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她的表情最为神秘,合着眼,嘴唇抖颤着,仿佛是在背诵什么古奥的咒语。“你知道汉语中的哪个动词最铿锵有力吗?”她一边动一边问,眼睛却仍旧不睁开。
“我知道,”我纵身翻倒她,俯在她的身上,这下子,我终于占了上风,“那个动词就是表现我现在所做的这个。”当她接纳我的时候,我发觉她的那里——就是我们常以玫瑰花来象征的那个部位,竟是那么的温润,仿佛花瓣上浸着晶莹的露水。如果刚才她是在摩擦的话,那么现在该轮到我来撞击了,“哎呀,你弄疼我了,”她抑制不住地叫道,我略微一迟疑,她又说,“哦,越疼越刺激。”
“给我——”随着一声嘶哑的呼喊,我们同时崩溃了。于是,就这么重叠着喘着粗气,这项运动的确消耗能量太大了。做爱更像男女间的一场生死搏斗,尤其是抵达高潮的一刹那,呼啸着,缠绕着,扭曲变形着,相互把各自的青春献给对方,而且毫无保留。拿一条毛巾,擦去我们身上的汗之后,又躺了下去,以便尽快恢复体力,也许过一会儿还有第二次或第三次也说不定。
跟大多数男人一样,这时候总要抽上一支烟,他们说是神仙烟。罗素说她也抽。我们仰面朝天地躺着,抽着烟,放松了刚刚过于紧张的肌肉。吐出的烟雾袅袅地在房间里游走,不时地变换着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形状。
“能享受片刻的宁静只有在这时候——我是说做爱之后。”她把一条腿搭在我的身上,而她的头还枕着我的一只胳膊。我们就这么袒露着懒洋洋地躺在床上,活像两个初生的婴儿。做爱真的能让人变得纯粹。
“在床上,你特别男子汉。”罗素甜甜地说,甜得像情人节的巧克力。
“说实话,你会爱上我吗?”
“我已经爱上你了,傻瓜。”她欠身吻了吻我的额头,她挂着的项链同时也吻了我的锁骨。
“那么,也就是说,你不会很快地离开我了吧?”我跟罗素在一起,总被一种危机感笼罩着,这种感觉越快乐时越强烈。我觉得她太像一只野鸽子了,随时都会扑腾着翅膀飞走了,再也捉不住她了。她说过,她跟每个男人相爱都不会超过三四个月的。
“想什么了你,别在这时候说这些扫兴的话好不好。”罗素啪地拍了我一巴掌,一脸的娇嗔,而且是特迷人的那种。
“有了你,我就什么都不想了。”我再一次覆盖了她,她一边笑骂我流氓一边配合着我。很快,激情又熊熊燃起,像冲天的火焰,把我们的眼睛我们的脸孔和我们周身的皮肤都映得通红,此时,我们是通过皮肤来交谈的,皮肤在爱的时候也是会说话的。
罗素还是头一回在我这里留宿。冲了凉,穿了一件我的睡衣,很像梦游仙境的爱丽丝,挺有童话色彩。“你总色迷迷地盯着做什么,我饿了。”她撒着娇。我赶紧把克力架、果冻和酸奶什么的一股脑儿地给了她,摊了一桌子,她狼吞虎咽地吃着,还不忘让我张开嘴往里面丢一片薯条或一块饼干,然后问我好吃不好吃,我要说不好吃,她就装出生气的样子,撅起嘴巴来……
又看一会儿电视,我们才相拥睡去。她的手一直放在我的两腿之间,搞性骚扰。
半夜,我被噩梦惊醒过一回,腾地坐起来,睡眼惺忪的罗素问我怎么了,我就把做的梦讲给她听,她安慰我说:“提勒提勒耳朵,胡噜胡噜毛,我们的万喜良吓不着。”就像钱钟书的女儿常哄钱钟书那样似的,杨绛的书中就有这样的情节。
早晨,我们步行到书店去,只当是散步。一路上,罗素都是闷闷不乐,还有意识地跟我保持着一臂距离。我就纳闷,我就想问究竟谁得罪她了,她只顾低头走路,碰见地上有个石子或有个易拉罐就一脚踢开,踢得很远很远。“你知道你夜里讲梦话都说些什么吗?”她质问我。我懵懵懂懂地摇摇头:“不知道。”“你一直在喊甜妞的名字!”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 二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2(1)
甜妞走后,仿佛石沉大海,再没了消息。三番两次给她打电话,总是关机或不在服务区,越是这样,我心里就越不踏实,忐忑。我以为忐忑是汉文字中最为象形的两个字。如果谁要问我找她有什么事,我还真说不上来,没事,确实没事,我就是想打个电话,就这么简单,简单得像数学课上老师让我们做的加减乘除计算题。
我也想到去甜妞家问问情况,可是,又怕甜妞不乐意。甜妞烦她的父母,她的父母也烦她,她的父母却不烦她的妹妹,因为她的妹妹是他们亲生的,而她则是她的母亲改嫁时带过来的。
碰见一个跟甜妞有几分相像的女孩儿,无论是在街上还是在别的什么地方,总是让我的情绪有所波动,许多沉睡的记忆就会醒来。罗素肯定不知道这些,我也肯定不会让罗素知道这些。我完了,我觉得我越来越像他妈的的唐璜了。
“喂,构思什么故事呢?”罗素看我走神,就用胳膊肘捅捅我。她的脸色已经由阴转晴,明朗得像人间四月天,根本看不出刚才她还拿石子或易拉罐出气呢。我不得不承认,她有很好的心理调节功能,而且,好像她刚刚还补过妆。“快去吧,那边有位中学教师要跟你谈谈邵洵美。”
“好的,就来就来。”我离开我的那把晚清红木八仙椅,起身迎了过去,透着那么一股子生意人的热情和一见如故,心里却骂道:谈什么邵洵美,谈你个头!
中学教师说他很喜欢邵洵美的诗,喜欢他的彻底唯美。他说他的,给他个耳朵就是了,反正我对那个姓邵的没兴趣,倒是对他的那个美国太太充满了好奇:她跟邵洵美在上海生活了一段时间,回国后写了一本《我的中国丈夫》,居然挺畅销,以后再嫁了一个英国人,又写了一本《我的英国丈夫》,也挺畅销。我想,如果她要嫁给本·拉登,写一本《我的阿富汗丈夫》,一定会更畅销。
陪中学教师足足聊了两个钟头,他才买了两本书,似乎有点儿不划算,赔了,但并不妨碍我笑容满面地送他出门,笑容满面地与他道别,这也是职业道德之一种。罗素一脸坏笑地递给我一杯水,“渴了吧,喝水,说了这么多的话。”我指指刚出门的那位说,“该喝水的是他,不是我。”
“假如你是卖壮阳药的,保管用不着废这么多的话了。”罗素悄声说道。
我见店里的顾客挺多,想说的一句放肆的话就咽了下去。也许是因为周末,逛书店的人比平时踊跃,时时有人进来,也时时有人出去。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鹦鹉突然嚷嚷了这么一句,大伙都愣了,一个雅贼吓得丢下掖进袖管里的书,拔腿就跑。我看罗素开心的样子,知道是她背着我教给鹦鹉的,罗素说,“小家伙真聪明,我只驯了它一个礼拜,就会了。”罗素真没白费工夫,如今鹦鹉只要看见有人往怀里袖管里或裤兜里夹带书,就会说话。以后我们干脆管鹦鹉叫保安算了。
那天上午,汉奸打电话给我,说他的老板也就是叫池田的那个要来书店转转。来就来吧,又不是天皇陛下驾临,用不着铺红地毯夹道欢迎。腻味他,就把手机关掉了。我不否认,有时候我挺讨厌汉奸的,觉得他是在复制周佛海们的一段历史,结局必是悲剧。
池田倒是有涵养得多,很低调地笑着,是挂在嘴角若隐若现的那种。他已经不年轻了。汉奸介绍说,我是他的哥们儿,要什么书尽管说。我注意到汉奸的女朋友“小鸟依人”也跟在后面。池田背着手绕着书店转一遭,频频点头,用纯熟的汉语说,“很好,很有个性。”汉奸就冲我眨眨眼,似乎比我还得意。我却觉得池田身上的古龙水的味道太浓,闻多了,会跟古龙笔下的楚留香一样,鼻子不通气。
我发现池田对我书店里的小摆设甚至比对我书店里的书更有兴致:包括民国年间的贝雕屏风,民国年间的檀木茶几和民国年间的烤瓷台灯……即使要看看书,也不亲自动手去取,而是让汉奸给他拿,拿来的书他都要用嘴吹吹,唯恐上面粘有Sars病毒,特他妈的病态。
“听说您对现代中国小说颇有研究?”池田客气地问道。
“哪里,应该说我对现代中国小说的封面颇有研究。”我比池田更客气地回答。
我对日本人素无好感。我奶奶活着的时候,经常给我讲抗日的故事。那时候,她是个堡垒户,八路军伤兵总在她那养伤。所以,池田叫汉奸来问我,有没有出让书店的意思,听说他要把这家书店囫囵个地搬到他的书房里,我就愤怒了,愤怒到极点,不是在愤怒中爆发,就是在愤怒中死亡,反正是一回事。我对汉奸说,让他玩蛋去。汉奸说,别这样,买卖不成仁义在。汉奸的女朋友“小鸟依人”也说,正好敲他一笔,他有钱。我失控似的说,我不缺钱。
汉奸就不敢再说什么了,拍拍我的肩,赔着笑脸跟池田解释去了,解释了半天,池田才大度地摆摆手,很是无所谓的样子。
池田说他大学读的是文学,现在仍疯狂地看小说,怕就是那时候留下的后遗症。汉奸和他的“小鸟依人”就拼命地点头。我坐在我常坐的那把八仙椅上,默默无语地看着他们,尽管我知道他的话是说给我听的。可是,当我发现他正要去翻巴金的《火》三部曲时,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那是抗日的。”
池田仿佛烫着了似的,手一哆嗦,啪地把书掉在地上。他慌忙弯腰去拣,还一个劲儿地说对不起,还习惯地用嘴吹吹书上可能沾染上的尘土。这时候,我看见他的脸色苍白。
我偷偷笑了,幸灾乐祸地。只是看到汉奸略显尴尬的表情,多少有那么一点儿过意不去,最后还是给池田推荐了几本有意思的书,比如施蛰存的《上元灯》,总算是给了汉奸一点儿面子。
池田终于逃也似的走掉了,还算识相,我早就烦他了。当然汉奸和“小鸟依人”也跟屁虫似的跟着他。清静的时候,我问罗素对池田的印象如何,罗素说,“我没想到他会穿唐装,而且很得体,再配一条细细的白金项链和一个生肖坠特适合他。”这个女人好怪,她的着眼点常常是男人意想不到的,她太关注细节了,反而忽视了故事本身。
我就不再说什么了,去整理顾客翻乱了的书,此时此刻的心境,也许是负气,也许是惆怅,也许……什么都不是。罗素追过来,三分天真七分狡黠地问,“是不是吃醋了,老实交代,是不是?”我说,“怎么会。”“你撒谎,你就是吃醋了!”罗素的眉毛往上挑的时候最妩媚,还有什么比妩媚对男人更具杀伤力的呢?我只好说,“是有一点儿吃醋,不过,只是一点儿而已。”
“醋瓶子先撂一边,让我来武装你一下,绝对比池田帅,一出门,‘美眉’倾倒一大片。”罗素拉着我到电脑跟前,“上搜狐上去搜,保管你花钱不多,就能买到最酷最特别的东西。”我求她放过我,我现在的造型就挺好。罗素两眼一瞪,“你信不过我。”我说,“我信你,我太信你了,你就是把我卖了,我也愿意给你点票子。”罗素就笑了,“这还差不多。”
正说着,汉奸又回来了,一脸歉意地说池田不过是心血来潮,劝我不必当真。我调侃地说我是弥勒佛,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笑口常开笑一切可笑之人。汉奸说,这我就放心了。我为汉奸的善良有些少许感动,可见善良无处不在。汉奸说他还要赶紧走,老板等着他一起吃饭。我一直把他送出门去,还祝他好胃口,他就给我一个飞吻,特肉麻。
是罗素的电话把我从梦境中拉了出来,“鸡都叫了,快起来耪地去。”
“噢,是周扒皮呀,”我问,“你还好吧,能不能适应新的环境?”
“没问题,就是天太蓝,云太白,羊奶子太膻了。”听得出,她的心情不错,除了快乐,别的一无所有。
我伸了个懒腰,然后拉开窗帘——呵呵,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
罗素以志愿者的身份去内蒙古大草原了,大概要两个礼拜才回来,所以规定每天早晨都通上一个电话,报个平安什么的。
我不知有多久没有读桌上的书了,桌上的书就那么摊着,甜妞走了,罗素也走了,该是读书的好时候了吧,我却又读不下去了。大部分时间都在看电视,去关心萨达姆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去关心基地组织和英国足总杯,总之都是些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
孤独,从来没有过的孤独。
想想书店里的所有琐事都要自己打理,就挠头,午饭时甚至找不到谁来替换一会儿,以便安稳地吃顿饭、喝口汤,只好打电话叫外卖,外卖难吃死了,吃多了,无异于慢性自杀。所幸的是还有母亲心疼我,星期天给我包饺子吃,那时候,幸福的感觉就由肠胃一直遍及全身。
这一段很奇怪,总有个把女学生跑来给我讲段子,而且都是特辛酸特白毛女,目的只有一个:借书。经过一番调查研究发现,这些学生都来自戏剧学院,我猜,准是那个“穿哈韩式衣服的女孩儿”捣的鬼,不禁怒从心头起,恶自胆边生,我决定以牙还牙。
我婉转地告诉“穿哈韩式衣服的女孩儿”的同学,说我又找到有关田汉的更有价值的资料,可惜一直见不着她,所以无法交给她。
果然“穿哈韩式衣服的女孩儿”很快现身了,说是来还书,仍是原来那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我把书接过来,锁进书柜里,然后提醒她,我这里是书店,不是公共图书馆。“穿哈韩式衣服的女孩儿”知道自己中计了,沮丧极了,看她一脸的熊市,我开心死了。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我大笑不已,罗素走了之后,我还没这么开心过——咱们老百姓,今个儿真高兴!
冷静下来,我也觉得自己太无聊,无聊得就差到梧桐树底下观赏蚂蚁打架了。我是靠E-mail来打发时光的,传递些荤段子解闷,让空虚的心有个着落。我不该这样的,我想,是不是该看看心理医生去了?
突然有一天,罗素把电话打到了店里,说让我马上去美术馆,有人想见我。
我没问谁想见我,我也没想问,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提前关了店面,打个车,离美术馆还老远我就看见了罗素,她竟梳着两个长长的发辫,加之穿着一条及膝的A型裙,显得特清纯,有那么一点儿山口百惠的味道。我刚刚拉开车门,她就饿虎扑食般地冲将过来……
美术馆正在举办俄罗斯画展,三个展厅蜿蜒地挂着百十来幅19世纪的油画。十几个人看,一个人讲,看的是美术学院的,讲的是来自俄罗斯的一位著名汉学家。我对俄罗斯的画知之甚少,只听说列宾和列宾的《伏尔加河纤夫》。罗素更惨,连我也不如,干脆就是两眼一抹黑。我们尾随在参观人群的后面,罗素问我想不想她,我说想,她嫌我缺乏诚意,非让我再说一遍,我就再说了一遍。
看的和讲的全部的热情似乎都集中在油彩上,没人注意到我们,罗素说,这是谈情说爱绝佳的好地方,她就给我讲她在内蒙古的生活趣事,讲得眉飞色舞,我觉得这时候的她美丽而耀眼。也许是声音大了点,参观的人用食指竖在唇边,示意她噤声,她就吐吐舌头,稍微收敛了一点儿,可工夫不大,又忍不住地跟我咬起耳朵来。
我们渐渐地跟参观的人群拉开了距离,牵着手,漫不经心地看着画中的世事无常沧桑变化,罗素时不时挑衅似的用小指抠我的手心,麻酥酥的痒,这种痒已经完全取代了先前的那种孤独和无聊的感觉。我也使劲儿地攥着她的手,让她吃点儿苦头,她呲牙裂嘴地做痛苦状又不敢叫唤,我就特得意。幸好人们都在聚精会神地鉴赏艺术,没有谁看得见我们的小动作。
不知怎么就转到最后一个展厅,这里最夺人眼球的是一座很大的石雕,只有一对接吻的青年,在一束强光的映射下,投下一地的爱情影子。显然是受了感染,我们也不禁吻了起来,用的是石雕一样的姿态,很优雅,也很俄罗斯。
吻着吻着,我就记不得身在何处了,逐渐疯狂起来,我抱起她,让她的两只脚离开了地面。这时候漂浮在脑海里似乎只有几个晃晃悠悠支离破碎的单词:晕眩,迷乱,炽热,飞翔,交融,触摸,停摆的钟,融化的雪……我们真的陶醉了,是忘乎所以的那种。
罗素的两条腿葛藤一样的缠在我的腰间,而两臂则攀着我的脖梗子,她切切地说,我想要你。我觉得她呼出的气息像一股浓浓的蒸气,烫得慌。我已经有点儿神智不清了似的,一时没有听懂她的话,于是,她又说了一句,我要你要我。
“你是说在这儿?”我简直被她近乎惊世骇俗的念头惊呆了,同时也有点儿兴奋。在这里做爱,在油画和雕塑中间,在硕大的耀眼的碘钨灯下,在离人群不足二十步的地方,我对自己说,恐怕这是我一辈子做得最好玩的事了。
一切都是仓促的,因为紧张,因为随时可能会被发现,会被“捉奸拿双”。罗素撩起裙裾的时候,居然还淘气地问我,是不是很刺激,我说,也很有碍观瞻。她一边协助我一边说,管他呢,只要我们快乐就好了。
姿势有些难度,不免笨手笨脚,我们跟一对泰迪熊差不多。罗素说,我想尖叫,我说,最好不要,罗素又说,我还想咬你,我只好说,你咬吧。她竟真的咬,我连连求饶让她住嘴,她就咯咯笑,是特风尘特煽情的那种笑。
“拜托,别笑了好不好?不然,人家就会不看画而来看我们了。”我用警告的口吻说道。
“看就看,我就是想让他们看。”她更激烈地动着,我发现,她的身体柔韧度真好,一定没少泡健身房。汗水像蚯蚓似的顺着额头往下爬,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似乎不是在做爱,而是在挥霍大把的青春和精力。
结束了。我们再一次拥吻,吻的时候我的心头隐隐掠过一道阴影——我爱着,却不拥有。
罗素很快地把自己收拾停当,松散的发辫也重新梳理过,然后挎着我的胳膊,尖细的鞋后跟敲着美术馆的拼花地板,清清秀秀地走开去。这时候,参观的人群还滞留在第二展厅呢,没人会知道这里刚刚曾发生过一起“拉链门事件”。
出得门来,罗素早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了,我问她笑什么,她说笑我们刚才那样子好下流。亏你笑得出,我说,累得我腰酸腿疼,像是给地主收了一天的麦子,你看——我的T恤衫上已是一片汗渍。
路上,回想刚才的一幕,我还是觉得讶然,不,我没有羞愧的意思,只是讶然而已,我讶然于自己何以变得如此的放肆和张狂。罗素则絮絮叨叨地讲她的事,全然早把一切都忘到脑后去了。她说她们的车正好停在美术馆门口,所以才约我在这里见面,给我一个惊喜。还问我她的装扮像不像一个为人师表的女先生,我说,像,不过也只是这会儿。
罗素忙着筹备他们学校的暑期戏剧节,抽不开身,我又得自己照顾店面了。这天傍晚,我正埋头啃着一个汉堡,她的电话就来了。
“你过来一趟好吗,有急事找你。”罗素的声音确实是焦灼的,我就有些担忧,紧着想问个究竟,她又不肯讲,只是说,“过来就是了,到文学院三楼来找我,”便挂了电话,我只好把吃了一半的汉堡丢一边,匆匆赶过去。
“来得正好,”找到罗素,她二话没说,就把我推到她的一干子同学跟前,“你们看他合适不合适?”
不知是谁还给我扣上一顶破毡帽。
罗素和她的同学把我围在当间,前后左右地端详,仿佛我是一头珍稀动物,类似熊猫金丝猴和长臂猿什么的,有人说,“穿上行头,可能效果会好些。现在看,对不起,跟角色还有一定的距离。”
两三个才二十岁就留起山羊胡子的家伙,甚至过来捏捏我的眼皮拽拽我的下巴,说眼袋再深一点儿下巴再长一点儿就好了。我完全被他们弄得手足无措了,一个劲儿用眼神向罗素发出求救信号。
“那好,你跟我去化妆间一趟。”罗素对我说。
“耍什么花枪你,”我把罗素拉到一个僻静地方,愤愤地问说,“这简直是拿我当猴耍!”她不耐烦地跺跺脚,“哎呀,来不及解释了,你就服从命令听指挥好了。”终于拗不过她,还是傻啦吧叽地让她推进化妆间里,来到一个涂着蓝眼影的女孩子跟前,坐下。
那女孩儿倒是手脚麻利,拿我脸上当施工现场了,一通忙活儿,不大功夫,将我往镜子跟前一推,说道:“这下子满意了吧?”
我靠,我能满意吗!对镜一照,面前赫然站着一个半大老头儿,吓我一跳,只见镜里那个人,神色萎缩,最令人注目的是粗而乱的眉毛和肿眼皮;嘴唇松弛地垂下来,和眼下凹进去的黑圈,都表示着极端的肉欲放纵;较胖,面上的肌肉宽弛得不肯动,但是总能卑贱地谄笑着……
罗素竟连连叫好,看我气咻咻地到处找洗脸盆,就拦着,一个劲儿满欣赏地说:“挺好,挺好的。”我质问她,“给我丑化成这副模样,让我怎么上街呀?”
她这才说,“我们《雷雨》剧组少一个演员,想叫你帮帮忙,扮一个角色,”她说得那么轻巧,而且一脸的无辜和诚挚,“如此而已。”
让我来演戏,绝对是冤假错案,我最怕出头露面了。小时候,老师让我在讲台上朗诵一篇《雷锋日记》,差点儿尿裤。罗素把剧本硬塞给我,还直劝说,“只是一个小角色,才几句台词,特好演也特适合你。”
我问她打算让我演谁,她说演鲁贵,我的鼻子差点儿气歪了,有没有搞错,居然叫我演那个奴才气十足的老家伙。大幕拉开,就见他用一块抹布擦着东西,脚下是他刚刷好的黄皮鞋,时而,他用自己的衣襟揩脸上的油汗,还对女儿说:四凤,你听着,我再跟你说一遍,回头见了你妈,别忘了把新衣服都拿来给她瞧瞧,让她想想,还是你爸爸混事有眼力,还是她有眼力。你还别忘了告诉你妈,你在这儿周公馆吃得好,喝得好,就是白天伺候太太少爷……啊呸,想起这号人就他妈的恶心!
无论我怎么表示莫大的反感,罗素都似乎置若罔闻,还是张罗着带我认识四凤、繁漪、周朴园什么的,特尴尬。我的忍耐毕竟是有限度的,终于忍不住推开众人,冲下楼去,一边走,一边脱下T恤擦去脸上的油彩。
“万喜良,你给我站住,”罗素追出来,气急败坏地喊道,“你太没礼貌了!”
“礼貌只能报答懂得尊重人的人,”我说道,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叫我来,居然跟我没个商量,也不征求人家的意见,就擅自做主,这就是你的礼貌吗?”
“有意见,就不能私下里说?你这样拨头就走,让我多没面子!”看她理直气壮的样子,倒把所有的不是都派到了我的头上,我就愈发恼火。
“好了,好了,这件事到此为止,告一段落。”我光着膀子把T恤搭在肩上晃着走出文学院大楼,罗素仍在后面跟着。这是我们相识以来,我第一次发脾气,其实,我本来就是个有脾气的人,而且脾气一点儿也不比泰森小,只是很少发就是了。
“你要走,就别想再见我。”听她这么说,我就停了下来,是咯噔一下子,跟汽车踩急刹一样的站住,但是还是背对着她。她扑上来,伏在我的背上,用脸颊摩挲着我的脊梁。我返身一把抱住她,她立刻变得乖巧起来,“我不勉强你好不好?”
周一的上午,书店的生意一般都清淡,我就关掉留声机,静静地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比如临摹个曹辛之的封面画或刻个闲章什么的,任夏日的阳光从身上悄悄溜达过去。
这时候,我就觉得我们的生活比蜜甜,特欢快。也许,这才是我真正喜欢的生存方式。
所以,突然间接到一封莫名其妙的电邮,打破我的宁静,我就扫兴得很,甚至会迁怒于发电邮的人。
其实,邮件特简单,只有一句话:我想你。署名是“跟普京同岁”,我几乎翻遍了记忆的犄角旮旯,也找不到有关这个人的档案,显然是恶作剧。我就没去理他,继续做事,但是已没了刚才的那种愉悦。
跟着,同样的邮件又来了,还是那句话,还是那个署名,看来,如果不回复他,他会接着重复发第三次、第四次。我只好放下手里的事,坐到电脑旁,敲出几句尖酸刻薄的句子,都是周星驰的电影中的对白。
忽然,我醒悟了,我知道这个人是谁了。我问他:你在哪儿?他回答:在家里。我说:不会吧?他回答:是真的。这个人只能是柳彬,不可能是别的什么人,因为只有他跟普京是同岁的。我有一种预感,预感柳彬一定是出事了,而且是出了大事。我的预感一向是准的,从未错过。
我说我要去看你,把你现在的住处告诉我。
等了很久很久,柳彬慢腾腾的一直没有回音,慢得令人烦躁不安。他说他要丢一个硬币看看,如果是正面就让你来,如果是反面呢,对不起,你就接着照顾买卖吧。我骂了一句神经病,只好听从判决,老半天,他才敲过来一行字:来吧,欢迎你。
我去隔壁的眼镜店,请老板娘临时代我照看一下店面,好在罗素很快便会过来的。我借一辆自行车就匆匆赶去见柳彬,一路上,我用手机跟柳彬保持着联络,他告诉我走哪条街,我便走哪条街,曲里拐弯,跑了不少的冤枉路。大概也是好久没有骑车了,生疏得很,途中还跌了一跤,把膝盖磕破了。
到达目的地,我才发现,柳彬竟还住在一片沧桑的棚户区里,尽是些低矮的平房,很可能这是这座城市唯一的一片平房了,不久就会拆掉的。
柳彬竟会住在这里?
柳彬确实住在这里!
平房是一排排地错落着,有的高,有的矮,由狭窄的胡同衔接。空气里弥漫着葱花和酱油的味道,有一种世俗的日常的温馨。远远的听见一阵阵吆喝声,婉转得有如山歌,近前来才听得清:磨剪子嘞戗菜刀……
推着车子,拐了许多弯,找到一座潮湿得长满绿色苔藓的小矮屋,柳彬说就是这里,却又不出来迎,我就生疑。小矮屋倾斜着,瓦片也几乎脱落得精光,随时都会坍塌似的,屋顶还零落地生出一丛丛的枯草;窗小,又背阴,阳光就总是缺席,愈发显得寂寥。以前,柳彬住在运输厂宿舍楼的时候,我是去过的,单元房,离婚之后给了老婆孩子。我怯怯地敲敲门,真的听见柳彬在里边喊,“进来,敲什么敲!”
屋里太过晦暗,眼睛一时无法适应这个环境,片刻之后,才能看清楚东西:墙角结了蜘蛛网的地方,有一张小单人床,柳彬躺在那里,一条腿高高吊着,满是厚厚的石膏。看着他孤单而又凄凉地笑着,我的心里不禁涌起一股子酸楚。他让我坐,屋里却连一把椅子都没有,我只好坐床边,他将床头的笔记本电脑挪了挪,让出地方给我。问他伤在哪里,他说是腿骨骨折,问他是怎么搞的,他便不再做声,只是苦笑,一脸雾蒙蒙。
他是被暗算的。一天晚上,一个蒙面大汉闯进他的帐篷,用麻袋罩住他的脑袋,劈头盖脸就是一通乱棒,然后趁风高月黑夜,跑得无影无踪了。虽然他不确定对他下手的是谁,但必是他睡的某一个女人的丈夫无疑。“这是报应,怨不得人的。”他说。
我劝他去医院住,这里的条件太糟糕了。他连连摇头说不行,那会吸引媒体的注意力,一旦曝光,后果不堪设想。我突然觉得他特悲哀,甚至比悲哀还悲哀。他活着,却以一种虚幻的方式。
“你怎么会住这么一个地方?”我实在不忍用任何一个词汇来形容他的这个栖身之处。他说,“我一直住在这么一个地方,只是不说,不跟任何人说。”为什么?“因为虚荣。”说完,他的眼睛转来转去,似乎要找一个可以停放视线的地方,歇歇。
我不禁蹙紧眉头,因为百思不得其解,“你的那些赞助费呢,不是有上百万吗?”
“赞助费是商人的,商人只肯在漂流探险上花钱,因为那样媒体会追踪采访,才有广告效应。”他说,“至于日常花度,动一分钱都要发票,我又没其他的收入,所以就只得勒紧自己的裤腰带。”
“还没吃饭吧,喝一杯怎么样?”我问他,他说平素都是隔壁的男孩帮忙,说着,他使劲儿捶捶墙,隔壁果然有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应声跑过来,我让他辛苦一趟弄点儿酒菜来,另外再买一份肯德基,是给他的。
“当初搞探险,不过就为回首往事,不因悔恨而虚度年华,也不因羞愧而碌碌无为,结果弄得骑虎难下,折腾大发了。”柳彬一杯啤酒下肚,眼圈有点儿发红,话就多了,“往后的日子,我变得越来越不像我了,叫人家拥着,走不走都由不得自己了。”
我问他后悔吗?他说后悔,后悔死了,每天晚上睡觉,都能梦见自己开着原来开的那辆铲车,旁边有老婆有孩子……他又痛饮一杯,用袄袖擦擦下巴,沉默了。电风扇哗啦啦地响着,像三月的小雨,淅淅沥沥。
为缓和气氛,我开玩笑似的提起我寄给他的验孕纸,问他结果如何,他说,脱靶了,根本没中目标,纯粹是虚惊一场。说起风流韵事来,他精神多了,眼睛如萤火虫一般的闪闪烁烁的。
很自然,我们会谈到柳彬以后的打算,他说他疲倦了,疲倦了那种脑袋别在裤腰带的冒险生涯,他想像所有的普通人一样,过一过安稳的日子,如果可能他愿意跟老婆复婚,尽情享受三口之家的天伦之乐。他的孩子已经九岁了。
“你真的不再出去招摇了?”我问。
“真的,绝对真的。”他说。
“我还是他妈的不太信你。”
“不信拉倒。”他赌气说。
“回来就好,我们哥儿们又可以天天见面了。”我高兴地说。
“是啊,喝酒,钓鱼,看球,聊天,过神仙过的日月。”从表情上看,对未来他是很向往的样子。
我也憧憬那样的日月。他突然招呼隔壁的男孩过来,让他去把理发店一个叫“白面书生”的找来,说是要剃头刮脸,把拉茬的胡子去掉。理发店就在胡同口,而且显然跟柳彬很熟,说来就来了。
“怎么样?”拾掇完,焕然一新的他,摸着自己光滑的下巴,仰脸问我。
“年轻多了,简直是脱胎换骨,重新做人。”我说。去掉胡子,柳彬确实春天了一些,差不多是青翠欲滴,流浪汉的形象一扫而光。他垫着枕头靠着床栏微笑的造型,仿佛保尔·柯察金,真的挺像。
“老弟是拿我找乐。”他竟不好意思起来,一脸的忸怩和与他极不相衬的羞涩,“不过,让我不出去的话,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一个很小的条件。”
“把你的条件说说看。”看他一本假正经的样子,我直觉得有点儿喜剧,有点儿莫里哀。他犹豫了半天,才俯下身子压低声音说道,“我想去你的书店打工,你当老板,我只当你的一个雇员,到时候给我一碗粥喝别饿死我就行。”
“瞧你说的,别说是只要一碗粥,就是要一碗肉都能满足你。”我还以为是多么苛刻的条件呢,原来就是这个,对我来说简直不是条件的条件。
“有你这句话垫底,我就踏实多了。”柳彬如释重负一般,长长地吁出一口气。
“尽管放心吧,养好伤,你就赶紧来。”我拍拍他的肩膀,极爽快地说,“到时候你搬我那去住,闲下来,我们还可以下下棋。”
柳彬狠狠地骂了一句娘,又叹息一声说道:“伤筋动骨一百天,起码也得熬过去三个月,我才能获得自由。整整三个月,哥儿们,够我熬的,都是他妈鸡巴惹的祸。”语气里充满了无奈和些微的歉意。
“就这么说定了,我先告辞。”临出门的时候,我对他说。他吃力地欠起身跟我摆摆手,还很阳光地笑了一笑,“好的,就这么说定了。”
在回去的路上,来时的那种仓促和慌乱没有了,倒是因为柳彬和我达成了协议,多了些欣慰和安心。我把车骑得飞快,甚至有轻车熟路的感觉。走半截,还特意拐个弯,去一趟许佩祈的家,我已经好久没见他了,不知他是不是还那么的寂寞。
到门口,老头儿家竟是铁将军把门,上着锁,窗帘也拉着,密不透风的那样子,显见是有些时日没人住了。以后的几天里,我又去过两次,仍是锁着门,还给他打过电话,没回音,我不禁有点儿担心他了……
“万喜良,我求你一件事。”因为戏剧节,罗素忙了好一阵子,来书店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们交流就少。这天,天还早,她突然打来了电话。
“说吧。”我从梦里还没走出来呢,说话也就跟梦呓一样,含含糊糊的。
“我和我的同学要在你那借宿,最多一个星期。”
“只要跟你借宿的不是个男生,就行。”我一半打趣一半认真地说道。
“倒霉德行。”罗素娇嗔了一句,就挂断了电话。我就赶紧起床,洗漱,忙不迭地收拾凌乱的房间,等一切都停当,刚好敲门声响起,我猜,是罗素她们到了。
只见罗素搀扶着一个跟她差不多年岁的女孩儿站在门口,女孩儿脸色苍白,像刚刚下过雪。
“进来吧。”把她们让进屋,罗素告诉我,女孩儿才做过流产手术,怕家里知道,只好骗家里说去武汉实习,到我这里养几天。其实我知道,罗素的好几个同学都已经“去武汉实习”过了。
让女孩儿躺下,盖上被,还冲一杯红糖水给她喝。罗素说我满有经验,问我伺候过几个流产的女孩儿了,我笑着说,是书中看来的。
趁她们大骂“男人没有好东西”的当口,我溜到厨房去准备早餐。“麦当娜”因为有客人来,也显得特兴奋,在我跟前跳来跳去,给它开了一听罐头,它才文静下来。罗素她们许是起得太早了,吃点儿东西就困了,我让她们休息,就自己去书店了。
“桌上有叫外卖的电话号,冰箱里也有鲜奶,我就不回来为你们做午饭了。”临走,我又嘱咐了她们一句。
“知道了,真啰嗦。”罗素推我出了门,又去睡了。出来一看,天是阴的,树和树叶都泼墨了一般,深深地绿着。我走在街上,想着我的那本永远也开不了头的《贩书偶记》,直摇头。不过,我的辞典里,与人为善和助人为乐之类的成语还是在显著位置的,况且还是那么楚楚可怜的一个女孩子,况且还是罗素的同学……
虽是阴天,书店还是来了不少的顾客,够我应付的,尽管如此,我仍是忙里偷闲,给家里打了电话,问罗素吃饭没有,罗素说,吃过了,那个“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还特别把电话要过去,谢了谢我。
书店打烊以后,我拎着一把雨伞去了农贸市场,买了些鱼和排骨,因为我很少来这里,怕受骗,就学着那些家庭主妇的样子,跟卖主讨价还价,结果当真省下些钱来,又称了几斤鲜橙,好回去给她们榨汁喝。最后又到一家餐馆,把鱼肉交给他们,哪个清蒸,哪个红烧,一一交代得清清楚楚,然后才回家,等他们加工完给送来。我发现我居家过日子挺在行的,只是平时不愿干就是了。
饭前,我悄悄问罗素,要不要把女孩儿的男朋友找来,一起共进晚餐,罗素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说那种不负责的家伙理都不要理。在饭桌上,我和罗素找各种轻松话题来活跃气氛,女孩就泪汪汪地说,你们真够朋友。我说,朋友有多种,好朋友像内裤就算你大起大落也永远包容你,特好的朋友像避孕套时刻为你的安全着想,最好的朋友就像伟哥,当你抬不起头的时候他给你力量。说完,她们都笑了。
晚上,下雨了,把阳台都潲湿了。女孩儿还是睡床上,我在地板上铺了床垫,和罗素躺上面,一起听小甜甜布兰妮的歌。女孩儿却若有所思,脸色比天还阴。我对罗素说,看来不把惹祸的小子给她找来,她的脸就不会放晴。罗素挑挑眼皮说,你真是服务到家了。我说,我本来就是这么个仗义的人嘛,为兄弟两肋插刀,为美女插兄弟两刀。罗素就笑,说道,算了,我知道你后边要说什么了,兄弟如手足,美女如衣服,谁穿我的衣服我砍他手足,谁动我的手足我穿他衣服——老掉牙的段子了,贫不贫!
夜里,我和罗素背对背就睡地板上,一夜无话,天亮的时候,一醒,竟发现我们是紧紧拥抱着的,就偷偷吻了一会儿,才起来。
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但天幕仍像灰色糊墙纸。我到阳台上去做了一套广播体操,就跟罗素要了电话号码,与女孩儿的男朋友通话,对方显然是个爽快的小伙子,问明我家的门牌号码,说十分钟以后即到。进屋,给女孩儿煮了一杯奶,女孩儿要看电视,我不让,告诉她这时候看电视会伤眼睛的。女孩儿就对罗素说,看人家万喜良多懂得体贴,你快嫁给他算了。罗素说,我是坚定独身主义者,嫁人一事免谈。
正说着,女孩儿的男朋友抱着各式各样的营养品来了,虽是玩摇滚的,但不是长发披肩,是个挺干净的男孩儿。女孩儿看见她,就用被子蒙上了脑袋,被子跟着一耸一耸的,像是委屈得哭了。小伙子就手足无措地去劝,我和罗素趁机走出屋去。
满大街的落叶,是被夜雨打落的,踩上去,就发出哗哗的响声,像翻书。身边不时会有一对对的情侣擦肩而过,男的差不多都穿的是LOGO,女的是一色的“露脚缝”,逍逍遥遥地展示着他们无聊的流行时尚。我好像记得上周还流行滑板裤和色春鞋来着,怎么这么快就变了。
“你似乎对人家女孩儿太殷勤了吧?”默默走出去很远,罗素才说,是一种警告,也是一种心理上的酸性物质的化学反应。
我说:“我一见女孩儿就习惯性要献殷勤,几乎是一种条件反射,不过,只是习惯而已,绝没有其他的非无产阶级思想。”
罗素捶了我一下子,抿嘴笑着说,“谅你也不敢有。”
“万一我要敢呢,你又能如何?”我故意逗弄她,“我要打断你的狗腿!”她就追在屁股后面打,不当心碰到了一个七八岁的孩子,那孩子掐着腰很大人气地说,“谈恋爱请去公园谈。”我忍着笑连连说,“好的,你说得对,我们这就去公园。”
就这么嘻嘻哈哈的,到书店已经很迟了,门口早有老主顾等得不耐烦,赶紧把他们让进屋,对鹦鹉说,“你看,来了这么多的老朋友,快跟大伙问好。”鹦鹉张口就来,“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我大声呵斥道:“你住嘴!”
我终于可以坐下来写我的书了。实际上,“去武汉实习”没到一周,只五天就结束了。重新坐到书桌前,觉得特亲切,思路如四月的蒲公英一样的飘飘洒洒,文字的感觉也异常的流畅舒展。
第一章写下来,几乎一气呵成,出奇的顺利,我觉得很有庆祝一番的必要,就到附近的酒吧去喝一杯。
酒保已经喝得面红耳赤了,拧啤酒桶开关时,手都哆嗦。我就跟他谈几句,他说对门新开了一家圭亚那啤酒屋,小姐都是从俄罗斯特意请来的,抢了他不少的生意。“对面卖的不是啤酒,纯粹是卖他妈的洋妞的脸蛋子。”他说。
“他们那里太闹,不如你这里清静——我喜欢清静。”我安慰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