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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屏 当前章节:15084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3:45

老头儿说:“我们几乎随时随地都有需要对方的欲求,不分早上或晚上,也不分床上还是床下,有时候,你师母甚至会特意跟单位请假回来做那种事。为此,我们把社交活动减少到最低限度,只盼着两人相处。我觉得特变态,可是,你师母却说,我们启蒙的时间太晚了,所以,我们要补课,要把失去的时间夺回来。不怕你笑话,我们真的不像我们这个年龄该做的……”老头儿的叙述不是线性的,而是围着一个圈子绕啊绕。

“您是不是觉得您该做的就是拄着个拐棍,天天到公园去遛鸟、舞剑、打太极,或者围成一个圈吼几句京戏?”我问他。

“那倒不是。”老头儿摇摇头说,“最令我担忧的是,除了肉体的短兵相接之外,我几乎对什么都没兴趣了,以至于连那些我视之为生命一般重要的老书也嫌累赘了,甚至后悔自己当初花那么多的心血去寻访去收藏。那些老书都是冷冰冰的,都是没有生命、没有温度的,不像女人那么温暖,那么柔软,那么知冷知热——呸,你瞧,我怎么能说这种为老不尊的话呢!”他嘴角含着一丝自嘲的微笑,拍了拍自己的嘴巴。

我虽然也跟着他笑了笑,但是却把目光移到一边去,以免同他对视。听了他的话,我觉得胃部有点儿痉挛,肢体有点儿麻木。我自问:将来,我会不会像老头儿那样,对收藏书的感情也发生一百八十度的变化呢?结论是——不会的。我可以爱书,也可以爱女人,这两者之间并不对立,我相信我没有老头儿那么偏执……我沉湎在这些思绪之中,以致老头儿后边说了什么,我压根儿没听见,老头儿不得不拍拍我的肩膀,问我在想什么。

我说:“没什么。”跟一位前辈交谈的时候走神,实在是一件不大礼貌的事情,我赶紧又补充了一句,“我只是在回味您刚才说过的话。”天呐,我真佩服我的随机应变能力,起码不比那些禀赋优越的家伙们差。

“我说,你们两位男士的自由活动时间该结束了,快来,大家在等着呢。”这时候,许师母招呼我们,她说话喜欢把字咬得特清楚,好像是将拼音字母拆开来,一个个送进你的耳朵里。

我们只好回到了派对中间,下面的节目是每个人在航海日志上留言,免得临结束的时候,诸位喝得昏天黑地,醉得连笔都拿不住了,所以把这个节目提前了。许师母的那个航海日志是真正的航海家用来记录行程的本子,挺厚,牛皮封面上有一个烫金的锚。有人这样写道:这是一次浪漫的海上之旅,谢谢船长的热情款待。还有人留言:被忽视的海浪拍打,覆盖一切回忆的疾飞的细沙。这话看着有点儿眼熟,不知从哪位诗人那里剽来的。轮到我了,许师母把笔和本交到我的手里,我写了一句:我想驾驶属于我的那艘船,哪怕只是一只小舢板。而罗素则写得是:你们需要一个领港员吗?许师母连声说要,还一个劲儿搂着她做亲热状,引起一阵调侃一阵笑。

又一轮的鸡尾酒过后,宾客们的感觉器官开始变得迟钝了,罗素将我拉到一边,含混不清地抱怨道:“你刚才跟老头儿躲到哪里去了?你不来保护我,让他们灌了我好多酒。”

我赶紧殷勤地剥了一瓣橘子,塞进她的嘴里,等她咀嚼完,又塞了一瓣,然后,我贴着她的耳朵说:“我们说几句悄悄话。”

罗素翻翻上眼皮,仿佛我说的不是汉语而是西班牙语似的,听不懂:“什么悄悄话?”

“枕边悄悄话。”我挽住她的胳膊,笑着,用极讲究抑扬顿挫的腔调告诉她。

“好恶心,”罗素捏了捏鼻子,仿佛闻到了什么异味似的,不屑地说道,“一对年龄一大把的男人居然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谈什么狗屁悄悄话,嘁!”

“我以为很有必要。”我说。我知道,在酒精的作用下,她平时刀子一般锋利的嘴巴越来越不听使唤了,这好像一场龟兔赛跑的游戏,兔子的路就要跑完了,而乌龟想赶上它,得等明天醒酒以后了。现在,趁火打劫,气气她,她连回手之力都没有。

“我懒得跟你斗嘴,这会儿我的头有点儿晕,我想找个地方躺一躺。”罗素醉醺醺地说。

许师母却让罗素冲个澡,稍微清醒一下,说后面还有许多余兴节目呢。罗素去冲澡的时候,我听了一段萨克斯曲子,演奏者是一位律师,曲子很忧郁,大伙儿都叫好,我也觉得吹得不错,许师母更是奖励了律师一勺新鲜的鱼子酱和一杯雪利酒。许佩祈默默地坐在餐桌边角,用欣赏的目光凝望着自己的妻子。见罗素迟迟不露面,我便去找她,发现她睡在了客房的大床上。

睡着的罗素也不安静,时而耸耸眉毛,时而动动嘴唇,显然是在做梦。估计派对已经进入了尾声,很快就要结束了,我想把罗素叫起来,回家去睡,这时候,许师母走进屋,阻止了我:“你们今天晚上就睡在这里吧,房间足够宽敞的。”

尽管已经很疲惫了,特别是精神上,我还是陪着许佩祈夫妇送走了他们的客人,一直把他们送到他们的私家车上,看着他们远去,跟他们挥手致意,同时还要做出一副恋恋不舍的表情。我不得不佩服许师母,折腾一天了,她的面部表情仍然那么丰富而活跃,我可不行,我觉得我面部肌肉都快麻木了。

料理完收尾工程之后,已是凌晨时分,我懒洋洋地回到客房,吻了吻睡梦中的罗素,就四脚朝天地躺在沙发上。我听见隔壁主人的卧室里在行动,该死的喘息声、呻吟声以及席梦思床弹簧嘎嘎的响声,排山倒海一般地灌进我的耳朵里,扰得我难以入睡,翻过来掉过去地折腾了老半天。

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睡着的,我更不知道我是怎么醒来的,醒来的时候,阳光正明媚,窗外,紧贴着墙壁攀升的紫藤上爬满了喇叭花。我惊奇地发现罗素并不是睡在她的床上,而是跟我一起挤在长沙发上,枕着我的肩膀,像个婴儿似的蜷缩着两条腿——这是罗素睡觉时最喜欢保持的姿势。

阳光下,罗素脖子和脖子以下较为丰满的区域的皮肤仿佛是透明的,我甚至能看到她血管里的血液在流动。突然,罗素醒了,她缓缓地睁开眼,冲我嫣然一笑,说了句“早安”,也许因为光照太强的缘故,她只好用胳膊遮住了眼睛。

一会儿的工夫,我们就紧紧地拥抱起来,满怀激情地亲吻着对方,她的口腔里散发着一股子嫩草的清香,还有富有弹性的小舌头,都很让人留恋。在相互抚摸的时候,我发现她脊背上的皮肤犹如玲珑剔透的绸缎一般的光滑和柔润。

也许是吻得太投入了,很快我们都像经过了长途跋涉似的浑身瘫软,眼前也冒出了金星,直到双方实在喘不上气来为止。

这时候,许师母敲门进来,通知我们去吃早餐,“今天的餐桌上有很棒的沙丁鱼。”她说。

我和罗素都尽可能地保持着泰然自若的神情,竭力掩饰着自己的狼狈,好像秋毫无犯的样子,但是,我知道我的脸红了,因为我觉得两腮烫得慌,而罗素更过分,半截乳房居然还露在外边,显见已经是欲盖弥彰了。好在许师母完全是视而不见,等我们穿戴得很体面地出现在餐厅时,许师母欢快地对老头儿说:“还愣着干什么,快给孩子们拿餐具呀。”

一次偶然的机会听罗素说起她们学校周末要举办一场歌咏比赛,有她的独唱,她准备唱一首王菲的歌。虽然她并没有邀请我,但演出那天我还是去了,去给她当拉拉队。那天她穿了一件不知属于什么风格的衣裙,手腕上和脚腕上还戴着随时都会变幻颜色的手镯和脚镯,显得特另类,也特个性。

在小礼堂门口看见我突然出现,她的眸子里闪出一种异样的光泽,既不是出乎意外的喜悦,也不是冷漠,瞳仁里略微流露出黯淡的忧郁。“你怎么来了?”她迟疑了一下问道。

“我来做你的亲友团,你不欢迎?”我说。

“欢迎,当然欢迎。”她说,她说的声音很低,听来倒更像是一声叹息。她双手交叉抱在胸前,接着说,“我排在第七个出场,还要等上一会儿。”

我们避开来来往往的人们,走到一株上个世纪教堂神甫种下的山毛榉下面。

我问道:“你紧张不紧张?”

“我走南闯北的什么阵势没见过?站在台上唱一首歌根本不在话下。”她似乎很快地调整了自己的情绪,变得开朗起来。为了这场演出,她特意把染成棕色的长发挽成了发髻,露出雪白的脖颈,给人的感觉是成熟了许多。“不过,对我能不能唱好拿个奖什么的,没太大的把握。”她说。

“你嗓子挺不错,一定会唱得很出色的。”我轻轻摸了摸她没有化妆的脸,我喜欢她素面朝天的样子。

“我也这么盼着来着,实际上我给自己制订的目标是——只要别跑调就行了。”她说。

这时候,罗素的同学招呼罗素去化妆,罗素对我说:“你先去礼堂里找个座位坐,我到后台准备一下。”

“祝你好运。”我吻了她脸颊一下,目送着她跑进了后台,才走进熙熙攘攘的礼堂里。礼堂里的座位已经坐了许多观众,有的座位上虽然没人,但却放着一个笔记本或是一个可乐瓶子,表示已被占领。我只好在离舞台稍远一点儿的地方坐下来。

对女孩子来说,这显然是一个盛装的节日,她们尽可能地把自己打扮得时髦一些,因为年轻,她们的领口都开得很靠下,有意露出光滑柔软的肌肤,引起男生一阵阵惊艳似的呼声。她们简直就像一群一脚踏空从天上掉到地上的天使,唧唧嘎嘎地谈笑着,直到歌咏比赛的评委入席之后才安静下来。灯光也暗了,舞台的大幕徐徐拉开,报幕员出来开始报节目。

我耐心地等待着第七个出场的罗素。

可是节目进行得很慢,每一首歌都要由评委评点一番,去掉一个最高分,再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才公布参赛歌手累计得分是多少多少,一切都那么老套,而且还那么一本正经。我只好忍耐着。

罗素终于出场了,唱的是王菲的《招魂曲》,加上音乐伴奏,加上舞蹈动作,特像一场模仿秀。

她的演唱获得一片掌声,特别是女生。也许王菲的歌总是忧郁的元素多了些,比较适合她们的胃口吧,最容易打动她们。而男生大多是一动也不动地看着,只礼节性地拍拍巴掌。

突然,一个小伙子跳上台去给罗素献上一大束鲜花,还是那种叫玫瑰的玩意儿,之后还吻了她,台下有人发出善意的嘘声。我觉得那小子有点儿眼熟,哦,我想起来了,他就是在书店门口拥吻罗素的那个。我看出罗素的神情有几分尴尬,不住地往台下瞧,显然是在寻找我。

我赶紧站起身来,向她使劲儿招手,不知她看到了没有。

坐下来,想起刚才的那一幕,仿佛一块石头压在胸口上,胸口发闷。我知道,这是人吃醋的时候最常见的症状之一。

比赛结果,罗素在十名歌手中荣获第三,评委给她颁发了证书和有机玻璃制作的奖杯,奖杯是一弯月亮的造型。台下的观众都鼓掌表示祝贺,我鼓得最卖力最持久,我是用鼓掌的方式来减轻因嫉妒而增加的心理负担。

罗素卸了妆以后,到礼堂里来找我,我们相跟着走到校园尽头的草坪上,一边散步,一边倾听着灌木丛的叶片在晚风的吹拂下发出的婆娑声和草虫唧唧的叫声。“我唱得还好吧?”罗素问我,“就是中间有点儿忘词,吐字不那么清晰。”

“你很会唱,如果临场发挥得再好一点儿的话,绝对能得一等奖。”我嘴里说着,眼睛却四处搜索,像一个正在执行任务的侦察兵,我想,那个给她献花的小子一定就隐藏在附近的某个什么地方。

“整场比赛你都看了,从头到尾?”罗素问着,把她热烘烘的小手递过来,让我攥着。

“是啊。”我知道罗素要问的是什么,却故意装傻充楞说,“不过,离得太远,看不清楚,好在音响效果挺好,不影响听歌。”

“你今天晚上还有什么安排吗?”罗素问。今天晚上我特想跟她在一起,可是,回答她的却是,“我要去一个朋友家,商量一件事,看来没办法陪你了。”

“没事,你忙你的,我不怪你。”罗素笑着撒开我的手。我告别她,走了没几步,又站住了,我很想把那个献花的小子跟她的关系弄弄清楚,看来,在某些时候保持沉默是非常困难的事。罗素跑过来,问我还有什么话要说,我赶紧说,“夜里早点儿睡,别熬得太晚,经常熬夜会老得快。”

“我知道。”罗素的脸上露出我第一次见到她就被她迷住的那种极富个性的妩媚的笑容,“你快走吧,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婆婆妈妈的了?”

“古得拜您呐。”我故作潇洒地挥挥手。

“打住,求你别太做作了好不好,我受不了这个。现在,限你一分钟就在我面前消失。”罗素笑道。

我转身走开,跨过一座小石桥,回头再看,罗素已经不见了。

我的笑脸就像在哈哈镜面前一样肃然拉长了。罗素不但没有丝毫挽留我的意思,反倒迫不及待地赶我走,这让我很是郁闷:她一定是急着去见那个献花的小子,我猜。

我预感,仿佛有一股巨大的离心力,将她从我身边拖走,离我越来越远。我绝望地想,恐怕只有魔法或某种神奇的力量才能使她回心转意。也许,这一回,她真的会离我而去了。

可是,第二天的早上,罗素又跟精灵一样笑吟吟地出现在我面前,发髻不见了,仍然是长发披肩。

她邀请我跟她一起去买桃子吃,不过不是在超市里,而是到市郊的果园里。果园里有桃树、李树、苹果树和海棠树,简直是一座长满水果的迷宫,并且还可以自己爬树上去摘。“我的同学们都去。”她说。我也觉得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匆忙找个人替我看店,然后就上路了。

罗素显得特兴奋,仿佛是准备远足旅行的孩子,在长途汽车上眉飞色舞地说个不停,说果园里的水果都是从不喷洒农药的绿色水果,说从树上摘下来的果子可以在果园里的一口深水井里冲洗,吃起来像冰镇过一般。她说了半天,见我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就推推我问道:“我说话你听到没有?”

“听到了。”我点点头说。“昨天晚上你休息得好不好?”过一会儿,我冷不丁地问了她一句。

“挺好的。”罗素眨眨眼回答道。这时候,我们已经到了我们想要到的地方,果然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果园,果园大得像是用无数棵果树组成的城堡,泛着露珠一般清新的果香。罗素的那些同学早就来了,都把手吊在她们的男朋友的胳膊上,犹如一条条被渔人钓上钩的鱼那样子。显然她们在入口处正等着我们。

客套一番是少不了的,然后相跟着进入了果园,在每个拐弯处我们总能看到一块块木牌,上面写着:苹果园、梨园、桃园……现在,正是摘桃子的季节,果园把势给我们一些剪枝剪和柳条筐,让我们自由行动。我和罗素两人一组,她背着筐,我拿一把绑在长竹竿上剪枝剪,看见成熟的桃子,就可以剪下来放在筐里,对我来说,这是一种情趣,所以就兴致勃然。

“你看那里有一棵老桃树,”我和她走到一棵异常高大而又异常沧桑的桃树下面,罗素摸着斑驳的树皮说,“这棵树起码得有八十岁了,跟周围的树比起来,它就像个老爷爷。”

这棵老树上的苹果确实比其他的树上的要大,要红,有些苹果上还有汉字和类似在三星堆发现的铜器上出现过的古怪图案,我知道,那都是果农玩的小把戏,为的是让苹果卖个好价钱。“现在的农民简直太聪明了。”罗素感慨地说。

在罗素的指挥下,我像剪枝一样地把那些看起来很可爱的苹果摘下来,拣进筐里。罗素快活得跟一个来到迪斯尼乐园的高二女生差不多,跳着脚说:“去摘这个,这个最好看。”我嘟哝了一句:“最好看的,未必就是最好吃的。”罗素仿佛根本没听见我在说什么,仍然不住地支使我,很快,我的额头就沁出了汗珠子。

“我们换一棵树吧,这里没有好的了,好的都让我们摘下来了。”我对罗素说。罗素却仰着脖子指了指更高的树杈说:“谁说没有好的了,你看那。”我无奈地挠挠头:“太高了,我够不着,除非让徐明来给你摘。”

“我有办法。”罗素狡黠地眨眨眼。

“你总不会叫我爬到树上去摘吧?”我怀有七分狐疑、三分警惕地瞟了她一下。

“哎呀,你的智商太高了,什么都瞒不过你。”她拍着巴掌说。

我皱着眉头打量了一下这棵比我腰还粗的桃树,要爬上去显然是个不小的工程,我小心地问了一句:“非爬不可吗?”

“非爬不可,考验你是不是一个真正男子汉的时刻到了。”罗素故意用威胁的口吻说道。我知道,这时候思想是一种奢侈品,别犹豫了,就按她说的去做好了。我尽量抑制着抑制不住的恐惧感,煞有其事地往手心吐了口唾沫,然后开始爬树,好不容易爬到一个树杈上,刚想歇口气,罗素却又在树下催促我,说无限风光在险峰,我只好屏住呼吸继续登攀,我不敢往下边看,我晕高,可是在罗素面前还要充英雄好汉,拿出一副泰山压顶不弯腰的劲头,骑在树杈上,悠闲地晃荡着两条腿,摘下一个特别大的苹果,没给罗素,而是自己用衣襟擦了擦上面的白霜,吭哧吭哧地吃起来。

接下来,我摘一个,就丢给罗素,她接住,再整整齐齐地码在筐子里,不大一会儿,筐子就装不下了,罗素冲我喊道:“喂,你下来吧,我们可以收工了。”

她说得倒轻巧,我的两条腿已经像墙头草一样的软,根本就不能动了。更可怕的是,一阵阵的眩晕如同一列火车在隧道里吼叫着向我袭来,我想我要在休克过去以前,赶紧爬下树,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我眼睛一闭,双手抱住树干,跟打滑梯似的出溜下来,直到两脚触地,我才慢慢睁开眼,发现自己安全着陆,终于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满载而归喽。”罗素看着一筐子红彤彤的桃子,很有成就感。我突然觉得两条腿的内侧火辣辣地疼痛,是那种被熨斗烫过一般地疼痛。趁罗素不注意,我轻轻撩开裤腿儿,惊讶地发现,那里让树干给磨破了,伤口已经渗出豆大的血珠,而且还有一件令我十分难堪的事,我的裤门掉了两粒纽扣,露出了内裤,狼狈之极。

我赶紧把掖在裤子里边的衬衫抻出来,遮掩一下,然后和罗素一人拎着筐子的一头,向果农居住的简易茅屋走去。不管我怎么硬撑着,走道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一瘸一拐,很像远古时期的类人猿刚学着直立行走似的,拖拖拉拉的。

果农给我们过秤、算账,用精致的包装袋把苹果装起来。罗素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兴致勃勃地去检阅别人的劳动果实,经过一番比较,她得出结论:我们不是摘得最多的,但绝对是摘得最大最好最上镜的。我们的收成让她的同学们艳羡不已,她就有几分得意,并且丝毫也不掩饰这种得意,“我就喜欢看她们嫉妒的眼神。她们这么看你的时候,你就知道,你比她们优秀。”她悄悄对我说。

“要不要到我那里去喝上一杯白兰地,用冰淇淋佐酒。”我向罗素发出邀请,其实,我的真实目的是要跟她炫耀我最近在拍卖行购得的一幅套色版画,出自三十年代上海滩的艺术沙龙,是一幅半裸的贵妇人肖像,很有古典铜版画风。

罗素看了看腕上的表,“好吧,我正想找个地方凉爽一下呢。”到我家,她脱去外套,随便往床上一丢,只穿个乳罩在屋里走来走去,“我不要白兰地,我想喝一杯冰镇的茴香酒,记得你好像有那么一瓶,是金黄颜色的。”

我斟了一杯给她,她就端着一边晃悠一边抿着,眼睛骨碌碌地转动,好像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是啊,她已经很久没来了,更别说在这里过夜了,我觉得我们越来越不像一对情人了。

罗素从我的碟片堆里翻腾一阵,找出一张“后街男孩”的唱片,放在唱机上。“你怎么从来就不知道整理整理?”她说。我笑一笑,她说得不错,我经常去小店里淘碟,拿回来就随手丢在唱机下面的杂物架上,很少听,更谈不上整理了。

当音乐响起的时候,我一把将罗素拉到身边,让她坐在我的膝盖上,她很乖地顺从了我,还调皮地掂着屁股说:“你好瘦,都是骨头,坐上去硌得慌。”

我把她横着撂倒在我的腿上,大拇指在她的手心里抠来抠去地逗着玩,“我是瘦,我不可能跟你一样,你简直就是一个肉感炸弹。”我说。“好啊,你胆敢取笑我。”她欠起身子来胳肢我,以示惩罚。

我是最怕痒的,一边躲闪着一边连连求饶:“我知错了,我改,我一定改!”

“要我放过你可以,不过要有一个条件。”罗素一脸的得理不饶人的神情。“什么条件?”我问。“你给我洗一个桃子吃,就是我们刚摘的那种——刚才你已经尝过滋味了,而我还没有。”她说。我只好起身照她的吩咐去做,还掏去核,将桃子切成橘子瓣形状,在塑料碟上码成一个扇面,端给她。碟子是淡蓝色的,好像北方大平原秋天天空的颜色。

“脆,而且甜里带酸的桃子,是我最喜欢的。”罗素做出一副陶醉的表情,我觉得有点儿夸张成分。

我在一旁看着她,她问:“你干吗用这种嘲讽和鄙视的眼光盯着我?”我牵起她的手,拿餐巾纸给她擦了擦上面的果汁,说道:“你误读了我的眼光,难道你看不出,我的眼光其实是对你的渴望?小傻瓜!”

罗素跟我接吻的时候,我闻到一股香甜的水果味道。虽然我们中间的隔膜越来越大,但只要她吻我一下,我还是觉得她是我的一眼清澈的青春之泉。不过,格雷厄姆·格林说过的一句话悄然掠过我的脑际:我们年轻的时候,头脑是非常复杂的,相反,年纪越大才变得越单纯。这个爱旅游的英国老头儿常有惊人妙语。不错,现在我与罗素的关系就越来越不那么单纯了。

吻着吻着,罗素突然踩了个急刹车,停了下来,指了指窗户。靠左手的窗户是开着的,因此,一丝丝的微风从那里蜿蜒地吹进来。她有一点儿神经质地说:“对面高层上不会有人用高倍望远镜窥视我们吧?”我被她逗笑了,捏了捏她的鼻子尖说:“别太自恋了,你以为你是谁,玛莉莲·梦露?”虽然我这么讥讽她,其实,以往在我敞开窗户裸睡的时候,也这么想过来着。

“我可比玛莉莲·梦露年轻多了,如果她还活着的话,也得七老八十了。”她说。我没再理她,再次用热吻堵住她说话太多的嘴,而且将手伸到她的背后摸索着,轻轻解开她的黑色乳罩,让她喷薄欲出的一对乳房彻底得到了解放。她表面上看是属于那种小巧玲珑的女孩儿,却有着一级棒的丰满胸部。

“呀!”她惊讶地叫了一声,似乎本能地拿手掩住了前胸,好像略微有些羞涩的样子。我不免觉得好笑,在她愿意的时候,或者说假若她愿意的话,她完全可以一丝不挂地在这间屋子里随便做这做那,就像过去她经常做的那样。

好在这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当我将唇贴在她的乳房上的时候,她松弛了下来,像米歇尔·布托尔在那本叫做《变》的书里写得那样:激动的表情掠过她的面孔,就像风吹乱一束菖兰花。

红灯变成了绿灯以后,那么,接下来的行程就畅通无阻了。我们的手都像长了眼睛似的,轻车熟路地一站一站游走下去,沿着人体的弧线,勾画出使人产生幻觉的轮廓。罗素本来僵硬的身子也软了下来,她赶时间似的解除了我身上的武装,然后又撕掉自己的遮羞布,这样一来,我们就成了置身于古树参天的伊甸园或置身于巴洛克古建筑的圆柱与厅堂之间的亚当和夏娃。

我们躺下,躺在了我好不容易才买到的有尼禄皇帝雕像的铜床上,翻滚着,我庆幸我的床足够大足够结实。

我们搂抱得非常之紧,几乎使尽了毕生的力气,差不多快要将对方镶嵌进自己的躯体里,我知道,这是我们的预热阶段,可是,罗素还叫我搂抱得紧些,再紧些。偶尔我们激情的目光会相遇片刻,更多的时候,我们的眼睛是紧闭着的,仿佛是被火山爆发或洪水泛滥的骇人场面吓坏了,我们只有依靠触觉来感受对方的存在,与此同时,我们的欲望和体温也在不断升高。

等到我们的体温达到沸点的时候,我们开始做爱,在我进入她的一刹那,我分明听到她的一声抽泣,虽然我们每次做爱她都会抽泣,只是没有这样的凄凉,而且持续很长时间。她就这样一边抽泣,一边亲我咬我摸我,快感一波又一波地荡漾开来,像丝绸一样闪着光泽的大河很快地将我们所淹没。

然后,她覆盖了我,几近于疯狂似的蠕动着,这时候,我才发现她已经是泪流满面了,神情落寞。

假如我足够聪明的话,也许我会从罗素的眼泪中意识到什么,然而我却没有。直到她突然停止动作,摇着头痛苦地喊道,“不,发泄性欲也拯救不了我,”我刚注意到她的情绪变化。

我承认,我被她吓得够戗,就像遭遇了殉教者受火刑场面一样,傻掉了。罗素一骨碌爬起来,仓促地把扔了一地的衣裳捡起,穿上,去了一趟卫生间,回来的时候,我发现她刚刚洗过脸,因为鬓角还是湿的,“对不起,我实在进行不下去了。”她说。

我只好用裤衩、背心把赤裸的自己包装起来,截止到目前为止,我仍然处于非言语所能表达的模糊状态之中,仿佛有个东西,正在蚕食我刚才已经达到沸点的热情,使我逐渐地冷却下来,冷到冰点。她显得格外的局促不安,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而我能做的只是等着,等着她给我一个解释。

“我不能再和你上床了,我已经做不到了。”她说,她反复地这么说,似乎在她的语言记忆数据库里只存储了这么一句话。我把凌乱的床单整理了一下,让她在床沿边上坐下来,她一头扑在我的怀里,哇地痛哭起来。我说些简短而轻松的话来宽慰她,装出“理解万岁”的样子——除此之外,我还能怎么样?我对她的这种疏远无能为力,我便抚摸着她的顺溜的头发不停地说这说那,仿佛稍一沉默,她就会消失,从此远离我的视野。

“不是我不想跟你亲热,只是我的感觉越来越不对劲儿了,原谅我,我不是故意的。”罗素诚恳地说,至少我认为她说得是很诚恳的,还有,她的眼泪也能证明她的诚恳。

我点上一支摩尔烟,平时就放在抽屉里,我抽了一口,递给罗素,让她镇定一下。

她说:“我的个性使我失去了许多东西,此刻又要失去你,一想到这个,我就特难受。”她将香烟叼在嘴角,隔一会儿吸一口,而双手却拄在膝上,好像随时准备站起身来不辞而别似的。

仿佛舍不得她,我默默地在她跟前坐下,就坐在地板上,将自己的额头搁在她温热的腿上。

“我知道你要问我什么,我知道。”她用手轻轻捏一捏我的耳朵或抚一抚我剃得很短很扎手的头发,叹了一口气。

“你误会了,我根本没想问你什么,我只想靠着你安静一会儿,享受那份对你的眷恋。”我这么说,是因为我确实这么想来着,我预感,从现在开始,一切都和原先不同了,她变了,我也变了,还有房间里的气氛更会发生明显的变化。

“在适当的时候,我肯定会给你一个解释的,那是必要的,即使仅仅为了我们曾经的美好时光,我也得那样做。”罗素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发现,她的眼圈又红了起来,她突然间变得脆弱了,可怜得像是个在沙漠、丛林或峰峦间迷了路的孩子,不但失去了方向,甚至连来路也找不到了。

“我想让你看一样东西,你一定会喜欢。”我说。

我带她欣赏我的那幅版画。明明知道她要给你讲的是一个悲剧故事,你又无法回避,最好的办法就是延缓她的叙述,使那种撕心裂肺的伤感晚一点儿到来。

夕阳给这幅版画涂上了一层蓝色调,显得有点儿阴郁。罗素说:“构图太简单了,只有半扇屏风和一个女人的背影。”

“我也觉得这幅画单调了些,可是,你知道我为什么要买它吗?”其实,我问得多余,她怎么会知道?她怎么能知道?恐怕我要不告诉她,她一辈子都不会知道。

“是啊,你为什么要买它?”她的眼睛满是疑问,死死地逼视着我,像两束极富穿透力的激光。我压低声音告诉她:“你没注意到吧,她裸露的后背跟你的特别相似。”

约在地铁车站见面,是罗素的主意,这已经是第二天的晚上了。站台上很清静,只有几盏碘钨灯照着两排塑料靠椅,头顶有一座电子钟,还有两三个等车的乘客。

我们坐在大理石阶上拉着手沉浸于难得的安谧之中,相互对视着,会意地微笑着。不时会有一辆列车驶过,列车上隐约传来扩音器预告站名的声音。我沉默着,我在等待,等待着罗素向我宣布最后通牒什么的,同时我也嘱咐自己要保持风度——无论她怎么决定。

“我不得不告诉你,我又爱上了一个人。”显然,让她说出这样一番话很令她为难,我看得出她的表情是支离破碎的。“哦。”我说。虽然我早就有思想准备,但现在听她坦诚相告,还是感到十分震惊,我尽可能装作无动于衷似的东瞧瞧西望望,可实际上我很难将目光集中在一个物体或一张面孔上。

“我们是在草原做志愿者的时候认识的,他比我小一岁。”她说。我点点头:“我知道。”也许从现在起,我开始了没有罗素的孤独寂寞之旅,这种孤独寂寞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了,是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的,那是一种微妙的情感变化,我对她说我知道,其实我知道的这种变化的极小的一部分,而对其他的一切却一无所知。

“你知道?你怎么知道他?”她的眼睛、神态、言语以及气息都是用愕然组成的,仿佛一个戴面具的舞者突然被台下的人把面具摘了下去,刹那间所感到的紧张、惶恐和无所适从。

“我见过你说的那个人。”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能感觉到我的神经线在抽搐,特别是操纵着情感的那根神经不断地膨胀,我想,膨胀的东西也许就是人们所说的嫉妒情绪吧。

“天哪,你还见过他!”罗素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疲惫而苍白,那是因为她自以为一直埋在心底最深处的秘密,竟然被揭开,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不但见过他,而且还见过两次”,我把手搭在她的肩上,说道,“一次是在我们要去北京听姜育恒演唱会的那天,他来书店找你;另一次是在你参加学校歌咏比赛的时候,他上台给你献花,还热情地吻了你一下。”

“你好狡猾,这么久你都没有问过我。”罗素尴尬地用双手捧住自己的脸,我从侧面能看到她的脸和耳根,简直比古罗马斗士身上的紫红斗篷还要红。

“除此之外,我对他就一无所知了。”我说。

“跟你比起来,他呀,他只是一个孩子,单纯得要命。”她用一种掩饰不住的喜悦来谈他,“不过,我喜欢这种单纯。”

一辆列车来了,上去几个人,又下来几个人。如果要是在高峰时间,地铁站就不会这么寂寥了,人来人往,拥挤不堪,年轻女人会抱怨人家捏了她们,而年迈女人又会抱怨人家不捏她们——幸好此时此刻不是高峰时间。

“他现在哪里高就?”我问了一句,其实我并不是真的关心这个,可是伟人告诫我们“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总不能连情敌的最基本情况都没掌握,就稀里糊涂地败下阵来吧。

“大学毕业以后,他没去找工作,而是自己闷头研究,准备开发一种办公软件。哦,他学的就是计算机程序。”看得出,她对那小子的未来前途很有信心,其实也就是对她的爱情很有信心。她仿佛是在告诉我:我们的明天充满阳光。

“他的那种研究一定很费钱吧,而他本人又身无分文是不是?”我问道,连我自己都感觉得到我问话中的讽刺意味了。

罗素开始怀疑我是个神仙或是巫师什么的,简直能掐会算、料事如神了,我猜,她一定后悔她以前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因为我发现她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了我半天,仿佛面对一个陌生人似的,“哇,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呀!”

“因此,你才会把自己最心爱的摩托车卖掉,拿钱去资助他,对不对?”我差一点儿说出更为尖酸刻薄的话来,幸亏我是一个有理性的人,一个有理性的人从不该凭性情,而是凭清醒的理智行事。为了证明自己就是这样的人,我抱歉地拍了拍她的手背,补充了一句,“对不起,我说这话没有任何恶意。”

“你不知道,他简直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他需要别人的帮助和照顾。如果哪天中午我不打个电话提醒他吃饭,他就甘愿饿着肚子。”可以感觉得到,她对他有一种真正的心疼,一种我难以理解的心疼,“事实上,我不仅卖了我的摩托车,我还卖了许多别的东西,为的是让他把他的研究进行下去。”

“经你这么一番形容,好像他是个弱者似的。”我尽可能平心静气地说。“你说得对,他就是一个弱者!”罗素回答得非常干脆,“不过,越是这样的弱者,就越对女人有杀伤力,他们常常能激发女人潜在的柔情和善良。”男人和女人的最大的区别就在这里——男人用理性的长矛触及不到的东西,女人却能用情感的羽毛触及得到。

一群花枝招展的女孩子从我们身边走过,打断了我们的谈话,她们刚下地铁,显然是才参加完家庭舞会回来。

罗素目送着她们远去,用一种不加掩饰的羡慕口吻说:“多可爱的年纪,跟我五年前一样的无忧无虑。”

“听你的口气,好像你已经年过半百了似的,而且还是一脸的沧桑。”我不无讥讽地说,“其实,你比她们也大不了多少,区别就在于她们是幼稚园小班的,而你则是幼稚园大班的。”

“起码我已经尝到了痛苦和失落的滋味,而且是不止一次,所以,我特别怀念过往的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罗素低下头,细声说道,“我当然是咎由自取了,可是你呢,你本来是无辜的,都怪我对不住你……”

我耸了耸肩膀,以豁达得不能再豁达的声调说:“你不必自责,其实我挺敬佩你的,你满可以不把这一切告诉我的,像其他人那样,脚踩着两只船。”罗素冲我翻翻眼皮,意思是说她原来也这么想来着,“可是你没有,你却开诚布公地向我提出来,如此坦率,我觉得我应该感谢你。”罗素赶紧上来用手堵住我的嘴,不让我再说下去,两行泪如同两滴铃兰花瓣上的露珠似的滚落下来。

我替她擦去泪,把她揽在我的怀里。她就在我的怀里哭泣着,站台上有几个等车的人一个劲儿往我们这边看,像看西洋镜。

“仔细想想,你也没什么不好,只是我迷了心窍。”她呜咽着说。我宽慰她说:“感情是勉强不来的,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别想那么多,我一点儿怪罪你的意思都没有,真的。”

“我们离开这里吧。”她说着径直走出地铁站。

我莫名其妙地跟着她,不知她要去哪里,到了一个僻静地方,这是在一座新建的高层建筑和一座上世纪的路易十四风格的老房子之间,她嗫嚅道:“求你,好好亲亲我,也许这是最后一次了。”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罗素就风一般地扑来,力量之大简直跟一头凶猛的犀牛差不多,我不禁踉跄了一步。她以从未有过的方式吻着我,涂了指甲油的指甲深深地刺进了我的肉里,仿佛是为了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以便使我能够在某个噩梦中醒来的早晨或在黄昏时从窗口往外眺望的时候记起她。当然,她的嘴唇还是那么柔软,还是有一种淡淡的香味,令人不由自主地联想到草莓,或是桑葚、薰衣草。我清楚地知道,这是我们的最后一次了,可是,我仍然无法投入。

……临别之前,我们在街上溜达了很久很久,好在那条几乎贯穿了整座城市的街道足够长,仿佛永远没有尽头。我们依然牵着手,悠闲而亲昵地散着步,所有的人恐怕都会以为我们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人,甚至连我也有了一种重温旧梦的感觉。这时候,罗素突然说:“以后我不会再去书店了,你一个人可能忙不过来,不妨再雇一个勤快人,来帮帮你。”

当我接到这封来自遥远地方的来信时,先是有些茫然,看到信封下面的落款是西北某城市的一家晚报以后,我猜到它一定跟柳彬有关。不知为什么,我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恐惧仿佛缓缓流淌的溪流一样潜入心底。

我小心翼翼地用裁纸刀裁开信封,从里边滑出两页皱皱巴巴的稿纸,上面写满了像螃蟹爬似的字,除了柳彬,别人恐怕很难能写出这么难看这么个性化的汉文字来。

信的第一句是:兄弟,我想你了。我一下子就被他感动了,尽管在他惹上风流麻烦的时候,我真恨不得把他的生殖器没收,等他再婚以后再还给他,但其实在我的心里一直有他的位置,而且是很重要的位置,他过去是、将来也还是我最好的朋友。

“夜深了,茫茫大漠只有我一个人,除了天上的星星,连个灯都没有,哪怕是一盏煤油灯也能让我看看书、看看杂志、消遣一下子。兄弟,你要是在这里就好了,我们可以喝酒划拳,现在只好摸着黑给你写这封信,权当是跟你聊天了。”

柳彬肯定是在黑暗中依靠对汉字的直觉写出了这封信,字迹歪歪扭扭,还有许多字是重叠在一起的,读起来非常吃力,像是考古学家读甲骨文一样。

“我不知道此时是我进入大漠的第几天了,一开始我还在笔记本上记来着,后来嫌麻烦就不记了。兄弟,我的干粮不多了,我特馋水晶肘子,我已经有两晚上梦见它了……”

这家伙是个食肉动物,离开荤腥就活不了,这下子算是把他给治了,我幸灾乐祸地想。

接着他继续写道:“告诉你一个十分不幸的消息,我迷路了,而且水也快没了,就剩下一瓶矿泉水了,我舍不得喝,我觉得渴极了。你赶紧给我预备下一打最好的啤酒,等我回去的时候,我要喝个够,喝它个一醉方休。兄弟,你不会不舍得吧?”

他的最后一句是:我已经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

还有就是我的地址。另外一张纸是他的记者朋友写的:“幸亏柳彬生前留下了地址,我们才得以把他的这封信寄给你。”我简直像遭到了晴天霹雳,思绪紊乱,一双眼睛紧紧盯着信纸上写着的“生前”那两个字,仿佛那是黑夜里四处乱飞的萤火虫,特别的刺眼。

“柳彬是本周五在罗布泊遇难的,直接原因是遇到了一场特大风暴,迷了路,在我们与他失去联络的第九天,才寻找到他的尸体……”后边还写了些节哀顺便之类的安慰话。可是,我已经看不见了,只觉得眼前一阵阵发黑,面前似乎竖着一道顶天立地的黑色屏风。

柳彬死了!

我多么希望这只是一场恶作剧啊,正在我万分悲痛的时候,有人笑着走过来,拍一拍我的脑袋说:别当真,我们是在逗你玩,柳彬活得好着呢。可惜,希望也只能是希望,毕竟不是现实,现实的情况是——信上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我从此再也见不到柳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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