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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权雅之 当前章节:15393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3:58

现实的土壤更适合婚姻的花木生长,一切耕耘、培育、灌溉、修整,才会使这株大树开花结果,也才能真正绽放出理想的光彩。

2.婚外恋心理特色:分裂、冲突、痛苦

男人一般色胆要比色心小;女人一般是贼胆要比贼心大。

——仔细观察,这句话还真有几分道理。你看啊,有婚外恋情结的男人如果处于蠢蠢欲动状态,常常是缩手缩脚,瞻前顾后,畏葸不前。即使是鼓足勇气终于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也被形容为偷鸡摸狗,拈花惹草等等,总之脸上无光,心里有愧,蝇营狗苟。而女的往往是不动则已,动则来真格的,别来光想不做,光说不练那一套,有外遇就是有外遇,姑奶奶咱红杏就是出墙了咋的,妹妹大胆往前走。

不绝对,不都这样。但的确有一定代表性。

这种“男女有别”的情况,的确有点不好把握。不过,认真分析,男的是在行动前、行动中的整个过程都矛盾重重,人好像分成两半,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女的在行动以前内心思想斗争更加激烈,行动阶段后期也更脆弱,特别容易受到打击或陷入精神创伤,只不过在行动阶段的前期,沉湎于直觉和眼前,显得不管不顾。如此看来,只有阶段性差异或形式上的不同特色,没有实质不同。故而谈论婚外恋心理问题,还要男女统筹,不搞“非国民待遇”。

婚外恋者的情感是分裂的。婚外恋者的心理是冲突的。婚外恋者的感受是痛苦的。

尽管婚内生活也有矛盾和痛苦,但一般来说矛盾没有激化,而矛盾冲突的表现时起时伏。

但婚外恋者则长期处于分裂、矛盾的痛苦之中。

因为性爱心理是每个人心理路程的一个侧面,是社会心理的一个部分,不可能不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

于是,潇洒中不知是对还是错,刺激中不知是福还是祸。

婚外性关系的心理轨迹(4)

精神分析学派的一个极大贡献,就是提出无意识概念,并对无意识层面进行了剖析。无意识指被压抑或排斥的、意识层面以下的原始冲动,或本能欲望。这种意识层面无时不在,比意识更为长远和活跃,就连睡梦中都是无意识的天下。从弗洛伊德等心理学家的一般学说来看,无意识层面,实际上是和意识层面不协调、不一致的部位,是人的统一的心理王国之中一块没有臣服和归顺的领地。或者可以说,是人的心理版图上一块“特区”,往往具有“一国两制”的特殊性。在意识中,无意识往往被否认、被压抑、被忽略。在这里,往往形成一块诸侯王国,由本能所直接决定的欲望,往往无法由意识层面去进行管理,“政策调整”也往往失效。

无意识也被称为“下意识”“潜意识”。社会意识的整体系统,也会有“特区”——社会上对婚外恋、一夜情等等,也会网开一面地给予一定程度的接纳、甚至崇尚。然而,社会意识不可能为婚外恋推出一部堂而皇之、公开正统的意识体系。

选择婚外恋是个人的自由,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加以指责,往往是十分乏力的。即使道德“底线”,也很难得到权威的解释和哲理的支撑。但是,社会现实中一夫一妻制的顽强,以及维护一夫一妻制的“主流意识”的同样顽强,不是靠说得清、道得明的伦理论证来支撑的,而是靠说不清、道不明、潜移默化的观念、舆论来支撑的,甚至是靠社会成员莫名其妙的内心自责来支撑的。即:无论你说得头头是道,无论你将伦理批得体无完肤,主流模式总是在实际地发挥作用。而人们、尤其是大众的观念和心态,总是向主流模式所体现的价值靠拢和倾斜的。

原因在哪里?就在于,一夫一妻制不是靠任何人为设计和强权推行而延伸到今天的。历史上统治者精心构筑的,是事实上的一夫多妻,而不是一夫一妻制。强权所极力推行并维护的,是皇室“合法”地嫔妃如云、显贵“合法”地妻妾成群。剥夺和压抑人民群众性权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万恶淫为首”……等等等等,是以统治者的垄断性权、被统治者性权被残酷剥夺为条件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说得已经好听多了,已经大大地被美化了,历史上的基本世态是“礼制不上大夫,权利不下庶人”。以为荒淫无耻是对纲常礼教的反叛,实在是天大的误解,荒淫无耻和纲常礼教从来都是相互勾连、密切配合的。荒淫无耻者是纲常礼教的制定者和维护者,在强制下对于纲常礼教的遵循者是性权被大量剥夺者。中国历史上事实上的“一夫多妻”,是有条件的,第一是极权专制,第二是等级格序,第三是太监、战争、徭役、戍边、农奴。可以说,事实上的一夫多妻制与事实上的奴隶制相辅相成。性权不平等,对性权的大量剥夺,在主流“意识形态”中锻造强大的性压抑和性禁锢的锁链,是嫔妃如云、妻妾成群、二房三房等等的社会条件。

因此,一夫一妻制在历史上一直延续到今天,并长期占据主流婚姻模式的地位,绝不是人为设计、人为推行的结果,而是自然而然地、历史地运行的结果。任何人都无法对此享有发明专利权。这样的对偶制,是人性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的一种本质体现,是比较能够实现性权平等、性别平等的一种婚姻模式。性压抑,往往伴随着两个重要条件,一个是性垄断,一个是性放纵。历史上如此,今天也是如此。

于是,婚外恋者的心态不是完全统一的,就像国际社会各个国家的制度和体制不同、开放程度不同一样。归纳起来,婚外恋者大概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无意识和意识完全冲突;第二种是无意识已进入意识,主观意识部分地放弃对无意识的压抑,网开一面地在一定程度上接受无意识;第三种是意识本身对无意识充分认可,给予较大的自由度,婚外性行为或婚外情感生活几乎不受自己显意识的压抑,在认识上、观念上已经“理顺关系”,是婚外恋在意识王国“合法化”。

前两种自不必说,即使是最为开放、潇洒的第三种人,也是充满矛盾的。奥古斯丁有一句名言:“不论人的灵魂倾向于何方,只要不是向着上帝,就离不开痛苦。”我们也不妨借用一下这句充满基督教色彩的箴言:婚外恋者的“灵魂”显然不是向着上帝的,而且只要他们没有逃出上帝统御的王国,就无法排除矛盾与冲突,因而无法排除痛苦。

3.冲突之一:徘徊于安全与新奇之间

当一个妻子发现丈夫有外遇,而那个外遇从别人看来并不怎么出色的时候,也就是说这个丈夫出于饥不择食,没有非天姿国色不搞的时候,妻子一旦发现,会愤愤地质问丈夫:“她哪一点比我强?”

这个妻子可能面目清秀,受过良好教育,待人大方得体,出能应酬、入能理家,是个秀外慧中的女子。而丈夫的外遇,很可能在身世、教养、容貌、能力各方面都略逊一筹。除了在妻子看来是个“女妖精”会勾引男人以外,什么本事也没有。可自己的丈夫偏偏被这样的“骚货”迷惑住了,岂非太不公平?

其实,聪明的妻子在这样的事情上不该这么比较,难道丈夫遇到一位各方面比自己强的女人,就会心甘情愿地出让丈夫吗?

有的妻子在明白了“家花没有野花香”便不只是责问丈夫,而是采取一系列防范措施。

婚外性关系的心理轨迹(5)

牟先生的妻子对他看护很紧,主要是实行严密的经济封锁,在牢牢把握财政大权的前提下,每天丈夫出门塞给他100块钱,晚上回来实行财务审计,查明钱的去向,必须分文不差。否则立刻制造鸡犬不宁的状态。虽然牟先生经常能够开回发票,以证明自己的合理消费,赢得妻子的“感情报销”,但最终还是暴露出外面有一个准二奶。牟妻为自己的失败而伤心欲绝。

妻子整天神经兮兮地密切注视丈夫的行踪,控制丈夫的外交活动,别说对丈夫来说是件很头痛的事,就连自己也没有什么轻松、快乐而言,更谈不上幸福。

性忌妒是什么?

这里指的仅仅是感情方面的忌妒,或者就是常人通常所说的吃醋。

忌妒是一种弱者心态,是弱者意识到自己的弱者地位并心存不甘而发生的一种变态狂躁,是强烈的情感占有欲和强烈的不自信之间碰撞出的一种扭曲心态,是本该属于自己的情感或自认为本该属于自己的情感被分享、被夺走而产生的心理落差,是失落感和承受力之间不协调而造成的一种情绪郁结。

斯宾诺莎指出忌妒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怨恨爱的对象;一方面妒忌那个对自己占有爱的对象造成威胁的人。这一切都造成了情绪的郁积和心态的扭曲,给爱情生活罩上了一层阴影。忌妒实际上起不到什么积极作用,只能使生活氛围更加紧张,生活在你身边的人会尽量避免自己冲撞了你,而你也为身边的人带来随时受到威胁的不安全感。在发生变化的男女关系上,智慧者应该明了忌妒的徒劳、可悲与可怜,不应当由于忌妒而否决自己的快乐、幸福和尊严。

男女关系的微妙在于使相关联的两性都随时产生复杂的心理。一个女人可能在哪方面都不强,是否反而让男人在她面前显示了自己的优越感、从而有一种被需要的满足呢?一个女人能力很强,是否令男人感到自己在与不在、发挥与不发挥作用并不重要,或者使丈夫觉得既然家庭是个安全港,偶尔到外面偷闲一下也无妨呢?

对,婚外恋的男女有一种典型的潜在心理,即有一个安全的避风港,同时又感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在安全与新奇之间的徘徊,女性绝不亚于男性,或者更甚。在丈夫那里感到安全,不必担心明枪暗箭。即使一个比较软弱的丈夫,也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作用。避风港里虽风平浪静,但缺乏新奇的刺激、浪漫的旋风。

在婚外情人那里,种种新奇、激动、疯狂令人目眩而失常,但却总有一种如履薄冰的紧张,一种走钢丝的忧惧。时而痛下决心,信誓旦旦地决定痛改前非,摆脱风险而求一份宁静;时而按捺不住,宁可被电击也要发光,绝不空守死水一潭。心灵之舟,在风平浪静和电闪雷鸣之间往返徘徊。这样的婚外恋者大有人在,而真正死心塌地、一意孤行而无矛盾冲突者反而罕见。

4.冲突之二:人格在肉体和精神之间的分裂

作为一种情感生活,作为一种从本能欲望到精神追求的过程,男女双方肉体和精神的相互奉献与相互得到,是爱的完美性重要体现。这已经形成了一种支配人内心世界、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精神系统。也已经成为任何一个经过一定社会化而进入成年的个人的难以抗拒、别无选择的灵魂栖息的陆地。而婚外恋打乱了意识和无意识的层面秩序,也往往表现为肉体和精神的分离。

精神和肉体共同构成“性爱资源”,婚外恋者在婚内和婚外进行着艰涩的“资源分配”。第一,自己是资源的分配者;第二,自己同时又是对于自己所进行的资源分配的享用者;第三,同时也从不同对象那里获取肉体和精神的分配。在这三项当中,没有一项是可以分配得公平合理的。性爱资源只要稍微进行“经营”就成为“产品”,性爱男女之间进行的种种交流,既各自从对方的获得是取得“利润”。而对于这种利润既不可能公平地进行按劳分配,也不可能公平地进行按资分配,又不可能公平地进行按需分配。也就是付出和回报极不平衡,需要和获得极不平衡,这就为发生人格分裂埋下了隐患。

同一屋檐下朝夕相处,而情感上的互享者却可能天各一方,至少不能像夫妻一样厮守。当然也可能是另一种情况,家庭的巢穴依然温暖着情感的栖息,但婚外的低温却为欲望的满足而保鲜,在“喜新不厌旧”的分配格局中实现肉体刺激。于是,既可能“同床异梦”,也可能“同梦异床”。

灵魂出窍了。作为精神载体的血肉之躯,性爱神秘的性器官部位,以至于两性裸体的相互呈现,回归自然的伊甸园故事,阴阳交媾的性经历,抽调了情感交流或爱欲审美的精神内容。或者是,从拥抱和交媾的高潮瞬间到声气相闻的朝朝暮暮,心里活跃着另一个异性;或者是,卿卿我我的恩爱生活中,欲望冲破潜层面,另外异性的强烈诱惑在意识层面搅动着心猿意马。

幸而精神是无形的,灵魂是缥缈的,否则如果像心脏和肺腑一样,又该如何撕开、割裂呢?

杜女士有丈夫和一个孩子,内心对大学异性同窗深深眷恋。那位男同学也有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他们清楚地知道彼此都无法摆脱各自的家庭。每次相见,都是悲情的交流,用对思念的一种苦涩告慰而战胜媾合的欲望,然后是痛苦的惜别。

婚外性关系的心理轨迹(6)

“假如你以后不再和他来往,你会怎样?”

杜女士回答:“我无法想象,我们是有情无缘,我们没有偷吃禁果的勇气,也不愿费心费力地寻找地点,创造机会,也不愿亵渎心中的美好。我们还会幽会,但恐怕不会越过雷池。”

然而,他们终于还是“创造”出了机会,那是一次爆发,同时也是幽会的终止,因为杜女士无法接受“亵渎”后更甚的心灵折磨。于是她接到了老同学写给她的一篇《离别悲歌》:“我的精神世界里惟一的知遇,要和我永诀了。可是,她这次是带着完全不理解我的心离去的。梦的实现竟然是最痛的悲!我原知道最终是要分别的,却没想到是这样的别去。我自诩感情被理智统辖着,可原来也有爆发的时候。离去吧,离去……”

许多没有任何“失足”记录的人,许多行为检点、没有道德“污点”的人,实际上对婚后的生活感到厌倦和麻木,但他们程度不同地渴望与非配偶的异性接触,在没有“越轨”的情况下改变婚姻给自己带来的单调和乏味。这种只寻求精神上的新鲜感,压抑肉欲上冲动的“准婚外恋”反映了许多中国人的心态。对婚姻及家庭不满,对丈夫或妻子厌倦,但绝不改变婚姻现状,心中装着渴望的异性,身体给予合法的配偶,甚至将妻子或丈夫当成婚外某人的替身。

这是一种统一掩盖下的分裂,是一种平衡掩盖下的失衡,是一种坦然掩盖下的焦虑,是一种正常掩盖下的扭曲,是一种随时可能爆发的冲突状态。

调查表明,人们对于婚外恋普遍处于一种矛盾心态中,对待别人或对待一种社会现象时矛盾,对待自己时更加矛盾。“一个人从小接受的伦理原则始终是不同寻常的东西,它比自我更强大。”心理学家的话说得非常好,说出了不可能脱离社会的人不可能摆脱巨大而深入的社会规范影响,而这种规范绝不仅仅是“明文规定”,而且是无所不在的文化渗透。弗洛伊德的“过失心理学”认为:任何无意识的过失都有潜在的目的。无意识中发生通奸,必有一个本人没能意识到的潜在的目的。荣格的“分析心理学”认为:每个人都不等同于他的自觉意识,自觉意识只是广袤的精神领域中一小部分。荣格说:“人既不是自己也不是别人以为的那样,而是某种未知的,但又可以证明其确实存在的不可界定的整体。”这个“未知的不可界定的整体”就是自己的意识和自己的未知阴影。无意识中出现过失,就是被未知阴影所控制。

王宏刚(化名)和楚颖(化名)几乎每天上下班都要同乘很长一段地铁,他们用目光交流着彼此的发现和倾慕。王宏刚的妻子早已丢失了苗条的身段,但王并不想告别她胖胖的扭动;楚颖的丈夫无法燃起妻子的激情,但她并不想和丈夫分手。

心照不宣。王和楚从对方深情的眼神中感受到初恋时的激动和美好。她说:“什么都可以弥补,只有流逝的青春不再回来。”他说:“人生中什么都可以没有,惟独不能没有爱情。”她说:“遗憾的是,你我都失去了爱的权利。”他说:“为了彼此的婚姻,我们必须克制自己的欲望。”他们的确陷入“无性的爱”,但那种思念和沉醉,那种网上的情意绵绵,那种相互依偎的呢喃燕语,那种热泪盈眶的依依惜别,都告诉他们自己陷得很深,双方所恪守的“规则”已经被磨得比窗户纸还要薄,但他们没有对不起婚姻的愧疚,自信没有越过雷池,就依然是柏拉图老爷爷的信徒。可是直到有一天,王宏刚的妻子痛切地说:“我宁愿你——我的丈夫在外面偶尔去嫖妓,我宁愿你向不爱的女人发泄性欲,也绝不能忍受你对我有欲而无爱,却把爱情给了别人!我只得到你的身体,你的感情根本不属于我。你在我身上泄欲,心里想着别人,我是什么?是另一个女人的替身!”妻子的姐姐对他的指责更为刻薄:“你不爱我妹妹,却用虚伪拴住她。你怕承担离异给你带来的一切。你有你的情人,却用胆怯回避她,你怕承担她的离异给你提出的一切。你是个懦夫,不配做一个男人!”

“坦然”消失了,“平衡”打破了。性与情的分离变成了冲撞,靠欺骗自己而维持的“宁静”,靠克制自己而营造的“无罪”,顷刻间转化为痛苦而迸发。他无法面对楚颖,就像当初不敢面对妻子一样脆弱;楚颖也无法“营救”他,就像无法营救自己一样无力。

对面的女人很像多年前张洁小说《爱是不能忘记的》中的女主人公。下面是她倾吐的记录:

“我真的很爱他,我把这次交谈看做自己积郁已久的情感的发泄,所以你一定能听出我说的故事有多么真实。听他在招待会上发言,比欣赏最迷人的个性还要沉醉。别人为他鼓掌时,我鼓不出掌却流出了泪。一个成熟而自信的男人,经过多少磨难和修炼才形成的魅力,真叫我爱得刻骨铭心。可这份爱,是别人难以承受的痛苦,爱得越深,心里越惨。他那次出国回来,没告诉家里,直接从机场打电话,约我去了植物园。整整一天,多么美妙的分分秒秒,我们谈啊,唱啊,笑啊,我们追逐着穿过密密的树林,我们拥抱着滚在草地上。可是我最后悔的就是问了一个好傻好傻的问题。我问他:你打算怎样爱我?然后他就不说话了,我们一起陷入了可怕的沉默,就那样沉默着感受夕阳落下,夜幕降临,寒冷袭来。以后我再也没有问过这种问题,因为无情的答案清清楚楚,只不过我们都在欺骗自己。可我无法摆脱,绝大部分时间只能靠回忆和渴盼来打发。他总把我的照片存在电脑里,被她妻子发现了。好长一段时间他不能给我打电话,更不能和我见面。只是通过电子邮件告诉我他妻子可能找我谈,还可能到我单位,让我有心理准备。有一天我发现两个人在我楼下转来转去,后来才知道是他妻子的弟弟带人来监视我。我自尊心受到很大伤害,可为了他我情愿承受这一切。他有家室和女儿,有事业和名誉,我不能让他为了我而承受太大的损失。而我又偏偏在别人那里找不到这种爱。追我的男孩留下祝福出国了,别人介绍的我根本无心去见。付出代价是我情愿的,可代价再大也换不来渴望的爱。他女儿有病是我托人找到最好的大夫;他妹妹考律师是我请到老师作辅导,这些都是为了爱,也为了解脱我自己的愧疚。有一次他住院半个多月,人人都能看他独我不能,夜晚在医院病房外望着灯光徘徊……我知道这种精神折磨我只要痛下决心就能解脱,可是我努力过,那种努力就好像长途跋涉刚刚出发就折回来,宣告失败了……”

婚外性关系的心理轨迹(7)

5.冲突之三:抗拒在突破和束缚的困扰中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这句歌词流传深广,可见受到广泛认同。但是,如果稍微改一下:“只要丈夫对更多的女人献出一点爱,婚姻将变成美好的家庭”;或者“只要妻子对更多的男人献出一点爱,婚姻将变成美好的家庭”——还会得到认同吗?

其实,改过之后的两句歌词,从逻辑上并没有违背原来的歌词。因为丈夫和妻子也在“人人”之列,婚姻和家庭也在“人间”之中,性爱和爱情也在“一点爱”的范围之内。既然如此,丈夫对别的女人、妻子对别的男人,献出“一点爱”,不可以吗?就算是丈夫把性爱献给许多美女,妻子把性爱献给许多俊男,也没有超出“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人间应该更加美好啊!春天应该更加温暖啊!不可以吗?

答案是,至少现在不可以。以后可不可以,还看不出眉目。以预测准确而著称的美国兰德公司,怕是也不敢就此作出什么预测性断言。

如果真的这样“献爱心”,后面的歌词就该这样改:“婚姻将变成崩溃的家庭”,或者“世界将变成乱套的人间”!

男女之间的爱情和其他的人类之爱完全不同,这是一种约定俗成。可是,为什么?

与父爱、母爱不同,与兄弟之爱不同,与朋友之间和一切人之间的爱都不同:男女之间的爱情具有排他性。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爱情是个独木桥?为什么爱情自私、狭隘?为什么爱情不能与他人分享?

为什么感情深厚的朋友、密切合作的同事,一旦同时爱上一个人,彼此会成为情敌?为什么在其他事情上都可以谦让和分享的朋友之间惟有爱情独占?

为什么文明的人类一致用最美好的语言赞颂的爱情、用最崇高的道德体验来感受的爱情、用最美好的憧憬去追求的爱情,竟然与人类其他价值相违背?为什么关于无私、关于宽容、关于多元等等价值标准,一遇到爱情全部拐弯,全部转向,全部失效,而自私、惟一、排他、独占反而变成了合理与崇高?

如果只是默默地认同爱情和其他一切情感的差异,只是被社会裹挟而接受这种差异的现实性,而不能从终极价值的追问中得到答案,那么,生命历程中总会有一天,心灵开始发生困惑与分裂。

爱的前提是生命本质需要:从我的生命的实质来看,我爱对方——以及在他或她的生命实质中,我体验对方。爱具有专一性和排他性,是因为他或她就是我,是我的生命的“另一半”。在这种意义上,发现了自己所爱的人,就是发现了自己,爱情的实现,就是生命部分价值的实现。生命不可分割,所以爱情不可分割。

在婚外恋者心理上,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不希望打破原来的家庭秩序;另一方面,又渴望全部享受婚外恋中美妙的感觉。从人的本性出发,他们的婚外恋情中的精神之恋达到一定程度,即强烈渴求体验对方的程度时,会不顾一切地希望在肉体上得到性的满足,从而在肉体上占有对方;而在现实中,无论精神的占有还是肉体的占有,都会给自身或对方的家庭带来威胁,带来诸多的麻烦和不堪设想的后果,所以,婚外恋的当事者潜意识中又不愿意受对方情感的束缚。这就造成了对所爱者的释放与占有的矛盾心理。

“既生我,何生他(她)”;“既无缘,何相见”;“痛惋相知未相处,只求来世补今生”,从这些无奈的感叹中,升腾着心理悖论的游荡。

家庭在提供爱的权利与保障时,也提供了束缚。“突破”者,虽部分地放弃了权利与保障,却无法彻底摆脱束缚。

性爱是现代婚姻的基础,现代性爱既然是人的爱欲超越性欲的结果,就不能只是一种无爱的单纯的性欲冲动。爱是一种感情因素,感情一旦消失,爱也就宣告结束。假如感情同时在婚姻当事人双方身上消失,解决无爱婚姻的条件基本具备。但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婚姻往往是两个人不能同步。这就给婚外恋提供了前提。由于人类性爱的双重性,即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并行,使婚外恋者难免处于满足与负罪的两难境地。

她一直是一个贤妻,即使在有了外遇之后仍然不失贤惠。一次,夫妻两人在舞厅以外相遇,丈夫不由怒火中烧,把妻子拉出舞厅。妻子感到委屈,感到家庭缺少温暖,感到自己的人格受到亵渎。随着不满情绪的滋长,昔日安宁的家庭充满火药味。后来,妻子发生了婚外恋情。她与情人的感情日益加深,终于坠入性爱之河。在她与情人在一起时,冲动之力几乎统治了她的整个心灵世界,有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满足感。然而,每次当她就要回到家里的时候,自责和负疚的感觉会强烈地反扑过来。丈夫,成了她心中一块无法逾越的界碑,上面刻满了根本无法抹掉的碑文。丈夫昔日的一切缺点,曾经是自己将感情向外倾注的借口,但此刻似乎突然间变成了对自己狭隘和刻薄的谴责,使自己失去了一切道德优势。丈夫似乎已经占领了道德的制高点,自己却处于阴森寒冷的峡谷。她突然觉得,自己不仅失去了获得丈夫的爱的所有理由,而且也失去了自己爱自己的全部理由,甚至失去了母亲的资格,失去了获得孩子的爱的权利。

婚外性关系的心理轨迹(8)

在爱的给予中,他给予了他自身之物,给予了他所具有的宝贵的东西,给予了他的生命。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为另一个人而牺牲了他的生命——但是,他给予另一个人的是生命的活力;他给予另一个人的是他的欢乐、他的旨趣、他的理想、他的知识、他的幽默、他的悲哀,给予了他的生命活力的全部表达方式和全部证明方式。

爱情只希望并渴求一个人与爱的对象强烈而完满地结合。正如德国心理学家弗罗姆说:“情人的爱只是在肉体结合的意义上以及在生活各方面完全许可的意义上排除对他人的爱。”“性爱是对把自身完全融化、与另一个人融为一体的渴望。”《情爱论》的作者瓦西列夫在他的名著中说,性爱“是融合了各种成分的一个体系,是男女之间社会交往的一种形式,是完整的生物、心理、美感和道德体验”,是“只有人才具有的复杂而完备的感情”。

偶像驰骋于少男少女的情怀(1)

青春期,以及其后的生命阶段,无论是男是女,只要没有受到重大挫折,没有受到严重的压抑或打击,其好奇心十分强烈,其探索的欲望和感受世界的能力迅速提高。

随着年龄的增长,青春期是精神世界全面萌动的阶段。美好的事物需要“动”起来,所谓生动,无非是活生生。一切美好绝不可能仅仅在书本里出现,仅仅在课堂上展露,也绝不可能仅仅是所有无关联事物的自然流淌。一切都需要“代表人物”。

仔细审视一下,青少年从小到大,一直在被引导和告诫中,说白了,就是一直在被进行着崇拜和禁忌的教育中。哪些该做,一定要做,哪些不该做,一定不能做。在“好”和“坏”的两分法教育中,“代表人物”一定会在某一天到来。那是美好的象征和邪恶的反面,那是一切我所知道和想象的事物的“形象大使”。

这个形象大使,一定会经常出现,频繁表现,但一定不是身边的人,而是保持一定距离、可望而不可即的;一定是更加活生生的、比一切教导都更加亲切、生动的;一定是时尚的,是与“教条”完全不同的、是属于我们这个范围和圈子的;一定是强烈的、夸张的、刺激的,是冰激凌或浓咖啡,而绝不是淡茶或燕麦粥;一定是让我敬畏并且佩服的,而绝不是有许多缺点每天都能让我逮个正着。

“看看周围的人,哪个可以让我佩服啊?”那个女儿对我抱怨:“我早就不崇拜爸妈了,他们太市民,他们关心的那点事儿,我烦还烦不过来呢!大概是两三年以前吧,那时我发现爸妈不值得我崇拜的时候,还真的痛苦了一阵子,我觉得我特不孝顺。可是,后来慢慢地就觉着,我必须冲破他们给我营造的小圈子,要不然,我会被我的家给窝坏了。”

“那么,周围的人呢?比如老师?”

“有的老师值得尊重,但我没法儿崇拜他们。老师归老师,偶像归偶像。”

看来,老师没有撑起她的渴盼、她所寄托的某种精神需求。

那么,谁来呢?

所有这些条件,谁具备呢?或者说,谁借助了一定的条件而具备呢?

当然是明星!那些演艺界的明星最有可能首当其冲。其次是体育明星,但体育明星曝光的频率一般来说低于演艺明星,所以稍有逊色。再其次是老师,那些比较年轻但又成熟、有个人魅力的老师有很大的优势,但在艺术包装和媒体宣传等方面却无法望明星的项背。再其次是高年级或邻居、社区经常谋面的大哥大姐,当然需要达到帅呆酷毙的级别。至于同龄、同班或同桌的你等等,虽朝夕相处也要大大地往后排了。

绝对不应当回避的是,青春期是性意识觉醒和迅速发展的时期,处于青春期的青年是伊甸园面临禁果诱惑的亚当和夏娃,他们强烈地压抑着品尝爱情甘露的欲望,而表现为躁动和渴求。

让明星偶像矗立起来的心理条件可全都具备了,一样不多,一样不少。

于是,令家长或老师以及社会上各色人等感到不可思议的怪诞、乖张、疯狂的“奇迹”发生了。“那天晚上,我们来到宾馆,一直等到天亮。夜里冻得发抖,我们几个女生互相拥抱着,互相鼓励着。我当时想,多么奇妙啊,我们竟然谁也不是谁的情敌,大家反而成了难兄难弟。可是,消息错了,偶像竟然没有在那儿住,要不然就是一夜没有回来。我们痛苦极了,失望透顶,可是我爸妈在我最难受的时候惩罚我,一连三个月不给我一分钱。还说了好多难听的,那时候,我真恨死他们了!”

把全部的热情和爱心给了无缘谋面的明星,把“恨死了”留给父母。伴随着她整整一夜的不屈不挠,是父母整整一夜的揪心揪肺。然而,无限关爱她的父母却在她受伤的心灵上撒了一把盐,这是多么巨大的“爱的错位”。她从那位明星——她心目中无限渴慕的偶像那里获得的是巨大的失落,但她依然奉献上了通过强烈对抗父母而进行的“勇敢捍卫”。

其实,疯狂的追星活动是社会上一股不大不小的风暴。追星族对明星崇拜的彻底,绝不亚于虔诚的教徒,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不满足于明星只是遥远的神仙,他的长相,他的性格,他的习惯,他的衣着,他的健康,他的生辰八字属相星座,他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都牵动我的神经。他咳嗽了我跟着发烧,他睡觉了我跟着做梦,他微笑了我跟着雀跃,他流泪了我跟着嚎啕。他不认识我我跟他生死相依,他不知道我是谁我是他精神的奴仆,他不知我长什么样我墙上贴满他的照片,他不知道我叫什么我千万次呼唤他的名字而祝福祈祷。谁说“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我就莫名其妙地爱了,而且爱得声嘶力竭,要死要活。为了得到一个签名或者合影,我会千里寻亲、长年追踪;为了表达我的爱心,我会在他下榻的楼下高呼口号,挥泪拼命呐喊“我——爱——你!”;经过一夜守候的我,虽然冻得瑟瑟发抖,但他出门的刹那间我会冲上去热烈地拥抱与亲吻。

该弗洛伊德“出场”了。里必多跃动和萌发的最初阶段,理所当然赶上人的精神世界与一切规范、训诫、利害关系等等最为生疏的阶段,不幸的也是与关于性的生理和心理知识最生疏、遥远的阶段。这是里必多最活跃、最生动、最勃发的阶段,而“天然地”赶上了人的精神世界中好奇心和探索欲望最强烈的阶段,偏偏还是幻想、夸张、联想等等思维心理活跃的阶段。但同时,“不幸地”赶上了理性和逻辑思维、依赖于阅历和总结反思的经验思维等等最薄弱的阶段。在这一阶段里,感觉思维生涩而难以纳入更为成熟系统的思维,但恰恰感觉思维敏感而极易拥抱强烈新鲜的刺激。

偶像驰骋于少男少女的情怀(2)

冷峻的科学家有时也会撞响一串令人心醉的名词,“青春期”——最早将这一字眼引入医学或生理学的人就一定充满诗人气质。然而,一切仅仅将青春期进行生理意义上释义的专家或师长们,虽然因其“客观”而令人尊敬,但实在难以恭维。青春期,更应该是一个心理学、尤其是社会心理学的核心概念之一。处于此期的少男少女们全部生理特征和心理特征之间无可避免的密切合作,几乎造成了无可避免地引进偶像的适宜的、优化的精神环境。也因此,为偶像崇拜的心态和行为无可避免地提供了开脱的理由。

无可避免,对于教育者来说应该读作无可阻挡。既然如此,阻止、压制、命令、谴责、惩罚……都不仅无法见效而且适得其反。我们这样说,绝不仅仅立足于偶像崇拜的合理性,而且依据于偶像崇拜的健康性、积极性和优越性。谁能把爱的姿态演绎得像明星们一样“像雾像雨又像风”?谁能对准渴望爱的心田,像明星们一样将大吨位的爱的能量倾盆灌注并且化雨滋润?是啊,只有明星。明星的每个动作伴着音乐的节奏都在合辙押韵地擂响心鼓,明星的每个眼神伴着明媚的表情都严丝合缝地与青春律动同频共振。而别人呢?做得到吗?别人,包括多数的老师和父母,得到那一句评语也算恰如其分了:“其实你不懂我的心。”

同时,青春期撞上了禁忌,给予他们告诫和训导最多的人,尽管充满爱心,但那是需要今后的生命来体会的。现实,眼前,当下,明星没有说这些,他们在用精湛的歌声和夸张的表演给予我精神食粮的时候,让我至少在此刻获得一种奔放的释怀的机会,那也是一种放松身心的沐浴,一种忘记压力的解脱。听得懂吗?我向歌星大声呐喊“我爱你!”歌声的回答是:“我和你的爱,像水晶,没有负担、秘密,干净又透明。我给你的爱是美丽水晶,独特光芒光辉你我心底。”

不要击碎水晶,尤其是不要用粗暴的亵渎。偶像有无法替代的功能,至少在一定意义上,和婴啼时的乳汁一样重要,和初上学堂时的课本一样重要。

“×××算什么东西?你痴迷他,难道你能嫁给他吗?”

“×××、×××之流也配得上学习、模仿?真是鬼迷心窍!”

“你再迷恋那些破玩意儿(照片、CD等),我把它们全都烧掉!”

这些不明智的语言和声调,击碎的,也包括家长的资格和权威。积极的、健康的、审美的、激情的精神营养,就在偶像功能和崇拜心态中。既然无法替代,就只能选择和引导。而选择和引导,必须倚仗这种资格和权威。

偶像崇拜的“合理性”,是建立在青少年心理特征和心理需求上的合理性,并非具体的偶像群体本身的合理性,并非偶像所代表的价值取向的合理性。但是,这种合理性坚决而顽强地告诉人们:审美的、激情的、感性的、“年轻的”精神营养和营养方式,具有不可否认、不可替代的合理性。一些家长的、部分老师的焦虑式关爱,是真诚和深挚的,但是在演艺界明星们的“爱的方式”面前大大丧失了优势。因而,这就绝不仅仅是“方式”上的错位,而且也是心理错位,是将心理学抛掷脑后,自以为道德训诫和思想品德教育高于一切,自以为“我爱,故我对”。

其实,这些家长或老师本身也值得同情,因为在他们处于青少年时,心理学因蒙受“唯心主义”的嫌疑而陷入冷宫,大概只有巴甫洛夫的“条件反射”由于其“主观反映客观”的唯物主义色彩而保有一席之地。这些家长和老师习惯于疾风暴雨、电闪雷鸣式“关爱”的本身,就是心理修养不到位的表现。况且,中国高度统一、威风凛凛的应试教育制度本身,就是行政人为色彩极其浓厚、忽视践踏包括心理学在内的先进教育文明成果的做法。家长与老师承受的“关爱之痛”和青少年承受的“成长之痛”之间有着同病相怜的呼应关系。但是,毕竟越来越多的家长和老师已经意识到心理修养的重要。可以不那么系统、不那么专业,但是至少应当有一种意识,那就是不能用任何其他的认知系统完全取代心理学,至少应当从意识上,逐渐自觉地将心理学常识、基本原理纳入自己的视野,调整和矫正自己的心灵曲线。

太多的事实证明,硬性限制青少年心理需要,不可能建立起良好的心理动机;如果忽略了相邻的需要层次之间的相融与互动,不可能直接形成最高心理需求;价值取向在向心理需求与动力渗透的过程中,不可能直接担当心灵的统帅。心理过程的发展,强烈地表现为阶段性特征,忽视这种特征,其实就是忽视心灵本身,说得严重一点,就是忽视人性。

向心理学的贴近与靠拢,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向人性的回归!

不要轻易地断言自己成熟,不要轻易地相信自己人格完善与健康,反思和自我体验的课题,远远没有完成,不仅因为它是人生的永恒课题,而且因为中国历史与国情给我们留下过严重的缺失。我们,粗略地说是当今青少年的父辈、长辈这一代、两代人,需要心灵的补课,需要可能有着深刻痛苦体验的反思与升华。个性的、具体的心灵曲线,折射着民族的、共性的心灵呼唤。我们心路历程留下的缺憾和课题,绝不比自己的子女更少。也许,时代对我们的挑战总是严苛的,但是,无可回避。

“偶像的黄昏”的启迪(1)

尼采提出“偶像的黄昏”,但他一定无法预测到:中国在20世纪最后20年和21世纪初,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一直是“偶像的早晨”,目前还看不出太阳走出八九点钟的意思,偶像的霞光依然灿烂。

自然的道德在一切虚假的道德说教当中得到拯救,而“上帝死了”的预警已经得到全面铺垫。——既然说到偶像,我们不必绕过尼采。

尼采的话需要多读他的著作并且反复琢磨才能多明白一点,他说的偶像和追星族心目中的明星大腕、高山之巅、光辉旗帜不完全是一回事,但有牵连。尼采拿来说事儿的是苏格拉底,是大哲学家学说的颓废和他的影响的衰败,准确地说,是他的学说所受到的推崇在如尼采般怀疑眼光面前的衰败。“几千年凡经哲学家处理的一切都变成了概念木乃伊;没有一件真实的东西活着逃脱他们的手掌。这些概念偶像的侍从先生,当他们崇拜之时,他们是宰杀,是在剥制——当他们崇拜之时,他们使一切事物有了生命危险。”

然而,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将审视哲学家的眼光挪移到审视新的偶像。

也许,这只是我的一种偏颇的、生硬的类比。但是,只要我们紧紧盯住崇拜者在偶像作用之下的心态嬗变,就不难发现“不同”偶像之间在巨大的唐古拉山峰背后的握手,以及在现实的社会舞台上时常不约而同地联袂演出。

虽然青春偶像要“简朴”得多,但毕竟“偶像”了,他们是怎样偶像起来的呢?追星族认真了解一下凡人的“偶像化”机制,是有所裨益的。

下面的话绝不仅仅是说给追星族的,也绝不仅仅是说给青春期的。因为,青春期的心理特征是生命的日历,一定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翻过。但青春期的心理特征、思维特征却一定会顽强延伸。“偶像的黄昏”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到来,反而,偶像可能比年轻人更加“如日中天”。

这样好吗?那要看怎样理性审视和认识自己。

明星一般要有一定的艺术造诣和艺术气质,也要有相当达标的艺术风貌。记得20多年前我们上大学的时候,有一位十分当红的歌星,由于电视普及率太低,所以大学生们是从收音机或电影插曲中领略她的歌声的,迷人的歌声也造就了当时的追星族。但是有一天她来到学校演出,歌声依然赢得热烈掌声,但追星族却大批“背叛”,因为她的形象实在有点“对不起观众”。他们说:“完了,我的偶像倒了,真叫人失望”;“听她一次歌,让我想好几天,见她一次面,让我后悔好几天”。后来这位歌星真的销声匿迹了。现在的明星,尤其是歌星,男的帅,女的靓,加上美容化妆健美服装等等,各领风骚。他们是艺术和审美的对象,也是艺术和审美的化身,是时代审美风尚和理念的一定流派或一个侧面的理想代表。说到艺术,他们是付出了艰辛的,每年的电视大赛,以及各种评奖、打分、排行榜等等,既是以轰动效应在推出新人,也是以苛刻的眼光在检验和淘汰。有的演艺明星,即使不那么帅呆酷毙,也一定有鲜明的个性和独特的艺术魅力。总之,明星,即使是“一夜成名”的明星,也一定有艺术支撑,即使是时尚艺术、大众艺术、流行艺术。他们或许成不了大师,但可以成为大腕;他们或许不能永恒流芳,但可以蜚声一时、一阵甚至一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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