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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思 当前章节:15223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5:00

在崇祯死弯的下坡路上,明朝的官军又狠狠地踹了社会一脚。

明朝的郧阳巡按高斗枢在《守郧纪略》中记载了明末的情景和官军的表现。他说,崇祯十四年(1641年)六月,他奉命驻守郧阳。七月初,他从长沙动身,水路到达荆州,路经襄阳,八月初六进入郧阳。一路数百里的农田里都长满了蓬蒿,村落破败,没有人烟。惟有靠近城市的一些田地,还有城里人耕种糊口。

他说,在他抵达郧阳前的十几天,左良玉率领的官军路过此地,二三万官兵一涌入城,城中没有一家没有兵的。“淫污之状不可言”。住了几天大军开拔,又将城里所有人家清洗一空,十多天后他到了,竟然找不到米和菜。士绅和百姓见到他,无不痛哭流涕,不恨贼而恨兵。

高斗枢不愿细说官军的“淫污之状”,但我们可以在别处找到补充材料。李清在《三垣笔记·下·弘光》中说:左良玉的兵一半要算群盗,甚是淫污狠毒。每入百姓家勒索,用木板将人夹住,小火烧之,胖人有的能流一地油。他们抢掠来妇女,公然在大街上奸污。将她们拉到船上抢走时,有人望着岸上的父亲或丈夫哭泣,立刻被这些兵砍下脑袋来。

公平地说,左良玉的部队在明朝官军中并不是最坏的。他们烧杀抢掠,但是好歹还能打仗,这总比那些见到百姓如狼似虎,见到清兵和土匪便抱头鼠窜的家伙管点用。另外,官军抢劫百姓,明朝官府要负多一半的责任。尽管官府的税费一征再征,仍然严重拖欠军饷。士兵们被迫卖命打仗,却又缺粮断饷,抢劫起来自然理直气壮,军官们也就不敢真管——已经有许多把官兵逼反的先例。在这个意义上,官军的抢劫等于一次刮地三尺的极其凶残的高额征税,过度和违法之处,则相当于政府摊派和收税时免不了的“腐败税”,当时的正式称呼叫“陋规”、或者叫“常例”,反正都是那些按规矩必定落入贪官污吏腰包的黑钱。

明朝的官军数以百万计,这是横行天下的百万豺狼饿虎,在计算崇祯死弯及其谷底的时候无法忽略。

李自成可以抬高谷底

与官军的表现相反,李自成的军纪越来越好。高斗枢在《守郧纪略》中说:早先,张献忠和李自成每攻陷一城,就要大肆抢掠一场。到壬午(1642年)夏秋,李自成和罗汝才每得一城,则改为派“贼”防守,并且严禁抢掠,以笼络民心。

马世奇还向皇上汇报了一件意味深长的事,他说“贼”知道百姓恨什么,专门打出了“剿兵安民”的旗号,结果百姓望风投降。而“贼”进一步发放钱粮赈饥,结果老百姓把“贼”当成了归宿。(16)形势发展到这个份上,剿匪已经没有“剿兵”的旗号吸引人了,漂亮话的作用也就到头了。——漂亮话本来对安抚人心大有作用:同样是饿肚子,心里以为饿得对,饿得公道,就可能缩在家里等死;心里以为不公道,就很可能骂一声娘,拎着大棒子出门。所以林彪元帅说:“枪杆子,笔杆子,夺取政权靠这两杆子,巩固政权也要靠这两杆子。”漂亮话可以使公正的旗号高高飘扬,不公却是爆炸性很强的危险品,确实能当武器用的。

皇上听说了“剿兵”之类的事,会有什么感想呢?李清记载了崇祯和蒋德璟等内阁大学士的一段对话。

皇上听说百姓多跟着李自成跑,叹息了很久,然后说:我以前当面对河南的督抚说过,叫他们选好将领,选好官员。有了好将领,自然兵有纪律,不敢扰民。有了好官员,自然安抚百姓。百姓视之如父母,谁还肯跟着贼跑?这是团结人心,是比剿贼还要靠前的事。(17)

在明朝的干部选拔机制中,崇祯想要的“巧媳妇”究竟能不能选到,选到后如何做出无米之炊,已经是另外的问题了。我在这里想说的还是崇祯死弯,而李自成等人的出现,对崇祯死弯的谷底的高度有重大的影响。

没有李自成,谷底会比较深,非等到“反正也是一死”的时候才算到了底。有了李自成之类的强大反对势力,人们利害计算的结果顿时改变,崇祯死弯的谷底就要抬高了。李自成的力量正在发展壮大,不那么容易被消灭,反过来倒有得天下的可能,这时候入伙的风险就降低了,甚至比当流民的风险还要低了。而自己当官坐天下的利益似乎也可以列入人生预算了。此外,李自成等辈将大批官军吸引过去,闹得全国各地兵力空虚,无论是造反起义还是当土匪抢东西,风险都大幅度降低了。到了这种时刻,当然不必等到快饿死的时候再造反。这已经不是生死之间的选择,而是怎样更有利的选择,是比生死底线高出一大截的选择。

对于一无所有,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流民来说,答案是很明白的。对于躲在城里的良民来说,跟谁走的利弊恐怕还要算算清楚。这时候,李自成散布的歌谣给出了一个粗直的答案。歌曰:“吃他娘,穿他娘,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

对于那些饥寒交迫的人们来说,对于那些即将被苛捐杂税和贪官污吏逼得倾家荡产的人们来说,痛痛快快地吃他娘几顿饱的,穿他娘一身暖的,不再给狗日的纳粮了,这是多么美好的世界啊!

结局

崇祯十七年(1644年)旧历三月十二日,李自成大军逼近北京西北100多公里的军事重镇宣府,巡抚朱之冯开会,号召誓死守城。而城中哄传李自成免徭役、不杀人,全城喜气洋洋,张灯结彩,点上香准备迎接。镇守太监杜勋打算带人去30里外欢迎李自成。朱之冯痛斥这位皇上的特派员没良心,杜太监嘻嘻一笑,兀自领着人走了。李自成的队伍到了,朱之冯无可奈何,亲自登上城楼,向左右下令发炮,左右默然,谁都不动。朱之冯亲自点火放炮,又被左右拉住。细看时,大炮的线孔已经被铁钉钉死。朱之冯叹道:没想到人心至此。然后仰天大哭,给崇祯写了封遗书,劝皇上收拾人心。随后上吊自杀。(18)

五天后,三月十七日,李自成大军抵达北京,发炮攻城。十八日,崇祯在炮声中发出罪己诏,宣布取消所有加派的新饷旧饷。当晚,北京城破。十九日凌晨,崇祯自缢于皇宫后的景山脚下,时年33岁。

注:

(1)(清)严有禧:《漱华随笔》卷一。顺便提一句:曾就义上任不久就病死了。严有禧恨恨地骂道:“夫国计民生,何等重大,而昧心妄言,以博一己之官,此天地不容。曾之死,阴祸致然也!”我觉得他骂得有点不分青红皂白。

(2)《明史》卷二百五十二,杨嗣昌列传。

(3)(明)李清:《三垣笔记·附识》。

(4)(清)赵翼:《甘二史札记》卷三十六。

(5)《明季北略》卷五。

(6)参见《烈皇小识》卷一,《颂天胪笔》卷二十一,转引自柳义南《李自成纪年附考》第22页。

(7)皇陵碑上这几句话的原文是:“当此之际,逼迫而无已,试与知者相商。乃告之曰:果束手以待罪,亦奋臂而相戕?”

(8)参见吴晗:《朱元璋传》第47页。

(9)《史记·陈涉世家》。

(10)李清:《三垣笔记上·崇祯》。给事中的职位,近似如今总统办公室中负责监察工作的秘书,职位不高,但有权驳回中央各部甚至皇帝本人的不合成法的决定。

(11)《三垣笔记上·崇祯》。

(12)参见黄冕堂:《明史管窥》。

(13)《春明梦余录》卷三十六。

(14)这并不是天方夜谭。1999年春,我到安徽农村调查,发现那里就有白送土地给人耕种而无人接受的现象。当地每亩土地分摊各项税费将近200元,扣除种子肥料等项成本后,种地只能挣出来低廉的工钱。只要有机会干两个月的临时工,就没有种地的道理。当地抛荒的顺序,也是先从差地没人要开始。还有一点也是有启发性的:按照中央政府三令五申的规定,农民负担不能超过收入的百分之五。而那里每亩土地的负担竟在“减负办”(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的眼皮下达到了百分之二三十。这也进一步证明,每亩赋税10两银子,并不是顾炎武在胡说八道。尽管这等数目在名义上是不存在的。

(15)(法)谢和耐:《中国社会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70页。

(16)计六奇:《明季北略》卷十九。

(17)李清:《三垣笔记·附识·上·崇祯》。

(18)《明通鉴》卷九十。

笑话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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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搞收藏的朋友家里,见过明朝正德年间(1506-1521年)的圣旨真品。一卷明黄色的丝织物,平滑精美厚实,上面写着极漂亮的楷书。劈头第一句话就是:"奉天承运皇帝制曰"。那下面的文字,当然都是传达天意了。

"奉天承运"这个意思,在圣旨出宫的仪式中得到戏剧性的体现。明朝的制度规定,颁布诏书时,要将诏书装在盒子里,用绳子吊着,从承天门上缓缓放下去,就好像圣旨从天而降,下边则有人跪接。明朝的历史学家余继登在《典故纪闻》卷十四里还讲了一个故事,说成化四年(1468年)秋天,负责办这件事的人不认真,降旨的时候绳子断了,装着诏书的盒子摔坏了,于是有御史参劾,要求将此人治罪,皇上竟饶了他。当时的人们都感叹皇上宽大。

我猜想,既然有这种仪式,承天门上一定还会有某种往下放绳子的沟槽,而且位置一定在承天门的正中央。承天门就是今天的天安门,名字是清朝建立后改的,但模样并没有改。如今天安门却作了很多修整,更高了也更大了,正中央早已改换成了扶手,沟槽肯定是寻不着了。

奉天承运,粗略地意译为现代用语,大概就是遵循历史规律、体现或代表了历史规律的意思。当然这么翻译显然有点勉强,"奉天"所奉的天道,乃是天地万物和人类社会共同遵行的规律,不仅仅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但是现代人不像古人那样讲"天人合一",除了"历史规律"之外,我在现代观念体系中找不到结构上同位、功能上对应的更恰当的概念,只得硬译一句。就好像历史规律运行一样,天道运行也是有阶段性的,国运昌或国运衰,三阶段或五阶段,初级阶段或高级阶段等等,运行的每个阶段上都有要承当的特定历史任务,这是命中注定,早已由某大师算好,等闲人更改不得的。

"奉天承运"这四个字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亲自改定的。吴晗先生在《朱元璋传》里说,在元朝,诏书开头的套语是蒙古语的音译:"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文言译作"上天眷命"。朱元璋以为这口气不够谦卑,改为"奉天承运"。

仔细品一品,朱元璋这话确实谦卑了许多。"上天眷命",很容易给人自作多情的感觉--天凭什么单单眷恋你?而朱元璋就不自作多情,他尊奉天道,代理天道,体现天道,如此恭敬行事,天还会找别的什么人当代表么?

"代理天道"云云,并非我凭空瞎说,朱元璋的自我感觉正是如此。在废除宰相制度之后,朱元璋感觉忙不过来,便指示秘书班子帮助他严格把关,朱元璋指示的第一句就是:"朕代天理物"。朱元璋死后,他的后代给他上的尊谥长达21个字,开头两个词便是"开天行道"。此后的明朝皇帝,除了半截被人夺了权的建文帝、景帝和崇祯帝之外,每位名字之前的17个字的尊谥里,最前边的两个词必定是谈天说道的。譬如定陵地下宫殿埋的那位很贪财的万历皇帝,其尊谥就是"范天合道哲肃敦简光文章武安仁止孝显皇帝",17个字,前两个词就赞扬他合乎天道的规范。

总而言之,皇上是真命天子,他的一言一行都代表了天道。天道是神圣至尊的东西,一个人代表了天道,他的神圣至尊自然也就毫无疑问了。

正德皇上朱厚照,就是我在朋友家看到的那卷圣旨的发出者,闹出过许多笑话。

明朝正德十四年(1519年),正德皇上南巡到了扬州,兵部左侍郎(国防部副部长)王宪,抄发了皇上的一个命令通告天下。通告说,养猪杀猪本是寻常事,但是今年正是我的本命年,而且猪与朱姓同音,再说吃猪肉也容易长疮生病,很不妥当。因此通告各地,不许喂养猪、买卖猪和屠宰猪。如果故意违抗,本犯及一家老小,发配最远的边疆充军,永远不许回来。

命令一下,各地的老百姓纷纷杀猪,肉多了一时吃不了,便纷纷腌制贮存起来。这条命令显然执行得不错,到了第二年春天,孔庙的祭祖典礼要用猪的时候,果然找不出一只猪,只好以羊代替。

这则逸事见于明朝人沈德符写的《万历野获编》卷一。为了追根溯源,沈德符同时讲了两个这样的故事。另外一个故事是关于杀狗的。

宋徽宗崇宁年间(1102年-1106年),谏官范致虚向皇帝提了一条建议,说陛下生肖属犬,人间不宜杀犬。宋徽宗接受了这个建议,严令禁止屠狗。沈德符说,这已经成了古今最可笑的事情之一,没想到本朝又出现了。

我想,如果不提皇上代表天道的说法,可笑的不过是二位皇上。如果联系到天道,可笑的就是天道或者"皇上代表天道"这种说法了。皇上代表天道的说法恐怕属于特大号的胡说八道。如果不这样解释,我们就只好承认,天道在二位圣上当政的时候变成了猪道或者狗道,这未免又有亵渎天道之嫌。当天道的解释权和代表权固定在某个具体的人的身上的时候,天道的笑话是经常发生的。三五百年的时间抵挡不住我们深厚悠久的传统。

明末张献忠造反,在四川建立大西政权,年号大顺。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形容这位也宣称顺应天道的造反者。用"杀人如麻"这四个字形容张献忠,显然力度不够。张献忠创造了许多杀人的名堂,譬如派遣将军们四面出击,"分屠各州县",名曰"草杀"。上朝的时候,百官在下边跪着,他招呼数十只狗下殿,狗闻谁就把谁拉出去斩了,这叫"天杀"。他想杀读书人,就宣布开科取士,将数千四川学子骗来杀光。

我读到《明史》和《明史纪事本末》上的这些描写的时候,曾经怀疑写史的人蓄意污蔑农民起义的领袖。这也是我们接受的历史教育提醒我们警惕的东西。后来,偶然看到一些四川县志上的户口记载,得到佐证,才不得不怀疑我自己的怀疑了。民国《温江县志》卷一上说,温江县由于张献忠的屠剿,"人类几灭"。张献忠死去十三年后(1659年)清查户口,全县仅存32户,男31丁,女23口,"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民国《简阳县志》卷十九:"简州赋役,原额人丁8495丁,明末兵荒为厉,概成旷野,仅存土著14户。"这些都是政府为征税而做的统计,后边有实际利益督着,数字有误差也不至于差得太远。(1)

张献忠凭什么理由进行这等规模的大屠杀呢?在成都绍成公园的亭子里,有张献忠立的七杀碑,上边刻着他的理由:

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原来,大屠杀也是以天道为根据的,而且仔细想想,张献忠的推理并未违反逻辑。天道居然可以被合乎逻辑地打扮成这副凶相,不能不叫人刮目相看。

在代表天道的问题上,曾有"民"从中插过一杠子,企图削弱皇上的代理权,惹得皇上很不高兴。这个拿民惹怒了皇上的代表,就是儒家的亚圣孟老先生。

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当了三年皇上,脾气渐渐大了。皇上"审查"孟子的著作,发现其中有许多对君主不够尊重的地方,大发脾气,对人说:"这老儿要是活到今天,非严办不可!"遂下令撤去孔庙中孟子配享的牌位,将孟子逐出孔庙。后来有人替孟子求情,说他讲的道理基本上还是对皇帝有好处的,才恩准孟子回到孔庙。(2)

洪武二十七年,朱元璋特命老儒刘三吾编孟子节文,删掉了《孟子》中85条皇上不喜欢的内容。下边我摘录一些被删除的内容,看看究竟什么东西惹怒了皇上。

1."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尽心篇)孟子说民比皇上贵重,皇上不高兴是可以理解的。

2."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故曰,国人杀之也。如此,然后可以为民父母。"(梁惠王)孟子在这里把皇上用人和杀人的权力削弱了,需要获得大夫和国人的认可,朱元璋显然有理由不赞成。

3."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离娄)孟子这话的意思也很可疑:究竟这天下是天给的,还是民给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天子代天理民--代表历史规律领导人民前进。

4."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万章)孟子竟然把天的耳目安装到民的身上,如此说,真命天子的耳目又该往哪里摆?

5."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离娄)这分明是宣扬造反有理了。

总之,我看朱元璋与孟子的核心分歧,就是领导与群众的关系问题。至于天道究竟是什么,应该由谁来代表,无非是这个问题的哲学性表述,就好像"两个凡是"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著名争论一样。用"讲政治"的方法来讲这个问题,一切就显得很明白:究竟是人民听天子的,还是天子听人民的?

我感觉自己讲政治讲出了一点毛病,再往回找一句:孟子并不是民主主义者,那不是中国圣贤的发明。中国圣贤发明的叫"新民主主义",孟子不懂这个。但孟子很明白"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的道理,很清楚"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是"天下之通义"(滕文公)。孟子无非是想强调一下,治野人也不能乱治,不能任性胡来,要守一定的规矩,不然就有翻船的危险。奈何皇上"无法无天"惯了,不喜欢"规矩"之类的东西。

朱元璋粉碎孟子进攻数年之后,撒手西归,他的儿子朱棣又在天道与民心的问题上犯了一回糊涂。当时朱元璋的孙子建文帝即位,开始削藩,燕王朱棣感觉到了威胁。道衍和尚姚广孝密劝朱棣举兵造反,和尚与真命天子之间有一番对话。

朱棣问:民心向彼,奈何?

和尚曰:臣知天道,何论民心?

姚广孝后来推荐了两个算卦的见朱棣。如此这般地推演一番,闹明白了天意赞许的东西,于是朱棣下了反叛的决心。推翻了自己的侄子建文帝,自己当了皇帝。(3)

由此可见,真命天子一时急糊涂了,竟忘了天道与民心并不是一回事。有了天道,民心大可不论。而天道是可以卜筮的,从夏商周三代起,就有了一套凭借卜筮手段领会和理解天道的办法。请注意,这里凭借的是卜筮,而不是民意调查。这是一套遇事查书本找指示的神秘方法。如果皇上本人就是这套书本和指示的作者,竟连卜筮和查找都不必用,开口出来的自然是天音,表达的自然是天意。

说了这么多,我努力想证明的其实就两句话:第一,天道可以有许多不同的叫法,譬如天命天意或者历史规律,但在深层结构上这两者是一回事。第二,天道或者历史规律与民心或者人民利益完全可能出现冲突,这时必定要遭遇究竟谁服从谁的问题,皇上们的固定看法是人民服从天道,因为他本人就是天道的代表。

无论如何,天道毕竟不会自己说话,一定要有个什么代表。既然皇上和起义领袖都未必称职,天道的代表权到底应该归谁呢?

在这个问题上,西方人也有过争论。他们的问题是谁能代表"上帝"。天主教宣称教会代表了上帝,准确点说,是垄断了人类与上帝沟通的渠道。凭借这种垄断,那些组织严密的人类先进分子就干出了许多贪污受贿的事情,把他们的追随者激怒了,结果就产生了直接与上帝交流的观点,说上帝就在平民百姓的心里,每个人都可以直接面对上帝,用不着那些出卖灵魂的家伙当代理。这就是新教从天主教分裂出来的历史故事。

后来,在政治领域发生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了,议会诞生了,各色人等都在议会中得到代表,替他们立法。这个代表们搅在一起立出来的法,作为各方利益合纵连横出来的结果,大概就好比试验室中模拟出来的天道了。当然,谁也不敢保证模拟得丝毫不差,可是现在似乎还没有发明比这种模拟更高明的寻求大道的办法。我们可以拿这种办法与皇帝代表大道的信念比较一下优劣。像正德皇上那样的人,满肚子山珍海味,满脑袋歌儿舞女,让那些雄性激素和别的什么激素模拟工农商学兵和各族同胞,难道真能搅出一个天道来,而且比议会里搅出的东西更高明?这真是奇怪之极的幻想。

皇上可以代表大道的高论,在清末民初就有很多人不信了。但是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民国号称是人民的国,偏偏不肯让人民当家作主,说要经过"军政"和"训政"这两个历史阶段之后,才能"还政于民",实行宪政。这套说法的理论根据是三民主义。主义云云,听起来很像是天道的变种。中国共产党人揭穿了这套说法的真实面目,说它的本质是为一党独裁和蒋家王朝的专制打掩护。(4)当然,这种揭露是很深刻的,但我觉得,宣称自己是老百姓的代理人,而且是临时代理人,总比宣称自己是天道的代表进了一步。毕竟他失去了可以永远领导老百姓的借口,失去了永远也不还政于民的理由。

注:

(1)转引自鲁子健:《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上册,第10页。

(2)转引自吴晗《朱元璋传》,第188页,人民出版社。

(3)《明史》卷一百四十五,姚广孝列传。

(4)参见笑蜀编:《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

造化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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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街头的十字路口有红绿灯,红绿灯下还有警察。通常还不是一个两个警察,而是四五个警察。这些警察都是要拿工资的,而这些工资来自税收,本来那是企业的利润,可以成为生产的动力和更多的就业机会。降低税收可以刺激生产,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这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那么在警察工资方面的开支能不能减少呢?

美国的红绿灯下没有警察,人们仍然能遵守交通规则。人们对交通规则的遵守竟然可以到这种地步:明明没有车辆,一个人在人行横道的路口也会等待变灯。我在赫尔辛基就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一位中年妇女在马路对面等待变灯,于是我也不好意思横穿空空荡荡的马路,一直等到红灯变绿。在中国,这当然是极其罕见的事情。这就是说,在美国和我说的那个欧洲国家,警察的工资是可以省下来的。省了下来,交通秩序并不会变坏。(1)

但是我确信,中国不可以节省这笔钱。至少在我非常熟悉的北京街头,红绿灯下的许多警察是绝对必要的。如果没有警察,只有红绿灯,我确信,这个路口就如同没有红绿灯一样,必定会拥挤得一塌糊涂。不用说别人,我本人也会跟着人们一块去挤。我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如果我单方面谦让,别人肯定不会让我,我永远也没有过路的机会。道德的约束本来就是非常脆弱的。如果有几个人不理睬红绿灯硬闯,这条路就要堵塞,我们这些打算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也就不能遵守,也没有必要遵守了。

当然,警察的工资也不是绝对不可减少。譬如,四五个也可以减少到两个。只要在岗的人认真负责,应该可以维持交通规则的威严。如此威严久了,再将人降低到两个,最后减少到一个,也是可以的。但是这要求警察的工作量和责任心大大超过国家公务员的平均水平,似乎有些不合情理。

我想由此说明的是,中国人自我约束意识弱,道德水准低,导致了政府的臃肿和税收的增加,导致了社会生活质量的下降。这原因不在别的地方,其实和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些关系。我们活该。仅仅收入减少倒也罢了,我们非常在乎的国际面子也大受影响,我们的个人尊严因此蒙上了阴影。

欧美的红绿灯无须警察压阵,这已经显出了人家的公德水平。德国的地铁竟不用验票,因为人人自觉买票,这更显出了人家的高超。而我们中国人在国外干什么呢?在日本打投币电话,竟然在中国人中流传着一种诀窍,用线拴住硬币,用完了再将其吊出来。这真是极其鲜明的对比。我的一个非常能干也很有教养的朋友在德国吃饭,他说自己遵守了一切礼仪,也按常规付了小费,但是仍然能清楚地感觉到侍者对他的轻蔑。他说,他知道这不是对他本人的侮辱,侍者看不起的是他所代表的民族。我们中国人自己也看不起自己,只要条件相同,宁可与外国人做生意,躲开自己的同胞,因为他们失信和欺骗的可能性更高。

于是,我们的民族就遭到了报应,变成一个令人厌恶也彼此厌恶的民族。变成一个只讲利害关系,一有机会就坑蒙拐骗的人群。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欧美国家的公德水平比我们高呢?为什么我们的人民不肯遵守明明对自己有利,谁都知道是非常必要的交通规则呢?按说,交通规则并不是什么复杂问题,并不需要多么高超的理性和信仰支撑。

我有一个猜测,可以部分解释为什么骑自行车的人缺乏自觉精神,非要警察监督不可。我承认一些人自制力差,像儿童一样需要父母监督。但这不足以解释大众的行为。毕竟在大街上走的多数是成年人,他们在工作单位里很能忍气吞声,自制力并不弱,他们所欠缺的似乎只是公德心。而公德心是对一种对自我与公共事务的关系的判断和肯定。

中国老百姓认为自己是什么人?在与国家的关系方面,他们到底是什么?

如果我们果真把自己当成了国家的主人,就像理论上应该的那样,我们交了税,雇人来管理交通,这些交通管理人员是我们的公仆,那么,我们会如何看待我们委托他们照应的这些事情?--我们大概会像一个主人那样,自觉小心地关照家里的秩序,并且提醒警察要认真负责地维护秩序,好好干活,不要偷懒。毕竟我们是给他开工资的。我们不会把公共交通当成那些官吏和衙役的事情,我们明白这是我们的事情。

这使得我想到了一个朋友说到的故事。他说他在美国见过一件事情,印象很深。一个老头,看见路口堵车,很生气,就下车把维持交通的警察训斥了一顿。说我们交了税,应该得到好的服务,你怎么把交通弄成这样?警察毕恭毕敬地听他训斥。这在中国显然是不可思议的。至少对我来说,很习惯听警察的训斥,从来没有妄想过训斥警察。在我的体会里,中国的警察和司机的关系,属于典型的猫和老鼠的关系。

老鼠--这就是中国百姓心目中的真实的自我形象。猫和老鼠--这就是真实的自己与公家的关系的真相。中国百姓很少有人当真认为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因为这不是事实。公共事务一直是皇上和官吏们垄断的事情,老百姓一直在躲避他们的惩罚、勒索和敲诈。在这方面,老百姓就是缺乏责任心,因为这确实不是百姓能够负责的领域。如果有谁不懂事,企图按照主人的方式行事,对了领导的心思则已,对不上就会碰得头破血流,海瑞和彭德怀就是证明。那些地位甚高的名臣尚且如此,更何况普通百姓。

按照传统习惯,也按照我们对现实的认识,公共交通搞得好,这是领导有方,是皇上圣明和皇恩浩荡。我们要感谢政府把北京的交通整顿得那么好,让我们生活得那么方便。譬如出租车不许在长安街路边停靠,据说是为了方便管理。如果我们人民真把自己当成主人,这岂不成了仆人为了自己方便而禁止主人进家门?主人又如何能心平气和?还有一个例子是高官的座车通过大街,所有的立交行人天桥都要封锁。我曾问过封锁交通的便衣为什么要这样,他教育我说,要服从国家利益,要遵守国家的纪律。国家利益和纪律在此又表现出了和我们正常走路的老百姓的对立。这样的经历多了,我们自然会认为国家的事情不是我们的事情,那是官员的事情,让他们自己操心去好了。

在这样的关系中,中国百姓找到了自己的定位。在根基上,他就不认为自己是主人。主人进了家门,难道还需要他聘请的小时工提醒他,要换掉沾满了泥的雨靴再踩地毯么?反过来说,如果我们踩地毯前没有换鞋,而我们又不是不懂事的小孩,恐怕正因为这里不是自己家,连亲戚朋友的家也不是。我们不认为那些换鞋的规矩是自己的规矩,那是官们制订出来管制我们的规矩。其实,不仅在红绿灯前,就是在官场上,这种糟蹋地毯的心态也是很常见的。官员不过是皇上的雇员,能偷懒不妨偷懒。皇上吃香的喝辣的,进进出出还要让小兵小官给他站岗开道,本来心理已经不那么平衡了。凭什么还要对他忠心耿耿?

我愿意遵守交通规则,至少不想首先破坏交通规则,是因为我把自己看成一个好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人。说得自负一点,我耻于把自己降低到那些抢红灯抢座位的人的水平。我觉得自己比他们高得多。而我的这种自我期许的基础又来自哪里呢?我曾经以为自己是一个忧国忧民忧天下的人。国家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民族的事情也是我的事情,人类的事情还是我的事情。我是真把自己当成主人的。秩序是我的秩序,交通是我的交通。我不认为那是警察的事情。我还用警察管么?我那么低档么?

我的这种认识和期许最初来自轻信,来自少年时代不加验证地接受的某种关于主人的理论,以为自己真是国家的主人,至少也是主人的接班人。后来我保持了这种自我期许,则是因为西方经济学关于公共服务的道理讲得透彻,从中我看到了理想社会的逻辑。按照这种逻辑,假如我真想成为宪法意义上完整的公民,我就不能妄想只享受公民的权利而不理睬公民的义务。这两种关于主人的理论,一个来自过去,一个来自未来,都不是现实的产物。

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制度的真正实行,也是提高公德水平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因为公德无非是主人翁的道德,不是主人翁,继续当臣民甚至奴才,这道德便没了根基。

把上边提到的比喻再发挥一步:如果我雇小时工或者保姆来家打扫卫生,没想到他反客为主,仗着自己膀大腰圆在我家里当上了主子,这时我会作何反应?我被迫出去挣钱养家糊口,被迫给他发工资,这完全是因为没别的办法,不这样就会挨揍。那我还会在乎穿着雨靴踩地毯么?只要这室内卫生的事情还归那位当上了就不肯下台的小时工管,我才不在乎他忙不忙呢。累死他才好,累跑他更好。我怎么会体谅他的辛苦?他是猫,我是老鼠,我体谅猫的心情干什么?以皇帝为最高代表的统治者,就是这样的公仆。公仆如此德行,我的公德应该是什么样子?

大约2000年前,王充在《论衡》中谈论人性问题,说尧和舜当政的时候,百姓没有狂和愚的人。他还讲到一个古代的传说,尧和舜时代的老百姓,可以"比屋而封",而桀和纣时代的老百姓,挨着屋子杀掉也不冤。他说,圣主的老百姓和恶主的老百姓如此不同,根源在于"化",而不在人性。(2)

按照这种说法,刁民乃是政府"化"出来的,是政府培养出来的,并非天性就刁。当然刁民反过来也能培养贪官。不过要改变这种恶性循环,下手之处当然在政府。这是王充的高见。

中国古人讲到尧舜,经常有一些理想化的赞美,但我还是相信王充讲的传说。尧舜时代是什么时代?那是中国的第一个王朝尚未建立的时代,尧和舜都是大家选出来的,每个人都是一个范围不大的熟人社会的成员,彼此几乎都知根知底,而每个人的行为都会影响别人对他的长期看法。人在这样的社会里生活,想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是根本不可能的。无论这行为是好是坏,恐怕都不那么容易归功于或归咎于首领或别的什么人。按照我们对原始社会的理解,这些人确实也可以称为贵族,在这样的社会里,"比屋而封"应该是可能的。

到了桀纣时代,人心就不行了,这也是有道理的。桀纣是主子,其他一概都是臣民或奴才。如果主子们像桀纣那样,连一点替天行道的遮掩都不讲,臣民的道德水平自然也应该坏得没遮拦。

但我对王充的说法有个疑问。刚才谈论尧舜的逻辑和生活常识都提醒我们,聚族而居或者在小村庄中生活的人,如果不出这个小圈子,其实是坏不到哪里去的,不然就要自作自受。而桀纣时代,血缘社会还没有解体,人们如何能坏到"比屋而诛"却不制造冤假错案的程度呢?

我估计,恐怕那些坏都坏在了"公德"领域,坏在与"公家"--王公之类的统治集团--及其掌管的"公务"的关系方面。而在"私德"的领域,在家族内部,在朋友邻居和乡亲之间,我们的祖先就未必落后,说不定还能领先世界呢。中华民族长期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大概就有这"私德"的一份功劳。私德好,社会管理成本低,生产者也能安心努力地干活。可是公德不好,先进就保不住,别人不打自己也要乱,早晚要大乱。

如今,我们的血缘社会和地缘社会都解体了,而西方所谓的"市民社会"又没有建立起来。满大街的人谁也不认识谁,想随地吐痰就吐,想干坏事就干,连丢脸都不用怕,只要能躲过警察就不必承担责任,就可以不遭报应。随着私德领域的缩小和公德领域的扩张,我们的优势没了,劣势却露馅了。中国社会陷人了历史性的危机。

这个危险期,至少自明朝起就露出了端倪:因果报应的说法深入人心,关帝庙遍地开花,关云长所代表的无血缘关系的兄弟义气成为我们民族的理想。这些东西都是药,如果我们看见一个人不断吃镇静药,自然可以推断他的神经或精神出了毛病。

这种危机似乎还在加重。负责维护公共秩序的政府,本来还有无道的权威支持,可以得到被统治者的认可,统治集团也容易无争议地团结在真命天子周围。现在孔家店被砸了,天道和天命没人信了,本来就很弱的公德领域又少了不受置疑的维护者,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

从这个意义上看,我们现在和过去一样处于大病未愈的时期。如果说有区别的话,无非是试验了几种药,效果都不那么理想。天道的变种和替代品在一百多年的历史试验中先后丧失了权威,人们重建观念世界的努力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各种药物的疗效和副作用总叫人不满意。譬如毛泽东思想的猛药,治疗贪官污吏的一时效果不错,但我们在毛泽东时代买东西的时候却整天招人白眼,被那些售货员训来训去。工人农民干活也大规模地偷懒--这都是大家在社会分工中安身立命的领域,表现出来的竟是这副德行。

现在,经济发展了,售货员(国营商业还不敢保证)却不敢训斥我们了。这就是社会进步的成就。工人(国有企业的正式工例外)农民和售货员并没有接受更高强度的道德教育,干起活来却认真多了,尽管这认真精神也难免体现在制造和贩卖假货上。我想,这种进步所以能够取得,关键在于现实的报应机制。没有人愿意掏钱买售货员和服务员的训斥,于是老板就要招募懂礼貌的人,就要培训员工笑迎他们的衣食父母。不能约束自己就可能被市场竞争淘汰出局--除非这老板得到了国家特许的垄断地位,当了某个领域的老虎和霸王。

这里说的是经济领域。我想,市场竞争在总体的方向上应该有利于实现孔老夫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理想,因为人们更愿意为包含了这种品德的产品和服务掏钱。

政治或者叫公共领域显然不那么乐观。如果像经济领域一样建立某种竞争机制,好服务得到选票,于是升官;坏服务丢掉选票,于是丢官甚至丢掉饭碗,我们在前边为不守公德辩护的理由就要站不住脚了。

当然社会生活不仅仅包含政治和经济这两个领域。我的一个在美国生活了多年的朋友告诉我,美国人很怕坏了自己的信誉。他们轻易不敢赖账,轻易不敢违反交通规则。我这位朋友在一个月之内曾经两次驾车超速,被警察叫了下来,登记了他的社会安全号码。不久,他的违规记录就遭到了报应。他接到了来自保险公司的通知,他的汽车保险费用从200元增加到400元。美国人的社会安全号码就好像中国的身份证号码,是惟一的,也是公民得到福利待遇的凭据。但是他如果赖账,如果在公共信用方面有了不良记录,任何跟他做生意的人都会查出这个记录。被他的不良行为害了的银行保险和交通管理之类的部门,自然也愿意登记这个记录。结果,假如你要在一个文明宁静的地方租一间房子,房主一定会要你的社会安全号码,要是你的品德和信用记录不好,就别想以正常价格租到这间房。我的这位朋友认为,这种精密的报应机制,就是美国社会公德水平比较高的根基。这套机制奖励公德,惩罚缺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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