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开会乃至所有事情的结局都不可能教每个人都满意。因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手。前头是什么景色固然要关心;后头的退路是杂草丛生的小路还是又干净又悦目的砂砾小路也很重要。每个人都有权写辞职信给社会。
董桥散文选
布朗宁先生的牛油面包
夕阳染遍香港半山上的高楼,布朗宁先生的客厅到处金光炫目,连他银灰色的头发和银灰色的胡子都变得丛丛花白。布朗宁先生不喜欢这个家;他尤其不喜欢这样鲁莽的落日:"落日刺伤了我的胡子的尊严";这个世纪初叶,地球上五分之一人口是英国子民,皇家军舰在滔滔大海上巡逻,"古希腊鼎盛时期不说,这个世界到今天竟有了这样可爱。公正、稚气的霸主!"布朗宁先生很喜欢桑达亚那说的这句话;当年的落日落在宁静的山乡。英国绅士君子到底应该喜欢田园生活,养骏马、猎犬,还要猎枪、钓竿;"一间好大的书房是少不了的,像在英国那样。"布朗宁先生说。散居在殖民地的英国人都没有太浓的书卷气,"可是我不同!"布朗宁先生瞧不起这些不知道英国戏院在上演什么戏的英国人,于是布朗宁先生在这里的政治戏台上向来没有什么戏唱。他只好把自己泡进吉卜灵、佛斯特、保罗·史考特的殖民地小说里去;"这样也算了。回不回英国去是无所谓的。"他说。十七世纪在美国维琴尼亚和二十世纪在肯尼亚的英国人拼命在客地经营出英国乡野情调:苹果绿的草地,冷拌菜蔬那么原始的树林,淡啤酒一样清澈的小溪。可借香港这个家竟在一幢高楼的第六层上,当年从英国搬来这里的时候,布朗宁先生苦笑着对布朗宁太太说:"没想到我们成了我最爱吃的碎肉馅饼里的馅儿了:左右上下尽是人,人成了碎肉,成了馅儿,挤在一块饼里。"布朗宁先生把西窗上几幅厚窗帘拉得很密,客厅里顿时一片朦胧,仿佛伦敦西郊老布朗宁的旧宅:四壁墙纸上一丛丛小玫瑰花从天花板一路撒了满室,墙上尽是镶了木镜框的旧照片,淡褐色里透着水渍;饭桌后面一幅金边油画,画的是《咆哮山庄》里的悬崖和浪花。小书房门边的玻璃木橱里整整齐齐摆着几套瓷盘瓷碟瓷杯。一眼望去,到处是一盆盆蓊蓊郁郁的花花草草,昏暗中遮不住求生的绿意。电视荧幕上播完英国外相访华访港后搭飞机回国的新闻片,布朗宁先生马上关掉电视机。"多晒晒这里的阳光有什么不好?咱们这几根老骨头一回到英国去准要发霉的!"布朗宁太太又在卧房里唠叨。"回到英国去"?这里的英国人都不提这几个字;倒是今年杜鹃花开的时候,楼下园丁老王问了他一句话:"今年的花开得这样好,不知道明年怎么样?"布朗宁先生没答话:牛油面包掉下去,先着地的总是涂着牛油的那一面;注定的。他对香港的前途、自己的前途都这样看。可是他不说。布朗宁先生在沃尔特·雷利爵士的"云中笑声"里读过一段引文至今难忘:英国君子风度的神髓是对人对事抱忽视、蔑视的态度;英国人临危因循、消极,多少跟优越感有关系;君子不屑猜疑、恐惧、预测;庸人三样都爱;庸人喋喋不休,君子默默无言;君子遇事不自辩。不赔罪。这些话又老又酸,像老布朗宁的风湿性关节炎,可是布朗宁先生觉得连英国风湿病都亲切:"还抱怨骨头发霉!女人!"他心想。小时候念过一首民谣,说两百年前英国有个小伙子爱上一位贵族小姐,有一夜大家同宿一家客栈,两间房间一板之隔,小伙子听到小姐和侍女共睡一床,半夜里还为了争用夜壶议论半天。"两百年后的今天,我家女人居然又在议论回英国骨头发霉不发霉!小姐侍女同床共用夜壶的时代早过去了,她老忘了什么阶级的英国人该议论什么、不该议论什么!"布朗宁先生在沙发上深深抽了几口烟斗,不禁想到老布朗宁当年说了好几遍的故事:英国南极探险队在冰天雪地里绝粮,队长欧兹两条腿都冻烂了,自知再撑下去要连累队友赶不到下一个补给站求救,他于是偷偷爬走,从此在暴风雪中失踪;一九一三年消息传回英国,英国人都称赞他是"勇敢的君子人"!故事是说不完的;布朗宁先生斜着眼睛一瞄茶几上一份报纸:外相跟邓小平见面;各界议论代议制绿皮书。他打了一个阿欠,顺手把报纸扔在报架上。"天晓得什么叫代议制!"他喃喃自语:印度独立前有一位大企业的印度籍顾问专家在立法议会里不断批评英国殖民地政府,独立后他又不断批评统治者,甚至退出国大党公开站到反对派阵营里去。有一天,老板要他闭嘴不再批评政府,不然就请他离职。他对老板说:"可是我过去一向反对英国政府,你为什么从来不阻止我?"老板说:"那些英国人是君子。这些人是政客。"布朗宁先生抿嘴微微一笑。"有什么好笑!"他的女人从卧房里走出来拉开那几幅厚厚的窗帘,窗外日落西山,暮色很浓:"你看,天都黑了!"布朗宁先生一愣,突然觉得有点寂寞:"牛油面包掉下去,先着地的真会是涂着牛油的那一面吗?"他赶紧去开头上那盏壁灯,可是电灯泡坏了,灯不亮。他听到楼下园丁老王浇花的水声。
董桥散文选
喜欢弄点文化的人
重访英伦,又值仲夏,郊区人家门前的玫瑰依旧颇有情趣,城里房子窗台上的花草也甚为可喜。书铺都在,酒馆也在,剧院、音乐厅、图书馆、博物馆不变。文化是有的。报纸杂志上的政论也有新意,都有老调新弹的本事。政治本来全是老调,新弹还弹得悦耳,非有点文化底子办不了。英国人别的不会,最会用文化装饰政治。当年首相麦克米伦在联合国发表重要演讲,赫鲁晓夫脱下鞋子拿起鞋子大敲桌子抗议,麦克米伦竟心平气和说:"我要求传译员把这个也传译出来。"撒切尔夫人第一次上台当首相的时候,《卫报》一位专栏作家说:"咱们认了吧,能够一胎生双胞的女人显然比咱们能干!"伦敦迷人处正是这些小装饰品;跟十九世纪英国先拉斐尔派画家那些画作一样妩媚,艺术价值是高是低姑且不论。可惜塔特美术馆的"先拉斐尔派作品展"是看不到了;伦敦人纪念维廉·摩里斯(William Moms)一百五十岁冥诞举行的展览会也错过了;书铺和美术馆倒摆满了先拉斐尔派和库里斯的书和画。
伦敦可看的到底不少。库里斯本来不喜欢伦敦,说伦敦又大又丑,像个怪物,"小时候每次跟家人来,总觉得伦敦这地方真可怕。"后来他搬到乡下去住,竟说:"我还是宁可住伦敦:住乡下,时间好像都白白浪费了,做不了多少事情。"其实,人在伦敦并不见得就可以做很多事情;只因处处都是文化装饰品,喜欢不喜欢总要看看、听听,于是心中难得清闲,时间好像没有浪费掉。到底是京城;蒋梦麟写北京,也有一段话说:"我在北京住了十五年,直到一九三七年抗战开始,才离开北京。回想过去的日子,甚至连北京飞扬的尘土都富于愉快的联想。我怀念北京的尘上,希望有一天能再看看这些尘土。清晨旭日初升,阳光照射在纸窗上,窗外爬藤的阴影则在纸窗上随风摆动。红木书桌上,已在一夜之间铺上一层薄薄的轻沙。拿起鸡毛帚,轻轻地拂去桌上的尘土,你会感到一种难以形容的乐趣。然后你再拂去笔筒和砚台上的灰尘;笔筒,刻着山水风景,你可以顺便欣赏一番,砚台或许是几百年来许多文人学士用过的,他们也像你一样曾经小心翼翼地拂拭过它。乾隆间出窑的瓷器,四千年前用于卜筮的商朝甲骨,也有待你仔细揩擦。还有静静地躺在书架上的线装书,这些书是在西方还不懂得印刷术以前印的。用你的手指碰一碰这些书的封面,你会发现飞扬的尘土已经一视同仁地光顾到这些古籍。"
喜欢弄点文化的人,心情竟都那样无奈。安于那份无奈倒也罢了,偏偏维廉·摩里斯这种人老想把政治、经济、社会问题都铸人他心目中的文化模子里,一度前进得很,最后才慢慢成熟,归于沉寂。先是一八四八年他进牛津念神学,结识爱德华·伯恩一琼斯,彼此醉心中世纪文化艺术,成了知交。当时罗塞蒂一批人的先拉斐尔派运动已经崛起,摩里斯把这批艺术家和批评家拉斯金乃至诗人尼维森都当成英雄去崇拜,自己于是也开始写诗了。等到畅游比利时和法国北部,看了不少有名的教堂建筑物,大受启发,又决定放弃神学,专攻艺术,跑去跟伦敦一位建筑师学建筑学,学成在牛津开业。几个月后,他认识罗塞蒂,居然开始画画,又写不少诗,一八五八年出版第一本诗集。翌年,他娶了那位跟伦敦玫瑰一样美艳的珍·伯顿(Jane Burden)为妻;一八六一年开办设计作坊,拉伯恩一琼斯、罗塞蒂合资。一八六五年全家迁居伦敦,业余照旧写作,照旧出书;设计作坊也扩充业务,制造家具、纺织品、地毯、挂毯,培养好几位工艺品艺术家。这期间,婚姻越来越不愉快,珍妮与罗塞蒂有染,他只好埋头研究哲学,参加政治活动。一八七七年发起成立保护古建筑物协会,还加入社会主义联盟,办社会主义刊物。到了一八八○年代,那批社会主义同志内斗不休,摩里斯失望之余,转而致力为工艺美术运动(Arts and Crafs movements)奔走,成了艺术工作者行会(The ArtWorkers Guild)会员。这个"运动"和"行会"反对工业革命,维护手艺人的尊严,拒用机器产品,憧憬创造一个结合中世纪文化与社会主义特色的社会。摩里斯设计出很多既实用又有古风的器物;他的建筑学理论也以"实用"与"古风"为基调。到了晚年,他突然觉得不能再浪费时间了,于是创办出版社,出一些字体秀丽、设计精致的书;一八九六年,请伯恩-琼斯画插图的那部对开本乔叟作品集出版之后,摩里斯也就去世了,死得很寂寞。
入夜天气转冷,在客栈里翻阅杂志上一篇《维廉·摩里斯的伦敦》和他的几种新版旧书,想到社会主义真该多用点文化去装饰装饰,心中一惊,"窗外爬藤的阴影则在纸窗上随风摆动"--这些喜欢弄点文化的人!
董桥散文选
偏要挑白色
那是一幢半独立式的楼房,就在伦敦附近肯特郡一条幽静的街上。白色大门前有一块草地,疏疏落落种了几株玫瑰;是深秋,一朵花都没有;绿叶和花蕾都褪了色,枯枯黄黄。她开门让我进了玄关,脱鞋,跟着她步上一道又狭又长的楼梯。楼梯铺着白色地毯。楼梯尽头又是一扇白色的门。门内是客厅。
白色沙发。白色咖啡茶几。白色花盆。白色花瓶。白色的墙。白色的书桌。白色的窗。白色的书架,不太高,霸了一整列向北的那面墙。书架上大半是企鹅版的书,橙色书脊连成一排排橙色书墙。橙色书脊上印了黑色作者名字配上白色的书名。她坐在书架前面的白色地毯上,一头姜黄色长发散在白色的衬衣上;配着两道很黑很浓的眉毛和很红很红的口红。突然发现客厅里只有无尽的白和一抹一抹的橙黄和零零星星的黑。然后是几株很娇很娇的盆栽;书架上,窗前,电视机旁,酒柜上,都有。虽然绿不了那一片白,却也算是点破了那一片白。
"白书架好像只适合摆一套大英百科全书。"我说。
"独居的女人不查百科全书!"她说。
"独居的女人不要别的颜色,只要白?"我说。
"可是毛姆讨厌白色。"她说。
"可是毛姆讨厌女人。"我说。
"毛姆不喜欢白书架,可是毛姆有洁癖。"她俯身收拾散在地上的《星期天泰晤士报》。
英国小说家毛姆当着客人面前收拾客人扔在地上的书报。毛姆有洁癖。他四十三岁那年跟三十七岁的赛丽结婚之后就发现自己不应该跟赛丽结婚。他抱怨赛丽把感情当作商品;还说她只讲求物质不懂心灵。他觉得她肤浅。他说他人到中年,改不了脾气也改不了生活方式,不想迁就她。他要求每年让他带着他的同性恋人出门旅行六个月,寻找写作材料。赛丽不同意。于是夫妻经常吵架。
一九二三年,赛丽在伦敦贝格街八十五号开了一家小铺子,卖古家私古玩,还接点室内设计的生意。那时,妇女出来开铺子做生意算是相当激进,赛丽在伦敦上流社会里名气更大。毛姆高兴看到她有事情干,不必闲着没事跟他找麻烦;可是他还是洗不掉爱德华时代的绅士观念,说什么都不赞成女人出去做买卖。家里请客的时候,毛姆经常开玩笑劝客人坐在椅子上千万要坐好,不可乱动,因为这些椅子肯定会给搬出去当古董拍卖。赛丽的生意越做越大,不久就把铺子搬到更体面的公爵街去了。有一天,毛姆跟一位朋友路过公爵街;两人快走到赛丽铺子门前的时候,毛姆赶紧拉着朋友过马路,避免走过赛丽的铺子。
"请多多包涵,我受不了从橱窗里看到内人在干的好事。"毛姆说。朋友猜不出毛姆太太在干什么好事。毛姆解释说:
"我猜想她一定跪在一位美国阔太太跟前劝人家买她铺子里的夜壶。"
赛丽的室内设计喜欢以白色为主色,成了二十年代伦敦风尚。毛姆说她的白色灵感全是从菲立森太太那儿偷来的。菲立森太太嫁的是一位煤球商人,不得不想出绝招,把客厅布置成纯白的客厅。赛丽去过菲立森太太公馆,受了白色病毒感染,终于把英国美国上流社会家庭的家私全给换成白色:蛋壳白的地板铺上厚厚的白羊毛炉边地毯;宽大的白色沙发配上碎裂花纹的白瓷砖咖啡茶几;白色的墙角放着白色的花瓶,花瓶里插着一枝枝白色的孔雀羽毛。毛姆和赛丽的婚姻维持了十年。
赛丽老爱当众跟毛姆大吵。赛丽老爱卖假古董。赛丽老爱走私骗税。赛丽的银行户口不清不楚经常给退票。赛丽没有时间观念。赛丽几次把手袋掉在计程车里,把戏票船票弄丢了。可是赛丽长得不俗,会打扮;上流社会公认她设宴请客每次都很成功,宾主都开心。只有毛姆的脸总是拉得长长的,因为赛丽景会跟客人周旋,调情卖俏恰到好处,穿插不少不过分的轻挑话。毛姆写的一出戏《圈》上演的时候赛丽对毛姆说了这样一句话:
真好玩,大家都说《圈》是你最好的剧本;其实,你写这出戏的时候我对你可不太友善啊!
"她对我可一点也不友善。天天只顾准时到中环去上班。一个星期里起码有两个晚上要在外头应酬那些俗得一塌胡涂的香港中环人。天晓得三更半夜里是那一个混蛋小子送她回来的。天晓得她把客厅卧房的家私全换了白色是什么意思。白家私不天天抹就完蛋了。谁抹?还不是我?算我倒了霉,混不到中环的一口饭吃,只好在家里侍候这些白色的混账东西。你知道白色的混账东百多难抹干净!偏要挑白色!"他的脸气得铁青。
董桥散文选
干干净净的屠格涅夫
一
那时候我十六岁。事情发生在一八三三年夏天。我和我父母亲住在莫斯科。夏天里他们经常在卡鲁卡税卡门附近内斯库尼公园对面租个房子避暑。我那时正准备考大学,不很用功,进展慢。
谁都不干涉我的自由,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尤其是我的家庭教师走了之后。他是个法国人,永远不甘心自己像一枚炸弹似的给投在俄国(他说的)。他经常一连几天躺在床上什么都不做,一脸愁容。我父亲不对我发脾气,可是不太关心我;母亲很少理我,虽然她没有别的孩子;她忙着别的事情。我父亲还蛮年轻,很潇洒,娶我母亲并非出于爱情。他比我母亲小十岁。母亲活得很不快乐,整天烦躁,心事重重,醋意又浓--虽然在我父亲面前她不会这样。她很怕他……
二
屠格涅夫的笔总是这么干净:没有理论,没有分析。理论没用;分析也没用。这篇小说叫《初恋》;文笔真像初恋那么纯。故事说一个十六岁的男孩爱上一个比他大几岁的女孩姬耐达。姬耐达神秘、迷人;她也跟她妈妈到这里避暑,成了男孩的邻居。他渐渐发现女孩子跟他父亲关系不寻常。最后一章写好几年后他听到女孩婚后难产去世的消息:"我很担心,为姬耐达担心;我很想祈祷,为她,为我父亲,为我自己。"
小说必须给现实世界营造日常生活里的幻梦。小说家大半抱负太大,杂念太多。"念"是要有的,但不可"杂"。幻梦不是杂念;屠格涅夫笔下的幻梦是专一、和谐、引人人胜的情景。现实生活冗长、混乱而沉闷;屠格涅夫的本事是在这个门局里创造寻常的幻梦:不是惊人的幻梦;是每一个寻常人都可以理解、容易共鸣的幻梦。平庸的唠叨和诚实的叙述往往只有一线之差,可是差之大矣!前者不离一个"闹"字;后者求一"静"字。屠格涅夫笔下的人和事都是静的。静则不沉闷,不琐碎。这里牵涉到品味和美感。
三
姬耐达爱得越来越怪,越来越不可捉摸。有一天,那个男孩去看她,她坐在椅子上哭泣,一脸泪水。她突然要男孩过来,嘴里挂着阴森惨酷的微笑。她用手摸他的头发;冷不防抓住一把头发又扯又捻:
"好痛,"他忍不住说。
"好痛,是吗?你以为我就不痛吗?"她重复说。……她终于扯断男孩的一绺头发。"我会把你的头发藏在项链挂着的小盒子里挂在身上。"她说,眼睛里还蓄满了泪。"这样也许可以稍微安慰你。再见了。"
四
屠格涅夫完全不解释人物的言行;他只是很冷静的写下人物的言行,留下广阔的空间让读者联想、意会。天下事原该如此。解释解不开善恶是非爱恨痴愚的真谛。冷静正视事实是唯一的办法。有一天,男孩没事坐在十四英尺高的墙上发呆,姬耐达正巧走过,一时心血来潮说:"你老说你爱我;好,要是你真那么爱我,你现在就跳下来找我吧。"男孩什么话都不说,纵身一跃而下,摔得整个人知觉迷糊。她急坏了,抱着他说:"傻孩子,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为什么听我的话,你明明知道我爱你……"她用嘴唇吻他的脸。男孩静静消受这片刻的永恒。
一位前辈学者来信说:
你为什么忽然看起屠格涅夫来了?好可怜的人!好美的文字!屠格涅夫对文学之讲究,有时竟使我有要学俄文的决。心燃起。当然连一个字也学不下去。
屠格涅夫老时,被他的爱人踢来抛去的,他自己说,像条狗似的。这是可怜到了谷底了。然而如果不是如此可怜身世,也许没有那么精致的小说。
念他的小说,有时如同看湘绣或苏绣,想及那纤巧的手、白嫩的人。……
干净是好的;人和文都一样,要干净,像屠格涅夫,像初恋。
董桥散文选
一点体会
最近,法国一下子死了两个名人:先是罗兰·巴塞,跟着是沙特;一个六十四岁,一个七十四岁。新闻周刊报导巴塞去世的消息中说,在法国,沙特的知识宝座,"有确定继承权的人"应该就是巴塞了。消息里还说,巴塞研究的符号学,对过去二十年里西方文化的影响,可能跟早些年沙特存在主义对西方文化的影响一样深远。
沙特和巴塞思想理论相近之处固然有,不同之处也太多了。说相近,是说并不尽同;说不同,其实是应该如此。思想理论本来就不可能凭空独创,多半是融会各家论说而后别有领会,而后另成体统。有体统是好的;止于领会而不成体统,该也另有境界,不能说不好。西方一些论者认为,巴塞的所说所论,只说得上是有所"领悟",说不上有体统。这就未免有点"迂"了。
论文学,沙特和巴塞不仅不迂,反而"放"得教一些人皱眉。沙特那部《文学是什么?》里说,人之所以能阅读,是因为人的思想自由。自由,是指超越文字而领悟出文字所唤起的寓意。他说,他读《罪与罚》的时候,是"架空"了白纸上的黑字才把主角弄得活灵活现。他不必逐字拼出书中的文字,所以他能不受文字牵扯,来去自如,贯穿全书意旨;他不受书中文字牵扯,所以他能把心中的期望、恐惧和绝望转嫁给主角,让自己跟主角一起期望,一起恐惧,一起绝望。换言之,不能置身"字"外,不能触"字"生情,就谈不上那种阅读经验了。
根据这论点,巴塞别有领会,指出文学作品中的文字,并没有固定不能更改的意义让读者可以一目了然,从一而终。要是每一个字都照字书上的一个意思去解释,要是一个字不能挣脱"语言确实意思"的枷锁,那么,天下根本没有文学。他说,文学旨在给读者制造迷惑。换句话说,文学作品是要戏弄读者的心思,让读者不断从不同角度去找出文字带来的意念;读者不该囿于一字一义而不能自拔。这样说,写作跟阅读都要辅以想象。说想象也许比较玄,不如说:读文学作品的感受,跟心情胸襟大有关系。把看书比作听雨,蒋捷一首《虞美人》很切题:"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也是各有领会。文学是什么玩意儿?碰到有心人,文学是文学;不然,还不是"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沙特和巴塞现在竟连雨声都听不到了。
董桥散文选
"只有敬亭,依然此柳"
听过明末清初说书艺人柳敬事说书的人,大半印象深刻:顾开雍听他说宋江轶记一则,但觉"纵横撼动,声摇屋瓦,俯仰离合,皆出己意,使听者悲泣喜笑";周容在虞山一连听了几天,古人古事宛然在目,"剑棘刀槊,怔鼓起伏,髑髅模糊,跳踯绕座,四壁阴风旋不已。予发肃然指,几欲下拜,不见敬亭";吴梅村有一阕"沁园春"赠柳敬亭,说是"楚汉纵横,陈隋游戏,舌在荒唐一笑收。谁真假,笑儒生诳世,定本《春秋》"!王猷定听他说"景阳冈武松打虎"之后写诗纪感,其中两句尤好:"一曲景阳同上事,门前流水夕阳西";张岱也听过这段白文,说柳麻子"声如巨钟,说至筋骨处,叱咤叫喊,汹汹崩屋。武松到酒店沽酒,店内无人,蓦地一吼,店中空缸空甓皆瓮瓮有声。闲中着色,细微至此";黄宗羲虽然有封建士大夫思想,只把柳敬亭当作倡优,说"其人本琐琐不足道",但后来改写《柳敬亭传》,还是肯定其艺术成就,承认听到他晚年的说书,令人感到"亡国之恨顿生,檀板之声无色"。
艺术刻划国破家亡的哀思,并非一定扣人心弦。谢皋羽、郑所南在南宋覆亡之后恸哭西台,坐必向南,时刻缅怀故国,所作文字都带泪带恨,结果流传后世者并不脍炙人口。陶渊明的作品没有直写东晋灭亡之痛,笔下反而处处追摹人与大自然的和谐关系,婉转表现虚无而温馨的恕道,其感染力竟然世世代代缕缕不尽。张岱明亡后披发人山,变成野人,所著《陶庵梦忆》的自序虽然说到"作自挽诗,每欲引决",毕竟感人不深;全书价值反而在其"繁华靡丽,过眼皆空"的佛前忏悔心情,充分流露遗民沧桑之感。同是写国破的诗,"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实在远不如"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来得深刻:放翁一往情深,失之浮泛;牧之不存幻想,忍痛揭露残酷的现实。张宗子说:"瓶粟屡罄,不能举火,始知首阳二老直头饿死,不食周粟,还是后人妆点语也",当是真话。
柳敬亭生逢明末异族入侵的乱世,在残酷的新旧蜕嬗现实里过献艺生涯虽然足以糊口,个人际遇却跟当时的政治环境串成唇齿关系,不但哀乐不能自已,连栖止游息也往往不由自主,最终难免惹出一些同时代人的阴忌和身后的是非。名学者柏林(Isaiah Brelin)论犹太人遭逢剧变落难四海的世代悲剧,分析他们在西方社会安身立命的坎坷经历,说到有些人面对陌生的茫茫新天地畏缩不前,宁愿躲日阴暗的旧犹太区里作茧自缚;有些人壮志凌云,满怀理想,一味乐观追逐希望的曙光;有些人跟异族外人称兄道弟,打成一片,不惜忍受身心的折磨,为的是扬弃故我,改变信仰和习惯;还有一些人心理背景作祟,明知不可自绝生路,依然傲骨嶙峋,不甘同流合污,拒绝抹杀本性去奉承新主子,结果落得荡漾河心,两岸渺茫,甚或彳亍废国荒岛之中,顾影自怜,孤芳自赏,自尊心无限膨胀,不然就是自暴自弃,觉得钻不进自己梦想的阶级,反而被那个阶级奚落、遗弃。这些现象,其实并不只发生在犹太圈子里,而是民族主义爱国精神潜移默化之下的普遍心态:明知迎合新形势、顺从新权贵是命运兴旺之关键,无奈遗民孤臣孽子的心理包袱始终不容易甩掉,结果是聚光灯照明圈内的人疑神疑鬼,照明圈外的人怨天尤人,彼此阴阳相克。
柳敬亭算是清朝照明圈外的人,周旋明季诸贤最久,生平长揖公侯,平视卿相,没有丝毫囗囗。但是,时局变幻中,他到底不能静静置身在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狂潮之外。他一度是友良玉的座上客,"每夕张灯高坐,谈话隋唐间遗事。宁南亲信之,出入卧内,未尝顷刻离也"。左良玉死了,他酒后谈起宁南旧事,都欷嘘洒泣。后来马逢知叛明降清,当上提督,驻兵松江,柳敬亭竟也出入其门下,可惜马逢知不过以倡优遇之,结果郁郁不得志;事后虽说马提督有通郑成功之嫌,被清廷诛戮,柳马这段因缘,陈汝衡还是说他是艺人,"很难够得上谈忠义节操"。到了康熙元年,柳敬亭又随蔡士英到清政府所在地北京,《旧都文物略》里说他是"为睿亲王所罗致,利用其技艺使编词宣传"。他在北京算不算得意很难说,但当时吴伟业、龚鼎孳、江懋麟等人都有诗词劝他南归倒是真的。"江畔逢君诉遗事,断肠如遇李龟年",离落心事,不忍说破!
柳敬亭说书有"白发龟年畅谈天宝"的沧桑之感,也带几分忏悔心情,名卿遗老这才赋诗张之。他一生关心江山百姓的安危,对新政治局面虽然说不上信心,忠厚人的寻常幻想总是有的。王渔洋尽管瞧不起他,笑他说书之技与市井之辈无异,他起码不像渔洋要南书房代为延誉,面试见到天颜吓得写不出字,由"文端公代作诗草,撮为丸置案侧",才得以完卷,摇身成清朝照明圈内的显宦!不必说甚么傲骨嶙峋,不必抹杀本性,不必妆点山河变色后悲泣喜笑的矛盾:一只有敬亭,依然此柳,雨打风吹雪满头!"吴梅村说的。
董桥散文选
王韬的心情
王韬《漫游随录》里的《香海羁踪》记他一八六二年初来香港的心情,说是"翌日午后抵香港,山重赭而水泥域,人民椎鲁,语言侏亻离,乍至几不可耐"。后来虽然一居在山腰,多植榕树,窗外芭蕉数本,嫩绿可爱",还是不很习惯,常常思乡;夜里写家书的时侯,"隔墙总有曳胡琴唱歌者,响可遏云。异方之乐,只令人悲"!他说"悲",想家固然是原因;另一个原因是王韬当时因为"上书太平军"而被清政府指为"通贼",要逮捕他,于是仓促逃亡香港,心情自然好不到哪里去。到了他协助英华院院长理雅各翻译多种中国经典,又接触西方文化知识,生活工作渐渐安心,心情慢慢好起来,在香港一住竟五年多。王韬欧游两年后再回香港,不但编著了《普法战纪》十四卷,还集资买下了英华书院印刷设备,组织中华印务总局,最后创办《循环日报》,每天在报上首栏发表社论,大大出名;当年"乍至几不可耐"的心情,想必已消散得干干净净了。
喜不喜欢一个地方,要看住在这地方期间,是不是生活安定,见闻增加,工作满意。读书人尤其注重这三样。有了这三样,心情一定比较好,不太惬意的身边琐事,也比较容易忍受,而且往往从此不希望环境改变。有人说,牵挂香港现状改变的,泰半是些生活安定的香港人,实在不无道理。要王韬离开香港再回中土去尝"天谗司命,语祸切身,文字之祟,中或有鬼"的滋味,他未必愿意。但是,王韬眷恋祖国之心始终未变,他盼望中国"尽用泰西之所长",变法图强,但不致以盲目崇洋、媚洋;还认为"仿效西法,至今日可谓极盛;然究其实,尚属皮毛,并有不必学而学之者,亦有断不可学而学之者"。在英国,他羡慕的是英国人的"实学"精神和制度;对中国,他期望的是经济建设;"舍富强而言治民,是不知为政者也"。伦敦画馆请他摄影留念,他在像后题的律诗有一联是:"尚戴头颅思报国,犹余肝胆肯输人?"虽然不是什么佳句,气节是有的。
钟叔河替王韬的《漫游随录·扶桑游记》写了一篇《曾经沧海,放眼全球》,提到王韬在英国写信给妻兄杨醒通历述一生思想变化一事。近百年来,中国读书人既受西洋学术科技的冲击,深明民富国强的好处,却因政治制度一直没能上轨道,自己也不容易出为世用,终于经常从正统文化的堂奥上溜到边厢里或后花园中去落拓不羁,老舍不得"狂生"意识。这些人,说他们怯懦,实在又极执著;钟叔河说:"'沧海归来'的王韬,已经由一个风流自赏的唐伯虎,变成了忧国忧时的魏默深",想来跟执著的性情不无关系。
中国读书人里,做官的另有窍门,姑不论;"屏括帖而弗事,弃诸生而不淡"的,一生成熟过程不出四五个转捩点,跟王韬很像:年轻时,"思得一通籍,博庭内欢,他非所知耳!"出外谋生,则"但求得五百金,可作归耕计",事业还不长根的时候,难免"征逐之游","直作信陵醇酒妇人想";见到同辈中人窜了起来,心中一慌,就会"再变而为名利","妄欲以虚名动世",最后人到中年,心事似酒,乃悟到"士生于世,当不徒以文章自见",转而讲求经世致用之道,"所望者中外辑和,西国之学术技艺大兴于中土"。
不从政的书生,对社会国家没什么大利,也没有什么大害;能够在一碗苦药里发挥点甘草的作用,算不错;万一有人故意要那碗药苦得喝不下去,那也没话说。王韬的妻儿老小当时都在太平军治下,说王韬上书太平军所求不外平安二字,可能也是实情。据说,曾国藩李鸿章一度都想招致他,但清廷还是把他当"废人","不果行"。销案后,王韬居然回上海终老,这也见出他的"书生本色"。既是书生,王韬一生论政是不是足以代表"民意",很难说:字字都是他"心情"的写照例是真的。通常是有了官意才有民意。街道两旁植树以绿化市容,是官意;人民喜欢,则成民意;万一人民"几不可耐",就不是民意了。"居在山腰",看到"窗外芭蕉数本"而觉得"嫩绿可爱",则既不是民意也不是官意,是心情!
董桥散文选
满抽屉的寂寞
一
朋友谈天谈起徐汗先生的小说j谈起徐先生过世四年多了,谈起我没有写过纪念徐先生的文章。我说我尊敬的好几位前辈先后过世,我都写不出悼念文章。悼念文章不容易写;天下好文章都要有布局,一有布局,难免都有点造作,有点假;说文章写得一真",写得"情见乎词",其实意思是说文章布局好,假得好,造作得好,弄假成真。悼念的心情是真的,写出来恐怕失去真情,只剩美好得太厉害的词藻,那就不好了。
我很清楚怎么样写的文章才是好文章,自己写文章一向求好求精,真怕为了"练"出一篇上好的悼念文章,自己对死者的真感情都给"练"死了。生平最怕读一些故意放下许多感情进去写的文章。感情真那么多、那么容易流露出来,这世界一定单纯得多了。写文章是智力的活动,不可太动感情;动了太多感情就不该写文章。我写文章一向冷静、用功,很辛苦;悼念一个人的时候很难同时冷静用功的去做这样辛苦的工作。
徐先生过世四年多了,"悼念"他的心情早已经平静下来了,剩下的是偶然对他的怀念。一悼念"是动态的;"怀念"是静态的。朋友交往好像也有动态静态之分;我和徐先生交往是"静态"的。
二
六十年代末期徐先生办《笔端》,我投了一篇稿子去,他来信约见面。第一次见面没谈什么,只记得他说杂志计划分期评介几位英美作家,要我试写一写。我当时没有固定职业,经济负担又重,一口答应他。这以后,我大概给《笔端》写了好几篇东西;徐先生很了解我,又介绍我在一家报纸上翻译小说,天天连载,增加收入。我们成了可以谈天的朋友。
有一次跟徐先生见面吃晚饭,他穿一件黑衬衫,打一条白领带,整齐、考究极了,我竟无端起想毛姆和毛姆的小说。徐先生小说的文字欧化得很流畅,很有风格;人物的意识形态也不带什么中国传统味道,动作、感情都有几分洋味儿;他写小说又喜欢用第一人称,读起来更像毛姆。那天我故意跟徐先生大谈毛姆,徐先生听了说:
"毛姆的东西我看得不多!"
说得实在技巧。徐先生的《江湖行》是很有中国乡土味道的小说。Lord David Cecil说毛姆的短篇小说都是很有功力的"故事",可是毛姆的创作想像力平平无奇,因此,毛姆始终不能运用自己的生活体验把读者带进一个"特殊的世界"里去。哈代笔下的Dorset村很像Dorset村,甚至比真的还要真;珍·奥斯汀写宴会漂亮得像一场真的宴会,可是完全是从作者眼中的宴会写宴会,所以比真宴会多了许多东西。徐先生的创作想像力可能不比毛姆高许多,但是,徐先生把眼中看到的中国社会中国人物想像成受西方思想影响的中国社会中国人物,他笔下的故事总是浮现出一种奇异的气氛,把中国读者带进一个"特殊的世界"里去。于是,在中国,一九四三年是徐汗年。《江湖行》的文字虽然干净,故事虽然动人,但是,徐汗在这本书里遗失了使徐汗成功的徐汗:徐汗走出了徐汗的天地,却找不到徐汗自己。可以在中国文学史上构成一个"整体的徐汗"的,仍然是《荒谬的英法海峡》、《精神病患者的悲歌》、《吉普赛的诱惑》、《鬼恋》、《风萧萧》、《盲恋》等代表徐泽特殊的、西化的创作想像力的作品。
作家不要轻易走出自己苦心经营起来的天地。《江湖行》没有毁掉徐先生的既定地位,《江湖行》也没有提升徐先生的既定地位:《江湖行》成了徐的私生子,成了一本寂寞的书。
三
说寂寞,徐先生是很寂寞的。他从来不"老",可是他很"旧","旧"得很有趣,像一个堆满旧钢笔、旧信封、旧钱包、旧护照、旧打火机、旧照片的抽屉。他不太给人打电话,有事宁愿写信;长信短信都写得很清雅。喜欢用闲章,信纸上盖一枚"三不足斋"的红印。他当然不用原子笔,对钢笔笔头尤其挑剔,不然也不会画出那么别致的签名,他喜欢给自己的书设计封面,用亲笔抄写制版的"画眉篇"衬底。他写白话诗绝不辛苦,但读来有诗的味道,即使不分行也读得出是诗。他写的英文字很像欧洲文人的笔法,笔头粗,字形挺直,字体幼小,连着写几行特别好看。
徐先生心情既然那么"旧",晚年写的"忆人念事"文章越发清淡得到家。我总觉得他应该住在巴黎的旧客栈里,上半天躲在房间里写东西,中午到附近酒馆吃午馆,回去睡午觉,傍晚出去喝一杯开胃酒,吃晚饭,然后去听音乐,看歌剧,跟朋友在咖啡馆里聊天聊到半夜……徐先生是典型的老作家,很private,很喜欢打开窗子让街上的寂寞飘进自己的房间里来。徐先生的寂寞是他给他的人生刻意安排的一个情节,一个布局,结果弄假成真,很有感染力,像他的小说。作家是需要寂寞的滋润的:徐先生舍不得清理满抽屉的旧东西;这些东西现在是买不到了,也没人买。作家越来越少了。
董桥散文选
杨振宁的灵感
杨振宁一九四二年在昆明西南联大得学士学位,一九四四年得硕士学位,一九四五年圣诞节前后到了芝加哥,一九四六年一月正式报名进芝大当研究生,一九五七年和李政道得诺贝尔物理学奖金。出版一年多的英文本《杨振宁论文选集》(Selected Papers 1945-1980 With Commentary)全书五八五页,前头八十二页是他给书中各文写的"评注",隐约回顾他大半生的心路历程,既抒情又平实,英文干净而有风韵,很有点近代西方物理学家写文章的清丽笔调。爱因斯坦的文采早就出了名了,一生所写论文、讲稿、书信毫不枯涩,感人至深;詹姆士·华生写"双螺旋链",谈的虽是发现去氧核糖核酸的经过,全书反映出二次大战后英国的整个气氛,处处是个人性格和文化传统的倒影,理性的铺陈和感性的抒发都恰到分寸;我十多年前编这部书的中译本,中英文逐字逐句对读,真的如沐春风,很替学文科的人担心出路!这本书在西方畅销,是意料中事。杨振宁在《论文选集》"评注"里说,在每一个创作领域里,品味加上学力、性情和机缘,决定了风格的高低,也决定了贡献的大小。物理学原是客观研究物质万象的学科,说物理学家的品味和风格居然与其对物理学的贡献影响至深,乍听有点不可思议;其实,物质万象自成结构,物理学家对这套结构的观感概念,对个中万种特征的爱恶偏颇,正是个人鉴赏品味其来有自的道理。因此,杨振宁说,品味与风格对科学研究这样重要并不奇怪,这跟文学、艺术和音乐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