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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一:儒以文乱法
百晓生
01
“侠以武犯禁,儒以文乱法。”这是历史学家司马迁说的话。侠姑且不论,在中国,儒实在是一个虎头蛇尾的名词。在司马迁说话的年代,儒以及儒家已经成为了一个专有名词,一个专利产品,类似于××肾宝或者印度神油之类,“货卖帝王家”,一方面起到了保证帝王金枪不倒的特权,一方面赚取白花花的银子。
在司马迁之前的时代,或者再往前推,在灿烂的战国时代,儒还只是一种社会职业,类似于唱曲的卖瓜的做烧酒的。一个人,只要不属于奴隶阶层(这是历史局限性使然),又没有粗胳膊壮大腿可以舞刀弄剑去打仗,那么,买两斤腊肉拜一个老师,摇身一变变成儒生,出师之后,基本上能够找到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小则账房先生,中则门生食客,大则登堂拜相。
“儒以文乱法”,意思是说,儒生们总是依靠写文章,打乱各种法律法规。然而,那个时代的法律法规,大多是不成文法,用的都是故典,也就是老祖宗口耳相传留下来的东西,基本上和今天的传统文化、传统道德大致等同。所谓“乱法”,不过是打破了传统,不再把传统高高挂起顶礼膜拜烧香磕头,让传统走下神坛,吃民间的香喝民间的辣。在“儒以文乱法”的时代,由于没有传统的束缚,理论上来说,每一张嘴都是平等的,每一篇文章都是平等的(当然,绝对的平等是不可能存在的,毕竟有着谁的胳膊粗的实际问题存在)——千余年后,有唐宋八大家横空出世,提倡文章的改革,他们所尊崇的文章体例,就是先秦诸子之作,就是“儒以文乱法”,就是文章面前人人平等。
02
可惜的是,“儒以文乱法”的时代,在中国历史上只存在了三百年。从那以后的大部分时间,儒以及儒家转正,从而开始了专政。儒家专政的结果,使全国各地多了许多“文化保护单位”以及泥塑木雕的孔夫子像,层积了许多民族英雄、文化名人、孝子贞女;除此之外,就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无限膨胀,一个个脑满肠肥大肚便便,横着走路,谁也碰不得(“破四旧”的时候除外。这属于另外一个话题,姑且不论)。并且,享受着传统文化的人,一代一代理直气壮地把这种文化强加到子孙头上,不仅确立了许多“中学生必读课外书”,而且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天天叫嚷传统文化正在衰弱,甚至宣称要在大学里设立“国学班”。这种做派,类似于死了爹娘老子。民间有句俗话,床头百日无孝子。所谓哭灵和守孝,不过是做给外人看的。毕竟,出丧的时候还有一笔礼金可收,岂能不秀得真切感人一些,让远来吊孝送礼的人值回票钱。
如此这般,造成的结果便是,传统文化比当代文化高出一头,《红楼梦》《三国演义》比如今所有的小说加起来都高出一头——以上所述的这些,单纯从文学价值来说,的确都挺高,但是,毕竟没有高到“一字不可易”的金刚不坏之身,没有高到和尚摸不得、阿Q也摸不得的千金处女之身。现在的某些专家学者乃至于热爱传统文化、传统文学的热心读者,一味地强调传统的贞洁摸不得碰不得,除了出于“敝帚自珍”的私心之外,还在于,他们都是没有活力的人——没有摸的念头和气力;或者是入了化境的人——言行举止,怎么变态怎么来。
03
传统文化摸不摸得?
摸得。
碰不碰得?
碰得。
民间传说里有牛郎织女的故事,说的是天上的神仙和地上的无赖的爱情。织女下凡尘洗澡,牛郎偷看,是为偷窥;牛郎拿走织女的衣服,是为恋物和要挟;织女半推半就,终于从了,最终为牛郎生儿育女,是为人的本能反应。男女之间,除了发神经般的爱慕之外,更多的,还是锅碗瓢盆和床。假如牛郎是一个热爱传统文化的人,首先想到的是男女授受不亲的“法”,其次是把织女烧香供起来。没有摸与碰,没有男欢女爱,就没有这段民间爱情——老百姓不关心这段“野合”合不合法,关心的只是,他们野了没有,合了没有,双方互相满意否。
《红楼梦》里,贾宝玉与林黛玉,好像是爱着对方。惟一的解释便是,那时候他们年幼无知——其实,贾宝玉已经是情窦初开,尝过云雨,只不过抹不开面子和林黛玉分手罢了。在经历了秦可卿和秦钟的启蒙之后,天天又和袭人晴雯的妖艳相伴,怎么能够一门心思爱上骨瘦如柴的林黛玉?看到薛宝钗雪白的膀子,宝玉心中所想的,一定是她的大腿。后四十回,贾宝玉娶薛宝钗,是一个正常的男人的正常的选择。他心里清楚,一些女人,只能够年轻的时候一起坐在花前月下,另一些女人,却可以一起躺在床上。
贾宝玉的这段选择,是人的选择,而不是传统的选择。
04
不过,《红楼梦》这一类的文学名著,在其传播和流行过程中,已经成为了一种强势话语,变成了一种“蛊”,影响到大众的生活和学习。无数少女乃至中年妇女,都希望自己化身林黛玉遇见一个天雷勾动地火的纯情贾宝玉——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不知道这些妇女同志们怎么煎熬?
因而,破除《红楼梦》《三国演义》等名著的“蛊”,是老百姓乐意看到的事情,也是乐意干的事情。单说《红楼梦》,民间说书、二人转乃至戏曲,都有着各种版本在山村野地里流传,其中,老百姓最喜闻乐见的,还是里面的荤段子——也就是被曹雪芹省略掉的那些内容,如“淫丧天香楼”之类。
还有一种“破蛊法”,关公战秦琼。这就是王小山的这本书里所写的内容。关公战秦琼,尽管没有“淫丧天香楼”生猛,却胜在热闹,有趣,好看。
老百姓看书听曲,图的不是从中学习到中国文化,图的是一个乐子。而在写作这一行当里面,既有向《红楼梦》看齐的“继承和发展”的文学史写作,也有纵横九万里上下五千年的“狂欢节”写作。前者是传统文化熏陶和训练的结果,后者则是民间的、狂想的结果。如果说前者需要十年磨一剑、铁杵磨成针,那么,后者则需要才华。
在王小山的这本书里,纵横九万里上下五千年,关公战秦琼宝玉爱貂蝉,打破的就是写作的“法度”、普通人对传统文化对《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传》和《西游记》的敬畏之心——“儒以文乱法”,恰恰是写作的本质。这种写作,所产生的效果,就是让读者在捧书大笑之余,能够愉快地生活下去。
老百姓也是人,生活本来艰辛困苦,整个苦大仇深的批判现实主义,纯粹是把站在火坑边的人再推一把;整个贾宝玉爱上林黛玉的浪漫主义,更加拉大了现实和想像的距离,画饼充饥不如不画。而既不脱离现实场景又天马行空的王小山,打通、建设了读者所熟悉的《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传》和《西游记》的大架构,中间填充以日常生活的场景、细节、俏皮话、故事、街头笑话,古今熔为一炉,想像和现实交相辉映,既熟悉又陌生,既怪诞又贴切,既可以捧书大笑,又可以品出字里行间的酸甜。
在生活中,笑,来源于熟悉的事物忽然发生奇怪的举止。对于熟悉的事物,我们一贯漠视。对于奇怪的举止,我们一贯忽视。生活已经使我们习惯了按部就班、法度森严,不敢越雷池一步。然而,只要迈出一步,只要轻轻推开隔壁的一扇门,我们就可以看到美女貂蝉躺在隔壁阿三的床上;再仔细一看,我们就可以发现那是一个现实中的、情趣用品店出售兼售后服务的橡皮人,于是,我们开始笑,我们的生活开始充满乐趣。
——这就是王小山这本书的创作思路。
05
还是需要回到开头的话题。
当下的不少媒体和各种“家”们,对“戏说”嗤之以鼻甚而大加鞭挞,认为所有的“戏说”都是在胡说,在糟蹋传统文化、传统文学、传统道德的优美身段。这种理直气壮的说法大行其道,根源在于,这一群人,都是吃传统喝传统靠传统养家糊口伺候二奶的主,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至于他们是不是真正热爱传统,热爱《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传》和《西游记》,那就只有天知晓了——反正我是不信。
我却知道王小山是一个真正热爱《三国演义》《红楼梦》的人——这些是他的文学启蒙读物,同时也是他吃饭上厕所的时候所看的书。
“儒以文乱法”,“乱”的是既成的规矩和法则。一件事物或这一条规矩,既然既成,就说明它已经失去了发展的空间和潜力。文学也是这样。《三国演义》《红楼梦》,成书百年,传颂无数,一方面,后面的写作者按照它们的规则来写,顶多写成《小二黑结婚》;另一方面,后人对它们顶礼膜拜,不敢碰不敢摸不敢破坏,造成的结局便是,普中国之下,除却巫山不是云,除却贾宝玉不是男人,除却宝黛恋不是情感。这种情况,不仅天下所有的男人不答应,就是天下所有的女人都不会答应——男人都喜欢花前月下《西厢记》,正常的夫妻生活内容谁来填写?
需要“摸”,需要“碰”。因而,需要“破”和需要“乱”,要说戏说《三国演义》和《红楼梦》,王小山实在是最佳人选——因为他有才华——天马行空的才华,有呵佛骂祖的勇气,有提炼现实的能力,更主要的,他熟谙《三国演义》和《红楼梦》。
爱一个人,重要的,不是带她去吃哈根达斯,也不是带她去浪漫欧洲游,而是首先要实现人伦之道——换句话说是实现相互的满足。贾宝玉真爱的是薛宝钗,因为有人健康的欲在里面,而他和林黛玉的卿卿我我你唱我和,类似于哈根达斯,是一种虚假的应景的遵循传统的小花招。牛郎爱织女,假如连浴室偷窥都不敢,连野外作战都回避,一味地妹妹我爱你你在天上我供着你,理所当然的结果,织女回到天上,再也不搭理这个无趣之人——当然,存在着一种绝望之爱,那就是恋尸。
因而,爱《三国演义》爱《红楼梦》,不是把它们买回家放在书架里供着,也不是时不时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批判别人对它们的“糟蹋”,而是“摸”它们,“碰”它们,以雨露浇灌之,以当下的想法改变之,让它们重新焕发出青春,让读者在重新阅读时发笑。
这就是王小山所做的工作,这项工作说不上伟大,更不是什么开天辟地,但是,在当下口口声声“发扬传统”的社会里,这的确需要勇气和才华——我已经可以想见,当这本书出版的时候,已经无数板儿砖拍向王小山了。有多少爱可以胡来,就有多少板儿砖必须硬着头皮去挨。
序二:王小山的山
郑平
那天,报社副总编很严肃地告诉我:“今天有四个人打电话,说对王小山的文章忍无可忍了,要是还登他的文章,他们就不再看《京华时报》的坐家版了。”问题相当严重,坐家版每天有五个不同作者的五篇文章,看报不像看电视,愣塞个卫生巾、痔疮栓的广告你想躲都没法躲,不喜欢王小山,你可以不看他,去看别的啊,至于连整个版上其他宣传好人好事歌颂太平盛世的精神食粮都要一起扔掉吗?居然还是四个人同时打电话,算不算绝后我不知道,这事在我的经历中绝对是空前的。
对一个人的文字不喜欢很正常,但不喜欢到恨的地步实在罕见。所以我赶紧打电话问王小山:“你丫是不是在外面有仇人想毁你啊?”
不想探讨“不喜欢”是不是可以作为不容忍的理由,王小山的文字在坐家版上的存在让人不能忽视、想躲都躲不了的事实却是无疑的。有人曾经给我打电话骂王小山的“玩弄名著”是“放屁”,但他承认“看看王小山今天又放了什么屁”是他阅读报纸前的最大悬念。
四大名著的基本情节和人物的命运纠葛,在王小山的把玩之下不露声色地演绎着现代生活的娱情声色,可谓巧矣。但作为一个普通读者,这不是我个人阅读王小山文字的最大乐趣,在文字和言语上,像王小山一样聪明甚至比王小山更聪明的人我每天都可以碰上——宝玉和熙凤攒春节晚会、曹操闹出“英雄傻帽”等情节如果说看出来的是王小山的聪明机智的话,张三的爱情故事等情节里倒是真能让人看出王小山脆弱而纯情的一面——当然,脆弱与纯情现在在现代社会里存在的空间越来越逼仄——所以王小山从根本上来说还不是一个现代人。
有一天在街上碰见俩人吵架,光吵,不动手(在这一点上,北京男人越来越南方化了)。一个戴红箍的交通协管员拦住了一骑车闯红灯的,结果是那闯红灯的愣把那执行公务的说得没理了。在北京,比王小山能说的多了去了,比王小山看书多的也大有人在,但是能把歪七扭八的事整成“玩弄名著”的,可能只有王小山一人。所以后来当王小山说想把专栏停下来的时候,当初骂他的人瞪大了眼睛问:“为什么?”
本文开头提到的惹祸的那篇稿子就是这本书里关于吕布的一段。说吕布死后想重新托生。阎王问他想做什么人,他宁愿当仇人刘备的儿子也不愿意受累托生为牛马。最后对主题揭示也是非常到位——吕布说:“只要能害刘备,再做次儿子也没关系,反正我习惯了的。”把《三国演义》中吕布这个人物朝三暮四、有奶便是娘的小人嘴脸写得非常传神。作为坐家版的责编,我个人认为这是王小山专栏中写得最为成功的文章之一,但是老总认为这是偏见,是因为我和王小山在三国人物观上臭味相投——我想这没法解释。嬉笑怒骂指东打西,王小山身上仍然明显地印着一个网络写手的胎记,当这种胎记挑战某种阅读习惯的时候,从网络走到纸面上的文字就带着一种先天性的别扭。
其实王小山不是一个别扭的人。无论文字还是为人,王小山给我的感觉甚至有些忍辱负重的成熟——这个词对于一个在网络上杀下山来的人来说几乎是一种贬义,所以我不再认为“玩弄名著”时的王小山还是一个网络人——大报,尤其是首都的大报,在意识形态上的把握十分敏感,所以王小山经常被我半夜里用电话叫醒改稿子。那时候觉得他是一个特别胆小、特别愿意息事宁人的人,就经常无端地生出想欺负一下他的念头,所以让他改稿的时候也多,比其他作者都要多。王小山的唯唯诺诺让我意外之后接着意外。
我一直怀疑王小山收藏棱角的圆熟是装出来的,王小山能装。
第一次和小山见面,他跟个淑女似的,不喝酒,与桌上仅有的一位女士共同喝了一筒可乐。几天后他发过来第一批专栏的稿子,看了就笑了,觉得这人不喝酒肯定是装的。果然,熟了之后,有一天从海淀喝到三里屯,从晚上九点喝到第二天早上七点,一晚上喝掉一千多块的酒钱,都是王小山买的单。
人人都有装的时候,所以从来不提小山那天喝可乐的事儿。人人都有做坏人干坏事的天赋和冲动,装,其实就是一个人对另一个自己的克制,一个坏人要是一辈子都装好人,他还算坏吗?
(作者为《京华时报》专栏版编辑)
一、可怜的张角
1、 一身是病
我有一个叫张角的朋友,在上个世纪最后一年的某一天,突发奇想,骑了辆排气量七十五的摩托车,开始了环游中国的旅程,历时四个月,行程两万余里,终于又回到了北京。旅行时,每到一地,张角都会打电话向我描述见闻:过黄河壶口时,某人不小心掉了下去;到黄果树瀑布,一对徇情的男女笔直地下落;去钱塘江看潮,潮水卷走了他前边的七个人……路过赵州桥时,张角在一间古老的民居里发现了汉朝那个也叫张角的人的家谱,知道了他造反的过程。
这份家谱记载和《三国演义》的叙述完全不同。
原来,汉朝的张角,字京超,三十岁的时候在赵州桥边遇到一个绿眼睛老头,老头把鞋扔到桥下,让张角拣上来,拣了扔,扔了拣,计三十余次,张角骂老头:“见过无聊的,没见过你这么无聊的,再玩我一拳干倒你信不信?”老头这才停手,对张角说自己是南华老仙,在天上耐不住寂寞,写了三卷《太平要术》,下来交给他。
张角一家,共有兄弟三个,身体都不太好。张角自己烂了半边脸,还患了哮喘,一闻到香气就哆嗦,宛如隔壁的武老二见了宋丹丹,最糟糕的是,他有严重的小肠疝气,走起路来沉重不堪——别人说他走路,不叫“走”,而叫“挪”;二弟张宝脑袋上长了无名疮,花花绿绿像是爬了很多虫子,二十岁还尿床,原来是尿道下裂兼肾盂肾炎,当然,如果他左眼要是没有失明的话倒也不会伤心到那个程度;三弟张梁是他们中健康状况最好的,只是左腿神经坏死了一半,但能走路,急了还能跑,他的问题是半夜睡凉炕,中了风,左侧嘴角上挑,右侧嘴角下垂,如果挡住右边脸,人会以为他在笑,挡住左边脸,会以为他在哭,所以人们送了他个外号叫“哭笑不得”。
三兄弟本来靠着父母留下来的几亩薄地过活,但那年疫气流行,三个人不幸感染,更没力气干活了,只能坐在家里等死。
当时民间乏粮,到处有人揭竿而起。一天,一伙暴民闯到了张家,见兄弟三人天生异相,肃然起敬,不由分说奉他们为师,打起了“天公将军”、“地公将军”、“人公将军”的旗号,攻州掠县,遂成一方势力。
至于那三卷《太平要术》,在他们离开家后一直寂寞地垫在桌子脚下,原来兄弟三人没一个认识字的,白费了南华老仙一片苦心。
我的朋友张角,看了汉朝张角的这段历史,喟然长叹,回到北京,扔掉摩托车,立地成佛,不再做旅行家的梦。现在,北京的张角最注意的就是身体健康,据说减肥初见成效,瘦身已达九公斤云云。
一、可怜的张角
2、 天生贱货
张角兄弟从前衣食无继时,经常幻想着能吃到美味佳肴。有一天,汉灵帝出巡,下榻在他们附近何家的大宅子里。何家的厨师到张角家来显摆,说,皇上每顿要吃一百多道菜呢。张角羡慕地说,唉,大丈夫亦当如是啊。张宝却不耐烦,说,彼可取而代之。只有张梁郁闷地大喊,哥,我要吃窝头——他们已经很多天很多天连窝头都吃不起了。
黄袍加身,被迫造反后,手下人给张家三兄弟许多不自在,但在食物供应上,却从来 没有让他们难受过。这些人让他们住在一所富丽堂皇的大屋子里,平时不用干活,但也不能随便外出,以便接受愚民的朝拜。张家三兄弟感觉非常幸福,因为手下人为他们配了一名专门的厨师,让他们想抱怨都没时间开口——他们的嘴时刻都被大量精美食物堵着。
没事的时候,张家三兄弟经常感叹,想起万恶的挨饿的日子。实在难以想象,像他们这样的人从前居然吃过草根树皮观音土。不用挨饿的日子是幸福的。
在总结美食生涯时,张角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螃蟹,还是我所欲也。三者不可得兼怎么办?张宝说,我爱吃鱼。张梁选择熊掌,张角自己选择螃蟹。
张宝吃鱼很讲究,只吃清蒸的。他认为,清蒸,是人所能给予一条鱼的最高礼遇(在这件事情上,后世专栏作家沈宏非与张宝不谋而合)。而张梁吃熊掌则要油煎的。张角的烦恼在于,螃蟹,尤其是吴地的大闸蟹,最麻烦的就是吃完了双手油乎乎的,十指尽染……
偶尔,也会有从前的熟人托了关系来找他们,比如从前何家的厨子就曾经来过,一进到他们的屋子里,就吃惊地说:“夥矣,角之为王沉沉兮。”这意思要是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张角,你丫做大王做得太奢侈了啊。”
听了这话,张角很生气,但想到他曾经为皇上做过饭,就不怎么生气了,只是命令他整治出一桌上等酒席来,但何厨子被押到厨房,却什么都不会做。三兄弟生气地问:“你不是皇帝的厨师吗?”何厨子只好如实回答:“何家做一顿饭要上百个给厨师,我做了十年,只是专门剥蒜的。”
张角真的生气了,把何厨子砍了头,又让人从各地抓来了一百多名厨师,也要摆摆皇帝的谱,一顿饭做了四百多个菜——据说后世到了慈禧太后才达到这个数量——菜流水价搬上来后,三兄弟却呆呆地坐着下不了筷子,一个个做出若有所思的样子。最后,张梁小声说了句:“哥,其实我现在最想吃的是窝头。”张宝也小声说:“哥,我也是。”张角扔了筷子,叹息道:“唉,看来我们真是天生的贱货啊,改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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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半部论语
张角兄弟斗大的字识不了一箩筐,造反后,时间长了手下人不免有些瞧不起。张角左思右想,派人抓来了天下最有学问的蔡邕,充为行军教授,同时也抓来了蔡邕的两个双胞胎书童贾演和贾源。
每天,张角三兄弟鸡鸣即起,先跳舞锻炼身体,他们称之为闻鸡起舞,然后读书。他们住的宫殿里居然经常传出琅琅的读书声,让熟悉他们的人吃惊不小。当时,《三字经》、 《百家姓》等都还没有,但总得找个简单点的教材啊,蔡邕无奈,只好不顾历史进程地选择了朱熹的《四书集注》作为他们的识字课本。
先从《大学》讲起,蔡邕读一句,让张角兄弟读一句。蔡邕读:“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张角跟着读:“大学之道,在明明……老师,这里多印了一个‘明'。”
张宝说:“老师,‘止于至善'的意思我明白了,就是要杀掉所有行善的人。”
于是,张角下令,在领地内所有修桥补路做过好事的人都抓起来统统干掉。
蔡邕毫无办法,只好放下《大学》,教他们读《孟子》。蔡邕读:“嫂溺,叔援之以手。这意思就是……”
张角接过话来说:“这还不简单?你能不能教我们难点的啊?”
蔡邕很奇怪,问:“你说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张角回答:“太简单了啊。这意思是,嫂子小便,小叔子要帮一把手。”
蔡邕当时昏倒,醒过来不得不扔了《孟子》,再换《论语》。
蔡邕读第一句:“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张角翻译道:“学习就像白色的鸟儿在飞。”
蔡邕惊奇道:“你这个说法倒是很有诗意嘛。”因为“习”字当时的写法是“羽”下加“白”。蔡邕对张角三兄弟突然有了点信心。但张角很快又让蔡邕失望了,因为他权力实在太大,手下人对他的命令又不拒绝,他随意按《论语》的话来管理自己的领地,让蔡邕毫无办法。比如在读到“有寡妇见鳏夫而欲嫁之”的时候,他就下令道:“《论语》里说了,所有的寡妇必须改嫁。”一纸命令传下,不知道毁了多少妇人的名节,连蔡邕的寡妇女儿蔡文姬都被他强行嫁给了匈奴的左贤王。
蔡邕没办法了,只好小心翼翼地找那些不会涉及到人命的句子来教。
蔡邕读:“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听了这话,张角跳起来哈哈大笑,下了命令,广选民间美女,充实后宫。蔡邕不明白,问张角,大王何所领悟?张角道:“这里明明说了,我从来没见过什么德行能好过美色的了。所以要多选美女,增加道德。”
蔡邕无论如何不敢再教他们《中庸》了,因为“庸”“邕”同音,他实在怕引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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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姬归汉
张角按照自己理解《论语》“有寡妇见鳏夫而欲嫁之”的意思,强迫所有寡妇改嫁,其中就有蔡邕的女儿蔡文姬。张角为了讨好匈奴,将蔡文姬嫁给了匈奴左贤王。
蔡文姬嫁给左贤王后,觉得那里的生活很不舒服。让她不舒服的是,那里的人居然对妇女非常尊重,讲究LADY FIRST。她不禁想起制作《烈女传》的曹大家来,她想,对女人怎么能这么尊重呢,这成何体统。但她没有办法,只有因地制宜,让自己变得习惯起来。
生活上倒也没什么,不过是匈奴人把“板凳”叫成“条凳”、把“吃饭”说成“进餐”而已;而在内地的许多高雅游戏,比如麻将,那里是一概没有,只流行五十四张的纸牌,拿在手里轻飘飘的,很没分量。最受不了的是那里人吃肉都吃七分熟的,简直是茹毛饮血嘛,蔡文姬忿忿地想。
左贤王手下奴仆如云,厨师就有十几个,蔡文姬手把手地教他们制作中华料理,厨师们直夸“夫人真能干”。几年下来,蔡文姬除了生了两个孩子外,简直无事可作。郁闷的时候,只剩下小资地讲讲情调,思念思念故乡了。故乡思念久了,免不了要做一些歌来寄托一下,蔡文姬本来就是才女,写点歌词自是小菜一碟,她最著名的歌是《胡笳十八拍》:一拍拍到头发边啊,头发细密又缠绵;二拍拍到眉毛边,眉毛弯弯真好看;三拍拍到嘴唇边,红红的嘴唇甜又软;四拍拍到颈儿边,颈儿滋润圆又圆……十八拍到心口边,心儿飞到家乡好田园。
《胡笳十八拍》流传甚广,从匈奴流到了中原,人们嫌歌名叫起来太麻烦,就去掉了“胡笳”两个字,直接叫成了《十八拍》。此歌流传到后世,受到上到王公大臣,下到黎民百姓的一致喜爱。据载,一千多年后,清朝康熙年间,一等鹿鼎公韦小宝还曾经将此曲交给一百多人的交响乐队进行大规模的演出,一时传为佳话。
《十八拍》在市井流传了很多年后,流到了曹操的耳朵里。其时张角兄弟早已被蔡邕的双胞胎书童贾演和贾源杀掉,曹操的丞相也已经做了很多年,他很喜欢蔡文姬的才华,便让人将他取回汉朝,左贤王也不敢阻拦。
蔡文姬后来嫁给了董祀,平安地度过了后半生,也不必细表。
就蔡文姬因地制宜一事,后人有对云: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安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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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角之死
张角造反后,抓来了蔡邕做他们的老师,蔡邕的书童贾演和贾源自然同车而至。
贾演和贾源是一对双胞胎,当时刚十六岁,就已经是很多女孩的心中偶像,因为他们长得实在太漂亮了。据考古专家介绍,近年在挖掘贾演贾源墓时,一位本来喜欢刘德华后来喜欢谢霆锋再后来只喜欢F4的女研究生看到了墓中兄弟两个的画像后整日茶饭不思,无心工作,天天念叨“恨不生在汉朝时”。当然,一位心理医生认为,这是女研究生热爱祖先的表现,不应作别感想。(据云,该研究生现在是可米小子组合的FANS。)
贾演和贾源被迫陪张角读书,张角对他们也不算十分为难,不过是晚上端洗脚水,早晨起来倒便盆,每天打骂也不超过十次,像红烙铁、老虎凳竹签子等物也不经常使用——这兄弟二人来的时候细皮嫩肉,陪了张角三年后已经变成了铁打的汉子,抗击打能力超过西人泰森。尤其是蔡邕逃到匈奴看女儿后,贾氏兄弟更成了张角发泄怒火的对象。
其时,汉灵帝下了诏书,鉴于张角作恶太甚,有能献其首级者封万户侯。即使没有诏书,贾氏要杀张角的心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贾氏兄弟本来是读书人,对杀人根本不擅长,别说张角防范得十分谨慎,就是给他们机会,他们也不知道如何下手。所谓百无一用是书生,说的就是他们,连杀人都不会。但是他们慢慢克服了恐惧,鲁迅说,“前途很远,也很暗。然而不要怕。不怕的人前面才有路。”
那天,张角不知什么事情高兴,喝得烂醉如泥,依贾源的意思,他们应该逃掉,贾演说,“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死国可乎?更何况杀了张角能封万户侯呢。”贾源说,“我们这样子哪像什么万户侯啊?”贾演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贾源祈祷道,“如果上天佑我,就让他身边没人。”
莎士比亚说,“本来无望的事,大胆尝试,往往能够成功。”贾氏兄弟提了刀,悄悄摸到张角的卧室,却发现除张角外真的空无一人,原来所有的侍卫都赶去看不知道从哪里转来的一批吉普塞人耍魔术去了。
张角在梦中居然背起了《孟子》,可能是他嘴酒后觉得天地乱转,用家乡话嘟哝“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听起来很像“床而不晃者,未之有也”,但还没等解决睡床打晃的问题,就一命呜呼了。
就这样,贾演和贾源带着张角的首级去见汉灵帝,汉灵帝见了大喜,打破常规,分别封二人为宁国公、荣国公,从此贾家才逐渐兴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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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忘年交
在人们眼中,董卓和貂蝉是不折不扣的“忘年交”。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忘年交”至少发生过三起,一是董卓和貂蝉,二是李隆基和杨玉环——不过这两个案例有很大不同,前者男肥女瘦,而唐朝的则是女的丰满,男的苗条——三是武则天和冯小宝。这六个人中,被人们嘲笑的只有冯小宝,道理不言自明,女人靠本钱吃饭也就罢了,男人也这样?切!
董卓几乎满足了貂蝉一切合理不合理的要求,比如,貂蝉要求他上床前下床后要刷牙 齿,每天睡觉前要洗脚。这些要求听起来很过分,两千年后《激情燃烧的岁月》中的石光荣都做不到,董卓却做到了,而且做得心甘情愿。
最要命的是,貂蝉要董卓陪他看星星。
“什么?看星星?”董卓张大着嘴巴,吃惊地看着貂蝉,“我是不是听错了?看星星?”
“是啊。”貂蝉说,“人家要看星星,你陪陪人家嘛。”貂蝉抓住董卓的手,摇晃着,撒娇地说。
星星有什么好看的?董卓当时实在不能理解,换上现在,依然有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自己的老婆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一定想出那么多夭蛾子让自己为难。
董卓只好和貂蝉一起去看星星,并且爬到一棵歪脖树上。
董卓的肥大身躯在淡淡星光下显得异常稳重,旁边斜靠在他身上的自然是貂蝉。众所周知,貂蝉是天文爱好者,她不厌其烦地给董卓讲解八十八个星座的秘密以及黄道运行规律,但每次都会听到董卓的呼噜声,并且感觉到屁股下的树枝随着董卓呼噜的节奏而微微发颤。
出事那天,貂蝉早有预感。她知道,吕布会想办法把她搞到手的,而唯一的手段自然是杀死董卓。
董卓每次出行前,都要貂蝉给她打一卦,测测吉凶祸福。因为他相信会看星星的人一定会看命运。
实际上貂蝉确实会,但她很矛盾,不知道是否应该告诉董卓此行的凶险。犹豫之下,她拿起一枚铜钱,暗祷,既然董卓和吕布总有一个要死,就让上天来决定一切吧。
镜头切入铜钱,特写,铜钱飞起,跟,升到最高点,慢镜头,铜钱翻滚,缓缓落地——董卓。
董卓死了,死在吕布剑下。
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貂蝉无能为力,上天安排的最大。她虽然很爱董卓,但也爱吕布,一个,像她,这么美丽的女人,一生中总不应该只有一次爱情吧?
貂蝉当时就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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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泡妞高手
貂蝉嫁给吕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说一千道一万,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吕布喜欢她,并且有能力让她属于自己。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当然是貂蝉也喜欢吕布。
大部分男人都喜欢女人,但能不能把自己喜欢的女人搞到手则是另外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实在复杂,在男人娶女人的过程中,涉及到军事、政治、文化、科学、传统的各个方面,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复杂的问题,而且还不是之一。对于这个问题, 有的人解决得很好,有的人则解决得一塌糊涂,并且后者远远多于前者,人类大部分悲剧就是这么产生的。
吕布在其他问题上可能是个混蛋,但在把自己喜欢的女人搞到手这方面绝对是一个高手,能和他媲美的人并不是很多。
但离开董卓嫁给吕布后,貂蝉并没有感觉到幸福。按说董卓肥大,吕布雄壮;董卓年迈,吕布年轻;董卓的四环素牙总是给人不干不净的感觉,而吕布的两排牙齿白森森的一看就是托了蓝天六必治的福,吕布怎么也应该比董卓更让人喜欢呀?但两个人至少还有两方面的不同——
第一、董卓细,吕布粗。董卓可以为貂蝉画眉毛,陪她去看星星,逗她,给她讲笑话让她开心。吕布只会随便把她往床上一扔,便纵横驰骋,仿佛又回到了金戈铁马的战场,他似乎不知道,征服女人,战场不仅仅是在床上。第二、第三、董卓是个成功者,有着成功者特有的自信。第四、当貂蝉很老很老的时候,已经到了恋爱年龄的外孙女向她请教,“姥姥,男人最重要的是什么?”这可真是问对了人,三国年间,能够回答这个问题的女人大概只有貂蝉了。
貂蝉盯着外孙女的眼睛,郑重地说,“对我们女人来说,是自信。一个自信的男人才会魅力无限。”
吕布缺少的就是自信,这一点从他居然会跑到徐州投奔同样缺兵少将的刘备而体现出来,他最终死在刘备手里一点也不奇怪。除了和貂蝉亲热,吕布做的最多的就是长吁短叹,叹自己时运不济,而不是动手改变这种现实。
貂蝉实在厌倦了跟着吕布东奔西走,居无定所的日子。在白门楼,吕布被刘备进了谗言,又被曹操枭首示众后,貂蝉在她的日记里为吕布盖棺定论,“吕布,泡妞高手,保家败将。”
貂蝉合上日记,看着窗外的月亮,怀念起董卓来,尤其怀念的是董卓的大宅子,那宅子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郿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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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文学家
天文学家都是些妙人儿,我曾与天文学家何香涛先生有过一面之缘(当然,现在他老人家肯定把我忘到爪哇去了,呵呵)。当时他告诉我,头一天他下围棋赢了一个日本九段,让我肃然起敬。第二天看CCTV-5“纹枰论道”节目,王汝楠先生讲解何先生的棋。王先生说,他认识何先生很多年了,但何先生能赢,也是超水平发挥。何先生的确赢了,奇妙的是,他是在中国最北的城市漠河赢的;更为奇妙的是,那天漠河出现了奇异的天文现象——北极光。
天文学家在奇特的天文现象出现时,总是会有一些感应。比如汉朝天文爱好者貂蝉就曾经用天文现象为自己造势。人们都说貂蝉的美貌能够“闭月”,据一无聊网友考证,那是因为貂蝉算准了当时要出现月食,才在人前露面,给人造成闭月的假象。
貂蝉是司徒王允的奴婢,或者是歌舞伎吧,这已经考证不出来了。但貂蝉从来不甘心以这样的职业终老一生,所以,她总会找出机会为自己的将来作些打算的。
女人总归是要嫁人的,貂蝉一心想的是:要么嫁一个最有权势的人,要么嫁给一个最帅的人,当然,鱼和熊掌能放在一起煎的话就再理想不过了。
貂蝉生活的时代,最有权势的不是皇帝,而是董卓,而最帅的,当然是吕布。
和你知道的一样,貂蝉两个心愿都实现了。
董卓这厮,虽然老了点,但身体不错;至于吕布,更不用说了,要是有女人见了吕布而不动心的话……总之不大正常。
貂蝉最先随了董卓,董卓总是问她同样的问题:“我是不是老了?”
貂蝉总是同样的回答:“权力使男人性感。”
后来吕布这样问她:“你恨董卓吗?”
貂蝉如实回答:“不恨。”
“你不喜欢和我在一起吗?”
“你要是成为天下第一人我会更喜欢的。”
吕布没有办法成为天下第一人,他甚至觉得自己连没出息的袁术都比不上,为什么女人的要求总是那么多呢?
董卓死在吕布手里,吕布也死了,死在曹操手里。貂蝉感觉很悲伤,权势靠不住,帅也靠不住。
下邳城破,白门楼吕布殒身,曹操得到了貂蝉。曹操当时不算老,权势也足够的大,他试图征服天下第一美人的心,但貂蝉誓死不从。
“为什么?”曹操问。
“不为什么,不过是我不喜欢你的模样?”
“我模样怎么了?”
“横着不如董卓宽,竖着没有吕布长。”
曹操笑而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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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两截人生
后人这样描述这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三角恋爱:司徒定计舍貂蝉,先事董卓后奉先。温侯奋起丈八戟,冲冠一怒为红颜。
又云:貂蝉颜色如霜雪,世人咨嗟叹奇绝。可怜天不寿吕布,月有阴晴花有缺。
当时著名的诗歌团体“下半身”领袖贾瑞贾天祥也特意为貂蝉做了一首赞美诗:二八 佳人体如酥,腰间悬剑斩愚夫。有时让你人头落,有时让你骨髓枯。
“下半身”是口语诗的开路先锋,贾瑞就是用这么一首诗奠定了自己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诗中“人头落”说的自然是董卓和吕布的下场,“骨髓枯”却是另有所指。
原来白门楼杀了吕布后,曹操要将吕布的妻小和貂蝉一并带回许昌。吕布正妻严氏见事不济矣,路过黄河的时候跳了下去,泡都没冒一个就死翘翘了,只留下十三岁的女儿吕晓冰伴着貂蝉过活。
貂蝉已经不是什么二八佳人了,但天生的婀娜是时光不易摧毁的,加上吕晓冰出落得越来越楚楚动人,打她们主意的人自然不少。寡妇门前是非多,吕布本没留下什么遗产,貂蝉和吕晓冰母女不得不经常抛头露面,到各王公贵族家打些秋风,就更招人物议了。
每到这个时候,貂蝉就搞不清祸福究竟何所倚了。比如她的美貌,为她的前半生带来了两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为她的后半生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寂寞和凄凉。
这种截然不同的两部分人生是不是所有美女的必然结果呢?貂蝉不知道,也不敢深想。
貂蝉的隔壁住着一个屠户,姓武,行二,人称武老二。武老二知道旁边住的是天下第一美女后,总想窥探窥探,但他的福分实在太差了。一次貂蝉出门,偶尔掀开轿帘,被武老二看到,老二惊为天人,通体舒泰,幸福得筛糠似的抖个不停,回家没几日就魂归离恨天了。据说他临死的时候,用最后力气吼出的两个字就是“貂蝉”,死后还面带微笑。这就是贾瑞诗中“骨髓枯”的来历。