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她就睡在躺椅上,让她同我一起睡床,她不肯,其实我的床足够大,也许她是不愿跟我过于亲昵吧。她睡觉很轻,我起夜的时候,无论多么小心多么蹑手蹑脚,她准能知道,问我要做什么,我说要撒尿,她哼一声会说:“当心一点儿,不然你的那玩意儿就只能撒尿了。”
几天以后,我终于退烧了,“南丁·格尔”解除了我的戒严令,允许我四处走动了。甜妞同志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我不让,她说她怕我迷路,给人家警察叔叔添麻烦。
“怎么没见你的那个研究生啊,你病得这么厉害也不来照顾你?”有时候,甜妞会问,看似是漫不经心,其实用心险恶。这个话题多少对我有点儿刺激性,比较敏感,用郁达夫先生惯用的一句话说,就是“觉得似乎有一行清泪,要涌出在眼睛里的样子。”我说,“她考察去了。”我特意把旅游说成考察,免得让甜妞抓到把柄大做文章。
“对,年轻人就该有追求有事业心有远大理想,不能一味地沉溺于男女私情之中。”听她的口气,她起码也有七老八十了,“毕竟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嘛。”
我赶紧以攻为守,问她石家庄的工作怎样,食堂伙食怎样,宿舍条件怎样,闭路电视的收视效果怎样,不然,还不知她要说出什么叫人难堪的话来呢。
甜妞也清楚我心里的小九九,彼此太了解了,大概也想放我一马,便没有再穷追猛打,又问起我其他的情况,比如书店,我告诉她勉强可以维持,她还问我卧病在床由谁来管生意,我说,我雇了一个人,是书店的老主顾,最迷恋沈从文,天天给我背诵:在雨后的中夏白日里,麻雀的吱喳虽然使人略略感到一点儿单调寂寞,但既没有沙子风吹扬,拿本书坐在槐树林下去看,还不至于枯燥……
“你那个宝贝鹦鹉呢?”她问。
“噢,它呀,精神愉快,身体健康,”我说,“满嘴的孔乙己语录,而且绍兴话说得十分地道。”
那天,我们东拉西扯地聊了很久,直到实在困得睁不开眼为止。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只见甜妞留下一张纸条,走了。纸条上说她只请了五天的假,而且我的身体也已恢复正常,所以先回去了。早餐早准备好了,就在桌上。没有了甜妞的房间,立时显得沉闷而空洞,我幽然地感到了一种失落,一种茫然不知所措,我担心她这么一走,会离我越来越远,直至走出我的视野……
我以为许佩祈的神秘失踪,将会是一个永远的谜,无从破解,谁知,有一天他竟突然来了个电话。
“想不到是我吧?”他说。的确没想到,在我的印象里,老头儿是轻易不打电话的,只写明信片,蝇头小楷,并且还要钤上他的闲章。“我出去走了走,黄山、瘦西湖和黄浦江都去到了,山河壮丽,万千气象,棒极了,风景这边独好。”从老头儿的声调中,几乎找不到一丝一毫的郁闷和寂寞的影子,这倒很是出乎我的意料。
“老爷子,这就是您的不对了,您该把您的行踪告诉我,也省得我替古人担忧了。”我不无埋怨地说。我是个想象极丰富的人,对他的突然失踪,不知曾有过多少种猜测,只是没有一种是乐观的。我甚至臆想过一个郁郁寡欢的老头儿,独自漫步在河边,一时想不开……当然,我永远也不会把这个说给老头儿听,打死我也不说。
“对不起,别怪我,我因为有一个特殊的缘由。”听来老头儿像是道歉,其实话里话外没半点儿歉意,反而充满了狡黠得意的韵味,“真是很特殊,特殊到我这一辈子也就只有这么一回,你怎么可以不原谅我呢。”
“我原谅您行了吧,我的老爷子。”对着老头儿那张苍老、布满皱纹、焦黄颜色的脸,想发脾气都难。
“能原谅就好。”老头儿笑呵呵地说,“怎么样,我们是不是该见上一见,我也好有机会向你展示一下崭新的精神风貌。”要我用来描写老头儿的词汇有很多,比如刻板、沉寂或辜鸿铭式的执拗,都挺恰当的,可是这样的人突然声称要跟你展示“崭新的精神风貌”,不把你的鼻子气歪了才怪。
“好啊,我倒很想见识一下,”我说。不可否认,老头儿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按说,一个将近三十岁的男人,不该这么幼稚不该有这么强烈的好奇心,而我有。“说吧,您约个时间,我们什么时候见?”
“最好是现在,不知你有没有空闲。”接着他说了一个地方,那地方早年曾是某北洋大军阀的官邸,雕梁画栋,奇花异草,颇有名气;以后改为公园,奇花异草不见了,但雕梁画栋还在,只是糟蹋得斑驳不堪了。而今,除了去散步的老人,就只有些美院的学生在那里写生了。
“我会去的,而且很快就到。”我痛快地答应下来。我知道,昨天从西北回来的罗素能够替我看店,再说那个公园离我特近,骑自行车用不了五分钟就能到,只是不明白,老头儿为什么要把见面地点定在那儿,以往都是去他家的,他等着,一边抽烟,一边喝水。
我跟罗素打了个招呼,就赶去同老头儿见面了。罗素这一趟西北之行,黑了,瘦了,但是显得精神了,尤其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又明又亮,风情无限的样子。
看见我,许佩祈来了个热情的拥抱,而且还像西洋人那样拍打着我的肩背,我被他的举动弄得手足无措,这不太像他的一贯作风。“多日不见了,看看我有变化吗?”他松开我,笑眯眯地问道。
变化简直太大了!一身白色的西装和一双白色的皮鞋,头上还歪戴着一顶艺术家们喜欢戴的那种贝蕾帽,特别是嘴上叼着的大烟斗,十足的海归老华侨打扮。整个一鸟枪换炮,叫我都不敢认了。
“我一猜,你就会大吃一惊。”老头儿引我到一张石桌前坐下。公园特幽静,只有长一阵短一阵的蝉鸣和高一声低一声的画眉叫,对于那些消夏的人来说,这是一个使人感到镇静的去处。可是我却镇静不下来,如果老头儿是存心让我大吃一惊的话,那么他的目的达到了。不过,他的那件常年穿着的中山装到哪里去了?
“还有更让你吃惊的消息要告诉你呢——我结婚了。”他说。这时候,我才刚注意到他的神情中确实有一种只有新郎官才会有的兴奋,这种兴奋使他年轻了许多,这种年轻跟一个到六十岁才结婚的人是很般配的。
“天哪,什么样的女人会嫁给您这样的男人!”我惊讶地站了起来,我敢说,这绝对是本年度十大新闻之首,其新闻价值也超过周璇遭“皇阿玛”性骚扰什么的。“给我说说,咱师母是哪儿的?”我问道。
“是报社的编辑。”老头儿快活地说,并示意我坐下来,“她在报社专门负责情感热线,是一个有激情有见识有情调的女人,我很欣赏她。”跟着,又补充了一句,“况且,人家还比我小上十几岁呢。”
“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这位师母啊?”我说,“我真奇怪,她怎么能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把一个老书呆子改造成一个大摩登的。还是毛主席英明,早就说过要警惕赫鲁晓夫式的人物睡在我们身旁,你看,印证了吧!”老头儿畅怀地大笑起来,非拉着我立马去他家,说让他夫人备些酒菜,喝一盅,还说,“我常跟她谈起你,她也想认识你一下。”
“现在去恐怕不合适吧,我连礼物都没准备呢。”我说。老头儿一个劲儿说没那么多穷讲究,我还是给罗素打了电话,让她在书店打烊以后买一对景泰蓝花瓶送来,正好一起坐坐。
许伯母确实不同凡响,特BoBo。一头剪得短短的头发,有那么一两绺染成金色覆在额前,挺俏皮;勉强还够得上的魔鬼身材着一套苹果牌牛仔,掐腰,衬托出成熟妇人凹凸的情致;白皙的肤色,不细看很难发现到明显的皱纹;脸庞则酷似长大了的容祖儿,尤其是那一对性感的唇。
让她跟线装书一样的许佩祈站在一起,总有一种搭错车的感觉。不过,见他们时不时眉目传情的样子,显然是蛮合得来的。“我最喜欢老许身上的那种内在的书卷气。”她说。
她又问了我许多问题,特别是情感方面的问题,我知道她为何这么关注这些问题,因为这是她的职业病。“你年龄也不小,该成个家了。”她认真地说。
我比她还要认真地说:“是,我也这么想来着。”我冲她笑笑,又冲老头儿笑笑,他们便也冲我笑笑,“耐心等待,等待命运的安排吧。”我说道。
这时候,罗素来了,罗素是带着礼物来的。几乎是没有任何铺垫,眨眼之间,罗素就和许师母打得火热,话题紧紧围绕着穿戴呀化妆呀以及穿戴和化妆如何能使自身价值得以充分体现什么的。我和老头儿只能听着,插不上话,甚至听都听不懂,还插什么话!
她们的谈话从客厅持续到厨房,又从厨房持续到饭桌上,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特无厘头。
因为两个女人仿佛根本意识不到在场的还有两个男人的存在,以至于两个男人也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了,直到女主人想起给两个男人布菜的时候,两个男人才恢复了意识。老头儿悄悄问我:“你对你师母的印象怎样?”
“不错,不错。”我回答道。在这种场合,除了这样的回答,我没有别的回答,即使这样的回答有那么一点儿言不由衷,我也只能这样回答。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了他的那些书,原来就一排排地摆在这间屋里的,满满当当一下子,现在呢?现在都杂乱地堆在过道和楼梯间里,一个挨一个紧摞着,简直不留一点儿缝隙,要取书怕是不可能了。
“其实,要我看,你们俩挺配的。”许师母说,“张爱玲不是说出名要早吗,结婚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像我,四十好几才成家,想要个孩子都难了。”她又掉过头来问许佩祈,“老许你说是不是?”
老头儿连连说是,说男欢女爱毕竟是年轻人的专利嘛。许师母娇嗔道,“这话说得极不准确,那我们俩算什么?”我跟罗素就相互做着鬼脸,偷偷摸摸地笑,罗素还在桌子底下拿脚踩我,我也予以还击。
“你们俩有没有结婚的计划?”许师母问道。我和罗素都不知怎么回答才好,反正我还没想过这个,估计罗素更没想过,只好搪塞道,“我们正在考虑,考虑成熟了再说。”不过,独身是独身者的通行证,结婚是结婚者的墓志铭。
“那好吧,你们考虑成熟了可要告诉我们。”许师母说得那么郑重,倒弄得我跟罗素像是恋爱中的宝贝似的,可是,看许师母给老头儿夹菜,还非得直接喂进嘴里的亲昵样子,我觉得他们才是真正的恋爱中的宝贝呢,而且是一对老宝贝。
许师母在饭桌上还讲了不少故事,她曾从她采访过的男男女女那里听来不少的故事,故事的主题就是有没有缘分。林青霞和秦汉吧,世人都认为他们般配,但是有缘没分;李亚鹏和周迅呢,也有人认为他们是郎才女貌,却又是有分无缘;山口百惠和三浦友和倒是终成眷属,圆了大家的一个梦,结果呢,也没像人们所期待的那么和睦那么圆满……罗素听到这里,不禁吐了吐舌头说:“师母简直太博学了,真算得上是恋爱专家啦。”
“你忘了,我是做什么的了?我是个记者,而且是个负责情感热线的记者。”许师母不无得意地说,“可以毫不夸张地讲,我很敬业,每天我都要接待无数个前来诉说自己不幸遭遇的倾诉者,我不但得做一个合格的倾听者,还要以最恰当的表达方式来解劝对方。”
“这么说,您就是个知心大姐了,”罗素笑嘻嘻地说,“以后我不开心的时候,也找您,把心里头的种种垃圾都倒给您,我就轻松了。”
“行啊,你有什么难言之隐尽可以跟我讲,毕竟我比你的阅历多,能给你一些好的建议。”对她所从事的行当,许师母显然不以为苦,而乐在其中。“实践证明,我的建议总是行之有效的,不信你试试。”她说。
“小万,她们说她们的,我们来喝酒。”老头儿大概见我只能像木乃伊那样的听人家说,而自己默默无语,有点儿犯傻,就主动跟我搭讪。“喝一个。”我把一杯酒一饮而尽。酒是好酒,是老头儿珍藏了三十多年的汾酒,味道特醇厚特有沧桑感,不上头。
“好酒!”我说。
“喂,你们二位可不能太放纵了,只许喝三杯,一个懂得节制的男人才是好男人。”许师母警告我们说。
“你是不是觉得许师母很有意思?”告别了许佩祈夫妇,走在大街上,罗素对我说。
“我也认为她有意思,但是又说不清她什么地方有意思,你呢?”我反问了罗素一句。
“我也说不清,”罗素耸耸肩膀,说道,“有意思就是有意思,管她什么地方有意思呢,反正我觉得你这么爱钻牛角尖,就特别没意思。”
其实,我也觉得特别没意思,老头儿跟我是忘年交,按说,他结婚我该高兴才对,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高兴不起来。过去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谈的都是书,书能够给我们莫大的快乐,而今天,老头儿说了那么多的话,却只字没有提到书,这是不正常的……
连续好几天,罗素一直都吵着要去郊外抱石。罗素就是喜欢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抱石是什么东东我都不知道,还多亏罗素给我启蒙,才懂得抱石就是攀岩。郊外有一座小有名气的山,山上也有古刹苍松,便能招许多人来揽胜,罗素说她有个师哥就在那里的抱石俱乐部,近水楼台,行个方便是没有问题的。
实在拗不过她,只好随她去。“会不会有危险?”在去的路上,我一再问她。她拍着胸脯说绝对没问题,攀登的时候有绳索有安全带还有专人保护,万无一失,她还信誓旦旦地说一切包在她身上,叫我尽管放心好了。
到了地方才知道满没有那么简单,因为昨天刚下过雨,岩石湿滑,俱乐部今天根本不开放,据罗素的师哥讲,抱石跟攀岩也不是一码事,抱石是没有任何保护性设施的,就是徒手登攀,最多手上擦点儿镁粉。听人家这么一说,我就打退堂鼓了,而罗素说既来之则安之,总不能白跑一趟吧!
“走吧,傻孩子。”罗素撅着个嘴,牵着我的手一摇一摆地撒娇,对我来说,这是非常具有杀伤力的一招,除了跟着她走,就别无选择了。明明心里胆怯,却还要装出一副大无畏的模样,特他妈的孙子。
罗素对她的那位师哥的劝阻置若罔闻,非要爬最陡的那座山峰,说越是艰险越向前才够刺激。不管怎样,我是个男人,只有我走先,她在后面押着。虽然手上抹了不少的镁粉,还是挺滑,爬到三分之一处时,我的手腕子和脚脖子就酸疼酸疼的了。
越往上爬就越心慌,有一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感觉,冷汗便噼里啪啦地滴落下来,加上罗素在后边时不时地尖叫几声,我更是手忙脚乱。一场雨后,岩石上长满了青苔,一抓一出溜,须十分小心才是。
罗素的那位师哥还算义气,在山下指挥着我们行动,凡是危险地段,他都要提醒我拉罗素一把。这时候,罗素反倒显得比我镇定多了,虽也是汗流浃背,但是特兴奋,兴奋得像吃了摇头丸,两眼放光。
“为了新中国,前进!”罗素用老电影台词来激励我,她是那么的快活。也许是为了让她更加快活,我拼命地往上爬,距离山顶上的那座小亭子仅有十几米了,那座小亭子是明末的建筑,还立着一块石碑。
大概是太匆忙了,脚下一滑,一只攀岩鞋滚落到山下,我突然失去了重心,身体一下子就栽下去,幸亏下面不远处有两块巨大的岩石挡着,才不至于跌入深渊。糟糕的是,我被夹在两块岩石的夹缝中间,动弹不得,手上脸上和脊背上也都是擦伤,看我血流满面,罗素吓坏了,苍白着脸,一个劲儿招呼她的师哥快来救我。
最后还是她和她的师哥一起把我拖出来,可能是脱臼了吧,我站都站不起来了,活动一下,疼得要命。这会儿,我已经顾不得装孙子了,我也装不成孙子了,我只觉得疼痛,疼痛得天旋地转。
躺在山下的医院抢救室里,折腾一个够,又是照胸大片又是透视,结论是只是皮肉伤。罗素一直嘤嘤地哭,像一只被猎人捉住关在笼子里的小狐狸。
医生给我包扎伤口的时候,我仰面朝着天花板,凭空有一种迷惘的感觉,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躺在这里,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不真实。多年以前,一个穿着灯心绒或是帆布裙子、宽松的短上衣束在裙腰里、还常常罩着一件马甲的美国女人对海明威说:你们是迷惘的一代。那个女人就是格特鲁德·斯坦因。其实,我们也是迷惘的一代。也许所有的人都曾迷惘过,特别是在成长中的某个阶段。
知道我伤得不重,罗素放心了,埋怨我说,“你真笨,怎么会这样不小心!”听她这么说,我很难受,我体会到了什么是伤害,我也从伤害中得到了体会。罗素显然并没有意识到我的情绪变化,还是没完没了地唠叨,还是她的师哥阻止了她,她的嘴巴才得以休息。
尽管没伤筋动骨,但经医生的一番乔装打扮,照照镜子,我缠满绷带的脸已经面目全非,跟他妈的战俘营里的残兵败将没什么两样。
“是不是很疼啊?”在回城的出租车上,罗素抱着我的脖子,幽幽地说,“我没想到会出这样的事,不然我就不会逼你抱石去了。”说着,吻吻这,吻吻那,好在能吻的地方不是很多,除了两颊,其他地方几乎都裹着绷带纱布。我发现司机老是像看西洋景似的偷看我们。
到了家,我喝了满满一缸子水,抹抹嘴,就靠在沙发上发愣。罗素依偎着我,问我在想什么,我说在想我俩好了多久了,罗素说有三个多月,我就记起罗素曾说过的她对男人的感情投入总是以三四个月为限,心里就有点儿沉重,像压上了一块大石头。
“你不要再生我的气了好不好?”罗素央求我说,“你只要躺一会儿,亲爱的,我在旁边给你读书,照看着你……”对罗素的温存体贴我不能不领情,我便照着她的话去做了,我不照她的话去做的时候其实很少,我似乎已经习惯照着她的话去做一切事情了。
我和她能否长久地好下去吗?我想着,我总是想这个,这想法于我来说简直成了一种负担,我又永远无法摆脱这种负担,我还得尽可能地不让罗素知道我有这样的负担,我也不知道罗素知道不知道我有这样的负担。我闭着眼就这么胡思乱想,我甚至都没听见罗素给我读的是什么书。
也许是实在理不出一个头绪来,忒他妈的累,就这么稀里糊涂地睡着了。
“嘿,老弟,别来无恙啊。”不知睡了多久,柳彬的电话把我从乱梦中惊醒。
“你的狗腿怎么样了?”我问。半月以前柳彬曾拄着双拐来过书店。罗素说他剃掉胡子挺像性格演员的,比如跟姜文就有几分相似。
“腿好多了,可以说是形势大好,不是小好,我走路已不用拄拐了,”柳彬瓮声瓮气地说,“躺上几个月,下了地绝对还是一条好汉。”
“你准备什么时候到我的书店来报到,我正缺一个店员呢。”我揉揉眼,醒醒盹,说道,“朝九晚五,保证出勤,这就是我对你的唯一要求。怎么样,不算过分吧?”
“再说吧。”柳彬迟疑了一下,说道,“下星期找个地方唱歌去,我请客,还有几个记者朋友,我们尽情地卡拉一晚上。噢,别忘了,带上你的那位罗小姐。”似乎还是有点儿不放心,他又找补了两句,“千万不能失约呀,要是失约我跟你急!”
“柳彬邀我们下周去卡拉OK,我们去不去?”我撂下电话,告诉罗素。
“去呀,凭什么不去?”罗素爽快地说。我一猜,她就会这么回答。
我一直怀疑罗素有多动症,她从不放过任何一个玩玩闹闹的机会,我觉得,她是个典型的机会主义分子。
我从床上起来,伸个懒腰,感觉似有无数的毛刺扎在我躯体的每一个角落,不,不是疼,不是刻骨铭心的那种疼痛,而是难受,难受得浑身不自在。
我进卫生间的时候,罗素竟也跟着我一起进来,我把她推了出去,她却腻着我说,她要设宴款待我,是为了向我赔礼道歉。
“亲爱的,我不想出去吃饭。”我说。
“去吧,我知道有一家特别精致的小馆子,”她说,“你一定会喜欢的。”
“你看我这么一副武装到牙齿的样子,怎么能出去招摇呀,丑死了。”我说道。
“那怕什么,谁会管你,”她说着,从衣橱里找出一顶白色网球帽,往我的脑袋上一扣,打量了一下说,“行了,这么一看,酷多了。”然后,挎起我的胳膊,“快走吧,一会儿没位子了。”
我还是犹豫不决,站在那踌躇,“我这样到大庭广众之中,感觉总是怪怪的。”
“这样好了,”罗素拿起一团纱布,胡乱地在额头上缠了几遭,说道,“我跟你同甘共苦,休戚与共。”
“算了吧你!”我把纱布抢过来,丢到一边,那是医院给我换药用的。
“嘻嘻,你好乖。”她知道她的目的达到了,就得意了,就笑了。
“你看,这里还好吧?”
“还好。”我巡视了一下这个叫做“道拉基”的小馆,舒适而雅致,使人顿生好感。老板是个厚道的韩国人。罗素说,“这里的狗肉和泡菜最地道,我跟我的同学来过几次,印象极佳,所以才带你来。”
“既然你这么熟悉,那就由你来点菜好了。”
罗素把老板招呼来,点了几道特色菜,然后对我说:“这里的菜可辣了,不过越辣吃起来越过瘾。”
“随便你。”我的伤口隐隐作痛,没什么胃口。
旁边一桌是一群韩国留学生,有男有女七八位,很吵,吵得像一窝觅食的麻雀。我听不懂他们吵的是什么,估计跟酒有关吧,无非是吵吵谁喝得多谁喝得少,喝得多的人劝喝得少的人多喝,喝得少的人非要对喝得多的人说他们喝得并不少。
“吵死了,让他们老实一点儿行不行!”罗素皱着眉头说。
老板正在给我讲韩国的风俗,说他们是房小炕大,桌小碗大,袄小裤大,车小轮大……见罗素突然发起脾气来,就赶紧说道,“对不起,我劝劝他们。”
老板过去跟他们交涉了一下,挺管用,那一桌立马儿安静多了。我知道韩国是个敬老的国度,老板的年纪比他们大上一倍呢,他们自然会买他的账。
“这里的每一道菜你都要尝一尝,因为这是我特意给你叫的。”罗素说。其实,我在吃下第一口的时候,舌头就辣得不行了,味蕾几乎被破坏贻尽,可是,怕扫她的兴,我还是煞有介事地评论一番,这个菜咸淡正好那个菜酸甜适度什么的。我觉得我特委屈自己。
我这么一夸,她的热情愈发膨胀,眼睛里放出女孩儿兴奋时最经典的那种光芒,她非要喝几杯韩国酒,据说是乡下人家酿的。我因担心伤口,原本是不想喝酒的,可怎敌得过她的万丈豪情,只好斟一杯,小口抿着,点到而已。
“怎么样,这酒跟二锅头比哪个更爽?”罗素品了品,然后咂着嘴问我。
我说,“没法比,把这两种酒搁一块,就像拿一棵树跟一支筷子做比较,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
那桌的韩国留学生不知什么时候又吵吵起来,而且更大声,把小馆的闲适氛围彻底毁了,他们简直拿这里当跳蚤市场了。罗素似乎终于忍不住了,起身走过去,我拦她,没拦住。这下子,有好戏看了。
“你们不是要比谁喝酒喝得多吗,好啊,我来给你们当裁判。”罗素拎着个酒瓶子,对韩国留学生当中闹得最欢的几个小子说,那架势特江湖。那桌上立马鸦雀无声了,都愣愣地看着她,傻了。不光他们犯傻,其实,我也傻了,我以为世界的末日要到了。
“你们不喝,那么我来,”她一扬脖,咕咚咕咚就是几大口,然后挨个点着那几个小子的脑门说,“你,你,还有你,不是吵吵能喝吗,现在给我喝!”
我知道罗素的酒量,这么几口,对她来说,算不了什么。真的算不了什么。她比我能喝。
结果,一群韩国留学生一口没喝,都拍拍屁股吓跑了,还是老板追出去结的账。我禁不住笑了,罗素笑得更欢了,她说,“我要不把他们赶走,咱们就没法吃一顿安生饭。”
我说,“你知道你刚才的样子像谁吗?”她就追问像谁,我说,“像水泊梁山的扈三娘。”
她啐了我一口。
“你呀你,”我拍了拍她的脸蛋,压低声音说道,“你是我的野蛮女友。”
“我知道,我总是给你带来这样或那样的麻烦,跟电影里面的那个女孩儿一样,你别嫌我。”罗素拿额头抵着我的肩,用撒娇来表示歉意。我抚了抚她的长发,那长发有如绸缎一般的光滑,摸起来特享受。
我们像两个极其顽皮的孩子一样,趁老板转身不注意的时候,就鸡啄碎米似的你亲一下我、我亲一下你地闹着玩,老板一旦面对我们,我们马上又一本正经起来,装模作样地喝酒或吃菜,相互却还偷着挤眉弄眼,我们觉得这种小恋人似的游戏挺刺激挺有趣。
我们从“道拉基”小馆出来的时候,夜已经很深很沉,街上除了很多的霓虹灯,行人和车辆都很少很少。轻柔的和风吹拂在脸上令人感到清醒、爽快和动心。我们牵着手边走边唱,唱我们会唱的所有的歌,唱得高兴时,就把头上的帽子摘下来,往天上抛,接住,再抛。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 三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3(1)
这个漫长的带着酵母气味的夏天就要过去了,白露那天,我和罗素赶到“大梦一场”歌厅,柳彬跟他的那些记者朋友们早就等在门口,简单地寒暄了一下,就勾肩搭背地开进KTV包间里。因为是柳彬做东,所以敬酒啦让水果啦什么的都是他,显得最忙碌。
看来,柳彬已经完全康复了,不辞辛劳地跑来跑去,一点儿瘸的感觉都没有了。我记起他曾说过的一句话:下了地又是一条好汉。
那些记者各就各位,接过柳彬递过去的黑啤,七嘴八舌地问他可以报什么料给他们。说实话,我不喜欢干新闻的这帮人,这倒并不是因为他们跟我有什么过节,而是他们那种跟屁虫似的作风让我反感,有个词叫“势利眼”,好像就是专门给他们预备的。
“诸位,稍安勿躁,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柳彬一边张罗着,一边安慰大伙。
那些人总算消停了一点儿,安静地坐在沙发上喝起啤酒来。罗素扯了扯我的衣襟,咬着我的耳朵说:“喂,你注意到没有,柳彬把胡子又留起来了。”我一看,还真是。这时候,我才发现柳彬似乎有点儿不对劲儿,至于怎么个不对劲儿,我一时也说不上来,反正是不大对劲儿就是了。
“诸位,”柳彬使劲儿拍拍巴掌,把所有的视线都吸引到自己的身上,然后,精神抖擞地说道:“现在,我向你们宣布一个重大新闻,听好——”
“快说吧,别卖关子了。”有人催他。我突然意识到他要说什么了,一种受骗的感觉,一种经受至爱亲朋欺骗的感觉,自我心头油然而起。
“我决定两周之后,一个人徒步考察罗布泊。”柳彬慷慨激昂地说,“你们有什么问题尽管提问,都是好哥们,我跟你们没什么可隐瞒的,保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有记者问,“预计多长时间完成?”
“一个来月吧。”他回答道,“我能带的饮用水非常有限,也只够维持一个月的。”柳彬说话的时候,表情特丰富,我觉得,他挺有表演才能的,去当个土匪恶霸什么的正合适,没准成个腕儿也说不定。
“此次考察的目的是什么?”有人问。他耸耸肩说,“无非是挑战极限,同时也为锻炼个人的意志和斗志。我喜欢挑战也喜欢接受挑战,这就是我的个性。”
“请问,这次行动的冒险指数是多少?”记者问。柳彬用手画了个十字,两臂交叉在胸前说,“坦率地告诉你,冒险指数达百分之百。在别人看来,也许只有疯子才肯去做这么冒险的事情。”
“那你为什么还要去做?”记者又问。
“在我看来,这次行动是每个热血男儿都该去做的,而我只是首当其冲,不过是做第一个尝尝梨子滋味的人而已。”柳彬一边说,一边还做了一个吃梨的动作。
“你不怕吗?”
柳彬仰天大笑一阵子,调侃地说:“在柳彬的词典里,有勇气有温柔有善解人意,就是没有害怕两个字。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害什么怕,丢不起那人!”
“你一定要安全回来哟,我们给你接风。”一个电台女记者说,似乎有点儿难舍难分。那个电台女记者两只乳房好似两座小山头,用哥伦比亚作家贝赛拉的话来说,那样的乳房已经不属于人体解剖学研究的对象,而属于山岳形态学的范畴。
“我敢打赌,她绝对做过隆胸。”罗素压低声音,小声地对我说。
“看她那酸劲儿,准是跟柳彬有一腿。”我用揶揄的口吻说。只见柳彬极尽缠绵之能事,轻柔地拍了拍那个隆过胸的电台女记者的手,暧昧地贴着她的耳朵说着什么,那个隆过胸的电台女记者这才露出笑容,居然笑得那么羞涩——我差一点儿当场晕过去,操,太恶心了!
“太过分了,别当众演偶像剧好不好。”有人起哄,把柳彬弄得很不好意思,唇边挂着微笑,对大家说,“侠骨柔情懂不懂,我就是一个典型。”
喝酒。
接下来,记者和柳彬说的就都是废话了。我记得一本回忆录上写过,乔冠华曾提议组织一个世界废话协会,简称“废协”。我跟前的这些人都够加入的资格。
“喜良,别愣着呀,我们聊我们的,你跟罗素唱歌去吧。”柳彬说着,把歌单丢给我。
“我没兴趣唱。”我说。
柳彬张张嘴,想说什么,可是看看我的脸色,又打住了。
“你生他的气了是不是?”罗素说,一会儿瞅瞅我,一会儿又瞧瞧柳彬,她的眼睛似乎比X光更有穿透力,什么都瞒不了她,整个一蓝精灵。
“跟他生气,他也配!”我愤愤地说。
“嘴硬吧你,瞎子也看得出来。”罗素用胳膊肘顶了顶我的腰眼,嘻嘻笑着说。
几个男记者已经开始可着嗓子“迪克牛仔”了。我跟罗素一直坐在沙发的一角窃窃私语,故意不去理睬柳彬和他的那些记者朋友。曲子换成《把根留住》的时候,大伙都招呼柳彬,这是他的代表曲目,走到哪唱到哪儿,说实话,唱得确实不错,不过,就这么一首歌,别的全不会。
“把根留住”之后,柳彬示意我跟他出去,到大厅拐角坐下来,他说:“我知道你在生我的气,我也承认我违背了我的诺言,可是你站在我的角度替我想过没有,一个闯荡江湖惯了的人,突然把他关在一间书店里像关禁闭一样,他受得了吗?也许他会疯掉的!”
“我不反对你有多种选择,我反对的是你这种突然袭击的方式,事先你为什么不给我透露个信息!”我说。我们太大声了,引起了吧台小姐和服务生的注意,一个个跷着脚尖往我们这里窥视。
“还不是怕你不高兴?所以,造成木已成舟的既定事实,让你无话可说。”他这样的一番话,倒真的让我无话可说了。我只能说:“你有你的道理,但塞万提斯说过的一句话似乎比你说的更有道理。”不等他再言语,我就回KTV包间去了。
我和罗素合唱了一首《浪漫的事》。罗素跑调跑得太厉害了,要是让赵咏华听见,非跟她打官司不可。可是,她不管这个,只要自己唱得尽兴就行。
一曲终了,居然还有人鼓掌表示赞赏,罗素越发的兴趣盎然,接着点歌,接着抒情,因为都是些老歌,好多人都会,就都随着一起唱。我发现柳彬一直在旁边转悠,似乎有话要跟我说,我装着看不见,只盯着MTV画面,跟着费翔王菲和张清芳一路高歌。
直到声带开始痉挛,实在无法把哆来咪区分开来为止。
演出到此结束,我们陆续走出歌厅,柳彬神神秘秘地把我拉到一边,悄声问道:“你刚才提到的那个塞万提斯,他说的是什么?”我说你真想知道,他说真想,我告诉他塞万提斯的那句话是这样说的:当危险超过希望的时候,鲁莽并非勇敢,撤退也不算逃跑。
以往的北京国际书展都是我和许佩祈一起去,一老一小,早早上路,下了火车先奔“馄饨侯”,喂饱肚子才去国展中心,参观结束,再去全聚德对付一只烤鸭,吃饱喝足之后通常还要到琉璃厂转上一遭,翻翻旧书堆,拾个便宜拣个漏儿什么的,然后就打道回府了。这一天过得逍遥又自在,对我来说,这样的一天远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或小日本袭击珍珠港的那一天更有意思。
可是,这一次,老头儿居然说他不能去,也许是他不想去,更大的可能是他的太太不让去,总之,他是不能去。好在有罗素愿意陪我去,虽然还是有一点儿失望,但是这种失望情绪毕竟打了些折扣。
“小伙子,我怕是去不成了,”老头儿笑着说,竟没有表示出丝毫的遗憾,“我很忙,根本分不出身来,你只好自己去了。”我把他的话复述给罗素听的时候,她却说,“老头儿跟过去不一样了,他已经是个有家庭的人了。”我实在想象不出,有家庭的人跟看书展有什么必然的联系,难道脚上长鸡眼会妨碍戴帽子吗?“你要理解他。”罗素说。
是的,我当然要理解他,就因为他身边多了一个女人。但愿罗素不是这样的女人。在去北京的火车上,我眯缝着眼睛动着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罗素问我是不是要睡觉,我说要睡,她咯咯笑着说,“你不是在睡觉,你只是在尽睡觉的义务——我每次失眠的时候,我们寝室的人就这么说我。”
我惊讶地问她,她也会失眠吗?她翻翻眼皮说当然会。我又问她通常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失眠?她说在失恋的时候。我不再说什么了,我不知再说什么才好。喇叭里在广播早新闻,掩盖了火车在行驶中发出的轰隆轰隆的响声。
按照我跟许佩祈的习惯做法,我也先带罗素去了“馄饨侯”,吃完早点出来,罗素不解地问:“我们起这么早跑到北京来,就是为吃这碗馄饨吗?”
“虽然都是馄饨,但这里的馄饨更多些沧桑,味道可能跟别家的差不多,意趣却迥然不同。”我给她解释说。其实,我知道我说服不了她,有些事原本就不是用语言可以说清楚的,所谓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那种。那意趣,许佩祈懂,我懂,而罗素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懂。
今年的国际书展跟往年一样的热闹,进入大厅,我和罗素约定了会合地点,就分头活动了。她喜欢西方的惊悚悬疑小说和时尚类杂志,而我偏爱哈韩的文学书,特艺术特纯的那种文学书,这两类书的展台不在一层楼上。
我找到了韩国馆的展台,这里陈列的大都是韩国小说家和随笔家的选集,我也曾学过鲜语和日语,不过,没学会,但并不妨我对哈韩文学的偏爱。在韩国小说家当中,我最欣赏的是金东仁,读过他的小说的中译本。那个韩国出版商见我知道金东仁,显然喜出望外,就超热情地跟我攀谈起来,他说汉语有点儿口吃,好在能听懂。
我希望展览结束之后,能把展品中的金东仁和与金东仁同时代作家的作品转让给我,韩国出版商说没问题,即使这些展品举办方另有安排的话,他也会从国内给我寄的,然后,就通报姓名交换通讯地址什么的。
转一圈,在筑摩书房的展台,我又跟日本人订了一套《太宰治全集》,这也是我渴望已久的一套书。我觉得我不虚此行,我也很为许佩祈没来而惋惜,我甚至赌气地想:回去以后我要添油加醋跟老头儿吹嘘一番,好好气气他,谁让他不跟我来的!
我在楼梯口碰见几张熟悉的面孔,几张我常在我的书店里遇到的面孔,都是六十来岁的样子,胡子和头发都还很黑,反衬得脸色异乎寻常的苍白。我们停下来聊了几句,他们从事什么行当的都有,近两年迷上了藏书,大都以收藏抗战时期的陕甘宁和晋察冀边区文学作品为主。
越聊越投机,他们提议去吸烟室坐一坐,我们各自点上一支烟,他们说他藏书纯粹从兴趣出发,不像一些所谓的红学家和鲁迅研究家那样,就吃的是这碗饭。他们都说他们看不起那些人——那是一群寄生虫。
我说,“我也看不起那些人,我觉得您用寄生虫来形容他们挺恰当的。”其中一个谦逊地说,“信口开河,信口开河而已。”我从他们的身上似乎看到了许佩祈的影子,他们有点儿相像,而且不仅仅是年龄。
他们说他是“油纸伞书坊”的常客,遗憾的是,那里的解放区文学实在少得可怜,京派海派的作品却很完备。我承认,情况确实如此。
只顾聊天了,我差一点儿把罗素忘掉,赶紧告别他们,跑出吸烟室。我们约定坐同一趟车回去,路上还可以继续聊。
“你跑哪里去了,到处找不见你?”罗素显然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一脸的焦急,“你要是再不来,我就准备一个人上路了!”她跺着脚说道。看到她跺着脚的样子,一种怜惜的感觉就油然而生。
我搂了搂罗素的肩,“你有什么收获吗?”我问她。她说她得到了几张乔治·西默农的推理小说的英文电子版光盘,“都是可以开心解闷的玩意儿。”
我放弃了去琉璃厂和全聚德的计划,这两样罗素都不感冒,况且和那些老书友还有约定,约定结伴返程的。我和罗素一人拎着一个矿泉水瓶子,一边喝着,一边晃晃悠悠地往火车站方向走。“我饿了,我要吃肯德基。”中途,罗素突然说。她提要求的时候,两只圆眼珠就像两条张着嘴的小鱼在眼眶里游动,令人不忍拒绝。
快到火车站入口处,我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我接的时候,只能听见对方急促的呼吸声,却不说话,“谁,说话呀!”我嚷了几句,对方仿佛像是跟我比赛耐力似的,就是不吱声,沉默着,我只好把电话关了。
罗素问我是哪个来的电话,我说我也不知道,我模仿着苏联电影《列宁在十月》里面的台词说:“小姐们都昏过去了。”
“一定是打错了。”罗素说。
“也许吧。”虽然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隐隐的有一种不踏实的感觉,“不过,挺奇怪的。”
“奇怪什么,打错个电话有什么奇怪的,接到个打错了的电话就犯嘀咕才叫奇怪呢。”罗素冲我做了个鬼脸,表示她的轻蔑。
最后,我还是鬼使神差地按手机上的来电显示,打了过去,响了两声,对方接了,“您找哪位?”他低声问道,有气无力地。
我听出对方是谁了,我一下子就听出对方是谁了,“嘿,汉奸,你他妈的神经搭错线了,通了电话又不接,逗我玩呢!”我说。这家伙喜欢恶作剧,作案工具以电话为主,有一回,我收到一条短信——我的宣言:我决定打破老公终身制,实行小白脸股份制,引进丈夫竞争制,推广情人合作制,试行红杏出墙制……我还以为是哪个半老徐娘发的呢,查来查去,原来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