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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屏 当前章节:15016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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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情欲往事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1(1)

“告诉你,我可不是一个随便的人!”汉奸抖了抖身上的那件皮尔·卡丹,又抻了抻前襟,仿佛他要穿的不是皮尔·卡丹,而是别的品牌西装就有伤风化似的。

我从烟盒里拈出一支烟,嗅一嗅,点上:“我压根儿就没说你是个随便的人,因为你随便起来就他妈的不是人——少在我跟前装孙子,我习惯怎么着就怎么着!”

“习惯是一种惰性,所以,朋友,要改。你知道,生活细节最能体现一个人的生活品位,抽什么烟,喝什么酒,穿什么西装,戴什么眼镜,万万马虎不得呀。”

我本想说,“别理我,烦着呢”,可是见汉奸两手插在裤兜里,慷慨激昂的样子很像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不禁又笑了起来。

那家伙注重外包装,总是一身的名牌。我呢——上身是一件旧T恤,下边是一条老军裤,还趿拉着一双轮胎底懒汉鞋。长年累月都是这么一副造型,十几年如一日。假若我就这个架势出现在汉奸他们公司里,而且走道还特摇滚,他们那位号称是中国通的日本老板见了,会是他妈的什么德行?一定特有趣。

我说:“生活品位这类词儿用在我身上太奢侈了,我不过是个做小买卖的而已。”

“老大,你做的不是一般的买卖,你是卖书的。书是什么,书是精神食粮,是意识形态的产物……”

不错,我确实是卖书的,我还给我的书店起了个名字叫“油纸伞书坊”。我只卖老书,只卖鲁迅、张爱玲、吴组缃、沙汀他们的书,店堂布置也仿造的是上海亭子间格局,老式书柜、老式桌椅板凳,还有老式的衣架,上面挂着旧礼帽、文明棍和老年间的油纸伞……生意清淡,大部分时间里,店堂中只有我和我的影子,孤独和寂寞几乎成了我的特权。可是我喜欢,喜欢静静地捧着1937年商务版的《晚清小说史》发愣。汉奸常来,算是我的一个老主顾了,因为他给日本人打工,所以我管他叫汉奸,他竟也不反感,比他妈的汪精卫还汪精卫。

我说:“得,别费唾沫了,就算我打扮得像李师师一样的花团锦簇,恐怕也招不来公子哥儿——因为这里不是风月场,只有发霉的故纸堆。”

“此话差矣,”汉奸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虽然你没什么钱赚,稍微穷了一点儿,与我们的生活水准多少有些距离,但是不能没有时尚追求呀……”

“我顺便问一句,那个大日本皇军给你年薪多少?”

汉奸踮着个脚说:“也就三万来块吧。”

“才三万,”我故意撂下脸,特高仓健地说,“还不够我一个月喝咖啡的呢!”

“吹吧你。”

我喝咖啡真的不少破费,这确实不是吹,从蓝山咖啡到哥伦比亚咖啡我柜橱里一应俱全,夜深人静时,自己研磨,自己煮,然后自己喝,感觉特好,特有革命的浪漫主义色彩。那种甘醇的坚果味从嗓子眼流过,犹如处女般的细雨淋在身上,舒坦。

也有时候,甜妞在一旁陪着,但她从不喝,嫌苦。

差不多每个周末,甜妞都来,而且风雨无阻。甜妞口口声声说打死她也不会嫁给我,我也说你想嫁我还不想娶呢,可是这丝毫不妨碍我们在一起,在一起亲亲嘴偷偷情什么的。

除了亲亲嘴偷偷情而外,余下的时间里就是吵架。我喜欢跟她吵架,她吵架时的声音特悦耳,绝对的格莱美水平。至于为什么吵,我也说不清——男女间,许多事情原本就是说不清的,或者也不想说清,就像官僚们的灰色收入。

甜妞对我出走三年一直耿耿于怀。

那三年,我就穿梭于北京和广州之间,干些个跟偷鸡摸狗类似的营生:雇上一伙子三流歌星,进棚,翻唱港台歌,然后灌录成盒带,卖,赚了不少不明不白的钱。

我是把现金满满当当地装在两只密码箱里拎回来的。临走,那些生意上的伙伴百般劝阻,说正是买卖兴隆的好时候,就这么激流勇退未免太可惜了。我说:老子看你们见钱眼开的丑恶嘴脸看腻了,只想解甲归田养老去!

那天,我正巧是从机场打的回家在楼梯口碰见甜妞。有点儿突然,我的喉结在脖子上翻了几个跟头,怔怔的没有说出话来——她一定是天天来,看我回没回。进屋,甜妞脱下驼色涤纶外套,坐下,托着腮瞪着我。我知道,她是在等待着我的解释。

但是,我不想解释,我羞于跟人家说我是商人,哪怕只是说我曾经是商人。说实话,我从骨子里讨厌商人,就像讨厌小布什一样。

在甜妞的辞典里,褒义词匮乏得要命,说话就带着一股子火药味,最好的办法就是先下手为强,别等她张嘴,先用吻堵住她的枪眼。一般说,甜妞可能会挣扎一下,不过只是一下,身体便绵软得似乎融化了,融化成清风,融化成云烟……重头戏当然是在床上完成的了。

结果,折腾得一地鸡毛。

“拔腿就走,连招呼都不舍得打一个,你是不是有红粉知己陪着呀?”甜妞的下巴压着我的肩,笑着问。

我说:“没有谁陪,我是单枪匹马出发的……”

“有就有呗,”甜妞突然起身离去,一边穿衣,一边冷冷地说,“关我屁事!”

每一次跟她在一起的时候,都常会使我想起一句拄棍的老头儿常说的一句俗语——六月的天,孩子的脸,说变就变。

“油纸伞书坊”开业是在我回来之后的第二个月。地点是在一条僻静的小街上,两侧都是树,都是枝繁叶茂的梧桐树,正值初夏时节,风一吹,树叶痉挛。

我的书架上摆着的大多是三十年代开明版、商务版和北新版的书,对那些书我一直情有独钟,抚摸着那已经泛黄的纸页,总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我始终认为鲁迅时代的作家是最具创造力的作家,没有谁以模仿魔幻现实主义及意识流什么的来招摇撞骗。我把鲁迅的书和鲁迅敌人的书故意放在一起,比如陈西滢、王平陵;而鲁迅的朋友们的书,像韦素园、许寿裳、李何、林萧红,则放在另一处。没别的意思,我只是觉得好玩。

这样的书店,生意萧条是意料之中的。来的顾客多是藏书的、教书的和大学读书的,偶尔三陪小姐在“爱的奉献”之余,也来逛逛,问问有没有余秋雨或刘墉的书。平时,我一开门就把老唱片撂在老式留声机上,于是,整个房间都下起了“毛毛雨”。我一边读书,一边跟顾客谈书,谈得兴起,还会起身给对方沏一杯英国红茶,再谈,很惬意。

甜妞问我:赚钱吗?我说:不赚,有时还赔一点儿。甜妞又问:那开店做什么?我说:喜欢。甜妞就骂:贱骨头!我说:嗨,全社会都疲软,又不仅仅是我一个店,对面的那家丝绸店不是也挂出了招牌:一次——性处理。

我管我养的小猫叫“麦当娜”,是它把我舔醒的。我睁开眼,见甜妞正俯视着我。她只在周末才在我这里过夜,我几次劝说让她从“独身女子的卧室”里搬出来,跟我实行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她却沉着脸说:呸,美得你!对她,我总是无话可说,因为她不讲理的时候远比讲理的时候多,于是,我就说:真拿你没办法。她翻翻白眼说:不但你拿我没办法,就是我自己也拿自己没办法。

也许是受徐志摩的影响,在桃色事件中,我总是会起些浪漫念头,而甜妞则不,她更实际些。见过甜妞的男人不知有多少,能够牢牢记住她的,怕是只有我一个,因为她太普通了,普通得跟其他的纺织女工没什么两样——但是她曾经让我感动过,感动我的其实就是她的一句话:如果你真的喜欢我,那就来喜欢吧……我永远记着她的这句话。那天,从她卧室里出来,我实实在在地感觉到自己是一个男人了。那是我与女性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尽管我热衷于跟甜妞一起去实践弗洛伊德理论,可是,我爱她吗?我能跟她厮守一辈子吗?我没把握。

“对我很失望是不是?”她说,“一个纺织女工没名没利没特长,我们能给丈夫的只有贞操,这几乎是我们拥有的全部,可惜……现在的我连这个也没有了。你假装不在乎,其实,你在乎,你比谁都在乎,这一点,在你从我身上爬起来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了。”

我有点儿尴尬,涨红着脸点燃一支烟。甜妞伸手把烟抢过去,深深地吸了一口,又递给我。“我后悔,后悔那天为什么把所有的都告诉了你,”她说,“男人通常是在女人的哄骗中成长壮大起来的,因为他们脆弱,不敢面对现实,只有骗他一骗,他才舒服。”

随她说去吧,沉默是金。

甜妞突然不说了,欠身说道:“时辰已到,该祭一祭你的五脏庙了。”

我一把将她揽进怀抱里,像荒原中一只饿狼。甜妞扑哧一笑说:“坏小子,肾上腺素又升高了吧?”

我喜欢早上做爱。甜妞总是很矜持,紧紧闭着眼睛任我疯狂。我贪婪地爱抚着她雪白而滚圆的乳房,还有两个软软的褐色的乳晕。幸好女性躯体的美好是一样的,迷人也是一样的,纺织女工与公司职员及大学讲师没有什么区别。

……“重体力劳动”结束以后,饿了,甜妞去厨房准备早餐,我负责整理内务,被里尚有余温。今天有个研究生罗素替我看店,我不必太赶时间。假如我需要到北京琉璃厂或上海文庙去进货,研究生也过来帮忙。工夫不大,番茄挂面汤的味道就袅袅地在房间里弥漫开来,香。

我咽着口水模仿着雪村的腔调冲厨房喊:“翠花,上酸菜!”

对了,忘了说,我叫万喜良,不过不是给秦始皇修长城的那个,我也没有一个名叫孟姜女的妻。我的身高170,我的年龄29,我的血型是AB,我的偶像是加菲猫,我的理想是开一间自己的书店,我可以尽情地品味汉文章独有的音韵和意境——就像我现在开的这样的店。

这天,柳彬已经等我很久了,他坐在书店一角,颠着罗圈腿漫不经心地翻着一册1935年文生版的《南行记》,乱蓬蓬的连鬓胡子在光合的作用下,五彩缤纷,绝对可以去做被俘的萨达姆的形象代言人。这家伙热衷于探险漂流什么的,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相互寒暄一番,我发现,他握手的架势显然是在模仿基辛格,派头见大。

柳彬说他刚从雅鲁藏布江下游漂回来,特险,把他累得够戗。我知道,他原来只是运输公司的铲车司机,后来下岗,后来老婆离婚,再后来他就留起胡子、背起行囊当起探险家了。

我笑道:“你累?活该,谁让你总想自绝于人民来着!”

柳彬也笑,掏出精致的古巴雪茄让我抽,说是赞助商赞助的。聊了没几句,总是被柳彬的电话打断,他接电话时还不忘瞄几眼店里帮忙的罗素。我告诉他:少打人家的鬼主意,人家可是个良家妇女。他问:有伴没?我说:好像还没有。他咂咂嘴儿说:让一个妙龄女孩儿耍单,就跟让漂亮寡妇守节一样的暴殄天物。大概罗素也猜出我们是在议论她,便故意把留声机放到最大音量。我和柳彬都吐吐舌头,不说了。

柳彬这次回来是为做一档电视节目的,然后就走。不知媒体又给了他什么承诺。难怪这家伙一脑门子的亚洲雄风,听说,现在他的赞助费已达数百万计,而且身边美女如云,走到哪里都有人找他签名。为此他私下里还特意苦练过花体字,龙飞凤舞,俨然一个马拉多纳或成龙似的公众人物。

柳彬辞去,我发现艾芜的那本《南行记》没了,又给他顺手牵羊了。罗素撇撇嘴儿说:脏兮兮的,恶心死了。我告诉她:甭看这德行,找他签名的都是美丽而洁净的女孩儿,他总借签名的机会写上与对方约会的要求,及时间地点,居然从未扑空过。罗素半信半疑:真的?我说:当然是真的。愈如此,他愈得把漂流进行到底了。

“也算时势造英雄了。”我最后说。

罗素不语了,凡不悦或懊恼时她就做瑜珈。她的面相与林徽因酷似,借一个风流才子的话说,她是明清木版书里插图的线条,但纸张与彩色是21世纪初年的,很淑女。

与罗素相对,总嫌她太静,女孩子还是鲜活泼辣些才好。闲聊时,她却说她偏好谢冰莹,笔下净是刀枪剑戟斧钺钩叉,最为过瘾,倒是令我惊愕不已;而且在以后的日子里,让我惊愕的远远还不止这些。

以后了,门楣上悬挂着的铃铛响起,进来一个中年人,说是让我看看他的书,结果,我看到的是新月书店三十年代出的初版本,包括《梦家诗集》,品相好得令人生疑。我竭力压抑着喜悦之情,故作冷漠地收下,只花了仨瓜俩枣的价钱。他说还有,明天再来。这样的买卖每天都会有这么一两起。

临走,我问他书的来路,他说是他父亲的,接着他说了一个名字,那是一位大名鼎鼎的藏书家,收藏新文学作品的权威,老头儿身后竟如此凄凉,我不禁怅怅然。

不知为什么,我自然而然地联想到许佩祈——唉,一声叹息。

许佩祈原来是评剧院的一个小生演员,因为倒嗓,不能唱了,只好管灯光布景之类的杂役,偶尔也跑跑龙套。但是他平生最大的嗜好,其实不是戏,而是书,特别是五四以后的普罗作家的书。他是像萨马兰奇一样的好老头儿。跟我,几乎算是忘年交,有稀罕物件,自然首先会想到他。

许佩祈的家在一条有名的街上,一片殖民时代的洋楼中,半个世纪前,斜阳蝉声里,杨度曾在这里走过,张自忠曾在这里走过,唐绍仪和顾维钧也曾走过,漫步其间,不知不觉就走进历史里。知道我要来,老头儿早已等在门口,依然是中山装,中山装胸前依然佩戴着毛主席像章……

“您猜,我给您带什么来了。”才进屋,我就迫不及待地说道。老头猜半天,也没猜中,终于猜得不耐烦了,猛一拍桌子,大喝一声,“真真是难煞老夫也,快快如实道来!”

我从包里捧出蒋光慈早年在亚东书局出的《少年漂泊者》、《鸭绿江上》和鲁彦的《童年的悲哀》,遮挡着,一点一点摊开展示给老头儿看。老头儿果然双眼一亮,一把抢去,啪嗒拉开台灯,在灯下翻过来掉过去地端详,嘴里喃喃地说着:“不错,就差这几本了。”

见他如醉如痴的样子,我也备感欣慰,眯眯笑着,两条腿悠然地颠蹬着,像是戏迷在欣赏名角做戏。为犒赏我,老头儿给我倒了一杯白开水。我知道老头儿的性子,有点儿怪,见谁喝一杯可乐或抽一支“三五”,就说人家和平演变了。所以,有白开水喝,便已不错,属于破格提拔了。

然后,老头儿就追问,书是从哪里淘换来的,又问花了多少钱,我一五一十告知于他,老头儿仍是不依不饶,直问得我答不上来为止。“真不敢相信,得来的竟这么容易。”老头儿是想笑的,可是笑不出来,眼圈倒湿润了,嗓音嘶哑地说,“我为这几本书,花过多少心思,费过多少口舌,跑过多少腿儿……”

我问:“难道您不高兴?”老头儿独身一人,一箪食,一瓢饮,屋内摆设至今仍保持着“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的遗风。许是受了老头儿的感染,我心境也不免纯简而端然许多。

“如愿以偿,当然高兴,高兴极了。”老头儿说着,声音已是颤颤巍巍,“只是来得太突然了,我一时还反应不过来,跟白日做梦一样。”

“您辛辛苦苦收集,收集这些左翼作家的书长达三十年,就差这么几本了,”我说,“而今总算功德圆满,终于可以睡个踏实觉了。”

“终于齐了,终于收集齐了,你小子说得在理……”老头儿摩挲着他的藏书,表情比神甫祈祷时还庄严神圣。房间里,贴墙环立了十余个书架,书架是特制的,宽大,高至屋顶,若取上端的书,须登梯才够得着。架中的书除了初版本而外,还有影印本和手抄本,都是心血。

老头儿小心翼翼地将书插进书架,仍迷醉般地抚着书脊,仿佛抚着葳蕤花叶。老头儿很君子地回赠我一本萧红的文生版《商市街》和一叠民国初年的藏书票。萧红和藏书票都是我喜欢的,我觉得挺划算。

我以为我这次是给老头儿帮了忙的,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把我搞糊涂了,糊涂得不知自己办的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有一个男人说是你的老同学,找你,他叫赵楚。”罗素的电话竟打到许佩祈那里。

赵楚是我十年未谋面的同窗好友,一起没少淘气,登时诸多儿时的温馨涌于心头。我一边匆匆往回赶,一边嘱咐罗素:“叫他等着我,马上就到。”

见到赵楚,真有点儿动感情——十年不见,黑了,瘦了,沧桑了。拥抱一下是一定的,然后促膝而坐,我连珠炮似的只顾嘘寒问暖,毕竟久了,有一肚子的话要说。大概罗素还没见我这么兴奋过,饶有趣味地在旁看着热闹。

赵楚倒显稳重多了,浅浅地笑。趁我沏茶倒水的时候,他才开口说话,“已经混成老板了,看来,你经济状况不错。”我忙说,“托您的福,还成,还成。”跟着,他从公文包里掏出许多的表格,摊在我面前——

这是什么?我正诧异间,赵楚已把钢笔备好,用牙咬下笔帽,硬塞进我手里,说道:“有俩钱,别乱花,多想想身后事是正经。这是保险单,我建议你,买一份人寿保险,将来老了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之后,又滔滔不绝地讲起上保险的种种好处,抑扬顿挫,激昂非常。

“还是老朋友替我想得周到。”我草草签了表格,推一边去,也好继续畅叙友情。我最关心的是那些老同学这个如何、那个怎样,连罗素几次在桌下踩我的脚,都没去理睬。

赵楚把表格上下审阅一个够,又指点我改动几处,才精心收起,如释重负般地吁出一口气:“你把款子准备好,改天我来取。”说罢,竟坐也不坐,拍拍我的肩膀,要走。

“老九不能走啊,我弄些酒菜,咱们聊个痛快多好。”我挽留再三,赵楚还是走了,这让我很失望。

“你不知道,小时候我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光屁股的交情。”我仍然意犹未尽,无限感慨地对罗素说。罗素却使劲儿撇撇嘴儿,一脸的不屑,“万喜良,傻吧你!”

咦,什么意思?今天阴转多云,罗素也显得反常。这时候,我养的那只鹦鹉突然仿着孔乙己的腔调说了一句: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店堂里的仨俩顾客都笑了。这是我精心调教的,绍兴口音极纯。可惜,就会这么一句。

罗素掀开记事簿,跟我交代我不在时谁取走什么书,谁又托我找什么书,还有工商局要我们订阅什么报,虽琐琐碎碎,但她都打理得清清明明。幸亏有她相助。

在我粘补残书的时候,宣纸、胶带及糨糊摊一桌子,罗素照例是该出手时不出手,兀自托着腮凝望一处,若有所思的样子,很是冷艳,像胡兰成说张爱玲的那样:她完全是理性的,理性到如同数学,而她的艳亦像数学的无限。因为是周末,甜妞来电话说要过来吃饭,电话虽是老式摇把的外壳,机芯却是新的,可还是嘎嘎的响,须大声才听得到,罗素这才竖起食指在嘴边,示意我小声点儿。

“其实,她并不适合你。”冷不丁,罗素丢出这么一句,我知道指的是甜妞,待闻其详,她又不语了,仍是托着腮的架势,宛若临水照花人,不过,仿佛隔着厚厚的雾。

我们——我说的是我和甜妞,此时此刻,刚吃饱,面对面坐着,听米卢在电视里兜售他的“快乐足球”。指望我跟她两人并坐一起看看书或手牵手逛逛街,简直是不可能的事。除了做爱,更多的是家长里短,充满着世俗的平和,才是她的所爱。

我以为太过庸常。

这些年,若即若离挂牵着,两人的情感发展史总掀不到新的篇章,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我知道,她是个表里不一的女孩儿,老是嘴上说的一套,心里想的是另一套,用“一半火焰,一半海水”来形容似最为恰当。我认为是一种恶习,纵容不得。有时她生气,明知哄哄就好,也偏不。

碗筷收拾停当,赶紧上床,这已成为例行公事。忙着去淋浴,浴后我就这么赤条条地在屋里荡来荡去,甜妞笑我是暴露狂,我亦笑,笑她有窥阴癖。她洗澡总是很慢,用时竟有阿杜个唱音乐会那么久,让人生急。

“哎呀,我忘了把红烧鱼撂冰箱里了。”正在有伤风化的时候,她突然想到。

“别去管它!”我不想这么快就下欲望号街车,问题是——还没到站呢。

“不行,会馊掉的。”她硬是推开我,匆匆去了厨房。

床一下子宽敞了。我汗津津的躯体骤然间冰冰凉,好似兜头一盆冷水,把那种叫欲火的东西浇灭了,连灰烬都已不见,高涨起的激情,也一直跌落到太古洪荒里。

甜妞回来,脸上是那种如释重负的表情,见我静静地瞅着她,颊上红一红,忙忙地去遮盖阴部,上床来赶紧钻进毛巾被里,连头也蒙上。

“继续吧,死死地盯着人家做什么?”因为口鼻掩在毛巾被里,声音也就瓮瓮的,像早期电影译制片的画外音。

“先歇歇。”我已经冷却下来,心也似乎变得苍老许多,好像长了胡子。

“你这个大色狼,装什么装,你不要拉倒,不要以为我会来求你。”她用毛巾被劈头盖脸地把我俩包裹起来,腻在一处,她的身子很烫,烫得巫山云雨,然而,我的精神彻底惺忪迷离了,虽吻着她,阴茎却睡着了。

甜妞入梦了,我却失眠,到阳台去,俯视着下面一条条同样失眠的街道。

我去看母亲,却没有进屋,只把给母亲买的礼物放在家门口,按一下门铃,就走了。一年中于某一人总有一个特殊的日子,那就是生日,而我则不这么认为,我觉得这个特殊的日子应该是属于母亲的,那一天,痛楚、愉悦和幸福都是她的——今天就是我的生日。

母亲是毛泽东时代的女性。“怀你的时候,我们钢厂正在搞大会战,加班加点,生你的前两个钟头,我还在广播站广播挑战书呢!”母亲说这些的时候,自豪得很。

在大学里,我最陌生的怕就是教室了,总是躲在宿舍读郁达夫,是郁达夫引我走进三十年代的疏淡轻烟之中,竟寻不到回来的路。母亲来宿舍,见我痴迷于书,只说“读书好,读书越多越好,”把带来的奶粉、辣酱什么的撂在桌上,便回。

毕业后,搬出来住,每次回去,母亲都烧火做饭、汲水洗衣忙个不停,忙碌间,仍有着那个年代才有的飒爽英姿,只是鬓发斑白了。我于心不忍,劝她歇一下,她连说不累。想她自父亲地震遇难之后,辛苦抚养我们哥俩,越发不愿再让她操劳。拦又拦不住,心里就酸楚得不行,几天都平静不下来。

于是,我尝试着把母亲从厨房拉出来,一家三口,在附近的小川菜馆去吃饭,少受些累。母亲竟变得挑剔起来,嫌这个菜寡淡,嫌那个汤太咸,其实,我知道,她是嫌贵——她勤俭惯了。最后一回,她干脆去也不去了,我和弟弟怎么劝都没用,她就那么执拗地坐在床上,光阴在她的两颊徘徊。

所以,我生日的这天要母亲安静,不打扰她,懒懒地睡一觉也好,散漫地晒一晒太阳也好,或跟其他老太太一道去扭秧歌、打麻将也都好……

“妈,见到我给您熬的黄花鱼和清炒虾了吧,尝尝吧。”下楼,我像个顽皮小子一样一边踩着马路牙子走一边跟母亲通了一个电话,“这是我的手艺,照着菜谱操作的。”

“儿子,你知道今天是你的生日吗?”母亲问我。

“嗨,小小年纪过什么生日,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哪,再说吧。”我故作洒然地说,这时候,恰好有公交车过来,我便跳上去,又与母亲说三道四一阵,才挂掉电话。

其实,我跟母亲说的话,都是昨晚甜妞说与我的,听时很有一些逆耳,心里就系上一个解不开的疙瘩。原以为她会建议我举办一个生日派对什么的,看她这样冷漠,不免小有失落。

“我就不过生日的,老了,到五十岁以后再过也不迟。”甜妞心思的不细腻,由此可见一斑。说罢,她掉过头去,又睡。她睡觉时喜欢蜷缩着身子,像个婴儿。

书店窗外的梧桐叶都绿透了,绿得书店窗内也是一片诡奇谲变,朝气浓得化不开,我连取书都是脚步轻快的。听到门铃响,头也不抬就是一声“欢迎光临”,这是我从麦当劳快餐店学来的,声音甜而腻。来客倒笑了,却原来是汉奸,仍旧是那么衣冠楚楚的,特人模狗样的。

“得了什么稀罕宝贝,这么喜兴?”我见他手里拎着一只精美的塑料袋子,很珍惜的样子。

“给女朋友买的芭比娃娃,”汉奸说,“她就喜爱这些孩子气十足的玩意儿。”

“好好珍惜她吧,别丢了。”汉奸的女朋友我是见过的,公务员,生就一张玛丽莲·梦露一样俊气的脸,汉奸把她领来的时候,她就小鸟依人地站在一边。不过,小鸟是长着翅膀的。

“我会珍惜的,”因是说到心爱的人,汉奸一脸的春色,“昨天,我们老板池田先生请客,我还是拉她一起去的呢。”

汉奸来,多是为他的老板跑腿儿。他的老板阅读范围很窄,似乎仅限于抗战年间的沦陷区文学,比如张爱玲、穆时英、予且,沈从文是不看的,叶圣陶也是不看的,显见是一个天性挑剔的动物。

“这回,有什么书可以推荐给我?”汉奸趾高气昂地说,“尽管把压箱底的东西拿出来吧。”

“去拿一本《结婚十年》吧,苏青的。”我指点最靠里边的一架书,让他自己去取,“有人拿周作人跟苏青做比较,说周作人写得平实而清淡,苏青写得则是平实而热闹。”

汉奸站着读,只掀几页就说好,他连连跷着大拇哥,很业内的样子,其实,除了畿米和朱德庸的漫画,他看过的书少而又少,没少看的倒是三级片,光着腚做俯卧撑的那种。我说:“只有你的那个大日本皇军说好才算数,你说好——那是扯淡!”

“谁说的?”汉奸以为我侮辱了他,竟脸红脖子粗,“我看好的,池田先生也必会说好,昨天喝酒的时候,他还一个劲儿搂着我说: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

“啊呸,你以为你是谁!”我简直笑得不行,差一点儿吓跑一个刚进来的顾客,那是个学生,瞪着小兔子一样惊惶的眼睛,看着我们。

汉奸被我笑得有点儿狼狈,赶紧解释说:“这话是他喝醉时说的,玩笑而已。”

店门被推开,罗素来了,而且手里也拎着一只精美的塑料袋子。我和汉奸停止了说笑,像三毛学生意似的认真地一买一卖起来,汉奸走了之后,我才发现罗素今天竟穿一身职业套装,颜色深深的那种,反而倒把她映衬得灿若桃花,热力四射,尽管脸上依然是冬天。

“老板,来一下,”正想跟罗素说点儿什么,有顾客招呼,我只好过去,那人神经兮兮地问:有黄色小说吗,《肉蒲团》、《痴婆子传》那样的?我说:过一阵子,我给你写一本。对方笑了,有几分腼腆。

店堂清净下来以后,我把这个说给罗素听,我猜,那一定是个民工,罗素却说:“我看是大学教授——无疑!”

“大学教授怎么会变态成这个样子?”我一边把才从废品站收来的旧书摊开来分类,一边继续刚才的话题。书是残的多,因潮湿而走形,须先放进微波炉里消毒,然后用熨斗熨,再然后像裱画一样的装裱粘补,很是麻烦,好在我有耐心。

“是民工,他解决下半身欲望的途径更为直接,要么去找职业卖淫妇,要么去勾搭半老的风流寡妇,”罗素说,一副慢悠悠的,若是再叼个烟斗,就跟大侦探福尔摩斯差不多了,“而大学教授则不然,对前者是不屑,对后者是不敢,只好溜达到小说的性描写中去意淫喽。”

“小罗,这好像是俞平伯的书!”我捧起一本撕了封面的书,书钉已经锈蚀,纸张也就散落得没了秩序。

“没错,”凌乱中,罗素把零碎纸张一页一页拣起,说道,“是俞平伯的《杂拌儿》,开明1928年初版。”

对修理残书一道,我有信心,只要不缺胳膊少腿儿,全须全尾,经我一番梳洗打扮,保管可以“一倾倾人城,再倾倾人国”,绝对能嫁个好人家,瞧好吧您呢。

小心地翻阅着这些散页,绵绵的情致恍若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的涟漪,静雅地漾漾。我就兴奋得不行,抚开纸张上皱褶的时候,手都抖。

修一本书,比印一本书要难得多,每一页道林纸都得洇湿,用干毛巾抚平,再阴干,急是急不得的。罗素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看着我做这些,烦并快乐着。

“我们学校中文系有个教授,去南方开学术研讨会,潇洒时,有脱衣舞女拉他的生意,他就把她带到宾馆里。”我干活儿,罗素就在一边给我讲他们学校的趣事,“结果呢,他并不进行实质性接触,而是问这问那,还给脱衣舞女大讲贞操之必要,最后脱衣舞女终于忍无可忍,反从自己兜里掏出几百块丢到教授脸上,就要走,他拦着……”

“接下来呢?”我对这个故事有了兴趣,撂下手里的活计,听她说。

“接下来他还是把她睡了。付款时,硬是赖掉五十块。”罗素的嘴角含着一丝冷笑,仿佛贴身丫鬟笑话千金小姐赤着脚,忘了穿绣花鞋似的,“这位教授简直丢掉了知识分子赖以自豪的一切。”

“我靠,甚至包括尊严的底线。”我历来鄙视这种又要游戏,又不遵守游戏规则的家伙,不管他是教授还是的哥,一概红牌罚下才是。

“天晚了,不陪你白话了。”罗素突然起身,把她拎来的那一只精美的塑料袋子推给我,我问是什么,她只是眨眨眼,说了句自己看,便一阵风似的飘然而去。她的眼,好似一部无字天书。

还是好奇心盛,净了手,赶紧就去将袋子打开,竟是一盒生日蛋糕,还有生日卡以及生日卡上祝福的话。一股奶油的香气袅袅地弥漫开,连笼中的鹦鹉都直咽唾沫,先就掰一块喂它,免得它闹。

离开店,我差一点儿找不着北。

这天,电话铃响时,我正在冲澡,铃声很急很有脾气。怕耽误事,就裸着身子跌跌撞撞地跑出来接,却原来是柳彬,嘿嘿笑着说他在山西段黄河岸边搭起的帐篷里。

“这里的黄河水急浪高,风声雨声,壮观极了。”我冷,顺手扯过一条被单裹在身上,听他说,“没电,我点一盏马灯,喝酒,吃驴肉干,还有当地的一家媒体记者陪我。”

“男的女的?”

“我从不接受男记者的采访,女的么,正好红袖添香。”电话里的噪音虽然挺大,还是能听出他的风光无限。

“你又把人家睡了吧?”

“天生尤物,风情万种,我可是从来舍不得糟蹋东西的,不睡,可惜了。”说罢,又放肆地笑起来。

撂下电话,我就接二连三地打起喷嚏来,赶紧擦擦湿淋淋的头,钻进被窝蜷缩着身子,暖和暖和。柳彬这个混蛋,只顾自己抒情痛快,差点儿断了卿卿性命!

煮了一大杯咖啡,拈开台灯,趴在床上看书,我没有端坐看书的良好习惯,写字也这样,甜妞说我酷似癞蛤蟆。我床头堆着的净是《西谛书话》、《晦庵书话》和《榆下说书》之类的书,因吝惜书,从不在书上折角,要紧处便夹一片枫叶,当书签用,书签夹多了,书就显得特厚特臃肿。我一直幻想着写一本《贩书偶记》那样的书,将经过见过的书人书事记下来,其实也为记下人世间的眷恋和缱绻。

看书的时候,我总不停地抽烟,烟盒一撕两半,让烟卷随意摊开来,抽时伸手一够就能够着。

我的本能告诉我,只有书才能伴我一生,才能让我真正快乐。记得在大学里,我曾宣称自己毕生追求的只有两种东西,就是性与艺术,同学们无不以为我前卫而疯狂,几年过来,我才知道,性并不代表女人,艺术也不都藏在象牙塔里,爬上去便可获取,事情远没那么简单,弄不好会走火入魔的。而书呢,仿佛是一群牛仔裤和超短裙之中的一袭蝉翼纱的素白旗袍,清幽典雅,历久弥香,到拄拐杖的年纪,仍能记得起。

我把我的想法说给甜妞,我说我要开一家我理想中那样的特色书店,终生与书相伴。

“简直是异想天开。”亏她还是纺织工学院毕业,竟一点儿不懂我。那次,我去苏州冷摊收书,摔坏了腿,躺倒不能动,她还轰轰烈烈地批判我一通。我辩说:当年邵洵美开过书店,姚蓬子开过书店,连写《性史》的张竞生也开过“美的书店”……

“叫我说你什么好。”甜妞只是摇头,就像见一个关东大汉在用高脚杯喝陈年花雕,怎么看怎么别扭。

兜里有了些散碎银两之后,我就把“油纸伞书坊”开起来,她竟没有任何表示,事不关己的样子;言来语去地撩拨她,也是浑然不觉。对此,我极为不满。我是表面上强梁,其实内心像青花瓷器那么脆薄,碰一碰,就痛。

书坊开张不久,进来一个时尚女孩儿,翻翻看看,打了个响指,说了句,“这书店,我喜欢,”她要留下来。我心里说了句,“这女孩儿,我喜欢,”于是,我就答应把她留下来——这个女孩儿就是研究生罗素。

一晚,想了甜妞,又想了罗素,就没了睡意,思绪麻一样的乱。明天还要早起,我默诵着崔健同志的歌词:该让我听见水声听见鸣叫,该让我舒舒服服睡个好觉……梦神果然就来叩门了。

转天晚上,罗素约我跟她一起参加一个派对。

这个派对叫“长传冲吊”,我还以为是球迷的聚会呢,陪着罗素到了那里,才知道不是。钢琴师弹着没有脊梁骨的曲子,纸醉金迷间泛着轻佻,泛着石榴裙香,浓浓重重的一股子布尔乔亚气息扑面而来。宾客也俱是鸳鸯蝴蝶派小说里的人物,端着酒杯晃来晃去,晃得人眼晕。

我问罗素:“主人是谁?”

“喏,那位——”罗素带我跟主人见面,是一个嫁到巴黎没几年又回来的舞蹈演员,虽然看上去她那精加工过的脸神采飞扬,但掩盖不住五官周围恣意挥洒的真草隶篆。

罗素特意穿上一件白色纱裙,素素净净的,只有一个草书的汉字“竹”绣在前襟,红得醒目。而我依然是一贯的装束。来之前,罗素问过:你仅有这么一身衣服吗?我说:还有好几身呢。于是,她陪我回家去换,拉开衣柜一看,那几身也都是白T恤、绿军裤,就说道:算了,就穿这身吧,也挺酷的。

这里的氛围显然不大适合我,罗素让我坐在靠角落的一张空桌旁,塞给我一杯波希米亚餐酒,就忙着四处应酬去了,灵巧飘忽得好像一条鱼。

灯光暗淡,暗淡地辉映着一张张用酒染过的红褐色的脸。远处有一对对舞者游弋。女主人几次过来招呼我,“这里的女孩子挺多的,可以跟她们去聊聊。”

我说:“静静坐着就很好。”这时候,装饰得很戏剧的大厅里,开始缠缠绵绵地荡漾起性欲的涟漪,旁边那桌已有人在接吻,动的是嘴,身子则久久地保持着静止状态。我直担心,跳舞跳累的人,稍不留神会拿他们当石头雕像,靠一靠。

坐久了,想活动活动,不意竟在楼梯拐角撞到一对站着搞行为艺术的男女,他们倒无所谓,狼狈的是我,跑得落花流水,他们继续他们的高难动作。过来过去的人,一律视而不见,倒显得我少见多怪了。借用穆时英的话说:这样的晚上,是没有理性的日子,是法官也想犯罪的日子,是上帝进地狱的日子。

有点儿腻了,后悔非要跟罗素来。音乐转换成华尔兹的时候,一位戴眼镜的小姐邀过我,年轻轻的,脸蛋子竟粗得像牛皮烫金封面,实在让我打不起精神来,也就作罢。

罗素回来时已是醉醺醺的了,脸上的硬件软件都仿佛让酒精泡过。我问她去哪儿了,用这么久。她想妩媚地笑一笑,可惜五官不听话,“你甭管,再给我拿两杯酒来。”她说。

我乖乖把酒拿来,她端起一杯一扬脖咕咚就下肚了,咂咂嘴说:“他们说我是白雪公主,你说是吗?”

我不知如何回答才好。也许她并不需要我的回答,跟着又去端酒又要喝,我拦下了,发现她的颊上有泪痕,显见是刚刚哭过的。我问她要不要跳跳舞,散散心,罗素就使劲儿摇摇头,暗暗欷歔,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那般无助。我抚一抚她的肩,我能做的只能是这个,只能抚一抚她的肩——这是经典电影里的经典画面。

她长长的睫毛湿了,像雨滴洇在荒草上,“为什么总是这样,总是找不到一方天地来安置我漂浮的心?”

话说得有点儿辛酸。此时客厅的灯盏更暗了,恹恹的像一张泼墨的宣纸,一笔一画全是颓废。她的感慨不过是情场失意的浅斟低唱吧,我想,说深说浅都是错,只好调侃一句:“剪不断,理还乱,是私情。”

“呸,你!”听我这么一说,罗素不禁笑了,是破涕为笑的那种。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收拾好心情,重新上路就是了。”我又说。

“问题是老这样迎来送往的,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她叹了一声,满脸的故事。

“你是担心自己嫁不出去吧?”我刺她,她居然没听见似的,只是嘟嘟囔囔地讲着,如耳语,大意是说有一天她突然迷上了一个三十岁的男生,因为他身上散发着一股子蜂蜜的味道,好上大半年,才发现他是个自私自利的家伙,而且财迷。迟疑了一段时间,终于决心离开他,让他回到他的老婆孩子身边去了。

“哦,他是个有家室的男人?”我愕然。

她翻翻眼皮,说道:“未婚的男人大多是低能的男人,别人不要,我凭什么要?我又不是接收大员!”

“看来,你对第三者插足有特殊的爱好。”我冷嘲热讽了一句。

她想反驳我,正好有成双成对告辞的人从身边过,她就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说:“我们也走,我不想再见到他。”

坐在出租车上,我问她要去哪儿,她信口说去你家,然后就把头枕在我肩上,阖上了眼睛。街上的霓虹灯光一闪一闪地映在她脸上,文静得看不出七情六欲来,可是她的手却蛇一样的伸进我的衣内,用指甲轻轻划着我的胸口……

进到我屋里,罗素三下五除二地脱去裙衫,白晃晃的一条,跟着又蛮横地来解我的裤腰带,嘴里还不住地用英语吵吵,我不懂英语,我却知道那是一句很粗的话。

我说:你是醉了,改日吧。罗素推我倒在床上,呼呼喘着说:“我就要今天开始我的新生活。”成语“气势汹汹”恐怕就是用来形容她此时此刻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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