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一个“好媳妇”所要处理的人际关系,又不止于婆媳,没准还有姑嫂和妯娌。这些人虽非最高裁判官,但多半也有评委的资格,而且目光的挑剔,也未必亚于婆母。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那个要做“好媳妇”的,便只好“夹起尾巴做人”,压抑自己的天性,扼杀自己的情感,扭曲自己的心灵,努力去讨好和迎合一大批陌生的、隔阂的,甚至可能会是敌意的人。
那么,在这种条件下,最有可能获得好评的是什么样的女人呢?多半是平庸的女人,或者是虽不平庸却善于藏拙的女人,比如《红楼梦》中的王夫人和薛宝钗。王夫人是贾府中最没女人味的女人,薛宝钗则是守活寡的女人,然而偏偏是她们被视为贤妻。王熙凤倒有女人味,也聪明能干,但她虽然有老祖宗宠爱、王夫人偏袒,她的婆婆却并不喜欢她,而且好像也没有什么人称她为贤妻。
除了“孝敬公婆”外,一个贤妻还必须“顺从丈夫”,也就是以丈夫的好恶为好恶,以丈夫的意志为意志。换言之,无论在公婆面前,还是在丈夫面前,她都必须完全丧失自己的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
这不但无理,而且在事实上做起来也很难。比方说,顺从丈夫,当然包括满足丈夫的性欲在内。但是,一个贤妻,又必须“不淫”。“不淫”不但包括不与丈夫以外的任何男子发生性关系,也包括不与丈夫过多地发生性关系。因为过多地性生活,被认为是有亏男人身体的事情。那么,当丈夫提出性要求时,一个贤妻是应该答应呢,还是应该拒绝呢?拒绝,是“不听话”;答应,则是“不要脸”。总归是女人不好。于是,那些贤妻们只好这样处理:对丈夫的要求尽量予以满足,以免背上“顶撞”的罪名;自己则尽量不在丈夫面前展示女性的魅力,以免背上“淫荡”的罪名。中国历史上的贤妻,多由缺少女性魅力的人来“担纲”,原因之一即在于此。
甚至,当丈夫的要求明显地损害了自己时,贤妻们也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应表示坚决拥护,并“助纣为虐”。比方说,丈夫要纳妾,真正的贤妻便不但必须拥护赞成,而且必须亲自去办。最贤的贤妻,还应该是丈夫还没开口,就把人给他开来了,让他喜出望外,大叫“夫人贤德”。比如《红楼梦》中的贾赦(一个老色鬼)看中了贾母身边的丫环鸳鸯,他的妻子邢夫人便忙不迭地亲自出马张罗:又是找鸳鸯谈话,又是找鸳鸯的哥嫂递话,又是到贾母那里去打探信息,结果碰了老大一个钉子,连贾母也不以为然:“你倒也‘三从四德’的,只是这贤惠也太过了!”“他逼着你杀人,你也杀去?”最后倒霉的,仍是这个女人:既丢了人格又丢了脸,既没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又没当上“贤妻”。
我们知道,在两性关系中,无论是男人的嫉妒还是女人的嫉妒,都是人的天性。贤妻的标准既然要求女人不得嫉妒,也就无异于要求女人不像女人。事实上,邢夫人也是贾府中没有女人味的又一典型。不过王夫人的没女人味是因为“假正经”,邢夫人的没女人味是因为“没名堂”。她们虽然让人厌恶,却也着实让人可怜。
贤妻不好做,良母呢?也未必好当。有人说,母爱是女人的天性,当个良母总归还是比较容易的。其实不然。事实上也并非所有的母亲都是良母。因为贤妻良母是一个整体,良母必由贤妻升格而来。一个女人如果并未取得贤妻资格,那么,她要想当一个良母,便往往很成问题。
但是,即便是一个贤妻,也未必能成为一个良母。首先她必须能生育。不能生育的女人,往往连贤妻的身份也保不住,除非用主动为丈夫纳妾的办法来弥补。其次她必须生男孩。只生女孩不生男孩,事情也很麻烦。第三,她生育的儿子还必须成材。倘若儿子不成器,她就不但当不上良母,恐怕还要背上“教子无方”的罪名。
于是,对于这些女人来说,生儿子,便成了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运气好的女人,可能婚后不久即“早生贵子”。这种好运气甚至可能使她不必经历过多的考验便立刻被视为贤妻,因为对于一个几世单传的家庭或盼孙心切的公婆而言,这本身就是贤德。但这决不意味着她就此便可轻松放任,因为还有“养”和“教”的任务在等着她。而且,一直要到她的儿子功成名就,光宗耀祖时,她企盼已久的“良母”的桂冠才算落到她的头上。这往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至于那些运气不好,不会生育或尽生女孩的女人,便可能恨不得一辈子都变成生育机器。一个女人为此付出的代价往往是男人难以想象的。过多地生育使她们过早地衰老,所以古有“女子三十而色衰”的说法。其实三十岁的少妇,更具有性成熟感,未必就没有魅力。其所以“色衰”者,恐怕主要因过早生育又过多生育之故。即便是那些生育不多又养尊处优的贵妇人,也会相当早地失去女性的魅力,因为她们必须去做“良母”。这也就同时意味着仪则、风范、榜样、楷模。于是,她们便必须变得“端庄”起来,以免在儿女面前“不像样子”、“不成体统”。比方说,一个二三十岁的少妇,原本满可以在丈夫面前撒撒娇的,而且这也是增加女性魅力的手段之一,但却显然与良母这个形象相悖。世上只有撒娇的孩子,哪有撒娇的妈妈呢?没法子,为了当个“好妈妈”,只好放弃自己的儿女情、儿女态。
所以,那些英雄们的母亲,便往往是皱纹满面、白发飘零。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实在是损失惨重。
事实上,中国的良母虽然按规矩必须由贤妻升格而来,但在实际上,却往往是良母的成分要大大地超过贤妻。甚至,一个女人,只要被公认是良母,则一般都不会有人对她的贤妻身份表示怀疑。
的确,中国的女性大都乐意也更善于做母亲,而不是做妻子。这种心理大概一半来自女人的天性,一半是她们自己母亲的言传身教所使然。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女孩子少有机会外出上学,有的连外出玩耍的机会也不多,她们的天地就是她们的家庭,而中国传统的家庭又实际上是由一位或几位母亲来主持的。所以,她们的母亲就是她们人生课堂的启蒙教师和权威指导者,她们在母亲的身上看到的是自己未来的影子。无疑,她们很少能够看到母亲如何做妻子,更多地是看到母亲如何做妈妈。这就使她们对于做母亲有一种天然的向往和乐趣,至少会认为理当如此。
因此,中国的传统女性往往在做姑娘时就表现出母性来,比如对幼小的弟妹,或者对鳏居的父亲,都会充当起母亲的角色,关怀备至,体贴入微。这样的女孩,结婚以后,往往都会成为标准的贤妻良母,甚至对于自己的丈夫,也往往给予母亲般的关怀和保护,让他们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坐享其成,安享其福。如果所嫁的丈夫比自己小,这种溺爱程度还要加码,因此又有“女大三,抱金砖”的说法。妻子比丈夫大两三岁,抱不抱得到金砖很难讲,但她把丈夫一半当弟弟一半当儿子来疼爱,倒完全有可能。
与此相对应,在这种婚姻模式中,丈夫也很难会是什么“贤夫良父”,而多半是“浪子顽童”。在他们看来,婚姻不过是从一个女人的怀抱转向另一个女人的怀抱。那么,在前一个女人的怀里干人才以(比方说吃奶),在后一个女人的怀里也干什么(变相吃奶);对前一种女人是什么态度(比方说又爱又怕),对后一个女人也无妨采取这种态度(所以怕老婆的故事多有流传),而后一个女人也往往吃这一套。正如张铭远在《中国人的人生曲线》一书中所说,中国的不少夫妻关系,“恰如一个骄横的儿子和一个温柔的母亲的关系一样。”
所以,中国的小姐们,一见到落难的公子,便会顿起搭救之心。这时,她们往往身份也不顾了,脸也不要了,门风也不管了,家规也不怕了,一心要承担起保护的义务,把那可怜的男人(在她们眼里只不过是可爱的大男孩)揽进怀里,置于自己的羽翼之下,就像老母鸡呵护小鸡娃子,不让他们被老鹰叼走一样。难怪落难公司被多情小姐搭救的故事,层出不穷,广泛流传,久演不衰,大受欢迎。这些落难公司当然无一例外都是多愁多病的文弱小生,是奶声奶气的漂亮男孩,而这些多情小姐则无一例外地是未来的贤妻良母。一个男人如果能娶上这样的妻子,当然是三生有幸;而一个女人如果能充当这样的角色,也自觉十分满足。因此这种戏男男女女都爱看。男人盼望自己有这样的艳遇和福气,女人们则希望自己也能如此这般地一显身手。
事实上,中国的男人其实往往是要靠女人来保护的。因为他们从小就靠女人保护,也靠女人管束。在家里,孩子靠母亲管教;在外面,孩子也靠母亲维护。学校开家长会,出席的多半是妈妈;孩子在外面受了欺负,出面交涉的也多半是母亲。甚至找对象、娶媳妇的事,也多半由做母亲的通过媒婆(又是一个女人)或自己的姐妹、干姐妹们来张罗。做母亲的总是比做父亲的更关心自己儿子的对象。这不完全是因为母亲更疼爱儿子,也不完全是因为女人对此类事情更感兴趣,还因为这件事意味着母亲要把母爱的接力棒交出去,当然要考察接棒人的可靠程度和人品如何。
于是,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就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似乎互不相容的现象:一方面是“男尊女卑”、“夫为妻纲”,女人被置于男人的奴役和压迫之下;另方面则是“母爱泛化”、“阴盛阳衰”,男人要由女人来保护和娇宠。在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中西文化的差异:西方的英雄救美女,中国的小姐救公子;西方的美女爱英雄,中国的男孩恋母亲。所以西方人喜欢为孩子找“教父”,中国人则喜欢给孩子认“干妈”。
结果呢?结果自然是一部分男人越来越柔弱化,甚至女性化,同时相当一部分女人则用母性代替了妻性,甚至只有母性,没有妻性。
母性当然也是女人性。但如果单单只有母性,就不能算是完全的女性。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女人之(二)弱女子与女强人
应该说,在中国传统社会,一个女人如果能够当上贤妻良母,那么,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便该算是非常幸运的了。可惜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种运气和福气。那么,无此幸运的女人又该若之何呢?也许,她们的出路就只有三条,去当“奴仆”,或者去当“强人”,甚或去当“淫妇”。
当然一般地说,还是去当奴仆的多。这也是中国传统社会中女性的第二种类型。这里所说的奴仆,不是阶级分析意义上的,而主要是指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而言。比如说《红楼梦》中贾迎春,虽然是名门闺秀,嫁出去当的是官太太,但既然“误嫁中山狼”,也就与奴仆无异,甚至比某些奴仆还不如。所以,这一类女性便无妨称之为“弱女子”。
中国的弱女子不少。
中国历史上究竟有多少女人属于这一类呢?这可统计不出来。因为她们根本就没有资格被载入史册,只能默默无闻地被奴役、被欺压、被凌辱、被宰割、被屠杀。“有幸”载入史册或被写进文艺作品的女性无非这样几类:良母(如孟子、岳飞之母)、佳丽(如赵飞燕、杨玉环)、才女(如蔡文姬、李清照)、烈妇(如杨贞妇、陈节妇)。这几类女性,人数屈指可数,当然很难说是否有代表性。但即便是这几类有幸“露脸”的女性,其中也不乏弱女子。比如明代弘治皇帝的生母,是给成化皇帝生了唯一一个儿子的。按照封建王朝的规矩,就是“圣母”(诞育圣躬之母)。但这位圣母,不但生前十分凄苦,而且最后连命都保不住。又比如明熹宗天启皇帝朱由校的生母王选侍,竟常遭殴打,因而积郁而死。圣母尚且如此,其余可想而知。
圣母命苦,贵妃命薄。汉高祖刘邦的爱妃戚夫人,在刘邦死后便被吕后砍去手脚,扔在厕所里,求死不得,求生也难。还有那位大名鼎鼎的杨贵妃,竟在宠爱她的唐明皇面前被活活绞死,而那位万岁爷唯有掩面垂泪而已。“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这和多情小姐搭救落难公子,或与西方骑士拔剑保护美人,形成的是何等鲜明的对比!一个大男人,还是什么“至尊天子”,却保护不了一个自己心爱的弱女子,真不知中国的男子,还有什么脸面来说嘴!
然而女人并非天生是弱者。
诚然,一般地说,女人的体格较男人娇小,女人的性格较男人温柔,女人的心理较男人内向,女人的情感较男人脆弱,女人的体验较男人细腻,但这决不意味着女人就胆小怕事、软弱无能、优柔寡断、无所作为,只能由着男人来摆布和宰割。
女人的不幸是社会的不幸。
告别原始时代以后,中国传统社会就一直是一个男性的社会,或者说是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为了维护这样一个社会秩序和统治模式,中国的男人编造了一整套哲学伦理学原理,来维护他们压迫统治女人的“合法性”。
这套理论大致是这样:首先,从男女关系中抽象出两个哲学范畴——阴与阳;并根据男人和女人的生理心理特点,派定阳的性质是刚,阴的性质是柔;阳的特征是动,阴的特征是静。这当然未尝没有一定的道理。比方说,男性暴烈,是为刚;女性温和,是为柔;男性好斗,是为动;女性内向,是为静。所以阳刚而动,阴柔为静,这就叫“动静有常,刚柔断矣”。
第二步,把阴阳范畴泛化,推广到一切领域中去。比方说,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因为天降阳光雨露有如男授精,地生动植万物有如女分娩;日光强烈故属阳,月光柔和故属阴。于是这一比附,也能为人们所接受。
第三步,便是把哲学范畴转化为伦理学范畴。天不是在上吗?地不是在下吗?所以“天尊地卑”。天地关系尚且如此,况乎人类?因此,和天一样属阳、刚、动的男人就尊贵,和地一样属阴、柔、静的女人就卑贱,这就叫“男尊女卑”。刚而动者,可以在广阔世界纵横驰骋,柔而静者只能在自己家里洗衣做饭,这就叫“男主外,女主内”。当然,卑贱者只能受高贵者统治,柔顺者理应受刚健者摆布,也就不在话下。
无疑,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男女不平等,归根结蒂并不是这种理论造成的,但这种理论对人们心理的影响,却也不可低估。至少,它造成了这样一种错觉:女人天生柔弱,女人就该逆来顺受。
不同的弱女子当然各有其不同的不幸遭遇,但也不乏其共同之处。
首先她们的出生,就被认为是不幸、不祥,甚至有罪。这个观念大约可以追溯到商代。据专家们考证,殷商卜辞中即有“贞,有子”和“不嘉,有女”的内容。商人重鬼神,事事都要占卜,妻子怀孕当然也不例外。结果,占卜到“有子”,便是“贞”(吉利),占卜到“有女”,便是“不嘉”。可见,重男轻女的观念,大约自商代起便已经有了。
到了周代,便有了“弄璋”、“弄瓦”之别。《诗.小雅.斯干》说:如果生了儿子,就让他睡在床上,给他一块玉璋;如果生了女儿,就让她睡在地下,给她一块瓦片。所以,后人又把生儿生女,分别称为“弄璋之喜”和“弄瓦之喜”。虽说同是“喜”,但分量大不一样。
不一样的原因似乎也很简单:就做母亲的而言,生儿子可以提高或加强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生女儿却可能会坏事;就做父亲的来说,生儿子可以做自己的接班人,可以增强家族的实力,至少可以增加一个劳动力或战斗力,生女儿则只是多添了一个“赔钱货”。结果是,无论父亲抑或母亲,都不希望生女儿。
甚至在我国某些地区,还有这样的奇怪风俗:如果头胎生的是女儿,那么,便不准她管自己的父亲叫爸爸,除非后来有了弟弟,才可以解禁。当然,这还是客气的。一些时代和地区,甚至还有杀婴和弃婴的事发生。“男曰儿,女曰婴”,杀婴和弃婴当然是杀死或遗弃初生的女儿。这种恶俗,至少在春秋战国时代就已经有了,韩非子就曾说当时的人“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但直到现在,某些地区也仍有这类惨无人道的事发生。
这些女孩的出世既然如此地不受欢迎,那么,她们即便活下来,日子也不会有多好过。对于被视为“赔钱货”的她,家庭和家族将尽量减少在她身上的投入,比方说不让上学,吃较差的饭菜,穿较差的衣服等;同时又尽量利用她的价值,以期捞回一点成本,补回一点亏损;比方说很小时就让她带弟妹,做家务,甚至下地干活。最后,她将在适当的时候被打发出去,嫁到一个陌生的家庭,去当别人的“媳妇”。
别人的媳妇并不好当。
首先,她将在新婚之夜被一个陌生的男人以丈夫的名义实施强奸。这不但意味着她已失去童贞,同时也意味着人权、人格、自尊和羞耻感的被剥夺。从此,她将成为丈夫的附庸和奴仆,白天干牛马活,晚上当泄欲器。受苦受累是她的责任,挨打挨骂是她的义务,权利则是没有的。能不挨打骂便是她们的福气,能不被休弃便是她们的造化。
其次,她不但要充当丈夫的奴仆,而且要充当大家所有人的奴仆:她不但要看丈夫的脸色,而且要看其他人尤其是婆婆的脸色。这不但使她战战兢兢,而且会使她无所适从,因为丈夫和婆婆的要求、愿望、意志并不完全相同,结果很可能是“起晚了得罪公婆,起早了又得罪丈夫”,犹如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试想,身处如此逆境之中,哪里还能产生和展示女性的魅力?不过“行尸走肉”罢了。也许,只有当她升格为婆婆以后,情况才会有所改观,但那时她早已变成更无魅力的老太婆了。
所以,在娘家是“赔钱货”,在婆家是“受气包”的弱女子,往往是相当无性化的。又岂止是“无性”,简直就“非人”。
在中国传统社会,既无性又非人的弱女子,还远远不止于此。比方说,还应该包括那些真正的奴仆,——被卖到地主、豪门、官宦人家当丫环的女孩,以及选进宫里当宫女的女孩,都如此。她们往往是连生命安全都没有保障的。东晋石崇家就有不少这样任人宰割的弱女子。石崇每次请客吃饭,便要这些女子去劝酒。如果客人不喝,就把劝酒的女子杀掉。丞相王导于心不忍,每每只好喝得大醉。大将军王敦却满不在乎,结果一连杀了三人,王敦还是不喝。王导看不下去,劝王敦多少喝一点。王敦说,他杀他家里的人,关你什么事?于是那些无辜的女孩子,便只好莫名其妙地去做刀下之鬼。
总之,这类弱女子,往往是连基本人权也没有的。因此,我们很难说她们究竟像不像女人。即使像,也没有意义的。因为她们根本就不被当人看,毋宁说也是无性。这类“无性化的女人”和前述“无性化的男人”正好一弱一强,倒是“对立统一”。所以,在描写江湖行为的故事中,她们不是被侠客们无意中搭救,恨不能变牛变马来谢恩的“羔羊”,便是被坏人或好汉们无端杀害,死得连自己也莫名其妙的“草木”,比如在鸳鸯楼被武松胡乱砍杀的丫环使女便是。
与弱女子正好相反的是所谓女强人。
严格意义上的女强人,大概应该是《水浒传》中的顾大嫂、孙二娘等人。因为所谓“强人”者,出没绿林、闯荡江湖,专一杀人越货、打家劫舍者也。既如此,则“正宗”的女强人,自然也就非顾、孙二位莫属。
顾大嫂绰号“母大虫”,生得“眉粗眼大,胖面肥腰”,是个“生来不会拈针线,弄棒持枪当女工”的角色。打起架来,“有三十十人近他不得”;发起怒来,“提井栏便打老公头”。打祝家庄时,正是她“掣出两把刀,直奔入房里,把应有妇人,一刀一个,尽都杀了”。不消说,被她杀的,大约都是前述弱女子。
孙二娘绰号“母夜叉”,剪径世家出身,又学得乃父全套本事,便招赘了父亲的徒弟张青为媚,在十字坡大树底下,开一间黑店,专一将那过往客商,麻倒放翻,大卸八块,“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这个黑店老板娘,端的心狠手辣:伙计扛不动的行货,她自去扛来;丈夫不忍宰杀的路人,她任由开剥。至于长相,和顾大嫂差不太多,是“辘轴般蠢笨腰肢,棒锤似粗笨手脚”,可怕得很。
总之,这类“正宗”女强人,大体上都是五大三粗,体胖腰圆,眉横杀气,眼露凶光,毫无女性魅力可言。
这样的黑道人物,也许不会太多,更多的是家里的“母老虎”。她们当然不会这样面目可憎,但也相当男性化。一声“河东狮吼”,便可叫老公魂飞魄散,跪倒尘埃。宋代的陈慥号龙丘居士,好宾客,爱美女,又喜欢谈佛。但他的太太柳氏,却似乎没有什么“菩萨心肠”,常常会让这位陈先生胆颤心惊。所以苏东坡作诗讽刺他说:“龙丘居士亦可怜,谈空说有夜不眠;忽闻河东狮子吼,柱杖落手心茫然。”河东是柳姓的郡望,狮子吼原本指佛祖音之威严(佛家将释迦牟尼喻为无畏的狮子,故佛陀宝座称作“狮子座”,佛祖法音称作“狮子吼”)。所以“河东狮吼”的意思,便是说柳夫人的一声“娇叱”,在陈先生的耳中便有如“佛祖法音”,威严无比。这可真是“老婆吼一吼,丈夫抖三抖”。
“河东狮吼”的说法,多少还有点讽刺意味,《醒世姻缘传》中的薛素姐,便比孙二娘等人还要可怕。孙二娘只是开剥别人的人皮,对丈夫仍十分恩爱,对丈夫的朋友也颇为义气。这个薛素姐,却专一虐待丈夫。她一个“搜风巴掌打在狄希陈(薛的丈夫)脸上,外边的人都道是天上打了一个霹雳,都仰着脸看天”。这样的“女强人”哪个受得了。
除了山寨里的“母夜叉”和家里的“母老虎”外,还有一种街面上的“泼妇”,也十分了得。我曾亲见一位泼妇的“骂街”,是一手拿菜刀,一手拿砧板,一边骂,一边砍,一边垛脚,有时还要跳起来。尽管围观男女甚多,但并无一人敢近。这样的女人,当然可以肯定也是不会有什么女性魅力的。母夜叉、母老虎、骂街泼妇,大约就是所谓“女强人”的几种类型。因此我认为,当代舆论界把那些有能力、有气魄、有主见、有作为、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有自由意志和独立人格的新女性称之为“女强人”,实在是甚为不妥的。
首先,它带有明显的性别偏见和歧视女性的色彩,否则就该有与之相对应的“男强人”的说法。然而,尽管男人中不乏平庸、胆小、无能的窝囊废,但能干、勇敢、刚强的男人决不会被称为“男强人”。这无非因为在传统观念看来,男人原本是该“强”,而女人原本是该“弱”的。所以,男人强是正常现象,不必特别说明他是“男强人”,只要说他是“男人”即可;而女人强则不正常,必须特别地加以强调。这显然是男性中心论的观念在作怪。只因为这种观念太根深蒂固,人们便不以为怪了。
其次,它会造成一种误解,以为妇女的解放,男女的平等,就是要把女人也变成男人(或曰“强人”),或者不该再具有女性的魅力,比如像顾大嫂、孙二娘那样眉粗眼大,胖面肥腰,或者眉横杀气,眼露凶光,似乎非如此不足以逞其强。结果,“女强人”便变成了“女怪物”的同义语。这其实同样是对女性的一种歧视,不应该成为现代人的观念。
第三,它还会造成一种误解,以为女性地位的提高,女性力量的增强,乃是一件既不现实,又很可怕的事。因为它们只能造就一批“母老虎”、“母夜叉”,不是杀人如麻,便是蛮横霸道。这样的女人,试问有几个男人敢爱,又有几个女人学得来?男人不喜欢,女人学不来,当然最多也就只能是一种“传奇”,绝对成不了“气候”。这就在实际上否定了妇女的解放。
因此,许多被舆论界封为“女强人”的新女性,都并不喜欢甚至拒绝受这顶“桂冠”。事实上,所谓女强人,乃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一种特殊现象,决不应该成为新时代女性的模式。关于这一点,我们以后还要再讲到。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女人之(三)淫毒妇与贞烈女
以上三类女人,一类是只有母性的,一类是近乎无性的,一类又是相当男性的。那么,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有没有真正具有女性特征,在男人面前实实在在像个女人的人呢?
有。但可惜,她们往往被说成是“淫妇”。
《水浒传》里就有好几个这样的“淫妇”,比如大名鼎鼎的潘金莲就是。顺便说一句,在《水浒传》中,除扈三娘既艺高貌美又忠义双全,是个特例外,其余多少能展现一些女性风韵的,差不多都是“淫妇”。比如宋江的外室阎婆惜,杨雄的老婆潘巧云,卢俊义的妻子贾氏等。至于李师师原本是妓女,白秀英原本是粉头,玉兰原本是卖唱的,自然都不在话下。
这些女人大约有以下几个共同的特点:
一是“美”。这些女人,大都年青貌美,风姿绰约。比如潘金莲,便是“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纤腰袅娜,拘束的燕懒莺慵;檀口轻盈,勾引得蜂狂蝶乱”。其他几位,也大体如此,不但美丽可人,而且风骚诱人。所以西门庆一见潘金莲,便“先自酥了半边”;来杨雄家做法事的那些和尚,一见到潘巧云,“都七颠八倒起来”;道君皇帝甚至不顾“至尊体面”,钻地道来会李师师;就连那“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的宋江,见了李师师,也写出了“借得山东烟水寨,来买凤城春色”之类的“风话”,可见其魅力之大。
二是“淫”。潘金莲是“为头的爱偷汉子”,后来果然与西门庆勾搭成奸。开始的时候,西门庆还只是探头探及,怕碰钉子。谁知道潘金莲比他还要积极主动,竟笑将起来说:“官人休要罗唣!你真个人勾搭我?”当然立马变成干柴烈火。此外,阎婆惜与张文远通奸,潘巧云与裴如海通奸,贾氏与李固通奸,差不多也都是“被摄了魂魄的一般”毫无节制。至于白秀英、李师师等,原本是粉头妓女,自然“人尽可夫”。
三是“毒”。潘金莲亲手毒死了武大郎,潘巧云诬陷石秀,阎婆惜恨不能置宋江于死地,白秀英戏弄雷横,又当众凌辱、谩骂、殴打雷母。贾氏到官府出首、作证、诬告卢俊义,害得卢俊义差一点屈死刑场,这些都是她们“歹毒”的证明。还有那清风寨刘知寨的浑家,原本被王矮虎掳掠上山,差一点失身,亏得宋江出面说情,这才虎口脱险,然而下山之后,却恩将仇报,迫害宋江,也足证其毒。
美、淫、毒,可以说是上述“淫妇”的共同特征。这就似乎在有意无意地证明一个“道理”:“有美色者必有淫心,有淫心者必有歹意。”用《水浒传》的话说,就是“淫毒皆从一套来”。这不仅是《水浒传》的观点,也可以说是中国传统社会一般民众的观点,因此这些形象便得到了读者的广泛认同。这实际上也是中国两个传统观念的逻辑结论和形象体现。这两个传统观念就是:“万恶淫为首”和“最毒妇人心”。
关于“万恶淫为首”,我们以后再说,这里只说“最毒妇人心”。
应该承认,中国传统社会对于女性的偏见和敌视,是令人吃惊的。早在春秋时代,孔子就有“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的话。他说,女子和小人一样,都不好对付。你疏远他们,他们就心生怨恨;亲近他们吧,他们又会翘尾巴。这显然是混帐话。所以后来鲁迅先生便讽刺说,孔子说的女子,不知是否包括他的母亲?
不过现在看来,孔子还算是客气的,因为还有更刻毒的话:“最毒妇人心”。
“淫妇”们似乎被用来证明此言不诬。
潘金莲毒。武大郎来捉奸时,西门庆吓得钻入床底下躲去。潘金莲却道:“闲常时,只好鸟嘴卖弄好拳棒。急上场时,便没些用,见个纸虎,也吓一交。”这真是够毒的。第一,是激将,用“便没些用”来激西门庆;第二,是壮胆,告诉西门庆对方只是“纸老虎”;第三,是教唆,用“平日卖弄好拳棒”,暗示西门庆来打武大。果然,西门庆冲出门来,一脚踢翻了武大郎。
王婆毒。当西门庆因被捉奸而一筹莫展时,王婆冷笑道:“你是个把舵的,我是乘船的,我倒不慌,你倒慌了手脚。”于是亲自定下毒计:“把这矮子结果了,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的。”又手把手教潘金莲如何下毒,如何灭迹,害死了武大郎。如此之毒,连西门庆也自愧不如,说“我枉自做了男子汉”。
贾氏毒。她与李固在公堂上诬告卢俊义时,竟说“丈夫,虚事难入公门,实事难以抵对。”“你便招了,也只吃得有数的官司。”这种身份,这种语气,不由官府不信。明里是为卢俊义着想,暗里却是把他往死里送,比那个李固阴毒多了。
在以上案例中,妇人显然都比男人更毒。她们心更狠,手更辣,胆子更大,事情做得更绝,岂非正是“最毒妇人心”?
不但潘金莲之类的小女子被说成是“淫毒妇”,便是女人中的那些头面人物,也有人说她们“毒”。
吕后毒。汉的开国元勋韩信,便是被吕后诱杀的。尽管实际的主谋是刘邦,帮凶是萧何,但最后账还是算到吕后的头上,因为她是女人。不过,她在刘邦死后,竟把戚夫人砍去手脚,扔在厕所里,这种做法,倒也确实过于歹毒了。
武后毒。常言说,虎毒不食子,武则天却连亲生儿子也不放过。章怀太子李贤是她杀的,长子李弘据说也是她杀的。骆宾王为徐敬业起草的檄文、罗列了武氏的一系列罪状,包括践元后、陷吾君、杀姊屠兄、弑君鸩母等等,无非要证明她心肠歹毒而已。
慈禧毒。从捕杀肃顺到囚禁光绪,都是她毒的证明。民间更有一种说法,说慈安太后也是她毒死的。以慈安之懦弱和善,尚不肯放过,可见其毒了。
更重要的是,这几个人,也都是既美且淫的。其中又以武则天的美和淫为最突出。骆宾王的檄文说她“入门见嫉,蛾眉不肯让人;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是承认其美;说她“秽乱春宫,近狎邪僻”,是指责其淫。按武氏原本是太宗的女人,后来又嫁给高宗,一女而事二夫,岂不是淫?更何况,七老八十的时候,又养了两个面首——张宗昌和张易之兄弟,还不是淫吗?还有吕后,据说也和别人私通过的。慈禧好象没有和谁私通过,但又有人编出了安德海或李莲英是假太监的说法。
于是,从宫廷到民间,从史实到小说,种种事实和流言,似乎都在证明着“淫毒皆从一套来”的说法。当一个社会都在反复念诵着某一些话时,就会在人们的心理上形成一种思维定势,甚至形成一种条件反射,以至于一看到“眉似初春柳叶”,便坚信她“常含着雨恨云愁”;一看到“脸如三月桃花”,便断定她“暗藏着风情月意”。接下来,便是或者去挑逗、勾引、调戏,或者断言其“心肠最毒”,是惹不得的“祸水”。
不可否认,女人中确有坏人,这和男人中也有坏人一样,并没有什么稀奇。问题在于,男人中出了那么多坏人,也没有人大惊小怪,为什么女人中出了三五个坏人,就要大做文章呢?更奇怪的是,为什么一说到女人的坏或毒,就一定要扯到男女关系上去呢?而且一定要归结于这些女人长得漂亮又有女人味呢?
这当然是一个需要另案分析的问题。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既然漂亮的、有女人味的女人都是“淫毒妇”,那么,谁还敢漂亮一些、有女人味一些呢?
当然,有一种漂亮女人是不怕受到指责的,那就是“贞烈女”。
正如前述“弱女子”与“女强人”是相对的两极,“贞烈女”与“淫毒妇”也恰好是相反的一对。中国古代有多少贞烈女呢?似乎不少。仅《明史》中留名的,便达一万之多,其中最著名的就有三百多人,而《古今图书集成》收入的明代烈女节妇,就多达三万六千人。
这么多的烈女节妇,总不会都是丑八怪吧?事实上,其中美人还不少。比如明代的烈女单三姐、节妇孙柴氏,都是年轻貌美的女人。正因为年轻貌美,这才会有盗匪、恶少来企图强奸她们,她们也才会抗暴而死,成为烈女节妇。所以她们虽漂亮,却不会遭到指责。但同时也证明,女人太漂亮了总归不是好事。比方说,这二位如果丑得令人生厌,岂不是就没人来打主意了?
显然,长得太漂亮、太性感、太有魅力,或者太有女人味,对于那些“贞烈女”,或预备做“贞烈女”的人来说,就是一个麻烦。所以,那些立志守节的寡妇们,便只有两条路:要么及早自杀,一了百了;要么尽量把自己弄得平庸丑陋一些,最好忘掉自己是女人。因为对于一个寡妇,尤其是一个年轻的寡妇来说,最难抵御的诱惑就是性的诱惑,最为严峻的考验也是性的考验,而性爱又总是与姿色、容貌、体态、仪表等相关联。男人见了漂亮女人,很少有不动心的。如果得知对方是寡妇,便更会想入非非,甚至惹是生非。寡妇没有男人保护,好欺负;寡妇有过性的经验,好勾引。所以,“寡妇门前是非多”,年轻漂亮的寡妇门前是非就更多。寡妇们没有办法使自己变得不是寡妇,唯一的对策当然也就只有让自己显得既不年轻,也不漂亮。
当然,这种做法,也许只有对那些守寡不久的年轻漂亮女人才有必要。对于那些守寡已久、年龄较大,早已心如死灰的“资深寡妇”而言,其实已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生活的重负,心情的郁闷,天性的压抑,情感的孤独,都会提前并加速她们的衰老,也许三四十岁时,便已皱纹满面、白发斑斑,甚至目光呆滞、言语木讷,毫无魅力可言了。
寡妇是“贞烈女”中的大多数。由此我们可以推测,所谓“贞烈女”,也基本上是“无性化”的,与前述“弱女子”相类。不过,弱女子们的无性,主要是别人不把她们当人;贞烈女们的无性,则至少有一半是自己不把自己当人。更何况,贞烈女们虽然有“烈”的一面,但在本质上,却也仍然不过只是“弱女子”。
漂亮性感有魅力的女人是“淫毒妇”,刚烈正派守身如玉的“贞烈妇”又没有或不敢有女人味,难道中国古代就没有既年轻又漂亮、充满魅力,又刚烈勇敢、聪明能干、心地善良的女人吗?有,但为数很少。
关汉卿杂剧《救风尘》中的赵盼儿是一个。赵盼儿是一个妓女,作为一个年轻貌美、热爱生活的女性,她曾经盼望过能与一个理想的男性结合,过上自由、幸福的生活。但是,多年的风尘生涯,使她深知这很可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多半兑不了现的:“待嫁一个老实的,又怕尽世儿难成对;待嫁一个聪俊的,又怕半路里轻抛弃。”因此,她对“从良嫁人”一事,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并在结拜妹妹宋引章(另一个妓女)要嫁给花花公子周舍时,极力劝阻。果然,宋引障一进周舍家门,便先吃了五十杀威棒,以后又受种种虐待。赵盼儿为了救出宋引章,便利用周舍酷好女色又喜新厌旧的特点,假意答应嫁给周舍,让周舍写下一纸修书给宋引章,自己再宣布与周舍“拜拜”。当周舍责问她“曾说过誓”要嫁自己自己时,赵盼儿回答说,你不是老逛妓院的吗?咱们这些妓女,谁不是逢场作戏,对着明香宝烛,指着皇天后土,赌着鬼戳神诛!“若信这咒盟言,早死得绝门户。”终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自己对周舍的欺骗,回敬了周舍对宋引章的欺骗,不但大快人心,而且充分展示了她的机智和勇敢。
关汉卿另一杂剧《望江亭》中的谭记儿也是一个。谭记儿是一个寡妇,后来改嫁青年官员白士中,过上了夫妻恩爱的幸福生活。然而权贵杨衙内为了霸占她,竟向皇帝诬告白士中,骗得势剑金牌,要来行凶作恶。谭记儿为了保卫自己的丈夫和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便挺身而出,于中秋之夜,乔装成渔妇,来到望江亭,利用杨衙内贪杯好色的特点,以切脍献新为名,巧语周旋,煮鱼劝酒,赚取了势剑金牌,挫败了杨的阴谋诡计,让那奸贼“满船空载月明归”。
赵盼儿和谭记儿,是这类女子中的佼佼者。她们一个是风尘女子,一个是再嫁寡妇,社会地位都不高,但她们的人格却并不因此而卑下,她们的见识也并不因此而短浅。她们的胆量、智慧、镇静自如和处变不惊,甚至让男人也自愧不如。在得知了杨衙内的阴谋后,白士中只是愁眉苦脸、长吁短叹,而谭记儿却一改往日的娇羞温柔,果敢地说:“你道他是花花太岁,要强迫我步步相随。我呵怕甚么天翻地覆,就顺着他雨约云期。这桩事你只睁眼儿觑看,看怎生的发付他赖骨顽皮。”这真是何等气魄,何等胆略!
在中国古代妇女形象中,我最欣赏的便是这一类既有英雄气又有儿女情、既有男儿胆又有女人味的人物,尽管她们人数不多,而且社会地位也往往很卑贱。她们多半是妓女,或婢女,或再嫁寡妇,或被掳良人,有的失身,有的失节,有的失去自由,但我以为,只有她们,才是真正的“贞烈女”。
什么是“贞”?贞就是正,包括忠诚、正直、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穷不失义,达不离道”,等等。这恰恰是这类女子的可贵品德。她们的共同特点,是在“身不由己”的情况下,能守住自己心里的一方净土。当她们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出卖色相时,力求“卖艺不卖身”(如《卖油郎独占花魁》中的莘瑶琴)。求之不得,则求“卖身不卖心”(如《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的杜十娘),一片真情只付于真情人。所以当杜十娘得知李甲变心时,便痛彻心脾地感到了被欺骗和被玷污。作为“妓女”,她无法保住自己的身子;作为“贞女”,她却必须保卫自己的心灵。所以,她不惜一死,怒而沉江。因为在她们看来,心灵的自由是比身体的自由更宝贵,心灵的纯洁是比身体的洁净更重要的事情。“哀莫大于心死。”心既已死,则此身何惜?
显然,这就不仅是“贞”而且是“烈”了。烈也者,为义而死之谓也。杜十娘为之献身的义,不是统治阶级宣扬的“贞妇不事二夫”、“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类伪善的“礼义”,而是她自己心中至真至诚的“情义”,因此才感天动地。杜十娘投江后,围观群众咬牙切齿,义愤填膺,争欲拳殴李甲和孙富,李甲后来也郁成狂疾,终身不痊,遭到老天报应,真可谓天怒人怨了。
此外,如赵盼儿的“拔刀相助”,谭记儿的“挺身抗敌”,罗梅英的“振我妻纲”,均可谓之“烈”。罗梅英的故事始见于刘向的《烈女传》,后成为广泛流传的民间故事,又被石君宝改编为杂剧《秋胡戏妻》。罗梅英是个美丽善良的女子。为了婚后夫妻恩爱,她不愿拣取个财主,却宁可嫁给贫穷的秋胡。婚后三天,秋胡便被抓了壮丁。罗梅英拒绝了自己父母和婆婆要她改嫁的要求,贤贞自守,甘苦备尝。十年后,秋胡得官回家,夫妻相见于桑园,竟不相识,而秋胡亦竟把她当做他人之妻调戏。当罗梅英得知这个流氓就是自己盼望多年的丈夫时,愤怒至极,坚决要求离异。显然,罗梅英要捍卫的,也不是封建礼义,而是她自己极为看重的夫妻情义和人格尊严。
应该说,这类形象,才是最值得肯定的中国古代女性。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女人之(四)嗲妹妹与假小子
历史转眼就到了现当代。
当代中国的女性如何呢?除所谓“贤妻良母”型仍是大多数外,还有两种类型,也值得一说,这就是“嗲妹妹”和“假小子”。
典型的“嗲妹妹”大体上主要在南方,又尤以上海的“嗲妹妹”最为典型。汉字当中音dia的只有“嗲”这一个字,原本是南方的一种方言,北方人无论男女,往往都不知“嗲”为何物。《汉语大字典》和《现代汉语辞典》都把它解释为“撒娇的声音和姿态”,例如“嗲声嗲气”等。这很能代表北方人对“嗲”的一种看法,但显然有失准确。比如南方有一种味道叫“沙嗲味”(如沙嗲味方便面),难道是“撒娇的味道”?上海有句话叫“牢嗲格”(“蛮好的”、“挺好的”之意),难道能译为“挺撒娇的”?即使“发嗲”这个词,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撒娇”。要之,“嗲”这个词,不仅有娇羞、娇嗔、娇小、娇弱、娇贵、娇痴、娇嫩、娇柔、娇滴滴等义,还有比这更丰富更复杂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