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社会则不同,个人的身份、地位、价值、权力、义务、责任、荣誉、利益,都和他的家庭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取决于他的家庭,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比方说,一个人如果出身“名门望族”,则他的地位也高,面子也大。反之,如果出身“贱民庶人”,则也许一辈子也抬不起头来。同理,一个人,如果升了官,就会封妻荫子、耀祖光宗。反之,一个人,如果犯了罪,则会祸及满门,诛灭九族。可见,社会的奖惩,是施及家庭而非个人的;社会的管理,也是施于家庭而非个人的。其原因,就在于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单位。家庭既然如此重要,则社会对于导致家庭破裂的事,也就不能放任。
离婚不但会导致家庭的破裂,而且还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和政局的稳定。因为如前所述,结婚的第一目的,历来就被说成是“合二姓之好”。依此理,则离婚当然也就是“结二姓之怨”,至少也是“绝二姓之好”了。这样,两个人的离异,便很可能导致两个家族之间的仇恨和敌对,甚至徒起祸端,大打出手。如果这两个家族是名门、豪族、官宦、诸侯,则还可能引起政治纠纷,甚至引发战争,至少也会闹得天翻地覆,鸡犬不宁。
这种严重后果的产生是很自然的。因为如前所述,个人与家庭,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一个人受损害,就是全家受损害;一个人没有面子,就是全家没面子。离婚,尤其是女方被“休”,对于女方家族而言,是极没有面子的事。因为这往往意味着自己的女儿“不好”:或是不贤惠(如不事舅姑、嫉妒),或是有过失(如口舌、盗窃),或是没福气(如无子),或是无妇德(如淫佚),总之是“有问题”,这才成了“没人要的货”。这当然是极丢面子的事。更何况,这些“问题”深究起来,又多半要归咎于“没家教”。这就等于直接往女方家族脸上抹黑了,岂能容忍?当然非得一报还一报,大打出手不可。
离婚影响社会安定的第二个方面,是会造成新的单身男女。在中国传统社会看来,“单身男女”无异于“无家浪子”。他们和“无业游民”一样,都是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一个人没有职业,也就没有“饭碗”。没有饭碗,就会“闹事”,比如行窃、诈骗、抢劫、杀人等。同理,一个人没有配偶,也就没有“家室”。没有家室,就会“出事”,比如通奸、嫖妓、搞同性恋、看黄色录像,甚至强奸。因此,社会必须关心两件大事:一是让每个人都有一份职业,“有口饭吃”;二是要让每个人都有一个配偶,“有个家室”。总之,不能让个人成为“无业游民”或“无家浪子”,成为流离于社会组织结构之外的“不安定因素”。
既然离婚会造成这么多的危害,则离婚也就当然不会被人看作是“好事”。既然不是好事,则人们当然也就不但要表示反对,而且要表示惊诧:“好端端的,离什么婚呢?”中国人是很主张凑合的。“好死不如赖活”,是主张凑合着活;“好散不如好合”,是主张凑合着过。那么,如果有两个人居然不肯凑合了,则大家便会不约而同地得出结论:“一定是出什么事了!”
而这,正是闲人们最关心的问题。
一对夫妻要离婚,当然是“出事”了。但这个事,却可能是多方面的。比如性格问题、经济问题、与男方或女方家族成员关系问题等等,都可能导致一对夫妻的要求离婚。
但是闲人们却多半不会这样理解。
在一般的闲人们看来,一对夫妻要闹离婚,只可能是在一个问题上出了事,这就是性。具体说来,又有两种可能,一是某一方出现性功能障碍,二是某一方(也可能双方)有了外遇。无论是何种情况,都足以让人大讲其闲话。
前已说过,性,是中国闲话的一个热门话题。平时没事找事地,都要以歪就歪地扯到性上去,如今有了真人真事,便更可大肆议论一番。议论的内容,自然少不了捕风捉影。比如说那男的常服“固精丸”,或亲见他买狗肾鹿鞭泡酒,或说那女的常去医院看妇科。或许有个楞小子,声称他确知那对夫妻新婚之夜就没干成那事,这时大家就会一起看着他笑,问:“听房了吧!”其结果,当然是楞小子面红耳赤,其他人哄堂大笑,大家都觉得讲这类闲话,真是开心好玩。
如果说第一类问题多具神秘性,那么,第二类问题则更具戏剧性。因为一个人如果有了“外遇”,那就一定会有许多故事情节。比如说,两个情人是如何认识的?是舞场上的伴侣,还是从前的旧相识、旧相好、青梅竹马?如果是新认识的,则他们如何相识,又如何由相识而相好,自然有许多故事,许多情节。如果是旧相识、旧相好,则自然有许多典故和史实可以稽查考证。再下来,两个人是如何勾搭成奸的?幽会和偷情又在什么地方?这里面也大有文章可做。当然,最精彩的高潮,还是捉奸那一幕。那可真是悬念迭出、险象环生、扣人心弦。这时,拥有“第一手可靠情报”的人,往往会成为众望所归的核心人物,出尽风头。
除了叙述情节外,议论人物,也是这类闲话的一个重要内容。这时,话题往往会较多地集中于那个“第三者”。因为如果没有那个“第三者”出场,这台好戏自然也就无法上演。所以,人们对于“第三者”的关注,往往会超过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如果那“第三者”是一位年轻漂亮的女性,则大家的谈兴也就会更浓。如果她竟是一位“女明星”,而那男的又是一位“大导演”,那就不止于大家说说闲话,还会惊动新闻传媒,让许多三流小报重金聘请“写手”来妙笔生花了。
因“第三者插足”而导致婚姻的破裂,只是诸多离婚案中的一种。如果并没有什么“第三者”,那就只好在当事人身上去做文章。
在中国传统社会,一般地说,一旦发生离婚案,责任往往是被算在女人身上的。中国古代没有“离婚”这个概念,而只有“休妻”的说法,这是男女不平等的又一体现。“休妻”又叫“出妻”,礼法上历来有“七出”之条。也就是说,做妻子的只要犯了“七出”中任何一条,做丈夫的都有权将其赶出家门,予以体弃,就叫“出妻”或“休妻”。
“七出”之条大约在周代就已经有了。依据《大戴礼记.本命》和《仪礼.丧服》贾公彦疏,丈夫们可以随便把有错或无辜的妻子打发出门的七条所谓“正当理由”是:不事舅姑(公婆)、无子、淫佚、口舌、盗窃、妒忌、恶疾。不事舅姑就是不孝敬公婆。其实,事实上未必是“不孝敬”,只要公婆“不喜欢”,也要休妻的,如古诗中焦仲卿之妻和宋代大诗人陆游前妻唐琬之被休即是。因为“不事舅姑”即为不孝,而不孝乃罪莫大焉。同样,无子也是不孝,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淫有两种,一种是“淫乱”,即与丈夫以外的其他男人(包括家族成员)发生性关系,当然是“失德”;另一种是“淫佚”,即性欲旺盛,无休止地与丈夫做爱,结果弄得丈夫元气大亏,肾虚体弱,当然也是“失德”。这两种情况,也都无耻,理应休去。妒忌是不容丈夫与别的女子交往,或在自己“无出”的情况下不容丈夫纳妾,也算“不过妇德”。口舌(又叫“多言”)有三种:一是在公婆面前多嘴,是“不恭”;二是在丈夫面前唠叨,是“不顺”;三是在姑嫂妯娌之间倒闲话,是“不和”。三种情况都会影响家庭的安定团结,因此也必须休去。盗窃一说,有点莫名其妙。因为夫妻俱为一体,哪有自家偷自家的?大约是指偷了婆家的东西送到娘家。恶疾一说更无道理。做妻子的生了病,理应由丈夫出资治疗,岂有反被赶出家门之理?
由此可见,“七出”之条,对女性极不公平。不但不公平,也很苛刻。做妻子的稍有不慎,便会有被休的可能。比如孔子的学生曾参,仅仅因为妻子做了一顿夹生饭,便把她休了,简直岂有此理。正因为丈夫休妻如此便当,可以成为“正当理由”的条件又那么多,所以,一旦发生离婚案,人们就有可能作出截然相反的两种判断,一种是条件反射般地立即想到准是那女的有了什么“问题”,另一种则是条件反射般地立即想到没准是那男的“没安好心”。
事实上,许多男人的出妻、休妻、弃妻,根本就不是做妻子的有什么错误,而是他们自己嫌贫爱富、厌旧喜新。比如魏的平虏将军刘勋,娶妻宋氏,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后来刘勋看上了山阳司马女,就以“无子”为理由,把宋氏休了。结婚二十多年不提无子的事,一见山阳司马女就想起“继统大事”了,其真实原因可想而知。汉代王肃的休妻,更是连理由也没有,只因皇帝要把公主嫁给他。附马爷当然是“乘龙快婿”,王肃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休妻。
大约礼教的制定者也料定了会有这种事情,因此又作出了“三不出”的规定,以为休妻的限制。所以“三不出”,依《公羊传.庄公二十七年》何休注,即是:“尝更三年丧不去,不忘恩也;贱娶贵不去,不背德也;有所受无所归不去,不穷穷也。”一个女子,如果出嫁时娘家有人,现在娘家无人(一般指父母双亡,则“娘家”已不复存在),就不能休弃,因为这会使她无家可归。在旧时,女子是不能独立成“家”的。儿时以父母为家,婚后以丈夫为家,所以出嫁叫“归”,离异后回娘家也叫“归”,又叫“离异归宗”。娘家不存,自然无家可“归”,这是极不人道的,因此社会不予允许。另外,归通馈,娶能取,有取无馈,也是不道德的,因此“有所娶无所归不去”。“尝更三年丧”是指做儿媳妇的已为公婆守“三年之丧”,义同“未嫁女”,与丈夫有了兄妹情分,如若休去,便是忘恩负义。“贱娶贵不出”,则是指丈夫娶妻时,夫家尚贫贱,现在富贵了,倘若休妻,便是势利、背德、没良心。
“三不出”中,最深入人心的是“贱娶贵不出”。一个男人,如果违背了这一原则,便难免会有人说闲话,甚至受到公开的舆论谴责。中国人历来崇尚的,是“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反对的是见利忘义、喜新厌旧、另攀高枝。如果有人胆敢如此,舆论一般都不会轻饶;如果这时女方起来反戈一击,大家则多半会拍手称快。这样的事,历史上也曾有过。比如后汉有个叫黄允的,当时曾“以隽才知名”,但看来“德”却不怎么样。司徒(一种地位极高的官)袁隗想为自己的侄女求偶,看到黄允英俊潇洒,便赞叹说:“得婿如是,足矣!”黄允一听,立马回家闹离婚。黄允的妻子夏侯氏,并没有如常见的那样,呼天抢地,寻死觅活,痛不欲生,而是平静地对婆婆说,如今我被休弃了,即将与黄家长辞,希望能一会亲属,略叙离别之情。于是,大集宾客三百余人,夏侯氏稳坐正中,举起手来,历数黄允不可告人的隐私丑闻,共十五件。说完,便登上车子,扬长而去。
这下子可就轮到黄允被别人大讲闲话了,而且被讲的内容,显然还不止于离婚一件。
离婚者的闲话多,再婚者的闲话也不少。
一般地说,中国社会并不反对再婚。鳏夫的续弦一直受到鼓励,寡妇的再醮也只在一段时间内被视为“失节”,但这并不意味着再婚是多么光荣和体面的事。事实上,不少的再婚仍是难免要招来物议的。比如说,童男娶寡妇,处女嫁鳏夫,就很没有面子。因为前者是“捡别人剩下的货”,“吃别人啃过的馍”,如果不是神经病,那么便多半是没本事的;后者则是嫁了个“二婚头”,是去做“填房”,那便多半是“嫁不出去”,不得已而出此下策。所以,这一类的婚姻,当事人的心理障碍往往都很大,要有很大的决心才行。
另一类极易招惹闲话的再婚,是当事人双方都有子女者。有子女的再婚,原本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因为其中牵涉到如何与对方前夫或前妻子女相处的问题。这个问题可以说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不过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此,而在于中国传统的观念,是把生儿育女看作为婚姻的目的。既然结婚的目的,本在生儿育女,那么,现在你们已有子女了,还再结什么婚?好好领着你们的子女过日子,把他们抚养成人,不就行了?
显然,已经完成了生育任务却还要婚嫁,只能有一个解释,而这个可能有的解释在许多人看来,又是很“可耻”的事。因为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性只有以生育为目的才合法,才道德,非生育的性事则应视为“淫欲”,这就难免让人说闲话。如果双方当事人年龄较大,便闲话很多:“一大把年纪了,居然还不安分!”如果是老夫娶了少妻,则闲话也不少:老的固然是“老不正经”(否则娶那么年轻的女人干什么),女的自然也未必是什么“好东西”。因为“自古嫦娥爱少年”,哪有年轻貌美的女子甘愿嫁给老头子的?如果不是“早已失身”,无法嫁给童男,便是“另有图谋”,八成是在打那老家伙遗产的主意。而且,说不定还早已暗中养了个“小白脸”,让那老头傻呵呵地戴绿帽子。显然,这样的闲话,不但当事人受不了,便是他们的子女,也会感到压力,并因此而极力反对他们父母的再婚。中国老年人再婚的困难,一多半原因往往在此。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闲话之(五)“窃不如说”
看来,不但荤话和风话是性的闲话,且是关于婚姻的闲话,实际上也有不少是围绕着性这个话题的。似乎可以这么说,闲话,也是一种性宣泄的方式。或者说,也是中国人处理男女关系问题的一种方式。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才把“闲话”,也列入本书讨论的范围之中。
那么,中国人为什么那么爱说闲话,尤其是爱说关于男女关系的闲话呢?
在我看来,这里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
首先,如前所述,性不仅是一种“让人去做的事情”,而且也是一种“让人来说的东西”。外国人说,中国人也说;做的人说,不做的人也说;做过的人说,没做过的人也说;想做又做不成的人说,想做又做得成的人也说;甚至刚刚做过而且已然得到了满足的人,也会说,而且可能比做不成的人说得还多,还厉害。这就不能把“说”归结为性压抑的宣泄,而只能归结为“性原本就是一种必须转换为话语的东西”。
事实上,性一直就是一个“做”与“说”的交替过程;做了说,说了做;越说越想做,越做越想说。所以,世界各民族,差不多都既有性行为(做),也有性艺术、性文学、性科学和性教育(说)。如果说性科学和性教育主要是为了“做”,那么,性文学和性艺术,则应该说主要是为了“说”。许多性文学和性艺术作品,根本就没有科学研究和道德教育的内容,或者只是把它们作为幌子,真正的目的,其实还是为了“说”。似乎只有把它说出来,心里才不会“憋得慌”。至于说出来以后社会效益如何,则全看说的人自身修养了。修养高的,也许会产生高雅的艺术作品;修养差的,便只不过是“下流话”。但雅也好,俗也好,在“必须说”这一点上,并无二致。
然而,性这个话题在中国,又恰恰是不可说的。“中媾之言,不可逆也,言之羞也。”性毕竟是一件必须隐秘的事,岂能堂而皇之地公开讨论?更何况,“万恶淫为首,”如果不是为了生儿育女、传宗接代,“迫不得已”,原本是连性本身,也最好予以禁止和消灭的,又岂容大说特说?说,决不仅仅只是“说说而已”。“言为心声”,想说就想做。倘若不想,说它做什么呢?所以,有秽言,则必有淫心。可见,即便为了杜绝淫心,也必须禁止谈性。从这个意义上讲,性又不可说。
其次,性不仅不可说,而且也不可随便做。前已说过,只有夫妻关系,才是“正当”的男女关系。但即便是夫妻,过多的性关系也是“淫”。淫这个词,本义就是“过分”和“失度”。过分和失度当然是不好的。补药补品吃多了尚且会生病,况乎性事?自然以节制为好。但可惜,这个“度”,又几乎从来没有一个科学的量化标准。因为要制定科学的量化标准,首先就得进行实验和研究,也就是要做要说。不能做和说,则科学标准也无由制定。结果,一来二去,过分不过分,便都成了“淫”。
于是,性不仅不可说,而且也几乎不可做。不可做又不能不做,便难免“乱做”;不可说又不可不说,则难免“乱说”。前者是造成了通奸、乱伦、嫖妓、性错乱和性犯罪,后者是产生了黄色淫秽读物和低级下流荤话。这两件事,都是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相比较而言,一般性地说闲话,倒不失为一种可以容忍的宣泄方式。因为闲话之不同于别的什么话,正在于一个“闲”字。闲这个字,有“空闲”义,也有“空白”义。比如“闲职”其实就是没有职务,“闲差”就是没有差事,则“闲话”也就等于没说,是“白说”。等于没说,就没有不良后果(其实是有,姑不论);但实际上是说了,就可以达到宣泄目的。“白说”无妨,自然“不说白不说”,所以大家都爱说闲话。
事实上,闲话也很难被禁止。其原因,就在于它原本不过是“闲”话。闲这个字,又有“非正式”之意。中国人说话办事,历来讲究规格、格式。这些规格和格式,包括官民、朝野、内外之别等,无非是“正式”和“非正式”。正式的话是“官话”,非正式的话则是“闲话”。闲话既然非正式,自然也无妨“出格”。男女关系这事既然本身便未免出格,难登大雅之堂,成不了官话,也就只能变成闲话。
闲话既然不是官话,自然也就不存在禁不禁的问题。更何况,男女关系是一个现实问题,原本就回避不了。所谓禁言,也无非只是打入地下。打入地下不等于消灭,避而不谈不等于消亡,正所谓“纸里包不住火”。既然纸包不住火,那就不如用这张纸,去做一只灯笼。既多少能看见一点火,又看不真切,还不会烧着手,岂不十分合适?中国的性闲话,有时便有点像灯笼。
总之,一方面,性必须说又不可乱说,另方面,性必须做又不可乱做。不可做,就只好说;不能正式说,就只好不正式地说。一路“砍价”下来,最后的成交就是闲话。
但,中国人的爱说闲话,还有更深一层的原因。
这个原因,就是前面屡次说到的一个问题:中国传统社会的婚姻,是“无爱之婚”和“无性之恋”。婚姻中没有爱,就只好到婚外去求爱;生活中没有性,就只好言谈中去说性。因此,才有“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窃”,也才有田间陇上、街头巷尾的“闲话”。
更何况,“窃不如说”。
所谓“窃不如说”,也就是“偷情”不如“闲谈”。首先,偷情要有对象,这个对象不好找;其次,偷情要有胆量,这个胆量很难有;第三,偷情要有地方,这个地方不易寻;第四,偷情要有金钱,而多数人大约掏不起。正所谓“有贼心无贼胆,有贼胆无贼地,有贼地无贼钱”,如此算下来,岂非“可望而不可有”?
说闲话就便当多了。对象不用寻找,场地不用选择,腰包再瘪也没关系,一张嘴皮就是本钱。更何况,偷情是要担风险的:社会不容,家庭不许,舆论要谴责,有关部门要追究。一旦事不慎密,被人捉奸,光是那份丢人现眼,便足可毁掉自己的一生,这实在太不值了。说闲话却没有风险。首先,闲话是人人爱说,个个爱讲的。既然是一种“公众行为”,也就“合理合法”。即便讲错了,也“法不治众”。其次,闲话说得再过分,也只是说说而已,并没有真做。“君子动口不动手”,既然并未动手,便仍是“君子”;反正古人有训,“论迹不论心”,并不怕道德谴责。第三,闲话原本不过是闲话。说的人不当回事,听的人也不当回事。如果谁把闲话当回事,那就是“神经病”。如果不是“神经病”,则可能是“假正经”。道理很简单:我们都不当回事,为什么你偏偏当回事呢?我们都没听出什么来,为什么偏偏你听出来了呢?“言者无心,闻者有意”,看来还是你自己心里“有鬼”。有鬼才“见鬼”。你既然“见鬼”了,则只能证明你“有鬼”。那么,有谁愿意承认自己“有鬼”呢?没有,所以,也就不会有人出来制止别人说闲话。如果有谁出来制止,即便不被目为“有鬼”,至少也会被认为是“多管闲事”,让人讨厌,弄得自己没人缘。
说闲话既没人管,自然“不说白不说”。更何况,不说闲话,风险更大。因为中国人一贯认为,“咬人的狗不叫。”你既然不“说”,那就肯定会“做”。不说的原因,无非是做得太多,竟然懒得说了。否则,为什么不“与民同乐”呢?
闲谈不仅比偷情更少风险,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也比偷情更多快感。
首先,偷情总是局限于某一特定的对象,闲话却并无限制。上至公主皇妃,下至村姑野妞,甚至狐鬼蛇怪、玉女神娥,都可以当作“准情人”,或爱慕,或意淫。其次,偷情诉诸行为,闲话却讨诸想象。行为带来的快感是实在的,也是有限的;想象带来的快感是虚幻的,却又是无限的。它甚至可以创造行为所不可能得到的快感,至少也能避免与实在快感共生的实在烦恼。第三,偷情总有顾忌,往往很难尽兴,闲话则百无忌讳,自然不妨放肆。性,无论是做,还是说,总以“放肆”为乐。人的性生活所以大多要在晚上或在密室中进行,就因为只有在那种条件下,才可以不顾廉耻而为所欲为。偷情既然是“偷”,便总难免在心理上有阴影、有障碍。可以毫无顾忌而大偷特偷者,大约真的只有那些“少廉鲜耻”之辈了。对于大多数尚有羞耻心又有偷香意的人而言,还是“窃不如说”。
但更重要的,也许还在于只有闲话,才使性变成了一种可以分享的快感。性不是两个人私下里快活的事吗?为什么要分享呢?道理也很简单,就因为它是“隐私”,也因为它是“禁忌”。我们知道,禁忌往往是“诱惑”的同义语。一种东西,如果不构成对人的诱惑,也就不会成为禁忌。同样,许多东西,如果不是因为成了禁忌,也许就不一定会对人成为诱惑。比如一堆一文不值的破烂,如果被特地锁进了保险柜里,说不定就会有窃贼来探个究竟;而价值连城的珠宝如果随随便便地放在一个极不起眼的木盒中,说不定便反倒无人问津。性原本是一件普普通通的事,但自从它变成禁忌以后,便无端地产生了神秘感,成了人人都想打探一下的事情了。从这一点看,性禁忌的设计者,实在是大大地失算。
更何况,性不仅是禁忌,而且是隐私。隐私这个东西,也有两面性,即一方面必须是被遮蔽的东西,另方面又必须是被公开、被暴露的东西。不遮蔽固然不成其为隐私。不公开、不暴露同样也不成其为隐私,因为如不公开暴露,人们就根本不知其存在,当然也就无从知道它是“被遮蔽者”。但是,一个东西,一旦成了“被遮蔽者”,差不多也就同时成了“必须公开和暴露者”。这和禁忌同时成为诱惑,是一个道理。
闲话,便正是性的“解禁”和“解蔽”。
闲话使性成为可以公开谈论的东西,这就是“解禁”;闲话使性成为人人得以知晓的东西,这就是“解蔽”。但是,这种禁忌的解除和隐私的暴露又并不“犯规”,因为它不过只是“闲话”,是当不得真的东西。这可真是“妙不可言”!犯禁而不犯规,被惑而不被毒,被压抑的心理能量可以得到释放,社会秩序却不会因此而遭到破坏,岂非大家方便?可以说,闲话,正是社会为被禁忌和被遮蔽的性所开的一个“小口子”。正是通过这个小口子的调解作用,保证了被规范了的性行为不至于因过分的压抑而失衡和出轨。
也许这正是中国传统社会尽管极为重视对两性关系进行严格管理,但对民间四处流传的荤话、荤故事等等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原因。因为它们“无伤大雅”,其实还“大有好处”。对于个人而言,它是“轻度宣泄”;对于社会而言,它是“总体平衡”。我们知道,自从进入文明时代以后,性就基本上成了一种在保守秘密的原则下由个人独享的权力。这种独享制度固然为文明所必须,但也并非就没有弊端。无由独享者固然心理不平衡,即便是独享者,也未尝没有把它说出来让人分享的念头,就像一个历险者总是希望向别人讲述自己非凡经历一样。性既然被规定为保守秘密原则下的个人独享,那么,如果不说出来,又何以从他人那里证实自己独享的光荣呢?因此,性又必须分享,但只能是“虚拟”的分享。闲话正好起到了这样一种作用。它在不违背社会对性行为的管理原则的前提下,使“个人隐私”变成了“公开秘密”,使“独享权力”变成了“公众权力”,也就使“失衡”变成了“平衡”。
如此看来,闲话对于社会的性管理,无妨说是“小捣乱大帮忙。”因为它不但是性的“宣泄”,同时也是性的“淡化”。试想,当一个东西或一件事情可以谁也不当一回事地在田间地头、茶余饭后随随便便地拿来说笑时,它还能有什么重要性吗?还能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吗?显然不能。因为它的重要性,早已在亵玩嘻笑中消解了,已不足以造成危害了。至少可以这么说:性既然是要宣泄的,犯规和乱来的事总是难免要发生的;那么,与其让少数人去“偷”,不如让多数人去“说”。所谓“窃不如说”,也可做如是解。
那么,闲话这东西,岂非很好?
不,不好,很不好。实在地讲,中国人爱讲闲话,其实并不太文明,说它不文明,倒并不在于涉及到性,也不在于其中有多少荤话和脏话,而在于文明的人根本不该爱说闲话。闲话当然并不是不可以说的。每个人,都不可能一辈子整天价只打官腔,或只说正事,总难免要说些闲话。但是,“说”和“爱说”,却不是量的差异,而是质的不同。把说闲话当作乐趣,陶醉于倒闲话、嚼舌头,议论东家长西家短,倒腾陈芝麻烂谷子,抖露别人的隐私,调侃他人的私情,说得轻一点,是不够文明,说得重一点,则是心理变态。这一点,只要考察一下自己身边就不难得到证明,——那些最喜欢说别人的闲话,尤其是喜欢说关于他人私生活闲话者,大多都是些阴阳怪气,有些姨娘心理和太监心理。
这无疑是一个需要另外专门讨论的问题,这里已无法展开了。要说的只有一点,即社会的文明程度与国民心理健康的程度成正比,而心理的健康无疑包括性心理的健康。当社会生活中两性关系相对比较正常,男人和女人的性心理也相对比较健康时,社会就比较文明,闲话也就比较少。反之,社会就比较不文明,闲话也就比较多。关于这一点为,只要比较一下先秦、魏晋、盛唐和明清,就不难得出结论。甚至更简单一点,只要拿《诗经》中涉及两性关系的篇章和明清两代的淫词艳曲(包括某些“文学作品”)作个比较,其品位的高下,便一目了然。而明清两代恰恰是性管理最严格、性禁锢最严重、贞节观被强调到极致的时代。
性关系的不正常和性心理的不健康,当然不能归结为人们的爱说闲话。说到底,这是社会制度的不健全所使然。但闲话却无妨看作一个晴雨表。事实上,当一男一女两个人不过在一起随便说说话,或者关系较为密切,其他人便要大惊小怪,说起闲话来时,这个社会的文明和健全,也就值得怀疑了。
社会制度的变更无疑需要革命,但国民性的改造则是更加任重道远。因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而坚冰的解冻,自然也需假以时日,更需要全体国人一齐来努力。因此,为了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健全,更加文明,就必须极大地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文化素质。显然,这就不但要检讨过去,更要展望未来。当然,也必须首先对诸如爱情、婚姻、家庭,以及男性、女性、人性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作一个新的认识。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看法之(一)男人和女人
在前面的章节里,我们已经对中国文化中的男人和女人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关系几种最主要的形式,都一一作了回顾和描述。现在,似乎该有一个“了结”,也就是说,该有一个“结论”了。
这个结论并不好做。
一方面,就世界范围说,男女关系都是一个难题。世界上似乎还没有哪一个民族已然找到了正确处理两性关系的最佳模式,并把它处理得完美无缺。另方面,要做这个结论,又有许多绕不过去的问题,比如性,又比如爱情、婚姻、家庭,当然还有人性、社会、文化等等。每个问题,都足以写几大本书,还未必说得清楚。
既然作不了什么结论,那就只好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其实,“看法”这个词,不但准确,而且有趣。因为两性关系如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正取决于男女双方如何“看”对方。也就是,取决于他们对于对方,以及对于两性关系这件事的“看法”如何。
先说男人如何看女人。
老实说,男人对女人的看法并不太好。“女人是尤物”,“女人是祸水”,“女人是麻烦”,“女人是弱者”,“女人爱虚荣”,“女人没头脑”,“女人难对付”,“女人不讲理”,等等,都不是什么好的话。托尔斯泰说,如果要他发表对女人的真实看法,除非他一只脚已经踏入坟墓,说完后又立即跳进棺材,把盖子盖上。尼采则说:“你去女人那里吗?别忘了你的鞭子!”还有一句话不知是谁说的:“女人是猫科动物。”那意思是说:女人或者是猫,或者是老虎。
上述这些“看法”,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可见,对女人看法不好,也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
那么,男人就不曾歌颂过女人,说过女人的好话么?有的,但很少。一般地说,男人即便要歌颂女人,也只是歌颂一个特定的女人(比如说恋人)。在这时,男人们往往都比较大方,不计成本。然而一旦获取芳心,由恋人升格为丈夫,那些好话往往就再也不见了。所以这种歌颂,如不是“一时冲动”,便是“别有用心”,不大算得了数。真正不计功利,完全没有个人欲望,却又由衷地崇拜、歌颂女人,把女性当作一种优于男性的性别来看待的,似乎不多。
男人们既然如此地蔑视甚至仇视女人,那么干脆远远地躲开女人好了。可惜,谁也不肯这么做。世界上的男人,绝大多数都离不开女人。那些用最刻毒的语言咒骂女人的,往往就是最想得到女人的;而那些对女人阿谀奉承、极尽媚态者,说不定转过身去,就会诋毁和嘲笑起女人来。从这一点上看,男人很自私,也很虚伪。至少在对待女人这个问题上,似乎如此。
男人不但离不开女人,而且最喜欢谈论女人。俗云:“三个妇女一台戏,两个男人没好话。”所谓“没好话”,也就是谈女人。其实,男人们不论雅俗贤愚,只要关系好,又是闲谈,那么,谈得投机,兴头十足时,那话题便会不知不觉地落到女人身上。如果不谈女人,就算不得闲谈,也算不得密谈。甚至有人认为,“由谈不谈女人,大致可以判断出聚谈者的亲密程度”。但问题也就来了:男人倘若果真讨厌、憎恶、蔑视、看不起女人,那又谈她干什么呢?可见,男人尽管嘴巴上不把女人当回事,骨子里却最把女人当回事。
那么,女人又怎样看待男人呢?
这可不大清楚。因为一般地说,女人不大发表对男人的“看法”。也就是说,女人不大喜欢把男人当作一个整体,对这样一种不同于自己的性别,作一种“哲学概括”。
女人即便要说,也只说某个具体的男人。
女人和男人一样,也喜欢聚在一起闲谈,而且比男人还更热衷于此。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比较喜欢谈的,主要是政治、女人、战争和球赛。如果没有共同的话题,弄不好就会“话不投机半句多”。女人和女人在一起,则几乎总有话说。但说到男人的时候并不多。她们即便要议论人,也多半会议论女人,很少议论男人。当然,“她们更投机的话题是时装”。所以,女人们如果也随随便便地谈起男人来,那就多半是把他也当作了时装。
的确,在不少女人看来,男人和时装一样,是一种能够给自己带来面子,可以满足自己虚荣的东西。有的男人,简直就可以直接等于时装,因为他们会为女人购买时装而慷慨解囊。没有财力购买时装的,如果有其他条件,比如有社会地位、功名成就、官职头衔等,甚或只要长得身材高大、相貌英俊、风度潇洒,也可以视为时装。拥有这样男人的女人,就有资格把他带到自己的圈子里面去炫耀,就像炫耀自己的时装一样。一般地说,只有在这个时候,女人才议论男人,即议论某个女人为什么会拥有这样一个“漂亮”的男人。所以,这种议论,与其说是议论男人,不如说是议论女人,即议论某个女人的“审美观”和“购买力”。
除了可以把他们当作时装来议论外,女人一般都不再议论男人。在她们看来,男人和男人,就像时装和时装,除了面料、色彩和款式有所不同,其他都一样。用她们的话说,都“一样不是好东西”。看来,男人如果要和女人比赛“蔑视”,肯定会惨败。男人蔑视女人,尚且说了那么多的话(可见重视),而女人们只用一句话,便把不可一世的男人都打发了。
不过,“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这句话,也可以反过来理解为“男人都是好东西”。因为女人都惯常这样反着说话。比如男女两人相爱,男人会说“我爱你”,女人则会说“我恨你”;男人会说“你真好”,女人则会说“你真坏”。所以,表面上看,女人很不把男人当回事,连议论都懒得议论一下,但实际上,女人也很把男人当回事,以至于不愿随便议论了。
看来,女人和男人一样,都是表面上不把对方当回事,骨子里却很把对方当回事。
但男人和女人仍有不同。
大体上说,男人是战略上重视女人,战术上轻视女人;女人则是战略上轻视男人,战术上重视男人。也就是说,男人在总体上把女人当回事,至于面对某个具体的女人,是否当回事,就不一定了。女人则相反。她在总体上不把男人当回事,却很在乎某个具体的男人。具体地说,就是很在乎只属于她个人所有的那个男人。
由于在总体上把女人当回事,所以男人喜欢泛议女人,发表诸如“女人是什么什么”之类的议论。当然,由于不过只是泛议,则其结论是否可靠,也就大成问题。因为他们的这种结论,原本可能是在某个女人那里得来的,现在却要加之于女性的全体,哪里靠得住呢?无非表现了男人的一种自大狂而已。相比较而言,女人就实在得多。她们从不空泛地议论男人如何,而只关心属于自己的那个男人如何。因为即便男人总体上都好,与自己一起生活的也只有一个;即便男人总体上都坏,只要自己的那一个好,也无所谓。所以,与其关心男人总体上如何如何,不如盯住眼前的这一个;而这种在乎,又是无须讨论的,只要自己心里有数就好。因此,女人不大喜欢议论男人。
如果上述描述大致不差,那么,似乎可以这样说,男人对女人的在乎与不在乎,主要是在嘴巴上;而女人对男人的在乎与不在乎,却是在心里面。挂在嘴边的空议论,放在心里的不议论。因为只不过是挂在嘴边,所以男人如果要议论女人,往往都是不着边际和不切实际的,是表面的和肤浅的,不是发表诸如“女人是什么什么”之类大而无当的“哲理”,便是仅止于女人的肉体,而无视其心灵。同理,因为是放在心里,所以女人一旦要议论男人,也会仅止于表面的东西,就像对待时装一样。因为表面的东西可以公开,无妨拿出来大家鉴赏;实质的东西仅属个人,当然留在家里自己独享,至多诉诸一二密友。所以,从表面上看,男人对女人的议论和女人对男人的议论都可能流于肤浅,但男人是深刻不了,女人却是不愿深刻。或者说,男人是假深刻真肤浅,女人则是假虚荣真实惠。
比较而言,还是女人更不在乎男人,也更在乎男人。
女人很在乎男人,但在乎的内容不多。确切地说,一个真正的女人,真正在乎的只有一件事,即她的男人是否真正爱她。
这种在乎常常会使男人觉得很狼狈,很恼火,甚至认为女人简直是不可理喻。因为,当一个女人很在乎她的男人是否真正爱她时,她便有可能会变得很独断,很专横,很霸道,神经过敏又不讲道理。比方说,夫妻两人,为一点点小事吵起来,明明是女的不对,也会一定要让男的认错。在这里,女人的逻辑很简单:你不是真心爱我吗?不是为了对我的爱,不惜赴汤蹈火的吗?那么,为什么就不能为了这份爱,作一个小小的牺牲(认个错)呢?认个错,又不是赴汤蹈火,尚且不能,可见“爱得要命”云云,全是鬼话。所以,做丈夫的如果不能作这样一点“小小的”牺牲,那么,做妻子的便会视为“大大的”不幸。
可惜,大多数男人都不懂这个道理。因为男人都有一个毛病,就是“认死理”。在男人看来,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无论男女都一样,这才平等。然而女人却不稀罕什么平等和真理,她只要爱,而且是那种“没商量”的爱。女人“爱你没商量”,你却要和她讲道理,辩是非,岂不是驴唇不对马嘴?所以又有一句名言:“别和老婆讲道理”。女人不喜欢什么“道理”,她只需要你爱她。她十分在乎这个,而且也只在乎这个。
于是,男人们便一个个摇头叹息:女人真是不讲道理。其实,不是女人不讲道理,而是男人不懂道理。男人们不懂,世界上的事情有许多,并非每件事都要讲道理。随便举个例:一男一女两个人,一见钟情,爱得死去活来,有什么道理呢?没有,然而却是事实。事实上,很多人的爱上另一个人,都不大讲得出道理来。相反,一个人,如果能振振有词地讲出“爱的道理”来,他之所谓爱是否真实,反倒要打一个折扣。
所以,男人应该记住,当你的女人对你蛮不讲理时,很可能(当然也不一定)便正好说明她对你已“爱得发疯”。发疯的人,当然会不可理喻。
但是,爱不讲理,人却讲理。因此,一个聪明的女人,也不能“太不讲理”,或“老不讲理”,因为男人都是既认死理又爱面子的。如果这时,他已发了“毛驴子脾气”,你最好不要和他争个高低。高明的办法,是不要理他。只要他是真心爱你的,那么,过了多久,他的气消了,又会来向你赔不是,岂不更好?
可惜,“懂道理”的男人和“讲道理”的女人,世界上并不多。
所以,即便是恩爱夫妻,往往也会吵个不停。
当然,只要他们真心相爱,吵过以后,又会变得像恋爱时一样,而日子也就这样一天天过下去。
女人很在乎爱的另一表现,是喜欢“吃醋”。
吃醋是一种形象的说法。因为爱情是“甜蜜”的。但如果这爱情中有了问题,那就像糖变质一样,难免由甜变酸,或由让人陶醉的酒,变成发酸的醋。
从这个意义上讲,男人和女人都有可能“吃醋”。
事实上,男人吃起醋来,也不一定逊于女人。比方说,中国古代的男人,自己三妻四妾,却不允许妻妾们与别的男人交往,甚至不允许她们在自己死后改嫁,甚至要求她们,在自己死后跟着去死,请问,谁的“醋劲”更大?
但,男人的吃醋和女人的吃醋,并不相同。
男人的吃醋往往是假吃醋。他们不允许自己的女人和别的男人交往,往往不是因为“爱情专一”,而是为了“财产的独占”。也就是说,他们往往是把女人看作自己的私有财产而不容他人觊觎和染指。倘有不然,则视为对自己权力和尊严的侵犯,并勃然大怒。所以,他们不许自己的女人与别的男人交往,却并不限制自己与别的女人交往。这就正如自己钱包里的钱不许别人用,而别人钱包里的钱最好能归公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