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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敬明 当前章节:14969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4:32

“岚晓,我很好,你不用担心。我这几天都在唱卡拉OK,他们说我唱歌很好听。我开始发现我喜欢唱一些老歌,很老很老的歌。每次唱的时候我都好喜欢回忆。也许年轻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肯回忆的,喜欢回忆的人都已经老了,老得必须靠回忆来缅怀一些东西,来祭奠一些东西,埋葬一些东西。

“c他们唱歌好难听,可是有好几次听他们唱歌我都哭了。眼泪掉进酒杯里我都没有告诉他们。我不知道看着昏黄的灯,模糊的画面,听着笨拙的歌声,我怎么就突然被打动了,难过突然从喉咙深处那个看不见光的地方涌上来,堵得我好难过。”

有时候我们会去看电影,这几天我看了三次《猜火车》,我觉得自己有时候好像里面的那些孩子,很无助也很仓皇。我忘记了他们的名字,但记住了他们的面容,他们没有年轻便迅速地老去了,他们站在年轻和衰老的河界上张望,长时间驻足,感伤自己竟然从来没有回肠荡气过。

破牛仔裤怎么可以和晚礼服站在一起,我的吉他怎么可以和你的钢琴合奏。

四 季 歌

六月木鼓 鼓点敲在心脏上,一声一声渐次衰弱

我喜欢的网络作家说:这是个告别的年代。

我想我要和我的青春,和我整整十七年悠长悠长的青春好好地做一次告别,因为这个眼睛明亮的孩子快要长大或者已经长大了。

那个网络作家是安妮宝贝。起先我怕传统作家有点烦她,所以不想把她写出来。后来想因为这样的原因就把别人牺牲掉实在是太无耻。安妮笔下的青春太华丽,太激烈,可看到最后我居然会看出绝望。我不知道被人们历代歌颂传唱的青春怎么会是一副绝望的样子。

看安妮的书是会绝望的。我坐在沙发上抱着电话对小A说。

可是我觉得有时候看你的散文更绝望。小A的声音很稳定。

我一下子就来了气,我说我不绝望,我一样可以写很多搞笑的文章,那个被媒体炒作的狂妄小子算什么,我可以更搞笑。

小A说,是是是,你可以,可是你觉得这样睁着眼睛说瞎话有意思吗?

我觉得有意思,我觉得有意思极了,而且我还是闭着眼睛说的。

小A说,你觉得有意思就成,反正谁也管不了你。

放下电话的时候我听到小A沉重的叹息声。我觉得小A的叹息像一记沉闷的重锤砸在我的身上,可我却不知道砸在了哪儿。我觉得身上哪儿都疼,却又好像哪儿都不疼。

七月霓裳 长着天使翅膀的魔鬼跪在黑暗里哭泣

七月是条分水岭,我随大军浩浩荡荡奔赴理科,义无返顾且满怀悲壮。

2001年的七月我回过头抛出目光和记忆编成的长长的线,于是我看到十二个月前的那个自己是怎样的左右彷徨。当初那个坚强的小孩真的就像是王泽说过的那样,扬起鞭子掉转马头,杀向180度的那个方向。我要立志成为一个理工科的人才,以此对抗文字给我带来的动荡流离的生活。我想我总有一天会心平气和地面对不同的金属丢到盐酸里冒出相同的气泡面对两个表面光滑摩擦不计的小球彼此相撞,面对DNA极其复杂的排列,面对各种双曲线和各种参数方程。

我曾经设想过将来我要过一种与文字相依为命的生活,当个编辑,运气好一点的话可以当个作家。我的房间简单而整齐,一台电脑,干净的木质地板,累了坐在地板上喝水,不累了又打字。周而复始。生活简单而明快。

可是现在我要告别我那些忧伤的文字,顺便告别我忧伤的青春。既然贫嘴张大民可以有幸福生活,那么我,一个理工科的优秀人才也可以有。

我抛开键盘改邪归正重返独木桥,重蹈千万人留下的覆辙。决绝而悲壮。

八月霜降 魔鬼终于笑了,他说,我终于长出了天使的翅膀

我终于还是习惯了理科快节奏的生活,其实一件事情可以激动地看,可以平静地看。随便的事儿,就正如我曾经预想我会在理科王国的疆域上如何惨烈地死去,结果我活得精神充沛,像头驴一样欢快地蹦跶着我年轻的生命。

每个长辈都说我走上正途了,郭家的家谱上本来就没有文人。我笑着说对,一边笑一边想怎么弄点过氧化钠来补充身边渐渐稀薄的氧气。

我开始形成一句自我感觉很有幽默感的口头禅:你是一个优秀的理工科人才。

我开始计算自己究竟看完了多少参考书和习题集,我把它们过过秤,然后在同学中公布一个惊人的数字,然后等待别人或者自己去不断刷新。我的理想是将数字后的单位变成吨。

只有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当看到键盘上落满柔软的灰尘的时候,当风刮过树梢响起空旷辽远的声音的时候,那些纤细的长长的比喻句和哀伤的蓝色段落才会重新以血液的形式流回我的身体,犹如电池颠倒两极重新充电。我会有三到五秒的感伤,然后拍拍胸口告诉自己:你是个优秀的理工科人才。然后看着自己亲手扼杀的灵感再次离我远去。

突然觉得武则天杀死自己的女儿不再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我觉得我比她还要出色或者还要绝情。

九月潮水 黑色的潮水匆匆离去又急急卷回,我该上升还是下沉

空气温度下降,太阳光芒减弱,校门口的香樟史无前例地猛掉叶子。我站在大树之下想起谁说过的“思念不重,像一整个秋天的落叶”。阳光从枝叶间照下来,穿过我明亮的眼睛,穿过我的头发,穿过我十七年来亲手精心雕刻的青春。然而一切都是镂空,仿佛极度精美的镂金艺术,可是本质却是——空洞。

当有一天所有的日子都如九月的黑色潮水一样哗哗地朝身后退去,当日暮后喷薄的末世繁华开始落幕,一瞬间我就看到了我鬓间白雪的痕迹,看到我脸上朔风的踪影,看见我忧伤 的青春在我面前浩浩荡荡地打马而过。

我看见我的青春从容而冷酷地离开我,我观望它的离开,冷静而近手残酷。

十月弥漫 白昼上升黑夜下降, 白鹤上升黑鹭下降,我悬浮于半空,茫然四顾

那天乘车过隧道,车子在悠长的黑暗中穿行了五分钟。窗外的灯一盏接一盏飞快地向后退,我的脸被照得忽明忽暗。一瞬间想起我的青春,想起我爱得如痴如醉却又恨得咬牙切齿 的青春。我的青春被切成了无数片段,现在正挨着顺序忽明忽暗地从我面前闪过,然后飞快地后退,退到我身后无法预见的黑暗里去。而我像骑着快马的三月牧童,在我的青春里打马而过时感叹时光如流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那天车子开上高架,我又想起我的青春。无数的声音从四面八方涌过来,有音像店里的电子舞曲,有附近公园里的鸟叫和孩子清亮的笑声,有菜市场大妈们惊天动地的讨价还价的声音,有街道边快速行走的白领打手机的声音,整个城市或者说整个中国的人都在忙着,只有我一个人无所事事地坐着大巴穿越大半个城市,同时将自己的青春一掷千金般地挥霍。《肖中克的救赎》中说,人活一辈子,不是忙着生,就是忙着死。而我呢?我在忙着什么?我想我在忙着思考我应该忙着生还是忙着死。或者我应该不生也不死地就那么悬着,反正天地正中间四千五百米的高空谁也管不着谁。

十一月荡空山 我应该以怎样虔诚的目光来迎接黎明,抑或用怎样冷酷的姿势来扼杀朝阳

最近在看阿城写的《威尼斯日记》,阿城将他的生活写得如流水般平静,让处于兵荒马乱的生活中的我看得咬牙切齿。阿城评价罗西尼的歌剧,说他的东西像小孩子的生命,奢侈而明亮,又有世俗的吵闹快乐,好像过节,华丽,其实朴素饱满。我觉得像在说我的青春,我的青春又奢侈又明亮,又华丽又朴素,最后还是要落在饱满两个字上。我的青春是饱满的,我觉得有时候都太饱满了。可是饱满的就是好的吗,我说有个金库装得满满的,可装的一定就是满满的财宝吗,万一是一屋子毒蛇呢?说完这句话我发现我把自己的青春比喻成毒蛇猛兽般的东西了。于是我后悔。我觉得我无时无刻不在后悔。我想如果让我走过横跨威尼斯水域的叹息桥,让我在短短十来米的路程中回顾我的一生,我想我会发现后悔几乎缠绕了我大半部分生命。我的四川同胞项斯微曾经说过:“我总是在自己十八岁的对候缅怀自己的十七岁,等到十九岁的时候又后悔虚度了十八岁。”作为同乡我们有相同的感悟。或许文章开头的那句 话应该改成“这是个后悔的年代”。可是我爱听的一首歌却是《青春无悔》,可笑吧,我觉得自己真是个可笑的人。

十二月双刃剑 我手中的修罗刀饱蘸鲜血,敌人的,还有我的

我的心情随着气温的下降而迅速地变质腐烂最终不可收拾。

石康说:脚踏实地地陷入虚无。

这个冬天我的绝望一拨赛过一拨,我听得见忧伤在我心里疯长的声音,就像雨水丰沛的季节中麦子欢快拔节的声音一样,我听得见骨头炸开一道又一道裂缝的声音,我听得见自己 的大脑被某种东西侵蚀的声音,可我不反抗也不挣扎,我想只要你不把那些方程式和公式挤掉,那么这团白花花像豆腐一样的大脑随你怎么弄好了,我无所谓。我目光游移地坐以待毙,神色安详地迎接死亡,脚踏实地地陷入虚无。

一月孤独 是青春的底蕴就是孤独,抑或是孤独弥漫了整个青春

《乌蓬船上的凯恩》中,凯恩面对着空旷的大海说,我是多么孤独啊。

《小王子》中戴着金色围巾的小王子在巨大的月亮下像棵树一样倒在沙漠里时,他说,我曾经那么的孤独。

《彼得·潘》里那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站在永无岛上看着伙伴们飞走的时候说,我永远都是这么孤独。

可我呢,可我呢,一个善良而笑容明亮的孩子,一个衣食无忧朋友成群的孩子怎么会孤独呢?

于是有一天一个人对我讲了个故事,或者说我自己对自己讲了个故事:有一群羊在山坡上吃草,突然一辆汽车开过来,所有的羊都拾起头来看车子,于是那只低头继续吃草的羊,就显得格外的孤单。

二月焰火 我如松鼠一样在树洞里安睡,任凭时光在洞外飞速地奔跑,像是八月的台风

我不知道我有多久没有感受过童年时过年的气氛了。童年的时候我记得春节我周围是铺天盖地的焰火,而现在,除夕的晚上我手边是一本数学发散思维和一本薄冰语法书。

十二点的时候我听到千家万户电视机里厚重而深远的钟声,我知道千重鹤又灿烂地开完了一季,卡尔斯维亚又把手中的沙漏重新颠倒过来,水中美丽的普耶娜女神又点亮了另外一颗星星,我向着十八岁的方向又迈进了一大步,我就这么拥抱着无数的参考书奔向我十八岁新的生活——或者新的死亡,谁知道呢。

三月忧伤 有时候人能不思考却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犹太人说: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阿城说:其实上帝一思考,人类也会笑。

老子说:天地不仁。“不仁”就是不思考。

这个三月我前所未有地忧伤。那种感觉像是小A说的被扔在4900米的高空举目无亲。白岩松说,有时候一个人的战争注定单枪匹马。我现在就是,我觉得这个三月我一下子多了很多要思考的东西。比如我将来的大学,比如我以后的工作,比如我未来相依为命的生活。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一边走向十八岁一边在慢慢成熟,因为以前打死我我也不会考虑这些事情的。以前我最远大的理想或者说是计划就是等稿费存够了就去换把羽毛球拍。可是现在我一想就是几十年后的事情。我像是《重庆森林》里的金城武一样,在等待一个人,或者等待一个奇迹。可是就像某某某说过的一样,一个十八岁的孩子该有八十岁的等待吗?而且是一种没有目的的盲目等待,连守株待兔都不如——起码那个千百年来被人们称为笨蛋的人知道自己要等的是一只兔子。

等待仿佛是一个黑洞,肆意张扬地吞噬我的时间。大半年的时光就在等待中迈着优美的舞步离我而去。我看到森林里吹过来黑色的风,我站在黑色的风里一脸阑珊地长大了。可是怎么就一年了呢?怎么我就长大了呢?水晶球不管在皇后还是巫婆手里我都想问个明白。

四月梦魇 沙逊大厦在黑色的江风中,灯火辉煌

扎克斯说:梦是灵魂被撕开的缺口。

最近我总是梦见我重回上海。

我靠在和平饭店粗糙厚重的黄色外墙上,听到江对面浦东嘹亮而奢侈的俗世喧嚣,听见天空上云朵轻移莲步的声音,听到江面上飘过来的恍恍惚惚的汽笛。

我趴在江边栏杆上,看见水面被灯光映得斑斓夺目,而江面以下的黑色潮水,让我想到我瞳孔深处寒冷的汹涌。

两个漂亮的女生从我身旁经过,一个发出银铃般清越的笑声,一个调皮地吹了声口哨。然后我蹲下身来,一个人难过地哭了。

五月红莲 我在《春光乍泄》中看到布宜诺斯艾利斯瀑布,美丽忧伤如同情人的眼泪

五月的时候学校的睡莲开了,早上有时候我就一个人安静地站在水池边上看。因为书上说,如果看到一朵真正的红莲,那么你就可以达成一个心愿。我在等待一朵真正的红莲,如同金城武等待一个奇迹。

这个五月我重温了王家卫所有的片子,那个一直戴着墨镜的人拉扯着我重新回望了我整个青春。弄堂里昏黄的灯光与墙上斑驳的广告招贴,过期的凤梨罐头与黑咖啡,大漠的风沙和黄历里的宜出行忌沐浴有血光大利西方天龙冲煞忌新船下水,破碎的台灯以及美丽的布宜诺斯艾利斯瀑布。

走出电影院的时候夜风吹过来,我突然想到:如果我看到红莲,我应该许下什么愿望,

六月永生 我终于笑了,我找到了我的愿望

六月生日,大堆的朋友,蛋糕,啤酒,摇一摇,再拉开,哗啦满屋的沫。

我是真正地长大了,我不再是个孩子。然而这是幸福还是悲哀?

小A从他的城市寄来生日礼物,打开来,一幅蓝色的布宜诺斯艾利斯瀑布。画下面写着:送给曾经是个孩子的我最好的朋友郭敬明。

我在看到“曾经是个孩子”的时候眼泪就流了下来,也许是酒喝多了,水分多了。

我看到告别仪式终于降下了华丽的帷幕,一瞬间我找到了我的愿望。

我希望我能够重回我孩提时没有忧伤的幸福时光,如果一定要在这个时光上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冬日的幻觉

这个冬天像是一个美丽的幻觉。

前世今生。

这好像是素素的一本书。我记得自己买回来没有看完就被小A拿去了。我没看到最后一页写的是什么。我是个在乎结局的人,看电视剧如果没看到大结局我是说什么也不会甘心的。但这本书我就是没看到结尾。怪了。

我常想自己的前世会是什么。毫无疑问这辈子我是个人,答案铁定。铁定的东西对我没有太大的吸引力。可是关于前世却没人能给我一份标准的答案。我总是喜欢想一些永远没有办法弄明白的事。我是个奇怪的人。

我知道席慕容曾经写过一些很漂亮的句子,什么前世我是在沙边写诗的女子,前世我是你皓腕下错过的那朵莲,前世我是你路边的一棵树,前世我是在佛前为你祈祷的那盏灯。但她是她我是我,我清楚地知道自己不可能是那么精致的东西。没准前世我是撒哈拉的一粒小沙子或者火焰山上的一块大石头。

前世告诉我:其实你前世是一枚钟面上的指针,孤独地原地转圈,一边转一边看着时光一去不返,而你无能为力。

前世是我比较固定的一个网友。他很聪明。我和他最初认识是他想把我的几篇文章弄到他的网站去,他很负责地发了E-mail告诉我。

前世最初是个诗人,所以他在聊天的时候会时不时地丢一些支离破碎的意象过来。比如“为贞操歌唱的酥油灯”,“十指洞穿瞳孔”之类的。

前世是十任性的人,偶尔孩子气,而我也同样顽皮。我们之间的保留节目是看谁在半小时内令QQ上最多的MM对自己说“我爱你”。

我很看不起那些在网上做出一副纯真样子的女孩子。当一个有着琼瑶式网名的人在和你聊不到三句的时候就问你帅不帅可不可以寄张照片过来的时候,你除了想喷水喷饭之外还想 做什么,而我总是很绅士地告诉她:你穿着白色连衣裙站在北极的雪上一定很漂亮。——一种极度婉转的“你去死吧”的版本。但有很多笨到一定程度的人居然会说:真的吗?你怎么知道我穿裙子好看?说完还打几个笑脸过来。水饭都喷完之后我想把电脑砸掉。

我是个孤独的人,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所以我是个又孤独又可耻的人。暗夜零度胎生。舒婷的诗。

当黑夜以顽固的姿态一再膨胀的时候,无边无际的漆黑要么令我僵硬,要么令我热血沸腾,而这种状态很是歇斯底里,我是知道的。

前世说:漂泊的浮萍没有根,断线的风筝没牵挂,无家的流水没有脚,孤独的郭敬明没灵魂。他总是这么一针见血地刺伤我,很多时候我不得不关上电脑,然后喝上一大杯热水对自己说:不用怕不用怕,今晚好好睡,今晚好好睡。但事与愿违。我感到一点悲哀,但无关痛痒,犹如彗尾温柔地扫过地球。

黑夜中坚持苏醒的人代表着人类最后的坚守,而这种人却往往容易最先死掉。伟人的话。

我问上帝:怎样才可以对悲伤的事情一边笑一边忘记?

上帝回答:把自己弄得疯掉。

西北偏北羊马很黑

你饮酒落泪西北偏北把兰州喝醉

把兰州喝醉你居无定所

姓马的母亲在喊你

我的回回

我的心肺

我把小引的《西北偏北》给前世看,前世看完后打过来一行字:小引不是人。我当时想如果前世坐在我面前我一定会把手中的咖啡向他泼过去。但他接着打过来一行字:他妈的居然写得这么好。我笑了,然后我想如果前世坐在我的面前我一定会将咖啡献给他,然后告诉他:你是我的知音。

我:你原来也是写诗的,为什么停了?

他:因为我的手指不再忠于我的思想。

我:你的手指失去了贞洁,呵呵。

他:被与我做爱的女孩的眼泪打湿,嘿嘿。

我:但那个女孩却不是安妮宝贝,呵呵,小杂种。

他:你说对了,嘿嘿,小混蛋。

我在电脑面前放声大笑,在午夜显得有点恐怖。

什么麦加

什么姐妹

什么让你难以入睡

河水的羊

灯火的嘴

夜里唱过古兰经做过忏悔

谁的孤独像一把刀杀了黄河的水

杀了黄河的水

你五体投地

这孤独是谁

如果上帝要一个人毁灭必先令其疯狂。

可我疯狂了这么久为何上帝还不把我毁掉?这是个问题。

我喜欢坐在洒满阳光的阳台上,怀里抱着本很厚的英文词典,在眩目的阳光里眯起眼睛,心平气和地看那些一条一条的很长的词条。这是我白天最安静也最正常的时候。我曾经对我的朋友说其实我骨子里是个安静的人只是偶尔莫名其妙地聒噪。但我的朋友告诉我其实你骨子里是个聒噪的人只是偶尔莫名其妙地安静。我不知道究竟谁对谁错。当我解决别人的问题时我果断而自信,然而一旦事态关已我的判断力就会变得不堪一击。

我家对面的阳台上常出现一个梳着细长辫子的女中学生,她似乎总是在大声地背诵一些乏味的英文语法,而且通常还是错的。不过她读外语时的表情真的很虔诚,像是匍匐于朝圣山路上的藏民。说实话她长得有点像我的初中同桌小溪。她的名字好像叫叶小溪,我不大记得了。但我很清楚地记得小溪也是扎着两条细细的辫子,读英文的时候因为过于咬牙切齿而咬到舌头。不过记忆是一堆散在地上的碎片,拼凑起来要花我很多时间,况且现在我手边也没有一块橡皮之类的东西来供我想起同桌的她。

所以我只会觉得对面的女中学生像小溪,而不会想到打个电话问她声好。况且电话号码已经遗失,遗失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个黄昏。

某年某月某日,熊姥姥的糖炒栗子。

我对荷边那个卖糖炒栗子的老妇人开始感兴趣,我想她的糖炒栗子也许和熊姥姥的一样,吃过之后就如同驾鹤西去一般。于是我买了一包,想看看我会在吃到第几颗时死掉。

结果我吃完整整一包之后我仍然在街上幸福地游荡,像条产前兴奋的鱼一样摇头摆尾。昨夜西风凋碧树。路旁高大的法国梧桐开始疯狂地掉叶子,由于没有风,所以叶子一片一片 直挺挺地砸下来,甚是恐怖。阳光从枝桠间破破碎碎地掉到地上,摊成一层散发着模糊光亮的淡金色油彩,像是一层很厚的骨灰。

我为自己的比喻暗暗吃惊,我想是看前世和小引的诗看多了,有点中毒。在吃完栗子一个小时之后,我确定自己没有任何不良反映和中毒的迹象。我吃了熊姥姥的糖炒栗子,这是 大难。

而我居然没有死掉,所以我必有后福。

聪明的人善于在适当的地点适当的时候安慰自己。我不算很笨。

我开始爱上一个人,可我却不知道那个人是否爱我。

世人说这叫单相思。

前世说这叫寻找肋骨行动失败。

十一

这个冬天异常地可恶,不仅冷,而且潮湿。大把大把的水分子悬在空气里,捕捉着每一个渗透皮肤的机会。我清晰地感受到自己骨缝间停留的东西,那是毒蛇皮肤表面般的阴冷与黏腻。

我开始长时间蜷缩在沙发上,同时把暖气开得异常地足。父亲说这个月的电费是个问题。于是我用三张汇款单把电费交了,然后光明正大地把温度继续升高。

我想其实人也是需要冬眠的。我把这个想法告诉前世,他说:你很会给自己的懒散找借口。我于是准备下线。他问为什么,我说我要冬眠。

昨天吃饭的时候母亲又谈到我将来的生活。她永远也搞不懂生活在这个懒散的城市其实是一种慢性自杀。她总是对我说,你看生活在这儿是很舒服的,除了记者忙点其它的人活得都挺滋润,连上班的时候也可以翻翻报纸上上网,品品好茶吹吹牛。

可是我总是有种向外突围的趋势,远方的生活像是一幅诱人的大拼图,等待着我去创造一个完美。我的一意孤行和垂死坚持总是让母亲的目光一次又一次直到N次地暗淡。我想我是个不怎么孝顺的孩子。我发过誓的,下辈子我会陪在我妈身边,不走,一步也不走。

十二

在我们文理分科大半年之后,在我们彻底忘掉历史政治之后,在我们连鸦片战争的年代与什么是商品的价值都无法想起之后,学校告诉我们说我们要考文理大综合了。然后理科生开始开心地笑,因为他们认为熬几个夜就万事OK了。文科生开始摔本子摔笔,开始人仰马翻。小A是文科的,他问我“化学应该怎么补上去”的时候的样子真正是让我心疼了。

一个星期前我还在考虑是否将理科半途而废,然后快乐地一头扎进文科。现在好了,我不必再为无法选择而痛苦,因为已经没有选择。没有选择其实是一种莫大的幸福。我记得谁这么说过。

十三

这个冬天像是十美丽的幻觉,我觉得自己始终处于悬浮的状态,这种状态让我恐慌。厚厚的日历越撕越薄,电脑里储存的文字却越来越多。

我的电脑里有我最最亲爱的文字,文档像个华丽的垃圾场,装满了各种外表光彩夺目的垃圾。在我一一清理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小乞丐。

这个冬天,这个如电影音乐一样模糊的冬天,这个如凡高的色彩一样喧嚣的冬天。这个一去不再回头的美丽幻觉。

在日渐明媚的春光中,真的一去不再回头了。

关于《生活在别处》的生活

生活在别处,这真是句好话。

1968年前,兰波将这句话从嘴里或笔尖创造了出来;1968年,这句话被刷在巴黎大学的围墙上;1968年之后,米兰·昆德拉将它弄得世人皆知。

我用1968年作为一个分界点是因为我很震惊于这句话居然可以出现在一堵围墙上。我在中国的围墙上几乎看到的都是“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之类的,好像中国人脑子里除了生孩子就没别的事了。所以我觉得巴黎大学的围墙是世界上最有品位的围墙。

二十世纪的时候这句话还只是一句很普通,充其量不过是一句颇有哲理的话,于我无关痛痒。而从二十一世纪开始,这句话就一天一遍地在我脑中刻下痕迹。如同浓硝酸腐蚀过的铜板,痕迹斑斑。历历在目。不可磨灭。

关于上海

恩雅说过,每个人都是有根的,长在脚底下,轻轻地触动它,就会有细小的疼痛。但我不会。

我的根似乎是扎根在上海的,就像人的迷走神经一样,一迷就那么远。这多少有点不可思议。

记得有人说过,喜欢上海的人都很世俗。我笑笑,当一个疯子的酒后胡言。很多人喜欢西藏,说那儿是真正孕育灵感的地方,并且大多数人在声明他们喜欢西藏的同时还要影射一 下我的上海。于是我问他们格桑花什么时候开央金玛是什么神转经筒向哪个方向转,他们看着我的时候一脸茫然。其实我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要喜欢西藏都了解西藏,但我不会为了表示自己很有品位就整天说西藏西藏我爱你。那很肤浅。其实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多么的脆弱和无力。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

小蓓是我的朋友,她和我一样,根不在脚下,在北京。她说她喜欢北京的琉璃瓦反射出的暖色夕阳,很厚很重的光芒。因此我们就要在生命的前二十年里活得比别人辛苦比别人累以便可以到那两个城市的大学去,二十年后我们再呕尽自己的心血去换一本蓝印户口,然后开怀大笑或者失声痛哭。就在那些无聊的上海人大谈上海的俗气并且一胜不屑的时候,我却在为虚无的明日黄花做困兽之斗。

为什么要让不爱上海的人出生在上海?上帝一定搞错了。

我的同学曾经在复旦大学里逛了整整一天,并且拿了很多照片给我看。我望着那些爬满青藤的老房子目光变得有点模糊,我想那才是我真正的家。我不是复旦的学生但我却想成为复旦的学生,这就是我和复旦目前唯一的联系,有点像单相思。

我妈希望我是个安于现状的人,考个实惠的大学上个实惠的专业,结个实惠的婚生个实惠的孩子,最后躺进一具实惠的棺材里实惠地去死。

但我命中注定是个漂泊的人,从一场繁华漂到另一场繁华或者苍凉。有首歌唱到: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我相信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地方。命中注定。所以每分每秒都会有人无限憧憬地开始漂泊也会有人心满意足地停止漂泊。

喜欢上海是因为它从六十年代沿袭下来的文化底蕴——繁华而苍凉。繁华而苍凉。张爱玲如是说。

旧上海在我的心中是一部老的胶片电影,画面上布满白色斑点,没有一句台词,华贵的妇人优雅的绅士幸福地微笑。夜总会的灯光像凡高的色彩漫过整个城市。没有背景音乐,或者有也是淡得不着痕迹,时不时地浮出画面,如轻烟般一闪即失,令画面无可名状地微微摇晃。

是谁说过:燃亮整个上海的灯火,就是一艘华丽的邮轮。

而我的城市多少有些令人啼笑皆非。一句话,它是一个像农村一样的城市,一个像城市一样的农村。恰恰这是最可怕的。如果它是个纯粹的农村,山明水净,青草粉蝶的话,那我会义无反顾地拥抱它,不用给我任何解释。如果它是个有自己特色的城市那我也会张开我的双臂不要任何理由。但它不是。这里有穿着高级西装脚下踩双Nike的所谓的“先富起来”的人们,他们会在过圣诞节的时候装模作样地在圣诞树上把小天使用上吊的方式桂起来,然后抱着胳膊在一旁傻傻地笑,傻傻地欣赏他们弄出来的在风中晃动的小小尸体。

所以我固执地认定我将来的生活应该在上海。生活在别处就是我的美丽愿望。

伟大的米兰·昆德拉。回顾上面的文字,我在极力宣扬一个人如果爱一个东西是不用长篇累牍的,但我却在这里喋喋不休。难道我不爱上海,嘿嘿,埃舍尔的怪圈。生活在别处。这是为我和上海写的。

关于文字

我妈说你要考经济系或者法律系免得将来挨饿受冻风吹日晒雨淋。其实她的潜台词是:你不要考中文系就好了。我妈多少懂一点文学,所以她知道文人的生活不会富裕,至少在物质生活上如此。而我妈又很爱我不愿我生活动荡不愿我离家太远,所以当我说我要考复旦的中文系的时候我们的分歧很大。最终的结果是我做出牺牲,而且很大。我放弃了我的中文系而改学理科,并且正在参加为全国化学学科大赛而组织的集训。家人期待着我的显山露水,而我觉得那毫无希望也毫无意义。

我对随便哪种感觉的文字上手都很快。曾经我用一天的时间看完《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然后第二天就写出了两万多字类似的东西,把同学吓得目瞪口呆。尽管我认为那种东西几乎没有存在的价值,时光可以轻而易举地把它淹没得不留一丝痕迹。

我把考试中得到满分的作文随便丢掉,却把老师说的毫无内涵的文章装订好放在抽屉里。我常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然后拿给同学看,然后他们感动得一塌糊涂。

我喜欢上海我也喜欢文字,所以我喜欢上海的文字。

当我写下上面的文字之后我才猛然意识到令我心动的那些精致的女子都是上海的姑娘,比如恩雅比如安妮宝贝比如许佳比如顾湘。

我喜欢安妮宝贝和苏童的文章。因为两个人都有绝世华丽的想象力和冷艳张扬的文字。更多的时候我喜欢一本书是没有理由或者因为很奇怪的理由。比如我就很喜欢《我在梦见你》的书名,注意,我说的是喜欢书名。等我买回那本书的时候我又不想看书里到底写的是什么了。但还是很喜欢“我在梦见你”五个字。后来老师告诉我那是个病句。当时我就傻了,原来自己一直喜欢的是个病句哦!

可能我看的小说多了所以我大脑构架场景的能力很强。很多时候当我看由小说改编的电影时我会想下一个镜头应该怎么拍,和导演一比高下。很是不自量力。

我的梦想是将来能做广告,极具震撼力的那种,而不是什么牙好胃口就好之类的。小蓓也想做个广告人,但她似乎比我更为理想化。我还有很大的功利情绪在里面,我说我要用一个企业家的身分来经营艺术,而小蓓却说她要用一个艺术家的身分来经营企业。我说那你的公司肯定垮了,小蓓说垮就垮吧。

那些小说中的画面常常在生活中浮现出来,比如苏童笔下的那口关于生死和宿命的井,比如安妮宝贝笔下的棉布长裙。我常常在想:其实人真正最完美的生活应该是在文字里的,活得像电影一样,活得像小说一样,最次也要活得像电视剧一样。虚幻的生活。

安妮宝贝说,柏拉图是一场华丽的自慰。

当我在草稿纸上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同学吓得要死。他问:你写来干什么的?我说:投给榕树下。然后他就真的吓死了。生活在小说里面的人其实是最开心的,所有的结局都设定好了,沿着宿命的轨迹你只需无尽滑翔就好了,抗争是没有用的,所以只活不想,暂它结尾是死亡还是永生,这似乎也是种人生的大境界。

写小说的人也很快乐,生活中谁得罪了你,没关系,写进小说里好了,好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李碧华就这么“恶毒”。

扮演上帝的滋味不错不错!

生活在别处。这是为我和我的文字写的。

关于流浪

我一直认为流浪是一种大境界,不管是关于脚的还是关于心的。

一直以来我很喜欢武侠小说中关于扶桑浪人的情节,不是哈日,而是敏感于浪人那两个字。

我的网友KK去过很多地方,而且他总是一个人背起背包就上路了,一路流浪一路看。他告诉我西藏的雪很白很傲气,苏州的钟声很厚很悠远。雾隐霞红。暮鼓晨钟。

有次他问我你到过峨嵋吗,我兴高采烈地说我去过,我们先坐车然后又坐缆车直接上了金顶。我们住在五星级的宾馆里享受暖气,第二天拍了好多照片。KK说他用脚爬上去的,沿路住了好多个寺庙,在山泉里洗了个澡,被冻得差点感冒。听他说的时候我觉得周围的氧气变得越来越稀薄。听他讲完之后我觉得自己实在俗气得恶心。我吐得一片狼藉。

从那一刻开始我就觉得参加旅行社是最最愚蠢的事。一大帮人被导游呼来喊去,像阿姨带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阿姨问:这里漂不漂亮?小朋友们说 好——漂——亮——哦!

实在俗气得很有级别。

曾经有段时间我迷三毛迷得紧。不为别的,只为只身跑到沙漠的神经质。那时候娶一个像三毛一样的女子为妻然后一起远行成为我最大的梦想。但它高高在上地悬在我的头顶使我不得不仰望,在脖子酸痛的同时让我明白:它遥不可及。

后来我就常常坐在西秦会馆对面的咖啡店里透过落地窗望繁华的大街。因为这儿是旅人最多的地方。

我躲在玻璃之后,在咖啡厚重光滑的香气里安详地打量外面背着行李的人们,想象南腔北调弥漫整个天空。偶尔为外国人提供我绵薄之力。他们的问题通常都很简单,无非是哪儿有厕所哪儿可以买到门票哪儿有宾馆之类的。所以尽管我的英文非常的poor,但也可以应付了。

一般他们在接受完帮助后都会在说谢谢的同时掏出一叠钱来,而我总是微笑着摇头。然后他们的眼睛就会很亮,嘴角上扬,露出好看的白牙齿。

并不是像报纸上说的竖起大拇指不断地说OK。

曾经有个叫David的大学生把他在新疆买的挂毯送给了我。我回家后把它挂在电脑上方的那墙墙上。现在我打稿子的时候我就在看它。在挂毯里面混有沙子,沙漠的沙子。我妈曾经要将它洗干净而我誓死不从。因为里面有我所向往的沙漠的味道。一洗就没了。

我冒着跑题的危险写了上面那么多关于和外国人打交道的废话其实就是为了引出这块挂毯,而引出这块挂毯则是为了说明我对流浪疯狂到了一定的程度了。

我曾经说,如果有一天我很有钱了或者我彻底没钱了我就开始流浪。同桌说:那你不是座流动的金库就是个流浪的乞丐。说完甩甩他的头发,很帅或者装作很帅的样子。我每次都用反语说:帅哦帅哦帅得不得了哦。而他总是用“没有最帅只有更帅”来自我谦虚或者自我吹嘘。他比我冷静比我现实比我更善于理性思维,总之就比我像个人。

他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不要整天在空气里悬着。

但远方的土地对我的脚掌永远是一种烫贴。我矢志不渝。

生活在别处。这是为我和我的流浪写的。

关 于 钱

我和钱的关系比较暧昧。我们是情人,我爱她,她也爱我。

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向四周看了看,觉得没人注意我于是大舒一口气。现在安全了我继续写。

老师说把“她”用在没生命的东西上必须那个东西是很美好很令人热爱的,比如祖国。如果老师看见我称呼孔方兄为“她”,那他的表情多半会很精彩吧?

我觉得自己一下子变得很坏。

我爱钱,这设什么好掩饰的。我在一家杂志社混了个脸熟然后在上面发点酸得吓死人的文章,然后坐在家里等稿费。

钱似乎也很偏爱我。我暑假正电台做撰稿人的时候我的身价是千字25元。等我开学离开的时候主任挽留我说:千字50如何?因为那个时候我的节目已经开始火了。

开学后的日子很平淡。偶尔有同学问我喜不喜欢那档关于校园民谣的节目,我大言不惭地说:喜欢喜欢,那真是个好节目。没人知道那个节目是我做出来的。

从那个时候起我知道没上大学不一定都会饿死。但我还是沿着父辈画好的轨迹朝复旦平稳挺进,同时心里很放心——有后路的生活总是快乐而放肆的。

我曾经学过插花和陶艺,当初的目的也是为了将来不会饿死。但高中快节奏的生活把那段记忆冲得很淡很模糊。直到那天有个女生问我黑色的曼陀罗花代表什么意思,我脱口而出:代表不可预知的死亡和爱。她说你怎么知道那么多?于是我想起了自己曾经学过插花。

我曾经可以很轻松地背出花的物语但当时觉得很设意思。如果送花的人和被送的人都不知道的话,那么白菊花也是可以在情人之间粉墨登场的。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一屋子人一边笑一边说我够恶毒。而现在当我努力地回忆那段笑声的时候它却变得很模糊,就像用橡皮擦过的铅笔画,只剩些斑驳的痕迹,低眉顺眼让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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