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月光更亮,在不夜天更静,在她们的心完成地沉浸在自我的大海中时,我才会轻轻地停下来。实际上,这种停止是我和她们早已想要的,因为我们都不想长久地停留于自我的汪洋大海里,但是我们又有些不愿意,所以就在音乐的海洋里飘泊。当琴声停下来时,她们忽然间觉得是自己停下来了。有人还长长地出了口气,仿佛进行了一次心的跋涉。有人忽然间被惊醒,内心的眼睛刹那间睁开,现实又苏醒了。有人从头至尾一直在看着我的手,害怕我把某个音弹错,一直在内心中惊异。还有人则适时地流泪,她们脆弱的内心不堪一击。也有人在鼓掌,但她们肯定是不懂音乐的。
直到得到一片赞美声时,我才会放下琴,起身去把灯拉开。另一个世界来临。但是,她们内心中某个隐秘的世界被打开后就再也不是处女地了。我一直觉得人的内心中有无数个世界,有些是被开发了,而有一些是很少被开发的。那些开发的世界已经被多多少少地污染而失去了知觉,但那些刚刚被开发的世界则很敏感。
敏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爱情即将来临。它惊异、慌乱、好奇、新鲜、激动、无措,甚至无知。它们是一颗心即将委身下嫁于另一颗心的端倪,是神经。
一把琴居然有如此的魔力,确是我始料未及的。在过去漫长、混乱而又荒芜的大学岁月里,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看清过它。它使我忧伤,使我有一种高尚的微念。
是的,高尚,这说起来多少有些可笑。在我的内心中,无所谓高尚,也无所谓卑鄙。这一点与父亲是绝然不同的。我觉得一个人做某件事和怎么做肯定有他的理由,你不一定能知道。尤其是现在这个时代。所以要想了解一个人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所以我不愿意去了解人。我愿意做的是尽量地不去发牢骚,但事与愿违,很多事总是看上去很霸道,你无法无动于衷。
我就这样开始了我花花公子的贵族生活。英语勉勉强强地考了六十点五分。真悬,有时候我觉得那些阅卷的老师真他妈可笑,干嘛不给个六十一分呢?但我给别人说的时候,我觉得很是吃亏。那零点五分真是多余。我对这种全民学英语是很反感的。作为一种教育似乎有些道理,但把它强调到丢弃我们的国语可真到了卖国的地步。只有这一点,我和父亲达成了一致。他说,等到我们的第四代、第五代时,就不会国语了。我笑着说,那时候,你写的这些东西肯定不存在了,你别希望他们看到,即使看到了,也看不懂。他不笑,他真的伤感起来,真的害怕他的后代看不懂他了。
我不愿意考研究生的一个原因就是外语。虽然我的外语还可以,但考汉语的研究生竟然可能会被外语拒于门外,实在是件可耻的事,就像过去那条“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标语差不多。如果把外语当成一门考查课,我可能会考;如果不改,我是永远不会去进那个门的。我宁愿一直呆在中国,反正我这一辈子也不愁吃不愁穿的了。
不过,关于学语言这一点,父亲倒是有点遗憾。他老给我说,他应该学点外语,鲁迅当年还自学呢。我反击他说,人家那是为了启蒙,是要把大部分人看不懂的东西翻译过来,你就不同了,大部分人都知道是什么了,而且有专业的翻译人员翻译出来了,你干嘛还要浪费时间呢。他说,他老是不大相信别人翻译的对不对。我说,那你也不一定就理解对啊。
骂归骂,但学英语的风气在学校里是压倒一切的。很多人想出国,就让人家学呗。反正我不想,我就呆在我的租界里消遣光华。青春的确是有光的。有些女孩子并不漂亮,但浑身都有光。它会照亮我们的心。
朗莎就是这样的一个发着光的女孩子。她从我身边走过时,是在一个雨后的下午。我当时并没有看清她的样子,那时我正和同学们说笑,只觉得有一种力量将我的头和目光毫无异议地扭转过去。我只看到她在笑,是和她擦肩而过的一个女孩子打招呼的。就在她转过头来时,已经与我擦肩而过。我只好回过头去看她,只觉得她浑身还散发着香甜的力量,她走得很快,黑发在飞扬,她一直笑着,让人觉得她的心是一粒光。这是我第一次见她。
实际上,那是在我第二次见她时回忆起来的感觉。第二次见面就有些奇特了。
一天,南子突然来学校找我。他当然是无头的苍蝇,无处找我了。就问我爸我的手机,于是我出现在他的眼前。他是来找演员的。他的身边站着一个穿着很脏的人,胡子很大很乱也很脏,据他介绍是电视台的一位导演。那位导演想把南子的一首诗拍成诗歌TV,而那首诗是一首爱情诗,于是就要出现一位美女,且是很妩媚很会演戏的美女。南子说,你不是认识很多艺术学院的女生吗?
我不大愿意去那里,就找了个借口没去。后来那位导演说,干脆写个海报让愿意做演员的到你跟前报名得了。我一听很高兴,但一想就不干了。我怕燕秋来报名。再说,我也不想住在宿舍里。我给他们找了一个学生会的干部,让学生们到学生会去报名。为了先感谢那位干部,南子特意要请他喝啤酒,于是,我的那位朋友和我们一起坐到了学生区附近的一个小卖部门前。
喝了一扎啤酒后,南子和那个导演有些微醉了。那个导演竟然开始在大路上跳起舞来。南子将他喝住。南子也是南大毕业的,所以才取名为南子。南子对南大是有敬畏的,或者说是有感情的。他很少说话,说也只是说他曾经在这里的枣树林里读过书,和两个女孩子约过会,可惜那个年代太保守,他们之间什么也没发生。但他为她们写过不少诗,有些都刻在那些枣树上,只可惜它们都不存在了。那里现在是一片高楼。他诅咒着现代社会,声音大到让很多人驻足观闻。突然间,他又沉默了,黯然神伤。他比父亲要小得多,所以我不害怕他。他也觉得我和他不应该是两代人,应该是兄弟。他的眼睛看上去非常忧伤,手里的香烟散发出的烟雾将他的眼神每每模糊。这个时候,他看上去有些女性气,一脸的温柔。这是我在一些诗里面和小说里读出的所谓的江南才子的脸。原来是抽象的,今天忽然间有了具象。这使我感动,拿起酒杯和他碰杯。我的话很少。
他突然间说起那次在我家里听我弹吉它的感受,强烈要求我必须在现在给他弹一曲。我说吉它还在租的房子里,离这儿有段距离。他不行,非要我拿来。我说,要不就到我那儿给你弹。他说,不行,我今天晚上必须在这儿度过,我要重温大学的浪漫和忧伤,我今晚上睡也要睡在这里。他的话虽然不像是真的,但他说得很真诚。我的那位朋友自告奋勇要替我去取吉它。我给他说了具体的地址,给了他钥匙。不多一会儿,他拿来了吉它。南子看着我的吉它套子,眼泪都要下来了。他说,他妈的,你太叫人伤感了,你他妈的本身就是件艺术品
,无论你的身体发肤,还是你的内在精神,都他妈的叫人神往。
我给他弹起来。有些不适。我很不喜欢在这种地方弹吉它,但为了南子我愿意破例。我只好闭上眼睛,因为睁开眼睛就会看到嘈杂的人群,会影响我的情绪。好在我弹了一会儿,就觉得外面的世界已经不妨碍我了。我弹了一曲《老鹰之歌》,又弹唱了一首《爱的宣言》。南子听完后眼里噙满了泪水,连声说“杀人的音乐”。
我睁开眼睛,发现不远处有一对恋人在看着我。我的那位在学生会的朋友认识他们,跟他们打着招呼。他们过来了,跟我们一一认识着。那位女孩子满眼都是春风,我觉得在哪里仿佛见过她。在她转过头时的一刹那,我想起来了,是那个发着光的女孩子。
她就是朗莎。外语学院英语系二年级的学生。她的眼睛并不大,似乎是单眼皮,但是很有神,特别会笑。乍一看,她并不算漂亮,可是,当她冲你笑过后,你就再也不能这样去评价她了。我发现她长得很精致,白净且光亮的皮肤,微微上翘的鼻子也似乎很亮,笑起来露出亮晶晶的牙齿,牙齿也很整齐,像是精心长上去的。嘴很小,笑起来时小嘴儿嘬着,鼻子上露着一些小皱纹,眼睛里异彩四射,非常迷人。她的穿着也很讲究。一件紧身的套装使她显得与众不同,同时又使她的身体从那身体里流了出来。对,不是显,而是流。那件套装婉如职业装,又很休闲,肯定是费了很多工夫才买到的。里面的衬衫也是既时尚又有些严肃,领子上的碎花看上去很鲜活,很可能是手工做成的。我妈就很喜欢这种衣服,但这种衣服是很挑人的。有些人装上它不伦不类,还不如穿得平实些,但有些人穿上它就是锦上添花。这种衣服还不好买。看得出来,她的家庭也不简单。
她从头至尾没说一句话,就是露着不同的笑姿。起初大家都在谈我的音乐,但后来就被她的笑容迷住了。第一个沉不住气的是那个导演。他肯定是喝多了,脸红得像动物园里的猴屁股,话却多得很。在他的提议下,我们喝了不少酒。朗莎的男朋友看上去还不错,像个男人。他说他早就知道我。于是,我和他也喝了不少酒。最后,那个导演终于对南子说,你看她怎么样?南子从深度眼镜片下抬起眼睛看着朗莎说,我也在想。朗莎惊奇地看着我们,我的那位朋友向她介绍了情况,她立刻笑着说,不行不行,我哪行。南子突然间来了激情,变得雄辩滔滔了。他的话语既夸张,又真诚,很有鼓动性。朗莎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搞得兴奋极了,脸也红了,眼睛也散发着醉人的色彩。她说,我试试吧。
于是,我们都开始说她有多么美,多么有气质。她的男朋友也频频跟我们碰杯,还扬言今天的客他请了。我大概是酒喝得多了,竟然也站起来拍着他的肩膀说:
“哥们,有句话我不得不说。你不要介意。”
“好。”他说。他的脸也红了,他一阵子大概喝了三四瓶了。
“你的女朋友太迷人了。我非常喜欢她,如果今天我不是认识你们两人,只认识她,我会马上追求她的,只可惜你已经是她的男朋友了。我觉得你们很配,你是个男人,所以我只是说说,但我不会再对她有别的企图的。”
我说完,就和他碰杯。他说了声“谢谢”,头一抬,一杯啤酒哗地一下就进了他的肚子。我看见朗莎红着脸冲我羞涩地笑着。这时候的笑是最迷人的。为了进一步表达清楚,我对她说:
“对不起,不知道你怎么想,你可能会把我想成一个坏人,但我是真诚的。我平时是很少说话的,今天是喝多了,才敢于把心里所想的说出来。”
她也干了一杯。
南子和那位导演倒有些傻了,他们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们,在我坐下的一刹那,南子笑着对我说:
“你小子,平常看起来稳重得很,没想到也会这样冲动。不错不错,来,咱哥俩碰一杯。老实说,你比你爸可强多了。”
“你可千万别把这些对我爸说。”我突然想起这是件很可怕的事。
就这样,朗莎被敲定为南子诗歌TV中的女主角。由于电视台想把这个节目送到中央台播出,还想把它买到各地的电视台去播出,所以还是很有吸引力的。朗莎第二天就给我打手机,约我在中午吃饭的时候想跟我再谈谈。我一想起昨晚上的举动,就有些心跳。我什么时候也变成这样一个人了呢。
我们见面的时候都有些脸红,然后就是一直笑。她的问题是,她真的行吗?我说,行,太行了。她说,那我以后怎么去啊?我想了想,就说,可能人家会来车接你吧,如果不来,我就送你去,我有车。我说完这句话,就有些后悔。我怎么在她面前开始轻佻起来了。但我发现她很在意,她说,那你就送我去好了,反正我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才想去试试的。我笑了,怎么会是我的面子呢?她说,当然了,我从来都没想过我会当演员,实际上我早就认识你了,只不过你这个人看上去很傲,不容易接近。我怎么会给她们留下这样的印象呢?
诗人本来就很穷,哪里会来车接她呢?南子给我打了个电话,说让我浪费一些时间陪朗莎到电视台。第一次去的时候,我没有开车,因为当时我在学校。我打了的。路上,我问她,你男朋友同意你这样做吗?她犹豫了一下,说,他当然不同意,但这是我自己的事。我说,那你们肯定吵架了。她说,吵是吵了,不过,我们也只是刚开始,谁知道以后还会怎么样。我说,我觉得他人不错。她笑了笑,低下头看了看握在一起的双手,说,不要说他了,好吗?我笑了笑,没有再说话,看着窗外。窗外,到处都能看见正在建设的大厦,很乱,但似乎很有前景。西关什子还在挖。从我记事时这儿就一直在挖,好像每天都在挖。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就不能把这儿规划得长远一些呢?干吗一直像个破马桶。父亲常常回家对我说,老是看到民工们在大热天挖路,真是可怜。他说,如果他当年不是考上大学,很可能现在那里挖路的人里面就有他,说不上都有我呢。我妈就取笑他说,如果你考不上大学,我就不会嫁给你了,哪里还有子杰呢。报纸上也经常有民工从脚手架上掉下来摔死的新闻,每次看过后,父亲就会在好坏里重重地叹息,然后发一顿牢骚。
我第一次发现拍电视是一件最没意思的事。以前我曾幻想过将来若能当一个导演,把我们这代人的生活搬上荧幕,让前几代人看看我们这代人到底是怎么生活过来的,我们究竟经历了怎样的内心苦难和无奈,让他们看看我们无聊的童年和艰难的少年,可是现在一看,一个小小的诗歌TV,就要花那样大的代价,真是无聊。干嘛要让别人认同我们呢?我们其实生活得不挺好吗?至少没有战争,至少没有饥饿。
……
Away, I’d rather sail away like a swan that’s here and gone.
……
我哼起了《老鹰之歌》,坐在一旁享受朗莎的微笑。她浑身都充满了活力,一举手一投足都好像是一股力量在舞蹈,在流动。累了一个下午,导演说只能用一点点,可能周末还得拍。我们在一起吃了晚饭,就一起坐车回学校了。一路上,她又说又笑,老问我她当时的动作和表情怎么样。我实际上并没有在意她当时的表情合不合要求,便笑着说,玩罢,干嘛那么认真,你下次就放开拍,大不了不拍了。她却不这样认为,她认为这是个很好的机会,她一直有个理想,就是想当个电视主持人,如果这次演好了,说不上就能和电视台的导演们搞好关系,就可以实现她的理想了。她这样一说,我还真觉得她适合这个角色。不过,我觉得她想得太远了,也太有目的性了。
到了学校,我们下车一起往回走。她问我愿不愿意继续帮她,我说,当然了,能为你效劳是我的愿望。她笑着问我:
“你一直这样对女孩子吗?”
“不,以前我不会说好话,因为我觉得那样很俗,很浅薄。自从见你后,我就会说了。”我说。
“那你的意思是我很俗了?”她不高兴地说。
“我的话还没说完。我的意思是,我对你说的话是顺乎心意的。我是怎么想就怎么说了。我现在觉得一个人跟另一个人在一起,重要的是高兴。不高兴就不要在一起。”我认真地说。
“周末你有时间吗?”她问我。
“当然,只不过,我总是觉得你男朋友也许会吃醋的。”我笑着说。
她不说话了。走了几步,她突然问我:
“你那天晚上说的那些话也是真的吗?”
我的脸有些红,不过,我还是说了实话:“当然是真的。那是喝了酒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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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达与天鹅(32)
徐兆寿
分别的时候,她望我的眼睛有些不对。她祝我做个好梦。
周末的时候,我开着车来接她。我说:
“要不把你男朋友也带上一起去。”
她看着我说:“你真的想让他一起去吗?”
“当然,不然的话,我会爱上你怎么办?”我笑着说。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变得这么油腔滑调。
“那不正好吗。”她笑着上了车。
走在路上,我们还一直笑着。我说: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见你,好像就藏不住话,心里怎么想,嘴里就忍不住了。以前我真的不是这样的人。南子也说我以前看上去扮酷,好像很忧伤,还有些深沉。真是太可笑了!”
“你骗人。谁会相信你啊!”她笑得很清脆。那声音像是山泉在阳光下奔跑,发着光。
“相不相信随你,反正我也后悔,干嘛就藏不住话了呢?”我笑着说。
“老实给你说吧,我们女生宿舍常常在议论你呢。”她说。
“怎么会呢?”我说。
“还不是你以前那位女朋友制造的。我们就想,那么漂亮的女孩子你都不想要,还会要什么样的女孩子呢?不过,那时我还不认识你。我是怎么认识你的你知道吗?”她显得很兴奋。
“不知道。”我觉得好笑。
“有一天下午,我和我们班的几个女生在操场上散步,一个女生给我说,你看,那就是胡子杰。我当时就问她,胡子杰?是哪个胡子杰啊?她说,就是那个让表演系的那个女生跳楼的中文系的男生啊,他爸就是古月。我们一听,就说要过去看一看。那天你一个人在踢足球,好像有心事,一个人目不斜视、专心致志地踢着。我们班的几个女生一看,就都说,哇,真的很帅,酷极了。所以,我早就认识了你,而你不认识我。那天听了你的吉它,才知道你有让女孩子疯狂的东西。”她说。
“什么东西?我怎么不知道。”我迷惑地笑着问她。
“一种情绪,还有一种修养,说不清楚,反正能感觉到,但就是说不出来。”她说。
我始终想着她有男朋友,还想起他和我一起喝酒时的那种豪迈。她在拍电视的时候,常常会回过头来看我。我冲她笑一笑,她也冲我笑一笑。南子给我递来一支烟,我坐在一块石头上,慢慢地抽起来。后来我再没去看他们拍什么,我开着车来到河边,坐在河边晒起了太阳。在这儿,我常常会想起爷爷和奶奶。前不久,我爸给爷爷寄去了一千元钱,让他们在老家安了电话。实际上,这事儿前几年就可以办,但我爷爷一直嫌电话贵,还怕邻居家来打电话不好收钱,时间长了怕有是非。我爸也怕他们惹上什么是非,还不如不安。今年是村村都要安电话,村子里安电话的人有十几家,我爷爷就早早地给我爸说了。现在他们还不会打出来,只会接我们的电话。我爸也嘱咐二叔和三叔,每周甚至每隔两天就要给爷爷和奶奶打电话。我给他们打了个电话。是我奶奶接的。她一听是我,就问我在干什么,我说在忙学习。她说,别学习了,星期天就休息,别把脑子学坏了,活人要紧,书嘛,读一些就行了。我最爱听这种话了。我觉得这种话是把人当人看,不像父亲,老是害怕我学不了东西,老是要让我超负荷地运转。然后我奶奶就问我,还有什么事吗?我说,没有,就是打电话问问你们好着没有。她说,好着呢,赶紧挂了吧,电话费贵的很。我说,没事。但说完后也只好挂了电话。
晒太阳真好。父亲老是嫌老家的人一年四季只知道晒太阳,我却觉得我们晒太阳不够。太阳太好了。城市把太阳都遮起来了,城市里老是有一种发霉的味道,我也总是觉得身体里很冷很冷。原来是没有晒过太阳的缘故。大卫的脸黑,他老是把自己捂在屋子里,还一天三次地用增白香皂洗脸。他非常关注电视里的增白类香皂的广告,在不经意的时候,他的刷牙缸子里就会冒出一块新的香皂。他一直以为,脸是可以洗白的。他为自己的脸黑而自卑不已,我却老是为自己的脸白而苦恼。一个男人,脸太白了,让人觉得他很软弱,也很不可靠。这是父亲说的,我也这样认为。
我又想起了欧阳。我常常想起她,但我从来没去找过她。我的头也常常疼痛,这使我对她更加怀念。我的记忆力也越来越差,且常常出错。医生给我开的强力脑康我已经吃了好几瓶,但收效甚微。
下午拍到五点多时就停下了。导演说光线不好了,不能再拍了,要明天继续拍。南子又要请客。我不想吃。我想去看日落和晚霞。我问朗莎:
“是想和他们一起吃饭,还是想和我一起去看落日?”
她想了想说:
“不礼貌吧!”
我知道她是想给那位导演留下一个好的印象,便说:
“没什么不礼貌。你如果不想去,我可以晚些来接你,然后送你回学校。”
她顿了一下说:“好吧,咱们一起走吧!”
她高兴地和南子、导演以及其他人道了别,钻进了车,坐在我的旁边。我问她喜不喜欢看落日。她摇摇头说,不知道,我很少看。我们从三环路绕到了高速路上,一直往市西郊飞去。我打开了车上的CD,里面是班得瑞的《寂静山林》,第一首曲子就是《老鹰之歌》。听着它,你就觉得自己在飞,在翱翔,什么烦恼都没了。驶入一座小山上,我慢了下来。在西方天上,磅礴、辽阔的晚霞变得绯红而庄严,巨大的落日一片通红,整个天空和大地也红了起来。我看了看朗莎,她的脸红红的,眼睛里一片灿烂。她笑着问我:
“你一直在看落日吗?”
我点点头。她说太好看了,她说她以前怎么从来就没看过这么好的景色。
然后天空渐渐地暗下来,暮色以降。我们往回走。我又放了另一张碟,里面有那首《很久很久以前》(long long ago)。我们都沉浸在刚才的景色中,沉浸在自己的内心中。我想起和欧阳一起看落日的情景。
“……
Do you remember the paths where we met
Long, long ago, long, long ago
Ah, yes, you told me you would never forget
Long, long ago, long ago
……”
我跟着Terry Kluytmans在心里轻轻地哼着。
“你在想谁呢?”她突然问我,“你怎么一句话也没有了?”
“我?没想谁。我每次一看落日,心里就异常地平静。”我笑着说。
“我发现你是个非常会享受的人。”她说。
“是吗?”如果是父亲说这话,我肯定以为是讽刺,但她是欣赏,我又看了她一眼,她也转过头来看我,我说,“这种享受现在越来越缺了。你们在拍片子时,我还晒了一阵子太阳。晒太阳也是越来越难了。这些都是不需要付费的,可惜,城市人都将它忘却了。真是可惜!”
她看着窗外渐渐浓起来的黑说:
“你怕不怕黑夜?”
“不怕。”我说,“我小时候最喜欢黑夜了。只要黑夜来临,我就自由了,不再受大人注意了。”
“我也是,但我们宿舍有个同学是山区来的,她说她最怕天黑的时候。她小时候常常一个人在家里呆着,黑夜来临的时候,她老是觉得孤独无援,仿佛要被黑夜吞吃掉。她就想哭。她到现在还是这样,只要天一黑,她就把灯打开,或者就是去上自习。”她说。
“我爸最怕的是秋天的中午。他小时候在老家生活的时候,”说到这儿,我注意到她突然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我知道,她肯定对这句话很敏感,但我没在意她,过去我不好意思给同学们说我爷爷是个农民,现在我觉得没什么,所以我继续说,“他常常赶着羊去到离村子很远的地方去放羊,他说,一到中午时,广袤的田野里渐渐只剩下他一个人,除了他自己的呼吸和声音外,就是羊和田野里的风声。秋天中午的阳光白白的,很苍凉,没有暖意。那时,树叶也开始枯去,田野里无边无际的玉米地里,没有了绿色,只有让人心急的枯枝败叶,随风响着。那些被砍倒的玉米总是要在地里躺好长好长的时间,仿佛没有人管。他看着这些心里非常难过,总是赶着羊一直走着,他老是想走出秋天,以为走远了秋天就过去了,可是到处都一样。说实话,我听他说的时候,倒觉得这景象多美啊!我喜欢有些衰败的大气象,那种苍凉感。你去过农村吗?”
她点点头。我说:
“暑假我就在农村过的,太美了。我以前老是听我妈说农村有多么差,多么没意思,但我觉得那里太有意思了。老家的日出和日落都很辉煌,让人惊心,这在城市里是看不到的。老家的天空中有雄鹰在翱翔,城市里连只鸟都没有。我每天都是被我爷爷种下的老槐树上的麻雀吵醒。那里有新鲜的空气,碧绿的田野,温暖的阳光,还有大自然赋予的各种景象,而这些在我们生活的都市里没有。”
“我怎么觉得你像个诗人?”她笑着说。
“我是啊,我写过诗,不过我从来不发表。”我笑着说。真奇怪,我在她面前怎么也炫耀起来了。
“是吗?哪天我想看看你的诗。”她说。
“可以啊,如果回去我有兴的话,可以给你写一首。”我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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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达与天鹅(33)
徐兆寿
“好啊!我等着。如果你不写,我就天天问你去要。”她也清脆地笑起来。
说笑间,已经到了学校。她非要请我吃饭。我们在学校门口的一家小排档厅里吃了个盒饭。看得出来,她是很节俭的。
回到家里时,已经是十点钟。我爸问我今天干什么去了。我说,给南子拍诗歌TV。他听
了后不屑地说,诗歌怎么能拍出来呢?简直是胡闹,他是想把自己炒一下吧!我妈也跟着说,诗就是要靠想象,每个人看过后可能会有不同的想象,如果拍出来了,不就成了一种想象了吗?我爸一听说,就是,这个南子,真是胡闹。我没有理他们,我总觉得他们有些文人相轻的成份。
第二天拍的很少,很快就拍完了。中午吃饭时,南子有些微醉。他看着朗莎说:
“莎莎,来,我们碰一杯。这次要特别谢谢你,你演得非常好。”
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叫朗莎为莎莎的,我听了后觉得很别扭。朗莎看了看我,冲南子笑着说:
“我演得不好,如果需要我再补充的话,你们就给我打电话。反正怎么说呢?是你们给了我这个机会,我也要谢谢你们。”
南子还站在那儿,手里的酒杯里又满上了,他看了看我说:
“那天子杰说的那番话,本来我也想说的,可这小子抢了风头,今天我要说的是,经过这几天的接触,我可能真的爱上你了。哈哈哈哈,你不要以为我在开玩笑,说不定那天我就会去找你的。”
朗莎彻底地红了脸,一个劲地看着我,我能说什么呢?她又不是我女朋友。还是那位导演说话了:
“屁话,疯话。怎么都藏不住话?都什么年纪了,还爱不爱的。这种事情是人家胡子杰干的,你也能说出来?真丢人,来,干杯!”
然后大家就笑了起来。吃饭的中间,那位导演可能有些大了,也可能觉得我们都熟了,就开始讲起了黄段子。朗莎红着脸,我也觉得他们太过分,但我又不好说什么。南子终于说了,你们他妈的都是些俗俗的俗人,人家两个学生都在,怎么能讲这种笑话呢?那位导演说,你以为学生就不讲啊?人家现在的手机上可能全是这些东西,人家比我们知道的还多呢。是啊,这倒是真的。
下午没事了。我们告辞,向西山植物园去。听说西山上新建了一个很大的植物园,里面有各种花草鱼鸟,既可以观赏,又可以在那里玩。是个温室。是我妈昨晚说的,我便给朗莎说了,她说她想去看看。
可能是新建起来的,还正在建设,而且游人也很少。我们选了一个边上的桌子,要了两杯茶。我们一直聊到了下午吃饭时才回去。快到学校时,她对我说:
“你可别忘了你对我说的话。”
“什么话?”我问她。
“就那些话,我可不想再重复。”她笑着说。
回家后,我心里一直想着她,心有所感,便写了首《不要》。写完后又觉得这样太简单,于是,又开始为其作曲,直作到夜里两点钟才睡觉。第二天还没睡醒,我妈就叫我起来去学校。第一节课是古典文学,我在课堂上睡着了。下午再看给朗莎写的歌,觉得大部分都不中意,便开始修改。没有钢琴,我就用吉它试音。写成后还觉得这样不行,她肯定不懂音乐,得将它唱出来。这样又花去我几天的时间。
我始终觉得找朗莎有些不合适,她的那个男朋友老是挡在我面前,可是,我又无法阻止自己不去找她。她在一周内已经给我发了好几个短信,虽然短信的内容都是一些笑话,但说明她也一直在惦着我。周五下午时,我给她打了电话。
“这一周过得怎么样?”我问她。
“很好啊,你呢?”她问我。
“糟糕透顶了,这一周是我最艰难的时期。”我说。
“发生什么事了?”她有些着急地问。
“还不是因为你。”我也故意装作很生气地说。
“怎么了?”她惊奇地问,显得很紧张。
“给你写诗啊,然后再把诗配上乐曲,最后还得唱出来。”我笑着说。
“是吗?”她兴奋极了,“那你什么时候唱给我啊?”
“那就看你的时间了。”我说。
“今晚怎么样?”她问我。
她在晚上七点钟准时到了我们约定的会面地。她打扮得非常美丽,还化了淡妆。我说,你不化妆更好看。她打了我一下,说,我饭都没吃呢,为了见你,我一直在收拾。我听了后说,我也是啊,这一周来,老是想去找你,可总觉得去见你很艰难。她偷偷地笑着。
我们到了我租住的地方。她进去看这看那,一边说,我也一直想住在学校外面,我妈不让。我笑着说,她是不是怕你不安全,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不知会有多少男生在半夜里会来找你。她一边笑一边骂我,你是怎么了,一见我就评头论足的,还变着花样骂我。我说,不是骂你,是夸你。她说,反正我就觉得你坏悻悻地,你不笑还行,一笑准有坏话出来。我说,你不喜欢。她突然脸红了起来说,你这人,真是的。
我给她给了一张卡片,上面写着我给她的歌。然后我坐在她对面,看着她唱了起来。
不要
不要,不要再给我打电话
我的心已为你疯狂
你的青春太耀眼
不要,不要再让我看见
我的眼已失去主张
你的美丽让人伤感
不要,不要再向我那样笑
我的唇已不会说慌
你的一切太灿烂
不要,不要在我无力自主的孤独岁月里闪现
不要,不要在我伤痕累累的时候再将我心伤
我只不过是一个匆匆的过客 一只掉了心的孤雁
你又何必将我关在你的后花园
放了我吧 来生再为你泣血歌唱
唱到后面,我竟莫名其妙地伤感到了极点。这是我意料不到的。我不敢看她了,只觉得她在一直看着我。她突然抓住了我的手,问:
“你是真的这样想吗?”
我点点头。这时我觉得自己太傻了,抬起头来,想冲她笑。我发现她的眼睛里也有泪花儿在闪动,一双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我的表情。我终于笑了起来。我一把将她搂在了怀里。她将我抱得紧紧地,仿佛想把我勒死。我吻了她。她的泪流了下来,我将那颗颗泪珠儿全都吻干了。她说:
“我以为我是这样想的,竟然你也这样想。”
我笑着没说一句话。她像只小动物一样温顺地贴在我的胸前,悄悄地说:
“我还一直觉得你看不上我呢。”
“我一直为你有一个我认识的男朋友而苦恼,如果我不认识他,我反而会没有顾虑。”我一想起这一点,就烦恼起来。
“我和他已经结束了。”她说。
“什么时候?”我惊问。
“你带我去看落日的那天晚上。那天,他一直在我们楼底下等着我。我就给他说了。他问我是不是爱上了你。我说是的。”她说。
我吻了她。她继续说:
“他突然跪在了我面前,我吓了一跳,赶紧让他起来。他说,我不能和你在一起,因为你是个花花公子,而且朝三暮四,把韩燕秋那样漂亮的女孩子都蹬了,怎么会忠心于我呢。我一听,更生气了。我觉得他的人品不行,怎么无端地骂人呢?我和他实际上也是这学期才认识的,刚开始我一直不答应,后来他天天拿着一束玫瑰花站在我们楼下,被所有的人都知道了,大家都说他对我好,我就勉勉强强地答应了。我们也只谈了不到两周的时间。”
我刚开始很生气,觉得那个人怎么这样说我呢?后来我就不生气了,一来我觉得这样一来反而我不欠他的了,二来我觉得他这样说也情由可原,很多人都在骂我心花,又不是他一个人。
我们就这样谈了起来。一周以后的一个晚上,我们喝得有些微醉,同居了。她是个处女。她的一切都让我激动。她的羞涩、矜持、渴望、疯狂、发慌、无主都使我难忘。她看着自己身上流下的血迹哭了。我抱着她,吻着她的额,她在我怀里颤抖着。在后来的一周时间里,我们天天在一起,但没有做那事。我们玩着电脑里装的各种游戏。她以前不会玩这些,实际上,她似乎根本就不会玩。我带着她玩这个玩那个,周末的时候,我又开着车带她去郊外看了日落。
不知为什么,我总是在这个时候无限地怀念欧阳。时间越长,对她的思念便越深。它就像空气一样,看似不在,但却无处不在。
我教会了朗莎玩,可是,一个月以后,朗莎对我说:
“我们总得学习吧!”
“为什么要学习呢?”我说,“学习是很痛苦的。”
“可是我觉得学习也有快乐,这一个月来,我们很少学习,我的心里慌得很。”她说。
“可是学什么呢?我实话告诉你,我们中文系的那些课,我大部分都知道。父亲在我小时候就已经给我上过了,但是,说我真的很知道吗?又不尽然。现在我是一听课,头就大了。”我说。
“我一直想问你,你毕业后干什么呢?考研究生?”
“不。我再也不想读书。我讨厌这个学习的时代。”我说。
“那你干什么工作呢?”她疑惑地问我。
“不知道。我也想知道这个问题。”我痛苦地说。
“不知道?为什么会不知道呢?”她不解地问。
“简单地说,我不想工作。我不知道什么工作适合我。一般的工作我不想干,可是,我能看上的又没有。”我说。
“那你没想过你的将来吗?”她似乎有些生气。
“将来?将来的事谁能说得准呢?说不定那天出门就让车给撞没了,你别瞪眼,我真的常常这样想。人的命是很脆弱的。实际上生命本身都很脆弱。”我说。
“你别这样消极嘛!马上就大四了,你还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怎么找工作啊?”她强忍着心中的怒气。
“老实告诉你吧,我不是没想,我几乎天天都在想,可我就是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我爸曾经问过我,是否想在音乐方面发展,我当然不愿意。我学吉它和唱歌都是为了消遣,并非想去满足别人。我也写作,但我只是想弄清楚一些问题,或者想把自己的某些情绪和疑惑记录下来而已,我不想使它们变成很功利。要知道,现在这个社会是很功利的。”当我告诉她这些时,我突然发现,我们彼此进入了一个陌生的话语系统。她对我所说的这些并不理解,而我对她所要想的那些不屑一顾,但表面上似乎恰恰相反,是她对我看不起,而不是我。这使我非常难过。
她走后,我一遍又一遍地弹着《老鹰之歌》。那天,我流泪了。那只老鹰也许是有冲天的理想,但我爱的是他的自由。我不是一只鹰,但我又有鹰的孤傲。I’d rather feel the earth beneath my feet. Yes, I would. If I only could, I surely would.啊,我不是不想,我是不能够啊!
朗莎的父亲是干什么的,她从来都不告诉我,我曾经问过她,但她似乎不愿意说,我也只好不问。后来,她的一位好朋友告诉我,她父亲原来是一位工人,早已下了岗,在超市里打工呢。她母亲是一位中学教师,家里由她母亲做主。她跟了她母亲,性格极强。她从小就很珍惜自己所取得的成绩,家里也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她身上,所以她只知道学习,不知道玩,她也只要成功,不想失败,所以她有自己坚定的想法,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走着。她对未来总是抱着极大的梦想,但她的忧虑也是很大的,她对我说:
“我常常想,将来我们的责任和担子可重着呢。你想想,不仅我们的父母需要我们去养活,而且我们的爷爷和奶奶也很可能需要我们去赡养,这样我们的上面就有八个老人甚至十二个老人,而下面呢,现在的孩子的教育费是很高的。如果我们不在大学里学习些东西,毕业后找不到好工作,将来我们怎么去承担这些重担呢?”
她说得我一下子喘不过气来。我们都是独生子女,我们别无选择。但是,说真的,我马上就不担心了。我们家的钱没那么容易花光的。我的前两辈人生活得很好,尤其我的爷爷和奶奶生活得最好。表面看,他们一无所有,远不如我的外公和外婆。我相信,绝大部分人都会这样看的。但我认为他们是生活得最好的,比我外公外婆要生活得自在多了。我不想在朗莎面前说这些话,我们八字还没成呢。
“别想那么长远了。那样很累的。”我劝她说。
“我以前也没想,但自从跟你谈恋爱以后,我就想了。”她说。
“你是想和我过一辈子了?”我笑着问她。
“那要看你有没有能力娶我。”她说。自从我们谈恋爱以后,她在我面前忽然自信得不得了,说真的,我最讨厌这种口气。我心想,你有什么骄傲的资本冲我这样啊?我很不高兴,对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