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升腾的火苗。就像我舅舅那一辈人的青春一样,看起来轰轰烈烈,最后却是灰烬一场。
那个少女教会我们的事
文/ 李海洋
话说我十三四岁的时候,我表弟还只有穿开裆裤的年纪,喜欢流着鼻涕跟在我的身后瞎晃悠。那会儿我不爱好学习,有事没事就跑到游戏机室打街机。我表弟当然跟随我这个爱好。
1998年前后,街机的币只卖两毛钱一个,便宜,但是个消耗品。而且我表弟的技术很烂,平均每三分钟就会消耗一个。因此我不爱带他玩,他从不带钱。
在一个炎热的夏日的下午,我舅舅要外出打麻将,所以就将表弟托付给我照顾。我身上只有两块钱,在游戏机室很快就消磨干净了。两个傻小子从里面钻出来,意犹未尽。我搜了弟弟的每个口袋,半个子也没有。
我骂他是个逊炮。他默不做声,突然灵光一闪,说不如去把我爸爸的废书卖了去吧。
这个提议很有建设性。我舅舅年轻的时候,也是个文艺青年,搜集了相当多的书。从《致富大全》到《手相揭秘》应有尽有。这些年做了生意发了点财,平日在家看到当年的那些书就生气,为什么生气我也不知道。总之是要把它们卖掉。
我们两个钻进了他们家黑漆漆的储物间,把整整两打的书搬了出来,大概能值个三五块钱的样子。
不如我们把书弄湿吧,可以加大重量。我表弟再次提议。他跟他的爸爸没学到什么好东西,但是我同意了。于是我们把捆书的绳子解开,那时候我就已经有文艺青年的潜质,趁我弟弟拿书蘸水的工夫,就随意地翻了翻。 没什么好书,全是应用类的书籍,《无线电应用》什么的。其中还有一本软皮的相当邋遢的绿色笔记本。我当时真他妈手欠。
上面密密麻麻地写了很多字,很难看,像蚯蚓,一看便是我舅舅的手笔。我看了下标题,即便时隔这么久,我仍然清晰地记得,便是日后闻名遐迩的《少女之心》。
但我那个时候还不知道,我当时还是个处男,什么事也不懂。但本能这个玩意好像是融会贯通的,我很快知道了里面写的是什么东西,那个叫曼娜的少女和她表哥之类的事情,让我面红耳赤,但是欲罢不能。
这让我丧失了对打机的兴趣,撇下我弟弟,揣上那个小绿本回家研究去了。
那个下午,我的小和尚一直都跳得厉害,看邻居姐姐的眼神也直奔她的下三路去了。为了避免被我妈妈发现,我把这本东西藏在我的床底下。
这一藏就是好几年,我差点都忘了这个事情。后来我上了高中,我们那时候也不开设什么生理课。几个男生没事就在一起讨论生殖方面的问题,这让大家以后都喜欢爆粗口。
我有个同学声称自己不是处男,他还带我们去看过被他搞过的女孩子。他坐在最后一排,和我毗邻,再那边是个女生。是年级有名的小浪蹄子。我那同学上课就喜欢抱本课外书看,有一天,不知道为什么看得很兴奋,手就耷拉到旁边那个女生的大腿上了。
那女生也不生气,任他抚摩,其实他们关系不错。趁着他们苟且的工夫,我拿过了那本书,是一本非常淫秽的读物,第一篇居然就是我当年看过的《少女之心》,不过已经变成了印刷体。不久之后在班上传阅率相当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