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是中国的世纪。中国在世界上从来没有这样引人瞩目,也从来没有这样令人惋惜: 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一个个高官的乌纱帽落地。这是重大的历史转型期大浪淘沙的必然规律!
历史在这里沉思,世界在这里观望,人民在这里呐喊。
诚然,这种令人发指的高官“前腐后继”的腐败现象,在中国改天换地、承前启后的伟大进行曲中,只是一个不和谐的音符。但是它毕竟是存在的悲剧,是触目惊心的!我们每一位党员,每一个中国人,都有责任不允许这种腐败滋生、不允许这种悲剧在中国泛滥成灾。
从今天的角度看,高官慕绥新腐败不是孤立的,并有“前腐后继”上升之势。追根溯源,我认为不能把账完全都算在个人头上。因为从客观上看,我们现实社会确实存在着伸缩度很大的“三大空间”,是造成了慕绥新“三大悲剧”的根本原因: 一是党的最高理想与历史转型期之间,往往有一个真空——人性的弱点,不是极度萎缩,就是极度膨胀,是欲望无限膨胀造成了慕绥新的性格悲剧;二是民主与法制之间同样也有一个真空——使权力不是倒向这一边,就是倒向那一边。这个体制悲剧空间,使腐败乘虚而入腐蚀了慕绥新的权力;更可怕的是第三点,我国现行的“弹性法律”,让无数贪赃枉法的高官感到有机可乘……所以说,我们治理腐败,清除腐败的土壤,决不能头痛治头,脚疼医脚。而是一项整个中华民族综合治理的大工程,需要全社会一起营造一个政治、经济、文化的良好环境。我相信到了那时候,无论是高官慕绥新,还是高官霍绥新,这一个个权力之树,就会深深地扎根到人民肥沃的土壤中,就会生命之树常绿,就会根深叶茂,就会福荫一方百姓。各种虫害在这种健康的社会躯体面前,也会无可奈何。
万幸,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代领导集体,在以人为本的旗帜下,真正打响了这样一场综合反腐败的“标本兼治”伟大战役……
2002年3月2日,慕绥新在病床上,在癌细胞的蚕食下,去世了。
之前,2000年3月8日,在开往南昌市郊的刑车上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曾神情悲哀而又无不自嘲地对法警说:“我可以载入史册了,我是建国以来因为腐败被判死刑的最高级干部。”随后一声枪响让他在一片枯草地上服法。
2000年9月14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成克杰,也被执行了死刑。
胡长清、成克杰这么高级的干部被送上了断头台。其力度之大,措施之严厉,可以说古今罕见。
可在慕绥新谢幕之后,还有一大批“封疆大吏”令人心惊肉跳地不畏险途地“前腐后继”,还有一长串形形色色的“高官诸侯”被绳之以法上了封神榜成为《著名贪官名录》的明星。这使我们的目光不得不沉重地往下移动:“贪财好色型”的原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刘方仁;“独断单行型”的原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程维高;“妻儿失教型”的原云南省委副书记、云南省省长李嘉廷;“丧失信仰型”的河北省副省长丛福奎;“晚节不保型”的原浙江省副省长王钟麓;“知法犯法型”的原辽宁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田凤歧;“追求享乐型”的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潘广田;“谋求私利型”的原辽宁省副省长刘克田;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乐毅;贵州省副省长刘长贵;湖北省副省长孟庆平;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徐炳松;湖北省省长张国光;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以及这次被审计风暴,无情地掀开头盖的原国电领导人,前云南省委书记高严……
据有关部门统计中纪委在5年期间,共查处了99个省部级高官。据有关资料披露我国现有高级干部2000多人,其中一线工作的1000多人。根据这个数字可以看出,每年受处罚的省部级高官人数占一线干部的1%—2%。
这是多么可怕的比例数字呀!
而在中国这些贪官的露馅,大都像慕绥新一样,具有很大偶然性。从技术层面上分析,大多都是他们的垮台后“引爆”的。这就无法不叫老百姓浮想联翩,也为我们反腐败提出了更加严肃的课题。
按照当今社会的普遍规律,腐败现象不是我国的“特色与专利”,这通常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所处的发展阶段有着紧密联系,是所有发展中国家在历史转型期共同面临的重大问题,而我国正处于“前腐后继”的高发期。根据世界“透明国际”公布的印象指数分析,大多数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也是腐败最严重的国家。而腐败程度最低的国家,无一例外的都是经济发达国家。根据“透明国际”对各国廉洁度所作的年度排名,最廉洁的国家除了新加坡外,还有: 丹麦、芬兰、瑞典、新西兰、冰岛、加拿大、荷兰、挪威、瑞士、澳大利亚、英国等。
而据有关方面的统计,一个国家的国民收入,在1000美元和3000美元之间时,对于社会治安来说属于“最低谷时期”,换句话说是案件的“高发期”。再引申一步对于高官腐败来说,也是“前腐后继”的高发期。因为在1000美元与3000美元之间时,它属于人们的一个生存带。一旦超过3000美元,它才可以有足够的能力去关心他人,关心社会上的一些公益事业,也可以体现各个部门甚至每个劳动者的价值。所以说在3000美元以下、1000美元以上时,正处于社会经济的转型期。在这样一个历史转型期里,因为各项政策与制度正在逐步完善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许多漏洞,就难免不成为案件的“高发期”,高官腐败的“前腐后继”期。
从“透明国际”的调查中我们还不难看出,腐败不仅是一个国家的道德水准问题,更是制约一个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在落后国家,由于权力高度集中,社会财富极不均衡,造成生产效率低下,社会动荡不安。国外学者指出腐败现象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关联的同时,还提出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社会状况发生巨变的阶段,也是官场容易滋生腐败的阶段。换句话说每个国家和地区在迈进富裕门坎的同时,也迈进了难以逾越的腐败高发期。一个必须经历的阵痛阶段,谁也无法逃脱掉这种恶运。18世纪的英国、19世纪的美国、20世纪中叶的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地区,都无一例外地有过不堪回首的经历。要跨过这道门坎,出路只有发展经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打击腐败。事实上我们党领导着一个13亿人口的多民族国家,能够在建国50年中,把法制建设以及整个社会治安指数,控制到相对稳定的程度;能够在改革开放短短的20几年,把国民人均收入上升到1000美元,确实是非常了不起的。
当然,面对着中国忙于在世界大餐中,增加经济份额;忙于社会领域的文明不断完善;忙于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和现代化,创造经济奇迹,而把社会公正挤到了次要边缘的地位,如果发展下去非常可怕,因为腐败很可能使国家公正的天平倾斜,那么就有亡党亡国的危险。
理想与现实之间,往往有一个巨大的真空。这个真空极易造就个性膨胀,权力的膨胀。低微的腐败成本巨大的利益空间,无疑是高官腐败的重要原因。因为任何的权力产生都是公共管理的需要,为公共谋利益是权力的本性。而权力只能被称为官员的少数人行使,换句话说权力越大责任越大。从而形成了内在矛盾,如果官员把权力看成是公众的,就会运用权力造福社会;如果官员把权力看成是实现自我价值、自我享受的工具,就会危害社会和人民的利益。我们考察官场,考察想当官的人很难证明他们当官都是出于为社会服务的目的。而稍稍有点理性的学者更愿意把职业与人生道路的选择当作人生方式来考察。既然当官也是一种投资,每个理性的投资者,都会考虑用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润。
现在的官员就其经济收入而言,并不是社会最高的,却是最稳定的。而且住房、医疗等福利待遇也是高于一般民众的,职务越高待遇越好。但是商品经济的冲击,使一直享受最好待遇的一些官员,不满足现状了。
改革开放后,各级政府虽然告别了“全能政府”“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的无限权力,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限政府”,对于社会生活的影响有所减弱,但是在许多领域依然发挥重要的作用,当前突出表现在各种项目的审批权和人事任免权上。在金钱的诱惑下,一些高官把商品经济等价交换的原则,搬到政治生活中来。充分利用公共权力出卖党和国家的利益,大肆获取不义之财。而在交换过程中,他们都不一定亲自出马,只要一个电话,一张白条,就会获取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上千万巨额资金。
既然当官的有如此巨大的利润空间,也就难怪许多人削尖了脑袋往里钻了。当然,官员贪赃枉法不是没有风险,因为近几年每年都有高官被查处,不仅丢了官,甚至断了性命。但是中国当官的利润太丰厚了,太诱惑人了,这也是慕绥新等贪赃枉法的高官“前赴后继”的重要原因。
中国官员与发达国家的官员构成不同,发达国家的官员一般是解决了物质生活后,才走上仕途的。他们许多人当官后的收入,甚至低于当官前。因此,他们从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更高的欲望——他人认同感、自己的成就感。而在利益方面,他们一般没有利润的期望值,也就不大可能从职务中捞取利益。如果为了钱他们没有必要当这个比自己原来收入还低的官。与之不同的是,中国的官员大多是从基层做起,是职业的无产阶级革命家,这就决定了他们基本上是一穷二白走入仕途。因此,他们把人生的所有期望值——他人的认同感、自己的成就感、生活的富足感都寄托在仕途上了。如果“当官不捞钱”就意味着“退了没本钱”。为此,他们在职期间甘愿冒些风险。诚如马克思说的那样: 当利润达到300%时,资本家就会铤而走险。而当官几乎用不着什么投资,仅凭手中的权力就可获取无本暴利时,在一些贪官眼里这个风险值得一冒,所以即使杀头也在所不惜了。
其实相对于商人的投资冒险,官员的风险系数是比较低的。首先,凡是当官的都有一顶红“乌纱帽”。这个“红顶子”不仅是他们捞取钱财的资本,也是逃避监督、检查、免于制裁的“护身符”。官越大,其案件查处的阻力就越大,相对而言保险系数就越大。大贪官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就曾毫不掩饰地说过: 官做到我这个级别,就很少有人敢查了。其二,当前高官贪污受贿已不是个别现象,而真正查实的比例并不高。受贿几十万元的原河南省平顶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长河被捕后就曾叫板说:“我想现在的领导干部,谁也不敢保证说自己没有经济问题。”根据有关部门资料显示,贪官的风险系数,就干部总数而言,不到2%;就单个人而言,按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教授的研究,其判刑坐牢的比率也不超过6%。其三,经过这些年反腐败斗争的“磨炼”,一些腐败分子也从中汲取了许多教训,手法越来越高明,行为越来越诡秘,查处越来越困难。即便东窗事发,他们也能推的就推,能赖的就赖,最后只能落得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罪名,纵使你从其家中搜出千万不明资产,最后也只能是判5年、10年了事。从这个角度讲,“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罪名,几乎成了大贪官的避难所,免死牌。
2001年8月5日,新华通讯社记者刘欣欣、张非非在新华社第249期《国内动态》清样上,又从“带病提拔酿恶果”的新角度,对慕绥新腐败案进行了调查与反思。新华社沈阳讯,最近召开的辽宁省委员会对慕绥新腐败案件进行反思和剖析,许多省委委员和与会干部对慕绥新的使用问题提出疑问和批评,认为这是用人腐败的一个典型。为此,记者采访了慕绥新曾担任过职务的多个部门和单位,发现慕绥新多年前就是一个专权乱用、贪图享乐、口碑不好的人,但是10多年间,却屡屡被“带病”提拔。慕绥新的升官之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现行干部人事制度值得深思的一些问题。
今年58岁的慕绥新,1970年清华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辽宁海城县当技术员,1984年开始担任海城县副县长、县长,1987年从海城调入鞍山担任市长助理。
1988年1月鞍山市换届选举中,慕绥新被辽宁省委确定为副市长候选人,很多人认为他没什么政绩却架子挺大,处事简单粗暴,最终得票没过半数而落选。人代会虽然没有通过,但他仍然被很快提拔。两个月后,慕绥新被提拔为省体改委副主任。一年以后,慕又被调到省劳动局任副局长,1990年接任局长职务。1993年他再次被重用,担任省建设厅厅长职务。
1993年初,辽宁省人大举行换届选举,慕绥新又被提名为副省长候选人,由于他威信不高,再一次因得票不过半数而落选。次年,慕被提拔为省长助理。1996年经省长提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任命慕绥新为辽宁省副省长。一年以后,又被任命为沈阳市市长,直到2000年辞去市长职务。
省建设厅常务副厅长郎某某说,慕绥新两年换一个地方,他在鞍山连副市长都没有选上,为什么提拔到省体改委任职?而他在体改委没有什么政绩,却提拔到劳动局当“一把手”?最后,三跳两跳当厅长、副省长、沈阳市长。一句话: 上边有“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慕绥新的许多问题,并非今天才暴露。在其被提拔使用的过程中,省委和干部管理部门就经常听到不同意见,在他所担任过职务的单位和地区,对他的非议也较多,但是省委与有关部门未给予足够重视。
慕绥新被“带病”提拔的一步步轨迹,为现行干部人事制度提供了可借鉴的教训: 一是选干部必须德才兼备,慕绥新缺少的正是“德”这一条。据当时任鞍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现为辽宁省政府秘书长的董伟介绍,慕绥新作风飘浮,喜欢摆谱。他到省里工作以后,经常回老家鞍山,每次回去都要告诉这个告诉那个,市里要请他吃饭,吃完饭还要跳舞。他生活不检点,10多年前就开始与现任妻子平晓芳来往,到省里工作后,几乎每个周末都要开车回来与她见面,见面地点则是由个体大款提供的宾馆酒店。郎某某介绍说,慕一到省建设厅就换车,先是凯迪拉克,由于中纪委查超标车;又换成了沃尔沃,还是超标;最后换成奥迪。为了堵人嘴,一下子又买了3台“现代”轿车,每名副厅长一部。而在过去副厅长是没有专车的。在工作作风上,慕是典型地胆大妄为、专横跋扈、不讲民主、不讲组织原则。据沈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迎初介绍,慕是个典型的“三不讲”干部,2000年他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自己不学,就靠个庞大的陪读班子,他在党校院里住,这班人就在党校外租两套房子,替他“捉刀”,连学习都造假。
二是提拔起来的干部,要真正“管”起来。辽宁省委老书记郭峰说,对于慕绥新省委是敢用了,而没有管,甚至说基本没有管。记者了解到,慕到沈阳后位高权重,天马行空,根本不把市委放在眼里,市委开常委会他经常借故不到会,有时有不同意见,在会上就拍桌子发脾气,最后发展到市政府基本不在市委的领导制约之下。慕绥新随心所欲、其前妻办公司,搞投资、插手沈阳市市政工程,其女儿大办广告公司,变相捞钱洗钱。省委在听群众反映之后,先后几次找他谈话,他仍然瞒天过海,当面撒谎。
三是一些党员不讲实话。谁都知道慕绥新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谁都不说。据郭峰介绍,1994年省委准备提拔慕当省长助理,当时省委组织部组成4人考核小组,找一些厅局长了解情况。当时谈话的同志90%说的都是慕的好话,谈的都是慕的优点,考核组最后的考核结论是慕有才能、有魄力、敢闯敢干,可以重用。这次考核对慕以后的被重用起了关键作用,但现在看来考核的结果并不真实。
慕绥新“落马”后,一些当初在考核慕时谈过话的人说:“上面就是要重用他,大家心照不宣,还能说啥?”原省劳动局长董旭说,弄不好你这边刚说的话,马上就反映到被考核人那里,所以大家只能说些模棱两可的话。
四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处理好党委与人大的关系。两次参加选举,两次没有被通过的慕绥新丝毫未受影响,每次都在落选后,照升不误。曾做过多年组织人事工作的省委委员刘连生说,既然两次都没选上就说明有问题,至少威信不高,老百姓不认可,但是为什么非提不可呢?原省体改委主任张堤说,主要原因还是慕是组织内定的副市长、副省长,没选上也得用。
五是后备干部有没有终身制的问题。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有效的淘汰机制,拉帮结伙,培植亲信的现象经常出现。刘连生说,现在干部一旦被纳入组织视野,除非出大事出意外,否则就得一路升上去。一些干部说,慕绥新1987年还是个县长,到1993年短短的6年,没有什么政绩,就连升四级当副省长,从升迁的轨迹可以看出,他实际上是被特殊“培养”的人物,否则慕绥新绝不会升得这么快?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8月5日新华通讯社国内动态清样上批示: 锦涛、健行、庆红同志: 对慕绥新的问题,可否作点专题研究,我一直主张案子要查,但更重要的要从中总结教训,以儆效尤。
8月7日,中办主任曾庆红批示: 可否,由中纪委、中组部和辽宁省委(包括沈阳市委)组织专人,遵江总书记批示剖析慕绥新问题总结教训,以儆效尤。妥否,请锦涛、健行同志批示。8月7日胡锦涛批示: 赞成。8月7日尉健行批示: 同意庆红意见。
中国这么多高级领导人,在同一天时间内,针对同一个人的问题,作出了一致意见的批示,这在国内并不多见。由此可见,中央对待惩治腐败的决心以及重在总结教训,以儆效尤的决心。
2002年除夕之夜的钟声敲响时,慕绥新已病入膏肓,食道里长满了癌细胞,只能吃流食,平晓芳见他太可怜,就捏了几个饺子煮熟端给他。好久没有闻到饭香的慕绥新,一口把饺子吞下去,结果饺子卡在嗓子眼,脸立刻憋得青紫。平晓芳来不及喊护士,便用手把饺子从嘴里抠出来。平晓芳难过地哭了。然而,就在这时,慕绥新写了《我的罪行与反思》。尊敬的丽英书记并呈中纪委、党中央:
今年3月21日,刘丽英书记代表中纪委,对我宣布了实行立案调查和“两规”措施,这对我产生了极大的震动和巨大的压力。当时,我也曾闪现过诸如“生理上患了癌症,政治上又被宣判了死刑”的消极情绪。但是,在中纪委办案人员的帮助启发下,在因党多年教育而产生的对党的深厚感情和不可动摇的信念的基础上,经过必须直面人生的痛苦思想斗争,特别是丽英书记宣布对我要“边办案边治疗,办案服从治疗”,这使我非常感动,从而下决心用自己最后的生命向党表达一份真诚。
我的罪行事实的基本情况是: 自1994年担任辽宁省建设厅厅长期间起,至2000年12月辞去沈阳市市长职务止,尤其是1997年至2000年这4年在沈阳任职期间,共收受各类人员送钱、送物合计千万余元(因对部分物品估计不准,自己只能拢出个大数),涉及人员180余人,这些钱物基本上是借春节、出国出境、党校学习、有病住院,或者在办公室汇报工作之机送我的,大多数在此之前都在诸如工程项目、优惠政策、财政拨款的审批以及协调贷款、干部使用等方面求我帮过忙。前妻贾桂娥打着我的旗号参与经济活动,大肆敛财,女儿、女婿打着我的招牌,违纪违法办公司方面,我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想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深刻教训作为反面教材,为党分忧,警示后人。
回顾反思,我正是在以下几个方面脱离了正确轨道,从而跌入罪恶深渊。
一、 不讲政治原则,放弃思想改造
权力对公众而言,既可造福百姓,也可祸害事业。对个人而言,既可建功立业,青史留名,也可腐化堕落,遗臭万年!我却忘记了自己在就任沈阳市市长的人代会上“人民选我当市长,我当市长为人民”的誓言,把人民授予我的权力异化为个人权力,使自己变成了“一手红、一手黑”,一方面为老百姓办事,一方面在背地里搞腐败的两面派。结果经济工作没有抓上去,却抓出了我这个腐败分子!因此,不听党的话,不讲政治原则,放弃思想改造,这是我走向反面的根本政治原因,也是我最惨痛而深刻的教训。
二、 私心膨胀、贪欲不止
刚做领导干部时,自己还比较谨慎,但随着职务的不断上升,追求生活享受,追求生活现代化,追求生活质量等错误思想也在急剧发展,使我最初接收同志的礼物觉得理亏、心虚,到一次接收十万美元而心安理得,从一个60年代大学毕业分配到工厂接受再教育的穷工人,到现在身价千万的腐败分子,在回顾反思这些变化时,确实有些后怕甚至心惊肉跳!
我本人经常以特殊党员自居,基本脱离组织生活和组织监督,即使有也是形式,这是我离经叛道、蜕化变质的重要组织原因。
关于我本人的问题,辽宁省委闻世震书记在沈阳市“三讲”期间,曾找我谈过,要求我讲清家属参加经济活动和孩子办企业问题。中纪委刘丽英副书记在2000年12月19日,在沈阳找我谈话时提醒我。但是,我低估了组织,高看了自己。像个党内“个体户”,我行我素,放弃了接受组织监督的机会,就在中纪委对我初核、调查的2000年7月,我在北京301医院住院期间,仍把组织监督放在一边,收受各类人员各种礼金、贿赂100余万元!这些事实说明,我犯错误很重要的原因是摆脱组织监督的结果。
三、 “人情往来”掩盖着权钱交易
在我任职的4年中,有180余人,其中85%以上是各类各级干部,每逢年节、大事小情,以各种名义给我送钱送物多达600余万元,这是一组十分可怕的数字。但是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把这类送礼行为看作是“人情往来”而坦然受之。在这次揭露出来的大量事实证明,大多数人送钱送物都和我用职权为他们单位或个人办事有关,即在进行权钱交易。我真诚地希望全党同志能从我的反思中吸取教训,不走弯路,为党和人民多做有益的事情。
最后,我真诚地感谢中纪委专案组同志们对我的帮助、教育。
祝愿亲爱的党永远朝气蓬勃,人民的伟大事业如日中天!2002年3月2日,慕绥新走了,虽然这一天早晚会来,但平晓芳还是无法承受这天塌下来般的打击。她发疯般地奔跑着、哭着,腿一发软,摔断了脚踝骨,顿时昏死过去。
慕绥新走了,但是他在临走之前为所有的党员干部留下了忏悔录和反思。他能够在癌症晚期,癌细胞爬满呼吸道,连喘气都困难,甚至神智不清的情况下,比较深刻地挖了自己的思想根源,我相信他的忏悔和反思是认真、真诚的。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代领导集体深知解决中国所有的问题,除了发展别无选择。政治不发展,经济不发展,人民生活不改善,国家的整体实力不提高,改革就会遇到阻力。文化不发展,改革就没有动力;社会不发展,中国的国际形象就不会改观。于是,在“以人为本”的旗帜下,进行了一系列引人瞩目的政治变革,真正打响了反腐败“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伟大战役;真正把经济政策的新重点放在社会领域里;真正地把立党为公、勤政为民作为党的治国安民的首要宗旨,使各个领域都体现了一往无前的新气象。比如外交部门的工作重心从维护国家利益到保护中国公民在海外的合法利益;司法机关的工作重心从打击犯罪转移到保护公民的合法人权;而新闻媒体比任何时候,都敢于打击丑恶,宏扬正义。尤其是在彻底整治腐败方面,我们各级政府第一次从上到下地依靠体制惩治腐败。比如深圳市为了杜绝干部的59岁现象,出台了给予干部退休金100万的重要举措,使干部解除了后顾之忧。再比如中共中央颁布的《党内监督条例》,这不仅是党从源头抓起,实现党内民主化的新标志,是发展建设党内民主的重要保证,也是民主监督、民主治腐败的里程碑。而《行政许可法》的出台,不仅约束权力,推动管理模式变化,无疑,也将对政治生态、经济生态、社会生态产生持久而深远的影响。
其中最明显的是反腐战略也将发生重大的三个转移。那就是伴随着社会主义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与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防腐体系的健全,以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通过,以2004年为标志,中国反腐斗争,在战略上将出现三大动向。
其一,由被动防御转为主动进攻。自打我们提出反腐斗争那天起,就喊“标本兼治”的口号,实际上执行的是治标为主。一些地方社会风气没有好转,一些部门和行业案件并没有减少。其实要转向主动进攻,就必须抓大放小,必须在腐败极易多发、高发的权力、资金、物质的密集领域,进行大兵团合成作战。要转向主动进攻,就必须变消极防御为积极防御,变手工业作坊式办案查处监督行为为集约式领域查处的制度监督。
其二,由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因为在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史上,大体经过了三个阶段:“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和“制度反腐”。但是在实践中,解放后相当长时间内是靠“运动反腐”。“十六大”提出了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实际上就是向制度反腐迈进。
其三,由事后监督转向事前监督。在宏观上各级纪委几乎无从监督同级党委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在中观上,各级纪委机构几乎无不在人财物权力上,受制于同级党委;在微观上,各级纪委书记几乎无人按“党内五项监督制度”,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违法乱纪的行为。
同时有三项重大的举动,标志着反腐的攻坚战打响了。
其一,针对当前因为官员责任感差,不断出现重大事故,要标本兼治,就必须引入和执行一整套针对官员的问责制度,而这已开始。
第一个撞上枪口的是防治“非典”的特殊时期,卫生部长张文康和北京市长孟学农,他们试图掩盖非典疫情而被解除职务。这是中国首次因为工作表现差而解除高官职务的。
2004年4月1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相当于部长级别)马富才,因为去年12月重庆发生井喷事故,造成234人死亡而引咎辞职。
2004年4月15日,北京市密云县县长张文因为2月5日北京密云县发生的迎春灯会特大伤亡事故而引咎辞职;
2004年4月17日,吉林省第二大城市吉林市的市长刚占标因为市里一家百货商店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而引咎辞职;
2004年4月29日,浙江省海宁市市长张仁贵因为海宁发生的一起特大火灾而引咎辞职。
其二,自6月23日起,被中外新闻媒体称为中国刮起一场“审计风暴”,是一次审计反腐的铁腕行动,是一次主动打击腐败官员的进攻战。“审计清单”揭示的问题之多之大触目惊心。原国家电力公司领导人高严在任期国家资产流失达到45亿元人民币,其中通过关联交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9.7亿元;同时公司在6年内少交78亿利润,还查出12起个人经济犯罪案涉及金额也高达10亿元。负责主办2008年奥运会的体育总局,竟敢从用于建设设施和培养年轻运动员的公共基金中非法抽取1.30亿人民币用于建设体育总局的职工住宅。这次被调查的涉及金融领域、电力系统、林业局下属单位等65个政府部门中,有41个部门有滥用政府资金问题,他们共非法挪用资金1.7亿美元。其中大部分资金原本都是用于扶贫、救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
国家审计署李金华审计长认为: 审计是领导决策和民众的眼睛,国家审计就是要推进民主进程,代表民众意愿,让政府接受民众或纳税人监督,用公众民主的监督推动政府的执政为民。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审计,就是要让广大群众知道人民的公仆是不是真正为人民履行了责任;探索效益审计,就是要全社会了解纳税人的钱是否管得好,花得值?实行审计公告制度,把审计的结果公布于社会。这不仅可以提高审计的透明度,增强公开性,更重要的是促进政府部门,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还人民群众以知情权。
前些日子,监察部已经公开明确表态: 审计曝光案将一查到底。对于已经发现违法乱纪案件,发现一起就要严肃查处一起,不管它是大老虎还是小老虎。
其三,为了不使一个腐败分子逃出法网,不使纳税人的财产受到损失,使腐败减少到最低点,国家又酝酿实施反腐特别行动“一二三工程”。
国家社科规划“新世纪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对策研究”课题组成立5年了,这个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纪委等多家单位联合组成的课题组,对中国现阶段各种腐败发生的特点及应对之策,进行了前所未有的一系列突破性研究。
课题组认为建立遗产税、赠予税,实施“金融实名制”、健全“家庭财产申报制”、完善并健全防止资金外逃的相关法律,建立特种审计制度,都是制度反腐的治“本”之策。而以设立全国退赃公开账号为核心,以发布“特别决定”和采取相关配套措施为手段,通过标本兼治打防结合,运用政策和制度的力量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则是反腐败对策研究课题组集数年之功琢磨出的一条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锦囊妙计”,称作“反腐特别行动”。对改革开放以来,所形成的腐败“呆账”,简单地一笔勾销、既往不咎,无论在政治上、法律上,还是人们心理上都行不通。而继续运用现行的手段,由于涉及的面大、人多而难以解决。为此,有必要跳出反腐败工作的常规思路,寻找更符合当前实际、更有效的反腐败措施。为此,课题组建议全国人大、中央纪委、高法、高检、监察部等机关实施“特别行动”即“一二三工程”:
——设立一个全国退赃的公开账号。退赃者可在全国任何一个县以上国有商业银行匿名退赃(也可由亲友代退)。退赃时,只需分栏目按“特种资金缴款单”(一式三联)上的时间、金额、来源三项填写,无需公开本人任何情况。
——实行两项特别决定。一是对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并如数退赃者,无论职级高低和问题大小,无论问题将来是否暴露,一律不给任何处分,一切待遇不变。二是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退赃或不如实退赃者,一旦案发,凡触犯刑律的,一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一律按最高量刑标准处罚。
——采取三条配套措施。一是在存款实名制的基础上,完善国家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登记制;二是提高国家公职人员待遇,以俸养廉;三是建立健全举报制度,最高奖励举报者50%的追缴赃款。
“特别行动”一是迅速消化腐败“呆账”,挽救大批失足干部;二是为国家筹集大量建设资金,带动经济;三是从“标”上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
为从“本”上防治腐败创造重要条件。不少专家、领导干部和群众对“特别行动”都给予很高的评价。有专家认为:“‘特别行动’打破了多年以来严以惩前的思维定势,是用一种‘静悄悄的革命’去解决多年的‘腐败包块’。”
还有的专家认为,按照中国现行法律制度,实行“反腐败特别行动”尚缺少立法上的保障,与现行法律制度存在着某些冲突。但在腐败现象日趋猖獗,并已经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的前提下,反腐败有必要跳出常规来解决问题。
无疑,这些正在建立健全的公开透明制度正在逐步形成,它打破了权力的暗箱运行,充分展示了党和政府以法治国的决心与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