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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平凹 当前章节:15279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4:55

一个人喝咖啡的时候比较容易想到另一个人,不管这人是过去的还是现实的或是想象的,总之会想到自己的另一半。我曾经写过一篇短文叫《伴侣》,对这篇小文章我有点敝帚自珍,不过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跟咖啡是完全不搭界的,之所以敝帚自珍是因为我没想到它登出来以后,跟咖啡搭界了,更是跟爱情、跟婚姻搭界了,而且这个爱情和婚姻是二合一融为一体的。

我先生第一次约我,当然那时他还不是我先生,只是后来的事实使我可以肯定他那时至少是有能不能做我先生的考虑的。那一次的约会是在淮海路太平洋百货二楼的咖啡厅。和一个并不熟悉的男人面对面,我不知道怎么开始。他很从容,替我叫了杯卡布基诺。他当然是从容的,是他约的嘛,当然他也就准备好要跟我说什么,只是我没想到他开始的话题就是我给他的。

他说,我看了你的《伴侣》。

然后他就从我在文章里写的拐杖说起,说到他亲眼目睹的两幅画面,一幅是阳光下一个老人戴着老花镜给他的老太太剪脚趾甲,拐杖倚在他们的座旁;另一个画面是:林荫路上一对老人互相搀扶着在散步,秋天的树叶不时飘落在他们身边和脚下,他们很温馨地走着,背影渐渐融进了夕阳里……

他说这些的时候,我耳边响起苏芮的《牵手》。我看过台湾拍的MTV,不是用的演员,是生活中真实的一对老人的形象,有他们淡淡发黄的婚纱照,有子孙满堂的全家福,有风雨中吃力的伞,有拄着拐杖蹒跚的脚步,有夕阳和落叶的金色里渐渐远去的背影。蒙太奇在短短的几分钟里浓缩了爱情、婚姻和人生。

一个在初次约会时就很真切地讲述晚年的男人,让女人觉得有一份安慰和踏实。

女人最怕的是什么?就是怕老呀。好看不好看,那是爹妈给的,谁也没法掌握自己的投胎,而且现在有太多的方法可以制造美女,天生长得怎么样已经不是最要紧的了,只要别残疾。但是,变老对于女人是顶顶可怕的事,虽然如今有种种抗衰老的办法,但那也只是抗,不过延缓而已,即使美貌若费雯丽那样的绝代佳人,到老了我看她的照片也很令人酸楚,更何况我们普通人呢?

女人怕老不仅仅是怕流水落红失去的容颜,害怕老的实质在于担心爱情因此而远离。老早看过一个外国故事,说的是一个闭月羞花的美人,因为她的美色惊人,在生活中处处得到青睐,她办什么事情都比别的女人方便,愿意为她效劳的男人更是络绎不绝,也许是应了一句老话:美能服人。这个美人突发奇想,忽然失踪,她悄悄把自己化装成一个老态龙钟的孤老太婆,她面前的世界顿时变了个样,原先围绕着她的男人们一个都不见了,别说爱情了,就连生活中正常的帮助也得不到了,当她晕倒在路边竟无人理会,最后醒来时是一群小孩子帮了她。

这个故事想说明的一个道理是孩子比成年人更有人性。故事终究是故事,生活中的女人怎么敢奢望到老了突然出现一群孩子?常听到老人们说。连自己的孩子都指望不住,还是要靠老伴。这个老伴并不是到老了凑到一起的,那得是一路牵手走过来的,是面对面从年轻时一起慢慢变老的。少女时听父亲说:爱情越老越好,心想他有点阿Q精神,但随着自己的年龄渐渐的增长,就常常想起父亲的这句话如咖啡的香浓,意犹未尽了。

四十多岁的女人叹息:现在已经很少有男人朝我“放电”了,哪像二十几岁的时候一碰就“触电”。不错,二十几岁的爱情是令人羡慕的,热烈、单纯,就是有点涩涩的,也像青梅子一样新鲜。但是二十几岁的爱情却常常是一档悬案,一段插曲,真正能够相亲相爱着白头偕老的又有几多?

宇秀:咖啡与伴侣(2)

过了35岁的女人,已经没有多少资本可以在像风像雨又像雾的爱情里浪漫了,一生的相伴、未来的归宿,是这个年龄依然独守空房的女人时时想到的问题。而当一个男人第一次约你喝咖啡时,就跟你谈拐杖,在你眼前描画出一对老人互相搀扶着走进夕阳的情景,想必他一定是清醒地考虑过面前女人的年轻漂亮都会成为回忆的,如果这辈子他能够和她在一起,他已经想清楚是要和她一起慢慢变老的,他事先对此是有足够的思想准备的。跟这样一个男人,女人还怕什么呢?

其实,无论对于男女,真正的幸福并不在于年轻时的风光和享乐,老百姓的话很透彻:最苦就是老了一个人。《相约星期二》中的莫里老人在他临终前给学生上的最后一门课里专门有一堂讲家庭的。当然家庭中最核心的元素就是你的伴侣。在一天天走近死亡的老人对学生说:“事实上,如果没有家庭,人们便失去了可以支撑的根基。我得病后对这一点更有体会。如果你得不到来自家庭的支持、爱抚、照顾和关心,你拥有的东西便少得可怜。”老人坦言自己如果独自生活真不敢肯定能够应付身患的疾病,“当然,会有人来探望的,朋友,同事。但他们和不会离去的家人是不一样的。这跟有一个始终关心着你、和你形影不离的人不是一回事。”“这就是家庭的部分涵义,不仅仅是爱,而且还告诉别人有人守护着你”,莫里把它称之为“心理安全”,并指出:“只有家庭能给予你这种感觉。金钱办不到。名望办不到。工作也办不到。”

我一直很拒绝声嘶力竭地唱“让我一次爱个够”,但另一首歌缓缓地让我落泪:“我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我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让我慢慢地与你变老……”

自从“太平洋”约会的第一杯咖啡,我们彼此都找到了梦寐以求的伴侣。之后,在远隔重洋的书信与电话里,他常常谈起第一次约会的话题,并在来信的结尾常常署名“拐杖”。在走进结婚教堂之后我问他,为什么当初并非很了解我时,就确定要娶的人是我?他说现在已经很少有女孩子会考虑拐杖了,你想到的是男人所需要的也是婚姻所需要的。我没想到自己不经意写的同一个盲人的故事竟打动了另一个男人的心,文章里比喻的拐杖成为我们爱情的“典故”。如果将来我们的孩子问起什么是“拐杖”时,我会给他或她读一篇纸张已经发黄的文章:

做了拐杖的木头,常被人忘记它曾经也是树。

男人女人各是树,一对相爱男女应是两棵并肩而立的树,这是诗里说的。生活中女人总想找棵大树好乘凉好依靠,就连绝不攀缘绝不依附的女诗人自己也说有时真想“伏在你的肩头失声痛哭”。事实上男人的肩膀也常常靠不住女人的浪漫啊!流行歌里的女人很哀怨。不想骗女人的男人告诉我,你要做好准备啊,日子比树叶还稠。

李亮是盲人按摩医院的医生,他总是支着耳朵听我的到来,我和他在一起喜欢把声音弄得比较夸张,他用耳朵辨认一切,当然还有手。李亮第一次用手在我脸上很仔细地“走”过一遍就肯定我是个不难看的女孩,并且很温柔。我想,眼睛的大小、鼻子的高低可以用手摸出来,温柔也能摸出来吗?我很惊叹盲人失去了明亮,其他感觉却更敏锐了,甚至他的指尖就有超出眼睛的透视力。所以,我相信看不见的男人找到的女人一定是什么风都刮不跑的!李亮很满足地夸他的妻,虽然不那么漂亮也没太多的文化,但她是那种温柔体贴、一辈子都守着你绝不旁逸斜出的好老婆,并且她心眼儿不那么小,希望丈夫喜欢的女孩对她丈夫都真心的好。所以李亮坦然地接受了我送的收音机,并且带回家让她看一看,因为李亮摸出来这是新式的,他老婆肯定没见过。

宇秀:咖啡与伴侣(3)

那天傍晚,我陪李亮一起走出医院,正是下班高峰,车水马龙,道路塞滞。李亮说他今天特意不让老婆来接,他笑问你敢在马路上搀着我吗?这时我居然想起老人家谆谆教导,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就给他做一次拐杖吗?又不是一辈子!我搀着他走在人流中,突然一阵心悸:如今的女孩甘心做花瓶的大有人在。可谁愿意做拐杖活活折了自己呢?如果将来生活需要我为某一个人做拐杖,我能甘心做一辈子吗?

我沉默了,我得好好想想“伴侣”两字的意义。也许不应该只责怪男人的肩膀靠不住女人的浪漫,男人也是凡骨肉胎,他们也有脆弱,也有沮丧,也需要有女人的肩膀靠一靠,需要女人的手臂搀一搀的日子,而且人到老年一定是老太搀着老头的多,只是年轻时大丈夫须做顶梁柱,平日里男儿有泪不轻弹罢了。

那天,我终于没有勇气走进李亮的家,只是远远地看着那个当初嫁李亮还是个小姑娘,如今一手牵着孩子一手搀着丈夫背已驼起来的女人。

我把这篇短文和他从遥远的国度带回来的婚纱放在一起。我不再畏惧衰老,我不再像从前总是想将来老了谁来搀我,他说得好,夫妻应该互为“拐杖”。 新千年到来的那个晚上,他还在大洋彼岸。我来到当初同他喝第一杯咖啡的地方,希望在原先同他面对面的那个位置上度过世纪之夜。我跟已经坐在了那个位置上的客人说明来意,人家立即把座位让给了我。我坐下来看着面前的缺席,想象着曾经坐在那里的人,咖啡的味道已大大不同了。我忽然觉得与其独坐千年,不如在爱人的肩头痛哭一晚。

以后,在成为他的新娘的甜蜜日子里,我一遍遍问他,我是不是最幸福的女人?你我是不是最相爱的一对?他就说,等到你的座旁倚着一根拐杖,我把你的脚放在我的膝盖上替你剪脚趾甲的时候,你才可以说是的。

宇秀:喝卡布基诺的女人(1)

都市女性和弄堂妇女是格格不入的,她们最显著的分别在于:后者是口无遮拦,掩不住欢乐更藏不住痛苦;而前者懂得恰当的缄口令人格升值,而在日常生存层面里诉说自己的不幸会成为另一种不幸。

如果和弄堂妇女稍有接触,便很快使你得知其家境及家庭成员的组合及其这一家人的喜怒哀乐。但和都市女性住上几年的邻居,也未必确切知道她是单身,还是已婚抑或是离了婚。固然都市女性没有弄堂妇女的古道热肠,但她们已不奢望通俗生活意义中的古道热肠了,她们甚至以冷漠、拒绝的姿态呵护着受伤或容易受伤的心,不被外界触碰,从而强化着“自愈”的能力。都市女性严格控制自己的精力和心情不被他人所侵占、打搅,也时刻警惕着自己沦为祥林嫂式的逢人就说“我的阿毛”,无论曾经丢失过什么或现在正在丢失着什么。她们以缄默保持生活在大都市里的自尊、体面。都市女人不再诉说,她们选择了独自啜饮或默默搅拌往事的韵味。于是咖啡馆成为某种心情的承载,而独自走进咖啡馆的女人更愿意选择一杯卡布基诺,这是一份自我消受的有情调的苦涩、有节制的浪漫。

小我几岁的女友看我写下本文标题,很是不屑,卡布基诺有什么好喝?是,没什么好喝,虽然我也没觉得它太难喝,但总归是一种咖啡,不比鸡汤。不过,假如你听到喝卡布基诺的女人,至少会有那么点不通俗的联想;而我说唱鸡汤的女人,你能感觉什么呢?大概是月子婆吧。女友笑了。她是那种和几个女伴一道嘻嘻哈哈进音乐盖过话语的酒吧度周末的女孩,自然知道喝卡布基诺的女人,只是她不喜欢那样,她还不需要卡布基诺来装饰或排遣她的心事。她说宁肯到健身房去出一身汗。

可见,卡布基诺多少和心事和孤独和情调有点关系。品味着这种别样咖啡消受孤独的女人,虽然已过了青春无忧、成群结伴的妙龄,但也不甘枯坐家中的乏味,即使在“没意思”的时候也要给自己制造点小小的感觉。卡布基诺搅拌出来的感觉,既不会使现代女性重蹈多愁善感的“闺怨”,又不至于现代得令人“酷呆”或新潮到某种危险。卡布基诺帮助女人沉静到没有男人的夜晚。

其实,卡布基诺(Cappuccino)是意大利的一种有名而流行的咖啡,只是价格不菲,非一般工薪阶层所能享用。当然工薪的女人要赶公交回家接孩子做饭洗洗涮涮,也没那份闲情花掉几天的菜钱来喝这种苦兮兮的东西,一杯里至少半杯的泡沫,而杯子绝不是喝啤酒的那般豪爽,价格却在考究的店里要卖到一杯50元左右,一般的店也要28元,比起其他咖啡,一杯的价钱只喝了半杯,极不划算。素以精打细算闻名的上海女人,即使乘公交车也要算着尽量不坐2元钱的空调车而坐1元钱的普通车,但她们坐进咖啡馆里,尤其是独自把玩一杯卡布基诺时是不讲价钱的。她们通常是外企的白领或文化界的职业女性,有数千元的月薪,也有一定的年龄,更有几缕思绪或伤痛。如果你深入到独自泡吧、默默搅着奶油味浓郁的卡布基诺的女人当中,她们每个人都有一段与爱情有关的故事,而这故事诉说出来总有点哀婉,在如今人们为了生活四处奔忙的年代,谁有工夫陪着谁的哀婉?

这个年代是足球的年代、化妆的年代、时装的年代、流行歌曲的年代……都市闪烁的一切就像是飞驰的列车窗外迅速向后退去的树木、田野,人们在谈论申花队和曼联队的世纪交战,叹息贝克汉姆陶醉于“辣妹”临阵不战,“黄牛”票子直线下跌,人们关注中美女足胜负,足球明星不再是男人独霸,孙雯的名字已家喻户晓,年轻的围棋国手和长他数岁的女人的婚姻令许多不相干的人唏嘘不已;人们相互传阅流行的CD或VCD,热衷于网上的动态,询问最快捷瘦身方法是否还会反弹……但是人们似乎无暇也无心去关心身边的你我爱上了或分手了。明智的女人便学会了在大都市里要自饮自斟,不去占用他人的时间和耐心去娓娓叙说自己的心事。这相对于中国古代农业文明中所形成的热衷于打探别人隐私的集体无意识显然是一种进步,然而现代的都市女人也就更陷入了孤立无助,她们需要自敛伤痛,并把忍受孤独转化为享受孤独。咖啡虽苦,却苦得不失优雅,善用这份苦,便自呈品位。

宇秀:喝卡布基诺的女人(2)

于是就有这样一类女人幽幽地落座咖啡馆,心闲气定地叫上一杯卡布基诺,如同纤纤玉指间夹一支细长的、白色的香烟,当然不像男人只是为了抽烟,女人是为了一种感觉。卡布基诺不同于普通的咖啡那么稀零晃荡,它比较黏稠,有点像电视广告中巧克力凝固前那种有质感的流动。爱情到了一定阶段,便会有一些黏稠,即使爱情已逝,也留给女人独自搅拌啜饮的韵味。

都市的女人不再对人诉说,她们选择卡布基诺,一品优雅包裹者的苦涩。

咖啡馆午餐

在上海以外的一些城市,我并未觉得咖啡馆和白领有点什么关系,或许是目前国内许多中小城市尚未有可称之“白领”一族的集体出现,所以那些地方的咖啡馆更多地聚集着一些娱乐圈或媒体人士,偶有些高校学生。可是在上海,白领的故事所发生的场景除了Office,更具有色彩或者说可视性的当数咖啡馆了。

我不是那种在咖啡馆里常常泡到深更半夜的人,对于咖啡馆里的白领的了解,则是来自一日三餐之中为“中流砥柱”的午饭。

咖啡馆这种西化的泊来品在上海是很有传统的,这种传统不仅仅是上海的咖啡馆有着比较地道的巴西或意大利咖啡或正宗的英国红茶,以及懂得享用这些的咖啡男女。据说早在上海被割划出一块块租界的年代里,就有洋行的职员、大公司的先生小姐,以及外国驻沪广播电台播音员等,每到中午便有到就近咖啡馆用餐的习俗。这些能到咖啡馆用餐的人士,在如今上海人看来绝对算得上是白领了。

在我上下班必须经过的那条与淮海路相交的小马路上,也有着两三家小小的咖啡馆。尽管这条马路不像衡山路那样两旁长着高大的法国梧桐,令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斑斑驳驳地洒落,如女孩的花裙和揉碎的心事,予人优雅的联想;相反有着气味令人掩鼻的公厕,有着那种一层板壁薄墙的老屋,以及靠在电线杆上晒着的马桶,更活跃的风景就数那些穿着睡衣睡裤、趿拉着拖鞋、在门口或搓麻或洗衣淘米拍打旧棉花胎、或拆掉自家沿马路的一面墙做着小买卖的男男女女了。但是就在这种情形里的咖啡馆却仍然铺着温馨的方格台布、在蓝调爵士乐和周璇时断时续的歌声里,迎送着一对对入时的上海男女,外地人一般找不到这种小马路上的非“名门望族”的咖啡馆。

起初我很是怀疑这种地方的咖啡馆能有生意吗,因为整条马路没什么格调,而侧身其间的咖啡馆能吸引爱面子的上海人进入吗?通常上海人约朋友、谈公事或随意聊聊不大喜欢串门到别人家里,咖啡馆便成为一个最惬意的场合,这里温情、宁静、气氛优雅,也不至于花太多的钱;尤其对于那些卷着一帘幽梦的男女,这里不事张扬,咖啡馆里的窗户和灯光永远不会像快餐店一样亮堂堂的。不过这么说这条马路上的咖啡馆显然是不够体面派头的,上海人颇讲究地段的呀。然而有一天,我被同事带到这里忽然发现了实惠与体面的契合。

自从单位里烧饭的阿姨突然走了,食堂也就自行撤销了,大家纷纷为找一个每天中午固定吃饭的地方而犯愁。其实单位门口的小面店、大排档比比皆是,三五块钱便能吃个饱而且有荤有素,碗面上油光可鉴、红肥绿瘦,可以坐下来慢慢吃,也可取了盒饭走。就说那盒饭吧,看看盖在米饭上的菜绝对令人垂涎,一般都有三四个品种,而且大排、荷包蛋、鸡肉鱼块必居其一。如果是吃面也有不少花色交头,至少得有雪菜肉丝或香菇面筋吧。但是,起初为午饭犯愁的那些天却不见单位同事在此落座用餐,甚至没人买回盒饭来,即使编辑部里最节俭的人也宁肯早晨上班从家里带便当。当然这些临街的小饭店绝不靠几个文人撑市面,有的是出大力流大汗的人来这儿大碗地要大口地吃,人家生意好得老板伙计都忙不过来。只是当我有一天,从咖啡馆的玻璃窗望到马路对过那些坐在长条凳上吃饭的司机、民工和脚边放着样式过时的旅行包的人,才恍然悟到某种人与人的分别,单位里的人不去那里吃饭的原因恐怕不仅仅是路边饭不卫生。

宇秀:喝卡布基诺的女人(3)

像我所供职的这种依然称作“单位”的地方,大家都不以为自己可算作白领,虽然我们的工作并非汗流浃背会把领子抹黑。单位的这幢旧式小楼缩在弄堂的最深处,随时可能在政府一声号令下被拆迁掉,若时光倒流数十年,却是大户人家的花园洋房。如今一户人家被做成一个单位早已面目全非,真是一言难尽这一发展壮大的内涵。从前出入这小楼的太太、小姐不是乘了美国小汽车也得是坐着黄包车。如今挤着公交车匆匆奔来的上班女性早已没了那份悠闲笃定。年轻些的女孩为了赶点刷卡,花上5块钱,让人家摩托车驭着一溜烟儿驶来。从前月份牌上的雍容淑女已成故事百媚不再。至于小楼里的格局也早已重组,三层之上又加盖一层。常听得老编辑说,格房子不牢了,加出来的总归不是原配。几十号人吃饭的灶间还没原先一户人家的宽敞,从前古董字画的客厅早已隔成几个部门办公。烧饭阿姨没走时,不止一次逮到毛发油滑浓密的大老鼠,并剪下那老鼠尾巴挂在某同事车把上,让他带回家去恫吓同类,以“敲山震虎”。

想想与鼠共舞的环境,也不敢自诩“白领”了。一般概念中的白领,当是在那种有着带香味和干手巾的卫生间的高档写字楼里的职员,男人大多西服革履,女士小姐则西裙套装,尖尖的白衬衫领子翻在黑西服外面,她们都略施粉黛,一般都不妖娆招摇,但大体都中看不致令人太扫兴。白领工作的地方基本上不称作“单位”,因为那里大多有老外,老外不懂什么叫单位,当然也就没有食堂这种绝对中国特色的附属。

突然失去食堂以后,本单位的年轻人不知是应了谁的号召,一股脑儿的涌进单位门口那条小马路上的“梦莲”。其实“梦莲”于我们编辑部的年轻人是不陌生的。我就曾不止一次约了作者或被采访人在此聊天或做访谈,因为这里是咖啡馆嘛,当然比坐在单位的会议室里,从饮水机里接一杯纯净水递给人家要有味儿得多喽!但是那天中午一推开“梦莲”的门,比我更年轻的同事欣喜得有点夸张,哈哈,附近淮海路上高层里的白领都在这里呢。似乎我们在一顿午餐里找到了白领的感觉,不过同事没忘记说,阿拉还是不适宜把尖尖的白领子翻到外面来的。我们的工作环境似乎更适合把自己弄成不修边幅的前卫艺术家,可以随便在衣服上涂点颜料什么的。当然这么多的感慨是在饭后发表的,当时急需填饱肚皮。

中午的“梦莲”,完全不是晚间和午后的情调,座无虚席,人声盖过了柔曼的音乐,但不是高声刺耳的喧哗,而是和声效果,毕竟来此的人都有模有样,间或夹杂着流行的英文短句。服务小姐的托盘里不是咖啡壶或茶点,而是统一规格的客饭,每一客配有四个品种的拼盘菜,外加一碗汤、一杯茶,统一价格12元。午饭后价格便上浮了。

中午的“梦莲”,几乎是被附近写字楼里的白领包下的。奇怪的是平日里“梦莲”的门口难得能见到白领先生或小姐,怎么一到午餐时分就像忽地从地下冒出来似的。其实他们都是从附近的写字楼里走出来的,当然他们不出写字楼也能解决午餐,比如香港广场底层就有云集了粤、沪、台各种风味儿的“大食代”,而紧邻的太平洋百货顶层又有热闹的小吃广场,路口还有台湾人和上海人各执一端的豆浆店,但是咖啡馆的午餐吃起来比起别的什么好像更有饭的感觉和正式,更重要的一点是到咖啡馆用餐不失身份哎。

其实这种咖啡馆午餐并非今天的流行,“梦莲”里的场景就像是一部老上海黑白电影的片段。上海是被半殖民过的,基本上没有国人传统的午睡时间,所以通常中午是回不了家用餐的。而大多数工薪族是不可能到咖啡馆吃中饭的,即使单位补贴餐费,也宁肯自己带便当,在酱菜瓶里装进头天烧好的小菜,然后省下饭贴并到工资里去。但是西装革履、夹着公文包的白领又怎么能丁零当啷揣着饭盒酱菜瓶来呢?

上海的咖啡馆像一台近代的风车,只是在那个众所周知的革命年代停转了许久,而一旦轮转起来,便续上了从前。

宇秀:喝卡布基诺的女人(4)

喂,你们晓得哦,从前上海的咖啡馆就开中饭的,不过那时候真便宜,只要一块钱甚至能吃到西餐大菜哩!同事颇谙掌故地说,听得一班比她更年轻的女孩直把眼睛睁到额头亮晶晶,却不料一边有点阅历的人急急咽下口里的饭——侬晓得格辰光一块钱是啥概念哦?听我父亲说一块钱能买一百只鸡蛋咧;两块钱就是一个女佣做一个月的工钱呀!

一句话塞住了小姐们的叽叽喳喳。挑起一块钱的同事有点尴尬,虽说她的祖上参加过土改工作队,但到了她这一辈早已模糊了历史的疆界。今天几千年人类历史文化竟然可以被压缩在一块细小的芯片里,牛津大学巴德利图书馆(Bodleian Library)全部馆藏的传输在42秒内即可完成。如此飞速的时代里,忽略掉一元人民币和一块大洋之间的历史跨度的女孩又岂止她一个!在上因特网与逛商店一样兴致勃勃的同时,却对任何带有怀旧价值之物崇尚起来,是这个年代年轻人的时尚,于是那些尖尖的白衬衫领子翻在黑西装外面的Office小姐,便在晚上很时髦很前卫地走进伪装成旧时老上海的咖啡馆里来,泡在那里谈很时尚的话题或者很没主题地闲聊,在某一个间隙蓦然陷入无端的缅怀与想象。

沉默了片刻,大家各自付了账,话题不知怎么就转到了单位究竟能给多少餐费补贴上来。年轻点的吵着至少得够咖啡馆一顿客饭吧,年长的则连连摇头说,还是打个对折好,不要期望太高,反正明天我是去豆浆店吃雪菜肉丝面了,6块钱一碗。

大家议论着走出“梦莲”。迎面碰上单位领导,抱着一摞白花花的一次性饭盒弃至垃圾堆上,盒饭令嘴唇格外油光,比我们刻意去买的亮唇膏效果明显。大家不由一致沮丧地达成共识:我们的饭贴是肯定不会够一顿咖啡馆午餐的。

曾经透过“梦莲”的玻璃窗去看马路对过,便觉自己与那些坐在路沿上吃排档的有所分别;而从咖啡馆出来得知饭贴是仅够弄堂口的盒饭的,便觉自己也与另一些人又有分别。于是就又想到一块钱的误会,想到在咖啡馆吃午饭夹带英语短句的白领,并联想到某些非常话题,比如“一国两制”,不禁莞尔,觉得去咖啡馆吃日常饭,就像蓄了一笔钱到香港几日游。

去“梦莲”的人很快就少了,当然“梦莲”里面的白领依旧,只是本单位同事去咖啡馆午餐的热情淡了,理由是想换换胃口,但见垃圾堆上的一次性饭盒一顿就堆出些规模来。

终于有一天,单位来了位陌生的中年妇女,是个下岗女工。消息灵通者把脑袋探进编辑部,喂,领导正和她谈话呢,是新来的烧饭阿姨。

咖啡午餐小建议:1.如果你一个人逛街逛到吃中午饭时,正好可借用餐的时间歇歇辛苦的脚,进到快餐店轧闹猛,或自己又得拎着东西又得端着托盘跑来跑去,显然很对不起自己,而到像样的饭店里一个人坐下来点菜又觉尴尬;2.如果有很久你已没有饭局,没有男朋友约在酒店靠窗的位置上等你的浪漫,你可以用买一支便宜口红的钱,去换一顿午餐的环境,也换一份心情,没准还有一个意外的邂逅;3.如果你约了朋友或客户在午间会面,你的Office附近恰好有一间咖啡馆,就可以不吃公司里难吃的客饭,花不多的钱还显得体面;4.如果你同别人为你介绍的女朋友初次见面,约在电影院门口或某一个拐角,实在是太老土也太鬼祟,而大酒店虽然派头够足但破费也不会小,而况你根本吃不准见了一面是否还值得见第二面,那么找一家安静的咖啡馆,两个人50元就搞定了;5.如果几个女人碰碰头,却又不想由谁做东,到咖啡馆吃套餐最适合AA制,免得碰了头回去一肚子的不开心,小肚鸡肠算来算去不合算;6.如果你怕自己的时装被用餐的环境弄脏,怕你秀发上新鲜的海飞丝和出门时喷洒的毒药(CD的一种香水)或诗意(兰寇的一种香水)染上饭菜的油烟味;

宇秀:喝卡布基诺的女人(5)

——如果你恰好有一项符合了以上的一个“如果”,那么你就该去用咖啡午餐。OK!

王世彦:泡咖啡馆其实就是泡故事(1)

之一

那时候,中国大陆还没有什么咖啡馆。

那时候,我刚刚发表了第一篇小说。

那时候,我渴望成名,对那些已经成名的作家一见倾心(只要他长得不要太丑)。

于是,在一个笔会上,接到一个有着动听的男中音的国家级的作家单独邀请我出去走一走时,我觉得我似乎生来就是为了等待这个时刻的到来。

我们约好了午饭后在宾馆门口的白玉兰树下碰头。

我和他一起漫无目标地在南方城市的街上走着。走着,走着,就走进了咖啡馆。

我想那应该称为咖啡馆,虽然闻不到咖啡香,也没有喝到什么“卡布基诺”之类。我至今都不清楚我到底坐在里面喝了什么。

十几年过去了,惟一记得的是我们谈了很多话之后,他问我:你爱我么?

我没有回答。

他盯住我的眼睛,又问:Yes or no?(这是当时的原话)我仍然没有回答。

没有回答是因为不知要回答什么好。

答案只有两个,要么Yes,要么No。

但是这两个答案都不符合我当时的心态,他功成名就,我是无名小卒。他有妻有儿,我形单影只。可为什么他要问我这个问题?他是不是一定认为我将回答Yes?他为什么不说他爱我与否?

于是,没有回答之后,咖啡馆的故事就不再继续了。

后来,笔会结束,他说:我们还是不再见面的好。我说:对,不再见面。他说:这就是永恒了。我说:我希望我也这么想。

在悉尼,我曾写过一篇短文《花开花落》。出自他送我的一句话:永恒是生生死死,永恒是花开花落。

今天,旧事重提,是因为近来常和朋友去泡咖啡馆。

我是很喜欢喝咖啡的,可惜在这方面我还完全没有心得。单说那上百种不同的咖啡,就令人眼花缭乱。还有那些煮咖啡的器皿,庞大而复杂。另外咖啡做好后,往里面所加的成分,白兰地?威士忌?奶油?牛奶?口味完全不同。

然而,咖啡馆?在悉尼,我去了不知多少家了。从Double Bay到Glebe,从Circulay Quay到Parramatta。朋友中有爱喝咖啡的,只要他们说哪儿有好咖啡馆,我立即响应,说,去!去!记忆中有一次和朋友一起在Clebe的一家咖啡馆里喝到大碗咖啡。当咖啡端上来时,我笑得像孩子一样。很大很大的碗,比我们家装饭的碗还要大,简直就像北京前门的大茶碗。同去的朋友们看着我傻乎乎地面对那个大碗,也觉得十分有趣。(惟独我点了这款咖啡)那碗实在太大,我到底没有喝完。

但是,我觉得咖啡馆不完全是让人品尝咖啡的。大家一起去时,嘻嘻哈哈,乱侃一阵,谁也不讲究咖啡的滋味。一个人独坐时,也常常是不知其味,借着那咖啡想从前,想今日,再把所想的事情一点一点咀嚼过来,咀嚼过去。那杯咖啡也该凉了。

所以,泡咖啡馆应该是泡故事,不管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十几年前的那段故事,没有继续,也没有结束。去年见到从法国来的高行健,到底还是忍不住,问可知道他的情况。因为他们住在同一个城市里。

这大约就是永恒了。

再一想,永恒的应该是咖啡馆。

之二

1989年,我和几位朋友一起分租房子。其中有个男孩子长得高高大大,说一口漂亮的京腔国语,尖头皮鞋、黑西装一穿,颇有点007似的风采,他自己也很得意这副长相。那时我们这些留学生既无身份又无钱,岂知这小子竟然暗恋上了一位出生在黄金堆里,自己也事业有成,长得如出水芙蓉般的澳州籍的单身女士。那位女士与此时的我们根本不是一个等级,不是一个等级的人要相识是有些困难的。而英雄救美这种电影片段也只有出现在电影里。他一阵揪心抓肺的述说和请求,导致我们同情地答应为他想想办法。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找到了一位凑巧与这位女士有些生意来往的朋友。于是,大家商定了一个计划。由这朋友约该女士某月某日某时到某一个咖啡馆见面,自然是生意方面的事。到时,这朋友挂一个电话到咖啡馆,说十分对不起,有些急事缠身,临时来不了。这时,候在一边的他就走过去,说:小姐,我可以请你喝一杯咖啡吗?

王世彦:泡咖啡馆其实就是泡故事(2)

为此,男孩子事先走遍了市区的所有咖啡馆,最后挑中了即不太喧闹,又不过分安静的一家。为此,男孩子自己不惜血本地去喝过几次,把“卡布基诺”等咖啡名背得滚瓜烂熟。为此,男孩子把他那惟一的一双皮鞋擦了又擦。那套平时不轻易穿的黑西装也烫了又烫。然后,焦急地等着这一天的到来。

后来,后来怎样了?不容我说下去。故事的结果,每个人都可以自己去推测,去演绎。

我想说的只是,这样的故事选择在咖啡馆里进行倒是聪明之举。你不能想象是在餐馆或是在酒吧里。餐馆是让人大吃一顿,牙齿动的比脑子还快。酒吧只是让人买醉。这两个地方都太物质和俗气。而只有咖啡馆是适合讲讲精神,慢慢调情的。用今日的上海话来说,叫“劈情操”。那杯咖啡即喝不饱你,也醉不了你。饱了不想说话,醉了则语无伦次。在咖啡因的作用下,在不饱不醉时,尽可以去开发你的故事。

咖啡可让人去缅怀,去幻想,去陶醉,去伤心,去听故事或者编故事。

在我所喜欢的小说中,有一篇是《伤心咖啡馆之歌》。假如我有钱,我真想去开一家“伤心咖啡馆”。看着各种各样惆怅的,失恋的,赌输了的,不知该怎样活下去的伤心的人士坐在我的咖啡馆里,每天看着不同的脸听着不同的故事。甚至我自己也去充当某个故事中的一个角色。于是,我再写出和《伤心咖啡馆之歌》一样漂亮的小说。如果那样,我会觉得没有白活。

然后,我还会说,咖啡馆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宋梓:在巴黎的咖啡馆里(1)

在巴黎,没有人认为在咖啡馆里消磨上半天是在挥霍时间,因为优雅和浪漫都是需要极长时间的淬炼,才会成为一种地道的文化内涵的。

想象中,法国巴黎是个浸泡在咖啡香味里的城市。那不是中国的咖啡馆里稍纵即逝的咖啡香,而是深深渗透了的、赶也赶不走的味道。这里浓浓的咖啡文化气息,就像咖啡里飘散出来的香气,芬芳馥郁,还伸手可及。

巴黎喝咖啡的地方可说是遍布大街小巷,树荫下、马路旁、广场边、河岸上、游船上、临街阳台上,甚至埃菲尔铁塔上,随处可见别具一格的咖啡馆;最有特色的是那些抬头见青天的露天咖啡座,你随便在街边选择一把太阳伞坐下,就可以悠然闲适地将一杯Cafe au Lait那种加牛奶的咖啡捧在手,还可以把大街上的五光十色一一欣赏。在这里,没有人认为在咖啡馆里消磨上半天是在挥霍时间,因为优雅和浪漫都是需要极长时间的淬炼,才会成为一种地道的文化内涵的。

我想这独一无二的法国咖啡文化,绝非一杯杯调入了牛奶的咖啡和一处处情调的咖啡馆那么简单,听起来更让人怦然心动心驰神往的,是那些与咖啡有关的许多文化名人的经典故事。多少的陈年往事,都曾留下了咖啡的踪影。

据说,欧洲人喝咖啡始于16世纪。北非信奉回教的摩尔人从西班牙传人咖啡,经过意大利到了法国,咖啡一下子在法国宫廷里盛行开来。到了17世纪,法国文化生活中心由宫廷转移到了各种民间交际场合,如沙龙、俱乐部和咖啡馆里。像拉丁区的普洛可布咖啡馆就是典型之一,它是1671年由一位名叫弗兰索瓦·普洛可布的西西里人开设的。普洛可布咖啡馆坐落在一条古老繁华的商业街上,具有优雅和豪华的气氛。在17世纪时,这个叫普洛可布的年轻人就已经充分感受到咖啡馆将会是流行的公众场所,将会成为巴黎名流的聚集之地。据记载,法国大革命的构思就是在这个咖啡馆里完成的。欧洲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伏尔泰、卢梭、狄德罗,以及法国大革命三雄罗伯斯庇尔、丹东和马拉等,都是这里的常客。据说当年,伏尔泰的几部著作、狄德罗的《拉摩的侄儿》也都曾经在这里撰写。还有大革命时期具有象征意义的红白蓝三色帽,也在这里第一次出现,至今,在咖啡馆里的镜子里仍装饰有象征法国大革命的帽子。后来,这里吸引了作家、演员、绅士淑女们聚会、漫谈,其中有大名鼎鼎的雨果、巴尔扎克、乔治·桑、左拉等。据说,巴尔扎克在日饮30杯咖啡的刺激下,用20年的时间写出了《人间喜剧》,其中普洛可布咖啡馆的牛奶咖啡可能也起了很大的作用。从此,咖啡馆成为思想家、作家、艺术家聚集的文化沙龙,被作为传统保留了下来,并开启了巴黎文化的新纪元。

巴黎另一个最富人文气息的地方叫蒙巴纳斯。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先锋派的艺术家、诗人和作家在塞纳河左岸定居,蒙巴纳斯的咖啡馆就是他们最喜欢逗留的地方。像剧作家阿尔弗莱德·雅里、诗人纪尧姆·阿波利奈、马克斯·雅可布、让·莫雷阿斯等,在这里度过了一天里的大部分时光。还有布列东、斯特拉文斯基、毕加索、爱因斯坦、托洛斯基、海明威,甚至列宁,这些外国名人的光顾也使一些咖啡馆盛名不衰。那时候,他们在咖啡馆里会朋友、读书、写作和高谈阔论,咖啡馆里自由自在、畅所欲言的气氛,刺激了他们思想的活跃,激活了他们想表达的愿望。二次大战以后,巴黎文化的中心移至圣日尔曼广场,蒙巴纳斯逐渐演变为一座巨大的商业中心,1973年建造的58层高的现代化摩天大楼——蒙巴纳斯塔楼,就象征着咄咄逼人的商业气势。虽然如此,如果你到了蒙巴纳斯,你仍可以在这里的咖啡馆里落座,捧一杯咖啡在手,分享一下当时名人们的心情。当年那个年轻的海明威,就曾整日流连在这里的咖啡馆里,没有钱租好房子,为了省暖气的钱,只好一早就来到这里,买一杯牛奶咖啡后开始写作,希望咖啡馆里的自由气氛可以激活创作的灵感,也希望可以巧遇心仪的出版商和编辑,从此开始转运。至今,蒙巴纳斯大道171号的丁香园咖啡馆,因为海明威而闻名。

宋梓:在巴黎的咖啡馆里(2)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我不在家,就在咖啡馆;不在咖啡馆,就在去咖啡馆的路上。”如果你今天在巴黎蒙马特尔高地热闹的街道上散散步,你突然想喝一点红酒,或者是喝一杯咖啡,然后看看报,听听音乐,与朋友说说话,你可以随便找一家灯光柔和的咖啡馆进去,那里完全可能像你自家的客厅一样凡俗、自在和随意。而且很可能你随便落座的位子曾是某个名人的座位,而他或她与这家咖啡馆的关系早已成了脍炙人口的故事,这里窗上垂着的白色蕾丝,温暖的蜡烛,红白格子桌布,无不诉说着这家咖啡馆古旧的显赫历史和年华的似水流转。在很多年前,在蒙马特尔高地,毕加索、达利、雷诺阿、梵高、马蒂斯等这些我们熟悉的大师们,曾经在这里度过了自己的年轻时代。他们在周围的咖啡馆里流连忘返,他们以给人画像为生,并用大多数时间热烈地讨论画作,他们在贫困潦倒中积聚着一生中最重要的思想和创造力,一个属于自己世界的激情。梵高在巴黎时,曾经住在一家咖啡馆的楼上,因此他对咖啡馆充满了感情,他的著名画作中就有《夜间的露天咖啡座》和《夜间咖啡馆》,他生前最希望的是“在这咖啡馆举办一次我的个人画展”。毕加索当年曾经居住在蒙马特尔高地的洗衣船公寓,他在自己的画室里为好朋友举办盛宴,然后去附近的咖啡馆与朋友聚会,与女人约会,让牛奶咖啡的香醇缓缓细细地燃烧掉沉沦和痛苦。

哲学家萨特有一张著名的照片,他坐在咖啡圆桌前,读着放在咖啡杯子旁边的书,这张照片就是在圣日耳曼广场的某个咖啡馆里拍的。二次大战期间,欧洲战火纷飞,物资奇缺,巴黎的咖啡馆可能是惟一暖和的地方。萨特那时正在阐述他的存在主义理论,在1942—1943年间的圣日耳曼区的咖啡馆里,他完成了他最重要的哲学著作《存在与虚无》。我想象萨特在咖啡馆里写作会如何,是否闻着咖啡香,看明亮的阳光在握笔的指间跳跃,然后对着喧嚣或寂静,点燃一支烟,等待文思如泉涌一般。不过实际上那一年萨特在咖啡馆写作时,似乎并不是那么富有情致,他写书的那个冬天很冷,咖啡馆的老板却有办法弄到烟草和取暖的煤。有记载说,萨特整日待在那儿写作,裹着一件人造皮毛外套,又难看又不合身,但很暖和,他一般连续写上4个小时,很少从稿纸上抬起头来。德·波伏娃这样描述萨特,说他就像“一个裹着毛皮的小墨水瓶”。当然萨特也与德·波伏娃在咖啡馆里约会,讨论他们的感情或某个哲学命题,这使萨特可以暂时从哲学里回归现实。至今,在圣日耳曼大道的花神咖啡馆,依然保持着他们昔日坐过的靠窗的位子,供人们凭吊或遐想。现在来到这里的年轻人,个个昂着头,好像在闻空气里的那些渴望成功的激情、灵感迸发的迷乱和梦想成真的惊喜。不知他们中间,谁可能是下一个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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