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那个叫做安乐乐的护士走了以后,病房内又陷入了一片安静中。
“你去看看闻阡陌吧,我这里很好,用不着你在这里浪费时间。”我说道。
“不用啊,她那边有lorrise一直照看着。这几天比较危险又不在,只能换做我来看着了。”他耸了一下肩,表示无奈。
我有些无语,扫了一眼手上的伤口:“那你先出去吧,我要睡觉了。”
“哟,你又不高兴了?”他挑着一边的眉头,看着我。
“没有。”我实话实说,我只是想安静一会,而眼前这个人,存在感十分显眼。
“那你是生气lorrise不在这里咯?其实他……”
“不是!”我扯着嗓子回答,这个mondo,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八卦。
“其实你不能怪他没来这里,你把他最重视的那个人推到海里面去,他没有找你算账,已经算是对你留情了。”他还是用不标准的普通话慢慢地讲着,像是在教育人一样。
“我不在乎。”我说道。
“倔强的女人,谁喜欢上你,谁倒霉。”他忍不住诅咒道。
正文 90担心
从那以后,mondo在白天的时候都会过来,一坐一天,不是在玩游戏,就是在用手机软件和美女聊天。
不过,我总算意识到,他完全忽视了我的存在。我总算也可以习惯把他当做空气。总之一句话,我们各干各的,互不干涉。
其实在那几天,我好想念花花。如果花花在的话,我一定可以和他敞开心扉,我会告诉他,我好想见闻阡陌一面,想看看她的情况怎么样了。
我可以同花花商量,我该不该告诉她,自己明明看到那个人瞄准的是她,不知道为什么却射向了船上的那个人。
花花要是在的话,他一定能体会我现在坐立不安的心情。即使我现在不方便,他也一定会帮我去看她的,哪怕是违背了宫宸司的意愿。
“我说,你都叹了多少口气了,就那么不待见我?”
不远处的人悠悠地开口,声音满是不悦。
转头看了他一眼,我才意识到他今天已经坐在这里多时了。
“花花什么时候回来?”
“哦,”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还挑起一边眉头,像极了满是挖苦表情的某个人。“建议你还是不要在这个时候提起他,不然会连累到他。”
“mondo,我有很多事情不懂。你以前不会对我这样刻薄,即使我害宫宸司受伤,也不至于你这样。”他现在的态度,好像我是他的杀父仇人一般。
“我就是看你不顺眼了,怎么了?”
“给我一个理由。”
“讨厌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对你,需要。”
“好,我告诉你,”他被我的纠缠气到了,瞪着我开口:“我们明明都是好兄弟的,被一个人破坏了。”
“……什么意思?”
他再没有说话,而是站起来,使劲摔上门。
门在他走后很久,还在微微晃动着。而我,愣愣地盯着前方。原来这就是原因,得到答案却没有叫我释然。心中更加不是滋味,加上这两天因为担心闻阡陌所受的内心煎熬,让我觉得虚弱。
晚上的时候,又做到许久没有出现的噩梦——我来到外婆妈妈他们的世界,可她们却都不理我,而且朝夕也早已经不在那里。我再坠到人间,人海中大家都带着一张黑色云朵的脸,来来往往,都好像没有看到我。
我被一张张看不清的脸吓得无所适从,进退不得,步履艰难。
梦中惊出一身冷汗,想起来却怎么拼命都睁不开眼睛,原来睁开眼睛也是这样一件费力的事情。
朦胧中感觉有一个人站在我的床前,一片漆黑中,月光照在那个人身上,好看的不思议,却皱着眉头,冰寒的不思议。
等我再次醒来天已经快要天亮,病房安静到只可以听到自己的呼吸声音。我眨了眨眼睛,心有余悸,还有点分不清现实和梦境。
收拾好一切,刚跨出医院,就在思索怎么走出医院门口,就看到走廊拐角出立着mondo。
真的是阴魂不散啊。
“真的是问题女神啊。”他毫不顾忌地讲了出来,然后,他转身慢慢地走了过来。
“mondo,我今天必须要出去。”
“趁着小爷我现在还没有生气,自己回去。”
“你这样做是侵犯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犯罪。”
“那又怎样,告我啊。”
“……mondo,算我求你。”我放低声音。
……
被像只小鸡一样拎回来的感觉,确实不怎么样。趁着mondo扔下我之际,我伸出拳头,往他耳边一挥。他受过训练,还没有反应过来之际,已经本能地出手一挡。
我被挡住的拳头打开,向前使劲一拽,将他的两只耳朵狠狠地扯住。
朝夕不是什么老实青年,他教过我,女孩子对别人出手的时候,不必遵循什么君子道义,能最有效地制服对方的手段才是王道。
“你、你、你……放手,快点!”mondo大概没有料到我会这样把他制服,声音里面满是不置信。他的双手攥住我的手腕,想要拿开我的手,可我的手就像是和他的耳朵熔为一块,不能分开。
“答应我让我出去。”
“你休想!”
“答应我。”我加大了力度,我的力气一向不小,只是长期以来和宫宸司一比被淡化到几乎为零,其他人面前不一定是这个结果,听mondo的嗷嗷的叫声就知道了。
“我靠,你这个卑鄙的女人,要不是爷不打女人,早就拆了你的胳膊!”他恶狠狠地叫道,攥着我的手也加大了力度。
我使出了平生最大的力气,他叫的更大声了。他的耳朵挺软,此时早已经被我扯得通红,让人忍不住猜想下一刻这双可怜的耳朵极有可能被生生扯掉。
而他手上也恨恨地加大力度,我几乎听到骨骼咯咯作响的声音。
就在场面僵持不下时,手上的剧痛也让我意识到一件事情,又不得不松开手。即使他答应会放我过去,宫宸司肯定会知道的,到时候又会连累到他。他说的对,我就是个麻烦精,总是只考虑到自己,不顾其他人的处境。
“怎么,才知道疼了?要是留下什么病根的,活该,自己找的。”mondo捂着自己的双耳,露出痛苦的神情,脸色也因为生气变得微红。
我坐回到病床上,静静地看着他。
“你这女人,只有给你点教训才知道要安分。”他冷哼了一声。
他一直在那里气呼呼地责怪我,一时间,整个病房全是他的抱怨声。
看到我长时间没有说话,他才冷睨了我一眼。眼神一滞,嘴唇紧抿。
他缓缓走过来,垂下眼睛,低声问:“你的手腕没有事吧?”
“没事啊。”我真没觉得手腕有多痛,所以对他扯起嘴角笑笑。
他褐色的眸光一暗,闪过各种复杂的情绪。愣神片刻,才醒悟过来似的,说:“你能不能不要对我这样笑!”
不知道为什么,他脸上还闪过懊恼之意。然后,他转身要离开。在走之前,转过脸,瞥了我一眼,不情愿地说道:“你要是想去就去吧。”
他的态度转变的太快,让我莫名其妙。
“算了,我知道你不会去的,你这个爱自找苦吃的女人。她很好,已经渡过危险期。有lorrise一直陪着她,她不会有事情的。”
然后,他合上了门,总算声音不再那样惊心动魄荡气回肠。
从那以后,我和mondo很少说话。知道闻阡陌身体无大碍,总算安心许多。但晚上睡觉的时候,又是噩梦,仍旧在半睡半醒之间,感受到一双分外明亮美丽的眼睛,深深地盯着我,像是要凿破一切的黑暗。
在我痊愈之后,又被mondo接去了原来的公寓。面对我的不解,他也没有再多说话,只是在走的时候,说了一声:“祝你好运。”
正文 91婚礼
灰心的回去,方丽见到我,兴奋地拉着我的手,叫着说:“闻小姐你可回来了,我们这里的人都在盼着你回来呢。”
“对不起,给你们添麻烦了。”我内疚地讲。以宫宸司蛮不讲理的性格来说,他们肯定也受到了牵连。幸亏当时我没有和他们走得很近,不然现在他们个个也都是惨不忍睹的境地。
“闻小姐,你不要这样说了。以后还是和宫先生好好过日子吧。虽然宫先生脾气是有点不好,但是他绝对是在乎你的。”
不知道宫宸司给了她多少好处,她劝说道:“宫先生从你离开以后就天天发脾气,后来一天出去一周都没回来过。有一天他带着一身酒气回来了,收拾的时候我看到他抱着你的枕头念你的名字……”
“好了,不要说了。”我打断她的话,我不相信我记忆中的宫宸司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想起之前最后一次见面,他看我的眼神,觉得十分讽刺。
我听到的,不一定是真的,没有听到的,就一定是假的。
“灰灰,我回来了,在我离开的这段日子有没有想我?”花花在门口敲门,对我露出嬉笑的表情。
我向他走过去,询问道:“你去哪里了?”
“我去c市假期实习去了呀,顺便完成lorrise给我的任务。”他冲我眨眨眼。
“你去了多长时间?”
“有一个月吧。”他思考着,突然意识到什么,脸色一冽:“你不会不知道我一个多月不在吧?”
前段时间我简直想见你想疯了。现在所有的事情都已经过去,特别是mondo对我的提醒,让我不得不装作不在乎。
“灰灰,你这个见色忘友的人!”他咬牙切齿道,“本打算给你我从c市带来的土特产。现在我打算把美食自己吃了!”
我听到美食两字双眼发光。
“灰灰,你对食物永远比对人有感情。”花花叹了口气说,然后从背后拿出一个大背包,打开后全是多样的食物。
在吃零食的时候花花告诉我,他这次的任务是保护辛未的未婚夫高健,他的技术公司和宫齐有密切合作,两个月前他出了车祸,当时运气好保住了命。宫宸司怀疑是人为因素,就派他去暂时保护高健的安全。
他平时都不告诉宫宸司给他任务的事情,也不知道他怎么变得这么唠叨。在我头顶滔滔不绝的讲着。
几乎每句话都有宫宸司这个名字,它在我心中是刻意回避的,结果我几乎能从每个人的口中听到。我专注于食物。断断续续的听了几句。
月底,我就见到了那个高健。在人群中他并不太显眼,三十几岁的商人样子,只是眼睛和嘴角上扬,让人也感觉到他的欢喜的心情。
但我能够感受到身边人的寒气。我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身边的人,他英俊的脸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看,要不是镜片上闪过的寒光,我还真以为他会不在乎。
我想起今天在来之前意味深长说的一句话:“lorrise说过,他倒要看看毕清到底会选择哪个。”
这个婚礼是辛未托人给我的请帖。听到她结婚的消息,对我有些震撼。以前的那些消息,我都当做炒作听了。朝夕的梦中情人。我们眼中的玉女掌门人,应该是永远不会结婚的。
而且,以前我和辛未相处过一段时间,知道她对愿锦的感情绝对不是演出来的。
感情里面,总有一个人爱的比较多。有的人坚持,有的人却放弃了。辛未和郑航志。让我看到再努力的爱也有放弃的时候,看客都能看出其中的无奈,不知道他们自己又该是怎样的心境。
在心底叹了口气,抬眼看宫宸司正和闻阡陌相拥着跳舞,男才女貌,又不禁感叹,真是一对惹人注目的恋人啊。
最近我有一次在电视上见到过闻阡陌,她是参加特殊人群关爱活动。她的头发比以前剪断,烫成波浪,披散在加上,越发衬托脸小巧精致。粉红色的修身礼服,显现出她的好身材,更将她的肤色衬托得白皙。
她绝美的眼眸含着光,眼中仿佛世界上只有宫宸司,嘴角勾着笑容。这是受伤以后,我第一次见她,看她的气色不错,我顿觉得安心。
新郎高健看到我们走过来了,也缓缓向我们走了几步。
“恭喜。”愿锦开口道。
“谢谢。”高健微笑着说。
愿锦拿起香槟说:“祝我们合作愉快。”
高健也拿起香槟说道:“今天是高兴的日子,我们不谈生意。”
那天的新娘很漂亮,她嘴角挂着绝美的笑容,宛若天仙也不过如此。
我抬头看到她对我笑笑,是友好的笑容。她尚能做到如此,我更是对她咧了一个最大的笑容,衷心地祝福她:“你一定要幸福。”
“我会的,谢谢。”她又笑了笑。
不知道为什么,她现在脸上笑容,让我有一种她长大了的感觉。结婚真的可以让人成熟吗?以前郑航志也是,换句话说,他们都已经做好准备迎接自己的新的人生吧。
在思考中,和花花的视线刚好对上。他正站在高健身后不远处,今天他的任务是暗中保护这对新人的安全。
他今天是中性打扮,浅灰的衬衣,外面套着带着金属扣子的黑色马甲,头发也随意地散在肩上,越发阴柔秀气逼人。他看了我一眼,先前严肃的神色,突然对我挤了挤眼睛。
我本来想笑,但感觉到身边的寒气,让我忍不住打个寒战。我才注意到身边愿锦的表情,他是宫宸司派过来接我的,互相充当伴侣。
他的脸色比原先更暗了些,明明是在同高健谈话,眼睛却紧紧盯着辛未,像是要把她钻个洞一样。
而辛未,只是笑容满面看着我,从始至终,都没有看过愿锦一眼。
那时候,我觉得那样的笑容刺痛了我,让我在不知不觉忍不住上前一步,悄声告诉她:“你不用这样笑的,太累了。”
她脸苍白了一下,不过,也只是一瞬之间而已。然后,她又恢复笑容,低声说:“不,走我也要走的有尊严。”
那天,我在最后都没有等到愿锦上演抢婚的戏码。不知道辛未有没有在内心期待过他有这样的举动。我眼中的恋人,又散了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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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92番外之辛未
又是一个酒会,觥筹交错,香气浮动。我拿起香槟,冷眼看着底下的人群,在我眼里,他们都是一个磨具出来的。这让我想起一句歌词——“每只蚂蚁,都有眼睛鼻子,它美不美丽,偏差有没有一毫厘。”。
生命又何尝不是这样,心花怒放时开到荼蘼。
要是闻阡陌在我身边,又该说我是个奇怪的人了吧。我走下楼,正好看到她走进来,她也看到了我,笑着向我走来。
和闻阡陌认识是在四年前,那时她说自己刚刚抗癌成功。她是一个可爱的女人,表现在对待人和事情的态度上面。
她刚到我面前说了两句话,突然满脸欢喜地盯向我的身后。我知道只有对一个人的时候她才会这样不可爱,她对宫宸司的爱实在太露骨。我时常告诫她,女孩子表现这么明显,会很吃亏的。
她告诉我,女人陷入深爱时,就会变得情不自禁,就像是走在云端的天梯上一般,前途迷茫,明知危险,但那是不由自己控制的。
在认识愿锦以后,我才明白了她说的话的意思。愿锦,这个明知危险却又神秘的男人,冰冷又美丽的面庞,却像是一次焰火,燃尽了我的青春。
在没有和他谈话以前我就知道他是个厉害的角色,我的老板再三强调我在见他的时候,要多说几句好话。可看到他对我说话冷冰冰的态度,心中升起一种不屑。没想到他可以无耻到拿着我的裸照威胁我去陪一个男人,一个堂堂的总监可以做出这种下流的事情。
在娱乐圈混了这么多年,陪某位财大气粗的男人喝酒或是其他事情,我都已经经历过了,只是这两年终于洗白了,也是多亏闻阡陌的原因。
那天晚上我和愿锦度过一个晚上。他只有在床上的时候,才不是那么冷冰冰的。之后的两周,他都来找我,偶尔看到他一个人拿着酒杯看着窗外脚底下的夜景,上半身精壮优美性感的线条,孤寂冰冷的背影,仿佛自身要融进夜色里。
我听人说过,女人才是视觉性动物,她们看到长相姣好的男人更容易倾心。我不知道是不是由于他如此冷俊的外表的关系,也或许是喜欢他这样由内而外散发的坏气。我就这样情不自禁陷进去我们之间的爱情游戏中。
我以为他也是喜欢我的。在我等那个中年男人要上床的晚上,他把我从床上拉了出去。他用自己的西装遮挡着我走出了酒店。我听到他心脏跳动的声音,兴奋地知道。原来他是喜欢我的。
我在他面前抱怨过一句工作量太大以后,第二天就被老板告知让我休假。在我和他出席舞会穿的鞋子不舒服的时候,他会让我脱掉鞋子,踩在他的脚上随着他的步伐舞动。
他在我新唱片饱受质疑之后,不闻不问。漠不关心,我失落过一段时间。后来偶然在他车上的cd播放器发现,里面是我的新专辑。以前他就有每天下班回来楼上有听音乐的习惯,只不过从原来的小提琴曲变成了我的歌曲。我想象着他路上开车的时候听着音乐严肃的神情,比获奖还要开心。
那段时间,我真的以为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我爱愿锦这个男人,而他也爱我。
可是后来有人告诉我,愿锦对我做的这些全是假的。其实之前我也有过怀疑。但我总在有一丝疑虑的时候狠狠掐灭它。直到有人亲口告诉我,我才有一种从梦清醒的感觉。
后来我又再次堕落的劝服自己,我爱愿锦,爱到我愿意为他去死,即使他不爱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留在他身边就足够了。就像是最喜欢的洋娃娃没有眼睛,我还是拥有着它的。可后来。它就成了我的心结,每当发觉自己越来越着迷他时,就越发想起没有眼睛的洋娃娃,心里愈发觉得悲凉。
那段时间,在他面前我很正常,他不在的时候,我吸烟,喝酒,甚至吸过一次大麻。那次从毒品中清醒以后我意识到,我的人生完了。我不能这样痛苦下去。
于是那次,我对宫宸司开了枪。我想知道,他会选择谁。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他没有杀我,这算不算他在乎我?我总算从魔障中解脱,如同获得重生般喜悦。
只是生活完全如当初那样,不爱说话,沉迷于工作,我们更多时候都是在床上度过的。
“愿锦,我爱你。你有没有爱过我?”我拥抱着他的背,问身上的他。
“爱?”他边动作着边问道。他的脸在一片黑暗中看不清楚,只有镜片闪着冰冷的光泽。
那天晚上他穿好衣服后,把平板电脑扔给我,我看到上面是一张男人的照片。
“你需要做件事情,帮我搞定这个男人,旁边是他的资料。”他用没有温度的语气说。
冷色的灯光打在他的身上,让四周都是寒冷的气息,有着阴森森的感觉。我看着他,这个我最爱的男人,决心看他最后一眼,但却再次忍不住看他一眼。这样竟是维持了好长时间。
“这就是你不杀我的原因吧。”我恍然大悟道。
“算是吧,”还是让我着迷的冰冷的语气,为什么我会发现这样的语气竟然可以生生毁灭掉一个人:“爱情这种东西,辛未,我似乎对这种情感没兴趣。”
……
婚礼前一天,死性不改的我专门来找他。他正在躺在另一个女人的身上,看到我来了,慢慢从她身上离开。那样的举止,似乎在说我打断了他的好事。
他穿着睡衣,抱着双臂站在门口,慢慢开口:“还有什么事情?”
“我只是来想亲自告诉你,锦,你知道吧,明天我要结婚了。”我盯着他如墨般的双眼。
他盯着我的脸看了几秒,然后又应了一声:“嗯。”声音淡淡的,在空气中听起来异常遥远。
“锦,如果我告诉你,我只会在结婚前这么爱你,结婚后,我会全心全意爱我的丈夫。你会不会改变主意?”在这之前的几个月,我每天做梦都会梦到这样的情景。每次我都会醒来,吓醒或者是高兴醒来。
现在我终于对他说出了这个问题,竟觉得无比轻松。有什么事情能比那几百个日日夜夜的噩梦来得更痛苦呢。
“辛未,其实我对你是有感情的。在这么多的女人中,我给了你很多特权。但并不意味着我可以为你牺牲掉我的梦想。这是最后一次战役,我希望你最好主动配合我。”
果然是最精明的商人,说话也是这样的程序化。看着他的面孔,我忍不住笑了起来,辛未,你不就是迷恋他的这副不近人情的样子吗?!就连决绝也是如此冷漠。
他的眉峰终于渐渐皱起,趁着他脸上表情有变化,我赶紧凑上前吻上他的嘴唇。还是他令人沉醉的味道,可我却想起了躺在床上那个女人。
就在他逐渐回应我的时候,我离开了他。如果不爱,那我离开也要有尊严的离开。
扯起笑容:“愿锦,这是我们的告别之吻吧。”
我转身离开。愿锦,一生中有过这样疯狂,如同飞蛾扑火般爱过一个人,一次也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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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93郑功成
在冬日午后的阳光下,我抱着宝宝坐在秋千上,他已经在摇摇晃晃中快睡着了。他的睫毛长长的,像是羽毛般毛茸茸的。白白滑滑的皮肤,肉鼓鼓的圆圆的脸蛋,让人恨不得咬一口。
在不自觉中,我又偷偷咬了他的脸蛋一下。
他继承了他母亲美丽的眼睛,刚毅的鼻子和他爸爸一样。
孩子真是个神奇的东西,可以净化人的心灵,总觉得拥抱它就是拥抱一切单纯。
……
“丫头,这么长时间都没有见了,你到底去了哪里,我就只知道你在读x美院。”郑航志突然在我身后开口。他看上去有些不一样了,多了一丝说不清的味道。
正当我想着怎么开口之际,金新秋也走了过来,看着我怀中的宝宝,对我比划着手语。
“她说你这样抱着一定累了吧,交给她就好。”郑航志对我翻译道。
想到他们要将这块肉肉的小东西夺走,我赶紧说道:“没关系,等他睡着以后我再交给你们吧。你们去忙吧。”
怀中的宝宝也果然争气,刚才还半眯的双眼现在睁的像一颗葡萄一般又大又晶莹,好奇地望着我们。
金新秋还想说什么,就被郑航志拉住,他劝说道:“墨墨健壮的很,怎么会累,今天倒是你,忙前忙后的,你先去休息室休息一会。大厅的那些人我来招待。”
他俩相拥着离开,郑航志又补充一句:“丫头,郑功成要是睡着了,你赶紧来吃饭。”
我怀中的宝宝就是郑航志和金新秋的儿子,名字叫郑功成。今天是他一周岁的生日,郑航志公司也越来越好,所以就在这个酒店大办了一场周岁宴。
逐渐地。怀中的宝宝都已经沉沉睡着,小手还握成拳头,像一个小馒头似的。
当我走进大厅的时候,里面都已经站满了人。正中间的屏幕上播放着郑功成从出生到现在的视频和照片。
里面的郑功成,头只比拳头大一点。两个眼睛乌黑清澈,鼻子也是缩小版,嘴巴嘟着。样子真丑,我感叹说,还被郑航志和金新秋这样炫耀着。
但是,为什么我会这样羡慕。嘴角也忍不住勾起笑容。
一对人影从我眼前走过去。转眼一看,是闻阡陌和宫宸司。
闻阡陌近看脸色十分不错,脸色红润。让人想到夏日盛开的荷。她看到了我,要走过来,却被宫宸司紧紧地握着手。
她对我点点头,眼中闪着光彩,示意说她很高兴看见我。
她身边的宫宸司身穿着双排扣的英伦风大衣。越发衬托他的帅气英挺。他的头发已经张长,一看就知道经过精心修剪。他侧对着我,犀利的眼睛,直视前方。美好分明的轮廓,让人想到某位大师的雕塑品。
纵使这个人在人山人海中,俊气的脸在人群里也能一眼被人认出。
我突然意识到。此时,我可以在直视他的时候,心竟然异常平静。没有畏惧。或者仇恨。与以前大不同,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进步。
他,从始至终都没有看过我一眼。
放好宝宝的金新秋也走了进来,她身边是她的妹妹金新冬,我之前见过面。
金新秋依旧是温柔恬淡的笑容。幸福之情溢于言表。看到我在门口僵立着,自然地牵着我的手。上前和闻阡陌打招呼。
当然,她的打招呼只是手语而已,不过和她几次接触下来,我也知道“你好”的手语怎么比划。
闻阡陌笑着同她也比划出“你好”,然后说:“恭喜你啊。”
金新秋笑了笑,用手比划着,她妹妹金新冬给她做翻译:“我姐姐说,谢谢,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啊?”
她的声音很醇厚,像是用后嗓子发出来的,给人一种很敦实的感觉。和她文静秀气的长相很不相符,她的水灵的眼睛看人的时候,干净淳朴。
所以我看着她的时候,忍不住笑了笑。
抬起头,正对上一道疑惑的视线,也只是略微的停留了一瞬,又慵懒地扫向其他地方。
这时候,闻阡陌笑了笑,如同茉莉花瓣般的笑容,她的眼睛看向宫宸司,低声说:“还不确定,不知道是多远的事情。”
“你的身体怎么样了?”虽然知道自己的问题是多余的,也有可能引来一些麻烦,但我只求一个心安。
“我已经好了,墨墨。”她转过脸看我,眸光柔软,像道阳光,融进我心里。似乎在说,无论什么原因,她都不会怪我。
一直以来,她就是这样的人,无论我做什么过分的事情,都被她忽略掉,无条件包容我,将我视为她的亲人。
这或许是她的一项本质,几乎对所有的人都是这样。你很难想象,还有人会真这样对待一个人。以前我也就抱有这样不相信的想法,所以才造成种种误会。
现在,我只想看着她幸福。
“我姐姐说,你们生的孩子一定很可爱。”只听见金新冬又用夹杂着家乡方言的憨憨的声音说,打算我的思绪。
“是吗?”闻阡陌浮出笑容,美丽的眼睛焕发神采。她转眼看和她紧紧牵手的宫宸司,他的眼神盯着她,眸光如晦,不知在想些什么。
在我们的眼中,两人含情脉脉地相视,已经说明了一切。
片刻,她若有所思道:“有可能,我以后一定要生一个女儿。”
“我姐说,那绝对会想父母一样漂亮的。”金新冬没有起伏地说。
然后,她盯着对面的宫宸司,审视了半天,然后皱着眉头:“父亲长成这样,孩子肯定是超越不了了。”
从这个女孩子说出的话,憨厚质朴,把我们几个女的都逗笑了。
“哦?”宫宸司也难得挑了挑眉,问:“那你说,我的孩子就一定不会漂亮了?”
“那要看她姨娘长得怎么样了,我们那里有句俗话是说‘养女随姨娘’,就是说,母亲生出来的女儿,长得像这个孩子的阿姨。”
这时候,人们又把目光放在我身上,原本还在看好戏心理的我,被两道强烈的视线扫视着。
“你是她妹妹?”她似乎明白了什么,凑了过来。明亮的眼睛就在我面前,一眨一眨的。我觉得这个样子很可爱,又对她善意的笑了笑。
“那你说,我们的女儿以后会不会漂亮?”闻阡陌把手放进宫宸司手中,温柔地问。
金新冬也不说话,只是盯着我看着,金新秋想要阻止,我示意她不要计较。
正文 94孩子
“要是我们的女儿像她,以后一定会很丑吧?”半天,她都没有说话,宫宸司忍不住揶揄道。
金新冬还是没有说话,她的眉头微皱,一片惋惜的神情,但眼底绝对没有一丝恶意。
“算了,别为难她了,估计这孩子找不到不打击到我的措辞。”我摸了摸她的头,安慰道。
此时,金新冬这才不好意思地退开,然后好奇地问:“你们姐妹怎么一点都不像啊。”
大家都只是笑笑,没有人回答她的问题。
我看向那对情侣,忍不住替她解围:“姐姐,姐夫,你们还是生男孩吧。”
不自觉地,我第一次这样称呼他们。在外人面前,这或许是最正常的称谓吧。
闻阡陌对我宠溺地笑了笑,双眼潋滟。
而宫宸司脸上的变化就略显诡异,一开始他皱起眉头,冷酷得如同寒风扫落叶般。后来,又饶有趣味地勾起了紧绷的嘴角,睨着我,居高临下地笑了笑。在别人眼里,那算是姐夫对妹妹客气的笑容。
“当然,”他笑着说,眸光暗沉。“要是生出的女儿和你一个样子,小麻烦精,那多可怕。”
闻阡陌和金新秋姐妹闻言,都笑了。不知道为什么,他明明用玩笑般的语气,却让我听到一种生冷到恨不得将我吞进去的意味。
而且,我知道他是肺腑之言。强忍住要打颤的身体,忽视掉内心的空洞,我平静地对上他的眼睛,也无所谓地笑了笑。
他也笑着点了点头。
我注意到闻阡陌一开始看到我和他对话的时候,眼底还隐藏着淡淡的失意,但听到我们对话的内容,以及疏远的表情之后。那些情绪也渐渐的消散了。
我们三个人的关系总算步入了正轨,可以暴露在阳光下,让我有一种豁然解脱的感觉。
三年多的纠缠,这个时候是不是也意味着结束。
但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莫名的一痛,让我忍不住想躲在角落暗舔自己不知名的伤口。
这个时候,保姆跑过来说郑功成醒来直哭,我连忙自告奋勇跑去哄他。
跑进去的时候,郑功成这个小家伙肉嘟嘟的脸早已经哭得涨红,眼泪像是金豆子一样从眼睛掉出来。
我查看了一翻。发现他不是尿湿。就只好再次将他抱起,来到后花园的秋千上哄他。
午后,从玻璃房透过的阳光温暖舒适。像是有人在用一个毛茸茸软绵绵的大刷子,刷在你的身上。怀中抱着一坨肉,就像是抱着一个厚实的靠垫。
一切美好的情境,都在催人如睡……
“如果你喜欢孩子,我们生一个就好了。”
在我不知道什么时候闭上眼睛。快要昏睡过去的时候,安静的空气中想起一个突兀的声音。就像是一个炸雷,响过我的耳际。
我瞬间惊醒,身体颤抖了一下。从小孩黑色的眼睛里,我看到我的瞳孔剧烈地收缩。
刚才我们还像正常的姐夫和他的小姨子,现在。他竟然在我背后说出这样的话!可笑,就在半小时前,我以为我们总算再无畸形关系。现在。他却要我给他生孩子。
和他生孩子?好笑,荒唐!那我不止毁掉了自己的人生,还毁掉我孩子的人生。
听到他缓缓走过来的脚步声,像一个漫天的网罩下来,让人呼吸困难。
他停下来。也轻轻的摸了一下孩子的脸,修长的手指滑过它肉肉的脸蛋。让我想到以前的护肤品广告。
“我以前以为我绝对不会有孩子的,但是夜墨,看到你这个样子,我就忍不住想,如果你抱着我们的孩子,肯定会更迷人。”
他边低语手指边抚过我的发。很长时间没有和他说过话,更没有和他如此近距离接触,我僵硬的身体又颤抖了一下,表示我的不适应。
“宸司,你在哪?”大厅门口传来闻阡陌温婉的声音。对我而言,如同救命般的钟音。
“亲爱的,再见。”他吻了一下我的额头,说完离开了。
我用了很长时间才从他对我的惊吓中缓过来。取而代之的,是满心的悲怆。一个事实重重砸在我心上——是的,我还没有摆脱那个可怕的男人。
他明明很讨厌我的,恨我由于自己的嫉妒心,伤害了他的女人,可他,就是不打算放过我。
我现在甚至开始怀疑,为他生孩子,也是他报复我的手段之一。
想到如果真是这样的结果,心底又像被凿了一个硕大无比的口子,被漫无边际黑色的失望填满。
当我晃晃悠悠回到二楼的大厅的时候,里面早已经坐满了人。
在金新秋的安排下,我是这桌最后一个落座,只是这个位置让我很尴尬。这一桌全身郑家的家人,有金新冬,她爸妈,还有坐在我正对面的郑佳佳。
第一眼我还没有认出来是她。她穿着粉色的毛衣外套,里面穿着白色衬衣,这和最喜欢黑色衣服的她审美不符。以前张扬的短发变成了长发随意的披在肩头。脸上化着淡淡的妆容,眼睛一直看着身边的男人。
那个男人短发,戴着无框眼镜,脸上有一些岁月的痕迹。他穿着一件休闲型的衬衫,白色挺括的领口,看上去随意又不失文艺气息。
我知道那就是以前新闻上议论了一段时间的导演。看他脸上随意的笑容,像是全然没有看到其他人的目光。
郑佳佳只是看了我一眼,淡淡的,不到一秒钟,就继续转头和他说话。和我上次见她时,她诅咒我的神情形成鲜明对比。
我旁边还坐着一个郑航志的好朋友,再旁边就是显眼的闻阡陌和宫宸司。
静下来看金新秋和郑航志,两人相视对方的时候,神态里充满了默契。不用言语,就可以会心一笑,是多少人羡慕的。
郑航志主要负责招呼在座的人,他不时地和他的那位同事聊几句,都是关于公司里的事情。
也有时询问几句闻阡陌的身体情况,看似不经意的几句,有时候也随意地看她两眼。时间很短,往往几秒就匆匆收回了目光。
当然,他也会宫宸司这个超极地低气温聊两句,看到他总是不冷不淡的态度,也就不再自取其辱了。
这个郑航志,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
95挑衅
这个郑航志,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
他比原来成熟稳重许多,不会急功近利,骨子里多了分傲气,不会那样卑微和事故。
但他依旧在人群中扮演着大哥的形象,活跃气氛和嘘寒问暖,用心对待每一个人。在看我的时候,也一如既往,没有因为的冷漠变得生疏。
想到这里,我心中温暖,但又不禁同情起金新秋。他对每个人都很用心,特别是闻阡陌,连我都能看出来,更何况她。
但看到她脸上带着无比宠溺的笑容,看着他应酬交际。还不忘给他夹菜,将虾剥好皮一个个放进他碗里。
我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于是,我放下手中的筷子,喝完了旁边人给我倒的酒。刚放好酒杯,就有人再次给我倒满酒杯。
我抬起眼看他,是郑航志的朋友,他笑着把酒放到我面前,道:“早就听郑哥说闻小姐酒量很好。”
我摆摆手,说:“只会喝一点。”
“我是乔朝辉,是郑哥公司的设计师。”他自我介绍道。
“哦,你好。”我应了一声,“我叫……闻墨。”
说出这个名字,我有些不习惯,因为我的身份证上也是这个名字,除非特别了解我的人知道我姓夜,其他人我也懒于纠正了。
“我听人说过,如果初次见面,女孩子如果说话结巴的话,就说明她喜欢对方。”我听到旁边一声轻笑。
看着他的笑容,但我却明显感到有一股寒气向我们射来。看来郑航志又说错了什么话,连累到我们这些坐在他同一侧的人,都要被宫宸司寒冷的目光扫视。
这时候乔朝辉拿起酒杯,笑道:“初次见面,为了缘分。”
我不好意思推脱,喝了进去。
本来在和郑佳佳说些什么的郑航志。看着我们说:“丫头,刚才看到你那么喜欢小孩,你就重新找个男朋友赶紧结婚,然后生一个吧。”
他说完这句话,我感觉空气中有一些停滞,让人感觉有冷箭从人身边穿过。
“以前毕清我觉得挺好的,可惜你们没有缘分。劝说过你多少次,都不肯再努力努力,那就赶紧再找一个吧。”郑航志还是不知死活的继续开口。
我却被那喷薄欲出的怒气打个寒噤。
大概是以为我害羞,他继续充当好人道:“我们公司的小乔刚从国外回来。为人就很好。我看你们就很合适……”他还没有说完,就被金新秋拉了拉袖子,她示意他不要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