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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小波 当前章节:15520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4:21

《王小波全集》 第二卷关于幽闭型小说

张爱玲的小说有种不同凡响之处,在于她对女人的生活理解得很深刻。中国有种老女人,面对着年轻的女人,只要后者不是她自己生的,就要想方设法给她罪受:让她干这干那,一刻也不能得闲,干完了又说她干得不好;从早唠叨到晚,说些尖酸刻薄的话——捕风捉影,指桑骂槐。现在的年轻人去过这种生活,一天也熬不下来。但是传统社会里的女人都得这么熬。直到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这女人也变得和过去的婆婆一样刁。张爱玲对这种生活了解得很透,小说写得很地道。但说句良心话,我不喜欢。我总觉得小说可以写痛苦,写绝望,不能写让人心烦的事,理由很简单:看了以后不烦也要烦,烦了更要烦,而心烦这件事,正是多数中国人最大的苦难。也有些人烦到一定程度就不烦了——他也“熬成婆”了。

像这种人给人罪受的事,不光女人中有,男人中也有,不光中国有,外国也有。我在一些描写航海生活的故事里看到过这类事,这个折磨人的家伙不是婆婆,而是水手长。有个故事好像是马克•吐温写的:有这么个千刁万恶的水手长,整天督着手下的水手洗甲板,擦玻璃,洗桅杆。讲卫生虽是好事,但甲板一天洗二十遍也未免过分。有一天,水手们报告说,一切都洗干净了。他老人家爬到甲板上看看,发现所有的地方都一尘不染,挑不出毛病,就说:好吧,让他们把船锚洗洗吧。整天这样洗东西,水手们有多心烦,也就不必再说了,但也无法可想:四周是汪洋大海,就算想辞活不干,也得等到船靠码头。实际上,中国的旧式家庭,对女人来说也是一条海船,而且永远也靠不了码头。你要是烦得不行,就只有跳海一途。这倒不是乱讲的,旧式女人对自杀这件事,似乎比较熟练。由此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这种故事发生的场景,总是一个封闭的地方,人们在那里浪费着生命。这种故事也就带点幽囚恐怖症的意味。

本文的主旨,不是谈张爱玲,也不是谈航海小说,而是在谈小说里幽闭、压抑的情调。家庭也好,海船也罢,对个人来说,是太小的囚笼,对人类来说,是太小的噩梦。更大的噩梦是社会,更准确地说,是人文生存环境。假如一个社会长时间不进步,生活不发展,也没有什么新思想出现,对知识分子来说,就是一种噩梦。这种噩梦会在文学上表现出来。这正是中国文学的一个传统。这是因为,中国人相信天不变道亦不变,在生活中感到烦躁时,就带有最深刻的虚无感。这方面最好的例子,是明清的笔记小说,张爱玲的小说也带有这种味道:有忧伤,无愤怒;有绝望,无仇恨;看上去像个临死的人写的。我初次读张爱玲,是在美国,觉得她怪怪的。回到中国看当代中青年作家的作品,都是这么股味。这时才想到:也许不是别人怪,是我怪。

所谓幽闭类型的小说,有这么个特征:那就是把囚笼和噩梦当作一切来写。或者当媳妇,被人烦;或者当婆婆,去烦人;或者自怨自艾;或者顾影自怜。总之,是在不幸之中品来品去。这种想法我很难同意。我原是学理科的,学理科的不承认有牢不可破的囚笼,更不信有摆不脱的噩梦。人生唯一的不幸就是自己的无能。举例来说,对数学家来说,只要他能证明费尔马定理,就可以获得全球数学家的崇敬,自己也可以得到极大的快感,问题在于你证不出来。物理学家发明了常温核聚变的方法,也可马上体验幸福的感觉,但你也发明不出来。由此就得出这样的结论,要努力去做事,拼命地想问题,这才是自己的救星。

怀着这样的信念,我投身于文学事业。我总觉得一门心思写单位里那些烂事,或者写些不愉快的人际冲突,不是唯一可做的事情。举例来说,可以写《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样的作品,或者,像卡尔维诺《我们的祖先》那样的小说。文学事业可以像科学事业那样,成为无边界的领域,人在其中可以投入澎湃的想象力。当然,这很可能是个馊主意。我自己就写了这样一批小说,其中既没有海船,也没有囚笼,只有在它们之外的一些事情。遗憾的是,这些小说现在还在主编手里压着出不来,他还用一种本体论的口吻说道:他从哪里来?他是谁?他到底写了些什么?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8期《博览群书》杂志。

《王小波全集》 第二卷文明与反讽

据说在基督教早期,有位传教士(死后被封为圣徒)被一帮野蛮的异教徒逮住,穿在烤架上用文火烤着,准备拿他做一道菜。该圣徒看到自己身体的下半截被烤得滋滋冒泡,上半截还纹丝未动,就说:喂!下面已经烤好了,该翻翻个了。烤肉比厨师还关心烹调过程,听上去很有点讽刺的味道。那些野蛮人也没办他的大不敬罪——这倒不是因为他们宽容。人都在烤着了,还能拿他怎么办。如果用棍子去打、拿鞭子去抽,都是和自己的午餐过不去。烤肉还没断气,一棍子打下去,将来吃起来就是一块淤血疙瘩,很不好吃。这个例子说明的是:只要你不怕做烤肉,就没有什么阻止你说俏皮话。但那些野蛮人听了多半是不笑的:总得有一定程度的文明,才能理解这种幽默——所以,幽默的圣徒就这样被没滋没味的人吃掉了。

本文的主旨不是拿人做烤肉,而是想谈谈反讽——照我看,任何一个文明都该容许反讽的存在,这是一种解毒剂,可以防止人把事情干到没滋没味的程度。谁知动笔一写,竟写出件烧烤活人的事,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让我们进入正题,且说维多利亚女王时期,英国的风气极是假正经。上等人说话都不提到腰以下的部位,连裤子这个字眼都不说,更不要说屁股和大腿。为了免得引起不良的联想,连钢琴腿都用布遮了起来。还有桩怪事,在餐桌上,鸡胸脯不叫鸡胸脯,叫做白肉,鸡大腿不叫鸡大腿,叫做黑肉——不分公鸡母鸡都是这么叫。这么称呼鸡肉,简直是脑子有点毛病。照我看,人若是连鸡的胸脯、大腿都不敢面对,就该去吃块砖头。问题不在于该不该禁欲,而在于这么搞实在是没劲透了。英国人就这么没滋没味地活着,结果是出了件怪事情:就在维多利亚时期,英国出现了一大批匿名出版的地下小说,通通是匪夷所思的色情读物。直到今天,你在美国逛书店,假如看到书架上钉块牌子,上书“维多利亚时期”,架子上放的准不是假正经,而是真色情……

坦白地说,维多利亚时期的地下小说我读了不少——你爱说我什么就说什么好了。我不爱看色情书,但喜欢这种逆潮流而动的事——看了一些就开始觉得没劲。这些小说和时下书摊上署名“黑松林”的下流小册子还是有区别的,可以看出作者都是有文化的人。其中有一些书,还能称得上是种文学现象。有一本还有剑桥文学教授作的序,要是没有品,教授也不会给它写序。我觉得一部分作者是律师或者商人,还有几位是贵族。这是从内容推测出来的。至于书里写到的事,当然是不敢恭维。

看来起初的一些作者还怀有反讽的动机,一面捧腹大笑,一面胡写乱写,搞到后来就开始变得没滋没味,把性都写到了荒诞不经的程度。

所以,问题还不在于该不该写性,而在于不该写得没劲。

过了一个世纪,英国的风气又是一变。无论是机场还是车站,附近都有个书店,布置得怪模怪样,霓虹灯乱闪,写着小孩不准入内,有的进门还要收点钱。就这么一惊一乍的,里面有点啥?还是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以及它们的现代翻写本,这回简直是在犯贫。终于,福尔斯先生朝这种现象开了火。这位大文豪的作品中国人并不陌生,《法国中尉的女人》、《石屋藏娇》,国内都有译本。特别是后一本书,假如你读过维多利亚时期的原本,才能觉出逗来。有本维多利亚时期的地下小说,写一个光棍汉绑架了一个小姑娘,经过一段时间,那女孩爱上他了——这个故事被些无聊的家伙翻写来翻写去,翻到彻底没了劲。福尔斯先生的小说也写了这么个故事,只是那姑娘被关在地下室里,先是感冒了,后来得了肺炎,然后就死了。当然,福尔斯对女孩没有恶意,他只是在反对犯贫。总而言之,当一种现象(不管是社会现象还是文学现象)开始贫了的时候,就该兜头给它一瓢凉水。要不然它还会贫下去,就如美国人说的,散发出屁眼气味——我是福尔斯先生热烈的拥护者。我总觉得文学的使命就是制止整个社会变得无趣……当然,你要说福尔斯是反色情的义士,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你有权利把任何有趣的事往无趣处理解。但我总觉得福尔斯要是生活在维多利亚时期,恐怕也不会满足于把鸡腿叫做黑肉,他总要闹点事,写地下小说或者还不至于,但可能像王尔德一样,给自己招惹些麻烦。我觉得福尔斯是个反无趣的义士。

假如我是福尔斯那样的人,现在该写点啥?我总禁不住想向《红楼梦》开火。其实我还有更大的题目,但又不想作死——早几年兴文化衫,有人在胸口印了几个字“活着没劲”,觉得自己有了点幽默感,但所有写应景文章的人都要和这个人玩命,说他颓废——反讽别的就算了吧,这回只谈文学。曹雪芹本人不贫,但写各种“后梦”的人可是真够贫的,然后又闹了小一个世纪的红学。我觉得全中国无聊的男人都以为自己是贾宝玉,以为自己不是贾宝玉的,还算不上是个无聊的男人。看来我得把《红楼梦》反着写一下——当然,这本书不会印出来的:刚到主编的手里,他就要把我烤了。罪名是现成的:亵渎文化遗产,民族虚无主义。那位圣徒被烤的故事在我们这里,也不能那样讲,只能改作:该圣徒在烤架上不断高呼“我主基督万岁”,“圣母玛利亚万岁”,“打倒异教徒”,直至完全烤熟。连这个故事也变得很没劲了。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21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

《王小波全集》 第二卷《血统》序

艾晓明请我给她的新作写序——像这样的事求到我这无名之辈头上,我想她是找对了人。我比艾君稍大一些,“文化革命”开始的时候是个中学生。我的出身当时也不大好,所以我对她说到的事也有点体验。我记得“文化革命”刚开始时,到处都在唱那支歌——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与此同时,我的一些同学穿上了绿军装,腰里束上了大皮带,站在校门口,问每个想进来的人:“你什么出身?”假如回答不是红五类之一,他就从牙缝里冒出一句:“狗崽子!”他们还干了很多更加恶劣的事,但是我不喜欢揭别人的疮疤,而且那些事也离题了。

我说的这件事很快就过去了。我的这些同学后来和我一起去插队,共过患难以后,有些成了很好的朋友,但是我始终以为他们那时的行为很坏。“文化革命”是件忽然发生的事,谁也没有预料到,谁也不可能事先考虑遇到这样的事我该怎么做人。我的这些同学也是忽然之间变成了人上人——平心而论,这是应该祝贺的,但这却不能成为欺压别人的理由。把狗崽子三个字从朝夕相处的同学嘴里逼出来,你又于心何忍。我这样说,并不等于假如当年我是红五类的话,就不会去干欺压别人的事。事实上一筐烂桃里挑不出几个好的来,我也不比别人好。当年我们十四五岁,这就是说,从出世到十四岁,我们没学到什么好。

我在北方一个村里插队时(当时我是二十二岁),看到村里有几个阴郁的年轻人,穿着比较干净,工作也比较勤奋,就想和他们结交。但是村里人劝我别这么做,因为他们是地主。农村的情况和城里不一样,出身是什么,成分也是什么。故而地主的儿子是地主,地主的孙子也是地主,子子孙孙不能改变。因为这个原因,地主的儿子总是找不到老婆。我们村里的男地主(他们的父亲和祖父曾经拥有土地)都在打光棍,而女地主都嫁给了贫下中农以求子女能改变成分。我在村里看到,地主家的自留地种得比较好,房子盖得也比较好。这是因为他们只能靠自己,不能指望上面救济。据说在“文化革命”前,地主家的孩子学习成绩总是比贫下中农出色,因为他们除了升学离开农村外,别无出路。这一点说来不足为奇,因为在中世纪的欧洲,犹太人在商业方面也总是比较出色。但是在“文化革命”里,升学又不凭学习成绩,所以黑五类就变得绝无希望。我所见到的地主就是这样的。假如我宣扬我的所见所闻,就有可能遇到遇罗克先生的遭遇——被枪毙掉,所以我没有宣扬它。现在中国农村已经没有地主富农这些成分了,一律改称社员。这样当然是好多了。

到了我考大学那一年(当时我已经二十六岁),有一天从教育部门口经过,看到有一些年轻人在请愿。当时虽然上大学不大看出身了,但还是有些出身坏到家的人,虽然本人成绩很好,也上不了大学。后来这些人经过斗争,终于进了大学。其中有一位还成了我的同班同学。这位同学的出身其实并不坏,父母都是共产党的老干部。他母亲在“文革”里不堪凌辱,自杀了。从党的立场来看,我的同学应当得到同情和优待,但是没有。人家说,他母亲为什么死还没有查清。等到查清了(这已是大学快毕业的事了),他得到一笔抚恤金,也就是几百块钱吧,据我所知,我的同学并不为此感激涕零。

以上所述,就是我对出身、血统这件事的零碎回忆。也许有助于说明“血统”是怎样的一回事。总起来说,我以为人生在世应当努力,应该善良,而血统这种说法对于培养这些优良品质毫无帮助。除此之外,血统这件事还特别的荒唐。但是现实,尤其是历史,与我怎样想毫无关系。因此就有了这样的事:在“文化革命”里,艾君这样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女孩子,她的命运和她的外祖父——一位国民革命的元勋(但是这一点在当时颇有争议),她的父亲——一位前国民党军队的炮兵军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这本书就在讲这些事——艾君当时是怎样一个人,她的外祖父,她的父母又是怎样的人。拿破仑曾说:世间各种书中,我独爱以血写成者。假如你是拿破仑这样的读者,就会喜欢这本书。

《血统》,艾晓明著,1994年4月花城出版社出版。

《王小波全集》 第二卷关于“媚雅”

前不久在报纸上看到一篇文章,谈到有关“媚俗”与“媚雅”的问题。作者认为,米兰•昆德拉用出来一个词儿,叫做“媚俗”,是指艺术家为了取悦大众,放弃了艺术的格调。他还说,我们国内有些小玩闹造出个新词“媚雅”,简直不知是什么意思。这个词的意思我倒知道,是指大众受到某些人的蛊惑或者误导,一味追求艺术的格调,也不问问自己是不是消受得了。在这方面我有些经验,都与欣赏音乐有关。高雅音乐格调很高,大概没有疑问。我自己在音乐方面品味很低,乡村音乐还能听得住,再高就受不了。

大约十年前,我在美国,有一次到波士顿去看个朋友。当时正是盛夏,为了躲塞车,我天不亮就驾车出发,天傍黑时到,找到了朋友,此时他正要出门。他说,离他家不远有个教堂,每晚里面都有免费的高雅音乐会,让我陪他去听。说实在的,我不想去,就推托道:听高雅音乐要西装革履、正襟危坐,我开了一天的车,疲惫不堪,就算了吧。但是他说,这个音乐会比较随便,属大学音乐系师生排演的性质,你进去以后只要不打瞌睡、不中途退场就可。我就去了,到了门口才知道是演奏布鲁克纳的两首交响曲。我的朋友还拉我在第一排正中就座,听这两首曲子——在这里坐着,连打呵欠的机会都没有了。我觉得这两首曲子没咸没淡、没油没盐,演奏员在胡吹、胡拉,指挥先生在胡比划,整个感觉和晕船相仿。天可怜见,我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坐在又热又闷的教堂里,只要头沾着点东西,马上就能睡着。但还强撑着,把眼睛瞪得滚圆,从七点撑到了九点半!中间有一段我真恨不能一头碰死算了……布鲁克纳那厮这两首鸟曲,真是没劲透了!

如前所述,我在古典音乐方面没有修养,所以没有发言权。可能人家布鲁克纳音乐的春风是好的,不入我这俗人的驴耳。但我总觉得,就算是高雅的艺术,也有功力、水平之分,不可以一概而论。总不能一入了高雅的门槛就是无条件的好——如此立论,就是媚雅了。人可以抱定了媚雅的态度,但你的感官马上就有不同意见,给你些罪受……

下一个例子我比较有把握——不是我俗,而是表演高雅音乐的人水平低所致。这回是听巴赫的合唱曲,对曲子我没有意见,这可不是崇拜巴赫的大名,是我自己听出来的。这回我对合唱队有点意见。此事的起因是我老婆教了个中文班,班上有个学生是匹兹堡市业余乐团的圆号手,邀我们去听彩排,我们就去了。虽不是正式演出,作为观众却不能马虎,因为根本就没有几个观众。所以我认真打扮起来——穿上三件套的西服。那件衣服的马甲有点瘦,但我老婆说,瘦衣服穿起来精神,所以我把吃牛肉吃胀的肚腩强箍了下去,导致自己的横膈膜上升了一寸,有点透不过气来。就这样来到音乐学院的小礼堂,在前排正中入座。等到幕启,见到合唱队,我就觉得出了误会:合唱队正中站了一位极熟的老太太。我在好几个课里和她同学——此人没有八十,也有七十五——我记得她是受了美国政府一项“老年人重返课堂”项目的资助,书念得不好,但教授总让她及格,我对此倒也没有什么意见。看来她又在音乐系混了一门课,和同学一起来演唱。很不幸的是,人老了,念书的器官会退化,歌唱的器官更会退化,这歌大概也唱不好。但既然来了,就冲这位熟识的老人,也得把这个音乐会听好——我们是有这种媚雅的决心的。说句良心话,业余乐团的水平是可以的,起码没走调,合唱队里领唱的先生水平也很高。及至轮到女声部开唱,那位熟识的老太太按西洋唱法的要求把嘴张圆,放声高歌“亚美路亚”,才半声,眼见得她的假牙就从口中飞了出来,在空中一张一合,做要咬人状,飞过了乐池,飞过我们头顶,落向脑后第三排。耳听得“亚美路亚”变成了一声“噗”!在此庄重的场合,唱着颂圣的歌曲,虽然没假牙口不关风,老太太也不便立即退场,瘪着嘴假作歌唱,其状十分古怪……请相信,我坐在那里很严肃地把这一幕听完了,才微笑着鼓掌。所有狂野粗俗的笑都被我咽到肚子里,结果把内脏都震成了碎片。此后三个月,经常咳出一片肺或是一片肝。但因为当时年轻,身体好,居然也没死。笔者行文至此,就拟结束。我的结论是:媚雅这件事是有的,而且对俗人来说,有更大的害处。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2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

《王小波全集》 第二卷长虫.草帽.细高挑

近来买了本新出的《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这本书我小时候很爱看,现在这本是新译的——众所周知,新译的书总是没有老版本好。不过新版本也不是全无长处,篇首多了一篇吐温瞎编的兵工署长通告,而老版本把它删了。通告里说:如有人胆敢在本书里寻找什么结构、道德寓意等等,一律逮捕、流放,乃至枪毙。马克•吐温胆子不小,要是现在国内哪位作家胆敢仿此通告一番:如有人敢在我的书里寻找文化源流或可供解构的东西,一律把他逮捕、流放、枪毙,我看他会第一个被枪毙。现在各种哲学,甚至是文化人类学的观点,都浩浩荡荡杀入了文学的领域。作家都成了文化批评的对象,或者说,成了老太太的尿盆——挨吡儿的货。连他们自己都从哲学或人类学上给自己找写作的依据,看起来着实可怜,这就叫人想起了电影《霸王别姬》里张丰毅演的角色,屁股上挨了板子,还要说:打得好,师傅保重。哲学家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一种情形既然出现了,就必然有它的原因。再说,批评也是为了作家好。但我现在靠写作为生,见了这种情形,总觉得憋气。

我家乡有句歇后语:长虫戴草帽,混充细高挑——老家人以为细高挑是种极美丽的身材,连长虫也来冒充。文化批评就是揭去作家头上的草帽,使他们暴露出爬行动物的本色。所谓文学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有文化——这是一种特殊的混沌,大家带着各种丑恶的心态生活在其中。这些心态总要流露出来,这种流露就是写作——假如这种指责是成立的,作家们就一点正经的都没有,是帮混混。我不敢说自己是作家,也不认识几个作家,没理由为作家叫屈。说实在的,按学历我该站在批评的一方,而不是站在受批评的一方。但若说文学事业的根基——写作——是这样一种东西,我还是不能同意。

过去我是学理科的。按照C.P.格林的观点,正如文学是文学家的文化,科学也是科学家的文化。对科学的文化批评尚未兴起,而且我不认为它有可能兴起。但这不是说没人想要批评科学。人文学者,尤其是哲学家,总想拿数学、物理说事,给它们若干指导。说归说,数学家、物理学家总是不理,说得实在外行时,就拿它当个笑话讲。我当研究生时,有位著名的女人类学家对统计学提出了批评,说没必要搞得这么复杂、高深。很显然,这位女士想要“解构”数学的这一分支。上课之前老师把这批评给大家念了念,师生一起捧腹大笑,其乐也融融——但文学家很少有这种欢笑的机会。数学家笑,是因为假如一个人不演算,也不做公式推导,哪怕你后现代哲学懂得再多,也没有理由对数学说三道四。但这句话文学家就不敢说。同样是文化,怎么会有这种不同的境遇呢?这原因大家恐怕都想到了:文学好像人人都懂,而数学,则远不是人人都懂的。

罗素先生说得好:人人理应平等,实际上却远不是这样——特别是人与人有知识的差别。这一点在大学里看得最明白:搞科学哲学的教授,尽管名声很大,实际上见了学物理的研究生都要巴结,而物理学家见了数学家,气焰也要减几分,因为就连爱因斯坦都有求职业数学家帮忙的时候。说起一门学问,我会你不会,咱俩就没法平等。看起来,作家们必须从反面理解这种差别:他要巴结的不仅是文艺批评家、文艺理论家,还有哲学家、人类学家、社会学家,甚至要包括每一个文科毕业的学生——只要该学生不是个作家,因为不管谁说出句话来,你听不懂,就只好撅屁股挨打,打你的人火气还特大。我总觉得这事有点不对头。假如挨两下能换来学问,也算挨得值,但就怕碰上蒙事、打几下便宜手的人。我知道一句话,估计除了德宏州的景颇人谁也听不懂:呜!阿靠!卡路来!似乎批评家要想知道意思也得让我打两下,但我没这么坏,不打人也肯把意思说出来:这话是我插队时学来的,意思是:喂,大哥,上哪儿去呀?就凭一句别人听不懂的景颇话打人,我也未免太心黑了一点——那也没有凭几句哲学咒符打人黑。

文化批评还不全是“呜阿靠卡路来”。它有很大的正面意义,其中最重要的是可以鼓舞作家自爱、自强、自重。一种跨学科的统治一切的欲望,像幽灵一样四处游荡——可怎么偏偏是你遇上了这个鬼?俗话说,老太太买柿子,拣软的捏。但一枚柿子不能怪人家来捏你,要反省自己为什么被捏。对罗素先生的话也可以做适度的推广:人与人不独有知识的差异,还有能力的

差异——我的意思是说,写作一道,虽没有很深的学问,也远不是人人都会。作家可以在两个方面表现这种差异:其一是文体,傅雷、汝龙、王道乾,这些优秀翻译家都是文体大师。谁要想解构就去解好了,反正那样的文章你写不出来。其二是想象力,像卡尔维诺的《我们的祖先》,尤瑟纳尔的《东方奇观》,里面充满了天外飞龙般的想象力,这可是个硬指标,而且和哲学、人类学、社会学都不搭界。捏不动的硬柿子还有一些,比方说,马克•吐温的幽默。在所有的柿子里,最硬的是莎翁,从文字到故事都无与伦比。当然,搞文化批评的人早就向莎翁开战了,说他的《驯悍记》是男性中心主义的作品。说这个没用,他老人家是人,又没学会喝风屙烟,编几个小剧本到小剧场里搞搞笑,赚几个小钱,这又有什么。再说,人家还有四大悲剧哩——你敢挑四大悲剧的毛病吗?我现在靠写作为生,写上一辈子,总得写出些让别人解构不了的东西。我也不敢期望过高,写到有几分像莎翁就行了。到那时谁想摘我的草帽,就让他摘好了:不摘草帽是个细高挑,摘了还是个细高挑……

卡拉OK和驴鸣镇

有一次,愁容骑士堂吉诃德和他忠实的侍从桑乔•潘萨走在路上,遇到一伙手持刀杖去打冤家的乡下人。这位高尚的骑士问乡下人为什么要厮杀,听到了这么一个故事:在一个镇子上,住了两个朋友。有一天,其中一位走失了一头驴子,就找朋友帮忙。他们进山去找——那位帮忙的朋友说:山这么大,怎么找呢。我有一样不登大雅之堂的雕虫小技,假如你也会一点,事情就好办了。失驴的朋友说:这是怎样的技巧呢?那位帮忙者说,他会学驴叫。假如失驴者也会,大家就可以分头学着驴叫在山上巡游,那迷途的驴子听到同类的呼唤,肯定会走出来和他们会合。那失驴者答道:好计策!至于学驴叫,我岂止是会一点,简直是很精通啊!让我们依计而行吧。于是,两位朋友分头走进了山间小道,整个荒山上响起了阵阵驴鸣……

我住的这座楼隔音很坏,住户中有不少人买了卡拉OK机器,从早唱到晚。黑更半夜,我躺在床上听到OK之声,一面把脑袋往被窝里扎,一面就想起了这个故事——且听我把故事讲完:这两位朋友分头去寻驴,在林子深处相会了。失驴的朋友说:怎么,竟是你吗!我是不轻易恭维人的,但我要说,仅从声音上判断,你和一头驴子是没有任何区别的……那帮忙者答道:朋友,同样的话我正要用来说你!你的声音很洪亮,音度很坚强,节奏很准确。在我的长项上,我从不佩服任何人的,但我对你要五体投地,俯首称臣了!——这也正是笔者的感触。你可以去查七八年人民大学新生的体检记录,我的肺活量在两千人里排第一,可以长嚎一分钟不换气,引得全校的人都想掐死我;但总想在半夜敲邻居的门,告诉他,在嚎叫方面我对他已是五体投地——现在言归正传,那失驴者听到赞誉之后说:以前,我以为自己是个一无所长的人,现在听了你的赞誉,再不敢妄自菲薄,我也是有一技之长的人了……后来,这两位朋友又去寻驴,每次都把对方当成驴,聚在了一起。最后,总算是找到了,这可怜的畜生被狼吃得只剩些残余。那帮忙的朋友说:我说它怎么不答应!就算它死了,只要是完整的,听了你的召唤,也一定会起来回答。而那失驴的朋友却说:虽然失了驴,但也发现了自己的才能,我很开心!于是,这两个朋友下山去,把这故事告诉路人,不想给本镇招来了“驴鸣镇”的恶名——隐含的意思就是镇上全是驴。故事开始时见到的那伙人,就是因为被人称为驴鸣镇人,而去拼命。如前所述,我觉得自己住在驴鸣楼里,但不想为此和人拼命。

我总想提醒大家一句,人在歌唱时听不到自己的声音。在卡拉OK时,面对五彩画面觉得挺美时,也许发出的全不类人声。茶余酒后,想过把歌星瘾时,也可以唱唱。但干这种勾当,最好在歌厅酒楼等吵不着人的地方;就是嗓子好,也请把嗓门放低些,留点余地——别给餐厅留下“驴鸣餐厅”的恶名。

《王小波全集》 第二卷从Internet说起(1)

我的电脑还没联网,也想过要和Internet联上。据说,网上黄毒泛滥,还有些反动的东西在传播,这些说法把我吓住了。前些时候有人建议对网络加以限制,我很赞成。说实在的,哪能容许信息自由地传播。但假如我对这件事还有点了解,我要说:除了一剪子剪掉,没有什么限制的方法。那东西太快,太邪门了。现代社会信息爆炸,想要审查太困难,不如禁止方便。假如我做生意,或者搞科技,没有网络会有些困难。但我何必为商人、工程师们操心?在信息高速网上,海量的信息在流动。但是我,一个爬格子的,不知道它们也能行。所以,把Internet剪掉吧,省得我听了心烦。

Internet是传输信息的工具。还有处理信息的工具,就是各种个人电脑。你想想看,没有电脑,有网也接不上。再说,磁盘、光盘也足以贩黄。必须禁掉电脑,这才是治本。这回我可有点舍不得——大约十年前,我就买了一台个人电脑。到现在换到了第五台。花钱不说,还下了很多工夫,现在用的软件都是我自己写的。我用它写文章,做科学工作:算题,做统计——顺便说一句,用电脑来做统计是种幸福,没有电脑,统计工作是种巨大的痛苦。但是它不学好,贩起黄毒来了,这可是它自己作死,别人救不了它。看在十年老交情上,我为它说几句好话:早期的电脑是无害的。那种空调机似的庞然大物算起题来嘎嘎作响,没有能力演示黄毒。后来的486、586才是有罪的:这些机器硬件能力突飞猛进,既能干好事,也能干坏事,把它禁了吧……但现在要买过时的电脑,不一定能买到。为此,可以要求IBM给我们重开生产线,制造早期的PC机。洋鬼子听了瞪眼,说:你们是不是有毛病?回答应该是:我们没毛病,你才有毛病——但要防止他把我们的商务代表送进疯人院。当然,如果决定了禁掉一切电脑,我也能对付。我可以用纸笔写作,要算统计时就打算盘。不会打算盘的可以拣冰棍棍儿计数——满地拣棍儿是有点难看,但是——谢天谢地,我现在很少做统计了。

除了电脑,电影电视也在散布不良信息。在这方面,我的态度是坚定的:我赞成严加管理。首先,外国的影视作品与国情不符,应该通通禁掉。其次,国内的影视从业人员良莠不齐,做出的作品也多有不好的……我是写小说的,与影视无缘,只不过是挣点小钱。王朔、冯小刚,还有大批的影星们,学历都不如我,搞出的东西我也看不入眼,但他们可都发大财了。应该严格审查——话又说回来,把Internet上的通讯逐页看过才放行,这是办不到的;一百二十集的连续剧从头看到尾也不大容易。倒不如通通禁掉算了。“文化大革命”十年,只看八个样板戏不也活过来了嘛。我可不像年轻人,声、光、电、影一样都少不了。我有本书看看就行了。说来说去,我把流行音乐漏掉了。这种乌七八糟的东西,应该首先禁掉。年轻人没有事,可以多搞些体育锻炼,既陶冶了性情,又锻炼了身体……

这样禁来禁去,总有一天禁到我身上。我的小说内容健康,但让我逐行说明每一句都是良好的信息,我也做不到。再说,到那时我已经吓傻了,哪有精神给自己辩护。电影电视都能禁,为什么不能禁小说?我们爱读书,还有不识字的人呢,他们准赞成禁书。好吧,我不写作了,到车站上去扛大包。我的身体很好,能当搬运工。别的作家未必扛得动大包……

我赞成对生活空间加以压缩,只要压不到我。但压来压去,结果却出乎我的想象。

海明威在《钟为谁鸣》里说过这个意思:所有的人是一个整体,别人的不幸就是你的不幸。所以,不要以为丧钟是为谁而鸣——它就是为你而鸣。但这个想法我觉得陌生,我就盼着别人倒霉。五十多年前,有个德国的新教牧师说:起初,他们抓共产党员,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后来,他们抓犹太人,我不说话,因为我是亚利安人;后来他们抓天主教徒,我不说话,因为我是新教徒,……最后他们来抓我,已经没人能为我说话了。众所周知,这里不是纳粹德国,我也不是新教牧师。所以,这些话我也不想记住。

奸近杀

《廊桥遗梦》上演之前,有几位编辑朋友要我去看,看完给他们写点小文章。现在电影都演过去了,我还没去看。这倒不是故作清高,主要是因为围绕着《廊桥遗梦》有种争论,使我觉得很烦,结果连片子都懒得看了。有些人说,这部小说在宣扬婚外恋,应该批判。还有人说,这部小说恰恰是否定婚外恋的,所以不该批判。于是,《廊桥遗梦》就和“婚外恋”焊在一起了。我要是看了这部电影,也要对婚外恋作一评判,这是我所讨厌的事情。对于《廊桥遗梦》,我有如下基本判断:第一,这是编出来的故事,不是真的。第二,就算是真的,也是美国人的事,和我们没有关系。有些同志会说,不管和我们有没有关系,反正这电影我们看了,就要有个道德评判。这就叫我想起了近二十年前的事:当时巴黎歌剧院来北京演《茶花女》,有些观众说:这个茶花女是个妓女啊!男主角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玛格丽特和阿芒,两个凑起来,正好是一对卖淫嫖娼人员!要是小仲马在世,听了这种评价,一定要气疯。法国的歌唱家知道了这种评论,也会说:我们到这里演出,真是干了件傻事。演一场歌剧是很累的,唱来唱去,底下看见了什么?卖淫嫖娼人员!从那时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几年。我总觉得中国的观众应该有点长进——谁知还是没有长进。

小时候,我有一位小伙伴,见了大公鸡踩蛋,就拣起石头狂追不已,我问他干什么,他说要制止鸡耍流氓。当然,鸡不结婚,搞的全是婚外恋,而且在光天化日之下做事,有伤风化;但鸡毕竟是鸡,它们的行为不足以损害我们——我就是这样劝我的小伙伴。他有另一套说法:虽然它们是鸡,但毕竟是在耍流氓。这位朋友长着鸟形的脸,鼻涕经常流过河,有点缺心眼——当然,不能因为人家缺心眼,就说他讲的话一定不对。不知为什么,傻人道德上的敏感度总是很高,也许这纯属巧合。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在聪明人的范围之内,道德上的敏感度是高些好,还是低些好。

在道德方面,全然没有灵敏度肯定是不行的,这我也承认。但高到我这位朋友的程度也不行:这会闹到鸡犬不宁。他看到男女接吻就要扔石头,而且扔不准,不知道会打到谁,因此在电影院里成为一种公害。他把石头往银幕上扔,对看电影的人很有点威胁。人家知道他有这种毛病,放电影时不让他进;但是石头还会从墙外飞来。你冲出去抓住他,他就发出一阵傻笑。这个例子说明,太古板的人没法欣赏文艺作品,他能干的事只是扰乱别人,……

《王小波全集》 第二卷从Internet说起(2)

我既不赞成婚外恋,也不赞成卖淫嫖娼,但对这种事情的关切程度总该有个限度,不要闹得和七十年代初抓阶级斗争那样的疯狂。我们国家五千年的文明史,有一条主线,那就是反婚外恋、反通奸,还反对一切男女关系,不管它正当不正当。这是很好的文化传统,但有时也搞得过于疯狂,宋明理学就是例子。理学盛行时,科学不研究,艺术不发展,一门心思都在端正男女关系上,自然没什么好结果。中国传统的士人,除了有点文化之外,品行和偏僻小山村里二十岁守寡的尖刻老太婆也差不多。我从清朝笔记小说中看到一则纪事,比《廊桥遗梦》短,但也颇有意思。这故事是说,有一位才子,在自己的后花园里散步,走到篱笆边,看到一对蚂蚱在交尾。要是我碰上这种事,连看都不看,因为我小时候见得太多了。但才子很少走出书房,就停下来饶有兴致地观看。忽然从草丛里跳出一个花里胡哨的癞蛤蟆,一口把两个蚂蚱都吃了,才子大惊失色,如梦方醒……这故事到这里就完了。有意思的是作者就此事发了一通感慨,大家可以猜猜他感慨了些什么……

坦白地说,我看书看到这里,掩卷沉思,想要猜出作者要感慨些啥。我在这方面比较鲁钝,什么都没猜出来。但是从《廊桥遗梦》里看到了婚外恋的同志、觉得它应该批判的同志比我要能,多半会猜到:蚂蚱在搞婚外恋,死了活该。这就和谜底相当接近了。作者的感慨是:“奸近杀”啊。由此可以重新解释这个故事:这两只蚂蚱在篱笆底下偷情,是两个堕落分子。而那只黄里透绿、肥硕无比的癞蛤蟆,却是个道德上的义士,看到这桩奸情,就跳过来给他们一点惩戒——把它们吃了。寓意是好的,但有点太过离奇:癞蛤蟆吃蚂蚱,都扯到男女关系上去,未免有点牵强。我总怀疑那只癞蛤蟆真有这么高尚。它顶多会想:今天真得蜜,一嘴就吃到了两个蚂蚱!至于看到人家交尾,就义愤填膺,扑过去给以惩戒——它不会这么没气量。这是因为,蚂蚱不交尾,就没有小蚂蚱;没有小蚂蚱,癞蛤蟆就会饿死。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16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

《王小波全集》 第二卷外国电影里的幽默

近来和影视圈里的朋友谈电影,我经常要提起乌迪•艾伦。这些朋友说,艾伦的片子难懂,因为里面充满了外国人的幽默。幽默这种东西很深奥,一般人没有这么大的学问,就看不懂。我说,我觉得这些片子很好懂。他们说:您是个最有学问的人哪。就因为能看懂艾伦的电影,我赚了这么一顶高帽。艾伦有部电影叫做《傻瓜》(Banana),写的也是个傻瓜,走在街上看到别人倒车,就过去指挥,非把人家指挥到墙上才算;看到别人坐在桥栏杆上,就要当胸推上一把,让人家拖着一声怪叫掉到水里——就这么个能把人气乐了的家伙,居然参加了游击队,当了南美的革命领袖……当然,这部电影想在中国上演是不容易的,但也没有什么高深的学问在内。

艾伦还有部片子,叫做《性——你想知道又不敢问的事情》,从名字就能看出来,这片子有点荤,不在引进之列,但也不难懂。我在街道工厂学过徒,我估计我们厂的师傅看到这部片子都能笑出来;但也会有人看了不想笑。有位英国演员得了奥斯卡金像奖之后,仅仅因为他是男的,追星族的少女就对他很热情。他感慨道:我现在才知道,原来四十多岁,秃顶,腆着个大肚子(这就是他老兄当年的形象),这就是性感的标志啊。我也有同样感慨:原来“傻瓜”、“想知道又不敢问的事”,这就是高深的学问啊。

最近看过美国电影《低级小说》(又译《黑色通缉令》),里面有个笑话是这样的:一次大战时,有个美国军人给爱人买了一块金表,未来得及给她,就上了前线。他带着这块表出生入死,终于回来,把表交给了她,两人结婚生子,这块表就成了这一家的传家宝。这家的第二代又是军人,带着金表去越南打仗,被越共逮住,进了战俘营。越共常常搜战俘的身,但此人想道:我要把这传家宝藏好,交给我儿子,就把它藏在了屁眼里,一连藏了五年,直到不幸死去。在临终时,他把表托付给战友,让他一定把表给儿子。这位战友也没地方藏,又把它藏在了屁眼里,又藏了两年,才被释放。最后,这家的第三代还是个孩子时,有一天,来了一位军官(就是那位受托的战友),给他讲了这个故事,并把这件带有两个人体温,七年色、香、味的宝物,放到孩子手心里。这孩子直到四十多岁,还常常在梦里见到这一幕,然后怪叫一声吓醒。

鲁迅先生也讲过一个类似的故事:民国时,一位前清的遗少把玩着一件珍贵的国宝——放在手里把玩,还拿来刮鼻子,就差含在嘴里——原来这国宝是古人大殓时夹在屁眼里的石头。从这两个故事的相似之处可以看出幽默是没有国界的,用不到什么高深学问就能欣赏它;但你若是美国的老军官,就不喜欢《黑色通缉令》,你要是中国的遗老,就会不喜欢鲁迅先生的笑话。在这种情况下,人就会说: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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