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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屏 当前章节:9211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3:45

我把信纸重新装进了信封里,这个简单的动作耗费了我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因为我的手总是在颤抖,颤抖得像马头琴上的琴弦一样,无法控制。我觉得胸口一阵阵发闷,仿佛是一个刚从海边度假回来的旅行者将他们在沙滩上拣来的奇形怪状的鹅卵石放在我的胸腔,死沉死沉地压着心脏,我想站起来喘上一口大气,却一头栽下去,什么都不知道了。

这些日子,我一直昏睡,昏睡了好几天。

偶而醒来,也懒得下床,伸个懒腰就又睡了过去。睡眠对我来说,就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那个南非人库切所形容的那样:睡眠已经不再是一种疲劳治疗浴,也不再是一种体力复原剂了,它只是一种对现实的遗忘,一种逃避,一种临时死亡。

几次做梦,都梦见一群虎视耽耽的野兽包围着我,要把我一口吞掉。我知道,我是因为承受了失去最钟爱的情人和最亲近的朋友的打击,才会做这样的乱梦的。

也许是心情过于压抑的缘故,我觉得我的房间里总像梅雨季节的天际,被层层乌云笼罩着,显得特阴森特可怕。夜里,我也不开灯,街上的光投射到屋里,给家具涂上一层神秘的色彩。

如果这样颓废下去,我就完蛋了。我想下地走走,活动活动。我强迫自己从床上爬起来,可就在我刚刚站稳的一瞬间,浑身瘫软,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仿佛我可以被风一直吹到遥远的苍穹。我在卫生间的落地镜前照了照,里边的人蓬头垢面,简直惨不忍睹。我不得不劝自己:哥们儿,不要再自寻烦恼了,不要让绝望的情绪破坏你的理智了,既然一切都是不可改变的,你就要敢于面对,上帝会赐给你希望和慰藉的。

我到阳台上,极目远眺,街的两端景物尽收眼底,一阵阵的和风拂动着我的前额,痒痒的。这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已经与世隔绝很久了。凝望着西下的夕阳,我嘱咐自己一定要珍惜自己才对,如果此时此刻让我把整个世界的分量掂一掂的话,我觉得我的分量比世界还重。

终于有一天,我走出我的房间,我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我没有任何目标,我只想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随便走走,散散心。像每一个企求摆脱困境的人通常所做的那样,于是,我踏上了南去的列车。

我到了泰山,到了曲阜,最后到了上海。

在独自一人逛外滩的时候,正是早晨八九点钟的时候,阳光明媚,我想起我曾对罗素说过的一句话:“你和早霞在我的心中是一样美丽。”当时,虽然罗素口口声声地说肉麻,可是白净而娇嫩的脸蛋上还是泛起桃花一样的红晕……我觉得我简直不可救药了,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总是不由自主地回忆起我和罗素共同度过的那些日子。我一边骂自己病态,一边竭尽所能地要把罗素忘却,忘得越干净越好,这是我必须要做到的一件事。

我跟一个流浪汉一样,两手揣在裤兜里,哼着印度的《拉兹之歌》,漫步在南京路上。更多的时间,我都是泡在大大小小的酒吧和咖啡馆里。那几天,我几乎光顾了上海所有的酒吧和咖啡馆,喝了许多可口的或不可口的咖啡,听了许多好听或不好听的歌,认识了许多有趣或没有趣的本帮人,直到感觉很累了,便什么都不想了。

就这样,在歌声、奏乐声和纵酒狂欢声的交织下,我真的成功地把罗素和柳彬忘掉了,包括对他们的所有记忆。

埃及作家马哈福兹说:情感的烈火是无法用水来浇灭的,只有用同样的烈火,或者用比火更炽热的感情才能使它熄灭。我以事实证明,他的论调是荒谬的,情感的烈火也可以用咖啡和鸡尾酒来熄灭。当我回到我的书店里,几乎没有任何一个顾客发现我刚刚历经了一场感情危机——营业时,我就跟所有的书店老板一样,殷勤地招呼顾客,有说有笑地给他们推荐聂绀弩、师陀和路翎,这些都是刚上架的书;打烊以后,我就默默地把翻乱了的书重新码齐,一边计划着明天打电话进货的事,一边将破损得太厉害的书修补好……生活渐渐趋于平静,平静得像一潭死水,我甚至都开始考虑继续写我的那本《贩书偶记》了。

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是,我居然迷上了拉二胡,跟人家学了一阵子竟也能勉强拉一两首惆怅的曲子。另外,我又雇了一个店员,一个学图书馆专业的大三学生,他说他喜欢旅游,他给我打工,是为了攒钱寒假去西藏考察。我很信赖他,因为他也是个爱书的人。每周有两天的时间,我是不去店里的,而是到老年俱乐部去学拉二胡,跟着一群离休老干部和退休老工人做伴,现在我已经能够拉那首十分伤感的《江河水》了。

我很少再与朋友往来,但也没有什么孤独感,绝对没有,心里反而还有一种类似愉悦的感觉,说实话,我不知怎么来形容这种感觉,也许这就是恬淡和平庸吧?

我没想到甜妞会在这个时候出现。

我们都显得有些拘谨不安,相对注视着,不知说什么才好。这样僵持了很久,甜妞突然扑哧一声笑了,我也随之笑了起来,难堪的局面才算被打破。甜妞丰满了,也白了,总之跟以前不大一样了。“难道我们已经生疏到这种地步了吗?”甜妞问,虽然她的脸上挂着微笑,但是声音里饱含着凄凉。“因为你是稀客呗。”我尽可能用调侃的语气说,以使我们感到轻松一点。

应甜妞的要求,我为她调了一杯鸡尾酒,我敢说,这是我调得最仔细最认真味道也是最棒的一杯鸡尾酒。

她说她已经调回来工作了,在纺织工学院教书。我耳朵听着她说,眼睛却像观察一个陌生女孩儿一样观察她的容貌、风姿以及她的身上所有看上去舒服的地方。

“你过得怎么样?”说完她自己的事,她问我。我随便敷衍了几句。她就阴沉着脸色说我要是不欢迎她的话,她马上就走,我赶紧一把拉住了她的手。

她将我搂在她的怀里,抚摸着我的头发,仿佛我是一只落寞的小猫,“你生活得很不开心是不是?”

“怎么会呢。”我冲她笑了笑,可是眼眶却湿润了。

甜妞依偎着我,把我的手贴在她的脸上,“在外地的时候,每天晚上临睡觉我都会想起你,你呢,想没想到过我?”我又闻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那种我熟悉的香味。

我就像一个海上的漂泊者,风帆被撕破了,甲板被撞裂了,可是拐过一道海湾,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开阔的港口,终于可以靠岸了。我真想扑到她的怀里哭一场,把一直压抑在心里的痛苦倾诉出来。幸好我没有那么做,尽管那样也许能让我更舒畅一些。

我只是将她的拇指放在我的嘴里吸吮着说:“我经常会想到你,特别是心情郁闷的时候。”我没有撒谎,确实是这样。

“是吗?我知道你是哄我,但我还是挺高兴的。”她说。我从她的言谈举止中发现了许多与以往不同,至于不同在什么地方,我无法说清楚,可是这些不同却如同细菌一样一点点地蚕食着我的心。

“你好像变了。”我说。

“好了,我们先不说这个了。”甜妞离开了我的怀抱,主动给我也调了一杯鸡尾酒,跟我碰了碰杯,然后一饮而尽。她擦了擦嘴角,隔着茶几,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庄严地向我宣告:“我要结婚了。”

甜妞是笑着说的,眼睛里却含着忧伤的水色,过了一会儿,泪珠终于突破眼眶,顺着脸颊淌了下来。

我不相信眼泪。

我以为她是开玩笑,她以前经常开这种玩笑,“你是在骗我吧?”我有点儿懵,瞬间,整个思维系统出现了短路现象。

“不是骗你,是真的。”甜妞抬手让我看了看她的无名指,上面带着一枚崭新的结婚戒指,镶碎钻的那种。我还看出,她的脸淡淡地抹了一层胭脂,嘴唇上也搽了口红,以前,她是从来不化妆的。

“什么时候订婚的?”我不由得往后挪挪屁股,缩在沙发的一角,仿佛是要躲避扑面而来的凛冽寒风。

“十天以前。”甜妞又笑一笑,不过,笑纹仅仅在眉目之间停留了一秒钟,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感到自己正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因为就在刚才和她亲近的时候,我的潜意识里还隐约觉着我们是可以恢复邦交正常化的。这就像一个结痂的疔疮,当你以为快要痊愈时,它竟突然出现了危险的并发症。

“他是谁?”

“我的一个同事,跟我同岁。”

我知道,我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接受这个现实,我的脑子如同发动机似的飞快地旋转着——十天以前,自己在干什么呢?可惜,我记不起来了,只好故作绅士状地说:“看来,我应该祝贺你了!”

“其实,他已经追我很久了……”甜妞提起他,居然带着某种自豪感。她不知道,这种自豪感一下子就将我抛出伊甸园之外了。在短短的时间里,这是我遭遇的第二次类似的打击了。

“你从未跟我提起过他。”

“他一直对我抱有好感,可是,我始终不能接受,我总期待着我所期待的东西……结果,迟迟没有希望。”她半是伤感半是解嘲地说,“你知道我希望的是什么。”

我觉得我的五官越来越僵硬,笑也笑不出,哭也哭不得,就像一块埋在地下三千年的化石。

“你知道,他为什么这样愿意娶我吗?”甜妞的眼睛里闪出一丝很不经意的嘲讽,“我没有告诉他我过去的一切,所以,他才拿我当个圣女一般地供奉着,厂里也有人挑唆他,他不听,谁说我不好,他就跟谁玩命,这样一来,谁都不敢多嘴了。”

我差一点儿脱口而出——当初你为什么不把你过去的一切都瞒着我呢,那样,我也会娶你!我终于没有说,我知道,错在我,而不在于她。看来,我跟她的故事已经结束了,而现在,正是给这个故事画上一个句号的时候。

“现在想起来,我那时侯真傻。”她似乎感到很遗憾,而且毫无掩饰地把这种遗憾都表现在脸上,“我为我的遗憾付出了代价,我太不了解男人了,有时候,骗骗男人,恰恰是对他们的一种尊重。”

我简直不能再听下去了,我受不了这份刺激。我给自己倒了一杯烈酒,让辛辣的气味麻醉一下神经。

“你是不是开始恨我了?”她问。

我有一种冲动,真想抱住她痛痛快快地哭一场,我也知道这种想法挺没出息的。我低头看看她露出的半截胸脯,那是非常性感的一片雪白,那不是属于我的,我清楚地知道,那已经属于别人了。

“我不恨你,我只恨我自己。”我说。

“我们依然是朋友,对不对?”甜妞见我没有什么异样,似乎心里放松了许多,宛如已经在码头上找到泊位的小船,恬然地荡漾着。

“我们当然是朋友,而且是特别特别好的朋友。”我一脸亲善地说道,但是心里仿佛一下子把跟她的距离拉开了,拉开了足有孙悟空一个跟头的距离——十万八千里。

“太好了,我就知道会是这样的,我毕竟了解你的为人。”她愉快地说,愉快使她显得光彩照人,这时候,我仿佛突然发现她是那么美,真是造物主的杰作!

“你不会是挖苦我吧?在我的记忆中,你还从来没有夸过我呢。”不知为什么,此时此刻我觉得特疲惫,只想歇一歇,就像个陷入困境中的斗士,希望在短暂的休战中拖延时间。“这一次,我确实是在夸你。”她认真地说。“我很荣幸,因为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我调侃了一句。

“那个叫罗素的女孩儿呢?”犹豫了一下,甜妞问道,显然这是她一直想问而没有问的问题。“她走了。”我用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话来答复她,希望她不要刨根问底。还好,甜妞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看看手表,“哎呀”了一声,急匆匆地对我说,“我要回去了,他在家里等着我呢,出来久了,他该为我担心了。”看他的言谈举止,俨然一副已为人妻的架势。

“好的。”我做了个送别的手势,陪她走出门,我们都保持着沉默,好像唯恐我们所说的每句话都会拿来做呈堂证供似的。

沿着螺旋式的楼梯往下走的时候,我们的脚步特别响亮,甚至会有咚咚的回声。她在前,我在后,在沉默中迈着步子,居然竟能步调一致。我知道,我们中间的这种沉默,这种可怕的沉默像一道天然屏障,把我们彻底地隔开了。

临上的士之前,她握了握我的手,用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柔语调说:“你该找一个好女孩儿,结婚,生子。”

“谢谢你,我会安排好自己生活的。”我靠,整个一个小学辅导老师的语气,我拒绝接受这个。

送走她,我回到房间里,突然觉得房间里空荡荡的,显得我形单影只。房间两侧柜橱之类的家具都没上过漆,是为了突出天然木纹,现在我改变主意了,我要把它们涂上颜色,而且是各色各样的颜色,这样一来,就会使房间的基调热烈些。我还准备在东西墙角摆设一只牦牛头的标本,以及一些石膏雕像什么的,把整个房间弄得满满腾腾的,也许让它们来陪伴我,我就不会那么孤独了,免得让人家说——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我在刚才甜妞坐过的地方坐下来,招呼一声:“麦当娜,你给我出来!”“麦当娜”就跑到我跟前,一下子窜到我的腿上,两爪搭着我的肩,用毛茸茸的脸蹭我。

“你孤独吗?”我问“麦当娜”,“麦当娜”摇着它的尾巴,从喉头发出一声声呼噜,不知它回答的是还是否,我照着它的屁股拍了一巴掌,“真笨,连一句人话都不会说。”

一度,我把自己忙碌得团团转,只要闲下来,我就不知所措。早晨起来,我要去蜡像馆捏蜡像,要去学魔术表演,晚上,我甚至逼着自己跟一个在外语学院教书的日本老太太钻研茶道。

遇到失眠的时候,我就从床上爬起来,给我的书包书皮,在所有的扉页写上“万喜良,这是属于他的书”——这是我从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里学来的,然后再钤上我的藏书章,还像孙犁老先生一样记下购买这本书的经过什么的……

我做这些的时候,总是很有兴致,所以睡神显然对此不以为然,我一忙碌这些,它就跑得无影无踪了,直到天亮才会回来。

奇怪的是,我却读不下去书,只要一翻开书就晕,眼前就会有一群黑色的小蝌蚪游来游去。

是我的母亲救了我。有一天,她说她来陪我住几天,一起说说话,我表示欢迎,这是当然的了。

母亲天天给我做可口的饭菜,尤其是她烘制的蛋糕,特好,西方人怕是圣诞节都吃不到。常常是我们一边吃东西,母亲一边给我讲我小时候的滑稽故事,弄得我哭笑不得。

我怕累着她,也就跟母亲抢着做饭做家务,星期天的时候,我还给母亲露了一手,做一只果木烤鸭。我觉得味道挺正宗的,只是稍微有点过火,母亲尝了尝,一个劲儿摇头。我就让“麦当娜”来鉴赏一下,说句公道话,没想到它却只是闻了闻,掉头便走,一口都不肯吃,显然是吃母亲做的饭吃馋了。

一到早晨,我还想再睡个懒觉的时候,母亲就硬是把我从床上拽起来,陪她一起去散步,用她的话说就是:吸些新鲜空气,吐出二氧化碳。没办法,只好按圣旨照办了。散步回来,她又催促我按时去书店,而且如同对待一个贪玩的孩子一样每天都要亲自送我,这让我觉得非常难堪。我知道母亲是个特别执拗的人,我既然拗不过她,只好乖乖就范,别无选择。

“妈,我记得以前,我无数次地要您过来跟我一起住,您都不愿意,怎么这一回变主意了?”我问她。

母亲只是笑一笑,没说话。

一旦有悠闲的时间,大多是在看完“新闻联播”之后,母亲就会说:“我发现你已经很久没有读过书了,以前可不是这样……”我就只得硬着头皮坐到书桌前——我不愿惹母亲不高兴。我随便拿起一本书,摊开,煞有介事地读起来。母亲还不断地给我煮咖啡、洗水果,送到我跟前,仿佛我在进行着一项意义十分重大的工作。

看来,即便只是做做样子,我也得这么坚持下去。我读书的时候,母亲就躲到另一个房间里听半导体,走路也尽可能地踮着脚尖,生怕惊动我。本来,一切都是做个样子叫母亲看的,可是,那天在读杨振声的《玉君》时,我不但读了进去,居然还读出了眼泪。我突然有了冲动,把这本书的故事写进了我的《贩书偶记》!

就这样,我的心又渐渐地被书、被书中的故事和人物所吸引,疯狂读书的习惯也恢复了。以后的日子里,我用不着母亲来督促,书仿佛是磁石,使我再也离不开它了。

“孩子,看到你又跟从前一样了,妈妈真高兴。”一天吃饭的时候,母亲对我说。

我似乎从母亲温和的语调中听出一些什么来,于是就凝视着她,等待她下面要说的话,果然,她又说:“怪不得有人说,只有书才能救你,救你脱离颓唐的陷阱。”

“妈妈,您能不能告诉我,是谁跟您说——只有书才能救我的?”

我纳闷地问道。

母亲摇摇头,态度很坚决地拒绝了我,然后说:“我不会告诉你的,人家跟我说要保密的。”我几乎用近似撒娇的口吻央求她,破个例,那么向我透漏风声也行啊。我很好奇,我实在想不出跟母亲说那些话的究竟是谁。

“我明天就回去了,你大了,用不着老娘天天在你跟前絮叨了。”我和母亲一块刷碗的时候,母亲突然说。我拼命挽留,以至于像谈判一样,一天一天拖延着母亲的行期,仿佛能让母亲多待一天就是我在外交上的一次胜利似的。

最后,我趁母亲出去买菜的间暇,找来搬家公司的人,又把房间重新布置了一遍,尽可能地让母亲感到舒适和方便,等母亲从菜市场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大功告成了。母亲实在无话可说了,只好住了下来。过去很久以后,偶而提起这些,母亲就说:“你是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得逞的。”

跟母亲在一起生活,我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安然。每当我读书读得太久了,母亲又会心疼我,把我拖到电影院看一场《指环王》什么的,放松一下。如果看完之后,问她观感,她会说看不懂;若问她看不懂为什么要看,她说:“傻孩子,我是为了让你看的,你瞧,这些看电影的人不都是你这么个年纪?所以,我猜你也会喜欢。”

我只能说我喜欢,我还能说什么呢!

每个星期天的晚上,母亲就让我把那个新店员叫到家里,给他做手扒羊肉。那个新店员来自内蒙的一个叫伊金霍洛旗的地方,一种半开化的野性还潜伏在他那凹下的眉间和充满天真的眼睛里。没多久,他就跟我一样地妈妈长妈妈短起来,甚至比我叫得还亲,让我嫉妒不已。

凭空又多了一个儿子,母亲高兴得不行,非要喝酒祝贺不可,我开了一瓶用藏红花泡制的甜酒,母亲居然一口气喝了四杯。很快,眼睛里就放出醉意的光彩,她一手搂着我,一手搂着她的新儿子,说了不少煽情的话,还说要是我弟弟也在这里就好了。

也就是那天,我终于知道了跟母亲说“只有书才能救他”的那个人原来是罗素。“当时,你萎靡不振的样子很是让她担心,她差不多是流着眼泪央求我来你这儿,劝你振作起来。”母亲有点儿惋惜地说,“挺好挺关心你的一个姑娘,可惜你没留住她。”

甜妞结婚的前一天,给我打个电话,真诚地邀请我去参加她的婚礼,“你要能来,我会开心死的。”她说。我答应可以考虑,如果时间允许,我会去的。最后,我还是食言了,只是拜托礼品公司给她送去了一束鲜花和一艘木雕的大船,并留言说祝她和她的丈夫一帆风顺。

我知道,这样一来,甜妞也许会产生误解,以为我还在怨恨她。其实,她错了,我有什么理由怨恨她呢?我不去参加她的婚礼,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我不习惯在那种过于嘈杂的场合抛头露面,假如有那么一天,我要结婚的话,我会带着新娘到一个安谧的桃花源般的幽静所在,远离熙熙攘攘的人群,尽情地享受二人世界……

不管怎样,我都真诚地祝福她能得到幸福——她要是不相信我,就是不了解我。

我开始过一种有规律的生活,在母亲的监督下,几点入睡,几点必须起床,还要在阳台做操、举哑铃什么的。现在,除了写那本《贩书偶记》之外,最当紧的工作就是整理我的藏书,把许佩祈捐给我的书和我自己原有的书按照中国文学史的排列顺序码在玻璃书柜里,那都是非卖品。逢上温暖宜人的好天气,我就打开书柜,通通风,我叮嘱自己一定要珍惜它们,因为它们将是我一生的伴侣。

我在为这些书填写检索卡的时候,把所有的书又都重新抚摸了一遍,它们唤起我一种少有的柔情。

书架是新设计的,是依照书店的室内高度跟木器行订做的,还配了带轱辘的梯子,方便登高用的。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清新的像落叶松似的香味,闻上去,能够使人保持羔羊一般的宁静。我喜欢这种味道,所以,我坚决反对给书架涂漆。而且,书架上的天然木纹甚至木头上的节疤,也都看上去很美。

这天,我在整理书的时候,稍不小心,把书架高处的书碰倒了,那些书像瓢泼大雨一样的砸在我的身上和头上,我只好用胳膊来遮挡;很快,那些书就把我埋没了,我像积雪下面的樱草一样挣扎着,挣扎着爬出书堆……

后记

我现在正在重读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

《呼啸山庄》似乎也最能契合我的精神状态,那铅色的密布乌云的天空,那古老的昏暗的哥特建筑,那笨重的未上漆的橡木桌椅,那荒瘠,那苍凉……不,我并不认为《呼啸山庄》所流淌着的苍白而孤独的氛围具有永恒的生命力,我只是觉得它能映衬我此时此刻的心境,仅此而已。

对一个缠绵病榻达十年之久的人来说,岁月已萎缩成了一些概念和符号,我没有了生活,生活在别处;我的生活只是回忆,回忆在某种意义上说才是我真正的生活——幸好,我还有那么多可以回忆的回忆,就像我经常在地图上行走一样。

这本书就是我回忆的一部分,虽然是很少很少的一部分。

但是,这本书记录了我青春的感伤和情爱的迷惘,从文字的一鳞半爪中隐约透露出我那极不安分的灵魂。

这部小说是我在天津的一所医院的小病房里写的,从春天写到夏天,其间我的感觉特像一朵“穿裤子的云”,漂浮于过往时日的天空上,俯视着原来的我。医院是一个能与尘世的喧嚣完全隔绝的地方,也是一个厌世者的理想的天堂。写作给我带来的最大快乐,是能够使我遗忘,遗忘残酷的现实。我感谢发明写作的人。

在我不很漫长但也不算短暂的有生之年中,最忠实的朋友就是书,即使是在我不断漂泊和行走的日子里,也如是,是书陪伴着我几乎走遍了南中国和北中国,十年的病室生涯中,书与我更是须臾不曾分离。可惜,在一次次的迁徙过程中,我丢掉了近万册藏书。小说中的“我”,其实正是生活中的“我”的真实写照。

不知道读者对这本书会怎么看,但是我肯定它能唤起读者尘封的记忆,它是一本关于爱、关于书、关于成长的书,对读者来说,它只是一个断片,对我来说,它则是一种永恒。

我很高兴我能在这个蝉声悠扬的夏天完成这部小说,我似乎突然发现,小说真是一个好东西,小说给了我种种的可能,给了我种种的想象,也给了我类似醉生梦死的快感。我开始留恋这个夏天了。

最后,我想套用弗雷德里克·凡·伊登所写的《小约翰》开头的一句话结束这个后记:我要给你讲讲一个爱书人和一个爱书人的情感故事。它听上去像个童话,但是它确有其事。如果对这一点有所怀疑,你就用不着再往下读了,因为它不是写给你看的……

雪屏

2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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