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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宏非 当前章节:15400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3:45

出租车司机笑得差点背过去.

十多年以后,我不知道媒体和"医学界"对市民性活动之"频繁度"的评价标准有无发生变化,不过,类似的评价活动显然仍在以不同的方式继续.我的朋友小宝曾说过一个段子式的计算公式:如果你是19岁,那么正常的"频率"就是一周九次,如果你是29岁,得数便是两周九次,依此类推,59次,每五周九次,89岁,应该是每八周九次.

数字出干部,数字出教条主义,在任何方面,形势永远都比人强.前几天在杭州的数个饭局之上我都听人说起同一个新闻:当地公安抓了一个94岁高龄的老嫖客.回到酒店后上网一查,果然是杭州某报在8月22日有如下报导:前天下午,杭州城东派出所民警在协查一起毒品案时,奉命对杭州火车东站的一家小旅馆进行检查.当他们敲开二楼一间房门时,突然跑出一年轻女子,随后出来的一名老头满脸通红,口里唠叨着:惭愧,惭愧.民警很快查明了两人在一起所干的勾当.这个嫖客,年纪居然有94岁.杭州江干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民警都说,要不是有身份证作证,谁也不会相信这"花老头"有这把年纪.

看得兴起,于是一发浏览了同一类的报导.60分钟之后,我发现至少在"嫖娼卖淫"这个门类里,涉及"高龄嫖客"的消息还真不能算少,这是江苏某媒体在今年4月28日一段新闻导语:江苏高淳警方在审理一起盗窃案时,牵出了5个"老嫖客",最小的50多岁,最大的竟然已经75岁"高龄".日前,其中的4人被高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与此同时,相关的报导和评论在遣词造句上对此也表现出高度的舆论一律:"花老头,老淫虫,五旬淫棍,六旬禽兽,七旬色鬼,可憎,可耻."至于上面提到的那个从50多岁到75岁不等的"高龄嫖客团伙",记者则骂他们是"一伙老不正经的东西".

事实上,被撞破的嫖娼卖淫勾当每天在中国各地实在有很多,不然的话,扫黄运动也就没有常抓不懈的必要了.为什么涉及到"高龄嫖客"的消息往往能脱颖而出,令媒体情有独钟呢?这样的一种新闻取向,本身就体现了媒体自身及其所代表的公众价值取向,也就是说,以下因素决定了"高龄嫖客"的见报:

第一:嫖妓犯法,嫖妓不道德,老年人(按照有关报导所给出的定义,应从50岁开始起跳)50岁以上者应当50岁以下者自动地拥有更高的道德水准.因此"老嫖"与"壮嫖"及"中嫖"、"青嫖"相比,尤其犯罪,是不道德之尤.千夫所指,骂死不赔.

第二,一个人不仅从50几岁开始就不应拥有性能力,即使不幸拥有,却不应当行使之,即使不幸行使之,更不应当以违法犯罪的方式,否则,就是反常,如果年龄高达九十多岁,即便不是妖孽.至少也有足够的理由成为社会新闻版上的一条"奇闻".

尽管有关的报导并没有交代这些高龄嫖客的老伴是否健在,但是无论如何,嫖妓确属违法,只要是成年人,现行法律在这方面并不考慮年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高龄嫖客"毫无顾忌地施以年龄歧视之暴力就是一种道德的行为.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的老年人并不一定"势"弱,即使弱,也不等于弱到完全没有.这一点已是常识问题.至少,总得把有没有性能力和有没有性权力这两件事情之间的关系搞搞清楚先吧.在欣然接受以一国或一市的高龄市民当做医疗制度及水准、空气及食品质量甚至社会制度和善良民风之正面指标的同时,我显然不想再读到报纸上对于"一伙老不正经的东西"的报导,哪怕下一次被当场抓获的嫖妓者是一百岁人瑞,即使此事完全不足以被当做某一城市高龄居民性能力的正面代表,老而能嫖更不能算是什么"老有所为",我们至少也应该表现得稍微厚道一些,给人家以及我们各自的将来留一点面子和后路.

谁怕谁

AXN的真人秀《FearFactor》,是一个比谁胆子大的节目(在这个意义上,央视的《每周质量报告》跟它有一拼).所谓胆子大,即先找出某人的最怕,然后让他接受这个"最怕"的考验,重赏之下,好看得很.记得某一集节目里,在相继通过了例如从地面弹射到半空以及在暴风雨中徒手爬到电线杆顶上等等在我看来不可能的任务之后,一众幸存的美国壮汉雄纠纠、气昂昂地在唐人街某餐馆的餐桌前坐定——这一关的考验是:吃下一整只卤猪头,包括外置的鼻子,内置的口条.

猪头一亮相,就一点悬念没有,一切尽在预料之中.除了张口结舌、闭目掩鼻、屁滚尿流、抱头鼠窜之辈,剩下的不是咬了几口便宣布放弃,就是又咬了几口还是忍不住吐了.

做为亚洲、尤其是一名爱吃猪头的中国观众,落荒而走的老美看得我大乐.可能是我的笑声感染了制作人,去年年底,AXN以"畏惧的事物"为题,对亚洲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民进行了一项网路问卷调查,结果最近就在《FearFactor》播出.6114份有效问卷显示,新加坡、香港、马来西亚等亚洲地区人民普遍畏高、怕鬼或怕死,其中又以印尼人民最怕雷电,印度人民害怕大海,香港人民怕变胖、怕独处,泰国人民害怕牙科手术以及台湾地区民众害怕亲家较为特别.

据梭罗指出,最使人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若按此说,这种"谁怕谁"的调查不做也罢.我的意思是,怕大海怕亲家怕雷电怕牙科手术之类,略输共性;怕黑怕鬼怕死怕蜘蛛怕独处之流,又稍逊个性.比较中庸的是亚洲地区人民的普遍畏高.事实上,这些地区的海拔并不算高,即使世界屋脊确实属于亚州,不过参与调查的那部份亚洲人民也不太可能在那种地方上网.亚洲人民所畏的高,主要指高层或超高层建筑.怕高层建筑和怕黑怕鬼怕死一样,都属于人类对超自然现象的自然的恐惧.然而一切惧怕都是相对的.埃及人说:人怕时间,时间怕金字塔.又如,吃猪头可能是美国人的最怕,但是,六、七十年代上海人过春节的时候,最怕的却是吃不到猪头.惧怕的相对性似乎还应包括亚洲人民之间的一些相互的恐惧,例如中国足球的"恐韩症",等等.此外,惧怕的相对性还意味着特定的历史环境.例如,在最怕过年吃不到猪头的时代,我们说的是"人怕出名猪怕肥",而在今天这样一个品牌行销的时代,"猪怕出名人怕肥"却是人和猪都明白的道理.

毛主席曾在"520"声明中自问自答:"东风吹,战鼓擂,现在世界上究竟谁怕谁?不是人民怕美帝,而是美帝怕人民."美帝以及美帝的AXN从来只有一个,"人民"虽然广义上包括亚、非、拉一切反帝反殖争取独立的人民,不过以当时的政局而言,指的主要还是亚洲人民,或者说中国人民和印度支那的人民.虽说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但是三十多年过去了,我觉得,美帝到今天为止还是有点怕人民的,AXN对亚洲人民进行的这项网路调查,就不妨视之为美帝怕人民的一种表现.当然,身为亚洲人民的一员,我也有点怕美帝,最怕的是美帝的摩天大厦.值得庆幸的是,在这件事情上,很快又要轮到美帝怕人民了,因为超高建筑的重心已经从美国转移到了亚洲,亚洲正在成为美式摩天大厦在地球上最后的天堂.目前世界排名前10位的最高摩天大厦,亚洲占据6席,而中国(包括香港、台湾)占了4个.而在全球15幢最高的摩天大厦中,香港就占了四幢.香港人民之所以普遍畏高,与此不无关联.

就建筑物来说,与其说"畏高",不如说"崇高",或者两者互为因果.据参与调查的部份香港女性上班族表示,平时穿高跟鞋爬楼梯上楼时,会不断往下俯瞰,心生畏惧后更想继续看,不自觉幻想自己会摔下去.这个典型情境一方面说明了香港人民的"怕孤独"以及"怕变胖"很可能都与畏高有关,另外,"心生畏惧后更想继续看",似乎就是既"畏高"又"崇高"的注解.

亚洲人民的"崇高"还体现在"世界第一高楼"纪录的不断刷新,上海、香港、台北、迪拜、汉城,已建、在建或号称要建的"世界最高"的500米以上的摩天大厦此起彼伏,你追我赶.CCTVcom有一篇报导认为:"对中国城市而言,它们对于作为成长环境的亚洲场逐渐敏感起来……在绝对意义上,北京多了安德鲁的国家大剧院和库哈斯的央视巨型建筑,也意味着香港福斯特的恒生银行大楼和贝聿铭的中银大厦被夺去了部分新锐的目光".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我相信,这场热火朝天的劳动竞赛,正在成为亚洲人民最新的FearFactor,即生怕别人的楼比自己的高.已建成的"世界最高"最怕在建的"世界最高",在建的"世界最高"最怕声称将建的,声称将建的,又最怕耿耿于怀,总是惦着要破记录的.眼看他起高楼,眼看我楼矮了.倒是正应了我们中国人的那句老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着.

屁如朝露

关于《西方文明的另类历史》这本书,纽约时报书评说作者扎克斯"在粗俗和反常方面有所专长".没有人会像扎克斯那样去研究放屁的历史——从公元前6世纪的中国到公元前2世纪的印度,从古希腊、古罗马到文艺复兴.

按照扎克斯从历史中梳里出来的头绪,人类的放屁史、截止到文艺复兴,一直存在着左右两翼围绕"禁屁"和"倡屁"的两条路线的殊死斗争.与此同时,还伴生有一条"一抓就

死,一放就乱"的支线.无论如何,两大阵营在伊拉斯塔斯出版于1530年的《儿童礼仪》一书的有关章节中达成了妥协:"人虽然应该彬彬有礼,可是为此而染上一些病却是不值得的.如果憋得住,就该一个人憋住,可是,如果实在憋不住,应该以高声咳嗽掩盖放屁之响声."借用当时某学校对此书的注释,总而言之,在公众场合,"悄悄放屁是一种美德".然而屁欲静而风不止——将近500年后,北京平谷区金海湖镇胡庄小学终于用一种时代风格异常鲜明的方式给《儿童礼仪》加上了新的注解,据报导,该校颁布的一项校规是:"当众放屁一次罚五元".目的是"保护环境争做文明现代人".校方说,制定这样的措施,主要是为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都是些"大词儿",这屁放得,已经很有"宏大叙事"的动静和味道了.所以对校规本身我就不能多说什幺了,尽有的一些困惑,主要集中在无关宏旨的技术层面,即是项校规在执行上的难度.常识告诉我们,对于他者来说,可资研判一个人放屁与否的有效证据只有气味和声音两项,这两项,恰恰又是屁之危害所在.屁的化学成分由以下五种气体混成:氮、氢、氧、二氧化碳以及甲烷,即俗称的沼气.当食物含有大量蛋白质和硫化氢时,便会大量产生臭气.沼气和硫化氢不但因巨臭而令人不悦,更为严重的是,当浓度达到一定比例时,它还高度易燃,如果"当众"排放,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医学史上曾记载过一次意外的医疗事故:在一次在肠道手术中,医生正用电烙为病人止血,由于病人在接受肠脏手术前服用甘露醇(Mannitol)清洗肠道,与肠内细菌相遇,产生大量的氢,电光火石之间,一爆如炸,场面不可收拾.

至于听觉方面,放屁之危害主要不在声音本身,其所诱发的不雅联想才是根本的要害."郑声淫",孔子当年在对河南音乐发表乐评时,运用的当是同一原理.对于响屁危害论的深入阐述,我推荐大家去读成都某报日前所做的报导:"记者近日搭乘电梯,窄小、寂静的空间却突然传出一声响屁声,五六个人面面相觑,尴尬不已.仅过一会,屁声再次响起,这时,一名青年男子才不紧不慢地掏出手机—原来,这是手机短信铃声!心理专家认为,长期与过于阴暗的铃声相伴,不利于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家长应及时与子女多沟通,避免孩子不健康的心理取向."

对于胡庄小学的校规执行者来说,气味和声音,这就是认定"当众放屁"以及执行"罚款五元"的并不很多而且相当飘忽的全部事实依据.屁如朝露,如电光火石,白驹过隙,事如春梦了无痕,难以做成"铁证".除此之外,执行校规的难度尤在于,抓屁者对于屁的取证能力远不如放屁者对于放屁的危机公关能力.《笑林广记》:官坐堂上,众役列于两侧.忽闻一响屁,不知出自何人.官大怒,曰:公堂之上,竟敢乱我威严,快将该屁拿来!差役十分为难,曰:屁如一阵风,来去无影踪,如何拿得?官曰:岂敢徇情买放,当知何罪?快快拿来便是!差役无奈,只得取来干屎一块,面呈官曰:启禀老爷,屁已逸去,不知所向,不过倒把它的家属拿来了."

因此,虽然胡庄小学的一名学生在回答记者"要是想放屁怎么办"之问时透露会"跑到厕所去放",但该记者接下来提到的"这一规定实施以来还没有一名学生受到过处罚"就是意料中事了.记者最后引述教育专家的观点说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是对的,但学校还是应该从正面引导学生.至于怎么个引导,则未往下细说.我瞎操心替他们想到的最"正面"的引导,就是少吃或不吃致屁食品.尽管肉食者易放臭屁,不过素食者之屁虽然不臭,但胜在量次多,可持续发展性特强.一般情形下,人每天的放屁次数为6至20次,总排气量大约在500cc至1500cc之间,大致相当于一辆有资格参加国际摩托联顶级赛事的摩托车或一辆两箱小富康,但是若进食不好消化的食物,等于将排放量陡然提升.造屁功能强大者,包括大部份富含碳水化合物的食物,五谷类如小麦、燕麦、粟米及薯等,蔬果类有西兰花、豆类、黄芽白、椰菜花、苹果和香蕉等等——此食单仅供学生参考,饿死和失节(或失礼,或失去五块钱)何者事大,请直接向老师或家长查询.无论如何,整件事令我倍感欣慰的是,历史并没有终结,最起码,正在终结的历史并不包括放屁.

方枪枪的心事

"老是觉得今天的社会没有过去热闹,中华民族好多优良传统都没继承下来.我觉得咱们应该规定全国大中城市每年拿出一天,大家都放下手里的营生.上街分门别类走—走,彼此见上一面,各路红军互相拥抱一下.了解了解隔壁楼里住的是老王还是老张;那位穿西服戴'金捞儿'的是大款呢还是骗子;这位擦脂抹料儿长发披肩的是鸡呀还是演员;本地'愤青儿'和外地民工到底有什幺区别一一就叫'全国见面日'吧."

因《看上去很美》的作者在发这通牢骚时使用第一人称,为叙述之便,姑且视之为中年方枪枪之代言.按照精神病学的观点,方枪枪的主诉很有可能被诊断为"社交焦虑"(socialanxietydisorder)的一个亚型,即社交孤独(SocialLoneliness).前者的症状是"一遇到陌生人就感到浑身不自在"(即京俚"晕人"),如"害羞膀胱症候群"(Shybladdersyndrome,Avoidantparuresis),表现为公厕里若有人站在一旁便无法便便),而方枪枪的症状则是"一遇不到陌生人或一旦无法掌握该陌生人之背景资料就感到浑身不自在",进一步,可能是在公厕里若没有陌生人站在一旁便无法便便.

社交出了状况,事情可大可小.前几年迷"模拟人生"的时候,刚上手,就因过度自恋,竟为我的男主角选了一个跟我一样出了名"各色"的星座.接下来,这位仁兄尽管在职场上春风得意,社交生活上却一踏糊涂.他非但不善与邻里相处之道,更拙于泡马子之术,最后竟郁郁寡欢,自暴自弃,赖床不起,终于把弄丢了工作.这事让我十分生气,因为他不工作,就不能继续挣钱让我替他去购买包括等离子挂壁电视在内的各种奢侈品来满足我的购物狂了.在思想工作无效的情况下,便对他进行报复性的折磨,例如,强迫他半夜里一次又一次给不理他的女友打电话,当那两个女人在电话里把(游戏编写者所能想到的)最恶毒的用语轮番用过三次之后,又迫使他打电话给Pizza店叫外卖,吃完以后把纸盒扔在床上,再把他的床移到室外,减少他如厕次数,逐项移除卫生间里的必要设备,直至移除了他的卫生间.

最近我才获悉,有人当年在游戏里也碰到过同样的问题,但是这个人的报复手段比我的"满清十大酷刑"更下流.他的男主角在患上社交疾病之前,已经买了带游泳池的大屋,算是成功人士一名.所以,因地制宜地,此人先是指令他深更半夜下水游泳,然后鼠标一点,将游泳池边的梯子移除,可怜的社交病患者,就这样活活给泡死了.

可见社交生活的成功与否对个人的生活品质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报上说,现在患上各种社交疾病的人比过去多,专家多笼统地将其归咎于压力,窃以为,"老是觉得今天的社会没有过去热闹"便是压力的来源之一.虽然"社交"一词并不原产于中文,不过在中式的传统话语中还是有幸能找到"热闹"、"大家伙一起热闹热闹"以及"看热闹"之类的替代词.在这个意义上,过去的确比现在热闹得多.从前,我们比最紧张自己及他人的社交生活的美国人拥有门类更为丰富的社交活动,除了中年方枪枪所留恋的上街游行,从开会到开学习班,从游行到游街,从串门到串联,甚至上山下乡,都是我们曾经拥有过的特色社交生活.

其实在英语的词意上,社交就是社会以及社会化的行为,所以社会主义,尤其需要社交.正如哈佛大学主持心智/大脑跨领域研究的JeromeKagan教授所言:"这些早期的心理事件就像写在沙上的名字随着潮汐而逝."方枪枪的焦虑,在对早期社交生活的怀念之中不能不隐含了对于重建新型社交生活的饥渴.也就是说,一方面盼望能"彼此见上一面,互相拥抱—下",另一方面却又表现出一种对各色人等的真实身份进行甄别以得到"区别"的要求.事实上,"区别"是社交的首要条件,即使在过去那种很热闹的社交模式下,"联动"也念念不忘以"血统论"为甄别标准将他人拒之革命俱乐部门外.当社会经历过急风暴雨般的洗牌之后,便急猴猴地忙着对己对人做出定义及分类:小资,白领,中产,农民,成功人士,鸡,愤青,新左,新右,白领,大款,演员,生于六十年代,生于七十年代,等等,皆可视为社交焦虑的临床表现.

甄别活动可能有助于大众化的商业行销,但只是社交的第一步,而甄别活动中显而易见的草率和仓促却无助于社交生活的重建,最终怕是还得指向丧心病狂的"全国见面日"以及"见光死".其实欲根治方枪枪的心病,把握社交的真谛,过上比较正确比较协调的社交生活,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低头想一想搓饭这桩俗事儿——钱钟书先生早就说得明明白白:"把饭给自己有饭吃的人吃,那是请饭;自己有饭可吃而去吃人家的饭,那是赏面子.交际的微妙不外乎此."

装情侣

着衣之道,怕就怕"撞衫"二字.两支正在激烈肉搏的军队(只限穿全套制服的正规军)、两支狼奔犬突的橄榄球队、正在巡房的主治医生以及彼时正躺在病床上呻吟的病人——世界上害怕"撞衫"的人绝不只有这些.

在绝大多数的公共场合,尤其是在那种具有某种特殊意义的公众场合,一旦发现与人"撞衫",那种惊悸的感觉,可能并不亚于两辆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迎头相撞——这还只是"撞

"了丝巾或者"撞"了外套,像情侣装这种从头到脚的迎头碰撞,其视觉及心理冲击力之强烈,用"车毁人亡"已远不足以状之,"火星撞地球"显然又有点过份,但是最保守的说法,也该是子弹火车撞了磁悬浮火车.

除了穿著情侣装的情侣,没有人愿意在还剩下一个选择的情况下穿上与他人相同的服装.情侣装(Pairlook)偏偏就是一种有组织、有预谋的"撞衫"行为.当然,它亦遵循着自身的一套TPO原则,其中"目的"(objective)一项,无疑是情侣装得以存在的唯一理由,即"使情侣们在旁人眼里留下'看上去就是一对儿'的印像.有一句形容俩人"要好得不得了"的老话说,叫做"好得恨不能穿了一条裤子".情侣装要向广大观众所做的绿林好汉式的表白,就是"虽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穿著同一条裤子,但愿能同年同月同日各自穿上两条同样的裤子."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同衣"即"同意"——下面是一个反证:据李宗仁之子李幼邻说,1949年1月,李宗仁在南京出席总统就职典礼前夜,专门向即将宣告"下野"的蒋介石询问明天的典礼上大家穿什幺服装为宜,老蒋说:"你我都是军人出身,又是非常时期,随便些,当然穿军装."老李放下电话还有点不放心,又着自己的侍从室去问了老蒋的侍从室,得到答复如前.次晨,李宗仁侍从室再次致电话请示,答复依旧,廿四小时之内三问三答,完全一致.当典礼开始,衮衮诸公们粉墨登场之际,只见蒋介石一身长袍马褂,此时,一身戎装的一号男主角"李代"已任何丝毫回旋余地,跟老蒋站在一起,"看上去"活脱脱就是他的马弁.当然,老蒋后来还是履行了这个约定,一身戎装地出席了一场总统就职典礼,不过是在14个月后,而且主角是他本人.

按李幼邻先生的说法,老蒋之险恶用心是对李宗仁进行"有意丑化"——不过,我们却不能据此而认为像情侣装这样的"同装"就表示双方正在"有意美化".除"做了一处"的宣示之外,情侣装的能指其实颇为暧昧复杂.例如,情侣装既能"告诉别人我们是情侣",而在某种情况下,它又兼具"告诉自己我们真的是情侣"的自我暗示功能,尤其在彼此(或其中一方)对这种"情侣身份"不甚确定的情况下,就像结婚证书一样,情侣装适时地起到了一种由外向内的证明作用.当然,情侣装的"宣示"功能还体现为一方对于另一方或者相互的"占领",象征意义接近于"易帜",即在拔掉对手的"白旗"之后胜利插上代表我方色系的旗号."阴谋论"一点的说,亦不妨视之为一方换上了"敌方"的制服,取得"敌方"的信任,以改变自身"外部"的方式成功打入了"敌人"内部.有的时候,"拉大旗做虎皮"也不纯粹是用来吓唬别人的.

其次,先不说情侣装有没有品味问题,至少在其本系统内部,还是存在着品味差异的.一般相信,比较有品味的情侣装,不会一味为了求同而罔顾自己的身材和气质,而是以相同或类似色系或者款同式异的方式对"情侣关系"做出一种鬼鬼祟祟的暗示,英雄所见"略同".和品味一道提升的包括副作用:理论上,凡同色系或款同式异的服装都有指向"情侣关系"的可能.除了误导,更有性骚扰之嫌——以"装情侣"来"装情侣".曾在Ebay上见一男兜售他收藏的两件"中古"曼联客场球衣(Away19951996),一件印着Keane,另一件是我偶像Cantona的名字,有点收藏价值.可这人还留言说,他和老婆经常穿著这两件球衣上街,并且当成"另类情侣装".真是大煞风景,直让我感觉Keane和Cantona这俩老男人之间是不是发生过某种超友谊关系.

毕竟是几片布.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thoumine,Ithine.比之于伟大的情,问"情侣装为何物"几乎没有任何意义.鉴于"有情人的智商通常降到最低"这一共识,我们可以认为"情侣装情侣"的IQ和"衣Q"也同时降至同一水平,我们也可以相信穿情侣装在代表两个人很恩爱的同时也代表两人的智商很接近,但是,如果你同意一头非洲象的皮肤勉强可以算是它的"行头",那幺当两头此一品种的大象之皮肤因进入发情期而同时呈现出咖啡色时,我们便不能据此而草率地做出任何与"品味"有关的判断.

爽歪了

老子曰:"长短相形".这是他老人家在《道德经》里说的.不过,在"可道"的语言文字领域,以一种不甚道德的观点来看,老子以来,情况却总是"长"占据着压倒性优势,即不仅是"长衰短盛",而且一直是"短的驱逐长的".例如,我们过去常用的"高兴"、"愉快"以及"舒畅"等等,现而今已被一概地简化为一个字——爽.

长话短说当然很好,最起码符合节约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没头脑和不高兴》大可

以缩写为《无脑和不爽》.不过我专门去查了字典,的确是有一个大大的"爽"字印在那里的,当它做形容词的时候,表示"舒适"、"畅快"之意,但一般的用法多为词组,两个字的有"直爽"、"爽朗"、"清爽"、"凉爽"以及"爽快"等等;两个字以上的,有"爽身粉"、"神清气爽"以及经常出现在小学生作文起首处的"秋高气爽"——查"高"在当代的某种语境里其实也是"爽"的一种,意即"爽到最高点".

想当年,汉语里最著名的那个"爽"字或者包含了此字的词组,首推毛主席诗词《七绝为女民兵题照》(1961年2月).里的"飒爽英姿五尺枪"."飒爽"用得太好,一度成为新中国女性的标准时尚仪态.更有甚者,不仅用得太好,而且太绝,而今不论是"英姿飒爽"还是"英姿飒爽"皆已鲜见矣.当然,比这个词更为鲜见者乃女民兵是也,放眼处倒是满大街面有菜色的女民工,"飒爽"二字竟无从说起.

把个"爽"字像今天这样拎出来单独使用的,过去也不是没有先例,不过功能上主要是做动词用,有"失"及"违反"之意,如"爽约"以及"屡试不爽".偶尔也有当名词用的,例如"昒爽"是指"天将亮而还没亮的时候".《汉书卷二十五郊祀志上》:"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昒爽,天子始郊拜泰一",并无"吻得很爽"之意.

上个月,吴宗宪的《综艺最爱宪》打败了对手的《综艺大哥大》,连续勇夺收视第一,故有庆功宴.庆功宴固然是极爽之事,但是宪哥?低调而谦逊地表示:"爽只能放在心里,嘴巴说出来就很不礼貌啦!"吴宗宪此说,除了有公开向"有了快感你就喊"隔海叫板之意,"不礼貌"的含意其实还有两层:第一层,查"爽"字之走到今天这一步,不仅是短的驱逐长的,而且有一点劣意驱逐良意.今之流行语境中的那个"爽"字,其实与"哇赛"一样,出处及大众传播之源都是台湾"国语"(以及配了台湾"国语"的港产片),但是其终极的源头,则要上溯到闽南语的"爽"字——其发音若普通话的"颂".虽然也用来表示高兴舒畅的意思,但常常兼任动词——不是"爽约"里的那种动词,而是做爱的意思.

形容词兼任动词,屡试不爽.虽然有点不文,倒也无伤大雅.但是,它之所以"不礼貌"的另一层意思,关键在于它把"做爱"等同于"爽",把性交行?直接等同于"舒畅"、"酣畅"、"愉快",把做爱的一般性主观感受直接等同于做爱行?的本身,因而远不?"做爱"一词来得更?客观公正.在某种程度上,破坏性地简化了做爱者在主观感受方面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当然,若拿来与"性交"相比,"做爱"同样也输在了立场不够中立.

与"爽"字相比,我发现在现实的语文应用"不爽"的出现频率大大高于"爽"——"我觉得全世界都对我不爽"(伍佰);"?别窝在角落,不爽就反驳"(周杰伦);"跟着你走过三条大街小巷,百分之百确定我今天很不爽"(许茹芸)——你如果认为字典里只有"爽"而从来不曾收入"不爽"二字,有性格的字典就会非常"不爽"了:因为在《诗经墉风氓》分明写着:"女也不爽,士贰其行."

虽然"女也不爽"的意思不是"(因为男的不爽?)所以女的也不爽",不过我忽然觉得"向晚意不适"若易一字而做"向晚意不爽",虽则有点"爽歪了",从乐观的立场出发,说不定倒也有助于中国古典文字的与时俱进.

闽南语的"爽"字——其发音若普通话的"颂".后鼻韵母,无论低吟还是大喝,都比什幺"舒服"、"安逸"、"过瘾"或"美"来得铿锵有力,当然更来得爽,来得过瘾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这里的"口爽"不是吃起来嘴巴很爽的意思,倒是有一点类似于广东人说的"贪口爽",也就是说话过嘴瘾,说过瘾."爽"曾经是中医为一种口腔疾病定的名称.又据《广雅释诂》三:爽,败也.如果你听到一个屈原时代的楚国人喃喃自语道:"噫,此汤很爽!"他的意思其实是:"靠,这锅汤已经馊了."

猥琐,非常之猥琐

"许多年之后,你在街上碰到你从前的男朋友,他看不见你,你好奇地看看他要到哪里去;结果,你发现原来他去嫖妓.那一刻,你会有甚幺感想?"

上文出自我的偶像张小娴之手,标题是《猥琐的重逢》.至于"那一刻"所能谈得出来的感想,小娴的自问自答不消说满纸也只两个字:猥琐.

只有人类才会获得猥琐之感受,但是猥琐并不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性,亦非后天养成的品质,而是人类有时会不幸所陷入的一种情状."猥琐"或"委琐"本来皆言多或杂,但常用来形容人的相貌举止:"贾政一举目……看看贾环,人物委琐,举止荒疏."具体而微者,参见《笑遨江湖》里躲在客店里乔装之后的林平之:"三张膏药,贴在脸上,把双眉拉得垂了下来,又将左边嘴角拉得翻了上去,露出半副牙齿,在镜中一照,但见这副尊容说不出的猥琐,自己也觉可憎之极."

其实真正"说不出的猥琐"往往并不在相貌.按亦舒小说里的定义,举凡"冬烘、头巾气、狷介、固执、永远住在牛角尖里"皆可与"猥琐"并称,足见其复杂.在这件事情上,文字再次大败于影像.千言万语,不及周星驰的几出戏,尤其是吴孟达在戏中之扮相.事实上,推动"猥琐"这个词在中国大陆的流行者除了周星驰之外,主要还借助于生力啤酒广告里的那个"猥琐男".在国产的活动影像里,我发现对于猥琐的表现多集中在婚外恋题材.婚外恋之所以猥琐,并不是因为不忠和"偷",主要的起因是角色在言行上的闪烁,尤其是一方或双方通常不愿离婚的中国式婚外恋,使对于"猥琐"的艺术表现获得了空前广阔的舞台和空间.

在这个舞台上,陈世美和秦香莲的故事曾经长期引导着中国大众文化的主流价值导向.90年代以来,传播婚外恋故事以及诠释相关价值观念的重任就开始落在了电视剧和电影的身上.印象较深的,有20集电视连续剧《让爱做主》:为了解开这道老套的三角习题,徐静蕾、江珊和王志文组成了一个三人课题小组,对这种有争议的关系展开了没完没了并且掏心掏肺、触及灵魂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得、谈体会、谈感受的戏份远远高于偷情.过于浓厚的学习气氛无疑大大限制了对于"猥琐"的表现空间.

当然,《让爱做主》只是婚外恋题材的一个极端,它除了表明婚外恋也可以拍得毫不猥琐之外,剩下的唯一作用似乎就是为了反证婚外恋题材可以拍得多幺猥琐.我发现,冯小钢导演自《一声叹息》以来,对这桩事情一直怀有浓厚的兴趣,当然他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一样的窃玉偷香,一样的吃醋掂酸,他便有本事表现得要多猥琐有多猥琐.如果说《让爱做主》是"盗亦有盗",那幺《手机》绝不是像崔永元指控的那样"诲淫诲盗",其兴奋点既不在"偷"亦不在"盗",更不在道德,甚至婚外恋本身也只是导演随手掂来的一个题材——我觉得,冯小钢的用心及其成功之处,盖在于借用婚外恋这一题材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在婚外恋过程中可能陷入的每一种猥琐的情状以及人性在上述活动中所可能达到的猥琐程度.

去年的情人节,一位在四川执业的私家侦探上凤凰卫视畅谈其侦探人生,并播出了他在某次偷情调查案中用非专业摄相机拍下的几个现场片断:一对偷情男女,男的送女的回外地,先是企图在火车站附近的旅馆开房,结果证件不齐而被拒,已经够狼狈,够猥琐的了.下一场,这两人在候车室里从执手相看泪眼到相拥而泣,难分难舍.私家侦探说,当时他也有点感动.我的意思是,偷情者、偷拍者以及观众在那一刻都有机会迅速进入猥琐状态,不过恰恰也正是在这一刻,我们情感上不一定崇高,道德上不一定正确,但是我们至少摆脱了猥琐——除了此案的女性委托人及其亲友团成员之外.《手机》里的武月、李燕和于文娟并不是冯小钢的委托人,而冯小钢就是这个故事的导演.但是就算在这种情况下,也能把"发现现任老公偷情"的情境拍得跟"发现前男友嫖妓"同样猥琐,即便不算是一门硬功夫,也应以天赋异秉视之.

流氓无赖,俗的脏的,拳头、枕头、无俚头,拍好了,多少都有点看头,亦不无审美价值."猥琐"所能唤起的除了另一轮技术以及现实性的猥琐——《手机》引发的公众话题以及崔永元的发难——之外,在审美或审丑、娱乐及学习之间实在难以归档.意大利学者艾柯在1989年提出过一个辨别色情电影的标准:"若角色从A点到B点的耗时超出你愿意接受的程度,那幺你看的那部电影就是一部色情片."我本来想补充的是:若从A片的公映到B片的上画耗时超出导演、演员、观众、制片人或其中任意一方愿意接受的程度——不是以分钟计,而是整整一年,那幺"贺岁片"也不失为一种色情片.看了《手机》之后,我已决定放弃这一想法,因为显而易见的是,"猥琐片"有望成为中国电影人独创的一个新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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