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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的“公务”机关方面,还有所谓七站八所。特别是工商、税务等,他们在实质上也应当是一种服务性质的机关,只是现在他们的权力色彩太浓烈,在实施“公务”的时候有太多的“搞钱”的机会,使这种“公务”蒙上一层灰色和一股铜臭味。这也是在未来的政府改革中的一个难点。
(这里顺便说说,在中国过去存在过的国务院各“工业部委”中,还曾经大量集中了该行业最好的技术专家和工程师,其“条条管理”还颇有专业化色彩。现在,部门管理当然已经不复存在,据说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是,我国的金融、工商、财税等仍然保持着某种“国家管理”的僵硬特征,况且,由于在我国银行部门中已经没有、也不可能有大量“专业化”技术专家,而只有善于数字演算的专家,他们对于各种复杂的、不同行业千差万别的生产过程和销售前景的判断,远不可能是门门都“内行”的。若暂抛开行业腐败问题不谈,目前是否能高效率“管理”各个行业生产,也是令人怀疑的。抽象地说,“市场化”会带来公正。但如果我国的经济市场化没有带来公正,那么它的意义究竟在哪里呢?)
实际上,所谓各级政府,才是最主要的公务机关。在国外,不仅议员不是公务员,由于三权分立,立法和司法都不属于公务机关。媒体、工会等当然都不是公务机关。但警察部门无疑是公务机关。而在我国,公检法的工作人员一概属于“公务人员”。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实行公务员制度的情况也不同。但是,只要是非皇权制度的、宪政国家的公务员制度,其最根本的原则,其最精髓的部分,一无例外,就是“为公众服务”这几个字。
舍人《为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