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照邻是个十足的衰人,身体衰,官运更衰。他在 《五悲文》 中说:高宗重视官员的吏干,可是他却是个儒士;武则天时酷吏得志,他却因为炼丹而迷上了道家学说;最后朝廷祭祀中岳,在全国范围内征辟才士,他却早已卧床不起了。总之,他的一生是“树杈打兔子———每一下都打在空里”。
唉,造化弄人,只是弄得忒狠了些个。
杜审言:拟把疏狂图一名
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
独有宦游人,偏惊物候新。
云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
淑气催黄鸟,晴光转绿蘋。
忽闻歌古调,归思欲沾巾。
杜审言是谁?答曰:杜甫他爷爷。杜甫诗云“吾祖诗冠古”、“诗是吾家事”,说的就是他这位活宝爷爷。
杜审言(646?-708),字必简,湖北襄樊人。据说是晋征西将军杜预之后,不知真假。唐朝皇帝本是胡人出身,为了不被华夏衣冠鄙视,他们便与老子李耳攀了亲戚。自从这个坏头一开,大家都跟着吹自己的祖宗,搞得我们这些可怜的现代人直犯糊涂。又扯远了,接着说杜审言。话说杜先生是“文章四友”之一,而且还是四友中文采最出众的一个。不过,杜审言的文名再大,也不及他吹的牛皮大。
“文章四友”说起来是个群体,其实在这个群体中,杜审言除了敬重崔融之外,其他两个他都不怎么感冒———尤其瞧不起苏味道。杜审言敬重崔融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崔融年长官大,对他有知遇之恩,所以崔融死了他还给披麻戴孝。但是瞧不起苏味道就不好理解了,这苏味道虽然有点儿圆滑,做什么事情都“模棱持其两端可也”(所以人送诨号“苏模棱”),但毕竟没做啥对不住他的事儿啊。当年苏味道刚被任命为人事部副部长,杜审言就对别人说:“完了,苏味道死定了。”旁人大吃一惊,赶紧问苏味道犯了啥事儿。杜审言说:“没啥,因为他当人事部副部长,所有任免官吏的文书都要由他经手。要是老夫写的文书到了他手中,他见识了老夫的斐然文采,还能不羞惭而死?”还好,苏味道不是周公瑾,没有那么小的气量;所以他没这么没出息地死掉,后来才做到了宰相。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两点:一是杜审言先生很狂,而且不是一般的狂;二是古代公文是相当有文采的,绝对不像当代的公文,味同嚼蜡不说,还错别字一大堆。蛀书曾经蛀过一本 《唐大诏令集》,对唐代公文相当佩服。比如唐太宗批评士族婚姻失序的诏书就写道:“市朝既迁,风俗陵替。燕赵右姓,多失衣冠之绪;齐韩旧族,或乖德义之风。”乖乖,这才叫文章呢,蛀完后口齿留香、久之不去。
杜审言的名言是“吾文章当得屈、宋作衙官,吾笔当得王羲之北面”。算你狠,写起文章来连屈原、宋玉都只配给他打下手,写起字来连王羲之都得臣服。狂妄的人一般都比较讨人厌,文章写得好也没有用。杜审言太狂,得罪的人就多;所以,好不容易做到了洛阳丞,他却又被贬到吉州做司户参军。在吉州那会儿,他的两个同僚———司马周季重和司户郭若讷,估计是多次被杜审言严重鄙视,以至于伤害了幼小的心灵,有一天两人终于出离愤怒了。他们合伙给杜审言罗织了一个什么罪名,把他关在局子里,打算干掉他以泄私愤。眼见事情办得差不多了,周司马摆了一桌喜酒庆祝。正喝得高兴,杜审言的次子杜并,一个十三岁的小朋友,哭哭啼啼地装作来向周大人求情,却在袖子里掖着一把刀,瞅个冷子,一刀就把周季重结果了。当然,他自己也壮烈牺牲了。周季重临死的时候叹息说:“TMD,郭若讷这小子害惨老子了,他居然不告诉俺杜审言有这样孝顺的儿子!老子死得冤啊!”杜审言的事情本来是当年大唐官场上的小事,但经杜并小朋友这么一闹,事情搞大了。朝廷官员纷纷声援为父报仇的小杜,日后号称大手笔、轻易不给别人写文章的苏颋,也主动给这个勇敢的小朋友写墓志,另外一个名人刘允济则写了祭文。至于杜审言,托儿子的洪福,保住了一条老命。
后来,杜审言从吉州回到洛阳,因为文名籍甚,武则天召见他,打算提拔使用。见得面来,武则天问:“杜爱卿,今日见朕,可欢喜否?”杜审言当然高兴,山呼万岁,纳头就拜。武则天又说:“既然爱卿欢喜,那你就写一首 《欢喜诗》 吧!”于是杜审言当场赋 《欢喜诗》 一首,武则天读了非常高兴,马上就把他安排到作家协会做著作佐郎。
杜审言的狂劲儿是一以贯之的,至死不改。将死的时候,著名诗人宋之问前来看望他,杜审言对他说:“唉,不容易啊,老夫活着,你们这些小青年都出不了头。现在老夫快死了,你们高兴了吧?”你看你看,大家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可这老头儿要死了仍然不肯厚道一点,真是没治。
平心而论,这老头儿诗写得确实不赖,而且对律诗体制的成熟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实在是有狂妄的资本。不过,他若知道别人管他孙子叫“诗圣”的话,估计他还会更狂的。
王勃:生得伟大,死得窝囊
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王勃(650-676),字子安,隋末大儒王通之孙。这个家族秉自然之造化、钟天地之灵秀,上下三代,牛人多如牛毛。单说王勃爷爷辈,王通号文中子,儒家学问可了不得,贞观年间好几任宰相都是他的学生。王通的两个弟弟,王度,写 《古镜记》 的那个,开唐代传奇之先河;王绩,号东皋子,又号醉吟先生,历史上最有名的酒鬼之一,还写得一手好田园诗,深得陶渊明真传。
再说这王勃三兄弟,勔、勮、勃,个个文采出众,他老爸的朋友杜易简———杜审言的兄弟,见哥们儿生了这样三个聪明儿子,羡慕得要死,给哥仨取了个外号,叫“王氏三株树”。三兄弟中,王勃年龄最小,却是最聪颖的,相传六岁就能写出流利的文章。王勃之所以这么厉害,是因为他小时候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位仙人拿墨泼了他一袖子,所以就跟江郎得了郭璞赠的彩笔一般,立马就成了文学天才。当时有个大儒颜师古写了本 《汉书注》,天下读书人都奉为圭臬,拿它当教科书使。王勃九岁的时候看 《汉书注》,给老颜揪了一大堆错误,另外写了一本十卷的《汉书指瑕》。颜老师在天之灵若是知道有如此牛皮哄哄的后生,肯定会激动得老泪纵横。
王勃写文章很有个性。他总是先让人磨好墨、备好纸,自己却用被子盖住头,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一觉醒来,提起笔来就写,文不加点、一气呵成。传说这叫“打腹稿”。蛀书上中学那会儿有个同学,作文时总是先两眼望天,嘴里吐着泡泡,等别人都写得差不多了他才动笔,却总是比别人先写完。到现在为止,我都没有整明白这哥们儿打的是什么稿。
十四岁那年,大多数人初中都还没毕业呢,王勃已经高中幽素科,官授朝散郎。沛王李贤听说王勃后,赶紧请来给自己做修撰。王勃年少得志,却没啥社会经验,难免会吃苦头。当时诸侯王之间风行玩斗鸡游戏,王勃一时兴起,为沛王写了一篇 《檄英王鸡》 助威。“檄文”这样的玩意儿,本来是开战前讨伐敌方的文字,王勃“讨伐”英王李显家里的斗鸡,地球人都知道这是开玩笑,可是唐高宗这个死脑筋偏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这是在挑拨他的宝贝儿子们的关系。可怜的王勃,被高宗一怒之下赶出沛王府,无处安身,只好跑到四川旅游散心。唉,这位高宗,也忒没有幽默感了,怪不得他老婆武则天在他死了以后要找小白脸。
王勃很有孝心,觉得老爸年纪大了,怕他身上某些零件出问题,找江湖游医不放心,所以自己先学点医术准备着。于是他拜长安名医曹元为师,尽得曹医生真传。后来又听说虢州盛产药草,于是央求朝廷派他到这个地方做参军。
可惜王勃年少气盛,处世经验不足,才吃了苦头,又栽了跟头。有一个官奴曹达,正被朝廷缉拿,王勃不怕事,将这个火药桶藏在家里。到后来风声越来越紧,王勃终于怕了,于是又私下里将曹达杀人灭口。事泄之后,王勃被抓起来,一审判处死刑,只等秋后问斩。还好,王勃运气不错,正赶上朝廷大赦,保住了一条小命。但是王勃多次撞高压线,死罪虽免,活罪难逃,政府鉴于王勃有才无德,来了个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还专门下文件,把他永远开除出公务员队伍。他老爸王福畤也因为教子无方,被贬到交趾做县令。交趾可远了,当时是鸟儿飞过不拉屎的地方。唉,一个孝子,把老爸害得这么惨,估计王勃连死的心都有了。
王勃丢了官,只好到处瞎晃荡。虽然没有正当职业,但因为写得一手好文章,他就做了个自由职业者,日子过得挺逍遥。他偶尔为人捉笔代刀,得来的银子、玉帛堆了一屋子,花都花不完,所以被人称为“心织舌耕”。有一天,他正在扬州泡美眉,听说南昌的洪都府阎都督要搞一个文人笔会,地点就在南昌的滕王阁。王勃掐指一算时间,乖乖,就在明天,看来赶不上了。有一个老头(据说是江神)说不妨,给王勃的船扇了一阵风,一夜之间,他的船就从扬州溯流而上,到了南昌,正赶上这次笔会。
话说这阎都督搞笔会是要贩卖私货的,他有一个东床佳婿吴子章,据说很有文才。都督嘱咐女婿事先写好 《滕王阁序》,准备到时候拿出来宣读,挣点名声和人气。宴会上,阎都督假惺惺地问有没有哪位大才子愿意出来写篇《滕王阁序》,作为这次大会的总结性文件,交给路透社发表。大家都知道都督大人的心思,默不应声。只有王勃这只初生犊子不怕,勇敢地伸出脑袋接石头。阎都督心里老大不高兴,拂袖离席,只叫手下把不知天高地厚的王勃写的东西抄进来给他看。手下抄下“豫章故郡,洪都新府。星分翼轸,地接衡庐”,都督鼻子里哼了一下,心想:“老夫就知道你会这么写。”手下接着报来:“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阎都督还是摇头:“老生常谈,不中不中。”到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时候,都督拍案叫绝,转头对女婿说:“那个谁,你的文章就别拿出来献丑了。”
阎都督虽然怀了私心,却还颇有肚量,敢于承认王勃比自己的女婿强。不像现在的人,胡搅蛮缠的。至于“抄了也爱你”,那就更没脑子了。咦,好像又跑题了?赶紧回来。王勃四处旅游,既然游到江西来了,那就干脆再游远一点儿,到交趾探望老爸去吧。王勃先从陆路到徐闻,渡海到海南岛,再从海南岛坐船前往交趾,谁知路上遇到台风碧利斯,他坐的船翻了。列位看官别着急,王勃没被淹死,他被人捞起来了。
可惜的是,翻船事故中没被淹死的王勃同学,却因惊吓过度,捞起来的时候已经两眼发直,不久就死掉了,年仅二十七岁。唉,一个生得那么伟大的人,居然死得如此窝囊。
杨炯:我酷故我在
从军行
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
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
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杨炯是个酷哥,不过不是故作深沉的酷。这里说的“酷”,不是“cool”,而是冷血。
杨炯(650-693),陕西华阴人。作为初唐四杰中的后起之秀,杨炯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十三岁举神童,授校书郎,吃起了皇粮(蛀书这么大的时候还在河里摸鱼呢,一叹)。这杨炯年少得志,未免有点鼻孔朝天,逮着谁都要调侃戏谑一番,因而得罪了不少人 (当今神童的父母不可不引以为鉴)。比较夸张的一件事是,他曾经把那些峨冠博带、人五人六的大臣们称为“麒麟楦”。楦是啥玩意儿?列位路过皮鞋店的时候仔细瞧瞧,那种用来做鞋的模型即是。别人不解,问“麒麟楦”是什么意思。杨炯解释道:“见过戏子妆扮麒麟么?他们画成麒麟牛皮哄哄的样子,然后裹在驴身上,看起来挺像回事。等到戏演完了,剥下麒麟皮,结果仍然是一头蠢驴。”这杨炯不知厉害,分明是把朝臣都骂成驴了。一竿子打倒一船人,将阶级斗争扩大化,这不是引火上身么?驴发起怒来连老虎都敢踢,宰相发起怒来,杨炯能不倒霉?于是有人找了个他爷爷的兄弟的孙子参预谋反的理由,贬了他的官。
在梓州干了几年司法参军,朝廷以为杨神童吃了点亏会变老实点,于是提拔他当了筠连县令。张说爱护人才,怕杨县令胡作非为,特意写了一篇小文章,告诫他做父母官要厚道些。可是杨县令听不进去啊,一不高兴就拿板子打人屁股,打得皮开肉绽是小事,打得呜呼哀哉是常事。史载杨县令“至官,果以酷称”,真是一个大酷哥。不过,据说“酷”哥大都比较清廉,应该没有多少贪墨之举吧。
除了喜欢请人吃竹笋炒肉之外,杨县令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到处题字。哪里有个亭台楼阁,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他必定要给写个匾额。做人不低调,容易惹人笑。所以杨县令不由得长叹:做人难,做有权的人更难,做个既有权又有才的人真是难上加难。
当时的人给“初唐四杰”排了一下座次,叫做“王杨卢骆”,杨炯高居第二。杨炯对此排行榜大不以为然,说:“吾愧在卢前,耻居王后。”有人搞不懂,王勃那么牛叉他不服,为啥又对把自己排在卢照邻前面深感惭愧呢?大概是因为老卢比他大二十岁的缘故吧。至于王勃兄弟,年龄跟他一般大,做官还比他晚一年,排名居然在他之上,他心里当然不爽了。
不过,王勃死后,杨炯给他的文集写了篇序言,对他的评价倒是极高。人死为尊,杨酷哥这点道理还是懂的。
崔融:写文章也能写死人
塞上寄内
旅魂惊塞北,归望断河西。
春风若可寄,暂为绕兰闺。
崔融(653-706),字成安,山东济南人。可能列位看官都觉得崔融这厮是个寂寂无名的家伙,不过,在他那个时代,崔融却算是最牛叉的文化名人之一。还记得“文章四友”这个名头吧?崔融就是四友中的老大。
崔融时代的最高统治者武则天跟曹阿瞒有点像,都是重才轻德;再加上武则天患上更年期综合症后喜怒无常,大家能不能升官发财,甚至能不能保得住吃饭的家伙,也就是女皇一句话的问题。这样,做事业与拍马屁两者的投入与产出完全不成正比,孰轻孰重,那些老于世故的大臣们心里跟明镜似的。所以在那个君臣关系严重不健康的时代,谁都不会刻意砥砺名节,大家都以会拍马屁为荣、以做人正直为耻。于是,在这个时代涌现出了以杨再思、沈佺期、宋之问、苏味道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的马屁大师。
崔融年轻的时候倒是个好孩子,只是后来在官场跟马屁精们学坏了而已。年轻的崔融先生学习相当努力,是架极厉害的考试机器,据说一连考了八个制科,科科高中。蛀书蛀过几本史书,好像从来没有见过考试比他更厉害的。唐代搞的是素质教育,会考试的人一般来说都是有真本事的。所以中宗李显在做太子的时候,特意把他请来做侍读,东宫所有的重要文书都是崔大学士的手笔。武则天祭中岳时,读了崔融所写的 《启母庙碑》,非常喜欢,钦点他来写封禅的碑文。得到了武则天的重视后,崔融官运亨通,几年时间就做到了凤阁(中书)舍人。
其时小白脸张氏兄弟得志,不知道崔融怎么就踩着张昌宗的尾巴了,一下子被贬出京城做婺州长史。崔融这才恍然大悟:事业做得好,不如马屁拍得妙。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于是他开始虚心地学起拍马屁来。拍得张昌宗一高兴,马上把他调回京做礼部郎中,兼任武则天的秘书。从此,崔融的官位上去了,名节却毁了。
有一个道行极高的马屁精向武则天上了一个折子,胡说张昌宗是仙人王子晋的后身。武则天一听,还真的让张昌宗穿上仙人的羽衣,骑在木鹤上吹箫,搞得蛮像回事。大臣们纷纷写诗称颂这次盛典以及小白脸的“仙”意,苏味道写道:“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崔融写道:“昔遇浮丘伯,今同丁令威。中郎才貌是,藏史姓名非。”论拍马屁的水平,崔融的诗明显胜过苏味道,所以那次唱和以崔融为第一。可惜后来却是苏味道先做到了宰相,崔融心里不忿,讽刺他说:“老夫的诗之所以不如您的,是因为诗里没有‘银花合’啊。”苏味道当然不肯示弱,立即回应说:“您的诗里虽然没有‘银花合’,但是有‘金铜丁’呀。”意思是,俺老苏的诗虽然拍马屁,但你的马屁更响,咱哥俩一个半斤一个八两,就谁也别笑话谁了。
不过马屁归马屁,崔融的文章写得确实不赖,特别是写文采华丽的典册文章,可以说是一世无匹。所以朝廷遇到比较重要的典礼,一般都会特意指定让他起草诏书。相传武则天死后,中宗就让他写 《则天皇后哀册文》。崔融为对他有知遇之恩的武后写哀册文绞尽脑汁,尽力把这篇文章写得高华典重,结果用力过猛,文章写好了,人也翘辫子了。
原来写文章也能写死人,好吓人哦。
郭震:做个幸福的傻子
蛩
愁杀离家未达人,一声声到枕前闻。
苦吟莫向朱门里,满耳笙歌不听君。
当年,唐太宗看着新科进士鱼贯而入,得意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做皇帝的得了意,却苦了读书人。不像南宋以后搞应试教育,唐代搞的还是素质教育,却也把读书人整得苦不堪言。每年N多人参加科举考试,最后金榜题名的却只有十几、二十个。这样就产生了许多感叹科场失意的作品。这些作品中最有名的当然是张继的 《枫桥夜泊》,不过郭震的 《蛩》也颇受好评。
郭震(656-713),字元振,河北大名人。他十六七岁的时候在太学求学,后来出了大名的薛稷,就是他的同班同学。郭震这孩子小时候有点傻,据说他家里给他送来四十万钱的零花钱,有一个骗子知道了,穿上孝服来找他,说:“郭大哥,俺家里穷,祖先死掉了,一连五代都没有钱把他们送回老家安葬,您可怜可怜小的,借点钱办丧事吧。”小郭一听,大发恻隐之心,连人家姓什名谁都不问,居然就把还没启封的四十万钱一股脑儿都送给他,看得薛稷目瞪口呆。唉,人傻到这种程度,恐怕后世就只有一个叫郭靖的家伙跟他略微能比一比了。
不过傻人有傻福,郭震居然十八岁就考上进士了,比王维还天才。郭震做的第一个官是通泉县公安局长,本来是保一方平安的官员,他却带头干起违法犯罪的勾当来。干什么坏事呢?原来,郭震组织了黑社会,自己当老大。手下那么多兄弟要养活,去哪里弄钱呢?年轻的郭局长的办法是印伪钞和当蛇头。
盗铸私钱跟掠卖人口在当时都是死罪,加上执法犯法,够砍郭局长三次头了。武则天听了很恼火,命人把郭震捉拿进京,要亲自审判他。谁知三五句话下来,武则天却被郭震的不俗谈吐迷住了,不但没治他的罪,反而让他把自己写的诗献上来欣赏欣赏。郭震呈上 《宝剑篇》,武则天看了后更是高兴,拿去向大唐作家协会主席李峤炫耀。于是郭震被提拔为右武卫铠曹参军,还被派到吐蕃去当裁军大使,从此后官运亨通,一路做到了宰相。
年轻、有才,再加上人长得帅,于是当朝宰相张嘉贞先生看上了他,把他请到家里,说:“我有五个未嫁的女儿,我让她们每人手牵一根红丝线站在帐幔后面,你随便选一根线,线那头是谁,我就把谁嫁给你做老婆。”郭震的运气真不赖,在那一团乱麻似的红线中随便扯了一根,居然就挑中了张府最漂亮、最贤惠的三小姐。三小姐运气也不错,父亲是宰相,嫁了个郎君,后来也当了宰相。据说,唐代翁婿同做宰相的,也就只有他们家了。
郭震以胆大著名。他不但视法律如无物,就连妖精都不怕。据说有一天深更半夜,一位长得奇形怪状的大头客人前来拜访他。大家一看就知道这是个妖怪,所以都吓得要死。郭震一点都不怕,他拿起笔、沾上墨,在大头鬼的脸颊上题了两句诗:“久戍人偏老,长征马不肥。”写完了,还笑眯眯地再朗诵一遍。其实鬼都是欺软怕硬的,人家郭震不怕它,它一点办法都没有,只好选择消失。过了几天,郭震与人到公园里散步,发现一段巨大的朽木上长着一朵硕大的白木耳,前几天他题的两句诗赫然在目———原来是个木耳精呀,正好可以用来熬一大锅木耳粥。
可惜,郭震是武则天看中的人,她的孙子唐明皇不喜欢。所以唐明皇一即位,就在骊山隆重地搞了一个阅兵仪式,借口郭震所率部队军容不整,把他流放到了广东新兴。最后,他就死在南方了。
郭震这小子家里那么有钱,却还嚷着“苦吟莫向朱门里”,看来唐朝官员不太喜欢有钱人,真是没天理。可惜郭震没有生在咱们这个盛世社会,要不然“朱门里”住的同志们早给他发请柬了,哪里还用得着他发愤蛀书考进士呀。
宋之问:人可以无耻到我这种地步
度大庾岭
度岭方辞国,停轺一望家。
魂随南翥鸟,泪尽北枝花。
山雨初含霁,江云欲变霞。
但令归有日,不敢恨长沙。
宋之问(656?-712),又名少连,字延清,山西汾阳人(也有人说他是河南灵宝人)。他的父亲宋令文是个牛人,有文才、善书法,还力大如牛,被人称为“三绝”。宋令文老先生有仨儿子,之问、之悌、之逊,分别以诗文、勇力和草隶闻名,人谓各得其父一绝。当时,宋之问与沈佺期两人齐名,二人并称“沈宋”。可惜,哥俩都是烂人。
宋之问学问确实不错,早年跟神童杨炯共事,杨神童对他也是挺佩服的。有一次武则天带着一帮大臣去龙门公费旅游,搞了一个诗歌大赛,锦标是一领锦袍,谁先写好诗谁得。左史东方虬才思敏捷,捷足先登,武则天很高兴地把锦袍赏给了东方虬。东方虬锦袍穿在身上还没捂热呢,宋之问的诗也写成了。武则天一看,咦,虽然宋先生作文的速度比东方虬慢了那么一点儿,可那质量却高了不少。于是,武则天夺过东方虬的锦袍,改赐宋之问。
武则天真是小气,锦袍都赐给东方虬了,还把它要回来。不就是一领锦袍么,就是皮尔·卡丹牌也值不了几个钱嘛,一人送一件你会死啊?不过,武则天搞中华诗词大赛倒是使臣下大都学会了写诗,而且他的儿子也继承了她赛诗的传统。中宗景龙三年,李显也组织大家赛了一次,大赛组委会主席便是大名鼎鼎的上官婉儿。大臣们交上诗卷后,婉儿开始评议。她站在楼上,把看不上眼的烂诗都扔下来,纷纷扬扬跟雪花一般,一会儿手头就只剩下宋之问和沈佺期两个人的试卷了。过了一会儿,沈佺期的诗也被扔下来,宋之问先生光荣地获得了文学大奖。上官婉儿评议道:“沈、宋二人的诗都好,难分伯仲。不过,沈佺期最后写道,‘微臣凋朽质,羞睹豫章材。’文气到此已尽。宋之问结句是‘不愁明月尽,自有夜珠来’,有点余音袅袅的味道。”一番评骘,公允得连落榜的沈佺期都心悦诚服。
古人说“文如其人”,说这话的人肯定没见过潘安仁,也没见过宋之问。宋之问看到武则天的北门学士颇有权势,也想混进去捞点政治资本。可是武则天嫌他有口臭,不要。蛀书以前听说大学生们时兴毕业前整容,颇不以为然,看了宋之问的故事,我决定不再对此发表意见了。攀不上武则天这棵大树,宋之问就改而拍她的小白脸张易之的马屁,乃至心甘情愿地为张易之捧夜壶,把全天下的士人都恶心坏了。张易之就是那个时候的超女,红得快,败得也快。小白脸一倒,宋之问就倒霉了,被撵到广东罗定,天天吃穿山甲。在罗定过了几年苦日子,宋之问受不了,私自逃回洛阳。途中写了首诗,说是“近乡情更怯”,好一副可怜兮兮的糗样。在洛阳,宋之问躲在张仲之家,惶惶如丧家之犬。张仲之此时正跟驸马都尉王同皎一起商量如何革武三思的命,估计张仲之先生以为他收留了宋之问,老宋应该不会这么忘恩负义吧,所以密谈这件掉脑袋瓜子的事儿也没怎么避着他。没想到,宋之问偷偷地叫侄儿把他哥俩给告发了,武三思一高兴,赏了宋之问一个鸿胪主簿。
卖友求荣后,宋之问颇得意了一回,官升了又升。可是狗改不了吃屎啊,朝廷让他主持科举考试,他却找考生家长要钱,把一些南郭先生招进来了。东窗事发后,朝廷把他撵到绍兴当政府秘书长。睿宗即位,厌恶宋之问名声太臭,又把他贬到更远的钦州,再后来干脆赏给他一壶药酒,超级无敌厚脸皮宋之问就这样报销了。
关于宋之问的无耻还有一段公案。据说当时另一位著名诗人刘希夷是他的外甥,刘希夷写 《代悲白头吟》 的时候,先写了两句“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很有点林妹妹 《葬花吟》 的味道),马上想起了潘岳曾经写诗给石崇说“投分寄石友,白首同所归”结果哥俩真的同一天被砍头的事儿,觉得很不吉利,于是去掉了;接着又写出了两句“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于是刘希夷长叹道:“死生有命,岂由此虚言乎!”干脆把这四句诗全都保留下来。宋之问看见外甥写的东西,非常喜欢后两句,央求刘希夷把这两句让给他。刘希夷先是答应,后来却又把这两句拿出去发表。宋之问大为光火,把小刘骗到自家别墅里,让家奴用土囊把他捂死了。据傅璇琮先生等人考证,这个故事十有八九是虚构的。沈德潜猜测说,可能是因为宋之问人品污下,所以人们才会编出这个故事来恶心他。
一句话,活该。
陈子昂:咱们愤青有力量(1)
登幽州台歌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愤怒青年,简称愤青,原本是鲁迅先生发明的词儿,用来形容对社会现实心怀不满的愣头青。愤青本来是一支健康向上的力量,推动社会进步,功莫大焉。所以说“江山代有愤青出,各领风骚数十年”嘛。陈子昂便是唐代第一批曾经获得过“十大杰出青年”称号的愤青。可惜的是,后来人们把在网上到处拍板砖的也归入了愤青一途,甚至还整出了一个“粪青”的诨号,实在有失忠厚之旨。
陈子昂(659-700),字伯玉,四川射洪人。据说体貌柔雅,颇有点美男作家的意思。加之家财万贯而又轻财好施,所以跟他有过交往的诗人们,比如东方虬、卢藏用等人,都对他相当佩服。但是,小时候的陈子昂其实是个问题少年,仗着家里银子多,不愿好好学习,到十八岁了还扁担倒下来不认得是个“一”字。他当时的做派,史载是“任侠使气”,其实就是与一帮二流子、水老倌赌博、勾女,当街头霸王。陈子昂不争气,他的父母虽然很生气,但也无可奈何。好在陈子昂还有一个叫陈铎的堂弟,自幼聪颖、文才出众,整个陈氏家族的人都把期望寄托在这位小朋友身上。至于陈子昂,就让他做个烂仔得了。可惜的是,不久以后,陈铎便夭折了,陈氏家族的希望也夭折了。为了把陈子昂培育成家族的新希望,陈家的人决定把他带到梓州府学去陶冶陶冶。说来也奇怪,陈子昂在府学呆了很短的一段时间,脑瓜子突然开窍了,从此便改过自新,爱上了学习。幸运的是,那个时代在学校里是学不到坏习气的。所以陈爸爸、陈妈妈一高兴,就把宝贝儿子送到梓州最有名的重点中学念书。这个学校位置就在现在的射洪县金华山,当时其实是一个道观──现在,这里还有陈子昂留下的遗迹:读书台。蛀书在这里为读书台做个免费广告,谁家有讨厌学习的孩子,不妨带他来这里参拜参拜,说不定他们中间还会出一个新时代的陈子昂呢。跑题了,回来。古代的好学校基本上都设在山沟沟里,像后来宋代的四大书院中,岳麓书院在岳麓山中、白鹿洞书院在庐山脚下、嵩阳书院在少林寺附近,只有应天府书院在商丘城南,离城稍微近些。山里没有网吧,也没有迪厅,学生们不读书就没别的事儿可干,所以学习成绩都好。蛀书觉得,现在的学校也可以考虑通通搬到山沟沟里头去,肯定可以保证教学质量(以上纯属馊主意,当真上当者活该)。古人为啥要到道观里读书呢?原因有二:一是古代基本没有公共图书馆,只有道观、佛寺里才有比较多的藏书;二是古代佛寺道观里基本都会提供免费的食宿,贫寒士子可以把这里当宏志班。反观现在的寺庙,不但没有免费食宿,就连进去瞅一眼都得奉上若干银子。蛀书前次去庐山东林寺,卖门票的小沙弥就毫不客气地收了我五个铜板(原价十元,持学生证打五折),不过奉送了两句“阿弥陀佛”。
又跑题了,赶紧回来。陈子昂在金华山学校的几年时间,可谓是学业精进、一日千里。几年以后,他便信心百倍地进京赶考了。青年陈子昂不但文章写得好,脑子也相当活络。他深知,要考进士是不容易的事儿,如果没有贵人引荐,基本上就是抓瞎。陈家虽说是亿万富豪,不过那时候还不兴官商一家,所以没人撑腰。怎么办?别急,陈子昂自有妙计炒作自己。
陈子昂:咱们愤青有力量(2)
炒作?对,陈子昂是当时天下第一炒作高手,比现在的明星经纪公司的手段高了去。当时,陈子昂在洛阳街上闲逛,遇到一个胡僧,穿得破破烂烂,看起来疯疯颠颠,在街上练摊呢。这胡僧出售的东西也就是一把琴,看起来跟他那智商很有一比的一把破琴,却要价一百万。这不是坑人么?所以所有的人都撇嘴———把咱都当傻子耍么?陈子昂一看,就想出了炒作自己的办法。他对胡僧及周围的人说:“小生陈子昂,琴艺超群,正愁觅不到一把好琴,一身技艺无处施展。可惜小生今天身上没带足够多的银子。这样吧,明天我带钱来买琴,买下来后,当场给各位来个现场演出,兄弟们可要来捧场啊!”于是,一夜之间,长安城中到处都在传言,说是有一个叫陈子昂的艺术家明天要现场献艺,大家心里都充满了期待。第二天,陈子昂来买琴了,当着如堵观众,却不弹琴,反而把刚花了一百万买到的琴抡起来摔了个粉碎。众人大惊。陈子昂朗声说道:“我陈子昂是会弹琴,却也知道弹琴只是没出息的雕虫小技。我的文章比琴艺强多了,却没有多少人会欣赏,这才是真正的悲哀啊!”人们一听,惊呆了。于是陈子昂当众分发自己的诗集。有一个叫王适的人,当时做着京兆府司功参军的官儿,读了陈子昂的三十八首 《感遇诗》,怃然长叹:“厉害啊厉害,这小伙子将来肯定会成为文坛盟主!”得,王适他老人家都说这样的话了,陈子昂能不出名么?于是,陈子昂顺利考上了进士。
话说这陈子昂是个愤怒青年,他的 《感遇诗》 就是愤怒之作。那个时代,诗歌虽然技巧圆熟却格调卑下,陈子昂很瞧不起,所以提倡“风骨”,要求大家抛弃下半身写作,改学建安诗人写诗。其他的愤怒青年也跟着雄起———比如大才子王勃———于是风行草偃,诗坛风貌为之一变。看,咱们愤青有力量吧?
愤青是不喜欢过平淡日子的。武则天其实特别赏识陈子昂,提拔他当了麒台正字。但陈子昂就是觉得生活中缺少了点什么,用鲁智深的话来说就是“嘴里淡出个鸟来”,没意思。正好契丹人李尽忠反叛,战争爆发。武则天派她侄子武攸宜率军平叛,陈子昂便做了随军参谋。这武攸宜虽然官封建安王,却是个超级大草包,带兵打仗一窍不通。武攸宜一到幽州,就被李尽忠狠狠地打了当头一棒,打得不敢出城。陈子昂虽是书生,却是个儒将的材料。他向武攸宜进奇计,武攸宜不听;退而求其次,陈子昂说你给我一万人马,我去整个奇袭吧,准能拣点便宜。武攸宜还是不干,明摆着他瞧不起书生嘛。不但不干,武大王嫌陈子昂话多,把他一撸到底,将他从参谋降为军曹。真是明珠暗投、遇人不淑啊。陈子昂心里郁闷,登上幽州城楼,想起战国时燕昭王建黄金台招揽贤才的故事,笔走龙蛇,写下了千古名诗 《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从军幽州,不但没有建功立业,反而得罪了武攸宜这个炙手可热的权奸,陈子昂知道这够自己喝一壶了,所以干脆来个三十六计走为上,辞官回家抱孩子玩儿去。正好他父亲去世,陈子昂在墓边搭了个小草房守孝。射洪县令段简是武攸宜的人,按照武大王的授意,段简继续把整陈子昂的事业进行到底。段简先是找陈子昂索贿,讹诈了二十万缗(够他买200个价值百万钱的琴了),还是把陈子昂抓进局子。陈子昂在狱中给自己算了一卦,大吃一惊:“完了完了,天不保佑我,老夫这次死定了。”果然,段简一不做二不休,不久以后,陈子昂便莫名其妙地死在狱中了。
陈子昂就这样结束了他传奇的一生。不过后人没有忘记他,大家对他的评价相当高。元好问就曾经评价道:“论诗若准平吴例,合着黄金铸子昂。”
能做这样一个愤青,值得。
贺知章:愈老愈真的老顽童(1)
咏 柳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贺知章(659-744),字季真,浙江绍兴人。贺知章从小即以能文而知名,二十五岁登进士第,又高中超拔群类科。此公在科第上虽然不如王维那么少年得意,却也算一帆风顺。及第后的贺知章运气实在不错,蛀书查了一遍史书,居然没有发现他有在外地任官的经历,从二十五岁及第到八十六岁告老还乡,其间六十余年,居然一直在京城做官,在大唐诗人中实在是绝无仅有。
贺知章做的第一个官是国子博士,也就是国立长安大学的教授。他晚年辞官回家的时候写诗道:“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八十多岁的时候都还“乡音无改”,年轻的时候就更不用说了。当老师的人,口音实在是个难以解决的问题,所以咱们的教育部门才会让老师们考普通话,达不到二级乙等的不让上岗———假若贺知章先生生在今天,肯定拿不到教师资格证,别说国立大学,私立学校都不爱要。武则天执政的头几年,年轻的贺教授操着一口浙江味儿的塑料普通话给太学生们上课,国子学那些高干子弟们老老实实地听讲而不造反,这可能与 《旧唐书》 记载的贺教授“性旷夷,善谈论笑谑”有关吧,毕竟遇到一个能吹牛的老师也不容易啊。
贺知章在国子学、四门学做了几年教授,然后又到太常寺做礼官,这都是他的姑表兄弟陆象先给开了后门的。陆象先特喜欢与贺知章侃大山,他曾经对别人说:“老夫这表弟倜傥多才,是真正的风流才士。跟子弟们离别很久,老夫从来不想念他们。倒是对小贺喜欢得很,要是一天没跟他聊天,便觉得胸中顿生鄙吝之气了。”可见,贺知章是个口才极好而且极风雅的人,若是生在魏晋,谈遍天下无敌手的王夷甫肯定就不寂寞了。说贺知章风雅,可以举个例子。贺知章与顾况哥俩,一个绍兴人一个苏州人,都以机敏善辩著称,朝臣嘲笑他们是“南金复生中土”,意思是两人虽然生长于南方,却是到了北方才焕发出光彩。贺知章老老实实地写诗跟他们讲道理:“钑镂银盘盛蛤蜊,镜湖莼菜乱如丝。乡曲近来佳此味,遮渠不道是胡儿。”意思是你们这些烂舌头的家伙,吃南方出产的蛤蜊和莼菜等美味时就不管它是不是南方产的了,干嘛要对南方人这么挑剔呢?顾况就不如贺知章厚道,他也写了一首诗,拐弯抹角地把朝臣们骂了一通:“钑镂银盘盛炒虾,镜湖莼菜乱如麻。汉儿女嫁吴儿妇,吴儿尽是汉儿爷。”意思是咱们南方人到了北方,娶个北方老婆、生个北方儿子,所以南方人就成了北方人的爹了。您看,有比较才有鉴别,贺知章是苦口婆心地讲道理,顾况就成了尖酸刻薄地骂人了。两相比较,还是贺知章有风度一些。
在官场,贺知章升迁得很慢。在中央部委工作了四十年之后,直到开元十三年,他才升到了礼部侍郎(相当于今宣传部副部长)兼任集贤院学士,业余时间主要陪太子读书。这时期的皇帝唐明皇,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兄弟关系非常融洽的皇帝之一,好得天天在一起吃饭喝酒不说,还特意整了个大床大被子,到了晚上,兄弟几个就亲亲热热地挤在一块儿睡。开元十四年四月,唐明皇最疼爱的弟弟之一———岐王李范(就是杜甫“岐王宅里寻常见”的那个岐王)死了,悲伤之下,明皇命令追认李范为“惠文太子”,把他的葬礼从亲王级别提升到了太子级别。为给歧王办葬礼,礼部欲挑选一批高干子弟做“挽郎”。所谓挽郎,就是出丧时拉灵车的人,虽然要闻点死人的臭味,却代表着某种荣耀。贺知章此时正担任礼部侍郎,于是遴选挽郎的工作就由他担纲了。在这个关键时刻,贺知章犯了一点小错误,他把跟自己关系好的官员的子弟们选了进来,没有顾及到公平。这下可捅了马蜂窝,那些不怕事的高干子弟们气势汹汹地把贺知章办公的礼部大院围了个水泄不通,放出话来要把贺副部长揪出来海扁一通。礼部办事人员赶紧把大门关上,但外面群情激愤,总得想法子平息事态吧?于是,贺知章在围墙上搭了一个梯子,循梯登上围墙,伸出头来向各位高干子弟解释。好在贺副部长口才好,摆平这几个高干子弟还不算太难。可是积年建立起来的英名就这样给毁了,就因为这件事儿,朝廷将他调任工部侍郎。虽然同是侍郎,可是礼部在六部中排行第三,工部却叨陪末座,两者之间相差半个品级。所以,这也算贬官吧。不久以后,贺知章更是调任名头吓人却无所事事的太子宾客,兼任秘书监。
贺知章:愈老愈真的老顽童(2)
大唐的宰相们还是比较知人善任的,像贺知章这样有文才、有口才而实际办事能力一般的人,让他当教授或者做个顾问一类的官职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贺知章的太子宾客一做就是十多年,他自己也乐于拿着朝廷的高薪而不用朝九晚五地上下班。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开始了自己的老顽童生涯。史书说他“晚年尤加纵诞,无复礼度”,也就是故意做些有违礼教的事儿来惊世骇俗。子曰:“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老顽童贺知章是有学问的人,而且在官场历练久了,当然能做到“从心所欲”。也就是知道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该做,再说直白点就是“吕端大事不糊涂”,只要在大的方面拿捏准了,枝节问题可以适当玩点小花样,标新而不立异。
贺知章玩的花样,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狂”。他的号便叫“四明狂客”,公然以“狂”自诩。当然,他的“狂”是佯狂,是恃才而狂。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包何老师对这句话的解释是:“狂者进取于善道,狷者守节无为。”看官们请注意,按包老师的说法,“狂”是要“进取于善道”的,不然就白“狂”了,就要被列入打击对象里去。贺知章之“狂”,就是要用一种特别的方式来成就自己的“善道”。“金龟换酒”便是贺知章之“狂”的一个最好注脚。相传天宝初年李白来到长安,在一间酒楼里与贺老前辈相遇了。李白先是拿出自己写的《乌栖曲》 给贺老看,贺老看罢,赞曰:“此诗可以泣鬼神矣。”李白心里想,这篇都能“泣鬼神”,俺其他的作品还不让玉皇大帝哭成泪人儿啊?于是从诗袋里取出了自己最得意的《蜀道难》。贺知章读罢,激动得无以言述,长叹道:“凡人哪里就能写出这样的诗来呢?小李啊,你肯定是天上的文曲星遇谪下凡!”于是他把李白唤作“谪仙人”,并且郑重声明:这顿饭我老贺请了。可是贺老一掏腰包,发现没带银子,只得解下腰间皇帝御赐的金龟换酒,与李白大醉而归。您看,贺老是朝廷三品命官,在一间小酒馆里吃饭,就是吃霸王餐都算是给老板天大的面子呀。可是贺老要“进取于善道”———隆重推介诗坛新人,而且又不想以官欺民,所以才把御赐的金龟拿来换酒。御赐的金龟当然重要,一般人舍得命也舍不得它,可是贺老却将它拿出来换酒,这才能真正见出诗坛老前辈对后学的无比关怀。赊账当然也可以,可是这样就俗了,完全没有“狂”的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