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四楼的KTV包房,女领班就过来,她说话的同时,腰弓了足足九十度,仿佛在拣地上掉落的钞票:大哥好。
我发现这个领班特别面熟,她似乎也认出了我们,头更低了。
我的目光停在了她身上,十二年没见了,她虽然变化惊人,但我马上就认了出来。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同,岁月把她的脸皴成了橘子皮一样的质地,让她的腰间长出了火腿肠一样的赘肉。她的丝袜像一个黑色的网兜,提着两条比过去胖了一圈儿的大腿。脚上的高跟鞋是红色的,比鲜血还要红,脸色苍白的她,似乎浑身的血都流到了这双鞋上,一走路就会留下一串血印。
林小芳从区艺校毕业的那年,她爸妈离婚了。林小芳那一巴掌只让她爸一时回心转意,最终,林小芳她爸还是选择了和那个发廊妹远走天涯。林小芳再也没有回楚丘县城,也没有继续和艺校那个钢琴老师恋爱,跟着一个南方来的歌舞团走了。
林小芳本以来,自己可以通过这个歌舞团来到济南这样的城市,没想到,城市在她的生命中依然只是一次又一次地路过。她大部分的演出地点依然是在县城,甚至是在农村。在一个又一个中国的城乡结合部,林小芳和歌舞团的女演员一起,站在临时搭建的舞台上,又蹦又跳。
辗转数年,林小芳跳累了,她想回家,但她却不想回楚丘县。
对她来说,她在楚丘县的家早就不是家了。
有一天,她不辞而别,买了一张到济南的火车票。
再次来到济南的林小芳,像一九九六年那样,爬到千佛山顶,鸟瞰着更加繁华的城市,更加密集的大楼和更加宽阔的马路。她的心里更加迷茫:如果,自己从这里跳下去,这一切就会永远消失,自己永远都没有可能去逛那逛不完的东方红大街了。于是,她取消了轻生的念头,沿着台阶,一步一步走下去,一步一步走进这座曾拒绝她的城市。
林小芳把她这些年走的路一带而过,没有任何的细节描写。我也没有多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