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雷顿生于印第安纳州的一个普通家庭。父亲在屠宰场工作,母亲操持家务,生活与文学绝缘。他还记得有次过生日,母亲问他想要什么礼物?他想了想说,一本诗集。母亲大吃一惊,但还是照办了,买下一本自己根本看不懂的书。他至今还记得母亲拿着诗集那惶惑的表情。怀着对诗歌的向往,克雷顿离开了母亲,上大学,写诗,翻译,办杂志,教书,参加反越战运动。怀着对诗歌的向往,他离开了美国,浪迹天涯,在秘鲁、墨西哥、日本和法国住过。
克雷顿年轻时长得像吉米·卡特。七十年代末,他、卡柔和一位捷克朋友在布拉格的一家餐馆共进晚餐。待账单送来,比他们预想的要贵得多,原来鱼是按每一百克算的。他们和老板吵了起来。克雷顿突然说:“好吧,你们竟敢欺骗吉米·卡特的侄子,咱们走着瞧!”老板一听大惊失色,连忙道歉,并找来贵宾签名簿。克雷顿签名时,那位捷克朋友吓得脸色煞白。
卡柔则是个地道的纽约人,而且是在纽约的工人区布鲁克林长大的。她年轻时的疯劲是我从他们对话中的只言片语猜到的:离家出走,吸毒,在大街上酗酒——六十年代可爱的“左派幼稚病”。卡柔风韵犹存,一看就知道她过去是个美人。她学过美术,搞过广告设计,做过首饰,现在帮克雷顿编杂志。卡柔聪明、敏感、有主见。但这么说很难概括她。她是个特殊的女人,以至似乎什么都不干,也用不着干,并对一切都百般挑剔,从诗歌到小吃。幸亏克雷顿混上个教授,可让卡柔慢慢地品尝生活。
卡柔的生活只限于室内,一到户外总有麻烦。不是扭伤了脚,就是跌断了指头。前年秋天,我和卡柔带我的女儿出去买冰淇淋。刚经过草坪,她就被一只大黄蜂螫伤了。那是一次警告,我想卡柔此后更加强了足不出户的决心。
他们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此前双方都经过婚姻的失败。卡柔告诉我,克雷顿头一次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是在一次宴会上,他拎着一块淌着血汁的烤牛肉穿过雪白的地毯。依我看,这一印象纯粹是审美的,像克雷顿在白纸上写下的一行诗。
享受生活,佳肴和美酒是必不可少的。有一回,他们请我在纽约的一家高级餐馆吃晚饭,点了俄国鱼子酱和法国香槟酒,三个人花了快四百美元,差点儿把我这个平时只吃糙食的噎在那儿。轮到我请客,他们也绝不会客气,点得我心惊肉跳。当然,教授的薪水怎么也顶不住这样的开销。于是他自立炉灶,跟菜谱学艺,法国菜、意大利菜,几乎样样精通。
我刚到美国,人生地不熟,是他们家常客。傍晚时分卡柔掌灯,克雷顿系上大围裙,在他们家设备齐全的厨房里忙开了。程序之复杂,一点也不亚于中国饭。在他们的感化下,我的中国胃,也终于能欣赏别的饮食文化了。我有时提前打电话,告诉他想吃某一道菜,他干脆答道:“我这不是饭馆,没有菜单。”
喝葡萄酒可是一门学问。年份、产区、厂家之类的都可以从书本上学到,但品尝就得靠经验与悟性了。我跟他们专门去了趟加州著名的产酒区——那帕尝酒。尝酒是免费的。他们两口子满脸虔诚,一边和酒厂的专家用复杂的术语大谈颜色、味道和口感,一边把酒含在口中,念经般咕噜良久才吐掉。我学着他们的样子,却一口咽了下去,尝不了几种酒便天旋地转起来。
如果说克雷顿是个酒鬼,应该不算过分。尤其有朋友来,他总是喝得太多,一瓶一瓶地开下去,越喝话越多,越说越没边,进而转向肢体语言,放上他喜爱的爵士乐,手舞足蹈,巨大的影子在墙上转动,像动荡的夜。他们也常带我到别的酒鬼朋友家做客。回来在车上,克雷顿总是发表关于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的富于哲学性的演讲,每次都被我的鼾声打断了。
克雷顿脾气不好,说话太直,朋友多,敌人也不少。他出版了一份诗歌刊物,以前叫《毛毛虫》,后来变成《粉蝶》,苦心经营了十五年,被认为是美国最重要的诗歌刊物之一。他口无遮拦。比如在退稿信里劝你改行,这无异于劝一个自以为天下第一的诗人去自杀。好在美国诗歌界营垒虽多,但中间地带开阔,极少互相交火,诗人之间最多老死不相往来,用不着恶语相向。
让我佩服的是美国作家普遍的敬业精神。克雷顿除了教书,余下的时间都用来写作、翻译、编辑和做研究,从不知疲倦。他是法文和西班牙文诗歌的重要译者,曾因翻译秘鲁诗人瓦耶霍的作品而获国家图书奖。瓦耶霍的诗以晦涩著称。克雷顿为此专程去秘鲁,花了三年的时间译完瓦耶霍的长诗《垂尔西》。
我和克雷顿酒后常玩语言游戏。我的英文不好,往往会听错他的意思,这反而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我们从一个词跳到另一个词,从一种含义转成另一种含义。有一次,我请他帮我们杂志的英文选集起个名字,他顺口引用了美国诗人庞德《诗章》里的句子:“恶运与丰富的酒。”“丰富”(abundant)在英文中发音和“放弃”(abandoned)很接近。让我给听错了,将错就错,这本选集就成了《弃酒》。
待书出来了,我送给他一本。卡柔喜欢这个名字,他不。总而言之,那是隐喻。在现实世界中,我们都同意,酒是不该放弃的。我们干杯。
第一辑 空山异乡人迈克
我刚收到寄自布拉格的明信片:“辛格(Singer)说:生命是坟墓上的舞蹈。让我们相见。你的美国叔叔迈克(Michael)。”明信片是张带有怀旧情调的黑白照片:一杯咖啡旁放着一朵野菊花。上面印着英文“地球书店兼咖啡馆”。典型的迈克风格。大概他此刻就坐在布拉格这家英文书店,呷着咖啡,在黑白的忧郁情调中等待他绚丽的情人。
我和迈克是一九八五年在荷兰鹿特丹诗歌节上认识的。那是我头一回出国,语言和文化上的差异把我搞得晕头转向。但迈克忧郁的眼睛让我记住了他的话,他邀请我第二年春天到伦敦朗诵。我果然如期来到伦敦,在市中心最热闹的考文特花园的一个小剧场朗诵。和我同台的是一位罗马尼亚的女诗人,可在最后一分钟才得知她的政府不肯放行。迈克站在聚光灯下,挑选着词句,委婉地批评了齐奥塞斯库政府,他不想给这位女诗人带来麻烦。散会了,迈克把我带到酒吧,介绍给他的同行们。后来我才知道,为了凑够请我来的经费,他就像卡夫卡小说里的主人公,去敲开一扇扇官僚机构的门。
迈克长我三岁。他七十年代初从美国搬到伦敦,安家落户,娶妻生子,染上了一口伦敦腔。为什么离开美国?他在一次访问中这样回答记者:为了寻找诗歌上的精神家园,像前辈诗人庞德、艾略特那样。可大英帝国并未向这位孤军奋战的美国骑士致敬。
他请我到他家做客。他们的生活,按英国人的标准得算十分清贫了,但仍保持着一种读书人的尊严:书在家中占了重要的地位。他在区图书馆有一份半日的差事,勉强养活四口之家。他的夫人汉娜是波兰人,精明能干。小儿子刚出生,大儿子嘎比四五岁,有着同龄的孩子没有的谨慎。我想这个小迈克多少反映了他父亲的窘迫:用刻板的小职员的生活来捍卫他的诗歌世界。谈起诗歌,他的眼睛湿润了,言辞也变得犀利起来,这无疑才是当年来伦敦闯天下的迈克。
与英国有缘,赞助这次活动的英中文化协会请我到杜伦大学做一年的访问学者。一九八七年春天,我和妻子带两岁的女儿来到英格兰东北部的幽静的大学城。这里低头看书,抬头看著名的大教堂。我有时去伦敦办事,顺便看看迈克。出于中国人的礼貌,我也请迈克有空到杜伦来玩。没想到迈克竟全家出动,应声而至,让我们有点惊慌失措。我们比他们更穷,甚至没有一张像样的床招待客人。好在穷人间并不嫌弃,没床就打地铺。离开伦敦,离开那个临时图书管理员的位置,迈克变成一个可爱的梦想家,他有很多关于诗歌的计划,向我这个惟一的听众娓娓道来。在邵飞两次做饭的间歇,也被他拖进梦想的行列。他坚持要邵飞为他的第一本诗集配画,一家爱尔兰的出版社正在恭候巨著的诞生。那昏天黑地的诗歌的梦想穿插着孩子们的哭喊。第三天早上迈克一家走了,我连书也不看了,只看大教堂。
离开英国,我们又去了美国,回到中国,接着是多年的漂泊,我中断了和迈克联系。
一九九○年春天我到英国朗诵,在伦敦试着给迈克打了个电话。迈克愣了一下,惊呼起来:“我的孩子,你在哪儿?我一直在找你!”对一个在街头电话亭无家可归的漂泊者来说,这话的分量太重了,我不禁流了泪。我们约好在一家餐馆见面。迈克又是全家出动。坐下,他紧紧盯着我,眼镜后面聪明而忧郁的眼睛布满血丝。他明显发福了,看来年龄和家庭压力正在逼他就范。不,另一个迈克在说话。他愤世嫉俗,大骂英国诗歌界的堕落和势利,让我吃了一惊。
我问起邵飞为他配画的那本诗集,更让他生气:出版社毁约了。看来这个世界成心要毁掉一个诗人。我们这对难兄难弟在倾泻了对世界的所有怨恨后,突然沉默了,喝着杯中的残酒。我看着他的儿子,提议去买两本书给他们作礼物。进了附近的一家书店,迈克的表情变得明朗起来,像被内心的灯照亮。他为他的两个儿子各挑了一本书,让我签名。他叮嘱嘎比要好好保存,仿佛这不是本书,而是他的精神遗嘱。嘎比抬头看看父亲,看看我,轻轻地说了声:谢谢。
一别又是几年,我偶尔收到迈克的明信片,都是简短的,跳跃式的,像诗歌笔记。他的字迹小得几乎消失。我请他用打字机,他最后屈辱地接受了。他把愤怒和绝望诗意化——诗越写越好,每个词都获得了重量。
九三年我在荷兰,有一天突然接到他的电话。他兴奋地说,应该热爱生活。接着告诉我他不在图书馆里混了,而成了布拉格国际书展的主任,公司设在伦敦,有一份不错的薪水。也就是说,他下海了。我真心为他高兴,这也许能让他在吞噬灵魂的官僚体制外透透气,至少他可以用“公家”电话跟我聊聊天。我搬到美国,早上总是被来自伦敦的免费电话吵醒。他的话题跳来跳去。除了诗歌,他开始抱怨工作,抱怨老板和同事,然后转而抱怨他的老婆。汉娜几乎成了魔鬼,要控制他的生活,控制他的写作。我闻出家变的味道。
九五年春天,迈克坚持要我参加他主办的布拉格国际作家节,但又无法负担路费。我有生头一次自费去朗诵。能看得出来,迈克真心地喜欢布拉格。几乎每天晚上他带我去迪斯科舞厅,但我嫌太吵。在心惊肉跳的节奏中,迈克告诉我,他在伦敦暗恋上一个捷克姑娘。他的眼睛湿润了。他又告诉我,国际书展的主办权已被捷克人夺去,他们公司只好改行搞服装展览。我安慰他,至少他能整天和漂亮姑娘在一起。
同年夏天,我从巴黎坐火车通过海底隧道去伦敦,正赶上迈克的生日。他请我参加他的生日宴会。我带着一条法国名牌领带和一瓶波尔多红酒,和住在伦敦的诗人胡冬一起赴宴。迈克已经和老婆分居,等着办离婚手续。他在伦敦北郊的富人区租了一个相当舒适的公寓,后窗临湖,晚霞铺在水面。家中并没有别的客人,孤独的迈克。我们打开一瓶红酒,为他的生日干杯。酒后他的话多起来,抱怨汉娜通过离婚抢走了嘎比,还要进一步敲诈他。在我们去饭馆前,他给嘎比打了个电话。他告诉儿子,北岛在这儿。我又想起我这个精神遗嘱执行人的角色。
迈克失业了,他决定搬到布拉格去。这从美国出发的旅行,经过伦敦,最后终于抵达欧洲的中心,历时二十五年。他的旅行速度远远赶不上跨国资本对梦想的覆盖速度。布拉格已经越来越商业化,他又晚了一步。再说,嘎比怎么办?
前年年底,我和迈克在迈阿密海滨的遮阳伞下喝啤酒。这是我们头一次在美国见面。他的老父亲就住在附近。我突然问:“你不想搬回美国吗?”“不,这不再是我的家。我没有家,像你一样。”他笑了。
第一辑 空山上帝的中国儿子
飞机开始降落。我从窗口看见盐湖及沿岸切割成一块块不同颜色的土地。飞机的影子在上面滑过,像对不准焦距。后舱有人合唱圣诗,而我和其余乘客各怀鬼胎,降落到摩门教的圣地——盐湖城。
旅馆面山,窗外落满准备过冬的虫子。我找出英文讲稿,对着那些虫子练习朗读。犹他大学举办一年一度的蓝纳(Lanner)讲座,本届主讲人是乔纳森·思班斯(Jonathan Spence)。我纯属陪绑,参加讨论。临走前才收到他的演讲稿,我匆匆写了篇回应,电传给朋友,译成英文。剩下的,就是把它念利索。
乔纳森有个中文名字,叫史景迁。他是英国人,至今也不肯加入美国籍。按他的话来说:“我为什么要背叛莎士比亚?”他在耶鲁教书,是十几本书的作者。这些关于中国历史的书,几乎本本畅销,并被译成多种文字。说实话,我对历史学家心怀偏见。他们多少有点儿像废车场的工人,把那些亡灵汽车的零件分类登记,坐等那些不甘寂寞但又贪图便宜的司机。而乔纳森似乎不屑与他们为伍,他更关心历史中个人的命运,并对他们寄予深切的同情。他写的大都是传记。如关于帝王心路历程的《康熙自剖》,传教士的传奇故事《利玛窦的记忆迷宫》,一个普通的乡下妇女的不幸身世《王氏之死》以及一个曾漂流欧洲的教会守门人的坎坷遭遇《胡若望的疑问》。依我看,与其说他是历史学家,不如说他是个作家更贴切。再说,历史本来就是个故事,就看我们怎么讲了。
今晚是我的朗诵会。我在旅馆大厅碰见刚到的乔纳森和夫人金安平。乔纳森长得极像007扮演者康纳瑞(Sean Connery)。安平告诉我,他常在街上被陌生人拦住,要求签名合影。不知康纳瑞是否有过类似的遭遇,被人们拦住问:“你是乔纳森·思班斯?”
我朗诵时,乔纳森表情严肃,像康纳瑞在《以玫瑰的名义》里扮演负责办案的神父,坐在听众中间。我躲开他的目光,好像我是把毒药涂在经书上的人。难道诗是一种毒药?
九一年春天,我应一家国际慈善组织Oxfarm的邀请,到波士顿参加为非洲难民举办的捐款朗诵会。他们请乔纳森读我的诗的英文翻译。朗诵会头天晚上,他的学生文朵莲请我们吃晚饭,在座还有文朵莲的女儿和艾略特。乔纳森来了,抱着一袋葡萄酒和威士忌。那是我们头一次见面。他坚定、含蓄,而且幽默,英国式的幽默。据文朵莲说,多少耶鲁的女学生为之倾倒。那天晚上,惟我独醉。醒来,大家兴致未尽,有人提议去看末场的电影《菊豆》。散场后,我醉意未消,哈佛广场像甲板在我脚下摇晃。直到第二天晚上在散德斯(Sanders)剧场朗诵时,酒精仍在我脑袋里晃荡。我那困难的表情大概被听众们误读成流亡之苦,和乔纳森翩翩风度及典雅的英国口音恰成对比。就在我们向非洲难民象征性地致意时,美军成千上万颗飞弹正在伊拉克土地上爆炸。
第二年夏天,我和朋友开车从纽约去波士顿,路过纽海文(New Heaven),去看望乔纳森。他正经历婚变,住在市中心的一个小公寓里。家徒四壁,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还有一台小录音机——不真实,像小剧场的后台。我们的主角乔纳森汗淋淋地坐在那儿,正幕间休息。在一家越南小馆吃牛肉面时,乔纳森讲起他去广西的经历。他正着手写一本太平天国的书。我似乎看见他头戴草帽,遮住他的鼻子,混入当地农民的行列,一起走进那本书《上帝的中国儿子》(God's Chinese Son)之中,成为他们的一员。
纽海文是个令人沮丧的城市,太多的流浪汉,若有人领头,恐怕也会揭竿而起。乔纳森领我们穿过街上那些绝望的手臂,来到一间空荡荡的芭蕾舞练习厅,再钻进隔壁小房间,这就是他的书房。我环顾那剥落的墙皮和窗户上粗粗的铁栏杆,不禁感叹道:“这真像监狱。”“哦?”乔纳森吃了一惊,“我还一直以为我把别人关在外边呢。”
盐湖城之夜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冷清,街上人影搅动着灯光。朗诵会结束后,我们来到一家私人俱乐部“纽约人”用餐。一个政治学教授用张戎的自传《鸿》纠缠我。他的手势特别,中指和戴着一颗硕大金戒指的无名指分开,像把剪刀不停地剪断我的思路。晚餐时,他坐在乔纳森旁边,那把“剪刀”伸向乔纳森,似乎要剪掉他花白的络腮胡子。
第二天,我们驱车去附近的滑雪胜地——花园城(Garden City)。在一家意大利餐馆吃过午饭,我们沿着寂静的街道散步。阳光闪耀,屋顶上的积雪正在融化。一路上,他们两口子手牵着手,像初恋的情人。乔纳森和我谈起诗歌。他和安平最喜欢的美国诗人是斯蒂文斯(Wallace Stevens)和毕肖普(Elizabeth Bishop),最近开始迷上弗洛斯特(Robert Frost)。乔纳森叹了口气,说:“我有时真厌倦了历史,想多读读诗歌。”
九四年春天,乔纳森邀请多多和我去耶鲁大学朗诵。他结束了幕间休息,进入第二幕。场景变了。他们在纽海文郊区买了一幢带歌特式窗户的楼房,花园里还有一个中国亭子。我头一次见到安平。她在附近一所学院教中国古代宗教史。她并不算漂亮,但有一种东方女人的魅力。她总是眯起眼微笑,好像在品尝甜食。乔纳森忙着招待客人,但他的目光却被安平的一举一动所牵拽。
从花园城回到旅馆,匆忙更衣。我根本不会打领带,在镜子前面抓住领带挣扎着,就像一个不小心钓到自己的渔夫。今晚是乔纳森的压轴戏,他像他的领带一样镇定。但安平悄悄地告诉我,每次乔纳森演讲,其实都紧张得要命,甚至连上课时也难免。在舞台灯光下,乔纳森的脸显得有点儿苍白。他讲得很好,讲皇权思想,从乾隆、康熙到现在。
晚上,我们在旅馆的酒吧喝酒。一讲到他的老师房兆楹,乔纳森显得有些激动。当年他进耶鲁时,他的导师芮玛丽(Mary Wright)让他先在图书馆泡泡,再确定研究方向。在图书馆泡了一个月,他从书堆里认识了房先生,于是写信到澳大利亚拜师。没想到房先生只是个普通的图书管理员,回信说他从未带过学生。乔纳森一意孤行,去了澳大利亚。不仅房先生的学问,也包括其为人之道,引导他踏入中国历史之门。后来房先生恰好又成了安平的老师。
夜深了,乔纳森握着安平的手,背诵十六世纪法国诗人隆萨(Pierre de Ronsard)的诗。他先用法文,再一句句译成英文。那首诗是关于暮年之恋。
第二天清晨,我和乔纳森夫妇一起乘出租车去机场。司机是个矮小的老太婆。她怎么也打不开一瓶“雪碧”,递到后座问我们:“谁是超人?”我帮她拧开瓶盖。她从兜里掏出一把药片,就着“雪碧”倒进嘴里,“我六十五了,还总以为自己三十五。瞧,这月亮!可惜昨天早上我忘带上这家伙了。”她抄起一架带变焦镜头的照相机,一边开车,一边对准那轮苍白的满月。我吓得抓住椅背。“升得太高了,”她叹了口气。乔纳森说,“抓住月亮可不容易。”
老太婆答道:“关键得抓住好月亮。”出租车拐弯,和月亮分道扬镳。老太婆放下照相机,吹起口哨。
第一辑 空山约翰和安
一九九四年春天,我和彦冰开车从纽约出发,北上,经康涅狄格州、马萨诸塞州和新罕布什尔州,进入美国最北部的缅因州。风卷积雪,打在车窗上;偶尔有几个旧招牌向我们打招呼。从州际公路换地区公路,再上颠簸的土路,路标越来越不正规了,似乎更具有私人含义;我担心在某一终点,会变成孩子猥亵的图画。一座残破的铁桥在车轮下唱歌。彦冰告诉我快到了。森林深处,一家农舍冒烟。敲门,没人。门没锁,无留言。水壶在铁炉上嘶嘶响,蒸汽翳暗了窗户。在两只苍蝇的环绕下坐了很久,终于传来汽车声,主人回来了。
约翰(John)结实能干,像守林员。他正经是个文学教授,在威斯康星州的一家学院教书。他五十出头,络腮胡子及鬓角花白,头顶还是黑的。我跟他开玩笑,说他自下往上被冻结。安(Ann)人高马大,比约翰年轻多了。她原来是约翰的学生。在美国大学,严禁师生之恋,但他俩堕入情网。约翰被校方逐出伊甸园,安就像带着红字,穿过鄙夷的目光,又熬了一年多才毕业。她讲起当时的压力,委屈地笑了。
晚饭前,我们去散步。到处是冰雪,但泥土变得松软,春天就在脚下。一条小河冲进阴郁的森林,在洼地滞留成一片湖泊,召来几只野鸟戏水。约翰和安忙碌着,搬开横在路上的枝干,辨认动物的踪迹。他们拥有一百多公顷的森林。走了一个小时,都未出其领地。约翰告诉我,近年,有些私人公司买下土地,大肆砍伐。他和安只要有钱,就尽量扩充地盘,并鼓励周围的朋友也这样做,以对抗毁灭森林的恶势力。那想必是一种相当绝望的斗争。
他俩都能迸出几句中文。安八九年在复旦大学教英文。六四后,外国老师展开激烈争论:撤走还是留下?谁也说服不了谁。安决定留下。不久,约翰也从美国赶来。教书之余,他们和上海的青年诗人有来往,并翻译了一本当代中国诗选《烟民》(Smoking People)。彦冰就是那时认识他们的。
安是本地人,家在十英里外,在一个叫墨西哥的小镇上。那极像个中国社会,表姐堂兄七姑八姨都住一条街,这家的故事传到那头再传回来虽走了样,但没耽误功夫,正接上故事的发展。我们一下车,亲戚们探头探脑。安忙着打招呼。这是个典型的工人区,房子矮小,毫无特点。走进客厅,所有家具摆设,带有一股尘土的味道,和她的父母一起老去。她父亲在看电视,他转过头来,跟安说起母亲的病情。母亲从厨房出来,脸色泛红,嘴唇苍白。她说话很快,不易听懂。半年前,她被发现得了癌症,目前正在化疗。她体质虚弱,笑着,有一种对命运的无力感。父亲插话,但紧盯着电视。安就在这儿和四姐妹一起长大。我好像听见地板上纷乱的脚步声和女孩子的尖叫。
安领我们到河边。一群难看的水泥建筑群,就是母亲的病源。这个造纸厂建于本世纪初,带有所有资本积累的血腥味道。这本镇居民惟一的生活来源,又是终生折磨他们的噩梦。它在血缘关系上,又加上阶级关系、工作关系和男女关系。它造成的污染,使小镇的癌症发病率极高。安年轻时在厂里打过工,吃过苦,也恋爱过。她是个讲故事能手,那些天,一个个血泪的幽灵纠缠着我们。大概以前起过誓,她正用造纸厂的白纸写下一段被湮灭的历史。
约翰,作为一个例外被安的亲戚们接受。起初,人们用疑惑的目光打量这位勾引女孩的大学教授。约翰默默不语,用双手证明他还有别的本事。他和安花了十年的时间,把森林深处的破败农舍翻修成像样的家。
约翰每天只睡5个小时。我失眠多年,得靠午睡、打盹等多种形式的休息才能勉强充上电。不管我何时睁眼,约翰总是抱着杯咖啡,精神抖擞地坐在桌前。他正义务帮朋友校对一本厚厚的书信集。电源到底哪儿来的?咖啡公司应该拿他做广告:看,永不疲倦的约翰!请注意本厂的标志“约翰牌咖啡”。
星期六一早,我被他们叫醒,睡眼惺忪地上车,拉到本地的一所中学。铺着白桌布的长桌摆着各种早点。桌后是缅因州的参议员和众议员,高矮胖瘦,系着围裙在“为人民服务”。他们倒咖啡,端点心,殷勤周到。我忍不住想掏小费。政客们屈尊到此,也算是到家了,但不知有多少选民会为了顿早饭投票。一位众议员到我们桌来作陪。约翰介绍这是中国客人,他并不介意我们兜里没选票,讨论起美国的对华政策。
安有时在一所小学教亚洲孩子说英文。她很适合当老师,乐观而有耐心,能看得出来,孩子们喜欢她,但她更想成为小说家。她正在写那个梦魂萦绕的造纸厂,好像那罩住她青春的魔法,只有用笔才能除掉。那旷日持久的写作使她占据家中惟一一间书房,因此而获得某种中心地位,像一颗恒星,约翰得围着她转。约翰四月开车去一千二百英里外的大学教书,十月回来,陪安过冬。
想想都让我不寒而栗。整整六个月,安独守空房,在老林深处写作。即使约翰冬天回来,这天涯地角也只是两个人的世界。缅因冷到零下三四十度,一旦大雪封门,只能困守家中,面对炉火,度过漫漫长夜。我在这些年的漂流中,虽有过类似的经验,但就承受能力,远不能相比。在说笑声中,我意识到他们的内心磨难,远非我能想象。而他们自甘如此,毫不畏惧,在人类孤独的深处扎根,让我无言。我默默向这两个迸溅火花的寂寞灵魂致敬。
安和约翰吵架,被作息不定的我无意听到。安想要养个孩子,或至少养条狗。我当然能理解她内心的软弱。她在暗夜里嘤嘤哭泣。但转过脸来,她又笑了,跟我们讲起他人的悲惨故事。
约翰的女儿来了,和男朋友开车从波士顿来度周末。她小巧玲珑,是约翰热爱德国文学的结果。约翰年轻时翻译里尔克的诗,从德国带回译稿和妻子。他女儿刚在波士顿定居,找到工作,生活才开始。能看得出约翰由衷的高兴。但房子太小,他坚持让女儿和男朋友在外面的草地上搭帐篷过夜。两个年轻人倒十分乐意,酒足饭饱,早早去休息。我感到不安。一个小生命驶离父母,就本质而言,既残酷又自然,谁也无能为力。我在床上辗转不眠,听外面风声。那帐篷在风中鼓胀起来,像船一样驶离。约翰的女儿惊恐中转身,紧紧搂住她的情人。
第一辑 空山美国房东
如果我凭记忆给拉瑞画幅肖像:秃顶,肥硕的鼻子,眼镜后面狡黠的眼睛,身材不高但结实,肚子微微鼓起。他就是我的头一个美国房东。九三年秋我刚从欧洲搬到美国,在东密西根大学找了份差事,活不多,钱不少。负责接待我的美国教授事先给我写信,说帮我找了住处,在他家附近,离大学也不远,有自己的卧室和卫生间,可使用房东的客厅、起居室和厨房,租金300美元。听起来不错,我欣然接受了。
教授和夫人到机场来接我。先在他们家共进晚餐,佐以法国红酒。酒足饭饱,他们开车带我到拉瑞家。主人上夜班,要很晚才回来,这是栋普普通通的木结构房子,两层,主人住在楼上。我的卧室紧挨着楼下的客厅,小卫生间里老式澡盆的水龙头滴滴答答地漏水。居住条件基本上符合信上所说的,只是所有的设备都很陈旧。地毯磨穿,壁纸发黄,沙发吱吱作响。只有一台9英寸的黑色电视,摆在厨房的食品架上。我只待三个月,没什么可抱怨的,于是住下。
早上起得晚,我正打开冰箱想找点儿饮料,忽然感到背后的目光,转过头去。“嗨,”拉瑞坐在沙发上微笑,狡黠的眼睛在眼镜后面审视我。我有点儿尴尬,像贼被抓住似的。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拉瑞在附近的密西根大学的剧场当电工。他四十岁,生在这儿,长在这儿,在密西根大学毕业。一年前离了婚,前妻带两个孩子也住在这镇里。他抱怨前妻贪婪,离婚时分走了不少钱,只剩下这座祖传的房子属于他。
我们所在的小镇叶普斯兰梯(Yipsilanti),混居着白领工人和大学生,和邻近的密西根大学所在的城市安纳堡相比简直像个穷弟弟。这里市政建设落后,治安差。我曾在夜里听见过枪声。第二天看报,醉汉火并,死一人。没想到拉瑞竟是本市的议员。他说起这事时,我们正坐在他家的前廊喝啤酒。黑暗中他握着酒瓶,得意地露出白牙。他的野心不大也不小,有一天想当当本市的市长或州议员。我问想不想当州长甚至美国总统,他摇摇头。
他很现实,市议员每年能拿两千美元的津贴且受人尊重。“但我得花钱花精力竞选。”他说。不过他又承认,竞选的费用大部分是捐来的。常看到他在电脑前忙碌,然后把几百封宣传资料寄给选民。有一次,我半开玩笑地问他是否去过本市的脱衣舞厅?他连连否认说:“我哪能去那种地方?要是被我的选民看见就完蛋了。”美国人对政治家道德完美化的要求,真是到了愚蠢可笑的地步。
我发现拉瑞喜欢中国饭。于是我每次做饭就多做一份,一个人吃实在无味。有一天,拉瑞神秘兮兮地告诉我晚上要来一位女客。我连忙下厨,备了四菜一汤。女客正点到达。我发现她和拉瑞根本就不认识。她一进门东张西望,好像在给拉瑞的房子估价。席间她透露了她是通用汽车公司的高级技工,年薪五万(吓了我一跳,美国人是从来不谈工资的。) 接着她开始盘问拉瑞,拉瑞倒也沉得住气,应答自如。饭后我看两人继续喝酒,情投意合,便退避三舍。
夜里我被他们做爱的声响吵醒了。看来事情进展顺利,我为拉瑞终于结束了单身生活而高兴。
第二天我问拉瑞是否关系已定。他含糊其词,暗示那位女客不会再来了。没两天,又有另一位女客登门,戏重演了一遍,只是我不再给他们做饭了。我终于忍不住问拉瑞到底怎么回事。原来他参加了一个单身俱乐部。俱乐部把诸如人种、年龄、身高、体重、爱好等个人资料及电话号码发给每个成员,大家可以通过电话自由结合。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拉瑞每天回家直奔电话录音机。拉瑞坦白说,他根本不想再结婚,要好好享受一下单身汉的自由。
拉瑞很吝啬,一般吝啬的人总是抱怨没钱。他下了班常常不归,找一些杂活干。比如帮别人粉刷房间、安装电器、布置花园。后来发现他并没有那么穷,他另有一处房子租给了学生们。
刚到时我想多看电视,既学英文,又排解寂寞。但拉瑞的小人书般大小的电视实在让我束手无策,这玩意儿十几年前在中国就被淘汰了。我建议拉瑞买台新的,拉瑞马上摊开手表示,他还欠银行的债。其实在美国几乎人人都欠债。我又提出新的建议:如果他肯买电视和录像机的话,我愿负担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三个月后东西归他所有。他起初还是说不,出门转了个弯,终于算过账来,马上催我一起去电器商店。我们选了电视和录像机,又去租了录像带,回家举杯祝贺中美合资的伟大成果。但一到周末,我就算遭殃了。拉瑞的前妻送两个圆滚滚的儿子过来,把电视开得山响,我只好躲到朋友家避难。拉瑞的前妻是做房地产生意的,见到她,我才明白为什么拉瑞会欢呼单身汉的自由。她有拉瑞两个那么胖,而且看起来极有主意。我能想象她在离婚时卡着拉瑞的脖子,让他把钱交出来。
我搬走时,拉瑞握着我的手说:“真高兴与你相处了这么一阵子。”我盯着他那狡黠的眼睛,似乎很真诚,我有点儿被感动了。如果我是他的选民,说不定会投他一票呢。
第一辑 空山帕 斯
一
四月十七日早上,我把车停在过夜停车场,再搭机场班车前往候机厅,总算赶上了班机。夜里没睡好,我一路昏沉沉的,像只被雷电震晕了的鸟。一下飞机就转了向,得亏有路标指引。汽车站,旅客动作缓慢,鱼一般游来游去。我登上辆面包车,开车的高个黑人跟大家打招呼,没人答理。他见怪不怪,说:“欢迎来芝加哥。”正是尖峰时间,一路堵车,堵得个个面目可憎。在旅馆柜台,我拿到钥匙和一个信封,跟提行李的印度人上升。我给过小费,关上门,打开信封:“……可惜艾略特不能来和你一起朗诵,今天凌晨帕斯去世了……”
可以说,墨西哥诗人奥克塔维欧·帕斯(Octavio Paz)是现代主义文学最后一个大师,他的死意味着一个时代的结束。
帕斯,在西班牙语意思是和平。而他生于一九一四年,即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那年,人类从此就没和平过。一九三七年,他赴西班牙参加共和国保卫战,在马德里反法西斯作家代表大会上,结识了聂鲁达、阿尔贝蒂等作家。随后他卷入了巴黎的超现实主义运动。
他家里有很多有名的现代画家的画和各种艺术品,想必都是多年友谊与游历的见证,结果前两年毁于一场大火。帕斯从此一蹶不振。他从家里搬出来,住进旅馆和医院。最后墨西哥总统借给他一套官邸,并派军人们护理他,那跟软禁没多大区别。艾略特告诉我,帕斯变得沉默寡言,连老朋友的电话都不愿意接。美籍华裔女作家汤婷婷跟我讲述过她类似的经历。一场山火吞没了她的房子,包括未完成的手稿、信件、照片,什么也没留下。“我没有了过去。”她悲哀地说。
我头一回听说帕斯是八十年代初,那时在圈子里流传着一本叶维廉编选的外国当代诗选《众树歌唱》,可让我们开了眼界。其中帕斯的《街》特别引人注目:“又长又静的街。/我在黑暗中走着,跌倒/又爬起来,向前摸索,脚/踩着沉默的石头与枯叶:/我身后有人紧跟。/我慢,他也慢;/我跑,他也跑。我转身:没人……”我后来重译过。原文中的Nobody在《众树歌唱》中被译成“空无一人”,我改译成“没人”,这样更短促,更具突然性。这首诗是有点儿让人闷得慌。那会儿大家见面开玩笑,“我转身:空无一人。”自己先起一身鸡皮疙瘩。
八九年十月,美国笔会中心在纽约为中国作家举办了一场讨论会,由艾略特主持。艾略特住在纽约,是散文作家及帕斯的英译者。帕斯和夫人居然也坐在听众中间。散了会,一帮老朋友聚在门口,看来又得昏天黑地侃一夜。
那天晚上在一起的,除了帕斯夫妇、艾略特、多多和我,还有在讨论会上担任翻译的文朵莲。我们在一家意大利餐馆坐定。我连菜单都读不懂,请文朵莲帮忙。帕斯发福了,比照片上显得要老。他微笑着,带着老人的威严。我们谈到拉丁美洲的文学与政治,多多问起他和博尔赫斯的争论。不,没这回事,我们关系一直不错。也许你指的是和聂鲁达吧?我后来在一篇访问记中读到,帕斯认为聂鲁达的斯大林主义僭越了政治与道德的准则。
九○年十月,帕斯获诺贝尔文学奖。当天夜里,帕斯接受郑树森代表台湾《联合报》的电话采访时说,我已经躺下了,刚吃了安眠药。那是不眠之夜的开始。
再见到帕斯是九一年十二月,在斯德哥尔摩一起开会。我还记得议题是“困难时期的严肃文学”。那是我的困难时期,几乎什么也听不懂,冒充严肃文学坐在那里。最后一天,布罗斯基作总结报告,报告后的讨论中,他的傲慢激怒了某些听众,帕斯也跟他呛了几句。帕斯的英文有限,时不时借助法文。让我记住的是他的姿态:像头老狮子昂起头。
一天早上,我和女儿在旅馆餐厅吃早饭。帕斯从街上走过,看见我们便拐了进来。我给他要了杯咖啡。那天帕斯心情似乎特别好,恐怕和港湾的新鲜空气有关,也许再加上轻松感——媒体的注意力已转移到新的获奖者头上。
他从提包掏出我刚出版的英文诗集《旧雪》,让我吃了一惊。他说他喜欢,飞机上一直在读,我们在美国同属一家出版社。他拿出他的一本书,签名送给我,是刚出版的论文集《另一种声音》。可惜这本书在漂泊中遗失了。
直到很多年后的今天,我才读到此书的中译本,被他的博学和雄辩震住了。他把文学与现代性的关系讲得很清楚,并纠正了欧美学术界对“现代主义”历史的严重歪曲。更重要的是,他在相当严谨的理论阐释中体现了“批评的激情”,这正是他另一本论述诗歌的书的书名。
用瑞典文写诗的李笠来电话,约我晚上和几个年轻的瑞典诗人聚聚。下午在通往老城的石桥上,我碰到帕斯,问他愿不愿一起去,他满口答应。周围行人涌动,买东西的遛狗的下班回家的,均与诗无关。帕斯站在冬天稀薄的阳光下,披着黑呢大衣,像个退休的将军。傍晚,我打电话到帕斯住的旅馆,他改变了主意。“不行,我累了,”他声音干巴巴的,有气无力,“你知道,这类的聚会太多了……”我当然知道,他这一年所受的名声之累,是要折寿的。
也巧了,我们下一站都是巴黎。
一周后的晚上,尚德兰(Chantal)、高行健和我在巴黎一家旅馆的大厅等了一会儿,帕斯夫妇下来了。他夫人玛瑞朱丝(MarieJose)是法国人,比帕斯至少年轻二十岁。我提议去中国餐馆,帕斯有点儿不放心,叮嘱我说:“可别乱七八糟的,要去就去家像样的。”终于在附近找到一家,还真不赖。我们吃火锅,喝黄酒,聊唐诗。帕斯翻译过李白、杜甫和王维的诗,他还跟艾略特合写了一本书《读王维的十九种方法》。我多喝了几杯,变得伤感,大背李煜的词,把帮忙翻译的尚德兰害苦了。在烛光下,帕斯宽容地笑了。
临出门,他被一对法国夫妇认了出来:你是帕斯?
二
帕斯当过多年外交官,在法国、日本、瑞士和印度等国任职。由诗人作家当外交官,这似乎是拉丁美洲的文化传统。一九六八年,帕斯为抗议墨西哥政府镇压学生运动,辞去了驻印度大使的职务,他在欧美漂流了三年,直到七一年才回国。
九三年春天,我到墨西哥的莫尔里亚(Morelia)参加一个国际环保会议,这个会议请的都是科学家和作家。贫富悬殊像一道巨大的裂缝横贯墨西哥。我忘不了跟着汽车跑的那些光屁股的孩子,他们眼睛中有一种深深的绝望。我们到山林中的一个蝴蝶巢穴考察。上千万只蝴蝶,每年从这里出发经美国飞到加拿大,再返回这里过冬,行程几千英里。坐在树林中,只见蝴蝶遮暗了天空,翅膀发出轰鸣。
开完会回到墨西哥城,我给帕斯打了个电话,是玛瑞朱丝接的。她用法语大声呼唤帕斯,能听见房间里的回声。帕斯接过听筒,问我住在哪儿,什么时候有空,他要请我吃顿午饭。美国小伙子若贝托(Roberto)陪我一起去,他曾做过帕斯的秘书,母亲是墨西哥人,他的西班牙语跟英语一样好。我一直问他为什么没有女朋友,后来才知道他是个同性恋,跟一个古巴作家同居。
餐馆在郊区的山坡上,外观像古寺,草木掩映,大半餐桌散置于花园中。若贝托去查订位名单,没有帕斯。他猜帕斯用的是假名。一会儿,帕斯和夫人来了,他戴了一顶遮阳便帽,蓄起满脸花白的胡子,像戴着毛皮面具。
那一阵子墨西哥偏远山区正闹游击队。话题像苍蝇飞来飞去,自然而然地落在中国发生的事件上。帕斯和若贝托争论起来,看法截然相反。帕斯一下翻了脸,用手指打了个榧子,厉声喝道:“你美国佬懂什么?滚回家去!”若贝托闭住嘴,脸憋得通红。我赶紧把话题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