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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中国文化的完善:法治与民主政治

作者:徐文 当前章节:15172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7:50

在中国历史上,自夏启以后,以人治为上的政治思想始终占据统治地位,而没有形成开明和完善的法制体系以及公正和平等的执法传统,这是世袭政治所产生的一个社会毒瘤,几千年来,割之不绝,遗害无穷。没有良好的法治传统,就不可能有开明的民主政治。所以,健全法治和创建民主政治对我们中国文化来说是一种自我完善。

韩非子说过:"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1) 战国赵国思想大家荀况早就说过,"法者,治之端矣"(2) 。 东汉思想家、史学家荀悦说:"凡政之大经,法教而已矣。"(3) 东汉王符也说:"夫国无常治,又无常乱,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无常行,亦无常弛,君敬法则法行,君慢法则法弛。"又说:"法令赏罚者,诚治乱之枢机也,不可不严也。"(4) 清初著名思想家黄宗羲进一步说:"有法治而后治人。"(5) 法制是治理国家的根本。然而,古代世袭政治王朝是一人之天下,也是一人治天下。而人治思想就适用这种世袭政治统治者。1949年中国建立人民共和国后,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乃人民之天下。毛泽东早已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在1941年就指出:

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志。它的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6)

所以,主张改变几千年人治传统,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早在1956年9月15-27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8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刘少奇明确提出:"现在,革命的暴风雨时期已经过去了,新的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斗争的任务已经改变为保护社会生产力的顺利发展,因此,斗争的方法也就必须跟着改变,完备的法制就是完全必要的了。""我们目前在国家工作中的迫切任务之一,是着手系统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健全我们国家的法制。" (7)可惜,这种试图走向国家法治化的设想,被毛泽东的反右运动给淹没了,它使中国实现国家法治化政策的来临推迟了整整30年。事实说明,一个直接脱胎于延续了3966年世袭政治的国家,从人治到法治,绝非一日之功。

但是,随着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的不断发展,随着现代化进程的逐步向前推进,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保护我们已经取得的成果,有力支撑政治制度的深化改革,都离不开法制现代化的建设。因此,法治作为一个国家政治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保障体系,必须首先尽快得到强化、完善和深入人心。

1912年,后清政府在"何忍以一姓之荣辱,拂兆民之好恶"的叹息中,退出了中国政治历史舞台。历史永远是一面镜子。我们尽可为香港、澳门回归而欢呼,但是别忘了香港、澳门是一个特别行政区,别忘了台湾还不在一国之治下,别忘了还有太多不平等条约等待我们去清算。我们要成为东方世纪的中坚,首先必须自强。要自强,就必须励志。乐而忘忧只能导致败落,励精图志才能走向强盛。我们求得发展,不是关起门来卧薪尝胆,而是打开国门迎接挑战。我们面临的是整个世界,适者生存是残酷的现实。开明的政治、完善的法治、健全的文化可赖以固国,雄厚的经济、强大的军事、先进的科技可赖以抗衡。因此,法治是一个强盛国家最基本的保障之一,不可小视。与其谋求某种形式的改变,倒不如脚踏实地地搞好法治思想教育、法制体系建设和法律条文实施。这对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民主进程、稳定内外人心都具有事半功倍的作用。现在小学一年级学生一进校,就有一本"思想品德"课程,这未免过于深奥了一些,还不如在儿童本来就纯正的心田里,播下法律所要求和提倡的公正、正义、平等的种子。法治教育从小抓起,不至于九年义务教育完后,无机会继续得到教育而走向社会的全是法盲。更为重要的是,法治教育从小开始,法制精神就会漫漫深入人心。然而,现实情况是,我们学校小学二三年级的学生,都成了"社会油子",滑头滑脑,老好人,中庸之道,活灵灵一大人的消极处世行为,大多没有公正、平等、正义之概念,实在令人堪忧。但愿邓小平的理想能够在我们今后的教改过程中变为现实:

党要管党内的纪律问题,法律范围的问题应该由国家和政府管。党干预太多,不利于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这是一个党和政府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政治体制的问题。...我们国家缺少执法和守法的传统,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就开始抓法制,没有法制不行。法制观念与人们的文化素质有关。现在这么多青年人犯罪,无法无天,没有顾忌,一个原因是文化素质太低。所以,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8)

在西历21世纪初,中国基本建成了一个较完整、系统的法律体系。但是,由于传统的人治轻法思想在各个领域依然存在,国家立法的权威性就受到了严重的考验。地方根据地方的特殊性,如少数民族地区、特区、落后地区等,都有理由对中央立法体系作变相的修正,使中央立法的普遍性受到严重影响。执法机关,特别是地方行政机关,越权立法相当严重。各种"通知"、"办法"、"规定"等等满天飞,使中央立法的方向性受到严重干扰。到2000年,全国人大不得不用《立法法》来制约立法者。问题严重的另一面是,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制定的法律文件不少,可法律的执行不得法、不得力,公众法律信心依然没有建立,而今尤如2400多年前老子所说的"法令滋彰,盗贼多有"(9) 的状况。韩非要求,立法要做到"其赏足以劝善,其威足以胜暴,其备足以必完法。"(10) 东汉王符也说:"夫立法之大要,必令善人劝其德而乐其政,邪人痛其祸而悔其行。"(11) 不仅如此,全国性立法必须具有权威性,地方性立法必须具有规范性。否则,乱法将从立法开始。

古人说过:"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即国家最令人担忧的不是没有法律,而是有法律不能付诸实施。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有法不依"。21世纪的今天,古人的忧虑至今仍然严重存在。还是何新说得好:

由于中国社会是身分社会,在法律上的表现就是身分不同,适用法律不同。在法律面前人不平等。秦代法律中就有以爵抵罪的规定。这和现代社会中以撤职、开除党籍代替追究法律责任的作法相似。

这种现象太多了,不说当官的本身,就说当官的亲戚朋友犯法与庶民犯法都是不一样的。前者往往轻刑或者不刑而出,后者往往是轻罪重刑或者无罪先刑。这是一种严重破坏法律公正性的犯罪行为。现在还流行"保出"法,即当某干部,因贪腐等原因被请进检察院,其上级领导怕其牵出更多的人,累及自己,就出面说情"保出"。这一"保",就真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12)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13)我们希望偏袒枉法的事情少有或者绝有。

我们经常看到"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句标语。这句"情理法""情"字居先的标语,沿用了几十年。它有两层意思:第一,坦白就是兄弟,兄弟就可以讲情而不讲法。抗拒就是敌人,敌人就是敌对阶级,就要实行人民专政。第二,老实交代犯罪事实,可以不执行法律。如有人杀了人,按照法律应处以死刑。但他老实交代了怎么样杀了人,免于警察收集证据,就可免死而服牢狱。等于是说,我故意打了您一耳光,然后向您赔礼道歉了事。这就是中国,情大于法,失却法律公正和不依据证据断案的典型事例。犯罪就是犯罪,犯了罪就应当适法量刑,不能因情而减刑或者免刑,即使应当减免刑,也应当先刑而后减免。

另外,中国司法和执法过程的隐蔽性,使司法和执法的公正性得不到应有的监督。一方面助长了司法和执法的随意性;另一方面,降低了人们对司法和执法公正性的信任感。我们对一些重大民事或刑事案件,只知结果不知过程,或者反过来,只知案件不知结果。因此,司法和执法走向公开化是法制建设的又一个难题。

在20世纪末有一个十分典型的案件,可作为现代中国法治状况的经典注脚。山西省运城地区绛县法院副院长、人称"活阎王"的姚晓红,是一个地道的"三盲(文盲、法盲和流氓)院长"。但他利用手中权力和关系网,制造了多起震惊全国的冤案,由无辜受害者状告"三盲院长"引发的姚案,从县级地方一直打到国家最高领导人的面前,才发生转折。此案主角在2000年初,最终被运城地区中级法院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虽然本案恶者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那些不敢告或者告不翻的冤假错案,又有多少呢?从姚案,我们看到了,中国那种权力"玩弄"法律的典型事例,真让人不寒而栗。

作为一项法令,从生效之日起至废止之日前,应有其不可间断的连续性。即使一项废止的法律,也有延续其基本要义和精神的替代法律。这是法治工作的一项最基本要求。遗憾的是,我们在执法上,往往存在阶段性的特点。执法就像搞政治运动那样,一浪过了,休整一断时间又再来一浪。并且,我们的执法是以斗争形式展开的。我们经常从报纸、电视等媒体上看到,"某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的总结。犯罪分子活动多了,就开展"严打"斗争,犯罪活动得到了暂时性遏止,执法队伍就"休息"了,在"休息"期间,即使有犯罪行为发生,也往往视而不见,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一段时间,犯罪案件又多了起来,逐步危及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又来一次"严打"斗争。

社会生活中,某种现象与国家政策发生了偏差,不是从法律根源上加以纠正,而是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加以披露和道德式的谴责。这样的结果显而易见:第一,法律的执行具有随意性。上级喊打就打,不打就停。上级命令代替了法律。所以,我们的领导讲话,总是习惯于无休止的"要怎么怎么……要怎么怎么……要怎么怎么……"。第二,执法无法按照法律办事,执法部门按照上级命令行事。因此,法律对于他们,在"打"时有用,不"打"时就成了一纸空文。第三,犯罪分子总找得到犯罪时机。如犯罪分子不碰上"严打",其犯罪就容易得逞。如碰上"严打",就自认倒霉。即使"倒霉"了,也可老实交代,"坦白从宽",过几天又出来了。犯罪分子摸透了犯罪"行情",也就总存在侥幸心理。因而,相同的犯罪屡禁不绝。第四,打击犯罪对教育民众起了相反作用。打击罪犯有两个直接目的:一是使犯罪人伏法,二是教育没有犯罪的人不要犯罪。但是,我们常常听到民众对罪犯具有同情意味的理解:"他(她)是闯到枪口上啦!"潜台词是"要是不闯到枪口上,他(她)就不会被抓的"。被抓的罪犯在民众心中,不是罪有应得,而是运气不好。这就是执法不连续产生的副作用。这种现象不加以坚决纠正,必将成为国家法治建设的严重障碍。

金观涛在《展望第三个千年》一文中指出,"现代社会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文化多元,二是市场经济。这两个特征形成的前提都不是它们本身所能提供的。为了使多元的追求不破坏社会秩序,就必须先确立法律高于多元价值(政治意识形态)的精神。而市场经济对法治的依赖则更为强烈。"(14) 还有一篇文章说得更好:

支撑法治完美运行的三个要素是:有符合正义的法律;有秉公绝私的执法者;有深厚的全民法治意识、法治清感。归结到根本,即法治的真精神能为人们全面体悟并自觉接纳。这对深受"畏法厌讼"传统法律文化浸淫的中国人来说,远较制定一批法律、建设司法队伍困难,这需要耐心、韧性,需要和风化雨、潜移默化和诱导。

在西方一直流传着这样一句格言:天国的事归上帝管,人间的事归法律管。西方这种视法律为尘世最高权威的信念由来已久,与之相比,中国的社会调控模式由人治向法治迈进的几十年实在是太短了,能取得今天的法治成就已属难能可贵。但是,我们毕竟处在一个生活全球化的时代,对法治,我们更应强调与西方的共时性而非历时性。这样,我们的任务则极为艰巨。担负这一任务的主体,我们的执法人员更是任重道远。(15)

这些观点,对我们这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推进国家改革、以改革开放为手段力求健全现代市场经济模式、通过建立市场经济模式希望建立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国家来说,是相当深刻的。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有了法治才会有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础。中国只有先建立了完善的法治基础,才可能向民主的殿堂迈进。然而在中国,虽然法制起源很早,但国家法治体系却始终未能形成,更不用说民主政治体系了。

在中国,法治是已产生很久的文化词语,民主则是比较现代的文化概念。对于中国来说,民主更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法治是中国古代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民主是中国社会最缺少的那部分。毛泽东曾说过:"中国缺少的东西固然很多,但是主要的就是少了两件东西:一件是独立,一件是民主。"在长期的世袭政治体系下,传统法治以维护皇权为目的,而不是以维护国家主权和人民民主权利为目的;而且,法治行为在皇权控制之下,没有其应有的独立性。因此,古代中国没有能够产生系统健全的民主思想。所以,现代中国仍然需要进行法治思想、法治体系和法治过程的重新设计和建设。也许只有这样,才能在此基础上构筑中国现代政治文明。

关于民主概念,梁漱溟先生认为"民主是一种精神",它包括承认旁人、平等、讲理、取决多数、尊重个人自由等五大因素。他说:

一、我承认我,同时也承认旁人。我有我的感情要求、思想意见,种种;旁人亦有他的感情要求、思想意见,种种。所有这些,我都要顾及,不能抹杀,不能排斥之,灭绝之。--这是第一根本点。若"有己无人",便是反民主。

二、从承认旁人,就发展有"彼此平等"之一精神出现。在团体内,则"大家平等",若"唯我独尊",便是反民主。

三、从彼此平等,就发展有讲理之一精神出现,人们彼此间遇有问题,要依理性解决。什么事大家说通,你亦点头,我亦点头,就行了。不能硬来,不能以强力来行己意。凡不讲理,而以力服人者,都是反民主。

四、从平等讲理,就自然有"多数人大过少数人"之一承认。凡事关涉众人,就要开会商议,取决多数;其中涵义,实综合以上四点而来。民主之"民",正指多数人说;民主之"主",则有多数人作主体,作主张,作主动等意思。

五、尊重个人自由。--这仍是根本于第一点而来。大家的事,固应大家共同作主;若一个人的事,于他人无涉者,就应让他自己作主,不得干涉。此中自有分际,必须认识。任何一个人意志不容被抹杀,虽公众也不能抹杀之。(16)

并且认为,中国人在前三点即承认旁人、平等、讲理方面颇有建树,而缺少的就是第四和第五点,即"遇事召开会议取决多数之习惯制度未立;划清群己权界人己权界之习惯制度未立。"故,中国不是没有民主,而是民主不健全。

鉴于以上原因,中国的民主政治的形式不能忽略我们的原始文化基础,构筑中国现代民主政治不能照搬西方模式,而应当在中国传统文化基础上进行改造和完善。

有一篇"民主自由的美国"文章(网文,作者岳东晓)对西方民主的来源和基础作了很有意思的分析。文章认为:

凡论西方民主,首推当今的民主典范--美国,往前,是罗马共和国,再往前,则是西方民主的摇篮--雅典共和国。但美国、罗马共和国和雅典这三个截然不同的国家有何共同的社会条件,使它们选择了民主呢?

文章认为,这三个国家社会制度的最大共同点就是奴隶制的实行--种族奴役是它们最大的共性。正是种族奴役的存在是民主制成为一种最合理、最稳定、最有效的制度。换句话说,西方民主的产生源于种族奴役的需要。

美国、罗马共和国和古希腊都是在奴隶制下实行民主的,它们都是一种双重系统,可称为民主奴隶制。在这种制度下,一个种族奴役其它种族,在居统治地位的种族内部则实行民主制。奴隶主种族的人民享有完全平等的权力,有充分的人权和自由,奴隶族则被剥夺了人生自由,称为奴隶主任意处置的财产。……

美国民主过去的主要奴役对象是黑人,今天黑人已经很不好惹了,奴役对象就转为第三世界的弱小民族。

……

中国为什么几千年没有产生民主?因为中国从来未实行过种族奴役的制度。从周代以来的历史看,中国一开始就是封建制,庶民们种地交租,自给自足,地主农民基本上相安无事,大家基本上是平等的。没有种族奴役制就没有了民主的必要。假想中国人没有天下大一统的概念,假想当年华夏族征服别的种族之后废其为奴,而不是把后者容纳入华夏之列,则很可能在华夏族内产生民主制,以便齐心协力地奴役他族。是不是中国人太笨心太软?文章认为不是,而是因为我们祖先深知奴役他人必无好报。罗马帝国雄视殴亚数百年,一朝疲顿,连罗马也被屠城,庞大霸业土崩瓦解、灰飞烟灭。西方文化者,弱肉强食尔!与西人相争,唯强者能存。中国在未来的世纪内,倘若不能以崭新的中国文明扬弃西方文化中的原始性,建立天下大同的世界新秩序,就必将被西方强势文明淘汰,退出历史舞台。(17)

1944年自由主义思想家哈耶克在他著名的《通往奴役之路》中就明确指出:"在一个竞争性的社会中,我们选择的自由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如果某一个人拒绝满足我们的希望,我们可以转向另一个人。但如果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垄断者,我们就只能对他惟命是从了。"这是对西方新奴役制度的最好注释。

所以,如果我们要免受奴役,就必须在经济、文化、科技上反垄断,在政治、军事上反霸权。如果我们要取得反垄断、反霸权的成功,就必须以更先进的中国民主政治经济制度和先进的军事科技技术和丰富的文化体系与垄断者和霸权者抗衡,也许舍此无它。"一个国家成为世界大国必须拥有强大的经济、军事、科技实力,但同时,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外交制度以及国家制度也越来越构成世界大国的软实力的重要内容。""一个自己的国民都很不满意的国家政治经济制度,很难对其他国家产生心理和道德上的说服力,让其他国家尊重和模仿。"(18) 而要建立更先进的中国民主政治,则必须在中国本土文明及其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做出极大的创造性建设。在这种努力过程中,伟大的爱因斯坦的意见很值得注意:

最重要的宽容就是国家与社会对个人的宽容。为了确保个人自身发展所不可缺少的安全,国家当然是必要的。但如果国家变成主体,个人却沦为惟命是从的工具,那么所有好的价值就全部丧失了。必须先砸碎磐石然后才能长出树木,必须先松土然后植物才能茁壮成长。同样,只有在人类社会达到足够的开放水平、个人能够自由发展自己能力的时候,人类社会才能取得有价值的成就。(19)

中国在西历前2055年抛弃了原始民主制度--禅让制度以后,就开始了漫长(共计3966年)的世袭政治制度。在这个时期,真真成为"天惟时求民主"(20) (为民众求君主、主人或者救世主)的时代,正如明清之际著名的思想家、历史学家黄宗羲(1610-1695)所说的:君主"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公。"(21) "天下之是非一出于朝廷。天子荣之,则群趋以为是;天子辱之,则群挞以为非。"(22) 20世纪初,孙中山领导具有现代政治觉悟的先进人物推翻了世袭政治,选择了政党政治的发展道路,翻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但是,孙中山的继承者蒋介石采用了西方的资本主义制度,而毛泽东等人则接受了同样源自西方的另一种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较量,世界社会主义国家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强大攻势面前低下了头--苏联解体、东欧变制、独存的社会主义大国--中国,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放弃了社会主义制度中落后的经济发展模式和方式方法。到21世纪初,中国经济发展特别是经济制度体系方面,已经是惟恐不能尽早与国际(也就是西方资本主义世界)接轨了。

中国的改革开放,并渐次融入世界体系,对中国老百姓来说,这是很幸运的,因为中国的改革的确为他们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对民族国家来说,也是很幸运的,因为这种现实的选择,既挽救了国家,又挽救了民族。但是,现代中国是6500年古老中国的延续,我们有古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等极端错误的"牧民"思想、有非权利法治传统、有善于从一个人一家族一团体一党群之私利出发制定国家政策的老毛病、有内部不善团结便天天叫着要稳定的习惯,于是我们翘首企盼的一个完善的民主政治社会就很难预见了。

陈维连先生在布热津斯基《大棋局》一书的后记中有两段话很有见地,这里不妨转录,以供"各位仁人志士共勉之":

直到二十世纪前邓小平执政使中国真正走上了一条富民强国之路为止,历代仁人志士先后提出过无数治国方略,其中只有少数被当政者采纳,更多的则被湮没在历史的长河里。被采纳的少数中的多数并没有产生好的效果。

统治者总是把家族或集团利益甚至个人利益放在民族或国家利益之上。中国历来的统治者都宣称天下为公器,但骨子里却以天下为私产。开国者创的是私业,守成者守的是私产,苟延者图的是延缓革命以谋中兴。以抗战为例,半壁江山沦丧,剿共反成了蒋介石的第一要务。显示中国人抗战信心和决心的百团大战,因过早暴露了八路军的"实力",倒成了彭德怀的罪状。统治者的倒行逆施搞得民心背离。每当国难当头时汉奸蜂拥,就是明证。

清皇朝的利益与中华民族的利益有许多根本性冲突。清室统治者深知,"保中华"要以"不保大清"为代价,于是乎异常理智地选择了割地赔款,以图苟延。朝廷再小也比一无所有强无穷倍。北洋军阀、蒋氏家族甚至国民党的利益与中华民族的利益也不一致。袁世凯为了当皇帝,置民族利益于不顾,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蒋介石要先安内而后攘外,乃是置党于国之上的典型。五十年代与苏联结盟,六十年代与苏联交恶,七十年代联美反苏,考虑的全都不是民族国家之根本利益。

未来看不清,我们只能又回去看历史。

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历史,在民主政治建设问题上,有两点值得注意:

第一,社会主义国家的开创者坚持终身任职制度,没有给后人树立一个选贤让能的榜样,都倾向于像古代帝王那样"我没有死,你休想上来"的做法。事实上,领导人终身任职是违反自然规律的。一个人无限制地长期任职,年迈之际,由于精力和智力的下降,必然故步自封,逐步走向保守。这些领导人在临终之际所选定的是"接班人",而不是有独立正确主张的国家领导人。按照黄仁宇的观点,"要是站在上端的人物不能摆脱人的弱点时,当朝中换班或政策改变之际,各项阴谋与诡计可能泛滥到无可收拾,及于宫廷内外。"(23) 许倬云先生更是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思想四大体系的相互代谢角度,阐述了政治和经济运作者的关键性作用。他说:

经济与政治两大体系中,由于运作者掌握了资源与权力。资源与权力都令人恋恋不舍其陪随的利益。因此,这两大体系中的运作者,每为长期盘踞,不甘放手的既得利益集团。人生不满百,长期掌权的运作者,无论当年如何圣文神武,在体力衰弱的晚年,必难避免偷懒糊涂,甚至假公济私。于是政治与经济两大体系的运作效率,经常与掌权者在位长短,呈反比例的变化。这是政治、经济两大体系内在的缺陷。以中国历史为例,政治体系的衰败往往领先表现为朝政的败坏,由此而牵动其他三个体系的萎缩,甚至崩解。

归结一句话,这些体系的衰败,固然往往有外在的原因,而"时间"(亦即运作者,无论个人或集体,都因人类自然生命历程而起的质变),则是最常见的原因。体系内有超越个人的制度,可以相对的减少"时间"的影响;但是如果没有约束个人或集体的长期把持利益,人类自然生命反映的时间因素,终于会产生严重的负性影响。(24)

在中国历史上,统治者往往都是一个"长期利益的把持者",很少有主动让贤的。于是,随着一个统治者"把持利益"的时间的延长,国家政治与经济体系内的内部斗争就日趋激烈,国家自然就漫漫失去发展的活力,进而积弊成疾,引起社会动荡。苏联解体、东欧变制以及中国的文化大革命的出现,这些都是要因之一。试想一下,毛泽东如果其在建国后的任期不能超过两届10年,那么中国就可能在很大程度上不会出现"文化大革命"。

在依靠战争夺取政权的时代,一个军事权威的存在是必须的。但是,全国解放以后,战争作为一种极端的政治手段,在国内政治中就应当居于次要地位。恰如许倬云先生所说:"大凡一个国家,在危急时,可以倚靠天纵英明的领袖,以其个人的威望维系国命。若真要长治久安,表面上看来最没有效率的民主讲理,反而是最能生效的力量。"(25) 历史表明,1949以后的毛泽东时代,仍然在继续使用战争--双方对垒的斗争--方式来建设和改造中国。事实证明这是行不通的,它只能给人民带来灾难。所以,就个人而言,毛泽东"进京赶考"是不成功的。作为一个国家的开国领导人,不是能够写出几本鸿篇巨著就能交卷的,他需要广阔的个人胸襟和远大的政治气魄。毛泽东在建国初期以后,忘记了《易传》"厚德载物"之言、忘记了《老子》"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之语(华盛顿的伟大不仅在于取得独立,创立美利坚,而更在于率先垂范地坚持了总统任期制度)。他在1949年以后,唯一可以大书特书的成就是他一贯优点的发挥--他利用他独特的军事战略眼光,力排众议,同周恩来、彭德怀等一道,赢得了震惊世界的抗美援朝战争。尽管他没有把侵略者彻底赶出朝鲜半岛,但这种"胜利"意义非凡。遗憾的是,朝鲜战争以后,毛泽东没有集中他的智慧分析集权和长期居位所带来的危害,也没有利用他在全国人民中的崇高威望建立一个良好的领导人的任期和选举制度,而是利用他娴熟的斗争手段来处理一切国家事务,结果是他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诸方面的努力都没有取得成功。

毛泽东在现实斗争的巨大胜利面前,取得了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地位,这种绝对的权力和地位也给中国带来了意想不到的结果。仔细研究过毛泽东的美国汉学家费正清用西方式的语言和观点表述了对他的总结性看法:

1935年毛担任领导的30年间所获得的成就之大,足以使哪怕是头脑最清醒的人也产生偏见。中国政界的任期是没有限制的,因此中国政界首脑的地位就常常使掌权者以他就是"中国"这种形象自居,而这种形象事实上也正是铁板一块般的权力结构所要求的。我们可以想象,毛的背后有上百个过去的"天子"在跟他耳语,由于他那好战的斗争作风使他一再取得胜利,听取那种耳语就成了他的习惯。总之,他那不容质疑的地位是合乎他所领导的运动本身的种种需要而逐步形成的。他也带头提出并权衡党的可供选择的政策方案,例如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的重工业和轻工业、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中央和地方等的关系。然而在选择政策的范围内,他一再成为彻底实行左倾路线的主角,反对党内管理人员和经济开发人员的慎重意见,他是他们中间的一个空想社会主义巨人。(26)

他的失败说明,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他的前期优点变成了他后期的缺点。

第二,社会主义国家监督体系的虚弱。所谓虚弱,虚就是监督体系具有表面性,弱就是监督力量微弱。由于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组织体系包括党和政府的监督体系都建立在党的控制之下。这实际上是中国古代世袭政治体系中,帝王权力下的监察体系的翻版。这种监察结构,在帝王或者上一级领导者贤能并能孜孜为公时,监察体系会发挥一定的作用。但这种监察体系的一个致命缺陷就是不能监督上一级权力者,最高权力者则处于独尊地位。因此,监督体系的表面化、形式化很浓厚,监督结果很容易受长官意志的影响。在最严重情况下,监督机构在内部斗争时期被作为一种工具,在内部和平时期被闲作摆设。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吏治腐败的根源。

按照恩格斯的观点,国家是以公共权力的存在作为基础的。然而,"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英国思想家阿克顿语),所以,在政党政治社会中,如果国家监督体系不能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那么,通常的结果就是,人民不自觉地放弃权力,返回到"只要有饭吃,就万事休问"的原始人权状态。其结果是,放弃权力的阶级从统治阶级逐步变成被统治阶级。当放弃权力的阶级变成最大多数的时候,这个社会就会趋向于由少数人阶级进行的更趋集中的统治。结果不难得知,历史将再版中国历史上一再出现的改朝换代规律:农民起义(即无产阶级革命)促使新朝代产生,随后新朝代放弃最大多数的农民,最终又被农民起义所推翻。

所以,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需要做出明智变革,以保证国家常有适应时代的正确的政策;社会主义国家监督体系需要做出认真改革,以保证监督机构具有相对独立的监督权力,并且保证最大多数的民众具有口头和书面的监督权利和自由。也许只有这样,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政治制度的建立才有希望。北宋政治家范仲淹有言:"事有先后,久安之弊,非朝夕所可革也。"我们不希望国家积弊深重才抱佛脚,与其让人期待翘望(增加不稳定性),不如不断创新,与时俱进,顺时代潮流。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20世纪末21世纪初的中国,在民主、人权等政治层面不断受来自那个号称"自由、民主典范"国家--美国的指责。它口口声声要中国改善在民主、人权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促进两国关系。事实上,国内民主与人权事业的进步,与本国的历史和文化是息息相关的,与它国没有直接关系。美国之所以热衷于"关心"中国的人权事业,热衷于"关注"台湾和西藏,热衷于"保护"中国的叛国者和分裂者以至邪教分子,目的在于利用这些制造冲突、遏止中国,达到分裂中国和搞跨中国的目的。印度为了民主,尼赫鲁接受了印巴分裂;苏联为了民主,叶利钦接受了苏联解体。所以,我们不能报有建立美式民主和人权模式来取得美国对中国认可的幻想,即使中国比美国政治更加民主、人权更有保障,美国也绝不会放弃对中国的抑制政策。

如果有人不认同这个意见,看看俄罗斯的"民主化进程"就可见一斑。苏联解体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要走西方式的民主道路,西方及时捕捉"战机",利用了苏联的民主化进程,反而促成了苏联的解体。解体后的俄罗斯的民主化进程又如何呢?先是欲建立亲西方的民主联盟,以期同美国平起平坐;次是寻求原苏联体系的一体化,以期建成世界的重要一极;后是欲与中国、伊朗结成三角关系,以期构成反霸联盟。这渐次退缩的探索终究没有得到西方的支持,反而接踵遭受西方落井下石的打击而先后归于失败,最后布热津斯基代表西方(更主要的是代表美国)为俄罗斯策划了一条"请君入瓮"式的唯一道路(见《大棋局.第4章》):

只有一个愿意从经济和地缘政治上接受欧洲新现实的俄国,才能从横跨大陆的商业、通讯、投资、教育等广大领域的欧洲合作中获益。因此,俄国加入欧洲委员会是方向十分正确的步骤。这是新俄国与正在扩大的欧洲间进一步建立机制性联系的尝试。这也意味着俄国若要走这条路,除了最后仿效奥斯曼帝国以后的土耳其,决定放弃其帝国的野心,决意走现代化、欧洲化和民主化的道路外,别无其它选择。

西方打击异己的手段是非民主的、非人道的,甚至是极其残酷的。

因此,诚如人们所指出的,中国必须走民主政治道路,但不是执行美国人的意愿。在经济充分发展、人民文化素质普遍提高、国家完整统一、国家法治体系健全以后,中国的民主政治就应当稳步推进。我们应当承认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有这个过程,同时更应当关注这个过程,促进这个过程,并防止西方国家特别是霸权主义者利用这个过程。

展望未来,我们应该有像美国那样的"立国以来百年如一,贯彻始终的一套国家发展战略",应该有像美国的"始创者们那种俯瞰历史面向未来的远大抱负和眼光",应该有像近代美国卓越的思想家们"对于美国帝国命运和世界使命那种明哲而富于实用主义的洞察力",应该有像美国政治家们"对于美国国家利益的忠诚、信念以及贯彻其国家战略和目标的坚定决心。"(27) 我们应该深刻检讨历史上反复出现的贪腐营生、卖国苟存的政治局面,从根本上解决政治连续稳定性问题。有一副古长联很值得有"夫子志"的"圣人徒"们细细品味:

国正在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数千年以来,看世界渐进大同,庶几得行夫子志?

道本如江河行地,日月经天,四百兆而外,虽夷狄亦知起敬,况乎自号圣人徒!(28)

——————————

(1) 《韩非子.有度》。

(2) 《荀子》。

(3) 《申鉴.政体》。

(4)《潜夫论.述赦》、《潜夫论.三式》。

(5) 《原法》。

(6) 《毛泽东选集》,第三集,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09页。

(7) 《刘少奇选集》,下卷,第253页。

(8)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一版,第163页。

(9) 《老子.五十七章》。

(10) 《韩非子.守道》。

(11) 《潜夫论.断讼》。

(12) 《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13)《史记.商君列传》。

(14) 转引自新语丝文库[WWW.XYS.ORG]。

(15) 《中国经济时报》,1997年9月2日。

(16) 《中国人.社会与人生.梁漱溟文选》,上册,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6年第一版,第150-151页。

(17) 引自房宁、王小东等著,《全球化阴影下的中国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3-35页。

(18) 叶自成,《中国大战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第116、117页。

(19)H.杜卡斯、B.霍夫曼编,高志凯译,《爱因斯坦谈人生》,世界知识出版社,1984年版,第78页。

(20) 《尚书》。

(21)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君》。

(22)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学校》。

(23)黄仁宇,《中国大历史》,三联书店,1997年第一版,第53页。

(24)许倬云,《历史分光镜》,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第一版,第146页。

(25)许倬云,《历史分光镜》,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第一版,第324页。

(26) 费正清,《美国与中国》(第四版),张理京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版,第415页。

(27) 参见何新《论中国历史与国民意识》,时事出版社,2002年第一版,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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