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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爱,不伦之恋

作者:王水 当前章节:15369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9:18

1、开始怦然心乱

春节前,在丽江大研镇听古乐的那个晚上,郑风说,她以前做导游的时候常来这里,熟悉任何一家客栈和酒吧,能叫出不少本地人的名字;现在的公司更是时常?由这儿去中甸——就是现在的香格里拉,她来丽江不下两百次了。

我逗她:“你也没少带你的女人来这儿吧?”

她沉默,稍又怆然地说:“可你不是我的女人。”

我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我——我真的是个完全的异性恋者——不过我们依然可以成为朋友的。”

她又带着一脸失望,不语。

我安慰她:“如果你是个男人,我肯定嫁给你!”

她不解:“我不就比男人少了那个东西嘛!你就那么在乎‘性’?”

听她这么直白地讲,我的脸直发热,迟缓半晌,才对她解释道:“我不知道‘性’是什么——我还没和男人恋爱过,也没有过男人。我只是凭直觉,相信自己是想要正常婚姻生活的世俗女人。”

之前的那个深秋,我们在网上相识我一直以为郑风是男人,差点就爱上“他”,甚至感觉到了初恋的甜蜜和沉醉。那时年轻的我正是人生的低谷,事业和感情都在经历漫长的奋斗后没有着落,沮丧,颓废,无以排解。一天傍晚,我在野外的小路上散步,脚边是绿茸茸的麦苗。手机响了,我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她在手机中把寺庙的法器弄出各类悦耳的声音给我听,还把手机放在喇嘛的嘴边,把他为我诵经祝福的声音传给我。先是听到她的声音之后,随后又是喇嘛的声音,我既惊讶,又感动,但还是选择了逃避。她约我来云南玩,我先是拒绝。之后,工作调动终于有了眉目,有了一段自由的时间,欣喜之下,她再约我,我就答应了。

这个过程中,她没有再提求爱之类的话。直到今天。听完古乐走在街头时,她说:“认识三个多月了,我很珍惜和你在一起时的感觉——我不要求你做我的女人,你只当这次来云南是旅行吧。”轮到我无语,连日来为新奇所激越,对她这样的话语,不知说什么才好。

那几天,我们一直在丽江古城玩。白天,走在街上,随时可以遥望玉龙雪山的尖尖白顶,也去附近的黑龙潭给体形庞大的铜铸龙王上柱香。晚上,我们在古城小河两岸的酒吧中喝酒。

小河两岸的酒吧、客栈和售卖纪念品的小店密密麻麻,门口挂着长串的红色或黄色的灯笼,空中的灯笼与水中的倒影交叠着,和穿着各式服装的游人相映成趣。在葫芦丝的乐声中,郑风拉我出来坐在小河的木桥上,晃动的两腿下面便是清澈见底的河水,在夜晚的灯光下,能看见水底游动的鱼儿。在热闹非凡的夜晚,我们拿了啤酒,和挤坐在左右的来自各地的女孩,哇里哇啦的说话,唱曲调各异的歌,不断地酒瓶碰酒瓶。

借着酒劲儿,郑风和身边的刚才还陌生的女孩子勾肩搭背,就像旧相识。我扭头看郑风,她冲我坏笑,故意把身边的女孩拥在怀中,在她唇上轻轻吻了一下。那女孩子先是尴尬,而后大笑不已。

郑风得意地扬起头,冲我嘬嘬嘴,作出亲吻的样子,旋即大笑。我在郑风的大笑中,羞红了脸,扭头不理她。

这一天上午,郑风的几个师兄也开车到了丽江,都是去香格里拉的寺庙拜见活佛的。那几个师兄,有当地的文人,有政府的官员,也有私营企业主,基本上都算是昆、大、丽一带有头有脸的人。那个企业主姓纪,是郑风现在的老板。当初是郑风介绍纪老板认识活佛,并成为活佛弟子的。此后郑风不愿再做导游,离开旅行社后,就到了纪老板的公司。

郑风对那几位师兄介绍我,说:“我朋友萧凌,政府官员,别看小姑娘才24岁,可已经是XX省委的副处级了,”可能她也怕人家认为这话中有水分,又补充道,“哦,对了,她叔叔是××省××市的市长,马上要提副省长了。”这句补充既巧妙地消除了别人可能有的疑问,又把刚才的牛皮吹得更大了。果然,众人对我刮目相看,也对她刮目相看,而我却浑身不自在。

走到没人处,我悄悄纠正郑风的介绍错误:“你说的是不是太离谱了啊,我现在还没到新单位去报到,调令也没下,你这么早就吹牛,要是去不成,不怕人笑话啊?”

“萍水相逢,过后谁认识谁啊,你是县里的正科还是省里的副处,他们怎么会知道?”郑风 白眼。

“那,我哪来的要当省长的叔叔?你以后不许再这么讲,更不许你吹牛!”

郑风打哈哈:“哎呀,就当是和他们开开玩笑嘛。”

我还是摇头,这玩笑开不得。

郑风一脸不屑地说:“不开玩笑,更得这么说。那些人就认名、利,不这么介绍,他们会小看你!”

我引用她刚说过的话:“小看就小看呗,反正只是萍水相逢,过后?认识?啊,我压根儿就没想得到陌生人莫名其妙的重视!”

郑风有些赌气似的:“你和我考虑的根本不是一回事!你怎么这么笨、这么傻呢?你永远当不了大官!我这么做还不是为你好!”

“当大官?为我好?”我诧异。

她解释:“如果他们认可你,活佛也认可你,借助活佛的势力,你就能在政府得到重视,提升得也快!”

活佛?于我而言,那只是小说中的影像。我不解地问:“为什么总是名啊、利啊的,你们不是佛教徒吗?”

郑风脸上又流出不屑:“佛教徒?哪个佛教徒不是为了发佛教的财,或者利用宗教达到个人目的?妞,你真是猪脑子!”

我傻傻地但如实地说:“郑风,我这次来云南,只是为了玩儿,不想了解太多太沉重的东西。我们开开心心地欣赏美景,不去想那些令人心烦的东西,好吗?”

“欣赏美景?想得轻巧!你一个普通女娃子,一个农民,有什么资格和我们一起去香格里拉拜见活佛?我这些师兄个个利欲熏心,他们去见活佛就是为了捞资本,升官发财!他们见的有头有脸的人多了!见的没头没脸的小人物也多了!你只有描述出吸引他们的背景、来历,他们才会把你留在我们的朝圣队伍中;如果不是这样,在他们眼中,你和他们脚下的一坨狗屎有什么区别?!”

“那我不去了,我自己在这儿玩。”

“你敢!”她有些气恼,对我喝道,“滚!”

我转身就走。街上到处是当地少数民族女子和她们制作的精美的手工艺品。在我最感兴趣的手链前停下来,我眼花缭乱,乐不思蜀,把刚才的不快置之脑后。不过郑风也很快跟上来,也似乎忘了这件不开心的事,帮我挑起手链来,买了一串纳西族木制的,一串藏族牦牛皮制作的,又买一串菩提子的,统统套在手腕上,绕了半条胳膊,我在碧空下高举胳膊,听着手链碰撞发出的声响。快乐地着。

她也是一脸笑意,阳光闪闪:“萧凌,你不想见活佛吗?你不想了解一下藏族文化吗?就算你是个作家,也得体验生活吧?”

“嗯。”我先点头,后摇头,“可是你这么胡吹乱捧的,我别扭啊!”

“别扭什么,只要你跟着我,我保证活佛可以帮你,在你们省委,你会变得有背景,有实力,让每个人都不敢小看你!”

“活佛法力这么强吗?”

“不是——不过,这个活佛不一般,他地位相当高。 中央的XXX就是我们活佛的弟子。”

“啊?那样啊,你别吓我,我不信!”

“你不要用世俗的眼睛看待这个世界,你得打开‘心眼’,才能看到本质。”郑风低声问,“你知道这个春节我的师兄们为什么急着去拜上师吗?”

“给活佛拜年啊!”我说。

“不是,根本不是!”郑风声音更低,“我不是和你说过吗,有位北京的官员要来香格里?——他是活佛的弟子!我这些师兄们都是奔着那个大人物去的。”

“哦!”我努力想了想,在我来云南之前,郑风确实点过一下,不过,我早忘了。我如实答:“是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你当然想不到——你根本就没有玩政治的天赋!”郑风眼睛盯着远处丽?“木府”的大门,说,“可惜我没有机会涉足政界,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你身上了”

“别,别,别!我承认你是玩政治的天才,可我天生真的不是这块料!”

“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不名一文的穷小子,成了亿万富翁,成了一政界要人。你为什么不行?”她说这话时,阳光照在她身后店铺的柜橱玻璃上,玻璃反着光正好投在她的影子上,她的双肩像长出了金光闪闪的翅膀。她眼睛闪着烁亮的光,又补充道,“我适合当一个谋臣。我愿意辅佐你。”

她说这话,让我突然想起小说《封神榜》。“这是现代社会。”我提醒她别在现实社会讲神话故事。

她说:“后人看我们时,我们就是古人啊。我们就在历史中。你难道连追求理想的勇气都没有吗?”

我沉默不语。在那个地方三年多的工作?历,足以毁灭掉我精神中?有的一切——也树立起另一个自我——一个陌生的自我。正是这个陌生的自我,在潜意识中,让我结识郑风,并万里迢迢来到这里。

“我相信自己的眼睛,你会成功的。有那种气质和野心。你的野心就像被玉龙雪山重重覆盖的熔岩,虽然被厚厚地冰封着,但这烈火无比炽烈,在地下不停地?滚着,覆盖它的雪山随时会迸裂……熔岩会从迸裂的冰雪间喷出时,天崩地陷,冰火飞溅……”

“我有那样吗?”我愕然,心慌,想笑。我的内心真有这等隐秘么?

“你不是这样吗?”她反问,一字一顿,“你从来就没有对现实满足过,一直隐藏着进取的锋芒。”

我辩解:“我想离开那个国家级贫困县,是因为那里太穷,而我不是当地人,我在那里受人排斥,而且连饭都吃不饱!这和野心有什么关系?”

“你说的只是直接动机,我说的是深层的动因。你慢慢会明白的。”

我感觉她不可理喻,于是无语以对。

她紧紧握住我冰冷的指尖,放在她胸前,盯着我的眼睛说:“就算你不肯做我的女人,我也会帮你。我喜欢赌博,喜欢拨弄一个个大筹码的感觉……就像是押宝。你不许让我输了啊!”

在游人如织的古城街头,她的一脸郑重令我发笑,我也确实想笑着转换话题:“哈哈……我也值得你奇货可居?你想当吕不韦?不过,郑风,你知道的啊,我确实是农民一个,八辈子都是农民!你选错人了,你身边不乏大富大贵的人,你押宝押别人吧,好吗?”

她沉默,尔后幽幽地叫道:“珠珠……”

“珠珠”是她给我起的名字。三个月前的那个子夜,我们在网上相识。网络的一端是深秋的北国,一端是四季如春的昆明。她在聊天时说:“我的手珠碎了一颗。”而当时我正不小心碰碎了暖壶。她说:“我的手珠只有107颗了。”次日晚,她又上网。她说:“少了一颗砗磲珠珠,早晨我到寺庙里请师父用象牙磨了一颗珠子,可是念经时,摸到这颗象牙珠,手感不对,我就走神——我就想你,现在又来找你啦。”我们开始聊了些“佛教七宝”和佛?。她直呼我是“金刚兄弟”,我笑而不应,她便自作主张给我起名字,从“阳光”、“牛奶”到“阿金”,一直起到“珠珠”,这个名字令我怦然心动。那时,我还以为她是“他”,是一个带着神秘气息的男人,一个孤独而文雅的男人,一个沉静而深刻的男人。

今天,在丽江,她又轻唤“珠珠”。我心里闪现一丝慌乱,挣脱她的手,转过身,往风景美丽处走,一边走一边说:“其实我们都是单纯的孩子。你看,这里景色多美,好好欣赏吧,不要被名利蒙了眼睛!”

她跟上来,脸上重新露出开心的笑。于是我们在古城,踩着千年的青石板路,走地进一个个工艺品小店,走马观花地瞧着,并津津乐道。在丽日阳光下,我们如孩子般玩耍。

那天,郑风的几个师兄约我们一起在古城逛古玩店,大家各买了副墨镜——香格里拉那边太阳辐射很厉害,墨镜可以保护眼睛;中午大家集中到一个普米族师兄家吃了顿地道的丽江菜,然后便分两队出发去香格里拉:一队经由维西,一队走横断山脉。纪老板走横断山脉,我和郑风搭他的车。

过若干山脉的几个平缓起伏之后,越野车渐渐驶入横断山脉的高山峻岭间。蓝天白云就在车前晃动,汽车在峭峻的山腰或山顶大幅度地转弯或起伏,不时会有种冲向云天之外的感觉。窗外是千米高的悬崖,金沙江像一条细细的白色线条,搭在山涧下。随着汽车在山腰盘旋,太阳不时出现在当空,闪着耀眼的光。山顶上偶尔滑下大大小小的石头落在汽车的前方或后方,我坐在靠窗的位置,一手握住郑风的手,一手抓住车中的把手,不时为山势和路况的绝美或险峻惊呼,尖叫。在经过三江并流的地方时,下车自由活动一会儿,又嘻嘻哈哈地照了几张相,才又启程。

纪老板是个和蔼又健谈的人,一路上讲了许多风趣的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在知道我刚刚去过西双版纳和石林后,他问我有没有摸石林的那块“肺石”。

我笑道:“别提了,摸了啊,唉!都怪郑风——她先授意我,那块石头是块神石,摸过的人会记忆一辈子。我也没多想,就认定那一定是块给人带来福气的石头,于是抱着那块石头摸了又摸,吻了又吻。等我玩累了,她才告诉我,那石头又叫‘狼心狗肺石’,?摸了?就是狼心狗肺!”

郑风吃吃笑,说:“就算你不摸,也是狼心狗肺嘛!”

“小郑怎么和你朋友说话啊?”纪老板打断,又扭头对我说,“小郑还是孩子心理,她当导游时,总要骗着所有的游客都把‘肺石’摸一遍,最后再把人家嘲笑一番。”

纪老板看郑风时的眼神有喜悦、赞许、溺爱,还有一抹掩饰不住的暧昧——没错,是暧昧——我心里不禁悄悄动了一下。再看郑风一脸单纯和灿然,又感觉自己多事,想得太多了。

我忽又想起另一件事,觉得又可气又可笑,便向纪总告状:“纪总,您这么卓有业绩的企业家,应该对员工严加管教,不能太放任自流了啊,郑风都有点儿不像话了!”

“哦?她还干什么坏事了?”纪总好奇地问。

“她啊,把坏事干绝了!那天去‘黑石林’玩,她告诉我,‘黑石林’是当地土语,标准名字是‘乃谷石林’,我把当天的游览感受写成了随笔,寄给了北京一家报社的旅游版,编辑倒是及时,第三天就登出来了……”说到这儿,我红一脸,捣了郑风一拳。

纪总点头称赞:“嗯,小萧不愧是才女,不愧这么年轻就是副处级啊,多么有文采!小郑以后你得多向你这个朋友学习,小郑你就写不了东西,上次你给我写的那个工作分析……”

“嘿嘿,纪总,这可是你说的,我可真向小萧同志学习啦,”郑风强忍住笑,说,“萧凌可是小色女人,写的是‘奶鼓石林’——‘牛奶’的‘奶’,‘鼓囊囊’的‘鼓’,‘奶鼓’哈哈哈!”

“明明是你这么告诉我的!”我气得打了郑风一下,嗔道,“你当时还说‘乃谷’是当地彝族的土语,?译成汉语是‘黑色’的意思。你还说彝族崇尚黑色,而石林这么美,当然要起个最尊贵的名字。我当时逐字问你哪个‘乃’,哪个‘谷’,你故意说了个错的误导我!”

郑风笑道?:“嘿嘿,萧凌也够大胆的啊,这么艳情的地名写进文章中,那编辑想来也是个色鬼,登出这么及时,想必他专门喜欢这类色情的地名……”

纪总才反应过来,和司机一起大笑。

越野车像甲壳虫一样在山巅开动,车外是白顶的雪山,车内是我们的说笑声。

认识郑风以来,她时而霸道、阴冷、固执,时而又幽默、风趣、狡黠,这几天在她的上司们面前,又表现得沉稳、安静,她集巫师与弱女于一身,集善良与邪恶于一体,身上集中了几种复杂甚至完全对立的人格,时刻不停地转换着。我在她身边,时而感觉灼烫,时而又彻骨寒冷。就像横断山脉立体的气候,从山下到山上,一天里就要变换几个不同的季节。

天渐渐地黑了,暮色中,逐渐没有了白天那种直冲云霄的刺激,只有山阴处一片片在夜色中发白的冰雪不时从车旁晃过。

到达香格里拉时是晚上。时间太晚,我们没有去活佛行辕拜见。把行李放进预订的酒店后,然后在街上找了家饭店,吃完饭已是子夜十二点 。

“见到活佛,我怎么称呼他?”酒店门口是?小的木梯,大约五六级,我晃动着往上走,问跟在后面的郑风。

“仁波切。‘仁波切’是对活佛的敬称。”郑风说。

哦,我们就要见到神奇的“仁波切”了。

2、梦幻香格里拉

由于时差问题,香格里?的早晨从北京时间九点钟开始。

九点钟,我们起床,得知活佛有事,几天内没有时间见我们,这几天内大家自由安排时间。那几个师兄们都各自有事,比如拜访当地的政府官员或者去寺庙念经,等等。纪老板安排郑风给活佛的弟子们购置了一些东西物品,又做了些公司业务方面的事,余下的时间,郑风都陪我看风景。

我终于站在了传说中的香格里拉的街头。书上这么形容香格里拉:“远离都市喧嚣,空气清新,炊烟袅袅,欢歌笑语,骏马奔驰,哈达狂舞,经幡飘扬,美酒醉人,奶茶飘香……”这是一个位于滇藏川相交处的县城,原名叫中甸,是茶马古道必经之地,当地居民绝大多数是藏人,其次是彝族。县城不大,街道不多,行人和车辆更少。路边的饭店多是外地人来开的,比如东北人开的饺子店,山东人开的包子铺,更多的是四川人开的川菜馆。只有极少数的人讲藏语,大多说普通话或云南话,中甸本地的汉语方言比昆明话更贴近北方汉语,很容易听懂。

那天天气有些阴,不时飘过几朵轻盈的雪花,也许是凝露的雾,反正湿漉漉的。地面上还有薄薄的雪或者霜。远处的雪山和乌云浑然一色。楼前街道上是零星驶过的汽车和不断行走着的紫色面孔的藏族妇女。不远处便是街心,走在街上,藏区的气息扑面而来,抬头可以看到远方的雪山,和雪山腰部隐隐的青松,挂了经幡的白塔,在青松间若隐若现。

城外是苍茫的山,云蒸霞蔚,雾气缭绕,令人想起大理的乌云笼罩的苍山。街道的一端,有一匹奔马的雕塑,大概就像内地某些城市广场上有匹牛或者狮子的雕塑,代表一个城市的精神或灵魂。腾飞的骏马下面的牌子上用汉藏双语写着“香格里拉”,雕塑旁边有一辆自行车,车主可能在附近的小店买东西。郑风给拍了几张相。然后她带我在县城内闲逛。

街上的建筑,和内地已有明显的不同。几乎所有的建筑,无论是正式的建筑,还是普通的院墙,都画着精美的莲花或其它与佛教相关的图案,艳丽而不妖冶,神秘而不恐怖。连县委、县政府的办公大楼,都建得雕梁画栋,从外面看,很像内地的喇嘛庙。

路边小店的商品,多是藏服、藏饰、藏药、藏刀,还有冬虫夏草之类的珍贵药材,满大街都是,不知是真是假。我对什么都好奇,东摸摸,西看看,突然一团乱棉絮状的东西出现在面前柜橱中,像是放久了发乌的大团棉花。“这是什么?”我问。郑风说:“告诉你,怕你会失望了——这是传说中的雪莲花。”我吐吐舌头。郑风不屑道:“有些电视或电影上,把雪莲花演成洁白的像莲花一样的漂亮花朵,有的甚至变成黄色、粉色或者红色,那些导演不是色狼就是傻逼!”

香格里?县民贸大楼是全县最好的购物中心,从外面看藏味十足,但里面的商品,和内地的超市大同小异,在里面买了几节相机用的电池和几包零食。我们走出来时,天放晴了。

马路上有个小姑娘,七八岁的样子,黝黑的小脸儿,健康的肤色,忽闪的大眼,长得很好看,身着黑底蓝花的藏装,帽子上有一圈红,还有一圈白。我举起相机,想给她拍张像,孩子却面无表情,似乎还有往旁边躲藏的迹象。没等我抢拍,又来几个衣着有些脏乱的藏族青年妇女拦住我,哇啦哇啦地说着话。郑风说:“你给她们钱,她们才同意拍照。”

我笑着摇头,把手中刚打开口的食品递给小姑娘,得到了拍张照片的权力。小姑娘笑着准许我照相。照完后,我问她:“你叫什么名字?”她用生硬的汉语说:“张三。”

等她们转身走了,我拿着相机抢拍她们的背影。郑风又笑我傻,她说,现在的藏民也滑头了,不过,狡猾的藏民多是康区的,他们离汉族太近,学坏了。

一抬头突见刚才领走小姑娘的藏族青年女人猛地蹲在大街上。她累了?还是刚才给她们的食品变质,吃病了?好像这么片刻工夫,即使是食品变质,也不会有这么快的反应吧?

扭头看郑风,她一脸的怪笑。“你猜那个女人在干什么?”她问我。

“不知道啊。”我说。

“一会儿她走了,你就明白了。”

那女子很快就走了,我们走近她刚才待过的地方,水泥地面上有片水斑。

“现在明白了?”郑风作个鬼脸。

我想了一想,看那水斑的形状,又冒着热气儿,突然也笑起来,说:“这么逗啊!”

“是啊,不过,现在许多藏人已?习惯进厕所方便了,但是有些从牧区来的人还是喜欢‘随心所欲’,好在他们也不穿内裤。我认识许多藏民,他们上厕所从来不冲厕,袜子也不洗,许多社会上层人的袜子都能站起来 ”

“哈哈……”我笑个不停,为藏胞的天性率直和生活洒脱。

举起相机,把这个银白色的城市,不断以片断的方式定格在相机中,也定格在日后的回忆中。

路边有一湾清泉。清凉的地下水,汩汩地冒着,缓缓地流成一条清澈的小溪,一直伸向城外雪山的方向。

郑风?着我跑过去,她蹲下来,用中指蘸了水,弹天,指地,然后再蘸一下,点在我的额前。“这是祝福喽!”她说,热辣辣的眼光看着我。我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吃饭去,前面有个酸辣鱼,大理风味的,走,去吃!”

那是白族人开的饭店,服务员都是一身风花雪月打扮的漂亮女孩儿。郑风给我要了份酸辣鱼,她常年吃素,于是给自己要了个素炒饵块。饭店客人少,两个菜同时端上来。

我举起筷子刚要吃,“别动!”她盯着桌上某一处,对我说。

我吓一跳,仔细一看,原来桌上跑着一只蚂蚁,她把它轻轻地拂下去,对我说:“怕你压伤了它。呵呵,你现在可以开吃了。”

好善良的人!我笑,正要吃,突然感觉腿脚之间有个毛茸茸、软绵绵的家伙在轻轻移动。原来,一只不知从哪里跑来的大灰猫跳到桌子下,碰到我的腿,我吓得一哆嗦。我从小怕猫。关于怕猫,要追溯到上小学时。有一年,我在姑姑家玩,在她的邻居家无意中看到一本《大千世界》之类的书,有篇文章说,猫是古代外星人的后裔,是外星人留在地球上的间谍,所以猫们异常乖巧、阴险、狡诈。读那篇文章时是黄昏时分,我一个人回到姑姑家,刚进大门,从门后蹿出一只大花猫,我当时就吓晕了,头碰在铁门的门拴上,把额头碰了个洞,流了许多血,额头发际处也从此留下一道深深的疤。我从那时候起就落下怕猫的毛病。

郑风顺着我惊恐的眼光看下去,眼中出现恐惧,但更多的是爱怜:“你看看,多可怜的猫,它只有一只耳朵。”

我这才注意到,那只浅绿色眼睛的灰猫,只有一只耳朵,另一只耳朵齐根断掉。心里又是一哆嗦。

店主人说,这只猫特馋,总到邻居家偷吃,打骂它多次,它也不改,最后一次它被邻居捉住,遭受到割耳朵的惩罚。你瞧,他说,这只馋猫现在又跑到你们那里要吃的了!

“怎么能这样!怎么能这样!人类真是残忍,它只是一只可怜的小猫啊,它像一个不懂事的婴儿,人怎么能割了它的耳朵……”郑风喃喃自语,又抬头对我说,“血肉之躯承载着天地万物之灵,人怎么能恣意伤害别的动物?”

郑风吃素,筷子不能碰腥,她从我手中拿过筷子,夹起鱼肚子上最肥的肉,放到地上给猫吃。猫却吓跑了。在三五步之外,警惕地看着我们。

“可怜的猫咪,它被伤害得太深了!”她无比伤感。

她轻唤着猫咪,把又一块鱼肉送到它面前。慢慢地,猫信任她了。走过来吃鱼肉,一边吃,一边噜噜地呜咽着。很快,又有几只猫从外面跑来,和那只缺了一只耳朵的馋猫一起抢着吃。郑风于是挟了更多的肉放到猫们之间,后来,猫们非常信任她,她甚至直接夹了肉递进猫嘴里。

一条鱼被她挟得只剩下头和骨头了,她把筷子递给我,说:“剩下是你的了,快吃吧。”

这双筷子碰过猫嘴,甚至可能被猫舌头舔过,我有些厌恶,想换双筷子,她不高兴了:“你真麻烦,这筷子怎么了?猫咪比人干净!”

“也许有传染病……”我低声嘟囔,硬着头皮继续用那筷子,夹了一口菜,放到嘴边,想吐放下筷子,告诉她我一点儿都不饿,不想吃东西。

她看了我一下,说:“好吧,为了卫生,给你换双筷子,你不要吃鱼了,和我一起吃饵块吧。今天这条鱼是专门为你而杀的,一会儿吃过饭,我陪你买条鱼,到水池中去放生,为你赎罪。哎,你盯着我看什么?是不是看我帅,爱上我啦?”

“去!”我打断她,定定地看着她清澈的眼睛,说,“我吃鱼很多年,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 感觉自己成了凶手,又像是专门吃羊的狼。一会儿是得买条鱼,放生赎罪。”

“我一直吃素。”她说,“我建议你以后也多吃素,从养生学的角度讲,对人也是很有益的。”

嗯。我低头应道。

这一天,我重新认识了郑风。她发自内心的对众生的悲悯之情,深深打动了我。

买了三条鱼,又买了只小桶提着,在往寺庙“放生池”走的路上,鱼尾巴打得小桶“砰砰”响。我的心情也很激动,有种重生的感觉,重新认识生活,认识生命,认识人在自然中的位置。

到了寺庙,郑风和看门人说了情况,看门人笑着指指里面说?:“去吧。”并对我合十致意。我也合十回礼。

放生池是个不大不小的水池,好像是死水,水色有些发绿,里面有许多鱼,红的黑的花的,成群的或单个的,它们先后逃离屠刀和案板,借了好心人的功德,在这里欢畅地游。

把小桶倾斜,让鱼进入水池中,三条鱼中有一条已奄奄一息了。我说:“可惜啊,它可能不能享受放生池的生活了…….我们救它太晚了。”

“不,珠珠,在放生的时候就死去,这样的鱼是幸运的;你能把一条就要死去的鱼放生,功德也是最大的。”

看着它们游进水中消失,我有些怅然若失。

一个喇嘛走过来,对我说:“施主放生了鱼,以后就不要吃鱼了。”

“啊?好的,我不吃这条鱼。”我回答,心里有些不甘,转身问郑风,“不会是一辈子不能吃鱼吧?”

“你放生的是什么,这辈子就不要再吃什么了。你瞧,这池子里还有龟和虾呢!放龟的人一生不能吃龟类,放虾的人一生不能吃虾类。”她……地说。

“晕,你怎么不早说?”我后悔莫及,悔道,“早知道有这讲究,我就不放鱼了,我放……放……放一群小蝌蚪多好,保证一辈子不吃小蝌蚪!”

“误打误撞吧。一辈子不吃鱼,你不会死;还会积下功德。”她没有理睬我此刻的懊悔,那一瞬的郑风是凝重的,“众生是平等的,动物和人一样。素食有很多好处。”

“嗯。”这个我承认。

“可是,人比动物要坏。这个世界上,最复杂、最邪恶、最可怕的东西就是人了。”

“你……你好像总把人性想得过于邪恶了。”

她的眼神冷冷地掠过我,仰视着远方的雪山说:“难道我想的不对吗?是你的眼光没有看到底。能一眼看到底,是聪明的人,也是悲哀的人。会有那么一天,你走在大街上,会感觉自己走在一群动物中间,人的本质和兽没有不一样。尼采说过,‘我行走于人群中,一如行走于动物中,乃是有着红颊的动物’,你知道吗,人的灵魂生活,和动物的灵魂生活只有程度差别,没有种类区分,没有质的区分。也就是说,人类其实也有兽性,兽在人的里面,人面兽心。”

她极少有这种凝重时刻,她的话和她所表达的思想,使我心中一震。

继续听她说道,“‘我行走于人群中一如行走于人类的断体残肢中’,这是鲁迅的一句话吧?鲁迅一定是个厌世者,你看看他的书,他做的梦,他说‘我梦见我在做梦!’对他做个精神分析试试,他绝对是个厌世者……他看得太透了,所以厌世。我和他一样,你瞧我的头发的样子,和鲁迅是不是很像?我的心在厌世和权势之间,左右旋转,我很孤独,孤立无助。我认识了你,感觉你和他们不一样,我渴望能为灵魂和心灵找一个归宿,不再飘着。”

我定定看着蓝天白云下、雪山碧野间的郑风,轻轻对她说:“我是河边的栏杆,你想扶我就扶我吧,不过千万不要把我当作你的拐杖!”

“你说什么?”她困惑地问我。

“哦,叔本华的话,突然就想说给你听。”我说。

她嘿嘿笑了,说:“珠珠,我相信缘分,相信天意。我们的灵魂离得很近。我们之间一定会有故事发生,是——新的故事发生,我相信。”

我未置可否。

“去雪山上吧?”我指指附近的一座雪山说,山上有人的影子,似在攀登。

“行,不过,这是没有开发的山,没有缆车,没有人工台阶,这样攀登有危险的啊。”她说。

“没事,试试吧。”我说。

上山的路很陡,但是有不少当地人等在山下,帮助背行李,还有的牵着马,驮游客上山。那一带的马个头小,比内地的驴还要小,就像山里短小精悍的男人。我和郑风商定,骑马上山,再徒步下山。马夫有五十来岁的样子,我们称呼他“阿拉”,汉语是“大爷”或“老人家”的意思吧。和阿拉讲好价,骑上了小马,阿?牵着马走在一侧。没走多远,两匹马都气喘吁吁,累得吐开白沫。阿拉告诉我们,这两匹马今天是第五次驮游客上山了。郑风看看我,我也看看她。她从马上跳下来,我也下来。她轻轻拍拍马脖子,叹口气,掏出钱来给阿拉,说:“不用上山了,一分钱不少给你。你的马太累了,我不忍了心。”阿?推辞,她又加了十块钱,说:“这十块钱买成蚕豆,给小马当饲料吧。”阿拉道谢,牵着马下山了。

“珠珠,让你徒步上山,你怪我吗?”她问。

“为什么要怪你啊?你的善良和细心,让我很感动。”

“嗯。这就是你和别的女人不同的地方。要是别的女人,早就埋怨我了。唉,这些年,我一直渴望遇到一个善良、聪明、有前途的女孩。我终于找到了。”她说。

“找她做什么?”我问完了,才意识到自己这么问很愚蠢,立即接道,“哈哈,可惜我不能和你过一辈子。”

山很陡,但是攀登的游人不少,积雪被踩出一条硬硬的小路。我们顺着小路前行,很快就到了山顶。从山顶可以俯瞰整个香格里拉县城,我举起相机将香格里拉的景色定格在若干瞬间。

山顶很冷,从山洞中捡了些干牛粪,又找个背风的地方,我们坐下来,用打火机点着干草,再引燃牛粪取暖。我们都是点牛粪的生手,费了好大劲才点着火,两人脸上都是黑灰,呛得直咳。

然后并肩坐着,雪地上有我们留下的脚印,歪歪扭扭的,深浅不一的。她笑嘻嘻地说:“入夜后大雪纷飞/雪停后去会情人/保密又有什么用/脚印留在雪地上……”

“什么?”我好奇。

“一首诗。六世达赖的情诗。他是个大情僧,写了许多情诗。这首诗说他在大雪夜溜出布达拉宫去会情人的事。”

“是现在在印度的那个达赖?”

“靠,当然不是!现在是第十四世,叫丹增嘉措。写情诗的是第六世,叫仓央嘉措。”

“详细介绍一下!”我乞求她。

“嘿嘿,好。”她说,“当年五世达赖罗桑嘉措主持修布达拉宫,在未完工时往生了,藏王封锁了五世达赖往生的消息,一直到布达拉宫修好才公开。已经是15年之后了。当他们再寻找转世的六世达赖仓央嘉措时,他已经在民间长到了15岁,情窦初开,有了女朋友。进了布达拉宫时,他受不了清规戒律——就像我一样不羁,呵呵,接着说——他多次跪在上师面前哭泣,请求让他回民间,他不要当达赖,不要当活佛,他只要当一个可以拥有爱情的普通人。爱情真是可奇怪的东西哈!没有人会同意他。于是,他便在布达?宫所在的红山下——布达拉宫建在红山上,知道不?什么都不知道,真是笨女人!他在红山下建了个小屋,像汉武帝一样金屋藏娇。他写了许许多多的情诗。有一天下大雪,他又出去幽会,第二天天亮雪停,人们发现了留在雪地上的脚印,顺着脚印就找到他啦——于是,他开始受难,据说最后被当时的清朝皇帝处死了。哦,皇帝就是那个乾隆。这个狗日的皇帝,自己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的,却不让人家有老婆。”

这个故事让我感觉新奇,“他那时多大?我是说六世达赖那时多大。”

“他23岁,也有一说是25岁。靠,闹了半天,他那时的年龄和你现在差不多,比我小多了。”

我一边拨弄牛粪火焰,一边想起曾?读过的一首诗歌,问郑风:“我以前听过一首诗歌,

‘有丝不绣阿底峡,有酒不酬宗喀巴,愿君折取花千万,供养情天一喇嘛’,阿底峡和宗喀巴都是藏传佛教历史上有名的宗教家,这个‘情天喇嘛’,就是你说的这个达赖吧?”

“哈哈,你这会儿不笨了。没错儿,就是他!”

“哈,太好了。”我开心,并求郑风再背几首他的诗给我。

郑风撇撇嘴道:“切,先磕头拜师父,否则不教你!磕三个,要响当当的。”

“哼!”我脑子飞快地转着,回忆这些年看过的书中,有哪些内容可以吸引她的兴趣,出个问题难倒她,然后和她交换答案,“知道米拉日巴大师吧?”

“小样儿,当然知道!就是佛像中脸色发绿的那个大师!年轻时学巫术害人,后来皈依佛祖,在深山修行,很有成就的大德。和基督教中的圣徒保罗有些像啊。”

“知道他脸色为什么发绿吗?”我问。

“他在深山中修行多年,肉身都发绿了吧?”她答,“对于你这个笨蛋,我只能给你一个愚蠢的解释,解释深了,你哪听得懂?!”

我说:“嗯,可以这么解释,那么,有个故事,说他在深山修炼时,有一天,他的当乞丐的妹妹去山里看他,见哥哥赤身裸体,很替哥哥难为情。她回到山外继续当乞丐,向人讨了几块牛皮,凑在一起,够织一件袍子了,就给哥哥送来,让哥哥做成衣服遮住身体的‘不可见人的肮脏处’。哥哥称谢留下了,可是过几天再来看,哥哥并没有做成衣服,而是把一大块皮子剪成了几十小块,做成了一堆小套套,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郑风的眼睛亮了,叫道:“嘿,当然。他把皮子做成了一堆小套套,一个大的用来套住头,一个套住下身,几十个小的用来套住手指头和脚趾头,并且对因他浪费皮子而生气的妹妹说,‘如果身体凸出的部分是不可见人的肮脏处,那么凸出的手指和脚趾也必是不可见人的肮脏处……’靠,这个社会的伦理道德有时候就他妈的混蛋,不合逻!”

“你是指社会对性取向的歧视吧?那是另外一回事了。不过,今天没难住你。失败!”我撅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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