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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文道 当前章节:15383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4:21

虽然《京都议定书》大体上依循了历史性原则,但它对发达国家相当宽容,并没有按照大家过去的排放总量严格要求它们的废气减排量。即使如此,美国还是不愿意,还是退出了温和妥协的《京都议定书》 。

美国之所以反对“历史性原则”,不愿意被它过去的废气排放量绑住,其中一个说词是“不知者不罪”。它承认自己的确是历史上温室气体排放得最多的国家,也不讳言因此得到了莫大的经济利益;可是它认为温室气体会导致全球暖化的原理只是很近期的发现,在工业化的早年阶段,根本没有人知道石油的燃烧会带来这么多问题。

回到毛发阻塞排水管的例子,这等于是说当初大家在使用洗手间的时候不知道身上掉下来的毛发会塞住下水口,甚至不晓得洗澡原来会洗掉毛发,所以就算有一个人的毛发脱落得特别多,也不能因此要他分担更多的水管修理费。

换句话讲,美国主张大家一起向前看,忘记过去那段无知的岁月。因此美国要求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和它一起承担责任,要减排废气就大家都减排,而且目标和数量也得平均摊分。

好吧,就让我们不要追究这种“不知者不罪”的说法是否站得住脚,一起着眼现在。既然要“著眼现在”,我们就要引入“分配正义”的“共时性原则”了。办法是把废气排放量按人头平均地分配给全球 60亿人,每一个人可以排出的温室气体都应该和其他人一样,不多不少。这应该是最公平的计算方式了吧?不,美国依然反对。

根据《京都议定书》为发达国家设下的目标,分配给每人每年的排放量正好是1吨,理论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国民都不该享有比其它国家人民更高的排放量。然而事实却是美国人均年度排放量高达 24吨!美国有任何理由要比世界上其它国家得到更多的大气层使用权吗?当然没有。美国官方和部分传媒不断渲染中国空气污染的情况,强调中国已经成了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废气排放国,而且很快就要超越美国。可是它们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一个根本事实,那就是中国有13亿人口,相当于全球人口的1/4(中国人均排放量只有 3.7吨) 。你怎好意思拿 3亿人去和 13亿人比较呢?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巴厘岛联合国气候变化高峰会里面,发展中国家的态度都要比美国积极,他都愿意接受一些减排指标。而美国除了要求它们作出和发达国家相同的减排承诺之外,还要事后反悔,质疑得来不易的大会共识,声称减排目标要按各国“国内具体情况”弹性调整。

什么叫做“具体情况”?具体情况就是美国人的生活方式十分昂贵,全地球环境付出重大代价,而且他们还不愿意轻易改变。具体情况就是美国现政府想要保障其能源产业的重大利益,不想牺牲他们的生财之道。

在上述最明显的道理上说不通, 白宫和其支持者就不断生产出各式各样的古怪理论来自圆其说, 但又总是一个接着一个地被事实倒。例如其中一套曾经流行的理论就认为我们根本什么都有用不着做, 因为建立在电脑和高科技上的“新经济”会渐渐取代以重工业为主的“旧经济”,所以随着经济进步,废气问题会自动消失。但是在“新经济”崛兴的过去 10年里面,温室气体不只没有减少,反而还增加了,因为那些常开视频会议的人并没有少搭飞机。

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让全世界的人看到了这个举世第一强国自私的真面目,这个自诩为世界领袖的超级大国不但不主动承担责任,反而还强词夺理,拖着大家的后腿。它的表现,我们只能用令人作呕去形容。

原题为“不负责任的第一强国”,刊于《南方都市报》2008年 01月 02日

为什么美国就是不肯放过古巴

世界上在位最长的国家元首卡斯特罗终于捱不住岁月的催逼,入院让权。这位古巴强人一生勇悍,以意志坚定耐力超凡著称。最能说明他耐力的,大概就是他超长的演讲时间,动辄两小时以上,而且还全程站立,手舞足蹈,丝毫不见疲态。

有一回他甚至对着群众接连演讲了八小时,应该是个世界纪录,只可怜台下的听众未必有他这等本事。

五十多年来,卡斯特罗的北方大敌美国已经换过九位总统,而这位独裁者/民族英雄依然屹立不倒。根据古巴官方的说法,美国特工曾策划过六百多次暗杀计划,试图取他性命,其中最搞笑的一次是把炸弹放进他心爱的雪茄里面好等他点烟时炸粉碎。当然这些计划全 都失败了。

为什么美国连越南都可以握手言和,却独独不肯让步于古巴?当全世界大部分国家都和这个“共产主义的最后岛屿”建立正常经贸关系的今天,何以美国仍然坚持制裁古巴,不待卡斯特罗倒台誓不罢休呢?

注意一下卡斯特罗病倒消息传出之后,美国迈阿密街上那些欢喜若狂的古巴移民。这帮人的人数不算太多,但却是共和民主两党极力争取的“基本盘”,在美国政坛向来享有一定的影响力。他们对卡斯特罗的痛恨和美国冷战时期的反共意识形态可谓一拍即合

为什么他们要离开古巴?又为什么如此仇视卡斯特罗?除去政治理由之外,还有一个特殊的历史原因

要知道现代古巴曾经历过两场革命,第一场是 19世纪末脱离西班牙的独立战争;第二场才是卡斯特罗和格瓦拉领导的革命运动。那第一场战争与其说是争取独立,倒不如是美国和西班牙争霸战的延伸。当年的美国不只有官员出来公开呼吁古巴加入美国联邦,更以驻军和外贸的形式直接掌控古巴局势。

在整整半个世纪里面,美国驻哈瓦那的大使馆一直是古巴的真正权力中枢,还养出了一批裙带资本主义的掮客买办。所以第二场革命首要针对的固然是当时无能的政府,同时也是要清算那些垄断市场的美商和古巴的既得利益阶层。

卡斯特罗上台,充公不少私有产业,自然就走了一大批从前获利甚丰的“资产阶级”,而且他们走得不远,就在稍北一点的迈阿密。

原题为“谁最痛恨卡斯特罗”,刊于《都市日报·兵器谱》2006年 08月 09日

“自由”的朋友,民主的敌人

杀害了数以千计的异见分子, 让数以万计的人民失踪, 让智利全国百姓都要遵守宵禁, 在晚上9点前回家的皮诺切特(August Poinoceht)将军终于死了。

这位曾经和美国中情局联手推翻南美第一位民选社会主义领袖阿连德 (Salvad Aolrlende)的大独裁者,虽然一生之中犯下了无数侵犯人权的罪行,虽然镇压过无数的示威集会,虽然强力管制过无数的传媒和社团活动;但是依然被许多人深深怀念,例如前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她感谢将军在英国与阿根廷之间福克兰战役爆发的时候站在英国那边。

那是冷战时期,对英美等“自由世界”政权而言,凡是左倾必为敌人,他们代表着专制独裁,是人类自由的天敌。由于皮诺切特反对社会主义,所以他一定是自由的朋友。这位自由的朋友却用上了最极端的手段去推广自由。他一方面师承佛利民的主张,力促智利的贸易自由化,让汇率浮动,让国营机构私有化,造成了智利的经济繁荣;另一方面则采取强行压制的方法,去消除国内一切反对新自由主义改革方案的声音。

尽管这位军人一如拉丁美洲历史上一切继 “高地主义”(Caudilllsmo,源自19世纪的拉美军人强权传统)的将军,认为代议制民主只是一种腐败的,没有效率的政党游戏,但还是被撒切尔夫人称许为 “把真正的民主带给了智利”,只因为他的意识形态和经济思维与自己如出一辙。

当时协助皮诺切特处理经济的是一帮芝加哥大学出身的经济学家,佛利民的追随者,人们称之为“芝加哥兄弟”(Chicagoboys)。他们在智利实行的一连串包括大幅度减税在内的经济改革,是拉美最早的新自由主义试验,的确成就了十年左右的盛世,号称 “智利奇迹”。最喜欢拿这个奇迹当例子说明新自由主义成功之道的,就是同样喜爱香港的经济学家弗里德曼了。

可是好景不常,到了上世纪 90年代拉美金融风暴之后,智利十余年经济实验的恶果也一一浮现,失业率居高不下,贫富差距拉大。当年的“智利奇迹”成了不食人间烟火的蛋头型经济学家坏事的经典案例。很奇怪,在前一阵子弗里德曼逝世时的一片哀悼热潮里倒是没有几人提起这桩往事。

拉丁美洲 90年代初的经济崩溃,直接导致了近年急速左转的局面,同时也开启了许多国家回归民主宪政的道路,例如智利。回首一望,原来过去数十年来,拉丁美洲的军人独裁政权竟然没有几个是真正左翼的,其中绝大部分都是 “自由的朋友”。历史的讽刺,莫过于此。但愿皮诺切特是拉丁美洲最后一 “自由的朋友”。

原题为“自由的朋友,皮诺切特死了”,刊于《南方都市报》2006年 12月 16日

第一世界里的第三世界——新奥尔良风灾

我第一次“看见”新奥尔良,是在加州的迪士尼乐园。那里头有条小街,仿造了新奥尔良最有名的法国区街景,充满浓厚的拉丁风味,小酒馆里一首接一首播放路易岩士唐的歌。这就是新奥尔良,这就是大家想像中的新奥尔良;爵士乐的源头, 《欲望号街车》里那人欲横流的烟花地,安·赖斯 (Ann Rice)吸血殭尸系列小说中巫术横行的魔幻世界。为了要保住这股浓厚的异样文化色彩好吸引游客,近 10年来,新奥尔良正努力地把自己变成一个主题公园,好让它更接近迪士尼乐园版本的法国区。方法之一是把市中心传统的黑人聚居区一 拆除,变成更干净宜人的高尚住宅,原来那些低下阶层居民则被搬到游客看不见的地方。

那些游客看不见的新奥尔良原居民,就是过去一个礼拜以来站在屋顶,睡在体育馆地板上,曝光于全世界眼前的灾民。 一场五级飓风,这个卡特里娜把本来不该让大家看到的美国彻底揭露了出来。突然间所有人都吓呆了,这就是世界第一强权吗?怎么像个第三世界国家似的。

自从二次大战结束之后,我们就习惯把世界各国按其发展程度区分成第一、第二和第三等3种等级,另外一种类似的区分方式则是所谓的南北两个世界。在这种习惯底下,我们会觉得美国遇到灾害的表现与其身分极不相称,一个第一世界国家,一个北方世界的代表不该对早就预知的天灾毫无防范,更不该任由身患重病的百姓在飢饿惶恐之中枯等数日之后失救死亡。我们认为国家是一个社会的自然容器,在一个国家之内,其社会的财富和实力应该均匀散布。而全世界的社会生活水平就是以国家为基本单位来排序的。所以第一世界的贫民无论如何都该比第三世界的百姓活得好活得强。

但是这等假设早就饱经怀疑,特别是在这个全球化的年代,我们发现有一些人不论国籍为何,可以搭飞机四处自由来去,其资金则流窜全球;还有一些人则不论国籍为何,却只能够负上满身债务,守在自己的出生地一辈子。国家依然可分南北,世界依然可分3等,只是在更常见的情况底下,同一个国家就已经包括了三个世界。 一个被划作第三世界的非洲国家有人活得就像第一世界国民一样 参与了全球金 融市场的游戏; 一个住在北方国家美国的老百姓, 却可以无异于非洲居民, 不知加拿大就在美国北方,完全脱离了地球村里那变动不居的主流。

卡特里娜是第一场把这种理论学说活生生地展现出来的天灾,它让大家看到南方原来不一定在赤道以南,南方可以就是美国的南方。说新奥尔良的灾情恍若南方国家第三世界,不只是其政府危机管理的水平,还是它在灾难中体现出来的社会发展程度和政府政策的系统性错误。

在美国这个汽车社会里面,没有私家车是许多新奥尔良灾民无法及时逃生,要困在体育馆里等待救援的主因。新奥尔良起码有13.4万人没有汽车,他们全是这个城市最贫困的居民。“联邦紧急事件管理局”(Feder Eamlergenc Myanageme Angtency)早就为美国南方遭遇风灾事故做过沙盘推演,知道疏散交通是新奥尔良最大的问题之一,但没有任何公共交通协调措 (例如临时抽调数以百计的校巴),原因是有关预算被削减了。

美国人要问的不只是这笔预算何以会被削减, 他们还应该问那13.4万人平时过的是什么生活。 在新奥尔良这个世界知名的旅游城市里面,一年有 300宗谋杀案,五成黑人学生没办法在 4年内完成初中学业。更令人惊讶的是,它竟然有四成黑人市民是文盲!根据知名的都市社会学家麦克·戴维斯 (MikeDavis),新奥尔良的情况惊人,但不是孤例。另一个聚居了许多黑人的城市洛杉几也面对同样的问题。它最近才因为预算问题关闭了市中心的马丁路德金纪念医院的急诊室,去那儿求诊的主要就是黑人。

种族歧视在美国并不是过时的题目,只供学者挖掘研究。布殊政府虽然在竞选连任时竭力拉拢少数族裔,甚至有了赖斯这么一位黑人女性国务卿, 但他反对“平权法案”(Affirma Atcitvieon)的立场还是一如既往, 而平权法案正是一种透过保障少数族裔就读高等学府的名额,来促进种族平等的措施。 美国的新保守派一方面攻击平权法案, 认为它才是真正的种族歧视(歧视了成绩与黑人一样但因为预留学位问题而入不了学的白人);另一方面却不反对军校实行平权入学政策,更不反对军方专为招募少数族裔入伍而推动的特别优惠手段。

种族问题不只是个“身分认同”(Recognition)的问题,它还是“资源再分配”(Redistribution)的问题;歧视黑人与忽略低下阶层是一个铜板的两面。路易斯安那州和新奥尔良非裔居民现在受到的待遇,是整个新自由主义政策系统地缩减政府职能的结果。新奥尔良有那么严重的教育难题,是因为它的教育开支自列根时期开始就不断缩减;政府预算不断减少,则是因为新自由主义大力提倡 “大市场、小政府”和积极减税的原则。 所以这几年来, 美国基层地方政府可以支配的开支愈来愈有限, 图书馆的开放时间短了, 公立医院排队的人龙却长了。在白宫备受攻击的这段时期,共和党控制的国会犹在推动有益于 2%美国人的物业税改革方案。

如果说新奥尔良的灾民简直就是活在第三世界,那是因为造成他们过去生活得贫困现在生活得绝望的主要原因,就是一套系统的资源再分配原理。这套叫做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是主导了世贸组织等全球化运动的主要推手,让更多的国家要严控政府开支,撤除社会保障网和各种公共服务。尼日尔之所以饿殍遍野,其中一个原因正是政府要把所有的食物供应市场化,可以运送救灾物资的道路建造则因为政府开支问题半途而废,那也是为了回应世贸的要求,也是同一种意识形态的结果。尼日尔的饥荒是全球化时代的第三世界灾难,新奥尔良的风灾在这个意义底下也是第三世界式的灾难。

依据新自由主义的原则,个人要负起最大的责任。教育是个人的责任,居住是个人的责任,健康也是个人的责任。难怪在去年一张新奥尔良市政府发放的防止风灾光碟里面,会有官员劝诫市民:“每一个人要为自身和家庭的安全负上最大责任 ”那 13.4万个没有私家车的灾民不该指望政府安排公共交通,疏散是他们自己的责任。

原题为“南方世界就在美国南方”,刊于《明报·笔阵》2005年 09月 07日

爱国怎么毁了传媒

伊拉克战争结束已久,英美主流传媒自我反省的声音才渐渐浮现,越来越多。有些较资深的记者还写书回顾自己当年的愚蠢,忏悔自己的盲目。回想开战初期,民间示威人士那种“为了石油流血”(bloodforoil)的口号,美国各主流大报都報以忽視的态度,许多论者批评这种说法浮浅无据,不值一哂。但是事后看来,他们自己支持过的种种开战理据难道不也一一落空了吗?到底是什么遮蔽了他们的眼睛呢

美国政府不能直接指挥传媒要宣传什么重点,也不能为它们随便设下宣传禁区。它可以做的,就是利用“政治化妆术”(Spinning)的技巧,散发对己有利的消息,甚至不惜捏造一些“内幕故事”引诱渴求独家新闻的报刊。除此之外,也有人认为复杂的政治商业网络形成了巨大的压力,使得媒体必须小心谨慎,以免得罪支持政府的大企业,失去了命根般的广告。

不过政府的公关手段也好,政商勾结的压力也好,这全是惯见风浪的传媒应对惯的,并不至于让《华盛顿邮报》等老牌大报全军尽没,几乎发不出一点异见声音。

其实,真正杀得了他们的,正是“爱国”的氛围。 “9.11”之后,布什政府做得最成功的一件事就是妥善利用人民不安和恐慌的气 氛,奠定了反恐的基调。由于“反恐”,政府的权力得以扩张到了威胁三权分立的地步;由于“反恐”,政府能够视个人私隐如无物,铺下监视的天罗地网;由于“反恐”,政府得以公然虐囚,将关塔那摩基地变成法律进不去的法外之地。利用 “反恐”的名义,共和党政府把自己打造成最坚定的爱国者,好像他们比人民自身更明白人民的利益是什么。政府主动散播大量杯弓蛇影般的信息,使民意弥漫一片疑惧的情绪,在这种情绪之下,谁的态度越强硬,人民就越相信谁,越觉得他够坚定有办法。那么,还有比发动战争更强硬的主张吗?于是针对阿富汗和伊拉克的战争就变得不可置疑了,主战者不用罗列任何证据来证明自己对伊拉克的指控,也不用尽责研究战争的成本及后果,他们只要在战争的前面冠上“反恐”的名义,就足以把人民的不安无助转化成有目标的愤怒,让战争变成一场复仇的爱国战争。政绩拙劣的共和党之所以赢得连任,基本上靠的就是这个。甚至直到今天,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麦凯恩还在利用“爱国”去挑对手的毛病,其幕僚更在访问中坦承:要是今年美国再遇恐襲,选情将对麦凯恩有利。国家的灾难,竟然成了政府扩大认可度的资本,共和党是个发国难财的政党。

标榜独立客观的美国主流传媒就这么倒了, 不支持战争就是不爱国, 挑剔政府的作为就是不爱国。 他们不是害怕直接来自白宫的压力,他们怕的是被当局挑动得异常亢奋的人民, 也就是花钱买报纸的读者。 当然, 这里还是假设了他们有自己清醒的看法, 才谈得上受压与否。更常见的情况,其实是那些传媒工作者也都傻了,他们也都变得很 “爱国”(官方定义下的“爱国”) ,他们也都相信萨达姆·侯赛因是必须铲除的美国敌人。因此在伊拉克战争期间,他们质疑政府的地方主要是作战的方式,而不是动武的原因。

回顾这一段经历,它绝对是美国新闻史上最黑暗的时期之一在没有政府直接管控的情况底下,奉 “爱国”之名,主流传媒竟然自动靠拢做其喉舌,牺牲了异议,更牺牲了真相。结果整个美国付出的代价就是士兵的生命,数以千亿计的金钱,以及得之不易的国家声誉。

刊于《am730》 2008年06月27日

奥巴马的修辞学

奥巴马开始广为人知,是在 2004年美国民主党全国党代表大会上对着全国观众发表主题演说。奥巴马没有采用一般美籍非洲裔政治人物喜好的传道士腔(最佳示范是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而是以一种相当亲和但同样有力的方式来表达。结果一夜成名,那时起就有人说“看到了民主党的未来”,并且预言他必将成为下届总统大热门。请注意,这时他连国会议员都还不是,更说不上有何政绩,单凭一场演出,居然就得到了这等赞誉。

在那次演讲里面,奥巴马就奠定了以后他的竞选基调。那就是摒弃几十年来的左右对抗,把那些好斗的民主党人与共和党人定位为老一代;而他自己则能够团结早已厌倦了政治斗争的新生代。请看以下的名句: “这里没有一个自由派的美国,也没有一个保守派的美国,这里只有一个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osf America,请注意 United的双关意义)。这里没有一个黑色美国和一个白色美国、拉丁裔美国、亚裔美国,这里只有一个美利坚合众国。”已故的当代修辞学大师柏克(Kennet Bhurke)曾断言,修辞学的核心不是前人所说的“说服”,而是“认同”。这篇演说的重点就是要吸引大家对奥巴马的认同,认同自己和他是同一种人,新美国人。

但这还不够,依循美国政冶的惯例,奥巴马还要让大家知道这种新美国人的根源,其实就是最原始的美国梦,一种已经被现今主流政坛遗忘了的古老承诺。于是他又把他说了半天的“希望”归结到这段话“它是坐在柴火旁唱着自由之歌的奴隶的希望,它是即将启程往遥远海岸的移民的希望,它是勇敢地巡逻湄公河三角洲的一个年轻海军中尉的希望,它是一个磨坊工人那敢于挑战不平的儿子的希望,它是个有着奇怪名字而又相信美国也会留给他一个位子的瘦小男孩的希望(按: 这小孩指的就是他自己)”。 透过接上这等最动人又最有神话 彩的美国梦,奥巴马再扩大了他的认同范围。凡是认同他所说的 “希望”的,就是认同他;而又由于没有美国人会不认同这等 “希望”,所以其实人人都该和他站在一起。

这真是一篇非常成功的演讲,即便他在后来的竞选中就只是不断重复“改变”、“希望”和“相信”这几个关键词,他还是成功地把自己变成了肯尼迪的接班人、新美国的象征。当然他靠的不只是讲稿出色,还有中国人喜欢说的 “人格魅力”。如果没有这一点,没有他的自信、诚恳而亲和的神态,再好的讲稿也只不过是一纸具文罢了。

可是“人格魅力”这回事虽有天赋差异, 却还是不脱后天人工的造作。 西方史上第一部系统的修辞学论著——亚里士多德的 《修辞学》 ,第一卷第二节就把“演说者的品格”列为“由言辞而来的说服论证”之首要形式。亚氏很明确地指出大家要是相信一个人的品格,也就更容易被他说服, “但是这种相信当由演说本身引起,而不能依靠听众对演说者的品性的预先风闻”。换句话说,我们并不认识奥巴马,所以只能从他的演说中去感受他的为人与风范;而这一切全都可以是种表演,全都是可以透过学习得来的技巧。换句话说,人格魅力也是修辞经营的重点。

表面上看, “奥巴马魅力”与同类型的政治人物只盛产于职位要公开竞逐的政体当中,和一向擅长用语言对外耍弄政治套话、对内勾心密谈的中国无关。然而随着媒体的日渐开放,电视观众的主观喜恶渐渐替代了真正的程序认受,谁晓得我们未来会不会看见一批专长修辞学的中国式奥巴马呢?

原题为“修辞就是一切”,刊于《am730》 2008年 02月 19日

奥巴马与美国梦的实现

这真是奇妙的一天。看见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我也不由自主地兴奋起来,尤其在麦凯恩发表那段大方而优雅的败选感言之后,更是让人不禁感慨: 美国始终是一个了不起的国家。 然而,我又知道,这一切可能只是幻影。 毕竟,对于奥巴马那惊人的魅力,我始终都有几分保留。

从小我就听过,美国是不一样的。他们说,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凭理念建立起来的国家;“人人生而平等……” 。 只要你认同,无论你来自何方,无论你是什么肤色,也不管你的出身与阶级;你都可以在这片新天地找到属于你的位置与机会。

今天一谈起美国就满腔怒火的中国青年大概不知道,六十多年前的中国人对美国的感情是很不一样的。当年的美国派出过大量和他们年纪差不多的小伙子到遥远的战场上去为其它国家而牺牲, 为什么这个国家要去打一场本来和它无关的战争呢?虽然后来的学者给出了许多更现实也更合理的解释,但是当我在读“飞虎队”的往事时,我知道那些黑白照片里的年轻脸孔背后的确有一种天真的信仰。不管美国政府的高层当时在打什么算盘,虽然有美国军方的支持,那些正当盛年的孩子们却是自愿来到中国。彼时仍未发生“珍珠港事变”,他们就开着飞机穿行在险峻的深谷之中; 其中有许多人就此留落异乡, 再也回不去了。 为什么?这些人为什么要替他们所不认识的中国人而送命呢?

年纪渐长,见识多了,我逐渐了解到美国的阴暗。在它理想的背面,是一个不断扩张的帝国。为了完成这个计划,它可以违背自己对民主的誓言去推翻一个民选政府也可以假借这个理念去侵入另一个国家。在外国移民不断涌入去寻找谋生机会的这两百年里,它没有 停止过对外战争;例如“美西战争”,它不只夺取了广阔的土地,还抢走了重要的水源,不知断送掉多少代墨西哥农民的生计。

我还知道,这个号称“人人生而平等”的国家并不真的完美。例如奥巴马,人人都说他是 “第一个黑人总统”。可是为什么他会是个黑人呢?明明他是个混血儿,对自己的黑人父亲所知不多,从小被白人母亲与外祖母抚养长大,为什么我们不说他其实是个“白人”?难道有一半的血液来自父亲,就注定他是黑人吗?想想看,在美国有不少白人和亚裔所生的后代,他们并不会因此被认做是亚洲人吧? 一直以来,不管是在政府保障黑人入学权益的矫正政策(affirmaatcitvieon)里头,还是在白人至上主学者选择攻击目标的时候,都有这么一条似乎不证自明的规则去辨别谁是黑人,那就是恶名昭彰的“一滴法则”(one-drrouple)。它来自黑奴时代的美国南方;它的定义是只要你身上有一滴黑人的血液,你就是黑人了,哪怕那滴血来自你从未见过的曾祖父。这条规则隐含的文化假设是白人的血液无比纯洁,不容染污。一盆白水,只要不小心滴了一点黑血进去,它就不再干净了。如此国度,配得 “人人生而平等”的庄严誓言吗?

且先撇开肤色不谈,奥巴马只用了惊人的短短四年,就从一个初登全国政治舞台的新人,变成了美国总统。到底他凭什么呢?起初,我以为他凭借的只是极为出色的表达能力和仿佛天生的风范,以及一套纯熟自足的修辞体系与形象操作。但是在后来的竞选运动里头,我看到他的政纲日益充实;在与对手不断交锋的过程之中,他的各项政策提案变得越来越具体可信。然而,能够让华盛顿陷入彻夜狂欢,令芝加哥街头的车辆鸣声长响的,还是他的竞选主题:“变革”。

仔细阅读奥巴马的讲稿,我们会发现他所讲的 “变革”,就和美国历史上每一位伟大领袖所提出的改革一样,其实都是种返根溯源的“复古”。例如马丁·路德·金,当他向着几十万人宣布他的梦想时,他不是在说一番以前没人听过的白日梦,而是一个建国者们未能完成的理想蓝图。换句说话,他的改革根本就是一种美国梦的再诠释;唯有诉诸每一个美国人自小听到大并且引以为傲的那套理念,一场改革运动才能真正发挥出庞大的能量。

美国左翼哲学家克里特齐利(Simon Critchley)在他最近一篇发表于《哈泼》 (HarperB 'aszaar)杂志的讲稿里指出,除了变革,奥巴马还很喜欢“共同体”的观念,时常提醒美国人不要再纠缠在“蓝州”与“红州”、“保守派”与“自由派”、“异性恋”与“同性恋”以及“白”与“黑”的种种分歧之中;却要记住“这里只有一个美利坚合众国”。可是足以团结这个共同体的信念到底是什么呢?克里特齐利认为奥巴马对信念的态度是疏离的;在哲学角度上说,他的答案只是“空洞的能指”,并没有多少真正能够撑起一个共同体的骨干价值。

我本来也许会同意克里特齐利的说法,可是后来我才发现奥巴马其实早已非常巧妙地把“变革”与“共同体”联结起来了。

他所谓的同一个美国,其实是相对于共和党右翼版本的另一种 “真正美国人”,这种美国人不执着于性取向的问题,不在意肤色的分别,不强调个别宗教价值的优位;这种美国人是“建国之父”所许诺的梦想追随者,是《独立宣言》与宪法等“圣书”所建构出来的公民。他口中的“改革”不是突破性的创新,而是矫正过去八年来的扭曲,回到经典美国梦的正轨,让美国人变回他心目中的“真正的美国人”。

在奥巴马反复强调的“改革”与克里特齐利解析出来的“共和体”之间,那个连结的关键其实就是奥巴马自己:一个在外岛出生的黑白混血儿(所以他是美国梦的具体化身) ,一个《哈佛法学评论》的前主编(所以他是精英,懂得上层社会的语言) ,一个芝加哥的激进小区工作者(所以他心念基层,明白他们的需要) ,一个四年前才进入国会的新人(所以他说的“改革”要比老面孔希拉里更有感官上的说服力,缺乏经验等于没有历史包袱) ,一个反对伊拉克战争的国会异见分子(所以他能受到国际欢迎,在柏林引来数十万的粉丝,可以满足美国人要做“世界领袖”的欲望) ,一个主张公平税制和全民健保的温和左派(所以他能令选民想起对抗大萧条的罗斯福,期盼另一场“新政”的到来) ,一个用人唯才的跨党派领袖(他找前联储局主席沃尔策当顾问,所以又能让右翼稍稍放心) 。换句话说,他的形象本身就是以改革迈向共同体的那道桥梁,他的存在就是美国理念的象征。

尽管我仍然不能忘记美国那可怕的背面,但是我又不能不佩服这个国家自我修复的能力与速度。

不久之前,欧洲人还在取笑它的顽固保守,觉得这个国家还有那么多人相信“我们的祖先曾与恐龙和平共处”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一件事;可是在 11月 4日之后,几乎欧洲各地的主要报章都在问同一个问题:我们什么时候才会拥有一个奥巴马?是呀,我们何时才会见到一个阿尔及利亚人当法国总统,一个土耳其人当德国总理呢。至于亚洲,一向以歧视华人政策知名于世的马来西亚,他们的首相在第二天也要被迫响应这道令人难堪的问题,他尴尴尬尬地解释,“任何人都能当首相,这要看人民的选择”。一夜之间,美国竟然又成了那个领先全球的先行者,激励世界各国无数弱势群体的“机会之地”。

奥巴马胜出的第二天,我收到一个美国朋友发来的电邮:“从前我总是为自己身为美国人而惭愧,仿佛去到哪里都会听到美国的坏话,美国护照甚至成了最不安全的旅行文件。 但是今天我要骄傲地告诉你: 我是美国人!”另一个非裔美籍朋友则把我喜欢的黑人歌手 Jay-Z的那句名言抄在电邮里:“罗莎·帕克(RosaParks,上世纪 60年代民权运动的导火线,她在公交车上违法坐进专属白人的位子)坐下来了,所以马丁·路德·金可以走路;马丁·路德·金起步了,所以奥巴马可以奔跑;奥巴马奔跑了,所以我们可以飞。”然后他在信的结尾说:“We made history!Godbles Americans!(我们创造了历史!上帝保佑美国! ) ”。打开电视,我看到美国现任国务卿赖斯说:“美国是一个持续使人惊喜,持续更新自身的国家 ……身为非裔美国人,我格外骄傲。”听说那一晚,还有一些支持麦凯恩的共和党员也被奥巴马的胜选演讲感动得默默流泪,因为正如他所说的,有些投票的老人真的见证了一场奇迹。六十年前,还有不少三K 党徒把黑人吊在树上处死;四十年前,还有黑人为了在密西西比州争取投票权利而被捕;二十多年前,民主党还不敢提名黑人牧师杰西·杰克逊当副总统候选人。

今天,我们却听见一个黑人总统质问还有谁会怀疑美国梦的承诺他用自己去说明美国之所以强大的真正理由。很多有几十年资历 的记者都说,那一夜是他们见过最令人激动的大选之夜我想我明白了,使奥巴马赢得胜利的真正原因,使那么多美国人欢呼落泪的真正 动力,是他们可以再一次地肯定自己。起码在这一晚,他们终于发现小学教科书上所说的美国故事,是真的

原题为“奥巴马把梦想带回了美国”,发于“香港独立媒体网”2008年 11月 23日

建立在一本书上的国家

英国评论杂志《展望》(Prospect)七月份的封面专辑是《戈登 ·布朗:知识分子》 。很夸张的标题,所以连这个专辑里的好几个特约作者都怀疑这位爱丁堡大学的政治学博士究竟算不算英国几十年来第一个知识分子首相。为了说明此言不虚,他的一个前助手出来见证,表示当年亲眼见过布朗与名满天下的哈佛商学院教授波特( Michae Plorter)会面,聊他那著名的《国家比较优势》理论。一场长谈下来,波特教授赫然发现这个英国财相对这套理论的细节掌握得竟比自己还好。而这类会面,正是布朗最喜欢的活动之一他总是定期约见各 个领域的大牌学者,向他们当面讨教自己的读书心得。

不过有一点很奇怪,虽然布朗深受亚当·斯密及大卫·休谟等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的影响,但他对美国的保守主义却情有独钟,甚至还想召集手下合写一本大书, “一本可以描述整个英国的书”, 因为他很羡慕 “美国是个能够用一本书去代表它所有价值观和所有理念的国家”。我说这个想法古怪,是因为它很不英国,英国从来就不是一个需要奠基文件的国家也不可能有哪一本书总结得了它那纷杂、自由和散 漫的思维习惯与社会传统。

而美国的独特,就在于它身为一个民主国家,却活像一 “圣书的子民”(Peoploefthe Book) ,已经两百多年了,它的大人物还动不动就要回到建国初期,引述先贤圣言来支持自己的言行就和伊斯兰国家的领袖老把先知挂在嘴上一样。布朗钦羡的,大概就是这种把 整个国家建立在一个由书与文献构成的磐石上的传统吧。

竞逐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奥巴马(Barac Okbama) ,他学问或许不如布朗大,但好歹做过芝加哥大学的法律教授,所以写起书来一点也不含糊。其近著《希望的无畏》 (The Audaciotfy Hope)在一票职业政客的业余写作中真可说是出类拔萃,备受好评。看他这本书,你就能感到《独立宣言》 、 《联邦论》和美国宪法等奠基性文件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了。奥巴马谈任何话题,都不忘向这些“圣书”频频致意,似乎离了它们,美国人民的希望就不知该要着落何处了。

对奥巴马而言,这个圣书传统是迷人的。“我们坚持这些真理是不证自明的,所有人生而平等,创造者赋予人类不可剥夺的权利,尤其是生命、自由与对幸福的追求 ”,他说: “《独立宣言》里这简单的几句话是我们美国人的原点;它们不只描述了我们政府的基础,更是我们共同信念的实质”。更迷人的是落实和追寻这个信念的方法:他曾为了选举穿州过省,去过乡村教堂,去过平凡人家的厨房,去过某个小镇十字路口旁的商店;听一个母亲对战场上儿子的思念,听一个墨西哥移民工人想进大学的愿望,听一个快要退休的白领对未来 子的担忧;而奥巴马似乎真心相信,在美国“圣书”的引领之下,这一切都将找到答案。

用一本书去代表整个国家,这是所有政治家的终极诱惑,因为它看起来如此优美而简单,就像早年的科学家想用一条公式去说明整个宇宙的诞生和演化。差别在于你用什么方法去验证这本书的真理,又用什么手段去说服别人支持它。与利比亚等国家比较起来,要不是美国政客比较蠢,就是美国宪法还不够说服力。你看奥巴马还要跑遍全国,从底层由下而上,才能总结出美国宪法的永恒与伟大;其他人则根本只要好好地站在那里说话就行了,全国上下自然会以欢呼声证明“绿皮书”之类的真理。

至于中国, 历史长远, 当也不乏在一本书里构想一个国家的努力 古往今来, 不知有多少英雄领袖想把王朝建立在最正确的圣典之上,又有多少文人想要把治乱兴衰的原理总结在一本可作帝王宝鉴的名山巨业里。可惜我最想看的,却是一个亡国之君的不传之书: “徽宗在金,尝得春秋,披览不倦,凡理乱兴废之迹,贤君忠臣之行,莫不采摭其华实,探涉其源流,钩纂枢要而编节之,改岁钥而成书 ”(俞樾《九九消夏录》卷六) 。

原题为“一个国家的圣书”,刊于《南方周末》2007年 08月 08日

萨科齐如何背叛了法国的共和遗产

萨科齐顺利当选法国总统,几乎所有主流媒体都说这是 “法国人选择了改革”。他们看到的是萨科齐要向右转,把法国从左翼当道的深渊里解救出来;他们看到的是萨氏要向传统的大政府开刀(每五个法国人之中就有一个是公务员) ,打散庞大而广泛的福利体系;他们看到的是萨氏接上了世界主流,高举工作的价值,让劳动市场更有弹性,减低税负,使企业有创新和投资的动力,挽救法国沉沦的经济。大家仿佛看到了一个新法国,一个对美国更友善的盟友,一个 “重新回到欧洲的法国”(这是萨氏在发表获胜感言时的第一句话,他的意思是不再将欧盟宪法交给全民公投,以防法国公民再次否决) 。

然后大家都提到了一点:萨科齐很强硬。接着就不再多说了,似乎“强硬”这两个字指的就是他要对抗老法国痼疾的决心,于是萨氏就有了一个坚定改革派的救星形象了。到底他的“强硬”指的是什么呢?他又说过什么强硬的话,做过什么强硬的事呢?

2005年 11月 15日,就在法国郊区大型骚乱暴发之后, 《世界报》刊登了一篇文章,作者巴丢(Alain Badiou)是最重要的在世法国哲学家,任教于法国最高学府高等师范学院(Ecole Normal Seuprieure)。他这篇文章的题目叫做《日常侮辱》 ,讲的是他16岁非裔养子的故事。据巴丢讲,这个年轻人在街上经历过无数的警员检查,更曾在十八个月内被捕六次。每一次都是无缘无故被扣上手铐,带回警署,遭到辱骂和恐吓(例如“白痴”和“你想试试狗咬的滋味吗”) ,受到无理的攻击(路过的警员会顺便踢一下被压在地上的小伙子) 。每一次巴丢都会被叫去警署,带回孩子,接受警方诚挚的道歉。到了第六回,巴丢再也忍受不了了,于是投书报纸,这一次他发现自己儿子的罪名是有所学校的校长认出他是前一阵子群斗事件的一员 “因为他们全是黑人”。巴丢又说,他儿子就读的高中“曾被警方要求提供所有黑人学生的档案和照片。是的,你没看错——黑人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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