊。
我在心里骂了苏半夏一百遍,知道小祖宗这么折腾还不赶在上班前溜了它,把这么艰巨的任务留给我是何居心!
“Daniel!慢点!哎哟你慢点我跑不动了!Stop!!”我疯狂地怒吼,好在这个时候人们该工作该学习的都不在家了,否则一定会以扰民的由头把我抓起来。
可是显然,狗狗是听不懂人语的,中文行不通,连英文也行不通,而此时还穿着昨天婚礼上的高跟鞋的我跑到快虚脱,只好狠心地勒住绳子,阻止它再向前跑的动作。
我喘着粗气,怒目看着又给我卖萌地闪着泪花的Daniel,悲从中来,我这都遭的什么罪啊。
好不容易等它找了个地儿老老实实地拉了屎,我拖着疲惫的步伐把依旧精力旺盛地向楼梯间冲的Daniel给拽了回来,牵着它进了电梯。
电梯里已有一位拎着大包小包的零食的老太太,见我赶电梯一直用手扶着电梯门等我,我匆匆赶到,连声道谢。
老太太慈眉善目地看向我手中的狗狗道:“这不是Daniel嘛,你是苏医生的女朋友?”
我正寻思着这种更受年轻人喜爱的单身公寓里怎么会有老人时,被她的一句“苏医生的女朋友”吓得不轻。撇开女朋友不谈,他苏半夏一大学还没毕业的家伙怎么就有医生的尊称了。
老太太似乎是看出了我的疑惑,笑着解释:“我就住苏医生对面,也是十二楼的,有一次孙子突然肚子疼,我抱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心思去敲了对门的门,结果苏医生三下两下就诊断出事食物中毒了,立马把我孙子送去了医院,这才没酿成大祸。”
我点头,心中莫名其妙地就觉得挺骄傲,乐呵呵地说:“他人确实很好啊,但不是我男朋友。”
“怎么会不是呢?”老太太不信任地看着我,“姑娘呀,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还向我们这些老古董学习呢。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爱就大声说出来,我看你们挺般配的,昨天那个喝醉了在唱歌的就是你吧?”
现在的老人都那么新潮的吗。
我泪流满面,答道:“我唱歌了?跑调没?”
她摇摇头,“跑没跑调我倒不知道,那歌我可从来没听说过,歌词还是混蛋啊花心啊师妹什么的,谁的歌啊?”老太太凑近了问道。
我忙干笑着说随便唱的,脸红到了耳朵根,低头看着表情特纯洁凝视着我的Daniel,觉得人生真是幻灭了。
老太太依依不饶:“昨天我还打开门看了呢,他一路把你抱进去的,你们……”挤眉弄眼,不怀好意。
我急了,语气嗔怪:“奶奶,别乱说了……”可能是因为红着脸没有说服力,她淡哂着出了电梯,留给我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我随后走了出去,拿出苏半夏先前搁在鞋柜上的钥匙打开门,解了狗链后把自己扔到了沙发上。
女朋友吗?
我的脑子乱糟糟的,存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羞怯与期待,看着Daniel兴奋地乱窜的同时,笑弯了眼睛。
手机突然叫嚣起来,我的潜意识里觉得是苏半夏来电,连忙清了清嗓子,拿出手机一看,却是秦蕴打来的。
“三姐~”我懒懒地喊道。秦蕴“恩”了一声,很淡定。
可这一声“恩”里面包含了太多的情绪,我呼地从沙发上坐起来,神经开始紧绷。直觉告诉我,秦蕴出了什么事。
果然,沉默了几秒后,她艰涩地开口,嗓子哑哑的:“小四,你现在在B市?”
“恩。”
来B市之前,我曾给三个室友都报备过,而这三个人,当时都在跟自己的男友秀甜蜜,让我恨地牙痒痒。
“把你家地址告诉我。”
“怎么了?”我担忧地问。
“我过来一趟,有事要告诉你。”她的声音有些颤抖,似乎在彰显着那件事的重大性。
我心头一跳,明白不是什么喜事,于是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夏澄泓,但此时此刻这个名字显然是秦蕴的大忌,于是闭口不提,老老实实地报上了地址。
她又应了一声,挂了电话。
我摸了摸脚边不知何时趴着小憩的Daniel,心中是一阵没由来的慌乱,就像暴风雨的前夕,暂时的平静只是为了迎接更猛烈的将来。
☆、感同深受
我整理好了自己的衣物,准备在太阳落山前告别这间只有八十坪却承载着许多的房子,本来打算来影去无踪的,但我还是不由自主地找了纸笔,将留言放在卧室的床头才离开。
Daniel看着我,大眼睛亮晶晶的,喉中有呜咽的声音,我不得不放下装衣服的纸袋,摸摸它的大脑袋,它凑近,伸出粉色的舌头舔我的脸。
粗糙的磨砺,温热的气息那么铺洒过来的时候,有一种被一个小生命所喜爱和依赖的幸福感。
我拿纸巾擦去口水,Daniel不高兴了,先是垂着头落寞了一会儿,在我上前想要安慰的时候又出其不意地猛扑过来,直接拿舌头强吻了我。
老实说,被这货亲的感觉不是那么好。
见到秦蕴是两天后,我去机场接的她,然后在离家不远的一处咖啡店里坐了下来。
几个大学生合资开的咖啡厅,面积不大,却胜在温馨别致。
秦蕴的脸色不怎么好,看起来没什么血色。
我担心地问她:“怎么了,这么憔悴。”
她把唇抿成一个小小的弧度,摇摇头,倒是无意地瞥过我光裸的脖颈道:“你的宝贝项链呢?连洗澡都不肯取下来的,今天怎么不戴了?”
我拿小勺搅着咖啡,犹如泄了气的皮球。
说起这个我就郁闷,那天从苏半夏家出来时我还没有查觉到,可晚上睡觉前习惯性地摸向脖子时却发现手感不对,那儿戴着的还是那朵价值不菲的桃花,而不是伴我六年的戒指。
从床上跳起,我先是把尚未送去干洗的礼服倒了出来,前后左右摸了几遍,又将纸袋抖了抖,期盼有东西从里头掉出来,可是什么都没有。最终在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后,绝望地发现……我把它给弄丢了。
但那一刻大脑却奇迹般地冷静下来,我在脑海中过了一遍婚礼当天的场景,记起项链是纪清帮我换上的,而以纪清那日处处诡谲的行径,我能断言,她有阴谋。
而那个阴谋,很有可能就是将我灌醉后打包送给苏半夏。这不,连换洗的衣服都准备地妥妥的。
猜测到真相的我当晚悲剧地失了眠,想到那枚戒指极有可能落在苏半夏家里时,焦躁地想砸床。
万一他认为我不要这个定情信物了怎么办?万一他一气之下把它扔了怎么办?万一他真以为我和江槐在一起了怎么办?
不不不,我是留了解释的字条的,上面写得很清楚,江槐与他说的不过是胡话,不能信的。
Ohno!我这都是在想些什么,我来B市可不是为了跟他苏半夏复合的,我答应过刘子毓一年后回去由他决定人生大事的,我如纪清所说地为自己的身世感到自卑的,我怎么配得上他。
可是、可是在醉酒之后对他的毫无防备,在受伤时对他的依赖,在重逢时怦然心动,在看见他与其他女人在一起时大吃飞醋,无一不说明了,我还爱着他。
而他温柔细致的照顾,同样诉说着……他也仍爱着我吧。
是这样么?
如果是这样,回到他身边……也未尝不可。
此时此刻我开始为四年前任性地离开而后悔,如果当初就告诉了他实情的话,人生会不会是另外一番样子?会不会……赶在纪清之前,披上幸福的白纱。
于是我纠结了一个晚上,直到东方露出鱼肚白时还依旧在“靠近他”与“远离他”之间权衡,然后顶着黑眼圈,在家中浑浑噩噩地又纠结了一天。
然而如今面对着秦蕴,我翻涌着的小心思最终化为一声轻叹。
“这几个月发生了好多事情。”我说。
秦蕴的目光没有什么焦点,握着咖啡杯的指节因过度用力而泛白,点头的动作也很僵硬。
我眨了眨眼,奇怪地看着她,有些慌了,连忙握住她的手。
她这才有微微的松懈,手指颤抖着,终于鼓起勇气似的抬头看我,声音低哑,说了一句跟世界末日一个效果的话。
她说:“小辰,我怀孕了。”
我抓着她的手一抖,将杯中未动过的咖啡洒了开来,有几滴溅到手背上,滚烫滚烫的,可只怕再高的温度也融化不了一颗冰封的心吧。
她拿手撑住额头,沮丧地垂着头,声音低到几乎与店内放的KeithUrban的《TonightIwannacry》融为一体。
“是夏澄泓的……我没有告诉他,他的父母一直反对我们在一起,一定也不会允许像我这样身世普通的女人嫁进他们家。所以,我想……”
她哽咽了,我冷静地接话:“想打掉孩子?”
秦蕴点了点头,头一次在我面前湿了眼眶。
我忍不住滔天的怒火,但现在发火显然不是一个明智的举动,于是在沉默了半晌后,我才尽量保持着平静的语气开口:“秦蕴,你是我见过的人里面最淡定最沉稳的,可你怎么会冲动到做出这种事情?你们在一起才多久,居然就……”
我懊恼地挠乱刘海,无法再往下说。
“我们有一次都喝多了,他就……我当时糊里糊涂的,不知怎么就答应了,然后……”一滴清泪“嗒”地一声落进咖啡杯中,我心疼不已,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只好可着劲儿骂夏澄泓。
原以为他看起来冷冰冰的是个君子,没想到竟是个不折不扣的卑鄙小人、衣冠禽兽!
秦蕴摇头,红着眼睛求我别再说了。
“帮我联系一家医院好么?我想尽快……”
我思忖了片刻,饶是良心有些不安,但还是轻声道:“你不考虑用这个孩子嫁进夏家?虽说手段有点……但这毕竟是他们的孙子啊,他们舍得不要么?”
“没用的。”秦蕴将头埋得更低了,“孩子是醉酒的时候怀上的,就算生下了也很可能有缺陷。小辰,别劝我了,我已经决定了。”
从来没有想到过,坚强孤傲的秦蕴有一天会为了男人疯狂,为了夏澄泓作出这般不理智的事情来;从来没有想到过,她可以咬着牙委屈自己也不愿让对方为难。
唉,小说家,荼毒别人的同时,也将自己推向了悬崖边。
出于私心,我并不想在这种时候与苏半夏撞上,虽然知道妇产科与心外科相隔甚远,但以防万一,我还是拜托了江槐联系了一家颇享盛名的私人医院。
江槐自婚礼后就仄仄的,但办事效率依旧很高,在照顾秦蕴休息了一天后,我们打车去了医院。
一路上她都很紧张,下了车之后更是手抖地厉害,我别无他法,只有紧握着她的手,试图让她平静下来。
手术室外的长廊上,有几对情侣已经等在那儿了,里面甚至有穿着校服的高中生,我不禁为这个不知何时变得如此开放的时代而感到深深地折服。
一个又一个面露苦楚的年轻女孩走出来,陪同的男友立马上前慰问,搀着扶着,在外人眼中好不恩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