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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亮程 当前章节:15224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3:42

总觉得这鬼东西在一个又一个冷寂的长夜,双目微闭,冥想着一件又一件大事。想得异常深远、透彻。天亮后我牵着它拉车干活时,并不知道牵着的是一位智者、圣者。它透悟几千年后的人世沧桑,却心甘情愿被我们这些活了今日不晓明天的庸人牵着使唤。幸亏我们不知道这些,知道了又能怎样呢?难道我们会因此把驴请进家,自己心甘情愿去做驴拉车住阴冷驴圈?我是通驴性的人。而且我认为,一个人只有通了驴性,方能一通百通,更通晓人性。不妨站在驴一边想想人,再回过头站在人一边想想驴。两回事搁在一块想久了,就变成一回事。驴的事也成了我的事,我的事也成了驴的事。实际上生活的处境常把人畜搅得难分彼此。

每年春季--驴发情的喜庆日子--我宁可自己多受点累也绝不让我的驴筋疲力尽,在母驴面前丢我的人。村里人议论张家的驴没本事,连最矮的母驴都爬不上去,只配爬猪;说李家的驴举而不坚,坚而不久,早泄,把精射在看热闹人脸上;还说王家的驴是瞎孙,鸡巴上不长眼睛……我绝不许刘家的驴落此劣名。每当别人夸我的驴时,我都像自己受了夸一般窃喜无比。我把省吃的精粮拌给驴吃,我生怕它没精神。我和我妻子荒睡几个晚上不要紧,人一年四季都在发情,不在乎一夜半宿。驴可干的是面子上的事。驴是代表我当着全村男人女人的面耀威扬雄。驴不行村里人会说这家男人不行。在村里啥弄不好都会怪男人的。地不出苗是男人没本事;瓜不结果是男人功夫不到;连母羊不下羔都轮不到公羊负责。好在我的驴年年为我争光长面子。它是多么通人性的驴啊,风流了大半日回来,汗流浃背,也不休息一下便径直走到棚下,拉起车帮我干活了。驴的舒服和满足通过缰绳传到我身上。缰绳是驴和我之间的忠实导线。我的激动、兴奋和无可名状的情绪也通过缰绳传递给驴。一根绳那头的生命:幸福、遥远、神秘、望尘莫及。它连干七八头母驴剩下的劲,都比我大得多。有时嫉妒地想:驴的那东西或许本来是我的,结果错长在驴身上。要么我的欲望是驴的。我瘦小羸弱的躯体上负载着如此多如此强烈的大欲望,而那些雄健无比的大生命却悠哉游哉。它们身佩大壮之器,把雄心壮志空留给我,任这个弱小身子去折腾、去骚动、去拼搏。

驴不会把它的东西白给我,我也不会将拥有的一切让给驴。好好做人是我的心愿,乖乖当驴是驴的本分。无论乖好与否,在我卑微的一生中,都免不了驴一般被人使唤,放弃自己想做的事,想住的房子,想爱的人乃至想说的话。一旦鞭子握在别人手里,我会首先想到驴,宁肯爬着往前走绝不跪着求生存,把低贱卑微的一生活得一样潇洒、风流且亢奋,而且并不因此压低嗓门,低声下气。用激扬的鸣叫压过沸沸人声;必要时,更要学一点"拉着不走打着后退"的倔犟劲。驴也好,人也好,永远都需要一种无畏的反抗精神。

驴对人的反抗恰恰是看不见的。它不逃跑,不怒不笑(驴一旦笑起来是什么样子)。你看不出它在什么地方反抗了你,抵制了你,伤害了你。对驴来说,你的一生无胜利可言,当然也不存在遗憾。你活得不如人时,看看身边的驴,也就好过多了。驴平衡了你的生活,驴是一个不轻不重的砝码;你若认为活得还不如驴时,驴也就没办法了。驴不跟你比。跟驴比时,你是把驴当成别人或者把自己当成驴。驴成了你和世界间的一个可靠系数,一个参照物。你从驴背上看世界时,世界正从驴胯下看你。

所以卑微的人总要养些牲畜在身旁方能安心活下去;所以高贵的人从不养牲畜而饲一群卑微的人在脚下。

世界对于任何一个人都是强大的,对驴则不然。驴不承认世界,它只相信驴圈。驴通过人和世界有了点关系,人又通过另外的人和世界相处。谁都不敢独自直面世界。但驴敢,驴的鸣叫是对世界的强烈警告。

我找了一下午的驴回来,驴正站在院子里,那神情好像它等了我一下午。驴瞪了我一眼,我瞪了驴一眼。天猛然间黑了。夜色填满我和驴之间的无形距离,驴更加黑了。我转身进屋时,驴也回身进了驴圈。我奇怪我们竟没在这个时候走错。夜再黑,夜空是晴朗的。

逃跑的马

我跟马没有长久贴身的接触,甚至没有骑马从一个村庄到另一个村庄这样简单的经历。顶多是牵一头驴穿过浩浩荡荡的马群,或者坐在牛背上,看骑马人从身边飞驰而过,扬起一片尘土。

我没有太要紧的事,不需要快马加鞭去办理。牛和驴的性情刚好适合我--慢悠悠的。那时要紧的事远未来到我的一生里,我也不着急。要去的地方永远不动地呆在那里,不会因为我晚到几天或几年而消失;要做的事情早几天晚几天去做都一回事,甚至不做也没什么。我还处在人生的闲散时期,许多事情还没迫在眉睫。也许有些活我晚到几步被别人干掉了,正好省得我动手;有些东西我迟来一会儿便不属于我了,我也不在乎。许多年之后你再看,骑快马飞奔的人和坐在牛背上慢悠悠赶路的人,一样老态龙钟回到村庄里,他们衰老的速度是一样的。时间才不管谁跑得多快多慢呢。

但马的身影一直浮游在我身旁,马蹄声常年在村里村外的土路上踏响,我不能回避它们。甚至天真地想:马跑得那么快,一定先我到达了一些地方。骑马人一定把我今后的去处早早游荡了一遍。因为不骑马,我一生的路上必定印满先行的马蹄印儿,撒满金黄的马粪蛋儿。

直到后来,我徒步追上并超过许多匹马之后,才打消了这种想法--曾经从我身边飞驰而过扬起一片尘土的那些马,最终都没有比我走得更远。在我还继续前行的时候,它们已变成一架架骨头堆在路边。只是骑手跑掉了。在马的骨架旁,除了干枯的像骨头一样的胡杨树干,我没找到骑手的半根骨头。骑手总会想办法埋掉自己,无论深埋黄土还是远埋在草莽和人群中。

在远离村庄的路上,我时常会遇到一堆一堆的马骨。马到底碰到了怎样沉重的事情,使它如此强健的躯体承受不了,如此快捷有力的四蹄逃脱不了。这些高大健壮的生命在我们身边倒下,留下堆堆白骨。我们这些矮小的生命还活着,我们能走多远。

我相信累死一匹马的,不是骑手,不是常年的奔波和劳累,对马的一生来说,这些东西微不足道。

马肯定有它自己的事情。

马来到世上肯定不仅仅是给人拉拉车当当坐骑。

村里的韩三告诉我,一次他赶着马车去沙门子,给一个亲戚送麦种子。半路上马陷进泥潭,死活拉不出来,他只好回去找人借牲口帮忙。可是,等他带着人马赶来时,马已经把车拉出来走了,走得没影了。他追到沙门子,那里的人说,晌午看见一辆马车拉着几麻袋东西,穿过村子向西去了。

韩三又朝西追了几十公里,到另一个村子,村里人说半下午时看见一辆马车绕过村子向北边去了。

韩三说他再没有追下去,他因此断定马是没有目标的,只顾自己往前走,好像它的事比人更重要。竟然可以把用于播种的一车麦种拉着漫无边际地走下去。

韩三是有生活目标的人,要到哪就到哪。说干啥就干啥。他不会没完没了地跟着一辆马车追下去。

韩三说完就去忙他的事了。以后很多年间,我都替韩三想着这辆跑掉的马车。它到底跑到哪去了?我打问过从每一条远路上走来的人,他们或者摇头,或者说,要真有一辆没人要的马车他们会赶着回来的,这等便宜事他们不会白白放过。

我想,这匹马已经离开道路,朝它自己的方向走了。我还一直想在路上找到它。

但它不会摆脱车和套具。套具是用马皮做的,皮比骨肉更耐久结实。一匹马不会熬到套具朽去。

而车上的麦种早过了播种期。在一场一场的雨中发芽、霉烂。车轮和辕木也会超过期限,一天天地腐烂。只有马不会停下来。

这是唯一跑掉的一匹马。我们没有追上它,说明它把骨头扔在了我们尚未到达的某个远地。马既然要逃跑,肯定有什么东西在追它。那是我们看不到的、马命中的死敌。马逃不过它。

我想起了另一匹马,拴在一户人家草棚里的一匹马。我看到它时,它已奄奄一息,老得不成样子。显然它不是拴在草棚里老掉的,而是老了以后被人拴在草棚里的。人总是对自己不放心,明知这匹马老了,再走不到哪里,却还把它拴起来,让它在最后的关头束手就擒,放弃跟命运较劲。

更残酷的是,在这匹马的垂暮之年,它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堆在头顶的大垛干草,却一口也吃不上。人生最大的悲剧是饿死在粮仓。一匹马饿死在草垛下面却是人为的。

我撕了一把草送到马的嘴边,马只看了一眼,又把头扭过去。我知道它已经嚼不动这一口草。马的力气穿透多少年,终于变得微弱黯然。曾经驮几百公斤东西,跑几十里路不出汗不喘口粗气的一匹马,现在却连一口草都嚼不动。

"一麻袋麦子谁都有背不动的时候。谁都有老掉牙啃不动骨头的时候。"我想起父亲告诫我的话。

好像也是在说一匹马。

马老得走不动时,或许才会明白世上的许多事情,才会知道世上许多路该如何去走。马无法把一生的经验传授给另一匹马。那些年轻的、活蹦乱跳的儿马,从来不懂得恭恭敬敬向一匹老马请教。它们有的是精力和时间去走错路,老马不也是这样走到老的吗?一匹马老了之后也许跟人一样。它一辈子没干成什么大事,只犯了许多错误,于是它把自己的错误看得珍贵无比,总希望别的马能从它身上吸取点教训。

马和人常常为了同一件事情活一辈子。在长年累月、人马共操劳的活计中,马和人同时衰老了。我时常看到一个老人牵一匹马穿过村庄回到家里。人大概老得已经上不去马,马也老得再驮不动人。人马一前一后,走在下午的一些时光里。

在这漫长的一生中,人和马付出了一样沉重的劳动。人使唤马拉车、赶路,马也使唤人给自己饮水、喂草加料,清理圈里的马粪。有时还带着马找畜医去看病,像照管自己的父亲一样热心。堆在人一生中的事情,一样堆在马的一生中。人只知道马帮自己干了一辈子活,却不知道人也帮马操劳了一辈子。只是活到最后,人可以把一匹老马的肉吃掉,皮子卖掉,马却不能对人这样。

一个冬天的夜晚,我和村里的几个人,在远离村庄的野地,围坐在一群马身旁,煮一匹老马的骨头。我们喝着酒,不断地添着柴禾。我们想:马越老,骨头里就越能熬出东西。更多的马静静站立在四周,用眼睛看着我们。火光映红了一大片夜空。马站在暗处,眼睛闪着蓝光。马一定看清了我们,看清了人。而我们一点都不知道马,不明白马在想些什么。

马从不对人说一句话。

我们对马的唯一理解方式是:不断地把马肉吃到肚子里,把马奶喝到肚子里,把马皮穿在脚上。久而久之,隐隐就会有一匹马在身体中跑动。有一种异样的激情纵动着人,变得像马一样不安、骚动。而最终,却只能用马肉给我们的体力和激情,干点人的事情,撒点人的野和牢骚。

我们用心理解不了的东西,就这样用胃消化掉了。

但我们确实不懂马啊。

记得那一年在野地,我把干草垛起来,我站在风中,更远的风里一大群马,石头一样静立着,一动不动。它们不看我,马头朝南,齐望着我看不到的一个远处。根本没在意我这个割草人的存在。

我停住手中的活,那样长久羡慕地看着它们,身体中突然产生一股前所未有的激情。我想嘶,想奔,想把双手落到地上,撒着欢子跑到马群中去,昂起头,看看马眼中的明天和远方。我感到我的喉管里埋着一千匹马的嘶鸣,四肢涌动着一万只马蹄的奔腾声。而我,只是低下头,轻轻叹息了一声。

我没养过一匹马,也不像村里有些人,自己不养马喜欢偷别人的马骑。晚上乘黑把别人的马拉出来骑上一夜,到远处办完自己的事,天亮前把马原拴回圈里。第二天主人骑马去奔一件急事,马却死活跑不起来。马不把昨晚的事告诉主人。马知道自己一生能跑多远的路,不论给谁跑,马把一生的路跑完便不跑了。人把马鞭抽得再响也没用了。

马从来就不属于谁。

别以为一匹马在你胯下奔跑了多少年,这马就是你的。在马眼里,你不过是被它驮运的一件东西。或许马早把你当成了自己的一个器官,高高地安置在马背上,替它看看路,拉拉缰绳,有时下来给它喂草、梳毛、修理蹄子。交配时帮它扶扶马锤子。马不像人,手扶着眼睛看着干那事情。母马也不如女人那般温顺。马全靠感觉、凭天性,捣错地方也是常有的事。人在一旁看得着急,忍不住帮马一把。马的东西比人胳膊还长还粗。人把袖管挽起来,托起马锤子,放到该放的地方,马正好一用劲,事成了。人在一旁傻傻地替马笑两声。

其实马压根不需要人。人的最大毛病是,爱以自己的习好度量其他事物。人扶惯了自己的,便认定马的也需要用手扶。

人只会扫马的兴,多管闲事。

也许,没有骑快马奔一段路,真是件遗憾的事。许多年后,有些东西终于从背后渐渐地追上我。那都是些要命的东西,我年轻时不把它们当回事,也不为自己着急。有一天一回头,发现它们已近在咫尺。这时我才明白了以往年月中那些不停奔跑的马,以及骑马奔跑的人。马并不是被人鞭催着在跑,不是。马在自己奔逃。马一生下来便开始了奔逃。人只是在借助马的速度摆脱人命中的厄运。

而人和马奔逃的方向是否真的一致呢?也许人的逃生之路正是马的奔死之途,也许马生还时人已经死归。

反正,我没骑马奔跑过,我保持着自己的速度。一些年人们一窝蜂朝某个地方飞奔,我远远地落在后面,像是被遗弃。另一些年月人们回过头,朝相反的方向奔跑,我仍旧慢慢悠悠,远远地走在他们前头。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不骑马。

与虫共眠

我在草中睡着时,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卑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的。吃饱玩够了,便找一个隐秘处酣然而睡--我身体上发生的这些事我一点也不知道。那天我翻了一下午地,又饿又累。本想在地头躺一会儿再往回走,地离村子还有好几里路,我干活时忘了留点回家的力气。时值夏季,田野上虫声、蛙声、谷物生长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像支巨大的催眠曲。我的头一挨地便酣然入睡,天啥时黑的我一点不知道,月亮升起又落下我一点没有觉察。醒来时已是另一个早晨,我的身边爬满各种颜色的虫子,它们已先我而醒忙它们的事了。这些勤快的小生命,在我身上留下许多又红又痒的小疙瘩,证明它们来过了。我想它们和我一样睡了美美的一觉。有几个小家伙,竟在我的裤子里呆舒服了,不愿出来。若不是搔痒得难受我不会脱了裤子捉它们出来。对这些小虫来说,我的身体是一片多么辽阔的田野,就像我此刻爬在大地的某个角落,大地却不会因搔痒和难受把我捉起来扔掉。大地是沉睡的,它多么宽容。在大地的怀抱中我比虫子大不了多少。我们知道世上有如此多的虫子,给它们一一起名,分科分类。而虫子知道我们吗?这些小虫知道世上有刘亮程这条大虫吗?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个月或几天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一个听烦市嚣的人,躺在田野上听听虫鸣该是多么幸福。大地的音乐会永无休止。而有谁知道这些永恒之音中的每个音符是多么仓促和短暂。

我因为在田野上睡了一觉,被这么多虫子认识。它们好像一下子就喜欢上我,对我的血和肉体的味道赞赏不已。有几个虫子,显然乘我熟睡时在我脸上走了几圈,想必也大概认下我的模样了。现在,它们在我身上留了几个看家的,其余的正在这片草滩上奔走相告,呼朋引类,把发现我的消息传播给所有遇到的同类们。我甚至感到成千上万只虫子正从四面八方朝我呼拥而来。我血液沸腾,仿佛几十年来梦想出名的愿望就要实现了。这些可怜的小虫子,我认识你们中的谁呢,我将怎样与你们一一握手。你们的脊背窄小得签不下我的名字,声音微弱得近乎虚无。我能对你们说些什么呢?当千万只小虫呼拥而至时,我已回到人世间的某个角落,默默无闻做着一件事。没几个人知道我的名字,我也不认识几个人,不知道谁死了谁还活着。一年一年地听着虫鸣,使我感到了小虫子的永恒。而我,正在世上苦度最后的几十个春秋。面朝黄土,没有叫声。

冯 四

很多年,我注意着冯四这个人。

我没有多少要干的事,除了比较细微地观察牲口,我也留意活在身边的一些人,听他们说话、吵架,谈论收成和女人,偶尔不冷不热地插上两句。从这些不同年龄的人身上,我能清楚地看到我活到这些年龄时会有很多大意思。一个人一出世,他的全部未来便明明白白摆在村里。当你十五岁或二十岁的时候,那些三十岁、五十岁、七十岁的人便展示了你的全部未来;而当你八十岁时,那些四十岁、二十岁、十七岁的人们又演绎着你的全部过去。你不可能活出另一种样子--比他们更好或更差劲。活得再潦倒也不过如冯四,家徒四壁,光棍一世,做了一辈子庄稼人没给自己留下种子;在显贵也不过如马村长,深宅大院、牛羊马成群,走在村里昂首挺胸,老远就有人奔过去和他打招呼。

我十四岁时羡慕过住在村头的马贵,每天早晨,我看着他乐颠颠地伴着新娘下地干活,晚上一块儿回到家里吃饭睡觉。那段时间,我整夜想着马贵和他的新娘在炕上一的一系列动作。我想,能活到马贵这份上,夜夜搂着女人睡觉真是美死了。不到三十岁我便有了一个比马贵的新娘要娇艳十倍千倍的新娘子。从按以后我就谁都不羡慕了。我觉得在这个村里,活得跟谁一样都是不坏的一生。一个人投生到黄沙梁,生活几十年,最后死掉。这是多么简单纯粹的一生。难道还会有比这更适合的活法。

一个人的一辈子完了就完了。作为邻居、亲人和同乡,我们会在心中留下几个难忘的黑白镜头,偶尔放映给自己和别人,一个人一死,他真真实实的一生便成为故事。

而一村庄的人的一生结束后,一个完整的时代便过去了 。除了村外新添的那片坟墓,年复一年提示着一段历史;几头老牲口,带着先人使唤时养就的毛病,遭后人鞭骂时依稀浮想昔年盛景。在活着的人眼中,一个村庄的一百年,无非是草木枯荣一百次、地耕翻一百次、庄稼收获一百次这样简单。

其实人的一生也象一株庄稼,熟透了也就死了。一代又一代的人的一生熟透在时间里,浩浩荡荡,无边无际。谁是最后的收获者呢?谁目睹了生命的大荒芜--这个孤独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

这个农夫肯定不是我。我只是黄沙梁的一介村人,我甚至不能把冯四和身边这一村人的一生从头看到尾,我也仅有一辈子,冯四的戏唱完时,我的一生也快完蛋了,谁也带不走谁的秘密。冯四和我迟早都是这片旷野上的一把尘土。生时在村里走走跑跑叫叫,死了被人抬出去,埋在沙梁上。多少年后又变成尘土被风刮进村里,落在房顶、树梢、草垛上,也落在谁的饭锅饭碗里,成为作料和食物。

由此看来,我对冯四长达一生的观察可能毫无意义。

冯四是赤手空拳对付了一生的人。当宏大而神秘的一生迎面而来时,他也慌张过,浮躁过。但他最终平静下来,在荒凉的沙梁旁盖了间矮土屋,一天一天地迎来一生中的所有日子,又一个个打发走。

现在他走了,走的不远,偶尔还听到些他的消息。我迟早也走。我没有多少要干的事。除了观察活着的人,看看仍旧撒欢的牲口。迟早我也会搁荒一块地,住空一幢房子,惹哭几个亲人…

野兔的路

上午我沿一条野兔的路向西走了近半小时,我想去看看野兔是咋生活的。野兔的路窄窄的,勉强能容下我的一只脚。要是迎面走来一只野兔,我只有让到一旁,让它先过去。可是一只野兔也没有。看得出,野兔在这条路上走了许多年,小路陷进地面有一拳深。路上撒满了黑豆般大小的粪蛋。野兔喜欢把自己的粪蛋撒在自己的路上,可能边走边撒,边跑边撒,它不会为排粪蛋这样的小事停下来,像人一样专门找个隐蔽处蹲半天。野兔的事可能不比人的少。它们一生下就跑,为一口草跑,为一条命跑,用四只小蹄跑。结果呢,谁知道跑掉了多少。

一只奔波中的野兔,看见自己昨天下午撒的粪蛋还在路上新鲜地冒着热气是不是很有意思。

不吃窝边草的野兔,为一口草奔跑一夜回来,看见窝边青草被别的野兔或野羊吃得精光又是什么感触。

兔的路小心地绕过一些微小东西,一棵草、一截断木、一个土块就能让它弯曲。有时兔的路从挨得很近的两棵刺草间穿过,我只好绕过去。其实我无法看见野兔的生活,它们躲到这么远,就是害怕让人看见。一旦让人看见或许就没命了。或许我的到来已经惊跑了野兔。反正,一只野兔没碰到,却走到一片密麻麻的铃铛刺旁,打量了半天,根本无法过去,我蹲下身,看见野兔的路伸进刺丛,在那些刺条的根部绕来绕去不见了。

往回走时,看见自己的一行大脚印深嵌在窄窄的兔子的小路上,突然觉得好笑。我不去走自己的大道,跑到这条小动物的路上闲逛啥,把人家的路踩坏。野兔要来来回回走多少年才能把我的一只深脚印踩平。或野兔生气,不要这条路了。气再生得大点,不要这片草地了,翻过沙梁远远地迁居到另一片草地。你说我这么大的人了,干了件啥事。

过了几天,我专程来看了看这条路,发现上面又有了新鲜的小爪印,看来野兔没放弃它。只是我的深脚印给野兔增添了一路坎坷,好久觉得不好意思。

卖掉的老牛

秋收之后,父亲把家里那头老牛卖了,因为父亲越来越需要一头更强壮的耕牛。我们看着它被人牵走了。

它被卖到另一家,仍旧是耕地和拉车。我们常在土路上碰到它,只是默默望一眼,跟赶车人说几句闲话。对牛,我们确实不知该说什么。

牛的一生没法和人相比。我们不知道牛老了会怎么想。这头牛跟我们生活了十几年,我们喝斥它、鞭打它,在它年轻力壮的时候,在它年迈无力的时候。我们把太多的生活负担推给了牛。即使这样,我们仍活得疲惫不堪。常常是牛拉着我们,从苦难岁月的深处,一步一步熬出来。

我们从未像对待父亲一样对待过牛。夜晚它拴在屋后的破牛棚里好像是邻居。其实,它跟停在院子里的笨重牛车一样,仅仅是工具。我们喂养它,希望它膘肥体壮,就像希望五谷丰收。牛也是粮食。

一个黄昏,父亲和牛一前一后回到家里,夕阳照在他们落满尘土的身上,我忽然发现,牛和父亲一样,饱经风霜。

我们同样不知道父亲老了又是怎么想的,他卖掉那头牛,或许是不忍宰杀的缘故,也可能他想到了自己。

一条土路

每个村庄都用一条土路与外面世界保持着坑坑洼洼的单线联系,其余的路只通向自己。

每个村庄都很孤独。

他们把路走成这个样子,他们想咋走就咋走。咋走也走不到哪里。人的去处也是一只鸡、一条驴、一头山羊的去处。这条土路上没有先行者,谁走到最后谁就是幸福的。谁也走不到最后。

磨掉多少代生灵路上才能起一层薄薄的烫土。你我的影子一晃就不见了,生命像根没咋用便短得抓不住的铅笔。这些总能走到头的土路,让人的一辈子变得多么狭促而具体。

走上这条路你就马上明白--你来到一个地方了。这些地方在一辈子里等着,你来不来它都不会在乎的。

一个早晨你看见路旁的树绿了,一个早晨叶子黄落。又一个早晨你没有抬头--你感到季节的分量了。

人四处奔走时季节经过了村庄。

季节不是从路上来的。

路上的生灵总想等来季节。

这条路就这般犹犹豫豫,九曲回肠,走到头还觉得远着呢。这条路永远不会伸直。一旦伸直路会在目的地之外长出一截子。这截子是无处交待的。

谁也不能取消一段路。谁也不能把一条路上的生灵赶上另一条路。

这些远离大道的乡村小路形成另一种走势。

这些目的明确的路,使人的空茫一生变得有理可依。他看到更加真实的,离得不远的一些去处,日复一日消磨着人的远足。

这些路的归宿或许让你失望呢。

它们通向牛圈、马棚、独门孤院的一户人家、一块地、一坑水、一片麦场、一圈简陋茅厕……

--这些枝枝杈杈的土路结出不属于其他人的果实。要是通到了别处肯定会让更多生灵失望呢。

住多久才算是家

我喜欢在一个地方长久地生活下去--具体点说,是在一个村庄的一间房子里。如果这间房子结实,我就不挪窝地住一辈子。一辈子进一扇门,睡一张床,在一个屋顶下御寒和纳凉。如果房子坏了,在我四十岁或五十岁的时候,房梁朽了,墙壁出现了裂缝,我会很高兴地把房子拆掉,在老地方盖一幢新房子。

我庆幸自己竟然活得比一幢房子更长久。只要在一个地方久住下去,你迟早会有这种感觉。你会发现周围的许多东西没有你耐活。树上的麻雀有一天突然掉下一只来,你不知道它是老死的还是病死的;树有一天被砍掉一棵,做了家具或当了烧柴;陪伴你多年的一头牛,在一个秋天终于老得走不动。算一算,它远没有你的年龄大,只跟你的小儿子岁数差不多,你只好动手宰掉或卖掉它。

一般情况,我都会选择前者。我舍不得也不忍心把一头使唤老的牲口再卖给别人使唤。我把牛皮钉在墙上,晾干后做成皮鞭和皮具;把骨头和肉炖在锅里,一顿一顿吃掉。这样我才会觉得舒服些,我没有完全失去一头牛,牛的某些部分还在我的生活中起着作用,我还继续使唤着它们。尽管皮具有一天也会磨断,拧得很紧的皮鞭也会被抽散,扔到一边。这都是很正常的。

甚至有些我认为是永世不变的东西,在我活过几十年后,发现它们已几经变故,面目全非。而我,仍旧活生生的,虽有一点衰老迹象,却远不会老死。

早年我修房后面那条路的时候,曾想这是件千秋功业,我的子子孙孙都会走在这条路上。路比什么都永恒,它平躺在大地上,折不断、刮不走,再重的东西它都能经住。

有一年一辆大卡车开到村里,拉着一满车铁,可能是走错路了,想掉头回去。村中间的马路太窄,转不过弯。开车的师傅找到我,很客气地说要借我们家房后的路倒一倒车,问我行不行。我说没事,你放心倒吧。其实我是想考验一下我修的这段路到底有多结实。卡车开走后我发现,路上只留下浅浅的两道车轱辘印。这下我更放心了,暗想,以后即使有一卡车黄金,我也能通过这条路运到家里。

可是,在一年后的一场雨中,路却被冲断了一大截,其余的路面也泡得软软的,几乎连人都走不过去。雨停后我再修补这段路面时,已经不觉得道路永恒了,只感到自己会生存得更长久些。以前我总以为一生短暂无比,赶紧干几件长久的事业留传于世。现在倒觉得自己可以久留世间,其他一切皆如过眼烟云。

我在调教一头小牲口时,偶尔会脱口骂一句:畜牲,你爷爷在我手里时多乖多卖力。骂完之后忽然意识到,又是多年过去。陪伴过我的牲口、农具已经消失了好几茬,而我还这样年轻有力、信心十足地干着多少年前的一件旧事。多少年前的村庄又浮现在脑海里。

如今谁还能像我一样幸福地回忆多少年前的事呢。那匹三岁的儿马,一岁半的母猪,以及路旁林带里只长了三个夏天的白杨树,它们怎么会知道几十年前发生在村里的那些事情呢。它们来得太晚了,只好遗憾地生活在村里,用那双没见过世面的稚嫩眼睛,看看眼前能够看到的,听听耳边能够听到的。对村庄的历史却一无所知,永远也不知道这堵墙是谁垒的,那条渠是谁挖的。谁最早趟过河开了那一大片荒地,谁曾经乘着夜色把一大群马赶出村子,谁总是在天亮前提着裤子翻院墙溜回自己家里……这一切,连同完整的一大段岁月,被我珍藏了。成了我一个人的。除非我说出来,谁也别想再走进去。

当然,一个人活得久了,麻烦事也会多一些。就像人们喜欢在千年老墙万年石壁上刻字留名以求共享永生,村里的许多东西也都喜欢在我身上留印迹。它们认定我是不朽之物,咋整也整不死。我的腰上至今还留着一头母牛的半只蹄印。它把我从牛背上掀下来,朝着我的光腰干就是一蹄子。踩上了还不赶忙挪开,直到它认为这只蹄印已经深刻在我身上了,才慢腾腾移动蹄子。我的腿上深印着好几条狗的紫黑牙印,有的是公狗咬的,有的是母狗咬的。它们和那些好在文物古迹上留名的人一样,出手隐蔽敏捷,防不胜防。我的脸上身上几乎处处有蚊虫叮咬的痕迹,有的深,有的浅。有的过不了几天便消失了,更多的伤痕永远留在身上。一些隐秘处还留有女人的牙印和指甲印儿。而留在我心中的东西就更多了。

我背负着曾经与我一同生活过的众多事物的珍贵印迹,感到自己活得深远而厚实,却一点不觉得累。有时在半夜腰疼时,想起踩过我的已离世多年的那头母牛,它的毛色和花纹,硕大无比的乳房和发情季节亮汪汪的水门;有时走路腿困时,记起咬伤我的一条黑狗的皮,还展展地铺在我的炕上,当了多年的褥子。我成了记载村庄历史的活载体,随便触到哪儿,都有一段活生生的故事。

在一个村庄活得久了,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了下来。而在其他事物身上飞快地流逝着。这说明,你已经跟一个地方的时光混熟了。水土、阳光和空气都熟悉了你,知道你是个老实安分的人,多活几十年也没多大害处。不像有些人,有些东西,满世界乱跑,让光阴满世界追他们。可能有时他们也偶尔躲过时间,活得年轻而滋润。光阴一旦追上他们就会狠狠报复一顿,一下从他们身上减去几十岁。事实证明,许多离开村庄去跑世界的人,最终都没有跑回来,死在外面了。他们没有赶回来的时间。

平常我也会自问:我是不是在一个地方生活得太久,土地是不是已经烦我了?道路是否早就厌倦了我的脚印,虽然它还不至于拒绝我走路。事实上我有很多年不在路上走了,我去一个地方,照直就去了,水里草里。一个人走过一些年月后就会发现,所谓的道路不过是一种摆设,供那些在大地上瞎兜圈子的人们玩耍的游戏。它从来都偏离真正的目的。不信去问问那些永远匆匆忙忙走在路上的人,他们走到自己的归宿了吗,没有。否则他们不会没完没了地在路上转悠。

而我呢,是不是过早地找到了归宿,多少年住在一间房子里,开一个门,关一扇窗,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不是还有另一种活法,另一番滋味。我是否该挪挪身,面朝一生的另一些事情活一活。就像这幢房子,面南背北多少年,前墙都让太阳晒得发白脱皮了。我是不是把它掉个个,让一向阴潮的后墙根也晒几年太阳。

这样想着就会情不自禁在村里转一圈,果真看上一块地方,地势也高,地盘也宽敞。于是动起手来,花几个月时间盖起一院新房子。至于旧房子嘛,最好拆掉,尽管拆不到一根好檩子,一块整土块。毕竟是住了多年的旧窝,有感情,再贵卖给别人也会有种被人占有的不快感。墙最好也推倒,留下一个破墙圈,别人会把它当成天然的茅厕,或者用来喂羊圈猪,甚至会有人躲在里面干坏事。这样会损害我的名誉。

当然,旧家具会一件不剩地搬进新房子,柴禾和草也一根不剩拉到新院子。大树砍掉,小树连根移过去。路无法搬走,但不能白留给别人走。在路上挖两个大坑。有些人在别人修好的路上走顺了,老想占别人的便宜,自己不愿出一点力。我不能让那些自私的人变得更加自私。

我只是把房子从村西头搬到了村南头。我想稍稍试验一下我能不能挪动。人们都说:树挪死,人挪活。树也是老树一挪就死,小树要挪到好地方会长得更旺呢。我在这块地方住了那么多年,已经是一棵老树,根根脉脉都扎在了这里,我担心挪不好把自己挪死。先试着在本村里动一下,要能行,我再往更远处挪动。

可这一挪麻烦事跟着就来了。在搬进新房子的好几年间,我收工回来经常不由自主地回到旧房子,看到一地的烂土块才恍然回过神;牲口几乎每天下午都回到已经拆掉的旧圈棚,在那里挤成一堆;我的所有的梦也都是在旧房子。有时半夜醒来,还当是门在南墙上;出去解手,还以为茅厕在西边的墙角。不知道住多少年才能把一个新地方认成家。认定一个地方时或许人已经老了,或许到老也无法把一个新地方真正认成家。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你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尽管这房子低矮陈旧,清贫如洗,但堆满房子角角落落的那些黄金般珍贵的生活情节,只有你和你的家人共拥共享,别人是无法看到的。走进这间房子,你就会马上意识到:到家了。即使离乡多年,再次转世回来,你也不会忘记回这个家的路。

我时常看到一些老人,在一些晴朗的天气里,背着手,在村外的田野里转悠。他们不仅仅是看庄稼的长势,也在瞅一块墓地。他们都是些幸福的人,在一个村庄的一间房子里,生活到老,知道自己快死了,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择一块墓地。虽说是离世,也离得不远。坟头和房顶日夜相望,儿女们的脚步声在周围的田地间走动,说话声、鸡鸣狗吠时时传来。这样的死没有一丝悲哀,只像是搬一次家。离开喧闹的村子,找个清静处呆呆。地方是自己选好的,棺木是早几年便吩咐儿女们做好的。从木料、样式到颜色,都是照自己的意愿去做的,没有一丝让你不顺心不满意。

唯一舍不得的便是这间老房子,你觉得还没住够,亲人们也这么说:你不该早早离去。其实你已经住得太久太久,连脚下的地都住老了,连头顶的天都活旧了。但你一点没觉得自己有多么"不自觉"。要不是命三番五次地催你,你还会装糊涂生活下去,还会住在这间房子里,还进这个门,睡这个炕。

我一直庆幸自己没有离开这个村庄,没有把时间和精力白白耗费在另一片土地上。在我年轻的时候、年壮的时候,曾有许多诱惑让我险些远走他乡,但我留住了自己。没让自己从这片天空下消失。我还住在老地方,所谓盖新房搬家,不过是一个没有付诸行动的梦想。我怎么会轻易搬家呢?我们家屋顶上面的天空,经过多少年的炊烟熏染,已经跟别处的天空大不一样。当我在远处,还看不到村庄,望不见家园的时候,便能一眼认出我们家屋顶上面的那片天空,它像一块补丁,一幅图画,不管别处的天空怎样风云变幻,它总是晴朗祥和地贴在高处,家安安稳稳坐落在下面;家园周围的这一窝子空气,多少年被我吸进呼出,也已经完全成了我自己的气息,带着我的气味和温度;我在院子里挖井时,曾潜到三米多深的地下,看见厚厚的土层下面褐黄色的沙子,水就从细沙中缓缓渗出;而在西边的一个墙角上,我的尿水年复一年已经渗透到地壳深处,那里的一块岩石已被我含碱的尿水腐蚀得变了颜色。看看,我的生命上抵高天,下达深地。这都是我在一个地方地久天长生活的结果。我怎么会离开它呢。

干点错事

我年轻的时候犯过很多错误,现在想想,很多错都不能全怪我。那时候整个一村庄人都很年轻,村里村外的树也都不高,家畜也都不老。人也好,牲口也好,都常有做错事、走错路、吃错草的时候。尤其人,犯错的欲望似乎比干正事的欲望还要强,往往是有意无意间就把错事干下了,而正经事正儿八经去干也未必干成。

有一年春天,我牵一头牛从村东边出去,我大声吆喝着牲口,穿过村中间那条烫土很深的马路。我想用这种方式告诉村里人:我要出门了。不然日子久了不见我,村里人会以为我死了,拆我的房子分我的地,这种事都有可能做出。我在牛背上搭了两条麻袋,满脸喜气地赶着牛,尽量不让村里人觉出我是去逃荒的,而让他们感到我很快就会驮两麻袋金子回来。这样村里人就会惦念着我,等待着我。

事实上那年春天我是去村东边一个叫沙门子的村庄讨麦种子。我隐约记得上辈人说过,沙门子有一门本姓亲戚,都忘了叫啥名字,这当儿突然就记起来了:叫刘扁。啥辈分还弄不清楚,到时候试着叫吧,先从顶大的太爷叫起,反正去求人,矮半截子,做小好说话嘛,谁叫我不算计着过日子呢。上一年我本来收成不错,粗细粮打了十几麻袋,照往年的习惯,先留够种子,剩下的才是口粮。种子是死活不能吃的。

仅因多打了点粮食,我就癫狂了。错误地认为粮食是吃不完的,吃剩的做种子也足够了。没料到吃着吃着口袋就见底了。到了春天没种子的滋味你是体会不到的。

干了错事的人,总想通过另一件错事补回损失,这样下去只会错上加错,一次次把错垛得跟草垛似的高高的,直到有一天,这些错突然全变成了对,这个人便大丰收了。

我干的错事多半都是这种结果。这一次也不例外。

几个月后,村里人看见我两手空空从村西边回来,满脸尘垢,一身破衣。

"这家伙把牛卖了。"

"往后他只有使唤自己了。"

我听见村里人议论我,一下子来了精神。我干了件天大的错事:把牛丢了。可村里人却都认为我把牛卖了。你看,活在这个村庄多有意思,人人都犯错误,而且全村人为我犯同一个错误。这个错误就我一个人清楚,我不会指出来的。他们认定我把牛卖了,必然相信我的腰里揣满了钱,就会把我当成富人,很放心地给我借东西。

这个错误让我暗自高兴了大半辈子,直到现在还时常得意地想起它。一个人做点错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错事不做正事。若真能将错就错地过一辈子,也是不错的一生呢。谁有权力去剥夺别人犯错误的权利呢?尤其是一村庄人都陷入错中错的时候,你也只能坐在一边悄悄地看着。

那年村里人在一位姓胡的村长带领下,修一条穿越戈壁长达百公里的引水渠。他们想把一片海子里的水引来浇地。大渠经过全村劳力近两年的日夜挖掘终于竣工时,那片海子却干涸了,沿渠滚滚而来的是黄沙和尘土。这个结局我早料到了,但我没说,反正也没人听我的。那时我还不是村长,不能凭自己的意志改变别人。况且,整个一村庄人都还年轻,他们不去干这件错事还会去干另一件,那是个犯错误的好年代,谁不想乘机犯点错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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