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江摄。我原来的名字叫江不二。我后来读金庸的武侠小说,知道有个人叫孙不二。这两个不二有什么关系,我一直想问我老爹,但一直没来得及问。我读初中时就把不二的名字改了,别人说爹娘给的名字不能改,改了会短寿。我不信这个,但这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有人要我跟她一起改名。这个人叫洪玫。洪玫原来叫洪英。因为她出生在崇尚英雄的年代,她父母都是国家干部,希望女儿有个英雄的名字。我父母都是农民,父辈们给后代取名都是些很俗的字眼,譬如树呀华呀根呀一类。父亲给我取的名也不算太俗,我自己把它改俗了。之所以选了个摄字,是因为我到十八岁还不认识它,我一直把这个字读成"扯",摄影在我的嘴里就是扯影。那时乡里也放些电影。放电影的时候,附近村里的孩子就结群搭伴地跑去看。大家都对电影里的故事感兴趣,就我对故事前面的字幕感兴趣。男主角是谁演的,女主角是谁演的,甚至匪兵甲是谁演的我都知道。头天晚上放了电影,次日我就会在班上炫耀,说导演是谁,摄影是谁。这时洪玫就在旁边笑我,她说,他说扯影啊,他说扯影。那时洪玫是个小茄脸,鼻子软塌塌的,一点也看不出她后来的性感,否则读小学时我就在她脸上多留点口水,免得后来老嫌啃她不够。
我和洪玫住隔壁村。这并不表明我享受的生活待遇跟她很接近。我常常饿着肚子上学,老妈只让我吃半饱。洪玫有时也会在放学前喊肚饿,那是因为她不愿意吃饭,她是活该。我也是活该,因为家里穷。穷人挨饿也是活该。放学以后,我还要去砍柴或者拾粪。这两样活都是活命的,砍柴是收集燃料,煮饭要用,拾粪是挣工分,也就是挣口粮。我一天能挣到五个工分,相当于半个劳动力。粪的质量不同折算成工分的比率也不一样。最值工分的是人屎,其次是狗屎,再次是猪屎,最不值工分的是牛屎。究其原因,除了物以稀为贵,大概也跟臭的程度有关,越臭对农作物的生长越有利。当时尽管很穷,没什么东西吃,但人总归是比狗吃得好一点,狗又比猪吃得好一点。狗屎比猪屎臭也可能与狗抓耗子有关。那年头狗抓耗子的事特别多。人们说狗抓耗子是多管闲事,我想狗未必比人还无聊,说不定它偷偷把抓到的耗子吃了。那年头狗能吃的东西都给人吃了,狗无东西吃,只好逮着什么吃什么。
我放学走在路上,两眼常常四处睃巡,看有没有人拉屎,或有没有人拉过屎,用句江湖话说,这叫踩场子。有一天我看到洪玫蹲在一条旱沟里拉屎,赶紧跑回家拿粪箕,来回二十多分钟,她还蹲在那儿拉。原来小丫头尽吃肉,不吃青菜,肠胃里缺纤维,尽是油,所以拉不出屎。最后她拉了粒屎团子,也给我拾到了粪箕里,我总不能白等呀。第二天她就跑去找校长告状,说我耍流氓。
校长长了副驴脸,他的嘴就像只粪箕。他让我站在他面前交待问题,让洪玫去给他买蕃茄,也就是西红柿。洪玫买回来两个西红柿,一个大的,一个小的。校长用作业纸擦了,大口吃。我那时还没吃过西红柿,那天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洋玩意儿。我看着校长吃,口水忍不住流到了下巴。校长说,恶心。顺手甩了我一耳光。
第二年队里就开始种西红柿,也不知是天旱还是虫咬,总之是长不大,还没红,就给摘了下来,和其他菜一起放在稻场上给人分。我想起校长吃西红柿的事,就对分菜的叔公说,我要西红柿,别的菜不够分就不要了。结果我就捧着十来个鸡蛋大的西红柿回了家。晚上我就给老妈拿着棒槌追得满村子乱跑。她说,败家子,好好的青菜不要,瓜不要,要几个青头寡面的烂蕃茄,蕃茄能当饭吃吗?
我当然知道蕃茄不能当饭吃,但蕃茄能解馋。我拿两只蕃茄解了馋,叔公就不给老妈换其他菜了,气得老妈哭了半天。
老妈对洪玫一向没有好感。她们第一次见面就闹对抗。那天我跟小伙伴们玩把戏,把心给玩到哪个深山野岭里了,回到家里烧火做饭,我还在想着外面的把戏,双手只知道往灶里送柴火,两眼盯着火光发怔。老妈收工回来,揭开锅盖的时候,锅里冒出一股黑烟,呛得老妈直咳嗽。我站起来一看,铁锅已经烧成红色,而且裂开了七八道痕。原来空锅烧了一个钟头。我知道有一顿好打,撒腿就往外跑。老妈拿着条帚追着我的屁股打。我一路瞎跑,跑到隔壁村,跑过了洪玫家门口。
洪玫拦住了老妈,她一手叉腰,一手指着老妈说,不准打人,打人是犯法的。老妈在火头上,不仅要打儿子,还要打这多事的小丫头。小丫头不怕事,她对老妈说,你敢打我,我叫我爸抓你,我爸是公安局长,我妈也能管你,我妈是妇女主任。老妈说,哎呀,好大的官呀,我怕,我怕。尽管老妈一脸嘲讽的表情,她心里还是怕的。老百姓就怕政府的人,我老妈在家里可以闹得天翻地覆,但政府的人一来,她就变得很乖。老妈扬了扬手里的条帚,冲着我喊,乖儿子,你跑吧,跑远一点,最好跑得回不了家。说完就拖着条帚往家走。我知道老妈喊反话,她是怕我跑迷了路。
洪玫这小丫头一直比我有出息。她敢对我老妈说打人犯法,这个道理我一直不懂。她有个好爸好妈,从小就比我优越。譬如她每周都要进一次城,我直到上初中才由伯母带着去看姑妈,才算路过了县城;又譬如我上初中还得打赤脚,洪玫每天换一双鞋;再譬如洪玫每周都会有一本新书,我除了课本,没买过半本书。当然这最后一个譬如我比较喜欢,我可以从洪玫那儿借书看,而且迷上了书,也就是迷上了小说。大概是这类譬如太多的缘故,老妈觉得养不起这么高贵的媳妇,无论是高中还是初中,我带洪玫回家,老妈从不给她好脸色。我家算是穷人中的穷人,平时吃饭也就是青菜、萝卜,那时吃肉要凭票,豆腐又比肉还贵,所以连豆腐都难得吃到,家里来了客人也就打两个鸡蛋。洪玫来了,连青菜萝卜都没得吃,就臭咸菜。老妈是故意恶心她,让她知难而退。洪玫大鱼大肉吃惯了,在家都挑点青菜吃,她最馋的就是咸菜,咸菜就像她的命。她爸她妈是干部,懂点文化知识,知道咸菜吃多了对身体没好处,不让她吃。这就叫想吃的没得吃,不想吃的偏要你吃,据说上帝制定的游戏规则历来如此。
与其说洪玫跟我回家是与我有早恋倾向,还不如说我家的臭咸菜更具吸引力。她咸菜就白饭要吃两大碗,吃得肚满肠圆,吃得我老爸老妈傻了眼。这种吃法只有在我走亲戚时才会出现,在亲戚家没人限制我的饭量,又都是好菜,我每每吃到两眼翻白还不想放碗。老妈老爸很迷惑,私下里嘀咕道,富人家的孩子也吃不饱?
石留来家里老妈就特喜欢。石留第一次是跟洪玫一起来的。老妈一看到这女娃就欢喜,偷偷把她拉到一边,问家里有些什么人,都在干什么。石留说,有父母,在家里种田,有个弟弟,在读小学。老妈一听愈加欢喜,她特地叫人去集市买了豆腐,还称了半斤猪耳朵。席上不停给石留夹菜,对洪玫睬都不睬一下。这种鲜明对比让石留很不好意思,她脸红到了脖子。洪玫在饭桌上也手足无措,她一双筷子不知往哪儿伸。因为老妈只顾着石留,忽略了恶心洪玫的传统游戏,忘了上咸菜。洪玫就像丢了魂,一双筷子东戳戳,西插插,最后就吃了两片猪耳朵,吃了半碗饭。临走老妈又温了两个熟鸡蛋,偷偷塞进石留的口袋里,并嘱咐她过几天再来家里吃饭,老妈还强调说,你自个儿来,不要带洪玫。石留又闹了个大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