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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改革难点:农村

作者:徐文 当前章节:15217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7:50

古语说:土广不足以为安,人众不足以为强。我们很久以来一直把"地大物博,人口众多"作为一种优势。我们且不管以前的认识如何,现在的事实是,地大逐渐不博,人口日益众多。这种矛盾在中国特别是农村,更为突出。中国农村现在有9亿左右的人口,按照美国未来学家、《第三次浪潮》的作者阿尔文.托夫勒的意思,他们现在还生活在"第一浪潮"的世界里,停留在农业社会。不要说他们在什么时候能够像发达城市那样赶上以"知识经济"为主要特征的"第三次浪潮",就是巨大的生存和发展困难就会令政府难于有实质性、突破性的进展。

国情专家胡鞍钢在对20世纪末的中国农村的处境进行分析时所披露的信息证明,托夫勒的说法并无有意贬低中国农村发展水平的意思。胡鞍钢分析说,虽然中国是世界上农产品生产第一大国,例如1999年中国谷种产量占世界总量的22%,油菜籽占23.8%,花生占38.2%,肉类占26.3%,烟草占34.9%,水产品占29.5%,但是农产品出口额(2000年为122亿美元)仅占国内农业附加值的7%,占全国出口额的5%,占世界农产品出口额(5580亿美元)的2%。中国农业劳动力是美国劳动力的100倍,而美国农产品出口额(约520-600亿美元)是中国农产品出口额的4-5倍,中美两国不仅农业劳动生产率相差极大,而且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人均农产品出口额差距极为悬殊,约为400-500倍之间。从农村居民家计调查看,1997年人均农民出售农产品收入为1092元,到2000年下降为600元,约下降了45%。其中,据农业部估计,2000年全国农民因粮食一项减少收入约1100亿元,人均减少约125元。从国际比较看,中国目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是世界上"壕沟"最大的国家之一,同时既缺乏国家和社会对农民的经济补偿机制,也缺乏9亿农民影响国家决策和利益表达的政治民主参与机制。中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2/3,但是政府财政用于农村发展的各类支出仅占总支出的10%-15%,占GDP总量比重的1%。因此,胡鞍钢呼吁,"加入WTO之后,中国政府将承诺遵守WTO规制和相关协议。但是中国政府更应对中国人民特别是8亿农民作出承诺,当农民利益受到农业贸易自由化的损害时,能够给以利益补偿,使他们避免成为最大的输家。"(1) 就是说,要使中国9亿农民不致成为"双赢"背景下的受害者。

西历21世纪初,中国农村面临的问题是严重的和多方面的,"三农问题"一直是中国的一个焦点。但我认为,农村问题归集起来主要表现为:农村收入低且负担沉重、教育水平跟不上、环境日趋恶化以及国民待遇如身份、招工、高考取分等等问题。如果这种境况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和改善,其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将逐渐下降,并将威胁城镇工业乃至全国总体经济的发展,严重则影响社会稳定。古人常说:"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 我以为,在当世,这个民心首先应该是农民之心。孟子说:"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2) 还是让我们先从农村土地、水资源和人口等三个方面,详细考察一下当今中国农民的生存状况吧!

一、土地问题

土地,是国家的原始基础,是民生的直接依靠。所谓"箕子陈谋,以食为首";"洪范八政,以食为先",强调的就是只有土地特别是耕地才能给予生民以生存。后来,荀悦说得更明白:"土地者,天下之本也。"用散文家的语言说就是:"土地是我们所有人的母亲;她养育了我们,为我们提供了居所,令我们感受了快乐,使我们的人生丰富多彩;从我们第一声啼哭到最后在她怀中安息的所有时刻,她都用她那神圣的、母亲的背膀包容了我们所有的人!"(3)

然而,中国从古至今的地理自然条件和土地制度并非如散文家笔下的叙述那么浪漫和温馨。

从中国所处的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看,灾变论者任不寐援引1999年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灾荒史记》的综述说: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灾的国家,历史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实已无计其数。数千年来,中国的自然灾害具有时间和空间的双重普遍性。……战争也是造成灾荒的人为条件之一。…中国历史上,掠夺战争相当频繁。……我国灾荒之多,世罕其匹,自然灾害对于中华民族从来就是一个极大的威胁。"

"中国幅员辽阔,环境条件复杂,致灾因素和灾种较多,如:中国大陆地处中纬度,东濒太平洋,西为世界地势最高的青藏高原,海陆大气系统形成复杂的反馈关系,大气中极地高压与热带高压的消长,季风的影响,太平洋环流海温的巨变及厄尔尼诺现象对大气环流和风暴源的作用都严重影响着我国的大气形势,加之大陆区多变而剧烈的地势起伏,植被覆盖率低,地下放热放气的影响等,都是造成我国气象与海洋灾害众多的因素。中国强烈宏大的环太平洋构造带与地中海--喜玛拉雅构造带交汇部位,地壳活动剧烈,地形变化复杂,因而成为世界上地震与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中国生态环境多样,具有多种病、虫、鼠、草害滋生和繁衍的条件。"

最后的结论是:"有史以来中国人就是在抗御和战胜自然灾害斗争中发展建设起来的。在一定意义上说,整个一部中华文明史就是中华民族同自然灾害的斗争史。"

在这种情形下,灾变论便成为在继"官场社会"之后,深入分析中国社会特征并形成"灾民社会"观念的一种新理论。该理论分析说:

中国是一个多灾之国,这是中国地理的一个基本特征。自西周至清末约3000年间,共发生大灾荒5168次,平均每年发生1.723次。根据联合国的统计资料,本世纪以来全球发生的54起特大自然灾害中,中国就有8起,占15%;因灾死亡人数约占同期全球自然灾害死亡人数的44%。中国社会是一个灾难气氛笼罩下的灾民社会,这是中国社会的基本特征。近40年来,中国平均每年都因自然灾害造成数万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00-700亿元人民币,近年已达到1000亿元以上,并继续呈不断扩大的趋势。1950年到1992年43年的时间里,中国灾害损失占同期国民生产总值5.09%,美国1991年的同类数字是0.27%,日本是0.5%。

中国至少有13个省会城市和京津两市分布在地质灾害集中的区域。其中32.5%的国土和45%的大中城市均位于地震高烈度区(大于7度)。

在中国历史上,仅有记载的地震就有8137次,其中1004次为6级以上的破坏性地震。从1303年至今,发生8级以上强震17次。其中1556年1月23日陕西华县的大地震造成83万余人的死亡,居世界震灾史上死亡人数之首。1976年唐山大地震让人类至今谈虎色变。从1501年到1900年的499年中,发生有害地震419次。在全球历史上死亡人数大于5万人的17次大地震,有7次发生在中国,其中死亡人数大于20万人的4次大地震全在中国;全球7级以上的陆源地震,有30%发生在中国。有人统计中国平均每年因地震死亡2000-3000人。

从公元前206年至公元1949年的2155年间,共发生较大水灾1029次,较大旱灾1056次,几乎平均每年都有一次较大的水灾和旱灾。1949年以来,重大的天气和气候灾害平均每年达25次之多,干旱和洪涝面积平均每年达2733万公顷,登陆台风平均每年7次,均居世界各国之首。根据《洪荒启示录》一书提供的统计字,1950年至1980年仅水灾平均每年经济损失150-200亿元。"我国是一个多山多暴雨的国家……各大江河中下游平原共约70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是我国最精华的地区,集中全国半数以上人口和70%工农业产值,这些地区地面高程有不少都处于江河洪水位以下……洪水问题就更为严重。" (以上引自任不寐《灾变论--寻找另一个中国》)

中国恶劣地理自然条件自然使中国农村和农民成为最大的受害者,但是,另一方面,土地制度的形式和反复变化也使中国特别是农村处于不断的动荡之中。

在世袭政治时期,中国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4) 土地是全国最大的地主--皇帝--的"私有"财产,土地所有权归皇权所有 ,全国所有的土地都是皇帝的。虽然直接使用和经营土地的包括皇族、地主和自耕农,但皇族、贵族和地主不但直接控制着绝大部分的全国土地,而且这些人还有绝大部分土地的占有权和所有权。因而世袭政治时期的土地制度是皇帝(代表"国家"或者"家长")所有制。正如马克思所说:"在这里,国家就是最高的地主,在这里,主权就是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的土地所有权。"所以,自夏朝开始,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从没有直接拥有过土地。他们要么为佣,为主劳作;要么租地而耕,为地主创造财富。

几千年过去了,到孙中山推翻皇帝世袭制度时,仍希望"耕者有其田",不过始终没有做到。但政党政治制度的变革,使中国的土地制度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民国以后,皇权土地从此没有了,随着"土地私有化"的发展,直接拥有土地的地主成为土地的真正主宰。因此,中国土地制度形式从皇帝所有制,转向了"地主私有制"。只不过,这种土地私有制度,不是现代意义的土地产权制度,其私有程度具有一定的模糊性。但是,这种土地制度的变化,至少说明土地拥有者对土地有了更多的自由权利。当然,这种转变也不是一夜之间就形成的。中国"土地私有化"发展是从元明清时代开始的。在明朝万历年间(16世纪末),除所谓的官公田外,地主私有耕地占了全国的50%。到清朝光绪年间(1887年)这个比例达到81.2%,到民国时期(1929-1933),这个比例上升到93.3%。(5) 这种"土地私有化"的倾向,是有别于其它历史时代的。伴随清末"土地私有化"的是工商业私有化的发展,也正是这些因素,促进了中国资本商品市场的发展。然而,这种发展遭到了西方殖民者毁灭性的打击。当人们再次在中国看到商品市场经济的时候,已经是20世纪末期了。

民国初期,随着"土地私有化"的发展,全国土地迅速向地主集中。"地主所有的土地占首位,富农仅次于地主,富农中有不少是出租土地,具有半地主性质。地主、半地主或富农占全国农户不到10%,而占全国耕地的60%上下,而且多数是上中等的好地和水田。"也就是说,全国90%的农户只有占全国40%左右的耕地。(6) 自耕农、半自耕农无地化日趋严重。南京国民政府于1930年6月颁布的《土地法》和国民党中央于1941年12月颁布的《土地政策战时实施纲要》,一定程度上肯定和助长了这种"土地私有化"的进程。孙中山"耕者有其田"的希望成为广大农民的泡影。国民党没能实现孙中山的志向。

与国民党相反,中国共产党湘赣边界政府于1928年12月,颁布了一个井岗山《土地法》,这个土地法,是中国第一个废除土地"皇权所有制"和土地"地主私有制"的土地法。此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于1931年11月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因其受"左倾"教条影响,土地改革没有取得成功。1936年毛泽东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指出:"谁赢得农民,谁就赢得中国;谁能解决土地问题,谁就能赢得农民。"又经过若干年实践摸索后,中国共产党于1947年10月正式公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十六条)》。这个和1861-1865年美国南北战争期间林肯的《解放黑奴宣言》具有同等政治影响的《土地法》使民众迎来了一个新中国。之后,1950年新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彻底完成了中国历史上土地制度最根本的变革,使亿万农民分到了土地,真正实现了孙中山"平均地权"和"耕者有其田"的愿望。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地权",仅仅是指土地的使用权或者经营权,并不包括土地的占有权和所有权。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民国及其以前的各个历史朝代一样,未能彻底解决中国土地产权制度问题,全国土地笼统而又模糊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加上农村产业政策的反复和变化以及城镇、乡村土地管理的不到位,使中国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土地问题面仍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总结起来有五个方面:

第一,城镇化的影响。20世纪末我国城镇化水平只有36%左右,21世纪中国城镇化水平将加速发展,耕地势必越来越少。同时,我国东部国土面积占全国国土的14.2%,却集中了全国城镇人口及城镇数目的一半;中部国土面积占全国的29.2%,城镇人口及城镇数目占全国的1/3;西部国土面积占全国的56.5%,而城镇人口及城镇数目只占全国的1/6左右。东西部人口、城镇与土地差距很大。

第二,人口增加和环境恶化的影响。据统计,1991-1995年,全国耕地面积减少68.28万公顷;到20世纪末,全国被污染的农田面积达到1.5亿亩;每年因干旱受灾的耕地约有4亿亩。随着工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环境政策要求大批不适宜耕作的土地退耕还林,同时农村不断增长的人口又需要更多的土地作为生存依靠,农村土地争夺异常激烈。

在西历20世纪末的最后一年--2000年,中国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出台,二是北方连续遭到沙尘暴的大规模袭击。沙尘暴主要产生于北方西部地区对土地的不合理开发,而西部地区(包括西南和西北)的大开发政策的出台,直接起因是西部已落后了东部地区许多年。然而,要开发,就会出现环境问题;要治理环境,又没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开发。这是难解的一对矛盾体。

美国国土面积937万平方公里,比中国陆地仅少23万平方公里,基本相当。不可否认,美国可耕地占国土面积的40%,而我国仅占10%;整体气候条件比我国要好。可是,美国开发利用国土和统一国内市场的政策的确值得我们研究。美国1776年独立,80年以后,到19世纪60年代初开始进行第一次西部开发。20世纪30年代初开始进行了第二次西部开发。每次持续30余年。而且,每次开发,均是以法律作为先导支撑,有专门机构负责,军事工业倾斜,科技产业入驻,所以美国西部开发取得了成功。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美国西部开发的法律基础。1862年《宅地法》、1873年《鼓励西部草原植树法》、1877年《沙漠土地法》、1878年《木材石料法》等等,这些法律对推进西部开发,保护环境,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同样,1961年《地区再开发法》、1962年《加速公共工程法》和《人力训练与发展法》、1964年《经济机会均等法》、1965年《公共工程与经济开发法》和《阿巴拉契亚地区开发法》、1972年《农村发展法》等等,对西部地区的再开发,促进西部经济深入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美国西部开发给我们一个可能是最重要的启示是:美国国内市场的统一。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第二次西部开发完成以后,美国国内贸易大约等于对外贸易的20倍,甚至超过了当时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我们有什么呢?从目前来看,西部开发主要是国家行为,通过国家兴办各种大型工程如西气东送、南水北调、兴建机场和铁路等等来促使西部各省跟着开发和发展,国家主要依靠对大型项目的投入来带动西部开发,如果这样一个大规模的开发行动,只是自上而下的行政措施,国家没有统一的具体法律来鼓励最广大民众的"历史首创精神"积极参与,恐怕大开发的效果是很难估计的。搞得不好,三个结果:环境破坏、资源浪费和开发回报不理想,更不用说目前版块市场、城乡市场和民族地域市场各自为政局面的充分融合和统一。

中国现有耕地约9572万公顷,为世界耕地总面积的7.7%,占世界第4位;仅中国北部和西部的牧区与半农半牧区的天然草地约3.17亿公顷(另一数字为3.53亿公顷),为世界草地总面积的10%,居世界第3位;中国有林地面积约1.25亿公顷,占世界森林总面积的4.1%。居世界第8位。但中国人均耕地按统计约0.1公顷,仅为世界平均值的1/3;森林覆盖率仅13%(世界平均覆盖率为22%),列世界第121位,中国每人占有林地约0.12公顷,仅为世界平均数的1/5强;天然草地稍多,中国每人占有约0·35公顷,也不及世界平均数的1/2。农、林、牧用地总和,中国平均每人占有0.54公顷,最多也不超过0.67公顷,仅为世界的1/4强至1/3。

到20世纪末,我国耕地面积占全国土地面积的13.7%。在世界五大土地资源国家中,中国人均耕地面积最低,仅有1.59亩/人。俄罗斯人均耕地面积13.1亩/人,加拿大25.9亩/人,美国10.9亩/人,印度2.85亩/人。人口和土地特别是耕地资源矛盾异常尖锐。可是,据国土资源部的统计,我们在20世纪的最后4年(1997-2000),因建设占用、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和灾害损失等共减少耕地5161万亩,同期通过开垦荒地、土地复垦整理补充耕地2467万亩,增减相抵,全国耕地净减少2694万亩。在这种情形下,在21世纪头10年,在我国西部陕、甘、宁、川、青、新等省区还要退耕8700余万亩。本身我国在21世纪初人均占有粮食仅在400公斤上下,接近世界粮食危机线人均占有量370公斤水平。(7) 如果我们的西部大开发,对土地制度不像美国当年那样,采取特殊政策,充分依靠广大民众的力量,保护环境及土地,其中特别是保护耕地资源,并在基础之上再求发展,恐怕开发结果是很难令人满意的。

第三,土地沙漠化、荒漠化和石漠化的影响。我国是世界上荒漠化土地面积较大、危害严重的国家之一。到20世纪末,全国有荒漠化土地267.4万平方公里(其中新疆荒漠化104.4万平方公里,内蒙65.9万平方公里,西藏43.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7.9%。其中全国沙漠和沙地(沙化土地)已达到174.31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8.2%,西北、东北、华北13个省市区每年有3436平方公里的土地沙化。。全国森林覆盖率只有16.55%,人均水平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五分之一,比俄罗斯、加拿大、美国、巴西、澳大利亚等地理大国差距多多,甚至比日本64%的森林覆盖率低47.45个百分点,人均水平只有日本的60%。因沙化和干旱缺水持续影响我国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沙尘暴袭击我国已越来越严重,其中特大沙尘暴在20世纪50年代发生5次,60年代发生8次,70年代发生13次,80年代发生14次,90年代多达23次。2002年3月,我国遭受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最强烈的沙尘天气,强沙尘暴席卷北方140万平方公里(其中包括428万亩耕地和3540万亩草地),遍及8个省市自治区的120多个县,影响人口达1.3亿。尽管我国从1978年开始,开展了作为"十大生态工程"之一的"三北"(东北、华北和西北)防护林工程,但沙尘暴的影响并没有因此而减弱。1998年4月,西北地区沙尘暴,使156万人和46.1万亩农作物受灾,11.09万头(只)牲畜死亡或者丢失,直接经济损失达8亿多元。卫星图片显示,中国中北部的两个大沙漠正在不断扩大,现已基本合并成为一个横跨内蒙古和甘肃两省的大沙漠,被视为华北沙尘暴之源的内蒙古最西部阿拉善地区,是我国著名的由巴丹吉林沙漠(4.43万平方公里)、腾格里沙漠(4.27万平方公里)和乌兰布和沙漠(1.15万平方公里)构成的第二大沙漠区,仅次于位于新疆的塔克拉玛干沙漠(33.76万平方公里)。该地区由于降水减少、过度放牧以及植被破坏,沙漠化和沙尘暴日益严重。20世纪"50年代该地区有梭梭林1700万亩,到90年代只剩下300万亩残林。覆盖度由原来的30-50%下降到10-15%。"相应地,该地区"70年代沙尘暴每年不足0.5天,强度弱,危害轻;90年代以后,每年均有数次沙尘暴天气,而且强度大,危害严重,每次都对当地工业、交通、通讯、农牧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8) 由于土地沙漠化、荒漠化以及干旱的影响,在黄土高原土地总面积约60万平方公里中,水土流失面积就达43万平方公里,占去了72%。

素有"绿色净土,北国碧玉"美誉的内蒙呼伦贝尔草原,由于毁林开荒、垦草种粮、过度放牧和污染等原因的影响,大片大片昔日的绿草地,现已严重退化和沙化。其中,轻度退化1717.8万亩,占退化草场面积的54.6%;中度退化1169.7万亩,占35.5%;重度退化310.8万亩,占6.9%。专家不得不呼吁:"拯救呼伦贝尔草原"。(9)

与北部地区沙漠化形成对比,西南多山地区的石漠化,也越来越突出地成为一个环境问题。到20世纪末,我国石漠化土地平均每年以2500平方公里的面积扩大,比北方沙漠化速度尤快。其中,贵州石漠化面积5万平方公里,广西4.7万平方公里,云南也呈加速趋势。石漠化的显著特征就是土层流失,荒石外露。在云、贵、桂三省约28万平方公里的喀斯特地区,有3000多万少数民族和贫困人口受到石漠化的影响。受石漠化影响最严重的贵州省,岩溶地区占全省总面积的73%,有94.6%的人居住在喀斯特地区。全省严重石漠化土地达2415万亩,此外,短期内潜在此趋势的耕地约有967万亩。由于泥沙流失,耕地减少,2000年12月23日,CCTV-1《新闻联播》指出,"以目前的速度,若干年后,贵州省的农村将无地可种,一方水土难以养活一方人。"(10) 其中,贵州黔中地区三岔河流域,包括毕节、六盘水、安顺、贵阳等地市的11个区县(市)水土流失117.6万多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的55.78%。该区域内已有石漠化面积86494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4%,流域内的威宁、纳雍县每年分别增加石漠化面积2142公顷和533公顷,增速十分惊人。(11)

第四,水土流失面积扩大,土地酸化、盐渍化严重。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在建国初期为150万平方公里,到20世纪90年代已经发展到179.4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8.6%。全国每年流失土壤50多亿吨,占世界陆地剥离泥沙总量的8.3%,长江已经成为第二条黄河。水土流失造成侵蚀表土,养分流失,每年平均减少耕地6万公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亿元。20世纪80年我国的酸雨仅限于局部地区,以华南和西南为重。到90年代已扩大到华东、华中以及华北等地区,形成了华南、西南、华中、华东沿海、北方等几个酸雨集中区。其中,重度酸雨区面积约为200万公顷。另外,我国现代盐渍土约有3690万公顷,残余盐渍土约有4487万公顷,合计面积占国土面积的8.5%,此数字还不包括潜在的盐渍土约1733万公顷。(12)

第五,农村土地制度的影响。共和国建立以后,手无寸土的农民,都分到了土地。可是50年过去了,今天农民手中的土地已经演变成了一种具有一定期限的契约。很多村官,更使受传统"铺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思想影响,还往往无视契约的法律地位,强而征之。加上农村生育率远大于城镇,农村人口剧增,无土之民渐多,流民渐众。同时,农民手中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所有权是国家的。也就是说,新中国的土地改革,是"均田地",实现"耕者有其田",但不是把土地所有权给农民。城镇土地所有权归国有,这个"国"就是代表全国人民的集体;广大农村土地所有权属村集体所有,这个"村"就是由民众组成的集体。这在最新的《土地法》中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集体所有制。""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从所有权上讲,个体的农民没有一寸土地。分到的土地包括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只有使用权。由于农村土地的使用比城市国有企业的营运效率还要低下,因此,深入关注这个问题的人就不能不提出"中国农地集体所有制向何处去?"这个极为重要的问题(13) 以及呼吁"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权利"。(14)

然而,有谁来为农民说话呢?在中国农村,自从20世纪土地革命时期世界上最有组织性的中国农会在几经变革而解体以后,21世纪初的中国成了世界上农民组织程度最低的国家之一。有农业专家明确指出:"现在中国的农民缺乏自己的代言人。全世界的农民都有自己的组织--农民协会。中国的工人、妇女、青年也都有自己的协会,农民却没有。"(15)

从现实我们也已看到,几乎没有任何实际权力和权利又没有为自己利益代言的中国农民成了中国社会中最无助的最大群体。

有一篇网文 (16),介绍了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由张春根先生著作的《县域论》一书中关于土地制度和土地改革的主要观点,很值得注意:

现行的土地制度是土地改革,也就是重新均田后,基于意识形态的考虑进行集体化、人民公社化失败后的一种过渡性模式。国家对现在土地承包使用权一次宣布十五年不变,再次宣布三十年不变,说明这只是一种过渡时期的暂时性办法。一个国家在土地问题上,不能仅仅宣布一个几十年的政策,在准备依法治国的今天,更应建立一种稳定的制度。目前的这种土地政策说明国家决策层在这方面的两难困境,一方面知道农民不长期拥有土地,农民不愿在土地上投入,另一方面如果将土地产权再次还原给农民又担心,一两代后,随着土地向有效使用者手中的集中,城市无力吸纳剩余的农业劳动人口,造成新的社会矛盾,同时还害怕土地撂荒造成耕地浪费,因此在相当程度上陷入害怕农民离开土地后不能成功转移到城市经济中去,又想规模经营提高农业效益的二难境地,与之配套的现行的粮食流通政策也是两难处境的产物。这种两难境地也透露出了国家决策层对近几十年内几亿农业剩余劳动力能否成功转移到现代城市的二、三产业持有怀疑。

张先生的观点是一针见血的。在传统的土地制度观念上,我们更多关注的是农民手中有没有和有多少可供耕种的土地及其应尽的义务,而很少注意到农民对土地所应拥有的权利。事实上,恰恰是国家土地产权制度在决定和影响着国家的发展方向。历史上,一个朝代的开国之初,鼓励农耕,农民无偿获得土地,政策优惠,农业发展,国家殷富。接着,财富集中,农民土地产权得不到法制保障而受到无情兼并。接着,自耕农减少,收入降低,国家税赋增加。结果,土地富有者,荒芜不耕;土地贫瘠者,耕不足饱。结果,引来农民革命,朝代更替。王家范先生对中国传统农业产权制度对国家政治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有更深层次的研究,这里我们不妨转录其观点,以供比较参考。

农业产权的模糊和富有弹性,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一大特点。我们通常所说的"所有制形态",实际应正确地界定为"产权形态",而产权形态应包括三个层次:(1)使用权(或可称"经营权");(2)占有权(罗马法称"收益权");(3)所有权(罗马法称"处置权")。从世界历史上看,土地私有产权的产生和发展正是沿着这个秩序由浅入深地演进的,但在大多数历史场合,三权集中统乎一身的情景在传统时代并不常见。就中国传统社会总体状况而言,产权的"国有"性质,植根于政治制度化与产权非制度化的体制环境,通过政治的、经济的一系列政策,在各个历史时期都表现得无处不在,根深蒂固。长期被看作为"私有"形态的土地产权,细细考察就不难发现:它在收益权和处置权两方面都不独立、不完全,不论是自耕农还是地主私有土地,始终受到政治权力系统"主权就是最高产权"观念或强或弱、或显或隐的控制,处于"国有"的笼罩下,朝不虑夕,私有制极不充分、极不纯粹。直至明清,三种权力仍处在被分割的状态,没有纯粹的、能不受任何意志干预、由所有者自由处置、转让与买卖的土地私有制。总之,在传统中国,私有制的发展不是太早、太多,而是太少、太不充分,缺乏健全发育的法制保障。如此,中国进入现代的艰难才可以被理解。(17)

历史学家启良对中国土地的"国有"性质也有独到的认识,他说:

公有制是亚细亚生产方式最本质最核心的东西。但是此种公有制只是国有制、王有制。具体说就是,在中国古代社会,土地一直是国有的,而且这"国有"也还只是一种假象,实质上是王有。谁登上了最高权力的宝座,谁也就拥有了江山社稷。所谓"江山社稷",所指的主要就是土地;所谓的"家天下",指的也是对全国财富的垄断。"溥天之下,莫非王土",最真实最恰当地概括了中国古代社会土地的所有制状况。(18)

以上是对中国土地制度历史状况的经典总结。

二、水资源问题

我们居住的地球表面,有29%是陆地,有71%是水面;可是,在全球水资源总量中,有97.5%是咸水,只有2.5%是淡水;在全球淡水资源总量中,有70%冻结在南极和格陵兰的冰盖下,29%在土地中和在深层地下,只有不到1%的淡水资源可供人类直接利用,详见图8-3。中国是世界上的缺水国家之一,全国有三分之一的人口近4亿人处于绝对缺水状态,年人均水资源量只相当于世界人均水量的四分之一(全世界年人均淡水资源量约为7300立方米)。

图8-3 世界水资源结构

中国土地是东西矛盾突出,而水则是南北矛盾突出。全国水资源总量约为27000多亿立方米,长江及长江以南的水资源占全国的82%,但耕地面积却只有全国的38%;其中以黄河流域为中心的华北地区,则用6.5%的水资源灌溉着全国40%的耕地。所以,近期矛盾突出的在华北黄河流域地区。(19)

到21世纪初,全国灌区每年缺水300亿立方米,城市缺水60亿立方米。全国600多个建制市中,有近400个城市缺水,其中缺水严重的城市有130多个。在中国水资源严重短缺情况下,我国供水资源利用率却很低,城市管网漏水率超过20%,浪费供水资源1/5。同时,我国大部分河流还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到21世纪初,全国主要河流(水系)60%以上的河段水质因污染严重而丧失饮用水功能,长江岸边污染带已长达560余公里,长江下游河网地区污染河长已达73%,其中江苏境内污染河道为80%,上海则为90%,而江南运河已被全程污染。长江、三河(淮河、海河、辽河)、三湖(太湖、滇池、巢湖)、两区(二氧化硫污染区、酸雨污染区)、一市(北京市)和一海(渤海)成为全国污染突出地区。全国年排放废污水总量近600亿吨,其中80%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域,有50%的河段、90%以上的城市沿河水域遭到污染。(20)(21)(22)(23)

江河湖泊污染严重,受其影响,我国沿海海域出现了严重的赤潮污染。20世纪60年代,我国很少见到赤潮。到21世纪初,赤潮则成了我国海洋污染之大患。1998年发生赤潮22次,2000年5月浙江舟山海域出现了我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赤潮,绵延80公里,污染面积达7000平方公里。给海洋生态带来了严重破坏。

黄河,有200万多年的历史。

黄河,从西历前1766年至1945年的3711年中,有大旱成灾记载的达1070多次,其中清朝就有201次。

黄河,从西历前602年(周定王5年)至1938年的2540年中,黄河洪水横流,决口泛滥的年份有543年,共计决溢次数达1590次,其中一些年份决溢多次,其间大决溢造成的黄河大改道至少26次。西历755年(唐玄宗开元14年),黄河决于河北沧县河涧一带,淹死人数达100多万人,相当于4个唐山地震。

黄河,截止1990年,黄河流域内建成的大小水库3147座,总库容量574亿立方米,而黄河年径流量才580亿立方米。

黄河流域,年用水量300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占90%。但是,农业灌溉水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均在40%左右。每年有黄河总用水量一半以上的水资源被浪费掉。

黄河流域的干旱和决溢泛滥,是华北历史上水资源问题的两大课题。到20世纪末,黄河的决溢威胁减少了,但干旱威胁越来越大。对北方具有重要生存意义的母亲河--黄河,自1972年开始出现断流以来,七八十年代断流长度为250公里,九十年代达到400多公里,到20世纪末达到700多公里。1997年黄河河口附近断流时间创历史纪录达到282天。除黄河以外其他河流的断流以及河流、湖泊水位降低也日趋严重。1949年全国河道通航里程为15.77万公里,1985年减少为10.9万公里,到1990年就只剩下7万公里。1977年全国大于1平方公里的湖泊有2848个,总面积80645平方公里;到1985年就只剩下2305个,总面积只有71787平方公里了。(24) 面对日益严重的水资源问题,在20世纪末,政府不得不提出异常艰巨的南水北调工程:东线从扬州引长江水,经淮河、黄河入天津;中线从长江支流汉江上游引丹江口水库的水,经华北入北京;西线从长江上游的大渡河、雅砻江和金沙江引水入黄河上游。之所以要南水北调,就是因为黄河严重缺水。这个将耗资5000亿元巨资的人类第一水资源调配项目,已于2002年年底正式开工。

水资源问题就应用而言,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人民生活饮用水问题,二是工农业生产用水问题,三是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问题。人民生活用水和工农业生产用水,都因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污染等因素的影响日趋紧张,生活和生产用水越来越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相反,中国水能资源蕴藏丰富,却缺乏开发,利用率低。

全国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6.76亿千瓦,年发电量5.92万亿千瓦时,其可开发装机容量以及年发电量均居世界第一位。然而,到1999年,全国实际装机容量以及年发电量开发利用率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比世界发达国家更是差之甚远(见表8-5和表8-6)。而占全国水能资源可开发利用70%以上的西部,由于种种原因,开发利用率更低。更为严峻的是,中国每创造1美元的GNP,其能耗却相当于德国的4.97倍,日本的4.43倍,美国的2.1倍,印度的1.65倍。开发利用率低和能耗高成了中国水能利用的两个关键性问题。

所以,在21世纪,中国所面对的水资源问题将有三大课题:南方与北方的生产与生活用水的大调整、东部与西部水能资源的大调整以及大量江、河、湖、海的大面积污染治理。这些都是摆在政府面前的具有重大决策意义的问题,历史任务繁重。

表8-5 中国水能资源及利用情况

水能指标 单位 数值 比值 与世界比较

水能可利用量 装机容量

年发电量 亿KW

万KWH 3.78

1.92 占理论量55.92%

占理论量32.43% 水能蕴藏量6.76亿KW,居世界首位,占世界1/6

1999年水能利用 实际水电装机容量

万KW

7000

占可开发量18.52%

占全国总装机容量23% 水能利用率发达国家在70%以上,中国低于世界平均19%的水平。

实际水电年发电量 亿KWH 2000 占可开发量10.42%

占全国年总发电量17%

西部水能资源 水能蕴藏量

可开发利用 亿KW

亿KW 5.57

2.74 占全国82.3%

占全国72.3% 水电资源主要集中在长江、黄河的中上游,雅鲁藏布江的中下游,珠江、澜沧江、怒江和黑龙江上游,这七条江河可开发的大、中型水电资源都在1000万kW以上,总量约占全国大、中型水电资源量的90%。

表8-6 中国与世界电力指标比较(1997年)(25)

电力指标 人均装机容量

(千瓦/人) 人均发电量

(千瓦时/人) 人均用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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