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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屏 当前章节:15070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3:45

“不,不,您不是跟我开玩笑吧?”我推拒着摆摆手,以为老头儿多喝两杯,信口讲的酒话。那些书,都是他三十几年来的心血,其中一部分可以说是稀世珍品。

“你看我的样子像是在开玩笑吗?”他一本正经地反问我一句。

“那都是您的心肝宝贝,怎么舍得让人拿走,得了,别逗了。”我拨楞拨楞脑袋说道。

“何止是心肝宝贝,你知道吗,那简直就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可是,”老头儿的喉结上下滚动着,“我现在已经另有所爱了。你小子别咧嘴,这是真的。我爱上别的了,而这些书却徒然地占着空间,统共三间屋,它就占去两间半,可以说,它妨碍了我的新生活,所以,我才想到要遗弃它!”

“恕我直言,是不是师母让您这么做的?”我小心翼翼地问道,“遗弃这些书不会是你的本意吧?”

“当然是我的意思了,你师母是个明理的女人,断不会强迫我做什么的。说白了,就是我个人对藏书没兴致了。”老头儿摸出烟斗把玩着,一张扑克脸毫无表情,“这些书伴了我很多年,我也伺候了它们差不多半辈子,谁都不欠谁,两清,丢掉它们我没什么舍不得的。”

看来,老头儿是玩真的了。我盘算着先答应他,把他的十几架子的书大部分放店里,比较珍贵的则存在家中,锁好,等老头儿后悔的时候,再完好无损地还给他。现在跟他说什么都是多余的,老头儿走火入魔了,一门心思全在“白金的女体塑像”上。我估计,他绝对是一时的心血来潮,早晚会有回心转意的一天。

“没有书,您会活得舒服?打死我也不信!”我把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似的。

老头儿说:“我又发现了一个美丽新世界。”

“说来听听,您发现的是什么?”我的好奇心好像鱼儿见了鱼饵一样,被逗弄起来了。

老头儿捏起一小撮烟丝,按在烟斗里,点上,狠狠地吸了一大口,“以后再说给你听吧,现在让我讲,一大把年纪了,我还真的有点儿不好意思。”

“干吗这么神秘兮兮的,说来听听吧。”我冲老头儿使劲儿地眨眨眼,意外地发觉老头儿的脸居然红了,很是羞涩的样子,那表情,活像一个毛头小伙子。

只有一个人的上午。

一壶咖啡,两片吐司,两只煎蛋,一只鲜橘子,我照着穆时英的小说人物的生活习惯,给自己准备了一份相同的早餐,一边品尝一边看央视的早间新闻。

跟差不多所有的蓝领一样,吃饱喝足之后,就走出家门,推起久已不骑了的自行车,链子生锈了,蹬起来嘎嘎响,就到附近的修车铺膏膏油,然后骗腿上车,上班去。这个夏天的最后一缕风迎面吹过来,凉爽得怡人。

时间尚早,我可以奢侈地用观光客似的速度,伴随着抒情曲的音频,满大街地转悠。

在一家Jazz酒吧门口,我不由自主地停下来,一脚踩着马路牙子。一个正在擦玻璃窗的门童之类的家伙吸引了我,那家伙特面熟,特像一个我认识的人,我冲他“嘿”了一声,等着他转过身来。

等我又“嘿”了一声的时候,他才转过身来,“操,你在这干吗呢?”我惊讶地问。他说他在酒吧当清洁工。“多咱出来的,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我又问道。他说他已经出来半个月了,谁都没告诉,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这家伙,不是别人,就是因盗卖馆藏图书而入狱的程帆。

一人一杯普洱茶,我们在酒吧坐了一刻钟。他说他刚进监狱时总是受欺负,有一天,他急了,扑上去咬了欺负他的人的耳朵,生生地咬下半拉来,血流如注,从此,再没人敢跟他挑衅了,其代价是受了两个月的禁闭惩罚。

酒吧的营业时间一般是从中午开始的,这个钟点空空荡荡,只有一个酒保在吧台后面听CD。他说把他送进监狱的是他的女朋友,因为她要买手链而他不同意,吵了起来,她就给他的单位写了匿名信,揭发检举了他,事情才败露,他被判刑一年并被开除公职。

“这个娘们忒不是玩意儿了!”我骂了一句。他说他服刑期满从监狱出来的时候,接他的也是他的女朋友,两人抱头痛哭,算是和好了,他现在就跟她住在一起。

纯粹是他妈的一场荒诞剧。

程帆给我讲述的时候,那么平静,像栖息在树枝上睡觉的鸟一样的平静。我发现,才一年的光景,他已经变得一塌糊涂,眼窝深了,胡子浓了,连脸颊上的线条也显得刚毅了许多,总之,给我的感觉,他成熟了,成熟得几乎超过了他的年龄。

“这里的差事适合你吗,如果干得没劲儿的话,就到我的书店里去。”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向他发出这样的邀请,因为在一分钟之前,我还没有任何接纳他的思想准备。

“谢了,我再不会跟那些书打交道了,再也不会了。”程帆咬牙切齿似的说,显然他已经对书恨之入骨了。“你以为那些写满了字的破纸害得我还不够吗?”

我想劝他,害他的不是书,而是他对书的贪念,可是,一见到他阴郁的脸色,就不忍再说什么了。

“算了,刚才的话,算我没说好了。”我说,跟他碰碰杯,像喝二锅头似的,喝了一大口普洱茶。

茶凉了,但是香味似乎倒更浓烈了。“要不要开一瓶酒,我请客。”程帆说着站起来就往吧台那边走,我赶紧拦住他,说一会儿我要去书店,还得做生意。“对了,忘了问,你书店的生意还好吧?”他问道,我说还好,勉强可以维持。

程帆感慨地说,“你是个真正爱书的人,假如让你来做图书馆馆长就好了。”我笑着说,让我打理这么一个小书店就已经四脚朝天了,要是让我去管理那么大的图书馆非得找不到北不可。他突然说,“你知道吗,我大学时读的是图书馆学。”说完,特沧桑地叹息一声,历史得仿佛比游牧部落的酋长还悠久。

“毕业以后,我被分配到图书馆,我以为我找到了一个最为理想的归宿,可是,很快我就失望了。”他说,“我看到那些所谓的图书管理员,其实大半相当于文盲,他们根本不懂得书的真正价值,在他们的眼里,书不过是一堆废纸而已,甚至连拿给孩子去当做文草稿本都不行,所以,他们可以随便抓几本书来垫床脚,或者当枕头枕着睡午觉……不久,我也就随波逐流了。”

程帆所讲述的一切,犹如山崖上跌落下来的石头,沿着陡峭的山坡滚,最后正好砸在我的心坎上,令我疼痛难忍。

酒吧的老板来了,中断了我们的谈话,那是个穿阿曼尼褛空长裙的年轻女人。我想,我是该走了,程帆试图挽留我,说道,“没事,你可以再坐一会儿,她是我姐姐。”

“她是你姐姐?”

“是的,本来她让我在这里当领班,我不干,我愿意做个清洁工,以此来惩罚自己。”

我没有因为老板是他的姐姐而再继续坐下去,还是告别了他,临走,我拍拍他的脑袋,他的头发很短,每一根都昂然地立着,像刺猬一样的扎手,我说,“程帆,我那里还有你的几本书呢,改天我拿来还给你吧。”

“几本书,还是留在你那里的好。”他说,“据我所知,图书馆里的那个书库已经重新装修,改作收费的电子阅览室了。”我问那些书呢?他摇摇头,苦笑了一下,从他的苦笑中,可以窥视到一种微妙的难以言表的伤感和无奈。

“那些书的去向,我也不大清楚,一种可能是转移在另外一个地方,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把它们丢进了垃圾箱。”丢进垃圾箱,不会吧,把藏书家们一生呕心沥血的收藏都丢进了垃圾箱?我简直不敢相信他的话。“听说,那些书早已被腐蚀得不成样子了,轻轻拿起来,就会散开来……”他又说。我不禁打了个寒噤,好像一阵强烈的电流通过全身,血液也涌动得出奇的快,仿佛瞬间就能从头流到脚,我猜,我的脸一定涨得通红。

“再见吧,我得走,时间来不及了。”我咕哝了一句,转身就出了酒吧。我知道,我想立马儿离开这里,其实不仅仅是因为时间问题。

我骑车走出去很远,再回头,发现程帆还在酒吧门口目送着我,他的身子特单薄,好像风一吹就会把他吹上天似的。他旁边是他的姐姐,他姐姐搂着他,裙摆在风中舞动。

那天,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上次那个“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打来的,她约我跟她一起共进晚餐,而且只限她和我两个人,地点定在一家叫“沼泽地”的印度餐馆。

我虽然答应得很干脆,还是觉得匪夷所思,猜不透她究竟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似乎为早一点儿解开这个谜底,我就像水手祈盼陆地一样地祈盼着书店打烊。“沼泽地”餐馆所在的那条小街上,左一家右一家地坐落着许多民族特色餐厅,越南风味、马来风味和俄罗斯风味应有尽有,最大的要数日本料理了,竟占有四层楼。来这里的主顾大多是白领阶层,也有外院的大学生,一边就餐,一边可以进行口语练习。很奇怪,这里离我的书店并不太远,我却从没来过。

走进餐馆,一个额上点着朱砂痣、身上穿着沙丽的印度姑娘迎了过来,我告诉她我约了人在这里见面,印度姑娘用最纯正的本地话问道,“你约的人是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我说是跟你一样的年轻姑娘,印度姑娘嫣然一笑说,“你自己找找看。”我伸长脖子四处巡视一番,两只眼像职业间谍似的骨碌碌乱转——客人真是不少,尤其是女客人,也许是女人比男人更喜欢吃咖喱味道的东西吧。

“嘿,在这儿呢!”

有人招呼我,我径直过去,坐在那人指定我坐的位子上。记忆中,那个“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属于小巧玲珑的类型,脸色苍白,头发也跟秃尾巴鹌鹑似的;可是面前的这位亭亭玉立,两颊泛着紫罗兰的颜色,而且还有一头瀑布一般的漆黑的长发。我傻瓜似的注视着她,半天说不出话来,试图把印象中的那个丑小鸭和面前的这个白天鹅重合起来。

“这么盯着我干什么,难道不认识了吗?”她笑呵呵地问道,有点儿调皮的样子。

“想不到你会这么漂亮。”我由衷地感叹道。她朝我微笑着撇撇嘴,“我也想不到你的嘴这么甜。”我知道夸一个女孩儿漂亮,是很老套也是很行之有效的恭维手段,无论是女孩儿还是女人,保准百发百中,好使。可是,我声明,我绝对没有向她献殷勤的意思,只是实事求是而已,显然,她是误解我了。

她忽地恍然大悟似的“噢”了一声,脸一红,她脸红的样子更是妖娆,她说,“你初次见我,正是我‘去武汉实习’的时候,那时候特狼狈,因此才给你留下了十分恶劣的印象,是不是?”我没回答,应该说,确实是那么回事。

要了几道特色菜,我委婉地问她,找我有什么事,她赶紧说,“你别多想,我只是为那次‘去武汉实习’向你表示谢意,那次给你添了很多的麻烦。”

“你已经谢过了,不是请我参加过午夜摇滚吗?”

“那怎么能算数!”她腼腆地笑着说。这时候,露着肚脐的舞娘跳起了印度舞蹈,一边跳,一边从餐桌中间的甬道穿过,脚铃哗哗响,像溪水的潺潺流淌。我们享受了一阵视觉大餐,注意力才又回到我们刚刚进行了一半的话题上。

“你的男朋友呢,就是那个贝司手?”我记得她的男朋友弹贝司的时候,总是紧紧地闭着眼睛,一副特陶醉的样子,而且身子还合着节奏前仰后合,挺像斯琴格日勒。

“我们要结婚了,就在下个月。”说起结婚,像所有的女孩子一样,她两眼放光,放着那种带着无限憧憬的光。那光有着某种令人想入非非的魔力,能够拖着别人朝超现实主义的虚幻空间走去,以为那里就是幸福的终极目标。

“我祝贺你们,祝你们新婚快乐。”我说。本来我可以调侃一下,比如装着很嫉妒她男朋友的样子,换作别的美眉,我肯定会那么做,可是跟她不行,我们毕竟还不是那么熟悉,保持一臂距离是必要的,所以我就显得有点儿假正经。

“你们呢,我是说你跟罗素有什么打算吗?”她歪着个脑袋,挺嬉皮士地问道。

“我们,还那样,”我说,“不远也不近。”我隐隐觉得她的话里似乎有什么潜台词。我相信我的感觉,虽然这种感觉总是恍恍惚惚而又略显朦胧。假如一天早晨醒来,突然感到心烦意乱,结果出门以后不是让自行车撞个大跟头,就是一脚踩在西瓜皮来个嘴啃泥,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不止一次了。

“你们有多久没见了?”我以为她一定是在暗示我什么,脑际一旦浮现出这么一个念头,就浮想联翩,一发而不可收,沿着这个思路一直的琢磨下去。

“大概有半个多月吧,她忙,我也忙,所以就没有见面。”我跟她解释说。

“居然这么久,难道你不想她吗?”她严肃地说,看来她的确是在给我某种暗示,虽然对她所暗示的东西,在我的思维中还很抽象,没有一个形象化的概念。

“想是当然想她,只是——”我纳闷地问道,“怎么,有什么不对吗?你尽管告诉我。”

“不,没什么。”她忽然显得特慌张的样子,因为受了她的感染,我也嘭嘭心跳起来,而且仿佛冬天的雪花静静地飘落在心房及心房附近,然后就融化开来,让我觉得一阵阵的冰凉。她又说,“请别在意,我只是随便说说的。”

绝对不是随便说说那么简单,我想。也许是为调节气氛吧,她让菜给我,特别是那些素菜,说因为伟大的甘地是素食主义者,所以这里的素菜又叫甘地菜;又说她和她的男朋友常来这里就餐,平均每周一次,“相爱的人就应当常相见才对。”她得意地说。她的眼睫毛特长,说话时眼睫毛就很个性地一眨一眨的,不知道她的眼睫毛是不是人工的。

“知道了,谢谢你的提醒。”我压抑着自己莫名的不安,而且也不愿与人分享这种不安,于是我就故意伪装成十分开朗的样子。

“上午,我在操场上还见过罗素,她一个人练习投篮。”她蹙着眉说,“表面上看她挺欢快的,其实骨子里是一个孤独者。”

“出了什么不大愉快的事情了吗,罗素怎么一直都没跟我说过呢?”我紧张兮兮地问道。

她慌忙说,“她没事,我说的只是她的一种状态,心灵总是漂泊不定,感情也找不到落脚点似的。”

“罗素天生就是个双重人格的女孩儿,我觉得。她一方面孤傲,对什么都持冷漠态度,一方面又疯狂,兴致上来几乎是无所顾忌地全身心地投入,特别是对新鲜事物……”我极力想对罗素做一个理智的评价,可是做不到,我的神情和腔调中都不可避免地流露出紧张、敏感而又忐忑不安的那种东西,掩饰是掩饰不住的。

“我希望你能够经常去看她,体贴她,照顾她。”她郑重地说。这下子,我终于听懂她的潜台词了,起码我认为是听懂了,破译过来,就是她在警告我——“我可能正在失去罗素,”或者是“我已经失去了罗素。”差不多是这样。

“罗素是我的好朋友,你也是我的好朋友,我真希望你们能成为一对,地久天长。”她说,“你要抓住她,紧紧地抓住她,不要让她再像无处抛锚的舢板一样了。”我发现,她是特诚挚的一个人。可惜,直到走出餐馆分手之后,我还是不知道她的名字,上次没顾得上问,这一次又忘了,我只好继续管她叫“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

我知道罗素住的女生宿舍,晚上是不让男生进入的,所以,我在学校门口就给罗素打了个电话,听说我来了,她好像有点儿意外,特别的吃惊。

长长的走廊上有很多的人影融入夜色之中,而且多是一对对喁喁私语的情侣,把此时此刻的校园衬托得平静而清澈。我匆匆走过,罗素说她在宿舍的门口等我。

出了长廊,藤萝架下有三五个人围成一圈,都是年轻人,扯着脖子在唱,好玩的是他们不是唱《同桌的你》,怀里抱的也不是吉他,他们唱的居然是京戏《空城计》,而且绝对马派,二胡拉得也是有板有眼,要不是惶惶的心境支配着我,我肯定会停下来欣赏一阵子的。

快到宿舍区的时候,我又被一个精力过剩的女生拦住了,说是问卷调查。那女生有一双率直的眼睛,使人无法拒绝她。她问我,“一个人乘火车去旅行,百无聊赖的时候,正好乘务员送来一些读物,其中包括,A是文学名著,B是消遣小说,C是时尚杂志,D是少女漫画,你选择哪一种?”我选择了A。她把她的答案告诉我说,“你对爱情的态度比较谨慎,不求浪漫,但求稳定。”

我苦笑着拍拍她的后脑勺,觉得特有讽刺意味。我有过稳定的爱情吗?短短的一年之内,我已经失去了一个女孩儿,而且正在失去另一个,我他妈的简直成了失败者的代名词了。吉本芭娜娜在她的书中写到过一种翻车鱼,生长在水族馆里,总是缓缓地来回游动,没游几下就撞到墙壁上,就跟我一样,老碰壁。

“耷拉着脑袋想什么呢?”突然,罗素像幽灵似的从苹果树丛中跳出来,恶作剧地冲我大喝一声。她穿着一件睡美人睡裙,一脸的笑,不知怎的,看见她笑得如此的阳光,我浸透郁闷色素的心一下子变得透明了,有一种雨过天晴的感觉。

“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想你了呗。”我说。

“我还以为你已经把我忘了呢。”罗素吻了吻我的嘴唇,“不过,我还是挺高兴的。”

“去我那里吧。”拥抱她的时候,我的手沿着她身体柔韧的曲线轻轻抚摸着,隐藏在心里的欲望开始摇曳起来,像海底世界里的那些生物一样,伴随着潮汐的涨伏而肆意地摇曳着。

“太晚了。”罗素沉静地说。

“太晚了吗?”我松开她,借着朦胧的月光看看腕上的表,我的手表是一只波斯猫造型,两只夜明的猫眼越在暗处眨得越亮,“刚刚十点钟,正是喝第一杯鸡尾酒的时候。”

“明天要早起,所以,今晚要早睡——每个好孩子不是都这样吗?”罗素调皮地吐吐舌头说,“而且,因为没有车子,交通不便,我晚上也从未出去过。”

“你的车呢?”我问道。

“我把它卖了!”说完,她赶紧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似乎是失口似的,慌忙解释说,“啊,我的一个朋友需要钱,我想帮助他,就把摩托车卖掉了。”

“非得卖摩托车不可吗,你蛮可以从我这里挪用一些的。”我说,很像钻石王老五的口气,不过,我确实是真诚的。

“不,不,那不合适。你知道,我是不会那么做的。”依我的观察,罗素似乎没什么异常,这使我踏实了许多,那种怅然若失的情绪渐渐化解了,也许是我超级敏感了吧,“去武汉实习”的女孩本来只是要跟我一起吃一顿饭而已,并没有准备暗示我什么,只能证明我是个无药可救的幻想家……

“你这个任性的恐龙妹,”我刮刮她的鼻子,“来,让我好好地抱一抱。”罗素就投进我的怀抱,让我吻她的耳朵、脸颊和脖子,还让我抚摸她的翘翘的乳房。我们坦然地做着恋人之间常做的那些事,跟以往一样,静谧的感觉悄悄弥漫着,有点儿像悠然而徐缓的日剧氛围,譬如《东京爱情故事》什么的——这种感觉太棒了。

“下周我就有时间陪你了,乖。”罗素咬着我的耳朵说,她呼出的温暖气息也许传递出的信息比语言更具诱惑,诱惑是一种让人喘不过气来的东西。不仅如此,还有能令人诱惑致命的是她纤细的手指,她动着,特颓废的那种。

“饶了我吧,我是个意志薄弱者。”我有气无力地对罗素说。每次看到莎朗·斯通在镜头前面尽展风情的时候,我就总有这样的一种头晕目眩的感觉,有时,我太脆弱了。

“好吧,放你一马。”罗素稍稍用力地掐了我一下,才松开手。见我略微夸张地惨叫一声,弯下腰去,她貌似得意地笑了,像斯泰丽·琼森在《迷失东京》里的那种笑,因为这种稍嫌凄凉的笑,她获得了威尼斯电影节的最佳女演员奖

在电影里,斯泰丽·琼森扮演的是一位摄影师的妻子,摄影师常常忽略她。于是,她就怨妇似的徜徉在东京的街头,一脸的忧郁,只有拖着过气的电视明星老哈里斯在酒吧放纵的时候,才这样笑过,笑得暧昧而怡然,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况味。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罗素和琼森的表情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就是因为这个,我几乎把《迷失东京》的光碟看乱了。

直到我告别罗素,出了校园,都再也没有提到她的摩托车,过了很久我才意识到,这是我的一个天大的疏忽,因为这个疏忽终于导致罗素离开了我。事实上,关于她的那辆摩托车的故事,远没有她说的那么简单……

都市的夜晚,到处都是把婚戒摘下来藏在兜里的男人和手包中装着超薄保险套的女人,街上、酒吧、舞厅、派对里,总能听到这样的对话——一个说: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另一个说:是啊,我也有这样的感觉——一般说,差不多的一夜情几乎都是这么开始的。我晃晃悠悠地往家走,无心打个野食什么的,回到家,投了半个钟头的飞镖,才上床。

在书店里。

“闲来,读罗尔纲的《胡适琐记》颇有感触,胡适虽有几十架子书,但是不求藏书,更不谈版本,只为应用,而且他的书从不做编目,居然能清楚地知道哪一部书放在哪一架哪一格——这是我最为赞赏的聚书方式。书本来就是拿来读的,怎能为藏书而藏书呢?那是太老派的藏书家的做派,不可取。”

一个书店的老主顾因为读到了一本满意的书,兴趣盎然,所以跑来跟我来聊,分享快乐。他还特意带来了些纯正的法式棍子面包和鲜柠檬汁,让我品味。

老主顾说罗尔纲的这本书是三联书店出的。难怪,三联的书一般来说都是值得信赖的,跟中华书局的古籍和商务印书馆的工具书一样。当然,上海译文的翻译小说和河北教育的大部头文集也都不错,买这些书时尽可以大方一点,即使是把腰包里面的最后一个铜板抠出来,也值。

像眼前的这位这样来跟我交换读书心得的人很多,几乎隔两天就有一位,但是我一点儿都不烦,因为我也有同好,发现一本好书,仿佛化学家发现了一种新的元素,巴不得让世人皆知。在别人看来,这是一种非常奇特的心理状态,我却理解。

“我要赶紧去买这本书,好好读读,”我说,“经你这么一通大肆鼓吹,我真恨不得马上读到它。”

“我一猜你就会喜欢,喏,”老主顾兴奋地从随身带来的公文夹里拿出一册来,“我自做主张给你代买了一本。”

“谢谢,”我迫不及待地接过书来翻看着,“说来好笑,我们其实是一些生活在别人精神世界里面的人。”

“所以,我觉得我们很幸福,尤其是在阅读传记和回忆录之类的时候,每读一卷,就好像我们又跟着主人公活过一回似的。”老主顾特哲学地说道。

“按照你的逻辑,生理年龄只有三十岁的我,心理年龄岂不要有三千岁了?”我说。

“不错,就是这样,”老主顾频频点头说,“这就是文字的魅力所在,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

我说,“常常在夜深人静,我抚摸书的时候,总会突然觉得自己是在抚摸着岁月,这是不是很奇怪,岁月能抚摸得到吗?”

“没什么可奇怪的,小伙子,这种感觉我也常有,我猜,也许所有的读书人都这样想过吧。”老主顾十分慈祥地说,似乎唯恐我被什么怪念头所困扰,才这样劝慰我。

我们的谈话被电话铃声打断了,铃声特急促,像百米冲刺似的,一秒钟都耽搁不得。电话是弟弟打来的。正处在青春叛逆期的弟弟平时跟我面对面的时候都没什么话说,更何况打电话呢。我只听弟弟讲了两句话,脸色就变了。

“糟糕,我母亲在街上昏倒了,被送进了医院,我得马上过去,真对不起你。”我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有点儿惊慌失措。老主顾安慰我几句,而且主动要求替我料理书店,我把锁头钥匙交给他,嘱咐两句,撒腿就跑了。

在出租车上,我不断地催促司机快一点儿,再快一点儿,司机说超速行驶交警会罚款的。在去医院的途中,我觉得我已经完全被恐惧打倒了,我怕我的母亲有个三长两短,我似乎突然才意识到母亲对我有多么的重要。

“哥,你才来!”弟弟已经在医院门口等着呢,看见我,拉着哭腔说,显得特无助。

“妈怎么样了?”我紧张地问道。

“医生说,妈只是血压高和血黏稠导致的昏眩,问题不大,可是妈一直不醒,我简直快被吓死了。”只有这时候,才能看出他的稚嫩,毕竟他比我小九岁。

走进母亲的病房,母亲面朝白色的墙壁躺着,因为背对着光线,看不清她的脸,却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她两鬓的白发,蓬乱着。在我们像两棵向日葵一样噼啪作响的茁壮成长的同时,母亲也老了,渐渐地枯萎了。

“医生还说,妈要输液,要输一种叫血塞通的液体才行,我不知道该不该答应,只等着你来拿主意。”弟弟说。

“那还犹豫什么,医生让输,赶紧输就是了。”我让弟弟快去把医生找来,马上采取治疗措施。

母亲就在这时候苏醒过来。

看到我在身边,显然出乎她的意料,她露出惊喜和开心的笑容,那种笑容恐怕只有母亲才会有,而这种笑容也是最让儿女备感酸楚的一种表情。

“妈。”我的眼泪禁不住地流了下来。有时候,无论用什么语言描述,都无法表达某种渗透进骨子里面的伤感情绪,简直难以抑制,我现在就是这样。我握住母亲的手,任自己咸咸的泪尽情地流淌。

“哦,哭什么哭,我自己的身体我知道,没大毛病。”母亲替我擦着泪说。我不记得我有多久没哭过了,也许是十年,也许是十五年,总之,这种叫做眼泪的分泌物,对我来说,已经非常生疏了。

弟弟把护士带来,给母亲输上了液,说了一句“有事,请按床头的铃”就离开了,我和弟弟像两颗围绕着地球公转的卫星一样,分坐在母亲病床的两侧。这时候,我突如其来地产生了一种幻觉,仿佛我又回到了孩提时代,那还是穿开裆裤的时候……

“我记得老大不是个爱哭的孩子,倒是弟弟整天哭个没完,怎么哄都不行……”母亲笑着说。母亲输液的那只手,青筋要比另一只手明显,摸上去,好凉,还能感觉到液体以心跳的频率在血管里涌动着。

“妈,你闭上眼休息一会儿吧。”弟弟显然是让母亲说得不好意思了,脸红红地说道。

“刚才,吓着你们了吧?其实没事的。”母亲看看弟弟,又看看我,目光变得特别的柔和,很幸福的样子,只是脸色仍然是苍白的,缺乏血色素,尤其是两颊凹进去的部分,像低矮的丘陵一样显现出两道淡淡的阴影。

“妈,要不然我搬回家去住吧,也可以照顾你的。”我替母亲拢拢鬓边的头发,多少年来关于母亲的种种记忆都从脑海深处的数据库里翻腾出来,历历在目,特别的感人。

“还是由我来照顾妈好了,你尽管去办你的书店,我保证不会再让妈出状况了。”弟弟说,好像在与我争宠似的,我冲弟弟笑一笑,表示极度信任地点点头。

“你们都是我的好孩子。”母亲的眼眶湿润了,哽咽着说道。她说的是那么的轻柔,仿佛轻柔得可以随着对流的空气而漂浮。

“你也是我们的好妈妈。”我想这么说,可是没有说出口。不是所有的心境都是可以用言辞来表达的,有些话,还是深埋在内心里为好,可以发芽、抽枝、开花、结果。

弟弟给母亲盖了盖被单,又把液体的流速放慢一点儿,说道:“你先睡一会儿吧,输完液我和哥就一起送你回家。”

“好,听你们的话,妈就睡一会儿。”母亲缓缓地闭上眼,但是眼角仍然洋溢着喜悦之光,使得堆积着的皱纹舒展开来,只隐约地留下浅浅的痕迹,不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不一会儿,母亲就发出非常舒畅的鼾声,她睡着了。弟弟出去给我买可乐了,病房里特别静,静得好似深不见底的潭水。我久久地凝望着母亲,想着她年轻时的样子。父亲生前是个好好先生,我们兄弟惹了祸,都是由母亲来教训,少不得一顿臭骂或者一顿拳脚,那时候,她显得非常强大,我们特怕她。父亲死后,母亲好像一下子变得软弱了,温柔了,对我们说话的语气也与过去截然不同了。印象里,在母亲的生活中曾经有一个男人出现过,是她的同事,弄得我和弟弟一度很紧张,那个男人长得有点儿凶,不知道为什么,不久,就消失了,从此再没见到过。多少年以后,我们才知道,母亲是因为我们而把他赶走的。在之后的日子里,母亲只是默默地抚育着我们……

我觉得我们亏欠母亲许多许多。

在我上大学的前一天晚上,我无意中发现母亲趴在阳台的栏杆上偷着哭,至今我也猜不出她为什么要哭,是因为我将离开家吗?还是因为她放弃的爱情?我没问过她。但是那天的情景我一直不曾忘记,时不时会在我的脑子里徘徊。

转天,母亲送我上火车,她几乎把家里全部的积蓄都悄悄地塞进我的行李里,我装作没发现,火车快要起程的时候,我将那些钱掖到弟弟的裤兜里,嘱咐弟弟一定转交给母亲,当时还不大懂事的弟弟答应了,特别乖。火车开出站台,我的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下来。对面也是新考上大学的女生一个劲儿问我,是不是第一次出远门?我没理她,跑进了厕所里痛哭失声——所有这些回忆都宛如昨天才发生的一样,每一个细节都镌刻在我记忆的记事碑上。

无论如何,我都很难接受这样的现实,就是母亲已经衰老了。也许是我一直都没有留心,所以才会有这种猝不及防的感觉。我想,我将来一定要把母亲接到我的身边,让她安度晚年……

罗素告诉我,她在他们学校的老建筑里,发现了一个响尾蛇的窝,吓坏了,赶紧通知动物园,让他们把响尾蛇连窝端走。可能是很久不在一起的缘故,我们俩的心里都多少有点儿障碍,给对方讲笑话居然逗不笑对方,这似乎不大正常。

有顾客来,我们都抢着去招呼,表现出极大的劳动热情,一旦清静了,就面面相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我没话找话说,“你的裤子挺帅的。”罗素今天跟我一样,也穿了一件前面有拉链的裤子,听我这么说,她就笑,脱下鞋子,用脚来踹我。

我借机攥住她的脚丫,说了句,“好一双金莲,起码四十码,”她就一边骂我讨厌,一边挣扎,一不小心跌倒在我的怀里。这么一闹,反而让我们重新熟悉起来,使我们意识到我们曾经是那么的亲密,亲密得一个身体融进到另一个身体里去。

“你想过我没有?”罗素似乎刚刚恢复了元气,又开始风情起来,“我是说做梦的时候。”

“当然有过。”我逗她说,“我总梦见我正在祠堂或关帝庙秉烛读书,你花枝招展地出现了,又给我美酒喝,又替我打蒲扇,我一下子落入了你的迷魂阵里,就在与你颠龙倒凤的时候,你摇身一变,原来竟是一个狐狸精转世!”

“我一猜狗嘴里就吐不出象牙来。”罗素张牙舞爪地扑上来,掐住我的嘴巴,威胁道,“竟敢寻姑奶奶的开心,好大的胆子。”

“娘子,饶了小生吧,再不敢了。”我假装举手投降,甘拜下风,她刚一放手,我反守为攻,双手搂住她两肩,我的嘴在她的颈间流连忘返,轻轻地嘘着气。她嫣然一笑,踮起脚尖亲了亲我的额头,对我做了鬼脸说,“都怪你挑逗良家妇女……”我问她,“怎么了?”她咬着我的耳朵窃窃地说道,“我下面湿了。”

“哈,我一直以为天下最没出息的就是我了,没承想原来这里还有一个不如我的。”我故意笑话她。她赶紧上来捂我的嘴,不让我讲下去,要不是顾客突然进来,也许我们会闹得更加不可收拾。顾客是个老熟人,他需要一本凌叔华1928年新月版的《花之寺》,我记得书架上有,叫他自己去找,他刚转过身去,我就朝罗素吐吐舌头。

罗素装作生气了似的,扭着脸,不理我,看样子,是让我哄,我立马儿跟她作揖鞠躬,而且还要背对着顾客,怕被人发觉。罗素愈发的高傲得像个公主一样,昂着脖子,对我视而不见。

央求了半天,她才垂下眼帘,仿佛很不屑地瞟我一下,用慈禧太后那种居高临下的口吻问道:“你知错了吗?”

“小的知错了。”我极尽低三下四之能事,不过,得把音量放到最低限度,一则是怕顾客听见,二则是怕那只鹦鹉听见,小家伙伶俐着呢,又十分好奇,逮什么学什么,要让它听见,万一在大庭广众之下学舌说出去,我的糗就出大了。

“既是如此,我就给你一个立功赎罪的机会——我肚子饿了,想吃东西。”罗素摇头摆尾地说。我赶紧点头哈腰,“您吩咐,您尽管吩咐。”她掰着手指头说,“我要吃蔬菜色拉,里边有西红柿、洋葱、黄瓜和橄榄的那种。”说着,罗素舔一舔嘴唇,露出一副贪婪的样子,像个馋猫。

小菜一碟。我让她稍等片刻,我去买。我知道附近有一家西餐馆的色拉特棒,色味俱佳,而且绝对正宗,厨师是个巴黎来的大婶,她的嘴唇抹得像法国葡萄酒一样红。另外,那里的薄荷茶也很出名。

我愿意为罗素做一切事情,因为我迷恋她。原来我以为迷恋就是爱,其实不是,很久以后我才懂得这个道理,迷恋是迷恋,跟爱不是同一类型的东西。

我把买来的色拉和茶摆在罗素的面前,又毕恭毕敬地问道:“小姐,还需要点儿什么?”

罗素欠身回了我一个西洋礼节,装腔作势地说:“哦,先生,这些已经足够了。”

“听您这么说,我非常高兴,坦率地说,我十分愿意为您效劳。”我拿腔捏调地说,竭力模仿着《安娜·卡列尼娜》里面的绅士。我有一张这样的影碟,特喜欢,是美国佬拍的。

她吃到一半,突然抬起头来,皱个眉头对我说:“你别像老鹰一样的窥视着我好不好,我都让你看得吃不下了。”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赶紧闪到一边去。

罗素终于把整整一盘色拉干净彻底全部消灭掉,然后优雅地擦擦嘴角,欢愉地问道:“这些天,我没来,有什么要向我汇报的?”

“形势一派大好。”我把她的长发缠绕在我的手指上,“气候上,秋高气爽,凉风习习;生意上,蒸蒸日上,欣欣向荣……”

她打断我的玩笑话说:“你呢,我是问你怎么样?”

我稍微愣了一下,仿佛蓦地被噩梦惊醒,机械地摇摇头,“不好,很不好。”

“说来听听,一点儿不隐瞒地告诉我。”

她的关切,触动了我心灵深处最柔软的那个地方,我望着她看,沉默了许久,仿佛她是一朵百合或是其他的什么花,其实她也跟花差不多。我说:“我母亲病了,我认为她是为我们兄弟俩操劳过度才病的。”

“她病得很厉害吗?”罗素目不转睛地盯着问。

我坐在书桌上面对着罗素说:“问题不是她的病严重到什么程度,而是我由此发现,多年来我对母亲关心得太不够了,所以,我心里就特难受。”

“你想得太多了,你总是恨不得把全世界的罪过都揽到你一个人的身上。”她怜惜地抚摸着我的头发,深深地叹息一声,脸上像我们通常读格林童话里小红帽的故事时所流露出的那种表情,沉重而又无可奈何。

我把那天我在母亲病床前所想到的一切都告诉了她。我体会到了倾诉的快感。在倾诉的过程中,太阳像藏猫游戏似的躲了起来,黄昏便乘虚而入,屋子里已经彻底晦暗下来,而我浑然不觉,仍然一个劲儿地说呀说。

罗素真是个合格的聆听者。她不动声色,更不打断你的讲述,当你感到苦痛的时候,她会像个十足的小妇人一样,把你的头揽进她的怀里,让你的脸颊在她的胸乳间摩娑着,那是最能给予男人安宁的空间,你能听到她的心脏像马脖子下面挂着红穗头的小铃铛叮当作响,你也会听到她如歌如泣地说道,“唉,我可怜的孩子。”

我把我想说的话说完以后,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在我的体内萌动,特轻松,仿佛大力水手刚刚吃过菠菜罐头似的,血液里注入了许多新鲜的活力。

“我们做爱吧。”她说。

就在书店里。我们没有开灯,但是外面的霓虹灯闪闪烁烁,从梧桐叶的缝隙间透进来,在地板上拼就成一幅动态的抽象画。罗素撩起裙子,骑在我的腿上,而我坐在椅子上。像两个在荡秋千的单纯孩子,我们默默地做着,只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空气里漂浮着柠檬香草的味道,那是她身上散发出来的,特容易使人陶醉其中。

美丽的黑女人艾丽斯·沃克说,人的一生中,能跟自己相配的灵魂只有一个。我们永远在寻找那个灵魂,朝它的方向移动,但往往永远找不到。可是,在跟罗素做爱的时候,我觉得我们很配,我们的身体是对方的最佳寓所。

一阵抽搐,我感觉到她的高潮来了。我们依然没有分开,还是贪婪地吻着对方,吻着耳朵、眼睛、鼻子、嘴巴及生命开始的地方,直到精疲力竭为止。罗素闭着眼睛,梦呓般地说:“我们要是能够永远这样就好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说,起码当时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说。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 四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4(1)

最近,我们没在一起过夜,我们已经很久没在一起过夜了。晚上,她回她的宿舍,我回我的家,转天早晨,我们像公司办公室里的同事一样,从不同的方向,走进同一间屋子,道一声早安,冲对方笑一笑。

罗素一身懒懒散散的装束,短款牛仔服,背带裤,还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的那身行套。我突然意识到,一直以时尚自居的她,似乎已经很久没有添置新衣裳了。她的早餐也节俭得只喝一杯牛奶了,当然,没忘顺便给我也带来一杯,里面有鲜草莓的那种。

我调侃她一句,“你好像懂得了一点儿勤俭持家的道理了?”没想到她的脸刷地一下子红了,好像一个偷着抽大麻的女孩儿让人家逮个正着似的,搓着双手挺不自然地回答说,“因为是中华民族的一大美德嘛,我当然要身体力行了。”

吃早餐的时候,也是我最健谈的时候,可是罗素的一个古怪神态破坏了我的情绪,她用手撩一撩覆在额前的一缕头发,神秘兮兮地对我说,“敲竹杠的来了,你要小心了。”我背对着门口,随着一串清脆的门铃铛响,我转过身去,看见赵楚踉踉跄跄地走进来,差一点儿碰翻我的盆栽棕榈。

还没等我开口讲话,赵楚抢先说,“我声明,我不是来推销化妆品,也不是来推销人寿保险的。”我注意到他居然像个街头杂耍艺人似的穿着一条花纹睡裤招摇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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