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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敬明 当前章节:15472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4:32

张楚总是让人想到烈日当空照的闷热长街,大群大群游手好闲的赤着上身穿着拖鞋的人从发烫的地面上走过,目光呆滞,像是一头头温驯愚蠢的羊。而有个孩子却穿着黑色的长衣长裤站在浸满沥青的黑色马路上,以炯炯的目光宣告他的寒冷。冷得骨头出现一道一道裂缝,像个易碎的水晶杯子。那个孩子叫张楚,他说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他说蚂蚁没问题。

而窦唯总是给人一股春末夏初的味道,每次听到他的声音我都能敏锐地感受到悬浮在空气中大把大把的水分子,附到睫毛上便成了眼泪。窦唯的声音总会激起一股穿堂而过的黑色的风,风中盛开大朵大朵黑色的寂寞,灼灼的光华烧疼了我浅灰色的瞳仁。窦唯总是给我一种向后退的感觉。一退再退。一直退到有个黑色的角落可以让他依靠,他才肯发出他春水般流淌的声音。孩子通常都具有抗拒的天性,我不知道窦唯还算不算个孩子,反正我是个孩子。我总是坐在图书馆的角落里,营造并且守候那个角落里我的小幸福,热血沸腾或者全身僵硬怎么都无所谓,总之我不想有人靠近。

音乐真的是一种很好的镇痛剂,对我而言,它像一个可供一只四处流浪常常受伤的野兽藏身的洞穴,我可以在里面舔舐我的伤口。

朋友说她可以在音乐里自由地飞翔,一直飞过太阳飞过月亮,飞过沧山泱水四季春秋,飞过绵延的河流和黑色的山峰,飞到乌云散尽飞到阳光普照。

我想我没有那么自由,我只能在音乐中将身子蜷缩得紧一点更紧一点,我好沉沉睡去,一直睡到我睁开眼睛的时候一切烦恼统统消失不见。

那样我就会很快乐,我就不会再在黑夜里一个人流下眼泪。

那些如天如地如梦如幻如云如电如泣如诉如花如风如行板如秦腔的歌/我的黑色的挽歌

电影

王家卫。

写下这三个字的时候我的指尖很细微但尖锐地疼了一下。他是个善于制造幻觉的人,而我是个善于在幻觉中沉沦的人,正如他是个很好的戏子,我是个铁杆的票友。王家卫操纵了太多太多的宿命,也寂寞了太多太多的人。欢乐的角色在剧终时总会悲伤,而悲伤的角色在剧终时不是疯了便是死了。寂寞是王家卫的杀手铜,而失落是他夜行的锦衣。

那些热闹的风啊,那些寂寞的人。不停地吃着过期的凤梨罐头不停地等待奇迹的金城武,目光空洞手势寂寞的王菲,反复地念着黄历的张国荣,对着水中的倒影舞剑的林青霞,对着墙上的一个洞口不停倾诉最终用泥封住了一切秘密的梁朝伟,在恍惚的路灯下穿着妖艳旗袍的张曼玉,这些如同不肯愈合的伤口一样寂寞的人,总会在每个夜晚铁马冰河般地闯入我的梦中。前世今生。物是人非。斗转星移。沧海桑田。一梦千年。永世不醒。

王家卫一边创造着幻觉一边创造着黑色的伤口,每个伤口都像是一朵黑色的曼陀罗,一边妖艳一边疼痛,并且涌动无穷无尽的黑色暗香。

算算我的八字,看看我的掌纹,我想我在劫难逃。

一个人总是下意识地靠近一些与自己相似的人。我记得有人这么说过。于是我知道了,原来我身体里流淌的血液是如此的寂寞。冰蓝色的血液最寂寞。

我总是对一些非主流电影中的人物有着细腻得惊人的触感,就像细小的冲击对含羞草都是雷霆万钧一样。我看过很多不为人知的电影,多数是我在成千上万张盗版碟中挑出来的。而那些电影里的人总是寂寞的。我清楚地记得一个男人站在灯火阑珊的落地窗前撕日历,一页一页,执著且近乎疯狂,一直撕到最后他整个人都疯掉了,从十八楼跳了下去。在他凌空飞行的时候,天空闪出大朵大朵色泽华丽的云彩。我也记得有个女人每晚都给自己买一束玫瑰,然后第二天早上看也不看就扔掉了,直到有天终于有个人送了她一束玫瑰,她第二天早上看到玫瑰凋谢却无能为力时,她怎样流了一地的眼泪。

还有《东京爱情故事》,我一直将其看作一部加长版的电影。每当《东京爱情故事》的主题音乐响起的时候,我的眼前总会闪现出赤茗莉香痛苦的微笑,而那种微笑总会在一瞬间就将我的灵魂抽离我的身体,然后再在一瞬间将我的身体抽离这个世界。每看一次,心就缩紧一次,看到无人的车站栏杆上系着的迎风飞扬的写着“永尾完治”的手帕,看到赤茗莉香在火车上蹲下来哭得像个孩子,我就会觉得眼眶隐隐发胀。

看到你的身影蹲在足球场上,我也把球踢了过去,完治,我轻轻唤着你的名字。看到了吗?完治,我将“赤茗莉香” 刻在学校的柱子上了,上面有你十二年前毕业时刻下的字迹,那时的你该是个小萝卜头吧?真的希望刻下的名字能填补你我之间那段空白的记忆。我不知道我的名字是不是也能在此保留十年、二十年,正如你的名字一般。即使它可能很短暂,但只要我们的名字能够并排在一起,那就足够了。

是谁唱起黑色的挽歌/是谁守望白色的村落/我的水银/我的烟火/还有我长满鸢尾的黑色山坡/热闹的风/寂寞的人/灼灼光华的清澈灵魂/你们是我/不肯愈合的温柔伤痕

阅读

阅读是午夜里的御风飞行,我一直这么认为。阅读似乎成了我生命中的一种极其重要的状态,黑色的风从翅膀底下穿过的时候,我总会有莫名的兴奋。

我所看的书很是极端,要么就是如许佳、恩雅般的安静恬淡,要么就如苏童、安妮宝贝般的冷艳张扬,或许我天生就是个极端的人。

记得我刚看许佳的《我爱阳光》的时候,我初中已经快毕业了。那时候第一次发现居然可以有作者用那么不动声色的文字而成就那么庞大的精致。后来看了她的《最有意义的生话》和《租一条船漫游江南》。她是安静的,像一株静立的木棉,而她的文字则像是从木棉枝叶间渗透下来的被洗涤了千百次的阳光,不急不缓地如春水般流进我的皮肤。因为彼此都是学生,所以看她的文字不太费力,很多时候共鸣可以毫无障碍无边无际地蔓延。而且最最重要的是她的文字有一种向上的张力,就像是有人站在很高很高的蓝天之上嘹亮地歌唱。很多时候当我压抑或者寂寞的时候,我就会去翻《我爱阳光》的最后一章,看完之后我的心情就会波澜不惊了,我就可以毫无怨言地抱着数学参考书一直做到日月无光做到山无棱天地合。

然而安妮宝贝和苏童却给予我文字上的囚牢,犹如波光潋滟的水牢。而我站在水牢深处,仰望天空疾疾掠过的飞鸟,口袋里装着坐井观天的幸福。

苏童。我一直无法明白为什么一个男人会有那么冷艳张扬的想象力,像是海中色彩斑调的海英,漂亮,但会蜇人。他笔下的那口关于宿命的井总会在有风声有雨的晚上闯进我的梦中。我走到很多地方都会去看那个地方的井,看井下会不会有人喊我下去。

安妮宝贝。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写她。一个异常漂泊的灵魂,一个可以将文字写成寂寞花朵的灵魂。安妮宝贝在水中编织了一座空城,而我仓皇地站在这个城中,像个迷路的孩子。安妮说她的掌心是有空洞的,而我看看自己的掌心,干燥而温暖,掌纹虽然错踪但脉络清晰,我想我最终还是一个好孩子。我只是需要安妮以尖锐的姿态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力度对我的灵魂进行必要的穿刺,好证明我并不麻木,证明我是个好孩子。

杜拉斯。她的那些支离破碎的语法像是海中茂密的水藻,一大团一大团晃动的灵魂,丝丝缕缕将我缠绕。她的文字总是潜藏在深深的水中,你一定要屏住呼吸潜下水去才可以看到那些深水中绽放的美丽焰火,那些华丽到极致的透明幻觉,然后你浮出水面,大口呼吸,同时迎接暴雨后的虚脱。

还有另外的一些他们或者她们,那些感动我的人。

梦中我是个爱走路的人,我走过了所有书中写到的村庄以及城市,甚至花朵开遍但空无一人的庞大草原。走过我的泱泱四季,走过我的悲悲戚戚。

骆驼的头流水的酒/下雪的城市空空的楼/我要拉着荞麦的手/向着风走/向着云走/走到落满桃花的/河的源头/谁的右手/拎起银针/挽起袖口/将一枚一枚铜扣/缝在我的世界尽头

疗伤的方式

我是个容易受伤的孩子,打场羽毛球之后,手臂可以因为肌肉拉伤而疼痛一个月。拿着筷子发抖的样子挺难看的。可是一个月之后我又能握起球拍幸福地流汗了。但内心的伤痕却可以在每个晚上清清楚楚从头到尾地再疼一遍,那些伤口就像我一样,是个倔强的孩子,不肯愈台,因为内心是温暖潮湿的地方,适合任何东西生长。

我喜欢找一条漂亮的马路,然后在上面气定神闲地走,走过斑斑树阴的时候我像是走过了自己心中明明灭灭的悲喜。一直以来我希望自己是个心如止水的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像白白一样,“忘记悲欢的姿势”。可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面太大的湖,些许的风就可以让我波澜起伏。很多时候毫无先兆的悲喜在一瞬间就可以将我淹没。

我也喜欢蹲在马路边上,看着梧桐树叶一片一片地掉下来,一直掉满整个大地。我总是觉得那些树叶慌慌张张地掉下来是为了遮住一个大秘密,而我扫开落叶,看到的总是黑色的柏油马路。就像我蹲在路边看见天上慢慢走过一朵云,我就会傻傻地望着天空,想看看云走过了露出来的是什么,但云后面还是那个千年不变的天空,仍是那个天空,总是那个天空。同样,我家曾有个上了锁但找不到钥匙的漂亮的红木箱子,妈妈告诉我那是个空箱子,可是我不相信,于是有一天我终于用斧子将它弄开了,结果我毫无遮盖地看到了箱子的底部。为了一些空气我毁掉了一只漂亮的箱子。很多时候我就是为了这样一些莫名其妙的怀疑或者说是由不确定所带来的恐慌而将自己弄得精力憔悴。我想我真的是个麻烦的人。

身边的人说我走路的姿势是寂寞的,双手插在口袋里,眼睛盯着前面一处不可知的地方。朋友说我写字的时候才是真正寂寞的,眼睛里是忽明忽暗的色泽,姿势是一种完美的防御。其实当我抬头仰望天空的时候我才是真正寂寞的,可是我总是在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仰望天空。正如那个作家说的那样: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爱你的时候,因为我只有在看不见你的时候,才最爱你。同样,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寂寞的时候,因为我只有在你看不见我的时候,我才最寂寞。

和我一起玩的朋友很多,也许多到一个广告牌掉下来就能砸死三个的地步。可是我真正愿意去爱——不是男女之爱,而是真正敞开自己的灵魂去接纳另一个灵魂的爱——的人,真的不是很多。并且,我不是个高傲的人。我真的是个好孩子,只是偶尔寂寞的时候会傻傻地仰望天空。

小A说世界上最寂寞的植物是柳,在明媚的春天她抱着满怀白色的心事,抖落在空气里,随着风飘,一点一点寂寞地白。

我想也许我的前世就是一棵柳树,站在山风上,在风中开出大团大团白色的寂寞。

谁的寂寞/衣我华裳/谁的华裳/盖住我伤痕累累的肩膀/谁的明月/照我黑色的松岗/谁的孤独/挫疼山间呼啸的沧江/那是谁家寂寞小孩/头插茱萸/夜夜夜夜/纵情歌唱/如此辽阔/如此苍凉

写 作

写作是一种暗无天日的自杀,杜拉斯是这么说的。

有人说我很会讲故事,所以我拿了个在全国相当显赫的一等奖。其实他们错了,我一点也不会讲故事。我只是善于把自己一点一点地剖开,然后一点一点地告诉他们我的一切。我不会是个好的写小说的人,因为我不习惯去讲别人的故事。哪怕我想写一个宋朝勤劳的农民,写到最后我还是会扯到自己身上来。甚至我在写到女主角的时候,我都习惯用第一人称来铺展故事,构好框架,然后一点一点填进自己的血肉,这种状态需要有足够的神经质才能坚持。

并且我是双子座的人,所以我写出来的东西会有很大的反差。我是双重性格的人,而且明显,小A总是告诉我说他分不清到底我是个阳光中乐天的人还是个习惯在黑夜里疼痛的人。

我现在一个人住在学校附近的一座老房子里,晚上我总是坐在窗台前写大量的字,一直写到手指开始抽搐我才停下。小A说我是个不要命的人。还有些时候我坐在书桌前看窗外树枝在窗帘上投下的影子,晃啊晃的,像是手语。

其实我将来想要过真正平静的生活,干一份平常稳定的工作,找一个人好好地去爱,普普通通地结婚,住在一套普通的房子里。我想我总有一天要丢开写字的生活,丢开这种内心流离失所的生活。我只需要做一个好丈夫,当一个好爸爸。我想:紧握在手里的幸福应该是简单而透明的。就像两只大雁,依偎在一起飞过天空,那么简单,那么快乐。

一直以来我是个性格复杂的孩子,很多人说我很难了解。我于是对他们笑,我是个经常笑的人,可是我不是经常快乐,很多时候当我感到悲伤,泪水还没来得及涌上来,笑容已经爬上了眼角眉梢。我对我喜欢的人才会生气,不喜欢的人却对他们微笑。

直到有天我发现写字给我带来的快感,于是我开始不停地写字。就像蒙着眼睛不断追逐那黑色的幸福。

河水的手/黑夜的喉/月光吊起竹楼/是谁为我煮好清酒/那些灼灼的竹简/那些盛开的伤口/而我的双子星/一颗在这头/一颗在那头

我就是这样一个孩子,我诚实,我不说谎。但如果有天你在街上碰见一个仰望天空的孩子,那一定不是我。因为我仰望天空的时候,没人看见。

庄周梦蝶

崇明将身体靠在电梯的墙上,手中提着一大袋泡面。电梯的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坏了,狭小的空间里黑暗似乎有了重量,在上升的加速度中,崇明摸摸自己的脸,发现胡子已经很久没刮了。

电梯门打开,崇明跨出去,看见隔壁的大妈在倒垃圾。

周先生,你女朋友又出差啦。

是啊,她公司有事。崇明微笑着说。然后崇明走进房间,在红色的大门无声地关上的瞬间,他手里的袋子滑落下来,掉在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声音。

昂炼将身体靠在电梯的墙上,手中捧着盆仙人掌。前不久坏掉的灯现在已经修好了,在柔和的白色灯光中,昂炼抚摩着自己修长的手指,一根一根地抚摩过去,他听见自己的血液在皮肤下流动时发出的寂寞的声音。然后电梯门打开,昂炼走出去。

昂炼站在家门口松开自己的领带,然后对着大门喊:宝贝开门,我没带钥匙。

等了几分钟之后,昂炼从公文包中拿出钥匙打开了红色的大门,然后大门轰然地关闭,然后一切就静了下来。

昂炼按下电话录音的键:庄先生,您反映的电话故障已经解除,谢谢您的合作,再见。

昂炼关掉电话录音。整个房间又安静下来。

“Jessica离开已经9天了,我一直相信9是一个轮回,可是她还是没有回来。以前Jessica出差的时候我就懒得自己做饭,所以我吃泡面。隔壁大妈每次见我提着一口袋泡面都会问我你女朋友还没回来啊。”

崇明站在浴室的镜子前面,他刮着自己几天来都忘了剃的胡子。浴室的灯是淡蓝色的,是Jessica专门桃的。崇明一直觉得这样的冰蓝色让房间显得过于阴郁,于是Jessica就把 大门的颜色换成了红色。

“这把剃须刀是Jessica从上海带给我的,她总是去上海出差。这把刀不是很锋利,剔除不彻底,偶尔会留下一两根残留的胡须。可是我喜欢这个Basic牌子的刀片,钝重的刀片滑过脸颊时的感觉,像是飞机起飞时刻恍惚的眩晕。”

崇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指着镜子里的那个人说:你看你呀,脸色苍白,好好地做做运动吧,眼睛红红的,昨天晚上是不是又没睡好啊?是不是哭过了?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可以 哭呢!这样多不好。

昂炼在楼下的看楼门卫处。

老伯,有我的从南京来的信吗?或者包裹?肯定有吧。

哦,庄先生啊,没有你的信。

那从南京来的包裹有吗?您再仔细找找。

哦,没有啊,那谢谢您了,我先上去了。

昂炼站在门口,他眯着眼睛微笑;宝贝我知道你回来了,开门吧,我没带钥匙。

然后昂炼拿出钥匙,打开门走进房间。

电话录音:庄先生您的西服已经洗好了,请明天来取。

昂炼站在阳台上为那盆仙人掌浇水。

“以前Rebecca也很喜欢养仙人掌,她养过的仙人掌曾经开过非常美丽的花,可是后来有一次仙人掌死掉了,Rebecca连着花盆一起丢了,从那以后就再也没养过。我不知道自己养的这棵仙人掌会不会在没开花前就死掉。”

昂炼想等到Rebecca回来的时候,这盆仙人掌也许已经开出美丽的花了,想到这里昂炼很开心地笑了,像个孩子一样露出好看的白牙齿,眼睛眯起来。

“最近上海的天气越来越热,整个城市的空调一起强烈地运转,我担心有一天这个城市会突然爆炸,然后所有的人都死了。但最好等到Rebecca回来之后再毁灭吧,那时候一切都不见了,我和Rebecca还是在一起。”

昂炼站在十二楼的阳台上俯视这个万丈红尘的上海,他想起曾经有个女作家说这个城市是艘华丽无比的海上航船,可是即将倾覆。

灼热的风从夜色里破空而来,吹在脸上有些疼痛的感觉,昂炼摸着自己的脸,觉得胡须很扎手,于是他走进浴室,拿起Basic牌子的剃须刀。然后他看到了Rebecca留下来的香水,于是他小心地喷了一点在手上,于是整个房间弥漫起浓烈的橘子香味,一瞬间昂炼有种恍惚的感觉,时光倒流,可物是人非。

“帮我呼62806,姓周,留言,说我很想她,问她什么时候回南京。嗯。没事了。”

崇明打开电视,结果一片花白,坏掉的电视机发出哗哗的响声,崇明走过去在电视机上用力地拍了一下,于是开始有了图像,是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在夜总会里唱歌,演的好像是旧上海的事情。于是崇明就摁遥控器换台。

“我从1频道换到75频道用了13分钟的时间,从75频道换到1频道用了12分钟的时间,25分钟之后我关上电视去洗澡。

崇明用的是Jessica留下来的沐浴露,他不会忘记这个味道。以前Jessica洗完澡之后总是爱用湿漉漉的头发去扫崇明的脸,而崇明总是不理睬她,等她厌倦了转身之后突然扑上去把她抱起来,听她发出好听的尖叫声,然后等着她求饶把她放下来。Jessica保持的记录是沐浴两小时零二十五分钟。想到这里崇明开心地笑了。

“我打开浴室的门的时候看见墙壁上的电子时钟,从23:59突然跳为00:00,一瞬间我有种失重的感觉,犹如从高空自由落体。”

崇明觉得有点口渴,他打开冰箱的时候才发现冰箱已经空了很多天了。以前总是Jessica买东西放在冰箱里,她每次离开一个星期都会为崇明准备好7天的食物,而现在她离开已经半个多月了。

崇明穿好衣服出门时碰见隔壁的大妈从电梯里出来。

大妈您这么晚才回来啊?这几天怎么没见着您?

哦,我女儿生病了,这几天我都在医院陪她,我回来拿点东西,一会还要去呢。这么晚了周先生你去哪儿啊?

哦,我下楼买点东西。

买吃的东西啊?你女朋友还没回来啊?

不,她前几天回来的,昨天又刚走了,她这阵子公司比较忙。我下去买包烟。

崇明走进电梯,电梯门关起来,四周一片黑暗。电梯的灯还是没人来修。

大妈一边打开门一边自言自语:奇怪了,没听说周先生要抽烟的啊。

“我很喜欢超市明亮干净的感觉,特别是午夜的超市。空调开得很足,很安静,偶尔外面大街上的车子开过时会有轻微的声响。人很少,偶尔有个人会与你擦肩而过,那一刻距离的拉近会让我产生可以和那个人成为知己的错觉。”

收银员:谢谢,40元零5角。

收银员:有零钱吗?

崇明 没有。

收银员:谢谢,找你9元零5角。

崇明将一堆硬币装进口袋。

深夜南京的街道似乎有点冷清,街边的悬铃木已经长得枝繁叶茂了,宽大的树枝和浓厚的叶片几乎遮住了街道上面的天空。偶尔露出一片夜色,可以看见略显肮脏的云朵拥挤着在这个城市的天空汹涌而过。

崇明看见前面的电话亭里一十女孩子在打电话。他觉得她的样子很面熟,于是就停下来看她。

女孩突然转过身来对崇明说:借我一个硬币。

崇明:小姐,我是不是见过你?

女孩:快点,刚才我找给你的九个硬币。

崇明拿出硬币给她。

女孩打电话:妈的你终于回家了,怎么,这样就想把我甩了,你他妈的是不是人啊,那个骚娘们儿有什么好?你给我记住我是怎么对你的啊!你现在给我听清楚,我们分手,是我丽姐先用你。以后上街不要让我看见,不然你死定了。你他妈的也别得意,我告诉你,我现在身边就有个男朋友。

女孩转过来把电话拿给崇明,给我狠狠地骂他,快啊!

崇明拿着电话怔了一会儿,然后微笑着对她说:他挂机了。

女孩:笨蛋。

崇明:你刚才还在超市,现在怎么突然跑到街边打电话了?

女孩:废话,下班了还不走。别你你你的,我叫Jeneya.

崇明:Jessica?

Jeneya:你这人有毛病啊,我叫Jeneya,不叫Jessica.对了,刚才你是不是买了酒?

崇明:是。

Jeneya:你的家是不是在这附近?

崇明:是。

Jeneya:那你是不是准备找个人陪你喝呢?

“以前我总是在晚上陪Rebecca在家里听爱尔兰音乐。而现在我喜欢到楼下的那个叫做Blue的酒吧,因为里面有Rebecca喜欢的爱尔兰音乐。有个长头发的女孩子总是在台上唱一些小红莓和可儿的轻松欢快的歌曲,她笑起来的样子很像Rebecca。我没想过有一天我们会认识,可是我们还是认识了。”

昂炼走到酒吧角落里的点唱机前面,投入了一个硬币,然后选了758号歌曲。是Rebecca最喜欢的一首老歌,叫《The Sky's Memory》,可是他想不起来这首歌是谁唱的了。硬币落进唱机丁冬的声音,然后开始有吉他声传出。

“我一直都很喜欢这种老式的点唱机,我觉得它们很有意思。我记得我奶奶就有一台,后来传给我爸爸,可是到我的时候就不见了。我的记忆里,那个黄色的点唱机里一直都弥漫着周璇红透大上海时的声音,尖锐嘹亮,可是又带着破裂。”

女歌手:你怎么不听我唱歌而听机器唱?

昂炼:我怕这首歌你不会。

女歌手:你很喜欢这首歌?

昂炼:我女朋友喜欢。

女歌手:哦。你好,我叫Redyna。

昂炼:Rebecca?

Redyna:我叫Redyna,不是Rebecca。

昂炼:哦。我姓庄,叫昂炼。请你唱杯酒好吗?

Redyna:为什么?

昂炼:因为你唱歌的声音很好听。

“喂,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呀。”

“哦,我姓周,你叫我崇明好了。”

“你们电梯的灯什么时候坏的?”

“不知道,大概挺久了吧。”

电梯门打开,崇明和Jeneya走出来,刚好碰见隔壁的大妈。

“周先生,买东西回来啦。”

“是啊,大妈,去看你女儿啊?”

Jeneya看见大妈瞧她的眼神很是困惑,于是她也猜到大概是怎么回事了。于是她故意挽起崇明的手,然后把腰肢扭得格外动人。然后她看见大妈叹了口气走进电梯去了。

“你的房间很漂亮啊,蓝色调的。”

“是Jessica的意思,她喜欢蓝色。”

“你一定很喜欢你的女朋友。可是我就他妈的倒霉,阿武那小子要是有你一半好我吃一年的素都行。哎,你买的酒呢,拿出来呀。”

“你要冰过后再喝吗?”

“不用,只要是酒都成。”

崇明把啤酒罐拉开,然后递给她。她接过来就喝了,仰着头一直喝,没有停下。崇明看了看窗外,夜色似乎更浓了,可是灯光却没有丝毫暗淡,整个城市在夜晚焕发出强大而惊人的生命力。只有悬铃木的叶子像被灼热的夜风吹得没了生气。

那天晚上Jeneya喝了很多酒,我也喝了很多。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孩子会那么不要命地喝酒。可能是她已经不在乎了。我记得我们都说了很多话,特别是Jeneya,她似乎告诉了 我很多关于她男朋友的事情,可是我再也没有记住。天亮的时候她已经走了,如果不是满地的啤酒罐还在的话,我几乎要认为是我做了一个梦。其实我也已经分不出现实和梦境的区别 了。我不知道那天晚上我是不是在做梦,但我似乎真的听到了一两声奇怪的声音,像是个忧伤的人在压抑地哭泣。但我不知道哭泣的人,究竟是Jeneya还是我。”

“你怎么会想到来酒吧唱歌?”

“因为我想逃避。我爸爸似乎很想让我嫁给一个比我大15岁的老头子,因为他的钱可以供我吃到下辈子。可是我就是不愿意。其实那个人也不错,但我就是不喜欢我爸爸替我安排的一切。我就是想看看他看见自己的女儿反叛时候的样子。说不定如果他阻止我和那个老头子,我没准就偏偏会爱上那个男人。”

“你才多大呀,比你大15岁的就是老头子,那我也差不多了。”

“是啊,可是你是个可爱的老头子。”说完她俯过身来在 昂炼的脸上吻了一下。

“美丽的公主吻醒了沉睡的青蛙老头,于是老头醒来后就给了公主深深的一个吻。”Redyna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她的头发轻轻地散下来。

昂炼于是也笑着俯身过去吻了微笑的Redyna。

“我说过Redyna笑起来很像Rebecca,我吻她的时候甚至 都有一瞬间的错觉。我觉得似乎Rebecca回来了,酒吧周围的空气里也充满了Rebecca的橘子香水的味道。那天晚上可能是我酒喝多了,Redyna似乎也喝多了,我就那么一直抱着她,听她在我耳边唱《The Sky's Memory》。原来她会唱这首歌的。”

凌晨三点昂炼走出酒吧,Redyna也跟着走出来。上海的夜晚即使在凌晨也依旧充斥着张扬而喧嚣的声音。夜风吹过来,昂炼觉得自己清醒了很多。他看见Redyna微笑着跟在自己身后,偶尔踢路边的易拉罐,丁丁当当的声音在街道上欢快前进,Redyna微笑的样子像个孩子。

“你要跟着我走多久?”

“不知道啊,反正你吻了我,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啊。”Redyna把手在空气里挥动,无所谓地说。

“那只是开玩笑。”昂炼转过身来看着她。

电梯上升,昂炼靠在墙壁上,眼睛闭着,像是很累的样子。电梯门打开,昂炼走出来,但Redyna也跟着走出来。

昂炼转过身来对她说:你到底要跟到什么时候?

Redyna眨眨眼,调皮地说:其实我有权利说同样的一句话。说完她拿出钥匙打开了昂炼隔壁的房间。“我们居然是邻居。庄先生。”

昂炼站在那里,他不知道自己应该笑还是哭,他想自己一定是喝醉了。然后他打开门进去。

“那天晚上我的记忆异常模糊。我在开门的时候觉得我自己忘记了做一件事情,可是直到我关上门之后我仍然无法想起我要做的是什么。Redyna和Rebecca的面容在我脑子里都变得不再清晰,两者迅速地合拢,彼此渗透,然后再重新分开。我倒在床上之后立刻就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阳光照进卧室,可是昨晚的记忆却再也无法清晰。”

“从那天过后我在街上常常可以碰见崇明,他依然是清瘦而冷峻的样子,可是我知道他内心的脆弱。有时候他晚上来超市买东西,如果时间刚好,他会等我下班。我生日那天我意外地收到了崇明的生日礼物。他说是从我的工作卡上看到我的生日的。我很感动。从崇明口中我知道他有个女朋友名字跟我很接近,叫Jessica,她以前总是隔一个星期就要去上海。而现在她已经离开很久了,一直没有消息。有时候我们一起逛街,崇明总是很有耐心地站在旁边等我。他笑起来很好看,白色整齐的牙齿,舒展干净的笑容。他借给我的那一个硬币我一直没有还给他,因为我觉得如果以后崇明突然不再见我,那么我还保留着一个和崇明见面的理由。尽管这个理由很可笑。”

崇明去超市买东西。

崇明:快下班了吗?

Jeneya:还有五分钟。

崇明:我等你。

两个人从超市走出来。

崇明:我刚刚接到Jessica的电话,她要回来了。

Jeneya突然转过身来望着崇明,然后她笑着说,你倒好了,妈的我又被别人甩了。

崇明:谁啊?

Jeneya:谁都不重要了,我现在去打电话。

崇明:又要骂他啊?

Jeneya:是啊,来啊,也许要你帮忙呢。

Jeneya拨了电话号码。

Jeneya:我不知道为什么要遇见你,也不知道你为什么在我没有爱上你之前不离开我,更不知道为什么你要在我已经爱上了你之后却离开我。一直以来我不敢告诉你我爱你,因为你太优秀,而我不。

Jeneya突然转过身来对崇明说,你来骂他,我开不了口崇明接过电话时看了看Jeneya的眼睛,他发现她的眼睛很湿润。于是他很生气,对着电话讲:我知道Jeneya很爱你,因为我从来没有看见她哭过。你小子也别太没良心了,你真他妈混蛋。

挂掉电话之后崇明说:Jeneya,其实你很可爱,如果没有Jessica的话,我想我会爱上你。

Jeneya笑着说:你去死吧,我才不要你爱我。然后她转过身,挥舞着手臂向前走,大声唱着“失恋万岁”。

“当崇明说他会爱上我的时候我突然转身,因为我不想让他看见我的眼泪掉下来。我很少为了爱情而哭,可是这次,我却不知道为什么。”

回家后崇明按下电话录音,然后他听见了Jeneya的声音。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遇见你,也不知道你为什么……”崇明突然转过身来盯着电话,手中喝水的杯子突然掉下来,摔在地上跌得粉碎。然后他听到自己的声音:“我知道Jeneya很 爱你,因为我从来没有看见她哭过。你小子也别太没良心了,你真他妈混蛋。”

崇明面无表情地站在房间当中,过了很久,他说:我真的是个混蛋。

“那天晚上我和崇明说再见的时候把他曾经借给我的硬币还给了他,我知道我已经没有和他再见面的理由。这次是彻底的分开。”

“从那天过后昂炼总会来听我唱歌。他说我的声音很好听,像柔软而光滑的水中植物。昂炼每天晚上都会靠在那台点唱机上听那首《The Sky's Memory》,我记得我好像在某天晚上唱给他听过,又好像没有。而且他也好像不记得我会唱这首歌了。点唱机传出来的吉他声音很破碎,我觉得很像昂炼发亮而游移的目光。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在空无一人的街上走,有时候会坐在我们家楼下的喷泉边上坐一个晚上。有时候他也会唱歌给我听,他的声音很明亮而干净,就如同他的人。他总是保持着干净而完美的外表,像是一把刚出鞘的剑一样锐利。我总是告诉他我爱上他了,可是他总是说不要爱我。我知道他有个美丽的女朋友和我的名字很像,叫Rebecca,她以前每隔一个星期就会去南京,可是这次她很久都没有回来了。”

崇明站在家门口,微笑地看着Redyna关上门之后才转身开门,他开门之前迟疑了一下,然后还是什么话也没说就把门打开了,然后再关上。

电话录音:昂炼,我是Rebecca,我马上回来了。昂炼转过身来,目光显得有些恍惚。

楼下。喷泉边上。

“Rebecca快要回来了。我刚刚收到她的电话。”

“是吗?”

“我想我们以后还是不要见面了。”昂炼的表情很平静,或者说是木然。

Redyna突然抱住昂炼,把脸埋在他的脖子与肩膀之间。

昂炼英气的眉毛突然皱起来,他说:你干什么?

Redyna突然大声地哭了,她说:我想给你留下一个咬的伤痕,那样你就不会忘记我了。

昂炼的样子突然很哀伤;可是你咬得太轻了,伤痕有一天会消失的。

Redyna撩起她的头发说;那你看啊,我脖子后面有块蝴蝶状的胎记,你看看啊,你看看嘛,我以后就把头发扎起来,你就可以看见了,你记得啊,下次看见一个脖子后面有蝴蝶胎记的女人,那就是我啊!

Redyna突然跑开去,然后蹲下来哭了。

“那天晚上我一直在流眼泪,我蹲在地上一直哭,昂炼走过来把我拉起来,他的手臂很有力。昂炼一直是个成熟而稳重冷静的男人,可是,我却看到他为我红了眼睛,那么悲伤的样子。于是我就笑了,我不要他难过。”

那天之后我就设见过Redyna了,她辞去了酒吧的工作。楼下的老伯说她已经搬走了,他说她走的时候换了个发型,把头发全部扎了起来,看起来比什么时候都精神。”

“原来Jessica回来是要和我分手,她说她爱上了一个北京的男人,那个男人对她很好。她已经不用那种橘子味道的香水了,换成了一种凛冽的香气。她说她现在很喜欢听一家电台的晚间点歌节目,于是我很想最后为她点首歌。现在我习惯站在阳台上看整个南京城的夜景,我发现也很漂亮。街口的那家超市,我再也没有去过。因为Jeneya不再在那里上班。每天晚上我站在阳台上面望着满城灯火的时候,我都会想,Jeneya,你现在在哪里?”

昴炼靠在酒吧的点唱机旁边,他还在听那首《The Sky'sMemory》。

“我突然记起Redyna曾经唱过这首歌,在我们认识的第一天晚上。她的声音很好听。现在我突然很想见她,可是我知道我们再也无法相见。Rebecca回来是和我分手的,她说她爱上了个天津的男人,英俊而帅气。楼下的老伯说Rebecca走的时候留了封信给我。我却一直没有去拿。那是什么东西对我来说都已经不重要了。直到那天我看见楼下的垃圾筒里扔了个信封,里面掉出了一把我很熟悉的钥匙。”

昂炼打电话到电台里正播出的那个点歌节目。

“喂,你好,这里是点唱节目。”

“喂,你好,我想点首歌给我曾经的女朋友,《The Sky'sMemory》。她的名字叫Rebecca,她还有个很好听的中文名字,濯蝶。我姓庄,叫昂炼。”

昂炼然后从收音机里听到了熟悉的吉他声音。他静静地闭上眼睛,一颗眼泪掉了下来。他躺在地板上,没有移动也没有声音,时间滴答滴菩地从他身边走过去,然后迅速跑进外面 的黑暗。一直到他听到电台里另外一个男人的声音:“喂,你好,我想点首《The Sky's Memory》。”

“先生,刚才有人点过了。”

“是吗,那就麻烦你再放一次。我想点给我刚刚分手的女朋友,她的名字叫Jessica,这是她最喜欢听的一首歌,她还有一个很好听的中文名字,叫濯蝶。我姓周,叫崇明。”

昂炼手中的杯子突然掉下来,在地板上摔得粉碎。他还是没有动,只是恍惚地想起:现在Redyna也许在另外一个酒吧唱歌。

收音机里的乐曲依然优美而动听,蓝色的忧伤的旋律飘荡在房间里面,最终响彻了整个上海的天空。

思想的声音

我,一个普通的孩子,身体健康笑容灿烂,热爱生活可惜爱过了头。我总是思考一些不容易有答案而且容易让我对生活失去信心的问题,其难度不会低于哈姆雷特在生存与死亡之间的痛苦挣扎。

其实我觉得我是将自己美化了,我的这种状态与其说是思考不如说是神经错乱,而且后者明显要贴切很多。

坐在车上我总是很容易就灵魂出窍,因为窗外穿梭不息或激动或冷漠的人群总是给我太多太多关于这个城市的暗示。比如路边高傲的白领女子与满面尘灰烟火色的老妪。尽管艺术需要对比和参差的落差美,可是这样的对比让我束手无策。就正如我接受艺术中的夸张和移接,可是我还是会对达利笔下的象群感到恐惧。我总是不明白那么伶仃的细脚如何承受上吨的体重,况且背上还有人类耀武扬威的行动宫殿。越不明白就越恐惧。人类总是害怕自己未知的东西。其实这是一个好现象,如果有一天人类什么都不怕了,那人类也快玩完了。我不是危言耸听。余光中有本散文集叫《高速的联想》,我想我是低速的联想。没人会对公车的速度抱有希望,我也没有,但是我也不失望。我觉得这样的速度比较适合我神经的运转速度或者说是错乱速度。公车高大的玻璃总是让我觉得自己像是在看一个精致的橱窗,外面的人和物像是精心编排的设计,一个一个渐次上演。看着他们我总是很难过,这个城市是如此的诡异却又如此的单调,重复的生活让那些匆忙的人陷入一种不易觉察的麻木,没人会思考城市与尘世的区别,偶尔会有学生在语文考卷上区分"城市"与"尘世"的读音。所以我也只好继续重复先哲说过的:生存即苦难,活着即炼狱,我们无处可逃。窗外路边是各种各样的商店以及里面用一般等价物来购买劳动产品的人,街道边是春深似海的香樟以及从枝叶间摇晃下来的阳光,一瞬间我想到辛酸想到忧伤,我觉得自己矫情恶心得像一个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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