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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丫大千 当前章节:15442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10:11

“嗯,我把消息放给他们的基础部了。k那边的事情也一直在暗地进行的很顺利。今天应该是换他来报告的。”mondo原本正经地回答,但随即又忍不住插嘴:“你现在都要订婚的人了,还是把计划放在第一位,什么时候把她带到兄弟们面前见一面吧。”

“恐怕不会。”愿锦冷冷的插了一句。

“lorrise,既然选她当女主人,就应该让她正式见我们一面。我有一次见过那个女人,真是精品,你以前认识那些女人和她简直不能比……”

“你那边的事情都解决了吧?”宫宸司幽幽地打断了他的话。

“哦,都完了。”mondo回答。

“那你去度假吧,就是我的那个岛,刚好rey的饲养员一时疏忽被rey当午餐吃掉了,你可以亲眼见识它食人的样子……”

宫宸司阴冷的声音在四处散开,环境弥漫着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息。

室内终于恢复了宁静,好久都没有人说话。我猜想他们的对话已经结束,深吸一口气敲了下门。

“嗯。”宫宸司轻答道。

我抬眼看了一下房间,除了宫宸司和花花,没有其他人。宫宸司正对着一块大屏幕上的两个男人说话,其中一个是不苟言笑的愿锦,另一个是一身黑色皮衣的打扮,看上去时尚不羁的mondo。

在花花深深的注视下,我将咖啡放在宫宸司面前,他拿起喝了一口,继续勾着嘴角看屏幕。

发现屏幕上两个男人和花花都在盯着我这个方向以后,也不解的看了我一眼,随即转过头。脸上闪过一丝惊愕的表情之后,立马又探身关掉了视频。

“什么事?”他问。

“两人的脸真有意思,肉搏战?墨墨,你总是让我出乎意料啊。还有lorrise,现在很紧张吗?您这明显是慌了神,怎么只关显示器不关总机啊?”四周还有mondo可恶的戏谑的笑声。

他立马踹了电脑一脚,坐下后又恼火的骂了几句脏话。

自从上次事情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头发似乎张长了点,眼睛下角,鼻梁和嘴角都带着红色的结痂。我心里暗自庆幸,我要比他好许多。我竟然也能占到他的便宜。

花花很识相的站起来,离开了房子。

看到我站在地上没有走的意思,狗吃屎又翘起二郎腿,一只修长的手指握着咖啡杯子,问道:“怎么,有事?”

“我……”我看着他的手,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看到我在犹豫,他似乎心情不错,轻笑了一声,喝了一口咖啡,出奇耐心的等待我组织语言。

“我想继续回去念书。”

我努力注意着他的表情,他也只是玩味的笑了笑,眼睛里满是让人看不清的东西。他喝光咖啡,悠然起身,悠悠向我走过来:“要我答应你,有什么好处?”

……

正文 69逃走2

晚上,等我带着行李箱从丛林里钻下来的时候,果然看到有一辆车停在山脚。我警惕的向四周看了看,才溜到车上。

让我意外的是,司机竟然是闻阡陌。不等我开口,她就勾起嘴角,发动了车子油门一踩到底。

“为什么是你?”我不安的看了看车内,紧张地想我一直做出让她不满意的事情,她会不会直接把我送到山上。所幸车的方向与山方向相反。那不会是把我送给毕清吧?

“你放心,是毕陈泽让我来接你的。他今天下午给我打电话,说出了你们的计划。说是把你的事情交给我由我决定。墨墨,我十分惊讶你竟然敢对他耍花招。”她笑着看了我一眼。

事情要起源于一个月以前,那时我在咖啡厅和花花聊天,在厕所的时候一个女人给了我一个电话。通过电话我和毕陈泽商量了今天的计划。我下午给宫宸司喝的咖啡里面,下了毕陈泽给我准备的安眠药,药效足以让他睡到明天晚上。而佣人们晚上没有他的命令,是不可能出来的。

可是,当我拖着行李走出门口的时候,看到立在门口细长的身影。

长发披散在肩上,侧脸的轮廓带着淡淡的忧郁美,睫毛长长的,像是蝴蝶的翅膀。

“你要走?”他的脸藏在夜色里,声音也给外低沉,竟比夜色更浓。

“花花,你也看到我现在过得是什么生活了,我必须要离开。”

“我以为遇到lorrise以后,你会变得幸福。”他垂下头,似是在自言自语:“他从没有对哪个女人这么用心过,他把你赎回来,代价是放走了伊藤。他让你住在这里,一个个报复了那些伤害过你的人……但没想到,他是这样对你的。”

他转头直视我的脸,让我有些不自然的低下头。

“让我走吧,算我求你。”我低头请求他。我知道他是宫宸司忠实手下,他们对他都有一种无条件的服从。那些已经几乎没有底线的人们,还有这样的情感,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而眼前的花花,我更是知道宫宸司在他心中地位,让我走的希望太渺小了。

突然用手摸过我的脸,轻轻划过我脸上未痊愈的伤痕,脸上传来他指间的温度。

“对不起。”他终于还是说出了口。

我故意忽略它的沉重,说:“我都说过了,不怪你的,我……”

“谁说我要放你走了?”他声音在我头顶响起,反问道。

我心一沉,但也不怪他。抬起头看到他比月光还有美丽的双眼。

“他在你身边安了四个‘灭’的人,我帮你拖住她们。”他笑了笑说:“至于以后的事情,相信你已经计划的很好,别让其他人知道。我也不能,因为他有办法让我把你说出来。你路上小心,要照顾好自己。”

他拿枪出去的时候,又回头看来我一眼,轻说了声:“灰灰,保重。”然后,消失在了夜色中。

别墅的守卫是由毕陈泽负责派人帮我引开。

至于毕陈泽为什么要帮我,事情又发生在第一次他叫我谈话的时候。他叫我无论如何照顾好自己的儿子。我只好实话告诉他,我是不能和毕清在一起了,我答应他会让毕清不感到痛苦的离开,也不会要他一半的财产,前提是他帮助我一件事情。

早在一年前我郑航志的结婚典礼宴会上见过一次毕陈泽,那时我外婆还在,他的公司也快要被宫宸司整垮,我仍然抱有离开的打算。

期间,我悄悄偷了宫宸司那里的几条关于他们公司的商业机密,换取他履行自己的承诺。

那时,我和他制定了一个联系他的方案。所以当我准备逃走时,我用班上同学的手机给毕陈泽打电话联系到他。然后,他说让我去那个咖啡厅里听他的安排。

过程虽然复杂,但我们这么做的目的,都只是为了让宫宸司那个奸诈的人找不到一丝线索。

而让毕陈泽出乎意料的是,现在囚禁我的是宫宸司对我过分保护,他的能力又实在过于强大,使得毕陈泽在实行计划前不得不咨询了一下他印象里非常善良智慧的闻阡陌。

我对毕陈泽的判断相当无奈,但在闻阡陌面前竭力装作镇定。

“你不好奇我要带你去哪里吗?”闻阡陌边开车边说。

我摇头,说:“既然逃出来,发生各种事情我也只能认命了。”

她笑了笑。

话是这样说着,我还是不忘做最后挣扎:“我知道你喜欢那个宫宸司,你们也很快要结婚了。祝你们幸福,我是真心的。”

她开车不说话,示意我继续说下去,我继续说:“我也知道你很讨厌我。只要你这次帮我离开,我就可以再也不会出现在你和他的面前,永永远远消失在这个城市。”

车子仍旧在飞驰,闻阡陌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说:“你早已经就计划要离开x城了?从在闻家开始?”看到我没有说话,她又笑了笑,说:“没想到我以前看错了你,以为你会喜欢这里。我以为你喜欢我很珍视的那些东西。”

“我完全不在乎,真的。闻江涛对我的父女之情,留着和他一样的血液,让我觉得恶心。还有他留给我的那些钱,都被阿姨收走了,这你知道的。即使不被她收走,我也不会留着它的。”

“如果我送你走了,那他生我的气怎么办?”

“他怎么可能生你的气。”我觉得好笑,更不可能因为我和她生气。“他只是想留下来折磨我而已,不信你看我的脸。就算我离开这世上,相信他绝对不会想起来我这个人的。”

我都不知道她在犹豫什么,天知道我和她站在一起简直就像村姑和仙女,她还在怀疑宫宸司对我那轻如鸿毛的感情。

半天,闻阡陌都没有说话,在我打算跳车下去也有可能比落在她手里存活率高的时候,她终于说话了:“你放心,我今天来就是带你离开的。”

她扔过来一个文件袋,说:“里面是十分钟后的火车票,还有你的新身份证、护照和一些新的身份相关资料,里面还有一张去美国的机票,火车上有人会送你到x城旁边d城上飞机,主要是为了掩人耳目。”

在送我进火车站前,闻阡陌对我招了招手,笑了笑说:“这辈子咱们好像做不了好姐妹,我能帮你的也就这么多了。祝你一路顺风吧。”

我也冲她挥挥手,最后看她一眼:“谢谢你,以后就是陌生人了。再见!”

……

正文 70火车

这是我第四次坐火车了。

第一次是和我妈来到x城,我们就坐在火车的走廊上,也让我吐了一天一夜。

第二次和第三次是与朝夕一起坐火车去他家乡,那几天他的状态不错,他说他想回去看一下家乡里的那片海。那时的火车还没有实名制,我买了两张卧铺的票,两个人坐了半天火车又坐了两个多小时的长途汽车才看到了那片海。回去以后的头天晚上,他就走了。

我刚走进车厢,一对中年夫妻就站了起来,毕恭毕敬的向我打招呼:“是闻小姐吧,我们是负责接送你的。”

“你好。”

“叫我张姐,他是我丈夫,就叫他谢大哥就好了。”那个和善的女人热情的接过我的行李箱,替我铺好床单,说:“这里的床单不干净,我专门买了两条,来,快休息一下吧。”

张开眼睛天已经大亮,张姐已经为我打好了洗漱的水。她再一次向我讲:“看闻小姐你的皮肤这么好,火车上的水不好,怕把你的皮肤伤了,我专门买了一桶纯净水来给你洗脸。”

经过我和张姐的接触,我意识到她完全把我是养尊处优不食人间烟火的千金,让我顿时无比受宠若惊,我无论向她怎么解释,她都不肯相信。

白天,在我的强烈要求之下,她才放弃了要去餐厅吃饭的打算,和他们一起吃了一顿泡面。在我吃面的时候,我发现他们不时的盯着我,那分明是在探窥因为新奇第一次吃泡面的我的感想。为了证明自己,我和他们要了一包榨菜和一根巨型火腿肠,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我看到张姐的惊讶的张大嘴巴,半天才反应过来说:“闻小姐是看电视上学的吧。”

晚上,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为了不打扰热情的张姐,我只好一动不动假装已经睡着。因为中途我实在睡不着坐起来,张姐也就立马坐起来,跑进跑出又是给我打水,又是给我买饭。直到我再次躺下之后她才也安心躺下。

火车在此起彼伏的震动里,我感觉它的声音在不断放大,放大,在我的耳边回响,震耳欲聋。

我想起上次和朝夕坐火车当车穿过一片油菜花田时候,他一动不动的看着窗外的油菜花海,一片穿梭的黄色的光与影中,他苍白的脸上浮起虚弱的笑容。就那样的笑容,也刻在我的脑海中。

他说:“墨墨,你的生命就像是一片花海一样美丽,令人向往。无论发生过什么,都记得要珍惜生命。”他的声音在车响声中若有似无。

我恍惚睁开眼睛,只看到苍白的床单,没有油菜花海,也没有了朝夕。想起他,我的心变成皱缩一下,因为我已经无脸面再想起他。

这时候,有人走进来的声音,就在我想要转身的时候,就听到谢大哥的声音:“怎么样,搞定了?”

“嗯,下午我是看着她把饭吃进去的,里面药的量让她睡到明天一大早也没问题。”张姐自信的语气:“你那边怎么样?”

“一下火车就有人来验货。看她细皮嫩肉的,一看就还是个处女,没想到真有这么好的货色便宜咱们。”

“你没发现她脸上嘴上还有脖子上的伤痕啊?怎么可能还是个处女,这年头长得这么标致是个处女才奇怪呢。但价钱不会低的。这车上浪费了这么一大笔钱总算是值得的。”

……

我还是疏于防备了。闻阡陌讨厌我,我是一向知道的。

初二上学期的时候,我的那些照片流传在我们学校的网页上,我的生活仿佛回到小学,整天备受人们的冷眼。那天阿姨让我去找她,我看到她正在上传那些照片。

她看到我立在门口,也只是笑了笑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吗?”

看到我摇头,她露出一丝奇怪的笑容,声音也变得如同冬风扫落叶般:“我不喜欢你的笑容。”

而那次我被那个廖少差点非礼,我知道他口中的“她”说的就是她。我知道,她已经看出了我和宫宸司之间的不对,她只是想给我警告而已。

……

我将指甲不断掐进手心的皮肤里来保持自己的时刻清醒。大汗淋漓地咬紧牙关等待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在半夜里,我听到谢大哥和张姐的沉稳的呼吸声,蹑手蹑脚的拿了行李箱跑到硬座区。

正值双节假期,走廊都满是人。我买了一个走廊上睡的民工大叔的军大衣,又买了另一个车厢里的大叔的装杂物的口袋,把行李箱扔了出去。

这样,我裹着军大衣戴着军帽子,躲在一大群和我一样打扮的农民工里面,在走廊上窝了一个多个小时,等火车一停下来就从人群中挤了出去。

一走出火车站,就跳上了一辆出租车,让他把我带到了汽车站。

到了汽车站,看着一辆辆去往不同目的地的长途客车,我有些茫然。或许从来没有自己做主去往哪里,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但突然看到眼前经过的一个熟悉的城市名字,我有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上了正要出发的车辆。

从此,我将踏上一段与以往不同的旅程,再也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爱恨纠葛。

前方还有许多未知,但唯一知道的是,从今天起,我是自由的,不再被谁支配,想做自己喜欢干的事情。

……

十月中旬的下午,墓地。天色灰沉,还下着微微细雨。

穿着一件黑色的毛衣,牛仔裤,帆布鞋。将鲜花放在了墓碑前。看着里面笑出虎牙的阳光的脸,心里也变得无比柔软。

朝夕,我来看你了,对不起,因为害怕别人发现你,所以这么长时间才来看你。你不会怪我的吧。

朝夕,我想告诉你,我终于恢复自由了。我将这个好消息第一个告诉你,或许,也是多亏了你和妈妈的庇护。

我在努力完成对你的承诺,真爱自己的生命,好好活着。你是不是该奖励我啊?

我摸了摸照片上的脸,在他在时,我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的。

犹豫片刻,才在心底说,朝夕,这将是我最后一次来看你了。现在的我已经无颜面对你了。以后,我会好好的活,你不必担心我。

而想起你,都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朝夕,你给你说过你在家乡的面食,我尝试过了,真的很好吃。我也喜欢上了这座城市。

以后,我将会在你的家乡扎根发芽。

正文 71新生活

春天里,蔚蓝纯净的天空中,浮着几朵白云。带着春寒的轻风吹过,草动,卷起树叶花瓣在空中飞舞,给村里平添了几分生机。

站在山顶上,看着脚底忙碌给水稻插秧的村民们,一滩滩清澈的水池反射过来的光,映在眼底。远处是起伏的山,和蓝湛湛的天空在头顶相交一线,云朵像棉花一样浮在空中,让人觉得舒适惬意。

“灰灰,又在发愣呢?”又是王二娘的村子王小壮坐在树枝上拿弹弓扔我。

“王二小,我刚才在看天好像要下雨了。”王二小是我给他起的外号。

“这天气要是能下雨,你也能上树了。”他答道。

说完,他又从裤兜里摸出了一个石子。我看分量挺大,杀伤力不小,立马跑到王二娘身边,借着她寻求庇护。

果不然,石子正打到王二娘朝天的厚实的臀部,王二娘尖叫一声,破口大骂:“你这坏小子,整天不干活,还敢打你的奶奶。看我逮住你不揍死你。”

王小壮得意的爬到柳树顶,还在冲王二娘和我做鬼脸。

王二娘庞大的身躯在树底下蹦了几下,也只是引得山震了震,再没有效果。于是她冲我招手:“黑丫头,你今天帮我把那个死小子拉下来,我就另外再给你管一顿饭。”

我听到“一顿饭”立马眼睛都直了,看得王小壮直发抖。即使我笨拙的爬着树,上去三步又退了两步,也仍旧抵挡不了我对饭的向往。

看着我猛烈的势头,头顶王小壮颤抖着声音喊道:“别过来,你这个只认识饭的红眼狼!黑关公!母夜叉!啊——”

下午,成功的在王二娘家啃了只羊蹄,我扛着工具悠悠来到自己的房子里。

我的房子是一间砖房,位于整个村子的最南边,比一般的屋子矮小,地势也比整个村子的房子低了一些。

当初刚到这个村子的时候,看到这间没有住人的迹象,本打算睡一个晚上就走,结果第二天下雨,我在这里一连住了一个星期都没有来人,带的食物都吃光了,就出去在村子里寻找食物。

这村里只有四十八户人家,而且还在不断减少中。村长原本看到村里的人一味地往出去搬迁,内心满是凄凉。现在好不容易看到有人愿意留下来,总算有点安慰。但他看到是身无分文破破烂烂脸色无比黝黑的我的时候,又变得更是悲凉。在象征性的开了一个村里的干部会议以后,一致商量决定,让我暂时留下来。

因为那个房子原先主人朱矮六,在睡觉的时候被村子的一场的大雨漫进屋子,被雨水给冲走了。

村里领导商量决定,我可以住到矮六回来以后,也就是说我大有可能这辈子都留在这里,因为他都两年半没有回来过。

终于有了根,让我欢喜的以为是梦境。虽然今年春天一场大雨降临的晚上,我醒来以后惊讶的发现自己正睡在一滩水中,只有面部露在空气中,也并不能影响我对房子的喜爱。

我也继承了朱矮六的事业。因为矮六的地都输光了,所以每到农活时节就被村上的人叫过去帮个手,一天的饭就有着落了。

在我刚来的时候,村上给我捐了一袋米和一袋面,我尽量节省着用的,直到现在还没有吃完。

有了食物和房屋以后,我开始开垦自己的土地,打算自给自足。我

我尝试过在院子里种土豆,可惜就被那场春雨给淹死了。后来王二娘送我几个鱼苗没地方放养,我干脆在屋旁挖了一个浅坑倒了一些水进去。从那以后我都不管不问,想着应该早就干涸了,前两天路过不经意看了一眼,没想到水潭比以前更大了,里面还游着我没有见过的品种,想必都是下雨冲进来的。

前天晚上我美美的吃了一顿鱼全餐,还给王二娘和村长各两条起码有二斤以上的鱼,以此来贿赂他们。但看到村长看到鱼的眼神有些质疑,我才猛然想起,那不就是村长池塘里的、也是村中唯一此品种的鲶鱼吗?

现在池子里的鱼最长也不到一尺,我没事的时候经常睁大眼睛出神的望着它们,但好像鱼也通人性,注意到我一双渴望的眼神以后,它们也在竭尽所能的同新陈代谢生长发育这一自然法则做斗争。

太阳西下,金黄色的光芒万丈,把村子印染成了让人欢喜的色彩。村口的老太太和妇女又坐在自家的门口拉家常。

我依旧坚持不懈的往院子里面填土,希望地基可以高一点,不然一场洪水过后我的新房变成了池塘。擦了一把汗,从我的院子里也能听到一片欢笑声。

转眼,我已经逃走有四个月了,我将铁锨立在地上喘口气时惬意的想,自己的生活越来越步入正轨了。我还年轻,对自己的前途异常有信心。

我希望自己的生活水平不过二年就步入村中小康,以后再找个老实憨厚,不嫌弃我的男人结婚生子,哪怕他是二婚都无所谓,最重要的是不会对我发脾气。

经过将近四个月的一个人的生活,我领悟到,生活中不是所有的事情我都是能够一个人撑过去的。

以后我的路还很长,朝夕已经不在我身边,在如此苍凉的世上,我一个人努力的活着,有时候真是太孤单了。要是有一个人能够陪伴我一起走,我即使不会爱上他,但是我也一点会好好对他,为他做家务生孩子,只要他答应和我一起好好生活,喂马劈柴种地,平平淡淡的过日子就好。

只要他能够陪着我就好。

问我为什么对现在的生活如此满意,这就要从我的坎坷不定颠沛流离命途多舛的工作史说起了。

正文 72旅途1

我刚上长途汽车,就把麻袋往头顶上面的行李舱一扔,由于服用安眠药还坚持清醒三四个小时的关系,眼睛一闭就像昏死一样的睡了过去。

在司机把我催醒以后,才赫然发现车中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伸手一捞麻袋,瞬间,洒出一些零碎物品。纳闷低头一看,麻袋后什么时候被割破一道很大的口子,手掌般大小,像是在讽刺我的愚蠢。

就像是被人在大冬天把一盆冷水浇到头上,头皮一阵酥麻。

我以为把钱放在不起眼的麻袋里面,最不起眼的书中夹着,在加上我这一身农民装扮,可以骗过小偷。

没想到我低估了小偷的智商。他们当小偷简直浪费了,应该当侦察兵!

气愤冲头的我去找司机理论,他一口咬定自己中途交班上来的什么都不知道,我笨拙的口才定说不过他。以我这个身份又不能报警,只能就忍着喷血的冲动,让小偷拿走了辛苦存了好几年的10万。

……

心力交瘁的我当天晚上我住在黑旅社。在我又将要昏天黑地睡过去的时候,又时不时有人敲门娇滴滴的问我需不需要服务。

有一次我实在不耐烦大声说:“好,那给我来一个。”

结果门外停顿半天,继续说:“你是要男的还是女的?一起的话价钱双倍。”

这次换我惊呆了,没想到这样一个小的城市特殊娱乐行业竟然是如此的发达。

我赔笑:“呵呵,搞错了,我以为是打扫卫生。”

那人滔滔不绝的在门板后讲:“呀,喜欢这一口,我们也有!只要价钱双倍。”

我再也不敢吱声,毕竟,重口味无止境。

……

看完朝夕以后,我试着在这座小城市里面找到了工作。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洗碗工,只因为招聘上写着包吃包住。因为我属于无证人员,工资按天结算。一天五十。

可惜黑心的老板看到我没有身份证知道我来路不明,第一天就给我了四十,我本想不计较,忍一忍就过去了,没想到一个星期以后工资变成了二十。

这简直欺人太甚!我找老板理论后……结果是当天没有我的饭。

第二天,我安分的想,这段时间注定艰难,只有躲在这里撑过些日子,等x城的人也把我淡忘了以后,换个好点的工作环境。

我想过自己回去的结局,无疑是被宫宸司抓回去,因为我捉弄了他,被他喂那只可恶的狮子。或者是被闻阡陌的人抓进去,从此从事不当行业。

总之,概括为——生不如死。

所以,首先的当务之急,就是吃饱饭就好了,以后会慢慢变好的。

和我一起洗碗的还要张阿姨,是我同条战线的战友。她今年四十九岁,而我见到她瘦削的身体和花白的头发,当时礼貌的叫她张奶奶实在很过意不去。

她和我在这个餐馆里面的地位一样是最低的。

她前年刚出狱,由于毒害了自己的丈夫背叛入狱十五年,由于在狱中表现良好提前三年出狱。

当地的人们都知道她之所以毒死了自己的丈夫,是因为她女儿蓉蓉的关系。因为即使她不毒死她丈夫,十五岁的蓉蓉在知道他打算把她卖了以后,也打算和他杀了他和同归于尽。

所以,张阿姨比蓉蓉先出了手。总算是救了蓉蓉的人生。

人们说这件事要是放在这两年就好了,如今夫杀妻子杀母婆杀孙的故事早已不新鲜了,国家也在判刑时也相对不再那么严格了。

因为出狱后自己的房屋早被蓉蓉变卖,而她的工作也格外不好找。这个时候不得不说我们的饭店老板还有点人性地招聘了她,她就在原来房子对面的餐馆里边洗碗边等蓉蓉。

可一次聊天时我才发现,张姐的工资是一个月五百,我再一次证实到老板仅存人性也已流失。

让我觉得更加考验人的是,我和张阿姨由于是最晚完成手头工作的,有时候去吃饭,大锅饭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幸亏张阿姨是个有经验的人,我和张阿姨就一起合作偷吃。但有一次张阿姨由于进了医院没有给我放哨,被老板抓了正着,作为警示给餐馆所有人看,他扣了我一个月的工资。我到这里还没有两个礼拜,他的意思是我接下来一个月干白活。

那天我愤愤不平,朝夕的家乡实在给我留下很阴暗的印象。接下来两天我也没有偷食。

因为张阿姨听说已经确诊为尿毒症留在医院,而她的工作自然都放在了我的身上,而且,做了双份工的我竟然没有工资拿,这简直是在向社会主义制度叫嚣!也在挑战资本主义分配制度的底限!

我饿着肚子睡了两天,早晨实在忍不下去了要放弃了。

于是,我毅然背上行李,只和回来的张阿姨告了别。当时张阿姨边挂着输液瓶边洗碗,嘴里还对我叨念着“就算死也要等到见蓉蓉一面”。在她面前,我深深羞愧于自己的娇弱不堪。

临走前,我把自己打算用来作买房买地的钱给她塞了十万,为了让她安心我还告诉她我是这座城市市长的女儿,为了体验生活才来这里的。

那天早上我毫不犹豫的坐上长途客车在去往北方城市。

可惜不如我意的是,司机为了利益最大化在只能容纳四十人的车上塞进了一百二十人,为了逃避高速路上的监控,硬是选择刚下过雨的坑坑洼洼的泥路小道。原本一天一夜的路程,走了三天三夜还在半路上。中途司机迷路,趁着把大家放下来吃饭休息的途中驾车逃跑。

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手机找不到信号的地方,过往的砖车或者拖拉机成了人们的大救星。而那也拖拉机的司机也终于扬眉吐气一回,开的价钱是长途客车的十倍。我实在心疼自己的血汗钱,也为了和趾高气昂的司机赌气,咬牙跟着几个强壮的后生一起长征。

正文 73旅途2

我的第二份工作就是在这路上找到的。

后来,我发现那几个后生在途中陆续回家,才后悔没有上了那些黑车。

最后两个后生也奔向了途经的建筑工地,我听说一天工资九十,也二话不说挽起袖子就铲水泥。

由于正值冬天的关系,我在餐馆买的都是一些军大衣,棉夹克,价格便宜、厚而且保暖,穿上去就像是披着一块厚重的被子在外行走一样。

我头上也一直带着毛绒帽子,脸又由于一开始用黑色的化妆品涂抹过敏而肿起,从上长途客车就一直被认为是男人。

我急于想隐瞒身份,所以,这样的误解对我来说是极有利的。我也顺便就剪掉了两年多都没有剪过的头发。

齐耳的短发,黝黑中泛红的皮肤,一米六八的个子,被包成桶一样的身材。

我无疑开始成为一个男人的生活。

包工头总是骂我是草包,但从没有扣过我的工钱,所以我能忍受得过去。

这里面数我干的活轻,但我就是吃不消。我总安慰自己,不是我力气太小或是娇气,女孩子家本来就力气小。但当我看到六十八岁的陈伯抱着相当于我两倍多的砖块时,我意识到,是这里的男人都力大无穷,绝对不是我力气小!

我在那里呆了一个多月,虽然很累,但是饭可以吃饱,工资很少克扣,工友们也很少欺负人。大家把精力都主要放在了工地的活上。

我也工地上的工友们都相处不错,大家都来自农村,生活条件也都不易,他们自己的活干完了,有时也实在看不过去,会帮我一把。我只能经常给他们洗洗衣服晒晒被子,算作报答。虽然我很少说话,大家还亲切的称呼我为“小黑”。

我本打算在这里时间长一点,结果包工头看我的眼神越来越诡异,也不断的向我暗示自己唯一的心肝宝贝女儿——陈宝宝,是个不错的姑娘,看着我挺老实的,愿意吃大亏把陈宝宝嫁给我。

如果你了解包工头这个人,虽然他曾经因为一块一亩大的地和几个亲兄弟对付公堂,虽然他不时因为喝醉耍酒疯一拳拳揍向自己的妻子,虽然他逼自己六十八岁的父亲在自己的工地上搬砖挣口饭吃,但是不能说他是个六亲不认的人!

因为包工头的女儿陈宝宝,是暴戾的包工头唯一的死穴。

包工头女儿陈宝宝,年方二十八岁,体重净重二百九十八斤。光从体重上就应该猜想到包工头对女儿的溺爱。陈宝宝平生最爱甜食,正是因为这个爱好,包工头努力赚钱,恨不得把世界上所有的甜食都放在她面前。

我工作的时候看到她来过工地两次,两只手都拿着不同口味的蛋糕。我不由的看呆了,已经有很久我都没有吃过蛋糕,对着不远处的蛋糕我吞下口水。没想到陈宝宝脸上凸出来的肉瞬间诡异地通红。

从此,她愈加频繁的拿着不同口味的甜食,出现在我的面前。后来,听工友说她每来一次,就换一件和我们一个月的工资一样贵的衣服,我当时就纳闷了,她有换衣服吗?

那天,我终于同她说话。只是对话的内容略显驴头不对马嘴。

“你喜欢我的什么?”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喜欢你的那些蛋糕。”我实话实说。

陈宝宝吐出来的脸上的表情变化不定,闪过震惊之后,又露出十分懊恼的神色。片刻,才又认命般地盯着我,让我想起了我盯她手中蛋糕时的眼神。

“那你想不想娶我,我可以给你够你吃一辈子的蛋糕。我爸爸也很有钱,要是娶我,你可以得到很多很多的钱。”

“……嗯,算了吧。”

“是不是因为你不喜欢我爸?大不了等他把所有的钱财给我以后,咱们把再他踢走。”

“不是。”

“那为什么?”

“我不喜欢女人。”

“……哇~~——”陈宝宝看了我半天,嚎啕大哭了起来。眼泪瞬间夺出眼眶,又因为脸颇高,泪水从两边涌了下去。

当天夜里,我收拾好行李,也没有要另外多工作三天的工资,离开了我抛头颅洒热血的工地。

……

后来,我一个小城市一个小城市的流浪,一份工作一份工作的换。我才发现,无论在哪儿最重要的就是身份证,如果你说没有的时候,他们总会乘机敲你一笔让你疼到心绞痛的钱。

要问我干嘛自己作践自己,要过得这么辛苦。那是因为在一次坐黑车的时候遇到绑匪,将我身上所有的现金就抢了去,就连脚底板的一张百元大钞都不剩,而另一个中年商人更可怜,连两颗金门牙都被抠走了。

我在难过的时候再次庆幸,幸亏走的时候偷偷给了陈伯两万块钱,当时我还非常懊恼他趁我不注意给陈宝宝偷偷塞了五千块钱。我真想说她吃奶油蛋糕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想起过你。

但无奈,爱这种东西太复杂,她明明伤你,你却还有血淋淋地捧上自己的真心。我反正看不透。

我由之前的几十万元小财主变成现在落魄的无产阶级,在心里着实是个不小的打击。吃饭问题无疑是我当前面临的最大挑战。我竟然和解放战争后毛主席面临着同样的难题。

在这段期间,我换来好几个工作。由于害怕在一个城市待久了会被人找到,我的工作一直不稳定。给人家发过几天传单,帮人家做过两天布制玩具,刷过三天墙,打扫过几套房子,扫过几十层楼梯。

但由于没有身份证工资总是很低,也曾因为生病了两天,没有经济来源,一度挨饿,情绪到了极点。逼不得已,穿了一身最干净最体面的衣服,把自己整理干净整齐……往正办办喜事的宴席中间一坐,拿起筷子就吃,管他身边坐的是谁!最挑战我演技的是我还要尽量吃的优雅一点。

当然,别人也有向我客气打招呼的,询问道我的身份时,我总会夹起一根龙虾放进嘴里或者喝一大口汤,含糊不清的说道:“我是ta童鞋。”

不过也有出事故的时候,当我说完以后整个桌子的眼神都变了,我才抬头看到红纸黑字的“庆祝百岁老人xxx寿辰”。

……

我想说的是,经历过绑架打劫被偷被骗之后,我就像是那蚕蛹,凭着我坚强不屈的性格,总算逐渐走出绝境。

最后,我终于破茧而出幻化成蛾子,虽然不及蝴蝶般绚烂,但拥有属于自己满足的幸福。

毕竟,一切都过去了,生活会越来越好,不是吗?

正文 74泡沫

休息了片刻,我又开始填土。

心里盘算着以后的美好生活。看着鱼倒是挺好养的,要不直接把那个坑扩大规模建造成鱼塘。大鱼生小鱼,小鱼变大鱼,以后……

想到这里,我嘿嘿的憨笑出了声。

当天色渐进微黄,又忽然刮起了大风,听村上人聊天的时候说这里每年到这个时候总会有进入雨季。

风越刮越大,扬起尘土。我便打算提早结束今日的活动,洗洗睡。

洗漱过后,洗脸水已经是黑色。这是我专门为了隐姓埋名涂在脸上的黑藻泥,据说一般人们是用来美容的,淡淡涂一层在脸上,就有一种包青天的感觉。

我就天天顶着这样一张黑色的脸行走在阳光下。春天天气暖和,或许是因为我穿着单薄的关系,我从一到这里来,村中的人就知道我是个女孩。

门外的小道上却突然变得喧闹起来,估计是谁又在聊天的时候一不小心曝出了劲爆话题,上次村长看上刘寡妇的事情也就是这样热烈的反应。

但我似乎在门口听到了不同寻常的声音。

常听到王小壮说这个村子旁边的山上有野猴子,专门挑女孩子抓回去当压寨夫人。

我以为他是在故意吓唬我。但门外分明有走动的声音。

在我惊坐起来,房子因为背光的关系一片漆黑。我抹黑穿好衣服,向窗户外看了一眼,光线仍是一片混沌不清,但总有一种不同以往阴森恐怖的感觉笼罩在中间,让我的寒毛直立。我不会刚逃出禽兽的魔抓又落入了猴子的手中当玩具吧!

我悄声站起,一手拿着水瓢一手拿着蒲扇走到门口,觉得手上的武器杀伤力不够大,又折身换成了一把铲子和一把菜刀。即使我不敢动手,把它吓唬退了也好。

我轻手轻脚的打开门,没想到陈旧的门发出“吱呀”的尖锐响声,生生把我的行踪暴露了。

门打开,一阵阴风嗖嗖的灌进我的脖子里。昏暗里,一双冰冷的眼睛异常明亮。

顿时,我只觉得头顶一个惊雷,无情的噼里啪啦的响起。紧接着重重砸在心上,惊得我心疼。还左蹦右跳击在胸壁上,传来震耳欲聋的响声,那是宣告我美好日子幸福生活将亡的声音!

脑边第一反应是赶紧跑吧,可我怎么用力也移不动脚步,颤抖着嘴唇自欺欺人:“您……谁,谁?找谁?找错人……人……”

那双眼睛直视盯着我一眨不眨,我就已经仿佛被吸走了元神,浑身像结冰一样不能动弹。

一片昏黄中,他的皮肤白皙到透明,他也身穿着白色双排扣风衣随风轻轻摆动,更是白到几乎接近纯净的地步。

他的头发张长了,随着风悠悠扬起,似乎有无数柔光笼罩在他的周身,泛出无限清冷的白光,比光华更照人。

我像是被吊起来的木偶,全身僵硬,不自主的随着吹进来的风东倒西歪的摇晃,我真想拿出此刻刘胡兰对着日寇的气节,只可惜身体本能反应已经不争气到如此地步。

而他,从始至终,从来没有动过。

我们之间的较量,从始至终,实力就是这么悬殊。

我才注意到门口赫然围着全村的人,他们个个脸上的表情都异常生动,但都很有默契的沉默着看着我们,如同无声影子般的在门外的墙上站立,以至于我都没有发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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