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听得四下里疾风呼啸,隐隐传来海中波涛之声,于凶险的情势之中,更增一番凄怆悲凉之意.两人相向而立,相距不过丈许,谁也不先动手.
这几句状物白描好生了得,将那紧张的气氛烘托得几近凝固.为文之道,张弛有度,在这紧张的氛围下,高手如金庸是绝不会安排两人马上就打的,而必定要进一步以静制动,制造一种如同台风眼中的平静.果然,两人于极紧张的对峙情境中突然开始叙旧了:
谢逊退了一步,声调忽变柔和,说道:"韩夫人,从前在光明顶上你待我委实不错.那日我做哥哥的生病,内子偏又产后虚弱,不能起床.你照料我一月有余,尽心竭力,我始终铭感于心."拍了拍身上的灰布棉袍,又道:"我在海外以兽皮为衣,你给我缝这身衣衫,里里外外,无不合身,足见光明顶结义之情尚在.你去罢,从此而后,咱们也不必再会面了.我只求你传个讯息出去,要我那无忌孩儿到此岛来和我一会,做哥哥的足感大德."金花婆婆凄然一笑,说道:"你倒还记得从前这些情谊.不瞒你说,自从银叶大哥一死,我早将世情瞧得淡了.只是尚有几桩怨仇未了,我不能就此撒手而死,相从银叶大哥于地下.谢三哥,光明顶上那些人物,任他武功了得,机谋过人,你妹子都没瞧在眼里,便只对你谢三哥另眼相看.你可知道其中的缘由吗?"谢逊抬头向天,沉思半晌,摇头道:"谢逊庸庸碌碌,不值得贤妹看重."金花婆婆走上几步,抚着一块大石,缓缓坐下,说道:"昔年光明顶上,只有阳教主和你谢三哥,我才瞧着顺眼.做妹子的嫁了银叶先生,惟有你们两人,没怪我所托非人."……两人此时相距已不过数尺,呼吸可闻,谢逊听得金花婆婆每说几句话便咳嗽一声,说道:"那年你在碧水寒潭中冻伤了肺,缠绵至今,总是不能痊愈吗?"金花婆婆道:"每到天寒,便咳得厉害些.嗯,咳了几十年了,早也惯啦.谢三哥,我听你气息不匀,是否练那七伤拳时伤了内脏?须得多多保重才是."
行文至此,旧时情义已然溢于言表,溢于纸上,再叙就显多余了,于是又到急转直下的时候.当阿离说张无忌已死时,谢逊知道金花婆婆骗了他,于是恩断义绝的时候到了:
(谢逊)轻轻将殷离推在一旁,嘶的一声,将长袍前襟撕下,向金花婆婆掷了过去,这叫作"割袍断义".
之后两人就动手了,双方毫不留情,与之前的娓娓叙旧形成鲜明对比.且看金庸如何下笔:
但见谢逊的一招"千山万水"乱披风势斩出,金花婆婆更向左退,谢逊大喝一声,宝刀上粘着的十余朵金花疾射而出.金花婆婆啊呀一声,足下一个踉跄,向后纵了几步.谢逊是个心意决绝的汉子,既已割袍断义,下手便毫不容情,纵身而起,挥刀向金花婆婆砍去.
所有这一切只发生在一小段时间内.谢逊和黛绮丝这两个性情中人,在短短的片刻间,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人生恩怨,于刀光剑影中,完成了快意恩仇的经典案例,其情其景之波澜起伏,令张无忌这样优柔温厚之人目不暇接.人生哪怕只有这样一次的快意恩仇,那也算是快意的人生了吧,而谢逊的一生都是快意恩仇的,从建功立业到滥杀无辜再到立地成佛,他都是心意决绝的——他也是金庸笔下惟一一个做人做事都绝不拖泥带水的读书人.在古金的江湖中,快意恩仇的人不少,但能集"义薄云天,快意恩仇"八个字于一身的,当推萧峰.相信很多人看到《天龙》第二部第十九回《虽万千人吾往矣》时,都会有血脉贲张的感受,至少我和范山是这样.萧峰为了替阿朱找薛神医救命,去了聚贤庄,那里正聚集着无数要取他性命的武林高手.下面这一段,讲的应该是"义薄云天"吧:
(薛神医)问道:"这位姑娘尊姓,和阁下有何瓜葛?"乔峰一怔,他和阿朱相识以来,只知道她叫阿朱,到底是否姓朱,却说不上来,便问阿朱道:"你可姓朱?"阿朱微笑道:"我姓阮."乔峰点了点头,道:"薛神医,她原来姓阮,我也是此刻才知."薛神医更是奇怪,问道:"如此说来,你跟这位姑娘并无深交?"乔峰道:"她是我一位朋友的丫鬟."薛神医道:"阁下那位朋友是谁?想必与阁下情如骨肉,否则怎能如此推爱?"乔峰摇头:"那位朋友我只是神交,从没见过面."
这一段文字着实令人折服.惟一令人遗憾和不快的是萧峰那位"神交的朋友"实在不怎么样.后来金庸安排了一个场景,让我等痛快了一下,那是在少林寺前,萧峰一把捉住慕容复的后背,说道:"萧某大好男儿,竟与你这种人齐名."手臂一振,将他掷了出去.闲话休表,言归正传.且说萧峰在聚贤庄中,面对群雄,杯酒断交:
乔峰说道:"两位游兄,在下今日在此遇见不少故人,此后是敌非友,心下不胜伤感,想跟你讨几碗酒喝……小杯何能尽兴?相烦取大碗装酒……这里众家英雄,多有乔峰往日旧交,今日既有见疑之意,咱们干杯绝交.哪一位朋友要杀乔某的,先来对饮一碗,从此而后,往日交情一笔勾销.我杀你不是忘恩,你杀我不算负义.天下英雄,俱为见证."
当绝交酒喝到五十余碗时,一个令人难忘的细节出现了:
向望海走上前来,端起酒碗,说道:"姓乔的,我来跟你喝一碗."言语之中,颇为无礼.乔峰酒意上涌,斜眼瞧着他,说道:"乔某和天下英雄喝这碗绝交酒,乃是将往日恩义一笔勾销之意.凭你也配和我喝这绝交酒?你和我有什么交情?"说到这里,更不让他答话,跨上一步,已抓住他胸口,手臂震处,将他从厅门中摔将出去.
我记得韩卫东常常跟我和范山说起这一段,说道"那个向望海"就大笑不止.此后是一场经典的以一敌众的战例,可堪和张无忌光明顶一战匹敌.多年来,范山兄念兹在兹的,就是萧峰"义薄云天,快意恩仇"的气概了.多年过去了,而今我更偏爱"唾脸自干"这四个字,也努力以此来为人处世.我已不喜欢说快意恩仇了,就像已不再吟颂"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但我也不喜欢"人若打我左脸,我将右脸也送上去".我喜欢"唾脸自干",是喜欢"自干"二字.是的,不要用手去擦,让唾沫在脸上慢慢自己晾干,那是怎样一种感觉和境界呢?
16.人淡如菊,丁典和凌霜华的爱情始末
他们确曾在风中感受过风
——西川
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是汉语诗学史上的不朽篇章,其中的《典雅》一章更是千年传颂的绝唱:
玉壶买春,赏雨茆屋.
坐中佳士,左右修竹.
白云初晴,幽鸟相逐.
眠琴绿荫,上有飞瀑.
落花无言,人淡如菊.
书之岁华,其曰可读.
"落花无言,人淡如菊",是这一章的关键词,也是汉人所推崇和追求的最高境界和品格.在司空图写作《诗品》后一千年,一个叫亦舒的女人以《人淡如菊》为名写了一本言情小说,一个叫金庸的男人用《人淡如菊》作为他的一本武侠小说中的一个回目标题.这本武侠小说叫《连城诀》,其第三回即是《人淡如菊》.若干年后,一个叫王怜花的人又用《人淡如菊》这四个字演绎了一回《兵器谱》.历史和现实就是这样血肉相连.《连城诀》在金庸的作品中是个异数,就像《欢乐英雄》在古龙是个另类一样.《连城诀》中所写到的人心阴险和人性卑劣,在金庸的作品中惟《笑傲江湖》庶几可比.这是一本完全令人绝望的书,在这本书中,金庸对人类几乎完全失去信心,因此读《连城诀》殊无欢乐可言.但是,在金庸的作品榜单上,《连城诀》占有重要的位置.在《连城诀》中,惟有丁典和凌霜华的悲惨爱情故事,显现了人性的光辉,是这本如同暗夜一般的书中惟一耀眼的星光."人淡如菊",在书中是丁典用来形容凌霜华的,其实,这用来形容他们的爱情、他们的人生态度也许更为恰当.在弥留之际,丁典追忆了他和凌霜华的爱情始末,倾听者是全书的主人公狄云:
"那是在九年之前,九月上旬,我到了汉口,向药材店出卖从关外带来的老山人参.药材店主人倒是个风雅人,做完了生意,邀我去看汉口出名的菊花会.这菊花会中名贵的品种倒真不少,嗯,黄菊有都胜,金芍药,黄鹤翎,报君知,御袍黄,金孔雀,侧金盏,莺羽黄.白菊有月下白,玉牡丹,玉宝相,玉玲珑,一团雪,貂蝉拜月,太液莲.紫菊有碧江霞,双飞燕,剪霞绡,紫玉莲,紫霞杯,玛瑙盘,紫罗繖.红菊有美人红,海云红,醉贵妃,绣芙蓉,胭脂香,锦荔枝,鹤顶红.淡红色的有佛见笑,红粉团,桃花菊,西施粉,玉楼春."丁典说到这些花名时,嘴角边带着微笑,神色甚是柔和,轻轻地道:"我一面看,一面赞赏,说出这些菊花的名称,品评优劣.当我观赏完毕,将出花园时,说道:'这菊花会也算是十分难得了,就可惜没绿菊.'忽听得一个小姑娘的声音在我背后说道:'小姐,这人倒知道绿菊花.我们家的'春水碧波'、'碧玉如意',平常人哪里轻易见得?'我回过头来,只见一个清秀绝俗的少女正在观赏菊花,穿一身嫩黄衫子,当真是人淡如菊,我一生之中,从未见过这般雅致清丽的姑娘.她身旁跟着一个十四五岁的丫鬟.那位小姐见我注视她,脸上登时红了,低声道:'对不起,先生别见怪,小丫头随口乱说.'我霎时呆住了,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丁典初见凌霜华这一幕,就像范遥初见黛绮丝时一样:"那是一见钟情,终于成为铭心刻骨的相思."从当天午后到天快黑,丁典徘徊于凌府前,不能自持:
"那天晚上,我在凌府外的石板上坐了一夜."
每次看到这里,我就会想起我所喜爱的诗句:"有一个人/在露水的石凳上坐到天明."每当我想起这动人的诗句,梅花便落了下来.
"到了第二天早晨,狄兄弟,我好福气,两盆淡绿的菊花当真出现在那窗槛之上.我知道一盆叫作'春水碧波',一盆叫作'碧玉如意',可是我心中想的,只是放这两盆花之人.就在这时候,那张天下最美丽的脸庞悄悄地露出半面,向我凝望了一眼,忽然间满脸红晕,隐到了帘子之后,从此不再出现."这样子的六个多月,不论大风大雨,大霜大雪,我天天早晨去赏花.凌小姐也总风雨不改地给我换一盆鲜花.她每天只看我一眼,决不看第二次,每看了这一眼,总是满脸红晕地隐到帘子之后.我只要每天这样见到一次她的眼波,她脸上的红晕,那就心满意足.她从来没跟我说话,我也从不敢开口说一句.以我的武功,轻轻一纵,便可跃上楼去,到了她身前.但我从来不敢对她有半分轻慢.至于写一封信来表达敬慕之忱,那更是不敢了."
之后丁典受伤,凌小姐的父亲凌翰林凌退思,带着一个天大的秘密到荆州当了知府.丁典历尽一年多的追寻,终于探到凌霜花的踪影:
"这天晚上,我悄悄捧了一盆蔷薇,放到凌小姐后楼的窗槛上,然后在楼下等着.第二天早晨,小姐打开窗子,见到了那盆花,惊呼了一声,随即又见到了我.我们一年多不见,都以为今生再无相见之日,此番久别重逢,真是说不出的欢喜.她向我瞧了好一会儿,才红着脸,轻轻掩上了窗子.第三天,她终于说话了,问:'你生病了吗?可瘦得多了.'以后的日子,我不是做人,是在天上做神仙,其实就是做神仙,一定也没我这般快活.每天半夜里,我到楼上去接凌小姐出来,在江陵各处荒山旷野漫游.我们从没半分不规矩的行为,然而是无话不说,比天下最要好的朋友还更知己."
幸福到此为止.凌退思为了得到丁典的"连城诀"以便寻宝,设下毒计,用"金波旬花"毒倒丁典,穿了他的琵琶骨,定期严刑拷打.凌小姐在丁典牢房可见的高楼上每天放一盆鲜花,作他的伴侣.当丁典终于练成神照功,当晚便越狱去见霜华,怎知霜华已因抗婚而自毁容颜,决意终生不下楼了.这一夜,肝肠寸断.
"东方渐渐亮了,我和她分了手,回到了狱中.那时我虽可自由出狱,但我每天要看她窗上的花,我是永远永远不会走的……有人行刺凌退思,我反而救他,因为……因为如果凌退思给人杀了,霜华一个人孤苦伶仃,在这世上再也没有依靠."
终于有一天,高楼窗槛前的花谢了却没有人换.当丁典扑倒在凌霜华的棺材上悲恸欲绝时又中了凌知府的"金波旬花"之毒.丁典死时,有一件真相他并不知道,否则会更加死不瞑目.那是全书快结束时狄云为合葬丁凌两人时发现的:凌霜华是让他爹活着关进棺材的……人心之毒,竟至于斯.不过丁典临死前却说出了人与人的不同:
"凌退思这种人,于功名利禄,金银财宝看得极重,以己度人,以为天下人都如他一般的重财轻义,以为他女儿倘若向我索取,我一定不允,反而着了形迹,令我起了提防之心……狄兄弟,虽然这是武林中的奇书至宝,可是与霜华相比,在我心中,这奇书至宝也不过是粪土而已……他若叫女儿向我索取,我焉有相拒之理?"
只可惜人和人确实不一样,而世上多的是凌退思(枉自有如此儒雅的名字)这样的人,像书中的戚长发、万震山、言达平三个师兄弟,像"落花流水"四大侠,着实让人不寒而栗.而像丁典和凌霜华这样的人,从来就不多.说来奇怪,这两人,始相遇于菊花,中相逢于蔷薇,终丧身于金波旬花,是为因花成谶.他们的故事,也像花一样,开了,谢了,什么也没留下,就好像根本没发生过.惟一真实的,是花的名字——就像伟大的智者所说,我们从来就没有看到过玫瑰,我们看到的只是玫瑰的名字.
17.谁能快乐而自由,郭大路
落山的太阳神奇的月
大饼烙好看大雪
你要抒情你就抒情
我肚子饿了,我要吃大饼
——清平
在古金的江湖中,多的是风华绝代的英雄和倾国倾城的美人,但你若是一定要问:在古金的江湖,谁能快乐和自由?敢于大声回答的恐怕只有一个人,还有他的三个朋友.这是个很大路的人,他的名字就叫郭大路,他有三个朋友:王动,燕七,林太平.后来燕七还成了郭大路的老婆.
《欢乐英雄》在古龙的作品中是个异数,就像《连城诀》在金庸是另类一样.这两本书是那种初看似乎不太光彩夺目,但越看越耐人寻味,越看越让人觉得意味深长,终于,你深深意识到:这是真正的好书.这很像那一种女人,你和她相处越久就越觉得她耐看,让你觉得很难穷尽她……
像郭大路这样的人,现在很少很少了,也许已经绝迹.他只适合生活在古典时代,在现代商业社会中没有他的立锥之地.就连欣赏他这种人的人,现在大概也不多了.郭大路,他的肠子是直的,腰和膝盖也是直的;他的拳头是硬的,而他的心却是软的.他明亮,他的词汇中没有阴暗也没有仇恨.他天真,有时也许还简单,并且常常因此而吃亏,但他仍然一如既往地古道热肠.你也许觉得他有点傻,但你没有他吃得香,睡得香,所以他比你快乐,因为他没有机心.他也有常人的虚荣,有自以为得计的小聪明,常常情不自禁地沾沾自喜,但是这些毛病在他身上只会让你觉得他可爱,除了因为他善良外,他有他的独特的幽默感:
有些人很喜欢冬天,因为冬天可以赏雪,赏梅,可以吃热烘烘的火锅,可以躲在热烘烘的被窝里读禁书,睡大觉.
这些乐趣都是别的季节享受不到的.
喜欢冬天的人当然绝不会是穷人,冬天是穷人最要命的日子,穷人都希望冬天来得迟些,最好永远莫要来.
只可惜穷人的冬天总是偏偏来得特别早.
现在已经是冬天了.
富贵山庄院子里的雪也和别的地方一样白,而且也有几株梅花.但一个人的身上穿的若还是春天的薄衣服,肚子里装的若还是昨天吃的阳春面,他惟一有心情欣赏的东西就是可以往嘴里吞下去,塞饱肚子的,绝不会是白雪梅花.
郭大路望着院子里的白雪梅花,喃喃道:"这梅花若是辣椒多好."
王动道:"有什么好?"
郭大路道:"你看,这满地的雪岂非正像是面粉,配上几根红辣椒,岂非正好做一碗辣乎乎的热汤面."
这就是郭大路,有两个字是他的写照:"赤子".是的,郭大路是一个赤子.他的言行都是发自内心,自然而然的,没有矫揉造作,没有虚情假意,没有尔虞我诈,没有修饰和雕琢,但绝无粗鄙和恶俗.所有人中只有他看不出燕七是女人,但他知道自己对燕七的感情.所以当他知道燕七是女子后,他一定要找到她.对于燕七安排的美人计,郭大路于春色无边时面对美人说:"不是不愿意,是不能……你虽然又美,又温柔,我虽然也很喜欢你,但在我心里,无论谁也无法替代她."这个时候,郭大路并不知道燕七在哪里,还能不能找到,但他心里就是这样想的.他并没有强迫自己这样做,而是自然而然地这样做.扪心自问,在那样的关头,我想我很难自持.
但郭大路最珍贵的品质是不冷漠,有热情.人心历来是很冷漠的,于今为盛.但郭大路,他血仍未冷.而燕七是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子,"春天就在燕七的眼睛里".她懂得郭大路.她爱了,并得到他.在某个地方,我曾说过这样的话,我说一个聪明的女人一生最重要的事业是深深地理解一个男人,爱他并得到他.燕七,她确是郭大路的红颜知己,除了没有必要安排那场美人计外.而王动,他是郭大路人生历程中不可或缺的兄弟,因为郭大路这样的人不能只和女人一起生活,哪怕是红颜知己,他一定还要和兄弟在一起.他惟一害怕的,是寂寞.但又有谁不怕寂寞呢?本质上,王动是和郭大路不一样的人.王动是王老大,他也确是做老大的人,而郭大路不是.王动是一个深沉而骄傲的人,他知道用减法来对付生活——这太了不起了.
这四个人,郭大路,燕七,王动,林太平,他们是真正的朋友,对人性有足够的信任,对身外之物没有贪婪之心.他们对生活有热爱,对未来有想像,他们的一生永远有远方.哪怕一生都在等待,那也是在希望中等待.他们,惟有他们,是快乐而自由的,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且知道自己要得不多.
18.爱人同志之一,王怜花和朱七七
你耗尽一生为万物寻找对仗
可你自己的下联是谁
在那个喧闹而热爱偶数的朝代
你是惟一孤独无匹的事物
——林东威《夜读李商隐》
我就是那个叫王怜花的男人.一个叫古龙的人把我安排在一本叫《武林外史》的书中,这本书也叫《风雪会中州》.他安排我和一个叫沈浪的人演对手戏,并和他争抢一个叫朱七七的女人.这是一个误会,其实古龙不懂我.我是一个心思很深很深的男人,深深地迷恋李商隐.我常常独自一人在深夜读李商隐.每当我吟咏"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时,我就能体会到另一个诗人食指的感觉:"我的心骤然一阵疼痛",有一枚针扎在了心房.
后来,一个叫林东威的人写出了《夜读李商隐》:
只有在庄生的梦里你才醒着
听凭世界的手被诗歌书写
一管笔提起来就悬了千年
只等着泪水凝成珠玉
琴弦断成华年
灵感总是在东风无力的时候不期而至
中世纪的格律之王
在阴谋与爱情之间残喘
把春心托付给杜鹃
把后背暴露给人民
只用两三个典故
便草草了结了一生
义山,你的完美是我彻夜难眠的病根
不写诗的时候你扮演谁:
碌碌无为的幕僚,一身风尘的旅人
温柔的猎艳能手,凄婉的意淫大师
改革开放的牺牲品,慢性糖尿病的受害者
巴山夜雨已经淹没了晚唐的歌声
一代人多年没有回家
而谁是那双秋池涨水的明眸
被千里之外的一首《无题》彻底照亮
在寸寸相思中化为灰烬
而效仿你就意味着在平庸之中成为天才
伤心的话留给自己来说
伤肾的事让给别人去做
用几行七律把时代哄入梦乡
自己守着床头横陈的爱情
和衣斜倚到天明
胡乱梳洗一番
便翻身上马,径直驰入文学史
这时蓬山已经不远,金屋尚未修成
玉桃不偷也罢,灵犀没点就通
你耗尽一生为万物寻找对仗
可你自己的下联是谁
在那个喧闹而热爱偶数的朝代
你是惟一孤独无匹的事物
帝国的秋阳斜照着你的落寞
你一旦开始回忆
历史只好一片惘然
一个汉语的幽灵
穿行于平平仄仄的迷宫
千年之后,世界从你的梦中醒来
伸了个懒腰
决定不再压韵
现在我偶尔会在电视上看到林东威,有时我很难相信电视上播英语新闻的那个男人就是多年前住我楼下宿舍、读英国语言文学、写《夜读李商隐》的林东威.这就像我对现在的我也常常感到不真实一样.其实如果我留心他的另一首诗《内心的雪景》,我应该真的相信诗人有时确是先知:
今夜雪拥蓝关啊今夜
后现代的大军已经攻入了长安
金斯堡在大麻的烟雾中怀念李白
想起落雪的江南
一代精英们衣衫正单
围炉煮酒,些许风寒
美人随意一笑
顿时使文学成为遗产
因此天才注定要被内心更深的积雪掩埋
在世界的迟暮之年热爱一切虚构的事物
为了玫瑰的名字不惜隐瞒重大历史事件
诗囊饱满骑驴下山冷不防被市场经济毁于一旦
而究竟是谁在很险的韵角中与你狭路相逢,殷勤问安
用一生的智慧细读你雪中肌肤,幽香暗掩
谁抛却了书卷谁才能与文字表里如一,互为遗憾
剩下万里江山在对一个冬天的回忆中
与敌共眠
19.爱人同志之二,赵敏
黄鹂久住浑不识[戎星]
青鸟西飞意未回[李商隐]
帘前春色应须惜[岑参]
楼上花枝笑独眠[刘长卿]
我知道我是一个性情多变的男人,但绝不是因为我精于易容.经常变幻面具,只不过想体验生活的多种可能性.但我终于骗不了自己,我深知这也只不过是痴人说梦啊,我又怎能穷尽生活的可能性呢?我多变,只不过不想别人比我更了解我.每当夜阑人静,我从血雨腥风的江湖回到李商隐,我的心事就被拉得很长很长.我知道我在等什么:我希望我能走进《夜雨寄北》,和我的良人一起,絮絮私语.
何当共剪西窗烛,
却话巴山夜雨时.
这就是我的梦,不过没有人知道我的良人她在哪里,连我自己也不知道.直到有一天,我在江湖上遇到一个叫金庸的人,他送了我一本名叫《倚天屠龙记》的书.那天夜里我看到天亮.我知道我的良人是谁了.
是的,就是赵敏.不过我喜欢叫她敏敏.
我知道我没有办法见到她,因为我没有月光宝盒.如果我能见到她,我一定会跟她说一句话:你像一句美丽的口号挥不去.
那时候我和沈浪已经相逢一笑泯恩仇,化敌为友了.我陪着他和朱七七远游海外,算是结伴归隐,淡出江湖了.那时江湖已是李寻欢的时代.我每天翻看《倚天屠龙记》,慢慢地,敏敏的影子在我心里映得很深很深.我无以排遣,于是开始重写我一生的终结之书《怜花宝鉴》.终于有一天,沈浪看出了我的心事,他单独请我喝酒.我认为很复杂的问题,他却很简单地解决了.他说,你易容成张无忌,就能见到赵敏,你和她,确是绝配,但是,一个叫亦舒的女人常在她的书中说,人们所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是另一些人.你好自为之吧.
我看着沈浪,突然明白一件事:沈浪爱的并不是朱七七,而是白飞飞——只有白飞飞才是他的下联.他能够很简单地解决别人的问题,但却没有办法解决自己的问题.我脱口而出,用范遥安慰敏敏的话来安慰沈浪:世上不如意事十居八九,既已如此,也是勉强不来了.
在书中,当时敏敏的回答是:我偏要勉强.我喜欢这样的回答,为了爱情要在所不惜,但我知道沈浪做不到这样,他的内心软弱,没有这样的勇气.对此我也无能为力.我们杯酒言别,我易容为张无忌,然后我就见到了我的敏敏.
在这里我不得不佩服金庸的大胆,《倚天屠龙记》全书总共四十回,他却忍得住把赵敏这么重要的人物安排在第二十三回才初次出场.对我来说,这却再好不过,省得我从头做起,因为我只想见到敏敏.
现在我是张无忌,不,应该是现在张无忌身上有两个人:一个是那个傻小子,一个是王怜花.吸引敏敏的,是张无忌身上的王怜花.只有王怜花知道敏敏喜欢什么,想要怎么样.
第一次见到敏敏时她女扮男装,在神箭八雄的簇拥下英姿飒爽.当时我就想,如果她真是男的,就是我在江湖上最好的对手.第二次见面在绿柳山庄,我看了她刚柔相济的书法,错落有致的园艺,确信她胸中大有丘壑.这些事张无忌是不懂的,但《怜花宝鉴》的作者是一个艺术家,他有一颗敏感的心,深深懂得敏敏身上的狂野和无邪.于是,我默许了弱智的周颠拔出奇鲮香木剑,让我的随从们中毒,然后借机单独去找敏敏要解药.唉,那不过是几棵醉仙灵芙的球茎而已,是王难姑《毒经》中的解法,其实,《怜花宝鉴》中有更好的解法.
我回到绿柳山庄找解药,这样我就第三次见到了敏敏.凡事不过三,我想,于是我下了绝招:我脱下敏敏的鞋袜,手握那双完美的纤足,在她的身心中种下了一生无解的情愫之毒.这不是我在《武林外史》中对朱七七用过的错魂手段,那只是纯粹的生理手段,而我要得到的,是敏敏的芳心.
当我听到敏敏对我骂道"贼小子,给我着好鞋袜"时,我想可能事就这样成了.作为叙事人的金庸当时是这样描写赵敏的:
她一声不响地自行穿好鞋袜,在这一霎时之间,心中起了异样的感觉,似乎只想他再来摸一摸自己的脚.
自然,我无从知道敏敏的内心活动,但是,当我接过事后敏敏差钱二败送来装着那两朵珠花的金盒时,我知道事确已成了.此后的一切,只不过是我和敏敏联手演绎的爱情故事.有时是我欲擒故纵,有时是她别出心裁,其间有多少令我意乱情迷的经典时刻啊:
只见赵敏一人站在当地,脸带微笑,其时夕阳如血,斜映双颊,艳丽不可方物.
这是金庸的妙笔生花,我已看出,金庸在行文时对敏敏不知不觉中也是有所偏爱的,虽然他在后记中说赵敏虽美丽但不可爱.这是作家们的惯伎,那个叫托尔斯泰的老头不也说他不喜欢安娜吗?
20.爱人同志之三,赵敏
谁是我的下联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绝不是朱七七.只有一件事古龙没有写错:我热爱诗歌,性情多变.古龙让我在朱七七面前表演联句.句是我联的,但我不想在朱七七面前——我想她不懂这样的风雅,尤其不懂我为什么要用这么多李商隐的句子:
自传芳酒翻红袖[杨巨源]
似有微词动绛唇[唐彦谦]
雾气暗通青桂苑[李商隐]
日华摇动黄金袍[许浑]
垂手乱翻雕玉佩[李商隐]
背人多整绿去鬟[杨巨源]
纤腰怕束金蝉断[薛逢]
寒鬓斜簪玉燕光[李贺]
敏敏血溅华堂那一幕,是我毕生最大胆的一次冒险.不过,从那以后,我相信这世上确有人为了爱会在所不惜.而且我知道只有女人才会这样,男人中根本没有一个真正做到"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男人们爱的是毛润之的"江山如此多骄".
因为敏敏,我的人生得以改变:我终于触摸到了真实和幸福.而我此刻想起的不是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而是麦芒的《自画像》:
没有真实的镜子
却总是揣测万千变化
一个二十世纪的亡命徒
遁迹于古老的爱情
我想像麦芒那样大声对自己说:
我不想高山,不想大海
不想任何与庞大相等的事物
也不想装扮成它们的伴奏
你只需叹息,像一场梦
你只需存在,哪怕被毁灭
这一切已经足够幸福了
就不要再追求什么不朽
然而幸福总是短暂,《倚天屠龙记》总有写完的时候.很快就到了结尾,我本想好好替敏敏画一次眉,但这个愿望终于没能实现.在离别的时刻,我感到难过的是,敏敏,她永远也不知道,是一个叫王怜花的男人陪她走过了她的花样年华.她永远也不知道,王怜花才是她的下联.在这伤感的自怜中,我还想借麦芒的诗对敏敏说:
小姐,请珍惜你美好的情感
凭着这你会永远一路平安
相见时难别亦难,我对李商隐的理解又多了一份刻骨铭心.中世纪的格律之王啊,我这才知道,寻求对仗和下联是一件呕心沥血的事,所以你才说:望帝春心托杜鹃.
只有沈浪理解我,他先给我找来了一个叫徐小凤的女人唱的李商隐,那样低徊性感的"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歌声,使我平生第一次感觉到流行歌曲竟然也有直指人心的力量.之后他又找来罗大佑的《爱人同志》,当听到"你像一句美丽的口号挥不去"时,沈浪说:"所谓对仗和下联,就是爱人同志.比如你和赵敏,比如我和白飞飞."
此情可待成追忆?逐渐地,我又像从前一样每天晚上读李商隐到天亮,白天则继续重写《怜花宝鉴》.当我心如止水、波澜不兴时,沈浪和我谈起了这些年的江湖.
"人虽未老,江湖已老",沈浪以一句这样的感慨开头.他告诉我李寻欢的时代也已经被古龙以一本名叫《风云第一刀》(又叫《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书结束了.在那本书中人们谈到了我:
李寻欢道:"听说这人乃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所学之杂,涉猎之广,武林中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
孙老先生道:"不错,此人不但占卜星相、琴棋书画都来得,而且医道也很精,易容术也很精,十个人学不全的,他一个人就学全了."
我知道沈浪给我讲这些是想给我一些慰藉.如果在我纵横江湖的时候听到这样的话,可以想像我会如何地意气风发.即便是现在,我依然感到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毕竟这是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一和第三的人说的话.
"李寻欢之后,江湖上又出了一个叫萧十一郎的男人和一个叫风四娘的女人.古龙将他们写进了《萧十一郎》和《火拼萧十一郎》两本书中.坊间传说风四娘是古龙写得最好的女人.你看看吧."沈浪说完,给我留下了那两本书.
我暂时停下了李商隐和《怜花宝鉴》.我想,如果没有敏敏,我可能会爱上风四娘.确实,风四娘是古龙写得最好的女人.但萧十一郎,他令我失望.他明知自己爱风四娘,但他不敢确定,不敢承认,不敢面对,于是他用爱上沈璧君来作掩护.这一套路郝思佳在《飘》中用过,她不停地对自己说她爱的是君子卫希礼,但她真正爱的其实一直是浪子白瑞德.十一郎对淑女沈璧君的爱是一个概念之爱,形而上学,非常抽象.这种爱还带有一个边缘强盗对一个主流淑女的极其复杂的隐秘心理.而四娘,他知道,那是和他一路的人,属于一个阶级.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全部奥秘之所在.
不过,在生死关头,十一郎终于不负四娘.那是十一郎为了救四娘,放下了手中的割鹿刀:
看着这把刀,风四娘的泪已流下.
直到现在,她才真正明白,为了她,萧十一郎也同样不惜牺牲一切.
他对她的感情,表面上看来虽不同,其实却同样像火焰在燃烧着.
被燃烧的是他自己.
她流着泪,看着萧十一郎,心里又苦又甜,又喜又甜,终于忍不住放声痛哭,道:"你真是个呆子,不折不扣的呆子,你为什么总是为了别人做这种傻事."
萧十一郎淡淡道:"我不是呆子,你是风四娘."
最后这一句,朴实无华而斩钉截铁,有金石裂帛之声.讲这句话的十一郎,和四娘是爱人同志——死生契阔,与子成说.而我突然想到,那连城璧和周芷若也许倒是绝配.只有沈璧君,是孤独无匹的事物,没有下联.
晚霞绚丽.
但这也只不过是说:黑暗已经不远了.
这是古龙在《萧十一郎》中最令我震惊的陈述.我想我的《怜花宝鉴》也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而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结束语来自博尔赫斯的《我的一生》,没有比这更骄傲的诗章了:
我曾远渡重洋,踏上过许多地方
见过一个女人和两三个男人
21.浮生若梦为欢几何,陆小凤在汉人的精神传统中,一直有"季札挂剑"、"雪夜访戴"、"倾盖如故"这样的情结,讲的都是男人和男人之间的故事.这也是汉人的精神中令人神往的部分."义"之一字,在汉语中是一个关键词,但却只可意会,难于言传.事实上,它就是通过这些故事来代代相传的.
古松居士笑了,道:"所以我常说你若不喝酒,一定能活到三百岁."
木道人道:"若是没有酒喝,我为什么要活到三百岁?"
——《陆小凤传奇:绣花大盗》
陆小凤一伸手,道:"请."
宫九道:"理应你先."
陆小凤道:"为什么?"
宫九道:"因为这是到鬼门关的路."
——《陆小凤传奇:凤舞九天》
你愿意活得更长,还是宁愿活得更好?这是一个问题.什么是活得更好,是指生活的密度大还是说生活的质量高?这又是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焦虑?因为诸如此类的问题永难回答.每个人都只能用自己的一生去试着寻找答案,不过当你终于明白时,你的一生也已到头了:人生和历史一样,没办法再来一次.所以我时刻提醒自己:生活只有一种可能性,并且没有一种生活不需要付出代价.在这样的警醒之后,我可以暂时心安理得无所顾忌地生活.
古龙在《陆小凤》中创造的各色人等,都在试着按自己对生活的理解生活在江湖,并且都付出了必须付出的代价.这是我偏爱《陆小凤》的主要原因.
陆小凤出场那一节,颇为香艳高蹈.他的人,躺在青云客栈的床上;他的酒杯,放在他的胸膛上,他不必动手,只要深吸一口,杯子中的酒就进了他嘴里;为他斟酒的,是一个有着成熟风韵的非常美的女人,这个女人叫"老板娘",因为她的老公是"老板"朱停,而朱停,是陆小凤的好朋友.其时,青衣楼的人正在找陆小凤,看样子多半是找他的麻烦.这个出场,是陆小凤一生的"路演":醇酒美人,声色犬马,在出生入死险恶江湖的同时及时行乐.
先按下陆小凤不表,单说陆小凤的朋友"老板"朱停,虽然古龙对他惜墨如金,但他代表一种人生:
朱停从来没有做过任何生意,也没有开过店.
他认为无论做什么生意,开什么店,都难免有蚀本的时候.他绝不能冒这个险.
其实他不做生意还有个更重要的理由,那只是他从来没有过做生意的本钱.但他的外号却叫"老板".
朱停是个很懂得享受的人,而且对什么事都很看得开,这两种原因加起来,就使他身上的肉也一天天增加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