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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小波 当前章节:15544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6:41

中国的儒士从来就以解天下于倒悬为己任,也不知是真想解救还是瞎浪漫。五十多年前,梁任公说,整个世界都要靠中国文化的精神去拯救,现在又有人旧话重提。这话和红卫兵的想法其实很相通。只是红卫兵只想动武,所以浪漫起来就冲到白宫门前;读书人有文化,就想到将来全世界变得无序,要靠中华文化来重建全球新秩序。诚然,这世界是有某种可能变得无序——它还有可能被某个小行星撞了呢——然后要靠东方文化来拯救。哪一种可能都是存在的,但是你总想让别人倒霉干啥?无非是要满足你的救世情结嘛。假如天下真的在“倒悬”中,你去解救,是好样的;现在还是正着的,非要在想像中把人家倒挂起来,以便解救之,这就是意淫。我不尊重这种想法。我只尊敬像已故的陈景润前辈那样的人。陈前辈只以解开哥德巴赫猜想为己任,虽然没有最后解决这个问题,但好歹做成了一些事。我自己的理想也就是写些好的小说,这件事我一直在做。李敖先生骂国民党,说他们手淫台湾,意淫大陆,这话我想借用一下,不管这件事我做成做不成,总比终日手淫中华文化,意淫全世界好得多吧。

百姓·洋人·官

【百姓·洋人·官: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9月13日《南方周末》。——编者】

小时候,每当得到了一样只能由一人享受的好东西而我们是两个人时,就要做个小游戏来决定谁是幸运者。如你所知,这种把戏叫做“石头、剪子、布”,这三种东西循环相克,你出其中某一样,正好被别人克住,就失败了。这种游戏有个古老的名称,叫做“百姓、洋人、官”,我相信这名称是清末民初流传下来的,当时洋人怕中国的老百姓,中国的官又怕洋人。《官场现形记》写到了不少实例:中国的老百姓人多,和洋人起了争执,就蜂拥而上,先把他臭揍一顿——洋人怕老百姓,是怕吃眼前亏。洋人到了衙门里,开口闭口就是要请本国大使和你们皇上说话,中国的官怕得要死——不但怕洋人,连与洋人有来往的中国人都怕,这种中国人多数是信教的,你到了衙门里,只要说一句“小的是在教的”,官老爷就不敢把你当中国百姓看待,而是要当洋人来巴结。书里有个故事,说一位官老爷听说某人“在教”,就去巴结,拿了猪头三牲到人家的庙里上供,结果被打得稀烂撵了出来——原来是搞错了,人家在的不是洋人的天主教,而是清真古教。

小说难免有些夸张,但当时有这种现象,倒是无可怀疑。现在完全不同了。洋人在中国,只要不做坏事,就不用怕老百姓。我住的小区里立有一块牌子,写有文明公约,其中有一条,提醒我见了外国人,要“不卑不亢,以礼相待”,人家没有理由怕我。至于我国政府,根本就不怕洋人。在对外交涉中,就是做了些让步,也是合乎道理的。就说保护知识产权吧,盗版软件、盗版VCD,那是偷人家外国的东西;再说市场准入吧,人家外国的市场准你入,你的市场不准人家入,这生意是没法做的。如果说打击国内的盗版商、开放市场就是怕了洋人,肯定是恶意的中伤。还有中国政府在国际事务中的“不当头”政策,这也合乎道理,要出头就要把大把的银子白白交给别人去花,我们舍不得,跟怕洋人没有关系。在这个方面,我完全赞成政府,尤其这最后一条。

既然情况发生了变化,我再说这些似乎是无的放矢——但我的故事还没讲完呢。无论石头、剪子、布,还是百姓、洋人、官,都是循环相克的游戏。这种古老的游戏还有一个环节是老百姓怕官。这种情况现在应该没有了——现在不是封建社会了,老百姓不该怕官。政府机关也要讲道理、依法办事,你对政府部门有什么意见,既可以反映上去,又可以到检察机关去告——理论上是这样的。但中国是个官本位国家,老百姓见了官,腿肚子就会筛起糠来,底气不足,有民主权利,也不敢享受。对于绝大多数平头百姓来说,情况还是这样。

最近有本畅销书《中国可以说不》,对我国的对外关系发了些议论。我草草翻了一下,没怎么看进去。现在对这本书有些评论,大多认为书的内容有些偏激。还有人肯定这本书,说是它的意义在于老百姓终于可以说外国人,地位因此提高了。可能我在胡猜,但我觉得这里面包含了三重的误会。其一,看到我国政府在对外交涉中讲道理,就觉得政府在怕洋人——不讲理的人常会有这种看法,这是不足为奇的。其二,看到海外的评论注意到了这本书,觉得洋人怕了我们——有些人就是这么一惊一乍,一本书有什么可怕的呢?其三,以为洋人怕了这本百姓写的书,官又怕洋人,结果就是官也怕了百姓了,老百姓的地位也就提高了。这是武侠小说里的隔山打牛、隔物传功之法。这其一和其二无须我再说,大家都知道是不对的,而且很没意思。其三则完全是小说家的题目,但我觉得这种说法完全是扯淡,因为就算洋人怕了你,官又怕了洋人,你还是怕官,这一点毫无改变。

从前,有个大学的青年教师,三十多岁了,每月挣三五百块钱,谈起对象来个个吹。他住在筒子楼里,别人在楼道里炒菜,油烟滚滚灌到卧室里。每次上楼里的公共厕所,不论打开哪一间隔间,便池里都横亘着几根别人遗下的粗壮的屎橛子……除此之外,他在系里也弄不着口好粥喝,副教授一职遥遥无期,出门办件事,到处看别人的脸色——就连楼前楼后带红箍的人都对他粗声粗气地乱喝呼。你知道他痛苦的根源吗?根源在于领导上对他不重视。后来他写成了一本书,先把洋人吓得要死,洋人又来找我国政府,电话一级级打了下来,系主任、派出所、居委会赶紧对他改颜相敬——你知道小人物翻身的原因吗?就在于发现了隔山打牛的诀窍啊。这个故事没有什么针对性,只是在翻写话本里的《李太白醉草吓蛮书》,大家可以找原本来看看。话本里的李太白吓退了蛮人,得到皇上的宠幸,横扫杨贵妃、高力士,地位猛烈地提高了。假如今天的吓蛮书没有收到这样的效力,那是因为写书人酒还喝得不够多。

警惕狭隘民族主义蛊惑宣传

【警惕狭隘民族主义的蛊惑宣传: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22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发表时题目为“蛊惑与快感”。——编者】

罗素曾说,人活在世上,主要是在做两件事:一、改变物体的位置和形状;二、支使别人这样干。这种概括的魅力在于简单,但未必全面。举例来说,一位象棋国手知道自己的毕生事业只是改变棋子的位置,肯定会感到忧伤;而知识分子听人说自己干的事不过是用墨水和油墨来污损纸张,那就不仅是沮丧,他还会对说这话的人表示反感。我靠写作为生,对这种概括就不大满意:我的文章有人看了喜欢,有人看了愤怒,不能说是没有意义的……但话又说回来,喜欢也罢,愤怒也罢,终归是情绪,是虚无缥缈的东西。我还可以说,写作的人是文化的缔造者,文化的影响直至千秋万代——可惜现在我说不出这种影响是怎样的。好在有种东西见效很快,它的力量又没有人敢于怀疑:知识分子还可以做蛊惑宣传,这可是种厉害东西……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里,德国人干了很多坏事,弄得他们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有个德国将军蒂佩尔斯基这样为自己的民族辩解:德国人民是无罪的,他们受到希特勒、戈培尔之流蛊惑宣传的左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还有人给希特勒所著《我的奋斗》做了一番统计,发现其中每个字都害死了若干人。德国人在二战中的一切劣迹都要归罪于希特勒在坐监狱时写的那本破书——我有点怀疑这样说是不是很客观,但我毫不怀疑这种说法里含有一些合理的成分。总而言之,人做一件事有三种办法,就以希特勒想干的事为例,首先,他可以自己动手去干,这样他就是个普通的纳粹士兵,为害十分有限;其次,他可以支使别人去干,这样他只是个纳粹军官;最后,他可以做蛊惑宣传,把德国人弄得疯不疯、傻不傻的,一齐去干坏事,这样他就是个纳粹思想家了。

说来也怪,自苏格拉底以降,多少知识分子拿自己的正派学问教人,都没人听,偏偏纳粹的异端邪说有人信,这真叫邪了门。罗素、波普这样的大学问家对纳粹意识形态的一些成分发表过意见,精彩归精彩,还是说不清它力量何在。事有凑巧,我是在一种蛊惑宣传里长大的(我指的是张春桥、姚文元的蛊惑宣传),对它有点感性知识,也许我的意见能补大学问家的不足……这样的感性知识,读者也是有的。我说得对不对,大家可以评判。

据我所知,蛊惑宣传不是真话——否则它就不叫做蛊惑,但它也不是蓄意编造的假话。编出来的东西是很容易识破的。这种宣传本身半疯不傻,做这种宣传的人则是一副借酒撒疯、假痴不癫的样子。萧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里说,旧俄国有种疯僧,被狂热的信念左右,信口雌黄,但是人见人怕,他说的话别人也不敢全然不信——就是这种人搞蛊惑宣传能够成功。半疯不傻的话,只有从借酒撒疯的人嘴里说出来才有人信。假如我说“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不仅没人信,老农民还要揍我;非得像江青女士那样,用更年期高亢的啸叫声说出来,或者像姚文元先生那样,带着怪诞的傻笑说出来,才会有人信。要搞蛊惑宣传,必须有种什么东西盖着脸(对醉汉来说,这种东西是酒),所以我说这种人是在借酒撒疯。顺便说一句,这种状态和青年知识分子意气风发的狷狂之态有点分不清楚。虽然夫子曾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但我总觉得那种状态不宜提倡。

其次,蛊惑宣传必定可以给一些人带来快感,纳粹的千年帝国之说,肯定有些德国人爱听;“文革”里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之说,又能迎合一部分急功近利的人。当然,这种快感肯定是种虚妄的东西,没有任何现实的基础。这道理很简单,要想获得现实的快乐,总要有物质基础,嘴说是说不出来的:哪怕你想找个干净厕所享受排泄的乐趣,还要付两毛钱呢,都找宣传家去要,他肯定拿不出。最简单的做法是煽动一种仇恨,鼓励大家去仇恨一些人、残害一些人,比如宣扬狭隘的民族情绪,这可以迎合人们野蛮的劣根性。煽动仇恨、杀戮,乃至灭绝外民族,都不要花费什么。煽动家们只能用这种方法给大众提供现实的快乐,因为这是惟一可行的方法——假如有无害的方法,想必他们也会用的。我们应该体谅蛊惑宣传家,他们也是没办法。

最后,蛊惑宣传虽是少数狂热分子的事业,但它能够得逞,却是因为正派人士的宽容。群众被煽动起来之后,有一种惊人的力量。有些还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希望这种力量可以做好事,就宽容它——纳粹在德国初起时,有不少德国人对它是抱有幻想的,但等到这种非理性的狂潮成了气候,他们后悔也晚了。“文革”初起时,我在学校里,有不少老师还在积极地帮着发动“文革”哩,等皮带敲到自己脑袋上时,他们连后悔都不敢了。根据我的生活经验,在中国这个地方,有些人喜欢受蛊惑宣传时那种快感;有些人则崇拜蛊惑宣传的力量,虽然吃够了蛊惑宣传的苦头,但对蛊惑宣传不生反感;不惟如此,有些人还像瘾君子盼毒品一样,渴望着新的蛊惑宣传。目前,有些年轻人的抱负似乎就是要炮制一轮新的蛊惑宣传——难道大家真的不明白蛊惑宣传是种祸国殃民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抱负只能是反对蛊惑宣传。我别无选择。

对中国文化布罗代尔式考证(1)

萧伯纳是个爱尔兰人,有一次,人家约他写个剧本来弘扬爱尔兰民族精神,他写了《英国佬的另一个岛》,有个剧中人对爱尔兰人的生活态度做了如下描述:“一辈子都在弄他的那片土、那只猪,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块土、一只猪……”不知为什么,我看了这段话,脸上也有点热辣辣。这方面我也有些话要说,萧伯纳的态度很能壮我的胆。

1973年,我到山东老家去插队。有关这个小山村,从小我姥姥已经给我讲过很多,她说这是一个四十多户人家的小山村,全村有一百多条驴。我姥姥还说,驴在当地很有用,因为那里地势崎岖不平,耕地多在山上,所以假如要往地里送点什么,或者从地里收获点什么,驴子都是最重要的帮手。但是我到村里时,发现情况有很大的变化,村里不是四十户人,而是一百多户人,驴子一条都不见了。村里人告诉我说,我姥姥讲的是二十年前的老皇历。这么多年以来,人一直在不停地生出来,至于驴子,在学大寨之前还有几条,后来就没有了。没有驴子以后,人就担负起往地里运输的任务,当然不是用背来驮,而是用小车来推。当地那种独轮车载重比小毛驴驮得还要多些,这样人就比驴有了优越性。在所有的任务里,最繁重的是要往地里送粪——其实那种粪里土的成分很大——一车粪大概有三百多斤到四百斤的样子,而地往往在比村子高出二三百米的地方。这就是说,要把二百公斤左右的东西送到八十层楼上,而且早上天刚亮到吃早饭之间就要往返十趟。说实在话,我对这任务的艰巨性估计不足。我以为自己长得人高马大,在此之前又插过三年队,别人能干的事,我也该能干,结果才推了几趟,我就满嘴是胆汁的味道。推了两天,我从城里带来的两双布鞋的后跟都被豁开了,而且小腿上的肌肉总在一刻不停的震颤之中。后来我只好很丢脸地接受了一点照顾,和一些身体不好的人一道在平地上干活。好在当地人没有因此看不起我,他们还说,像我这样初来乍到的人,能把这种工作坚持到三天之上,实在是不容易。就连他们这些干惯了的人都觉得这种工作太过辛苦,能够歇上一两天,都觉得是莫大的幸福。

时隔二十年,我把这件事仔细考虑了一遍,得到的一个结论是这样的:用人来取代驴子往地里送粪,其实很不上算。因为不管人也好,驴也罢,送粪所做的功都是一样多,我们(人和驴)都需要能量补充,人必须要吃粮食,而驴子可以吃草;草和粮食的价值大不相同。事实上,一个人在干推粪这种活和干别的活时相比,食量将有一个很可观的增长,这就导致了粮食不够吃,所以不得不吃下一大批白薯干。白薯干比之正经粮食便宜了很多,但在集市上也要卖到两毛钱一斤;而在集市上,最好的草(可以苫房顶)是三分钱一斤,一般做饲料的草顶多值两分钱。我不认为自己在吃下一斤白薯干之后,可以和吃了十斤干草的驴比赛负重,而且白薯干还异常难吃,噎人,难消化,容易导致胃溃疡;而驴在吃草时肯定不会遇到同样的困难。在此必须强调指出,此种白薯干是生着切片晾的,假设是煮熟了晾出的那种甜甜的东西,就绝不止两毛钱一斤。有关白薯干的情况,还可以补充几句,它一进到了食道里就会往上蹦,不管你把它做成发糕还是面条,只要不用大量的粮食来冲淡,都有同等的效果。因此我曾设想改进一下进食的方式,拿着大顶来吃饭,这样它往上一蹦就正好进到胃里,省得我痛苦地向下咽,但是我没有试验过,我怕被别人看到后难以解释。白薯干原来是猪的口粮,这种可怜的动物后来就改吃人屙的屎。据我在厕所兼猪圈里的观察,它们一遇到吃薯干屙出的屎,就表现出愤怒之状,这曾使我在出恭时良心大感痛苦——这个话题就说到这里为止。由此可见,我姥姥在村里时,四十户人家、一百多条驴是符合经济规律的。当然,我在村里时,一百多户人家没有驴,也符合经济规律。前者符合省钱的规律,后者符合就业的规律。只有“一百户人家加一百条驴”不符合经济规律,因为没有那么多的事可做。于是,驴子就消失了。有关这件事,可以举出一件恰当的反例:在英国产业革命前夕,有过一次圈地运动,英国农民认为这是“羊吃人”;而在我的老家则是人吃驴,而且是货真价实的吃。村里人说,有一阵子老是吃驴肉,但我去晚了没赶上,只赶上了吃白薯干。当然,在这场人和驴的生存竞争中,我当时坚定地站在人这一方,认为人有吃掉驴子的权利。

最近我读到布罗代尔先生的《十五至十八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才发现这种生存竞争不光是在我老家存在,也不限于在人和驴之间,更不限于本世纪七十年代,它是一种广泛存在的历史事实。十六世纪到中国来的传教士就发现,与西欧相比,中国的役畜非常少,对水力和风力的利用也不充分。这就是说,此种生存竞争不光在人畜之间存在,还存在于人与浩浩荡荡的自然力之间。这次我就不能再站在人的立场上反对水和风了,因为这种对手过于低级,胜之不武。而且我以为,中国的文化传统里,大概是有点问题。众所周知,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是一种人本的文化,但是它和西方近代的人本主义完全不同。在我们的文化里,只认为生命是好的,却没把快乐啦、幸福啦、生存状态之类的事定义在内;故而就认为,只要大家都能活着就好,不管他们活得多么糟糕。由此导致了一种古怪的生存竞争,和风力、水力比赛推动磨盘,和牲口比赛运输——而且是比赛一种负面的能力,比赛谁更不知劳苦,更不贪图安逸!

对中国文化布罗代尔式考证(2)

中国史学界没有个年鉴学派,没有人考证一下历史上的物质生活,这实在是一种遗憾——布罗代尔对中国物质生活的描述还是不够详尽,这件事其实很有研究的必要。在中国人口稠密的地带,根本就见不到风车、水车,这种东西只在边远地方有。我们村里有盘碾子,原来是用驴子拉的,驴没了以后改用人来推。驴拉碾时需要把眼蒙住,以防它头晕。人推时不蒙眼,因为大家觉得这像一头驴,不好意思。其实人也会晕。我的切身体会是:人只有两条腿,因为这种令人遗憾的事实,所以晕起来站都站不住。我还听到过一个真实的故事,陈永贵大叔在大寨曾和一头驴子比赛负重,驴子摔倒,永贵大叔赢了。我认为,那头驴多半是个小毛驴,而非关中大叫驴。后一种驴子体态壮硕,恐非人类所能匹敌——不管是哪一种驴,这都是一个伟大的胜利,证明了就是不借助手推车,人也比驴强。我认识的一位中学老师曾经用客观的态度给学生讲过这个故事(未加褒贬),结果在“文化革命”里被斗得要死。这最后一件事多少暗示出中国为什么没有年鉴学派。假如布罗代尔是中国人,写了一本有关中国农村物质生活的书,人和驴比赛负重的故事他是一定要引用的,白纸黑字写了出来,“文化革命”这一关他绝过不去。虽然没有年鉴学派那样缜密的考证,但我也得出了结论:在现代物质文明的影响到来之前,在物质生活方面有这么一种倾向,不是人来驾驭自然力、兽力,而是以人力取代自然力、兽力;这就要求人能够吃苦、耐劳、本分。当然,这种要求和传统文化对人的教诲甚是合拍,不过孰因孰果很难说明白。我认为自己在插队时遭遇的一切,是传统社会物质文明发展规律走到极端所致。

在人与兽、人与自然力的竞争中,人这一方的先天条件并不好。如前所述,我们不像驴子那样有四条腿、可以吃草,也不像风和水那样浑然无觉,不知疲倦。好在人还有一种强大的武器,那就是他的智能、他的思索能力。假如把它对准自然界,也许人就能过得好一点。但是我们把枪口对准了自己,发明了种种消极的伦理道德,其中就包括了吃大苦、耐大劳,“存天理、灭人欲”;而苦和累这两种东西,正如莎翁笔下的爱情,你吃下的越多,它就越有,“所以两者都是无穷无尽的了!”(引自《罗米欧与朱丽叶》)

这篇文章写到了这里,到了得出结论的时候了。我认为中国文化对于物质生活的困苦,提倡了一种消极忍耐的态度,不提倡用脑子想,提倡用肩膀扛;结果不但是人,连驴和猪都深受其害。假设一切现实生活中的不满意、不方便,都能成为严重的问题,使大家十分关注,恐怕也不至于搞成这个样子,因为我们毕竟是些聪明人。虽然中国人是如此的聪明,但是布罗代尔对十七世纪中国的物质生活(包括北京城里有多少人靠捡破烂为生)做了一番描述之后下结论道:在这一切的背后,“潜在的贫困无处不在”。我们的祖先怎么感觉不出来?我的结论是:大概是觉得那么活着就不坏吧。

人性的逆转(1)

人性的逆转一

有位西方的发展学者说:贫穷是一种生活方式。言下之意是说,有些人受穷,是因为他不想富裕。这句话是作为一种惊世骇俗的观点提出的,但我狭隘的人生经历却证明此话大有道理。对于这句话还可以充分地推广:贫困是一种生活方式,富裕是另一种生活方式;追求聪明是一种人生的态度,追求愚蠢则是另一种生活态度。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人在追求快乐,另一些人在追求痛苦;有些人在追求聪明,另一些人在追求愚蠢。这种情形常常能把人彻底搞糊涂。

洛克先生以为,人人都追求快乐,这是不言自明的。以此为基础,他建立了自己的哲学大厦。斯宾诺莎也说,人类行为的原动力是自我保存。作为一个非专业的读者,我认为这是同一类的东西,认为人趋利而避害,趋乐而避苦,这是伦理学的根基。以此为基础,一切都很明白。相比之下,我们民族的文化传统大不相同,认为礼高于利,义又高于生,这样就创造了一种比较复杂的伦理学。由此产生了一个矛盾,到底该从利害的角度来定义崇高,还是另有一种先验的东西,叫做崇高——举例来说,孟子认为,人皆有恻隐之心,这是人先天的良知良能,这就是崇高的根基。我也不怕人说我是民族虚无主义,反正我以为前一种想法更对。从前一种想法里产生富裕,从后一种想法里产生贫困;从前一种想法里产生的总是快乐,从后一种想法里产生的总是痛苦。我坚定不移地认为,前一种想法就叫做聪明,后一种想法就叫做愚蠢。笔者在大学里学的是理科,凭这样的学问底子,自然难以和专业哲学家理论,但我还是以为,这些话不能不说。

对于人人都追求快乐这个不言自明的道理罗素却以为不尽然,他举受虐狂作为反例。当然,受虐狂在人口中只占极少数。但是受虐却不是罕见的品行。七十年代,笔者在农村插队,在学大寨的口号鞭策下,劳动的强度早已超过了人力所能忍受的极限,但那些工作却是一点价值也没有的。对于这些活计,老乡们概括得最对:没别的,就是要给人找些罪来受。但队干部和积极分子们却乐此不疲,干得起码是不比别人少。学大寨的结果是使大家变得更加贫穷。道理很简单:人干了艰苦的工作之后,就变得很能吃,而地里又没有多长出任何可吃的东西。这个例子说明,人人都有所追求,这个道理是不错的,但追求的却可以是任何东西:你总不好说任何东西都是快乐吧。

人应该追求智慧,这对西方人来说是很容易接受的道理;苏格拉底甚至把求知和行善画上了等号。但是中国人却说“难得糊涂”,仿佛是希望自己变得笨一点。在我身上,追求智慧的冲动比追求快乐的冲动还要强烈,因为这个缘故,在我年轻时,总是个问题青年、思想改造的重点对象。我是这么理解这件事的:别人希望我变得笨一些。谢天谢地,他们没有成功。人应该改变自己,变成某种样子,这大概是没有疑问的。有疑问的只是应该变聪明还是变笨。像这样的问题还能举出一大堆,比方说,人(尤其是女人)应该更漂亮、更性感一些,还是更难看、让人倒胃一些;对别人应该更粗暴、更野蛮一些,还是更有礼貌一些;等等。假如你经历过中国的七十年代,就会明白,在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有不同的答案。你也许会说,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情,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风尚,但我对这种话从来就不信。我更相信乔治·奥威尔的话:一切的关键就在于必须承认一加一等于二;弄明白了这一点,其他一切全会迎刃而解。

人性的逆转二

我相信洛克的理论。人活在世上,趋利趋乐暂且不说,首先是应该避苦避害。这种信念来自我的人生经验:我年轻时在插队,南方北方都插过。谁要是有同样的经历就会同意,为了谋生,人所面临的最大任务是必须搬动大量沉重的物质,这些物质有时是水,有时是粪土,有时是建筑材料,等等。到七十年代中期为止,在中国南方,解决前述问题的基本答案是一根扁担;在中国的北方则是一辆小车。我本人以为,这两个方案都愚不可及。在前一个方案之下,自肩膀至脚跟,你的每一寸肌肉、每一寸骨骼都在百十公斤重物的压迫之下,会给你带来腰疼病、腿疼病。后一种方案比前种方案强点不多,虽然车轮承担了重负,但车上的重物也因此更多。假如是往山上推的话,比挑着还要命。西方早就有人在解决这类问题,先有阿基米德,后有牛顿、卡特,所以在一二百年前就把这问题解决了。而在我们中国,到现在也没解决。你或者会以为,西方文明有这么一点小长处,善于解决这种问题,但我以为这是不对的。主要的因素是感情问题。西方人以为,人的主要情感源于自身,所以就重视解决肉体的痛苦。中国人以为,人的主要情感是亲亲敬长,就不重视这种问题。这两种想法哪种更对?当然是前者。现在还有人说,西方人纲常败坏,过着痛苦的生活——这种说法是昧良心的。西方生活我见过,东方的生活我也见过。西方人儿女可能会吸毒,婚姻可能会破裂,总不会早上吃两片白薯干,中午吃两片白薯干,晚上再吃两片白薯干,就去挑一天担子,推一天的重车!从孔孟到如今,中国的哲学家从来不挑担、不推车,所以他们的智慧从不考虑降低肉体的痛苦,专门营造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理论。

人性的逆转(2)

人性的逆转三

在西方人看来,人所受的苦和累可以减少,这是一切的基础。假设某人做出一份牺牲,可以给自己或他人带来很多幸福,这就是崇高——洛克就是这么说的。孟子不是这么说,他的崇高另有根基,远不像洛克的理论那么能服人。据我所知,孟子远不是个笨蛋。除了良知良能,他还另有说法。他说反对他意见的人(杨朱、墨子)都是禽兽。由此得出了崇高的定义:有种东西,我们说它是崇高,是因为反对它的人都不崇高。这个定义一直沿用到了如今。细想起来,我觉得这是一种模糊不清的混蛋逻辑,还不如直说凡不同意我意见者都是王八蛋为好。总而言之,这种古怪的论证方式时常可以碰到。

在七十年代,发生了这样一回事:河里发大水,冲走了一根国家的电线杆。有位知青下水去追,电线杆没捞上来,人也淹死了。这位知青受到表彰,成了革命烈士。这件事引起了一点小小的困惑:我们知青的一条命,到底抵不抵得上一根木头?结果是困惑的人惨遭批判,结论是:国家的一根稻草落下水也要去追。至于说知青的命比不上一根稻草,人家也没这么说。他们只说,算计自己的命值点什么,这种想法本身就不崇高。坦白地说,我就是困惑者之一。现在有种说法,以为民族的和传统的就是崇高的。我知道它的论据:因为反民族和反传统的人很不崇高。但这种论点吓不倒我。

人性的逆转四

过去欧洲有个小岛,岛上是苦役犯服刑之处。犯人每天的工作是从岛东面挑起满满的一挑水,走过崎岖的山道,到岛西面倒掉。这岛的东面是地中海,水从地中海里汲来。西面也是地中海,这担水还要倒回地中海去。既然都是地中海,所以是通着的。我想,倒在西面的水最终还要流回东面去。无价值的吃苦和无代价的牺牲大体就是这样的事。有人会说,这种劳动并非毫无意义,可以陶冶犯人的情操、提升犯人的灵魂;而有些人会立刻表示赞成,这些人就是那些岛上的犯人——我听说这岛上的看守手里拿着鞭子,很会打人。根据我对人性的理解,就是离开了那座岛屿,也有人会保持这种观点。假如不是这样,劳动改造就没有收到效果。在这种情况下,人性就被逆转了。

从这个例子来看,要逆转人性,必须有两个因素:无价值的劳动和暴力的威胁,两个因素缺一不可。人性被逆转之后,他也就糊涂了。费这么大劲把人搞糊涂有什么好处,我就不知道,但想必是有的,否则不会有这么个岛。细想起来,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里就包含了这种东西。举个例子来说,朝廷的礼节。见皇上要三磕九叩、扬尘舞蹈,这套把戏耍起来很吃力,而且不会带来任何收益,显然是种无代价的劳动。但皇上可以廷杖臣子,不老实的马上拉下去打板子。有了这两个因素,这套把戏就可以耍下去,把封建士大夫的脑子搞得很糊涂。回想七十年代,当时学大寨和抓阶级斗争总是一块搞的,这样两个因素就凑齐了。我下乡时,和父老乡亲们在一起。我很爱他们,但也不能不说:他们早就被逆转了。我经历了这一切,脑子还是不糊涂,还知道一加一等于二,这只说明一件事:要逆转人性,还要有第三个因素,那就是人性的脆弱。

人性的逆转五

我认为七十年代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这个看法和一些同龄人是一样的。七十年代的青年和现在的青年很不一样,更热情、更单纯、更守纪律、对生活的要求更低,而且更加倒霉。成为这些人中的一员,是一种极难得的际遇,这些感受和别人是一样的。有些人认为这种经历是一种崇高的感受,我就断然反对,而且认为这种想法是病态的。让我们像奥威尔一样,想想什么是一加一等于二,七十年代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是个极痛苦的年代。很多年轻人做出了巨大的自我牺牲,而且这种牺牲毫无价值。想清楚了这些事,我们再来谈谈崇高的问题。就七十年代这个例子来说,我认为崇高有两种:一种是当时的崇高,领导上号召我们到农村去吃苦,说这是一种光荣。还有一种崇高是现在的崇高,忍受了这些痛苦、做出了自我牺牲之后,我们自己觉得这是崇高的。我觉得这后一种崇高比较容易讲清楚。弗洛伊德对受虐狂有如下的解释:假如人生活在一种无力改变的痛苦之中,就会转而爱上这种痛苦,把它视为一种快乐,以便使自己好过一些。对这个道理稍加推广,就会想到:人是一种会自己骗自己的动物。我们吃了很多无益的苦,虚掷了不少年华,所以有人就想说,这种经历是崇高的。这种想法可以使他自己好过一些,所以它有些好作用。很不幸的是它还有些坏作用:有些人就据此认为,人必须吃一些无益的苦、虚掷一些年华,用这种方法来达到崇高。这种想法不仅有害,而且是有病。

说到吃苦、牺牲,我认为它是负面的事件。吃苦必须有收益,牺牲必须有代价,这些都属一加一等于二的范畴。我个人认为,我在七十年代吃的苦、做出的牺牲是无价值的,所以这种经历谈不上崇高;这不是为了贬低自己,而是为了对现在和未来发生的事件有个清醒的评价。逻辑学家指出,从正确的前提能够推导出正确的结论,但从一个错误的前提就什么都能够推导出来。把无价值的牺牲看做崇高,也就是接受了一个错误的前提。此后你就会什么鬼话都能说出口来,什么不可信的事都肯信——这种状态正确的称呼叫做“糊涂”。人的本性是不喜欢犯错误的,所以想把他搞糊涂,就必须让他吃很多的苦——所以糊涂也很难得呀。因为人性不总是那么脆弱,所以糊涂才难得。经过了七十年代,有些人对人世间的把戏看得更清楚,他就是变得更聪明。有些人对人世间的把戏更看不懂了,他就是变得更糊涂。不管发生了哪种情况,七十年代都是我们的宝贵财富。

人性的逆转(3)

我要说出我的结论,中国人一直生活在一种有害哲学的影响之下,孔孟程朱编出了这套东西,完全是因为他们在社会的上层生活。假如从整个人类来考虑问题,早就会发现,趋利避害,直截了当地解决实际问题最重要——说实话,中国人在这方面已经很不像样了——这不是什么哲学的思辨,而是我的生活经验。我们的社会里,必须有改变物质生活的原动力,这样才能把未来的命脉握在自己的手里。

弗洛伊德和受虐狂

【弗洛伊德和受虐狂:本篇最初发表于1997年第4期《华人文化世界》。发表时题目为“引证弗洛伊德”。——编者】

我说过,以后写杂文要斯文一些,引经据典。今天要引的经典是弗洛伊德。他老人家说过: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每个人都有点歇斯底里——这真是至理名言!所谓歇斯底里,就是按不下心头一股无明火,行为失范。谁都有这种时候,但自打十年前我把弗洛伊德全集通读了一遍之后,自觉脾气好多了。古人有首咏雪的打油诗曰:夜来北风寒,老天大吐痰。一轮红日出,便是止痰丸——有些人的痰气简直比雪天的老天爷还大。谁能当这枚止痰丸呢?只有弗洛伊德。

年轻时,我在街道工厂当工人。有位师傅常跑到班长那里去说病了,要请假。班长问他有何症状,他说他看天是蓝色,看地是土色,蹲在厕所里任什么都不想吃。当然,他是在装骚鞑子。看天土色看地蓝色,蹲在臭烘烘茅坑上食欲大开,那才叫做有病——在这些小问题上,很容易取得共识,但大问题就很难说了。举例来说,法国人在马赛曲里唱道:不自由毋宁死。这话有人是不同意的。不信你就找本辜鸿铭的书来看看,里面大谈所谓良民宗教,简直就是在高唱:若自由毋宁死。《独立宣言》里说:我们认为,人人生而平等。这话是讲给英国皇上听的,表明了平民的尊严。这话孟夫子一定反对,他说过:无君无父,是禽兽也——这又简直是宣布说,平民不该有自己的尊严。总而言之,个人的体面与尊严、平等、自由等等概念,中国的传统文化里是没有的,有的全是些相反的东西。我是很爱国的,这体现在:我希望伏尔泰、杰弗逊的文章能归到辜鸿铭的名下,而把辜鸿铭的文章栽给洋鬼子。假如这是事实的话,我会感到幸福得多。

有时候我想:假如“大跃进”、“文化革命”这些事,不是发生在中国,而是发生在外国,该有多好。这些想法很不体面,但还不能说是有痰气。有些坏事发生在了中国,我们就说它好,有些鬼话是中国人说的,我们就说它有理,这种做法就叫做有痰气。有些年轻人把这些有痰气的想法写成书,他本人倒不见得是真有痰气,不过是哗众取宠罢了。一种普遍存在的事态比这要命得多。举例来说,很多中年人因为“文革”中上山下乡虚耗了青春,这本是种巨大的痛苦;但他们却觉得很幸福,还说:青春无悔!再比方说,古往今来的中国人总在权势面前屈膝,毁掉了自己的尊严,也毁掉了自己的聪明才智。这本是种痛苦,但又有人说:这很幸福!久而久之,搞到了是非难辨,香臭不知的地步……这就是我们嗓子里噎着的痰。扯完了这些,就可以来谈谈我的典故。

众所周知,有一种人,起码是在表面上,不喜欢快乐,而喜欢痛苦,不喜欢体面和尊严,喜欢奴役与屈辱,这就是受虐狂。弗洛伊德对受虐狂的成因有这样一种解释:人若落入一种无法摆脱的痛苦之中,到了难以承受的地步,就会把这种痛苦看做是幸福,用这种方式来寻求解脱——这样一来,他的价值观就被逆转过来了。当然,这种过程因人而异。有些人是不会被逆转的。比方说我吧,在痛苦的重压下,会有些不体面的想法,但还不会被逆转。另有一些人不仅被逆转,而且还有了痰气,一听到别人说自由、体面、尊严等等是好的,马上就怒火万丈,这就有点不对头了,世界上哪有这样气焰万丈的受虐狂?你就是真有这种毛病,也不要这个样子嘛。

有关天圆地方

【有关天圆地方: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12月20日《南方周末》。——编者】

现在我经常写点小文章,属杂文或是随笔一类。有人告诉我说,没你这么写杂文的!杂文里应该有点典故,有点考证,有点文化气味。典故我知道一些,考证也会,但就是不肯这么写。年轻时读过莎翁的剧本《捕风捉影》,有一场戏是一个使女和就要出嫁的小姐耍贫嘴,贫到后来有点荤。其中有一句是这么说的:“小姐死后进天堂,一定是脸朝上!”古往今来的莎学家们引经据典,考了又考,注了又注,文化气氛越来越浓烈,但越注越让人看不懂。只有一家注得简明,说:这是个与性有关的、粗俗不堪的比喻。这就没什么文化味,但照我看来,也就是这家注得对。要是文化氛围和明辨是非不可兼得的话,我宁愿明辨是非,不要文化氛围。但这回我想改改作风,不再耍贫嘴,我也引经据典地说点事情,这样不会得罪人。

罗素先生说,在古代的西方,大概就数古希腊人最为文明,比其他人等聪明得多。但要论对世界的看法,他们的想法就不大对头——他们以为整个世界是个大沙盘,搁在一条大鲸鱼的背上。鲸鱼又漂在一望无际的海上。成年扛着这么个东西,鲸鱼背上难受,偶尔蹭个痒痒,这时就闹地震。古埃及的人看法比他们正确,他们认为大地是个球形,浮在虚空之中。埃及人还算过地球的直径,居然算得十分之准。这种见识上的差异源于他们住的地方不同:埃及人住在空旷的地方,举目四望,周围是一圈地平线,和蚂蚁爬上篮球时的感觉一模一样,所以说地是个球。希腊人住在多山的群岛上,往四周一看,支离破碎,这边山那边海。他们那里还老闹地震,所以就想出了沙盘鲸鱼之说。罗素举这个例子是要说,人们的见识总要受处境的限制,这种限制既不知不觉,又牢不可破——这是一个极好的说明。

中国古人对世界的看法是:天圆地方,人在中间,堂堂正正,这是天经地义。谁要对此有怀疑,必是妖孽之类。这是因为地上全是四四方方的耕地,天上则是圆圆的穹隆盖,睁开眼一看,正是天圆地方。其实这说法有漏洞,随便哪个木匠都能指出来:一个圆,一个方,斗在一起不合榫。要么都圆,要么都方才合理,但我不记得哪个木匠敢跳出来反对天经地义。其实哪有什么天经地义,只有些四四方方的地界,方块好画呀。人自己把它画出来,又把自己陷在里面了。顺便说一句,中国文人老说:三光日月星,还自以为概括得全面。但随便哪个北方的爱斯基摩人听了都不认为这是什么学问。天上何止有三光?还有一光——北极光!要是倒回几百年去,你和一个少年气盛的文人讲这些道理,他不仅听不进,还要到衙门里去揭发你,说你是个乱党——其实,想要明白些道理,不能觉得什么顺眼就信什么,还要听得进别人说。当然,这道理只对那些想要知道真理的人适用。

优越感种种

【优越感种种: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8月2日《南方周末》。——编者】

我在美国留学时,认识不少犹太人——教授里有犹太人,同学里也有犹太人。我和他们处得不坏,但在他们面前总有点不自在。这是因为犹太教说,犹太人是上帝的选民;换言之,只有他们可以上天堂,或者是有进天堂的优先权,别人则大抵都是要下地狱的。我和一位犹太同学看起来都是一样的人,可以平等相交,但也只是今生今世的事。死了以后就会完全两样:他因为是上帝的选民,必然直升天堂;而我则未被选中,所以是地狱的后备力量。地狱这个地方我虽没去过,但从书上看到了一些,其中有些地方就和全聚德烤鸭店的厨房相仿。我到了那里,十之八九会像鸭子一样,被人吊起来烤——我并不确切知道,只是这样猜测。本来可以问问犹太同学,但我又不肯问,怕他以为我是求他利用自己选民的身份,替我在上帝面前美言几句,给我找个在地狱里烧锅炉的事干,自己不挨烤,点起火来烤别人——这虽是较好的安排,但我当时年轻气盛,傲得很,不肯走这种后门。我对犹太同学和老师抱有最赤诚的好感,认为他们既聪明,又勤奋;就是他们节俭的品行也对我的胃口:我本人就是个省俭的人。但一想到他们是选民,我不是选民,心里总有点不对劲。

我们民族的文化里也有这一类的东西:以天朝大国自居,把外国人叫做“洋鬼子”。这虽是些没了味的老话,但它的影响还在。我有几位外国朋友,他们有时用自嘲的口气说:我是个洋鬼子。这就相当于我对犹太同学说:选民先生,我是只地狱里的烤鸭。讽刺意味甚浓。我很不喜欢听到这样的话——既不愿听到人说别人是鬼子,也不愿听人说自己是洋鬼子。相比之下,尤其不喜欢听人说别人是洋鬼子。这世界上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这些文化都有特异性,就如每个人都与别人有些差异。人活在世上,看到了这些差异,就想要从中得出于己有利的结果。这虽是难以避免的偏执,但不大体面。我总觉得,这种想法不管披着多么深奥的学术外衣,终归是种浅薄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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