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信,李桂常就抓住了天然而真切的某种东西,充实自己的生活,当然更主要的是生命.有了信,她就能从喧嚣、浮躁而过于功利的人生中抽身而出,安静地与心灵交流.对于她而言,信不再是外在的,已内化于她的生命之中.信,给了她一个空间,一种状态,一种可以找回自我的方式.
拥有一份诗意,坚守一份诗意,这是李桂常所渴求的.这是她的心灵所需,也是现实加于她的无奈.
李桂常现在的丈夫是个科长,时常出差,出差时还能坐上飞机,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是李桂常的前夫所不能比的,那位只是下矿挖煤的矿工.丈夫的地位和经济实力,给了许多和李桂常一般的乡村女人难以企望的幸福生活.
现在的丈夫是个好丈夫.下班回家,丈夫人没见,一声亲爱的就会钻进李桂常耳里心间.丈夫是个细心周到的人,会体贴爱惜她,处处让着她,只要她高兴,他历来都舍得花钱.每次出差回来,他都要带一大堆穿的戴的用的东西给她.平常怕她一人在家闲着无聊,他常常带一些各种各样的杂志给她,丈夫的想法是,不但要让她物质生活富裕,而且精神生活也充实.
可以看出,李桂常的丈夫算得上百里挑一的好男人.他以自己的能力和情感,力图让李桂常过上快乐而润泽的生活.有物质的保障,也有生活的情调,更难能可贵的是,她的丈夫很善于将原本平淡的生活调和得有滋有味.
一个乡村女子,能够有如此优越的生活条件,又有一个如此疼爱她呵护她的丈夫,按乡村的观念,这样的女人不知哪辈子修来的福分,这辈子是掉进了福窝.
可是,丈夫对她的爱和关心,并不能成为她人生的全部.她与丈夫的生活再温馨融洽,也不能取代她的一切.人,总是有一些东西只属于自己的.这些东西十分的自我,十分的隐秘.但隐秘不是隐私,至少,李桂常是这么认为的.李桂常似乎是有些现代女性的味道,某种女性意识正在不自觉地苏醒.
在传统的乡村女性看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只要进了男家门,一个独立的女性似乎消失了,至少变异成男性的附属物.从此,她们的一生与自己的男人紧紧相连,更为准确地说,她的一生已成为男人的一部分.一个完整的女性已不复存在,甚至女性的一切都灰飞烟灭.过去,女性一旦出嫁便丢开自己的姓名,前缀上男人的姓.在称呼上也被"内人"之类的代替.女性以"当家的"、"老爷"之类的呼自家的男人.这是文化对于女性的公然强奸.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有了更多的自主权,但文化心理上依然没有完全独立.
李桂常不是这样的.
李桂常是认字的,算是有点文化,这就暗示她在向知识女性接近.那么,她就十分在意自己个体生命和情感的存在.成了他人妻,有了富足的生活,她还要保留自己的一块天地.这份天地,就像生命一样.生命,归根结底是十分个人化的东西,只能是自我的,别人无法替代,也无法给予.李桂常心中的那一隅,对她的生命特别重要,也只能由她一人进出.
李桂常:一次失败的保卫战(2)
李桂常知道自己操守的独特性,了解自己这份独立所面临的处境.因而,作为象征意义的信,总不能放在明处.她看信,也只是背着丈夫看.她不认为自己看前夫的信,是对现在丈夫的背叛和不忠,而是深知丈夫无法理解她的追求,包容不了她的心境和行为.之所以如此,她基于对丈夫的了解是一方面,更多的是对自己所生活的文化环境有着清醒的认识.
既然是属于个人的,李桂常就不希望别人打扰.这里的别人当然包括亲人以及与自己最亲密的人.只有真正为自己一个人所有,才具备真正的私性.说到底,李桂常不想让丈夫见到她看信的样子,不是生怕丈夫有什么想法,或者认为自己有什么不洁的念头或举动,只是觉得既为最私自的东西,就该自己悄悄品味.
如果说李桂常背着丈夫揣了一份只属于她一个人的心地,是自我意识的滋生,那么为了保护绝对私性的自我,就是主动性的勇气.
李桂常的不寻常之处,令人可敬之处,正是在这里.
也许,作为一个乡村女人,尽管能读懂信,算是有点文化,但他不一定懂得女权主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对男权意识的反抗.她的想法很朴素,也很纯真.她不想失去心空的那片云彩,想维护自己那份小小的心灵绿地.为此,她勇敢地向男性中心文化发起了挑战.这是被动之后的主动.
当她发现自己的信不见了,她最担心的并非是丈夫看到信会如何,而是生怕信从此真的离她而去.当她丈夫进家时,她脱口而出的就是问信的下落,口气是那样的直接,甚至有些责问的味道,心情是那样的迫切.本能中,她将自己的情绪暴露无遗.为此,她自己都吓了一跳.这表明,她潜在的反抗力量是巨大的,只是自己都没发现.
在李桂常的步步紧逼之下,她丈夫屈服了,以一种小聪明式的方式把信交给了她.第一次的较量,她胜利了.我们为李桂常的胜利感到由衷的高兴,并对她产生了更多的期待.
在丈夫提出也给李桂常写信时,并作为交换,让李桂常放弃保存的那封信.丈夫使用的只是一种策略,目的是完全占有李桂常.虽然,这样的占有,是以爱为前提,是善意的,但企图占有一个人,本身就是非人性的,是自私的,也是男权主义在作怪.
以前的信和现在的信,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以不同的心情写下的,自然相差太大.这一点,李桂常显然知道.更何况,李桂常想要保存的其实不是信本身.李桂常没有一口答应,采取了缓兵之计,说是要看看丈夫的信写得怎么样.她希望丈夫给她写信,更多的是情感上的渴求.从她的口气可以看出,即便丈夫给她写出了令她激情无限的信,她也不会放弃那封信的.
丈夫终究没有兑现写信的诺言,并非是他看透了李桂常的心思,而是根本没把写信的事放在心中.在他看来,他给李桂常的已经很多很多,足以让她生活美满.这让李桂常失望之余颇为伤心.当丈夫再次要求她放弃那封信时,她据理力争,丝毫不让步.
李桂常是站在有理的一边,可她还是未能真正战胜丈夫.她丈夫可不管谁有理,相信的是权力.在没征得李桂常的同意下,他拿走了那封信.当李桂常发现信再次不见了,她再次向丈夫索要时,丈夫说信被他寄到报社去了,并说信一旦登到报纸上,李桂常就能更好地保存了.
她脸色苍白,双手发抖,坚决反对把她的信投出去发表.她质问丈夫,有什么权力把属于她个人的信寄出去.要丈夫马上把信追回来.丈夫大概没想到李桂常会这样厉害,火气也上来了,指责李桂常不知好歹.二人吵得不可开交,动手撕扯起来.丈夫一不小心,碰到大衣柜上的穿衣镜,把穿衣镜碰碎了,露出了后面的木板.镜子一碎,柜子里虚幻的空间就小了,似乎连卧室也变得逼仄起来.
信再次不见了,李桂常自己慌张,但让她更为恐惧的是丈夫居然把信寄往报社去发表.信没了,自己的私性空间损毁,是痛心的.可她对自己的私性的东西会公示与众,那比失去了更为心痛.
这一次,李桂常彻底与丈夫摊牌.她责问丈夫时用到了"权力"这一词,既是对丈夫霸权的质疑和攻击,也是真正意识到自己拥有自己的权力.这时候,她不再允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让步,也不再讲究策略,不再担心丈夫不高兴.在自己的权力遭到践踏,生命和情感中不可或缺的绿地失去之时,她彻底站到了丈夫的对立面.从最初的言语交锋到现在的相互撕扯,斗争的性质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镜子碎了,意味着俩人的对抗给彼此的心灵都带来了伤害,也暗示李桂常失去可以照映自己心灵的信那样的镜子.没有了这样的镜子,她的心空将会如同失去镜子的房间一样,空间小了.
李桂常去报社要那封信,人家说没收到信.也许丈夫根本就没把信寄给报社,也许信在邮寄中遗失了.不管怎么样,信是绝对不再会回到李桂常手中了.
从私下的警惕到有理有据的对抗一直到最后的爆发,李桂常为了本属于自己的、自己也应该坦然拥有的私性空间,付出了许多.李桂常在与丈夫的较量中,有智慧,有情感,有勇气,充分展示了她寻求自我的力量和决心.
可惜,最终,她还是失败了.她的这种失败,远比镜子的破碎更有意味.如果她成功了,我们会为她祝贺.现在她败下阵来,我们有的不仅仅是可惜.
也许,李桂常的失败,可以让我们想得更多.
李桂常会怎么样呢?她会不会想她为何会失败?会不会考虑她今后的人生之路该如何走?
刘水云:如草帽一般纯朴的本色情感
天热了,刘水云想买个草帽.刘水云挑帽子和别人不一样,不在意样式,而是先用手摸帽子体会手感,闻闻有没有草的味道.矿区市场上草帽多的是,可她看不上.她要的是用麦秸之类的天然材料编成的草帽,而眼前的草帽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草帽,全是化学材料制成的.其实也只有刘水云叫这样的帽子为草帽,人家早不再称这样的帽子为草帽.这些洋气且好看的帽子,有了遮阳帽之类的新名字.当她问及人家有没有真正的草帽时,对方竟然不懂.她说出是用草编的帽子时,倒是得了一顶帽子——土老帽儿.看来,卖帽子的从刘水云身上嗅出了土气.
从乡村来到矿区,不再与土地打交道,户口也农转非,刘水云现在的身份是城里人.
俗话说,入乡随俗.这里的随俗不单单是改变生活习惯之类的,更多的是一种文化上的改变.对刘水云这样的女人来说,成了城里人,以城里的人生活理念生活,让一切融入城市的生活,似乎是很正常的.
偏偏刘水云没这样.想买顶实实在在的草帽这样的外在行为,无意中透露了她心底流动的情感.她人离开乡村,可心依然是属于乡村的.乡村的自然、纯朴已如胎记一样烙在她心灵上.对草帽的怀恋,对草帽特别的在意,事实上暗合了她那如草帽一样天然本色的情感.
没买到草帽的刘水云,到附近的农村帮着人家摔麦子,换来一些麦秸自己编草帽.她这样做就是为了一顶草帽,不是图省钱,也非尝试从劳动中找回往日的感觉和快乐.不喜欢别的帽子,就是要乡村的那种草帽,表明了她对自己情感的坚守.为了不被新的文化侵蚀吞没,刘水云本能地保护自己.
在编草帽时,刘水云好像又回到了乡村生活中,有了一次亲切而温暖的心灵故乡行.这是因为她与乡村建立的某种神秘记忆,被草帽唤醒了.
戴上难得一见的草帽,闻着新麦草的清香,刘水云通体舒畅.一顶草帽,让她的心灵回到乡村,回到往日的生活.身在异乡,心总要在一些时候潜回故乡的.刘水云的帽子,让许多人心里咯噔一下,那是思乡的心弦被拨动.
马金织的处境和刘水云一样,俩人的生活经历有着太多的相同.经历相同,是外在的,但相同的经历,常常会让人的心灵产生许多共鸣,情感的指向相近甚至是相同.
刘水云和马金织就是这样的.她们不但关系好,而且情感取向惊人的一致.所以当她看到刘水云的草帽后,也非得要一顶.别人要,刘水云可以不理,马金织张嘴,刘水云就把自己的草帽当场送给她,自己又重新编了一顶.
这么一来,刘水云能送给马金织草帽,与关系好坏似乎无关紧要,真正的动机来自于她对马金织和自己有同样质地情感的认可.
这以后,俩人天天带着草帽,有时是戴在头上,有时则背在身后.两个女人,有着同样的草帽,一些人不可思议,可她们俩人不在乎.她们这样与草帽为伴,与其说是关系好,还不如说是将俩人相同的心境公布于众.
闲来无事,刘水云和马金织在矿区边上开荒种地.种地,可以让她们有事可做,可以使生活充实起来.
刚来矿上时,她们曾一度有些迷失,现在仿佛又找到自己了.她们是在庄稼里找到自己的.
如此一来,刘水云种地与编草帽,显露的是同样的心迹.
起先,刘水云没敢让丈夫知道她种地的事.她不觉得自己种地有什么丢人的,但怕丈夫说她犯贱,在老家翻土坷垃还没翻够.也就是说,同样是种地这件事,不同的心灵和情感的人,认识的程度和方向是不同的.刘水云的怕,其实是不了解丈夫有怎样的心灵和情感.
没想到,后来丈夫知道了,非但没讥笑,反而提出表扬.这让刘水云特别高兴.丈夫的表扬,让她看到了丈夫有着与她相同的本色情感.
刘水云背着丈夫开荒,丈夫也瞒着刘水云每早去吃一碗馄饨.吃馄饨本不是什么事,关键是吃馄饨背后所隐藏的东西.矿上的煤炭销售一路下滑,工资好几个月发不上,丈夫却天天到年轻寡妇蓝翠屏的摊上去吃馄饨.
心净如水的刘水云,没有和丈夫大吵大闹,而是自个儿做馄饨给丈夫吃,以提示丈夫,想吃馄饨家里有,就不要到外边吃了.这一策略没奏效后,她还是没有与丈夫发生正面冲突,只是以不吃饭的举动,让丈夫说出吃馄饨的真正用意.应该说,这不是说刘水云没有气量,或无计可施.她就是这样的人,乡村特有的那种朴素滋养了她明亮洁净的情感.
丈夫之所以每天都要到蓝翠屏的摊上吃馄饨,是因为与矿友们有约.蓝翠屏的丈夫在矿下被炸身亡,蓝翠屏的情绪跌到最低处,生活也没了着落.矿友们为了让她重新燃起生活的信心,能够勉强生活下去,就鼓动她摆起馄饨摊,并约好在不让她察觉的情况下,人人每天都去吃一碗馄饨.
在她的追问下,丈夫告诉了真相.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刘水云还是怪罪丈夫.不过,她是责怪丈夫没早告诉她真相,要不然,她也会去帮助蓝翠屏的.
这以后,刘水云也学着丈夫样,时常去蓝翠屏的馄饨摊,吃一碗馄饨后,还会帮着做些刷碗提水等活儿.更多的时候,刘水云舍不得吃,就打回去留给孩子吃.
刘水云又编了一顶草帽,这回是送给蓝翠屏的.这草帽和她的和马金织的一模一样.蓝翠屏不一定用得着草帽,刘水云也没认为草帽是件礼物什么的.她只是以最朴素的方式,向蓝翠屏,也向世人传达她对蓝翠最纯真的友情信息.
草帽,在现今的帽子世界里,土得掉渣,十分的扎人眼.但草帽又是最原生态的,与大自然有着亲切的延续.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刘水云,这位乡村之女,与草帽有着太多的相似.
对于小说而言,草帽是刘庆邦精心挑选并用心呵护的一个道具.可当我们读完小说,作为道具的草帽已悄悄隐去,一个与草帽有着相同特质的刘水云形象,在我们面前闪耀.
大田:一切与红鹅无关
大田是元窝村普金绪的媳妇,两个孩子的母亲.大田在我们面前做的第一件事是杀鹅,杀家里惟一的、她丈夫十分钟爱的一只白鹅——
大田手持菜刀,抓住鹅的长脖子,将鹅摁在当院的地上,只一刀,就把鹅头剁了下来.由于反弹的作用,乍离脖颈的鹅头蹦了一个小高.
一连串动词,绘出一个动作感特别强的画面.简单而干练的动作,透露出大田鲜明的个性.在乡村,有许多女性尤其是结了婚的,其个性十分的耐人寻味,有时柔情似水,有时凶悍无比,就像乡村的一条河,时而飞出悦耳的歌,时而撞出震耳的雷.以一般的观念看,这些女性似乎集聚了女性和男性的双重性格.与此相反的是,她们的男人却逊色了许多,呈现出女性化的角色.有人说这是一种性格互补,有人理解为一物降一物.
一个女人结了婚,就有了新家,从她出生、成长的家来到另一个家.女人,是被男人娶回家的,也就是说女人进了别人的家,她的根还在娘家.一提到娘家,她们脸上立即现出甜蜜和亲切,回到娘家,她们自然而然地回到了做姑娘时的感觉.在她们心里,娘家才是真正的家.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虽说娘家并没有抛弃女儿,但娘家已把女儿当成别人家的了.这种差别,有时十分的明显,有时细微得很,可心如针细的女儿还是能体味到.
如此一来,结了婚的女人,似乎失去了自己真正的家.她的灵魂是在娘家成长的,而现在肉身进入另一个家.没有灵魂的肉身是轻飘的,家的感觉也就无足轻重.如此之轻的生命,势必会轻易地流动.
元窝村,是一个有着数百年历史的村子.它那深厚的文化滋养了一代又一代人.生活在这里的人们,自然对村子情有独钟,依恋之情潜在血液里,是很难清洗掉的.普金绪便是如此.与大田不同的是,他的肉身和灵魂都是从这片土地里生长出来的.所以,尽管外面的世界一天一个变化,散发着诱人的光芒,可他丝毫不动心,可能也动不了他的心.
大田就不同了.她没有负载过多的文化责任,使得她可以轻装上阵,迅速而又轻盈地进入另一种文化之中.因而,当新的文化潮流涌来时,她心动了,并感受到这种文化的力量.教育对于孩子的重要性,山外生活的新鲜,成了她心之所想.为了改变孩子的命运,她一定要让孩子好好受教育.村里的孩子上完小学,想上初中就得到山外去.她打定主意,要让自己的孩子上初中、上高中,只要孩子能上,她就供孩子们一直上下去.是啊,孩子们的美好前程在山外,她要有新生活也必须走出去.可以说,让女儿到镇上去上学,是大田迈步的前奏,也是她心迹的显露.
在乡村,有一点似乎很奇怪,女人孕育了生命,生命中承载的文化却是由男人延续的.男人是武断而蛮横的守护者,对女性的挑战和活跃,更是无情地被扼杀.这在大田和普金绪身上得到了充分的验证.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在是否走出元窝村的人生选择上,大田和普金绪的态度截然不同,由此而来的行动也大相径庭.
女儿在镇上上初中,来回很辛苦,大田想搬到镇上去照顾女儿,让女儿少受罪.这其中有母性的天然光泽,更深藏大田走向新生活的渴望.而面对丈夫,她以此为借口,能为她的走出减少很多的阻力和来自乡村习俗而生的闲言碎语.她清楚,这对她是一个绝好的机遇.她并没有单纯地自己出头,而是以女儿的未来作为开路先锋,给自己一份掩护.女儿是她与丈夫共有的,并非她一个人的,那女儿的事也就不是她一个人的.显然,大田是智慧的.
大田的肉身从乡村走出,走进了镇里,一种新文化也日渐熏染她的灵魂.刚去时,她只是为女儿做三顿饭.见她闲着,同村来的人劝她做点生意.她想不出庄稼人还能做什么生意,到街上转了一圈,发现别人挣钱挺容易的,她动心了,"别人挣得,咱为啥挣不得!"大田的想法仍处于原始的冲动和庄稼人那份特有的不服气,刚起步时她摇摇晃晃,第一次弄来自家长的倭瓜之类摆摊,她从一个泼辣的妇人变成一个害羞的女人.时间一长,她把生意经念得越来越好.自家产的东西卖完了,她就到乡下收购农副产品,搞起一进一出的买卖.
丈夫不出来,大田只身走出山村;只为女儿洗衣做饭,她不甘心.她的内心有对新事物的好奇,并勇敢地实践.这样的女子,真是不简单.
没多久,她见人时头不低脸不红嘴不笨了.买东西的人会侃价,她更能咬紧价,咬价归咬价,她满脸挂笑,把微笑服务演绎得真像那么回事.她不但能宣传自己的商品,还学会了新词儿,比如绿色食品之类的.她的生意越做越好,实质上表明她已真正从大山深处走出,走入了带有城市气质的镇子,走入了市场经济孕育的文化之中.
从大山沟里的乡村迈进镇子的大田,变了许多,但没变的是她的家庭观念以及对亲情的渴求.她一心要丈夫像她一样抛开乡村的枷锁,感受城市文明,享受另一种表象和内质的生活.
普金绪是乡村文化忠实的坚守者,不愿离开生他养他的乡村,更惧怕外面的世界会腐蚀人性.他找了许多堂而皇之的理由拒绝的同时,掩饰自己的保守和懦弱.这其中,他将家里的白鹅也用来做挡箭牌,说鹅都养了九年,到镇上就不能再养了.
大田知道丈夫的心思,便将丈夫的理由一一击得七零八落.当丈夫手里只剩下白鹅这张牌时,大田没有犹豫,没有手软,手起刀落剁下鹅头.大田杀鹅的动作简洁而快速,可作者刘庆邦却让这一场面在小说的前中后出现了三次.一只鹅,大田杀了三回,没头的鹅在我们面前跌跌撞撞了三次.不,其实这一切,都是刘庆邦有意而为之的.
倔强的没头的鹅,在院子里跑到东跑到西,就是不会撞到墙上.大田杀了三次鹅,鹅在院子里的走动,被刘庆邦细致入微地写了又写.当普金绪向院门走去时,已被鲜血染成红色的鹅像往常样一步一步地跟在普金绪后头,送他出门.普金绪出了门,鹅在门内止住了脚步.也就在这时,鹅终于倒下了.
鹅当是一种象征,一种乡村文化守护者的化身.大田把鹅杀了,表面上是断了普金绪的后路,让普金绪失去了最后的防守阵地.其实,大田杀鹅的那一刀是与传统的决裂,是向乡村文化坚守者的宣战.鹅倒下了,死了,意味着坚守者的失败,挑战者的胜利.杀鹅过程的艰难和鹅被杀后的行为,告诉我们,挑战总是曲折而艰辛的,新与旧的斗争,总伴随血腥.
或许,我们会理直气壮地为大田贴上新女性的标签,甚至可将她的行为视为女权主义行动的杰出代表.然而,就其根本而言,时代只为大田提供了一种背景,文化的因子才是大田之所以为大田的内质所在.
大白鹅:生活是不能完全入戏的
村里有个女人,人生得白,胸脯子挺得高,走路仰着脸,人送外号大白鹅.
乡村人的想像力惊人,给人取外号也是形神俱备.就说这位女人,从外形看,她真有点像大白鹅.细细一想,应该还有可以品味的东西.乡村人成天在阳光下劳作,不在意什么防晒不防晒,皮肤黝黑,是家常便饭,像大白鹅这般白的少见.乡村的女人看不得自己的胸脯高耸,总是想办法收藏起来,走路时早养成了含胸的习性.她们低头垂眉,看着脚尖往前走,四周没人,能抬起头就很不错了.如此这般,她在乡村人群眼中的形象就是一只大白鹅.我们还可以往下想.在家禽牲口中,大白鹅最惹眼,与众不同.说这个女人像大白鹅,是说她在那么多平常乡村人中显得特别扎眼.再进一步,大白鹅与天鹅相比,最大的区别天鹅可以展翅飞翔,任意翱翔蓝天.这么一联想,我们就害怕了.一个没有翅膀的天鹅,该是什么样的命运啊?
大白鹅的娘家有个戏班子,她喜欢看戏,学着别人演戏,可惜她没有机会上台.生活中有许多事是命定的,自己做不了主.在戏中,人可以自由地飞扬.大白鹅的心入了戏,渴望生活也能如戏那样.她不但在台下比划,还故意要让别人知道她是一个爱戏想演戏的人.出嫁后,她假装在不经意间告诉了别人她学过戏,还谎称上过台.在人们的一再要求下,她半推半就地唱起戏来.
新娘子是一个生命,会唱戏的新娘子仿佛多着一个生命.有两个生命的大白鹅大约会想得长远一些.这还不算,把人们惊住了的是,她在唱戏时把戏当真了,把心情投进去了,唱着唱着,两眼就泪花花的.
在她的心里,戏中的她才是她想要的生活.在戏中,她是主角.入戏,可以让她脱离世间的种种,进入超我的境界.看来,她想演戏是外在的,真正的愿望是心能随戏高飞.
一个心有所想的女人,自然不甘生活的庸常和条条框框的缠绕,她要放飞心灵,在生活中也成为主角.当那些打着看戏幌子的男人来看她时,她当然春风得意.这一来二去,她就和丈夫以外的男人有了关系.
丈夫要教训她,她不服从教训,就跟丈夫嚷起来,撕巴起来.丈夫脱下了脚上的鞋底子,准备把大白鹅摁倒在地,起码把大白鹅的屁股揍烂.不料大白鹅把屁股向后面撅着,像个小犟驴子一样,丈夫放不倒她,也够不到她的屁股.大白鹅嚷着要上吊,要服毒,要跳井.结果,她真的跳了井.就像在台上演戏容不得别人搅场一样,大白鹅对丈夫的教训一点也不放在眼里,没有一丝的愧意.她公然与丈夫对抗,缘于她对于心灵枷锁的痛恨,更因为她一点也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她从家跑出来跳井,选的是人们都在街上吃饭的时间.她一路上又喊又叫,如同在演一出大戏.她根本不想死,只是以此来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有了一次轰动式的寻死后,大白鹅的丈夫就不敢认真管她了,这样一来,她越发放开了.而村里人凡是与她有过那么一次的,都大呼"一个顶一百个".乡村人对性既向往又拘谨,女人们更是如此.大白鹅在与这些人云雨之时一定是无比沉醉,激情地挥洒心性,大大方方地进入了巅峰状态.这让男人大开眼界.
大白鹅并不是那种真正的性解放者,一味追求肉体的快感.她看不上的男人,她根本不理.一度的放纵,是为了寻找一个她心目中的好男人.她找到了,这男人叫小公鸡.
在村子里,小公鸡也算是个特别人物.他家境比较好,在村里算是富裕户.他还特别爱美,额头上经常顶着三个小的火罐印子.火罐印子圆圆的,紫红色的,有一些浮雕般的突出效果,看上去甚是醒目.他的这种审美观,村里人接受不了,都说他是烧包子.
及见到大白鹅,看到大白鹅的一些表现,他心里叫了一声,有了!他和大白鹅的相好,有点一拍即合的意思,也有点相见恨晚的意思.两个人第一次做在一处,几乎都流了泪.大白鹅把小公鸡称为她的天,说我的天,我找来找去,总算把你找到了.相应地,小公鸡把大白鹅称为他的地,说我的地,我等啊等啊,总算把你等来了.
如果他们俩都是单身,那如此的相遇,如此的天地合一,该是多么的激动人心,感动天地.可他们俩人都有家庭,这样的行为自然是苟合.他们不管这些,任由心灵进入远离尘世的他方,只让心做主.一个天,一个地,天地间,只剩他们俩人.小公鸡住到另一处房子,大白鹅也常常一夜不回自己的家.他们真是抛开肉身的束缚,来到心灵的天堂,完全沉浸在忘情的时空.
一次,大白鹅回娘家三天,小公鸡耐不住寂寞,让媳妇到他与大白鹅欢心的房子里.俩人刚脱了衣服,大白鹅就从娘家回来了.小公鸡的媳妇吓得躲在床的另一头不敢动弹,大白鹅和小公鸡做到一半发现了她.
大白鹅停下动作,命小公鸡点上灯.大白鹅瞅见干扰了她好事的是小公鸡的老婆,顿时就恼了.她骂了人家,说这是她的地方,谁让人家到这儿来的!
这样的喧宾夺主,缘于大白鹅已经彻底忘记了生活,彻底进入了自己制造的梦境之中.她从生活中拔出一厢情愿地在戏里行走,根本不在意人世的什么伦理什么道德,无限制放大了人性的恣意空间.她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所以才如此的理直气壮.她骂了小公鸡的媳妇,还动手打了人家嘴巴.小公鸡的媳妇实在忍受不了大白鹅的张狂与无耻的霸道,搬来家里人把大白鹅狠狠打了一通.
大白鹅在床上躺了半个多月,才恢复了.不能再和小公鸡好下去,她又和邻村的一个土匪好上了.与土匪好,并非她的本意,一来土匪提着刀,她不敢不从,二来她也想以此气气小公鸡.她与小公鸡是情投意合,与土匪却是不得已而为之.她不喜欢被人强行占有,要的是自在的相处,随心由性的生活.没多久,她就对土匪厌恶.为了离开土匪,她想出了一石二鸟的计策.她要土匪教训小公鸡的媳妇,为她出气.土匪答应得痛快,做得也利落,用棵青麻条把小公鸡的媳妇勒死了.
小公鸡媳妇的娘家人,不敢找土匪算账,把所有的仇都撒在大白鹅身上.这一次大白鹅遭受到空前的毒打与污辱.人们"用青麻条把她的全身抽烂,脸抽烂,眼睛都抽瞎了".在此之前,那些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扒光了她的衣服,使尽了最下流最狠毒最不人道的凌辱之法.
刘庆邦以自然化的手法不惜笔墨地写下了一大段大白鹅在众人面前的受辱过程,读来令人毛骨悚然.这是刘庆邦对乡村女人难得的一次"冷酷",我读到这儿心在颤抖,不知刘庆邦写这一段时,是什么样的心情.
她女儿十三四岁,已经懂事,觉得娘太丢人,害得她都没脸见人.当晚,女儿就上吊死了.
可以说,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人,大白鹅完了.可是,她没有寻死.好像那受尽凌辱不是她大白鹅,只是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
说实话,在大白鹅打骂小公鸡媳妇时,我是讨厌她的.可是,现在我却没法痛恨她,也许是我的伦理观和道德观出现了问题.我想如果真是如此,那倒是件好事.
叶新荣:一个人的战争(1)
在村里时,叶新荣是妇女队长.比村长还小的妇女队长,与其说是一个小了又小的官儿,还不如说具有可细细咀嚼的象征意义.妇女队长,是全村妇女的头儿,在村子里也是个引人注目的角色.能管治住那么多形形色色妇女的人,定有特别之处.或者说,她可能集中了许多乡村妇女的个性.
自己是最大的敌人
在叶新荣的心中,一直有一个敌人.这个敌人与她一样,同为女人,叫李青玉.她与李青玉在前二十年一直没见过面,有关李青玉的情况,也都是她丈夫说的.
丈夫说,他们矿旁边有个李庄,庄上有个姑娘,父亲是个瘫子.他们队团支部组织团员到李庄做好事时,他帮姑娘就挑过水,还割过麦子.姑娘因此认识他了,并看上了他,常在矿大门口或路边等他,请他去她家吃蒸红薯,送给他用红绿塑料绳编成的绿叶红花.姑娘还托了介绍人传话,愿意嫁给他.因他心里有个更好的叶新荣,就把姑娘的好意回绝了.
有时,想像之中的敌人远比现实中的可怕得多.叶新荣就遇到了这样的事.
叶新荣所能知道的,就这么多了.丈夫粗略的描述,在她极度的想像之下,李青玉就成了她的敌人.
叶荣新不一定知道"初恋情人"这个词,但她显然是被李青玉的大胆之举吓坏了.在乡村,女孩家只有等着别人提亲,像李青玉这样的主动示爱,叶新荣是做不到的,也想不通.再有,她离丈夫远,李青玉就住在矿区附近.丈夫一年到头也只回来一次,一次十二天,其他时间都在矿上.距离上的便利只是一方面.叶新荣最大的恐惧来自于对欲望的解析.在她刚与丈夫成亲的那一个时期,煤矿工人是香饽饽.农民与工人,在乡村人眼里地位完全不一样,而且矿工挣钱多,如此一来,哪个姑娘能嫁给矿工,就是天大的福分.叶新荣成了矿工的妻子,村里人羡慕,她自己也幸福得不得了.将心比心,李青玉是个农民,家庭条件又差,想找个矿工,让一辈子的生活有个依靠,当然是情理之中事.李青玉这份欲望,虽然遭到叶新荣丈夫的遏制,但不会轻易死去.而叶新荣的丈夫"身体强壮如牛,一切都在盛头上",对女人的身体有着旺盛的欲望.天那,这不就是一拍即合嘛.就这样,叶新荣凭着对欲望的理解,展开想像的翅膀,让自己陷入胡思乱想的痛苦沼泽之中.
叶新荣在心中与李青玉打斗起来,没有现实的参与,只有一己之思的想像出场.叶新荣没斗过李青玉.一个不在眼前只在心中的敌人,彻底把叶新荣打败了.叶新荣吃不香睡不好,身心交瘁,有一天竟昏倒过去.肉体的虚脱,来自于心灵的屈服.其实,叶新荣是被自己打倒的.
丈夫闻讯回来,叶新荣拐弯抹角打听李青玉的情况,当得知李青玉已经嫁人后,她的心病没了.李青玉嫁人了,找到了归宿,那么就不会再打别家男人的主意.叶新荣就是如此看待李青玉的,因而,她放下心.心中的念头遁去,那么敌人也就不复存在.
二十年后,叶新荣农转非来到矿区,成了乡村人眼中的城里人.随之而来的还有,李青玉终于从叶新荣的想像走进现实.得知能够农转非,叶新荣很高兴.这高兴很大的成分在于,她觉得她以前和李青玉一样是农民,现在她是城里人了,她的地位比李青玉高了,她的优势是李青玉所没有的.李青玉嫁的只是一个农民,而她叶新荣找的是矿工,叶新荣生起自豪感和优越感.有了这样的心理,她认为她胜过李青玉.
二十年过去了,叶新荣的心底还潜伏着李青玉这样一个敌人,看似无踪影,其实一直处于冬眠状态.
叶新荣到矿区后,没有房子住,只能到附近的李庄租农民的房子.开始,她极其的不乐意.她不嫌苦,而觉得她是城里人,不该再住农民的房子,更不希望碰到李青玉.住在和李青玉同一个村子农民的房子里,叶新荣觉着这会让李青玉得到某种平衡.这是她最不想看到的事.
可现实的残酷由不得叶新荣,她最终还是住进了李庄.生活给予叶新荣的尴尬远不止这些,一切才刚刚开始.
李青玉的男人跟别人合伙开了一座小煤窑,挣了不少钱.初得知这情况,叶新荣还有些暗喜,李青玉找了个有钱的男人,不再看得上她叶新荣的男人.到这份儿上,叶新荣才真正踏实了.
心踏实下来的叶新荣,依然把李青玉看成敌人.
李青玉住的是楼房,有轿车有司机,每次上街买菜都是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根本不在乎钱的事.叶新荣就不同了.除了一个城市户口,其他的都远不如李青玉.叶新荣想在物质条件上把李青玉比下去,可她没这能力.无力去斗,她就对李青玉倍加的防备.李青玉主动和叶新荣打招呼,叶新荣爱理不理.李青玉让叶新荣的女儿去她家玩,女儿也想去,叶新荣就是不同意.有时,女儿偷偷地去,叶新荣知道了,就狠狠地数落女儿.女儿回来说李青玉家有这有那,这好那好,每个字都像刀在叶新荣心中剐.女儿拿回来一件李青玉送的衣服,叶新荣非得让女儿退回去.李青玉要认叶新荣的女儿做干女儿,叶新荣不同意,生怕李青玉因当年求婚不成怀恨在心,现在以夺走她的女儿来报复她.
叶新荣不理李青玉的一片好心,甚至还认为这表面的好心之下隐藏不可告人的坏心.她得时时提防,打败不了敌人,但在气势上绝不输给她.叶新荣就这么顽强地硬撑着.
叶新荣似乎没被李青玉打败,但生活让叶新荣屈服了.丈夫几个月没领工资,儿子上学又要钱,叶新荣面对生活的艰难,只好委屈地借李青玉家的田种.
当叶新荣与李青玉一起在地里干活时,对土地共同的情感,让她们有了一些交流.叶新荣没想到,李青玉并不如她想的那样,有个好丈夫,有用不完的钱.丈夫有钱了,和李青玉订了个协议,每月给她钱用,她不干涉他的私生活.这等于李青玉得到了钱,却失去了男人.李青玉一个劲儿地羡慕叶新荣,说有什么,都比不上有个温暖的家好.在某种程度上,她还觉得她李青玉的难处比叶新荣的生活窘境更不幸.这让叶新荣心里平衡些.再和李青玉比起来,叶新荣又看到了自己的优势.至少,她与李青玉差不多.
有了这样的心理,叶新荣这才彻底放弃了"李青玉是自己敌人"的念头,也不再做什么都非得把李青玉比下去.
李青玉第一次和叶新荣一起锄地时,叶新荣拉开架势追赶.
后来,叶新荣不再赶超李青玉了,而是不紧不慢地跟她齐头并进,不时找些话说.
叶新荣真的把李青玉当朋友了,不再有敌意.有的时候,叶新荣还会安慰心里有苦的李青玉.
敌意,从未见面一直延续到见面;李青玉从叶新荣的想像里来到现实生活中.叶新荣本没有敌人,李青玉也从没想成为叶新荣的对手.敌人,是叶新荣自己心里催生的.同样,化敌为友,还是叶新荣心理作用的结果.
说到底,叶新荣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
叶新荣:一个人的战争(2)
虚荣的俘虏
丈夫在矿上干到一定年限,叶新荣和孩子可以随迁.从乡村到城市,从农民变为城里人,这是横在乡村百姓人生之路上一道很难逾越的天堑.距离产生美,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被想像得很美好.乡村人对城市的向往,是天生的,又是无奈的.
现在,叶新荣终于是盼到了.可以进城,做城里人,是她一生中最大的转折,是她最大的幸福.这种幸福还来自于乡里乡亲对她的羡慕.苦日子到头了,可以进城享福,是物质上的滋润.成为乡亲们眼热的人物,是精神上的愉悦.树靠一张皮,人活一张脸.对叶新荣来说,后者比前者要重要得多.
叶新荣怀着对未来生活的无比憧憬,背负着因乡亲们的羡慕而得到的自豪,来到了矿区.
新生活是叶新荣始料未及的,她没有工作,一家子只能靠丈夫一人的工资开销.矿上没有房子,还得自己租房子住.想了许多办法都不行,被逼到绝路上,叶新荣这才到李庄租农民的房子住.唉,是城里人,却租农村人的房子住,叶新荣心里好难受.到了这份儿上,她还对房东说,她家里有四间大瓦房.她的意思是,不是自家没房子,只是临时到这儿租房子住几天.
从一个乡村来到另一个乡村,叶新荣没有亲切感,因为她时刻在提醒自己,她和周围的这些农民不一样,她现在是城里人.为了保持城里人的身份,她不与李庄人打照面,不与他们交往.她还弄来一些明星挂历,把房子里贴得满满的,以此安慰自己,连明星都在房子里,她住在这儿也就不丢脸.
有村里的孩子来了,倚在门口往里看,她对人家一点也不热情,甚至有些冷淡,连搭理人家都不搭理.她在给自己的孩子作榜样,有意和村里人拉开距离.她要让村里人知道,他们不是一路人,她一家是城市户口,吃的是商品粮.而村里人是农村户口,吃的是自己种的粮食.
叶新荣这样的人,其实我们早认识了.在城里,最看不起农村人的,并非城市人,反而是那些像叶新荣这样的人.他们瞧不起乡下人,满嘴喷吐对乡下人的不满,为的是与乡下人划清界限,以突出自己当下城市人的身份.
死扛着虚荣的叶新荣,活得好累.家里的粮食越来越少,得用些野菜来填补.她把塑料袋揣在口袋里两手空空去地里,看见野菜,她迅速地掏出塑料袋掐了往里装.她这样做,是不想让别人知道她家穷得已经开始吃野菜了.
当了农转非的城里人,哪还能吃野菜呢!
她就这样偷偷摸摸像贼似地弄些野菜,要是不小心被人发现了,她会说野菜是用来喂养兔子的.
在矿区的生活远不如原先的农村,可叶新荣不会回去.她想到的不是要让生活好些,而是先得保住面子.她离开家乡时,人们都以为她到矿上享福了,现在灰溜溜地回去,村里人知道了真相,她的脸面没处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