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儿时因家庭变故被送到日内瓦附近的一位姑妈家中寄养。姑妈对他的管教很严厉,尽管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责责罚,又生性敏感,所以一直心中揣揣不安。直到8岁时有一次他真正遭受到这一责罚,才发现它并不如想象中那样可怕。最为奇怪的是,这一责罚激起了卢梭对施加惩罚者的感情。他竭尽全力才抑制住自己要故意犯错以便再次受到姑妈鞭笞的内心冲动。他在惩罚所带来的羞耻和疼痛中发现了一种极为复杂的兴奋感,渴望一再受到出自这双手的责罚。而如果是同样的责罚,但不是出于姑妈而是出于姑父之手,就毫无快乐可言。因此卢梭从自己的感觉中得出鞭笞与性快感有关的结论。后来,姑妈发现了卢梭对鞭笞的反常反应,便不再使用这种责罚方式。
在这件事中,最重要的是,卢梭承认,儿时对鞭笞的这种感觉对他的性倾向和性生活产生了终生的影响。姑妈鞭打他的情景长时间占据了他的性幻想空间,以致他到很晚才有性交经历。由于被羞耻感和怯懦感所压倒,他一直不敢向任何一个女性表露自己这个秘密的嗜好,也一直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伴侣可以使自己扮演自己心目中所向往的角色,只能在性交活动之前和之中通过对鞭笞情节的想象来保持性兴奋状态。卢梭写道:"又有谁能相信,这一少年时代的惩罚,这个由一位30岁的女人对8岁少年的惩罚,竟然决定了我一生的趣味和欲望,我一生的热情和自我?……我日复一日地默默地期待着我所爱的人。我从不敢暴露我这种奇特的趣味,但至少我从能够使我产生这种联想的事情中获得了一些乐趣。对我来说,跪在一位专横的女主人面前,遵从她的吩咐,请求她的宽恕,是一种最优雅的快乐;这种栩栩如生的想象越是令我势血沸腾,我就越像一个心醉神迷的情人……"(转引自Pearslaa,412)
弗洛伊德在《性学三论》中说:"自卢梭的《忏悔录》发表后,所有的教育者全都懂得了这个道理,即对臀部皮肤的疼痛刺激的被动残忍本能(受虐倾向)的性欲根源之一。"(Freud,1 990,121)
马索克早年也有类似经历,这一经历直接导致了《穿貂皮衣的维纳斯》的写作和他的受虐倾向。他童年时有一次借住在亲戚家里。一天,他在伯爵夫人的卧室玩耍,突然,伯爵夫人和她的情人进来了,马索赶快躲进一个壁橱里,偷看到这两位成年人的热烈抱吻。过了一会儿,伯爵和两个朋友愤怒地冲了进来,怒视着这两个偷情者,愤怒地冲过去,犹豫不知该先打哪一个。就在这时,伯爵夫人对准伯爵的脸就是一拳,伯爵蹒跚着向后退去,鲜血从他脸上流下。只见伯爵夫人挥舞鞭子,把那三个人赶出她的卧室,让她的情人趁机逃走了。正在这时,她发现了马索克。她把他拽出壁橱,狠狠鞭打了他,他从中体验到一种从来未有过的快感,他毫不怀疑,伯爵不止一次体验过种快感,因为此时伯爵又回到卧室,不是作为复仇者,而像一个谦卑的奴隶跪下请求他妻子的原谅。他们把马索推出房间,锁上了门,出于妒忌,他在门边偷听到了一切,"我又一次听到鞭打的声音,它的滋味我刚刚尝过。"从此他就再也离不开伯爵夫人那高贵尊严的权力的形象,包括对她的貂皮衣的感觉和对她当时那种义愤慎膺形象的感觉。他突然被一种权威的力量所震慑,将自己对性的感觉全部集中在她的身上,绝对地屈从于她,成为她的奴隶。这既不是疼痛,也不是残忍,而是一种惩罚。
英国著名历史人物"阿拉伯的劳伦斯"(T.E.Lawrence)一向被史家判定为道德受虐狂的典型,实际上他不仅属于道德受虐狂,而且有性鞭笞行为。作为英国皇家空军军官,他安排一位下属定期地鞭笞他。他在信中向同事承认,在他年轻时,有一位富有的伯父规定,劳伦斯每星期都必须因一些神秘理由受鞭笞,除非他接受这种惩罚,否则就不能继承这位伯父的财产。此外,还有人说他的这一倾向来自严厉的信信奉长老会教的苏格兰籍母亲,她经常为轻微过错鞭打年轻的劳伦斯。
在英国,所有的家都相信一句据说出自罗门王之口的名言:"放下了鞭子,惯坏了孩子。" 但是据考证,这句话并非出自所罗门之口,而是出自巴特勒(Samuel Butler)的诗篇,最早发表于1664年。
有些人坚持认为,英国人对于性鞭笞的偏爱来自英国学校的体罚制度。"成百上千的年轻人通过教育体制亲身体验到教育者热衷于鞭笞制度,忘不掉在接受鞭笞过程中所体会到的某种感觉,从中汲取了鞭笞的热情,渴望从美丽的女郎手中等到同样的鞭笞。"(Gibson,237)。
实行体罚制度最为严厉的是贵族子弟和上流社会子弟学校。在所有的学校中,最有名的是贵族子弟学校伊顿公学。这所学校的鞭笞制度极其严厉,它有固定的仪式(有时当着众多的学生),有固定的刑具(藤条和鞭笞台),有固定的地点(一般在校长室),有固定的执行人(一般是校长亲自招待,有两位老师辅助)。但是,有时鞭笞惩罚也由指导教师和高年级学生在私下执行。学校的老校长吉特博士(Dr Keate)曾是严厉执行鞭笞制度的人,绝大多数学生都被他亲手鞭打过。在1841年伊顿公学400年校庆时,维多利亚女皇到场致词,但掌声不高,可是当念到吉特博士的名字时,全场欢声雷动,全体校友长时间起立鼓掌。这位才校长身高5 英尺,对鞭笞学生怀有极大热情,据说这位校长的惯例是,每天至少鞭笞80名学生,并对不能再鞭笞更多的学生深表遗憾。他曾经创造过一次鞭笞90名学生的记录,即使没有学生偷偷帛烟喝酒,也没有人背不出拉丁语法,吉特博士总是能找到鞭笞他们的理由。当他在1852年去世时,报刊称他为"英国绝大多数有教养的贵族青年灵魂的杰出缔造者。"
英国的各所公学拥有不同的刑具。在温彻斯特公学,这一工具由四条苹果树枝组成,据说还在羊肉锅里煮过以使之滑腻,随后又用一种化学物质浸泡使之变硬。一位从该校毕业的成了名人的人说:"天哪,它们简直硬得像鲸鱼骨一样!"(Pearsall,407-411)
如果我们接受这样一个假设:19世纪英国重要的政治家中有99%上过公学,那么就不得不承认,99%的重要政治家中都尝过鞭笞的疼痛与快乐。从公学尤其是伊顿公学毕业而从未受过鞭笞的人,简直如凤毛麟角。学校的鞭的笞制度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伊顿公学校友成立了一个伊顿鞭笞台俱乐部,其会员资格是至少经历过三次"藤条的考验"。在1836年,三个伊顿校友潜回学校,偷走了鞭笞台,把它作为正式的皇座摆在俱乐部中。在校期间受到过鞭笞而且终身保持这一爱好的有许多著名人物,其中就有前文提到过的斯文宾,成年后他成为一名成功的诗人,有许多诗作以鞭笞为主题。著名学者约翰逊博士(Samuel Johnson)也是鞭笞制度的热烈拥护者,他说,他对拉丁语的知识全赖校长的频繁鞭笞所赐。
艾施比(Henry Spencer Ashbee,1843-1900)作为一位伟大的传记作家、旅行家、学者和色情出版物收藏家,收集了大量与性鞭笞有关的色情出版物。他的收藏品表明,19世纪英国的色情出版物中有相当大的一个比例包含性鞭笞内容。因此,艾施比曾说:"英国人最偏爱的嗜好无疑是鞭笞。"(Gibson,277)
除了斯文宾、艾施比,当时热衷于此类活动的名人还有汉凯(Hankey)、米尔尼斯(Milnes)、伯顿(Burton)等人。这些人是维多利亚时代英国虐恋者的代表人物。他们的倾向与当时的风尚完全不同,是当时社会的性道德规范的反叛者。他们极端厌恶当时社会上盛行的伪善与清教精神;他们全都是旅行家、语言同倾向中又有许多细节上的差异。
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不仅学校普遍实行体罚制度,家庭中对孩子的管教也盛行体罚。不些家长不愿亲自鞭打孩子,便把孩子送到专门提供这种服务的地方去,许多提供此类服务的机构和专业人员应运而生。例如瓦尔特夫人(Mrs Walter),她专门在报纸上做了广告。她以每年100英镑的价格提供惩诫服务,对超过20岁的女孩收费更高一些。她身材高大强壮,穿一套类似护士的服装,一副铁面无私的表情。她执行惩罚的设备有"一张得结实的条桌,皮带(捆绑腰部、脚腕和手腕),垫子,和又长又柔韧的藤鞭。"她规定那受罚的女孩要做好的准备动作是"脱去外衣的内衣,换上一种特制的长袍"。她的做法同色情书藤鞭,看好距离,站在侧面,开始缓慢但坚定地鞭打她。每一鞭的落点稍稍错开一些,如果使用力量较大,6鞭就够了。如果所犯过错需要严厉的矫正,那么我就再换到身体的另一侧,把这一过程重复一遍。对于尖声喊叫的,必须多打几鞭。如果一个女孩尽最大的努力勇敢地承受鞭打,那么我也许只打10鞭,而不是12鞭。"瓦尔特夫人的广告不仅是公开的,而且她的工作地点设在上流社会的待区。(Pearsall,403-404)
到了20世纪初年,人们已经普遍地接受了下列观点,即关于鞭笞与性快感有关的观点;关于在此类活动中,参与者可分为被动形式(受虐狂)、主动形式(施虐狂)以及二者结合的形式( 虐恋)的观点;关于有过此类经历的儿童尤其是少年在其成年之后会发生性问题及阳痿的观点。从最早梅柏对家长和教师发出这种体罚儿童的方式是危险的警告以来,这方面的研究已经越来越多。艾利斯在1942年指出:"无论性鞭笞在欧洲最初产生的确切原因是什么,毫无疑问它已经迅速变得极为普遍,迄今为止仍是如此。那些精于此道的人宣称,在英国,性鞭笞在所有的性变态行为中是最为常见的一种。"(Ellis,131)他还指出,性鞭笞在美国也很常见,例如在芝加哥的传媒上就有大量此类广告。此类广告在德国也大量存在。
尽管许多人熟悉卢梭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尽管人们在不断地抨击鞭笞制度,尽管许多人对19世纪充斥于市场的鞭笞色情出版物相当熟悉,鞭笞制度还是在英国一直维持到20世纪70年代末。长期以来,一场旷日持久的关于体罚制度的争论一直在传媒为另一方的争论。后者强调说,既然鞭笞与性快感有了。在反对肉刑的运动中,人们指出,肉弄会引起旁观者的"虐说旁观的水手们似乎都经历了一种"虐待狂式的快感,"对鞭刑感到"兴奋"。在看到一次血腥的鞭刑之后,"这些水手急切地等待着下一个受害者"。肉刑会使人逐渐丧失对苦难的敏感感觉,例如有人说,在第一次看到鞭刑时,他深感不安,几乎哭泣起来。后来就越来越麻木不仁,可以平静地旁观了。(Glenn,92)英国文豪萧析纳是发表过反对鞭笞意见的名人。萧伯纳指出:"在公开执行的鞭笞中,总是有大批围观者,在这些围观群众中可以发现,看到别人受蹂躏受折磨的情景,观众会表现出一种极度的兴奋和狂喜,即使是平时最有意志力最不爱表露情绪的人也不自觉地流露出这种表情。"他认为,"藤条和鞭子基本上是愚人的工具"。(Gibson,172)
反对他的意见的人则说,所罗门可不是什么愚人,他恰恰是最聪明的人,而他是赞成鞭笞的。还有人指出,上帝不仅允许尘世的父亲鞭打孩子,他还允许他自己的儿子耶稣基督受到鞭笞。众所周知,耶稣基督在被钉上十字架之前,头戴荆冠从围观的人群中走过,一路上曾受到极其残酷的鞭打。
这场争论导致了19世纪许多国家废除鞭笞刑罚,但仍有一些国家保留着这种惩罚方式。在1952年,英国政府发表了一项对教育界调查的结果,发现89.2%的教师认为应当保留体罚;77.8%的教师主张应当有节制地慎重地采用体罚手段;只有88%的教师认为体罚的坏处超过好处;56%的教师主张禁止体罚;35%的教师认为体罚学生应被规定为非法。迟至1967年,调查表明,仍有绝大多数(80-90%)的都是反对在学校废除体罚,只有少数教师赞成取消体罚。调查委员会的报告指出:体罚会导致鞭打者和被鞭打者的心理变态。在1968年,由英国的亚当女士发起成立了教师反对体罚协会。但是直到1975年,巩固对871所小学三、四年级的调查表明,一半以上的学校仍有体罚。(Gibson,85-88)在1996年,一位小学教师对一位犯错的学生实行了体罚,传媒再次热烈辩论,争论焦点仍旧围绕着学校有无体罚学生的权利以及体罚的利与弊。
在英国的监狱和军队中,有很长一段时间普遍实行鞭笞制度。在1987年,法庭判处的鞭刑有64087起;1900年有45054起;1902年有23186起;1908年19034起;1909年有12559起;1910年有9876起;1911年有9519起;1912年有9500起。(Gibson,155)
此外,其他类型的童年经历也可能成为虐恋的起因,例如羞辱。有人认为,扮演儿童的倾向可能与儿时的痛苦经历有关:这是一场受限制、无助感、受罚感、孤独感与悲痛感的噩梦。一位有此种倾向的人说:"我的问题恐怕来自我早年经历。我是独子,我妈离家出走,我爸在军队打仗,我是姑妈带大的,她常常为一点小错打我的耳光……"另一位说:"我的内心深处被一个受支配受羞辱的孩子所占据,被迫回到美丽残忍的女人的摇篮中,她们大多是护士和保姆的形象。"另一位的受虐倾向来自住宿制学校的经历,那时他的短裤和内裤,在孩子们的围观中,她给这个孩子带上一条婴儿尿布,当事人回忆说:"我感到羞愧难当。"(M cClintock,in Gibson et al,218)
心理学家斯多勒认为,虐恋倾向与儿时经历有关,他说:"我有这样一个印象,那些在童年较少受到女人(或女人们)残酷对待的男人,喜欢较为轻松愉快的色情材料,其中直接的羞辱或公开的肉体施虐情节较少。""男性中一种看上去能引起性兴奋的主要方式是对一个不情愿的女人采取强迫的施虐行动:他的行为和幻想是她绝对不乐意接受的。如果他这样做了,他就击败了她,他为过去所受的挫折报了仇:该轮到女人受苦了。"(Stoller,86,108-109)
但是,关于儿时经历与虐恋倾向的关系,有人持完全对立的观点。有人以亲身经历为证,反对虐恋的原因是童年经历的说法,他说:我听到一些关于虐恋的理论,其中最流行的一种是:英国中上层人士喜欢受鞭打是因为他们上过公学。这绝对是胡说!我就上过公学,也受过鞭笞,可那感觉糟糕透了。如果你对我说,这是我喜欢鞭笞和捆绑的原因,我会觉得你是在说疯话。而且,爱好虐恋活动的人有许多没上过公学,不是英国人,不是男人,这种理论属于上一代人,他们以为只有男人才喜欢虐恋活动。
许多人都以为,有受虐倾向的人一定是在儿时受过虐待,但一此事实证调查表明,情形不但不是这样,而且恰恰相反,许多有这种倾向的人在儿时都是在特别温暖慈爱的环境中生活的。儿时受过严重责打的案例极为罕见,责打的程度也极少超过孩子能忍受的程度。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孩子所受的教育过于温和、溺爱,偶遇打骂,会在心理上留下超重的价值。有这样一个女性的案例:儿时她一淘气妈妈就吓唬她说,爸爸晚上回来会打她,她在那等待惩罚的几个小时中充满焦虑地期待,她意外地发现,对惩罚的期待令她感觉到性的兴奋。在另一个男性案例中,母亲曾吓唬他说,如果他淘气就把他送进军事学校。男孩从对军校的训练和惩罚的想象中获得性的感觉。弗洛伊德也曾说过,他用于虐恋分析的个案"都是在其童年极少挨打的人,绝大多数不属于用鞭子教养成人的人。"(Freud,1990,218)
我在对中国女性所经历的虐恋和受虐想象的调查中,发现有这样一个规律,那些生活在有家庭暴力经历的环境中的人--无论是见过父亲打母亲的人,还是自己挨过父母配偶打骂的人--很少能理解或喜爱S/M游戏,而只有那些成长环境中完全没有暴力行为的人才喜爱这种游戏。当然,暴力环境的有无并不构成喜爱性虐待游戏的充分条件,但却是必要条件。换言之,那些生长在无暴力环境中的人们并不一定会喜欢这类游戏,但是能够喜欢这类游戏的人们必定是在无暴力的环境中长大的。绝不会再对虐待抱有好奇和神秘的幻想,他只会把这种行为视为赤裸裸的丑恶,而只有那些从未经受过真正的暴力侵害的人,才能够和愿意去体会肉体上受折磨和精神上受羞辱时的微妙快感;只有那些从未经历过真正的压迫和摧残的人,才能够和愿意去体会假想的权力关系中统治与服从游戏所营造的氛围的有趣之处。
攻击性
关于虐恋倾向成因的另一种说法集中在人类性本能所包含的攻击性上。福柯认为,那种以为虐恋的冲动来自人内心的攻击性的观点是"愚昧的"。然而,的确有一些实证研究表明,性与暴力之间有一定联系,在调查对象受到羞辱、感到愤怒时,他们的攻击性和性欲都会有所增加,无论男女都是如此。以人本能中的攻击性为虐恋动因的观点正是弗洛伊德对虐恋最主要的观点。我们或许可以说,弗洛伊德关于虐恋的观点是相当陈旧的,它的前提是以虐恋为病态;而福柯对虐恋的观点则是最先锋的。他认为虐恋是一种"非病理学的"快乐,而世上没有任何快乐是"反常"的。
弗洛伊德论述过虐恋的著作有四篇,它们频繁地被人引用和讨论,这四篇著作是:《性学三论》(1905)、《本能及其变迁》(1915)、《一个孩子受到鞭打》(1919)和《受虐倾向的经济问题》(1924)。弗洛伊德将受虐倾向分为三种类型:"我们可以将受虐倾向划分性感受虐倾向(erotogenic masochism)、女性气质受虐倾向(feminine masochism)和道德受虐倾向(mor al masochism)。性感受虐倾向--痛感中的快感--是其他两种感受虐倾向的基础。"(Fr eud,1990,285)在这一节,我们只讨论性感受虐倾向,弗洛伊德认为它来源于人性本能中的攻击性,是肛门性欲阶段的固置。
首先,关于虐恋倾向中的攻击性来源于正常男性性行为中所固有的攻击性,二者只有量的不同,没有质的不同,弗洛伊德指出:"施虐倾向的根源很容易在正常人中见到。绝大多数男性的性欲中都包含着攻击性因素--一种征服的欲望其生理意义出于一种通过行动而不是仅仅通过求爱征服性对象的抵抗的需要。因此,施虐倾向相当于性本能中的攻击性因素,只是它变成一种独立的夸张的因素,占据了主要的地位。"(Freud,1990,102)按照弗洛伊德的观点,虐恋就是攻击性的性感化形式。在弗洛伊德看来,男性性本能中所固有的攻击性与施虐倾向只是程度上的不同,没有本质的区别。
艾宾也表达过类似的观点,他认为,在性交活动中,主动性或攻击性角色属于男性;女性处于被动防御状态。刻赢得一个女性、征服一个女性能给男性带来极大的快感。女性应当为男性的施虐倾向负间接的责任:她们的羞涩激起了男性的攻击性。他划了两条界线:第一条是"正常的"男性攻击性与"反常的"虐恋活动之间的界线;第二条是"正常的"女性受虐倾向与"反常的"男性受虐倾向会大为减弱,施虐倾向是原始人的自然特征。
艾利斯用大量证据(包括动物的"求偶"仪式和原始部落民的求偶行为)引出如下结论:虐恋的根源深扎于性冲动机制本身之中。对于艾利期来说,典型例证是"猎捕婚姻"习俗--根据这一习俗,一个女人要被许多男人猎捕,最终被迫屈从于其中最强壮的男人。男性的攻击性与女性的屈从最后构成一种性的关系,即虐恋的关系。有人认为,施虐倾向不仅表现在性活动中,它甚至可以是纯粹的攻击性的表现,例如,有战时的轰炸机驾驶员承认,在轰炸敌方城市时会达到性高潮。
还有心理学家详细描述了受虐倾向的发展阶段,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攻击性:初生阶段的受虐倾向(1个月):婴儿用尖叫哭喊发泄其攻击性;原始征兆(1岁末):愤怒的动作眼神,愤怒的发泄既有外向的也有内向的;心理分析征兆(26个月):心理、思想形成阶段,有幻想中的施虐受虐表现;前潜伏期(26个月到6岁);经历从外界来的攻击行为,通过施虐受虐想象发泄攻击性;潜伏期(6-12岁):发展控制自我的机制,游戏幻想中有大量施虐受虐内容,如警察与强盗、战争、绑架故事中的残酷情景;青春期(13岁至成年):身体的某些部分用于实践施虐受虐想象。(Sarnoff,in Glick et al,206-209)
其次,关于受虐倾向是施虐倾向转向自身。弗洛伊德提出:"受虐倾向不是第一性本能的表现,而是施虐倾向转向自身。"(Freud,1990,231)他认为,性欲是以肉体的性需求为生理基础的心理现象,这种需求是早年生活中某些阶段及某些部位发展的结果。施虐倾向与受虐倾向是对立的统一。相比之下,施虐倾向是第一性的,是直接来自生理上的攻击性本能和生存本能的,基本上等同于主动性和男性气质;受虐倾向则是第二性的。它来自行为对象从外部世界向主体的转换,将性兴奋与疼痛,折磨、屈从及羞辱联系在一起。虐恋者的快乐依赖于对施虐者和受虐者的双重认同。他认为,一个有受虐倾向的人首先经历过施虐的幻想;有施虐倾向的人以疼痛为性快乐,然后"受虐式地"享受自身或对象的疼痛。
第三,关于虐恋倾向是肛门性欲阶段的固置。弗洛伊德在《受虐倾向的经济问题》一文中用性欲的三阶段来解释受虐倾向。他认为,臀部在受虐倾向中意义重大,他称之为施虐-肛门阶段性欲,与此相对应的是口腔阶段性欲对乳房的重视以及生殖器阶段性欲对生殖器的重视。弗洛伊德提出,虐恋是将强烈刺激与性兴奋联系在一起,他断定虐恋倾向是性欲在前生殖器阶段的固置,更确切地说,虐恋倾向是性欲在肛门阶段的固置。他是这样说的:"害怕被图腾动物(父亲)吃掉来自口腔性欲阶段;希望被父亲鞭打来自施虐-肛门性欲阶段;阉割则成为生殖器性欲阶段受虐幻想的内容。""臀部是在施虐-肛门性欲阶段被赋予性感意义的身体部位,就像乳房在口腔性欲阶段和阴茎在生殖器性欲阶段被赋予的意义一样。"(Freud ,1990,288-289)就像弗洛伊德的整个理论风格一样,他关于虐恋是肛门性欲阶段的固置的理论也带有一种武断的色彩。它不像自然科学甚至不像医学对某种现象所做出的实证判断,,缺乏可重复性。我们只能把它视为一家之言。
第四,关于鞭打幻想的三个阶段,弗洛伊德介这样说的:鞭打幻想的第一阶段是:我父亲在鞭打一个孩子。这个孩子不是我,而是我所习恨的。第二阶段是:我被父亲鞭打。第三阶段是:一个孩子在受鞭打。我在一旁观看。鞭打者不再是父亲,而是一个代表父亲权威的人,如教师;孩子也往往不只是一个。有时鞭打也可由其他种类的惩罚和羞辱所取代。幻想与性兴奋联系在一起,成为自慰满足的手段。而对于一个少女来说,鞭打幻想经过了三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刻很清楚,中间阶段保留在无意识之中。两个有意识的阶段属于施虐倾向,而中间和无意识的阶段则无疑具有受虐性质,它包括儿童被父亲鞭打的内容,带有原欲冲动和负罪感。在第一和第三阶段,被鞭打的孩子总是别人,而非主体本人;在中间阶段总是她本人;在第三阶段受到鞭打的几乎毫无例外的是男孩。(Freud,1990,222-223,232)
有人对弗洛伊德创作的这场三幕戏剧作了如下分析:这三幕戏剧的台词从主动句转变为被动句,在第三句时,说话者变成既非鞭打者又非被鞭打者的第三者。这第三者在这旁观中不仅可能认同被鞭打者,同时还可能认同鞭打者。哥特式的幻想如套用弗伊德的三幕剧则成为:(1)我父亲在伤害,第一句的重心是施虐者;第二句的重心是受虐者;第三句则是出自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哥特式作品的读者就是这个旁观者。
弗洛伊德相应地将男性虐恋倾向的形成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他有一种同性恋式的想象,想象父亲责打自己;在第二阶段,想象自己屈从于一位强有力的女性的责打,她取代了父亲的地位。
第五,关于虐恋倾向的最主要源泉是仇恨(虐恋是仇恨的性感形式)的观点。这是斯多勒(Rob ert Stoller)的观点。他认为,源自童年期在一位妇女(母亲)的掌握之中所得到的被动感和羞辱是一切变态的源泉,不只是虐恋倾向的源泉。变态行为用以逃避的危险不是外部世界的危险,而是内心的危险,因而是不可逃避的危险。斯多勒认为,虐恋是仇恨的性感形式;性暴力来自人的本性。他说:"外在或隐藏的仇恨能够产生或增强性兴奋,它的缺席导致性冷淡。""在此类性活动中,行为者似乎是仇恨的受害者。那些通过把自己吊起来达到快感的人,那些需要被绳索铁链或紧身服装束缚的起来的人,那些希望被鞭打被刀割的人,那些通过被人大小便在身上引起兴奋的人,那些不断选择羞辱和抛弃自己的人做伴侣的人,在这些人中,变态行为中的仇恨改头换面,秘密地保留在一个对他的'受害者'所做的事的幻想之中。""那些引起性兴奋的谋杀行为,那些引起兴奋感的残害、强奸、施加肉体痛苦的施虐狂行为,如鞭打、切割身体、束缚游戏、在人身上大小便等,全都属于对性对象的仇恨意识的表现,其基本目标在于一个人优越于另一人,伤害另一人,战胜另一人"。(Stoller,56- 58)
这种观点认为,施虐倾向不是出于亲密和关爱的感觉,而是出于轻蔑和仇恨。而受虐者自愿受惩罚的逻辑则是对惩罚者说:你不好,你不爱我。你对我很残酷,我有权恨你。有一位受虐者总是要让妓女像骑马一样骑在自己身上,在潜意识中他是想在儿时骑在母亲或父亲身上。可是为什么会颠倒过来呢?一位成年男性的梦解释了这一点:他梦见他给母亲洗脸,母亲不断地躲闪、踢腿,这是对当年母亲不容分说地擦他洗他的印象,而现在他要做的事的逻辑是"这就是我要对你做的"。让女人骑他的男人也是这个逻辑。所以说其原因是出于仇恨。
伯格勒(Edmund Bergler)认为,受虐倾向的根源是在婴儿期培养出来的害怕报复的心理。由于婴儿吃奶时如果总是没完没了吸个不亭,母亲就会打他,推开他,这个模式一再反复,就会在婴儿心中留下"你攻击我的乳房,我攻击你的臀部"的印象。施虐倾向于是在压力下转为受虐倾向。有的心理医生发现,他的病人将母亲的乳房与臀部联系起来,正如莫里斯(Des mond Morris)在《裸猿》一书中把乳房和臀部联系起来一样。另外,性鞭笞仪式中臀部的暴露和母亲喂奶时乳房的暴露也很近似。
此外,弗洛伊协还用童年时孩子将父母性交行为误解为攻击行为来解释虐恋倾向,他说:"如果孩子在童年期看到了成人之间的性交--这一机会是由于成年人深信儿童不懂性而提供的--他们不可避免地会将性行为视为某种虐待或征服的行为:他们会为它赋予施虐的意义。"(Freud,1990,123)
焦虑感与恐惧感
认为虐恋倾向的主要来源在于焦虑感和恐惧感的代表人物是瑞奇(Wilhelm Reich)。他曾在他的心理咨询专著中讲到最初引起他对虐恋兴趣的一个求治者:这个人来做心理治疗,一再要求他鞭打。他真的打了他两下后,那人大声呼痛,毫无快乐的迹象。瑞奇说:"我突然意识到,完全不像一般人所以为的那样,受虐者的本能目标并不是疼痛。在挨打时,受虐者像一般人一样感觉疼痛。"他因此得出结论认为,过去人们对受虐倾向的全部理解都是错误的。受虐者所经受的痛感本身绝不是快感。他的理论是这样的,如果向一个猪膀胱内充气,到它要爆炸时会怎样?在紧张无法从内部消除时,它会要求从外部扎一个孔,而它只能被动无力地等待外力的到来。一个人的内心紧张也可以如此积聚起来,如果他的性欲不能自由地发挥,压力变得极大,性能力急待宣泄,但是有一层东西阻止它的自然宣泄,瑞奇称这层东西为性格盔甲(character armour),它像盔甲一样包裹着人的全身。瑞奇由此得出一套快感模式:紧张-积聚-宣泄-放松。受虐倾向是在盔甲被打破前对快感的拒绝机制。它是一种快感焦虑。
瑞奇认为,在紧张和放松之间,可以观察到鞭打幻想的作用。受虐者的逻辑是:鞭打我,这样我就可以宣泄而且不必为此负责了。瑞奇认为,这就是鞭打幻想的最终意义。这里有两个要素,其一是焦虑和惩罚;其二是快乐和宣泄。虐恋倾向可以被快乐原则解释,也没有超出对惩罚的焦虑感的范畴。总之,瑞奇认为,受虐倾向是攻击行为的受害者的自我保护心理。他认为有受虐倾向的人都是在童年期经历了挫折和伤害的人。
瑞克(Theodor Reik)也认为,焦虐感和恐惧感是虐恋的原因。他举了三个求治者的案例,一位女性想象被屠夫肢解,一位男性想象被去势而后献祭,第三位定期到妓女那里上"俄语课"(某地报刊上对虐恋活动的称呼),接受责备和鞭打。在瑞克看来,这三个事例者不太强调接受疼痛所带来的快乐,而更强调焦虐感和恐惧所带来的快感。(Reik,206)
不少人持类似的观点,认为虐恋活动是为了解除内心的焦虑的,受虐的想象是为了把得不到保护的伤害变成可以控制的行为。从自我心理学角度看,受虐倾向是自我对来自各种方向的内外威胁的自我保护反应。既具有回避危险的性质,又具有寻求满足的性质。作为一种对比,在岛民(Trobriand Islanders)的原始部落中,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没有惩罚,也没有性禁忌,因此在那里既没有俄底浦斯情结,也没有各种变态性欲。这就充分说明,精神的压力和焦虑来自社会和文化。
那么,有受虐倾向的人在焦虑和害怕些什么呢?一言以蔽之,他所怕的就是即将发生的事,就是他要迎上去的事,就是他在虐恋活动中为自己所安排的事。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被一个女人鞭打,站在墙角俯首聆听训斥,对一个成年人来说是不大可能发生的事。确实,受虐者在虐恋活动中所经受的折磨并不是他真心害怕的事。他真正害怕的事隐藏在这些行为背后。一般认为是阉割恐惧。受虐者受到的鞭打是这一可怕惩罚的象征性替代。但阉割恐惧并不是普遍适用的,还有其他的焦虑内容。德鲁兹认为,一位有受虐倾向的人的焦虑有两个内容,其一是对快感的无限的等待;其二是对痛感的强烈的期望。(Deleuze,71)焦虑的概念一直被虐恋研究所忽视,这是因为它是隐蔽的。对于不断增长的焦虑,自我不能再承受,它必须迎着可怕的事情走去。自我不仅愿意为此付出痛苦与羞辱的高额代价,而且要求和期待痛苦与羞辱,使其成为他们欲望的中心,以便更快地获得快乐。
焦虑感和恐惧感部分地来自婴儿期的经历。没有一个人在婴儿期不会经历挫折感、疼痛感、不舒适感,身体特别是皮肤的疼痛感是身体防止损害的机制,在人长大的过程中,成为自我意识的重要内容。举例言之,有许多人在陷入不知是真是梦的情况时会掐自己,通过皮肤的疼痛来解除怀疑。伯格勒(Bergler)有一种更精确的看法,他认为,受虐倾向源于出生后18 月内的婴儿期,是婴儿期以各种恐惧心理(如害怕被俄死、憋死、杀死、阉割等等)为其特征的自恋主义所导致的,有受虐倾向者的自我折磨正是超我的自我毁灭原则所造成的。
因此,受虐倾向与自我的形成过程有关:挫折和不快是婴儿期区分自我与他人及随后的他离与个人独立化过程中的必要因素。与母亲的分离使儿童感到失落、愤怒和有罪。因此某种程度的受虐倾向是一个普遍现象,经同超我的存在联系在一起,同自我的定义联系在一起,同个体化过程联系在一起。痛苦是在自我的建立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因此,就像人们说" 我感觉故我在"或"我思帮我在"一样,可以说"我痛苦故我在"。
自我从环境中分离出来的时的挫折感和不适感是我们进入世界时不可避免的感觉,是对儿童的自恋心理的损害,它使人在面临外部危险时感受到一种难忍受的被动感和无力感。这就是自我羞辱的原型。婴儿试图通过歪曲自己经历的性质来恢复自尊,他不愿接受自己是软弱无力的这一事实,而会通过在主观上把受到的折磨假装成是自愿的来恢复控制权,他会这样:"我受挫折是我愿意的,是我强迫母亲这样残忍的。"控制痛苦是成长的一个过程,它培育了一种能力,即从痛苦中得到满足的能力。婴儿适应外部世界的一个步骤就是适应痛苦。处恋主义的受虐倾向就是正规的成长过程,是与客体建立情感关系的过程。自恋主义的受虐倾向不是为了幻想同一位关爱的母亲重新融合,而是幻想控制一位残忍的母亲。在自恋主义的受虐倾向中,超我是扭曲的,它是一种过分严厉的超我。
男性与母亲的分离过程比女性更为痛苦,会经历更多的焦虑,有人以此来解释男性的受虐倾向与女性受虐倾向的差异。实证调查表明,有受虐倾向的男性往往会找到一个伴侣来鞭打他,捆绑他,在性方面统治他,可女性中这种行为较为少见。对这一现象的解释与性别认同有关。其一,婴儿期的爱和恨主要指向母亲,而男孩需要比女孩更严格地与母性认同分割开来;其二,因为女孩长大后同母亲一样要寻找男性对象,所以其目标较明确,较少冲突,而男孩在婴儿期的认同母亲与长大后对女性对象的欲望容易产生冲突。男人容易产生虐恋倾向,就是因为男人要拒绝儿时对母亲性别认同的压力比女人大得多,他们对丧失这种儿时的快乐感到愤怒,害怕自己永远也不能完成这个分离,因此对于把自己置于这一困难境地的母亲怀有报复冲动。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虐恋是沉迷于对童年期的记忆这中的表现,虐恋者希望通过重新表演童年期的软弱无力感和不能控制自己命运的经验来超越控制,并因此获得掌握记忆中的场景的象征性权力。通过重演过去恐怖的记忆,虐恋者对过去获得了一种精神上的胜利,这一胜利导致快感。
还有人认为,虐恋倾向中的焦虑感与儿童期的如厕训练有关。孩子遇到的第一个需要加以控制的行为是排泄。在如厕训练中他要学会暂时忍受不快。孩子的焦虑集中在失去宠爱,如果他不学会控制排泄,就会受到惩罚和羞辱。这一焦虑在长大后转移到自慰行为和性行为上。恐惧的对象也从父母转移到超我。许多上层社会的儿童在如厕训练中受到保姆的约束和折磨,因此性鞭笞妓院中的鞭笞者大多打扮成护士模样,据估计是保姆的替代形象。心理分析认为,那些有受鞭笞想象的人,可能是在口腔性欲期和肛门性欲期受过施虐性质的严厉对待的人。由于被迫压抑了自己的攻击性和报复欲望,这些人变成了负罪感很重的人,而罪恶需要受到惩罚,这就是焦虑感的来源。在如厕训练中,孩子面临两难处境:或者忍受住不舒适,不能放松对排泄器官的控制,或者忍不住弄脏了衣服,受到责打。瑞克认为,通常的如厕训练都开始得太早也太过严厉,孩子总是处于害怕犯错的焦虑和犯错的危险之中,没有放松的机会。据调查,德国儿童进食和如厕训练也像英国一样严厉,而英国和德国是全欧洲仅有的两个有性鞭笞传统的国家。在法国、西班牙和意大利,传统上母乳喂养、如厕习惯都要宽松随意得多,而这些国家都没有表现出像英国和德国那样对鞭笞的兴趣。(Reik,273)
用什么办法来消除焦虑感和恐惧感呢?
首先,用夸张自己的焦虑对象与恐惧对象和夸大自己的软弱无力的办法,即通过加强恐惧感而将期消除。弗洛伊德说:"一种明显和很容易得出的解释是:有受虐倾向的人希望被人当作一个娇弱无助的孩子来对待,但尤其期望被当作一个淘气的孩子来对待。"(Freud,1990, 286)瑞克也说过:"许多有受虐倾向者愿意将自己想象成一个淘气的孩子,在虐恋活动中反复出现的场景是被罚站在墙角,在受鞭打前必须自己去取来鞭子等等,都不是成年人的行为。"(Reik,310)
强调自己的无助和渺小,意在乞求可怕的威胁力量的慈悲。因此可以认为,受虐倾向是弱者的武器。他人的攻击性威胁到弱者的安全、生存及性快感。通过主动寻求惩罚,甘为奴隶及自愿受惩罚,受虐者达到了保护自己免受伤害的目的,他们在想象中将危险的、没有感情的父母变成有感情的父母。
其次,用较轻微的痛苦去替代更强烈的痛苦,或者用假想的痛苦为真实的痛苦做好精神准备。做小规模的试验,而这一试验只是想象中即将发生的事件的一个小小预演。即将发生的可怕危险并不是被全部表演出来,而只是部分地、游戏式地表演出来。因此瑞克认为,受虐者是以部分的痛苦换取整体的救赎。
瑞克做过一个形象的比喻:一个小女孩坐进澡盆,她害怕阿姨会往她身上浇冷水,于是行拧开冷水管,让冷水滴在胳膊上。这一行为当然算不上受虐倾向,因为它没有受虐倾向的一个基本因素在内:从不快中寻找快乐。然而,她的行为与受虐倾向的思路是一致的。她表面看上去很傻的行为是怎样同受虐倾向联系在一起的呢?是这样的:故意去做自己所惧怕的事,而这样做就能消除焦虑。有受虐倾向的人的行为就像那个澡盆里的女孩,他的行为首先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受突然的心理冲击,消解即将发生的事件的力度。(Reik,260-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