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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作者:陶苏 当前章节:14808 字 更新时间:2026-6-25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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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女千岁

作者:陶苏

内容介绍:

将知足常乐作为人生理念的顾常乐,莫名成为大庸朝百年一遇特大洪灾的受难者。

被贩卖,逃生,入宫,她开始了宫廷职场的奋斗生涯。

皇嗣之争?我只是个宫女,权谋神马的与我无关。

渣男浪子回头?抱歉,请看我身边的优质男人,一抓一大把。

面瘫扛上了邪魅?好吧好吧,为了终身幸福,我也只好赤膊上阵,PK一回了!

标签: 帝王 宫斗 古色古香 情有独钟

1、逃难

罗子骁觉得自己真倒霉。

真的。

好端端地做个告别旅游,居然就遇到了地震;地震也就算了,居然就莫名其妙地碰上了传说中的穿越;穿越也就算了,为什么这个猪一样的女人在现代纠缠他还不够,换个时空还要阴魂不散地跟着他。

罗子骁厌恶地瞥了一眼左前方那个娇小的身影。

“子骁,快走吧,天好像要下雨了。”

顾常乐回头呼唤,婴儿肥的脸颊微微嘟起。

罗子骁迅速地收起了厌恶的表情,成功地没有让她发现自己的真实情绪。

“下雨又怎么样,你觉得我们现在的样子,还能更倒霉吗?”罗子骁没好气地看她一眼。

顾常乐站住脚,等他走上来平行了,才仰着头道:“我知道你心情不好,不过做人嘛,还是要知足常乐,我们穿越前没死在地震里,穿越后没死在洪水里,我觉得这已经老天给我们最大的幸运了。”

顾常乐,从小就信奉妈妈教给她的人生哲理——知足常乐,并在这条理念的指引下,快乐地生活了二十年,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娱乐文化公司做了个编剧,并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同公司的罗子骁。

当然,她并不知道,在半年恋爱之后,外表俊朗清高、内心世俗功利的罗子骁已经厌倦了这段毫无激情的恋爱,顾常乐的单纯在他眼里就是傻缺,她每天挂在嘴边的知足常乐更是被他视作胸无大志不知进取。

罗子骁决定跟她分手,但是考虑到太突然的分手可能会让顾常乐心怀怨愤,两人同家公司,如果因此造成什么不良影响,说不定会对他的前途不利,所以罗子骁决定带顾常乐去做一次告别旅游,在旅游途中跟她摊牌,换个环境换个风景,也许能将负面影响减到最低。

可惜,分手的话还没说出口,他们就遇到了8级大地震,并被神奇地震到了这个历史无记载的大庸王朝。

更加倒霉的是,他们两人一起穿越,既没有像别的小说中那样成为王公子弟、豪门二代,也没有成为落魄贵族、失意文人,哪怕连个有屋有地的农民都没混上。

他们成为了大庸百年一遇的大洪灾的受难者,一穿越过来就被决堤的洪水冲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村庄里,尚未领略古代风土人情,就亲眼见证村庄被滔天大水夷为平地,然后就成了背井离乡无家可归的灾民狂潮中的一员,哦不,是两员。

发生洪灾的是大庸的河东三省,本次受灾人群超过二十万,是大庸建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自然灾害。

河东三省历来是灾难频发的地方,洪灾、旱灾、地震,各种灾害每隔数年总会发生一次,这次的大洪灾也是史无前例,造成数以万计的灾民向附近的省份迁徙流亡。

顾常乐和罗子骁就混在其中一支超过千人的灾民队伍里面。在这支队伍里,不论从前是地主老爷还是长工佃户,不论是富家小姐还是农妇娼妓,不论是书生文人还是武夫泼皮,如今都是雷同的样貌。

看不出颜色的混满泥水、汗水和脏污的衣服,被连日的饥饿、疲惫煎熬得透出菜色的肌肤,因长途跋涉而佝偻虚弱的身体,最雷同的是大家的眼神,茫然、消沉,偶尔因发现食物而冒出一丝绿光。

这是一群失去了家园,不知未来在何方的乞丐。

顾常乐和罗子骁跟他们也没有任何的分别,他们从头到脚都看不出一丝现代人的痕迹,因为泥浆、脏污、草屑已经让他们跟周围的任何一个人没有分别。他们同样没有食物,没有钱财,尽管有着不同于古人的现代见识,但他们现在一样沦为乞丐,为了最起码的生存而挣扎。

这支队伍的目的地是百里外的泸州,听说那里正在赈灾。

走了整整一天,却粒米未进的顾常乐,已经有些撑不住了,脚下虚软得像是踩在棉花上。一个流民经过她时,撞了一下她的肩膀,顾常乐毫无反抗之力地摔倒在泥地里,而那个流民却一脸麻木地继续往前。

周围所有行人都在麻木地往前,在饥饿和生存面前,没有人会留意到这样的小事。

连顾常乐自己,都没有一丝要骂人的欲望。

她只是摇摇头,甩掉脸上的一坨泥巴,然后鼓起力气,叫了一声:“罗子骁。”

罗子骁回过头,木然地看着她。

顾常乐试图站起来,但连试几次,还是摔回了泥地里。

罗子骁无奈地叹口气,拖着脚步走回来,将她拉了起来。

“你自己小心点吧,我没有力气再管你了。”他忍耐着心里的厌烦,皱着眉说。

顾常乐却没有注意到他的神情,只是愣愣地看着路边。

罗子骁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一辆骡车停在路边,虽然颜色陈旧,车子也并不显得华贵,但在这群靠两条腿跋涉了几百里路的灾民来说,却已经是十分扎眼的存在。

一个穿着青色衣裤,鬓边插一朵绢花的妇人站在骡车下面,手里捏着一块土黄色的帕子,帕子里鼓鼓囊囊。

她就那样站在路边,看着眼前络绎经过的灾民,一双眼睛在灾民中间逡巡,偶尔露出一丝精光。

这时候,一个枯瘦如柴的老汉拖着一个似乎已经快晕过去的小女孩,踉踉跄跄地凑到了这个妇人跟前。

“您行行好,看看我这孙女儿……”老汉嗫嚅着冲妇人躬身作揖。

妇人略略皱眉,扫了扫那小女孩。

老汉赶紧用本来就脏的袖子在小女孩脸上擦了两下,好歹露出了她的面容。

妇人又捏了捏小女孩的胳膊,点了点头,手上的帕子一翻,露出了一个黄面馍馍。

那个馍馍只不过手掌大小,却让附近的一群灾民都驻足,大家盯着那个馍馍,发出咕咚咕咚咽口水的声音,眼里也流露出极度的渴望。

老汉一把抢过馍馍,连谢谢都说不出,整个就往嘴里塞,刚咬了两口就被噎得咳嗽起来。

“爷爷……”小女孩虚弱地叫了一声。

老汉眼泪刷一下流下来,在脏污的脸上冲刷出两道痕迹。

“跟着这个婶婶去,有饭吃……”老汉说了一句,便哽咽起来。

妇人招了招手,驾骡车的车夫便跳下来,一只手揽起小女孩的腰,像扔麻袋一样把她甩到车上。小女孩似乎意识到什么,呜呜地哭起来。

老汉似乎又舍不得了,下意识地往骡车伸手。

“既然卖了,就别后悔。”

妇人冷冷地说着,然后又将几个铜板丢入老汉怀里,老汉慌乱地接住了,将脸埋到了衣襟里。

车夫将小女孩塞入骡车,女孩的哭声很快便消失了。

顾常乐怔怔地看着这一幕,木木地道:“这就卖掉了……”

“卖掉了好歹能活命。这种时候,人命本就比草芥还不值钱。”罗子骁淡淡地说。

顾常乐拧过头,忍着心里的隐痛,道:“那小女孩会被卖到什么地方去?”

“也许是卖去大户人家做丫鬟,也许是被人买去做童养媳,也许……”罗子骁没有再说下去。

也许被卖入窑子,一辈子进了火坑——顾常乐知道他没说完的是什么话。

可是又能怎么样呢,那个老汉未必是为了自己活命,小女孩跟着他,只能饿死,卖给那个妇人,至少还有条活路。

从那个老汉开始,又陆续有几拨灾民将儿女卖给了那个妇人。妇人并不是来者不拒,她只买了小女孩,小男孩则一个不要。由此很多人也都猜到了,这妇人做的人口生意,不会很干净。

收了四五个小女孩之后,妇人便不再停留,上了骡车,沿着跟流民行进方向垂直的道路远去了。

人口买卖,竟是这样地简陋这样地仓促,一个馍几个铜板,就决定了一辈子的命运。

对此,顾常乐和罗子骁却说不出任何的话来。

一切都是为了活下去。

如果再找不到吃的,更多的更丑陋的画面还会出现,他们无力挽救,也无力反抗。

入夜之时,流民们走到了一处竹林边,大家一哄而入,涌入竹林寻找还能果腹的东西,笋、地衣、草根等等,只要能塞入嘴里只要能咬得动,他们就会疯狂地争抢起来。一路上的奄奄一息,仿佛就为了这一刻的爆发。

顾常乐和罗子骁运气不好,只挖到一点点草,两人对视良久,却仍然没有勇气将它塞入嘴里,最后还是送给了一个带着襁褓婴儿的妇人,换来的也不过是一句谢谢。

夜很凉,裹着潮湿的衣物,每个人都胡乱找个地方瘫下来,饿着肚子准备熬过这一夜。

到了第二天早上,也有人瘫在那里,再也没有站起来。

又走了一天,只喝了一点石坑里积下的雨水,罗子骁终于承受不住了。

“我受不了了!”他恶狠狠地将自己扔在泥地里,再也不肯往前走。

顾常乐站住脚,双手撑着膝盖弯着腰,一下一下地喘气,泛着白皮的嘴唇一张一合:“再坚持一下吧,我听他们说,明天就能进入泸州地界了,到时候就能看到人烟了。”

罗子骁道:“那又怎么样,前面的几拨灾民已经把沿路的村落都乞讨遍了,我们经过的每一个地方,都没有人愿意施舍食物给我们,就算到了泸州,没有钱,一样买不到东西吃,一样会饿死。”

顾常乐道:“没有钱我们可以挣,你我都是年轻人,有手有脚,总不会饿死的。”

罗子骁冷笑:“挣钱?怎么挣?你是准备去当饭店伙计,还是卖身做丫鬟?”

顾常乐沉默了一下,要她一个堂堂大学生,去做卑贱的奴仆,总归是有心理落差的。

“总会有办法的。”

她直了一下腰,已经被雨水和泥水泡软的衣领松了一下,一根链子从里面滑了出来。

罗子骁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这是什么?!”

他一下子弹起来,伸手一把抓住了顾常乐胸口垂下的一条金链子,一枚温润滑腻的玉佩被他攥在了手心。

2、征夫

俗话说:男戴观音女戴佛。一般人戴玉,女孩子戴弥勒的总是比较多。

从顾常乐领口滑出来,被罗子骁一把攥在手里的就是一块温润细腻的玉佩,整体色泽为白色,丝丝翠绿缠绕。罗子骁眼力不差,看出这玉不是凡品,至少也是和田、黄龙一类的品质,尤其玉佩上弥勒佛的雕工,栩栩如生,绝非市场上一般玉佩的雕工可比。

何况,用来串连佩戴这块玉佩的又是一根黄金链子。

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古代,这金链玉佩都是值大价钱的。

“顾常乐,你可以啊,居然还带着这样的好东西。”罗子骁两眼放光,眼里仿佛要伸出一只手来。

顾常乐却一把抢过玉佩,慌乱地塞回衣领里,末了还左右看了看,深怕财物露白,被别人惦记了去。

罗子骁一骨碌爬起来,凑到她耳边,神秘道:“有了这东西,等到了泸州,咱们至少吃喝是不愁了,只消将它一变卖……”

没等他说完,顾常乐已经脸色一沉。

“住口!”她轻声呵斥道,“罗子骁,这玉佩是我的传家宝,我绝不会把它卖掉的。”

她脸上全无平日的温柔小心,反而全是严肃和庄重。

这是罗子骁第一次遭遇她的冷脸,不由一愣,继而一股羞愤怒气便从胸口升腾起来。

顾常乐这才意识到自己语气好像有些太重了,忙又放柔了嗓音,小声道:“子骁,不是我小气,这块玉佩是从我曾祖父就传下来的,对我来说,是非常珍贵的东西,我决不能将它随便卖掉。请你理解我,好不好?”

虽然她小心解释,但罗子骁仍然没有好脸色。

“就算是传家宝,难道还能比我们两条人命更重要吗?”他冷冷地盯着顾常乐,眼里全是怀疑。

顾常乐为难道:“我们家祖辈都将这块玉佩视若珍宝,它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个值钱的物件,还是我们顾家的传承。况且,况且我们想活下去,也未必没有其他办法……”

罗子骁却已经没有耐心听她说下去了,他拍拍自己身上的泥巴,站起来,冷冷道:“你不用多说,反正东西又不是我的,你不想卖,我难道还能强迫你吗,哼!”

他转过身,径自朝前走。

顾常乐愣愣地站在原地,用手捂着胸口衣领,她跟罗子骁恋爱半年,这也是头一次被他这样冷待。罗子骁一定以为她是小气舍不得,但是……但是这块玉佩的确是他们顾家的家传之物,她不肯卖掉,难道有错吗?

常乐咬了咬下唇,但是看着罗子骁远去的背影,又觉得自己像只被抛弃的小猫,最终还是拔腿追了上去。

然而任凭她如何开解,罗子骁对她一直冷冷的,再也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

两人随着灾民人流,失魂落魄地朝前走,神情与旁边所有人也没两样,一样都是饥饿过度的木然,一样都是对未知生活的茫然。

天色将暗之际,人流又走到了一处河岸边,不知是谁先停下了脚步,所有人都如被蛊惑了一般呆呆地看着河水。

浊浪滔滔,正是这河水冲垮了他们的家园。

如今这河岸,原本也曾是良田村庄,洪水肆虐过后,河水回落,如今竟也成了泥泞不堪的河岸。

暮色四合之际,这样一群上千人的队伍安静地站在滚滚河水边,有种说不出的悲怆和肃穆。

顾常乐和罗子骁也站在人群中,极度的饥饿让他们手脚无力,长途跋涉的疲惫也压弯了他们的腰。

就在这时,人群中忽然发出一声喊。

一个妇人冲出人群,直向那河水扑去。

“娘——”一个稚嫩的男童悲吼一声,向那妇人背影冲去。

旁边立刻有人将他一把抓住。

“别去啊别去啊……”

男童被人抓在手里,挣扎了几下,眼睁睁地看着那妇人被浑浊的河水吞没,河水不过翻起一朵浪花,照旧滔滔向东。

男童张大了嘴,嚎啕起来,声音之凄厉,令所有人都心头震动。

从旁边人口中,顾常乐和罗子骁得知,那原是五口之家,老公公、丈夫、妻子、女儿和儿子。丈夫丧生在洪水中,老公公在逃难途中也饿死了,妻子卖掉了女儿,换来一点粮食,试图养活儿子,可是卖女的罪孽却让她深深自责,今日看见这河水,想起自己好好的一个家都因这洪水破败,伤心、悔恨交织,生出轻生之念,竟而突然投水自尽。

那男童若非被原来的邻居抓住,只怕也要步那妇人后尘。

只是如今他一家子都已经去世,只剩他一个小男孩,今后的命运如何,也实在令人唏嘘。

可能是被那妇人之死触动心肠,人们深怕再待下去,自己和亲人也会萌生死意,在一些人的带动下,大家都重新抬起脚步,沿着河岸,艰难地向西走。

然而,比起站在河岸边的安静,此时的人群却更加地沉默。

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只有惨白的月光洒在河面上,反射出辚辚的银光。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有这一段泥泞的河岸,难道大家今晚又要露宿街头了吗?

天上几声闷雷滚过,又要下雨了。

洪灾本就是因为连日大雨,洪峰过后,也仍然阴雨连绵,这一群人在路上,已经饱受风雨折磨,对于今夜的凄风苦雨,似乎连埋怨老天的力气都没有了。

许多人都倒在烂泥上,再也不肯往前走一步,虽然大多数人都知道,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地方,若是待上一宿,说不定又要饿死几个冻死几个,但是他们真的太累太累了。死在路上和死在这烂泥里,又有什么分别呢。

连罗子骁都泄气地坐在了泥地里,在现代的时候,他还是一个有着轻微洁癖的男人,每次去饭店吃饭,都要将碗筷涮个几遍的,如今竟也完全不顾泥地脏污了。

顾常乐呆呆地站立着,茫然四顾,暗淡的月色之下,只看见无数高高低低的黑影和人头。

远处似乎闪烁出几点火光。

她眯了眯眼睛,又用手揉了揉,睁得大大的。

真的有火光,而且不只是几点,越来越多的火光,宛如一条长蛇般,向这边蜿蜒过来。

事实上不止她一个人看到了这片火光,但是没有人因此而发出什么呼喊。有人来又怎么样,一队过路的行人,又改变不了他们这些灾民的命运,大家陌路相逢擦肩而过,谁也不会记得谁。

可是那火光越来越接近这批灾民,直到在灾民外围停下。

顾常乐踮起脚尖,眼看见那火光是一个一个的火把,即便在细密的雨丝中也不会熄灭。火光下,是一个个干练的汉子,还有一人骑在马上。

灾民们不知这群人来做什么,但凡有力气的,都朝他们看着。

马上那个人就在这样的气氛下高声说道:“泸州刺史有令,为安抚百姓,整修河堤,特公示泸州境内,凡应征参加河堤工事,不论男女,一经上工,每日两餐……”

听到“每日两餐”这句话后,再也没有人在乎他后面说的是什么了,所有人的眼中都迸射出强烈的狼光。

3、欲望

九龙河是贯穿大庸王朝版图的最大河流,这条河孕育了两岸无数地方,堪称大庸的母亲河。宛如顾常乐等人原先所知的黄河一般,九龙河上游经过一土质疏松的高原,挟带大量泥沙,自西向东,进入中游后地势趋平,水势减缓,泥沙沉淀,导致中下游河床一年高过一年,自大庸建国以来,每到大雨年间,九龙河便常常泛滥成灾,成为吞噬生命最多的河流。

今年的洪灾尤其严重,九龙河中下游决堤共三十几处,单泸州境内,被洪水冲垮的河堤便有五处。不过泸州属于大庸比较富裕的地方,建筑多用砖石结构,房屋毁损率远低于附近州县,同时泸州地势较高,洪水决堤之后,顺势向下,从泸州主要人口聚集区旁边擦过,因此虽然当时的情况看着凶险,但实际受灾人口倒还不算多,毁掉的只是一部分良田而已,虽然经济损失也很重大,但比起邻近州县,实在已经是受灾程度最轻的了。

也正因如此,泸州才有能力进行赈灾。

不过灾民需要赈济,冲垮的河堤也需要修缮,都是需要钱和人的,泸州刺史便想出了以工代赈的方法,征兆灾民修整河堤,一来可以约束人群,避免灾后动乱,二来灾民们有了饭吃,也达到了赈灾的目的。

洪灾后的天气总是反复无常,一时阴雨连绵,一时又烈日暴晒。

此时顾常乐和罗子骁就在酷日炎炎的河堤上挥汗如雨。

虽然两人都从未干过这样的苦活累活,但生存面前,一切矜持都得抛开,罗子骁这个清高的大少爷也只能跟一帮粗野村夫一起搬木头搬石料扛沙包,累得全无人形,光着的两条胳膊被雨水泡了,又被烈日一晒,已经有好几处脱皮发红了。

将一根大木头扛到地方,往地上一扔,他便倒在地上呼呼直喘气。

没等他喘两口,一根细细的鞭子便呼一下打在了他的背上。

“啊哟!”

他仿佛被蝎子蜇了一般地跳起来。

“臭小子想偷懒是不是!”打人的汉子,尖嘴猴腮,衣领歪斜,一手捏着鞭子,一手却捏着个梨,“告诉你,孙爷爷奉命督工,敢有偷懒的,就别想吃饭!”

罗子骁背上火辣辣地痛,两眼喷火地瞪着他。

“你瞪什么瞪!不服气?找打是不是!”这孙汉子提起鞭子,再次恶狠狠地向他抽来。

罗子骁赶忙跳开,孙汉子犹自辱骂不休挥鞭不止,罗子骁累得手脚麻木,胡乱躲闪中又挨了几下,被旁边一起扛木头的伙伴拉住了才逃开。

孙汉子追了两步没追上,朝地上呸了一口唾沫,骂了句“不知死活的狗东西”,便咬着多汁的梨子,大摇大摆地沿着河堤走去,看见不顺眼的便又骂骂咧咧。

拉走罗子骁的伙伴远远看着,便叹息道:“你何苦跟他过不去,不是自找苦吃吗?”

罗子骁背上胳膊上都起了几道鞭痕,尤其怒气不平,恨恨道:“他凭什么打我,我累死累活,休息一下又怎么了。”

伙伴道:“这话你能跟他说!他本就是个泼皮闲汉,如今刚做了督工,正是得意的时候,你一头撞上去,他可不就那你耍威风了。”

罗子骁不甘道:“他本来也是跟我们一样的灾民,还厚着脸皮向我讨过吃的,怎么上工没几天,倒成了咱们的督工了!”

伙伴轻声道:“你还不知道?这段河堤的工事原是泸州刺史的小舅子管的,那闲汉不知从哪里偷了些财物,送给刺史小舅子,这才换来一个督工的好差事,不用跟我们一样做苦活。你要是有钱,你也送去,就不必跟我们一起吃苦挨打了……”

刚说到这里,那孙汉子又转过来了,伙伴赶忙拉着罗子骁低头走掉,继续去干活。

但他刚才说的话,却已经在罗子骁心里翻江倒海起来。

他堂堂一个现代白领,原本是多么地养尊处优,莫名其妙地到了这大庸朝,又碰上这场洪灾,吃苦受累忍饥挨饿不说,还要被这种泼皮辱骂殴打。这种泼皮混混,在他眼里,连狗屎都不如,论样貌才学见识,他罗子骁哪一样不比这河堤上的任何人强,凭什么要这样卑颜屈膝、苟延残喘似的活着。

他心里一团火熊熊而起,摆脱眼前困境的渴望也再一次地充满胸臆。

“一定要想个办法……一定要想个办法……”

然而他们这些人,在上工之前都是有登记的,为了更好地组织他们干活领饭食,泸州刺史的小舅子将他们编为十人一队,以队为单位安排干活、吃饭和休息,队员基本朝夕相处,若是贸然消失了一个,必然引起注意。

最要紧的是,就算逃离这里,免去劳作之苦,他一样是无处可去,手头没钱,若不打工,一样饿死。

“要是有钱就好了……”

罗子骁一面搬着木料,一面喃喃低语。

这时一阵锣声响起。

“哐哐哐……”

“开饭了!开饭了!”

河堤上的众人立时都将手头的活儿一扔,呼啦啦地往同一个方向跑去。

十几个妇人推着板车,车上装着木桶,一下子就被这些人给围得水泄不通。

“吵什么吵什么!都给我排队!”

那孙汉子挥舞着皮鞭,将两个抢饭吃的人兜头抽了几鞭子,大家便不敢再胡乱哄抢,都老老实实地排起了队伍。

离板车不远的地方放着一张圈椅,椅子上坐着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孙汉子维护好了秩序,便一溜小跑地来到这男人面前,点头哈腰地问好。

这男人正是泸州刺史的小舅子,他微微睁开眼睛,对孙汉子道:“行嘛,你还算会办事儿。”

孙汉子满脸谄笑,从男人旁边的仆从手里抢过一把大蒲扇,举起来给他挡住阳光。

罗子骁站在队伍之中,冷冷看着在那男人跟前献媚的孙汉子。

“那就是刺史的小舅子啊……”旁边有人羡慕地叹息。

“咱们要是也有几个钱,孝敬给那老爷,也就不用这般吃苦受罪咯……”

罗子骁听着旁边人们低声的交谈,手指渐渐捏紧。

凭什么一个泼皮混混可以不用干活,天天耀武扬威,而他一个有知识有学识有能力的大学生,却要挨打挨骂,顶着烈日,做这种粗鄙不堪的苦活累活呢。

他比孙汉子有本事多了,若是能有个机会……

刚想到这里,后面有人推了他一把。

“喂,到你了。”

罗子骁回过头,见顾常乐站在木桶后面,左手一只碗,右手一只大勺,微笑着问他:“想什么呢?连吃饭都顾不上了?”

4、一碗汤

顾常乐是跟罗子骁一起被征来做工的,但是她一个女孩子,没什么力气,搬石头搬木料一样也干不了,好在她会做饭,便跟一些妇女一起被征去做了厨娘,负责给河堤上的这些工人煮饭。

给这么多人煮饭,虽然都是大锅饭大锅菜,但也不轻松,不过比起罗子骁来,顾常乐的日子显然要好过多了。

此时,顾常乐低头从木桶里给他舀饭菜,特意给他的碗里装得满满的,又比别人多拿了一个馍给他,低声道:“多吃点,才有力气干活。”

罗子骁伸手去接,见她的手白白净净,自己的手却又脏又黑,还又干又硬,指甲缝里全是污垢,不由心里生出十分的不甘来。

他的手原来可比女孩子的手还漂亮,顾常乐还一直被他取笑手丑呢,如今她倒像个小姐似的,他却成了最卑贱的农民工了。

罗子骁心里怨愤,嘴上不说,接过饭食便走开了,连个眼神也没给常乐。

常乐被他的冷漠弄得微微一怔,只当他干活太累,也没往心里去,继续给后面的人盛饭。

罗子骁端着碗,拿着馍馍挑了一块石头坐下,跟旁边的人一样狼吞虎咽起来,不小心吃到一些沙子,嘴里一片涩,立刻吐了出来。

再一看,自己手上全是泥沙,粘在馍馍上;再看碗里的菜汤,青菜萝卜一堆东西混在一起,一点儿肉末都看不见。

换在从前,这样的饭食给猪吃都不配,他罗子骁大公子,居然沦落到吃猪食吗。

他抬起头,又往孙汉子的方向看去,孙汉子此时不知是不是哄得那舅老爷高兴了,竟被特意赏了白米饭,正哗啦呼啦吃得欢,晶莹的米饭在阳光反射下,发出耀眼的诱惑的光芒。

凭什么……

旁边忽然有人从他手里一把抢走了馍馍。

罗子骁惊怒地看过去,只见那抢走他馍馍的汉子瞪着眼睛道:“怎么?不服?”

他当然不服了,那是他的馍馍。

可是对方粗壮的胳膊、硕大的块头,还有一脸凶狠的表情,让他心虚极了,不敢说什么,只能站起来,挪了个地方。

汉子看着他挪开,不屑地呸了一声,大口大口地咬起馍馍来。

“一定要改变处境……”罗子骁心里发狠。

他再次抬头看去,那大腹便便的舅老爷已经站起来了,仆从们有人给他打伞,有人给他扛椅子,前呼后拥地离去。

“要是有钱就好了……”

这个想法再次从心底冒出来,罗子骁眯起眼睛想了想,然后将头一转,望着发完食物,正跟妇人们一起收拾碗筷木桶的顾常乐,暗暗做了个决定。

天已经黑透了,尚未完工的河堤上空荡荡,堆积的材料在夜色中黑影幢幢。

离河堤不到两里的地方,扎着一大片帐篷,散发着群居的气味。

顾常乐从一顶帐篷里钻出来,手里抱着个东西,借着微亮的月光,踩着泥泞的小路,走到了一棵老槐树下面。

树下已经有人在等她了。

“怎么才来?”罗子骁皱眉不悦。

顾常乐在他旁边坐下,喘了口气道:“今天活儿多,干得晚了些。”她从怀里取出东西,却是一只小陶罐,揭开罐子,顿时香气扑鼻。

“今天是猪蹄莲藕汤。”

管饭食的张妈,跟刺史小舅子有关系,她男人也是河堤上的督工,因此她给工人们做的饭食虽然不怎么样,但经常给自家人开小灶,炖点好吃的。若是有做得多的,顾常乐或讨或偷,总会弄一点来,给罗子骁补补。

“干了一天活,累坏了吧,快趁热喝了吧。”

她像往常一样把罐子递给罗子骁,罗子骁接过来,咕咚咕咚喝了两口,装作不经意地看了一眼,忽然道:“你后面是不是有人?”

顾常乐忙转头去看,就在她刚刚转头的刹那,罗子骁飞快地往罐子扔了什么东西。

只见风萧萧兮,野草摇摆,常乐便笑道:“只是野草,没有人。”说罢便回过头来,就见罗子骁专注地看着她。

“怎么了?我脸上有脏东西吗?”顾常乐只觉他的目光有点灼人,仿佛他们刚谈恋爱时那样地看她,便有点不好意思。

罗子骁幽幽道:“我才发现,你也瘦了好多,煮饭也很累吧?”

顾常乐被他这么一关心,顿时心里甜丝丝的,道:“是不轻松,不过总比你在河堤上干活要好多了。”

罗子骁将陶罐递上来道:“你也该吃点好的补补,别尽想着我。”

自从穿越以来,罗子骁一直心情不好,对她也没有好脸色,今天是头一回这样关怀她,她忙道:“不用不用,你干活辛苦,还是你喝吧。”

罗子骁便板起脸道:“听话!”

他知道顾常乐的性格,每次他表现出大男子主义的时候,她就会温顺乖巧得像小猫一般。

果然顾常乐被他一喝,心里愈加甜蜜,便接过陶罐来,喜滋滋地喝了两口。猪蹄莲藕汤自然是香喷喷的,今天的汤喝在嘴里,却仿佛更有一种甜味。

顾常乐喝了几口,还想再给罗子骁,但罗子骁非要她喝完不可,她愈发以为他是关心她,便咕咚咕咚真的喝了精光。

“我要回去了,出来太久,会被张妈发现的。”她收拾了陶罐,准备走。

罗子骁却拉住了她道:“再坐一会儿,咱们很久没好好说话了。”

顾常乐被他揽住腰,心里一甜,只当他真的想念她了,便顺从地靠着他的身体坐了下来,尽管罗子骁衣服脏得很,她却一点儿也不嫌弃。

罗子骁将她揽在怀里,轻声道:“常乐啊,咱们来到这里也有些日子了,你有没有想过,以后该怎么办?”

“以后?你是说修完河堤以后吗?”

“嗯。”

“我想着,修完河堤,咱们就进泸州城去,我听张妈她们说了,泸州很繁华,只要肯勤奋,没有找不到工作的。张妈的侄子就开着一家酒楼,我已经问过她了,酒楼正在招人,男女都可以的,咱们便先找份工作,养得活自己就行,然后再慢慢地找更好的机会。生活总会越来越好的,你说是不是?”

罗子骁听着她的话,只觉天真得可笑,让他一个堂堂大学生,做过公司管理层的人,去酒楼做跑堂打杂的伙计,看人眼色受人气,亏她想得出来。

顾常乐犹自不觉,又叙叙地说着她从张妈那里打听来的事情,泸州城哪里有合适的房子租,哪里有别的工作找等等,一面说着一面便觉得眼皮越来越重。

“子骁,我怎么有点困了……”

“白天干活累了吧,困了就睡。”

“可是,可是我还得把罐子放回去……”

“有我呢……”

顾常乐还想说什么,但眼皮越来越重,意识也越来越轻,终于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罗子骁静静地等她睡熟了,这才将她放倒在石头上,默默地看了一眼,然后伸手从她衣领里掏出那根系着玉佩的金链子,解下来握在手里。

“你宁愿要我去洗碗端菜做酒楼小弟,也不肯当了这东西换钱过日子。既然你这么无情无义,就别怪我心狠了。”

月光将他的脸照的一片清白,罗子骁平静的面容下透出一种暗含狰狞的神色。

5、被卖

顾常乐觉得自己好像是飘在水上,身子底下很有规律得一晃一晃着。

她睁开眼睛,只觉身体很软,喉咙里干得厉害,努力了好久才发出嗯的一声。

然后就觉得旁边有几道视线射了过来。

她想动一下,却发现自己手脚都被捆住了,像个虾米似的侧躺在木质的地面上,抬起头,只见光线昏暗,狭小的空间里,好几个女孩子横七竖八的,也同她一般被捆住手脚,有人是躺着的,有人是坐着的,每个人嘴里都塞着布团。

顾常乐这才意识到不对劲。

她环顾四周,发现这好像是一艘船的船舱,两边的船壁上开着狭小的窗户供透气,饶是如此,舱里还是能感觉到明显的潮湿闷热。

这是怎么回事?她不是在泸州河堤的灾民帐篷里吗?还跟罗子骁在一起的,怎么会在这里?

顾常乐心里充满了疑窦。

她蠕动了一下,开口道:“这是哪里?”

方才因为她醒来嗯了一声而看过来的几个女孩子,嘴上都塞着布团,无法回答她的话。

顾常乐喉咙里干得很厉害,又道:“有水吗?”

几个女孩子都默默地看着她。

她又是无奈又是着急。

终于有个青衣服的女孩子,举起捆住的双手,咚咚咚地敲起身边的船壁来。

很快,先是响起一阵细碎的下楼梯的脚步声,然后船壁中的某一块刷一下被拉开一道门,一个妇人低头进来,哟了一声,道:“醒了。”

她走上来,扶起顾常乐,把她从躺着的姿势变成坐着的姿势,却没有解开她的捆绑,然后从地上的一个陶罐里倒了一碗水,扶着她的头喂了下去。

顾常乐咕咚咕咚喝完,喉咙里终于舒服了很多。

“这是哪里?你是谁?我怎么会在这儿?”

妇人轻笑:“你们醒来都是先问这些。看来你那表哥果然也不是你的真表哥了。”

“表哥?”顾常乐一怔。

妇人道:“就是把你卖给我的那个男人呀。”

“卖我?”顾常乐悚然一震,“谁卖了我?”

她人是单纯,却并不蠢笨,这样的环境,这样的处境,满舱都是跟她一样被捆绑着的妙龄女子,再加上这妇人只言片语的提示,还能想象不到是怎么回事么。

“是罗子骁卖了我?!”

她想起那一陶罐的猪蹄莲藕,罗子骁异常的关心,莫名沉重的眼皮……难道,是罗子骁卖了她?

妇人从腰上抽出一条布带,道:“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做我们这行的,从来都是一锤子买卖,一手交钱一手交人,此后大家各奔东西,再无相见之期。我不管你从前是什么人,到了我的手里,就得乖乖地听话,不要折腾也不要闹腾,寻死觅活这种手段在我这里都没用,你若是闹,只能给自己找苦头吃。”

顾常乐沉下脸来,道:“我被卖了多少钱?”

妇人正在给她说教,没想到她问的会是这个,微微一怔之后,笑道:“你这姑娘倒是有趣,告诉你也不妨,这个数。”她抬起手,伸出大拇指和食指,比了一个八。

“八十两?”

妇人喷笑:“八十两?官家小姐也卖不到这个价。”

“八两!”

顾常乐惊呆了,她不是第一天来到这个时代,对银钱已经有了概念,以购买力论,跟人民币相比较,一两相当于人民币一千块,八两就是八千块。

八千块,罗子骁就把她给卖了!

“我不信我不信!”她猛地摇头,忽然察觉到脖子上有点轻,低头一看,从小佩戴到大的玉佩不见了。

顾常乐睁大了眼睛,满脸的不敢置信。

怪不得!怪不得!

他竟然拿走了我的传家玉佩!他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情!畜生!畜生!怪不得他八千块就把我卖了!我的玉佩和金链子,八万块也不止啊!

罗子骁!

此时胸中如同一团火在燃烧,顾常乐说不出自己是悲愤还是怨恨,只觉自己被罗子骁狠狠地背叛和抛弃,他还偷走她的传家宝,偷走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他不是畜生,是禽兽!

如果罗子骁在面前,她恨不能咬下他身上的肉来。

罗子骁!罗子骁!你怎么可以!你怎么可以!

“好啦好啦!恨也罢怨也罢,都是你自己的事,总之到了这里,就得认命。”

妇人完全无视顾常乐喷火的眼神和狰狞的脸色,这样的表情她见得多了,她经手的女孩子,哪一个最开始的不是三贞九烈,到最后还不是乖乖地屈服。

她一面说着一面貌似温柔地将布带整理成一个大大的布团,用手一捏顾常乐两颊,常乐便不由自主地张开嘴,然后她便将布团用力塞了进去。

“唔唔……”

顾常乐瞪着她,妇人却拍了拍她的脸,又摸了摸她的肌肤,道:“细皮嫩肉的,长得虽说不是十分美,难得有一股书卷气,不似那乡下丫头。”

她笑了笑,又道:“若不是我暗访过那些灾民,确认你跟你那表哥是受灾了逃来的,似你这样身份不明的,我倒不敢收呢。如今看来,说不定能将你卖个好价钱,北方那些老爷们,最喜欢鲜嫩的女孩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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