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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小柔 当前章节:15398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4:07

本以为人到中年该越来越含蓄,但阿勇这个像大肚子蝈蝈一样的男人却越来越能折腾,而且玩心越来越大。赵文雯一直在自我斗争到底要不要孩子,她本打算让孩子让阿勇成熟,但又怕孩子成了他的玩物或者干脆要照顾两个“孩子”的起居,最终她也进入阿勇的疯狂世界,跟她满世界搜集野外生存用具去了。这些日子我注意到,两个人玩得还挺好,可见对正常人来说中年是个坎儿。

吃饱了撑的

赵文雯对我们住的小区环境很不满意。因为在全体业主拒绝交物业费的第二个星期保安撤了,之后井盖、垃圾箱逐一消失,过了几天两个楼栋的防盗大门像变魔术一样连门框都被搬没了影儿。我的自行车在楼道里失踪,赵文雯老公的宝莱经常在半夜被人拍响警报器,弄得这两口子整天像武警战士一样随时都有可能往外冲。收破烂的人蹬着三轮儿在小区里自由穿梭,并且非常没有职业道德地把业主们扔掉的垃圾袋一一打开翻找,有用的则要一把塞进自己随身的编织袋里。他们用挑战的目光迎着所有业主笑,然后问你:“姐姐,你们家有废报纸吗?两毛五一斤。”赵文雯一般会以高傲的表情鄙夷那些递过来的笑脸,她选择毫不迟疑地向前走。不像我,在把废报纸的价钱讲到三毛钱一斤的时候就跟占了多大便宜似的,一准把收破烂的往家招,而且一路上都要叮嘱:分量一定要给准了啊!

赵文雯想搬家了,她跟我说了不止一次,看得出来,她被现实生活逼得要动真格的了。赵文雯的老公把选房的重担交给了自己老婆,这女人也不算计有多少家底儿,涉猎的关键词多为:异国、风尚、田园、欧陆、少数人、独享等等。她把那些大House的广告往我眼前一摆,我看见在里面笑着攒局的都是一水儿的老外,赵文雯用食指点着一个三百平米居室的局部效果图对我说:“住这儿,咱才能叫开始生活!”虽然我不知道这邻居存折里究竟有多少存款,但我知道就算把我们两家的全部家当都变卖,也未必能凑齐“开始生活”的起步价。赵文雯的知心爱人为了安抚老婆狂热的心,从一个刚出国旅游的哥们那劫下一把人家“豪宅”的钥匙,让赵文雯去试住一下,如果觉得好,就算卖血也要在贫瘠的土地上耕耘出好日子。那仗义男人说这番话的时候我在一边感动得都快流泪了。三天后,赵文雯拽着我便借看房的名义到了“豪宅”,因为她老公临时有事接不了我们,而我们又不舍得打车回市内,于是在一个暴雨磅礴的夜晚,我们俩恬不知耻地在“豪宅”里住了一夜。

我们不像观光客,更像两个战战兢兢的贼,蹑手蹑脚一前一后把房子的各个角落都看了个遍,随着赵文雯不停的赞叹,我们最后坐在他们家的露台上。这里已经用整面的玻璃给封起来了,摆着东一盆西一盆不用浇水也能活的绿色植物,赵文雯扔给我一根从楼下超市买的比市里贵四倍的黄瓜,吩咐在露台上等星星出来,还说了几句颇让人心动的“把月光拌进咖啡”之类的鬼话。那天月亮出来得也有点慢,其实最后的结果是根本没出来,我们就在那傻等,最后我都有点儿上不来气了,因为顶楼更像个花窖,非常闷热。我让赵文雯把窗户打开,她走了一圈,转脸对我说:“他们家窗户都没安纱窗,打开,蚊子进来怎么办?”我们又走回屋里,可是觉得屋里更热,只好摸索着把空调开了,把温度一降再降。

忽然就听见打雷的声音,我们又跑到露台,大雨点就砸在我们头顶上,为此我们还欢呼了大约有五分钟。可是回屋我们就傻了眼,雨水顺着房顶已经流了下来,这时我们才发现这房子有很多处裂痕,赵文雯喊:快拿盆接雨!我找遍了这栋大房子的几个厕所,没发现一个盆,最后只好找了几个碗接雨,刚摆好,赵文雯又喊上了:“你去找把笤帚,咱得把水扫出去。”可这又不是我自己家,也不敢乱翻东西,除了吸尘器我什么也没找到。我对赵文雯说,这家是不用笤帚的,赵文雯在木地板上摔了个跟头。此时,卫生间散发出一股异味,因为通风管在顶上,所有的异味从一楼向上涌着。不知道什么时候衣柜被我碰开了,从里面滚出几件团成团的衣服掉在水里,并且还有继续掉的趋势,我一边用肚子顶着要滚落的衣服,一边回手拿已经掉了的,心里怒骂这家懒人。房间太大,我们在这里上上下下跑来跑去。

赵文雯像个怨妇也不做声了,光脚半蹲在真皮沙发里。那一夜我们如同两个被雇来的佣人,因为外面雨大没办法脱身,又不好意思坐以待毙,干脆就替人家干了一夜的家务,用赵文雯的话说,咱这不是撑得难受吗!天亮的时候遇到几个这里的保安,都面无表情趾高气扬,我们在他们的余光里离开了,我跟赵文雯又重新回到了有贼出没的小区,她每次坐进宝莱里的优越感又回来了,此后再也没从赵文雯的嘴里听到那些有关“豪宅”的关键词。

回家喂猪

动物园的门票太贵,没办法每天带着孩子往那儿跑,只好去门口的花鸟鱼虫市场,不就是少点儿野兽吗,好歹也算亲近了自然。我们的生活很让散居在郊外富人区的蛛蛛羡慕,她曾一次次在电话里问我儿子:今天又看见什么好玩的动物了?我听见儿子很认真地跟她说:“看见小白兔在笼子里磨牙,长得像老鼠的狗都趴着,大白鹅饿得叫唤,公鸡打群架,鸽子跳舞。”随后,他又补充了一句:“阿姨,你买一只小猪吧,穿花衣服。”当初为了追求田园风光的蛛蛛,在富人区住了快两年,连只麻雀都没看见过,惟一的活物是夏天从纱窗往屋里挤的蚊子。

没多久,她真来了,我们陪她去花鸟鱼虫市场,一笼子一笼子的广东鸡都跟小流氓似的,不是互相把鸡冠子啄得鲜血直流,就是一个劲往未成年小母鸡身上蹿。蛛蛛不屑一故,甚至还踢了伸着脖子要拧她的大白鹅一脚。在我儿子的大力推荐下,蛛蛛果真对一只黑白花的小猪动了感情,她把小猪捧在手里,眼睛里流露着母爱。卖猪的说这猪最多长到四斤,而且聪明通人性,不随便拉尿,它老家在泰国,说着便把一条缠着铃铛的中国节套在猪脖子上。那猪长了一张驴脸,尖耳朵,大眼睛,粉鼻子,毛油亮,跟用了护发素似的。最后以260块钱成交,让我儿子鼓捣了一下午之后,蛛蛛带着她从市区买的种猪回那个有大露台的豪宅了。

之后,我儿子经常给蛛蛛打电话问猪的情况。后来我才知道,这女人居然给猪起了个猫的名字,叫“咪咪”。咪咪天天用它的粉鼻子拱蛛蛛的腿,听见狗叫就往床铺底下扎,他们特相亲相爱,据说看电视剧“俩人”都搂一块儿。蛛蛛故意让我羡慕她的悠闲生活,可我偏不,告诉她皮薄骨细,肉质细嫩的家伙最适合做烤乳猪。直到蛛蛛欧洲游的前夜,她打电话让我在把咪咪接我家和我到她家照顾咪咪之间选择,我再没脑子也不会选前者,所以,我扛着铺盖转天赶往她家。刚进门就惊了,那咪咪真长成猪了,看体形至少有五十斤,蛛蛛正在给咪咪挠痒痒,她示意我轻点进屋,那猪一直虚乎着眼睛眇我。我竖起大拇指,“你当上饲养员了!和那些养狗的比,我觉得你太有追求了。”蛛蛛说咪咪原来一顿食一小碗够了,现在得喂一大盆了,稍微得不到满足就嗷嗷叫,原来吃饱后和人逗乐的小动作现在也懒得做了。咪咪病了,宠物医院不收动物园不要,也没农村亲戚,只能把豪宅当猪圈先将就着,她说自己心软只好去旅游,让我想办法把咪咪处理掉。我瞪着眼睛,眼睁睁看着蛛蛛拎着大皮箱眼含热泪地拍拍咪咪脑袋走了。

咪咪倒还友好,想用鼻子蹭我的腿,吓得我从客厅跑到卧室,又从卧室跑到露台,充当了它将近半个多小时的玩物,直到咪咪倒在沙发旁,浑身的肥肉直颤悠。我用电饭煲烧了一锅的饭,它全吃下去了,吃下去还不够,不一会就饿了,饿了就叫,那声音能让你撞墙。我只好把冰箱里的速冻水饺拿出来煮给它吃,后来,饼干、巧克力,能找到的都当猪食了。我自己都来不及买东西吃。两小时之后才想起来忘了问蛛蛛咪咪的排泄问题,带出去遛还是逼它上厕所?可是晚了,我进厨房刷锅的时候,这家伙憋不住已经尿了一泡,漫过十块地砖,奇臭无比。我头都快炸了,接管咪咪不过三个多小时,难以想象蛛蛛怎么让世界充满爱的。

转天我有个必须去的饭局,先在与咪咪共浴的那间屋使劲洗了个澡,如果不是血肉之躯,我都想用铁刨花刷刷自己,总觉得身上一股臭味。晚上草草寒暄着吃了一半再也坐不住了,朋友问我急什么,我说:“得陪孩子睡觉啊。”话一出口我真想抽自己俩嘴巴子。打了车一路催司机,司机问:“有急事啊?”我说:“我得回家喂猪。”车猛地哆嗦了一下,“姐姐你说嘛?”我重复了一句:“回家喂猪!”一肚子火。

刚进楼群,就听见咪咪一声一声嚎叫,我几乎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门口的,刚进屋,就有人敲门,我想,这下完了,开门一看,是一个阿姨,她端着一大盆饭菜:“咪咪饿半天了,别总让它叫了。”我找盆把折箩装好,看咪咪呼哧呼哧地把半拉脑袋都快扎饭里了。心里无比绝望。

粗人的六月

汗水滴滴答答,姑娘貌美如花。六月来了。

这股迟来的热浪让我们开始给捂了很长时间的身体撕开包装,于是苗条的、不匀称的、上长下短比例不和谐的、粗细搭配不均的身段都出来了,一时间弄得满大街都是挑剔的眼神。那些风摆杨柳或者肥而不腻的身体蜷缩在薄薄的衣服里躲避六月阳光的折射。我和朋友走在路上经常窃笑地指:“你看!”其实自己心里都清楚,身前身后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正像过电一样测量我们呢。人就是这么目光短浅,气人有笑人无。

我以前特希望自己能像南方人那样娇小玲珑,可北方的水土就是好,喝水都跟施肥似的,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南方人一般皮薄馅小,不像北方人个顶个长得都特实惠。以前人的审美没现在那么苛刻,觉得一个人要能一顿吃仨馒头才好呢,那时候强调体质不注重身段。所以在这样的氛围下浑浑噩噩地就到了对美产生强烈追求的时刻,却发现,我是那样的孤独。

第一次站在精品屋里,眼睛刚搭在一件真丝套裙上,满脸媚笑的老板娘就上来特朴实地说:“这款式都是南方来的,你穿不了,太瘦。你来这件。”她顺手不知从哪拎下来一件连喂奶都有富余的衣服,还笑。就算我是粗人我也有自尊心啊,“你拿一套最大号的,我就试这套。”我指着看中的衣服心想,就算我穿不进去我也得到试衣间里好好给你揉一把这南方来的破衣服。我进了试衣间,收腹、提气、猛拉拉锁,还好,衣服像包装纸,裹得严丝合缝,我还大着胆子出去在镜子前辗转了一下腰肢,那女人叽叽歪歪地说:“呦,还真看不出来。给你打个狠折吧。”都让她看出来了还穿什么衣服,真是的!那个六月,我第一次穿着紧身的套裙去谈恋爱,后来才懂得那叫合体。

第一次去蹦迪也是在六月,所有的人像在原地跑步一样满头大汗,午夜之后,音箱上吧台上挤满了耀眼女子,她们的吊带装热力四射。我们这些小心翼翼围坐一起的良家妇女一般是结伴而来,而零零星星的妖魅女子则在跟高手单挑。我那时候心血来潮地留着一脑袋长发,学港台电视剧还把它们散放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旁边挤过来一个胖子,他拿着个小瓶子故作惊讶状,好像我们失散了多少年似的,“你怎么也把头发披下来了,别那么盲目跟别人学,人家小鸟依人的长发好看,你这么一弄就跟刚从洞里出来似的,进化得好不好都值得怀疑。”这家伙是我的一个同学,大概在他眼里我这样的粗人就不能跟时尚有一点儿关系,他的理论是,如果你不烫眼毛不化妆不在脖子上挂东西不穿高跟鞋就不该长发飘飘。可是我想,就算是女鬼来蹦迪也不愿意穿着高跟鞋啊。

六月,人们都换成了小包装,我分析了一下,跟我一样的粗人,甚至比我还粗的粗人有的是,我也就不担心了,反正我不是最次的,所以我还有资格在别人的背后指指点点。人就是这么目光短浅,气人有笑人无。

替老白拔怆

上班的时候听猴子说“我们家”老白又被“欺负”了,在这个节骨眼上,我决不说一句落井下石的话,我决定用回忆安慰她那颗受伤的心。

老白很实在,每次在我要拍案而起的时候,她就掐着我的胳臂并且眼睛直钩钩地看着我说:别犯神经了你!然后看着我无比郁闷地坐回自己椅子里。她会唠唠叨叨地劝你,话里话外都是“神经呀,你!”其实就算不神经,总被她那么说也该神经了。当然她不觉得,你要现在问她,她准跟你翻白眼,死不承认。

那是哪一年我忘了,只记得我厌倦了那个报社,厌倦了整天那样一种姿态对着一些人,一个人,我死活要把自己的办公桌搬到墙角去,我宁愿对着角落里发臭的垃圾。老白梗着脖子指责我的行为是发神经,因为她觉得你拿工资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忍耐,我说那我不干了行吗?她说行,有本事你就别干。后来我真的走了,偷偷走了。

那份报纸现在已经从我生活的城市消失了,偶尔能从床底下裹凉席的废纸里择出一张,那个报头下面曾经压着我们多少青春、激情、快意、梦想,而今天,留下的仅仅是肮脏的尘土下面我们各自的名字。

那样一些废报记录着我们的光荣与梦想。

老白从兰州大学新闻系毕业在大连电视台耍了一阵子就跑天津来了,到了废报社,等待她的是结婚不许要孩子,生孩子不给报销。之后我也来了,等待我的是没工资,只有稿费,三个月试用期。也许是对新闻的热爱让我们将生死置之度外,我们在漫长的一年中几乎没拿什么钱。我们在城市里奔跑,不敢停留,因为我们还有梦想,我们想看见更远的远方。所以那时候,我们的睡眠很少,骑着一辆自行车,口袋里新印的名片,那个报头让我们浑身都是力量。老白当时在青年部,我在记者部,我们很少有碰面的机会,甚至不知道彼此。那几乎就是一条绝路,拼命的目的只有一个——留下。

我们最终都留下了,报社实行了新规定,不但要写稿,还要拉广告、拉订户,按提成拿工资。内向的老白是从那时候外向起来的,因为你必须把自己的梦想先抛开,要低三下四地争取利益,那时候,她的孩子出世了。我的个性是不妥协,所以在众多路里选择了写稿,疯狂写稿,平均每夜只睡三个小时。通往理想的路上只有痛苦。

后来我们在媒体的小圈子里混出了眉目,从疼痛里走出来的时候我们到了一个部门,一起经受另一个痛苦过程的开始。

我们爱那个红色的报头,从初一在那里发表第一首诗的时候我就开始了自己的热爱,可没想到一切来得那么勉强,因为它并不爱我,不爱我们这些为了它可以抛家舍业的人。我在只有老白在的办公室大发脾气,扬言离开,老白说“神经呀,你!”我走了,去了北京一家我一直向往的报纸,一个月,写了很多整版的大稿,直到有一天,老白说“我带你投靠别的地方吧。”这句话让我又留在了天津,不是因为新的吸引力,是因为这里有朋友。

我们什么苦都吃过,什么冷眼也都见过,还有什么是内心承担不了的呢?经常在一起怀念那些傍晚从七楼向下望的日子,怀念在马路边哄着苍蝇吃一块五一碗的板面,那时候我们谈的最多的是理想。似乎在心里没什么苦的,很多甜蜜来自我们走过来了,我们赢得了比同伴更优秀的耐力和创造力。

我去她刚来天津时的小破屋子呆过,小得开门就要踩沙发,到处扔得都是衣服,她也来过我住的地方,灯都坏了,屋里只有一盏幽蓝色的应警灯,她说那是鬼火,硬是睁着眼睛没敢睡觉。我们目睹着彼此生活质量的变化,它跟中国大的经济形势没什么关系,跟我们的生活态度有直接关系。

现在老白不但割了双眼皮,垫了鼻尖,染了头发,开了车,穿了名牌,进了美容院,用了上当的护肤霜,连跑悄悄话这样的烂节目也开始穿千元以上的衣服了。这挺好的,尽管我看见她就讽刺她,其实只是无法表达内心的欣慰,如果钱能让我们美丽,让我们得到快乐,为什么不呢?所以,要是哪天老白跑去丰胸或增高,我一点都不感到吃惊。

我不希望身边的朋友不快乐,所以听到她受了猴子一帮人的“欺负”很是郁闷,决定以后不跟臭猴子一拨了。嘿嘿:)我们从那个报社过来还有什么扛不过去的,你不带老白玩,我带她玩去。切,有什么了不起!

傻吃傻喝傻乐和

三杯两盏淡酒,七个八个鸟人,我们各自挨着各自的“相好”围挤在一张两米长的桌子边上,因为是同学请客所以无法计较环境和菜品的优劣,我每次要吃点什么都跟旁边坐着的左撇子胳膊撞胳膊,经常把鱼香肉丝掉在黄焖牛肉里,把醋汤子滴答在肚丝烂蒜上,或者直接把一筷子菜便宜了自己的大腿,真正吃到嘴里的并不多。小石特别豪情万丈,时不时站起身蹶屁股够更远处的大虾,直到临走还自己在那儿感慨:“这鲍鱼怎么没有鱼头呢。”

我和小石从小学到中学都在同一所学校,她今天还一口咬定我们是同桌,我觉得这多少有点生拉硬拽的意思,我只记得她是语文课代表,学习成绩一般,头发永远像枯草,那时候她总是抱着头小跑着走路,后来我才知道她生怕某些笨鸟把她的头发当了鸟窝。

小石的工作需要戴大壳帽,可发下来的帽子总是不合适,放脑袋上只能用头皮顶着,风一吹就掉,为了杜绝这种情况,她在帽子里圈缝了三只破袜子进去,从此帽子跟脑袋严瓷合缝,她不带小挎包出门的时候,袜子里还能放些零钱,买东西就跟变魔术似的,看得他们门口一个批发土豆的眼睛都直了,一个劲儿地说:“这姐姐太特别了。”

小石是个很搞笑的人,她的个性里充满各种幽默元素,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有些神经质。她走路的姿势也很奇怪,无论速度快慢浑身都直挺挺的,除了胳臂永远夸张地摇。她的理论是当你不断滑动气流的时候走路会变得轻盈。

她家有一条恶犬,长得颇有些姿色,但我生来不喜欢和毛茸茸的动物零距离,所以从来对那条狗没什么好感。每次去找小石,她要是不在家,他们家的门一定是只开一个小缝,或者干脆让来访者报上姓名及此行用意,而此时,那条恶犬就在屋里特得意地叫唤。要赶上石可莹在家,就更了不得了。从你进门的一刹那就要经受一只狗的恶骂,它会眼睛盯着你不停地催促你滚蛋,要是你还没领会它的意思而厚着脸皮坐在满是狗毛的床或椅子上时,它会被气得气喘吁吁,而且开始用嘴啐你。小石心软,每每此时,她会满脸扭捏,抱着狗说:“你就让它咬一口吧。”我要是不愿意,她就劝我,人不能跟狗制气,不能跟狗争。

后来我住在南大备考注册会计师,她每周五晚上会过来和我欢度周末,其实说是欢度,也就是晚上彼此看一眼,累得也没过多的话就彼此睡去,因为恋爱的季节总是身心疲惫。我大晚上回来的时候,她经常会指着我的头发说:“你看你,满脑袋草棍儿,又往哪个没人的地方扎了?”很多无中生有的坏话在她嘴里都跟真的似的,我也很少跟她理论。

忽然有一年,她扬言八月份怀孕,为此让领导把工作也调换了,可都十月中旬了她还是一筹莫展地说:“怎么办呢?”眼瞅着就要东窗事发,那罪过非被开除不可,我比他老公对她肚子里的动静都着急,小石也急了,让我去药店一次又一次帮她买妊娠试纸,可她总是呆在一边不说话,倒是像陪我去的。路口处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药店里那个说话面无表情的售货员看我总买,有一次居然满脸鄙夷地说:“这还有电动工具和彩色带香味的安全套你要吗?”我看她半天,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小石倒跟没事人似的站在旁边哈哈大笑,出了门使劲拍着我的肩膀,说这药店前身大概是五金店,连电动工具都有,然后蹲在地上接着大笑。弄得我特别无地自容,等她站起来,我才觉得这一切简直都反了。

当小石终于种瓜得瓜种豆得了豆以后,她肥大的衣钵顺理成章地传给了我,带两只小熊的吊带裤、绣着花的孕妇服、根本听不见心跳的胎心筒、几本毫无用处废话连篇的胎教书,她说还有一些东西要传给我,我也像拾了大便宜一样在电话这面裂开嘴傻笑。

现在,她的儿子李肉肉正在茁壮成长,而小石呢,总是觉得还有多余的快乐多余的忧伤多余的荷尔蒙没有宣泄干净。有饭局的时候,我们还像读书的时候一样,凑在一起傻吃傻喝傻乐和,怎么看怎么没心没肺。

那一年的江湖

我始终觉得是武侠片在我年少时的纯洁心灵里投下了阴影,那一年的江湖上正在流行一部叫“少林寺”的片子,当年人们通常把此类“群殴”叫武打而不是武侠。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全国的小朋友都像中了魔一样要去少林寺学艺,有人半道儿被警察叔叔从火车上截回来,刚送到家又准备扒火车去河南。那年报纸上这样的消息特别多,我们单纯地以为一路饥寒交迫晕倒在寺院门口就能被恩师收下,还恨不能在江湖上有个杀父仇人什么的,可命运经常是几经周折回家后被家长一顿臭揍。

我属于胆子小的那类,从懂事的时候妈妈就教导我不要乱跑,马路上有拍花子的,很有可能找不到家而被人贩子卖了,所以我的活动范围也就在楼前楼后,连马路都很少过。但这并不能阻止我有行侠仗义行走江湖的理想,那年头儿在马路边有很多吞大铁球并拿砖头往自己头上狠拍练硬气功的,看到他们,我打算自学成才,所以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从新华书店买了一本《青年长枪与棍的对打》,回家后就从厨房拿了两样兵器,我手持菜刀,弟弟握着擀面杖,一招一式虎虎生风。我现在都特别感谢邻居二姐,她不仅一把夺下了菜刀还让我弟把擀面杖放回原处,我们很服她,觉得她的武功很高。今天想想,要不是她及时阻止了我们的行为,没准儿我就成了少年犯,到现在还接受改造呢。

那一年的江湖,刀光剑影。

当时的孩子好不容易走出“少林寺”的阴影,到初中的时候又中了金庸、梁羽生、古龙、萧逸的毒,当武打变成武侠,我们个个怀疑自己的身世,以为哪天会遇到一高人授以武林秘笈,运气好的还能当个帮主。我们都想去光明顶,都想在洞穴里遇到小龙女,我们以为自己就是正义,以为在命运最不济的时候还能当个有理想有尊严的乞丐加入丐帮。初二的时候我夜以继日地看武侠小说,当然通常在小说的外面罩了本英语化学之类的掩人耳目。蒙过家长,骗不过眼睛雪亮的老师,当年哪个老师的办公桌上不摆着几套没收的武侠小说。我们都满眼发热地羡慕过老师的孩子,因为他们不仅看书不花钱,还能很豪爽地把父母没收来的武侠书送人。为了心中完美的江湖,在少年的时候我们都学会了如何巴结老师的孩子。很多人喜欢说一句“我是个要么不做,做了就要尽量做好的人”,我呢,为了那个江湖,当年全班四十六人,我考四十二名,物理三十五分,我最好的朋友那次英语才考五分,看这等分数,谁会想到满分是一百?

那一年的江湖,忍辱负重。

当我终于能叼着半棵黄瓜站在电视前对林平之那个年轻的人妖指手画脚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已经成熟了,武侠的世界仅仅是我娱乐生活的一部分。在我的心中侠客死了。

《雪山飞狐》热播的时候我把金庸笔下的人物统统解构了一遍,才发现那些大侠们人性中的狭隘,而所谓的江湖不过是些小混混你争我夺明争暗斗的所在。大彻大悟之后,我知道其实最伤人的不是刀剑不是绝世武功,而是语言,杀人于无形啊。

灭绝师太在峨眉之巅炮制口服液,杨康在铁掌山上放言青春残酷物语,郭芙誓与往事干杯只因其父母是名人,小昭在光明顶上开始柏拉图式的幸福生活,金蛇郎君在山洞里为心爱的姐姐逗小乌龟……

那一年的江湖,秋水长天。

后来一些自以为是的人把金庸捧上了天,并按中国四大名著的规模在央视戏说江湖,它让一个叫李亚鹏的人自以为是武林盟主,表情非常“东方不”。或者是不断翻新演绎的新武侠剧颠覆了我们那么多年积累起来的对侠客的好印象,看那些吊着钢丝绳在烟火里满天飞的大侠,还不如去看一场猴戏,至少人家耍的是真功夫。至此,我的武侠世界瓦解了,虽然书架上还插着那本已经发黄,才一毛多钱一本的《青年长枪与棍的对打》。

后来的江湖,远上寒山。

脖子偶感风月

细致的男人特别注意脖子的装饰,不西装革履的时候他们会用各种各样质地的纺织品美化他们偶感风月的脖子,于是,那些短粗的、细长的、肥沃的、麻秸的脖子们都像羞涩少女般躲闪在花花绿绿围巾的后面,自以为风情万种。其实脖子本身未必需要那么块布盖在上面挡风,更多的时候它就像发情的鸟屁股上翘起的三根羽毛,想招惹点儿什么。当然那些居家男人脖子上的围巾除外,多年不换的款式,皱皱巴巴跟搌布似的,系的手法除了“五四青年式”就是“列宁在一九一八式”,让脖子与围巾之间一点审美关系都看不出来。

我上高中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满大街的人忽然流行起穿军大衣,平时马路边的军需用品店门都快给挤烂了,别说军大衣,连劳保手套都成了抢手货。我和我的同学们无比臭美地把自己打扮成给地主老财家扛长活的苦力,暗地里还讽刺谁谁谁的军大衣一看就是假的。没几天,光穿军大衣已经不时髦了,脖子上还要围条白毛线围脖,而且作为一名女同学,没围巾不丢人,丢人的是在书箱和书包里居然没塞着一件正在编织的半成品,而我就是那丢人的女生。为了显得自己已成了抢手货,很多精明的女生都夜以继日地织,不管她们心怡的男生已经收到了多少围巾,还是假装羞答答地愣送。我眼睁睁地看着我喜欢的一个物理老师在课间抱走了三包东西,一周之内他换了四条围巾,三白一黑,而且围巾在脖子上缠三圈以上两边还能耷拉到膝关节以下,我歹毒地想,要是哪天这老师想不开都不用到处找绳子。在全体女生像中了魔似的上课下课连传纸条都在讨论平针、麻花针的时候,我冷静地坐着,同位儿兴奋地在青春期里告诉我谁对他有意思了,谁给他织围巾了,我就一眼一眼瞪他,因为我始终找不到一个能让我一针一线给他织围巾的人。

猛一天,长围巾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叫“脖套儿”的东西,跟个没底儿的便桶似的,出现在男人的脖子上异常可笑,他们像得了颈椎病,脖子短的,能把那“脖套儿”叠好几层,有的人懒,干脆连嘴都给捂上了,远看近看都像个蜂窝煤炉子。有一次我等车,旁边一个瘦高的男人一直伪装清纯地跟女友开玩笑,纵情之时用牙叼着“脖套儿”的边儿,弄得口水外溢,如同得了痴呆症的傻子。

再次看见男人们大规模给自己的脖子上套是在《上海滩》播出以后,电视里的许文强整天系着个紫色超大号领结像那只傻了吧唧的米老鼠,但那时候大众审美水平有限,我们哪见过穿衣服的老鼠,所以许文强刚晃悠没两天,几乎所有小摊上都在卖一种男式围巾,它比传统意义的围巾小很多,色彩鲜艳,质地为真丝或者伪真丝。戴法也简单,你先得光着身子穿件领子足够锐利的衬衣,当然,衬衣靠近领口的两颗扣子是不能扣上的,然后就要对着镜子鼓捣一翻,如果镜子的反射影像令你逻辑混乱,就得叫来最亲爱的姐姐或者女友把那条有着灿烂色调和夺目图案的围巾系在你即将裸陈于风中的动人的骄傲的脖子上。那个阶段,满马路到处是戴领结的米老鼠,很多男人脖子上都挂着一个歪歪扭扭的扣,别提多古怪了。

如今男人会打扮自己了,他们比女人更细腻,他们知道什么颜色的衣服搭配什么样式的围巾能让异性侧目,他们的脖子偶感风月便能立即辨别信息的真伪。就像插在酒杯里的餐巾,尽管都是用来抹嘴擦手接不小心掉落的菜,但总比看满是杂质的餐巾纸强吧。

爱上吸血鬼

刚看完斯蒂芬·索莫斯导演的《范海辛》,满脑子还想着十九世纪末罗马尼亚神秘古镇特兰西瓦尼亚,范海辛跟吸血鬼家族的贵族长老拼命的情景,快递员把门敲得山响,我用冰凉的手在单子上签了字,抬头看见那个男人在光影的交糅中显露出苍白的面孔,他嘴角浮着一个笑,寡淡又悠游的那种,带了见过太多世事但进退不得的无奈。我盯着他嘴角边露出的虎牙细细看了一会儿,证明并不锋利,就把笔还给了他。

长时间在电影中沉浸很难立刻回到现实里来。我把邮件拆开,一层一层不厌其烦。最后掉出来一件东西,你们猜是什么?软胶皮做的,一个吸血鬼的牙套,两边的獠牙上还各沾着一滴血。我把它套在自己的牙上,嘴唇像歌唱般张着,整个人的感觉一下子就变了。我站在镜子前哈哈大笑,这东西只有唐小燕能拿它当礼物送人。

也许是我情窦初开那天下雨,反正在别人都一门心思在小摊儿上买明星画片往自己床头挂的时候,我却爱上了吸血鬼。得承认,我的品位不高,那些经典名著和欧美大片我根本没耐心看,更没有在沙发上一坐好几个小时屁股不带动一下的功夫,惟一能纠缠住我的,就是吸血鬼。好在那会儿有这嗜好的还有唐小燕,我们俩夏天经常像一对女鬼半夜出没在水房,嘴里一边含浑地哼哼,一边用塑料盆盛满凉水往自己雪白的腿上浇。我们从来不敢看身后,门外的脚步声都能把我们俩吓得抱成一团。就是在这样一种艰苦的环境下,唐小燕对我普及了吸血鬼的身世,她语音颤抖地告诉我犹大为了三十枚银币出卖耶稣之后,后悔不已,在日落时分上吊自杀。但是上帝不原谅他出卖自己的儿子,让他在死后变成了永生但永远孤独的吸血鬼,以惩罚他背叛的罪过。因为犹大是在黑夜变成的吸血鬼,所以他永远无法见到阳光,只要暴露在阳光下便灰飞烟灭,而用火烧和心脏被钉木桩都会导致万劫不复。因为他背叛上帝,所以他害怕所有的圣器。唐小燕在跟我说这些的时候手是冰凉的,眼神游移不定,而我一直在心里告诫自己,一定要稳住。那个夏日夜晚,更像是一场挑战心理极限的游戏,我们都在彼此的目光中吓得惊慌失措。

恐惧能让人上瘾。唐小燕比我更投入,她收藏各种各样的吸血鬼面具,有的是专门托朋友从国外寄过来的。我觉得喜欢上吸血鬼就要含蓄,可唐小燕太张扬,她见谁都要把一个银十字架在人家眼前晃一晃,而且还总是把已经没新鲜感的面具随手乱扔,经常是在别人找内衣或者袜子的过程里传出一声尖叫。当然,最终结果是唐小燕被赶出了这间寝室,我的爱好也只能随之转为地下。

我们的青春凝视着拙劣的灯光,老套的手段,刺耳的音乐和到时间必然复活的幽灵。那时候我们被吓得整夜整夜不敢关灯,下晚自习狂奔过幽暗的小路不敢回头,仿佛路边有苍白的手指和茫然的呼喊。但我们始终无法像其他人那样喜欢上刘德华或者黎明,我们迷恋吸血鬼们徘徊于千百年间的爱恨情仇,他们有贵族血统、华丽的古典服装和不老的容颜,在黑暗与光明之间,他们说“如果换来的是永生,失去太阳又算得了什么呢?”于是有一天,唐小燕爱上了《惊情四百年》里的伯爵,我则喜欢上了《V字特工队》里的勇士。

等青春散场之后,我们去往了不同的城市,也再没有人会在一个冬日或者夏夜惊慌失措地依偎在一起谈论吸血鬼,我们成熟了,成熟到不相信任何。面对屏幕,内心不再有慌张和恐惧,甚至连生活都很难使我们步伐凌乱,我们从容地近乎麻木。

有一天,五岁的外甥女在电话里问我:“小姨,你是因为吸血鬼是外国的鬼才喜欢的吧,中国的狐狸精也很漂亮你怎么不喜欢啊?”我哑然,这样的问题自从爱上吸血鬼那天也没想到过。

鹦鹉的艺术生涯

一个朋友送了我一对儿鹦鹉,走的时候满眼憧憬地说:“过几个月它们就该有爱情的结晶了。”我特高兴地拎着笼子一路小跑,到家定睛一看,那“一对儿”明明就是两只小公鸟。于是,我给它们起了两个很男性的名字,“小强”和“小明”。

在它们来的当天,就开始满屋子乱飞,一个小时以后,当“王小强”稳稳地站在窗帘绳上,它们席卷冬天般的恶性试探结束了,两个家伙东张西望,然后便是气定神闲地梳理羽毛、拉屎,它们从心里接受了新环境。

晚上,爸爸突然跟我说:“你的鸟死了一只。”我赶紧跑到鸟笼子前面,“王小明”确实躺在笼子里一动不动没一点儿活气儿,像一只死鸟。我冲它吹了口气儿,“王小明”哼叽了几声扭了扭脸,很不屑。后来我注意了一下,“王小明”是一只喜欢躺着睡觉的鹦鹉。再说“王小强”,它极其自不量力,明明是一只鹦鹉,总认为自己是只鹰,飞的时候也不抖动翅膀,不是半道儿从空中掉下来就是呼地一声撞在家具或者玻璃上,结果到我家的第二天就刮伤一只眼睛,看什么只能侧着脸睁一眼闭一眼,样子倒还挺幽默。

它们跟我关系不错,拿我当它们的老大,我去厕所都会有一只鸟跟着,“王小强”喜欢站在我的眼镜上,认为这个POSE很帅,“王小明”有时站在我头上或者肩膀上,你要不和它们说话就要被啄。这两只鸟的聪明我早有察觉,它们模仿能力很强,我和网友聊兴正浓,自然没空理它们,这俩家伙的坏水儿就冒出来了,它们专门往键盘上走,“王小强”的爪子刚落在P上,“王小明”已经碰到了空格键上,回车怎么敲上的还没看清,一个“屁”字已经发走了。你如果此时对它们态度有丝毫不满,它们就要使绝招往键盘里拉屎了。

鉴于它们的聪明才智,我打算把两只鹦鹉培养成高素质的鸟。首先要打消它们的好奇心,只要“王小强”侧着脸总往一处看,它心里不定又搞什么妖蛾子了,我赶紧把它放在手背上往那个角落送,边走还要边语气柔和地说:“小强呀,这里不好玩,咱们回去练拿大顶吧。”经过近一周的角落盘查,两只鸟对家里的地形比我都熟,它们东钻西藏每天把自己弄得像两个锅炉工,脏得要命。当它们听从我的劝告而双双站在一根脆弱的线上,几乎没用我多说,它们就晃里晃荡地开始翻跟头,“王小明”胆子小,翻了一圈就像蝙蝠一样倒挂在绳子上一动不动。“王小强”一直男儿当自强着,一个一个翻得我都有点儿眼晕,后来一不留神它大概也晕了,自己掉进了鱼缸里,那游水的小姿势还挺好莱坞的。我把它捞起来,像抓着一条儿海绵,没办法,为了让它尽量脱水,我夹好它的头往地上甩了甩,然后又带着它在太阳底下晾了多半天才看它不再哆嗦。

现在这两只鹦鹉早已技艺精湛,你给它们扔个苹果核人家都能踩着走来走去。后来爸爸突发奇想,在鸟笼子里放了个乒乓球,这两只鹦鹉更是有了施展的空间,什么到了它们脚下都能转着滚动,简直可以组个马戏班了。“王小明”现在会说话了,只要它心情好,就会冲你喊“收———药”,还是河北省涞水口音,都跟门口卖破烂那女的学的。“王小强”还只会模仿电话铃响,弄得电话真响的时候也没人伸手去接,以为是鸟捣乱。

逮耗子算打猎吗

《功夫》让周星驰的瓜子脸再次成为人们视线里的把子,我们盯着他,脸上随时准备好要“笑”的动作,这让一直绷着劲儿的嘴角有些抽搐,但我们不在乎,因为我们打心里渴望看到一个充满智慧的人装纯情二百五,文化人把那叫做“无厘头”。

其实以《大话西游》中的经典段落“一万年”为标志,“无厘头”已经成为“后现代语境”里的最好句式。星爷在不经意中完成了多少知识分子想“解构”一切的梦想,“当那把剑离我的喉咙只有0.01公分的时候”,我们发现星爷真是个天才。

周星驰晃悠着肩膀倚里歪斜地走路,说话也阴阳怪气,但从他嘴皮子里蹦出的一个个字就像拿了根针一直扎你的痒痒肉,弄得你说疼不疼说痒不痒地非常难受。这家伙演的电影我几乎都瞅过,上学时逃课钻进录象厅看《逃学威龙》,前面一对形迹可疑的情侣一直搂搂抱抱,弄得我总是要让身体不停移位才能看清楚我心怡的偶像在干什么,后来宿舍里一个娇小姐的“爹地”给抱来了台录像机,我们以为好日子来了,但没想到我们的宿舍成了地下录像厅,靠着从厕所拽出的一根儿电线,我们也有了“夜生活”。半夜一堆男女坐在地上彼此也不说话,录像的声音极小,最可怕的是屋里突然就能爆发出一阵压抑的、扭曲的、从嗓子里挤出来的笑,我的同学们像一群小鬼儿,男的一般捂着嘴,女的则全往旁边人的身上靠,手还逮谁掐谁逮哪掐哪。那时候,我的破床上最多露宿过六个人,当然,露宿的都是他们的上半身,下半身都斜放在椅子上了。

帝王家事、平民生活、勾阑瓦舍,苦乐人生,周星驰表现的无非是市井人物的日常生活而已,可你看他,一路在其中跳笑唱骂,自我陶醉、自我安慰、自我调侃,虽非尽善尽美,但不乏“力争上游”的生动。周星驰的幽默是中国式的,是那些老外理解不了的,“你有没有——搞——错!”、“哈——哈——哈——哈”星爷的经典句式和四声怪笑已经成了符号,让你擦都擦不下去。

男生爱慕周星驰是从《鹿鼎记》开始的,他是大内秘探、天地会舵主、神龙教主,不管是红尘女子,还是公主、道姑,通通揽入怀中,最后与天子道过别,一声招呼“老婆们上马”,何等豪爽,真让天下英雄嫉羡死了。女生爱慕周星驰是从《大话西游》开始,一只猴子的爱情弄得我们这些情窦怎么都开不了的主儿忽然顿悟了情感的真谛,哭得特别真挚。那些想博取芳心的男生都能把台词背得滚瓜烂熟,随便拿出几句就能把缺心眼的女生蒙得一愣一愣的,有个人甚至整天把水房的墩布扛在肩膀上,蜷着腿学那猴子悲壮地走路,最后,这个凭背影模仿秀大获成功的家伙同时被三个女生喜欢,造就了当年宿舍楼的奇迹。

当星爷的“无厘头”已成为二十世纪末创造的重要词汇之时,星爷自己恐怕也把自己吓了一跳,因为他在我们这群整天喜欢盲目崇拜别人的心里已经变成出手雷电跺脚上天的特技演员,我们渴望他能带领我们进入幽默的幻觉。

关上灯,我仿佛听见一个怪异的声音在说:你以为腰里挂着死耗子就能装成打猎的?

“哈——哈——哈——哈”我把自己都笑蒙了。

盗版碟青

他们都说这是一个后视觉时代,因为人们的眼睛开始看不进去文字而只喜欢读图了,当然,那些DV青年也带来了一场视觉的革命。在家抱着个DVD机的人越来越多,是啊,这年头谁还会觉得大老远和别人挤在一起看电影有乐趣,当然除了那些四处为打发时光而谈恋爱的家伙,人家花钱也不是想看电影,只求在黑暗中能做点儿小动作。很久没进过电影院了,太平门的灯光和昏黄中传来的厕所味也不再熟悉。现在我宁愿一个人缩在沙发里在睡不着的凌晨三点看一张盗版光盘,是的,我从没买过正版的碟,甚至都没往那动一点点心思。顾小白说我是个盗版碟青,而我却对这样一个定位在内心充满了感激。

我认识很多真正的碟青,为了让自己能像别人一样对影像侃侃而谈,曾经参加过一次“电影盒子”举办的DV青年小型聚会,大家分别坐在吸烟区和不吸烟区,手中的玻璃杯里是清一色的白水。女的大多是捧场的,男人们则是那些参展作品的真正主人。黑暗里有很多孩子般的目光,我想我的也是,我虔诚而认真地看着惟一亮着的屏幕,用心分析刚刚闪过的恍惚情节,在我的意识里,实验电影永远是超出商业大片的艺术行为,况且那些青年们就坐在身边,这更让人振奋。后来,我的脚被旁边的人踩了一下,我往左挪挪,她又踩了一下,“你看得懂吗?”我孩子般诚实地冲她摇摇头,我觉得在这样的场合是不能够撒谎的。她说:“太混乱。台湾那个人拍得至少还有想像力。你坐着,我走了。”她就真走了,门关得有点响,不知道会不会对那些作者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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