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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回合,她负。.47

作者:谁意 当前章节:12967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8:48

“你还好吗?”

“断了条腿。接回去了。”不淡冷,但还是如同以往,漫不经心。

“哦。”她再看他,注视他,却不知能说什么。

“要喝水吗?”他问,把她当客人似。

她摇首。

俩人静默了一会儿。

还是他开口,“怎么来了又不说话?你一直都这么怪。”

“我——不知道要说什么。”她如实答,还能说什么?她根本没有打算说什么,只是想,这样见一面,也好,就好。

“跟我在一起有这么无聊?”他微嘲,不知是对她还是对自己,相比之下,一向话很少的他倒变成了话多的那一个。

“不——不是,”她摆头,笑笑,“你准备要结婚了吧?”

“也许,”他的目光一直在她脸上,“你会来吗?”

“你要请我吗?”

“我岂敢不请?你可是班长。”

她再笑开,“你还记得啊。”

“我没失忆。”

“予为——”

“嗯?”

话在唇边却不知怎么说,说了又能如何呢?“你要幸福。”千言万语,千情万绪,也只剩下短短的一句祝福。

“当然。”

“嗯——我走了,不打搅你休息。”这样就够了,她微微一笑,“再见。”转身。

“向子纱。”他却喊了她的名。

她身微颤,带笑回头。

“你不会再来了吧?”

她点点头。

“也祝你幸福。路上小心。”

“好。”她笑容更灿了些,没有让泪涌出来往下掉。

“饿了吗?”不知时间过了多久,耳边的脚步停停走走,直到有一个跫音停在她跟前,有个人蹲下来,捧起她一直埋在腿间的脸,温温笑颜,柔柔问言。

她微微眨眼,是他。

她心头有暖,展开笑,“嗯。”

他手来到她眼下,用指腹,轻轻拭着。

“我没哭。”

“我知道,”他笑,“有点像熊猫。”

“熊猫是国宝。”她嘟了嘟嘴,“我好饿好饿。”

“我知道。”

“那些年,与他有关的点点滴滴,我从来都不敢去回忆,因为回忆,就代表成为过去,于是我将他安放在深处的角落,不去看,不去想,固守着,即使此后会有人住进来,他依然在那里,直到许多年以后,我终记不起,哪怕直到那一天,我全部都忘记了,他还在那里。这就是我,那些年,对他的心情。对他,我不能忘。心曾经这么对自己说。”曾经与他有关的记忆,占据了她整个年少岁月,轻轻的,软软的,想起来微痛,却又暖,她舍不得放,更无法去忘。

“现在,我全部把它们拿了出来,回忆了一遍,然后,全部都遗忘。”一点片段都不留下,只剩空白,满满的只装一个人。

“我都知道,”他握住她的手,触感微凉,“要睡吗?”

“嗯。”

他偏过身,轻轻拥着她,让她依靠在怀中,把外套盖在她身上,他探手进外套口袋,取出一朵微蔫的红花,放在她手心。

她睁眼。

是扶桑。

“扶桑的花语——给你温暖。可彤告诉我。”

“嗯,”她浅浅一笑,“初遇你,好像有个声音在耳边悄悄告诉我,一直告诉我,这个人,是好的,非常好,他像太阳一般的,又暖又好。”

“易,有些事情,我想得还不是太明白。”

“没关系,我一直在。”

她握上他放在身侧的手,闭上眼,“易,谢谢你。”

“子纱,谢谢你。”她的音,低,轻,却全清晰在耳,他说着和她同样的话,看到她流苏遮眼,他伸手欲拨开,却又想起乐乐说过她不喜人碰发,于是收回来。

未睁眼的她如有感应,把他的手按下,就在发间,语轻轻,“可以的。”

这时,安静许久的客车突然响起一段老老旧旧的旋律,惹得旁坐一个上年纪的大姐轻呼一声,“啊,是这首歌!老公,你还记得吧?”

“记得,当然记得。”男人道,沉沉的笑声含温情,“当年我唱这首歌跟你求婚,你还笑我唱的是伤情歌呢!”

“没错,这时间真快啊,转眼就过了二十年。”

“是啊,真快,还好你还在我身边。”旁坐夫妇各自笑叹,便不再言语。

平稳行驶的车窗外,萧萧风起,落叶飞舞。

秋天了,已经秋天许久许久了。

那个隽永而深情的女声还在唱着——

因为爱着你的爱

因为梦着你的梦

所以悲伤着你的悲伤

幸福着你的幸福

因为路过你的路

因为苦过你的苦

所以快乐着你的快乐

追逐着你的追逐

因为誓言不敢听

因为承诺不敢信

所以放心着你的沉默

去说服明天的命运

没有风雨躲得过

没有坎坷不必走

所以安心的牵你的手

不去想该不该回头

也许牵了手的手

前生不一定好走

也许有了伴的路

今生还要更忙碌

所以牵了手的手

来生还要一起走

所以有了伴的路

没有岁月可回头

……

(全文完)

PS:

1、扶桑,又名朱槿。某城市市花。

2、“秋天了,已经秋天许久许久了。”引借自台湾郑愁予先生的诗《右边的人》,原诗句“月光流着,已秋了,已秋得很久很久了。”这是一首表达夫妻长伴到终的情感诗。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

我是予为。

和向子纱,中学六年,同班同学。

若不是那个夏末,我对她的记忆还会一直停留在以前,白开水似的乏味淡无。

那年夏末,通过一条短信,

她说她喜欢着我,从开始到现在,一直没有变。

当时的我,一笑置之,并不当真。

可是她有多么的锲而不舍,一天几条信息,有的没的,总能说好几句。

我并不知道,那时的她,鼓起了多大的勇气,让自己变得厚脸皮。

因为一直以来,我以为她就是那种喜笑爱闹,心思浮浅,没太多内容的女生,不似兰诗那般的温婉,知性,乖巧兼可爱。

毕竟同学六年,她都是在我面前这样表现的。

被人当太阳似的关注爱慕,不是第一次,却从不曾想,会是和自己同窗了六年的同学,从不曾放在心里,关系比白开水还要乏味平淡的女生。

想着,就觉得有趣。

于是我闲来无事就回她几句。

有一天她问我,谁是我人生的第一道伤口,看着那些蝌蚪字,我愣了片刻,第一次,有人问我这样的话。

她到底都了解了我什么?一直以来我觉得她青涩又太自以为是,可却我回答了,那时我想,她知道的关于我的事情,一定很多。

甚至突然之间,对她说的一直喜欢从心底涟漪出一丝丝的喜悦和感动。

我想找一个非常爱我的人,甚至我不需要付出她也会爱我的人,也许她就是。

渐渐我对她放下一点心思,甚至在心情好时也会主动给她发一两个信息,虽然还是像白开水一样,但我能感受到她很开心。就这样靠短信联系了近半年。快春节了,我问她回不回来,意思已经很明摆,我已经将她列入可能。可是她却回我这样的信息——我无法放下现在的。

看着那条信息,我突然觉得很可笑,这算什么!一份工作都舍不得为我放弃,说什么爱我!只是想跟我玩柏拉图之恋吗?

我没兴趣。

就这样断了联系。

可是断了之后,关于她的零星记忆却不时闪现。

我想起06年高考的第一天,那个早上她穿着一身深蓝的运动衣在我身后第二个下车,神色慌乱将手中的一瓶绿茶塞进我怀里,然后几乎没有看车就急急冲过马路跑去宿舍区。

我之所以特别记得她那身深蓝,是因为在灿白的六月阳光下,那深蓝几近于黑,我生命的本色。

上大学前两年,偶有同学聚会,她出现过两次,可她对我总是一副淡漠的样子,不笑不看不言语,现在回想,我还是无法感受她那份所谓的十一年的爱在哪里。是她矜持要我自己去靠近?还是本身的性格如是?或者,她曾经对我说过的那些全都是玩笑话?

说真的,我看不透她。

记得刚刚联系上的时候我说太久没有见她都忘记了她长什么样子,她就认真的用电脑摄像头照了几张相片发到空间相册里,暗示我去看看。我一看,才发觉,原来她也长得挺漂亮,下巴微尖的圆脸,大大的盈水柔亮的眼,还有几乎和大眼那般大的润唇看上去却是挺纯情又可爱。是因为兰诗的形象烙在我心里太深,还是同学六年里我根本没有注意过?

总之那一天,她的相片给了我好心情,于是兴起我给她取了一个外号——罐头。

她的抗议声连连,说她从来不吃罐头,这样叫是不对的。

我也不明白当时为何一定要坚持叫她这个名,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她学医,又读心理,兼修营养,懂得好好照顾自己,就跟远在与我有七个小时时差国度的兰诗一样,会很好的生活,照顾着自己。

只是这些,我真的是到后来,后来才知道。

因为后来听大头勇说了她的故事,说那个富家公子回来找她了,故事非常的戏剧化,言情小说偶像剧里经常上演的那些狗血剧情全都发生在她身上。我想,那个人一定非常爱她,那么,她曾经在我身上倾注的感情,也许,都能从他身上得到补偿吧。

她人生的故事,也许没有我,会更加精彩。

就像兰诗一样。

今年年初的同学小聚会,她也来了,比我早到,一个人,大头勇说的那个富家公子并没有陪同。这时离我们之前的短信联系已经过去了三年有余,四目相对,陌生得不能再陌生,那些事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无所谓伤或怨,所以对她笑了一笑,说句好久不见,之后无任何对话。可是浩军,却发起酒疯,提到了那瓶绿茶,我记得,因为那瓶绿茶,成绩一直不错的她高考并不如意,去了不算理想的学校。难道是我的错吗?这个问题那晚一直徘徊在我脑海。

那天晚上,她默然离去之后,仔狗突然幽幽的说:“你没有发现吗,其实子纱和兰诗很像。”

而文秀慈,也用一种入世已深、精锐洞悉世事的目光站在我背后,冷冷对我吐出一句话:“予为,你从来不知道子纱有多爱你,我只希望,将来,你不会有后悔的一天。”

后悔?

我失声落笑。

我知道,那个笑,有种苍凉的味道。

当兰诗带着一身的光亮去那个开满向日葵的国度的时候,我的心就不容许自己有后悔那两个字出现。

没有人会知道。

兰诗走后,这几年,我有说不出的寂寞;当年她说无法回来陪我,她不知道,我心里,心底的难过。

那天晚上韦雨并没有去,她一向不喜我和仔狗浩军他们混一块。

可她却是我从浩军那边的朋友介绍认识的。

最初的韦雨是受我的皮相吸引,而后才是名字。

是的,我有一副好皮相,无论走到哪里,总能收获一些倾慕目光,我早已习惯,产生了免疫力。

好皮相确实带给我众多便利和光彩,但是,它却让我觉得自己更加悲哀。这年头,几乎没有人会去用正常心态去看一副好皮相下面的那颗心,即使它是恶魔化成,也会有人对它狂恋痴迷。

没人懂我,我找不到同类。

除了已经远在向日葵之国的兰诗。

她离开后,我更是封锁了自己的心,把自己锁紧牢笼里,用虚情假意,过活。

我爱韦雨吗?

我也曾经问过自己。

去年浩军的婚礼上,我和当伴娘的韦雨闹了别扭,作为伴郎团的核心成员,我疯了似的喝了好多酒,都说酒多失言,我醉后疯言乱语,甚至还挤出了好几滴眼泪。

眼泪煽动眼泪,连得作伴娘的韦雨失了职,也对我哭得梨花带水。我知道她有多爱我,从第一次见面,她极其惊讶又开心叫道:“啊,你叫予为?我叫韦雨,我们的名字刚好反过来耶!”我就知道。而那一刻,我在醉意泪眸中看着她哭红的眼,突然对她产生了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

我知道这种感觉很荒谬,但它那一刻起的化学反应很强大,当我酒醒后,我很认真的进行思考,觉得和韦雨该认真起来,我该把那颗心里与兰诗、音乐有关的那些腐坏部分狠狠剁掉,给这个爱我的女人一个可以幸福的未来。

我们恋爱,也有热度,然后归平静。

是的,我想,我爱着韦雨,有她在,我觉得,很好,真好,我的心里很平静。也体验到那平淡中的小幸福,因为,我需要一个人来爱我,来填补我的空洞,而韦雨,她就这么出现了,她全心全意的爱着我。也许这只是我自欺欺人的想法,但我想,是的,因为我,也正在努力全心全意去爱她。

我以为音乐已经随着兰诗的离去而消失在我的生命,但是韦雨说最喜欢我弹琴的样子,专注又帅气,特别迷人,于是我和仔狗大秦他们又玩起了音乐。

音乐,是我和兰诗唯一的青春纪念。

当年兰诗走了后,把我的爱,我最想要的一切都带走了,把我曾经视为生命的音乐也带走了,却当时只道是寻常。那个时候,我也从不认为自己有多爱兰诗,所以当有其他女生出现的时候,我还是可以去和她们嘻哈暧昧,但当兰诗告诉我她要走了,我才知道,从那天起,我的人生,失去了色彩,只剩黑夜。

那几年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的,不玩音乐不谈恋爱,毕业后,在家里的安排下,我成了法院的一名公职人员,而我所有曾经的不甘,愤怒、张狂和热情早已全都消失殆尽,我学会了用公式化的一张面具去面对周遭的一切。

我似乎给了自己一副枷锁,让自己坐牢。

去年生日那天,我和韦雨领了结婚证,交往一年有余,我跟韦雨见过双方家长,很快订婚,登记,只差一个仪式,那个仪式原本预计在今年的深秋完成。

在等待仪式的日子里,一切依旧平常,平常到我以为就这样直到天荒地老的时候,我收到了一条信息,只有三个字——下周见。

那个号码,是远在俄罗斯的兰诗的。

我没记,可记忆神经却一直本能的记着。

兰诗,我说了从你离开的那一天起,就开始遗忘你,可是我的记忆却不肯放过你,我对它,无能为力。

那晚,我变得烦躁,甚至和无辜的韦雨起了口角,最后一个人冲门开了车出去。

买了一打啤酒,将车开到郊外,荒渺无人,我坐在车里喝着,姿势难得的斯文,听着年少时喜欢的歌曲,一瓶接一瓶的灌自己。

他妈的,我恨自己好酒量,怎么喝都喝不醉!

酒没有迷醉我,下了车,吹着郊外刺寒的秋风,我的鼻涕泪水全涌来,头晕脑胀,整个世界在我眼前晃摇,欲覆灭。

那一刻我在想,倘若这一天是世界末日,这个时候,我多希望是兰诗在这里陪我看天覆地裂。

迷迷糊糊,我听到当年兰诗巧笑倩兮,在我跟前撒着娇对我说的话:“予为,我们都是属于风的孩子,你看,我们的心同属一个灵魂,无论将来我走到哪里,你走到哪里,只要伸出手,迎着风,感受它的吹拂,闭上眼睛,听它在耳边静静的吹过,就是我在你身边,唱着歌,就是你在我身边,陪着我。”

那风真冷!是我这辈子吹过的最冷的风。

我真的越来越晕了,回到车上,我给色马打电话,也不知道自己都说了什么,到最后,我竟然哭了。

直到雨下了又停,夜已深至凌晨,韦雨发来了信息,只四个字,等你回来。

看着信息,我知道,我该清醒了,从那场青春的伤痛中醒来。

朦胧中,我开车返回。眼睛睁大,却怎么也看不清前行的路,意识早已被夺去,当撞上前方载重卡车,受力从车门冲击出去,后面行来的车辆压上我身体的那一刻,我那些一直蛰伏在阴暗角落的黑色意识全部复活,那一刻我只想到,就死了吧!干干净净,什么都别留下,就死去了吧!将要回来的兰诗,永远都看不到我,是我留给她的,最大,最后的惩罚吧!

是她此生偿还不了我的全部的爱,所要付出的代价。

可我还是醒了过来,一屋子的白色,刺鼻的味道,像太平间,周围站满了人,黑压压一片,考验我的视力。

站在床边的人,不是天堂派来接我的天使,也不是从地狱来要缉拿我归案的牛鬼罗刹,他们,都是我最亲近的家人,长辈,哥们。个个眼泛泪花,满脸担忧看着我,特别是韦雨,早就哭红了一双眼,苍白瘦小的脸憔悴不已,泪眼婆娑看着我,又是担忧又是声声对不起的抱着睁开眼的我啜泣。

一抬眼,我第一个看到色马和仔狗,放下一颗心的表情,同时目光闪烁,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我意识到什么,目光在围站在我身边的人群中流转,没有,延至门口,没有,甚至目所能及的走廊上不时往来的人里,也没有。

我对众人扯出的笑迅速从脸上脱落,我闭上眼,但愿自己不曾醒来。

当众人离去,就连韦雨也被家人连拖带劝回去休息后,色马一个人留下来,我知道他要说什么,耐着性子等着。他却话未说就先叹下一口气,又忧心又安慰似的看着我,说:“兰诗昨天回来了。”

听到这个名,我的心律波动不常,要鼓破我的胸膛似,如当年每每她在我身边,静默,轻笑,耳语时。

“她来看过你,没见着。当时你在重症室。已经坐今早的飞机去帝都报到了。”色马短句加断句,三言两语交代。

我没给他反应,平静一声:“我知道了。”

该了断了。

有些往事,不是已忘记,而是,不能够再忆起。

我没死,只不过被压断了一条腿,现代医学技术太发达,我那已做富太的母亲花了大笔的钱,请了最好的大夫,把我那双可能会废的腿医治好了,简直比她把我生出来时的还要健康笔直。

住院的第四天,向子纱来了,一个人。

她还是我看不透的那副模样,来了也不说话,那么的奇怪。

从年初的聚会到此时,我们已经大半年没见,却是毕业后时隔最短的一次见面。看着她,我耳边突然想起仔狗曾经说的话:你没有发现吗,其实子纱和兰诗很像。

我一直望着她,她的样子渐渐模糊起来,和少女的兰诗重叠在一起。直到她说你要幸福,要离开时,我才回过魂。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如同回到了那一年,那一天兰诗在家门口一直等说要送别的我,却一直没有出现在她面前最后黯然离去的背影。我喊住了她,问她:“你不会再来了吧?”她点点头。“也祝你幸福。路上小心。”这是我最后的话。

我没有看她离开,而是闭上眼,可是莫名奇妙的,有泪水从眼眶涌出来,一滴又一滴,直到泛滥成灾。

我的眼泪,从出生到现在,只为两个女人流过,一个是我的母亲,一个是兰诗。我没有去擦拭那些泪,就任由它,因为至此之后,我不会再为任何人流泪。

‘愿我最终能够幸福!能像雕像一样活着。’

这是我此生唯一记得的诗句。在兰诗房间那个五层高,婴儿蓝的小书柜第三层,从左边数过来的第十本读书笔记的末页。

细毛笔字,深重的墨黑,笔迹温婉,就如兰诗一样。

也许,我最终可以幸福!如她们的祝福。

那就这样吧,

就这样了。

PS:‘愿我最终能够幸福!能像雕像一样活着。’为[法国]苏利普吕多姆《孤独与沉思》中《休息》的诗句。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一定想不到,全文一百多万字,最为难我的就是这篇番外,不足五千字的篇幅我整整写了三年有余,说是写得失眠错乱抑郁自闭跌宕起伏都不为过。因为予为这个角色,不能在文中大篇幅出现,五千字的番外要把他所有的心情写出来,对我来说真的是很痛苦,往往打开文档就不知如何敲键盘,以致几个星期、数月才写得出一两句或段,真的足足写了三年。

写完后我自省,为何让自己如此纠结?后来得出答案,也许是因为那里的人物大都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所以很怕自己表达有错,无法客观诠释他人的私人历史,深深的有种独身高空走钢丝的感觉。

好在熬了又熬,写出来又反复修改后大致满意。

文中兰诗一角虽寥寥数笔,但在现实生活中她是个极好极好的姑娘,长得漂亮,可巧温婉,睿智大方,极是讨人喜欢。约莫是在今年七月的时候,有一次偶然机会短信闲聊谈到她,才得知她已不在那个向日葵之国。想想也是,我都大学毕业不知几年了,她约是小我一二岁,高中毕业前去的俄罗斯,这么多年也该回国了。但是人在哪他也说不清,我亦未细问,那些已经旧掉的往事就让它们如烟随风逝去吧,还能跟着风走,说明他们的那些曾经是快乐的,因为只有快乐的东西是轻盈的。

哦,忘了说,兰诗在现实生活的本名就叫Lan si。

☆、一些想说的话

这文,写了很久,前面提过。

要写篇文的念起于04年初夏,那个时候的我,勉强还算年轻,要做的,想做的事情很多,很没个定性,所以总是停停顿顿,任岁月乱蹉跎。

从不曾想过会花这么长的时间,会有那么多耐心来写一篇小说,但在完笔的那一刻,我却发现自己长长一路走来也在成长,而且有所获,这是最值得庆贺的事。

写文,我不知道对别人而言意味或代表什么,于我,除了自娱自乐,就是想借文中的故事和人物进行一些思考,得到一些解答。

很庆幸,我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首先,注释一下文中两段隐形的关系——

舒琴心是斯哲和斯缇的生母,舒婵的堂姑,耿朝松为其一生不婚。

易彬生母顾愔的大学同学明玲是明纪扬的大姑姑。

其实这文原计划有三部,写的并不都是他们的故事,后面两部的故事大纲前几年一直在构思,名也取好了,其中一篇有个朋友很喜欢(不妨告诉大家,叫《天蝎的舞鞋》,个人其实也很钟意,\(^o^)/~),还在追问我几时能出来。唔,依照我这纠结又懒散的个性,且现在心早已飞到另一个系列上,估计三年内都难吧。

文中有一处意外。那就是漆宇宁和于筱祝这对。

最初根本没想过把他俩凑一块,大概是写到二三卷时,朋友圈里发生一些事,事不算新鲜,但却让我对爱情友情进行了全新的思考。其中友A被爱情对象一次次背叛,她一次次选择原谅,却一次比一次伤得深,这份爱情似一段无法躲开的孽缘,让她一直痛苦深陷其中。而友C又因爱情对象出了点事,不在身边,被激情所惑,不小心做了爱情背叛者。前者让我怜惜,后者使我感到心痛,因为该友那个竹马情的爱情对象是我非常看重的一个朋友,而我竟是第一个知道此事的人。朋友信任我,自觉无法承受压力,才同我说。记得当天我是心血来潮跑去她家住的,本来是很好的心情,却被这个十分意外的消息当场怔住了,脑子轰轰响,无法与她继续交谈,很快就回房了。

当晚我睡不着,想了很多,想的是,她有错,但我不能因为朋友犯了错就看轻她鄙视她把她丢掉,毕竟大家相识十载,而她的处事我一向欣赏,如果放弃,哪里还得如此情谊?可若视而不见,我又该如何面对她的那位爱情对象,我十分看重的朋友?

她这一举,真的是在大大考验我的爱情观和友情立场。

于是爬起来写了篇日记,发在网上,主题关于爱的情和欲。后来她看到了,直觉是因她的事而发,当面跟我说那篇文章让她难过又伤心。

其实我写文的初衷并不全因她,友A的事已经给我一个极大的冲击,跟着又到她,我当时,真的有点Hold不住。

我也知自己发文的举动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她,当即给她写了一封信。一千多的字信,我分析了她当时的情况以及会造成如此局面的原因,末终我写道:也许我不认同你的某些方式,但我尊重你的决定,只要你幸福,无论爱情对象是谁,我都会送上祝福。信她没有回,此事大家也不再提,好在没多久她就认清自己的心,决然跟那个人了断,如今已和竹马过上幸福婚姻生活;而我们的关系依然如昔,甚至更深厚,该笑骂打闹还是笑骂打闹,只是都默契的对那桩意外缄口。

从这个故事大家可能会觉得我那朋友就是所谓的‘渣女’,于我真不认为,毕竟人生在世,漫漫一生,每个人都难免有行差踏错,甚至心灵迷失的时候,有些人的爱情也许是无法避免要历经这样一个考验。

记得多年前教基础心理学的老师曾说,学心理学,是为了解决问题而非制造问题。我想在这件事我算是做到了不制造问题吧。原因?非常简单,还是那句,我不能因为朋友犯了错就全盘否定她抛弃两人多年的情谊。

毕竟,初次犯错的人是有资格请求原谅的。

而相对的,友A,我当时对她怜惜也对她恨铁不成钢,她一直与那男人纠缠好些年,要断不断自受其乱。那么好的一个姑娘却被一个这样的男人一次次伤害,真是看得我们这些朋友又心疼又气恼,我甚至曾气到对她撂下狠话:你要是再跟他来往我就跟你绝交!

好在,时间就是一切,以青春为代价,她终于看清了那人的真面目,彻底死了心断了情,如今也已嫁作人妇。她的先生,脾性温和,勤俭上进,真是个非常适合当老公的男人,我们这些朋友都很欣慰她找到如此好的归宿。

呵,说得有点多了,回到正题。正是因为这两个朋友的经历才使得我临时决定将文中的于筱祝和漆宇宁凑成一对,我想,在爱情中受到过相同伤害的人也许更懂得尊重和珍惜。

写出来的效果我是极其满意的,可以说全文那么对他俩最深得我心!只是这两个家伙实在太爱吃肉了,每次为了给两人找肉吃我都神经错乱三天啊!

文中还有一处小Bug,我也是在前个月才发现,那就是4.5——情春(Ⅴ)第281小节中颜海勋和顾依依在琴房里提到的《水之轮回》。我前月无意在网上听到原来这曲有两个版本,一个的确是1995年发行的佛乐,另一个则为班得瑞的钢琴版,而我一直以来听的都是班得瑞的版本,文中用的也是班得瑞版,所以在此更正一下。其实两个版本都很不错,不过个人还是较为钟意班得瑞版,大家有兴趣也不妨试听。(*^__^*)

这文起初是有想法写成悬疑爱情剧的,但发现写悬疑文十分耗精力,对我这类爱纠结的懒人的确不适合,于是放弃;也曾想过写成心理爱情文,可担心自己把握不好,对不起曾经的任课老师,所以作罢,最后就成了这样一篇又长又臭的类型。(⊙o⊙)

其实末章5.11不是最后写的,它在今年年初就完成了,最后写的是5.9和5.10以及顾愔那十一篇日记,很不好意思告诉大家,这两章写完后我居然有点单萱附身,缓了一月才缓过来,实在太出乎意料了!

也许是因为写得太用力了吧!

单萱这类有点偏执性格的女孩子,很让人怜惜,可如果遇不到那个懂得爱她比她更执着的人,人生会比较艰辛。说到偏执,这里就顺便对文中开篇那个狗血的迷功尸案做个说明。案子的背景,年纪双十以上的朋友或许都会有点印象,是的,灵感源自十五年间那个轰动全国的**功事件,传闻很骇人,包括那些宣传图片,也是触目惊心,给当时的我留下了极深印象,于是,写这篇文时,首先就想到了它。

我想,无论是信仰还是爱情,甚至包括某种兴趣爱好,迷了,就是一种病。

佛说,那叫执念。

有个词语叫执迷,执著于所迷恋的。

我却习惯反称:迷执。

先有了迷恋,然后开始执著,别的什么的都不再看,通俗点解释,就叫一叶障目,死钻牛角尖。

这是比较难解的一种病。

我很害怕遇到这类‘病人’,但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患过这样的病。

这种病,最伟大的心理专家都难治,因为药是自己。

‘枝上柳棉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话不多说,借花献佛,就把这首诗送给那些依然患有深度迷执病症的朋友吧。

也有朋友问,这文中的人物你认为谁的结局是最好的?我个人以为是童小清,无痛无泪,自然死亡,真的再好不过了。大家觉得呢?

而关于秦天的死,大家可能觉得有点交代不清,我是真有写,大概写到九百多字时,我突然对自己生起气来,质问自己有必要事事必备吗?不如留给大家多余的想象。所以,写的那九百多字我全部删了,可能会有朋友觉得这样的结局有点仓促,但这却是我最想要最喜欢的结局。

至于为什么两次安排易彬送向子纱乌龟这个情节,呃,算是影射他们的情感发展像乌龟那么慢吞吞,却也希望能像乌龟的寿命那么长吧。

还有,文中最后出现的那首歌是多年前风靡华语乐坛的金曲,歌名我就不提示了,相信年纪双十以上的朋友应该能猜出来。如果我没记错,此曲是在93年发行的,今年巧好是它的二十周年。

记得第一次看这篇文的朋友是已远嫁澳大利亚的阿姐,在三年前。那个时候,文章只完成了不到二分之一,可是她好有耐心,一直等我完成。今年发文时我给她留言,她二话不说又从头开始看起,看完还跟我讨论剧情,真的十分感动,完了后她还问我,你认为这文章的主题是什么?我略思,打下这一句:没有岁月可回头。

最后想说一说本人笔名。通篇看文的朋友知道,一开始我用的不是‘谁意’这个笔名,而是e11ee,其实这算不上笔名,它是我的微博原用名。起初我是打算用自己的英文名作为笔名,但已有人注册,只能作罢,暂用微博名代替。而我原先自称11,这也不是新名字,我有个网络名带有11,用了近十年,是网上的朋友先叫的,久而久之我就以11自居了。可是前两个月偶然逛贴吧时却发现貌似一些原创文中的女主都是这个名,我当时可谓又惊又讶,用了近十年的小名再次套在自己身上突然觉得特别不合适,好似占了那些女主的便宜。

于是一番思索后决定换名,想了好几个还请朋友们提议,但都不尽满意。后来有夜浅梦中,‘随意’二字突然闯入我脑海,我当场就惊醒了,觉得会跟它有缘。

第二天起来赶紧查字典,一下子备选了三个同音词:随意,谁意,绥意。朋友较为钟意‘随意’,说显得潇洒,更似写文的人,其实随意二字我在生活中是经常拿来做口头禅的,我个人对该词向来择犬任情适意’的解释,只是却更偏爱‘谁意’和‘绥意’,又一时拿不定主意。在举棋不定间一次脑光乍现想到有本书叫《凭谁意行》,意思是:你听从谁的旨意行事?是诠释圣经的书,我只是浏览并未细看过,就是这么一想,一板就拍定“谁意”。

对此名个人是极其满意又喜爱的。

我对‘谁意’的解释是,这个‘谁’可以指任何人,我写文,顺从的是自己的意愿,也遵从文中所出现的角色的意愿,文章完结之后大家又有各自的理解,听从的是自己心的意愿。

所以在谁意这里,请诸位任情适意,随意,亦谁意。

当然,大家也不妨继续叫我11,因为网上的朋友还是这么叫的。

读着读着又发现原来‘谁意’跟11谐音,而且‘谁意’二字的笔画居然就是我身份证上的生日,真可谓巧之又巧。

看来它是要跟我一辈子了。

从今岁起,在文字的世界里,我就叫谁意,初来乍到,请大家多多指教。~\(^o^)/~

一下子就写了这长,呵,年纪大了,什么都无,就是废话多,见谅见谅。就到这吧,如果大家觉得本人的文还看得下去,不妨戳一戳新文《羊入虎口》。

此篇轻松文,不足十万字,25号更完,温甜口味,乃本人心血来潮的产物,但写的过程很快乐,希望它也能带给你一丢丢的愉悦。(~\(≧▽≦)/~ 发现自己快要变成广告小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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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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