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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桃四 当前章节:15079 字 更新时间:2026-6-26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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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程桦如今已经是人人眼中完美无瑕的大明星,于我却是青少年时代的噩梦。

我以为当他成了明星之后,我终于会梦醒。

但,意外的是,我的梦却又继续做了下去,一度俨然又成了个美梦。

抽风作品一枚,试图写成甜美小白文,但恐力不能及。于是,唯一能保证的只有更新。

内容标签:娱乐圈 青梅竹马

搜索关键字:主角:杜茉 ┃ 配角: ┃ 其它

☆、1祸从口出

正是个燥热的夏日午后,虽然办公室的空调十分凉爽宜人,但是,此时此刻,我的头上还是大汗淋漓。

这会儿电脑右下角的时间正无情地显示着15:25,而我正在电脑前跟今天四点前就要上版的稿子奋力拼搏着。

要知道,作为一个文科专业的毕业生,我其实对经济一窍不通,但是既然被分到了经济专刊部,我就只能努力地去打通我所有的不通的窍。因为,我来的第一天,编辑部的主管在开会时就明确指出,“我们每一个记者,都该是自己领域的专家。”而我,距离专家这一级别,显然还隔着不止四五个段位。此时我唯一庆幸的只能是,好歹我没被分到时政要闻部,否则,面对国际国内的政治形势,复杂的政坛风云,我一定更是不得要领。

办公室里很乱,往往发稿前的最后时段总是会很乱的,每个角落里都会不时地传来各种凄惨的哀嚎和焦躁的抱怨,有人濒临绝望,有人在崩溃的边缘游走,而终于赶完稿子的,也绝不是什么正常人该有的面貌,你总能在他们貌似喜悦的笑声中听出抹苍凉。

而现在,我属于绝望的那一群。

关于这篇中科院经济研究所著名研究员的访问,我几乎已经快做成了一篇彻头彻尾的人物专访,其中涉及了他的夫人、父母、孩子,甚至是他的诸多个人爱好,却是一点也提炼不出像样的经济学观点。如果发在人物版,我相信这将是一篇好稿子,但是在经济专刊,目前的情况看起来,这稿子无疑是篇垃圾。

我反复地听着采访录音里他提到的几个关键词,却是越听越迷糊,我承认,这的确是我之前的功课做得太马虎的原因。但是,我原本对这些就没有任何的兴趣,以往我写的稿也不过是一些经济动态类的稿件,并不太涉及什么高级理论,所以临时被抓包来写这个,这会儿这种情况,也不能不说是十分值得同情的。

偏巧,这会儿忽然乱作一团的办公室里,出现了片刻安静之后,又有了一次小规模的爆发,四面八方的男女同事们忽然放下了手里的工作,集体涌向了我隔壁桌的姑娘。我莫名其妙地稍稍偏过头去看了眼,发现她手里正握着四张演唱会的票,而大伙都是冲着这票来的。

我几乎被来抢票的人从我的电脑跟前挤走,这让原本就为稿子而焦虑的我十分暴躁,尤其是听到他们正在抢的票竟然是程桦的演唱会入场卷,更让我火大。急怒攻心之下,我猛地一拍桌子,怒吼道:“你们到底有没有点儿人类最基本的审美?程桦的演唱会都要去抢着听吗?”

我的话一出,瞬间,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我满意地推开已经侵占到我地盘的几个明显呆掉的人,把椅子回归到电脑前,继续跟我的稿子较劲。继而满意地我听见身后的惊呼声,觉得心情十分爽朗,别人的心情并不比我好,这让我瞬间觉得开心了许多。

善解人意的文书姐姐却是抚摸着我的头,安抚道:“好了,茉茉,我知道你写不出稿子着急,但是,咱们不能把气出在程桦身上啊,那是个多完美的小伙子啊。”

我忍住要吐的情绪,狠狠地翻了个白眼,终于还是按捺不住,把椅子转了个身说道:“许姐,拜托您不要用完美这个词来形容一个败类好不好?”

原本短暂安静后,因为许姐的话已经充满同情心不准备跟我计较的同事们,这下火了,纷纷围过来抗议。

“程桦出道起从没有传过任何绯闻,这么洁身自好的人,你怎么说他是败类?”

“是啊,他关心弱势群体和公益事业,为人正直低调,这样好的艺人,你怎么能这样说他?”

“他唱歌好,演戏好,长得也好,而且人还一点不骄傲,这样的完美的明星到哪去找?”

她们鸡一嘴鸭一嘴地讨伐着我,放在平时,也许我这么个与人为善的好姑娘,也就放弃对抗,从善如流地宣布,我刚才是一时口误了。但是,这会儿,对于我这个大姨妈刚好第二天,20分钟之后要交的稿子,还丝毫没有头绪的暴躁女人来说。再没有一次痛快淋漓的发泄,更能让我愉快的事情了。于是,我管不住自己的嘴,开始滔滔不绝。

“要不说你们怎么是无知群众呢?明星的光环那都是经济公司打造出来的好不好,天底下会有那么完美的人吗?你没只是被蒙昧了而已。”我不屑道。

“那你倒是说说,你有什么证据说程桦是个败类?”一个更不屑的声音传了出来,我知道那是小左的声音,她一直是程桦的忠实粉丝,我来的那天就知道,所以在这个办公室里,我以往总是避免听到他们谈到程桦的话题,防止自己爆发,但是,这会儿我不知怎么就忍无可忍了。

“哈,我跟他从小学起就是同桌,自打那会儿,他就没有一次考试不抄我的答案,最可气的是,被老师抓到之后,他还能把错往我身上推,说是我硬要把卷子给他。好吧,太小的时候的事情不提。中学时,他上课睡觉不听讲,考试前却偷走我辛辛苦苦做的笔记,最后我不及格,他却考了九十多分,要不是我无意中发现我的笔记本在他书包里,他竟然可以一直不承认。高中时他抽烟,让我去偷我爸爸的烟,出于同学友爱,我偷了给他,东窗事发之后,他却矢口否认是他让我干的,害的我生平第一次被我爹打了一顿,还有……”

我慷慨激昂的话还没有说完,却已经满意地听见周围的一片吸气声,我心里充满了喜悦,每一次能当众揭穿程桦的丑恶嘴脸,都让我有一种由衷的正义感油然而生,霎时便能找到还是文艺小青年时的那种满腔热血汩汩沸腾的感觉。

但是,我的满足还没有持续太久,立即有人十分平静地打断我的话,一针见血地指出:“好了,茉茉,编瞎话之前,也先了解一下情况好么?你今年二十五,而程桦已经二十七了,你能解释下,你们怎么会是小学就开始同桌的吗?”

“对呀。”“是啊。”“还真是的,茉茉,你真够了!”

我的解释立即淹没在一片讨伐声中,最后,他们大约觉得跟我这么个牛皮大王没什么继续探讨下去的价值,于是干脆发出叱声之后,回头去跟我的隔壁桌那里抢票,再没人理我。

“他身体不好,一年级时病休了一年,后来学习跟不上,又留级一年,所以我们二年级的时候刚好是同学,这有什么难以理解的?”我依旧不死心地解释道,却再也唤不回他们的注意力。

只有好心的许姐,再次亲切地摸摸我的头发说:“好了,可怜的茉茉,我知道你心情不好,没关系,稿子一会儿让编辑上版时再给你改改吧。今天是刘韬的班,他一定会帮你的,你也不用这么气馁。不过你就别再瞎编排程桦了,他怎么会身体不好?他是明星足球对的主力队员,又是国际青年基金会中华区连续数年的健康大使。人品这么虚无的东西,你随便说说也许有那耳根子软的能信了,身体好坏这太一目了然了,你这么胡扯谁会信你?”

许姐的话让我很忧伤。

从小到大,我说程桦不好的话,从来都是这样,没有人相信,每个人都认为,如果我们两个里一定有一个是坏孩子,那必然是我,而不是程桦,在这一点的认识上,连我父母都不例外。

但是,许姐的话,又让我看到了几分曙光。是啊,刘韬,他就是我生命中神一般的存在,我的烂摊子永远可以丢给他来完成,要是早一点想到今天他是我的编辑,我刚才一定不会有那么暴躁。

于是,再次不屑地看了眼旁边那些好像忘了马上就要截稿,只是跟疯了似的抢票的同事们,我心里只能同情地默默说了声“傻X”,然后就继续回头去把稿子收尾,既然有人可以给我改,那么,我只要应付着写完就好了。

四点。稿子放进网里,我轻松地站起来,往刘韬那边走去。看着其余的同事抓耳挠腮地跟编辑们告饶,我心中充满了欢乐。这就是迷恋程桦的下场,我只能说他们自食恶果。

我走到时,刘韬正在看我的稿子。他的清浅却眉形优美的眉微微地蹙着,好看的眼睛眯了起来,薄薄的嘴唇紧抿着,让他的样子十分迷人,但是,此刻我无暇被他的魅力所折服,只能不好意思地小声说道:“刘老师,真对不起,这个稿子我只能写成这样了,太专业方面的东西,我写不出来,您帮我改改吧。”

刘韬听见我的声音一抬头,眉头瞬间舒展开,笑了起来。这下,整个办公室的天空都变得晴朗了,我很容易地原谅其了他那些无知的同事刚才对我的误解,心头再无阴霾。

“茉茉,其实真不该让你在经济部委屈你,你看,你的文笔这么好,无论是去副刊部,还是时尚部都更有发挥的余地,你这篇文章若是作为人物专访,实在是无可指摘,你就算去娱乐部也是大有所为的。真是可惜了把你限制在你根本不感兴趣的领域里,让你施展不出才华。”刘韬温和地说道。

他是整个编辑部最会聊天的人,他能把骂人的话,说得像赞美一样动听,比如,他刚刚那番话其实是想说,我的稿子根本达不到经济部版面的上版要求。但是,他偏偏还让我觉得十分幸福。

我赧然地把耳边垂下的头发,别到了耳后,羞涩地说:“谢谢刘老师夸奖,但是,我想我只有干好领导让我做的事,我才能去做我喜欢做的事。”

“呵呵。茉茉的心态一向最好。不过真要是有一天领导发现你的长项,把你调走,我可真是舍不得。”刘韬最后冲我一笑,已经开始回头替我改稿。

而我,只能狠狠地捉住他的椅背,因为我怕一松手,整个人便会飘起来。

☆、2往事不堪回首

有刘韬在,自然什么也不用愁了,一遍样出来的时候,版上的稿子俨然已经是一篇完美无瑕的该属于经济专刊的稿件了,我谄媚地给刘韬的茶杯斟满了水,放到他的手边,再一次感激道:“刘老师,亏了有您。”

刘韬只是不在意地摆摆手,对我笑笑说:“茉茉,别总喊我刘老师了吧,倒显得我多老似的。”

报社里的传统,新来的记者一般都是称呼老编辑老师的。我怎么好意思打破,虽然我在心里,一直亲切地称呼他“韬韬”。“喊您老师,并不是说您年龄上老,而是资历上老啊。”我继续巴结。刘韬显然并不太吃这一套,他今年也不过是快三十岁而已,在报社里也算不上什么太老的资历,只不过因为能力方面比较出众,人缘又好,所以既得领导的喜欢,也得小记者们的偏好。当然,不得不承认的是,他之所以受欢迎,除了他业务精湛,又会聊天,更是因为他长得好。

想起这一点,我又心里又不痛快了起来,女人长得好让人喜欢就算了,怎么男人长得好也成了优点了呢?哦,当然,我说的不是刘韬,我说的是该死的程桦,刘韬的长得好,毕竟还是建立在真才实学的基础上的。或者,换句话说,能在编辑队伍里,看到这么个浓眉秀目、唇红齿白的男子的确是不容易,但是丢到程桦他们的娱乐圈里,也就不算什么了。

哪像程桦,那简直就是天生的妖孽啊。我再怎么讨厌他,在这一点上我却必须得承认,这个人从外表上看真的是无可指摘的。无论一米八几的身高,宽肩细腰长腿的身材,还是那张五官比例完美,皮肤细腻到看不见一丝毛孔的脸,都找不到一点儿瑕疵。

也正是因为这样,我跟他这辈子十几年的斗争中,屡屡以我的失败而告终。当他诚恳地瞪着他那双黝黑而深邃的眼睛,长睫毛还在一眨一眨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会选择相信他说的话,而不是相信我的。

当我最后一次败北之后,我咬牙切齿地对他说:“程桦,你这辈子不当演员去真是可惜了。”

“哦,是吗?”他平静地对我微笑,“茉茉,原来你希望我当演员吗?”

“哼,我希望你明天就曝尸街头!”我冷冷说完转头就走,听见他在我身后的笑声。

那是高中的最后一个学期,作为语文课代表的我收齐了所有的作文交给老师之后,得意洋洋地对老师说:“程桦没交作业。”

老师在第一节课下课后,找了我和程桦,当时,我还沾沾自喜地以为,这次他肯定要挨一顿好批了,但是,没想到,老师倒是先问我:“杜茉,你自己的作文呢?”

“啊,跟大家的一起给您了啊。”我十分无辜地说道,我当然是交了,写作文是我的爱好,就算是不写代数、英语的作业,我也不可能不写语文作业的。

“我并没看见你的作业。杜茉,作为课代表,你这样怎么给同学做表率?还有,老师对你这么信任,你就是这么报答这份信任的吗?”

我被这位老师说的脑袋有点发懵,我从高一起就是语文课代表,但是让我当课代表的并不是面前这位老师,她是高三的时候专门过来带毕业班的,她对我的喜爱程度显然不如之前的语文老师,因为,她根本就不喜爱我。

见我不说话,老师从鼻子里发出哼声,转头对着程桦说:“程桦,那你呢?你的作业为什么不交呢?”

那语气一下子就明显温柔了许多,我不得不好奇地抬起头来看着他们。

“我交了的,嗯,大概杜茉同学,不小心弄不见了吧?”程桦说,变声期过后,他的声音要命的好听,老师的脸上已经再不见什么怒气。

而更令人发指的是程桦的表情竟然比我之前真正的无辜那种还要无辜,我一时顾不上辩解,只是虚心地学习着他的表情。眼睛睁得更大了一些,嘴角向一边扯出一点弧度,鼻翼微张一些,现出适度的被冤枉的委屈,我正学得不亦乐乎的时候,程桦一偏头对着我微微地笑了。而随后老师尖利的声音传来:“杜茉!你竟然还对程桦做鬼脸?你知道你犯得是什么性质的错误吗?身为课代表,自己不完成作业,欺骗老师,还把同学的作业故意藏起来诬陷同学。把你的家长给我请来。”

“事情不是这样的。”我虚弱地解释道,自知也没什么用,在跟程桦一起面对孰是孰非的问题上,我就没有胜出的先例。果然,老师理都没理我,只是温和地对着程桦说:“程桦,回去上课吧,耽误你的学习时间了,这件事老师会给你个交代的。”

“老师,我想杜茉也一定不是故意弄丢我的作业的,您别生她的气。”他换了副更诚恳的表情对老师说道。

我看见老师眼神里闪现着激动的母性光辉,我就知道,这小子再次因祸得福了。

那天之后的事,我想都不愿想了,自然又是被爹妈一顿好数落,好在他们倒是没把这事太多的跟我的意志品质挂钩,反倒是认为这是我跟程桦之间的私人恩怨,并不牵扯道德问题。

这原本是个让人欣慰的结果,但是,我私底下听见我妈跟程桦的妈说:“少男少女打情骂俏呢,哪还动真格的呀。行了,咱们也别操心了,还不到半年就毕业了,他们爱恋爱恋爱去吧。”

“可不,这老师太上纲上线了。”程妈妈也这么说道。

“嗯,不过,亲家母啊,我们家茉茉这脾气,她跟小桦结婚之后,您还要多担待点。”我原本是要上去撇清我跟程桦的关系的,但是听到我娘这句话,一口血梗在嗓子眼,差点就喷出来。

再之后,据说我是在程桦的求情下,才保住了课代表的职位,当然我早就不在乎了。再面对他时,他一脸无辜地拿出我的作文本说,“茉茉,不知道你的作文本怎么跑到我的书包里了,要不咱们去跟老师解释下吧。”而我,只是咬着后槽牙说,“你真是演技派啊,不做演员太可惜了。”

后边的事,大伙也就都知道了,他真的考了电影学院,成了演员,而且成了明星。

“刘韬,你买不买程桦演唱会的票,现在580的还能订到两张。”刘韬身边的编辑说的话,忽然打断了我的回忆。

“哦?现在还有580的票么?”刘韬表示怀疑。

“我这不是有演出公司的熟人吗,不过你要是要,快点订,这内部票也挺紧俏的。”那个编辑继续怂恿道。

刘韬这时却是回头对我一笑,“茉茉,你想去看吗?我请你去看吧?”

面对刘韬的约邀,我百感交集。

这是我认识刘韬一年以来,他第一次正式地约会我。我曾无数次地幻想过这样的场景会出现,但是,第一次约会是去听程桦的演唱会,却又让我万分纠结。我控制了半天脸上的表情,才让嘴角不至于太抽搐地问道:“刘老师,您也喜欢程桦吗?”

“是啊,他的形象很健康正面,是很难得的好演员。他最近那部电视剧里演的军人形象,实在是入木三分,而且他唱歌也很有专业演员的水准。他新专辑里那首《不说曾经》据说还是他自己的词曲,真的是很有才华的一个人。”刘韬很中肯地说道,我却没办法苟同,可对着他,我也没法说出什么激进的话。

激烈地思想斗争了许久,我妥协道:“刘老师要是喜欢看,不用买票,我去给您拿票吧。”

“哦?你认识演出公司的人?”刘韬好奇道。

“我认识程桦。”我面无表情地说道,然后转身回了办公桌。

出于对刘韬第一次约会我的重视和期待,我终究还是舔着脸要了两张程桦演唱会的票。当然,我是不需要跟程桦直接要的,如果是要跟他要施舍,我倒宁愿这辈子和刘韬失之交臂。好在多年来,我母亲跟程桦母亲的友谊始终没有改变过,母亲很容易地帮我要到了两张票。我千叮咛万嘱咐地对她说:“千万别让程桦知道是我要的。”

她拍着胸脯保证说没问题,但是她眼里闪现的激动光彩却让我怎么也没法相信。

当我拿着两张票坐在座位上发呆,想着什么时候拿给刘韬的时候,隔壁桌的姑娘探身过来笑眯眯地说:“啧啧,茉茉啊,你最口是心非了。还编排程桦那么多不是,自己还不是巴巴地去看,我瞧瞧,好家伙,1880的票呢,你可是比谁都下本。”

我听了这话,一下子就怒了,“鬼才花血汗钱买他的票呢,这是他硬要给我的。”我扯了个谎,为了给自己挣几分面子。

这话当即引起了一部分人的注意,有人拿走了我手里的票,反复端详着,然后公正地替我确认道:“还真是呢,这是赠票,不是能买到的。”

“那也不能证明就是程桦给她的啊,你还真信她跟程桦认识啊?”

“茉茉啊?我很好奇,你到底出于什么样的心态,捏造你跟程桦认识的事,然后还要抹黑他?”

最后一个发言的人是小左,程桦的忠实粉丝,他的粉丝叫做“桦痴”,每一个都当真花痴的可以。她冷淡而讥讽的语气,忽然激起了我的好胜之心。

“我为什么要捏造和他认识的事?我倒宁愿不认识他呢。”

“那你就证明给大家看,明天晚上就是演唱会了,你敢不敢上台给他献花?你只要站在他身边,我们自然能看出你们是不是认识。”

“我为什么要给他献花,我不丢他鸡蛋就不错了。”我愤慨道。

“哼,算了,没意思。茉茉,你吹牛的本事,还真是不怎么高。”小左下了结论之后,把椅子滑回了自己办公桌前。她最后不屑的眼神让我如坐针毡。

我想了又想,为了我的名誉着想,我准备证明下程桦跟我是认识的。

☆、3圆满相认

但是,演唱会献花这件事,我还真是做不出来,想了一个晚上,我决定曲线救国,我从母亲那里偷走了很多程桦的骚包签名照,母亲时常去程妈妈那里搜集这些东西去送人,以满足她的虚荣心。

当我把照片带到了报社之后,“花痴”们以极大的热情把照片一抢而空,然后拿着照片陶醉地欣赏着,却完全把我这个给他们带来福利的人丢在了一边,并且当我准备以此为契机,再次证明我的确跟程桦认识时,他们虽然表面上笑着点头,但是我看得出,那完全是因为看着照片的面子上,不想跟我计较,却绝不是因为相信了。

这让我十分沮丧,其实,跟程桦认识这件事,我从不引以为傲,但是正是这么件我并不引以为傲的事,却让大家无法相信,却是对我造成了很大的打击。

因为我太平凡,没有人肯相信平凡的杜茉会是大明星程桦的旧识,好像我会辱没了他似的。

这种自卑而失落的心情,直到下班以后,刘韬说要请我吃饭,才得以缓解。

演唱会七点半开始,而我们的版面签完付印已经是六点半了,所以我们的第一次晚餐约会,实在不像样子,嘈杂的快餐厅里,我完全没有形象地咬着手里的鸡腿,十分努力却依旧听不清刘韬在说什么。但是看见他好看的眼睛里有一抹温存的光芒在对我绽放,这让我手中过于油腻的鸡腿在这目光的注视下也变得美味了起来。

像打仗一样挤进了演唱会的观众席,刘韬自始至终把我护在双臂之中,两个人虽然只是因为偶尔周围人的碰撞才会有短暂的肢体接触,但是那种温热的触感,让我心情无比荡漾。

不得不承认,母上大人要来的票,位置实在是太好了。我们在场地的第二排,程桦上场时,我都能清楚地看见他描过的眼线的痕迹。这让他原本就妖孽的眼睛,更邪魅而桃花泛滥,看得我一个劲儿的堵心。我尽力把自己缩起来,不想让他看见我。一边的刘韬对我的举动很关切,直问我是不是椅子不舒服,并且又问道:“对了,茉茉,你那天是说你认识程桦吗?你怎么认识他的?以前在娱乐部实习的时候,你采访过他吗?”

对于刘韬,我不想再去描述我跟程桦的关系,只是轻描淡写道:“也不是,我们曾经是同学和邻居,但是他出名之后也没联系过了,倒是我母亲跟他母亲还有交往。”

这会儿程桦已经说完了开场的话,开始唱歌,我跟刘韬聊天的声音迅速被遮盖在铺天盖地的音乐中。我开始无精打采地拿出手机,刷微博玩。

在现场的同事不少人已经拍了演唱会的图片发到了微博上,但是,显然他们的位置没有我的好,拍的照片都很模糊。于是我一时手痒举起手机,对着程桦拍了一张。看到照片的时候,我一惊,照片里的人分明是在看着我的,难道他已经发现了我?但是我再仔细去看他,发现他并没往我这里多看一眼,于是放心了下来。

我发了这张照片,但是没做任何评论,几分钟之后,我发现我这条微博竟然被转载了70多次,只是短暂的几分钟啊,我还从来没发过这么热的微博呢。这让我一下子激动了起来,准备再找个机会发几张上去。反正程桦不知道我的微博,也不会由此发现我来了他的演唱会,这让我毫无心理压力地又拍了许多张照片,然后拼成组图发出。

这一晚上,我的收获实在是太大。因为那两条微博,我竟然多了几十个粉丝,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是这的确是沾了程桦的光。要知道,我之前的微博一共才有一百多个粉丝,这让我觉得很丢人。没想到竟然有这么一条捷径可以增加粉丝,散场时,我在心里盘算着,我家还有他小时候的照片呢,是不是发几张上去,我的粉丝数量会更多?这么想的时候,我忽然间灵光一现地想到,对啊,我们的毕业照不就是最好的证明我跟他认识的证据,之前怎么会把这件事忘了。想起这个,我更加激动了起来,虽然认识他是我的噩梦,但是,能去证明这个噩梦的确的存在过,而不是我的臆想,却让我欢欣鼓舞。

当然,更令我欢欣鼓舞的是这一晚刘韬的表现,我几乎可以确定,他对我是有一些好感的了,虽然也许还上升不到爱情的高度,但我猜,假以时日,或者我能跟他共谱恋曲。

我和刘韬又去吃了宵夜之后,他把我送到家门口,我们才依依惜别。

我捧着砰砰乱跳的心,还没来得及找到钥匙开门进屋,手机却响了起来,一个陌生的号码。我今天看见刘韬拿着两个手机,我们大多同事都有两个号码,一个工作号,一个私人号。我想,这没准是刘韬那个私人号码。

我收回了正准备开门的手,不想让父母知道我准备谈恋爱的事,所以想接了电话再回去。但是寂静的楼道里,却又不敢太大声,已经是午夜时分,总不能吵醒邻居。

我用极其温柔和低沉地声音说道:“您好,我是杜茉。”

但是电话那边传来的声音,让我下一秒便嚷嚷了起来。

“程桦!你怎么知道我的号码的?谁告诉你的?”大约我的声音实在是太大了,我家的门里传来一阵悉索声,母亲给我开了门,睡眼惺忪地说,“哦,我告诉小桦你的号码的。”

我生气地剜了母亲一眼,把自己关回小屋里,没好气道:“你有事吗?大半夜的。”

“我唱得好么?”程桦大言不惭地问道,我明白,他一定是看见我了,所以,我也不准备再躲闪。

“鬼哭狼嚎一样,不知道哪好。”我说,其实不是实话,倒也不是说他唱得好,而是,一晚上其实我压根就没怎么仔细听他唱歌,我所有的注意力,不是在刘韬身上,就是在我的粉丝增加的数量上,完全没注意他唱得如何。

程桦在电话那边嘶嘶地笑,“茉茉,没想到你能来听我演唱会呢,我真高兴。”

十二岁以前,我时常因为他这温柔而充满情意的声音而沦陷,他这样说话的时候,总会让我有一种错觉,他是喜欢和在意我的。但是之后的十几年生涯,如果我还能这样被欺骗下去的话,我自己都会怀疑自己的智商。因为,无论他用什么样的语调和语句来跟我说话,都改变不了我们同学经年,他对我一次次的陷害和欺负的过往,他总有办法让我沦为笑话之后,他自己的形象却又光辉了一层。

我也很想圣母地去爱他,甚至青春萌动之初,我未必是没有爱过他的。但是,他用行动,残忍地践踏了我儿时对他的钟情,屡屡想起因为他在身边,我受到的待遇,总是让我恨的牙根发痒。

“好吧,你表达完你的高兴了吗?我要睡觉了。”我说。我跟他已经至少一年没有过任何交集了,这会儿连恶语相向的心情也没有。我在我的世界里急于向不相信我的人表明,我跟他的确是认识的。但是,在与他之间,我却希望今生今世,再无任何交汇。

但是,他显然并不是这么认为的。我其实大约能明白他的恶趣味,这世界上,真正了解他的人,大约也只有我了。他所有的恶劣行径,只有我最心知肚明。在某种程度上,我是他的知己。又因为,我无论如何也没法让人相信我对他的指控,所以他对我这个“知己”有恃无恐。

他需要我,是因为他需要他的世界里还有点真实。但是,我不需要他,因为我的世界最需要的是梦幻。

他在电话里絮叨地讲着他这一年来有多忙,所以才没给我打电话,他抱怨他的经纪人,他的助理,他的拍档,他抱怨一切与他有关的人。我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心里只有冷笑,这就是大伙都认为的随和而阳光,充满正能量的娱乐圈王子。谁也不知道,他内心的阴暗和挑剔,因为他总是掩藏得很好。但是,他应该也的确需要倾诉,所以只能找我这个唯一已经知道他恶劣的人,既不会损害他的形象,也让他不至于因为这些情绪垃圾而憋出什么内伤。

最后,我抱着电话睡着了,早上醒来的时候,我调出通话记录看了眼通话时间,三小时又二十几分钟。

这让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畅快,因为我大概在快两个小时的时候就已经坚持不住地睡着了,而那个傻瓜竟然对着电话又讲了一个多钟头,这是件多么让人心旷神怡的事啊。想起他最后知道我已经睡着了没听他说话,而他像个傻子似的絮叨了那么久时的懊恼表情,让我有些报复似的快感,这快感使我忘了前一天说的要去找毕业照的事,醒了之后,就无比开心地去了报社。

程桦依旧是大家关注的话题,一整天,所有的人几乎都在说他,看了演唱会的,急于绘声绘色地描述着当时的场景,没看演唱会的,迫不及待地听完所有人描述之后尽情脑补。

这一次,我识相地选择了保持沉默,没参与他们的讨论,既然我并没有带证据来让他们相信我说的话,那么我今天再说什么有损他们偶像形象的话,显然还是只有被炮轰这一个下场。而且,大姨妈君已经离我而去,让我的心情也没有那么暴躁,反倒是有几分兴致,听他们描述他们心里那个完美的程桦,然后站在智商的至高点冷冷地在心中嘲笑他们。

我今天的稿子倒是比较简单,只是几条通讯,很早就交了稿,而今天版面值班编辑不是刘韬,也让我少了几分在报社继续逗留的兴致。交了稿子走完两遍校对,编辑认为我可以不用等到签付印以后再走,我便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了。

就在这个时候,小左一脸兴奋的红晕冲进了办公室,激动地语无伦次地宣布道:“程桦今天来咱们报社,刚才我听娱乐部的人说的,他专门过来接受一个采访。现在各部门可以报名几个人去会议室的采访现场。”

呼的一声,我周围的同事以堪称光速的效率冲向了小左,仔细问怎么报名几点开始的问题。我慢条斯理地收拾完书包准备下楼,扒拉开他们准备下班回家,出了办公室才发现电梯间竟然封锁了,原来,程桦居然是在我们这一层的小贵宾厅接受访问,而且,似乎是很快就到。

我在心里诅咒了他几次,准备转到楼梯间步行下楼。这时候,身后却已经传来了欢呼声,我下意识地回头去看,电梯间人头攒动中,程桦像个王子一般地出场了。我听见尖叫和欢呼声,觉得十分丢脸。这里毕竟是报社啊,作为一个记者,什么样的场面没见过,怎么能容许自己沦为一个普通的粉丝一般失态呢。

我漠然地注视着程桦笑容可掬地站在那里接受粉丝的朝拜,闪光灯一闪一闪中,绽放着他无懈可击的笑脸。

转身,我决定离开这个让人讨厌的现场。

我们部门在十七层,而这一层的楼梯显然已经很久没人走过,楼梯间的门卡的很死,我晃荡了半天还是没有推开。也许是我这边的动静太大了些,终于引起了另一边人的注意。就在我终于推开了大门,准备迈步的那一瞬间,我听见身后有个声音在喊:“茉茉,是你么?”

我像是被雷击了一样僵硬地转回头,看见程桦排众而出,竟然是向我款款走来,他身后有抽气和惊呼声。

我艰难地把身体也跟头转成了一个角度,几秒钟之后,我做了个决定,微笑着也向他走去,好似多年的老友偶然邂逅一般,露出适当的惊喜表情说道:“嗨,程桦,好久不见。”

我们越走越近,终于两双手握在了一起,他的手臂微微一用力,我被带进了他的怀里,一时有点晕头转向,一个清浅的拥抱之后,我们再次面对面。虽然我的心情很复杂,虽然我有一百种冲动掉头就走,但是,我知道,我此刻圆满了,再也不会有人怀疑我曾经说过的话。这么想着,我心里好受了许多。

毕竟,认识程桦这么多年,他多数时间都是用来让我出丑的,只有这一次算是为我解围,但是,显然他并不知道前情,一定并非主动为我解围。他知道,我讨厌人群的瞩目,他此举不过是让我不自在罢了。但是,这会儿,我不打算跟他计较,只是熟稔地拍拍他的肩膀说:“我先下班回家了,你忙吧。”

然后就在我留给他一个潇洒的背影时,我听到他说:“一会儿这边的事结束了,我去你家吃饭。”

一个转弯,我终于隐没在楼梯里,身后一片沸腾。

此时此刻,我知道我终于彻底圆满了,但是,不知怎么,与松口气的感觉一起涌上心口的,竟然是一种悲哀。

☆、4温馨家宴

“妈,程桦说一会儿来吃饭,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我一进门就跟老太太宣布道。

母上大人听了,倒是丝毫不意外的样子,“是啊,一会儿你岳阿姨也过来,难得小桦最近不那么忙。”岳阿姨是程桦的妈妈,这些年来,倒是时常会来我家走动,我跟她还是很熟的,并且很喜欢她。

“哦。”我应了一声,回屋换衣服。

当我穿了一身懈怠的休闲装出来的时候,母上大人大惊小怪道:“喂,小茉,你怎么穿成这样啊?一会儿程桦来!”

“我每天回家不都是穿成这样?他来怎么了,我这衣服又不暴露。”我松松垮垮的衣服当然一点儿也不暴露,甚至是十分保守的,只是穿上很难看罢了。

但是难看又怎么样?这是我的家,我有尽情难看的权利!

当然,更重要的是,我再花枝招展又如何,也不可能比程桦更好看,即便是化妆品的修饰下,我也不可能比程桦好看这件事,我早就认命了,所以也没力气去争这个风头。

老妈却是不依不饶,翻开我的衣柜找出我最像样的一套衣服丢给我,命令道:“穿这身!”

我应付着说好,然后把她关在了门外,自己打开电脑开始刷微博,这一天我的粉丝数量还在飞速地增长着,这让我又想起刚才在报社的事。

虽然这两件事都让我的虚荣心极大满足,并且有过短暂的欢愉,但是,这种欢愉因为跟程桦挂了边,所以打了大大的折扣。

我无法接受我会去沾程桦的光,并且他能带给我快乐这件事,尤其是我还能一度为此沾沾自喜。

我就这样沮丧地盯着电脑的屏幕,思想斗争着到底要不要再做点增加粉丝的事,直到门铃响起。我被母上大人喊出了屋子,但是我才一出屋,就听到她的尖叫,“小茉,你怎么还穿成这个鬼样子?”

是的,我压根没有换衣服的打算。我甚至压根没有在家里接待程桦的打算,只不过这父一辈子一辈的交情,我没办法拒绝罢了。

程桦显然从报社出来以后已经换了衣服,穿着身比我好不到哪去的邋遢衣服带着个棒球帽,手里还拿着个墨镜,一副不伦不类的最底层打工族的模样,却恁的一副落难公子哥的倜傥样子,他看看了我,十分言不由衷地说道:“茉茉这样很好看啊,阿姨。”

我嗤之以鼻,母上却很受用,一个劲儿拉着程桦的手说:“小桦啊,你都多久没到家里来了啊,你这一出名,阿姨见你一次都难了,只能天天看你演得电视剧,哎,这一年多不见,你跟小茉都生分了吧。”

“怎么会呢,阿姨,我跟茉茉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这份交情,这辈子都生分不了。”

我嘴角抽了抽了,没有说话,第一次觉得青梅竹马这个词让人很牙碜。

程桦很快坐下,岳阿姨跟着母上到厨房去张罗晚饭,我跟父亲坐在客厅招待客人。当然,基本上父亲一个人在招待,我只是打开电视,百无聊赖地换着台。

“小桦最近忙吧?听说你妈都有日子没看见你了。”父亲说道。

“是,这一年,连着几部戏都是在外地拍的,不过接下来这几个月,倒是比较闲在,公司准备着力让我进军歌坛,我要学习的还很多,所以短期内没有什么片约,倒可以在家住下来一阵儿。”

“嗯,那就好,有时间常来玩。小茉也时常念叨你呢。”我面无表情地看着父亲说出这样的客套,心里倒是也没什么感觉。其实,以程桦的自恋程度,即便我以性命发誓,我不喜欢他,也不想念他,他也未必会相信。所以,父亲这么说,倒也不至于让我太难堪。其实,就是说到底,如今,我已经压根不在乎程桦怎么想我,他爱如何就如何好了,即便他认为我爱他爱得无法自拔,我也不在乎,只要他别为了同情我,而对我有所表示就好。

程桦却是看看我说:“茉茉,在报社上班好玩吗?”

“就那样吧。”我敷衍道。

“你要不来给我当助理吧,你知道,再没人跟你一样了解我了,我现在的助理,实在是让我很头疼。”程桦说。

我斜睨了他一眼道:“我没有做助理的悉心和耐心,而且我喜欢每天面对不同的新鲜事,我怕做助理的工作每天都重复前一天的事,太枯燥,会让我没兴致。”

因为父亲在跟前,我尽力克制着自己语气里的恶意,把拒绝的话已经说得如此冠冕堂皇。我怎么会不知道他那龌龊的居心,只怕是这么多年他为了保持良好的形象,已经憋得够呛了,恨不得身边的助理是个能任他欺负而没有任何坏影响的人。我怎么会去上这样的当。

“是呀,我忘了茉茉的性格了,不像我,总是特别恋旧。”程桦说,依旧笑容可掬。

我低了头没理他,不就是想说我喜新厌旧吗?踩我然后抬高自己,这是他惯用的伎俩,我都见怪不怪了。看我没立即反击,程桦似乎有点意外。

这下我满意了。我对能在跟程桦的斗争中取得胜利早就不指望了,能让他意外一两次已经是一种突破,我忽然发觉,我对他温顺一点,似乎比较容易让他意外,于是,我给自己这一晚上的接待工作定了个基调,温顺为主,冷漠为辅。有了调子之后,就好像稿子有了大纲,我心情瞬间就平静了下来。

我对着父亲和程桦说:“我去看看有什么能帮妈妈的,你们先聊。”

我迈向厨房的脚步轻快了许多,刚才那短暂的一段时间里,我觉得我领悟了很多东西。其实跟程桦的恩怨,早就是时候放下了,无论他如何卑鄙无耻而又伪装成阳光无害,其实都跟我关系不大。因为,在如今我们没有交集的人生里,再不会有在我们两个人里,必须选举出一个好孩子这样的事发生了。他尽可以去做他的阳光美少年,而我也可以去做阳光美少女,从此毫无冲突。而我一定咬着他之前的种种恶行不放,非要揭发他于人前,显然也是个幼稚的作法。

这一刻,我决定跟他冰释前嫌。

晚上在饭桌上,我神色当然和蔼了很多。而我这种和蔼,也许在程桦眼里变成了一种阴谋。因为他忽然对我提防了起来,总是审视地看着我,并且说话也有几分小心翼翼的讨好味道。他这种察言观色,在母亲们的眼里顿时被理解为了另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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