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红楼梦忆》作者:邓云乡【完结】 > 【书香门第】红楼梦忆-邓云乡.txt

第 10 页

作者:邓云乡 当前章节:6922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6:41

明、清两代各省举子,不管穷富,到京城参加国家最高考试,只要考中“进士”,便可作官,在京中的大多到各部任“主事”,叫“内班”。到各省作县丞(即知县的副职)、知县,叫“外班”。京官只赚薪俸,很少,比较穷;外官除薪俸外,还有“养廉银”,而且可以贪污,容易捞钱,所以贾雨村选了“外班”。当时选内班、选外班,一般自己可以要求。“内班”虽然钱少.但接近的都是大官,容易升转。如作了几年内班,即京官,再放外官,那就是知府、道员,比知县又高得多了。

官声不好,不称职,有贪污情节但还够不上犯罪,或者得罪了上级……便被免职。但是只要不是免职到底,或永不录用,免职之后,过几年由大官推荐保证,或者再交一笔费用,便可复职,叫“起复”。贾雨村作应天府,便是这样上来的。

作官要穿官衣,戴官帽;明代是圆领红袍、乌纱帽;清代是袍、褂,马蹄袖袍子、红青开楔褂,顶戴花翎。明、清两代官吏等级按“品”分,由一品到九品。又分文职武职,这样便有十八种不同的品级标志。这标志本来是绣在二块方形黑缎子上,胸前后各缝一块,象打补点一样,所以叫“补子”,或叫。“补服”。文官绣飞禽花纹,由一品至九品是:文鹤、锦鸡、孔雀、文雁、白鹤、鸳鸯、澳鹦、鹤绍、练雀。武官绣走兽花纹,由一品至九品是:映磷、狮、豹、虎、熊、彪、犀牛、犀牛(武官七品、八品补子相同)、海马。

另外御史、按察使、提法使的补服,较特殊,不论品位,都是“獬豸”。

男人作官,女人有跟随男人享受同样品位服饰的资格。《红楼梦》中写贾母等人进官时都说:“按品大装”,就是穿品位标志的衣服。

何谓“门子”

火烧葫芦庙,小沙弥──也就是小和尚,无处安身,留长头发还俗,投身到应天府衙门中作“门子”,巧遇贾雨村问薛蟋一案,便又引出“护官符”。

“门子”是什么,用现代的话说,就是“门房间”或“传达室”的工作人员。他的职责是谁来见官,他给通报,再带领客人来见;有什么送礼的、托情的,他来通报;其它有什么事情,他来传话,俗话说:“宰相门前七品官_”就是说在宰相家当门子,相当于一个“七品官”的权势。而且大官门前“门子”非只一人,有“头目”、有“小拨拉子”,一个个也都是挺胸突肚,横眉竖目,仗势欺人。刘姥姥一进荣国府,在大门前就遇到许多这样的人,书中写得很生动。电视剧中也有所表现。

“门子”收入很多,第一官场送礼极多,可以说几乎每天都有,给官送一份,也就得给门子等下人二份。第六十回写柳玉儿故事时,不是说“你哥哥昨日在门上该班儿,广东官来拜,送上面两小篓茯苓霜,余外给了门上人一篓作门礼”吗?第二笔收入是收门包(名为赏钱,这钱可用红纸预先包好,但也可不包),名曰“门敬”俗名“门包”。一般多少不论,但是非给不可的。以上两种,是工钱之外的正当收入。是公开的,主人即使知道,也允许。但如有人偷府中东西出来,给门子些钱,门子放他出来。这叫“买放”,这自然是“犯法”了。即使不送衙门法办,也要卷铺盖滚蛋。

“门子” 是奴才,但当年有不少人钻营门路,当这个差使。因为它既省力气、又有势,还能赚很多的钱。但作“门予”要有条件:即熟悉官场中表面上的规矩、暗地里的弊端;熟悉官场中的人际关系,谁是谁的亲戚,谁是谁的对头,谁是谁的相好;表面上忠实于主人,善于揣摸主人心理,了解主人的生活情况;随机应变,反应灵敏,能帮主人解决困难……总之,门子也并不是好干的。有一点弄不好,尤其是不会看“人头”,便要吃苦头。庚子时,李鸿章到北京和八国联军议和,住在贤良词,一时门庭若市,门口门子每天“门包”白银、银元不计其数。一天这位中堂约一个门生见面,门子不认识这位门生,要门包,起码五两,才肯通报。这位门生有意治治这个“有眼不识泰山”的门子,站在大门对面墙根下不走,一会中堂送外国人出来,一眼看到这位门生,便问他为什么不进来。门生笑嘻嘻地如实回报。李鸿章听了,大发雷霆,立刻把这个门子开革,这个有眼无珠的门子,马上灰溜溜卷铺盖滚了。可见“门子要有“学问”(特殊的)认人,遇到主人的红人,那就拍马屁还未不及。哪里能再讨“门包”呢?

“靴掖”与“护官符”

门子在贾雨村面前取出“护官符”。从哪里取出来的呢?一弯腰,从靴筒中取出一个长形的、类似现在人们用的皮夹子一类的东西,这名叫“靴掖子”。是用缎于加衬,或皮于作的一种狭长的“皮夹子”,放单据、银票等民

习惯插在靴筒中,所以叫“靴掖子”。第十七回在大观园中。贾班回贾政的话,也是“向靴筒内取出靴掖里装的一个纸折节略来”。

过去人衣服J二,不象现在西式服装,有那么多口袋。但衣服外面,如腰袋上挂的东西多,什么荷包、扇套、眼镜盒等等,讲究的有九件之多,京式的叫作“京九件”。重要钱物等,不是放在荷包里,就放在靴筒内靴掖中了。就是这一弯腰从靴筒中取出“护官符”的镜头,就较为形像地表现了历史生活面。

“护官符”贯穿了《红楼梦》全书,这不是曹雪芹挖空心思想出来的,而正影深刻、真实地反映了历史、封建社会的另一面,在正式历史书上不记载的东西,却又是非常重要的。作官的必须有“护官符”,没有这样的“护官符”,就要有那样的“护官符”。

明、清两代,京中的大部份官吏、各省的大部份分官吏,除去他本人以及妻子等少数家眷在他作官的那个地方外,他家中的亲属长辈父兄、晚辈子侄等都在他家乡,即原籍。有的官吏,年老致仕(即退休、离休),一般都回到家乡生活。或者祖上作官,他个人不作官,在乡间生活,如《红楼梦》一开头写的甄士隐便是,(或是作了几个官,不再作,回家生活;或是祖上作官)。这些人家,都如《红楼梦》第一回所说,可以叫作“乡宦”,又叫作“乡绅”。尤其是文化发达的各省,如江、浙、福建、两湖、两广、四川各地的大县中,几乎县县都有,乡乡都有。这些人家,不是只有钱而无势的“土财主”,而是有政治势力的人家。到这些地方作官的人,必须了解这些人家的情况,搞好关系,它才能做得稳,才可能升迁,不然便有丢官的可能。这就叫“护符”,也就是所谓的“官官相护”。

当然也有少数做过大官、回乡居住的人,是正人君子,这对来作地方官的人,也起一种约束的作用,使他不能作更大的坏事。不过这种情况是较为少的。更多的则是如贾雨村那样的,官绅勾结,为虎作怅,鱼肉善良百姓而已。这是《红楼梦》时代的社会本质。

红楼说梦 ──谈电视连续剧的《红楼梦》改编拍摄

一、“爱情”的《红楼梦》

鉴往事而知来者。要说改编《红楼梦》,那电视连续剧《红楼梦》并不是破题儿第一回了。戏剧不说,单说带“电”字的,我就看过两部《红楼梦》的电影了。一是40年代,沦陷时期的《红楼梦》电影,由袁美云女扮男装演宝玉;二是20年前越剧《红楼梦》电影。

这两部电影都是以宝、黛、钦的爱情、婚姻为主要故事情节的。因为时间、艺术手段种种限制,都无法将洋洋大观的百二十回《红楼梦》情节全部包容进去。仅以 “爱情”而论,《红楼梦》所表现的,也不单纯是以宝玉为中心的爱情关系。有尤三姐和柳湘莲、司棋和潘又安、小红和贾爱、龄官和贾蔷、智能儿和秦钟、甚至茗烟和万儿等多种多样的爱情关系。这些在曹雪芹笔下都各具光彩。

《红楼梦》不是庸俗的才子佳人小说,也不是《十美图》式的以一个文武全才的美男子为核心,吸引许多女性围着他转的“多委主义”小说。但世人看《红楼梦》、谈《红楼梦》,包括改编的电影、戏剧等,总是局限於宝、黛、钦的婚姻,还没有突破长期以来世俗的樊篱,还没有真正理解曹雪芹所写的“爱情”的真谛。

把《红楼梦》改编为电视连续剧,不再受舞台剧、电影等时间限制,它的容量可以大得多。所以电视剧写了贾会与小红、贾蔷与龄官、尤三姐和柳湘莲、司棋与潘又安等人的戏。使观众看到,在《红楼梦》中,除贾宝玉被人受外,也还有别的女孩子,她们纯真的爱情之火、初恋的萌芽,并不都是围着贾宝玉转的。如果把《红楼梦》作为一部完整的文学名著来改编,就不能局限於宝、黛、钱的“木石前盟”、“金玉良缘”等狭隘的爱情悲剧的小圈子中。《红楼梦》电视连续剧初步突破了这个小圈子。

二、“社会”的《红楼梦》

《红楼梦》不单是写了各种爱情关系,它更反映了封建社会的各种社会关系。无声电影时代,上海曾拍过一部《红楼梦》,情节大体是这样的:

从乡间刘姥姥要去荣国府开始,先是晚间与女婿狗儿商量,接着作好进城去荣府的准备,便安歇睡觉。睡觉之后,刘姥姥便进入梦境,恍恍炮炮,已到了荣国府大观园中,说不尽的繁华锦绣。正在游赏宴乐的时候,忽然一声猩猩鸡啼,醒了过来,原来是南柯一梦。想到梦境中的繁华,便急忙起来,梳洗打扮,带上板儿,匆匆赶进城去。来到荣国府门前,只见大门紧闭,冷落无人,门上贴着十字大封条,原来已经被查抄了。

也许这部改编的《红楼梦》从某种意义来说更能概括《红楼梦》所表现的社会意义。

曹雪芹自己并不把他的《红楼梦》局限在爱情故事中,而更重要的是在於显现他的哲学思想,寄托他的盛衰沧桑之感。

人事变幻,岁月沧桑,炎凉感慨,在《红楼梦》中反映的,在宝玉性格和忧虑中所表现的,似乎比爱情方面的更深刻。要充分表现完整的《红楼梦》,在剧本改编及摄制上,就必须注意到这点,因而电视连续剧在这方面作了一些努力。

在《红楼梦》原书中,好多情节,都似乎是“开头”。女婚炼石补天、一僧一道对“石头”说话、甄士隐失英莲、冷于兴演说荣国府、黛玉进府、太虚幻境、刘姥姥一进荣国府等等,都可以作为《红楼梦》的开头,各种以《红楼梦》命名的戏剧电影等等,各自所选择的开头,也是不一致的。《红楼梦》电视剧选择了一僧一道、甄士隐失英莲、葫芦庙起火、贾雨村人京、上任、黛玉北上等等情节,穿插在一起作为开头,就是把甄府“小荣枯”和贾府“大荣枯”结合起来,使在表现《红楼梦》的社会意义上,更丰满些。开头这样,结尾是否也能充分地体现这点,是否能站得住,这关系如何对待八十回以后的情节。

三、八十回后改了哪些情节

《红楼梦》电视连续剧,对高鹤所续的后四十回的情节,作了大胆的改动。

早在1924年前,俞平伯先生就写过《论续书底不可能》。文中说:“虽明知八十四是未完的书,高氏所续有些是错了的。但决不希望取高鹦而代之.因为我如有‘与君代兴’的野心,就不免自蹈前人底覆辙,我宁可刊行一部《红楼梦辨》,决不敢草一页《续红楼梦》。”俞先生的话是从学术和文学艺术的角度说的。

时至今日,大家都知道后四十回是高鹦所续,续文不但文学艺术水平较前八十回相差甚远,并且有些是错了的。再有“脂砚斋评民’中所提供的各条有关后几十回故事情节发展的线索,想给《红楼梦》写续书的大有人在。在红学领域中发展成为“探逸学”,力罔通过考证、推理来研究八十回后故事情节有哪些发展,有哪些更符合于曹雪芹原意的情节。自然,学术的讨论只能凭论据来分析,还不能形成故事。

《红楼梦》改编为电视连续剧,自然不可避免要遇到这难题。对於八十回以后情节的改编,是完全按照“有些是错了的”老路于改编呢?还是根据现有材料及前八十回的种种伏笔,尽量符合曹雪芹的原意呢?前者方便,而且容易适应社会心理,不担风险;后者困难,政编后是否为广大观众所接受没有把握。

在这一难、一易,风险和保险之间,《红楼梦》电视剧的改编,选择了前者。八十回以后的编剧周岭同志,按照红学研究中所取得的成果,运用“脂评”──《红楼梦》后部分唯一的直接的可靠资料,周密地分析了前八十回的情节发展、种种暗示、人物性格,几易其稿,写成了八十回以后的几集文学剧本。对照高鹞的后四十回,《红楼梦》电视剧改动较大的有以下各处:

探春远嫁;

宝玉出远门;

黛玉先死;

宝玉领元妃旨与宝钗完婚;

元妃薨;

贾母逝世;

查抄贾府;

贾家人等入狱;

刘姥姥找巧姐;

狱神庙贾芸、小红探监;

凤姐在羁留所大雪中死去;

宝玉被释放,流落街头;

流落中的宝玉遇到坠入风尘的湘云;

宝玉流浪乞讨,巧入蒋玉函家,又遇袭人;

蒋玉函接来被卖又赎回的宝况;

宝玉路遇坐在囚车中的贾雨村、坐在大轿中穿猩袍的门子。

宝玉向天边走去,剩下白茫茫的大地……

以上这些情节,都是《红楼梦》电视剧在原著八十回后情节的发展。这样改编是不是好,是不是能为广大观众所接受、所赞赏,这有待于全剧播出之后,再听回音。自然会引起争论。至於为什么这样改编,后面我再分儿个方面,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四、为什么要改宝玉婚姻

不按照高鸣所续后四十回改编《红楼梦》,首先遇到的一个难题,就是如何处理宝玉、黛玉的爱情和宝玉、宝权的婚姻。先不要说如何超过高鹊了,就说如何写下去,使故事情节得到合理的发展,能得到观众的承认,而且不能说是所有的舰众,只能说是大部分观众的承认这就不容易。

大观园出现了萧杀、衰败之气,高鹗让宝玉两番人家塾,让宝玉给巧姐讲《烈女传》,让宝玉神秘地再失玉、再生病、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完婚,最后又大彻大悟,考举人谢养育之恩,又去当和尚……如不按高鹊写法写这些,如何处理宝玉呢?而且宝玉年纪越来越大,总不能让他不考虑其它,不谈到婚姻,只在大观园中游荡。因而安排了宝玉、黛玉花下定情的一场戏,使宝黛爱情上明朗化,但又不能太露。

黛玉的病,早在前八十回就有许多地方暗示。但是否就死,又如何死?而且黛玉死时,宝玉是否在身边,如何安排他。改编者让他在此时离开荣国府、大观园,去跟着北静王外出。作为当时一个没有功名的世家子弟,年纪大了,总也要奔个出路,正如第四十八回中“滥情人情误思游艺”中倒备说的“成人立事”,也是合情合理的。宝玉一走,黛玉当然有一块心病:就是和宝玉的婚姻合法化。私下里虽然和宝玉“敲定”了,但在当时的封建社会,诗礼之家是只有凭父母之命、煤的之言才能定终身的,不然便是“私情”。有的父母,理解、爱怜小儿女青梅竹马的爱情,便水到渠成,作成好事。有的则不然,便酿成悲剧。

改编者先安排黛玉听到宝玉提亲不是她,而病情加重;接着又听到是自己而暗自欣慰,病一天天好起来。所谓心病还须心药医。这在前八十回已有暗示的。贾母对黛玉怜爱,曾经提过不是冤家不聚头等等。如第二十八回云儿唱的曲儿“两个冤家……三曹对案我也无回话”暗示宝、黛、钦。第五十七回薛姨妈又明显地说过此事……所以安排宝玉提亲,贾母中意黛玉、黛玉无意中听到此事,非常欣慰,一切都放了心,病渐渐好起来,这应该说是在情理之中的。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消息突然传来,宝玉在外出了意外。这对黛玉是个致命的打击,久病之身,稍有起色,经此意外,遂至缠绵不起了。

等到宝玉意外地脱险归来,黛玉已经死了。黛玉死后,写宝玉奉元妃效旨完婚。这样处理,有几点根据。一是宝铁上京,是为了什么?第四回写道:

“近因今上崇尚诗礼,征采才能,降不世之隆恩。除聘妃嫔外,在世宦名家之女,皆得亲名达部,以备选择,为宫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薛皤一来送妹待……”宝铁入京,目的明确,是待选人宫。皇宫中除去皇帝是男性,其他“后、妃、昭仪、才人、赞善”等都是女性,实际都等於皇帝的妾。这样身份的候选人,在年纪尚小、未选进宫之前,纵使朝廷没有明文规定不能在一般仕宦之家找婆家,那本来抱着这种希望的父兄、母亲,也未必就能在未经宫中选择之前,便主动放弃另找婆家。曹雪芹把这一笔写得很重,

如果曹雪芹自己写有效的结果,可能会有所交待。而高鹃续书,却忘掉了这点。现在改为宝钗是奉旨与宝玉成婚,这点落实了。

二是第二十八回写端午节元妃赏的端午礼物,宝玉、宝钗的礼物一样,都是“上等宫扇两柄、红蜃香珠二串、凤尾罗二端、芙蓉章一领。”接着便写“薛宝权羞笼红魔串”,宝玉看到宝铁雪白的胳膊,不觉动了心,想到“金玉”,不觉呆了等等。也似乎暗示这“金玉良缘”,是因元春赐“红魔香珠串”作为婚姻的媒介。这样后来元妃赐婚也顺理成章。

简单地说:宝玉、宝铁成婚,是象高鹗所写,把王熙凤加进去,不管前面种种暗示,使之和黛玉之死成为对照好呢?还是象以上所改好呢?应该说现在所改更合理些。但是高鹊续书,已经通行了二百多年,已经定型了。虽然它也是文学创作,不是历史,但已深入人心,几乎如同历史事实了。现在这样改,虽然情节更合理些,但肯定会引起争论的。但这种争论,也只能是各抒己见,议论纷纷了。这也是符合“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精神。

五、宝玉的结局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