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白银时代》作者:王小波【完结】 > 王小波《白银时代》.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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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小波 当前章节:9195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23:41

很多年来,我一直在老师的阴影下生活。这位老师的样子如前所述,她曾经拿根棍面包去吓唬露阴癖,还在浴室里碰见过我──但我们之间什么都没发生过。但我一直在写她:这是不是真正的小说,我有点搞不清楚了。也许,我还可以写点别的。比方说,写写我自己。我的故事是这样的:

大学毕业以后,他们让我到国家专利局工作:众所周知,爱因斯坦就是在专利局想出了相对论,但我在那儿什么都没想出来。后来他们把我送到了国家实验室、各个研究所,最后让我在大学里教书。所有天才物理学家呆过的地方我都呆过,在哪儿都没想出什么东西来──事实证明,我虽然什么题目都会做,却不是个天才的物理学家;教书我也不行,上了讲台净发愣。最后,他们就不管我了,让我自己去谋生。我干过各种事:在饭店门口拉汽车门,在高级宾馆当侍者──最古怪的工作是在一个叫作丰都城的游乐宫里干的:装成恶鬼去吓唬人。不管干什么,都没有混出自己的房子,要租农民房住,或者住集体宿舍。我睡觉打呼噜,住集体宿舍时,刚一睡着,他们就往我嘴里挤牙膏,虽然夜里两点时刷牙为时尚早。最后我只好到公司来工作。公司一听我在外面到处受人欺负──这是我心地纯洁的标志──马上录取了我。同事都很佩服我的阅历,惊叹道:你居然能在外面找到事情做!但这并不是因为我明白事理,达练人情──我要真有这些本事就不进公司。我能找到这些工作只是因为我个子大罢了。

当年我在丰都城里掌铡刀,别人把来玩的小姐按到铡刀下,我就一刀铡下去──铡刀片子当然是假的──还不止是假的,它根本就不存在,只是道低能激光。有的小姐就在这时被吓晕过去了,个别的甚至到了需要赶紧更换内裤的程度。另外一些则只是尖叫了一声,爬起来活动一下脖子,伸手到我身上摸一把。我赶紧跳开,说道:别摸──沾一手──全是青灰。不管是被吓晕的还是尖叫的,都很喜欢铡刀这个把戏。到下一个场景,又是我挥舞着钢叉,把她们赶进油锅:那是一锅冒泡的糖浆。看上去吓人,实际只有三十度──泡泡都是空气。这个糖浆浴是很舒服的:我就是这么动员她们往下跳,但没有人听。小姐们此时已经有了经验,不那么害怕,东躲西藏,上蹿下跳,既躲我手上的钢叉,又躲我腰间那根直挺挺的大阴茎。但也有些泼辣的小姐伸手就来拔这个东西,此时我只好跳进油锅去躲避──那是泡沫塑料做的,拔掉了假的,真的就露出来了。既然我跳了油锅,就不再是丰都城里的恶鬼,而是受罪的鬼魂。所以老板要扣我的工资,理由是:我请你,是让你把别人赶下油锅,不是让你下油锅的......作为雇员,我总是尽心尽责,只是时常忘了人家请我来做什么。作为男人,我是个童男子......这就是一切事实。结论是:我自己没什么可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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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到了交稿的时间,同事们依次走到我面前。我说:放下罢,我马上看。谢谢你。与此同时,我头也不抬,双脚收在椅子下面──我既不肯枪毙他,也不让他踩我的脚。这就是说,我心情很坏。他放下稿子,悄悄地走出门去,就像在死人头前放上鲜花一样。我是这样理解此事:权当我的葬礼提前举行了。最后一个人走到我面前时,我也是如此说。她久久地不肯放下稿子,我也久久地不肯抬头看她。后来,她还是把稿子放下了。但她不肯走出去,和别人一样到屋顶花园去散步,而是走到桌子后面,蹲了下来,双手把我的一只脚搬了出来,放在地面上,然后站起身来,在上面狠命地一踩。这个人就是"棕色的"。我慢慢地抬起头来看着她,发现她的眼睛好像犯了结膜炎一样。我这一夜在失眠,她这一夜在痛哭。虽然她现在正单足立在我的足趾上,但我不觉得脚上比头里更疼──虽然足趾疼使头疼减轻了很多。这种行径和撒娇的坏孩子相仿,但我没有责备她。她见我无动于衷,就俯下身来,对着我的耳朵说:看见你的那东西了──难看死了!她想要羞辱我。但我还是无动于衷,耸了耸肩膀说:难看就难看吧。你别看它不就得了......

在我的小说里,我遇到了一个谜语:世界是银子的。我答出了谜底:你说的是热寂之后。现在我又遇到了一个谜语:"棕色的"女同事要写真正的小说。我应该答出谜底:你要写的是......我要是知道谜底就好了。也许你不像我,遇到任何谜语都要知道谜底。但你也不像我,从小就是天才儿童。希腊神话里说,白银时代的人蒙神的恩宠,终生不会衰老,也不会为生计所困。他们没有痛苦,没有忧虑,一直到死,相貌和心境都像儿童。死掉以后,他们的幽灵还会在尘世上游荡。我想他们一定用不着回答这样的问题:什么是真正的小说。如你所知,我一直像个白银时代的人。但自从在停车场上受到了惊吓,我长出一根大鸡巴来了。有了这种丑得要死的东西,我开始不像个白银时代的人了......

中午时分,所有的人都到楼顶花园透风去了,"棕色的"没去。抓住这没人的机会,她正好对我"诉求"一番──我不知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但我觉得这词很逗。她我面前哀哀地哭着,说道:老大哥,我要写小说啊......大颗大颗的泪珠在她脸上滚着,滚到下巴上,那里就如一颗正在溶化的冰柱,不停地往下滴水。我迷迷糊糊地瞪着她,在身上搜索了一阵,找到了一张纸餐巾(也不知是从哪里抄来的),递给了她。她拿纸在脸上抹着,很快那张纸餐巾就变成了一些碎纸球。穿着长裤在草地上走,裤脚会沾上牛蒡,她的脸就和裤脚相仿。我叹了口气,打开抽屉,取出一条新毛巾来,对她说:不要哭了,就给她擦脸。擦过以后,毛巾上既有眼泪,又有鼻涕,恐怕是不能要了。棕色的不停地打着噎,满脸通红,额头上满是青筋。我略感不快地想到:以后我抽屉里要常备一条新毛巾,这笔开销又不能报销──转而想到:我要对别人负责,就不能这么小气。然后,我对棕色的说:好了,不哭──回去工作吧。她带着哭腔说:老大哥,我做不下去──再扯下去又要哭起来。我赶紧喝住她:做不下事就歇一会儿。她说坐着心烦。我说,心烦的时候,可以打打毛衣,做做习题。她愣了一会说:没有毛衣针。我说:等会儿我给你买──这又是一笔不能报销的开支。我打开写字台边的柜子,从里面拿出一本旧习题集,递给她;叫她千万别在书上写字──这倒不是我小气,这种书现在很难买到了。

过去,我做习题时,总是肃然端坐,把案端的台灯点亮,把习题书放在桌子的左上方,仔细削一打铅笔,把木屑、铅屑都撮在桌子的右上角,再用橡皮膏缠好每一支笔(不管什么牌子的铅笔,对我来说总是太细),发上一会儿呆,就开始解题了。起初,我写出的字有蚊子大小,后来是蚂蚁大小,然后是跳蚤大小,再以后,我自己都看不到了。所有的问题都沉入了微观世界。我把笔放下,用手支住下巴,沉入冥思苦想之中。"棕色的"情况和我不同,她把身体倚在办公桌上,脖子挺得笔直,眼睛朝下愤怒地斜视着习题纸,三面露白,脸色通红,右手用力按着纸张,左手死命地捏着一支铅笔(她是左撇子),在纸上狠命地戳着──从旁看去,这很像个女凶手在杀人──很快,她就粉碎了一些铅笔,划碎了一些纸张,把办公桌面完全写坏。与此同时,她还大声念着演算的过程,什么阿尔法、贝它,声震屋宇。胆小一点的人根本就不敢在屋里呆着。不管怎么说罢,我把她制住了。现在习题对我不起什么作用,我把这世界所有值得一做的习题都做完了。但我是物理系毕业的,数理底子好。"棕色的"则是学文科的──现有的习题够她做一辈子了。

大学时期,我在宿舍里,硬把身体挤入桌子和床之间狭窄的空间坐下,面对着一块小小桌面和厚厚的一堆习题集发着呆。我手里拿着一支铅笔,但很少往纸上写,只是把它一节节地捏碎。不知不觉中,老师就会到来。她好像刚从浴室回来,甩着湿淋淋的头发,递给我一张抄着题目的卡片,说道:试试这个──你准不会。我慢慢地把它接过来,但没有看。这世界上没有我不会解的数学题──这是命里注定的事情。还有一件事似乎也是命里注定:我会死于抑郁症。不知不觉之中,老师就爬到了对面的双层床顶上,把双脚垂在我的面前。她用脚尖不停地踢我的额头,催促道:愣什么?快点做题!我终于叹了一口气,把卡片翻了过来,用笔在背面写上答案,然后把它插到老师的趾缝里──她再把卡片拿了起来,研究我写的字,而我却研究起那双脚来:它像婴儿的脚一样朝内翻着。我的嗅觉顺着她两腿中间升了上去,一直升入了皮制的短裙,在那里嗅到了一股夹竹桃的气息。因为这种气味,*矣涤辛死鲜喟捉啃〉纳硖澹飧錾硖褰艚舻毓谄じ锢*......她从床上跳了下来,蹲在我的面前,抱住我的脑袋说:傻大个儿,你是个天才──别发愣了!我忽然觉得,我和老师之间什么都发生过──我没有虚构什么。

我面对着窗子,看到玻璃外面长了几株绿萝。这种植物总是种在花盆里,绕着包棕的柱子生长,我还不知道它可以长在墙角的地下,把藤蔓爬在玻璃上。走近一点看得更清楚:绿萝的蔓条上长有吸盘,就如章鱼的触足一样,这些吸盘吸住玻璃,藤蔓在玻璃上生长,吸盘也像蜗牛一样移动着,留下一道粘液的痕迹,看起来有点恶心。然后它就张开自己的叶子。这些叶子有葵叶大小,又绿又肥,把办公室罩进绿荫里。科学技术在突飞猛进,有人把蜗牛的基因植到绿萝里,造出这种新品种──这不是我这种坐在办公室里臭编的人所能知道的事。我知道的是,坐在这些绿萝下,就如坐在藤萝架下。这种藤萝架可以蔓延数千里,人也可以终生走不出藤萝架,这样就会一生都住在一道绿色的走廊里,这未尝不是一种幸福。这不是不能实现的事:只要把人的基因植到蚂蚁里,他(或者她)觉得自己是人,其实只是蚂蚁;此后就可以在一个盆景里得到这种幸福,世界也会因此变得越来越新奇。......我回头看看"棕色的",在绿荫的遮蔽下,显得更棕了。她吭吭哧哧地和一些三角恒等式纠缠不休。这是初中二年级的功课,她已经有三十五岁了。我不禁哑然失笑:以前我以为自己只有些文学才能,现在才发现,作践起人来,我也是一把好手。我真不知道自己有多聪明──而且我现在还是迷迷糊糊的。我就这么迷迷糊糊地回家去睡觉──再不睡实在也撑不住了。

15

天终于晴了。在雾蒙蒙的天气里,我早就忘了晴天是什么样子,现在算是想起来了。晴天就是火辣辣的阳光──现在是下午五点钟,但还像正午一样。我从吉普车里远远地跳出去,小心翼翼地躲开金属车壳,以免被烫着,然后在沾脚的柏油地上走着。远远地闻见一股酒糟味,哪怕是黑更半夜什么都看不见,闻见这股味也知道到家了。这股馊臭的味道居然有提神的功效。闻了它,我又不困了。

我宿舍的停车场门口支着一顶太阳伞,伞下的躺椅下躺着一个姑娘,戴着墨镜,留着马尾辫,穿着鲜艳的比基尼,把晒黑了的小脚翘在茶几上。我把停车费和无限的羡慕之情递给她,换来了薄薄的一张薄纸片──这是收据,理论上可以到公司去报销。但是报销的手续实在让人厌烦。走过小桥时,下面水面上飘着密密麻麻的薄纸片,我把手上的这一张也扔了下去。这条河里的水是乳白色的,散发着酒糟和淘米水的味道。这股水流经一个造酒厂,或者酱油厂,总之是某个很臭的小工厂;然后穿过黑洞洞的城门洞──我们的宿舍在山上,是座城寨式的仿古院子──门洞里一股刺眼睛的骚味,说明有人在这里尿尿。修这种城门洞就是要让人在里面尿尿。门洞正对着一家韩国烧烤店,在阳光下白得耀眼。在烧烤店的背后,整个山坡上满是山毛榉、槭树,还有小小的水泥房子。所有的树叶都沾满了黑色的粉末,而且是粘糊糊的──叶子上好像有油。山毛榉就是香山的红叶树,但我从没见它红过;到了秋天,这山上一片茄子的颜色。这地方还经常停电。为了这一切──这种宿舍、工资,每天要长衣长裤地去上班,到底合算不合算,还是个问题。

我现在穿的远不是长衣长裤。刚才在停车场上付费时,我从那姑娘的太阳镜反光里,看清了我自己的模样。我穿着的东西计有:一条一拉得领带,一条很长的针织内裤,里面鼓鼓囊囊的,从内裤两端还露出了宽阔的腹股沟,和黑毵毵的毛──还有一双烤脚的皮鞋,长衣长裤用皮带捆成一捆背在了背上;手里还提着一个塑料冰盒子。那个女人给我收据时,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可见别人下班时不都是这种穿着。她的嘴角松弛,脖子上的皮也松弛了,不很年轻了。但这不妨碍我对她的羡慕之情。看守停车场和我现在做的事相比,自然是优越无比。

我的房子在院子的最深处,要走过很长的盘山道才能走到。这是幢水泥平房,从前面走进门厅,就会看到另一座门,通向后院。这两道门一模一样,连门边的窗户也是一模一样。早上起来,我急匆匆地去上班,但时常发现走进了后院。后院里长满了核桃树,核桃年复一年落在地下,青色的果壳裂开,铺在地下,终于把地面染得漆黑。至于核桃坚果,我把它扫到角落里,堆成了一堆。这座院子的后墙镶在山体上,由大块的城砖砌成,这些砖头已经风化了,变成了坚硬的海绵。但若说这堵墙是古代遗留下来的,又不大像。我的结论是:这是一件令人厌恶的假古董──墙上满是黑色的苔藓。在树荫的遮蔽下,我的后院漆黑一团。不管怎么说罢,这总是我自己的家。每当我感到烦闷,想想总算有了自己的家,感觉就会好多了。

不知你见没见过看停车场的房子──那种建筑方头方脑,磨砖对缝。有扇窗子对着停车场的入口,窗扇是横拉的,窗下放着一张双屉桌,桌子后面是最好的发愣场所;门窗都涂着棕色的油漆,假如门边不挂牌子,就很容易被误认为收费厕所。这房子孤零零的,和灯塔相似。

日暮时分,我走到门外,在落日的余晖下伸几个懒腰,把护窗板挂在窗户上,回到屋里来,在黑暗中把门插上,走进里间屋──这间房子却异常明亮。灿烂的阳光透过高处的通气窗,把整个顶棚照亮。如你所知,这屋里有张巨大的床。我的老师穿着短短的皮衣,躺在床上。她的手臂朝上举着,和头部构成一个W形,左手紧握成拳,右手拿着小皮包,脖子上系着一条纱巾──老师面戴微笑。她的双脚穿着靴子,伸到床外。实际上,她是熟睡中的白雪公主。我在她身边坐下,床瘪了下去,老师也就朝我倾斜过来。我伸手给她脱去靴子,轻轻地躺了下来,拉过被子把自己盖住,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它正在一点点地暗下去。第二天早上,我又会给老师穿上靴子,到外面上班......老师会沉睡千年,这种过程也要持续千年。我们之间什么都没发生过──虽然那东西一直是直翘翘的。这件事没法写进小说里,因为它脱离了生活。按现在的标准,生活是皮下注射。但这不是真正的生活。什么是真正的生活呢?我又记不得了。这个故事我写了十一遍,我能记住其中的每一句话。但它是真是假,我却记不得了!

我在家里,脱掉内裤,解开腰上的重重包裹。旧时的小脚女人在密室里,一定也是怀着同样的欣快感,解开自己的裹脚布。那东西获得了解放,弹向空中。我现在有双重麻烦:一是睡不着觉,二是老直着。我还觉得自己在发烧,但到医务室一量体温,总是三十六度五──那东西立在空中,真是丑死了。在学校里,我是天才学生,在公司里我是天才人物。你知道什么是天才的诀窍吗?那就是永远只做一件事。假如要做的事很多,那就排出次序,依次来干。刚才在公司,这个次序是:1、写完我的小说;2、告诉棕色的什么是真正的小说。现在的次序是:1、自渎;2、写完小说;3、告诉棕色的什么是真正的小说。在此之前,我先去找一样东西。这次序又变成了:1、找到那样东西;2、自渎......这样一个男人,赤身裸体,在家里翻箱倒柜,这样子真是古怪透了......但我还是去找了,并把它从床底下拖了出来。把那个破纸箱翻到底,就找到了最初的一稿。打印纸都变成了深黄色,而且是又糟又脆,后来的稿子就不是这样:这说明最早的一稿是木浆纸,后来的则是合成纸。这一稿上还附有鉴定材料:很多专家肯定了它的价值,所以它才能通过。现在一个新故事也得经过这样的手续才能出版、搬上银幕──社会对一个故事就是这么慎重。每页打印纸上都有红墨水批的字:属实。以下是签字和年月日。在稿上签字的是我的老师。为了出版这本书,公司把稿子交她审阅,她都批了属实。其实是不属实。不管属实不属实,这些红色的笔迹就让我亢奋。假设小说的女主人公是克利奥佩屈拉,就没人来签字,小说也就出不来。更不好的是:手稿上没有了这些红色笔迹,就不能使我亢奋。

如你所知,我们所写的一切都必须有"生活"作为依据。我所依据的"生活"就是老师的签字──这些签字使她走进了我的故事。不要以为这是很容易的事:谁愿意被人没滋没味地一遍遍写着呢。老师为我做出了重大的牺牲。后来我到处去找老师,再也找不到──她大概是躲起来了。但是这些签字说明她确实是爱我的──就是这些签字里包含的好意支持着这个故事,使我可以一遍遍地写着,一连写了十一次。

16

他们现在说,我这部小说有生活。他们还说,现在缺少写学生生活的小说。我说过,生活这个词有很古怪的用法:在公司内部,我们有组织生活、集体生活。在公司以外,我们有家庭生活、夫妻生活。除此之外,你还可以去体验生活。实际上,生活就是你不乐意它发生但却发生了的事......和真实不真实没有关系。我初写这部小说时,他们总说我的小说没有生活,这不说明别的,只说明当时这篇小说在生活之外,还说明我很想写这篇小说;现在却说有了生活,这不说明别的,只说明它完全纳入了生活的轨道,还说明我现在不想写这篇小说了。

老师的生活是住在筒子楼里,每天晚上到习题课上打瞌睡,在校园里碰上一个露阴癖;而和一个大个子学生恋爱却不在她的生活之中。她在我的初稿上签字,说我写到的事情都是她的生活,原因恰恰是:我写到的不是她的生活──这件事起初是这样的。结果事情发展下去走了味儿:我一遍遍地写着,她一遍遍地签字,这部小说也变成了她的生活。所以她离开了学校,一走了之。

早上我去上班之前,要花大量的时间梳妆,把脸刮乾净,在脸上敷上冷霜,描眉画目。这是很必要的,我的脸色白里透青,看上去带点鬼气,眉毛又太稀。然后在腋下喷上香水,来掩饰最近才有的体味。我的形体顾问建议我穿带垫子的内衣,因为我肌肉不够发达。他还建议我用带垫子的护身,但现在用不着了,那东西已经长得很大。然后我出门,在上班的路上还要去趟花店,给棕色的买一束红色的玫瑰花。在花店里,有个穿黑皮短裙的女孩子对我挤眉弄眼,我没理她。后来她又跟我走了一路,一直追到停车场,在我身后说些带挑逗意味的疯话......最后,她终于拦住我的车门,说道:大叔,别假正经了──你到底是不是只鸭?我闷声喝道:滚蛋!把她撵走了。这种女孩子从小就不学好,功课都是零分,中学毕业就开始工作;和我们不是一路人。然后我坐在方向盘后面咳声叹气,想着"棕色的"从来就没有注意过我。要是她肯注意我,和我闲聊几句,起码能省下几道数学题。她解题的速度太快,现有的数学题不够用了。

有关棕色的女同事要写真正的小说,我现在有如下结论:撇开写得好坏不论,小说无所谓真伪。如你所知,小说里准许虚构,所以没有什么真正的小说。但它可以分成你真正要写的小说和你不想写的小说。还有另外一种区分更有意义:有时候你真正在写小说,但更多的时候你是在过着某种生活。这也和做爱相仿:假如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双方都想做,那他们就是真正在做爱。假如他们都不想,别人却要求他们做,那就不是做爱,而是在过夫妻生活。我们坐在办公室里,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过写作生活。她在这种生活中过腻了,就出去体验生活──这应该说是个错误。体验到的生活和你在过的生活其实是毫无区别的。

我知道,"棕色的"要做的事是:真正地写小说。要做这件事,就必须从所谓的生活里逃开。想要真正地写,就必须到生活之外。但我不敢告诉她这个结论。我胆子很小,不敢犯错误。

现在"棕色的"每天提前到班上来,坐在办公桌后面,一面打毛衣,一面做习题。她看起来像个狡猾无比的蜘蛛精,一面操作着几十根毛衣针,一面看着习题集──这本习题集拿在一位同事的手里。她嘴里咬着一支牙签,把它咬得粉碎,再吐出来,大喝一声:"翻片儿"!很快就把一本习题集翻完,她才开始口授答案。可怖的是,没有一道做错的。我把同事都动员起来,有的出去找习题,有的给她翻片儿。我到班上以后,把这束玫瑰花献给她,她只闻了一下,就丢进了字纸篓,然后哇哇地叫了起来:老大哥,这些题没有意思!我要写小说!她一小时能做完一本习题集,但想不出真正的小说怎么写,让我告诉她。按理说,我该揍她个嘴巴,但我只叹了一口气,安慰她道:不要急,不要急,我们来想办法;然后坐到自己的位子上了。

在"棕色的"写作生活中,她在写着一个比<<师生恋>>更无聊的故事。她和我们的不同之处在于,她不会瞎编一些故事来发泄愤怒。因此她就去体验生活,然后被人轮奸了。这说明她很笨,不会生活。既然生活是这样的索然无味,就要有办法把它熬过去。这件事可不那么容易......起码比解习题要难多了。

"棕色的"告诉我说:那件事发生以后,她坐在泥地上,忽然就怕得要命。也不知为什么,她想到这些人可能会杀她灭口......她想得很对,强奸妇女是死罪,那些乡下小伙子肯定不想被她指认出来。虽然当时很黑,但她说,看到了那些人在背后打手势。这是件令人诧异的事:我知道,她原来像蝙蝠一样的瞎,在黑地里什么都看不见。但我平时像个太监,被刀尖点着的时候,也变得像一门大炮;所以这件事是可信的。有一个家伙问她:你认不出我们罢?她顺嘴答道:认不出来。你们八个我一个都认不出来。那些人听了以后,马上就走,把她放过去了。这个回答很聪明:明明是四个人,她说是八个。换了我,也想不出这么好的脱身之策。但她因此变得神经兮兮的,让我猜猜她为什么会这么怕死。如你所知,我最擅长猜谜,但这个谜我没猜出来。这谜底是:我这么怕死,说明我是活着的。这真是所罗门式的答案!现在恐怕不能再说她是傻瓜了。实际上,她去体验生活确实是有收获的。首先,她发现了自己不想死,这就是说,她是活着的。既然她是活着的,就有自己的意愿。既然有自己的意愿,就该知道什么是真正在写小说。但她宁愿做个吃掉大量习题的母蝗虫,也不肯往这个方向上想。我也不愿点破这一点:自己在家里闷头就写,不要告诉任何人。这样就是真正在写小说。我不敢犯错误,而且就是犯了错误,也不会让你知道。

我注意到"棕色的"总在咬牙签,把齿缝咬得很宽。应该叫她不咬牙签,改吃苹果──照她这个疯狂的样子,一天准能吃掉两麻袋苹果,屙出来的屎全是苹果酱......我现在是在公司里,除了"生活"无事可做。所以,我只能重返大学二年级的热力学教室,打算在那里重新爱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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